《我有一座军火库》 第一章 丧事变喜事 痛! 撕心裂肺般的痛! 文奎想睁开眼睛,却怎么也办不到。全身的筋骨像是被人抽掉似的,绵软无力,痛得锥心。 黑暗无边…… 难道我被活埋了?文奎使劲伸了一下腿脚,又是一阵锥心的疼痛 “夫人,夫人!少爷醒了!” 文奎听到一个女孩的声音! 纳尼?我怎么成了少爷? 稚嫩、清脆的女声传进文奎的耳朵,他听得真真切切,却还是没办法睁开眼睛。眼皮就像是被锡封住似的,大脑正在渐渐清醒。 这时,又传来一个略显苍老的男声:“雪儿,你别胡说。少爷都走了三天了,怎么可能复活?” “真的!这是真的!” 那个叫雪儿的女孩争辨道:“我刚才看见少爷的脚趾头动了一下!” “奎儿,我的奎儿啊!” 先是陌生人的对话,后来又听到一声女人的哀嚎。文奎感觉到自己的头被人抱起来,还闻到一股淡淡的女人气味。 少爷? 我怎么成了少爷? 文奎终于明白发生了什么,他穿越了! 作为一名刑警队长,他最后的记忆是,接到报警称,灵山山洞里发现一个二战时期遗弃的军火库。于是他英雄虎胆,独自钻进山洞想探个究竟。 岂料进去没多久,山崩地裂…… 凑巧的是,这具身体的主人也叫文奎。按照常理,死去三天的遗体,早该下棺入殓了。文奎不明白,这个家伙为什么还有咸鱼翻身的机会? 文奎用尽吃奶的力气使劲蹬了一下腿,终于睁开了惺忪的眼睛! “奎儿,我的心肝宝贝!” 几滴温暖、湿润的眼泪掉在文奎的脸上,他看到一张精致、俊美的女人的脸。不过,这张脸有着太多的憔悴和苍桑! 看来这个女人,就是自己的“母亲”了。 文夫人像捧一个宝贝似的,把儿子的头抱在怀里,整个大厅响起了喜极而泣的声音。大伙似乎对突如其来的变故乱作一团。 “少爷” “奎儿” 柴管家道:“夫人,别哭了。这是好事,少爷没死,你应该高兴啊!” 文夫人:“对,是应该高兴!我这不是太高兴了吗?你快点去叫江大夫,为少爷再检查一下身体。” “好咧!我这就去!” “雪儿,你去端一杯热牛奶给少爷喝!” 没过多久,温热新鲜的牛奶滴进文奎的嘴里,甜,还带着点腥臊味,看来是刚从奶牛身上挤下来的。一杯鲜牛奶下肚,文奎有了一点精神。他已经饿了好些日子啦。 真饿啊! “儿啊,呜呜呜” 文夫人端祥了一下儿子,又把他抱在怀里哭起来。这是她的心肝宝贝。失而复得,那种喜悦感岂是语言可以表达的?文奎的头埋在文夫人双乳之间,温香软玉,十分享受。 活过来后,文奎看到的是一派办丧事的景象。白布、挽联,花圈,灵屋……厅堂里还摆放着一口漆红的大棺材。那口棺材散发着浓郁刺鼻的油漆气味。看来是准备装他进黄土的。 厅堂内外,站着十几号身穿古装的男男女女。这些人,眼里全是惊奇。也许他们觉得太不可思议了,一个死了三天的少爷,居然复活了! 文奎把头埋进“娘”的怀里,也呜呜呜地哭了起来。不过,他哭的内容却是无人知晓。他已经可以确定,自己一个不小心穿越了!看来东家的条件还不错,不是官二代,就是富二代。不知什么原因让自己的灵魂占据了这个少爷的身体? “哎哟”一声惨叫,文奎头痛欲裂,大量陌生记忆涌进了他的大脑,让他又一次晕厥过去。 再次醒来时,文奎看到的还是那个母亲。自己像个婴儿似的,脑袋埋在她的胸前。 “妈哦娘” “哎!” 文夫人听到“儿子”喊她“娘”,欣喜地答应着。她那种百看不厌的神情,让文奎很感动。这可是一个好母亲呀。文奎前世是个孤儿,长期缺少母爱。如今穿越了,拥有一个如此温情的母亲,也算是一种福利吧? 老天待我不簿! 文奎满脸痴呆地问道:“今天是几月几号?” “至正十年十一月初八日,奎儿,今天正好是你二十三岁生日呀。” 至正十年,就是1350年。文奎彻底懵逼,一个不小心,竟然穿越了七百多年的时空!他的历史学得并不好,好歹也知道自己已经来到了乱世之中。用不了多久,天下大乱,军阀混战,民不聊生! 文夫人见儿子不但活过来了,还能说话,她那忧伤的面容浮动着万分欣喜:“儿啊,娘还以为呸,看我这张臭嘴!辛力刚,你去村口接一下大夫,柴管家怎么搞的,请了这么久,大夫还没来?!” 话毕,就听到柴管家的声音:“夫人,江大夫来了!他老人家腿脚不便,走不快,我一急,背起他就跑!” 柴管家气喘吁吁,衣服湿透,背上背着一个七十来岁的老朽。看来这老朽就是江大夫了。 “咳咳” 江大夫放下手里的药箱,干咳了两声,满脸的不相信。想当初,文奎被人从县衙门抬回来,那可是真真切切断了气的。说白了,县令就是叫文家人去收尸啊。这尸体停放了三天,不但没腐烂发臭,反而还活过来了?这明显不符合常理嘛! 江大夫伸出鸡爪子似的手指,替文奎把脉,脉象十分稳定,不由面露喜色:“奇迹,真乃奇迹啊!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夫人,真是可喜可贺!” 江大夫开了活血化瘀的药方,领了钟夫人的赏钱,高高兴兴地离开了。文奎有些郁闷地想道:玛德!重生也不选个好点的年代吗?人家要么当王爷,要么当皇帝,没有三宫六院,也得有个三妻四妾啊。 我这是?怎么还受了一身的伤! 这具身体,长得有点细皮嫩肉。一个白面书生,又如何能应对即将到来的乱世! 文夫人吩咐柴管家和辛力刚把文奎抬到西厢房,让他躺在一张雕花的大床上休息。我们的警察叔叔文奎同志想自己站起来,根本办不到。他附上的这具身体真的很虚弱! 不一会,文夫人亲自端来一碗热气腾腾的人参汤,用一个小勺子喂到她的宝贝儿子嘴里。 喝了一杯新鲜牛奶,又喝了一碗人参汤,文奎感觉元气在渐渐恢复。 尽管拥有两世为人的记忆,不得不说,这些记忆都是残缺的,碎片式的,并不完整。甚至让文奎记不起来,究竟是什么原因被县衙门的差役给打死了。 “娘我这头有些痛,还有屁股、腰,都疼啊。” 文夫人听到这话,不由泪水涟涟:“这个挨千刀的尹力,惦记着我们家那几百亩耕地,不惜一切手段整我们,真是不得好死!” “尹力?娘,你说的是尹县令吗?” 夫人破啼为笑:“奎儿,你终于想起来了。娘还以为你被县衙的人打傻了呢。就算你变傻了,娘讨饭也要养着你。” 文奎心生无限感动! 这个母亲,真是一个伟大的母亲呀,自己绝不能辜负了她! “娘,有儿在,怎么会让您讨饭呢?”文奎的目光变得坚定起来:“从今往后,谁敢欺侮我们,谁就会死得很难看!” “奎儿,你可别犯傻呀。民不和官斗,穷不和富斗,这是古训。尹力可是我们饶州县令呀。你现在唯一的出路,就是参加科举考试,将来要是中了进士,当了大官,就让尹力跪着舔鞋!” 这是什么吃人的世道!元朝都要完蛋了,还参加什么科举考试?文奎暗下决心,一定要在这个乱世活出点人样来! “娘,我有些累。” “唉,娘真是老了,叨叨唠唠个没完。你现在身体虚弱,需要多休息。” 文夫人起身出门,文奎看向她的背影,觉得她的身段娉娉婷婷,仍然很迷人。看来这个“娘”以前的日子过得还是挺不错的。像这样的大户人家都要破产,普通人的日子还怎么过? 所以,他需要静一静! 第二章 崔里正 躺在床上,文奎瞪着雪白的蚊帐发了一会呆,感觉自己的思绪像一锅浆糊。这时,他惊奇地发现,自己的右手手腕上,竟然有一圈暗红色的胎记。那胎记,像手镯,也像后世的手铐。 文奎情不自禁地用左手抚摸着右手手腕上的胎记,奇迹又一次发生了! 眼前一黑,文奎又回到了那个山洞,置身于装满武器弹药的军火库! 墨绿色的弹药箱堆成了一座小山,里面全都是用于杀人的热兵器。要是能把这些武器带去文家村,那还在乎什么尹县令? 就算是元朝的皇帝,也要让他跪下! 文奎撬开弹药箱,手抓一支三八步枪,腰插一把王八盒子,怀抱一挺轻机枪,每种武器都拿了数百发子弹。 现在,文奎想回文家村了! 经验主义告诉他,怎么来,就怎么回去。他用左手摸向右手腕的胎记,结果很失望! 稳稳的,无论他怎么摸,都站在原地纹丝不动。 这是怎么回事?难道我要被困死在这座军火库? 文奎算是怕了。要是回不去,守着这些军火可不能当干粮啊。 绕着山洞转了一圈,文奎没有找到出口! 置身于无边无际的黑暗之中,文奎感觉自己快要崩溃了。要是能从这座军火库找到出入口,哪怕是重回二十一世纪,也比困死在山洞强。 难道是武器带得太多? 想到这,文奎把轻机枪和步枪放回去,只保留了一支王八盒子,数百发子弹。然后,还顺手拿了两个手雷。 文奎又用左手摸向右手的暗红色胎记。 倏。 几乎没有任何悬念,文奎又回到那张雕着龙凤呈祥图案的大木床,手里多了一支二十响的手枪。 王八盒子,虽然长相难看,实用性还是挺强的。文奎快速地拆卸、组装着手枪,用了几分钟熟悉武器。没过多久,他就觉得王八盒子用起来很称心。 有一位哲人说过,上帝为你关上一扇门,就必然会为你打开一扇窗。看来这话反着说,也是成立的。 听到门外传来脚步声,文奎赶紧把手枪藏进被窝里。 吱咯 沉重的木门被人推开,柴管家探进头来。他看见文奎坐着靠在床头,便走进来问候道: “少爷,你可安好?” “吃了江大夫祛内伤的药,感觉好很多了。柴官家,我这脑子好像有点问题,好多事都想不起来了。” “唉”柴管家长长地叹了口气:“少爷,您算是从鬼门关回来的人啦。能喘口气已算是万幸,再说忘记一些不愉快的事,也算是好事啊。” 文奎拉着柴管家在床边坐了一柱香的功夫,通过柴管家的嘴巴,再把自己头脑里断断续续的记忆拼凑起来,他基本上把文家的事情理出个头绪来。 文奎的家,果然是文家村第一大户。拥有良田三百五十亩,山林两千亩。父亲文球,曾经和县令尹力是酒肉朋友。去年年底,文球受尹力邀请,去饶州县城喝酒。回来之后,便因一场大病而暴毙。文球尸骨未寒,尹力提出要买文家的三百亩良田,文夫人硬顶了几个月不肯卖。没想到尹力以密谋造反为名,直接将文家的独子文奎抓进大牢,以此要挟文夫人签字画押,以三十两银子的价格,买走了三百亩良田。 文夫人卖了地,儿子却惨死狱中。 文奎痴痴地问:“这么说来,我家已经不是地主了?” “至少,那三百亩地是拿不回来了。夫人和崔里正可是签了地契的。” “崔里正?是谁?” 柴管家有点相信了,文奎虽然是捡回来一条命,脑子八成被打坏了。 “崔里正,就是崔浩。里正是管理我们文家村、刘家村的官。” 有限的历史知识告诉文奎,母亲是把良田卖给了元朝最小的官。这个官,大约和后世的村长一样大。但他还是不明白,不是尹县令想要买地吗?怎么又变成崔浩了? 经过柴管家一番解释,文奎终于算是弄明白了。强买良田这件事,尹力是借着崔浩的手干的,先由崔浩买下来,再以零地价卖给尹力,尹力又以零地价卖给信州知府王道生。 转来转去,这关系转得很复杂。就算是文夫人去更高层次的官府击鼓喊冤,那也是找不到北!毕竟王道生没有直接买文家的地! 再说,在元末,汉人的权益毫无保障。不要说几百亩良田,就算是人的性命,那也是如草芥一般低贱。 “柴管家,麻烦你扶我起来,我想出去走走。” 文奎虚弱地说道。 “少爷,你这身体?” “不碍事。我只是想出去透口气。” 在柴管家的搀扶下,文奎走出文家大院。 不得不说,文家村的空气真好!文奎使劲地扇动鼻翼,贪婪地呼吸着沁人肺腑的新鲜空气,让柴管家有些莫名其妙。他不知道,来自后世的文奎,对优质的新鲜空气有着一种怎样的渴望。 “少爷?” “走吧,陪我去看看我家的那些田地。” 柴管家面露难色:“少爷,我看还是不去的好,看着让人伤心啊。” “不,一定要去。” 文奎神色毅然,柴管家只好在前面带路。 刚刚来到这个世界,还带着一身的伤,文奎居然在崎岖的村道上走了一刻钟。前方出现一眼望不到边的良田。 阡陌交错,绿意盎然。 文奎知道,那碧绿的嫩草叫作“红花草”。等到来年春天,把它们翻耕进泥土,可以作为沤田的肥料。 “少爷,就是这片田地啊。多么肥沃,真是可惜了。” 文奎看见一个身穿古装的中年男子站在田畴之上,指挥着几个下人在深耕土地。 那些负责耕地的农夫,大声吆喝着,不时给埋头拉犁的水牛重重一竹梢。水牛被打疼了,便使出更大的力气往前走。黑油油的泥土被犁铧掀开,像翻书似的倒向一边。 文奎问:“老柴,那个站在田畴上的青衣男子是谁?” “少爷,他就是崔浩崔里正啊。” “走,我们去会一会他。” “这个?” “走啊!” 文奎有些愠怒道。说罢,他自己迈步向崔里正走去。柴管家无奈,只好硬着头皮跟在他屁股后面。 正在指挥农夫耕地的崔里正,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向自己走来,不由瞪着恐惧的眼睛,夸张地张开大嘴巴喊道:“鬼,鬼呀!” 第三章 恐吓 崔浩嘴里大喊着,两腿却是绵软无力,迈不开步子。大白天遇见“鬼”,他哪里还跑得动呢? 文奎可是带着刑警队长的记忆来到这个世界的,一个小小的里正,还真的没把他当成一回事。眨眼间,崔浩便被文奎拦住了去路。 “姓崔的,我不是鬼,你别怕。” 崔浩凝神静气,确定了站在眼前的年轻人,就是文球的儿子文奎,不由眼神有些期期艾艾:“你、你不是死掉了吗?” 文奎冷笑道:“的确是死了。阎王爷说我太年轻,还有八十年富贵日子没过完,又把我放回来了。” “这、这怎么可能?” 崔浩暗自嘀咕着。不过,他很快就感觉到眼前这个文奎,和以往有所不同。 至于哪里不同,他又说不上来。 果然,没等他反应过来,就听到了文奎那如同地狱里传来的声音,冰冷得有些刺骨。 “崔里正,你怎么叫人在我家田地里耕作?” 权属之争,这可不是闹着玩的! 崔浩像被踩着尾巴的猫似的大叫道:“文奎,你这说的是什么话?这些地,是你娘卖给我的!我可是花了三十两银子买的!” 文奎冷笑道:“三十两银子,就想买我家三百亩地?告诉你,这地我不卖了!” “不卖也得卖!你娘已经签字画押。就算是打官司,你们文家也是输定了!” “打官司?” 文奎冷笑道:“实话告诉你,地不能卖给你,叫你的人赶快滚蛋。” 确定文奎不是鬼,自己也不是白日见鬼,崔浩的胆子也渐渐肥了不少。 “文奎,我也告诉你,这、不、可、能!就算你没死成,你也是戴罪之身,官府是不会放过你的。我警告你,你别猖狂!” 崔浩说到这里,竟然阴险地笑了。因为他看见文奎的脸上浮起阵阵疑云,他好像被他的话给唬住了! 是的,文奎真的没想到这一层,那个文奎犯的可是谋反的死罪!就算他复活了,要是官府继续揪住这件事不放,那个后果? 或许直接押赴刑场砍头示众! 想到这,文奎有一种被崔浩打脸的感觉。 兵法有云,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如此莽撞地赤膊上阵,哪有不输的道理? 可是,老子的面子不要了吗? 刑警出身的文奎可不是那么容易被吓坏的,他冷冷地说道:“崔里正,我限你三天时间,自动交回地契。要不然,老子让你灭门!” 说完,文奎一个华丽转身,走了! 回家的路上,柴管家有些忧心忡忡。 他不满地责问道:“少爷,你嫌麻烦还不够大吗?这个崔里正可是个吃人不吐骨头的魔鬼,连你爹都不是他的对手啊。” 与天斗,与地斗,与人斗,其乐无穷。文奎总算领会到这句话的含义了。转身的一刹那,他看见崔里正像是遭雷劈似的,愣了好一回。 来到这个世界,连一个小小的里正都对付不了,还真是枉为人子了。 当务之急,就是要把这瘦弱的身体养好! 回到文家大院,文奎看见一幅精彩的画面: 辛力刚抡起大刀,左砍右劈,呼呼生风。整个人在刀光裹挟之下,显得有些雾气朦胧。站在一旁围观的十几个文家村小伙子不住地拍掌叫好。 文奎看了一会,问道:“柴管家,老辛的刀法是和谁学的?怎么这么厉害?” “他早年是白莲教彭和尚的弟子,后来不知怎么,来到我们文家村看家护院。这个老辛,拳脚功夫的确不错,三五个青壮年根本上不了他的手。” 文奎不由暗自赞叹,真是乱世出英雄。 正在这时,雪儿从西厢房出来,她的手里拿着文奎的王八盒子,满脸郁闷地摆弄着。文奎看得神色大惊,慌乱地大喊道:“雪儿,你过来!” 雪儿手里的王八盒子,那绝对是大伙没见过的新鲜物件。文奎一声惊叫,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 雪儿痴呆似地问道:“少爷,这是什么?好沉!” 文奎的脸色变得铁青,阴沉得快要滴出水来,显然把雪儿给吓坏了。 雪儿只不过是个十二三岁的女孩。要是换在后世,顶多也就是小学六年级学生。可惜她生错了时代。 手枪到了文奎手里,一看,好险!手枪的保险已被雪儿无意中打开,要是不小心扣动扳机,那可是要死人的。不要说普通人,就算辛力刚这样的武林高手,也不是它的对手。 “这是我爹留给我的玩具。你们都散了,别看热闹!” 文家少爷发威,众人皆作鸟兽散。 “辛叔,你留下。” 辛力刚悻悻地跟在文奎后面,进了西厢房。文奎娴熟地把王八盒子往后腰一插,坐在一张藤椅上,翘起二郎腿,问道:“辛叔叔,你的武功了得啊,有没有杀过人?” “这个……没有啊。练武是用来强身健体的,在下怎么敢杀人?” 辛力刚的眼神有些闪烁不安。文奎凭当刑警的记忆,觉得这家伙在撒谎!他绝对是雪藏在民间的高手。 “辛叔,我想随你学武。能否教我几招?” “少爷,武者都乃粗俗下贱之人。读书、考功名才是正道。老爷在世,多么希望你考个举人、进士什么的,将来做大官,能光宗耀祖。这件事,奴才作不了主。我看你得请示一下夫人才行。” 考功名?文奎冷冷地笑了。还是等那个叫朱元璋的放牛娃当了皇帝再说吧。听说他对读书人不错。 但文奎却不能把这些事告诉辛力刚。说了他也不信啊。 “辛叔,练武不但能强身健体,关键时候还可以自卫。你看我这一白面书生,被人家几棍子就打得断了气,要是练过排打功、硬气功之类的” 文奎说的是事实。要是练过少林秘籍里的“金钟罩”“铁布衫”,就算县衙的棍子打断了,人也会照样没事。这些日子,辛力刚不知多少次为文奎这个文弱书生惋惜,要是换了自己,可没那么容易断了气。 “少爷,教你武功也行,但你要注意保密。千万别让夫人知道。要不然,我这份工” “放心。这个家,除了夫人,我最大嘛。再说,我是她老人家的心肝宝贝呀。我说话,我娘会不听吗?” “那倒也是。我这就回去了。少爷保重。” “等等” 辛力刚走到门口,又被文奎叫住了。 “我爹在世的时候,待你如何?” “那还用说,恩重如山啊。” 文奎这样一问,房间里的气氛瞬间变得诡异起来。辛力刚不知道他葫芦里想卖什么药。 “他是被人害死的。我要报仇!” “这怎么可能?”辛力刚的脑子转不过来了,痴痴地问道:“少爷,老爷是病死的。这话可不能乱说呀。” 文奎走过去,轻轻拍了拍辛力刚的肩膀,很结实。这是一条很憨厚的汉子。 “我知道你不相信。但事实会证明一切。” 文奎趴在辛力刚耳边一阵嘀咕,辛力刚听得脸色大变! 第四章 杀 “杀了崔里正,夺回契约?” 辛力刚轻声重复了一句,有些不敢相信这主意是从文奎的脑子里冒出来的。他来文家看家护院已经十年,文奎是什么人他不是不清楚。 平时善良得连一只蚂蚁都不肯踩死的文奎,竟然敢杀人了? “行,我听你的!” 辛力刚沉吟片刻,咬牙说道。 下半夜。 崔府大院。两只石狮子威严耸立。屋檐下挂着一排大红灯笼,灯笼上写着“崔”字。 一个小小的里正,楼房竟然建得像皇宫似的。 月黑风高夜,正是杀人时! 两双乌黑的眼睛闪烁着狼一般兴奋的幽光。文奎和辛力刚躲在暗处,注视着崔家的一举一动。 寅时三刻。 崔府那扇沉重的大门吱咯一声,打开了。先是一个马车夫牵着马车出门。不一会,穿得像粽子一般严实的崔浩戴着瓜皮帽,坐上了马车的车蓬,还把帘布也拉上。 辛力刚有些佩服文奎了,向他竖起了大拇指点赞。 这个少爷,简直料事如神! “老辛叔,看你的了!我在乌龙岗的树林里等你。” “没问题。” …… 文奎大约等了一袋烟的功夫,看见一条黑影闯进乌龙岗密林。 辛力刚肩上扛一个人,健步如飞。眨眼间,崔浩被扔在地上,发出一声闷哼的声响。 文奎问:“还有一个呢?” “那个马车夫,小名阿牛,被我一记手刀砍晕了。估计没有一个时辰不会醒。” 说话间,文奎用力掐了一下崔浩的人中,崔浩在巨痛中醒来。 随着崔浩“哎哟”一声惨叫,他看见了眼前站着一个熟悉的身影。 夜雾氤氲。人影如魅。 但崔浩还是一眼认出了文奎,不由自主地叫出声来。 文奎的身旁还站着一个人,崔浩也认出来了,辛力刚,文家的护院武师。 来者不善。善者不来。这种时候被劫持到密林,傻子都知道什么后果。 崔浩结结巴巴问道:“你、你们想干什么?” “我想要那张卖地的地契,给我!” 获悉对方来意,又有尹县令撑腰,崔浩的口气变了,一脸无奈道:“做过的生意,流过的溪水。没有回头路!” 文奎冷笑道:“那份地契是十一月初四日签的。签字的时候,我娘亲自看见你揣进兜里,没错吧?” “然后,你告诉我娘,最多过一两天,你就会打通尹县令这个关节,把我放出来,对吗?” “是,又怎样?” “结果我娘去衙门领回了一具尸体,是吗?!” “……” 崔浩感觉到一股凛冽的杀气,沉默着,连头也不敢抬。 刀光闪过! “哎哟!” 一股热血喷涌而出。崔浩用手捂住右耳,血从他的指缝流出来。 文奎右手拿匕首,左手捏着刚刚割下来的耳朵!崔浩满脸惊恐地看着文奎,有些不可置信! 这还是文家那个白面书生吗? 上弦月一会躲在乌云里,一会把清冷的月华投进树林。这时,崔浩看见的是比魔鬼还要狰狞的文奎。 “地契呢?” “那几百亩地,我已经转卖给尹县令了。我们之间的地契就是一张废纸,没用了。” 又是刀光闪起。崔浩的左耳落地。这下子,他双手捂住伤口,两腿一软,跪在地上。 “文家大少爷,我说的都是实话啊。呜呜呜” “住口!你再大声说话我就割下你的舌头!” 文奎把脸凑近崔浩,让崔浩闻到一股死亡的气息。 他一字一句地说道:“第一,这里是乌龙岗。距离官道很远,你别指望发出声音就有人来救你。第二,这几天你并没有离开崔府,地契应该就在你的口袋里!你要是想活命,便痛快给了我!” 崔浩稍一犹豫,又是一根手指落地! 元气已经恢复了七八成的文奎,手里捏着匕首,摆出随时取人性命的姿势。不要说崔浩,连辛力刚也感觉浑身毛孔直竖。 难道自己以前对于文家大少,认识不足? 崔浩害怕一条老命真的丢在这密林里,抖抖索索地从内衣口袋取出地契。文奎借着淡淡的月光,看清了地契上写的字。 看来原先的推测没错。崔浩这是要赶快把地契交给他的主子,然后汇报文奎死而复活的奇迹。 地契到手,杀意更浓! 文奎看见辛力刚手里的大刀攥得很紧,已经迫不及待地想下手了。他却不慌不忙,距离天亮还有一个时辰。 “崔里正,告诉我,我爹是怎么死的?” “尹县令害死的。尹力事先准备了毒药,投放于酒中。这种毒药放的量很少,不会马上发作。所以,你爹回到家以后” “你没有参与吗?” 文奎的刀尖直抵崔浩的喉咙。 “没、我、真的没。我怎么敢杀、杀人啊。尹县令想讨好王道生知府,多次叫你爹卖地,你爹不从,这才起了杀意。他说,只要你爹死了,对付你娘和你简直易如反掌。” 一切真如文奎所料。辛力刚的目光里,除了愤怒,也有一丝对少爷的钦佩。 得到想要的信息,文奎直起身子,向辛力刚呶了一下嘴,自己便背过身去。杀人太血腥,他可不敢看。辛力刚干这件事,却是非常娴熟。 只听身后噗的一声,骨碌碌人头滚地。崔浩身首分家,断成两截。 “呜嗷” 辛力刚对着密林发出狼叫的声音,然后说道:“少爷,我们走吧。” 文奎问:“崔浩的尸体怎么办?” “我那一声吼,就是向野狼发出召唤。野狼这畜生,嗅到血腥味,还不把崔浩吃得连骨头都不剩?” 原来如此! “少爷,快点走啊。这事要是被你娘知道,她定然不会轻饶你的。” 纳尼? 我为文家报了仇,拿回了地契,难道不该记功吗? 文奎不由满头雾水。 转念一想,辛力刚的话也不是没道理。文夫人这个年纪,当然希望一家老小平平安安。要是让她知道,自己干掉了崔浩,夺回了地契,她老人家还不被吓个半死? 辛力刚托着文奎的屁股,让他爬上围墙。文奎这身体的力气实在太小,坐在墙头喘气之时,辛力刚已经翻身入院。 “少爷,跳下来吧。我接住你。” 三米多高的围墙啊。文奎看着都头晕。要是连这个高度都不敢跳,还怎么给老辛当徒弟? 两眼一闭,跳,扑通。 文奎稳稳地落在辛力刚的双臂里,却听到文夫人在黑暗里传来声音:“黑灯瞎火的,你们去哪了?” 第五章 我有未婚妻? 文奎和辛力刚同时愣住了。看情势文夫人已在后院等了很久。 文奎眼睛盯着地面,弱弱地回答:“娘,儿子随辛师傅去外面空旷地带练武去了。您也知道,我这个筋骨太弱。” 文夫人瞄了辛力刚一眼,冷冷地说道:“老辛叔,你回房休息吧。奎儿,你随我来。” 文奎忐忑地跟在“娘”的身后,来到东厢房。桔黄色的灯光下,衬托出文夫人的脸色极为阴沉。 在灯光下,文奎注意到文夫人的头发上竟然沾满了寒露。看来,她在外面等儿子归来的时间很长,并不是偶然遇之。 “说吧,你们干什么去了?我的奎儿,你可是从来不会撒谎的!” “……” “你们是不是找崔里正报仇去了?” “……” “奎儿,你可是说话呀,你想急死我啊!文家,就你这么点血脉,我可不想你再有什么事。” 文奎抬起头来,看见文夫人的眼圈有些发红。她那原已憔悴的脸上,黑沉沉的。看来,今晚的行动已经碰触到她的底线了。 一个宝贝儿子,好不容易失而复得。文奎能体会到文夫人内心深处浓浓的母爱。 此时,文奎要是说出真相。文夫人会被吓死的。 要说他以前被冤枉,这次可真是杀头的罪。杀人偿命,古已有之。 “孩儿真的是出去练武了。这次的经历,让孩儿决定弃文从武,拜辛师傅为师。身逢乱世,孩儿一枚书生,如何保护您老人家和文家这份庞大的产业?” 文夫人阴冷地笑道:“你以为有武功,就能保护文家的产业吗?自古以来,都是学而优则仕,只有当了官,有权有势,才能光宗耀祖。而你,却愚蠢地选择练武。你想依靠暴力解决问题吗?” “能用暴力解决问题,绝不浪费口舌!” “荒唐!你想气死我?” “娘,我想求您一件事。” “说。” “我已经是成年人了。爹没了,从今往后我要当家作主。我一定会把文家的产业再扩大十倍。相信我,儿子有这个本事!” 文夫人沉默片刻,道:“成。我老了,是不该操心太多。但成婚这件事,由不得你。我问过老先生了,后天就是黄道吉日。明天发贴子,后天办婚事!” “啊?!” “怎么?不乐意?父母之命,媒酌之言。刘芸芸和你可是指腹为婚,人家已经等了你十五年了,还不该有个名份吗?” “……” 文奎的内心,真可谓万马奔腾! 尼玛!这究竟是福,还是祸?文奎可是想金戈铁马,争霸天下的,有一个老母亲羁绊还不够,竟然还有一个童养媳? 家,即是枷! “娘,我不想成婚。能不能缓些时日,你看孩儿这身体弱的提不起四两重。所以才想学武健身,等身体好些,孩儿一定听从母亲的安排!” “那好吧。给你三个月休息。明年开春以后,一定成婚。我这把年纪,该抱孙子了。走吧,你回房睡觉。” 走出文夫人的卧室,文奎长吁一口气。真没想到,自己还有一个未婚妻! 刘芸芸,还什么指腹为婚?去你的,等老子当了将军再说! …… 回到房间,文奎立马烧掉那份地契。崔里正应该还没有把土地转让给尹力。 只要尹力拿不出地契,就不能证明文家的耕地是他的。他要是想动武抢,哼哼! 满满一个军火库,给了文奎无限的自信。 一个好汉三个帮,一个篱笆三个桩。 文奎暗下决心,一定要建立一支忠于自己的武装。 就算是朱元璋称帝以后,他老人家对于地主阶级也是尽量拉笼,并没有斩尽杀绝。 响午时分,文奎推开辛力刚的房门。 “少爷,夫人没为难你吧?” “怎么会呢?我是她的心肝宝贝,我刚刚才从阎王爷手里逃出来,难道她想把我送回去?” “那倒不会。我是说,她治家很严,也是为了儿孙好嘛。昨晚的事情要是被她知道,她会被吓坏的。” “老辛,废话免谈。我想知道,我们文家村二十岁到四十岁的男子,一共有多少人?” “连佃户也算上?” “当然!还有,我娘说了,这个家,从今天起由我作主。以后没有什么佃户不佃户的说法,所有文家村的人,都是我的人,我必须让他们过上好日子,吃得饱,穿得暖,还不受别人欺侮。” “少爷,你可想好了。这么大的事情,可不是靠头脑发热,一时冲动就能办成的。再说,那三百亩耕地,究竟能不能真正拿回来,还很悬啊。” “地契都拿回来了,悬什么?等崔浩的事情过去,我们就下地耕作。还有,你化妆成讨饭的,悄悄关注崔家的动静,及时向我报告。我需要及时掌握军情,该不该动武,杀人杀到什么程度,都需要情报!” “是,我马上去。” “等等,听我娘说我还有一个没过门的媳妇?” “是啊,少爷,你怎么连这事都忘了?” “我这脑袋不是被人打坏了吗?哪里还记得?” “那个小丫头,可漂亮啦。简直是小仙女下凡!按理说,你们见过面啊。” “唉,你看我这脑子!”文奎听到这里,不敢听下去了,轻轻拍了一下自己的前额,道:“尹力这畜生,差点要了老子的命,老子轻饶不了他!” 老辛换了一身又破又脏的衣服,拿了一根打狗捧,一个破饭碗,出门了。文奎回到自己的西厢房,泡了一壶茶,美美地品着青茶,满脑子都是刘芸芸! 要说穿越的福利,刘芸芸也算是一个吧? 从老辛嘴里得知,刘芸芸不但长得好看,还有些古灵精怪,以前没事就往文家走。自从文奎死了以后,据说小姑娘关在房间里,好几天没出门。 这个刘芸芸,文奎真想去见一见她。为什么我活过来两天了,也没见她露面? 难道古代的消息,闭塞到如此程度? 在任何时代,死而复活的事情,都应该是一条大新闻。 一传十,十传百,口口相传,刘芸芸应该知道了! 难道她出事了? 想到这,文奎眉头一紧,起身来到文夫人的房间。 “娘,我想去一趟刘家村,我要见芸芸。” “成婚的事,你想通了?” “不,娘,你想想,我都活过来两天了,刘家没来一个人。这说明什么?” 文夫人听到这里,心头猛然一震,喊道:“哎哟,我怎么把这么重要的事给忘记了?!芸芸一定是出事了!走,我们去看一下,快点叫上辛叔。” 文奎笑道:“娘,又不是去打架。叫他干嘛?我们两个人去就行啦。” 第六章 隐形判官 刘家村。 文奎和文夫人还在村外,就听到村里放鞭炮的声音。 看来今天是个大喜的日子,碰上有人办喜宴。两个人信步走进村里,脸上的表情不由渐渐凝固起来。 小地主刘通喜上眉梢,春风得意。此时,他身穿一件崭新的裘皮大衣,头戴小瓜皮帽,脚上的靴子也是牛皮制的。 “恭喜” “恭喜” 提着礼包的人们走进刘通的家,一个个都是有头有脸的人。大门两侧,挂着两个大大的“喜”字。 “娘,我们是不是走错了?” “没错。刘通以前和你爹走得近,也算是世交了。所以,才为你们指腹为婚啊。这样的交情,难道我连门都不认识吗?” 文奎轻声嘀咕道:“我、我爹,他生前交的都是些什么人渣。” “闭嘴!” 一丝不祥的预感袭来,文夫人眉头紧锁,拧成了一股绳。 这情形,好像是刘芸芸出嫁啊! 两个人在别人家的屋檐下站了一会,远远地望着。好一会,文夫人才黯然神伤地说道:“奎儿,我们走吧。刘通他……女儿出嫁了,新郎倌不是你。” “啊?!为什么会这样?” “你没看见那些来贺喜的人,都是有钱人家。有的人还骑马、坐轿来的,看来芸芸已经另攀高枝了。” 听辛力刚说过,刘芸芸听说文奎出事了,把自己关在房间里绝食。这样的烈性女子,怎么可能那么快就改嫁? 她一定是被逼的! 一个不谙世事的小姑娘,被强迫坐进大花轿,抬入洞房,然后被虎狼似的男人……文奎脑补了一下画面,不由怒火中烧! 虽然他对刘芸芸没什么感情,但碰到世间不平事,正义感便从脚底下冒出来。 可是自己这么弱的身体,还有母亲在身边,想有大作为不太可能。 正在犯愁之际,他听到刘通大声吼道:“臭要饭的,滚!阿三,打断他的腿!” “哎哟哟,我走、我走还不行吗?” 一个衣衫褴褛、蓬头垢面的讨饭人被打痛了,连滚带爬逃出刘家大院。这人如一条丧家犬,被阿三追着打,不一会,他逃到文奎跟前,差点和文奎撞个满怀。 文奎面色阴冷地问道:“你跑什么?” 讨饭人两腿一软,直接跪了下去:“少爷,我就一个臭要饭的,求求你们,饶了我。” “饶了你可以。”文奎掏出一文钱,递给讨饭人,问道:“你怎么知道刘通家里做喜事?” 讨饭人接过赏钱,感激得想喊文奎当爹,把知道的事都说出来了。原来,刘通为了巴结豪强,把刘芸芸送给黑水寨寨主雷一鸣当六姨太了。今天只是订亲宴,三天后雷一鸣就会派大花轿来明媒正娶。 听了讨饭人的话,文奎摆摆手,示意他滚蛋。 “娘,我们回去吧。芸芸已经是别人的人了。” “看你这孩子,说的是什么话?娘这心,难道不是肉长的吗?” “娘的意思是?” “唉我们走吧!” 文奎搀扶着文夫人,两个人步履蹒跚地离开刘家村。他能感觉得到,母亲已经心塞到极点,身体有些隐隐发抖。 午后。 文奎睡了一觉,感觉浑身轻松,便来到后院练习站马步桩。毕竟强身健体是第一位的。 还是伟人说得好,身体是革命的本钱! …… “少爷,你站马步已经站了三刻钟了,歇一会吧。” 文奎双手捧气,上翻,下压,气沉丹田。 收功后,文奎问道:“你什么时候回来了?” 辛力刚:“回少爷话,奴才探明,崔浩一死,崔家大乱,崔浩的儿子崔青风已经火速赶往县城,大约去向尹县令报告死讯。” “哦?他还有一个儿子?” 刚刚来到这个世界,人情关系还真有些糊涂。 “你还探得什么情况?” “崔家得到马车夫阿牛的报告,派出家丁四处寻找,在乌龙岗密林里找到崔浩的几根骨头,一顶帽子。还有就是一滩血迹。仅此而已。” “也就是说,崔浩被野狼啃食干净?他们有没有怀疑到我们?” “暂时没有。” “老辛,你听说过黑水寨的雷一鸣吗?” “略知一二。此人是方圆百里有名的土匪。少爷怎么忽然提起了他?” “他要娶刘芸芸当六姨太。” “啊?不可能!刘芸芸是什么人?她怎么会做这种事?” “可她还有老爹呀?她那个便宜老爹,我已经见过了。” 辛力刚看得来出来,文奎不像是开玩笑,也不是说假话。 “我娘也看见了。我们两个人站在远处,看见刘家府上热闹非凡。今天是刘芸芸的订亲宴!” “少爷,这件事不能就这么算了!刘通是势力眼,但刘芸芸不是!弄得不好,她会为你自杀的!” 辛力刚那神态,看上去比文奎还要急。说实在的,文奎只是有点正义感,不希望看到好端端一个姑娘,被雷一鸣那样的老王八给糟蹋了。而辛力刚那个样子,似乎真的把刘芸芸当成文家的亲人了。 文奎故意漫不经心地笑道:“老辛叔,看把你急的!雷一鸣势大钱多,根本就不是我们这样的人惹得起的。刘通把自己的女儿送给他,不就是想攀高枝吗?” “不行,这件事绝对不能让他得逞!” 辛力刚急切地来回踱着步,想了半天,想不出什么招数。大冷的天气,他的头上已经急得冒汗。文奎看得不由暗自发笑。 这就是古人的愚忠? 他要想成就一番事业,不就是需要一批像辛力刚这样忠心的人才吗? 文奎问:“老辛,你想出办法了吗?” “没有啊。我左右为难呀。动武不行,动文也不行啊。” “文,怎样?武,又怎样?” “来文的,当然是上门去讲道理。就说刘芸芸已经和少爷你指腹为婚了。好女不嫁二夫嘛。可是,少爷,你、你不是已经死了吗?这怪不得人家刘通啊。” “动武呢?” “那就是打啊!可是,我们文家村男女老少加起来,也就一百多人,打得过人家黑水寨三千多号人吗?!” 不说不知道,一说吓一跳。黑水寨,居然有三千多号土匪?难怪刘通想攀高枝。 “这么多土匪,难道官府不剿吗?” “剿?当然剿过!没用啊。黑水寨地势险要,易守难攻。剿过几次,你猜怎么着?土匪头子雷一鸣竟然和信州知府王道生暗通曲款,成为互相利用的好朋友了。” 文奎算是明白了。这就是后世所谓的“黑社会”。王道生就是雷一鸣的“保护伞”。难怪雷一鸣敢如此嚣张,连六姨太都明媒正娶。 文奎暗暗在内心给雷一鸣画了一个红色的“x”,判处了他的死刑。像他这种人,奸淫掳掠杀人放火的事没少干,哪一桩都是死罪。 文奎亲热地拉过辛力刚的肩膀,说道:“老辛叔,我有办法了!” 第七章 一百两黄金 听完文奎的计谋,辛力刚有一种拔开迷雾的感觉。同时,眼里也露出更多迷惑的神情。 他还是以前那个只知道读四书五经的少爷吗? 文奎见辛力刚满脸懵逼的样子,脸色一沉,轻声喝道:“从明天开始,包括我在内,所有文家村的青壮年男人都要习武,重点练习刀术、射箭、骑术、搏击等。老辛叔,你就是我们的教练。” 辛力刚问:“教练是什么?” 文奎猛然拍了一下自己的脑袋,把后世的词汇搬来,怎么叫他一介武夫能听懂? 他连忙笑着解释道:“教练,就是师傅、教头的意思。” “哦,我明白了。”辛力刚似乎对这个“光荣任务”很感兴趣,脸上笑靥如花:“少爷,我已经统计过了,全村二十岁到四十岁的男人,一共五十八人。其他的都是妇女、儿童、老人。” “二十岁以下的,随他们自愿。想学的都可以来。地点就选在村东的晒谷场。农闲时节,每天训练八小时。” “少爷,你这是要训练军队吗?” “呃?”文奎倒没想到这一层,来了个脑筋急转弯:“我看就叫护村队吧。” …………………. 凌晨。晨曦初露。 文家村东面晒谷场传来一阵震天动地的暴喝声。 “嘿” “哈” “嘿” 几十名衣衫褴衫的青壮年男子,青一色姓文。他们有的骨瘦如柴,有的面黄肌瘦,但由于常年干体力活,都具有一身蛮力。 “冲拳的时候,用腰发力,手腕微屈,略带收缩状。” 辛力刚讲解完,又示范了一遍。接着,晒谷场上又是一阵震天响。 渐渐的,晒谷场周围站满了围观的村民。不一会,文夫人也被训练的声音吵醒。 文奎看见文夫人穿着一身裘皮大衣,迎着寒风出门,连忙迎了过去。 “娘,您怎么来了?” 文夫人神色威严地扫视了汗流浃背的练功之人,这些都是文球家里的佃户。平时除了种地交租,也没什么来往。 “奎儿,你这是搞什么鬼?一大早的,还让不让休息?” 文奎也没想到,第一天训练,就把全村折腾得底朝天。全村一百多号人,除了练功的,就是看热闹的。 “娘,为了文家子弟不受外人欺侮,我请辛师傅教全村人练武,男女老少,想学的都可以来。” 在古代,武术都是密不外传的。而且门派之间,也互相保密。要想学武,必须出大价钱请师父教。所以,便有“穷文富武”一说。 而文奎干的事,显然超出了文夫人的认知。 “奎儿,我看你不当家不知柴米油盐贵。我们家,哪有闲钱请辛叔教全村人练武?” “娘,辛叔是免费教的!” 文夫人的意外出现,晒谷场那热闹的气氛变得有些不一般。 辛力刚憨厚地笑道:“夫人,反正我闲着也是闲着,教文家的子弟强身健体,也算是积点阴德,你就别责怪文奎了。” “哦?那你们继续吧。奎儿,你随我来。” 为人子,而且是在古代,真不是一件好玩的事! 文奎心怀忐忑地跟在文夫人身后,回到家里,似乎预感到这个善良的母亲心里早已阴云密布了。 她坐在太师椅上,冷冷地问道:“奎儿,告诉我,你干这件事,是不是另有企图?” 文奎心里“格登”一下,老夫人果然厉害! 既然已被她洞悉,他干脆直说了:“娘,天下就要大乱。最多在明年春夏,老百姓就要造反了,要想保住文家的产业,我必须提前做准备,把文家的青壮年男子都武装起来。” 此言一出,文夫人神色大惊! “你是听谁说的?” “娘,你想想,这些年来,不是旱灾,就是水灾。连年灾荒,饥民遍地。而腐朽的官僚,一个个都置百姓于水火之中而不顾。这是要改朝换代的征兆啊。历朝历代,官逼民反。所以,我们不能像当年爹在世那样当守财奴了。我不但要建立一支护村队,还准备为这些佃户地租减半,让他们度过灾荒。我了解过,很多佃户打出来的粮食,除了交租,只够吃半年,还有半年只能吃野菜,或者外出讨饭。” 文夫人听了文奎的想法,脸色瞬间变得铁青:“奎儿,你这是要败家吗?” 文奎:“娘,我说过,我要把我们家的产业扩大到十倍,甚至百倍,而不是像爹那样当个小财主。” “地租减半,还免费教佃户健身习武!你当我这个家是什么了!不行,我不同意!” 文夫人倔强起来,文奎不由暗暗后怕。这个慈母,可不是没有原则的人! “娘,你说过了,这个家由我作主。如果你事事干涉,我还怎么干事?如果孩儿连这点自主权都没有,我宁愿去坐牢!” “你?你想气死我吗?” “是与非,成与败,试一年不就行了吗?我们家有三百五十多为良田,两千多亩山林,难道还怕饿死不成?” “那三百亩地……不是卖掉了吗?” “实话告诉你吧,崔浩死了,地契也被我烧了。等崔浩这件事的风头过去,我就让人下地干活!” 文夫人一听,心里明白大半。那天深更半夜,文奎和辛力刚翻围墙回家,背后的事情可不简单! 想到这,她的后背脊一阵冰凉,冷汗涔涔! 文夫人压低声音问道:“崔浩是你和老辛干掉的?” 文奎点点头,算是默认了。这个母亲,想骗她很难。不如让她知道真相,把她一起拖下水。 “奎儿,娘真的不想再失去你。你可千万不要胡来啊。” “娘,请放心。我干的事,我有分寸。” 话是这样说。文奎暗道:哼,老子可是刑警队长出身,反侦察能力强着呢。崔浩一案,就算信州知府王道生亲自侦破,那又如何? 东厢房的气氛变得异常诡异。文夫人知道事情真相,倒也没有惊慌失措。现在,她反倒理解了文奎想建立地主武装的想法。 文奎道:“娘,我需要一些银两打通关系。” 文夫人不解地问:“你想干什么?” “买通信州知府王道生,让他当我的后台老板!” “你需要多少钱?” “黄金一百两!” “那个畜生,值这么多钱吗?再说,如今的贪官污吏,胃口太大。一百两黄金,万一他不放在眼里呢?” “娘,这是儿子的买命钱。听说崔浩的儿子崔青风已经赶赴饶洲县城,估计是去找尹力。尹力要是揪住我的事不放,甚至把崔浩的死扣在我的头上,我这颗脑袋就保不住了。横竖是个死,喂苍蝇不如喂老虎!万一王道生这条老虎落了套,就算尹力,他奈我何也?” 文夫人用将信将疑的眼光瞪着文奎,内心翻江倒海一般。在她看来,这个儿子简直在一夜之间长大了,整人的手段甚至比老子强百倍。 一百两黄金,几乎用掉文夫人一生的积蓄。那种感觉真是比割肉还疼。 终于,文夫人摆摆手,嗫嚅道:“奎儿,你去练武吧。这件事容我再想一想。” 第八章 绵里藏针 信州府。 王道生身穿官服,摆出一幅清正威严的架势。警察叔叔文奎同志不由暗笑,贪官的丑态几百年都没变过! “知府大人,这一百两黄金,是送给您五十一岁大寿的贺礼,请笑纳!” “你看你,五十一岁,有什么好贺的?!” 一百两黄金,装在一个用红绸布包裹的木匣子里。就算王知府家金银满仓,这也是一笔不菲的数额。文奎把木匣子往香桌上一放,那态度比王家孙子还恭敬。 王道生笑靥如花,算是笑纳了。 难怪有人说,一旦贪官毫无敬畏之心,这个社会就危险了。 “知府大人神明。小人文奎,饶州县文家村人氏。前些日子受小人冤枉,以谋反罪抓进大牢,已被乱棍打死。谁料就在小人下葬入殓之际,竟然意外复活。小人怕再受迫害,所以备此厚礼,烦请大人亲自过问此案。” “哦?人世间还有如此蹊跷之事?”王道生的绿豆小眼眯成一条缝,明知故问道:“你说的是尹县令吗?” “正是。” “这个好办。我修书一封,你直接去找他便是。身为县令,理当明察秋毫,为民做主,岂可草芥人命,是非不分?” 王道生顺手拿起案上的一支银毫毛笔,在泛黄的宣纸上写了几句话,然后用信封封好,递于文奎,道:“你这就去找尹县令吧,我还有其他公务需要处理。” 逐客令。 文奎不由苦笑,一百两黄金,不知是否买到一百个字? “谢知府大人! “以后若有麻烦,可到东升路王府大院找我。” “奴才谨记,告退!” …… 文奎怀揣信函,和辛力刚两个人策马扬鞭,用了半个多时辰赶回饶州县城。 县衙门前一派冷清,门可罗雀。 此时已是下午申时。 文奎看见街头巷尾那些流民两眼发绿,就像采矿者发现富矿一般。 这么多优秀的人力资源! 天寒地冻。街头巷尾,不时可见三五个衣衫褴褛的流民缩成一团,抱团取暖。 文奎道:“辛叔,我有一个想法,是否从这些北方来的流民当中招募一些人马?” 尽管辛力刚是老江湖,也越来越看不懂文奎的作派了。 “少爷的意思是?” 文奎爽朗地笑道:“我们的护村队不是缺人吗?街上这些流民,有不少青壮年劳力,我们可以从中选几十个人。报酬嘛,不但管肚子吃饱,还发给他们每人每年一两银子。” 辛力刚不禁有些迟疑:“少爷,这么大的事,是否请示一下夫人?” “这个家我做主,我说了算。这些人招来之后,和那些佃户一样,忙时种田,闲时练武。” 辛力刚疑惑道:“少爷,我们家哪有这么多田种?” 文奎笑笑:“我们不是还有两千多亩山林吗?难道这几十个人还消化不了?” 文家村一百多人口,人均达到四亩耕地。要是放在后世,可以养活多少人?那两千多亩山地,更是荒芜得毫无价值。 之所以民不聊生,皆因“有人无地种,有地无人种”! 从今往后,警察出身的文奎,想教教古人如何种田,如何打仗! 没过多久,辛力刚便带回来五十名汉子。看见一个个年轻力壮的男子汉,文奎乐了。 他笑道:“条件,相信辛师父已经告诉你们了。只管饱饭,年薪每人一两银子。愿意的,就给老子站成排!” 话毕,那几十号人仍然稀稀拉拉,不成队形。 文奎问:“老辛叔,你会训练队伍吗?” “这个,我也不会。” “就是让这五十个人排成五队,每队十个人。然后让他们立正、稍息,向左转,向右转,齐步走。” 前面一句话,辛力刚还能听懂,后面说的便全都听不懂了。无奈,文奎只好亲自上阵…… 一个时辰后,这五十个人走起路来,一个个昂首挺胸,看上去无比威武。 “少爷,这招你是和谁学的?管用啊。以后,那些佃户都这么训练。” “没错。你传令下去,从明天起训练改在燕子坳。这些人回去之后,暂时安排在燕子坳。我想在那里办一个农场。” “少爷的意思是,暂时不告诉夫人。” “是。” …… 辛力刚带着新招的队伍走路回村。文奎带着王道生写的信函,直接叩开了尹力的大门。 接到门童报告时,尹力正围着火炉取暖。贼冷的天气,谁都想像蛇一样冬眠,偏偏这种时候,门童说有客人来访。 尹力坐在客厅的太师椅上,等待着门童所说的客人,等客人出现,他还是差点吓得从椅子上掉下来。 “你、你果然没死?!” 文奎是满脸堆笑走进来的。脸上笑嘻嘻,不是好东西啊。尹力觉得文奎笑里藏刀。 以前做过什么,他自己知道! “大胆狂徒,张捕快,快点把这个刁民拿下!” 不知从哪里突然冒出几个捕快,一个个手持雪亮的砍刀,就要向文奎扑来。 文奎不慌不忙地喝道:“且慢。我这里有王知府的手书!” 信封是那种暗黄的牛皮纸。王道生的笔迹苍劲有力,尹力坐在远处,就看见那字假不了。打开信封一看,他顿时像泄了气的皮球。 尹力不可置信地问道:“文奎,你、你竟然去找王知府了?” 文奎两手一摊,无奈地叹道:“没办法,我要活命呀。” 官场的规矩,尹力当然懂。王道生要是没有得到文奎的好处,绝无可能写这封信。 可是 崔青风送来的十两银子,还在尹力的口袋里! 尹力贼眼睛滴溜溜转了几圈,便给文奎抛出一个诱饵:“崔浩被野狼叼走了,吃得只剩下几根骨头。那个区域现在缺少里正。” 文奎风轻云淡地笑道:“小人不才,一心只读圣贤书,对于当里正不感兴趣。” 尹力也不是吃素的,阴笑道:“文奎,你以为靠读书考取功名,容易吗?” “那我就安心种几亩簿田,养家糊口。这倒也不难吧?” 这口气,文奎没有丝毫退让的意思。 杀父之仇,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文奎搭上王道生这条大船,觉得和一个小小的县令说话,口气硬了不少,让尹力明显感觉到这小子绵里藏针。 尹力变脸了,满脸堆笑道:“既然王知府都来信了,文奎贤侄,你之前的案底我让人撤销便是。不知你是否赏脸,我们去怡春楼小酌几杯?” 文奎双手抱拳,拒绝道:“天黑路远,我还要赶回文家村。告辞!” 第九章 送鬼下地狱 来到这个世界,文奎今天是第一次骑马。胯下一匹枣红色骏马,四蹄飞扬,让他找到一种飞扬的感觉。 天色越来越黑…… 前方已经进入山区。驿道两侧黑漆漆的密林,像是隐藏着千军万马,给人一种肃杀之感。 呜哇呜哇呜哇 深山里传来几声凄厉的夜鸟叫声,文奎心头一紧,连忙把手伸进怀里,掏出手枪,目光如炬。 突然,感觉身体猛然前倾扑通! 马失前蹄! 早有准备的文奎摔下地后,连续几个翻滚,迅速隐藏进一蓬杂草丛中。 嗖嗖嗖 利箭如雨点般射向马匹栽倒的位置。那匹马受了箭伤,一个纵跳,不退反进,猛然向密林里窜去。 这时,从密林里跳出十几条黑衣大汉,一个个手举明晃晃的砍刀。刀锋的幽光在黑夜里格外炫目。 “冲上去,砍死他!” …….. “老大,不见人!” 十几个火把亮起。文奎透过火把的亮光,可以清晰地看见强盗的面容。 砰!砰!砰! 枪响。 三支火把掉在地上。三个黑衣人倒在血泊之中,死得不能再死。 强盗们被突如其来的攻击吓懵了。文奎抓住他们懵逼的时机,又是几个点射。 又有四名匪徒倒在地上。眨眼之间,强盗死亡过半。那些人死之后,火把还在地上燃烧。一时间,驿道上燃烧着七支火把,蔚为壮观。 为首者吼道:“蠢猪,快点扔掉火把!撤!” 剩下的四名匪徒扔掉手里的火把,撒腿向密林深处逃去。 看见匪徒逃远,文奎吹了一个尖锐的口哨,便听到一阵“得得得”的马蹄声。 凑近了看,枣红马的屁股上中了一支利箭。血已凝固,伤口呈紫褐色。 “小伙伴,你真是好样的!我还以为今晚要走路回家了。” 咩嘿嘿 马声嘶鸣。 枣红马站在原地,不肯向前,示意文奎坐上背去。 文奎一狠心,跳上马背,绝尘而去。 文奎骑着枣红马一路飞奔,仅仅用了半个多时辰,前方便出现了一个小村庄。 不知是天黑迷路,还是枣红马具有灵性,他竟然鬼使神差地进入了刘家村。 文家和刘家,相距不过五里路。 想起那个乞丐所说,悍匪雷一鸣三天后娶亲。文奎栓好坐骑,决定去刘通家里探个究竟。 夜露深重。万籁俱静。 伤势基本痊愈的文奎已具有翻墙入室的本事。刘通家两米多高的围墙,简直形同虚设。 窗外,文奎鬼魅一般出现了! 灯下,穿着青花棉袱的刘芸芸坐在木板凳上。旁边站着一脸无赖相的刘通。 “芸儿,爹这不是为你好吗?嫁给雷一鸣当小,金银满仓,财大气粗,那可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呀。” “……” “土匪虽然名声不好,但人家兵强马壮,一般人惹不起呀。听说连知府大人和雷一鸣都是拜把子兄弟呀。” “……” 文奎透过窗棂,看见刘芸芸的眼睛红肿得像桃子似的。她真的只是一个十四五岁的小女孩,幼稚的脸上满是忧伤。真不敢想象,狠心的刘通怎么舍得把如此一个小鲜肉往虎口里送。 难道这女儿不是他亲生的吗? “爹,你走吧。我答应你。” “哎,这就是爹的乖女儿嘛。我们刘家,只要攀上雷一鸣这株大树,哪怕在整个饶洲县,甚至信州府,那都是可以横着走的呀。女儿,你能想通,爹真的很高兴。你早点睡,要不然,明天当新娘子就不好看啦。” 潜伏在窗外的文奎亲眼看见这一幕,辛力刚给他的所有认知全都被颠覆。 不是说,芸芸很专一吗? 不是说,芸芸很贞烈吗? 尼玛 老辛头,老子差点被你给误导了! 吱咯一声,门开了,又关上。刘通喜滋滋地离开刘芸芸的房间,一边走,一边嘴里还哼着小曲。 文奎心堵得慌,正想一走了之,永远地和刘芸芸说“拜拜”,突然从房间里传来无比凄厉的号啕哭声。 呜呜 听到如山洪爆发一般的哭声,文奎内心最柔软的东西被融化,他再也迈不开脚步。 没多久,屋内没了动静。文奎透过窗棂,看见刘芸芸已经站在屋梁底下,一条白色的绸缎悬在梁上,她正在把自己的脖子往绸缎上挂。 “别!” 文奎嘴里还没喊出来,腿脚已动了起来,猛然破门而入,一把将刘芸芸拽了下来。 刘芸芸看见文奎的突然出现,凄然笑道:“奎哥哥,我那么快就见到你了?我们都死了,对吗?” “不,我们都没死!” 文奎猛然将刘芸芸揽在怀里,心生无限感慨! 刘芸芸假意答应那个便宜老爹,竟然是为了上吊自杀! 如此纯情的女孩子,难道还不值得男人珍爱一生吗? “芸芸,我们走吧。我带你走!” 文奎一把抱起刘芸芸,消失在苍茫的夜色里。 子时。 文夫人听到屋内有异动,便知道是文奎回来了。 灯亮。起身。文夫人看见文奎和刘芸芸,不由大惊。 “奎儿,这是怎么回事?” 等文奎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说清楚,文夫人脸色异常冷峻。不过,他还是刻意隐瞒了路上遇刺的经历。 要是让文夫人知道自己遭遇十几个黑衣匪徒设伏围攻,她会惊吓成什么样子? “这么说来,我们又和黑水寨的雷一鸣铆上了?” 文奎点头道:“现在我们的敌人不是一个两个。那个雷一鸣可是一个混世魔王,他要是知道芸儿在我们家里,定然会带人铲平整个文家村的。” “这如何是好?如何是好!”文夫人急得直跺脚,嘴里却没有饶过已经死去的文球:“奎儿,你说得对,你爹生前那些狐朋狗友,都是些什么鬼!那个刘通,简直就不是人!” “不是人,那就让他当鬼!” 文奎心里这样想,终究还是没有说出来。在驿道上可是一次性枪杀了七名悍匪。 一将功成万骨枯。 这才刚刚开始…… 安顿好芸芸睡下,文奎回到西厢房,检查了一下藏在木床夹层的两枚手雷,又把王八盒子放在枕头底下。 文奎刚刚躺上,准备睡觉,便听到“笃笃笃”的敲门声。伴随着敲门声,还能听到粗重的呼吸声! “奎哥,开门。” 芸芸的声音细如蚊蝇。 第十章 杀人神器 文奎的门打开一条缝,刘芸芸便如泥鳅一般钻了进来。这样子,他算是相信辛力刚的话了。 古灵精怪的刘芸芸脸上还挂着泪痕,内心还具有孩童般的天真。 “奎哥,你关门呀,愣着干啥?” “这哦” 关上门,文奎变得手足无措了! 因为他看见,刘芸芸正在一层层地脱去自己的衣服。眨眼间,她只剩下一个红兜兜! 她那胸脯,如一个青涩的桃子,还没有完全发育成熟! 文奎是个男人,并不是畜生,怎么忍心残害如此幼小的女孩? 可是,正是文奎发愣之际,刘芸芸已经钻进他的被窝。 “芸芸,你?” “快点上来,我要和你圆房!” “芸芸,这样……不好啊。” “我的身体是清白的。我生是你的人,死是你的鬼!快点上来!” 就在文奎还在吱吱唔唔地不知如何是好时,芸芸猛然抽开床底下的抽屉,拿出一把剪刀,毅然决然地喝道:“横竖是个死。死,我也要死在你的床上!你上不上来?!” “别、别啊,芸芸,我上来还不行吗?” 文奎被芸芸的举动吓坏了。 这小女孩说得出,做得到! 天气太冷,文奎原本只穿着睡衣,这时已冻得瑟瑟发抖,连忙往被窝里钻。倾刻间,怀里多了一个活色生香的芸芸,幸福来得像做梦一般。 这个刘芸芸,真是人小鬼多。她竟然知道床底下的抽屉里有剪刀,还知道男女之间应该干那种事,才算是夫妻! 而且她是那么的泼辣大胆! 文奎一钻进被窝,芸芸便抱紧了他,帮他解去内衣的扭扣。 她的皮肤很嫩、很滑; 她还是一朵含苞待放的花蕾! 文奎搂着这个小女孩,一下子变得手足无措。前世他可是结过婚的,妻子也是一名警察。 所以,他知道她想干什么。 可是,他什么也不想干! 她还是个十五岁的小姑娘呀,怎么下得了手? 警察叔叔文奎同志杀人不眨眼,面对刘芸芸却成了一个大善人。 “芸芸,你还小。” “我不小了。人家都是这么大出嫁的。” “……” “芸芸,我们说会话,好吗?” “嗯。” “你知道我是怎么活过来的吗?” “不知道。那天,我想来见你最后一面,我爹不让。说见了死人晦气。” “都快入殓下葬了,我居然活过来了。” “我们的缘份未绝。阎王爷不想收你。这辈子我只做你的女人。” “这些日子,你是怎么过来的?” “我爹天天逼。换着花样劝我,一定要我嫁给雷一鸣当六姨太。” “我不知道你活过来了,所以,我就想去阴间找你。” “你订亲那天,我和我娘去看你了。” “……” 你一句,我一句。说着说着,疲惫之极的刘芸芸竟然在文奎的怀里睡着了。 ……………… 第二天上午。 尹力带着张捕头,还有几个捕快策马来到杀人现场。七具尸体,分别都是头部、心脏等要害部位有创口。那种创口可是尹力从来没有见过的,好像是被什么东西钻了个窟隆。 张捕头拔出匕首,从一具尸体的眉心部位撬出一枚血肉模糊的子弹头。他把子弹头擦拭干净之后,递给尹力。 “这是什么?” 尹力拿起弹头,研究了好一会,不知道是什么杀人神器。 张群也不知道。 “这么说来,那个文奎拥有我们不知道的杀手锏?” 尹力的神色冷到冰点。 张群小心翼翼地答道:“据陈九四报告,文奎躲在黑暗之处,只见黑暗里冒出几点火光,他的人便如割韭菜似的倒下了。” “他娘的,此文奎,已非彼文奎也。从今往后,我们都要倍加小心。” “这件事,要不要向王知府报告?” “不!王道生那个人见钱眼开。他修书一封给本官,要求不再追究文奎谋反一案。你想想,要是他没得到文奎的重金贿赂,能有这份心思吗?” “这个文奎,真是厉害呀。看来崔浩之死,很可能是文奎所为。” “问题是崔浩被野狼啃得只剩下渣。” 这样说时,尹力不由一阵寒颤。早知道这样,干嘛要去讨好王道生?干嘛要想尽办法“买”文奎家里的几百亩良田? 王道生只不过说了一句想建一个私人跑马场! 现在可好了,鸡飞蛋打,王道生反倒帮着文奎说话! 捕头张群皮笑肉不笑地问道:“尹县令,您说那个文奎想攀上王道生这条路,需要花多少两银子?” 尹力冷不防盯了张群一眼,觉得这家伙也是一介莽夫!要让知府大人说一句重话,岂是几两银子就能成的? 尹力咬牙说道:“至少黄金百两!” 杀人不眨眼的张捕头不由倒吸一口冷气。他不算是穷人了,但要想筹得一百两黄金,那是不可能的。 “县令,您看这案子怎么解决?” “你告诉陈九四,给死去的弟兄发点安家费。还有,以后没我的命令,不得随意动文奎。他已经不是我们能惹得起的人了。” “可是,大人,文球的事?” 听到这句话,尹力真是肠子都悔青了。知道文球被害的内情,只有他和崔浩。万一文奎在崔浩临死前掏出内情,自己的死期也不远了。 “你每天派四名捕快到我家值守。武器嘛,带上火铳!” 尹力觉得手里捏着的弹头,有点类似火铳这种武器发射出来的。要不然,陈九四也不会说只看见冒火光,他的人就倒下了。 只是这种武器,应该比火铳还要高级! 也许是太累,文奎睁开朦胧的睡眼,看见刘芸芸已经穿戴整齐,坐在床沿托腮看着他。 “奎哥,我已经是你的人了,对吗?” 小姑娘毕竟还是嫩了点,竟然认为同睡一张床,就是“圆房”了。 “嗯,算是了吗?我有些渴,能帮我倒一杯水吗?” “好咧。你等着。” 把刘芸芸支走,文奎连忙穿衣起床。枕下的手枪还在。手枪里还剩十三发子弹。 文奎把手枪插在腰间,用衣服遮好,刘芸芸端着一杯热开水进来了,一边走一边吹着热气,显然是怕烫了文奎。 文奎看得心里涌起一股暖流。这小姑娘,人美,心也美! 第十一章 我的女人谁敢动? 喝了一杯热水,文奎觉得自己该吃早餐了。他来到后院厨房,厨娘柳妈已盛好一碗白米粥,还有两个蒸鸡蛋,一小碟咸菜。 “柳妈,你出去一下,我和奎儿有几句话说。” 文夫人突然走了进来。柳妈唯唯诺诺地退了出去,让文奎感觉到一种泰山压顶的气势。 文夫人满脸严肃地问:“奎儿,你是不是有事瞒着我?” “没、没有啊。” 文奎一边答着话,一边稀里哗拉地往胃里倒进了一碗稀饭,像是饿鬼出世。两个蒸鸡蛋,差点连壳没剥就要吞进肚子里了。 “刚才,我看见芸芸从你房里出来。” 原来如此文奎想说老夫人想多了! “娘,我刚才叫芸芸去帮我倒杯热水,口渴啊。” 文夫人岂是那么好忽悠的?下一句话差点没让文奎被鸡蛋噎死。 “她昨晚没在自己房间睡。” “娘,这件事你就不要管了。芸芸和我指腹为婚,青梅竹马,我不会扔下她不管的。” 文夫人眼眶一热,觉得这书呆子的儿子心智成熟了很多。她连忙辩解道:“奎儿,你误会了。我的意思是,你和芸芸不可能明媒正娶。雷一鸣那边,我们得罪不起。” “那我也不会把芸芸往虎口里送。我是一个负责任的男人,谁敢动我的女人,我就砍谁的脑袋!” 文奎掏出手帕,抹了一把嘴,又用桌上的茶水漱洗了一下口腔。来到这个世界最不方便的就是没有牙膏牙刷,只能靠咀嚼茶叶渣清除口臭。 “奎儿,你想怎么安排芸芸?” “……” “一夜夫妻百日恩。我也不想你辜负了她。” “娘说咋办?” “让她躲在我们家,最好不要露面。我担心刘家的人会找上门来。” …………… 这下子,文奎觉得挺有意思。芸芸昨晚的举动,不但被文夫人洞悉秋毫,还让她产生了误解:他和芸芸已经是事实夫妻了。 虽然这个时代,讲究的是明媒正娶,门当户对。但特殊情况下,文夫人至少认可了文奎“金屋藏娇”。怕是那个鬼灵精怪的刘芸芸,已经找到了天天往他被窝里钻的借口。 如果刘芸芸天天都这样,文奎可不敢保证自己的纯真! 英雄难过美人关。 有一个老娘羁绊,又多了一个娇妻。要是再生几个孩子,文奎同志的革命理想还怎么实现? 文奎吃完早餐,回到西厢房,反身拴好门。不一会,他又来到那座军火库,这次他带了一把军用匕首,一支三八式步枪,还有两百发步枪子弹。 他想多拿一支勃朗宁手枪,又被限制了,根本没办法回到现实世界! 这下子他确信,这个军火库一次只能带一件武器。最大限度“顺手牵羊”,也只是携带匕首、手雷之类的小件武器。 如此一来,他只能常回“家”看看! 要是一天搬一件武器,用不了一个月,他就可以武装一个排! “少爷” 辛力刚从窗户探出一个头,看见文奎正在擦拭三八步枪,眼里露出了一丝疑惑。这种像猎枪一般的武器,他从来没见过。 还有上次,雪儿不小心找出文奎的短枪,差点没被他吓得丢了魂。 这个少爷,真是很有意思啦! “辛叔,你进来一下。” 要干大事,必须拉拢一批人。武功高强、忠心耿耿的辛力刚当然是首选人物。 文奎觉得武器这件事,迟早还是要让辛力刚知道的。既然瞒不住,那就撒个谎吧! “辛叔,我前些日子随父亲去苏州买盐巴,认识一位洋人。他送了一把枪给我。” “枪?打猎的那种?” “不,猎枪太低级了。这种枪叫三八式步枪,口径为6.5毫米,全长1275毫米,全枪重量近八斤重,有效射程460米,表尺射程2000米。” 文奎故意说得很专业,让辛力刚听得一头雾水。只有这样,他的目的就达到了。 辛力刚痴痴地问:“这种武器有什么好处?” 文奎简单地解释道:“打得远,子弹穿透力强。如果近距离射击,能一颗子弹洞穿一个人,还把后面的人也打死。” “这么厉害?” “走吧。带我去燕子坳,我要把那里建成我们的训练基地。以后,文家村的人都拉到那里去训练。” “少爷,我来就是想和你说这件事。燕子坳那地方,不但偏远,还经常有虎狼出没。你说要在燕子坳建农场,还要建训练基地,我觉得不可行。” 豺狼虎豹,都是这个时代深山老林里的常驻居民。文奎觉得自己手握热兵器,必须降伏它们,甚至可以拿它们当作训练军队的标靶。 “辛叔,你的担心太多了。我们摸着石头过河,走一步看一步吧。不瞒你说,昨晚我已经把芸芸救回来了。” 听文奎讲完昨晚的事情,辛力刚不住地感叹:“这孩子,我就知道她会走上这一步的。要不是被你碰上,今天雷一鸣娶到的就是一具死尸啊。” 原本想去燕子坳看那些新招的流民,经辛力刚一说,文奎改主意了:“辛叔,我们侨妆打扮一下,去刘家村看看。也许,那里今天会有一场好戏!” “少爷,你怎么越来越不怕事大了?这种事,人家躲都躲不起,你还要去打探消息?” “我想知道那个雷一鸣,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畜生,竟然敢打我女人的主意!” 不一会,文奎和辛力刚出门了。他们打扮成两个出远门收购皮货的商人,穿长衫,背搭琏袋。更让辛力刚叫绝的是,不知道文奎用了什么办法,两个人都粘上假胡须。 不要说村民,就算他自己都快不认识自己了。 文奎把三八步枪拆散,装进一个藤条制的皮箱里。一老一小,大摇大摆地走出文家村,路上碰到好几个熟人,都没有认出他们的真实身份。 文奎和辛力刚相视一笑,自信满满地向刘家村走去。 此时,已经响午。 按照饶洲县的习俗,新娘子应该开始粉雕玉琢般地打扮了。新娘子的母亲应该开始痛哭流涕,向客人细数养大一个闺女多么不容易。母女情深,难解难分。 下午申时,男方的八抬大轿就要出门,一路吹吹打打,唢呐吹得震天响。然后洗浴干净披着红头盖的新娘子,坐着大花轿去男方…… 文奎和辛力刚走进刘家村口,觉得这里异常平静,像是什么都没有发生! 第十二章 三八式步枪 再说刘通,做了一夜的美梦。在梦里,他觉得自己都快变成皇帝的岳父了。 第二天天大亮。刘通来到刘芸芸房间,看见一根白色的绸缎悬挂屋梁,女儿却是生不见人,死不见尸。 “芸儿,芸儿!” 一阵阵冷汗从刘通后背渗出。他的惊叫声惊动了整个刘家大院。 刘芸芸的莫明失踪,给刘家上下带来的是无限恐慌! “你个老不死的,都怪你鬼迷心窍!” “还我女儿!” “啪!” 一记响亮的耳光,随后听到刘通骂道:“贱人,女儿的终身大事,轮得上你多嘴多舌吗?!” ………… 刘家乱了! 刘通毕竟是个小地主,害怕家丑外扬。他命令阿三把大门关上,然后把刘妻痛打一顿,打得她不敢出声。 打老婆打累了,刘通一屁股瘫坐在地上,不停地喃喃道:“这下如何是好?如何是好?!” 正在刘通失魂落魄的时候,一个仆人踉踉呛呛地跑进来报告:“老爷,不好啦!黑水寨的二当家赵长胜来接亲啦!” 话音刚落,他听到唢呐声由远而近! 正是响午时分。 黑水寨的迎亲队伍有些提前,看来那个雷一鸣等得急不可耐! 文奎和辛力刚坐在刘家大院斜对面的小山包上,从这里可以俯瞰整个刘家大院。 正如文奎所言,今天一定是好戏连台。 赵长胜大约四十出头。他手扶腰间的大砍刀,嘴唇上蓄着长长的胡须,迈着八字步,眼睛朝天,如骄傲的大公鸡。 刘家大院大门敞开,却没有一点办喜事的氛围。大红灯笼还是前两天挂上去的,门楣之上一片空白,并没有贴喜庆的楹联。 赵长胜摆摆手,让身后十几个精壮男人组成的迎亲队伍在门外等候,自己信步走进刘家大院。刘通抹了一把眼泪,强打着精神向赵长胜走来。 “赵当家的,我女儿她……她……” 赵长胜看见刘通手里还拿着一截白绸缎,一丝不祥之感袭来,急得他一把抓住刘通的衣领吼道:“你女儿怎么了?” “她、她失、失踪了!” “什么?芸芸失踪了!” 尽管情况比赵长胜预想得要好些。他的第一感觉是刘芸芸上吊自杀了。好不容易听刘通讲清楚,赵长胜的气不打一处来,抡起拳头一拳将刘通揍趴下,大约打掉两颗门牙,鲜血从刘通嘴里流出来。 文奎在远处看刘家,后悔自己没有从军火库拿一副望远镜。要是有望远镜,一定会看得更加清楚。 赵长胜对着一个小喽罗说了一通话,便看见那个小喽罗飞也似的原路返回。猜那情形,大约是回山寨报告去了。 辛力刚笑道:“那个小喽罗去叫人了。要是雷一鸣来了,今天可够刘通消受的。” “……” 辛力刚没听到文奎说话,回头一看,却见这家伙打开藤条箱子,正在组装三八式步枪! “少爷,你想干什么?” 文奎没理他,继续把枪装好,举枪,作瞄准状。他把枪托垫在肩窝,眼睛眯成一条缝。 “砰!” 文奎摸仿着枪响,笑了。辛力刚觉得很奇怪,嘿嘿一笑:“少爷,这种枪是闭着眼睛打的?” “谁说是闭着眼睛打的?”文奎急忙解释道:“这是准星,眼睛看这,两点成一线,然后扣动扳机。子弹就出去了。枪响的时候,会有一定的后坐力,所以要把枪托放在肩胛处,固定好。扣动扳机时,要屏住呼吸,以免因为呼吸而手抖。” 一阵专业化的解释,让辛力刚再次如坠五里云雾。这个书生少爷,不知什么时候学了这么多本事? “少爷,我们这地方距离刘通的院子,大约有多远?” “大约两百八十米,应该不到三百米。” “要不,你给我试一枪?” “你?”文奎坚拒道:“今天不行。等你练完三百发子弹再说吧。等会你看我是如何收拾那个雷一鸣的!” 说罢,文奎掏出匕首,在一颗子弹弹头上刻了一个十字架。这样一来,弹头钻进雷一鸣的身体,还会发生爆炸。一旦被这个魔鬼子弹击中,想不死都难。 两个人找到一颗大树隐藏好。没过多久,他们就看到雷一鸣带着五个匪徒策马扬鞭,飞驰而来。 辛力刚轻声道:“前面那个满脸横肉、秃顶的男人,应该就是雷一鸣了。” 远远的,文奎的步枪瞄准了雷一鸣。前世他是刑警队长,用五四式手枪的机会较多,步枪只是在打靶的时候用过。因此,一旦进入实战,他还是免不了有些紧张。 文奎的紧张感,被辛力刚尽收眼底。 “少爷,别怕,争取一枪打爆雷一鸣的头。” “老辛叔,没想到你比我更狠!” “杀人,怎么能手软呢?” 两个人轻声说着话,雷一鸣带着几名匪徒已经进入院子。只见他一挥手,所有的匪徒都楼上楼下散开了去,估计是奉命搜查。 随后,刘通一家上下十几口人被匪徒赶到门外空地上。匪徒们一个个利刃出鞘,摆出的架势十分吓人。 不一会,刘家村上百号人也分别被从各家各户赶出来,和刘通的家人挤在一起。一百多号人挤挤挨挨,惊惶失措。特别是那些左邻右舍,平时就恨透了吝啬鬼刘通。今天被匪徒们当作刘通的同族,实在冤得很。 辛力刚不由咋舌道:“这魔头,是要屠村啊。” “什么?屠村?!” 文奎差点吓坏了。就算刘通该死,其他人没理由和他陪葬啊。 雷一鸣站在一张八仙桌上,挺着大肚皮开始训话: “人活一张脸,树活一张皮。我雷一鸣今年五十三岁了,还从来没有吃过这个亏,丢过这个人!订了亲,下了聘礼,我的新娘子却莫名其妙地失踪了!姓刘的都给我听好了,今天要是交不出刘芸芸,我就铲平了刘家村,不要说人,连鸡也不会剩下一只!” 雷一鸣的嗓门很粗,声音清晰地传到文奎耳朵里。这家伙身材不高,却站得很高,是当枪靶的好材料。 辛力刚在文奎的耳边说道:“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争取一枪杀掉雷一鸣。” 来到这个世界,文奎是第一次用步枪。他深吸一口气,右手食指轻轻扣动了扳机。 第十三章 试枪 砰! 子弹挟带着破空之声,钻进了雷一鸣的右肩胛,并发生二次爆炸。 一阵血雾溅起。雷一鸣粗壮的身体直接瘫软下去,从八仙桌摔到地上。 “保护寨主!” 攻击来得太过突然,所有匪徒猝不及防。正在他们杀气腾腾的时候,谁会想到阴沟里会翻船,遇上从未见过的强敌? 眼尖的匪徒喊道:“那边小山包上有两个人。其中有一个人手里有*枪!” 听到喊声,文奎不由暗笑。这种在后世已经淘汰的*枪,带到这个时代算是先进武器了。 又一枚子弹压进弹仓,准星锁定了赵长胜! 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文奎专挑土匪当家的打! 砰! 子弹准确地钻进赵长胜的眉心!晴朗的天空下,一朵绚烂的血花绽放开来。随着二次爆炸,赵长胜的脑袋被削掉大半个,红白相间的血肉溅了雷一鸣满脸。 雷一鸣见势头不妙,有气无力地命令道:“撤!” 当了几十年土匪,雷一鸣也算是身经百战的主,还从来没有遇见过如此诡异的打法! 对方使用的武器是火器。但绝不是他们平时所见的鸟铳、*枪之类的玩意。*枪,远在数百米之外,仍然射击精准,一枪一个,并不是这个时代的火器所能做到的。 看见土匪们慌乱地抬着雷一鸣和赵长胜逃跑,文奎并没准备乘胜追击,而是和辛力刚两个人以最快的速度撤离现场。 临走时,他没忘了把掉在地上的空弹壳也带走。 路上,辛力刚竖起拇指夸赞了文奎一通。 文奎得的不行。虽说自己的枪法和神枪手相比,还是差了一个档次。今天这两枪,让黑水寨两个当家一死一伤,估计整个黑水寨已经乱成一锅粥。 “辛叔,我有一个想法。” 文奎说出了自己想拿下黑水寨的想法。辛力刚极力反对。 “少爷,万万使不得。你有所不知,黑水寨的土匪横行饶洲县已二三十年,养了一批好吃懒做的地痞流氓。这些人烧杀掳掠,无恶不作,一个个都是该死之人。至少暂时,你还不能驾驭这支土匪队伍。” 辛力刚的话很有道理。文奎只好作罢。 这些土匪,还没到他们当炮灰的时候,暂时还是由雷一鸣养着吧! 夕阳西下。 文奎和辛力刚来到燕子坳,这里已是一派热火朝天的景象。那些流民正在砍伐山上的树木搭建房屋。 “大家停一停,下面请少东家训话!” 文奎的突然出现,又听辛力刚一顿吆喝,那几十个流民纷纷停下手里的活,恭身站立着。 “列队!” 文奎大声喝道,流民们先是像受惊的企鹅,木然一分钟,然后站队。三三两两,挤挤挨挨,总算站成五队,每队十人。这些人都是经过辛力刚精挑细选的,身体素质绝对一流。特别是连续几天饱饭,这些人都不再面黄肌瘦,脸上开始长肉了。 “立正,稍息!” “向右转,向左转!向右转!” 随着文奎半个时辰的训练,流民们的精气神又回来了。 “辛叔,你以后就是这支队伍的头头。这座山是我们文家的祖业,叫黑虎山,这支队伍就叫黑虎挺进队。暂时下设五个小队,每队十人。你先把这五十个人训练好,每个小队长配一名武功好、忠诚可靠的小队长。” 辛力刚问道:“文家村的村民呢?” 文奎沉吟片刻,回道:“我想了一下,暂时还是把他们分开训练。文家村的人,必竟是有家室的人,教他们种田、练武倒也没问题。要是让他们打仗,绝对没有这些流民勇敢。一个人要是有了牵挂,就做不到勇往直前。” “少爷英明。我这就去安排。” 正在文奎和辛力刚小声嘀咕时,山谷里传来一阵虎啸声。 文奎向那些脸有惧色的流民问道:“你们有没有吃过老虎肉?” “……” 一个个都面面相觑。愣了一会,终于有人弱弱地答道:“没有。” 其中一个流民答道:“少东家,为了怕豺狼野兽袭击,我们晚上都烧着篝火睡觉。所以,我们想尽快把房子搭建起来。要不然,没人可以睡得安稳。” 文奎笑道:“今天我想打一只老虎给大伙尝尝鲜,不知大伙是否喜欢?有没有人愿意随我一起去打老虎?” “我去!” 从队伍里走出一个黑脸膛、虎背熊腰的大汉,手里捏着一柄开山刀。那口刀的厚度至少两厘米,宽度有十几厘米,长度达到一米多。 辛力刚轻声介绍道:“他姓苏,大伙都叫他苏北。” 苏北的勇猛气势可不是装出来的。他往文奎面前一站,浑身肉疙瘩像铁塔一般。 “你以前是干什么的?” “铁匠。打了十几年的铁。老天不容人。我们村连续三年旱灾,颗粒无收。村里的人都外出讨饭了,打铁的人哪里还有生意?” “好,就你吧。其他人继续干活!给你们三天时间,一定要把自己住的窝搭好。接下来还有很多活需要你们干。” 那些流民听说少东家要去打老虎,一个个都觉得是天大的笑话。凭文奎那白净、瘦弱的身体,怕是经不住老虎几个猛扑,就会被老虎吞进肚子里去当晚餐了。 文奎手里提着藤条皮箱,辛力刚和苏北分别拿着一柄开山刀。三个人拔开密密的杂草丛,向着传来虎啸的山谷摸索而去。 他们的身后,是一双双充满疑惑而担忧的眼神。 “吼” “吼” 前方山谷出现了两只老虎,大约是一公一母谈情说爱,嬉戏的正欢。文奎向后一摆手,示意辛力刚和苏北止步。 不一会,文奎从藤条皮箱拿出步枪,组装好,然后掏出一把子弹放在口袋里。 “你们两个一左一右,分头包抄。老虎体型太大,力大无穷,我担心一枪很难要它们的性命。注意,不到万不得已,千万不要和老虎近距离搏斗。没有我的命令,你们谁都不能靠近它们。” “明白。” 辛力刚和苏北领命而去。文奎爬上一颗大树,把枪架在树枝上,居高临下,屏住呼吸,瞄准一只老虎的脑袋。 这一次,文奎要把在警校训练时打十环的成绩拿出来,专门射击老虎的眼睛! 第十四章 好想赚钱 密林里。 砰! 只听一声闷响,一颗子弹钻进母老虎的眼睛里。可怜那只母老虎,眼睛被打瞎,痛得满地打滚,不断地哀嚎。公老虎狠快发现躲在树上的文奎,便发疯似的向文奎这个方向扑来。 砰! 又是一声枪响。 子弹落空! 老虎奔跑的速度更快了,几个纵跃,离文奎已是不足百米。 文奎的手不由哆嗦起来。惹恼了老虎,后果很严重。 砰! 第三声枪响。子弹钻进奔跑中的老虎身体中,像和它挠痒痒一般,丝毫不影响它的奔跑速度。 吼! 老虎粗壮如铁钩的爪子已经抓住树杆,想往上爬。文奎清晰地感受到树杆在摇晃! 此时,要是他从树上掉下去,一定会成为老虎发泄仇恨的对象,很快就会被它撕成碎片。 比钵头还要粗壮的一人抱大树,经受着老虎一次又一次猛烈冲撞。文奎必须用手死死地抓住树杆,防止自己掉下去。枪已没办法再开! 要是此时,有甜瓜式手雷,便能轻松解决问题。可是,那两颗手雷偏偏被藏在文奎睡床的夹层里。 千钧一发之际,苏北和辛力刚两个人手持开山刀,猛然向受伤的母老虎发起攻击。 苏北挥舞着开山刀,凌空跳起,猛然一刀劈向母老虎的头部。辛力刚挥刀斩下老虎的一条腿。紧接着,两个人发了疯似的挥刀猛劈…… 辛力刚和苏北的突然袭击,让公老虎改变了主意。它停止了对文奎的攻击,想转身去救母老虎。 这时,文奎的枪响了。 砰!砰!砰! 连续三枪。 三颗子弹全部射进公老虎的头部。那只体型庞大的公老虎连遭三颗子弹爆头,晃了两晃,终于一头栽倒在地…… 当苏北和辛力刚两个人扛着死老虎出现在燕子坳时,几十个流民情绪无比激昂。 有的人剥虎皮; 有的人烧火煮水。 苏北坐在一个柴垛上,旁边坐着十几个吃瓜群众。 “砰!一声枪响,那只母老虎的眼睛中弹,就像得了羊角疯似的,颠狂地满地打滚!” 一个流民急切地问道:“少东家用的是什么枪?是不是猎枪?” “去,猎枪?你懂什么?”苏北不满那家伙多嘴多舌,嗔怒道:“猎枪装的是铁砂、钢珠、黑硝等,打出去像天女散花,面广,杀伤力弱。而我们少东家的武器呀,那种子弹,像一粒花生米!我敢说,我们没有一个人见过!” ……………………. 燕子坳地处黑虎山山坳。避风。偏僻。平时人迹罕至。辛力刚招来的五十个流民在这里安营扎寨,让文奎有了点当“山寨王”的感觉。 文奎看着那些流民一个个狂喜地吃着老虎肉,喝着蕃薯酿制的老酒,内心也是喜滋滋的。把这些人训练好,可是以后发家致富的本钱! 就在文奎忙着填饱肚子的时候,辛力刚已经把黑虎挺进队五个小队长的名单列了出来,分别是:苏北,孔庆祥,文冲,张群、钟智。 “少爷,这五个人,是我发现最优秀的人才,他们为人最仗义,不爱钱,不怕死!” “辛叔,从明天开始,天气变冷,给他们每人都准备好过冬棉衣棉被等,绝不能让他们受冻。” 正如文夫人所言,不当家不知柴米油盐贵。 文奎的话,让辛力刚头皮发麻。 “少爷,我们家的钱都在文夫人手里。再说,为了攀上王道生,夫人已经把一生的积蓄都拿出来了。这么多人的吃喝拉撒,的确是个大问题。” 文奎刚刚来到这个世界,对于赚钱的法门一窍不通。想起来容易,一旦动起真格来,便觉得自己太过于理想化了。 文奎问:“辛叔,那个雷一鸣,手下养了三千多人,他是怎么做到的?” “当然是抢啊。不管穷人,还是富人,他总是能雁过拔毛。像他这么心狠手辣,杀人不眨眼,我们能做到吗?” “除此之外呢?” “做生意。比如,贩卖私盐,开采煤矿、烧炭等,都是赚钱的渠道。可惜你爹在世的时候,只知道摆弄这几百亩地。这些生意都没有涉及。” “辛叔,你说得有道理。我们的确不能坐吃山空。必须要学会大把大把地赚钱!打砸穷人我下不了手,劫富济贫这种活,我还是可以干的!” 一听说劫富济贫,辛力刚不由眼冒绿光。年轻的时候,他就是干这一行出身。要不是文球对自己有救命之恩,他早就学着雷一鸣呼啸山林了。 主仆二人,第一次在同一问题上不谋而合。以往,辛力刚对于文奎而言,都是俯首听命。 文奎道:“我看我们就干一票大的,尹力的家里有的是钱。” 文奎的杀父之仇还没报。还是先搞点钱再说吧。 辛力刚也来劲了:“行,就依你说。明晚,我,你,苏北,三个人去一趟县城,就找尹力下手。” 再说雷一鸣如丧家之犬,带着重伤回到黑水寨。三当家朱中秋命令喽罗掩埋了赵长胜的尸首,亲自来到雷一鸣的卧室。 雷一鸣的右手臂露出白森森的骨头,整条手臂只剩下一点皮粘着。朱中秋看得头皮发麻,连忙命令山寨的钟郎中给雷一鸣敷药。 朱中秋问:“老先生,你能判断出大哥被何物所伤吗?” 钟郎中迟疑了一下,勉强答道:“应该是火器。只是这种火器,我们以前从未见过。凶器钻进寨主的肩胛窝,还发生了二次爆炸,所以伤得很重。二当家的伤势也是这样,但他就没有大当家幸运了。凶器钻进他的眉心,然后发生了二次爆炸,所以他半个头都没有了。” “妈的,什么神器?这么猛?” 朱中秋一脚踢向一根柱子,刷刷刷,灰尘撒满一地。 “来人,立即下山,去把那个刘通一家绑上山来!” 朱中秋咬牙切齿地吼叫着,很快集合了十五名精兵,一个个带着弓箭、砍刀,骑上快马向刘家村扑去。 当天戌时。刘通一家老小,连同仆人、管家等总计十三人,被朱中秋带人绑上黑水寨。他们唯独没有发现寨主一心想娶的小美女刘芸芸。 苦逼的刘通,被匪徒们一顿皮鞭伺候,打得皮开肉绽,也没办法交待出刘芸芸的下落。更不知道究竟是什么人,敢对雷一鸣下黑手。 正在朱中秋一筹莫展之际,一个小喽罗跑进议事大厅报告:“白石村里正陈九四前来拜访!” 第十五章 不留活口 陈九四长得精瘦,颧骨高耸,脸上如刀削一般瓦立。两只眼睛散发出阴毒的幽光。一看就不是善类。 朱中秋双手抱拳,往胸前一拱:“陈兄光临,有失远迎。” “自家兄弟,不必客套。听说雷老大被火器所伤,卑人特地前来探望。” 黑水寨三步一岗,五步一哨,到处杀气腾腾。 朱中秋在前面领路,陈九四穿过一条条戒备森严的走廊,来到雷一鸣卧室。老家伙失血过多,脸色苍白如纸。 “九四来了。” 朱中秋探前半步,轻声说道。雷一鸣艰难地睁看眼皮,无精打采地看了一眼陈九四,显得有气无力:“九四兄弟,真让你见笑了。卑人纵横江湖三十载,却在刘家村那样的小地方翻了船,真丢不起人呐。” 陈九四看了一下雷一鸣的伤口,也觉得很奇怪。雷一鸣的伤口,和他死去的几个喽罗显然不同。 “不瞒雷寨主,前两天我奉尹县令之命,派出十一名弟兄去追杀文奎。你猜怎么了?只有四个人活着回来,七个人丢了性命。” 朱中秋问:“他们是被什么东西杀害的?” 陈九四从口袋取出一粒貌似花生米的子弹头,递给朱中秋,道:“这是我们从死者身体取出来的兵器。据侥幸逃命的兄弟报告,黑暗里,火光一闪,砰,人就倒下了。” 朱中秋接过子弹头,挠着头皮,满脸疑惑地感叹道:“这铁疙瘩有这么厉害吗?” 陈九四:“这玩意,直往人的脑袋、心脏里钻,哪有不死的道理?” 朱中秋:“九四兄弟,你确定是文奎干的吗?” 陈九四:“当然确定。连尹力这小子都有些怕了。他叫我们别惹他。文奎这小子在县衙门死了一回,就像变了一个人。完全不是那个书呆子了。” 朱中秋:“不瞒兄弟,我大哥他” “咳咳!” 话还没说完,陈九四听到雷一鸣两声重咳,朱中秋只有住口。 家丑不可外扬。 陈九四留下二两碎银,算是探望雷一鸣的礼数,便知趣地离开了山寨。 朱中秋把陈九四送出寨门,便被一个小喽罗叫了回去:雷大当家有请。 虎死威在。何况雷一鸣还有一口气? “三当家” “在。” “你去一趟刘家村,把刘通一家全都给我抓来,给我狠狠地打,一定要逼出这件事的真凶。抓住他,我要亲手活剥了他!” “大当家。这件小事已经办妥。那个刘通的确是为了巴结咱们黑水寨,才把刘芸芸许配给您。他并不知道文奎已经复活。所以,打死他也不知道谁是真凶。陈九四一来,事情就明朗了。此事一定是文奎所为。” “那就带人铲平了文家村!”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大哥,还是等您养好伤再说吧。” 雷一鸣沉默了。这个朱中秋,办事可不像赵长胜那么利索,用起来也没有赵长胜那般称心。他是否有二心,还有待观察! “那个刘芸芸你们也不用找了,一定在文家村,在文奎的家里,说不定已经和文奎睡到一起去了。老三啊,找个机会把刘芸芸抓上山来,就算娶不到她,我也要为文奎戴一顶大大的绿帽子!” 这话让朱中秋听得浑身不自在。这老家伙之之所以有今天,皆因管不住自己的下半身。如今只剩下半条命,还惦记着那点事。 “大哥,您好好休息吧。我去安排一下。还有,那个刘通一家怎么处置?” “全部杀掉!所有人曝尸!” “大哥,我看杀刘通一人足矣。其他人暂且放一条生路?” “黑水寨谁说了算?”雷一鸣脸色一沉,有些怒了。不过,他很快又改变了口吻:“老三啊,不是大哥我说你,妇人之仁,终究是要坏大事的。铲草务必除根,这是血的教训!” “大哥所言极是,中秋暂且退下。” 是夜。 文奎带着辛力刚、苏北各骑一匹快马,直奔饶洲县城。大约在子夜,他们顺利进了城。万家灯火早已熄灭。 尹力的府祗占地至少二十亩。一幢幢古色古香的琉璃瓦屋,屋脊连着屋脊,让文奎分不清,究竟哪里才是尹力的卧室。 不过,曾经当过刑警队长的文奎,打家劫舍的本事也不弱。 简单推理了一下案情,文奎已经知道,上次半路遭遇截杀,肯定是尹力暗中使坏。要不然,哪有那么神通广大的匪徒,能准确知道自己的回家路线。 “你们看清楚了,门前那两个持火-枪的家伙,给我抓活的,我需要知道尹力的卧室在哪。” 随着文奎一声令下,辛力刚灵活如狸猫,几个纵跳便到了墙脚跟。苏北动作稍微迟缓一些,转眼间功夫也到了。两人一左一右,几乎在同一时间向目标发起攻击。 辛力刚娴熟地一记手刀,那人便闷哼一声倒地。而苏北动作迟缓了几秒,对方已经举起了枪! 苏北是天生的猛人,竟然迎着枪口直接冲上去,给对方的太阳穴来了一拳。可笑的是,对方太过紧张,竟然惊吓得不知道扣动扳机。两个人把俘虏往肩上一扛,几个纵跳便消失在黑暗里。 文奎见辛力刚和苏北动作如此利落,心里暗自高兴。 抓俘虏,可不是这个时代惯有的作风。特别是像苏北这样的粗人,喜欢刀刀见血。文奎把手探向苏北抓来的俘虏,已是悄无声息。 “苏北,他已经死了。” “不会吧。我只给了他一拳啊。” 苏北把手探向那个倒霉蛋的鼻子,果然没有了气息! 这时,他听到文奎的声音:“这家伙还有气,老辛,弄醒他!” 辛力刚干这种事实在娴熟,只见他猛然伸出食指,一指点向那人的穴位。那人像做梦似的,怔怔地问道:“你们是谁?” 文奎轻声喝道:“别出声,要不然老子杀了你!” 获知尹力的卧室,辛力刚猛然出手,扭断了俘虏的颈脖。只听咔嚓一声脆响,俘虏像熟透的面条一般软在地上。苏北看得傻了眼。 第十六章 牛刀初试 一丝轻微的声音传进尹力的睡梦里。他似乎感觉门栓在动! “谁?” 门吱咯一声开了。就在尹力吃力睁眼的刹那间,两条黑影已经窜到他的床前。 “别动” 文奎从军火库带来的军匕长约一尺,还带有血槽,在暗夜里闪着幽幽的蓝光。军匕直抵尹力的颈脖,甚至让他连呼吸都不敢用力。 被窝里还有一个女人,遭遇了尹力同样的事情。辛力刚的大砍刀更是吓人,直接放在她的脑袋上。 一对狗男女被直接吓傻。 辛力刚点亮油灯。昏暗的油灯下,尹力总算看清了来人的面孔。 “文?” “嘘” 文奎手下的军匕用了点力,鲜红的血液渗了出来。那个同床的女人惊吓得张大嘴巴,硬是不敢发出声音。因为辛力刚的大砍刀杀伤力更是强悍。只需稍一用力,就可以将她分成两半。 “尹县令,别指望你的那两个门卫了,他们已经被我们做掉了。今天来,就是想讨一笔债。” “别、别,你们别杀我。要多少钱,我给你。” 文奎一句话,把尹力最后的梦想击碎。张捕头按照他的要求,安排了四名卫士,武器也是这个时代最先进的火器。每两个时辰换一次班。谁曾想到,他们连自己都性命难保。 “我要黄金五百两,想不死就请你务必配合。” 文奎一把将尹力从温暖的被窝里拽出来。天寒地冻,尹力冷得浑身直打寒颤。 一吓一冷,尹力巴不得早点破财消灾。他颤微微地打开床头的木箱,从里面拿出一卷卷用红绸包裹好的金条、金砖。还有几十两碎银。 “文少爷,这是我家所有的现银啦。求求你,放我们一条生路。以前所有的所有,都是我的错。从今往后,你就是我的爷!” 文奎看得出来,尹力只想要一条活路。除了命,他什么都可以不要。 “尹县令,我家那几百亩地,你看?” “当然还是你的啊。那个崔青风说了,他爹的地契都找不到了。” “哦?那我怎么保证你不控告我呢?” 文奎这样说时,尹力两腿一软,直接跪倒在地上,低声哭泣道:“文少爷,你爹真不是我杀的呀。是崔浩那狗日的,把砒霜放进你爹的酒里。他放的量极少,所以,当时并没有发作,过了两天才毒发身亡。我对天发誓,真的不是我干的!只要你留我一条狗命,我这个县令,就是你的。哦,不,我当和你当就是一个样。我一定唯你命是从!” 辛力刚闯荡漾江湖多年,还是第一次碰到如此没有骨气的县官。只要是控制了他,就等于文奎当上了县令! 尹力为了保命,宁愿当文奎的傀儡。真是绝了。 这下子,轮到文奎为难了。 由于具有后世的经验,文奎算是把世事看透。这个尹力得了软骨病,有他比没有他还要强! 要是把尹力杀掉,上面派一个更强悍的县令来,自己反倒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造反是必然的。至正十一年,也就是明年,北方爆发大规模的农民起义,从此天下大乱。要是扶持一个傀儡县令,比自己当县令还要有利。 “不杀你也行。你必须把上次刺杀我的人收拾干净。” “你是指白石村里正陈九四?” “正是。” 文奎知道,这叫“投名状”。要想把对方拉下水,必须让他首先交出“成绩单”。至于陈九四这个人,完全是尹力做贼心虚,自己露了家底。 只有把这个尹县令染黑了,以后饶洲县就是文奎的天下。文奎说一句话,肯定比他爹说话还管用。而尹力只要上了贼船,想走回头路就不太可能。 “少爷?!” 辛力刚觉得不妥!这个尹力,和文奎可是有杀父之仇,怎么可以如此轻易放过? “老辛,你把这些银两收好。尹力,我告诉你,五天之内,我要是看不到陈九四的人头,我就来取你的人头!” 临走时,文奎掏出他的王八盒子,一脸阴笑道:“尹县令,上次那几个人,就是死在它的手上。如果你不想重蹈覆辄,希望你好好配合。你要是和我合作,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是,文少爷,您一路走好!” “还有,从今往后,你若是想活长命些,就不要暴露我们俩之间的关系。要不然,我可不敢保证你的性命。” “小人遵命,小人遵命!” 文奎和辛力刚走到门外,便听到屋里传来嘤嘤的啼哭声。那个女人大约是心疼破了财。 苏北负责在外面望风。看见文奎和辛力刚从尹力房间出来,便明白大功告成。而尹府养的家丁睡得像死猪似的,居然没有任何动静。 三个人从围墙翻身而出,一路策马扬鞭,回到文家村已是下半夜。 “辛叔,你和苏北回燕子坳吧。这两天,你们再去一趟县城,为兄弟们采购御寒用的衣物、每人配一柄大刀。还有,要抓紧采购弓箭、马匹等战略物资。市面上买不到的,我们就自己动手制作。我想黑水寨那边,应该快有动静了。雷一鸣快找到这里来了。” 辛力刚和苏北领命而去,文奎没忘了给他们几两碎银当小费。 文奎的心很大,他想拥有一支属于自己的武装! 此文奎,已非彼文奎也。 文奎家的老宅,也是四面高墙。围墙高约三米,上面还镶嵌了一些碎瓷器片,以防贼人攀爬。 当文奎怀抱一个大布包,稳稳地翻墙而入时,文夫人已经等候多时! “奎儿,深更半夜的,你又去哪了?” “娘,你怎么还没睡?” 文夫人白了他一眼,怒嗔道:“你整天不误正业,荒废学业,你叫我如何能安睡?” “娘” “你随我来!” 文奎战战惊惊地跟在文夫人身后,来到一个黑漆漆的小房间。 文夫人点亮了灯蕊,文奎算是看清楚了,这里存放的竟然是列祖列宗的牌位。从太祖父开始,一代代人的画像排在那里,最近的一幅画像就是那个便宜老爹文球。 文夫人轻声喝道:“跪下!” 尼玛?什么世界! 但文奎还是很顺从地跪了下去。他的双手,还抱着那个从尹力家里抢来的五百两黄金,还有几十两碎银。 第十七章 这片田姓文 “当着文家列祖列宗的面,我要你发誓,绝不做对不起祖宗的事情,绝不做伤天害理的事情!” 文夫人面若冰霜,看来是下了狠心了。很显然,这些日子,文奎昼伏夜出,已经引发了她老人家的疑心。 文奎把手上的包裹往地上一放,迟疑地问道:“母亲,真要发誓?” “不发誓,何以正家风?辱没家风,就是给祖宗脸上抹黑!” 文奎双手抱拳,往额前一拱,嘴里虔诚地喃喃着:“祖宗在上,请受文家子孙一拜,佑我文奎,从此如鲲鹏展翅,遨游九天。文奎在此发誓,若不光宗耀祖,誓不为人!” 如此誓言,文夫人显然心理准备不足,眼泪扑漱漱地掉。前些日子,文家可是连遭厄运,已到了破产的边缘。今天文奎发下毒誓,大有“不破楼兰终不还”的气概。 凭什么? “母亲,时候不早了,你早些歇息吧。” 文奎悄然留下地上的包裹,站起身来搀扶文夫人,却被文夫人一手甩开。 “包裹里面是什么?” “没、没什么。” “拿过来!” “娘!” “拿过来!” 无奈,文奎只好乖乖交出包裹。文夫人打开包裹一看,金灿灿的金条、金砖散发出眩目的光芒。 啊,我的天啊! 文奎似乎听到文夫人发自内心的哀嚎,紧接着是她的身体晃了两晃,差点一头栽倒在地。 一切尽在文奎意料之中。像文夫人这样传统的老娘,一下子看到那么多真金白银,肯定会吓得半死。 半晌,文夫人才缓过神来:“你、你真去打劫了?” “娘,你能不能正常点?这是我爹的买命钱!我爹被饶洲县令尹力所害,已经被我戳穿机密。这是尹县令送给我的。要不然,他就得给我爹偿命!” “娘,你相信我。这些日子,我一直在追查爹的死因。我不能让他死得不明不白。崔浩和尹县令合谋,毒死了我爹。然后找借口把我抓进大牢,逼你卖地。这一切都是阴谋!在这个弱肉强食的社会,你老实,本分,遵守传统,就等着任人宰割吧。王知府、尹县令,还有黑水寨的雷一鸣,他们对穷人敲骨吸髓,无恶不作。可是,我们能干什么?除了像猪羊一样被宰,我们还能干什么?告诉你,我要反抗,要报仇!我要做人上人!” 文奎一阵慷慨陈词,直接把文夫人吓傻。那个文弱的儿子去哪了?为什么到鬼门关去了一趟,文奎变得比野狼还要可怕? 文夫人弱弱地问:“你把尹力给杀了?” “没呢。娘,你放心,从今往后,尹力对咱们一定会客客气气的,就好像我当上知府一般。” “儿子,你就吹吧。人家可是堂堂的县令。你以为尹力,那么心甘情愿给你这么多财富?” “当然不是。我捏着这条毒蛇的七寸,那就是他很怕死!只要他还有想活下去的渴望,他就不敢和我对抗。” “我不要你光宗耀祖,我只要你平平安安。” “娘,天气冷,小心受凉。现在咱们也是有钱人了。明天,我就去把那几百亩地收回来。我们文家所有的损失我都找回来了,还多了很多钱,我要拿来发展事业。开煤矿,烧炭,贩盐等等。这些生意都等着我去赚钱。这一百两黄金,我还给你留作家用。剩下的我要自己保管,您就不要干涉了。” 富贵险中求。 文夫人拿着失而复得的一百两黄金,心里七上八下。她不知道是祸是福。文家只有文奎这么一个儿子,她真心不希望再有什么节外生枝的事情发生。 第二天下午。 原本被卖掉的文家良田,突然一下子热闹起来。文家村数十名精壮劳动力,依照往年的习俗,开始了冬耕作业,在耕地里种植油菜。 崔青风收到消息,立即带着十几名家丁赶赴现场。文奎坐在田埂上,悠闲自在地看着热闹。 “上来,不许你们在崔家的田地里耕作!你们都给我上来!” 文奎面带阴险地笑容,问道:“如果我没猜错,你就是崔青风?” “文奎,你识趣就好。这片田地,可是我爹买下来的。这田地,将来会建成一个知府大人的跑马场,你要是识趣,就让你的人马快点上来,免得伤了和气。知府大人,可不是你能得罪的!” “如果我不呢?” “那就别怪我不客气。你们都给我往死里打!打死了人我负责!” 崔青风穿着长衫,身体有些单簿。文奎虽然也属于“富二代”,形象上比崔青风好不到哪去,但他必竟是带着刑警队长的记忆来到这个世界的,后世的军体拳打得烂熟,那些奇奇怪怪的擒拿格斗术,用在崔青风身上正是时候。 崔青风话音刚落,只见眼前一道影子掠过。文奎当胸送来一记直拳,紧接着是一记撩阴腿! 仅仅一招,崔青风就被打下田埂,滚进了烂泥田里。更要命的是那一记撩阴腿,摆明了就是要让他断子绝孙的。下体带来的剧痛,让他双手抱住疼痛处,不停地哀嚎,翻滚! 哎哟哟…… 那可是杀猪般的惨叫声啊…… 与此同时,广阔的田畴之上,崔家十几个家丁也被文家的佃户们扑倒在泥浆里一顿胖揍,一场你死我活的混战由此爆发。 崔青风会来搞事,是文奎事先预知的。所以,他早就放下豪言,让那些佃户狠狠地揍! 广阔的田畴之上,哀嚎声此起彼伏。一边倒的打架斗殴,持续了半个多小时,一直打到崔青风的人毫无还手之力。 崔青风好不容易爬到田埂,又被文奎一脚给踢了下去。连续几个来回,这个少公子哪里还有脸面可言? “文、文奎,算你狠!我一定会让你后悔的!” “叫我文爷!” “……” “噗!” 又是一脚,崔青风连续翻了两个跟斗,滚落到泥浆里去。天气贼冷,浑身湿透,哪个不冷? 打人的人肯定不冷! “别打了!我再也不敢了!” “别打了!” 泥浆里响起了一片求饶声。那些气势汹汹的家丁,平时没事也练过一些拳脚。文家村的佃户,经过辛力刚一段时间的免费教学,今天总算派上了用场,所以一个个都很卖力。 终于,崔青风还是服软了:“文少爷,求求你,别打了!” 文奎皮笑肉不笑地问道:“那你说说,这田,究竟是姓文还是姓崔?” “姓文,这田姓文!” “大声点,他们大家都没听见!” 崔青风只有用哭腔再次声明,这片田地姓“文”! 第十八章 变脸王 第二天,崔青风鼻青脸肿地来到县衙,尹力差点看乐了。眼前这个纨绔子弟,怎么看都像是从战场上下来的伤兵。 “尹县令呀,你可是要为小辈作主呀。那个文奎,抢了我家田地,还打伤了我家家丁呀。” 一把鼻涕一把泪,哭得挺伤心的!尹力冷眼看了一会,表现得有些不耐烦。大堂内外,可是埋伏着二十名刀斧手,不过不是用在崔青风这个废物身上。 良久,尹力才幽幽地问:“你说文奎抢了你家的田地,有证据吗?” “呃?” 怎么回事?听爹说,这尹力不是说好了和他在同一条战线上的吗?为什么这样问? 尹力有些高冷,乜斜着眼,在距离上让崔青风觉得高不可攀。 这画风变得太快! “尹叔” “叫县令!” “尹县令,文家那些田地是我爹买下来的。我家花了三十两银子。” “哦?那地契呢?地契带来了吗?” “叔” “……嗯?” “县令,地契不见啦。” 崔青风在蜜罐里生活了二十多年,自从老爹一死,便觉得如江河日下。那个便宜老爹生前总是吹嘘,和尹县令关系如何如何铁。放屁!原来一切都是假的。 就在崔青风想钻地缝时,一个衙役进来报告,白石村里正陈九四求见。 “来人,送客!” 崔青风被一个身穿皂衣、手持木仗的家伙连推带搡,像扔一只破皮球似的扔到大街上。那个面如刀削的陈九四已经通过另一道侧门进入县衙大堂。 尹力身穿官服、头戴官帽,正在一本正经地看着案卷。 “大人,陈九四来了。” 就在衙役传话的时候,陈九四已经信步迈进大堂。此君过于自信,竟然丝毫没有觉察到四周潜伏着杀机。 “尹县令,您找我?” 在上级面前,又是公堂,陈九四尽力保持着低调。 “九四呀,你最近可好?上次的事情是否处置妥当?” “回大人话,一切皆已处置妥当。总计花费白银三百两。” “我不是指钱的问题。我说的是那个文奎有无找你麻烦?” “这个还请大人放心。文奎就算是诸葛亮再世,也不会猜到那件事是我干的。” “九四呀,九四,你这个人,什么都好。就是太自信啦。”尹力捻了一下山羊须,突然暴喝一声:“来人,拿下!” “啊?” 陈九四还没反应过来,以张群为首的捕快如饿狼似的扑了过来,三下五除二,陈九四已被五花大绑,丝毫不得动荡。 这个变化,令陈九四猝不及防。 “兄弟我需要借你的脑袋消灾,对不起了。” 尹力轻声叫了陈九四一句“兄弟”,一转身,一个挥手。张群示意几个手下,像拖牲口似的,拽着陈九四去刑场。 这个结果,陈九四做梦也不会想到。平时他帮尹力干了不少坏事。尹力不方便用捕快干的活,基本上都是他去完成的。 引颈一刀! 噗! 身首异处! 尹力坐在大堂之上的太师椅上,想象着刑场的情景,似乎都能感觉到自己颈脖处处凉意。 要让一个人死,尹力能想出一千条理由。只是这一次,实在是太过勉强。要不是文奎下最后通碟,他也不舍得陈九四死。 杀掉陈九四,就像砍掉尹力的左右手。但这一刀,必须砍。要不然,文奎不会放过他。 那天晚上,尹力从文奎的表现可以看出,这家伙才是干大事的料。拿着五百两黄金,竟然没有丝毫的兴奋度。凭经验,尹力深知,这种人才是最难对付的。 第二天,尹力让人把陈九四的首级用木匣子装好,然后又备了几匹良马,带着张群等几个捕快,一帮人浩浩荡荡地向文家村而去。 昨天晚上,刘芸芸又挤到文奎床上睡觉。小丫头大约已经知道,男女之间睡在一起,肯定不是搂搂抱抱那么简单,一定还有很多其他更好玩的事干。这种朦胧的意识,让刘芸芸好几次把手伸向文奎的胯下,不过每次都被他推开了。这种要人性命的挑逗,弄得文奎整夜睡不好。 文奎正在吃早餐的时候,雪儿失魂落魄地跑了进来,喊道:“少爷,不好啦,官府的人来啦!还带着十几个捕快,像是来抓人的!” 一时间,文家上下的人变得异常紧张。前两天,文家村的人和崔家打了一架,伤了不少崔家的人。 文奎向站在一旁的辛力刚呶呶嘴,辛力刚领命而去。如果真是官府来动硬的,那就只有以牙还牙了。 不一会,辛力刚跑来报告,尹力带着一帮人来了。虽然都穿着官服,但看不出任何杀气,倒是有些像来拜访。 “通知文家上下,列队迎接!” 文夫人听罢真是傻眼了。这个儿子,还是自己的儿子吗?对于杀父仇人,还能如此客气? 文奎看出文夫人的疑惑,轻声劝道:“娘,一切听从我的安排。没节操的事,我是不会干的。再说,人家尹力毕竟是给了我第一桶金嘛。” “难道你忘了你爹是怎么死的吗?” 文夫人有些咬牙切齿了。爹,当然不是亲生的;娘,也不是亲生的。而且,文奎也没办法解释清楚,没有永远的朋友,也没有永远的敌人,只有永远的利益! “娘,尹力带着一帮人亲自来文家拜访,这件事要是传出去,你想想,方圆百里,还有人敢欺侮咱们文家吗?” 文夫人沉默了。儿子的话,好像还是有些道理啊。 “娘,您就放心。从今往后,我不但要把文家的产业扩大十倍、百倍,还要出将入相,争霸天下!” 文夫人看了一眼文奎,幽幽然道:“人心高似天,当了皇帝还想做神仙!我可不想你冒险求富贵。咱们文家的产业,子子孙孙都不会受穷了。有一碗饭吃,足矣!” 就在母子俩互相纠结时,外面传来辛力刚高亢的声音:“尹县令大驾光临!” “娘,走吧。我们去迎接一下县令大人。” 文奎搀扶着文夫人,迈着细碎脚步,向院外走去。那情形,倒有些像是太上皇接见微臣。 果然,文夫人还在门内,就看到尹力双手抱拳,恭敬地说道:“饶洲县令尹力拜见文夫人!” 第十九章 灭门惨案 尹力让张捕快带着一干人站在大门外面两侧,自己抬腿进入文家大院。 文夫人礼节性地回了话,便领着客人往中堂走。文奎始终搀扶着文夫人,亦步亦趋,羡煞天下父母。 众人坐定。文夫人和尹力分别坐主次位置,表现出一家之主的气势。 文奎则很“谦虚”地坐下位。而他的身后,却是站着辛力刚这样的金刚保护神。尹力见识过辛力刚的厉害,内心还在发怵。 “娘,您先去歇息吧。我和尹县令有些话要说。” 文夫人听到文奎发话,便自觉地起身和尹力打了招呼,在雪儿的照顾下退至后院。 母亲不在,文奎黑沉着脸问道:“尹县令,难道你忘记了那天晚上我们之间的约定了吗?” “对不起,文少爷,我真的忘记了。什么约定?” “不得随意向外人透露我们之间的关系!这可是我们交往的前提!” 这句话,文奎是在尹力高度紧张的情况下说的。尹力不是忘记,而是根本没听进去。他被文奎的突然变脸吓得直冒冷汗,猛然捶了一下自己的前额,苦笑道:“你看我这记性!我这不是高兴吗?少爷,您吩咐的事情我办妥啦。” 说罢,尹力向一个身穿官服的随从递了个眼神。那人走到门外拎进来一只用红布包裹的木匣子。尹力接过来递给文奎。 文奎打开木匣子,竟然是一颗人头! “他就是陈九四?” “当然!” 文奎看得出来,尹力有些献媚的味道。天不怕,地不怕,就怕流氓有文化。 尹力这种文人,骨子里还是流氓本色。墙上草,风吹两边倒。在高压之下,他对昔日兄弟下手也是毫不手软。 “这笔人情我记住了。还有,崔家那些田地我已经收回来了。崔青风如去官府告状,你应该知道怎么做。” “少爷真是料事如神,崔青风已经被我打发回去了。他如果再不识相,只需文少爷一句话,我肯定让他找不到地方哭!” “感谢。今日之错,还请县令想个办法敷衍过去。我不希望让外人知道我们之间的关系。” “明白。” 接下来,尹力命令张捕快以搜查要犯为名,村里村外搜了个遍,闹得鸡飞狗跳,然后扬长而去。 尹力闹了一番,其实就是专门来邀功的。那颗陈九四的人头,就是他送给文奎的礼物。 辛力刚不解地问:“文少爷,你干嘛不想让外人知道尹县令是我们文家的后台?” 文奎笑而不答,心里却在默默地盘算着,将来天下大乱,难道要让我和这个腐败的官府一样遭受攻击? 农民大起义,针对的敌人就是元朝政府。要是不早点撇清关系,到时候想撇也来不及了。 当务之急,就是赶紧招兵买马,壮大自身实力。只有实力强大了,才有和任何势力分庭抗礼的本钱。 包括那个未来的大明皇帝朱元璋! 什么叫深谋远虑?这就是呀!文奎不禁为自己懂得一点点历史知识暗自得意。 三分天下诸葛亮,一统江山刘伯温。 其实后来的天下大势,连开国功臣刘伯温都没有预料到。那个励精图治的明太祖朱元璋会挨个向曾经共患难的功臣们举起了屠刀。 “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 乱世,自然有乱世的生存法则! 想到这,文奎微微一笑:“老辛,我前些天交待你的事办得如何?” “回少爷,一切皆已办妥。那些流民,吃饱穿温,一个个都称少爷您是再生父母呀。” “去去去!看你说哪去了?我有那么老吗?我还没有结婚好不好?你给我记住了,下次进城,把苏北也带去,如果可能,再招五十名精干点的流民。我们的人手还不够。” “什么?你还要招人?” “怎么?你不同意?” “嘿嘿,我不是这个意思。” 辛力刚神情复杂地笑了笑,走了。文奎的所作所为,已经不是一个小地主所为。文奎绝非池中之物! 只是文家上有老,下有小,要想成就一番事业,文奎受的羁绊可不少。 而最近这些日子,文家上下似乎都有些奇奇怪怪的眼神,文奎和刘芸芸连喜酒都没办一桌,就不明不白地睡到一张床上去了。这种事,在这个封建的年代,也算是一件有伤风化的大事了,令文奎有些头痛。 正想着刘芸芸时,门外突然传来她撕心裂肺一般的哭声。 怎么回事? 出门一看,刘芸芸身边站着一个衣衫破烂的陌生人。此人正手足无措地搀扶着快要哭晕过去的刘芸芸! 在刘芸芸断断续续的哭诉声中,文奎终于弄明白了真相:刘通一家被灭门了! 除了刘芸芸,其他十几口人的尸体全部被吊在刘家村村口。 来人是刘家村一个叫刘汉的佃户。 刘汉看上去很老实巴交,一脸的苦相。也不知道他是怎么猜到刘芸芸在文家? 刘芸芸自从进了文家的门,从来就没有出过门! 想到这,文奎轻声喝道:“刘汉,你过来,我问你几句话。” 刘汉乖乖地随文奎走到僻静处,文奎当胸就是一拳! “文少爷,你?你干嘛打人?” 文奎冷笑道:“告诉我,你是怎么知道刘芸芸在我这里的?” 挨了一拳,刘汉才知道自己比窦娥还冤。芸芸已经失踪好些天了。村里的人都不知道她去哪了。而刘通一家的尸体已挂在树上两天,没有人愿意替他们收尸。刘汉想起刘芸芸曾经和文家指腹为婚,便毫无目标的上门求援。他没想到自己到了文家村口,碰巧官府的人来这里折腾了一番。 等官府的人走了半个时辰,刘汉才敢冒头来到文家。而此时文家已是大门紧闭。要不是刘芸芸带着雪儿几个清扫大门口的垃圾,他压根就别想进文家的门。 虽然文奎很看不起那个刘通,但他毕竟是刘芸芸的亲爹,也是自己的亲岳父。要不是这样,刘芸芸也不会哭得死去活来。 亲情就是这样,打断骨头连着筋啊。 “柴官家,雪儿,你照顾好芸芸,我和老辛叔去刘家村看看。” 文奎吩咐完毕,自己回房间拿了一支手枪,一支三八步枪,还有两个甜瓜式手雷。辛力刚回房间背了一口一米长的大刀。 两个人从马厩里牵出两匹快马,刚准备骑上马背时,却见刘芸芸擦干眼泪,吼叫道:“等等,我也要去!” 第二十章 报仇 远远的,文奎就看见刘家村村口的大树上,像挂着一串串咸鱼干似的。一具具尸体迎着风,轻轻摇摆! “爹” “娘” 已哭晕过去好几次的刘芸芸想从马背上跳下来,被文奎一把拽住。 “别动!有埋伏!” 文奎已闻到了一股危险气息! 四周很寂静,连辛力刚都没觉察到危险从何而来。文奎却像无比敏锐的猎豹,迅捷地跳下马背,在一个土墩后面隐藏起来。 那个叫刘汉的佃户,被文奎的举动吓得浑身筛糠,眼里尽是恐惧。 辛力刚问:“少爷,哪有什么危险?” “我也不知道。反正就感觉有危险。” 听文奎这样说,辛力刚一把拽过刘汉,轻声喝道:“你去把那些尸体放下来,我掩护你。” “我、我不敢呀。” 见刘汉结结巴巴的怂样,辛力刚的大刀直接架到他脖子上,吼道:“你去不去?!” 刘汉强打着精神,渐渐向那些尸体靠拢。 “辛叔,你保护好芸芸,我去找个制高点。记住,千万别轻举妄动!” 说罢,文奎撒腿跑向村口一座土地庙,从那里可以俯瞰那片树林。 文奎找到隐蔽之所,再把新近从军火库拿出来的狙击望远镜安装好,透过望远镜,我的妈呀,村口五百米开外的山坡上,埋伏着几十名弓箭手。那些人趴在草丛里,以绿色为掩护,几乎和绿草融为一体。 只是可怜了那个刘汉! 就在文奎把手指按在扳机上时,他听到“嗖”的一声,一支利箭挟带着破空之声射向刘汉后背。刘汉刚走到大树底下,亲眼看见利箭从自己前胸射出。 刘汉不甘地睁大惊愕的眼睛,环视一圈,倒下了。他始终没有看见射箭之人。 倒下一个! 朱中秋潜伏于杂草丛中,不禁为自己的神机妙算暗自得意。文奎一行四人两马,他刚才看得真真切切。 仅仅举手投足之间,死了一个! 还有三人。 其中那个女孩刘芸芸,雷一鸣下过死命令,要活的。 那就只剩下两人。持“鸟铳”的人必定是文奎! 就在朱中秋暗自盘算之时,文奎扣到了扳机。 砰! 子弹钻进朱中秋身边弓箭手的眉心。正是这名弓箭手射死了刘汉。 朱中秋看见弓箭手眉心溅起一层血雾,红白相间的液体溅了他一脸! 弓箭手的眉心出现一个小小的血窟窿。 而朱中秋的手心还捏着一粒子弹头,那是陈九四送给自己的见面礼。形状貌似花生米。 陈九四说得没错! 数百米开外,夺人性命! 朱中秋肠子都悔青了,刚才为什么没有阻止弓箭手?为什么要过早暴露目标? 假如所有的弓箭都往文奎身上射箭,还不把他变成一只刺猥? 那个文奎已经消遁于无形。给朱中秋带来深深的恐惧。如果让文奎知道自己就是指挥者……朱中秋似乎觉得那种神奇的火器就要射向自己的脑袋。 弓箭手的下场,就是自己的下场! 更可怕的是,枪响过后,世界归于寂静! 辛力刚拽着刘芸芸,几个猫窜,也绕着道来到土地庙。 文奎轻声道:“辛叔,你去一趟燕子坳,把那些流民拉出来练练手。芸芸,你不要乱动。那些人手里都有弓箭。” 刘芸芸第一次看文奎打枪,觉得很新奇! 她弱弱地问:“奎哥,这是什么武器?” 文奎闭左眼,睁右眼,两点一线,用瞄准准星又锁定一人。 砰! 又一名弓箭手被爆头。 凭肉眼,文奎能在百米之外打十环。自从有了狙击望远镜,三八步枪变成了狙击步枪,精度提高了不少。文奎变得有点像阎王殿里的判官。红笔勾到哪个名字,就得死。 一个时辰过去,朱中秋埋伏在草丛里的弓箭手已经死了十几个。一片死亡的阴影笼罩下来,所有弓箭手都觉得自己成了枪靶子。 射杀别人有快感。被别人所射杀,却是深深的恐惧! 就在朱中秋琢磨着如何突破僵局时,他的身后传来了惊天动地的喊杀声。 辛力刚带着几十个流民,一个个手持大砍刀,勇敢如猛虎下山。 杀! 杀! 杀! 刀与刀的碰撞,身体与身体的扭打。原本还有些诡异的射杀,突然间变成了一边倒的屠杀。朱中秋凭着身手不错,连续放倒两个流民,没命似的逃向村后的密林。 流民们原本就是辛力刚精挑细选的。又经过一段时间的训练和休整,一个个都彪悍到战斗力爆表。短短十几分钟,那些还没来得及逃命的弓箭手,纷纷被砍死在草丛中。 …… “少爷,这里还有一个没死!” 苏北单手从草丛里拽出一个吓得浑身发抖的土匪,手里明晃晃的大刀就想去取人家的脑袋。 “等等。别杀他!” 文奎制止了苏北的野蛮行为。他不喜欢杀俘虏。 “你叫什么名字?” “李初四。” “你的头是谁?” “三当家的,朱中秋。逃了。” 从李初四的嘴里,文奎得知雷一鸣受了重伤,还没死。山寨里的一些布防情况,也被了解得一清二楚。 “李初四,我看你也是穷苦出身。当土匪只不过是想混个饭碗。你回去告诉雷一鸣,我一定会去取他的项上人头。” 李初四并没有走,而是两腿一软,跪倒在地上,不停地恳求文奎收下自己。他再也不想当土匪了,不想杀无辜的人。 “你真是这样想的?” “如有半点谎言,天打五雷轰!” “树上那些人是谁杀害的?” “雷大当家下的命令。朱三当家叫人干的。” “凶手呢?” “都被你们的砍死了呀。他、他,还有他!” 李初四从那些死尸里指认了几个人。那些人都已被流民砍得血肉模糊,只能看出一个轮廓。文奎觉得认与不认都没什么意义。 死者为大。入土为安。 文奎在刘芸芸的悲痛声中,让那些流民在刘家村后山岗挖了一个大墓,把刘家上下一家老小的尸体合葬一穴。 办完这些事,文奎的神情变得异常凝重。 身逢乱世,到处都是你死我活的斗争。那个跑掉的朱中秋,一定会卷土重来。 “李初四!” “小人在!” “你去准备一下,当好向导,我要在十天之内拿下黑水寨!” 刘芸芸、辛力刚,李初四,还有那几十个流民,一个个面面相觑。 这怎么可能? 黑水寨可是一个有着三千土匪的土匪窝! 第二十一章 准备出发 连续数天,文奎频繁出入那座神秘的军火库。虽然每次只能取一件武器,最多附带匕首、甜瓜式手雷、手榴弹等小物件。 集腋成裘,聚沙成塔。 几天下来,文奎已经拥有十支步枪,十把二十响快慢机,三十颗手雷,一千五百发子弹,十五把军匕。 第六天。 文奎把这些武器装进一个大木箱,用骡马运到燕子坳。辛力刚正在指导他的“黑虎挺进队”练习搏击术,一对两,一对三,厉害点的角色一对五。 几天不见,辛力刚和苏北等人已经把燕子坳农场建设得有点规模。一排排崭新的木板房规划整齐,院子前面清理出比两个足球场还要大的训练场。 虽然这个训练场,和后世警校的训练场相比,简直是小儿科,但训练区区几十人,已经足矣。 辛力刚粗着嗓子吆喝道:“给我使点劲!往死里揍!” 辛力刚用的是“魔鬼练法”,贴近实战。要是打伤了人,就用他祖传的跌打损伤药敷一敷。 苏北练的是“一对五”。他被五名彪形大汉围在一个圆心里。都说“双手难敌四拳”,而苏北面对五人,也是毫无惧色。 苏北的身体向右虚晃了一下,猛然大踏步转向左侧,侧面扛起一个人摔向身后,紧接着一个左旋风腿,踢向另一个人的脸颊。那人机警地躲过一腿,身体向后时又撞在另一同伴身上。 五人围成的圆心,被苏北两招破解。扮演敌方的五个人也不是吃素的,互相使了个眼色,如出击的猎豹同时扑向苏北。 纵然苏北有三头六臂,也很难敌过五个人同时进攻。苏北采取的仍然是重点突围、各个击破的打法。一百多斤的人被他双手抓起,抡得呼呼转,情势岌岌可危,连看的人都觉得心惊肉跳。 如此精彩的捕斗,文奎看得情不自禁地鼓起掌来。 “文少爷来了!” 辛力刚一阵惊呼,训练场几十号人不约而同地停了下来,纷纷向文奎这边拥来。 “你们都过来,今天让你们开开眼界!” 文奎打开木箱,一箱子的武器呈现在大伙面前。 “哇,这是什么?” 一个叫胡达荣的年轻人,嘴里说着,手就伸了下去。上次打老虎时苏北是见识过步枪的厉害的,一把抓住胡达荣的手,制止道:“别乱动!这玩意能杀人。” 文奎拿起一支王八盒子,向大家解释着手枪的原理,使用方法,然后开始示范,他让人在百米开外摆了一个破碗。 瞄准 扣动扳机! 砰! 那只破碗碎了! 训练场上响起了欢呼声。 文奎从五个小队里面,挑选了二十个人,分成两个小队,一队用步枪,一队用手枪,由文奎亲自教他们射击。 短短两天时间,手枪队和步枪队的人都学会了熟练使用枪支。五十米开外打固定靶已不成问题。文奎又教他们扔手雷和手榴弹。 这下子,问题来了:训练可是很费弹药的。而那个弹药库总有搬空的一天。要是没有再生产再制造的能力,将来怎么争霸天下? 要是穿越时能带几台精密机床,甚至制造武器弹药的技术专家,远远优于这个军火库! 文奎不禁有些苦逼地想:老天爷对自己也不算太好啊。 是夜。 辛力刚辛苦训练了一天,仍然没有半点睡意。他有一种惴惴不安的感觉:十天的期限快到了,文奎会不会带人去攻打黑水寨?仅凭他组建手枪队和步枪队,又怎么能攻下三千人马的黑水寨? “少爷,我思忖良久,觉得我们还是不具备和雷一鸣抗衡的实力。黑水寨的实力,就算是官兵都深感恐惧,要不然,他们也不会盘踞黑水寨几十年。” 辛力刚一边擦拭着王八盒子,一边问道。文奎睡在硬板床上,双眼望着窗外的几粒寒星发愣。 对于辛力刚的话,他只是听进去一半。要是连雷一鸣这样的土匪都对付不了,以后又怎么去朱元璋那个强人手上分一杯? 雷一鸣必须死,只有他死了,文奎才会名声大振。 不杀一,何以敬百?要杀,就要选强者杀!只有扳倒强者,才能显示出自己的实力。 文奎已经通过那个叛变过来的土匪李初四知道了黑水寨的布防。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文奎对打赢黑水寨还是很有信心的。 文奎当警察的时候,同时也是个军迷,曾经研究过各种各样的打法。对于那些以弱胜强、出奇制胜的不对称打法,脑子里面少说也有几百个经曲案例。 辛力刚的话,并没有引起文奎太大的兴趣。没过多久,他就听到了文奎传来均称的鼾声。 半夜。 一声尖锐地口哨声响起。这是黑虎挺进队紧急集合的信号。仅仅三分钟,五十名队员纷纷穿戴完毕,在训练场上列队。 文奎的身后,站着苏北和辛力刚两个强人。两支醮满松油的火把燃起熊熊大火,把那些日趋精干的队员照得一个个脸膛通红。 文奎动情地说道:“各位兄弟,我知道像今天这样的紧急集合,你们平时也经常有过。但现在我要告诉你们,我们今天要去杀人,杀土匪!大家有没有信心?” “有!” “好,很好!从今往后,我们都是生死与共的兄弟,只要有我文奎一碗饭吃,我就不会让大家饿肚子。我知道你们大家都是穷人,讨过饭,经常遭受富人的白眼。卖着牛马一般的力气,却过着猪狗不如的生活。现在,我!文奎!要让你们一个个都找到活着的尊严!大家愿不愿意跟我干?” “愿意!” “文冲!” “在!” “你带领大家准备一下。一柱香后出发。其他小队长,全部随我去会议室开会。” 五十个人,要是在后世,还不足两个排的兵力,却要去攻打三千人的土匪窝。这不是去找死吗? 会议室里,早就摆放着一幅根据李初四口述绘制的军用地图。文奎已经研究过无数遍了,整个黑水寨的布防都已经烂熟于胸。 李初四非常“荣幸”地一起参加了会议。作为黑水寨的一名土匪,他只是一名弓箭手,具有百步穿杨的箭法。但今天见识了文奎的枪法,便觉得自己落伍了。 而文奎并没有歧视李初四,而是把他当作战前准备的重要一员。 他笑眯眯地说道:“李初四,还是由你来介绍一下黑水寨的布防情况吧。” 第二十二章 虎跳峡 李初四有些受宠若惊地说道:“在黑水寨,雷一鸣是大当家,但他的人缘并没有三当家朱中秋好。原因就在于朱中秋很会收买人心。他们还有四当家马啸林,五当家张俊英,六当家史勇。这些人都是杀人无数的角色,心狠手辣,武功极好。三千人马,除了雷一鸣的住宿处安排了大约一百人当任守卫,其余的人都分散在各个隘口。黑水寨只有一条上山的路,这条山道大约十里,构筑了二十多个暗堡。每个暗堡都配了弓驽和火-枪。山寨上的人,只要守住隘口,可以用弓箭射,用石头砸。还有一种更可怕的武器,棉花醮满松油,然后用弓箭射,会引发火攻。有一年,单是火攻,就射杀官兵一百五十多人。” 李初四的话,听得一个个小队长毛骨悚然。黑虎挺进队成立以来,真正的大仗没有打过一次。文奎第一仗就挑硬骨头啃,弄不好就会全军覆灭。包括辛力刚在内的所有小队长都面如土色,不知如何是好。 文奎仍然显得风轻云淡地说道:“李初四,你再把黑水寨几个关键点向大家介绍一下。“ “好的。“李初四继续指着那张地图说道:”刚才我说过了,这里是上山的主道,其他隘口都如刀砍斧削一般。而且都有重兵把守。这里是飞鹅岭,这里是老鹰嘴,这里的虎跳峡,这三个重要隘口,驻守了好几百人。整个黑水寨大约一五十多平方公里的山区,只有虎跳峡最接近雷一鸣的老巢,也就是距离虎跳啸大约一公里的雷家坳。相传雷家坪祖祖辈辈都是猎人,大约有五六十户人家。他们是由猎户,逐渐变成土匪的,所以战斗力特别强,有很多匪徒枪法如神。刚开始只是打劫一些过路的商贩,后来慢慢发展为干大票,绑票、杀人、霸占山矿等。时间长了,打劫商贩也很难了,因为雷家坪臭名远扬,做生意的人宁愿绕道几百公里,也不想走饶洲县这边的官道。但雷一鸣的势力做大了,投靠他的人越来越多,都是一些没饭吃的佃户、流民。如果我们能从虎跳峡过去,只需要向摸索一公里山路,就能接近雷家坳。杀掉雷一鸣,山寨必然大乱。那几个当家的,只有朱中秋能控制局面。其他人威望低,根本控制不了那几千土匪。“ 辛力刚眉头紧皱:“凭我们这些人的身手,摸进雷家坪不难,杀死雷一鸣也不难,难的是控制黑水寨的土匪。“ 文奎问:“朱中秋住哪里?“ 李初四答道:“他住在雷一鸣附近的文轩阁。那里有五六个房间。“ 文奎一拳砸在桌上,目光凛然地说道:“我们要先控制朱中秋,逼他就范,然后再拿雷一鸣开刀。只要雷一鸣一死,朱中秋一投降,其他土匪想不投降都难。由我带领两个小队,用手枪、步枪埋伏在这里,坚决堵住周边土匪的增援。所有枪支都装上消音器,不要发出大的动静。老辛叔和苏北带人直扑文轩阁,活捉朱中秋,逼朱中秋就范。李初四,朱中秋有什么软肋?“ “他有一个十岁的儿子,小名叫阳阳。朱中秋中年得子,视之如掌上明珠,就睡在他的隔壁房。每天晚上都派两名卫兵守着他儿子睡觉,生怕会发生意外。“ 文奎笑道:“那好,我们先抓儿子,后抓老子。活捉朱中秋,是打好这一伏的关键。“ 绑架人质这样的事,文奎后世是遭遇过很多的。没想到自己为了达到目的,也干起了这曾经被自己卑视的手段。 李初四挠了挠头,补充了一句:“有时候,朱中秋也睡在这个区域,那里是他四姨太的卧室。“ 啪! 文奎一巴掌拍在李初四头上,骂道:”他娘的,细节决定成败!你千万不要漏掉什么细节,会害死了兄弟们的,懂吗?“ 李初四差点被文奎一巴掌拍晕。他觉得自己真的很无辜。要知道,以前他只是一个弓箭手,负责射箭杀人,哪里懂得什么打仗? 文奎有些不悦地怒道:“初四,你想想,还有什么细节没想到?“ “没有了。应该就是这些。还有就是,山上的土匪大多认识我。我愿意带路。万一有人盘问,我可以应付过去。“ ”行,你跟着我。要是敢有二心“ 文奎挥了挥手里的手枪,示意他听话点。文奎的拳脚功夫在黑虎挺进队当中算是中等水平,枪法绝对是一流的。他要打人左眼,绝对不会打右眼,谅李初四也不敢造次。 ”大家带好武器,立即出发!“ 五个小队的队员,经过近期的军事化训练,战斗力绝对以一当十。 列队。点名。出发! 文奎又找到了当年当刑警队长的感觉。只需一声令下,手下一帮人就如虎狼一般,那种感觉特别爽。 文奎和李初四走前面,苏北在中间,辛力刚断后,总计五十二人,乘着浓浓的夜色向黑水寨进发。大约走了十五里山路,前面的道路便越来越窄,而且越来越陡峭。 山谷之中,不时传来虎啸猿啼。大约是人数太多,不时还有沉睡中的夜鸟被惊飞。 哗哗哗 轰隆隆 前面传来了溪水奔腾的声音,犹如万马奔腾,十分震撼。 “少爷,前面就是虎跳峡了。” 李初四驻足,面露畏惧之色。 虎跳峡,宽度约三十五米,高度却高达两百米。所以,谷底的溪水永不停歇奔腾,咆哮,发出震耳欲袭的巨响。 虎跳峡,其实是连老虎都跳不过去的大峡谷。 要想横跨峡谷,飞到对面,除非长了翅膀。李初四站在峡谷边缘,瑟瑟地说道:“少爷,就算这种天险,雷一鸣在对面还常年驻扎着三十人。” 文奎问:“土匪驻扎地距离这里大约多远?” 李初四苦逼地哀叹道:“大约十几米吧。如果是白天,在这边就可以清楚地看见对岸的人长得啥样。” 文奎轻声叫了一声:“孙猴子,过来!” 第二十三章 初战 从人群里走出来一个长相猥琐、瘦不拉叽的年青人,约摸二十五六岁的样子。 刚开始,众人还以为是孙悟空来了。没想到文奎所指的“孙猴子”,竟然是孙小山。辛力刚从县城招回来的流民之一。 要是凭苏北那般强悍的暴力,就算十个孙小山,还不够他当下酒菜。但如今这情形,却是孙小山的天下了。 前些日子,文奎决定攻打雷一鸣的老窝,就预料到必然会用到善于攀爬的人才。他一个个找人谈话,了解他们都有哪些特长,孙小山就是这个时候被文奎记在心上的。 孙小山恭敬地点头哈腰道:“少爷,您喊我?” “你不是说在深山老林采过十几年的药材吗?这虎跳虎怎么过?” 文奎指了指深不见底的虎虎峡,还有十几丈宽的峡谷,说道。 孙小山“嗖嗖嗖”地从腰身解下一根比拇指还要粗的麻绳,麻绳的一端带着抓钩。只见他定神瞄了一眼对岸,默默估量了一下距离,然后用尽全身力气抛出抓钩。 呼! 抓钩如离弦之箭,发出破空之声,向对岸飞去。十几丈的距离,对于孙小山这样常年在悬崖峭壁采药的人而言,的确不算太难。 抓钩抛出之后,孙小山用力拽了一下,稳稳的!他又把绳子的另一端绑在大树上,说道:“文少爷,我先过去。然后派你的手枪队过去,其他人再一个一个地过。只要抓住绳子,眼睛不要看下面,就不会害怕。” 说罢,孙小山抓起麻绳,双手不断地变换,嗖嗖嗖,很快就消失在黑暗之中。不一会,从对岸传来“咕咕咕”的鸟叫声。 这是孙小山到达对岸发出的信号。文奎一挥手,抓起绳子就要上,被辛力刚一把拉住:“文少,让我先来,你在这边指挥着大伙。” 文奎觉得辛力刚的话有道理。必竟流民们面临的这个无底深渊,一个不心就会陷入万劫不复之地,永世不得超生。而文奎是他们的老板,威信是天然的。 辛力刚过去了; 苏北过去了; 文冲过去了; 张龙过去了…… 队长先过,然后才是队员! 越往后面的人越安全。因为对面已经被自己人所控制,不用担心土匪偷袭。 半个小时后,五十二人全员通过虎跳峡! 文奎是最后一个到达的。来到对岸,他发现辛力刚真是一名优秀的指挥员。长枪队和短枪队员,一个个埋伏在距离崖边不远的草丛里,就像一只只无比警惕的饿狼,随时准备向猎物发动攻击。 文奎向辛力刚竖了个大拇指,表示点赞,然后把李初四叫到身边:“初四,从现在起,你比任何人都更熟悉情况。所有人的性命都在你手里。如果事情成功,我给你记一功,赏黄金二两,要是敢暗中使坏,我就杀你全家!” “文少,我也是穷苦人。别的我不懂,义字当头。你就看我表现吧。” 众人在李初四的带领下,一个个要么匕首出鞘,要么大砍刀在手,向崖边的匪窝蛇行而去。几分钟后,前面竟然传来一阵阵喝酒猜拳的声音。按照李初四的说法,门外应该有两个哨兵。 走近了看,哨位连鬼影都没有一个! 木板房里,有十几个匪徒围着一口大锅,锅里炖着一只全羊。屋内的酒味飘散出来,馋得门外的流民们一个个暗咽口水。 咕噜,咕噜。 文奎一脚踹开木板门,猛然扣动手里的王八盒子。 啾、啾、啾…… 眨眼间功夫,十几个人被枪杀得一干二净! 李初四暗自庆幸,自己真是跟对人了。眼前这个文少,看上去更像个魔鬼。十几个人,有的人嘴里还含着羊肉,有的人刚刚端起酒杯。 更奇怪的是,安装了消音器的手枪发出来的声音很小。 “大家检查一下,看还有没有活口。” 辛力刚一声命令,所有人都行动起来。里里外外搜了个遍,没有一个会喘气的。清点了一下,共有十三具尸体。 文奎问:“初四,你不是说应该有五十人左右吗?怎么只有这十三个人?” 李初四也疑惑了,这虎跳峡他以前常来。由于距离雷一鸣住处最近,所以安排在这里的人员,大多数是雷家坳的村民。墙壁一侧,摆放着十三支鸟铳,每支鸟铳旁边都挂着一只布袋,那是用来装黑硝、硫磺、铁屑等东西的,相当于子弹袋。 李初四思忖片刻,说道:“他们领头的叫雷十五。会不会是雷十五带人去巡逻了?” 文奎听到这里,不由惊吓出一身冷汗! 要知道,从现在开始,但凡遇见之人,都必须变成死人。李初四的话不无道理,要不然,这些匪徒不敢胆大到连一个哨兵都没有,而是全部安安心心地猫在木板房里喝酒吃肉。 想到这里,文奎沉声喝道:“全体分散埋伏!” 一声令下,一个个队员便如狸猫似的,一个个潜伏于草丛之中。形成一个巨大的包围圈。他们手里的匕首闪着幽光。 “头,听说雷老大的伤势加重了。三当家正虎视眈眈着他的宝座,想当大当家呢。” “去去去!你个乌鸦嘴,死一边去。雷大当家,他是什么人?你以为他那么容易死吗?想当年,元政府出动了五千人马,还不是被我们打得落花流水?” “头,我这眼皮突突突地跳,保不准会出什么事吧?” “啪”,一记耳光响起。 雷十五骂道:“六指,闭上你的臭嘴!一晚上你就没说过好话。等会罚你只喝酒,不准吃羊肉。” “嘿嘿嘿,有酒喝也不错啊。” 脚步声渐近。 文奎暗数着影影绰绰的人头,大约有三四十人!李初四的说法是正确的。这些人真的出去巡逻了。幸亏刚才在度过虎跳峡的时候没有碰上他们,要不然,今晚真的够戗! 黑暗里,文奎一挥手。几十个手持匕首砍刀的流民,如饿狼出山,分别找准自己的目标下手。 这些人是经过辛力刚特殊训练出来的,搞突袭干净利落,直接割喉! 噗、噗、噗…… 一阵割喉的声音响起,伴随着血雨飞溅! 第二十四章 夜袭 眨眼间,雷十五那几十号人,全都倒地身亡。空气里弥漫着浓浓的血腥味。 李初四亲眼目睹了这一幕,惊吓得两腿打颤。他曾经是黑水寨的一员,从未遇见如此恐怖的对手。眼前这些尸体,有好些都是他的熟人。 文奎轻轻拽了一下李初四,问道:“你怕了?” “没、没有啊。” 没有灯光,连彼此的面容都看不清,文奎却能清晰地洞察他的内心世界,让李初四觉得连毛孔里都充满了恐惧。 “别怕,只要你好好配合,我不会伤害你的。” “嗯。” 李初四和文奎走在队伍最前面,其他队员跟在后面,一个个都有种进入狼窝的感觉。 此时已是下半夜。大山深处静谧到连虫子都睡着了。他们大约走了一公里,前面果然出现隐隐绰绰的灯光。星星点点,很昏暗。 李初四驻足道:“那里就是雷家坳了。” 一接近目标,所有人都如野狼一般兴奋。文奎轻声命令道:“前面已经是雷家坳,大家动作要轻,行动要快,下手要狠!” 突然,从黑暗处传来一声断喝:“谁?!” 只闻其声,不见其人。 文奎不由吓出一身冷汗,奶奶个球,原来还设了暗哨!不用说,他们这些人已经成为哨兵的靶子。 文奎用短枪轻轻捅了一下李初四后背,李初四也分辨出暗哨里的声音,连忙喊道:“喂,老根叔吗?我是李初四呀,怎么今晚是你值班?” 听到熟人的声音,对方果然放松了警惕。李初四大大方方地向暗处走去。对方也从黑暗里走出来。 “初四,这么晚了,你还没睡,这是干嘛呢?” “我奉朱三当家之命,带着几个兄弟到处巡一巡,不要让坏人混上山来。大家当受了伤,朱三当家怕有人行不轨,加强了戒备啊。” “哦?我还以为是谁呢?你要是不回答,我这手里的鸟铳可就开火啦。” “噗!” 这是利刃捅进肉体的声音。不一会,李初四从黑暗里走出来,手上的匕首还在滴着血。 文奎向李初四竖大拇指点赞,然后一挥手,示意大伙向村里压去。他们仅仅走出十几米,听到“轰”的一声巨响,回头一看,原来是暗哨处发来的! 李初四脸上现出惊异之色:“怎么可能?刚才那一刀我明明捅进了老根的心脏!“ “初四,别管那么多了,你带人直扑朱中秋的卧室。尽快抓住他的儿子。短枪队和长枪队随我来,快点控制坳口制高点!“ 雷家坳的地图,已经在文奎头脑里重演了无数遍。他毫不费力地布置好兵力,形成倒三角的火力网。只要是试图冲进村口的匪徒,都在他的火力打击之内。 李初四带着辛力刚、苏北、孙小山等三十人,直扑朱中秋的住处。 李初四他们大约跑了一百多米,迎面碰到五当家张俊英带着十几个人冲出来。 “喂,五当家,是你吗?“ “李初四,什么情况?”| “老根叔的鸟铳走火,还炸了膛。老根叔他已经......" 说话间,张俊英已到了身边,看见李初四带着一帮他不认识的人,顿时傻眼! 辛力刚仗着距离近人数多的优势,直接扑上去一阵猛砍! 张俊英惊愕地叫道:“李初四,你?” “砍脑袋!” 辛力刚学着程咬金的“三板斧”,猛然一刀劈向张俊英的颈脖处。张俊英双手猛然撑地,双脚却动了起来,一记“扫堂腿”向辛力刚脚踝处踢来。辛力刚双脚来了个“旱地拔葱”,手里的砍刀化作劈势。 噗! 一刀,张俊英从额间往下,被劈成两半,死得不能再死。其他十几个小喽罗,哪里还经得起两倍的强敌袭击?平时,辛力刚训练时就注重以少胜多,如今是二对一。眨眼间功夫,地上躺了一大片,全都是张俊英带来的人。 辛力刚问:“朱中秋的儿子在哪个房间?” “过了那个走廊,拐两个弯就到了。” 辛力刚一挥手,众人如猛虎一般扑向目标。李初四说得没错,朱中秋儿子的房间,有两名站岗的匪徒。 那两名匪徒显然没有预料到,深更半夜的,突然会有这么多人闯进来,暴喝道:“谁?!” 啾啾! 辛力刚那支安装了消音器的手枪,发出沉闷的响声,那两人便倒地身亡。 “苏北,你和文冲控制住朱中秋的儿子,李初四随我们去找朱中秋!” 让李初四感到麻烦的是,黑水寨的土匪头子女人太多,根本不知道他们会在哪个女人家里睡觉。 苏北和文冲一脚踢开朱阳阳的房门,一把将小家伙从温暖的床上提了起来。小家伙惊吓得“哇”一声大哭,苏北抬手就是一下,朝朱阳阳颈脖处砍去。朱阳阳头一歪,晕了过去。 文冲也是小队长,也自认为是个狠角色,却从未想过向一个十几岁的小孩下手。 他惊愕地问道:“苏兄,这小子该不会让你给打死了吧?” 苏北冷笑道:“放心吧。这一招是和辛师父学的,很管用。” 文冲用一条破布条捆住朱阳阳的嘴巴,然后塞进一条麻袋里,防止他苏醒过来再哭。 就在苏北和文冲控制住朱阳阳时,李初四已带着辛力刚直扑文轩阁,去寻找朱中秋。 都说狡兔三窟。像朱中秋这样的人,每天晚上都在变换着住宿房间,要找到他还真有些难度。李初四也来不及多想,直接带着辛力刚杀向朱中秋最可能去的四姨太房间。 文轩阁。一个很文雅别致的名字。 朱中秋那些大小姨太们的房间,造型也很奇特。飞檐翘角,曲廊迂回。形成一个“回”字形的构造。那些房间就像迷宫一般。 李初四准确找到一间房间,辛力刚会意,猛然一脚,砰!房间的门板破裂,变成了碎片。里面传来一声女人的尖叫声。辛力刚抡起大刀冲进去,却见一条黑影跳窗而去! 屋内漆黑一片。借着淡淡的月光,辛力刚还是看清了一张俊美精致的女人脸。她用力扯着棉被试图遮住**的上半身。 辛力刚把大刀往女人颈脖处一架,沉声问道:“刚才跳窗逃跑的,是不是朱中秋?” “嗯。” “追!” 第二十五章 屠杀 雷家坳,山坳形如布袋。文奎已经牢牢地扎紧了布袋口。从山道通往山坳的唯一通道,密密麻麻地挤着想往里冲的土匪死伤一大片。 辛力刚气喘吁吁地跑过来汇报:“朱中秋跑了!” 文奎顿时愣住,痴痴地问:“他儿子呢?” “抓住了。在苏北手上。” 文奎高度紧张的心总算有了一点平静:“老辛叔,从现在起你负责把山坳里的土匪清除干净。所有投降的俘虏关押在一起,反抗的人全部杀掉!还有,就是要坚决干掉雷一鸣,不能让那些活着的土匪有丝毫侥幸。” “好,少爷,我这就去。” “等等,我从短枪队和长枪队各抽三个人给你指挥。” “那你这里呢?” “没事。村口道路窄。再说,那些土匪都被我打怕了,一个个龟缩着不敢前进半步。只需要熬到天亮,我们就用朱阳阳当人质,和土匪公开谈判,命令他们放下武器。” 进入村口那条悠长狭窄的小道,横七竖八,叠满了土匪的尸体,少说也有上百人。 “兄弟们,节省点子弹,千万不要浪费!” 文奎已经不止一次发出警告。子弹打一颗少一颗,万一子弹打光,这些枪就连烧火棍还不如! “砰!” 一个土匪刚冒头,就被文奎打爆了脑袋。那些队员一个个都按照平时训练的姿势,对着黑暗的虚空作瞄准状。只要有人露头,就会被射杀。 在这个时代,遇上如此强悍的武器,说不怕是假的。 那帮土匪领头的正是四当家马笑林。听到枪声,他还以为是三当家朱中秋起事了,带着五百多号人从山下往上冲,到达雷家坳坳口,便遭遇文奎的猛烈打击,阻在原地不能前进半步。 这时,不知谁喊了句“三当家来了”。马笑林循声望去,看见朱中秋的狼狈相,差点没笑出声来。 朱中秋身穿一件白麻布对襟的衬衫,一条短裤,还打着赤脚,看来他连鞋都没顾得上穿,就仓惶逃命了。他大约是在逃跑时摔了跤,跌得鼻青脸肿,脸上还有污泥。 马笑林幽幽然道:“三当家,你这是?” 朱中秋哀叹道:“老四,别提了。我睡在四姨太的被窝里,听到踹门声,连忙翻窗逃了出来。要不是路熟,肯定被抓了活的。这些人是文家村文奎带来的。村口那几十条枪,我怀疑是从西洋国家进口的,我们以前从未见过。这下子我们真是惹上大麻烦了。” 黑水寨的威风,是历经了二三十年时间,靠无数人头堆出来的。短短一二十天的时间,就因为惹上文奎,连遭霉运! 马笑林将自己的裘皮大衣脱下来给朱中秋穿上,然后在他的伤口处再抹一把盐:“三哥,你是逃出来了。侄子和嫂子怎么办?” “哎哟哟你看我,只顾自己逃命,竟然把他们给忘了。阳阳,我的阳阳啊!” 一阵捶足顿胸的哀嚎后,朱中秋誓言要冲进山坳,救出亲人。马笑林又何尝不想?他已经组织了十几次冲锋,每一次都扔下一大片尸体,被人家用子弹狼狈地赶了回来。那些土匪平时抢劫盐贩、马帮之类的,战斗力还算强悍,碰到文奎他们,真是叫“棋逢对手”。 “三哥,弟兄们死人都死怕啦。你看看!” 马笑林指了指满地的尸体,皱紧了眉头。朱中秋何尝不怕?要不然,也不会在这么冷的天气,没穿什么衣服就落荒而逃。 “老四,我也是快五十岁的人了。中年得子,好不容易有了阳阳,要是阳阳没了,你说我要那么多的姨太和钱,有什么屁用?命令弟兄们,不顾一切代价,冲进山坳,杀光来犯之敌!” 能当上黑水寨三当家,也不是没有半斤八两。只见朱中秋夺过一把大砍刀,振臂一呼,吼道:“弟兄们,雷大当家还在里面。还有我的儿子阳阳还在里面。他们危在旦夕,命悬一线。我们必须尽快冲进去,杀啊!” 朱中秋带头向前几个跳跃,还真能带动几十个土匪发起冲锋。 文奎躲在射击的最佳角度,嘴角抿起一丝神秘的微笑。朱中秋,兔崽子。想找死?老子还偏不让你死! 砰! 文奎把朱中秋身边的一个土匪打得只剩下半个脑袋,血水脑浆溅了他一身,吓得他的脚下一滑,一头摔倒在地。 马笑林见状,以为朱中秋死了,冲过去一把抱起他,喊了几句“三哥”。朱中秋狼狈地抹了一把脸上的血水,面目变得更加狰狞。 就在马笑林和朱中秋猩猩相惜之时,数十个土匪已经冲到村口。 轰!轰!轰! 连续三声爆炸声。一时间血肉横飞,哭爹喊妈,惨不忍睹。一条断臂被炸飞起,掉落在马笑林跟前!朱中秋跟前,滑碌碌滚过来一个人头,血肉模糊,就像一个巨大的肉丸子。 原来,文奎看见那帮土匪成群结队的冲上来,距离他们仅仅十余米。便连续向冲锋的人群扔过来三枚甜瓜式手雷! 手雷体积小,杀伤力巨大。特别是针对近距离的密集人群。这是文奎第一次使用甜瓜式手雷。连续三次爆炸,死伤一大片。剩下几个活人,连滚带爬又逃了回去。 朱中秋很庆幸,被炸死的不是自己! 再说辛力刚带着六名枪手,再加上原来的三十名队员,在李初四的带领下,如狼似虎一般扑向雷一鸣的住处。 瘦死的骆驼比马大。雷一鸣的住处还保留着几十号全副武装的匪徒。辛力刚他们一接近雷一鸣住处,便从里面射出如雨点一般密集的弓箭。 “兄弟们,全部卧倒!” 辛力刚一声令下,所有人都纷纷找掩体保护好自己。 辛力刚第一次用起了宣传战,手作喇叭状喊道:“里面的弟兄们听清楚了,我们是来抓老土匪雷一鸣的。雷一鸣欠了我们的血债,必须要还。如果你们还不想死,请举手投降。一个个走出来。我们保证你们的生命安全。如果顽抗到底,杀无赦!” 奇迹发生了。 里面竟然有人问话:“来者何人?你们所言是否当真?” 第二十六章 全体投降 李初四分辨出问话人的声音,正是六当家史勇! 黑水寨这种地方,只有当家的说话还顶点用。六大当家,都是靠平时打打杀杀结下的“革命友谊”。换句话说,应该算是江湖上的“铁哥们”。 但事情好像并不是铁板一块?! “我们是文家村文奎少爷的人。雷一鸣杀害了文少爷的家人,你们不想陪葬,就立即放下武器,举起双手走出来。” 辛力刚说明来意,针对的只是雷一鸣! 咣当 咣当 ……………. 一把把雪亮的砍刀从窗口扔出来。辛力刚生怕对方设陷阱,轻声说了句“枪手准备”,自己屏住呼吸,眼睛一刻都不敢离开窗户。 没过多久,弓箭也扔出来了…… 史勇双手抱头,第一个选择投降。他的后面跟了一大串,都是衣衫褴褛的土匪。这些土匪,穿得和难民差不多。一个个面黄肌瘦,灰头土脸。 在枪口逼迫之下,土匪们一个个都怂了。辛力刚看得出来,这些穷苦出身的土匪,都是因为太穷走上了打家劫舍的道路,他们的本质应该还是庄稼人。种田耕地才是他们的本份。 危险解除。 苏北、孙小山、孔庆祥等一班人马冲进屋里,看见雷一鸣躺在病榻之上,面色腊黄,已是奄奄一息。苏北一把抓住雷一鸣的衣领,在他的脑袋上补了一枪。 砰! 一粒子弹钻进雷一鸣的太阳穴,他永远没有了声息。 辛力刚问:“史勇,你为什么选择投降?” 史勇苦笑道:“叫我保护一个将死之人,你说还有意义吗?雷一鸣,就算你们不杀他,连神仙也别想救活他。这是他这么多年做的恶事,报应来了。我没必要再让那么多兄弟跟着他陪葬。” “算你还是个聪明人。村口那边打得很热闹,要不要陪我去看看?” 几分钟后,史勇陪同辛力刚来到村口。这里已经如死一般寂静。 辛力刚介绍史勇和文奎认识之后,文奎也很震惊。这个老辛叔,不仅仅是战斗力强悍,攻心术也学得不错。 还没有等文奎提要求,史勇就率先当起了说客。 “三哥,四哥,我是老六呀。老五已经死了,大当家也死了。你们不要再犯傻啦,还是投降了吧!他们来黑水寨,是针对大当家的,和我们没有关系。” 马笑林吼道:“老六,你怎么能说和我们没有关系?文家大少杀了我们的人,还要抢我们的地盘,这笔帐,怎么算?” 听闻其声,不见其人。很显然,马笑林也是被打怕了。躲在一个角落不敢冒出头。文奎瞅见村口一株大树,嗖嗖嗖,几下子窜到树巅,从这里居高临下,能将马笑林尽收眼底。 正在喊话的史勇,并没有意识到文奎已经动了杀机。 前世当刑警队长时,文奎曾经亲自狙击过一名劫持人质的嫌犯。今天,他要把一切反抗的力量统统消灭。 “四哥,自古以来成王败寇。我们打不过文家,就得认输。再说,这件事的起因是大当家的,管不住自己的下半身,害得我们白白损失了那么多兄弟。现在只要我们投降,还有一条活路可以走,要是不投降,没有人可以活着见到明天的太阳。” “老六,放你娘的狗屁!” “砰” 一颗子弹准确无误地钻进了马笑林的眉心。这次文奎用的是三八式步枪,穿透力极强。子弹从眉心进去,再从后脑勺出来。整个头颅骨几乎被掀开。 朱中秋抱着死去的马笑林,已经哭不出来。这一切的罪魁祸首,皆因雷一鸣的下半身在作怪!要不是他贪图刘芸芸的美色,黑水寨怎么会沦落到今天? 赵长胜死了; 张俊英死了; 雷一鸣死了; 马笑林死了; 史勇降了! 黑水寨六大当家,只剩下朱中秋。而朱中秋的命根子也被文奎抓在手里。这黑水寨,哪有不亡的道理? 其他被打怕了的土匪,一个个都面露惊惧之色,再也没有了出去送死的狂热情绪。 朱中秋看得出来,如此玩下去,迟早要把所有人的性命玩完。 这时,辛力刚向朱中秋喊道:“姓朱的,你给我听好了。我给你一柱香功夫。要是不投降,我们就杀掉你的儿子!” “爹” 朱阳阳,年仅十岁,被吊在一株大树叉上,摇来晃去,朱中秋看得心都碎了,哪里还等得了一柱香的功夫。 “要我投降可以,不准伤害我的家人!” “自古以来,败军之将没有道理可讲。今天我们给你一条生路,如有诚意,就请接招。如没有诚意,我们就血战到底!” “爹” “呜呜呜我怕!” “阳阳别伤害我家阳阳我投降!” 事已至此,朱中秋已经顾不了任何颜面,连滚带爬冲了过来,一把抱着在风中摇来晃去的朱阳阳。 …………. “说吧,你们有什么条件?” 朱阳阳安全了,朱中秋心有不甘地问道。 文奎把玩着手里的短枪,冷冷地问道:“是谁杀害了刘通全家?” “雷一鸣!这个老王八蛋,为了报一枪之仇,命令手下人把刘通一家全部吊死!还让我带人埋伏在刘家村附近,等你们来收尸,想将你们一网打尽。” 文奎突然扬手一枪,打断了垂在树丫下的绳索,厉声喝道:“难道你就没有亲手干过吗?” “文少爷,我真的没有啊。我只不过是奉命行事!那些动过手的人,都被你们给打死了。为了这件事,我还劝过雷大……哦,不,雷一鸣,可是他不听呀。” 对于朱中秋这种做派,文奎也懒得分辨真假,而是冷冷地问道:“黑水寨现在还有多少人?” “大约两千五百多人。” “我要他们全体投降,你能做到吗?” 六个当家,死了四个,降了一个。朱中秋意识到,自己的挣扎是徒劳的,就算他不下令,史勇一声令下,也能让那些分散在各个山头的匪徒纷纷缴械投降。 思忖片刻,朱中秋毅然决然地答应道:“能!但我有一个条件,不准伤害我的家人。我可以带着他们远走高飞,去过平常人的生活吗?” “行!我答应你!你现在派人下令,明天早晨辰时,全体人员赶到训练场集合。” 文奎轻轻吹了吹还冒着烟的枪口,幽幽地问道:“你能听明白我说什么吗?” 第二十七章 改编 太阳升起的时候,距离黑水寨雷家坳不远的一个训练场上,黑压压一大片,全是从各大山头奉命前来开会的土匪。 看到这些如乞丐一般的穷人,文奎真的很心塞。两千五百多人,至少有八成以上的人都是家里揭不开锅的穷人。真正体现了“穷山恶水出刁民”。 匪徒们上山的时候,武器已经被收缴。此时,他们就是一群待宰杀的羔羊。 那些匪徒看见朱中秋和史勇都站在主席台上,倒也没有觉察出什么异常。看来昨晚的枪声、爆炸声,距离雷家坳较远的匪徒还是没有听到。 朱中秋按事先约定好的程序宣布:“黑水寨正式接受文家村文奎少爷的改编!” 此言一出,犹如在平静的湖面扔下一块大石头,掀起了不小的涟漪。台下的人头交头接耳,叽叽喳喳议论不休。朱中秋冷静地扫视了一眼那些人头,明显有些骚动的匪徒立马安静下来。 “兄弟们,黑水寨为害四方已达数十年之久。元军曾多次派兵想剿灭我们,都被我们打败了。大家想想,今天我们为什么要改弦易辙?因为雷一鸣已经死了!他为什么会死?多行不义必自毙啊。还有赵长胜、张俊英、马笑林他们都已经死了。我们都是为人子、为人夫、为人父的男人,都是顶天立地的汉子,都有自己的双手双脚,为什么要靠杀人放火才能养家?因为我们没有土地、没有财产。现在,文家大少爷答应我们,让我们每一个人都吃饱穿暖,过上富足安康的生活,为什么我们不跟随他走呢?当然,不想留在黑水寨的,文少爷会发给每人一两银子当路费,愿意留下来的,文少爷将带领大家一块赚钱养家。” 朱中秋的话,如尖刀一般从土匪们的心坎上划过。不得不说,他讲话,比数百条枪还要管用。原本有些噪动不安的匪徒们,表现出难以置信的安静。 这时,台下有人喊道: “我愿意留下来!” “我也愿意!” “我也留下来!” …… 文奎见时机已经成熟,老练地举起双手,再轻轻按下,台下又是一片寂静。这是一个二十岁出头的年轻小伙子,表面看上去还很稚嫩,言行举止却是那么的稳重。 文奎激动地说道: “各位父老乡亲,兄弟姐妹们,其实我和你们一样,都是受元朝政府迫害的人。要说我和你们有什么不同,那就是我家祖上留下来的田地比你们多一些。前不久,腐败的官员为了想吞并我家的田产,以谋反的罪名把我抓进大牢,差点被打死了。今天我还能站在这里和大家说话,主要是老天有眼,靠老天保佑,留下了我一条贱命。我发誓,从今往后,我们大家都是同生共死的兄弟!有我文奎喝粥的日子,就决不会让大家饿肚子。但有一条我必须事先申明,以后的黑水寨再也不会靠打家劫舍、杀人放火过日子。我们要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用自己的双手养活家人!” 此言一出,会场上响起了山呼海啸一般的掌声! 人之初,性本善。经过七天时间的清理整顿,辛力刚清除了五百多名好吃懒做的人,还剩下两千多品行端正、吃苦耐劳的山民。 同时,文奎兑现了自己的承诺,送给黄金十两,让朱中秋带着大小姨太和宝贝儿子远走高飞,去过他自己的小日子。史勇被留下来担任挺进纵队副大队长。辛力刚任大队长。 而雷家坳的人,只要是姓雷的,一律处死! 想当初做这个决定,文奎也下不了手。辛力刚态度非常坚决,斩草务必除根!雷家坳的人,一个个都血债累累,留着始终是个祸害。既然仇恨的种子已经种下,必须把这颗毒瘤清除干净。 文奎仿照后世游击战的编制,把黑虎挺进队改编为“黑虎挺进纵队”,纵队下辖二十个大队,每个大队一百人。大队下面分别设定中队、小队。同时,还组织了一个五十人组成的直属队,由自己亲自调度指挥。 在训练方面,全员都要进行军事化训练。文奎借用了后世警官学院的训练教材稍加改编。打枪、射箭、刺杀、搏击、攀高、泅水、骑马等等,但凡能提高战斗力的科目,必须人人过关,考试考核。 大约经过一个多月的训练,“黑虎挺进纵队”的战斗力比之前的土匪武装提高了好几倍。至此,文奎觉得凭自己的实力,再加上黑水寨的险要地形,哪怕来一万元军,也会让他们有来无回。 理想中的乌托邦正在慢慢变成现实。 这天下午,文奎骑着高头大马,率领五十名直属队员突然出现在文家大院,文夫人惊呆了,还以为宝贝儿子又惹上官司了。 那几十名直属队员,一个个熊腰虎背,杀气十足,对着文奎却是比孙子还要乖巧,又让文夫人觉得很奇怪。 文夫人厉声喝道:“奎儿,你这是唱的哪一曲?” 文奎从马背上跳下来,恭敬地向文夫人请安。然后告诉文夫人,他已经收编了黑水寨! “你、你说什么?你收编了黑水寨?天哪,我是在做梦吗?” 文奎冷笑道:“娘,这是真的。黑水寨的雷一鸣不但要纳刘芸芸为六姨太,还杀了刘通全家。你说这事,我能饶过他吗?” 文夫人厉声喝道:“刘芸芸,刘芸芸在哪?” 刘芸芸听到喊声,连忙从书房里跑出来。她看见文奎以及他带来的一大帮兄弟,感觉世界变了。文夫人的厉声责问,更是让她摸不清头脑。 “我的文奎逆子,干了那么大的事,你为什么要瞒着我?” 刘芸芸很无辜地嘟囔道:“他都干了什么大事了?我又瞒了你什么?” “文奎杀了雷一鸣全家,还让整个黑水寨都姓文了,你还被蒙在鼓里?你是怎么为人妻的?” 刘芸芸听到这消息,内心无比激动,却又不敢相信这是真的! 她像被雷劈了似的懵了两分钟,然后痴痴地问道:“奎哥,这是真的吗?” 第二十八章 婚期已定 刘芸芸从文奎这里得到肯定的回答,不由号啕大哭起来。 这些日子,文奎行踪诡秘,常常日夜不归,原来是干了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区区五十号流民,竟然让黑水寨俯首称臣。 文夫人从那些直属队员的态度,判断文奎所言非虚。她的心里更是五味杂陈。一支两千多人的队伍,背后还拖家带小,加起来可是上万张嘴巴要吃饭,这不是一件小事。 文夫人问:“奎儿,你为什么不让那些人回家种地?” 文奎:“他们都是佃户,根本就没有土地。种上来的粮食还不够交租。官逼民反,亘古不变的规律。这也是他们当土匪的原因。” “,那你靠什么养活他们?” “赚钱。我不是还有知府大人王道生、尹县令的支持吗?拿人钱财,替人消灾。当官的拿了我的钱,不应该为我办点事?从今天起,我的队伍除了杀人放火,什么都干。当然惹急了我,杀人放火也干!” “比如,雷一鸣?你确定已经斩草除根?要是哪天,雷一鸣的人死灰复燃呢?” 文奎心里暗暗惊了一下,别看老夫人整天大门不出,人生的历练早已让她活成了人精。她的话提醒了他,务必加强防卫。 “文冲!” “在。” “从今天起,你带十个人在文家大院守卫。另外,在文家大院前后左右高筑雕堡,还要挖一条逃生通道,绝不允许我的家人受到任何伤害。” 文冲领命而去。文奎不但队伍庞大,经费也很充足。他们从黑水寨雷一鸣的老窝缴获的金银财宝,堆满了半个房间。 文奎准备回到专属于自己的西厢房休息,被文夫人喊住了。 “等等。奎儿,你的身体恢复得如何?” 文奎又被文夫人喊住,不由暗暗叫苦。老夫人就像一座威严无比的丰碑,无时无刻不在文奎面前挡道。 “休息得……还可以吧。娘,我累了,想睡一会。” 文夫人一眼洞穿文奎那点小心思,说道:“我找人合计过你和芸儿的八字,两个人相生相合,可以成婚。腊月十八日就是个好日子,你让人准备一下,务必把你们的婚事办得排场些,不要让人看不起。” “娘” “去吧。” 回到西厢房,文奎赶紧反锁门,回到那座神秘的军火库。拿了一支冲锋枪和一挺捷克式机枪。还为两种枪械各配了一千发子弹,顺带拿走了十几枚甜瓜式手雷。 这次的“多吃多占”,竟然让文奎轻松回到现实!什么原因?文奎细想,终于误出了一点道理,这个军火库有点像后世打游戏,随着杀人指数提升,搬运武器的能力也会越来越强。 让文奎感到苦逼的事,老夫人急切地想抱孙子,在他结婚这件事上似乎已经没有商量的余地。前些日子,他还可以以身体尚未康复搪塞过去。现在他身体棒棒的,身体已经不再是拒绝结婚的理由。 笃笃笃 一阵敲门声。文奎连忙藏好枪,打开门一看,竟然是刘芸芸。 她的手里拿着几朵从山上采摘来的山茶花。这种茶花开在油茶树上,花谢之后,可以看见满树生出小小的、碧绿的油茶子。油茶果实可以榨油,在后世是非常珍贵的纯天然食用油。价高时每斤卖到四五十元。 “芸芸” “怎么?你不欢迎我?” “呃,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是说,你哪来那么多油茶花?” “山上采摘的呀。” 刘芸芸反身锁了门,把油茶花放在鼻子里闻了又闻,坏坏地看着文奎笑,直笑得他头皮发麻。 “你笑什么?” “我觉得你真傻得可爱。你不太乐意和我结婚,对吗?” “没、没有啊。” “我嫁给你,这是宿命。上天的旨意,你是违搞不了的。我们是指腹为婚,父母早就定下来的。再说,我父母亲都不在了,你根本没办法退婚。再说,我能带给你一笔非常丰厚的嫁妆。” 说真的,文奎对于“嫁妆”之类的东西,根本不感兴趣。出于好奇,他还是愣愣地问了一句:“什么嫁妆?” “五百亩耕地。还有五十匹战马。三十头牛。” 刘芸芸有些伤感地说道:“我家人都死了。靠我一个姑娘家,根本守不住这些产业。与其让财产落入别人手里,还不如当嫁妆送给你。所以,我认为老夫人的话是对的,我们结婚宜早不宜迟。结了婚,我就是文少夫人了,没人敢欺侮我了。” “看你说的,我们不是已经……睡到一起了吗?” 文奎说到这里,不由脸上一阵发热,羞怯得满脑子充血,连耳根都热了。 而刘芸芸却生气地说道:“你别欺侮我不懂事。我们根本就没有像夫妻那样睡。我们这样睡,是没办法生孩子的。” 完了!彻底完了!看来我的童真保不住啦! 文奎有些神情复杂地看向刘芸芸,觉得这小妞懂事多了,想蒙骗她真有些难。 文奎坏坏地笑道:“你觉得要怎样睡才能生出孩子?” “我不和你说了!总之,你别想撇开我。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不管你要不要我的身体,你都是逃不掉的!” 文奎看得出来,刘芸芸进来是想和他亲热一会的。被他一阵没差没臊的言语,又羞怯地跑开了。 这情形,想不失身很难! 文奎转念一想,早结婚早生子,也不一定是件坏事。很快就要兵荒马乱了。说不定哪天自己被流弹击中,文家岂不绝了后? 想到这,文奎也想结婚了。早早地播下种子,可以了却老夫人的心愿,让文家的香火得以延续,其实也没什么不好。 只是刘芸芸看上去实在太小,这个女孩在后世只不过是个初中一年级学生,竟然那么想结婚生孩子,这让文奎有些难以接受。在那个法制健全的社会,早婚早育,可是要受到法律制裁的。 腊月十八。入洞房!留给自己准备的时间真不多了。 文奎又从床底下的夹层取得冲锋枪和机枪,细心地擦拭起来。 第二十九章 穷山恶水养刁民 这天晚上,文奎在西厢房睡。刘芸芸变着戏法又钻进了他的被窝。 文奎不是圣人。当刘芸芸往他怀里不停地拱时,他内心的激情终于如火山一般爆发。 “奎哥,要了我吧。我不小了。” “呃……好吧……那我来了啊?” “嗯。” 文奎吹灭了油灯,房间变得漆雷如墨。 第二天醒来,文奎觉得自己的右臂发麻,根本没法活动。侧目一看,原来是刘芸芸把他的手臂当枕头了。 “昨晚没弄疼你吧。” “有点。” “以后就不会疼了。” “嗯。我想为你生个大胖小子,为咱们文家传续香火。这点痛算什么?” 在古代,科技落后,女人生孩子就像过鬼门关。刘芸芸迫切想给他生孩子,以此表明她的真心! 文奎穿戴好衣服,洗漱完毕,负责看守雕楼的文冲跑了进来,喊道:“少爷,村口来了一大帮人,都穿了官服,肯定是官府来人了。” “有多少人?” “大约十几个人。为首者还坐着大轿。” 这么少的人,当然不是来打架的。莫非?文奎预感到,黑水寨的事情已经被官府知道了。剿灭黑水寨,干掉匪徒两百多人,黑虎挺进队却是零伤亡。 这个成绩,怕是元军连想都不敢想。几十年来,元军不下十次围剿,每次都被雷一鸣的人杀得丢盔弃甲。最后,知府大人王道生不得不被迫采取绥靖政策,对于雷一鸣祸害乡里,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才相安无事。 文家大院四个角都新建了雕楼,射击口摆放的是弓箭和三八式步枪。文奎亲自打开大门,垂手迎接官府的人。 信州知府王道生拨开轿子的帘布,远远看见文奎出门恭候,不由心情大好。 文家后生,果然是个文武双全的人才! 轿停。 文奎上前半步,双手抱拳于胸前,恭敬地说道:“小民文奎,恭候知府大人。” “咳咳文家少爷呀,你的事迹已经传遍整个信州府啦了。这次黑水寨剿匪成功,你立的是头功,咳咳” “知府大人,里面请。” 王道生是个文官。他削瘦的脸上气色红润,精神镌烁。要不是亲身经历,文奎还真以为他是个好官。这样一位道貌岸然的知府,收受百两黄金,连眼皮都不眨一下。 文夫人听说王知府来了,还以为文奎干的事惹上大麻烦了。但她从王道生的阵势看,估摸着他老人家可不是来找茬的。 果然,王道生坐定,便说道来意:“文少爷,你成功瓦解分化黑水寨山匪一事,本官已经知悉。此番特地前来拜访,就是想逐级上报奏折,让元顺帝封你做个一官半职,以便更好地为朝廷效力。” 文奎一听真是吓出一身冷汗!搞什么东东,老子不想当元朝的狗官好不好?一个即将被颠覆的王朝,跟着元顺帝混,那简直就是找死的节奏啊。 “知府大人,此事万万不可!在下剿灭了黑水寨的山匪,完全是因为雷一鸣杀害了我岳父大人全家。说白了,那是泄私愤,和朝廷没有关系。” 王道生爽朗地笑道:“殊途同归,殊途同归嘛!尽管手段不同,目的还是一样的。这些年来,黑水寨的山匪烧杀奸淫,无恶不作,让朝廷颇感头痛。文少爷出手,消除了朝廷的心腹大患,怎能说没功呢?” 在文奎的眼里,王道生应该是一个道貌岸然、精通四书五经的伪君子。这样的官员,定然像贪吃的鱼,没有不上钩的道理。 “知府大人,能否借一步说话,进小民书房一叙?” “行。” 文奎在前面领路,带着王道生来到那个便宜老爹生前的书房。 坐定, 文奎笑道:“我想和王大人做一笔交易,不知王大人是否感兴趣?” 王道生面部表情微微一怔,沉吟道:“哦?但说无妨。” 文奎:“剿匪之功,小民愿意拱手相让给大人。但大人也要满足小民一个小小的要求。” “什么要求?” “我想要黑水寨方圆一百五十平方公里的治理权。” 在这个地广人稀的世界,其实什么都缺,就是不缺山川河水。 王道生不解地问道:“那些山地都是不毛之地,除了石头,杂草,杂树,又不生长粮食。不知文公子要它有何用?” 文奎狠了狠心,干脆全盘托出:“养人!不瞒王大人。那些所谓的土匪,其实都是没有田地的佃户。这些年来,水灾、旱灾、虫灾,还有飓风等,弄得民不聊生。他们活不下去了才上山为匪。这些人都是善良、勤劳的农民。小人统计了一下,黑水寨还有两千多山民生活没有着落。如果能把这片土地给我,我愿意养他们。” 弄清楚文奎的底牌,王道生大手一挥,道:“成交!” 在王道生眼里,文奎毕竟是一个破落的小地主,一个读书人,和雷一鸣那样的悍匪有着本质的区别。 “小人感谢王大人厚爱。以后如有什么可赚钱的生意,还请大人多加照顾。小人一定知恩图报!” “这个嘛,好说,好说啊!”王道生有点不相信文奎的话是真的,又补了一句:“你当真不想做官?” “当真。” 文奎和王道生在书房里呆了不到一柱香功夫,就把黑水寨的领地权属谈好了。两个人有说有笑地走出书房,随行的官员看得两眼发愣。 送走知府大人,文夫人喊住了文奎:“奎儿,你又玩什么花花肠子?” 文奎得意地说道:“娘,知府大人说我剿匪有功,愿意把黑水寨方圆一百五十平方公里的穷山恶水划归文家管辖。” 咣当! 文夫人手里的一个茶杯掉在地上,碎了。她老人家实在受不住惊吓! 这可是一百五十平方公里!占地面积大约是饶洲县的十分之一! “奎儿,我没听错吧?” “娘,你的神智清醒得很呐,怎么会错呢?你还记得我前些日子和你说过吗?我要把文家的产业扩大十倍、百倍?” “嗯,你这浑小子,好像、的确说过这样的话。不过,当初娘以为你是说糊话啊。谁曾想到,你会这么快就实现了?” “娘,这还只是开始! 第三十章 山大王 文夫人长长地叹了口气,眼神里充满了爱意和担忧。人心高比天,当了皇帝还想做神仙! 作为母亲,她最大的心愿当然是希望儿子平安幸福。 而眼下的文奎,似乎一夜之间强大到没有朋友,这不是什么好兆头。 “奎儿,你当初随辛师父练武,只是说要强身健体,谁曾想到,你竟然偷偷蓄养了五十个流民?你究竟还有多少事瞒着娘?” “娘,你不要为我担心。我做的事都是正经事啊。伤天害理的事情,我可是一件也没干过。” “那就好。我已经叫柴管家和雪儿开始张罗了,腊月十八,给你和芸芸办婚礼。” 燕子坳。训练场。杀声震天。 辛力刚的刀法已练得炉火纯青。那五十个流民已经是黑虎挺进纵队最为核心的力量。这些流民来自北方,基本上没有什么牵挂,打起仗来非常勇敢。 自从收编黑水寨后,这些流民都混上了一官半职,最不济的也是个小队长,多数人当上了大队长、中队长。燕子坳的训练基地变成了后世的军校,专门培养干部。而黑水寨的大操场,才是真正练兵的地方。 “杀!” “杀!” “嘿哈!” …………….. “芸芸,这场面够热烈吧?” 刘芸芸俏皮地笑道:“奎哥哥,我看你得改称呼了。少爷、奎哥,都不适合你现在的角色。” “哦,那应该叫我什么?” “山大王。嘻嘻,山大王文奎!” “那你就成了压寨夫人啦。” 正在训练的辛力刚看见文奎和刘芸芸出现在训练场,连忙过来打招呼,热情地把一对小情侣迎进了一间木板屋。 苏北、张龙、钟智、孙小山等人,也都纷纷拥进了小木屋。一时间,小木屋变得热闹而拥挤。 文奎有些小激动地宣布道:“我来这里,是要告诉兄弟们两件喜事,第一件喜事,就是信州知府王道生已经答应把黑水寨方圆一百五十平方公里的山地,全部划归文家管辖,也就是说,以后我就是合法的山寨王了。” “哇”苏北粗着嗓门喊道:“我还以为杀了那么多人,官府要来抓人呢。” 文奎笑道:“王大人认为我们剿匪有功,想向朝廷递交奏折,赏我一个官当。当官不好玩,我还不如好好搞经营,赚点钱养活大家。” 钟智道:“当山大王,当然比当个县令还要划算。那个叫什么……自在啊!” “对,山大王逍遥自在,那可是神仙的日子。文哥,你千万不许去当官,撇下我们不管啊。” 几个人七嘴八舌,把文奎的话题给岔开了。辛力刚猛然拍了几下巴掌,愠怒道:“等等!你们别乱插嘴行不行?文少爷说了有两件喜事,被你们七嘴八舌给冲掉了话题。说说看,第二件喜事是什么?” 小屋里那些大男人,一个个都把头伸得长颈鹿似的,翘首以待。 文奎被他们盯得不好意思起来,挠首抓腮地说道:“第二件事嘛,就是我和芸儿的婚期定在腊月十八日。到时候请大家喝喜酒!所有兄弟放假三天。” 听到这个消息,这些大男人一个个真是比自己结婚还要高兴,小木屋里爆发出震耳发聩的欢呼声,让文奎看着他们,倒是有点像文艺青年。 人之初,性本善!谁敢想象,这些人下起手来,一个个都是杀人不眨眼的主儿? 文奎清了清嗓子,说道:“今天碰巧,大伙都在。我们得合计一下生计问题。人无远虑,必有近忧。两千多号人要吃饭啊。雷一鸣留下来的那点家底,很快就会坐吃山空。” 一谈起生计,的确是个大问题。小木屋立刻变得寂静无声。 据《饶洲县志》记载:元至正十一年,饶洲县爆发大面积饥荒,饿死者达三万之众。 明年就是至正十一年! 根据经验,饥荒一般发生在每年三月到六月,也就是青黄不接的时候。新的粮食还没有收获,存粮已经吃完。老百姓只能以杂粮、野菜充饥。如果连杂粮、野菜都吃完了,那就只有饿肚皮了。严重的,饿死者充塞官道。 这场悲剧绝对不能在文家村重演! 想到这个问题,文奎双眉紧锁,说道:“辛叔,苏北、孙小山,钟智,孔庆祥,你们几个都给我听好了,从明天开始,半天训练,半天种地。我家有四百多亩地,芸芸家也有几百亩地,全部种上白菜、萝卜等时令蔬菜。我们抽出一千人去种菜,一千人上山开荒造林。直属队的人全部上山打猎,打来的猎物用盐腌制好,等待明年开春食用。” 苏北问:“少爷,我们需要那么多疏菜吗?” 文奎的态度非常坚决:“你们务必执行我的命令,不得有任何折扣!还有,把雷一鸣留下来的金银财宝、钱币等,抽出一大部分去购买稻米、高梁、玉米等粮食。手里有粮,心里不慌。明年,是很难过的一年!” 辛力刚从来没见过文奎以这种语气说话,好像世界末日就要来临。 “少爷,你是否想得太严重?” “辛叔,两千多号人要吃要喝,如果再加上拖家带口,我们起码要负责上万人的肚皮。就算种一千亩耕地,又能支撑几天?所以,我们还要抛出钱去,大量地购买粮食。元政府印发了至正元钞,将会让钱币贬值十倍以上,我们务必把手上的宝钞钱币,全部兑换成硬通货黄金白银!兑不了的,就买粮食,总之,我们不能有一个人饿死!” “行,听你的。我明天就落实这些事。” “不是明天,是马上!” “对,马上!” 这时,一个队员跑进来,喊道:“辛大队长,下雪啦。大片大片的雪花,还要不要训练?” 辛力刚没好气地吼道:“下雪又不是下刀,就不练了?给老子狠狠地练!我不说停,谁也不能歇气!” 文奎也是第一次看见辛力刚发这么大火。看来老家伙火气正旺,大概都是被自己给逼的? 都说瑞雪兆丰年。今年这大雪,怕是会死不少人呐。 “辛叔,明天陪我去一趟县城。” 文奎站起来,轻声说道。 第三十一章 我要施粥 大雪下了一夜。积雪达到一尺多厚。 辛力刚推门进来,裹挟着一股凛冽的寒气。文奎刚吃完早餐,正准备去找他呢。 “少爷,大雪一夜未停。天寒地冻的,怎么让那些人下地干活?” “唉那些流民还好说,而刚刚收编过来的土匪,要是逼急了,还真的不好办。还是等雪停了再说吧。” 文奎长叹一声,摘下挂在墙上的王八盒子,便准备出门。辛力刚还是愣住了:“这么冷的天,我们还去县城?” “县城必须去。我们要把能买的米都买进来。要不然,真会饿死人的。还有,叫上苏北和孙小山,我们四个人去,路上好有个照应。你们都要带上武器。我们结下的仇不小,千万不要掉心轻心。” “是。” 四个人,四匹马。四支枪。迎着一路的风雪疾行。大地山川白茫茫一大片。沿途几乎看不到行人。颇有点“千山鸟飞尽,万径人踪灭”的意境。 一个时辰后,他们来到县城。 四名士兵手执长矛,腰间挎着一柄短刀,不停地在原地跺着脚。看来他们冻得够戗,呼出白色的二氧化碳瞬间变成白茫茫的水雾。 或许是天气太冷。文奎通过哨卡时,这几个士兵居然没向他们索要路引之类的文书,而是直接放行。 贼冷的天气,县城也看不到几个人。每家每户的门都是紧闭着的。连宽阔的大街上都是厚厚的积雪,偶尔有马车驶过留下的车辙,很快又被白茫茫的积雪所覆盖。 “卖烧饼啦,卖烧饼” 一个挑着担子卖烧饼的小商人,有气无力的拉长声音招揽着生意。 凛冽的寒风。鹅毛般的大雪。一个水晶般的童话世界。要是没有贫穷和饥饿,文奎还是很喜欢这个冬天的。 街头巷尾,不时可以看见几个乞丐聚在一起互相取暖。他们饿着肚子,哪有什么热量可言?而此时的苏北、孙小山,他们身穿裘皮大衣,脚踩茸毛靴子,浑身是劲! 苏北策马上前半步,说道:“文少,我感觉街上的乞丐比以前多了。” “那是当然。这世界没饭吃的越来越多了。穷人增多,就是天下大乱的先兆啊。那个愚蠢的元顺帝,大约还在感叹,何不食肉糜乎?” 正说着话,一个拉着平板车的老汉佝偻着背,吃力地向他们走来。文奎侧目一看,平板车上装了满满一板车的尸体,男女老少都有! “老汉,等等” 文奎被这一情景吓了一跳,连忙嚷叫道。 老汉抹了一把额间的汗,果真停了下来,问道:“少爷,你有事吗?” 文奎指了指平板车上的尸体,问:“这是怎么回事?” “入冬以来,从北方南下的流民越来越多。他们沿途讨饭、留宿街头。现在,他们连饭也讨不到了。南方的日子也不好过啊。哪家哪户,经得起每天几十拔讨饭的人?现在每家每户都紧闭着门,怕乞丐上门啊。等待这些人的,只有饿死、病死和冻死。这贼天气,要是再下几天雪,恐怕还会有更多的人要死啊。” 苏北和孙小山都曾经是流民。看到此情此景,不由暗自流泪。他们深知,靠文奎一个人,也不可能拯救苍生。 文少爷,正在为黑水寨那帮人的吃喝犯愁! 前面就是一家米店。米店门口,一面白布花边的旗帜上写着“杜记米店”四个字。 文奎来到这个世界没几天,对于县城并不了解。于是便有了如下对话。 “辛叔,饶州县城像杜记米店这种专业卖米的,总共有多少家?” “大约十几家吧。” “他们的米从哪里来?” “新米上市,低价买进。青黄不接、闹饥荒时,再高价卖出,米贩子赚取其中的差价。这些人可都是吃人不吐骨头的主儿,每个人的良心都是被狗吃了。街上饿死几个人,又关他们何事?” 说话间,文奎信步走进“杜记米店”。敲了小半天门,才露出半个肥嘟嘟的脑袋。 “怎么连米店也关门?” “这天不是下雪吗?冷啊。” “下雪了,连饭也不吃了吗?” “……” 老板是个体态雍肿的男子,大约五十岁出头,两只绿豆眼透出无比狡黠的光芒。他的怀里抱着一个火钵取暖。 “客官,你要买米?” “你有多少米?” 杜老板被文奎逗笑了:“你要多少我就有多少。店里不够,我还可以从其他地方调拔嘛。” “这话可是你说的?” “当然。蛇有蛇道,鼠有鼠洞。不过,咱话可说在前头,天寒地冻,米市早就涨价了。” “多少钱一石?” “前些日子两文钱,现在要四文了。” “这么贵?涨价番翻?” “没办法啊。你看这天寒地冻的,北方又连年灾荒。” “你店里有多少米?” “大约五千石吧。” “行,我现金结帐。全要了。” “四文钱哟?” 杜老板听得脸上绽放出鲜花。暗想,今天真是遇到大主顾了。仅仅一笔生意,竟然把他店里的粮食全部卖光。 辛力刚不知道文奎葫芦里卖什么药,怔怔地问道:“少爷,你?” “老辛叔,别叽叽歪歪的,按我说的做!” “嗯。” “苏北、孙小山,你两个人负责去杂货店买两口大锅,搬到城西土地庙去,然后把城里的流民、叫化子之类的穷人,全部请到那个地去,让他们排好队等待。老辛叔,你叫人把这五千石粮食运到土地庙。我要施粥!” “啊?” 三个人不约而同地叫了起来。这个文家大少,简直是疯了!要是让文夫人知道,她的宝贝儿子竟然花两万文钱,买下五千石大米去施舍穷人,还不以为文家出败家子了? 文奎吩咐完,自己往米店的椅子上一坐,一双皮靴搁在吧台上,神情自若,看上去就是一个极度有钱的纨绔子弟。 老板杜新京看在眼里,喜在心上。要知道,他开出的价格每石大米比市场价高出一文钱,对方连讲价的意思都没有。要不是钱多得烧脑,就是他家祖坟出问题了,生出了一个超级败家子。 “请问公子贵姓?” “杜老板,你想和本公子交朋友吗?” “岂敢?岂敢?敝人这小店,怎么高攀得起?敝人就是想说,贵公子如果还需要大米,敝人还是有能力再搞一些来的。” “哦?” 文奎连忙收起脚,两眼放光地问道:“你能调拔多少?” 杜新京伸出两个手指:“这么多!” “两万石?” “不,二十万石!” 第三十二章 米贩子 杜新京的表现,已远远超出了文奎的认知。他原以为,像杜记米店这样的小店,充其量只不过是二贩子、甚至三贩子,没想到竟然有这么广的来路! 二十万石,需要好几轮船才能运到。就算是尹力、王道生这样的人,大约也需要动用国库才行。文奎差点看低了杜老板。 文奎吃惊地反问一句:“二十万石?” “对。一点没错。公子我看你是个慷慨之人,将来一定能成大事。所以,我愿意和你合作。只是不知公子要这么多粮食干什么?” “不瞒你说。我家老爹也是做生意的。想囤点货,叫我出来打探一些行情。” “敢问公子何方人氏?” “袁州路。” “听说那一带白莲教活动猖厥,公子可要千万小心呀。” “杜兄请放心。我家祖上三代富豪,家族能人倍出,手下精兵强将数以千计,没人敢对我吴某人动坏心思。” “公子姓吴?” “正是。小弟姓吴名愧。” “吴愧,挺不错的一个名字呀。难怪公子如此豪爽。竟然出如此大的价钱施粥。不过,你要的二十万石粮食,敝人是走水路从江浙一带运来,恐怕需要点时间。是不是应该先签一个契约?” “这个当然。杜老板请拟好,敝人照签字画押,还付给定金二十两黄金。你看如何?” “公子果然豪爽!” …………………… 办完杜记米店的事,文奎来到城西土地庙,这里黑压压一大片,全是人头! 天哪! 文奎被这个场面深深地震憾了。土地庙前至少聚集了三四千人,都是一些衣不蔽体的穷人。这些人在苏北的吆喝下,冒着大雪排着整齐的队伍,等待施粥。辛力刚和孙小山各烧旺一口大铁锅,锅里的粥不停地翻滚着、沸腾着。等到粥的人蹲在路边,喝完了又到后面排队,等待第二碗! 这些人真是饿坏了。有的人喝了三碗粥还觉得饿,还在排队。文奎眼尖,看见一个面膛黝黑的家伙插队,一把便把他拽了出来。 这人吃饱了,身上还是有些力气的,用力一抖,竟然把文奎的手甩开了。 文奎平静地问道:“你已经喝第三粥了,还要插队?你看见后面还有人连一碗粥都没喝上吗?” 这人被说得脸上一阵臊热,害羞得不行,但还是顶了句:“我饿。关你何事?” 文奎冷冷地说道:“我是施粥者。这些大米都是我买来。你说关不关我的事?” 这人听到文奎这话,两腿一软,直接跪倒在地,哭喊道:“恩人呐!恩人!你们这些狼心狗肺的东西,还不来感谢我们的大恩人!” 已经喝过粥的人,听说文奎就是施粥者,纷纷从排好的队伍里走出来,跪在地上喊“恩人”。有的人还发出了嘤嘤的哭泣声。 文奎站在一个土垒的高台上,大声呼喊道:“大家不要急。我买了五千石大米,足足够大家吃一个月的粥。要是不够,我还可以再去买,保证大家有粥喝。请大家不要插队!” 辛力刚、苏北和孙小山三个人,累了整整一天。连他们自己都记不清究竟煮了多少锅粥。五千石大米,堆了大半个土地庙。那些乞丐的品行倒也不错,始终没有发生哄抢事件。 一直到深夜,吃饱喝足的乞丐们渐渐散去。 辛力刚不无担忧地问道:“少爷,你还真准备在土地庙施粥一个月?” 文奎反问道:“你没看见那些用板车拉出去埋掉的尸体吗?我想他们要是有一碗粥喝,也不会那么容易死去。佛教有一句话,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我们损失几千石粮食是小事,却可以救回那么多的生命啊。” “可是,凭我们的财力?唉!我们哪有那么多钱?!” 文奎知道辛力刚也是好心。但他不知道,自己又探到了一处富矿。 “苏北、孙小山留下来看守粮食,辛叔,你陪我找一家酒店,喝两口,暖暖身子。如何?” 苏北和孙小山两个人忙了一天,不停地烧火、煮粥、施粥,还要维持秩序,已累得不想动。 临走时,文奎严肃交待道:“晚上关好门,小心贼偷!” 苏北和孙小山都配了短枪。要是发生谋财害命的事,倒也不难应付。就怕那些流民,要是他们来抢米,还真不好下手。 不一会,文奎和辛力刚两个人骑着马,来到一家酒家。酒家里冷冷清清,竟然没有一个客人。 一个身材瘦削、正想打瞌睡的店小二看见有人进来,连忙赔着笑脸迎过来,道: “客官,请问你们是喝酒,还是住店?” 文奎:“来一大盆狗肉炖粉丝,放点冬笋,辣子,再称两斤高梁酒。” “好咧。客官稍等。” 两个人选择了一个偏僻角落坐定。文奎看得出来,辛力刚也累了。施了一整天的粥,单是大米就粥了好几十石,不累才怪。 酒店的生意差到极点,一整天也只有文奎和辛力刚两个客人。所以,上菜的速度快得惊人。两个人坐下来喝了一杯热开水,菜和酒都上桌了。 喝着高梁酒,吃着辣子狗肉,两个人都觉得浑身的热血开始贲涨。辛力刚正为文奎施粥的事满腹狐疑,他真不知道这位少爷是怎么想的。特别是文奎“死”过一回以来,他的很多习惯、思维方式都让辛力刚看不懂了。 “少爷,你还真的要施一个月的粥?” 辛力刚又问了一遍。 文奎忍不住笑了:“辛叔,你说我什么时候说过假话了?这些穷人,我骗他们有什么意义?” 辛力刚感慨地叹道:“要说,我也是穷人。苏北、孙小山他们都是穷人。我们都是自从进了文家的门,才能过上正常人的生活。可是,普天之下,那么多的穷人,单靠少爷你一个人,也关照不过来啊。” 文奎:“辛叔,我想说一个事实,这么多人饿死了,却有人藏着大量的粮食发霉,你信吗?” “这个,我信!有钱人囤积大量的粮食,在等待涨价。你看看那个杜老板,他今天一笔生意,赚了我们多少钱?他还只是一个小老板。要是比他更大的老板呢?” “这就对了!不是这个世界没有米了,而是米这种资源分配不均!比如耕地,有些人愿意拿来建跑马场,放羊,也不想给穷人耕种。而穷人种地,还要交收成的一半给地主作为地租,除去种子,劳力,说不定还得亏本。所以,前些日子,我和我娘说了,凡是种文家田地的佃户,地租减一半。” “你娘答应了?” “她说过,这个家由我作主。所以,她勉强答应了。” …… 酒足饭饱。 文奎和辛力刚把马寄存在酒家,步行来到杜记米店。杜新京正在关店门,哼着小曲回家。 两个人在后面一路跟踪,大约走了一公里,终于知道杜新京家住长乐路50号。 第三十三章 生产大运动 深夜。两双狼一般的眼睛在窗外紧盯着。 杜府的一个小厢房里灯光摇曳,暗影如幻。 “哥,你说的都是真的吗?” 杜新京不满地瞪了弟弟杜新汇一眼,有些愠怒道:“当然是真的。你看,这二十两黄金!” “哇,果然是金子呀。” 杜新汇恍如做梦,哪来这么大的主顾,一次性买了五千石粮食,还下订二十万石?这下子,想不发财都难啊。 “你去一趟平江,找到安老板。让他通过水路运二十万石大米过来。我们这次赚得可是真金白银,不是大元的狗屁宝钞,懂吗?大元的纸币印得太多,连擦屁股都它嫌脏!” “哥,我明白了。” 杜新汇也有些兴奋。这日进万金的大生意,谁不想做?那个叫“吴愧”的老板,既签了契约,又下了订金,诚意可是满满的。 听到这里,文奎打了个手势,撤! 两个人回到酒家,打包了一份酒菜,回到城西土地庙,让苏北和孙小山两人饱餐一顿,然后又骑马回到燕子坳。 辛力刚算是明白文奎的用意。先抛给对方小小的利益,等那二十万石粮食运上路,直接下手抢! 文奎被辛力刚猜中,笑而不答,只是轻轻说了句“天机不可泄露”。 这种事情,当然是知道的人越少越好! “老辛叔,你随杜新汇去一趟平江。看看他背后的安老板,究竟是什么鬼,为什么囤积那么多粮食?最好能打探清楚粮食运到饶州的具体时间。” 辛力刚重重地点了一下头。这个文奎少爷,复活一次,简直换了一个人。 第二天一大早,天气放晴。金色的阳光铺洒大地。积雪渐渐融化。 燕子坳农场的简易会议室热气腾腾。二十个大队长毕恭毕敬地端坐着,等待文奎召集会议。 下雪不冷人,化雪冻死人。积雪融化需要吸收更多的热量,显得异常寒冷。黑虎山不少人的手、脚生冻疮,肿胀腐烂,苦不堪言。但他们相对于那些街上冻死的人,实在好得太多,倒也没有人有怨言。 文奎走进会议室,环视一圈,会议正式开始。一听说是要开展冬季大生产,会议室炸开了窝,一下子变得热闹纷纷,多数人持反对意见。 孔庆祥:“文少爷,天寒地冻,不少人穿得单簿,手脚都冻伤了。如果还要他们下地干农活,恐怕不妥。我估计会引起怨言。自己人还好说,那些从黑水寨招安过来的人,就不好说话了。万一引起哗变,后果不堪设想。” 文冲、张龙、钟智等人都持相同意见。 文奎问道:“在座的各位,有没有人冻伤?” 大家你看我,我看你,没有! “你们知道为什么吗?因为你们一直在辛师傅的严格要求下,一直在训练,在运动!那些冻伤之人,整天都在干什么?喝酒、赌钱,闲得无聊还去青楼!这是谁之过?首先是我的过错,我没有严格要求。其次,你们大家都有错。从今天开始,队员训练的时间每天不能少于四个时辰!没有冻伤的队员,今天下午随我一起下地干农活。我们要加快推进冬种,储备好粮食蔬菜,明年闹的饥荒,一定会死很多人,但我们的黑虎挺进队,一个人也不能死!” 文奎要亲自带队下地干农活?我没听错吧?各个队长你看我,我看你,一下子反应不过来。 史勇站起身来,有些心疼地说道:“少爷,种地这种事,还是交给我们这些粗人吧。你就不要去了。” “不行,我非得要去。己身不正,何以正人?率先垂范,别人才不会有怨言。等挺过了饥荒,大家就会知道我究竟为了谁!” 文冲很不解地问道:“少爷,真的会发生大饥荒吗?” 文奎没好气地瞪了他一眼,怒道:“你知道苏北、孙小山为什么还留在县城吗?我昨天买了五千石粮食,专门赈济灾民。从北方来的流民,冻死的,饿死的,每天都难以计数!” 听到这话,那些队长一个个哑然! 午时。阳光灿烂。 文家村、刘家村的上千亩田畈热闹非凡。原本已经播撒了红花草种子的田地,全部用来种植白菜、萝卜等时令疏菜。文奎挽起袖子裤脚,打着赤脚亲自下地,田野上响起了震天响的劳动号子。 “夫人,夫人,少爷下地种田了!” 雪儿在田边看了一会,兴冲冲地跑进了文家大院。 如今的文家村,真可谓兵强马壮。原来文家的一百来户佃户,再加上刘家村的佃户,黑水寨的两千多土匪,全都下地耕作。那个场面…… 文夫人听说自己那个只知道饱读诗书的儿子,竟然下地干农活,还以为太阳从西边出来了。 “雪儿,你说什么?少爷去种田?” “当然。雪一停,太阳出来了,整个田畈人挤人,都在忙着耕作呐。少爷说怕来年有饥荒,要多种一些蔬菜。” 文夫人连忙起身,说道:“雪儿,芸儿,我要去看看。” 文夫人在雪儿和芸儿的陪伴下,迈着细碎的脚步来到文家田畈,看见文奎手持铁锹,正在翻松业已板结的田土,累得满头大汗。 “奎儿,天寒地冻的,你又想要搞什么事?” 文夫人有些心疼了。这个细皮嫩肉的儿子,自幼就是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现在却亲自下地耕种了? “娘,你就安心在家颐养天年吧。家里的事,都由我来办。” “你就不能等天晴稳了再说吗?这下雪天的,多冷啊!” “运动一下就不冷啦。你看看他们,一个个都累得满头大汗,哪还会冷?” 田畴之上,到处都是冰碴子。脚踩上去还发出嘎嘎的响声。但参加劳动的人,一个个汗流满面,高喊着劳动号子,一派热火朝天的景象。照这个速度,一千多亩农田,用不了两天,就会变得绿油油的春意盎然。 然而,文奎怎么也没想到,不远处有一双冻冷的眼睛,正默默地注视着他们。 那双眼睛,是崔浩的儿子崔青风的。此时,他的眼睛如刀子一般,恨不能从文奎身上剜一块肉来下。一个歹毒的主意已从他的心底萌芽。 第三十四章 达鲁花赤 “达鲁花赤”,是这个朝代特有的官名。蒙古语“镇守者”的音译。元代的地方行政机构路、府、州、县,以及非蒙古军的万户府、千户所均设有此官。 饶州县的“达鲁花赤”便是巴尔思。 崔青风知道尹力已经倒向文奎一边,父辈的“友谊”宣告破灭,便把眼光盯上巴尔思。然而,作为崔青风这样的小人物,要想从巴尔思那里捞点好处,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世路难行钱作马。 这天,崔青风怀揣一块金砖,还带了贴身丫环小玉,乘着马车前来巴尔思府上拜访。巴尔思生得虎背熊腰,头发微卷,典型的战斗民族子孙。 “大人,草民崔青风特地前来拜见!” 巴尔思原本是半躺在太师椅上的,听说有地位卑微的汉人前来拜访,便把微闭的眼皮开启了一条缝,乜斜着眼问道:“来人何事?” “小人乃掌管文家村和刘家村的里正崔浩之子崔青风,此番前来实有冤情相告,乞求大人为草民作主。” “哦?你为何不去找尹力尹县令?” 巴尔思有些不满地斜了崔青风一眼,看见这厮正从袖口掏出一块金灿灿的金砖放在桌上。金砖散发的光芒有些眩目。 有了金砖铺路,当然一切好说! 崔青风便把文奎收回土地说成“兼并”,收编黑水寨土匪说成“壮大私人武装、意图谋反”,反正能有多坏就有多坏。 最后得出结论,此人要是不死,天下必将大乱! 更让巴尔思生气的事,却是文奎即将结婚。他怒道:“你说什么?文奎准备结婚?他女人的初-夜-权为什么不给我?!” 崔青风见时机成熟,献媚道:“大人,小人的丫环小玉还是个雏儿,奴才愿把她的初-夜-权献给您。烦请大人千万要为小人伸冤呐!这可是杀父之仇啊。” “好了。你去吧,此事本官自有分寸!你把小玉留下。七天后记得来接她回去。” “是!” 积雪已融化。文家村田畈一派青葱油绿。 上千亩的土地全部种上蔬菜,阳光照耀下,呈现出勃勃生机。 文奎信步走在田畴之上,信心满满地欣赏着自己的杰作,忽听一阵的马蹄声。抬头望去,一队蒙古士兵手持砍刀,杀气腾腾地疾驶而来! 那些蒙古士兵大约有三十多人,他们在崔青风的带领下,径直冲向文奎家的大院。 不好,出事了! 不一会,文夫人、柴管家、雪儿、芸儿,还有几个仆役,都被押到前院的空地上。这些人在蒙古兵的刀锋下,无不惊恐战栗。他们只要稍有怠慢,必然是会掉脑袋的。院子周围,一下子就有几十号佃户围观。这些佃户一个个也吓得呆若木鸡,不知如何是好。 “你们是不是来找我的?” 文奎风轻云淡地出现在蒙古兵面前,就像闲庭散步一般。 “奎儿!” 文夫人怔住了。 为首的蒙古兵也怔住了。他没想到自己要抓的人,长得面容清秀,英气逼人。并非崔青风所形容的那般十恶不赦。 更重要的是,此人好像并不怕死。 为首者问:“你就是文奎?” “正是。” “我们奉达鲁花赤之命,前来捉拿你归案。” 文奎环视了一下碉楼,发现文冲等人的枪口正对准这些蒙古士兵!文冲的人躲在暗处,而文家十几口人已被押到院外。要是动起手来,必然会发生误伤。甚至文夫人他们会成为蒙古兵手里的人质。 文奎暗暗向文冲使了个眼神,制止他动手,然后反问道:“我何罪之有?” 崔青风得意地笑道:“文家大少爷,你的事迹已经传遍了各路州府县,请你不要装蒜!我看你还是随军士走一趟吧。达鲁花赤巴尔思会让你说清楚的!” “走狗,滚!这里还轮不到你说话!” 文奎一脚踢向崔青风的胯部,崔青风重重地挨了一脚,差点没痛哭起来。 “嗯?” 为首者横刀架向文奎的脖子,发怒了。这也是崔青风想要达到的效果。 文奎笑道:“军士大人别发怒,我随你们走就是了。我想这里面有些误会。” 当天晚上。尹力在自己的家里接待了辛力刚。 等辛力刚把话说完,尹力彻底懵了。达鲁花赤,可是元政府派驻各级地方政府的最高首长。要是放在后世,应该属于特派员。他们可以代表朝廷说话! 辛力刚熟练地把玩着手上的王八盒子,等待尹力的回音。 “尹县令,你是官场中人,应该知道解决问题的办法。” “妈的,解铃还需系铃人!这个崔青风,还嫌老子的麻烦不够大吗?” “尹县令,你应该知道,我们完全有能力从蒙古士兵手里抢回少爷,之所以没这样做,就是不想把事情闹大。假如真把我们逼上绝路,官逼民反,这个道理你懂的!” “这是当然!” 尹力捏着他的山羊须,小眼睛滴溜溜地转。文奎手里有杀手锏,又有那么多人马,这是一个比雷一鸣还要可怕的对手。 可是,现在的情景是,对于达鲁花赤,尹力惹不起,也躲不开!这个崔青风,竟然拉来巴尔思当靠山,这不是添乱是什么? “辛师傅,你给我一点时间,我亲自去向巴尔思求情,看事情是否有转机?还有那个崔青风,你们还是让他消失吧,他死得越干净越好!” “行。我一定会他消失得无影无踪!”说罢,辛力刚拿出一个精致的盒子,说道:“这是给你打通关节用的。如果不够,你尽管开口。我们文夫人说过了,只要是钱能解决的问题,绝不动用武力。” “那敢情是!” 尹力面部表情十分复杂地收下礼物。虽然这礼物并不全姓尹,但也不至于让自己亏本了。只要保住性命,保住官位,财富这玩意,来得太容易了。 收到门童报告,说是饶州县令尹力来访,巴尔思便知“生意”来了。 果然,尹力不是空手而来,他带了几根包装精致的百年人参,还有一颗夜明珠。 “巴尔思大人,那个文奎是被小人陷害啊。这些天,他花大价钱,买了五千石大米在城西土地庙施粥,因为他的善举,流民的死亡人数大幅下降。他这个人,可是连信州知府王道生都很看重的人才。崔青风那个恶人,他是要陷害忠良呐。” 巴尔思顿时懵了,无比气愤地问道:“你们说话,究竟谁是真的?!” 第三十五章 杀人的策略 尹力阴阴一笑:“达鲁花赤大人,您可以选择不相信我,也不相信崔青风,卑职带您去一个地方,您或许能看得清楚明白。” 巴尔思和尹力一起乘坐马车,来到城西土地庙。数千人整齐地排着队,秩序井然地等候苏北和孙小山施粥。这些从北方来的流民,连续多日有粥喝,一个个脸上都有了些笑容。 尹力轻声道:“那两个施粥的人,正是文奎家的仆役。还有,自从文奎收编了黑水寨土匪,那一带再也没有发生抢劫杀人的恶性事件。巴尔思大人,人心思安啊。还有什么比人心安定更重要?那个崔青风,简直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小人!” 巴尔思伸手捻了捻高高向上扬起的八字胡,作沉思状:“不管怎么说,文奎结婚,他必须把妻子的初-夜-权献给我!” 尹力微微一怔,暗道,这个巴尔思,真是找死的节奏!饶州县那么多女人,那么多少女要结婚,初夜权他要得完吗? 他在心里暗暗地叹道,天下之大,何苦要和文奎过不去呢? “大人,恕卑职直言,文奎一家,是方圆数百里有名的地主。如今,他的岳父一家被黑水寨土匪逼死,两家并一家,耕地面积又扩大一倍。这样的大地主,已不是崔青风那样的里正能惹得起的。” “尹县令言之有理。本官这就放了那个文奎。不过,死罪免了,活罪难免。他妻子的初夜权必须给我!只有至高无上的蒙古人才有权力享受汉族女人的初夜权!” “这个?” “什么这个那个?难道你不乐意?” 巴尔思用眼神狠狠的剐了尹力一下,弄得他的神经不由自主地抽搐。在这个朝代,汉人地位如此卑微,多数人连自己女人的初夜权都要被剥夺! “达鲁花赤大人,我的意思是,你应该先把文奎放出来,消除他的仇恨,至于初夜权,我估摸着早就没有啦。” 巴尔思不解地问:“什么意思?” 尹力道:“这些日子,那个刘芸芸一直住在文家。大人,你想想,把一匹马拴在青草地上,难道它不知道吃草吗?” 尹力终于找到一个说得过去的理由。一个被人嚼过的馒头,估计巴尔思也提不起兴趣。 果然,巴尔思的思想松动了:“为了以敬效优,本官决定,以私通土匪罪,将文奎绑于集市区示众一天!” “啊?” 尹力闻言倒也是醉了。这个巴尔思,得了崔青风的好处,不想点办法整整文奎,好像自己吃了亏。也不知他是否活得腻歪了。 文奎被军士从大牢里提出来,身上的枷锁并没有去掉,而是被押着上了一辆马车。随后,他被带到集市,捆绑在一根木质旗杆下。 阴冷的冬天。阵阵凛冽的寒风吹来,文奎被冻得瑟瑟发抖。这时,尹力也赶到集市,负责站岗的两名蒙古士兵看见县尹来了,倒也没有太多为难。 尹力趁给文奎抻拉皱起的衣服时,轻声说道:“好兄弟,挺住。惩罚的时间只有一天。” 尹力这是要告诉他,稍安勿躁! 文奎听得真切,觉得这老家伙并不是十足的书呆子,并非只懂得四书五经,他更懂得为人做官的哲学,精通“圆滑”二字的含义。这也是乱世之中保命的重要手段。 像文奎这股势力,能依靠几十个流民,铲平了元军多年来没有剿灭的黑水寨土匪,完全有能力取走巴思尔的人头。 “谢谢你,尹县令。” 文奎凄惨一笑,用眼神告诉尹力,我懂的! 土地庙。施粥现场。 苏北和孙小山从流民的小道消息得知,官方在集市区捆绑了一个年轻人,已经示众一整天。他们并不知道,此人正是他们的主人文奎文少爷。 吃过晚餐,苏北建议去现场看看,孙小山闲得蛋痛,也想去,两人一拍即合。 “喂,你们想去哪?连这么多大米都不看管,小心被人搬光了。” 外面突然传来文奎的声音。苏北和孙小山两个人吃了一惊。回头一看,文奎就像从天而降,笑盈盈地出现在他们面前。 “少爷,你怎么来了?” “我怎么不能来?妈的,今天在集市吹了一天的寒风,又冷又饿,你们快点去弄点吃的。” 苏北听到了话外之音,吃惊地叫道:“少爷,你说什么?今天你在集市吹了一天的寒风?莫非被绑示众的人是你?” 文奎蛮不在乎地问道:“除了我,还有谁?” “反了,反了!是谁干的好事?老子砍了他的人头!” 苏北和孙小山都激动得跳了起来。这也在文奎的意料之中。整整一天,他最担心的就是这件事。要是被黑虎山燕子坳的那些流民知道今天的事,他们真的会揭竿而起,宣布从此造反了! 有限的历史知识告诉文奎,造反这件事,迟早是要干的。只是现在还不是时机。一定要等到来年春夏之交,北方爆发大规模的红巾军起义,最好让红巾军和元军拼个你死我活,学学朱元璋的策略,“高筑墙,广积粮,缓称王”。只有这样,才可以捞到更多的好处。 “我说你们能不能静一静,给老子弄点好酒好菜?”文奎不满地瞪了瞪这两个火爆脾气的北方男人,怒道:“老子吹了一天的冷风,需要好酒好菜招待,懂吗?” 苏北感叹唏嘘地说道:“文少爷,士为知己者死!你对我们就如再生父母,如今你落难了,我们做不到袖手旁观。今天要是让我们看见你被人绑了示众,肯定杀他娘的!” 一切尽在文奎意料之中。要说干大事,他还是更相信辛力刚。今天尹力的意外出现,一定是辛力刚在背后做了工作。 文奎一手一个,揽住苏北和孙小山的肩膀,说道:“这也就是我担心的事情。如果你们去杀人了,我的事就再也洗不清了,那么我们文家,从此就要倾家荡产了!” 苏北和孙小山不禁愕然。这个文少爷,今天是怎么了?说起话来总是遮遮掩掩,让人琢磨不透。 文奎看出他们的疑惑,淡定一笑:“身在乱世,杀人的事肯定是要干的,但要讲究策略,懂吗?今晚,你们去送一个人回阎王爷那里报到吧!” 两个人不约而同地问道:“谁?” “崔青风!” 第三十六章 天机 听文奎说完事情始末,苏北和孙小山两个人都磨刀霍霍! 这两个人都有文奎送给的王八盒子,就算没有,苏北一个人就能将崔青风干掉。 所以,要想崔青风死,实在太简单了。 “别急,陪我喝杯酒再去嘛。” …… 月黑风高。杀气阴沉。 苏北和孙小山两个人陪文奎在土地庙喝酒,一直喝到子夜。 酒足饭饱。两个人便如幽灵一般策马扬鞭,直奔崔家庄而去。 这些日子,崔青风真是做梦都会笑醒!文奎你很牛逼?看老子不玩死你? 一块金砖,外加一个小丫环的初夜,就能要你的狗命! 巴尔思的七天之约,小玉被如期接回崔府。崔青风也没觉得损失什么。倒是那个文奎的惨状,他凭想象就能知道,这小子一定在监牢里被折磨得死去活来。 谋反,在任何时代都是重罪!文奎,你闲着没事,养那么多穷人干嘛呢? 咔嚓 门栓轻轻动了一下。崔青风猛然睁开惺忪的睡眼,一条黑影已站在他的床前! “啊” 喊声刚出喉咙,崔青风便被人捂住嘴巴。那人阴森森地笑道:“别叫,我会让你死得没有痛苦!” 第二天早晨,崔青风被人发现死在床上。尸体呈现紫黑色,应该是窒息而死。 奇怪的是,崔青风家的丫环小玉也失踪了! 随后,人们又在一座水库发现小玉的尸体。看情形应该是跳水自尽。 尹力按到报告,派人装模作样问了几句话,此事就算了结。他很清楚,文奎的人已算手下留情,给崔青风留了一个全尸。若不然,这小子必然步他老爹的后尘,被野兽吃得连渣都不剩…… 文奎在土地庙睡了一宿,第二天早上回到家。柴管家眼尖,文奎还在很远就看见了,他用鸭公似的嗓子喊道:“少爷回来了!” “我的奎儿回来了?我不是做梦吧?” 文夫人哭得眼睛像桃子似的红肿,以为自己再也见不到文奎了。 可是,这次文奎好像没受什么苦头。胳膊、腿、脚都是好端端的,身上没有任何伤痕! “奎儿,他们没打你?” “哪能呢?我这不是好好的吗?” “没事就好,没事就好啊!” 文夫人重复了两句,硬是把辛力刚去送礼的事给省略了。不过,这点小伎俩又怎么瞒得过文奎? “娘,您不用说我都知道了。回来之前,我特地到尹力府上坐了一回。这个尹力,上次敲了他一笔,这次真的变聪明了。据他所言,他为了我的事,专门登门去拜访达鲁花赤巴尔思,还花了点钱。尽管这样,巴尔思还是让我在闹市区吹了一天的寒风。这个仇,迟早要报!” 文夫人愠怒道:“我就你这么一个儿子,你不要动不动就惹事。还有,你要勤奋点,让芸儿早点生个大胖孙子!” 文奎差点被老夫人给逗笑了。生孩子这件事,光靠勤奋就行吗? “娘,我累了,想休息一下。” 文奎找了个借口,回到西厢房。一挺捷克式轻机枪,一支冲锋枪好端端的!还有几十个甜瓜式手雷,一个不少。他长长地吁了一口气,觉得冲锋枪、轻机枪之类的武器,暂时还真用不上。 放在外面,还不如放在军火库安全。 左手摸右手,呼,眼前一黑!文奎又回到了那个军火库。拥有满满一个大山洞的军火,要是不去推翻掉腐朽的元朝政府,过一把当皇帝的瘾,好像说不过去啊。 一个野心迅速在文奎心底膨胀! 要是把两千多人的土匪武装起来,再去招幕数以千计的流民,应该比那个张士诚十八条扁担闹革命更有实力吧? 文奎拿了四支勃朗宁手枪,还有几颗甜瓜式手雷。 左手摸右手,出不去! 右手摸左手,还是出不去! 纳尼?要被困死在军火库了吗? 这下子文奎真是欲哭无泪! 难道天命不可违? 左冲右突,右冲左突。军火库就像一个大铁屋,没有任何门缝,文奎再也找不到回家的路! 恍惚中,文奎睡着了。 一个白胡须老者脚踩五色祥云,手持飘逸的扶尘,来到文奎的梦里,喃喃而语: “文奎吾徒,元朝气数将尽,一个崭新的朝代即将开启。赐你下凡人间,尔等务必顺应天命!千万逆天行事。此番小小惩罚,还望永记!去吧!” 白胡须手里的拂尘轻轻一抖,文奎一个激棱,居然醒了。 醒来时,才发现自己在满满一个弹药箱上睡着了。 梦亦真,真亦梦! 文奎撬开弹药箱,拿了几个木柄的手榴弹,又顺走两支勃朗宁手枪,又神奇地回到了西厢房! 不一会,刘芸芸敲门了。 “咦,奎哥,你刚才去哪了?” 从刘芸芸甚是吃惊的样子,她应该在前不久来过西厢房。 “我、我上了一趟茅房。” “你骗人,我去茅房找过你,没有!” “芸芸,我有些累,想睡一会。你去找雪儿玩吧。” 刘芸芸俏皮一笑,脸上红云朵朵:“老夫人下达了命令,要我们勤奋点,早生贵子!” “那也是晚上的事啊。现在别打扰我休息。ok?” 说罢,文奎连推带搡,硬是把刘芸芸推出门外。这丫头太会来事,弄不好真被她在大白天给得逞了。 英雄难过美人关啊。 那个军火库的秘密,绝对不能让她知道。万一泄露了天机,可是要遭天遣的! 神奇的白胡须老人,已经把事情说得很明白了。 大明的江山,仍然姓朱! 老朱,你该不会这么绝情吧?我们何时才能有缘相见呢? 赶跑了刘芸芸,文奎真的有些累了。倒下床就睡,也不知道睡了多久,他再次醒来时,却见刘芸芸纤纤细手托着腮帮子,正在含情脉脉地欣赏着他的睡姿。 文奎被她看得不好意思,连忙一个鲤鱼打挺,从床板上蹦到地上,嘴里嘟囔着:“你这丫头,怎么还没有走?” 刘芸芸指了指外面的天,说道:“天都黑了,大家都睡觉啦。” 室内灯光摇曳,美人笑靥如花。 刘芸芸又一次钻进了文奎的被窝。 第三十七章 赠枪 辛力刚回家了。 平江路到信州府,走水路要三天时间。辛力刚一个来回,到家已接近文奎的婚期。 辛力刚看见文奎好端端的,毫发未损,便兴奋地说道:“我就知道尹力有这个能耐!” 文奎苦笑道:“就算尹力帮了忙,我也在饶州县城吹了一天的西北风啊。” 辛力刚:“这次的事,完全是崔青风在背后使阴。要不是急着去平江,我一定要了他的命!” “崔青风已经被苏北送走了,还是说说你的事吧。” 文奎让厨房准备了一桌好酒好菜,为辛力刚接风洗尘。 主仆二人,有酒话就多。该说的话,辛力刚肯定憋不住!自从来到这个世界,文奎和辛力刚接触的最多,最佩服的人也是他。 果然,几杯酒下肚。辛力刚便开始碟碟不休,说起跟踪杜新汇的事情,满脸的兴奋。 “那个杜新汇,一点也不像他哥那般有城府!我从信江码头上船,一直跟他到平江,你猜怎么着?他居然没有一丝一毫的警惕。他去拜见的那个安老板,你知道是什么人吗?竟然是苏州的大商人安林!安林手里掌握了大量粮食,在江南地区设立了好几个销售点。杜新锐的米店就是其中一个。我敢说,就算是饶州甚至信州府所有的米店都断货,杜记米店也不会脱销。” 文奎对于辛力刚的兴奋不置可否,直接切入正题:“那二十万石大米,什么时候可以到饶州?” “安老板腊月十六日从平江路发货,走水路三天,大约就是腊月十八日吧。哎哟,你看我这记性!这天不正是文少爷您结婚的日子吗?” 辛力刚番然醒悟,猛然拍了一下自己的脑袋。 文奎笑道:“真是天助我也!” 辛力刚不解地问道:“此话怎讲?” “老辛叔,你想想,腊月十八日,我结婚。而信江河的某个地段发生惊天劫案,二十万石粮食不翼而飞,关我何事?” 主仆二人相视一眼,不由哈哈大笑起来。 文奎获知二十万石粮食的具体行程,真是兴奋得不行。要是把这批粮食截住,运往黑水寨山洞,就不怕来年闹饥荒。 在文奎眼里,这不仅仅是白花花的大米,而是无数鲜活的生命! 是夜。文奎第一次在黑水寨留宿。 史勇知道文奎要留宿黑水寨,便让人准备了穿山甲、野兔、野鸡等野味,还采摘了一些野磨菇、野菜等。 “文少爷,自从雷一鸣完蛋了,您还是第一次来山寨住宿呀。”史勇不由感叹唏嘘,道:“说实在的,以前跟着雷一鸣混日子,我这心里有很多的不爽,却没法说出口。雷一鸣也知道我和他不是一条心的,所以特别重用赵长胜、朱中秋、马笑林、张俊英他们。我只不过是个跑龙套的小角色。还是文少您大人有大量,把黑水寨这么大的摊子全都交给了我。” 文奎轻轻嘬了一小口酒,笑道:“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嘛。既然史兄愿意弃暗投明,我又为什么不相信你呢?比如像李初四那样的人,其实都是穷人。人之初,性本善。黑水寨的兄弟们,绝大部分并非天生的坏人。只是随着雷一鸣混日子,慢慢改变了颜色。有的人刚入伙的时候,连鸡都没杀过。时间长了,居然也敢杀人了。其实,黑水寨那么广阔的天地,的确犯不着非要杀人放火、打家劫舍才能养活自己。只要能勤快一些,单是山上的野味就吃不完。” 窗外的风很大。 呼呼呼,呜呜呜......如怨妇一般的呜咽。 文奎和史勇吃着野味,喝着烈酒,随着话题的深入,彼此都有点相见恨晚的感觉。难怪史勇会临阵倒戈,他从本质上来说,和雷一鸣并不是一路人。 据传言,史勇不但武功了得,独门暗器飞镖更是玩得出神入化。今晚,文奎便想试试他的家底。 一只老鼠自寻短见,在窗台上露出狡黠的目光,似乎正在偷窥室内的吃食。 文奎笑道:“史兄,窗台上那只老鼠你看到了吗?我们看谁先击毙它?” 说罢,文奎悄然掏出刚从军火库取出来的勃朗宁手枪。这支来自后世的手枪,体积小,精度高。 啪!嗖! 文奎的枪响了。几乎同一时间,史勇的飞镖也出手了。可怜那只老鼠,遭遇连续重击,被打得粉身碎骨! “见笑!” “见笑了!” 两人互相欣赏了一番,拱手笑道:“来,喝酒!哈哈哈!” 文奎见时机差不多了,便掏出那支小手枪递给史勇:“我们兄弟一场,聊表心意。” 在古代,遇到知己,赠宝刀宝剑已是习俗。对于史勇而言,赠枪真是想都不敢想的事情。 文奎带人打黑水寨时,史勇可是见识过先进武器的厉害。而这支手枪,显然比那些三八步枪又高了一个层次。 “这、这如何使得?”史勇激动得有些语无伦次,单腿跪地说道:“文少爷,我怎么受得起您如此重礼?” “唉史兄见外了不是?”文奎额间急出汗来,一把将史勇拽起来:“一点小礼物,不成敬意。再说,我以后要是有机会去西洋,还可以去买呀。这世界,只要有钱,枪这玩意还是能买到的!” “我不是这个意思!文奎兄弟,你是我的主人呀,我怎么受得起如此大礼?” 眼见史勇跪地不起的样子,文奎直接抹了一把冷汗,暗道,古人的礼数实在太重!一点点礼物,犯得着跪地吗?何况这史勇,年龄上可是要比文奎大好几岁的。 “什么主人仆人的?从今往后,我和黑水寨的弟兄同生死共患难,大家都是一家人。史兄,我也有用得着你的地方呀。你何必行此大礼?” “但凡文少爷吩咐,史某人定当两肋插刀,万死不辞!” “那你先接受了我的馈赠再说。” “是,少爷!” 勃朗宁手枪里面还有五发子弹。打完了这五发子弹,这玩意就变成了一块废铁。所以,文奎一点也不用担心它有多大杀伤力。 而对于史勇而言,这可是文奎最至高无上的信任。要不然,文奎怎么舍得拿杀人利器相赠? 史勇接过枪,显然是喜欢得爱不惜手。 文奎见时机已经成熟,便开始布置任务了。 第三十八章 明修栈道 史勇将信将疑地问道:“少爷,你所言当真?” “当然!” “行,这件事我干了!” 文奎等的就是这句话。收编黑水寨以后,除了种地打猎,还没有让史勇干一件表忠心的大事啊。 今晚来黑水寨留宿,除了喝酒,赠枪,更主要的是布置任务。 再说,打家劫舍,可是史勇的老本行。他的“业务”还是很精熟的。 史勇提出了他最大的疑惑:二十万石大米走的是水路,对方必然会请镖局。那些镖师,说白了就是职业武师。区区几个黑水寨的小蟊贼,还不够他们当下酒菜。 一提起武力,文奎的嘴角笑成了一个很好看的弧度:“史兄,这个还请放心。到时候我把长枪队和短枪队一起调上去。如此强大的火力,还拿不下几个武师?” 史勇问:“杀不杀人?” “杀!” 抢那么一大批粮食,想不死人是不可能的。对敌人手软,就是给自己绝路。那是找死的节奏。尤其是生在这个时代。文奎并不介意史勇多杀几个。 文奎已经死过一次了,早已洞彻了适者生存的道理。 “摆平镖局以后,你多组织一些兄弟,肩挑手推,务必在一夜之间,把那些粮食全部运到黑水寨山洞储存好。为了防止粮食发霉变质,你们这几天多烧些木炭,以木炭、石灰垫底,可以防潮。还有,我教你制作老鼠笼,老鼠要是来偷米,钻进老鼠笼就出不来。” 说罢,文奎把后世学到的制作老鼠笼的技艺演示了一遍,就是用竹篾编成一个笼子,笼子里面放一些诱饵,老鼠一旦进去,必然触动机关,盖子合上,便再也没办法出去。 欣赏着自己的杰作,文奎笑道:“听说老鼠肉也是很好吃的哟。” 史勇不住地叹道:“绝!真是太绝了!” 凭一个笼子,就能将老鼠活捉。这个技巧要是用在人身上,原理是一样的。 史勇欣赏着老鼠笼的机关,一个绝妙的想法在脑子里形成。 文奎的婚事筹办的如火如荼。毕竟是大户人家娶亲,必须筹办得风风光光。 柴管家属于老童生,练得一手好字。写请贴的活儿就由柴管家完成。信州知府王道生、达鲁花赤孟恩、县令尹力、达鲁花赤巴尔思等,从上到下,从左到右,凡是有机会认识的社会名流、达官贵人、地主豪绅、知识分子,能邀请的人都发去请贴,简直就是在昭告天下:腊月十八日,我文奎结婚了! 柴管家问:“少爷,黑虎山和黑水寨的那些弟兄们要不要请?” “请,当然要请!不过不是来我们家,而是让他们放假三天,由着他们自己去狂欢。” 听文奎这么一说,辛力刚基本明白了少爷的用意,他这是要明修栈道。表面上把婚事办得热热闹闹,刻意制造不在场的证据。实际上,他要布局一次大劫杀。 辛力刚被文奎请进西厢房,如此这般地交待一番。 “嘿嘿,我就知道少爷是这样想的。” 文奎阴阴一笑,说道: “做人还是不要太聪明,聪明人死得快。” 辛力刚意识到知道说得太多,连忙应了一声“是”,便想撒腿开溜。 “等等。我教你用一样武器。” 文奎拿出几颗木柄的手榴弹,说道:“这种炸弹叫手榴弹,我现在带你去燕子坳训练场投弹。到时候,劫运粮船的任务由你和史勇共同完成。” 不一会,文奎和辛力刚来到燕子坳训练场。那些生冻疮冻坏手脚的弟兄,每天四个时辰的训练,冻疮不治而愈。清空了训练场上的人员,文奎开始示范投弹。 他讲解了一下标准的投弹姿势,将手榴弹被投出五十米以外。辛力刚学着他的样子,竟然将手榴弹投出百米开外! “这玩意,简单啊。能杀人吗?” 辛力刚问道。但见文奎两眼一冷,轻轻拉开手榴弹的引信,紧接着手榴弹便呈抛物线飞了出去。 轰! 远处的一块巨石被炸开,石屑如雨点一般漫天纷飞。 在场之人全被惊呆! 然后,文奎又逐一讲解投弹的要领、技巧。那些流民组成的骨干,一个个都奉他如神明。 对于热兵器的使用,文奎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如此一来,他在流民心目中无形中竖起了一座丰碑。威望如日中天。 …… 王道生接到门童报告,饶州县文家村文奎少爷来访,他连忙喊道:“快,请进!” 今天的文奎,穿戴得很喜气。红绸缎衣裤,连鞋子都是红色的。 “文少,你今天是怎么了?要办喜事吗?” 王道生依然是那种脸上精瘦如刀削,怎么也吃不胖的货色。事实上,他却是富可敌国的大富翁。 “知府大人明鉴,小民的确是有喜事要办。腊月十八,小民和刘家村刘芸芸喜结良缘,想请大人赏脸。” 说罢,文奎从衣袖拿出十两金子,递给王知府。 “这个这怎么行吗?” 话是这样说,王道生对于金子还是笑纳了。 “小民专程来请大人赏光。就凭王大人您的威望,去寒舍坐一坐,那也是蓬荜生辉呀。” “去,我一定去!文少爷结婚是大喜事,本官理当庆贺!” 接着,文奎又拿出了信州府达鲁花赤孟恩的请贴,递给王道生,想请他出面邀请,王道生却是断然拒绝道:“此人生性桀傲,风流成性。文少爷万万不可招惹!” 从王道生的反应看,绝不是有意推托,文奎不由吓出一身冷汗。由于元政府派驻各级政府的达鲁花赤都由蒙古人担任,像他这样的汉人,基本上没什么机会接触,原以为这是和蒙古人搞好关系的一个机会,没想到差点捅了大漏子。 文奎问:“王大人,蒙古人都这样吗?” “你们饶洲县的那个巴尔思,也不是什么好人呀。上次他不是把你绑于集市吹了一天的寒风吗?其实有一件事尹力不敢对你说,巴尔思曾经提出要你妻子的初夜权呀。是尹力给搪塞回去的!” “啊?此事当真?” “时过境迁。而且事情已经解决,文少爷也不必多虑。老夫的意思是,那些达鲁花赤是带着尚方宝剑来祸害百姓的,很多没有权势的汉人,连躲都躲不及。你就不要去招惹他们了。” 文奎不由暗暗叫苦,巴尔思的请贴,他已经由辛力刚交给了尹力!而尹力并没有提出什么异议呀。 第三十九章 暗渡陈仓 文奎骑着快马,火速来到饶州县衙门。尹力看见文奎心急火燎的样子,得意地笑道:“我就知道你会来!” “尹大人,巴尔思的请贴送出去了吗?” “没呢。”尹力顺手拿起桌上的请贴,递还给文奎,说道:“我也在琢磨着,请蒙古人去参加汉族人的婚礼是否合适?那个巴尔思不好招惹,要是他看见你的新娘子漂亮,不知道会惹出什么事来。” 请贴还在尹力手里,文奎高高悬起的心总算落地。 不是谁怕谁,而是文奎还有更重要的事要干! 不过,尹力还是说出了自己的担忧。文奎结婚的请贴满天飞,难保巴尔思不知道。要是巴尔思不请自到,又将如何收场? 尹力也是后来才知道,巴尔思这个色鬼,把崔青风家的丫环小玉摧残得跳水自杀。 文奎听到这个消息,有些咬牙切齿了。 新仇旧恨,巴尔思,你必须死! 腊月十八日。文家村。 从村头到村尾都挂满了喜庆的红灯笼。家家户户都像过年一般热闹。文夫人亲自宣布,凡是文家村的佃户,每家每户赏赐大米一石! 更为喜庆的是,全村人都有喜酒喝。而且还不收贺礼。从腊月十七日到十九日,全村村民免费大吃大喝三天! “我敢说,自从盘古开天地,文家村从来没有这般热闹过!” “文奎可是史上最好的地主呀。好人会有好报。” …… 刘芸芸在雪儿等人的陪伴下,住回娘家,等待文家的人抬花轿来迎接。 刘家,也是同等的热闹。刘家的佃户,享受到和文家一样的待遇: 每家每户大米一石,免费吃喝三天。 文奎在大办婚宴,另一场惊天劫案已经悄然展开。 史勇和辛力刚带着黑水寨最具战斗力的三百忠勇之士,埋伏在信江河黎家滩一带。宽阔的信江河在此处来了个急转弯,河道宽度有一百米变成三十多米,然后又呈喇叭口的形状向下游奔涌而去。 选择在黎家滩一带打劫,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这里前后三十里没有人烟。就算打枪打炮也没人知晓。二是从黎家滩运粮到黑水寨,有大约十里的小道,能用手推车运粮食。 腊月十八日申时。文家村最热闹的时候。十艘运粮商船浩浩荡荡地从上游游弋而来。河水由原来的平缓渐渐变得湍急,河道正在由宽变窄。 随着三声唿哨声响起,从芦苇荡里驶出两条小木船,直奔首艘商船而去。威武镖局大师兄耿忠昂立于首艘商船甲板上,看见两艘小木船如离舷之箭,直接奔自己而来,双目精光闪烁,暗暗骂道:这是要找死吗? 耿忠厉声喝道:“火枪准备!” 据史料记载,我国早在宋代就已经有简陋的火枪。射程较近,精度很低。但要是朝着近距离目标开火,杀伤力也不可小觑。 由于制造业发展慢,火器制造也就相当缓慢。这个时代的火枪,其实和猎人的鸟铳没什么区别。在这个尚武时代,镖局配备了几支火枪,镖师都会觉得是对自己武力值的侮辱。但今天的耿忠有一丝不祥预感:两艘小木船敢于直接冲向大商船,其背后一定有不可小觑的背景! 所以,耿忠第一时间命令伏于船舷一侧的火枪手开火! 轰!轰!轰! 随着几声枪响,船上冒出一阵浓浓的青烟。 砰!砰!砰! 小木船上的人竟然也向大商船开火。两艘小木船分两侧夹击,直接咬住首艘商船,直接无视于后面一长窜的九艘商船。 令耿忠惧怕的是,小木船发射出来的火器,不仅仅是枪声不同,精度高得吓人。眨眼间功夫,大商船的火枪手被射杀了五六个。 耿忠仅仅是回首之际,商船甲板上躺下的枪手,一个个都是眉心、胸部等重要部位被什么东西钻了一个洞!鲜血汩汩而流,枪手死得不能再死。 正在耿忠俯首察看伤情时,一个黑乎乎的东西从木船扔向商船船头,“轰”的一声巨响,驾驶舱位置发生剧烈爆炸。首艘商船的驾驶舱被炸,商船失去前进的动力,只能在原地盘旋、打转。后面的九艘商船见势不妙,纷纷向那两艘小木船杀将过来。 正在这时,突然从芦苇荡驶出二十多艘小木船! 每一艘木船上都配了一至两名枪手。子弹如蝗虫一般飞向商船。那些护船的镖师,从来没有见过这种奇特的武器,远距离射杀,威力巨大到无敌。 包括耿忠在内的所有镖师,被突如其来的子弹打懵了。 密集的子弹,挟带着死亡的气息,把十艘商船打得千疮百孔。每艘商船配备的镖师,空有一身武功,一个个被惊吓得不敢抬头。 肉身终究无法抵挡子弹的袭击。 眨眼间,商船板上,倒了一大片,全都是一些不知热兵器为何物的镖师。 史勇、辛力刚、孙小山等人,借助抓钩钩住船板,一个个如飞人一般跳上板,把威武镖局第一高手耿忠团团围住。 耿忠手执一柄钢刀,气得脸色发青,声音都在颤抖:“你们是什么人?竟敢打劫我威武镖局?” 孙小山拎了拎手里的王八盒子,冷笑道:“老子抢的就是安老板的货,识相的,留下货走人。” 耿忠怒道:“要是我不呢?” 砰! 一颗子弹打在耿忠的钢刀上,当!火星冒起,钢刀断成两截!耿忠手里拿的钢刀,只有半截,手也震得发麻。 “你们用的是什么武器?” 孙小山阴冷地笑道:“老子不告诉你!快点下命令,让你的人投降吧。要不然,威武镖局将不复存在!” 耿忠行走江湖三十年,押解的货物无数,从来没有碰过如此强悍的对手。 “人可以死,名声不可以丢!要杀,你们就动手吧!” 耿忠手里捏着半截钢刀,气势一点也不肯输。史勇不由暗叹,这是一名忠义之士,杀了怪可惜的。 “我们只要货,不想要你们的性命。要是识相点,留下粮食,我们还可以放你们一条生路。” 史勇用的是文奎赠送的勃朗宁手枪,拿在手里很轻,手感很好。他深知,只需轻轻扣动扳机,眼前这名英雄的身上就会被钻出一个血窟窿。 “你们杀了我吧。人在货在。货失人亡。既然货被你们劫走,我还有什么颜面回去见货主?” 史勇心一横,厉声喝道:“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自来寻。那也怪不得我了。你去死吧!” 说罢,史勇的手指扣动了扳机。 第四十章 报仇不隔夜 砰!一声沉闷的枪声! 史勇瞄准耿忠的胸膛射击,子弹却偏离弹道,射进了他的右肩胛。耿忠的右手臂一阵发麻,手里的半截短刀“当”地掉在板上。 士可杀不可辱! 耿忠象被触怒的狂狮,呲牙裂嘴地扑过来。他连续几个漂亮的腾空飞腿,把史勇逼得连连倒退,眼看就要退到船板边缘,辛力刚的枪响了。 辛力刚深得文奎亲传,弹无虚发,子弹直接钻进耿忠的眉心。耿忠的身体如熟透的面条,慢慢瘫软在板上。 差点被耿忠逼得落水的史勇恼羞成怒,大声吼道:“给我杀,一个不留!” 土匪的本性彰显出来,杀人便成了游戏。船工、搬运工、镖师,但凡能呼吸的人都在土匪的射杀之列! 短短半个时辰,十艘商船的人全被杀光。总计枪杀八十九人! 残阳如血。青山似黛。大地陷入沉寂。 一场声势浩大的运粮行动在夜色中展开。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 腊月十八日,是一个非常特别的日子。 下午申时。信江河黎家滩一带枪声大作、杀声震天,文家大院却是鼓乐声声,张灯结彩,喜气洋洋。 婚宴主持人柴管家身穿大红棉袄,手里拿着早就准备好的主持稿高声宣读: “一拜天地。” “二拜高堂。” “夫妻对拜!” 就在文奎和刘芸芸夫妻对拜之际,突然从门外传来一声高吭的声音:“饶州县达鲁花赤巴尔思驾到!” 什么?我没听错吧? 不仅仅是文奎,在场所有参加婚宴的宾客都愣住了! 最不该发生的事情还是发生了 巴尔思骑着高头大马,一身蒙古族服装,腰间横挎一柄雕花刀鞘。文奎抬头望去,看见巴尔思骑着战马直接进入文家大院的大堂,如入无人之境! 谁都知道,这是要来搅局! “文少爷,你结婚了也不通知本官来喝一杯喜酒?” 巴尔思跳下马背,把缰绳随手扔给一名蒙古士兵。在这个朝代,不要说蒙古族的官员,就算是他胯下的这匹马也有资格坐婚宴的首席! “达鲁花赤大人,草民岂敢惊扰您的大驾?” 文奎双手抱拳于胸前,慢悠悠地说道。那表情显得波澜不惊。巴尔思眉头一皱,阴险地环视了一圈婚宴大堂,目光随意地落在王道生、尹力身上,然后一阵仰天大笑! 巴尔思身材高大而强壮,壮实得如一座铁塔。他的狂笑,似有瓦砾间的灰尘被纷纷震落。整个婚宴的喜庆气氛,因为巴尔思的无礼闯入而变得尴尬而诡异。 谁都知道,达鲁花赤是惹不起的。他们被朝廷派来镇守如草芥一般的黎民百姓。关于汉族少女“初夜权”的事情,虽然不是搞人人过关,也不见官方文件,但谁碰上谁倒霉。 这次似乎是巴尔思有意找茬! “想必文少爷的新娘一定很漂亮吧?” 巴尔思淫笑着伸出他执马鞭的手,就要用马鞭去挑开刘芸芸头上的红盖头! 格登! 似乎所有人的心都如坠冰窖!王道生和尹力两个人,脸色尴尬到极致,一阵阵冷汗从额间冒出。 这两股势力,都是他们得罪不起的。 “且慢!” 文奎果断出手,用练过鹰爪功的扣住巴尔思右手脉门,稍加用力,巴尔思整条手臂都发麻无力。 “达鲁花赤大人,我们的习俗是新娘进洞房之前,不得揭开花盖头!否则,会有血光之灾。” “嗯?!” 巴尔思先是感觉手臂发麻无力,后又觉得文奎给了自己台阶下。 “我是达鲁花赤,我就代表天意,谁说我不能看一看新娘?” “你也不行。入乡随俗!这是规矩。” 正在双方针锋相对之际,王道生端着酒杯,从席间站起来,佯装热情地迎了上来。 “哎哟,这不是巴尔思大人吗?您怎么来了?真是有失远迎啊。来,快请巴尔思大人坐首席!” 尹力也热情地附和道:“按照我们饶洲县的民俗,尊贵的客人应该坐首席,这是身份和地位的象征呀。巴尔思大人,来,您请坐!” 气氛稍有缓和。 柴管家大声喊道:“奏乐,起菜!” 觥筹交错。鼓乐震天。 巴尔思在一帮官员的阿谀奉承下找到首席位置,无可奈何地看着新郎新娘双双步入洞房。 酒,是好酒。 菜,是好菜。 一帮官员的争相敬酒,让巴尔思找到些许自尊。但他的内心耿耿与怀的,却是想要新娘子的“初夜权”。 文奎,你是地主又如何?! 一个时辰后,巴尔思醉了。烂醉如泥的巴尔思在十几个卫兵的护送下,坐着王道生的人力轿子离开了文家村。 宾客已散。洞房内只剩下文奎和刘芸芸。 …… 下半夜。刘芸芸安然入睡。文奎听得窗外几声蛙叫。这是他和辛力刚事先相约的暗号。 文奎蹑手蹑脚打开房门,闪身来到院外。辛力刚浑身湿透,散发出有些酸酸的汗味。 “少爷,事情办妥了。” 文奎不由大喜:“死了多少人?” 辛力刚长长叹了口气,声音有些颤抖:“史勇下狠手了,把对方杀得一个不剩!总计死了八十九人。” “我方呢?” “无人伤亡。少爷,我们是不是太狠毒了?” “无毒不丈夫。这件事的确不能留活口。还有,那些兄弟们的嘴也要管严实了。不留活口,是为了让更多人活下去。史勇没有做错。” 一将功成万骨枯。 以后的日子,还不知要死多少人。文奎长长地叹了口气,有些悲伤,也有些无奈。 辛力刚问:“少爷,那十艘商船如何处理?” “全部炸沉。炸药我已事先给了史勇,你赶快去办。” “是,少爷。我这就去。” “等等,还有一件事。巴尔思这个人,我不想让他看见明天的太阳。注意,千万不要用枪,也不能用刀。他家后院好像有一口池塘,明白了吗?” “少爷请放心。这件事我和苏北两个人去干,一定让您满意。” “去吧。事情办好之后,你们在黑水寨好好休息几天。” 文奎交待完毕,便折回洞房。天寒地冻的,他看见刘芸芸身穿红肚兜,正坐在床头发愣。 第四十一章 隐患 “芸儿,你怎么醒了?” 文奎打了一个长长的哈欠,佯装很疲惫的样子。穿越到这个世界,芸儿算是上天送给他的福利之一。 “你和辛师傅在干什么?” 刘芸芸不无担忧地问道。 “没干什么。时间不早了,你睡吧。再不睡,天都亮了。” 文奎倒头便睡。不一会,他便发出均匀的鼾声。 第二天一大早,巴尔思被人发现在自后院的池塘里溺毙。信州府达鲁花赤孟恩接到报告,立即通知王道生、尹力等官员赶赴现场。 巴尔思家的大宅,占地大约十亩。前半部分是一个屋脊相连的四合院,后半部分是花园和池塘。这个园林式的大豪宅,因为巴尔思的意外死亡而被军士严密封锁。 巴尔思的尸体浮在池塘的水面,脸朝下,背朝上。发胀的尸体浸泡得时间有些长,他穿戴雍肿的衣服浮在水面,一朵盛开在池塘里的诡异荷花。 岸边,有一瘫醉酒后的呕吐物。 孟恩走进一看,被浓烈的酒味和臭味醺得难受,不由自主的捏紧鼻子。 孟恩的官职比巴尔思大一级,他不怒而威的表情令在场之人一个个都不寒而栗。 “王大人,昨天晚上巴尔思喝酒了吗?” “回大人,昨晚饶州县乡绅文奎结婚,巴尔思的确去喝喜酒了。他喝醉了大约三斤白酒,然后坐着我的轿子回县城。” 孟恩鼻梁高挺,鹰隼般的眼睛无比锐利,道:“巴尔思参加喜宴期间有无异常表现?” “回大人,巴尔思并无异常表现。他喝得很开心,各级官员竞相敬酒,大约是他喝酒过量。” 喝酒过量,怎么会死在水中? 孟恩听罢,摆摆手,示意随行的蒙古士兵将巴尔思的尸首从池塘里捞上来。他仔细察看了巴尔思的尸体,并没有发现任何外伤。 王道生和尹力相视一眼,彼此都读懂了对方的眼神。这世界哪有这么巧的事? 饶州县衙门。密室内。 王道生和尹力相对而坐。这两个汉族官员都在心里暗自庆幸,自己没有像巴尔思那样,一条路走到黑。要不然,他们也会和巴尔思的下场一样。 沉默一会,尹力还是禁不住问道:“王大人,你觉得巴尔思的死有蹊跷?” “你说呢?” 王道生反问一句,反守为攻。像巴尔思这样狂妄自大的官员,欺侮小老百姓倒也没什么。这次摸了文奎的老虎屁股,报应来得太快。 尹力曾经被文奎敲诈了五百两黄金。现在想来,这笔“学费”交得值。要不是后来改变了为人处世方法,尹力坚信自己已经死了很多次。 尹力答非所问:“文奎这个人死而复活,简直就像换了个人。他变得我们都惹不起了。” 王道生生性奸滑,估摸着巴尔思之死,一定和文奎有关。尹力说这句话,其实也暴露了尹力的想法。 巴尔思之死,表面上是醉酒后溺水身亡。实际上应该是死于谋杀! 尽管知道尹力的想法和自己相同,王道生仍然不肯捅破窗户纸。人生就是这样,彼此留着点神秘,似乎还有点韵味。要是所有的事情都透明如白开水,人生就会寡淡无味。 王道生微微一笑:“尹县令呀,我们都是读书人,侥幸考取了功名,混了个一官半职。但凡是要学中庸之道,做事过与不及,都会引发难以弥补的错误。” “大人所言极是,学生谨记心头。只是卑职和文奎之间,毕竟曾经有过过节,都是崔浩那个死鬼捣的鬼。每每念及此事,学生总是诚惶诚恐,不知如何是好。” “尹县令不必如此。你看,文奎结婚不是也邀请你了吗?千错万错,你就是不该请巴尔思参加他的婚礼。实不相瞒,文奎也曾经想通过老夫递请贴给信州府达鲁花赤孟恩,被老夫严辞拒绝。这是老夫做人的原则,不该做的事,绝对不能做。” 尹力不想过多解释,只是谦卑地说了句“学生谨记”,便结束了这场有趣的谈话。 州县两级主官都知道杀死巴尔思的幕后凶手是谁,却都心照不宣地选择了沉默。 二十万石大米交货期限一到,文奎便来到杜记米店。 杜新京正急得团团乱转,债主上门了。 “吴愧吴少爷,您能否宽限几天?我弟弟和安老板说好了的,这两天就到货。大概、大概货还在路上吧。您也知道,冬季河道水浅,行船并不方便。触礁、搁浅之类的事是经常发生的。” “依据契约规定,货没到,您的二十两黄金,是否应该退还给卑人?待货到之时,我们一并结清?” “这个当然,这个当然!” 契约一式两份,由文奎和杜新京各执一份。“吴愧”老板付了定金,合同期到了,货还没到,当然应该退定金! 杜新京为了二十万石大米,可是急得连续三天三夜没睡觉。安林老板说好了的,将用十艘大商船运货,浩浩荡荡,单是那场面就够壮观。 可是,那些船去哪里了呢?安林老板可是做大生意的人,绝对不会失信。 杜新京第一次碰到大麻烦。 文奎收回定金,双手一拱,笑道:“杜老板,再过十天,我再上门取货。您呢?是不是派人去您的上家催促一下?不按合同期交货,失了信用,这可是商界大事呀。” “这个当然!这个当然!” 杜新京陪着笑脸,把“吴愧”这尊大神送出门去。当天晚上,他就让弟弟杜新汇立即启程,去平江路苏州府安林商行探个究竟。 杜记米店和安林商行合作十几年,第一次碰上如此古怪的事情。整整二十万石粮食,说好了腊月十八日运到饶州。时间已经过去两天,就算是遇到麻烦,也应该到货了。 一丝不祥的预感在杜新京心头升起,令他越想越怕。要是遇到匪徒打劫,这次他就算是倾家荡产,也不可能偿还安林商行的债务。 而安林这个人,可是江湖大佬无人不怕的“黑鹰”。长期以来,安林黑白两道通吃,从来没有人敢吃他的货。就算是以前黑水寨的雷一鸣,听到“黑鹰”的大名,那也是退避三舍。 行走江湖的人都知道,得罪了安林,那可是要灭族的灾难! 第四十二章 惹了不该惹的人 文奎把二十两黄金分成两份,一人一份,每人十两,扔给辛力刚和史勇,说道:“这点小意思,给你们作为奖励。” 两人接过“奖金”,喜笑颜开。这个文家大少,越来越像生意人了。 史勇曾经是黑水寨六当家,打家劫舍、杀人放火的事没少干。这次劫粮船,把他的土匪秉性完全展现出来。杀得一时性起,他也是一个嗜血的魔鬼。相对于雷一鸣而言,他是善类;相对于文奎和辛力刚,他又属于心狠手辣的角色。 “文少爷,我琢磨着,劫粮船这件事没完。你想想,十艘商船,二十万石大米,就这么凭空消失?还有,从普通船工到镖师,一共八十九人,又怎么会人间蒸发?我想,这次我们结下的仇恨,实在是太深了。想想都后怕。” 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史勇的话不无道理。 “那也没办法。”文奎叹道:“为了兄弟们活命,我们很需要这批粮食。那个杜记米店老板,估计这两天会去平江路找安老板报告情况。” 史勇听到这,突然警觉起来,追问了一句:“平江路安老板?是不是安林?江湖人称‘黑鹰’?” 文奎回答:“好像是。怎么了?” “糟!我们惹了不该惹的人!安林不仅仅是一个生意人,他和很多江湖门派、土匪甚至元军都有很好的关系。他门下高手如林。黑白两道通吃。以前雷一鸣简直视他如神明,每年过节,都会主动去拜访他老人家。” 这时,辛力刚也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毕竟他早年是白莲教彭和尚的人。相对文奎而言,辛力刚更懂得江湖险恶。 “少爷,史兄说的没错。如果我们要想过自在日子,就不能结下太多的江湖怨恨。这个安林,我也有所耳闻,只是所知没有史兄弟那么清楚。粮食我们是拿到手了,我估摸着后遣症会非常严重。” 雷一鸣怎样? 那个不可一世的巴尔思又怎样? 安林,既然惹上了,又有什么可怕的?! 文奎想到那满满一个山洞的军火库,底气十足地说道:“史兄弟,辛师傅,麻烦是我惹上的,所有的责任都由我来承担,绝对不会连累弟兄们。那个安林,我倒要看看,他能把我怎么样?辛师傅,从明天开始加大训练力度,长枪队和短枪队由我亲自执教,我要从打固定靶改为打移动靶。黑鹰算个什么东西?能斗得过我的黑虎吗?” 史勇道:“老大,不如把你的直属队改称为黑虎队?” “行!这支王牌就是我们的底气!” 想当年,文奎可是拿过全国警察院校射击冠军的猛人。要是能训练几十个忠勇的神枪手,在这个时代一定能雄霸一方。 消灭雷一鸣的黑水寨,文奎只有五十个流民。安林就算能整合江湖势力,那就用神枪手去对付他们。 热兵器,相对于冷兵器时代,一定是神一般的存在! 军火库的能量,甚至连千分之一都没有发挥出来。 第二天。黑虎山燕子坳训练场一派热火朝天的备战景象。 为了不影响辛力刚的武术训练,文奎让手下另外清理了一个四百米长一百米宽的射击场。射击场周围用木栅栏围住,以免发生意外。 砰!砰!砰! 枪声此起彼伏。 悬挂于一根绳索上的几十个铜钱,随着阵阵寒风吹动,在不停地滑动。队员们就这样练习打移动靶。他们的枪法如神一般长进。 ........... 苏州府。 安林的家是一个园林式的大花园。这天早晨,他精神镌烁地在花园里练习伏虎拳,旁边的几个弟子看得入了神,丝毫没注意到大管事丁立彪匆匆忙忙地走进来。 安林深吸一口气,收功,轻声问道:“丁管事,你有何事?” 丁立彪躬身答道:“回老爷,信州府饶州县杜记米店老板杜新锐亲自登门拜访。” 这些天来,安林正在为威武镖局没有消息而发愁。这种时候,杜新京来访,一定是有事。不一会,安林亲自来到会客厅,看见杜新京如坐针毡,呈现出惶恐不安的神态。 “杜老板,你有何事?” 杜新京看见安林,就像一条忠实的走狗看见主人。不过,这条走狗像是犯了错误,有些许不安! 杜新京苦逼地说道:“安老板,那二十万石大米,我们至今还没有到货啊。” “什么?你说什么!没到货?十艘粮船,二十万石大米,早在腊月十六日,我就让威武镖局的大师兄耿忠亲自护送,怎么到今天还没有到货?!” 今天是腊月二十六。事情过去十天了。还有几天,就要过春节啦。威武镖局,这是不是神一般的速度? 安林从杜新京的神态看,知道这厮也急了,要不然不会千里迢迢地赶来报告。 安林那双犀利的眼睛,上上下下地打量了杜新京一番,确定这小子不是来找死的。 “吴愧吴老板上门来提货,货没要到,气得把定金收回。所以我急了,亲自上门向安老爷汇报。” 听到这里,安林可以想象杜新京是如何心急如焚。定金没了,大米还没有到货,这生意岂不是黄了?但更重要的是,安林的确运了二十万石大米上路。 威武镖局的人,把货运到哪去了? 安林和杜新京聊了没几句,大管事丁立彪又走进来报告,威武镖局的大掌柜张立峰求见! “不用带到书房,让张掌柜直接来见我!” 话音刚落,张立峰已经心急火燎地走进会客厅,双手抱拳,向胸前一拱:“安爷,张立峰有急事拜见。请原谅小弟冒昧无礼。” “张掌柜,你的人把我的大米运到哪去了?” 安林厉声喝道,并不顾及张立峰的面子。张立峰看见乖巧站立一旁的杜新锐,心里明白了几分,此人应该就是安林的主顾。 “安爷,威武镖局大师兄耿忠及四十名镖师,至今仍无消息。” “张掌柜,这么大的事情,我也是刚刚才知道。如此说来,十艘商船,二十万石大米,还有那几十个活生生的人,都凭空消失了?这位杜老板就是我的老主顾,他没有收到货,这才坐船亲自上门来追讨。我的大米呢?我的商船呢?我的人呢?!” 连续几句追问,问得张立峰脸上阵阵为烫! 第四十三章 安虎 镖局,就是要以生命为代价,以武力为保障,保护商贾的财物不受侵犯。而这次的威武镖局真是神了。 耿忠带着几十名镖师,连同船工、粮食甚至十艘商船一起玩失踪?这件事,无论是商行,还是镖局,都是一件史无前例的怪事。 安林也不管张立峰是否接受,继续黑着脸斥责道:“张掌柜,这么多大米,就算被人劫走,也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吃完。那么多大活人,就算死了,他们的尸体呢?还有那些大船呢,不可能藏在口袋里带走吧?据我所知,信州府饶州县一带,除了雷一鸣还有点实力,其他几股土匪势单力簿,更是不敢动我安某人的货物。” 张立峰来拜访安林,目的是想双方共同出主意,看看如何解决此事。没想到一见面就是一阵劈头盖脸的臭骂,还要承担所有责任。至于佣金,哼,在事情没解决之前,想都不要想。该死的耿忠,你作为威武镖局的大师兄,究竟跑到哪去风流快活了? “安爷,此事威武镖局定当给您一个交待。告辞!” 张立峰被羞得面红耳赤,双手抱拳行了个礼数,大步流星地走了。安林不但自己没去送客,连丁立彪也没派去。这种时候,他就是大爷! 爷家里出了事,当孙子的能不卖力吗? 当然,安林也有自己的考虑。安林商行,不仅仅做正当生意,他还秘密掌握着一个杀人越货的杀手组织,单是遍布全国的杀手就有好几千人。这次选择让威武镖局押送货物,也算是自己掉以轻心。 可是,原本大米生意当作一桩正当生意! 张立峰走后,安林轻咳一声,便有丁立彪从外间进来:“安爷?” “你去叫一下老五,让他随杜掌柜去一趟饶州,由他去亲自调查此事。看看是谁吃了熊心豹子胆,敢吞下我安林商行的货物。” “是!安爷,威武镖局那边怎么办?” “什么怎么办?事没办成,还想要钱吗?我故意给点脸色张立峰看,就是要让他知道,我生气了!” “安爷高明!” ...... 不一会,从外间走进来一个二十岁出头的年轻人。此人明眸皓齿,英灵清秀,一看就知就是那种能文能武的角色。 老五,安氏排行老五,真名叫安虎。在安氏家族里,他最被安林看重。 安虎问道:“大哥,您找我?” 安林幽幽地说道:“我们的二十万石粮食,至今还没有到饶洲。我估摸着,八成是被人劫走了。你代表安林商行去一趟饶州,暗中调查一下,看看究竟是谁有这么大的胆子?” “好,我这就去准备一下。” “等等,我修书一封,给信州知府王道生。必要的时候,你可以让官府的人帮助你。记住,蛇有蛇道,鼠有鼠路。官府的力量不可轻易动用。用一次,我们就欠人家一次人情,懂吗?” 第二天。安虎一身商人打扮,随杜新京一起乘船回到饶洲。时近春节,虽然贫困交加,流民遍地,饶州县城还是有一丝节日的吉祥气氛,一些有钱人家门楣上贴盈联,门口挂红灯笼。小孩子的炮仗声不时从远处传来。 安虎没有去客栈,而是直接来到杜新京家里落脚。杜新京特地让人打扫了一间干净的客铺,给安虎住下。这样既可以保证安虎的人身安全,又能和安林商行搞好关系。 安虎反复看了几遍杜新京和“吴愧”签的契约,不由眉头紧皱。从字面上,他总感觉到有点不妥,这种感觉很朦胧,又说不出一个所以然。 “吴愧,无愧?”安虎反复念叨了两句,问道:“杜兄,这个吴愧的名字就有蹊跷啊。” 杜新京听出了安虎的话外音,问道:“五爷,您觉得吴愧这个人有问题吗?” “感觉!完全是感觉!姓吴的人当然有,但读音通‘无’,无愧,也就是问心无愧。如果我没猜错,这个人可能乐善好施,做到问心无愧。” 杜新京和杜新汇两兄弟一听,连忙竖大拇指称赞道:“五爷,你高明,实在是高明!这个吴愧,前些日子还真的从我们的杜记米店购买了五千石大米,在城西土地庙施粥。从北方来的数千流民,都被这些大米救了命。” “真有点意思。”安虎笑起来,清澈的目光竟然多了一丝和他年龄极不相符的深隧:“他们还在施粥吗?我想去现场看看!最好能见识一下这个吴愧。” 三个人坐着马车来到城西土地庙。这里已经空无一人。土地庙堆放粮食的地方,留下一大堆的空麻袋。几个小乞丐在麻袋上翻滚、逗乐。 一连三天,安虎都在饶州县城转悠。表面上,他是去茶坊喝茶,酒肆唱酒,青楼泡妞。实际上,他是想通过这些活动,引起黑暗力量的注意。像他这样一个陌生的年轻男子,突然出现在饶州这样的地方,还挥金如土,如果遇到黑暗势力,定然会找上门来敲诈勒索。 事实上,安虎很平安! 这天上午,安虎拿出安林写给信州知府王道生的信函,叩开了王家大宅。王道生深感意外,眼前这个风度翩翩的年轻人,竟然是江湖上赫赫有名的“黑鹰”的五弟。 看过安林的信函,王道生也不敢怠慢。像安林商行这样的势力,可不是一个小小的知府可以得罪的。要不然,不要说官没了,怕是连命也没了。 “安公子,时近年关,不知您远道而来,究竟遇到什么困难?” 安虎接过佣人沏来的一杯青茶,轻嘬一口,慢条斯理地说道:“说困难也是困难。安林商行于腊月十六日从苏州,向饶州县运来二十万石大米。按照常理,走水路三天内可以到达。王知府,事实上,这批大米到现在还没到达饶洲。这上千里的水路,我们的人都查了个遍,不但大米没了,连人带船也全都失踪!王大人,您作为信州府的地方官,大哥派我来,就是想探知一下情况,近来信州府的地下势力,是否有我们安府招惹不起的人物出现?” 第四十四章 讲点谋略 王道生明白安虎的来意,傻眼了。要说信州府这块地盘,除了有多少只老鼠不太清楚,黑暗势力他怎么会不清楚?要说连安林商行都惹不起的人,王道生还真不敢想象。 这时,他想起一个人:文奎! “这个,安公子,你倒是让我想起一个人。黑水寨的雷大当家前些日子被人给收拾了,黑水寨六个当家就死了五个。现在主事的是六当家史勇。”王道生喃喃而语,似乎是说给自己听的:“不过,那几天他在结婚啊。府、县两级的官员都去了不少。还有一些乡绅、地主等。” “他叫什么名字?” “文家村的地主文奎。” 第六感觉告诉安虎,这个文奎有问题!一个小小的地主,怎么可能把拥有三千人马的黑水寨雷大当家收拾了? 凭什么? 然而,安虎并没有去文家村冒险,而是选择了立即踏上返程! 安林得知雷一鸣已死,收拾他的人却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地主文奎。起因是雷一鸣想纳文奎的未婚妻当六姨太。 “老五,你干得漂亮!” 作为大哥,安林深知江湖险恶。安虎探得如此重要的信息,而没有继续深入文家村,并不是一件坏事。年关已近,如果逼得太紧,老五能否全身而退真是个问题。 “据王知府所言,雷一鸣横行信州府三十多年,元军多次组织强攻都没有拿下黑水寨。那个文奎,只用了一个晚上就把黑水寨的老巢端了。同时还成功收编了六当家史勇。据王知府所言,这个文奎看来真是个人物,很有谋略,表面给人的印象却是个书生。” 安林两眼眯成一条缝,陷入了深深的沉思之中,如入定的和尚一般。安林以为大哥睡着了,便想退下。谁知他刚起念头,就听到安林的命令:“命令江南硕鼠摸清文奎的底细。孙子兵法有云,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在没有弄清文奎的底细之前,我们先把威武镖师的人推出去送死。惊天动地之事,往往都是有胆有识的人干的。目前在信州府,能挑战雷一鸣的,只有文奎。那我们就要对文奎多一点关注,懂吗?” “大哥英明。” 威武镖局! 安虎的脸就像一张招牌,垂立大门两侧的武师看见他,主动伸手让路。 “安公子,里面请。” 前些天张立峰被安林羞辱得够戗,至今仍耿耿于怀。威武镖局这块牌子,眼看就要被砸了。几十名武师,莫名其妙消失,威武镖局还怎么在江湖上威武? 安虎大摇大摆地走进厅堂,听见不远处练功房传来的喊声,轻轻摇了摇头,暗道:这镖局,都是一些什么样的垃圾?杀声喊得震天响又怎样,还不是几十个人生不见人死不见尸? 张立峰亲自迎出门来,一边走,一边向安虎“汇报”这几天的进展。原来,这些天张立峰的人也没闲着,派了很多人出去打探消息。毕竟一千多里水路,谁也不知道在哪个路段翻了船。 安林皮笑肉不笑地说道:“张掌柜,你们的动作还是慢了点。” “哦?”张立峰愣了一下,想听安虎的下文,安虎卖了个关子,就此打住,弄得他不得不问:“安公子此言从何谈起?” 说话间,安虎已随张立峰到了会客厅。客厅的门外,摆放着两只小型的石狮子。厅内的摆设,全是尊贵的黄花梨木家具。整个会客厅装修得富丽堂皇,一点也不输于安府。 “韩六,你过来,把这两只石狮子挪开,我已说过多次,客厅要改放石麒麟,不要把石狮子放在客厅门口。” 两只石狮子,身高不足半米,体重绝对超过一两百斤。韩六向安虎点点头,像是打招呼,也像是示威,然后猛然抓住两只石狮子的头部。 嗨!起! 两只石狮子被韩六单手提了出去。安虎见状,微微一笑,不置可否。暗想,张立峰越是彪炳武力,表明他越心虚。 安虎坐定,平静地说道:“张掌柜,不瞒您说,前些日子我奉大哥之命,亲自到了一趟信州府,粮船失踪一事已有消息。近来,黑水寨一带出了一个牛人,此人是文家村小地主文奎。此人仅凭一家之力,干成了元军多年来想干而没干成的事,剿灭了黑水寨土匪雷一鸣。您试想一下,这样的牛人敢不敢劫持我们的粮船?” “安公子所言当真?” “要想知道消息真假,张掌柜应该比我们更有办法。再说”安虎望向门外的虚空,显然指的是韩六:“您手下不是高手如云吗?我大哥说了,佣金我们可以照付,但粮食还是要威武镖局找回来。拿人钱财,替人消灾嘛。这个道理,我想张掌柜会明白的。您也知道我们安家的实力,不是我们惹不起,而是我们想按规矩办。” “那是当然!只是当下已是年关,今日已经是过小年了。弟兄们的心思早就散了。” “这是你们内部的事。作为雇主,我们要的是结果。你说呢?” 十二月二十九日。这天的雪特别大。纷纷扬扬下了一整天,大地一派银妆素裹。 文家村。 一些调皮的孩子不怕冻,冒着大雪在野外堆雪人、放鞭炮,一个个脸上都洋溢着快乐。大人们都躲在家里抱着火烤火。 此时,就连文奎驻扎在黑虎山燕子坳的直属队都停止了训练,而是杀猪宰羊,大办酒宴,准备过年。 “收皮货啦。老虎皮、山羊皮、狐狸皮,不管什么野兽皮,我都要收啊。” 一个高吭的收货声,穿透寒冷的冬天,在文家村上空漂荡。 大雪无声。万物寂静。男子的声音中气十足,特别具有穿透力,从野外传到文奎耳朵里。文奎坐于窗前,看见大雪中的皮货郎,心里生出一丝警觉! 他不愧是带着刑警队长的记忆来到这个世界的。对于山货郎的一点点瑕疵,就会被敏锐地捕捉并无限放大。 第六感觉告诉文奎,此人有些不正常! 史勇、辛力刚和苏北和文奎坐在一起,几个人在讨论黑水寨的发展问题。 文奎阴阴一笑,颇感奇怪地问道:“难道你们不觉得此人很可疑吗?” 第四十五章 诱捕 史勇、辛力刚和苏北三个人,你看我,我看你。对于文奎的话如坠五里云雾。 那人不就是一个收货郎吗?在山区,这种人隔三差五就会来走村串户,据说收到的野兽皮运去外地去加工制成皮货出售,获利颇丰。 文奎看见三个人发愣,笑道:“第一,现在这个时间,各家各户都在准备过年。这人操着很重的江浙口音,这个时候应该在家准备过年,而他却来到我们这里收皮货。他出现的时间点不对。第二,你们仔细观察,此人的下盘极其稳重、轻灵,中气十足,那副身板子,一看就是练武的人。而且他的武功绝对不在你们三个人之下。你们想想,这样的武林高手,怎么选择了收皮货?第三,此人一边高声嚷嚷,一边眼睛不停地转悠,尤其是对我们这栋楼格外感兴趣。显然收皮货是他的副业,寻找什么东西才是他的主要目的。第四,我们刚刚劫了粮食,就出现一个如此奇怪的收货商贩,两者之间有无必然的联系?” 文奎的话,三个人听得一愣一愣!史勇的江湖经验相对丰富,心里也明白了大半,笑道:“我去会会他!” “等等,苏北一起去。带上短枪。” 史勇和苏北走后,文奎故作轻松地笑道:“辛师父,看来我们的麻烦已经来了。” 辛力刚问:“少爷此话怎讲?” 文奎道:“我有一种预感,我们这次的行动,把杜记米店背后的势力弄惨了。江湖恩怨从此永不停休!” 韩六扯开嗓子揽生意,暗地里却观察着文家村的富贵人家。文奎家的房子占地大,灰砖琉璃瓦,雕梁画栋,气势非凡,还在四周建了碉堡,一看就不一般。 这时,从对面走过来两个人。 “喂,收皮货的,老虎皮和狐狸皮要收吗?” “要,当然要!” 韩六喜笑着,迎了上去。眼前这两个人声音宏亮,空手,脚步轻灵沉稳。 史勇看了看韩六的担子,两个竹筐空空的,并没有什么斩获。看来文奎的判断是正确的,此人以收皮货为名,行侦察之实。 寒风呼啸。白雪飘飘。 韩六一路走,身上还冒着热气。远处的空地上,不时传来孩子们的欢笑声和鞭炮声。 史勇:“我们住的地方有点远,不知您是否可以跟我们走一趟?” “在哪?” “黑水寨。翻过这座山,再走十几里山路。不过,我们的货源充实,你要是去了,这两只箩筐肯定装不下啊。” 听到“黑水寨”这几个字,韩六眼里居然闪现一丝兴奋。尽管这兴奋一闪而过,还是被史勇敏锐地捕捉到了。 三个人边走边聊,貌似还很投机。史勇在前面带路,苏北垫后,把韩六夹在中间。韩六没有一丝一毫的畏惧。 黑水寨虽然没有雷一鸣时期的那种威武和霸气,岗哨也少了很多。但这些岗哨手里的武器发生了变化,都是文奎隔三差五从军火库里拿出来的三八步枪! 在这个时代,好一点的武器最多是短铳。火炮不但笨重,还经常炸膛,打不到敌人,还先把自己人给炸死了。 韩六没第一次看见三八步枪,还以为是长铳。史勇和苏北带着他穿过层层关卡,他也没显出丝毫的慌乱,艺高人胆大,种种迹象表明,此人是真正的高手! 不过,就算你是一条龙,上了黑水寨也都得给我盘着! 三个人到了聚义厅,已经是黑夜。白皑皑的大雪,让黑水寨成了一个冰雪世界。 坐定,史勇问:“韩老板,反正天已经黑了,你今晚走不了了,不如在山上住一宿,明天再下山,如何?” “这、这怎么好意思呢?真是太麻烦你们啦。” 韩六随身挑的箩筐放在门外,他是赤手空拳进入聚义厅的。也就是说,他要杀人,根本不需要武器。 聚义厅一个大大的“义”字,已表明黑水寨就是一个土匪窝。这连绵的群山,一层层的关卡,都表明眼前这个史大当家的是一个占山为王的主。而韩六不但没感到一丝一毫的害怕,还显得异常镇静。 其实,韩六的内心也是这样想的。要说靠武力,就算没有外援,他也能全身而退。奇怪的是,史勇好像根本不设防,也没有动武扣押韩六的意思。 史勇叫苏北去厨房端了满满一盆的野猪肉炖冬笋。还有两斤自酿的米酒。 “韩老板,我这荒山野岭的,也没什么好招待的,日子就这样凑合着过吧。来,喝酒。” 韩六这下子为难了。在江湖上,倒在蒙汗药里的好汉不计其数。再厉害的角色,一旦被药倒,只有挨宰的份。 史勇看出韩六的窘迫,笑道:“韩老板一定是以为我们打家劫舍,杀人放火,怕我们劫走你的钱财,对吗?” 说罢,他自己先喝了一杯酒,又大口吃了几块肉。以此证明酒菜都没有毒。而那个韩六,走了一天的路,早就饿得前胸贴后背,满嘴生津,肚子叽里咕噜地叫。 尴尬了几分钟,史勇和苏北都放开肚子吃喝起来,韩六终于忍不住诱惑,加入到吃货的行列。 韩六聪明之处在于,自始自终,从不主动打探黑水寨和文家村的情况。最多聊聊做皮货商的辛苦,世道乱,赚钱难。 史勇喝得差不多了,主动建议道:“韩兄,如果我没看错,你也是练武之人。如果不嫌弃,你能否加入到我们黑水寨来?官员腐败,天灾频频,民不聊生。这些现象都表明,大元王朝气数已尽,一旦天下大乱,只有揭竿而起,才会有活下去的希望。” “这个,我可不敢。”韩六佯装害怕的样子:“我就是做点小生意。不瞒两位兄台,卑人三十有五,至今仍然娶不上亲。为啥?穷啊。” “穷则思变。穷,咱们就造反!”史勇猛喝一口米酒,霍然站起身来,嚷道:“苏北,带韩兄到处走走!让他见识一下我们的实力。” 苏北不禁愕然。他也不知道史勇葫芦里究竟想卖什么药。 第四十六章 活捉 史勇佯装醉酒,放下黑水寨“老大”的架子,带着韩六参观黑水寨。 苏北跟在两人后面,眉头紧皱。韩六是什么人?奸细啊。明明知道他是奸细,还把自己的家底亮给他? 仓库、杂货间、饭堂、家属区、兵营、粮库...... 韩六在史勇的带领下,一个个“指点”过去。韩六听得咋舌。这规模,实在有点大! 最后,史勇带着韩六来到一间干净整洁的卧室,说道:“韩兄,你今晚就睡这儿吧。” 夜已深。万籁俱寂。 史勇和苏北走了,韩六睡不着了。黑水寨这个土匪窝,地势险要,易守难攻。山与山之间,还有秘密通道,整个山寨绵延数十里群山,形成了一个严密的攻防体系。 据张立峰所言,原寨主雷一鸣仅仅一夜之间,就丧失了对黑水寨的掌控权!搞事的人竟然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地主。 此人叫文奎。而今晚接待韩六的人却是史勇。幕后主使文奎又在哪里?韩六躺在床上想了一会,突然对黑水寨的粮库感兴趣! 难道安林商行的二十万石粮食,就在黑水寨的粮库里? 子夜。 韩六从窗户探出头来,向四周张望一番,没有发现异常。此时,距离韩六房间不远的一处窗户,却有两双眼睛正在黑暗里注视着他。 他们是史勇和苏北。 看见韩六借着夜色从窗户跳出,倏然向粮库方向闪去。史勇和苏北相视一笑! ...... 第二天早上。史勇和苏北来到粮库,打开沉重的木门,韩六被困在一个用铁丝制成笼子里。这种笼子,正是文奎用来捕捉老鼠的放大版! 昨晚,韩六悄然打开粮库的木门,闪身进去想看个究竟,谁知他刚关好木门,咔嚓,一个巨大的铁笼子从天而降,将他笼罩在里面。铁笼子很重,牢不可摧,韩六用进力气,也没有摆脱笼子的控制。 史勇看见韩六罩在铁笼子里,怒喝一声:“韩六,你是什么人?为什么要私闯粮库!来人,把这奸细扣起来,砍了!” 不一会,韩六被五花大绑,先捆住,然后众人合力,才将铁笼子抬走。 韩六被羞得面红耳赤,骂道:“小人,你竟敢设局?!” 史勇从腰间抽出王八盒子,直指韩六脑袋,怒道:“要不是敬你是一条汉子,你早就脑袋开花了。说,你是什么人?来我黑水寨夜探粮库,有何目的?” “一支短火铳,你就想吓唬我?做梦吧!要动手就趁早。要不然,你们会后悔的!只要让我有喘口气的机会,我就会烧了你们这个破寨子。” 从韩六那耿直、勇猛的个性看,他是个敢说敢做的主。史勇是既钦佩,又愤怒。短火铳?你丫见过么短的火铳吗?这时,恰好一只野兔子不知死活地从附近草丛探出头来。史勇抬手就是一枪。 砰! 野兔脑袋开花,溅起一层血雾。韩六看得愣了神。这种武器,和普通的短火铳的确不同。还有那些匪徒们手里持的“长火铳”,也是这个时代所没见过的! “你一个普通的收货郎,老子好酒好菜招待你。而你却深更半夜跑到我们粮库去,究竟想干什么?要是不说,老子今天就扒了你皮,让你看见自己的心究竟有多黑!” 韩六听到这话,大约觉得自己的确有些“不地道”,口气变软了些:“你只不过是个二当家,你还没资格和我谈话,我要见你们的大当家!” “好,好!看来你对我们黑水寨了解得还不少。来人,把他关进水牢,让水蛇教教他怎么做人!” 不一会,韩六被推进了一个黑古隆冬的水牢。冰寒刺骨的水里,盘踞着数十条水蛇。黑白相间的水蛇,浑身散着腥臭味。 水蛇们闻到人类的气味,纷纷从黑暗的角落向韩六身上聚集。 “妈呀,我的妈呀,快点放我出去!” “哎哟哟,别、别......咬我......” 无比人的呐喊声,从水牢方向传来,随风飘进苏北的耳朵。苏北听得浑身发麻。这个韩六的武力值,绝对在自己之上,他会不会被水蛇给吃了? 史勇看出苏北浑身起鸡皮疙瘩的样子,得意地阴笑道:“苏兄,别怕。那水蛇没毒,咬不死他。我也敬他是条汉子,要不然,早就一枪蹦掉,省点粮食。” 苏北从史勇的眼神里读了些许狠戾。这种气质,只有杀过人的人才有。 “苏兄,你下山一趟,把这里的情况报告给文少爷,看他如何处置这个烫手的山芋。” 苏北用了小半天,爬山过岭来到文家村。文家大院门前挂满了红灯笼,文奎和辛力刚等几个人坐在院里喝茶聊天。 看见苏北气喘吁吁地出现,文奎立即把他引进书房。听完汇报,他还是难以置信地反问了一句:“那个韩六被史勇关进铁笼子里?” “对啊。这种铁制的笼子高悬于粮库大门,韩六进去后触动了机关,笼子从天而降!被铁笼子罩住的韩六,折腾了一个通宵也未能逃脱。” 文奎想起自己曾经教过史勇制作关老鼠的竹笼子,不由恍然大悟,这个史勇真的很聪明! “走,看看去!”文奎兴奋地说道:“我还怕你们两个人加起来,也不一定打得过他。没想到韩六竟然被你们活捉了。” 文奎、苏北、辛力刚三个人骑着马,飞一般直奔黑水寨。 黑水寨虽然没有张灯结彩的年味,但那些曾经的匪徒,近来伙食不错,训练又比以前正规化,一个个都长精气神了。文奎看得心里高兴。 一看见文奎的身影出现,史勇连忙走到门外,焦急地喊道:“文少爷!” 文奎摆了摆手,说道:“史兄,事情我都知道了。那个韩六关在哪?” “你随我来。我担心时间长了,会把他冻死。” 史勇对于韩六这样的人才,也算是英雄相惜。要是让这么一条好汉不明不白地死了,他也觉得很冤。 水牢的门被打开,一道耀眼的光线从门框处射进来。韩六的颈部、手、脚等处,缠了好几条水蛇。那些水蛇像恶作剧似的,吐着蛇信子,瞪着蓝幽幽的目光向韩六示威。 韩六的身上有好几处水蛇咬伤的牙印。他已经被折腾得无比沮丧,连目光都有些涣散。 第四十七章 放虎归山 文奎背着双手,站在水边看了一会韩六,静默中散发出凛冽的杀气,令韩六头皮一阵阵发麻。文奎带给他的压力,和他那外表斯文的长相极不相称。 过了一会,文奎轻声问道:“听说你想见我?” “你、你就是文奎?” 文奎点点头,眼神里射出一丝寒芒,韩六有种遍体生寒的感觉。 那是能杀人的目光! “把他带到聚义厅去,我要和他好好谈谈。” 天寒地冻。 韩六在冰水里泡了两个时辰,嘴唇冻得发紫。从水牢里,经寒风一吹,就算他拥有钢浇铁铸的身体,也经不起如此折腾。 看着上下牙齿不住打颤的韩六,文奎沉声地问道:“你为什么要夜闯山寨粮库?有什么企图?” “我是威武镖局的。我们押运的粮食莫名其妙消失了。数十号人马、粮食、船都没人。雇主告诉我们镖局,粮食很可能被黑水寨的新任寨主文奎劫走。所以,镖局派我出来打探一下情况。没想到,我中了你们的奸计,要杀要剐随便,求求你不要折磨我,羞辱我!” “你们的雇主是谁?” “安林商行。安林在江浙一带是很厉害的角色,黑白两道通吃。据传,他们遍布全国各地的杀手都有好几千人。惹上他们,你们这黑水寨我看也玩完了。” “是吗?” 文奎阴阴一笑,吼道:“来人,给韩师傅换一身衣服,别冻坏了他。” 没过多久,韩六换了一身干净的内衣,还穿上了棉衣棉裤,韩六有种起死回生的感觉。 文奎若无其事地走过去,拍了拍韩六的肩膀,轻松地说道:“你走吧。念你是一条汉子,你的性命我们就不要了。回去怎么说,随你。粮食的确在我们手上,人和船都炸沉到江底,喂了鱼。如果你们老大不服,尽可以放马过来找我文奎算帐。” “你说什么?你们把人和船都毁了?你知道你们结下多大的仇吗?” 韩六顿时懵了:他想不到文奎会如此实话实说! “当土匪打家劫舍,免不了要死人的。你们的人和我们的人动起手来,刀枪之下,岂能手软?你说在那种场合,还有友情可讲吗?你是练武之人,战斗的场面见过不少吧?难道这么浅显的道理,还需要我解释?错已经犯下,我认了!你可以转告威武镖局和安林商行,就说我文奎并没有赖账。他们要是想讨债,尽可以放马过来。你给我记住,下次让我再看见你,你就不可能全身而退了。走吧。” 文奎潇洒地挥了挥手,完全没有把威武镖局和安林商行放在眼里。韩六三步一回头,眼里充满了疑惑。文奎知道,他是怕自己打他的黑枪。 韩六突然拉开架势,飞一般消失在崇山峻岭。他没有跑山路,而是选择了钻进密林。 史勇见文奎放走了韩六,心有不甘地说道:“文少爷,我们是土匪,不是圣人。这等于放虎归山啊。这小子一跑,会带来更大的麻烦。” “这个道理我当然懂。如果动杀意,只是可惜了这个韩六。现在我赌韩六回去以后,会帮我们说好话。” “这怎么可能?!” 辛力刚、苏北、史勇都认为不可能。其实文奎也很认同他们的意见,只是韩六这样的人,杀了怪可惜,留也留不住。若是杀了他,这世界多了一个冤死鬼,除此之外并没有任何好处。 不如赌一把! 韩六回到家,感冒了。鼻塞,浑身泛力。 除夕之夜,躺在病榻上的韩六等到了张立峰。 人财两失,张立峰的年也不好过。手下四十来号武师消失,相当于失去镖局一半的人手! 生不见人,死不见尸。这是威武镖局开办以来最大的耻辱。 “老六,你怎么一回家就病了?” 张立峰伸手探了一下韩六的额头,滚烫,烧得厉害。 “大哥,我们遇上麻烦了。货物的确是被文奎所劫,人和船都被他炸沉江底,大米也运到了黑水寨。要不是他手下留情,我估摸不是躺在这里,而是躺地黑水寨的黄土地里。” “你说什么?!” 张立峰觉得韩六不是在说胡话。在这个时代没有青霉素,退烧药,一个风寒感冒之类的病就可能要人的性命! 一个趔趄,张立峰差点摔在地上。他宁愿韩六说的是胡话。 “老六,你说文奎带人劫走了货?” “他们不仅仅是劫了货,还把人和船都炸沉入江底。这是他亲口告诉我的。他还说,双方都动手了,只有往死里打。既然仇已结下,他也不想隐瞒。” “呵呵,他倒是还挺光明正大的呀!” 哦,不对啊。老六,你是怎么回来的?文奎为什么会告诉你这些事? 冷静下来,张立峰疑惑地盯着韩六,希望从他这里得到否定的答案。然而,他听到的是事实经过,令他目瞪口呆。 这是一群有勇有谋的土匪。他们装备的武器,韩六连见都没见过,难怪那几十名武师,会像豆腐渣一般不堪一击! “大哥,我说句不该说的话。如果以我威武镖局的实力去攻打黑水寨,等于以卵击石。你想想,安林的实力比我们强大,他们为什么宁愿出佣金,也要我们把货找回来?安林那个老狐狸,是想让我们去送死呀。我琢磨着,安虎上次去打探情况,就已经领教了文奎的厉害。要不然,安林商行可不是好惹的呀。” 张立峰也像韩六得了伤寒似的,上下牙齿打颤:“难道我们几十号人的性命,就这样交待了?” 韩六强忍着病痛,嗫嚅道:“以我之见,我们只能打断牙齿往肚子里咽。凭黑水寨的实力以及安林的态度,我认为安林是想借黑水寨之手,除掉我们。这样一来,安林商行的确损失了二十万石粮食,而我们威武镖局这块牌子,再也保不住了。” “有没有什么更好的办法?” 韩六苦笑道:“大哥,你看我这病得晕晕乎乎的,哪还想得出更好的办法?凭我对黑水寨的观察,就算派十万精兵去攻打,那也是在送死。那里的地形,处处都很险要,真正可以说,一夫当关,万夫莫开。” 张立峰轻轻拍了拍韩六的手,叮嘱道:“你好好养病,以艾叶煮水喝,可驱寒气。还有,就是多吃点辣椒葱汤吧。你能捡回一条命,大哥我很高兴,一切等过完了年,你的身体好了再议。” 两个人正在聊着文奎和黑水寨,一个武师走进来,在张立峰耳畔一阵嘀咕,张立峰听得脸上变了色。 第四十八章 除夕 张立峰从韩六家里出来,心情异常郁闷。 那个武师告诉他,安虎来了! 安虎穿一身灰色裘皮大衣,面容白晰,目光如炬。坐在威武镖局的会客室等候。 张立峰挟着一丝寒气进来,安虎纹丝不动,面色沉静如水。 这架势,就是来讨债的! “张总镖头,从护送镖那天算起,时间已过去半个月。今天是除夕,我们之间的契约,您看?” 安虎不咸不淡地表情,令张立峰有些汗颜。他暗骂道,一个小白脸也敢仗势欺人? 然而,欠了别人的,总该要还的!整整十艘商船的粮食,安林肯定不会善罢甘休。 想到这,张立峰以退为进。 “安公子,这次我们真是遇到硬点子了。前两天,我派韩六去黑水寨打探情况,他已经基本把事情弄清楚。粮食的确是被黑水寨的人劫走,随行的人和船都被炸沉江底。按照我们之间的契约,此次押镖的佣金我们放弃,再赔偿安林商林一半的粮食损失。如何?” 安虎微微一怔,道:“韩六所探,都是实情?” “错不了。他是文奎主动放回来的。要不然哪里还有命过年?文奎的人活捉了他,还把他泡在冰水里两个时辰。一回来他就病倒了,浑身发高烧,能不能挺过去还两说。” 点子背,没法活! 张立峰尽量放低身段当孙子。安虎微微点头,张立峰所言,和他从信州知府王道生那里探知的情况相差不大。他不由暗暗庆幸,当初要是自己冒然进入文家村,恐怕结局会和韩六一样! 姜是老的辣。一切还是要等大哥定夺。 安虎告辞。张立峰不由暗自垂泪。 这个年,真的没法过!下午用了一百两银子打发那些失踪人员家属。晚上安虎还讨债。作为一代镖师,张立峰还从来没有这么窝囊过。 江湖险恶。 平静的表面,往往是暴风雨来临的前兆。 作为黑水寨的幕后老大,文奎也不敢掉以轻心。仿照后世的经验,他让柴官家拿出一千两银子,给文家村和刘家村的佃户“送温暖”,确保家家户户都能过个好年。 除夕夜。 史勇留守山寨,一心一意抓防范,文奎把黑虎队的骨干力量邀请到文家大院大吃大喝,五十多号人,吃掉一头水牛,一只山羊,一条狗。还有大量的冬笋冬菇粉丝。 大碗喝酒,大块吃肉,那个热闹! 文奎找到了当山寨王的快感,文夫人却是眉头紧皱,那个乖巧、羸弱的儿子不见了,变成了颇具匪性的风云人物。 儿大不由娘。但作为娘的威严,仍然高高在上。 文夫人端正首席,接受苏北、文冲、李初四等一帮人的敬酒。他们挨个敬文夫人,祝老夫人福如东海、寿比南山。老夫人笑靥如花。 砰!啪! 一声声鞭炮声在寂静的文家村上空炸响。每家第户都挂上了喜庆的灯笼。至正十一年(1351年)就要来了。文家大院四个碉楼增设双人双岗。也就是说,有八条枪保护着文家的安全。 后世的经验告诉文奎,越是欢乐喜庆的时候越需要警惕。越是危险的地方越安全。 苏北等众多兄弟酒足饭饱,骑着快马返回燕子坳驻地。文家大院一下子变得安静了许多。 文奎回到西厢房,刘芸芸已在床上等候多时。 “郎君,天寒地冻,何尝不早些歇息?” 听去芸儿莺莺的召唤,腻如甜糯。文奎不由一阵心动。如此生香活色的女孩,含情脉脉地召唤着,是个男人都会有想法。 “芸儿,你先歇息吧。我喝了酒,需要出去走一走。” 说罢,文奎拿起挂在墙上的王八盒子,双枪,弹仓里压满了子弹,还顺手摘下两枚甜瓜式手雷。 芸儿见这阵势,知道文奎并非“出去走走”那么简单。他这是要去查岗,以防歹人偷袭。 文家,自从文奎风生水起地发达起来。院子里仆役、丫环等都有所增加。这些人都是本村的佃户子弟,吃完晚饭就回家睡。唯有柴管家、雪儿等少数几个人常驻老人身边。 “嗯,我等你。早些回。” 文奎走出西厢房,来到院子里,老天又开始下雪了。 “谁?” 碉楼突然传来喊声,是文冲的声音。 “冲儿,是我。” 不一会,文奎爬上东侧碉楼。文冲和王四便迎了过来。 “少东家,您还不睡?” 站岗值班的人没酒喝,这是文奎定下的规矩。文冲和王四并没有因此懊恼,精气神十足。 “连过年都过不好,你们不会怪我吧。这些小意思拿去。” 文奎赏给每人一些“压岁钱”,都是大元的纸币。虽然随着发行量大量增加,至正宝钞不断贬值,但仍然是当下最流通的货币。文冲接过一叠纸币,脸上笑开了花。 “文少,大过年的,你就和芸儿亲热去吧。老夫人不是早就下任务了吗?她老人家要抱孙子呀。” “去,少贫嘴。给我把眼睛盯大了,还有,四个墙角都挂上防风马灯。我给你们的望远镜也要用上。发现异常人员接近,第一枪警告,第二枪射人!” “是!” 文冲和王四直接向文奎敬了个军礼。这都是文奎平时训练的结果! 文奎可是带着一名刑警队长的记忆来到这个世界的。用警校的纪律训练土匪,真是能打造这个世界一流的匪徒。 怕那些文盲土匪听不懂,文奎采用了纵队式的编制,大队、中队、小队,数字也是一、二、三......这么简单的计数方法。要是将来队伍强大了。这些人带出去,一个个都能当带兵,优秀者一定能当将军。 没文化,真可怕! 想起发展壮大,文奎觉得应该办一所学校,小队长以上的“干部”,必须强制学习文化,考核不合格,撤职! 有限的历史知识告诉文奎,朱元璋虽然是个农夫,但他有着三年当和尚的经历,这三年是他脱盲的重要阶段。而且,他还重用了一批文人,拥有这世界最顶尖的智囊团。 要想去小朱同志那里分一杯羹,就要拥有和他讲价谈价的资本。 噼啪! 一声鞭炮凌空炸响。在黑夜里划出一道亮光。不知道谁家小孩没睡,这么晚了还在放鞭炮? 第四十九章 扫盲 一夜平安! 文奎睁开眼睛,一缕新年的阳光透过窗棂射进房间,把虚空的灰尘照得纷纷扬扬,像是无数个精灵在翩跹起舞。 文奎村的习俗是,新年第一天,家家户户放鞭炮。为了迎接新年好运气,放鞭炮的时间一户比一户早。从半夜开始到天亮,鞭炮声就炸个不停。 而文奎居然睡得很香。 “怎么连鞭炮声都没吵醒你,你真厉害啊。” 芸儿在梳妆台前梳着头发。她的长发如瀑布似的垂至腰间。等文奎穿好衣服,芸儿也打扮好了,活脱脱像个小仙女。 文奎一把拉过芸儿,在她的额间亲了一下,由衷地赞道:“真美!” 小夫妻俩一起来到文夫人卧室,向她老家人拜了个早年,把老夫人乐得笑裂了嘴。 “奎儿,去帐房取点钱,你们去县城逛逛街市吧。” 文奎微微一笑,不置可否。暗道,开什么玩笑,我现在用钱还需要去帐房取? 吃过早餐,文奎嘴巴一抹,从马厩里牵出那匹专属他的枣红色骏马,准备去燕子坳看望一下那些流民。 准确地说,是看望黑虎队队员。 那些从北方来的流民,不知是这里的日子过得太好,还是家里已经没有亲人,竟然没有一人提出回家过年。每逢佳节倍思亲。他们也是有感情的高级动物啊。 “奎哥,我要去。” “我也要去。” 芸儿、雪儿先后冒了出来,挡在文奎马前。 文奎眉头一皱,问道:“你们想去哪?” 两个小精灵齐声答道:“燕子坳!” 文奎也算是服了。自己根本没说要去哪,却被她们齐齐猜中了。 “你们怎么知道我去燕子坳,而不是去县城逛街市?” 芸儿假装像算命先生似的,掐指一算。雪儿却抢先回道:“因为我们知道,你最舍不得的就是那帮兄弟们。” “回答正确。我带你们去吧。上马!” 芸儿和雪儿一前一后,坐在文奎的马背上。文奎坐中间。三人一马,那马儿也没叫一声怨,直接扬蹄向燕子坳飞奔。 半路上,密林中。 两双阴森森的眼睛盯着文奎骑的快马。 其中一个是杜新京。另一个是安虎! “安少,那个骑马的男子,便是假扮吴愧的米商。妈的,去年底,我在暗中盯了他好几次,才算摸清楚他的真实身份。韩六侦察到的情况丝毫不差。正是这个文奎劫走了我们的大米。” “废话!黑鹰已下达了密杀令。要让文家村文氏家族灭绝!” 杜新京一听,彻底傻了眼! 不会吧,黑鹰出手就那么狠,动不动就诛连九族? “安少,这个,好似有些不妥啊。”杜新京悄然抹了一把额间沁出的冷汗,道:“文家村只有文奎一家是地主,其他的文氏,都是佃户。他们租文奎家的地种,还要交租。如果连他们都杀了” 此时的安虎,瞪大阴鸷的眼睛,密切注视着文奎飞奔的快马,并没有细心领会杜新锐的心情。 “那两个女人是什么人?” 杜新京:“前面那个是文奎的新婚妻子刘芸芸,后面那个是他们的丫环雪儿。” 安虎对于杜新京的“情报”工作还算满意,点点头,倏然从密林里消失。 燕子坳。 阳光普照。杀声震天。 文奎的马蹄声由远而近,并没有影响操场上那些黑虎队员的操练。 “嘿” “哈” “他娘的,使点劲!难道没吃饱吗?” 苏北膀大腰粗,黑脸膛。他原来的武术基础不差,经辛力刚几个月的训练,已成为辛力刚的得力助手,相当于教练助手的身份。 “文少爷,您来啦。” 苏北喜气洋洋地迎了过来。文奎让两个小美女先下马,自己最后下来。他对苏北的做法很满意,连声点赞。 想象中,今天是正月初一。新春第一天。文奎以为这些人应该在喝酒打牌,轻松娱乐。眼下却是一派热气腾腾的练兵场景。 “苏北,辛师傅不在,你就是老大,抓训练一刻也不能放松。必须保证每天四个时辰的训练时间。把大家集合起来,我要看看他们的枪法练得如何?” 一次又一次地进出军火库,文奎的黑虎队已经装备了三十支长枪,四十支短枪。枪法好点的,都有双枪。子弹也保证每支枪二十发以上。每人还配备甜瓜式手雷两枚。 还算充足的枪枝弹药,让文奎底气十足。 文奎环视了一下五十名如狼似虎的黑虎队员,像个将军似的说道:“平时多流汗,战时少流血。大元的天下,没几天蹦达了。我观看天象,今年五月,北方就会爆发大规模的农民起义。紧接着,全国的农民起义会此起彼伏,如果我们现在做好了准备,一定会大有作为。下面,我考核一下枪法,记住,每人每枪只能打一发子弹。射击距离一百米。没打中了,对不起,罚跑步十公里!” 苏北让人在一百米的距离摆放了一排石头。目标小得只有十几厘米。 “砰啪!” “砰啪!” …… 令文奎欣喜的是,五十个枪手全部命中目标!人人弹无虚发。按每人每枪二十发子弹计算,这五十个人,足够对付一千个敌人。 那些流民一个个也是视枪如命。平时都是用空枪训练瞄准。每打一发子弹,都要经过苏北批准。文奎深深地意识到,子弹打一粒少一粒,这个世界没有军工厂,他也不会造子弹。万一那个军火库的子弹用完,这些枪也就成了废品。 “你们都给我记住了,千万不能浪费子弹。一把枪,最终发挥作用的是子弹。还有,就是我们的枪法。这种子弹我们不会制造,需要找黑市购买。而黑市的子弹又来自大西洋。所以这个道理,你们懂吗?” “文少,当我们的生命受到威胁时,能开枪吗?” 其中一个队员问道。 文奎爽快地回答道:“当然可以。因为比子弹更珍贵的是兄弟们的生命!在这个世界上,只要有强敌侵犯我们,就开枪射击!最好能像刚才那样,一枪毙命。如果子弹没打死他们,就用刀砍!大家说好不好?” “好!” 黑虎队队员,不但要具有一流的格斗搏杀的本领,还要练成一流的枪法。磨刀不误砍柴工。可是,当文奎宣布要在燕子坳开办一所扫盲学校时,黑虎队的队员们就像炸开了锅。 “啥?文少还要教我们读书、识字?” “我都三十好几啦,记不住啦。” 苏北也抓耳挠腮地憨笑道:“文少,我是一个粗人,要是说识字,斗大的字也不认识一个呀。” 第五十章 密杀令 正月初三。扫盲学校办起来了。五十名黑虎队队员坐进宽敞明亮的教室,文奎亲自担任教师。 学习的课程也很简单:语文和数学。主要目的就是教这些文盲多认点字,懂得简单的计数。一开始几天,许多人不适应,渐渐地,一旦学进去了,这些文盲领会到学习的乐趣,进展也很迅速。 据史料记载,后来的朱元璋和郭子兴闹掰,带着二十四名精兵出走,独自闯荡天下,最终夺取了天下。文奎深深地懂得人才的重要性。而眼前这黑压压的一大堆兄弟,从素质上说是没办法和朱元璋的那帮兄弟相比的。那些人都是历经无数恶战的精兵强将。 想成才没有他途,只有狠狠地锤炼。 文家村、黑水寨、黑虎山,这只不过是发家的源头。文奎的目标是大元的天下!既使当不成皇帝,也要成为一方诸候。要不然真是白穿越了。 想到这里,文奎有着浑身使不完的劲。他把所有学员的作息时间安排得非常紧凑,读书、训练,无休无止,让这些精力充沛的年轻人没有时间想其他的事。 眨眼间到了元宵节。 这天,文奎让黑虎队员放假一天,自由活动。元宵节,吃汤圆,闹花灯,半个月的春节喜庆已接近尾声。过了元宵,每家每户又该为生计去奔波劳碌。 一大早,芸儿和雪儿就闹着要去饶州县城买几尺绸布,顺便逛街市。县城的年味肯定会比乡下重,年轻人当然向往热闹的地方。 文奎向碉楼上吼道:“辛师傅,文冲,你们俩个去当保镖,负责保护芸儿和雪儿的安全。苏北随我去一趟黑水寨。” 从正月初一到十五,黑水寨的训练全都由史勇负责。对于军事化训练,史勇当教练还不够格。这也是文奎所担忧的地方。 辛力刚和文冲分别带上手枪,军匕,一人带了一枚甜瓜式手雷。四人四马,用了半个时辰,便从文家村到达饶州县城。 一条条并不宽敞的街道两旁,商铺林立。来来往往的人流摩肩接踵。芸儿和雪儿两个小姑娘很兴奋,一家家商行逛过去,辛力刚和文冲显然对这种热闹兴趣不浓,若即若离地跟着,总是让她们在自己的保护视线以内。 中午。他们来到严七官酒楼。 辛力刚坐定,便豪爽地嚷道:“小二,给我们来一斤酱猪蹄,一斤花生米,两斤桂花酒。” 芸儿和雪儿两个人各要了一碗扬州小炒面,一碗汤圆。 两个大男人大碗喝酒,大块吃肉。两个小女人则细细地品尝着精品美食。 他们丝毫没有感觉到,斜对面的一间包厢,有一双邪恶的眼睛盯上了他们。 此人正是安虎! “阿杜,我给你密杀令牌,你立即去三号站召唤血鹰。哈哈,目标竟然出现在严七官酒楼!” 整整半个月,安虎一直在等待机会。他做梦都没想到会在元宵节这天,在饶州县城碰到他想要的人! 杜新京顺着安虎的目光,注意到芸儿和雪儿坐在大厅靠窗位置,她们的对面坐着两个男人。年纪大点的四十来岁,年轻的二十岁出头。 “安少,那两个女孩带了保镖。” “干掉他们!只有朝文奎的软肋捅刀子,捅到他痛,他才知道什么叫厉害。在江湖上,凡是得罪了黑鹰的人,都已经变成了死人。” “是,我这就去办。” ...... 日落西山。 一声喜庆的冲天炮从某处屋顶腾空而起,在渐渐昏暗的天空划过一道弧线,噼啪!亮光闪耀。芸儿和雪儿的马背后面,驼了两袋新采购的物品,踏上了归途。 从饶州县城到文家村,走官道需要半个时辰。要是走山路,可以节省三分之一的路程。不过山路崎岖,弄不好还会碰上劫匪。 辛力刚建议:“少夫人,我们还是走官道吧。安全还是第一位的。” 刘芸芸看上去满脸稚气,一个什么也不懂的女孩子,但她毕竟已是富豪家庭的少夫人,自然知道安全的重要性。 太阳落下最后一缕阳光,四匹马在官道上飞奔,一阵阵的马蹄声打破山野的寂静。 刷 连续三声破空之声,突然从前方密林里传来。紧接着,辛力刚看见三只飞镖旋转着,向自己头上飞来!他猛一低头,飞镖从头皮上划过。 “有刺客!” 跑在前面的辛力刚大喊着,勒住了缰绳。“吁!”就在马停住之时,后面三匹马也停住了。前方十米处,突然拉起一条绳索。 十米,仅仅两三秒的时间! 要是马被绊倒,人也必然被摔倒。 “文冲,护住芸儿和雪儿!” 这时,从密林里冲出十几个戴着黑色面罩的强人。这些人身穿夜行衣,背着砍刀和弓箭,手里还持着短火铳。 这可是一帮武装到牙齿的匪徒。辛力刚不由倒吸一口冷气,喊道:“前面是什么人?” 辛力刚和文冲两个人,要对付十几个强人。还要保护两个女孩,显然有些力不从心。 为首的黑衣人狂叫道:“识相点,把两个女人交出来。我们免你们不死!” 这怎么可能?做梦吧! 辛力刚和文冲先后下马,四个人挤成一团。他们用身体护住芸儿和雪儿。 辛力刚轻声道:“他们人太多,不能蛮干。一切听我的。等会,抓住时机用手雷炸。” 这么多人,凭他们两个人的枪法,根本没办法应对。只有手雷的杀伤力,够他们喝上一壶。 “你们是什么人?为什么对她们两个女人感兴趣?我们有何怨仇?” 辛力刚的手悄然伸进口袋,拿出手雷,并暗暗拔开保险插销。 为首者正是黑鹰杀手组织三号站的头目:血鹰。 艺高人胆大,同时也可能狂妄。 血鹰毫不忌讳,直接坦诚了自己的身份。他奸笑道:“文奎,那个蠢货,连安林商行的货也敢劫,他如今已把整个文氏家族都搭进去了。我们老大发话,凡是姓文的,一律斩尽杀绝。今天我们只是想借他的夫人用一下。识相的,赶紧留下人,然后有多远滚多远。” “如果老子不呢?” 辛力刚话音刚落,那些人扣动了手里的短火铳。密集的子弹扫射过来。辛力刚等四个人本能地蹲下,火铳的铁屑、钢珠全都打在马的身上。马匹受到伤害,发飚似的四处奔跑,眨眼间跑掉三匹。受伤最重的一匹马当场倒地,蹬了两下腿,便悄无声息。 第五十一章 抓住一个 两个女孩没经过专业训练,显然被当前的险境吓傻了。辛力刚只好猛然向她们扑过去,一手一个,把她们扑倒在地,厉声说道:“你们什么也不用做,卧倒在路边低洼处。这伙强人交给我和文冲解决。” 火铳的弱点是打一枪,需要装子弹,再打一枪,再装。没办法像现代手枪一样连续发射。那些强人打光了火铳里的子弹,见四匹马没了,四个人还是活得好好的,便陆陆续续地向火铳里装黑硝、钢珠等。 这时,辛力刚已不再给他们机会! “文冲,扔手雷!” 两个黑不溜秋的东西冒着烟飞向人群。这伙歹徒从来没见过这是什么玩意,竟然没有一个人躲闪、卧倒。一个个像企鹅似的呆头呆脑,不知如何应对。 轰!轰! 两枚甜瓜式手雷飞进人群,紧接着是两声巨响。手雷是在这些人群的中间爆炸的,杀伤力特别巨大。 硝烟过后,地上躺了一大片。有几个人死得很透,肢体被炸得支离破碎。没死的几个受了伤,有的血流不止,有的抱住伤处惨叫。 这时,辛力刚和文冲抓住战机,拔出手枪冲了过去一阵点射。 砰、砰、砰...... 近距离射击,没死的也死了。被炸弹炸得七荤八素的血鹰溅了一脸的血,血和泥混在一起,已看不出他的真面目。他显然被炸弹给炸懵了,直到辛力刚冲到跟前,也不知道怎么还手。 没吃过猪肉,也看过猪跑。血鹰意识到,辛力刚手里的“短铳”杀伤力比自己的火铳要强百倍,而且还能连续发射! “别杀我,我投降!” 血鹰不停地跪地求饶。他那一脸的血污,都没有掩盖住他怕死的表情。辛力刚的枪口已对准了他的太阳穴,只需要轻轻扣动扳机,他必死无疑。 “辛师傅,别杀他。留着他说不定有用。你还记得那个韩六吗?” “拿绳子来,捆了!” .............. 一声尖锐的唿哨声,三匹受伤的马先后返回。地上那些尸体被堆成一堆,辛力刚让文冲捡了一堆干柴堆在他们身上。不一会,熊熊的烈火把这堆尸体化成了灰烬。 芸儿和雪儿从来没有见过如此血腥的场面,蹲在一旁不停地呕吐。一阵大风吹来,那些骨灰被吹得纷纷扬扬。他们在半个时辰前都是活生生的人,眨眼间就变成了灰烬。 杀人如麻的血鹰总算领教到黑水寨的厉害了。这次随血鹰来的是三号站十五名杀手,现在能站着喘气的只有他一个人! 血鹰颤抖着声音问道:“你们这是什么武器?怎么这么厉害?” 辛力刚反唇相讥:“你们也很厉害呀,老子的马都被你们打死了一匹。” ....... 血鹰被直接带到黑水寨。文奎听罢汇报,惊呆了。黑鹰启动密杀令,要让文氏家族灭族? 雪儿和芸儿两个小姑娘被吓得不轻,一左一右扑倒在文奎怀里抽泣。芸儿是少夫人,倒也没什么。雪儿很快意识到自己的不对,脸臊得羞红,连忙躲一边去了。 血鹰跪倒在雪地上,看着满操场光着膀子练功的壮士,一个个气吞万里如虎,觉得黑鹰这下子是碰到硬点子了。这个安林,一向自恃实力强大无边,连官府都不放在眼里,以为一个小小的黑水寨可以秒杀。 文奎向枪口吹了口气,枪口发出一声尖锐的哨声。他一边摆弄着手枪,一边漫不轻心地问道:“血鹰,你不是说要投降吗?” “是。” “投降不是靠嘴巴说说而已,需要你一点见面礼。” “文少爷,您说,你要什么样的见面礼?” “我要安虎和杜新锐的人头。你把他们的头割下来见我,我就欢迎你参加黑水寨。要不然”文奎枪口指向了血鹰的脑袋,缓缓地说道:“我一枪打爆你的脑袋。” “文少,不是我不想呀。那个安虎,是一只白面虎。别看他长得斯斯文文,他武功高强,心狠心辣。我要是一回去,怎么还可能有命活下去?求求你,文少爷,收下我吧!” 江湖险恶,文奎不是不知。像血鹰这样的人,翻手为云,覆手为雨,谁知道他哪句话是真的?要是不让他交投名状,万一他一翻脸,黑水寨就将面临灭顶之灾! “血鹰,你别当我是三岁小孩。想入伙,又不想交投名状,你说你这样的人,我敢收吗?来人,把他投入水牢!” 天寒地冻的,冰窖一般的水牢够冷。文奎还让人把血鹰的衣服剥光,直接扔进水牢。 门一关,里面便传来无比惊恐的喊叫声。那些无毒的水蛇也饿了好几天了,见着什么都咬。 第二天早上,芸儿在文奎温暖的怀抱里醒来。昨天经历的事情,就像做了个恶梦。 醒来后,芸儿才发现自己睡的地方是黑水寨的半山别墅。单门独院的别墅,从窗户望出去,半山腰云雾缭绕,蔚为壮观。 “哇,太美了!” 太阳从云海里钻出来,万丈霞光正在慢慢被云雾时而吞没,时而出现。那种时隐时现的感觉,是动态的,梦幻一般迷人。 文奎被芸儿吵醒,不满地说道:“这有什么好惊奇的?你要是住上来,天天都可以看到这么壮丽的景观?” “嗨,奎哥,你还别说,我就是这个意思。我们是不是全家都搬到黑水寨来住,当一个真正的山寨王?” 文奎觉得芸儿的意见不错,把防守的战线往山缩一缩,让老夫人躲在山寨的核心部位,或许会比在文家村安全。不过,事情貌似还没有到这么糟糕的境地。 据血鹰交待,那个安虎龟缩饶州县城半个月,迟迟不敢动手。昨天是偶然碰到辛力刚和芸儿他们,才临时动了杀意。老夫人毕竟在文家大院住了大半辈子,要她离开那里住山寨,估计她也不会同意。 “文少爷,文少爷,那个血鹰哭着喊着要见你!” 史勇在窗外喊叫着。文奎知道,一夜的攻心术已经起作用了。血鹰一定是熬不住了。 文奎披一件裘皮大衣,很酷地往腰间插上双枪,还有四个手雷挂在两侧。任何时候,他都能应对数十人的攻击。 有一位伟人说过,保垒最容易从内部攻破。 所以,现在文奎对于打不过就投降的人格外小心。这种人多数有软骨病,一个不小心又倒戈了。那对自己将会是致命的打击。 文奎对史通嚷嚷道:“史寨主,把血鹰弄到训练场去,我要看看他的骨头硬不硬!” 第五十二章 决斗 训练场上,黑压压的一大片,全是黑水寨的人。这些精壮男子排成一队队整齐划一的队形,浑身散发出来的精气神,体现出顽强的战斗意志。 这种士气,就算元军也没有。 而此时的血鹰,已经狼狈到极点。一夜未眠,一夜惊吓,一夜冷冻!就算血鹰有钢铁般的意志,也被摧毁了。 捆绑血鹰的绳子已被解开,押解他的士兵手里端的是“长火铳”。这种枪的威力他还没有见识过,应该不比“短火铳”差? 再说,那数以千计的人头,让血鹰觉得自己是掉进了狼窝里。群狼环伺,想逃跑反而死得更快。 不一会,文奎和史勇闪亮登场。 文奎走前,史勇在后。从走路的先后秩序血鹰便知,这个斯斯文文的年轻人,才是黑水寨当之无愧的“老大”。 但是,换在这个时代,很多人看不懂。 辛力刚发出震天的吼声: “立正!” “稍息!” “立正!” “向左转!” “单数队列向左转,向前十步走!” “双数队列向右转,向前十步走!” ............. 几分钟后,队伍整理成整齐的队形,横看,竖看,斜看,全都是整整齐齐的直线。 “下面,练习第一套军体拳!开始!” 一时间,操场上所有的队员展开手脚,练拳。整套拳下来如行云流水,动作整齐到就象一个人在练拳。血鹰看得目瞪口呆。 这是什么阵法?上千人的操练,动作整齐到如此地步? 一套拳下来,众多队员收功,笔直站立,如松树一般挺拔。 辛力刚向文奎敬了个标准的军礼,大声报告:“早操检阅完毕,下面,请文少爷训话。” 文奎双手轻轻一按,让血鹰感觉到那双手有千斤之力,雷霆之势!上千人的操场鸦雀无声。 “兄弟们,今天的黑水寨,已经不是过去的黑水寨!过去,你们为了活命,有钱就抢,有女人也抢!不管穷人富人,统吃!自从雷一鸣被铲除,黑水寨就是穷人的黑水寨,是咱们贫苦农民的黑水寨。好吃懒做者,偷盗奸淫者,在收编的时候已经被清除出局五百多人。剩下的你们,都是劳苦大众!我,文奎,就是要让你们过上人上人的日子!我要让黑水寨的人,人人有饭吃,有衣穿,孩子有书读。在黑水寨,人人都是平等的。当官的,不准欺侮当兵的;资格老的,不准欺侮新来的。不准调戏妇女,不准私自偷盗。我们的矛头指向谁?大地主,大奸商!还有那些腐败的元朝官员!在这里,我向大家承诺,不管官兵,要是谁遇到不公正待遇,可以直接投诉,我一定秉公处理,绝不偏袒。下一步,我将制定一系列严格的管理制度,请大家务必严格遵守。否则,严惩不怠!” 文奎的演说,那些队员一个个听得热血沸腾,表情上却是波澜不惊。每一个人的表情,都像钢浇铁铸一般。这种表情,在后世也只有最强的特种部队才有。 文奎突然话锋一转,喊道: “兄弟们,大家还记得上次劫粮船的事吗?粮主安林是个大奸商,坏事干了无数。这次他派人找上门来了,扬言要铲平黑水寨,要让文家村灭族灭种!大家答不答应!” “杀!” “杀!” “杀!” 这个阵势,让血鹰看得心惊肉跳。一夜的折磨,他连站立都很困难。亲眼目睹文奎的战前动员令,血鹰已深深地意识到,黑水寨的“土匪”已不是一般意义的土匪,而是被转化成一支战斗力十分强悍的军队。 这支军队,不是贪污腐化的元军所能比拟的! “把血鹰带上来!” 就算不是五花大绑,血鹰的意志力已基本崩溃。堂堂的一代职业杀手,到了黑水寨就像被拔掉牙的老虎,完全没有了吃人的实力。 操场上那一排排黑不溜秋、精练无比的战士,随便抽几个人出来,都够血鹰喝上几壶。 “就是这个人,昨天傍晚带着十几名杀手,在鸡公岭伏击我们黑水寨的人,大家说怎么办?” “杀了他!” “杀了他!” ............... “嗡!” 血鹰的耳朵被喊杀声震得嗡嗡直响,眼前金星直冒。他感觉自己的身体好像雪人似的,不断地融化,融化!不,我绝不能这样死去! 老子是血鹰!是杀手! 就算是死,也要死得光彩! “不,我不服!” 血鹰强忍着额头上的伤痛,狂啸起来:“老子是杀手!老子要和你们决斗!” 求生的欲望,终于激起了血鹰绝地反击! 血鹰深深地懂得,两军对垒,狭路相逢,勇者胜! 凭血鹰的武功,要死也不能死得太冤! 砍头不过碗大的疤。问题是老子不能就这么把头伸过去,给你们砍了。 辛力刚想起昨天的危境,气不打一处来:“你刚才说要和我们决斗?” “对,作为一个武士。就算是死,也要死在冲锋的路上。我血鹰三岁习武,十八岁出道江湖。从来没有输得这么惨。所以,我有一个愿望,你们要杀我可以,谁能赢得过我,我就宁愿死!” “那好吧。给他一柄大刀。念你身上有伤,我让你三招!” 血鹰接过刀,额上狰狞的青筋条条暴露,就像变了一个人。 一声怒吼。血鹰手上的刀片如雪花一般上下翻飞,攻势无比凌利。 血鹰用的是八卦刀法。脚踩天罡步,进退收放自如,而且呈圆形灵活移动,在辛力刚的身体周围形成了一道道密不透风的刀锋。 如此一来,短短数分钟,十几个回合下来,一向刀法如神的辛力刚竟然只有招架之功,没有还手之力! 刷刷刷 刀刃连续在辛力刚的衣服上划出几道口子。破败的棉絮如芦花似的四处纷飞。 血鹰已退至一丈开外,双手一拱,冷笑道:“承让了!” 辛力刚低头看看凉嗖嗖的身上,身上的棉衣被割开好几道口子,深至肌肤,却又没有伤着肌肤,显然对方是刀下留情! 第五十三章 我本良禽 辛力刚身上那件随风轻扬的破棉衣,已证明他和血鹰之间的武力差距。 史勇气得拔出手枪,就要射杀血鹰,被文奎轻轻按住,道:“别杀他。” 文奎满脸风轻云淡的走向血鹰,笑道:“你赢了,走吧。” 这结果出乎血鹰意料! 他原以为文奎会动用更多的人来猎杀他,或者直接用火枪射杀。赢了决斗就可以走?这好像也不在事前谈判的范畴。血鹰只是一心求死,并没想到会活着下山。 血鹰怔了一下,冷笑道:“走,去哪?” “从哪来,滚哪去。下次要是再敢来侵犯我们,你怕是没有全尸了。” 文奎双目射出一丝冷酷的光芒。血鹰杀人无数,也经受不住这道阴森到极点的光芒。 “你以为我还回得去吗?黑鹰立下的规矩你们并不知道,但凡行动失败者,结局只有一个字:死!” “在我这里的规矩是,你有活下去的资格。走吧。请别让我反悔!” 说罢,文奎一个华丽转身,就要离开。 身后传来血鹰急切地叫道:“等等,我有话说。” 文奎转个身来,看了血鹰一眼,那意思是在等待他的下文。 血鹰问:“你刚才所说的,在这里人人平等,纪律严明,都是真的吗?” “当然。”文奎指了指满操场的士兵,继续说道:“你看看他们的精气神,没有铁一般的纪律,能打造一支这样的队伍吗?” 令文奎没想到的是,血鹰两腿一软,哀求道:“文少爷,你收下吧。我真心投奔黑水寨。我回去肯定是死,留在这里还有一条活路!” 文奎冷笑道:“你想投奔?除非你取来安虎和杜新锐的人头。你说你办不到,叫我怎么收你?” “我可以告诉你重要情报,算不算投名状?” “嗯?” “据杜新锐告诉我,如果杀不到文少,就绑架文少的母亲、夫人等,逼文少就范,交出大米。这是上策。如果上策实施不了,安林将抽调手下的十八个联络站点一千多名杀手,一举拿下黑水寨,石要过刀,树要过火,人人砍头,务必将文少的所有人马斩尽杀绝。这是下策。现在上策失败,我担心安林不会善罢甘休,他们还有很多的办法对付你。安林商行表面上是个商行,实际上掌握着一股强大的黑暗势力。只要是提到他的大名,就算官府也要敬他三分。而安林非常狡猾,一般不和官府直接对抗,对于官员也以拉拢为主。这次的情报,就是信州知府王道生提供的。” 血鹰象竹筒倒豆子似的,把他知道的事情一古脑全说了出来,听得在场之人一愣一愣! 这些事情,要是血鹰不主动说出来,文奎会被一直蒙在鼓里。特别是关于王道生的事,他连想都不敢想。远在平江路的安林,竟然能把黑手伸进信州知府。可见安林的确是个手眼通天的厉害角色。 文奎问:“你知道安虎住哪吗?” “知道。”血鹰兴奋地说道:“他住在严七官酒楼。这家酒楼一半是饮食业,另一半是客栈。他住的房间在二楼东面第三个房间” 辛力刚看了一眼文奎,点点头。他们就是在严七官酒楼吃饭被安虎盯上的。 “血鹰,你斗不过安虎,拿不下他的人头。我可以理解。但我要用你当诱饵,去取安虎的人头,你能做到吗?” “什么?你们真要去杀安虎?他很厉害啊。” 文奎冷笑一声:“他有多厉害?” 看了一眼从天空匆匆飞过的小鸟,文奎突然出手,啪!那只鸟在空中被击碎,天女散花一般纷纷散落。湛蓝的天空,开放出一朵绚丽的血花。 血鹰满脸惊骇! 神枪,还有神一般的枪法。就算安虎是一代武术宗师,也吃不下一粒小小的子弹! 文奎从血鹰的表情看,这家伙投靠黑水寨是诚心的。至少一点,就算放他下山,他也不敢再回安林商行。 文奎命令道:“来人,让血鹰去洗一个热水澡,再换一身干爽点的衣服。” ...... 半个时辰后,血鹰梳洗干净,又换了一身皮质大衣,戴着绒毛制作的帽子。他的脸色渐渐由苍白变得红晕。 史勇已让厨房准备了一桌酒菜,盛情款待血鹰。几杯桂花酒下肚,血鹰浑身热血沸腾,话也多了起来。 原来,血鹰出身于淮南一个武术世家。三岁随父习武,十八岁那年,由于江湖仇杀,整个家族遭到仇家清洗。他侥幸逃过一劫,后来拜倒在安林手下,当了一名并不光彩的杀手,以此苟且偷生。 血鹰端起酒杯,往胃里灌了满满一杯酒,抹了一下嘴巴,感慨道:“这些年来,我以一个杀手的身份闯遍大江南北,一直在寻找一个人。” “仇人?” 文奎、辛力刚和史勇不约而同地问道。 “当然不是!”血鹰眼睛有些红,泪水在眼眶里打转:“是我的妹妹,亲生妹妹,她叫血虹。如果在世,今年应该有二十岁了。那天晚上,我和血虹一起去邻村的舅舅家串亲戚,没有回家住,侥幸逃过了一劫。我带着血虹一起流浪,走到苏州城,她说肚子饿了,我就去买了几块烧饼,回来时血虹不见了。我寻遍了整个苏州城,就是找不到她。从那以后,我当了杀手,发誓要杀光普天之下的坏人!” 辛力刚和史勇听得感慨唏嘘。文奎也在深深地沉思。如果一枪把血鹰干掉了,怕是他永远也见不到亲生妹妹了。若是血虹还在,说不定也在到处寻找失散的哥哥。 “她肯定是被人贩子绑架了,卖掉了。每到一个地方,我都会去青楼逛一逛,试图从那里找到血虹。可是,等待我的永远是失望。我不知道血虹是不是还在,但只要我有一口气,我就不会停止寻找。我想总有一天,我们兄妹会相认的。” 又是一杯酒下肚。这杯酒,掺和着血鹰的泪水。文奎满脸戚然。身逢乱世,悲剧每天都在上演。 看来武力不可滥用! 谁的生命不是生命?想起那八十九名被炸沉入江底的生命,文奎心里很不是滋味。在这个世界,想做圣人是不可能的,但也不能滥杀无辜。 其实,那时可以有很多种选择,比如留下粮食,放走人。结下的仇恨就不至于像现在这么深重。 而且那个行动,触怒的不仅仅是安林商行,还有威武镖局!这两股势力要是联起手来,后果也是很可怕的。 想到这,文奎说道:“血鹰,劫粮之事,我们有错在先。只是事已至此,已没有办法挽回。现在看来只能将错就错了。不知你有何退敌良策?” 第五十四章 不战不休 血鹰听得一皱眉,回答了四个字:“不战不休!” 史勇和辛力刚相互瞪了一眼,好像并不明白。文奎笑道:“不需解释,我明白了。” 安林这个魔鬼,正是自己要清除的对象! 不战不休,说得好! 既然仇恨已经结下,那就战斗到底!安林的黑鹰组织是一个十分严密的黑恶组织。这次辛力刚不费吹灰之力,把血鹰的三号站杀得片甲不留,连尸体都找不到,难道还会有讲和的余地? 所以,文奎相信血鹰的判断。 “血鹰兄,你初来乍到,多休息几天。” 文奎让人给血鹰安排了卧室。在他还没沾上对手的鲜血之前,枪支弹药是不可能给他的。那可是文奎的杀手锏。就算是史勇,那支勃朗宁手枪也只有五粒子弹,打掉一粒还剩下四粒。而文奎的黑虎队,却是配备了十分强大的火力,就是为了防范这些匪性十足的江湖人士。 用人不疑,疑人不用。那么冠冤堂皇的话文奎可不想说,也不相信。人心都是复杂的。在不同的条件下必然催生不同的心态。 人心深似海。这世界最难测量的就是人心。 等血鹰下去歇息之际,文奎把史勇和辛力刚召到卧室,还把芸儿也支到门外站岗。 坐定之后,文奎把随身携带的黑水寨地图拿出来,摊在八仙桌的桌面上。 “虎跳峡”文奎指着地图说道:“这里摆放一个小队,配备十名枪手。日夜值班。” 上次文奎成功偷袭黑水寨,虎跳峡一战就是前车之鉴。除此之外,整个黑水寨没有其他地方能快速接近核心区。 难保安林的人不会故技重演。 再说安虎,在严七官酒楼度了一个不眠之夜! 血鹰带着三号站的杀手倾巢出动,竟然没有一个活着回来。十几个武功高强的杀手,就像人间蒸发了一般。这世界还有比这更可怕的事吗? 第二天上午,安虎和杜新京骑着快马,沿着官道一路寻找,终于在鸡公岭发现了一堆被烧焦的黑炭! 安虎弯腰捡起一根肱骨放在鼻子里嗅了嗅,不由脸色大变:“死了,他们全都死了!” 杜新京也看出那一堆没被风吹走的焦炭,满脸戚然。紧接着,他们又陆陆续续发现了弹片、子弹壳、子弹头等。 “安公子,没有活人了。” 安虎的紧张程度一点不亚于杜新京,吼叫道:“他们都是一些什么人?仅仅两个男人,两个女人。怎么可能?这怎么可能?!” 杜新京也是头皮阵阵发麻。他不是为三号站的杀手组织,而是为自己感到后背脊发凉。那个叫“吴愧”的米商,一个白面书生,竟然强大到这种程度?仅仅是两个并不起眼的手下,就消灭了整个三号站? 这下子,他完全可以相信,文奎为什么敢凭五十个人去攻打黑水寨,直接把雷一鸣的人给收了编。 “安公子,文奎可不是一般的敌人。您是否向安帮主建议,一切从长计议?不就是二十万石粮食吗?早知如此,不如送给他们当礼物?” 安虎气不打一处来,怒目圆瞪:“杜老板,你说得轻巧?安林商行的面子往哪里搁?黑鹰组织还要不要在江湖上混?!” 杜新京从骨灰堆里找出几粒子弹头,面色戚然道:“安公子,你看?” 形如花生米的子弹头坚硬无比。毫无疑问,那些强悍的杀手都是被这种武器射杀。安虎用右手大拇指和食指捏住子弹头,感觉一阵锥心的疼痛。 “走!” 安虎狠狠一鞭,甩在胯下坐骑的屁股上。那马受惊,发疯似的狂奔起来。 下山时,文奎带了一个中队(三十人)的人马,作为文家村的护村队,负责日夜不停地巡逻。万一遇到紧急情况,还可以骑快马去燕子坳紧急求援。这样一来,实际用于保卫文家村的兵力已近百人。 春节前种下的各种蔬菜,正在以蓬勃的势头生长。那些蔬菜郁郁葱葱,油绿绿的,煞是好看。 文奎把碉楼的八个卫兵召集在一起开了个短会,提醒他们保持警惕,务必日夜值班。 文冲比辛力刚先回到文家,早已把鸡公岭遭遇的事传播了一遍。所以,等文奎再提醒时,卫兵们已没什么新鲜感。 根据文冲建议,文家大院碉楼的值班人员由八人增加到十六人,翻了一番,以免他们视觉疲劳。如此一来,文家大院十几个房间全都住满了人。看上去已不像普通民居,而更像一个军营。 文奎不由暗叹,杀人一千,自损八百! 防得了一时,防不了一世。难怪古人打仗,要么不打,一旦干仗,总是喜欢把仇家斩草除根,以绝后患! 子夜。 文家大院悄然飘出两个幽灵般的黑影。正在值班的文冲等人知道,他们是文奎和辛力刚。 两个人带了两支手枪,四个手雷。自从鸡公岭一战,辛力刚觉得手雷比手枪还要好用,厚着脸皮向文奎多要了几枚,藏在自己睡床的抽屉里,以便紧急情况使用。 他们到达饶州县城,已是丑时。街上静悄悄。这种时候,连狗都睡着了。严七官酒楼门前,挂着两个灯笼,灯光呈暗黄色。 根据血鹰的提示,安虎带了四名保镖。而且他自身的实力也超出血鹰很多。对付这样的高手,文奎和辛力刚当然不会蛮干,他们早已在手枪枪管套上了消音器。准备一见面就子弹招呼,手雷轰炸! 北风呼啸。灯光摇曳。 两条黑影倏然窜至客栈二楼。文奎把耳朵贴在第三个房间门缝里,侧耳细听,居然没有听到里面的呼吸声。 用匕首轻轻拔开房间门,文奎蹑手蹑脚地摸到床边。床上空空荡荡,被子叠得整齐。 文奎一个手势,撤! 两个人从二楼跳下来,回到街边。两匹马很乖巧地站在原地,不住地摇着尾巴。 辛力刚轻声问:“怎么会没人?难道是血鹰那小子骗我们?” 文奎肯定地答道:“血鹰没有骗我们的理由。他虽为杀手,但我更相信,他的确没有退路了。我估摸着,安虎已经去平江路搬救兵了。据血鹰所言,安虎武功高强,谨小慎微,是安林最看中的接班人。” “要是安虎回去调集人手,我们的麻烦就大了。” 眼见辛力刚那忧国忧民的样子,文奎冷笑道:“和高手对决,方显我英雄本色。这些日子,我还觉得不过瘾呢。走,我们去拜访一下杜新锐!” 第五十五章 打土豪 灯亮了。杜新京还以为是天亮了。睁眼,看见两个人坐在他的床前! 杜新京像看见鬼似的,一骨碌起身,惊讶地叫道:“你们?” 定睛看清楚了,原来是那个“吴愧”。 “文、文少爷,你怎么来了?” 文奎掂了掂手里的枪,冷笑着问道:“杜掌柜,安虎呢?” “他、他回平江了。” “去干什么?” “不、不知道啊。” 辛力刚上前一步,闪着寒光的军匕直抵杜新京的颈脖子,轻声吼道:“老实点。” “真、真不知道啊。他昨天还住在严七官酒楼,今天下午我去找他,人去楼空。我估摸着他回平江了。” 文奎问:“他是不是回去搬救兵了?” “可能是吧。他说过要赶快把这里的事向他大哥汇报。没想到他连招呼都不打,说走就走。” 事已至此,杜新京觉得也没什么隐瞒了。继续说道:“安公子派血鹰的三号站杀手去劫杀你们的人,想抓两个女人当人质。没想到整个三号站的人有去无回。所以,安公子怕了。” 文奎问:“你和安林商行是什么关系?是不是他们的爪牙?” 辛力刚没等杜新锐开口,一把将他拽到地上。他原本坐在床上有被子捂着还瑟瑟发抖,到了冰冷的地上更是抖得厉害。 “没、没什么关系。我们米店帮他销售大米,是他们的老主顾而已。文少爷,我对天发誓,除了短斤少两,其他伤天害理的事我可也一件也没干过啊。” “安排血鹰劫杀我们,是你去跑腿,对吗?” “嗯!嗯!我也是没办法呀!” 杜新京哭丧似的哀嚎,惊动了隔壁的杜新汇。 “哥,这么晚了,你在和谁说话?” 突然冒出一个男人的声音,令文奎和辛力刚猝不及防。要是这厮跑出去,向官府求救,倒也是一件麻烦事。 文奎轻声问:“隔壁的男人是谁?” “我弟弟。” “你叫他过来。免得他瞎嚷嚷。” “新汇,你过来一下。有朋友找。” 杜新汇也是从被窝里钻出来,边穿衣服边嘟嚷着:“谁呀?这么晚了还让不让睡觉?” 辛力刚打开门,一把拽住杜新汇的衣领往里一提,吼道:“进去。” 杜新汇摔倒在地上,和杜新京凑在一起。两兄弟对视一眼,便什么都明白了。面前这两个强人,正是安虎挖空心思想对付的人! 杜新汇比杜新锐还要怕死,见眼前这阵势便跪地求饶:“好汉饶命,好汉饶命呀!” 辛力刚用军匕抵住杜新汇的颈脖处,厉声喝道:“你再叫?!” 锋利而透着寒意的军匕顶住颈动脉,稍一用力就会割破血管。杜新汇再也不敢喊了。文奎听到一阵沙沙沙声,低头一看,呵呵,杜新汇这家伙吓尿了! 安虎够狡猾,来无影去无踪,导致文奎想从杜新京兄弟这里弄点有价值的信息难上加难。 兄弟两都是生意人,并非江湖大盗。所以,他们怕死也可以理解。 文奎有些不甘心,来了一趟,总不能空手而归啊。这个杜府占地好几亩,一看就是有钱人家啊。 对,打土豪! 文奎轻声问:“你们兄弟俩做了多少年生意了?” “八年。” 文奎心里有了数,冷冷地问:“你们的命值多少钱?” 杜氏两兄弟以为文奎要下杀手了,连忙磕头如捣葱:“好汉饶命!只要不杀我们,我们愿意奉献所有积蓄。” “老二,你去把那些钱拿出来啊,都在梳妆台的夹层啊。” “嗯,我这就去。” ........... 一个小木匣子,里面装黄了金条、银锭、宝钞等,还有一些金戒指、项链等。文奎伸手抓了一把,感受了一下质感,又重新放了回去。 然后,他问:“你们的大米进货渠道,主要靠的是安林商行吗?” 杜新京连忙答道:“回大侠,我们是安林商行的下家。和他们合作多年了。安少爷那里,我昨天已经为文大侠说话了,希望安林商行能把这次的事件放下,还被安林臭骂了一顿。他说安林商行要脸面,黑鹰组织也要脸面。此事不会善罢甘休。” 这个说法,和血鹰的说法基本一致。杜新锐项上人头,随时可取。但这样一个怕死的合作伙伴,倒不一定好寻! “杜新京!” “在,文大侠” “我可以免你们兄弟不死。但请你转告一句话,二十万石大米,一粒也不会还给安林。他若是敢派人来攻打黑水寨,我一定让他们有来无回。若是敢在暗处使阴,我也能有力让他十倍偿还。” “......” “听清楚了吗?” “嗯!” “等等,你这么大的米店,就这么一点积蓄?” “回文大侠,我们做的是小本生意,靠的是簿利多销,平时只能赚点小钱,略有结余。并没有您想象的那般富裕。” 跪在文奎面前的两个可怜虫,引起了文奎一阵怜悯。活在这个时代的人,真的不容易! “好吧。今天就饶了你们。下次要是再敢助纣为虐,我就杀你们全家。” 文奎转身就要走,辛力刚一把拉住他的衣领,轻声道:“少爷,留着他们是个祸害!” “我们要的是钱财,别取他们性命。再说,留着他们传个话,比我们自己去传省事啊。” 辛力刚把文奎的话听懂了一半,憨厚地笑道:“行,少爷。一切听你的。你是聪明人。” 说罢,辛力刚甩手就是一枪,“噗啪!”。枪响,灯灭。房间里陷入一片黑暗之中。等杜氏兄弟俩缓过神来,哪里还有文奎和辛力刚的人影? 杜新京气不打一处来,一巴掌拍向杜新汇的后脑勺,骂道:“没出息的东西,竟然吓尿了!” 杜新汇脸上一阵臊热,嘴里并不服气,嚷嚷道:“哥,你也好不到哪去。要不然,你为何要把我们家的积蓄全都交出去?难道你就不晓得隐藏一点吗?” “你个臭小子,连哥你也敢怼了?皮痒痒了不是?” 杜新京拿起一根竹杆,就要往弟弟的屁股上招呼。杜新汇感觉屁股肌肉一阵发紧,脚下生风,一阵烟溜走了。 第五十六章 魔术大师 一千多亩耕地种上蔬菜,还有劫来的二十万石大米。黑水寨数千人口,可以说是丰衣足食。 手有余粮,心里不慌。文奎对即将到来的饥荒显得从容淡定。 据柴管家说,自从立春以来,来村里讨饭的外地人明显多了起来。有时一天都有十几拔,拖家带小,成群结队的乞讨,让人看了心酸。 这年头,除了少数大地主,又有多少佃户能有多余的粮食施舍给乞丐? 按照文奎的指示,凡是来文家大院乞讨的,都要给一升米。这个量,几乎可以让贫困家庭吃一天。 柴管家皱眉叹道:“少爷,今时不同往日。文家现在是家大业大,吃饭人口多,要是不节省,怕是自己都要饿死啊。” 听到这话,文奎不由暗暗冷笑,我文奎也是今非昔比,黑水寨的粮库里可是还有大量的大米没吃完。怕啥? 安林想拿回那些大米,不可能,一辈子也不可能! 文奎来到这个世界,不但带着一个军火库,还带着替天行道的满腔正气。 上天不悯人,我文奎就要做个大善人! “阿弥佗佛” 门外传来一声清脆的声音。纳尼?文奎听得浑身一振。后世的史料记载,大明开国皇帝朱元璋曾于至正四年到八年外出云游化缘,其实就是要饭。 天灾太多,皇觉寺没米下锅了,寺里的住持实在没办法,这才把大小和尚都赶出去化缘。朱元璋经历了数年的云游生活,开阔了视野,坚韧了意志,为他后来成就一番伟业奠定了思想基础。 今年已是至正十一年。按理说,这个时候朱元璋应该躲在某个阴暗角落磨刀。他怎么会出现在文家村? 柴管家按照文奎的指示,亲自从米缸里舀了一升米,米粒刚好满水平线,显然是用手抹去了堆尖部分。不过,这么多米已经让身穿袈裟的年轻和尚感激涕零! “好人有好报,菩萨保佑。阿弥佗佛!” 那个和尚大约二十岁出头,长得眉清目秀。这和文奎记忆中的朱元璋大相径庭。传说中的朱元璋,前额和下巴向前凸,有点像月牙铲。 “小师傅,请止步。” 文奎从里屋出来,连忙喊住了小和尚,问道:“想问您是哪个寺庙的?为何要外出化缘?” 小和尚长吁一口气,叹道:“贫僧来自宝林寺。普天之下饥荒频频,寺庙哪还有什么好日子过?” “敢问师傅法号?” “慧缘。” “如果慧缘师傅不嫌弃,暂且在我家歇憩几日也未尝不可。” 慧缘显然没有留下住宿的意思,而是上上下下打量了文奎一番,微微一怔,笑道: “阿弥佗佛。有缘自会来相见。难得施主如此慷慨,贫僧送您一句话,玉兔重生应发迹,万人头上称英雄。告辞!” 辛力刚见状,露出难以置信的神情,问道:“少爷,你好像对这个小沙弥特别感兴趣。竟然邀请他来家里小住几日。从来没有见你对别人有这么好!” “废话。我有那么坏吗?” 文奎当然不能告诉他,紧接着,将有一个叫朱元璋的和尚参加了郭子兴部的红巾军起义,并以其雄才伟略推翻了元朝,平定了天下。 一个人安静下来,文奎细细回想起慧缘留下的两句诗:玉兔重生应发迹,万人头上称英雄!难道我真的要发迹了? 文奎不禁有些惆怅,或许自己稍微再热情一点,说不定慧缘师父就留下来了。传说寺庙里有不少得道高僧,仰观天文,俯察地理,具有非凡的谋略。这个慧缘师父莫名其妙飚出这句诗来,一定是窥测了天机,又不方便直说。 “郎君,你在胡思乱想什么呢?” 芸儿突然出现在身后,幽幽地说道:“我看你好像掉了魂似的,你到底在想什么?” “没想什么啊。只是想叫你以后不要轻易出门。你看这次,要不是有辛师傅和文冲保护,你和雪儿就出大事了。” “知道啦。不过,我倒是有话和你说。” “请讲。” “你能不能送一支枪给我?我想练枪。” 芸儿向文奎伸出白净净的手,手指细如青葱。 文奎有些无奈地两手一摊,道:“我向西洋朋友买的那些枪枝弹药都发完啦。这些天正在发愁呢,不知道怎么能找到他购买武器。再说,买武器要好多好多钱啊。” 说这话时,文奎已暗下决心,是应该给芸儿配一支枪。要是碰到意外,至少她还能自保! 芸儿有些失望的嘟噜着嘴,生气走了。文奎回到西厢房,关好门,四下张望,并没有人注意到他。左手摸右手,倏然回到那个军火库! 勃朗宁手枪两支; 手雷四枚; 捷克式轻机枪一挺, 外加子弹两千发! 文奎象一个贪婪无比的小财主,一下子从军火库提取了这么多武器。 奇怪的是,这次他居然又轻松返回到现实世界。 咦,这是怎么回事? 这下子他真弄不懂了。刚开始的时候,一次只能带一件武器。现在居然可以多带一些。 原因在哪? 仔细想了半天,文奎终于悟出了一点门道,这玩意有点像打游戏,积分增加了,能力自然就增强了! 可笑的是,这计算积分的依据是什么?杀人指数?武力值?还是参访次数?这军火库不像系统,也没有什么升级指数?上哪去计算积分? 老天爷交给文奎的,简直就是一笔糊涂帐,需要他自己去领悟。好几次都是因为太贪婪,他差点被困死在里面。 现在,捷克式轻机枪显得非常重要。如果安林派大批人马来强攻,就可以毫不客气地一阵猛射。就算有再多的人,也会象割韭菜一般倒下。 文奎用了半个小时拆装机枪,弄清楚捷克式轻机枪的操作原理,心里一阵释然。 安林要是敢来,那也只有送死的份。 笃笃笃一阵敲门声。 芸儿来了。 文奎赶紧藏好武器,把一支刚从军火库拿出来的勃朗宁手枪藏在裤兜里。打开门,芸儿那好看的睫毛上竟然沾了泪珠,湿湿的,像露水一般。 “小家伙,你哭鼻子啦?” 芸儿撒娇似的嚷道:“我要学打枪。” “那好吧。我这就去变!” 文奎随意转了几个圈,嘴里喃喃而语:“变,变,变!” 一个转身,他的手高高举起,一支勃朗宁手枪出现在她面前! 芸儿破啼为笑:“我就知道,你是会变的魔术大师!” 第五十七章 魔鬼训练法 文奎耐心地讲解了一遍枪械原理,把那支勃朗宁手枪装满子弹,然后教她如何打开保险,瞄准,扣动扳机等。芸儿很兴奋,一把抢过手枪,调转枪口瞄准文奎,轻声喝道:“别动!” 文奎一看,呵呵,她连手枪的保险都没打开! 他笑道:“你扣动扳机试试?” 芸儿猛扣了几下扳机,纹丝不动,大为纳闷,竟然枪口朝上,眼睛凑近枪口想看个究竟。 文奎又耐心地解释道:“这保险就象门锁,锁住了你还怎么进门。必须这样,轻轻打开,再瞄准。” 芸儿打开保险,瞄准的对象竟然又是文奎,吓得文奎脸如土色,连忙喊道:“别开枪,别开枪。” 文奎身体往侧面一移,只听“砰”的一声枪响,子弹钻进了墙壁里。那墙壁是用黄土、糯米浆夯筑而成,十分坚实,冬暖夏凉。 噗,墙壁被子弹钻了一个洞。 文奎没想到芸儿拿到枪,竟然兴奋得如此手忙脚乱。一条小命差点让她给报销了。 “芸儿,你看看这弹孔,要是打在人的身体上,还不穿个洞?”文奎不由哀叹道:“芸儿,你知道吗?我的小命差点就交待在你手里啊。” 芸儿也为自己的冒失行为脸红。她喃喃道:“我怎么这么笨?怎么敢对准你开枪?” “嘘”文奎轻声道:“别让老太太听到。要不然,你只有老老实实在家做女红。” 幸亏文夫人到邻居家串门了。要不然刚才那一枪,不知要招来多少骂。 下午。阳光灿烂。 文奎把新取出来的捷克式轻机枪往土垒上一架,然后向那些围观的队员解释轻机枪的射击原理。拆装枪支,填弹,瞄准,射击,一遍又一遍地讲解,一直到所有人都听懂。 文奎端起轻机枪,瞄准远处的标靶,一阵猛射。 哒、哒、哒哒!文奎亲自制作的靶子被钻成一个个窟窿。 “这玩意,比短枪和长枪都要好使呀。” 那些队员一个个脸上露出无比惊讶而羡慕的神情。手枪也好,步枪也罢,射出来的子弹都十分有限,而轻机枪几乎可以连续不断地射击。要是敌人敢冲上来,一扫一大片。杀伤力巨大无比。 辛力刚问:“文少爷,这种枪叫什么枪?” “轻机枪。这种枪也是西洋人那里买来的,只有两千发子弹,我刚才已经打了4发,还剩下1996发。所以,训练的时候,我们一定要节省子弹。下面,挨个过来学习操作轻机枪。” 训练了一个下午,几乎每一个人都轮流操作了一遍轻机枪。但文奎实在舍得不把这些子弹全都用在训练上。要是万一敌人来了,没子弹的枪又有什么用。 “李初四!” “在!” “从今天起,你就是我的机枪手。这挺机枪由你一个人保管、使用。” “谢少爷!” 对于李初四而言,简直是喜从天降。一束束羡慕得要死要活的眼光全都投向李初四。 李初四抱过机枪,从头到尾摸了一遍,那神情真是比对亲生儿子还要亲。 正在黑虎队员们的注意力都集中到轻机枪上时,文奎突然一声喝令:“集合!” 眨眼间,原本杂乱无章的人群变成了一排排整齐有序的队伍。这些人一个个都已经是训练有素的军人。连续数个月的超强度训练,足以让一个普通人脱胎换骨。 文奎大声喝道:“兄弟们,前些日子我们在黎家滩劫持的二十万石粮食,货主是江浙一带赫赫有名的黑鹰组织。也就是说,我们不小心捅了马蜂窝了。大家说,如果黑鹰组织的人找上门来,我们怎么办?” “杀!” “杀!” “杀!” 又是一阵震天的喊杀声。 如此高昂的士气,就算打一场大仗也没问题。但文奎还不满足,这五十人,应该算得上是精锐力量。而黑水寨的那些兄弟,无论是训练时间,还是装备,和眼下这些人是没办法比的。 相对而言,这个燕子坳相当于后世的黄浦军校。还需要他们分散开去,对自己的属下严加训练。 从明天开始,除了站岗放哨的,所有人都要参加春季大练兵。经常性开展大练兵,把整支队伍的素质提上去,就能以一当十,甚至以一当百。再加上黑水寨险要的地形,势必形成固若金汤的防御体系。 乱世之中,就算不揍别人,也不能挨揍,这是最基本的要求。 “下面,我宣布春季大练兵正式开始。辛力刚为总教练,史勇、血鹰为副总教练。此次训练为三个月,三个月以后,我要开展一次军事演习。” 一个队员高声问道:“文少爷,什么叫军事演习?” 文奎被问住了。这问题有点像“什么叫李初四,什么叫辛力刚”啊。 “军事演习嘛。就是摸拟打仗。但不能真把人给打死了。到时候会有一定的演习规则。眼下的问题是,我们赶快把本事学好。不要等安林商行的人找上门来,我们只有挨宰的份。那些杀手打上门来,一出手我们的人就没命了。他们绝对是来真的,而不是假的!比如说,深更半夜,突然有杀手摸进我们的营房,你们怎么反应?” 众人不禁愕然!这种可能不是没有! 辛力刚吼道:“训练开始。五公里越野长跑,出发!” 话音一落,几十号年轻人就像从笼子里放出来的猛兽,开始向密林深处猛钻。文奎看得出来,这是他们经常性训练的项目。五公里还是少了点,一旦有事,跑几十公里都很正常。 芸儿始终站立一旁,耳闻目睹,总算领略到燕子坳这些人的实力了。 “奎哥,他们平时都是这样练的吗?” “当然。几十个训练项目,每天四至六个时辰,谁也不能落后。否则的话”文奎抡了抡手里的皮鞭,其意不言而喻。 芸儿不满地嘟囔道:“魔鬼!” “对,就是魔鬼训练法,你怎么知道的?”文奎笑道:“接下来该是你了。不过,你的任务简单些,只要学会打枪就行了。记住,一个优秀的枪手,一定要练到人枪合一。枪就是你身体的一部分,指到哪就能打到哪。我们去那边打靶场练。” 队员都去练越野长跑了。靶场上空空荡荡的。文奎又开始耐心细致地讲解枪法。如何练习握枪的稳定性,如何瞄准,如何拆卸组装枪支。 短短半天时间,芸儿对于手枪的认识有了一个质的飞跃。 第五十八章 强强联手 平江路。苏州府。 安林半躺在太师椅上,听完安虎的汇报,一双绿豆眼放射出骇人的光芒! “三号站血鹰,全军覆灭?” 安虎低垂着头,说道:“我和杜新锐第二天到达现场,只有一堆尚未被风吹走的骨碴。那四个黑水寨的人,其中有一个貌美的妇人是文奎的新婚妻子。我就是想让血鹰的人活捉她当筹码,逼迫文奎交出二十万石粮食。岂知......” “十五名杀手,竟然连两个人都对付不了?而且对方还有两个累赘?这件事要是传了出去,你说我们安林商行还怎么做生意?黑鹰组织还怎么混?除了大元的皇帝我不敢得罪,还有什么人是我安林摆不平的?” 安虎胆怯地从口袋里摸出几粒子弹头,还有几个空弹壳,递给安林。 “这是什么?” “现场发现的。应该就是这些东西要了杀手的命。” 安林拿着弹头和弹壳,反复研究了半天,眼里射出一丝寒光。弹壳有被黑硝烧过的痕迹。弹头坚硬无比。 “这究竟是什么玩意?怎么这么厉害?” 要是被文奎看见安林满脸懵逼的神情,一定会笑痛肚子。凭这个时代的机械设备,一辈子也别想造出一把手枪! 安虎不由感叹唏嘘道:“大哥,我觉得杜新锐的话也有些许道理。二十万石粮食,就算送给文奎,交个朋友。以前的事情一笔购销,也许是我们最好的选择。像文奎这种人,我们惹不起,难道还躲不起吗?” 安林听得直皱眉,问道:“老五,你怕了?” “大哥,不是我怕。而是我觉得不值得啊。你想想,为了一个文奎,威武镖局填进去四十名镖师,他们作为护镖之人,靠武力吃饭,至今连屁都不敢放一个?为何?因为张立峰这个老狐狸闻到了危险的气息。他们不是没有能力反扑,而是不敢!至今为止,威武镖局和我们,只有韩六被黑水寨抓住,还被放了回来。韩六不是平庸之辈,连他都怕了,可以想象文奎是个什么角色。” 安林听得眉头一皱一皱,要是别人敢在他面前说这么丧气的话,他一定出手拧断对方的脖子。可是现在说这话的是五弟,他最信任的人! “老五,这么多年来,我还从来没见你怕过事。这次你是怎么了?” “直觉!我凭的是直觉!但凡行走江湖之人,对于危险都有十分明显的直觉。大哥,恕我直言,我认为和黑水寨拼实力,得不偿失!” “你容我想想。” 安林挥挥手,示意安虎下去。 张立峰睡了个午觉,起床伸展了几下腿脚,下人来报,安林来访。 听到这个消息,张立峰有点觉得是讨债鬼来了。这笔冤枉债真不知找谁要去。 安林在会客厅坐下,张立峰也陪着笑脸进门了。 “安老爷,您亲自造访,小弟担不起呀。” 安林也不矫情,说道:“我要见韩六。” 敢情不是来见我张某人,而是要见韩六?笑容在张立峰的脸上瞬间凝固。不过,他很快就猜到安林想干什么,转瞬笑道:“安老爷,我这差人去喊。” 韩六大病初愈。一场伤寒没有要了他的命,完全得益于他练武之身。 韩六一进门,就看见安林那双能杀人的眼睛,不由心里格登一下,陪着笑脸抱拳作揖:“韩六拜见安老爷。” “张总镖师,韩六,我安某人向来明人不说暗话。去年粮食之劫,可是说让你我两家颜面尽失。江湖行走之人,命可以丢,颜面不可以不要!此番前来,我就是想问韩六,那个黑水寨究竟是什么样子?是天堂,还是地狱?那个文奎,是什么样的魔鬼?” 韩六回想起水牢里的生活,至今还心有余悸。特别是那些水蛇,黑压压地一大片,蠕动着身躯缠住他,噬咬他。事情过去大半个月,韩六还经常从恶梦中惊醒。 安林一来,逼得他不得不把那段惊魂失魄的日子又回忆了一遍,听得安林也是一阵阵惊悸。 听完,安林问:“我想知道黑水寨的人用什么武器?” 韩六肯定地答道:“大多数人用的是大刀、长矛和弓箭。有几十个人装备了火枪。他们的火枪和我们的不同,有长枪和短枪之别。文奎最擅长短枪,枪法如神,能随手打中天上的飞鸟。” “就这么一点?” 韩六点点头。安林听罢不由一阵仰天长笑! 他差点眼泪都要笑出来了。原来安虎把文奎的人看高了很多啊。韩六是唯一一个深入虎穴而又活着出来的人,从他的叙述可以看出,黑水寨不过如此也! 火枪,黑鹰组织没有吗? 长短枪,那只不过说明他们的枪要高级一点。至于枪法,那也是要靠练的。就如弓箭,射手不同,发挥的作用也不同。 百步穿杨者有之。熊包扯蛋者也有之。 笑完,安林有些不痛快了,满脸愠怒道:“张总镖师,这黑水寨那几个小蟊贼,就把你威武镖局几十年竖起来的牌子给砸了?” 言下之言,老夫只要把这件事公告于天下,看以后还有谁敢找你们护镖? 明显是激将法! 张立峰脸上一阵臊热,要是地上有缝肯定就钻下去了。 “安老爷,威武镖局人手已损失大半。元气大伤。您还真说对了,老夫想把资产盘活一下,按照我们的契约规定,把该赔的钱赔给你们,从此在江湖上销声匿迹。” 安林一听不由哈哈大笑。那笑声里充满了鄙夷之情,笑得张立峰如坐针毡。 “老弟呀,老弟,你要是这么容易就把镖局给关了门,是会让普天之下的练武之人笑话的。你们都是尚武之人,都有一股不服输的阳刚之气。”安林说道到,有意停顿了一下,眼睛盯着张立峰问道:“不知你是否知晓东汉末年三国演义的故事?” 张立峰是练武之人,对于流传甚广的“三国演义”当然略知一二,但他被安林笑怕了,怔怔地问道:“安老爷指的是联吴抗魏?” “对,老夫就是这个意思!凭我们两家的实力,要是不能铲平了黑水寨,我看我们自己寻短见吧!” 张立峰嗫嚅道:“此事甚大,且容我三思!” 第五十九章 惊魂 三天后。下半夜。 文家村早已沉睡。熄灯之后,整个村就陷入了一片黑暗之中。 此时,全村只有文家大院东南西北四个碉楼挂着防风的马灯,且灯光十分暗淡。 黑暗之中,有一百多双闪着寒光的眼睛盯着文家大院。 王四手持三八大盖,警惕地向外张望了一回,又把头缩进岗楼。天冷得能把人的脚趾头冻掉下来。这么冷的天气,躲在温暖的被窝里睡觉,当然是最好的生活方式。而碉楼里没有床,没有凳子,只有站着。 王四想到一个御寒的好办法,那就是不停歇地来回走动。一边走,一边注意到外面,随时让自己保持高度警惕,甚至幻想有贼寇摸上来。 今晚可不是幻想。王四往窗外一瞧,一开始还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王四今年二十岁出头,视力非常好。他看见五十米开外的树林里,躲藏着一群身穿夜行衣的人。这些人有的手里拿着尖刀,有的拿着火铳。 半夜来贼! “有贼!” “砰!” 王四喊了一声,甩手向黑暗里开了一枪。一个贼人应声倒下。文奎说过,子弹不能随便浪费,打出去就要死人。王四的枪法谈不上好,贼寇聚得太拢,命中率也大得惊人。 安虎把一百多名杀手分成五个组,其中四个组强攻碉楼,强行劫持文奎的家人做人质。另一个组随机屠村。只要是文家村的人,一个字,杀! 按照安林的指示,这次一定要把文奎打痛,逼迫文奎放下身段来谈判。只要双方坐到谈判桌上,事情就会化被动为主动。 今夜文奎碰巧在家住。听到喊叫声和枪声,他从床上弹了起来,芸儿也从梦中惊醒。 芸儿睡得稀里糊涂,没有丝毫的警觉性,喃喃地问道:“怎么了?” 文奎一把将芸儿从床上拽起,扔过衣服,急切地喊道:“赶快穿衣服。我们的敌人来了。来者不善,善者不来!芸儿,你把家里所有人都集中到碉楼下面。那里坚固,不容易被攻破。” 芸儿速疾地抽出藏在枕头底下的手枪,检查了一下弹匣,子弹满仓。文奎怕她乱打,又一次嘱咐道:“你的枪只能用来防卫,要是有敌人冲到你跟前,给他一枪,保证他死得透透的。” 芸儿点点头,算是听明白了。文奎这是对她的枪法不放心,怕她浪费子弹,还伤着自己。文奎交待完毕,便飞一般冲上碉楼。每个碉楼都有四名枪手,乒乒乓乓的子弹声响作一片。一群群黑衣人拼命地从各个方向向文家大院发起冲锋! 轰轰! 从黑暗里传来几声爆炸声!文奎这才意识到,那些歹徒也有火枪。近距离射击,杀伤力很惊人。坚固的碉楼被火枪炸开几个小洞。 嗖嗖嗖…… 从密林里射过来的箭簇,如雨点一般。碉楼上的人缩在墙角,一边放枪,一边躲着外面的枪弹和箭簇。 “文冲,你下去和芸儿一起把老夫人、柴管家他们集中到碉楼上来。” 文冲明白了文冲的用意。碉楼是精心构筑的,墙体很厚,而文家大院的大门是木质的,很容易被炸塌。敌人连火枪都用上了,准备得十分充分,摆明了就是要在今晚灭了文奎一家! 王四凑过来,问道:“文少爷,我们是不是去向苏北他们求援?” 文奎看向外面从四面八方射来的枪弹和箭簇,知道文家大院已经被围成了铁桶,不要说人,连一条狗也出不去。 文奎想起了那挺轻机枪。 “李初四,李初四在吗?” “初四不在。但他的轻机枪在东碉楼。” “把轻机枪给老子抱过来!” 除了李初四,只有文奎能娴熟地操作轻机枪。不一会,文奎把机枪往碉楼窗口上一架,两眼发红地吼道:“操你娘的,来吧!老子送你们见阎王!” 哒、哒、哒哒! 黑暗里,文奎的轻机枪吐出火舌,准确无误地射向试图从正大门进攻的黑衣人。那些黑衣人从来没有见过如此强悍的武器。眨眼间功夫,地上倒了一大片。有几个人已经冲到大门口,被轻机枪打成了血筛子。剩下的人不得不向后撤。 其他三个碉楼,枪声不断。侥幸有敌人冲到跟前,也被手雷直接炸飞。 双方死硬地拼了一会。黑衣人渐渐停止了进攻。地上躺二十几具尸体。还有几个受了伤又逃不了的,躺在地上不停地呻吟,哀嚎。文冲举枪便射,被文奎一把拦住。 “别打死受伤的人。他们受伤的人越多,对我们越有利。” 文冲向文奎竖起了大拇指点赞。这时,文家村那些村民的低矮茅棚,燃起了熊熊火光。 文老根、文昌、文十九……那些村民都是文奎所熟悉的。这个时候他们应该都还在睡梦中。看见那些突然冒起的大火,文奎终于明白了对手的意图! 屠村! 文奎结下的最大仇家就是安林商行。此时,他就算是用脚趾头都能想到,野外那黑压压一大片的杀手,一定是安林派来的精锐。 文家村距离燕子坳大约十公里。文奎有些后悔,想当初真应该听芸儿的话,把老夫人她们全都搬到黑水寨去住。当下这情形,要是四面受敌,只能任人宰割了。 突然,一个想法冒出去,吓得文奎惊出一身冷汗! 要是燕子坳那边遇到同样的情况,苏北他们会不会全军覆灭?! 这些日子,虽然天天都安排了站岗放哨,但他们的日子过得太平安,从来没有见过血。一丝强烈的不安,令文奎不寒而栗。 天气很冷。北风呼啸。 村民们的茅房在寒风中越烧越旺,还不时从火光中传来哭喊声和求救声。文奎眼睁睁地看着那些火光,眼泪扑漱漱地往下流。 痛! 这次他真的是痛了…… 围困文家大院的黑衣人似乎并没有撤走的意思,还在组织新一轮冲锋。文奎向黑暗里喊道:“文冲,你告诉弟兄们,不要吝惜子弹,给我狠狠地揍!” 这时,文冲从黑暗里走过来,轻声报告:“少爷,夫人他们都已转移进了碉楼。楼门也已封死。还有,弟兄们的子弹已消耗大半,剩下的子弹估计支撑不到天亮。” 第六十章 劫难 文奎差点被文冲的话吓瘫过去。 要知道,今晚整个文家村,只有十六名负责站岗的人。那些从山上抽下来护村的队员,在田地里耕作了一天,全都回到黑水寨歇息了。 寒冬腊月。这么多人要找地方吃饭睡觉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让文奎不敢想象的是,安林真的敢屠村! 更苦逼的是,血鹰和杜新锐都说过类似的话,是文奎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 文奎意识到自己犯下了一个天大的错误:高估了自己,低估了对手!安林不愧是闯荡江湖数十年的老油条,早已把文奎防卫上的簿弱环节摸得一清二楚。趁文奎在家里住的时候,发起突然袭击,打得文奎措手不及。 而且类似的亏,文奎也让雷一鸣吃过。 事已至此,只有死扛。 文奎听说子弹和炸弹不够,急得嘴唇冒泡嗓子冒火。他把轻机枪往文冲怀里一塞,自己咚咚咚地下了碉楼。 楼门已被封死。 文奎来不及多想,左手摸右手,默念了一声“进”。整个人躲进了那个巨大的军火库。 阿弥佗佛!十万火急! 文奎使劲吃奶的力气,搬了两大箱手雷,冲了出来。奇怪的是,他顺利地出来了。 “文冲,王四,李土根,几个过来一下,把这两箱手雷分了。” 文奎一下子从黑暗处搬出来两箱手雷,惊吓了那十几个哨兵。一箱手雷一百枚,一下子多出两百枚手雷,他们就象穷叫花子看见聚宝盆一样欣喜。 文奎也像暴发户似的嚷道:“一个原则,你们不要让黑衣人靠近文家大院。远点的用枪打,靠近了的用手雷炸。手雷要是不够,我们还有!” 这种时候,文奎有点赌徒心理。他赌的是紧急时刻,军火库里的枪支弹药可以随便拿! 趁着黑暗,他又进去搬了两箱,还带出来一支冲锋枪,五百发子弹。 黑暗处,安虎皱紧了眉头。那些杀手搞暗杀,单对单,阴暗处使劲,个个都是高手。一旦放到战场上,硬对硬地拼,倒不是每个人都不怕死。他数了一下,地上已经留下三十六具尸体,还有十四人受伤。带出来的人员已经折损大半。而他们连文家大院的边也没有挨上。 几乎所有人都在靠近文家大院时,被文奎的人扔炸弹炸死了。现在,安虎算是搞明白了,为什么血鹰十几个杀手,反倒被文奎两个人干掉。碰到这种武器,凡是肉身,都是要死的。 安虎组织了五次冲锋,全都被文奎的人打了回来。一而再,再而三地失败,安虎的人已没有多少锐气。倒是第五组,已经把整个文家村搅得天翻地覆,遍地哀鸿,哭喊声乱作一团。 黑暗里,文家大院突然飚出一匹骏马。马上的人身体紧贴马肚子,使着双枪,对着黑暗处的人一阵乱射。眨眼间,那匹马已消失在黑暗之中。 跑出去的人是文冲! 文家村的父老乡亲被安林的人挨家挨户地屠杀,文奎和文冲商量了一阵,还是决定要冒险冲出去。尽管黑水寨和燕子坳的情况他们都不清楚。要是不冲出去,文家村一点希望也没有。 文冲的快马接近燕子坳时,从黑暗处冲出来两个哨兵,举枪喝道:“谁?!” 这一声大喝,反倒让文冲放下心来。原来燕子坳并没有遭受袭击。 “我是文冲,赶快吹号,紧急集合!” 呜呜呜嘹亮的螺号声响彻夜空。燕子坳的营房立刻沸腾起来。苏北穿着坎肩,光着膀方,抢起明晃晃的大马刀,丝毫不在意寒风。 “弟兄们,文少爷平时待我们不簿,今夜文家有难,大家知道怎么做吗?” “杀!” 一声怒吼,地动山摇。苏北也不废话,直接跳上马背,随文冲向文家村飞驰而去。 十公里的距离,快马加鞭,也是眨眼间的功夫。自从文家大院冲出去一匹马和一个人,安虎已惴惴不安。他不管不顾地发动了又一次冲锋,结果地上又倒下七八个。 正在安虎纠结着,还要不要去送死时,由远而近,传来了震天的喊杀声和枪声。苏北的黑虎队,是整个黑水寨最精锐的力量。这些人既会打枪,又能搏杀。 苏北和文冲各带一路人马,杀向安虎和那些屠村的杀手。倾刻之间,安虎的人顶不住了,纷纷向村外逃窜。无论安虎如何制止,已是无济于事。 万般无奈之下,安虎自己也跳上一匹马,向黑暗里逃去。 至于扔下来的那些黑衣人,他已顾不得他们是死是活。 火把照亮了文家村。 苏北开始组织力量扑火。文冲带着一帮人打扫战场。但凡受伤者,一律补枪,送他们去见阎王。而跪地求饶者,则被押到村前的晒谷场,等候统一处理。 天亮了。 文家村烽烟四起,哭声遍地。 文家村村口的晒谷场上,堆了两堆尸体。一堆是那些黑衣杀手的,总计有五十八人。另一堆是文家村的村民,十三户五十二人被杀,年龄最大的八十八岁,最小的两个月。 文奎像一头困兽,双眼通红,满脸悲怆之情。文夫人作为文家德高望重之辈,几十年没有看过如此血腥的场面。操场另一侧,跪着七八个俘虏。这些人早已被五花大绑,浑身捆得像粽子一般。 一夜的屠杀,文家村的人口几乎少了一半! 而且这种屠杀,就是在文奎的眼皮底下发生的。他们被困在文家大院,眼睁睁地看着那些父老乡亲被杀手屠杀,然后火烧房子。 那些老实本份的文家村民,都是待宰的羔羊。 谁曾想到,安林会做出如此灭绝人性的事来? 、、 远方山道上传来一阵马蹄声。辛力刚、史勇和血鹰带着一帮人赶到了。他们是天亮时才收到消息。 “老大” 史勇看到满地的尸体,知道昨晚文家村经历了怎样的劫难。 血鹰在史勇身后,辛力刚的马绕过旁边,来到文奎身侧,文夫人身边。 老夫人看了一眼辛力刚,幽幽地问道:“辛师傅,为什么会这样?我们文家历朝历代老实本份,也不曾得罪过谁,为什么会遭如此劫难?你和文奎,究竟背着我干了些什么?” 文奎感觉得到,老夫人看自己的眼神都有些陌生了。她老人家早有预感,她的儿子一下子实力大到无边,并不是什么好事。 今晚这样杀人,该有多大的仇恨啊! 第六十一章 老族长 文奎把血鹰拽到一旁,轻声吩咐他和史勇把那些俘虏带回黑水寨。一是检验血鹰的忠诚度,二是不想再让文夫人看见血腥的杀人场面,怕老夫人的小心脏经不起折腾。 以户为单位,一户一穴。文家村一下子新添了十三座新坟。文奎还让人挖了一个大坑,把那几十具黑衣人的尸体全都扔了下去,草草掩埋。 干完这些,文奎回到文家大院。浑身的力气像被抽空了似的,躺在雕花床上再也不想动一动。柴管家走近来,说道:“少爷,夫人请你过去一下。” 文夫人的脸黑沉沉的,满是怒气。文奎像犯了错的孩子,走进她的房间自觉地跪了下去。 上跪天,下跪地。中间跪父母。 双方对峙良久,文夫人才冒出一句:“奎儿,告诉我,你们是不是闯大祸了?” 文奎点点头,算是默认了。他把事情的经过一五一十地娓娓道来,听得文夫人的头皮一阵阵发麻。 这,还是她那个一心只读圣贤书的儿子吗? 老夫人听罢长叹一声:“奎儿,你以前可不是这样的呀。” “娘,孩儿已经死过一次了,还有什么道理不明白?历朝历代,成王败寇,这是永恒的规律。咱们文家要想兴旺发达,首先就要自身强起来。否则,我们连活下去的资格都没有。何况,孩儿还有秘密渠道可以购买西洋人的军火?” 至于那个神秘的军火库,从今往后,就说枪支炸药都是从西洋人手上买回来的。否则,还真难以自圆其说。文夫人对于文奎的话半信半疑。 有了前面那些话作铺垫,文奎接下来便劝老夫人搬家。 文夫人以为自己听错了,重复了一句:“你说什么?搬家?全都搬到黑水寨去?” “对,我说的不是我们一家人,而是整个村。现在村里只剩下一半的人了。要是安林他们再来打一次,文家村怕是要绝种了。前些日子芸儿就提起过,说住在黑水寨很舒服,要是能天天住那就好了。我怕您老人家不答应,所以迟迟未动。没想到安林的人来得那么快。” 文夫人固执地吼道:“我不同意!我们文家祖祖辈辈都生活在文家村。这下子好了,你在外面结仇了,要把整个村都搬走,你不用去问一下老族长吗?” 文夫人所指的“老族长”,是年龄八十有九的文祖昌,是文奎的曾祖辈,按辈份算,他是族长。按资产算,他是赤贫,名符其实的“无产阶级”。说话没有任何影响力。 叫文奎去征询这么一个老朽的意见,文奎一点也不觉得老夫人脑子进水了。封建王朝,各个姓氏都是按辈份论尊卑。像文奎这么小的辈子,说不定还有没出生的“爷爷”辈。 遇到搬迁这么大的事,要是需要征得这些没文化没见识的人同意,那这个家永远也搬不成。 母子俩正为搬家这件事较劲时,老族长文祖昌来了。作为二十一世纪穿越过来的年轻人,文奎早就没有了按辈份论尊卑的观念,但他还是很“谦卑”地向文祖昌打了个招呼。 “老爷爷好。” “咳咳!”文祖昌推门进来,很随意地在一条小木凳上坐下:“阿奎呀。这次那些土匪来我们文家烧杀,怕是来报仇的吧?古人言,冤家宜解不宜结呀。你看看,文家一夜之间就死了几十个。要是再来一次,我们文家还有人吗?想当初,我们从北方逃荒来到这山旮旮里,只有三兄弟,据说那些年正是元军南下,见人就杀。文家三兄弟是为了躲兵荒才来到这里的。一百年不到,好不容易才有了这点人丁呀!” 老族长敢情是来问罪的?文奎满脸戚然,不知如何应对。事情要是都如芸儿想得那么简单,一切好办。现在一下子出来那么多拦路虎,听意思都是不让搬家。文奎可不能对自己的亲人也来野蛮行动。 文奎试探着问道:“老族长,您的意思是?” 文祖昌苦笑了两声,接下来的话完全出乎文奎的意料。 “开族之初,风水先生就说过,我们文家这地方背山面水,三阳开泰,百年之内不出将相王公,也要出土豪富翁。现在也快一百年啦。这么些年来,我们文家受够了乌龟王八的气,官府也好,土匪也罢,都骑在我们文家人头上作威作福。昨晚之事,要不是奎儿带着一帮人拼死抗争,恐怕整个文家村都要灭种啦。” 听到这里,文奎整个心都轻松下来! 老朽木原来如此开明! “不管得罪了谁,也不管哪来的土匪,我们文家人宁可拼死,也不可当孬种。昨天晚上的事,证明了我们文家后继有人!从今往后,奎儿,你要把文家剩下的人组织起来,教他们练武、打枪,万一天下大乱,别人也不敢随意欺侮咱们。” 老族长的话,听得文夫人愣了神。原本她是要好好教训一下文奎的,要不是他在外面乱来,文家村怎么会遭此劫难?现在从老族长的话里,好像没有丝毫责怪的意思,还给予了高度的赞赏。 难道文家村死人还没死够吗? 文奎偷偷瞄了老夫人一眼,斗胆说道:“老族长,文奎不才。现在黑水寨已有儿孙的掌控之中。我手下已有士兵两千多人。这次文家村劫难皆因我而起。所以,我想把文家村搬到黑水寨去。那里地势险要,易守难攻。如此一来,我的防守战线紧缩,力量不至于太分散,就能免遭屠村的惨案了。” 文祖昌一听,猛拍大腿笑道:“尔等有眼光,有魄力!奎儿吾孙,必成大事也!” 文夫人半天没缓过神来,怔怔地问:“老族长,您的意思是同意搬村?” “缩紧拳头,方能形成爆发力。黑水寨当然是个好地方。为什么不搬?我赞成!从明天起,搬村!” 文夫人看了看文奎,暗想,这老族长是不是文奎请来当说客的? 第六十二章 发出“富矿” 也许是文家村那些村民被杀怕了。一夜之间人口少了一半,是个人都会怕。 当老族长文祖昌挨家挨户去做工作时,竟然没有一户反对。黑水寨是大土匪雷一鸣的老巢,连官兵都攻不进去。如果搬到那里居住,还有人保护,何乐而不为? 除了负责警戒的队员,其余人员全部上山伐木,搭建木屋。黑水寨的森林资源很丰富,就地取材,盖一幢木屋像撑伞似的简单。 仅仅用了五天时间,文家村的村民便全部搬进了新房子。一下子,黑水寨多了六七十个人口。文奎效仿后世人民公社的做法,干脆取消了家家点火、户户冒烟的个体经济,采取食堂制。由山寨统一印制饭菜票,食堂统一伙食。两千多人的大家庭,办了六个大食堂。 文奎还规定,在山下有家庭的队员,由山寨发给粮食和补贴。家眷已上山的,吃住都由山寨负责。如此一来,人人丰衣足食,不至于会饿死人。文家村那些佃户只管吃粮,不用交租,一个个喜笑颜开。 文夫人、雪儿和柴管家等人被安排在黑水寨核心区的一幢别墅里住。文奎和芸儿小两口另外住距离他们数百米的小山洞里。洞外机关重重,洞内小房间多达数十个,但凡黑水寨的重要人物,能带兵打仗的,都住在这里。整个核心区域都有派有精锐把守。 黑水寨因文家村的搬入,住进了一些老人小孩和妇女,增添了不少生活气息。 对于文奎而言,最大的好处还是不用在老夫人的鼻子底下生活,找到了一种当“老大”的感觉。在这里,文奎饭来张口,衣来伸手,出门有警卫,回家有美人。小日子美不胜收。 家大业大,黑水寨的生活开支急剧上升。而文奎就是这个“家”的家长。生活的压力可想而知。 深夜。 文奎主持了他入主山寨以来第一次骨干会议。后世文奎当刑警队长的时候,官不大不小,开会开到怕。如今当起了山寨王,往首席位置一坐,他找到了一种人上人的感觉,并不觉得开会有多讨厌。 “兄弟们,如果我的预感没错(笑话!史书写得明明白白,至正十一月五月初!),还有几个月,全国就要乱了。我们占据了黑水寨这么有利的地形,既是我们的优势,也是别人眼里的肥肉,要想不被别人吃掉,首先我们要变得更加强大起来。前些天那场劫难,算是彻底把我惊醒了。一个小小的黑鹰组织,差点把我给灭了。要是碰到人家几万人的军队,这仗还怎么打?我们还要不要活?所以,我想趁这几个月,把黑水寨继续发展壮大。最好能发展到过万人马。所以,我觉得我们的人不是多了,而是少了。当然,我要的是青壮年男子,能打仗会干活的。黑水寨周边一百多平方公里的地盘,都是我们的。不要怕养不活这么多人。下一步,我想收拾的就是安林的黑鹰组织给。” 说到这里,文奎有意把目光投向血鹰。在坐之人,没有谁有血鹰更了解安林商行和他的黑鹰组织。 血鹰一直以自己没有“投名状”而苦恼。进入山寨快一个月了,也该立点战功,刷一下存在感。要不然,文奎怎么相信自己? “寨主,以我对安林商行和黑鹰组织的了解,他们的核心人物就是安林。次要人物是安虎。安氏还有三个兄弟,都在江湖争斗中死了。安虎是老五,也是安林最看中的接班人。所以,我建议把这两兄弟干掉,然后顺手接管了安林商行。不但能迅速做大,还能持有一大笔财富。黑鹰组织的整个网络体系如果在我们的掌控之下,我们黑水寨就会像长了千里眼、顺风耳一般,力量应该能壮大好几倍。” 此言一出,四座皆惊! 接手黑鹰组织,谈何容易?辛力刚、史勇等几个人都提出了质疑。这怎么可能?简直就是天方夜谭! 会议室一时间变得有些嘈杂,议论纷纷。文奎心里却是乐开了花。凭着当刑警这么多年的经历,黑恶组织一般都有一套愚忠甚至可以说是愚蠢的指挥体系。这个体系的主人换了,下面的人根本不知道,造成了极为严重的盲从心理。 文奎轻轻拍一下巴掌,示意大家静下来。等大家停止了议论,血鹰自信地笑道:“说起来你们可能不相信,我是三号站的负责人,连我都没有见过安林!也就是黑鹰。” “什么?!” “不会吧?那你们平时靠什么上传下达?” …… 议论声又起。血鹰轻轻地咳了一下,说道:“黑鹰要会见各个分站的负责人,一般都隔着一层帘布。我们最大的荣幸也只是能听到他的声音。平时接受任务,黑鹰组织认牌不认人。黑鹰组织有一块雕刻着黑色老鹰的令牌,持有此令牌,就能指挥整个组织。没有令牌,就算是安林亲自现身,也没有人听他的。这个组织存在已经有二十多年,那些杀手都是黑鹰,也就是安林出资训练出来的。他们大多数都是社会上的难民、孤儿,生活在绝境之中。安林把他们收拢,给他们最优越的生活待遇,还聘请高手教给他们各种各样的杀人技艺,所以这些杀手对于黑鹰组织都有一种愚忠。” 血鹰一番话,让文奎觉得自己又发现了一个富矿! 凭目前黑水寨的实力,要干掉安林安虎兄弟俩,并不是没有可能。只要他是肉身,就经不起热兵器摧毁。更何况目前黑水寨这些弟兄,搏击格斗的能力并不弱。 辛力刚从文奎的暗笑里读出了内容。想当初拿下黑水寨,文奎只有五十个流民。现在他已拥有两千多号人马。要是冲下山寨,拿下饶洲、信州都不成问题。 “寨主!”辛力刚恭敬地双手抱拳,说道:“在下愿意前往苏州,干掉安林安虎。” 辛力刚在黑水寨也算是威望很高的人物。他主动表态,史勇、苏北、孙小山等几个纷纷表态,都想去。文奎不置可否,笑着问血鹰:“血鹰教练,你说呢?” 血鹰冷笑道:“其实干掉安林,没有那么麻烦。我估摸着安林安虎两兄弟,必有一人还在信州。我们一个一个地收拾。只要拿到那片金质令牌和帐目,他们的命就不值钱了。我们可以凭令牌接收黑鹰组织的全部财产和人马。” 文奎不禁愕然:“这么简单?” “当然!”血鹰道:“我明白文寨主的意思。这么些年,为什么没人动这个心思呢?这就是一种盲从。安林凭着他亲手建立的庞大组织,为所欲为。身边防护的人员应该不足三十人。这也是他们为什么连二十万石粮食都要请镖局的原因。我们只要把他身边的护卫干掉,把安林和安虎干掉,整个安林商行就应该要改名字了。文少,凭黑水寨目前的实力,我看派一个十五人的小分队,完全能把安林一伙铲除干净。” 第六十三章 奸细 听了血鹰一番话,四座皆惊! 原来安林商行不过是一只纸老虎?假到让人无可置信。 文奎凭着一名刑警队长的直觉,认为血鹰没有撒谎。一个连主子面都见不到的奴才,怎么会对主子忠心?那些杀手根本不知道为谁而战。 血鹰的话,印证了一句俗语:树倒猢逊散。只要摧毁黑鹰组织的指挥系统,拿到黑鹰令牌,意味着黑水寨的路越走越宽! “辛师傅,史兄,你们准备一下,抽调十五名最精干的力量,立即随我去苏州。” 这时,一名卫兵急匆匆地跑进来报告:“抓到一名奸细!” 说话间,文奎就听到外面有人喊道:“我不是奸细,我要找文奎文少爷。” 这是杜新京的声音。 文奎交待了几句,立即宣布散会。走出来一看,果然是杜新京。这家伙穿着崭新的棉袱,戴着一顶皮瓜帽,一幅典型的小财主形象。 “放开他。他是杜记米店的杜老板。” 杜新京看见文奎,真是比狗看见主人还要亲密,摆动着略显雍肿的身躯跑过来,嚷嚷道:“文少爷,终于见着您啦。我还担心这条小命就交待在黑水寨了。我这不是有紧急情况要汇报吗?” 文奎用眼神制止了杜新京满嘴放炮。这种时候跑上山,又那么急,肯定是和安虎有关。不一会,血鹰把杜新京带到一间密室,文奎也进来了。文奎不想杜新京的事被太多人知道。 血鹰和杜新京认识。当杜新京看见血鹰时,紧张得不知所措,竟然飚出一句:“血鹰,你没死?” 上次血鹰带着三号站去袭击辛力刚,还是血鹰送的信。不过,那时他们的主子是安虎。 世界这么小,那么快又见面了。 血鹰冷笑道:“杜掌柜,难道你希望我死吗?” 祸从口出。杜新京吓得差点尿尿,连忙喊道:“哦,不,我不是这个意思。” 文奎一进门,见杜新京吓得面如土色,知道这两位老兄误解了,放松心情笑道:“你们别误会,都是自己人。血鹰兄现在是黑水寨副总教练,还兼了一个大队长,手下也有上百名弟兄呀。” 杜新京差点笑喷。彼此都当叛徒,自己这个叛徒还当得挺主动。 “文少爷,大家都是兄弟,我也就不绕弯子了。那个安虎还在饶州县城,就住在我家!” 情况完全出乎文奎意料。正准备去苏州府找安氏兄弟两,没想到安虎还在饶州逗留,这不是找死是什么? 文奎冷冷地问道:“他们还没滚回苏州去?” “还没有。安虎手臂上中了一枪,好像在暗中找大夫疗伤。还有,他们在前天已经派人去苏州。可能是要请安林过来。” 文奎听得内心一阵狂喜,表面上却十分镇静。来到这个世界几个月,已经经历了一些事情,也有过血的教训,没有理由再轻敌。特别是像杜新京这么自觉跑上山来“汇报”的人,更是不敢轻易信任。 多疑,有时候也是一种自我保护。 文奎使了个眼色,示意血鹰先出去。血鹰走后,文奎脸色便沉了下来,变得异常冷漠:“杜掌柜,首先我应该感谢你专程跑来报告情况。其次,我有一个疑虑,叫我如何相信你?万一你所说的,是一个引我上钩的陷阱,我岂不是要吃大亏?” 杜新京听到这话,自然吓得不轻,两腿一软,直接跪倒在地,哭丧似的喊道:“天地良心。我若是有半句假话,天打五雷轰,不得好死。文少爷,我这都是为了我自己啊。我受安林商行欺压也不是一天两天,已经有好多年啦。您以为他们是菩萨心肠吗?我是他们赚钱的机器。他们每年都要从我这里收取利润的六成!” 文奎冷冷地看着魂不附体的杜新锐,仔细分辨着每一句话的真伪。 等他哭嚎完了,歇息下来,文奎冷冷地问道:“前些天安虎带人来文家村袭击我们,你为什么不提前来报告?” 杜新京满脸懵然,怔怔地说道:“文少,你说什么?安虎来袭击过你们?我真的不知道。前几天早晨,安虎带着一帮人,大约有四五十个,一个个穿着夜行衣,我还以为他们要去哪里杀人。没想到他们每人吃了几个肉包子,然后换了一身衣服,便三三两两地走了。我还正为了这件事纳闷。这些天,我一直在找机会上山,直到今天,我才找到上山的机会。说真的,我不知道他们袭击了你们呀。” “好了,起来吧。别动不动跪地磕头,我不吃这一套。你现在赶快回去,该干啥干啥,不要露出任何破绽。要不然,安虎要了你的人头,我可帮不到你。” “是,我这就走。我也希望文少爷能早点赶跑安林商行,让我能象正常人一样做生意。当安林商行的儿子,我心有不甘!” 文奎让血鹰把杜新京送下山。一转身,立即把辛力刚叫到房间,辛力刚听说安虎还在饶州,也是高兴得不行。 “依我之见,就按血鹰所说的,打蛇打七寸。先收拾了安氏两兄弟,再拿到黑鹰令牌和财务报表,全面接管安林商行。” 说实在的,文奎他很为古人的忠肝义胆而感动。这些人好似一个个都是透明人,纯洁得不行。那个杜新京背叛安林商行的原因很简单,就是不想一辈子为安林打工,想独立出来单干。这次有机会碰到文奎这样的强手,借刀杀人。 子时。月黑风高。山野寂静。 文奎把猎杀安虎的小分队由十五人增加到二十人。两个小组。第一小组由辛力刚负责,突击进入杜新京的家里袭击安虎,第二小组由史勇带队,在外围接应。如果发现杜家有异常情况,立即实施增援。 血鹰听到这个安排,脸上有些挂不住了,黑着脸问道:“寨主,你不相信我?” 文奎嘿嘿一笑:“别急,你还有任务。” 第六十四章 仇人 血鹰并没有从文奎这里得到答案。他只是被告知,行动时负责保护文奎的安全。 不过,这也让血鹰倍受感动。刚刚还以为自己不被信任,没想到文奎是要他留在身边。这等于文奎把自己的人头交给了他保管。 出发前,文奎不知从哪里弄来一个藤条的手提箱。箱里究竟装了什么,文奎不说,别人也不敢问。大约一个时辰以后,二十匹多快马已接近饶州县城。 虽然此时还没有实行严格的宵禁。元军的管控还是很严的。那些穿着元军服装的士兵手执长矛、大刀,脸色疲倦地到处巡逻,看见单独外出的人就会抓起来拷问。 县城以外约一公里处,有一片茂密的松树林。文奎让众人把马栓在树林深处,分头分批翻城墙进入县城。等他们到达杜新锐家,时间又过去大半个时辰。 公鸡已经叫了头遍,意味着新的一天快要来临。整个县城陷入了梦乡,丝毫没有发觉二十多人的队伍正在摩拳擦掌,准备大开杀戒。 “所有人,再检查一次枪支弹药,一定要装上销音器,不要发出剧烈的响声。行动开始!” 接到命令,辛力刚带着十名队员如一只只灵巧的狸猫,消失在夜色里。史勇带的十个人在外围形成了一个包围圈。文奎扯了一把血鹰的衣袖,道:“血鹰,现在该看我们的了。” 血鹰懵里懵懂地跟在文奎后面,来到一株大树下。 这是一株一人多抱的桂花树,枝繁叶茂,形如伞状。文奎手脚并用,几下子就爬到树杆中部,从上面垂下一根绳子,把那个藤条箱子吊上去。不一会,血鹰也爬上来了。 血鹰凑到文奎跟前,发现他正在从藤条箱里拿东西出来,那些散装的铁件,在文奎的妙手下变成了一把狙击步枪。 这玩意形状有些怪异,血鹰就算打破头也想不出是什么东西。他忍不住问道:“寨主,这是什么?” 文奎冷笑着问道:“你想要活着的安虎,还是死的安虎?” 血鹰不假思索地回答:“我想要活的。我还有很多事想问他。” “哦?是关于你妹妹的事?” “寨主英明。我妹妹是在苏州东城大街走失的。安林商行作为苏州最大的黑恶组织,办起自己的事来手眼通天,为什么我想找到自己的妹妹就这么难?” “你怀疑你妹妹是被安林黑鹰组织的人拐走的?” “正是。” “好吧。我会成全你的。辛师傅那里,我早就交待过了,安虎是今晚行动中最难啃的骨头,让他留给我。” 血鹰算是明白了,这件奇形怪状的武器,定然具有非凡的杀伤力。它要想打安虎的左眼,绝对不会打到右眼。 两个人正嘀咕着。杜新京的府上已传来动静。黑暗之中,乒乒乓乓的响声乱作一团。这时,杜新京已经依计把堆放在院子里的干柴点着,一时间火光冲天。 站得高,看得远。血鹰和文奎所处的位置居高临下,能把杜府院内的情况看得清清楚楚。现在有火光相助,他们能看清院内的每一个人! 血鹰喊道:“安虎出来了!那个吊着手臂的年轻人就是安虎。” 文奎的狙击步枪锁住了安虎,随着安虎的移动而不停地移动。安虎左手受伤,用一根绑带吊着,右手提着一柄砍刀,行动起来仍然十分麻利。他丝毫没有注意到自己的腿脚已被文奎的狙击步枪锁定。死亡“十字架”紧紧追随着他。 “砰!” 狙击步枪吐着一串火舌,从树林里冲出去,像一条毒蛇似的咬向安虎的右腿。躲在一根柱子侧面的安虎,感觉右腿一阵火辣辣,紧接着剧痛无比,一个趔趄差点栽倒在地。他试图回头看子弹是从哪里钻出来的,文奎怎会给他机会? 砰! 又是一枪。子弹钻进了安虎的左腿。躲在树丛中的血鹰,亲眼看见安虎双腿一软,直接跪倒在地,再也爬不起来! 血鹰看见这场景,觉得自己真是走对路了。 文奎,神人也! “寨主,这是什么武器?” “狙击步枪。” “能给我看看吗?” 文奎把步枪递给血鹰,让血鹰把眼睛凑到瞄准镜,说道:“你用枪托顶住肩胛窝,眼睛盯住那个十字架。十字架交叉的位置,就是你想打的目标。” 血鹰根据文奎的指点,锁定了一名安虎的马仔,冷笑道:“六指,对不起了。你下阎王殿去申诉吧。” “砰” 绰号为“六指”的歹徒头部中弹,血雾溅起,直楞楞地倒在地上,腿脚抽搐了几下,便没有了声息。 “太厉害了!真是太厉害了!” ...... 文奎默默计算了一下时间,仅仅十五分钟左右,杜新京府上已是一派寂静。辛力刚和史勇的人把一具具尸体往院子中央抬,堆成了一座小山。那个安虎被打断双腿,跪在院子角落,呜呜呜地干嚎。 文奎和血鹰从树上跳下来,一脸轻松地走进杜家大院,却不见杜新京和杜新汇两兄弟。 正在文奎满腹狐疑时,杜新京从黑暗处跑出来,像一条忠实的走狗似的迎接文奎的到来。文奎不由暗暗吃惊,这个杜新京长着一颗无比精明的大脑。要是没有看见文奎,他就不准备抛头露面。 杜新京涎笑道:“文少爷,您来啦。” 跪在一侧的安虎骂道:“杜新锐,你是狗,走狗!老子一定要杀了你!” 文奎面色阴沉地走过去,一把托起安虎的下巴,声音像是从地狱深处发出来的:“你就是安虎?是你下令屠村的,对吗?” “是又怎样?!难道你们不该死吗?!” “啪!” 文奎猛然一巴掌,扇得安虎一个侧翻,栽倒在地。他的双眼通红,如失去理性的野兽。浑身的杀气散发开来,甚至连气温都要降低。 安虎被打翻在地,自己爬了起来,他的双腿已被打断,没办法站立,膝盖跪着的方向并没朝着文奎。这让文奎不由暗自感叹,真不能小觑古人的气节! “告诉你,你已经没有机会报复我们了。我想要你三更死,你就不会活到五更!” 文奎说完,又一把抓起安虎的衣领,噼里啪啦一阵狂揍。冷寂的深夜,清脆的掌掴声异常刺耳。围观者一个个头皮发麻,看似斯文的文少爷,打起人来真狠! 第六十五章 刑讯逼供 打累了,文奎不停地喘着粗气。作为一个寨主,这副身板有点弱。 天色大亮,文奎凯旋而归。安虎成为黑水寨的俘虏。 此时的安虎,已是伤痕累累。脸被打得肿胀而扭曲,几乎变了形。双腿已断,完全没办法站立。 回到黑水寨,血鹰悄然找到文奎,轻声说道:“老大,这个安虎绝对不能让他活着回去。要不然” 文奎淡然一笑:“我把他交给你了。你把他榨干之后随你处置。” 作为一个穿越客,身体还是要趁惜的。后世的经验告诉文奎,熬夜不利于身体健康。交待完审讯安虎的事,文奎便回到卧室呼呼大睡。 血鹰把一间柴房改成了临时的审讯室。安虎像一条死狗似的,被扔进柴房。这里除了一些干柴,没有床铺,更谈不上吃穿。 更要命的是,血鹰剥夺了安虎睡觉的权利。安虎被捆起来,吊在屋梁上。双脚尖离地,整个人就像一个吊死鬼似的在屋梁下摇来晃去。 一开始,安虎不住地骂血鹰,把血鹰的祖宗八代都骂完了,也不见一个人影进来。 午后,柴房的门吱咯一声响,紧接着一道耀眼的阳光射进来。逆着光线,安虎看见一副阴森森的面孔。 他是血鹰。 血鹰人高马大,背着手,阳光从外面照射进来,把他的背影衬托得无比伟岸,无形中给安虎强大的震慑力。 血鹰冷冷地问道:“安公子,骂累了?” “走狗” “混蛋” “小人” 经过几个时辰的折腾,安虎已是有气无力,中气明显不足。血鹰一把抓住安虎的下巴,用力一捏,似乎能听见下颌嘎嘎的响声。 “告诉我,是不是你们绑架了我的妹妹?” 安虎抬了一下眼皮,阴笑道:“你妹妹?我不认识啊。她叫什么名字?” “血虹。” “安林商林在全国开了二十多家青楼,我哪知道她叫什么红?血鹰,难道你是为了你妹妹才背叛我们安林商行的吗?” “是,也不全是。你之所以没死,就是我向文寨主求情,暂且让你多活几天。说!七年之前,你们的人是不是在苏州府东城绑架了一个十四五岁的小姑娘?” 安虎假装若有所思的样子,七年前,作为苏州府有名的纨绔,安虎不但能文能武,还五毒俱全,干下的坏事实在太多,需要仔细地想。过了一会,他终于想起来了,自己和六指亲自参加过一起绑架案! 如果这个女孩碰巧是血鹰的妹妹?岂不是成为自己活下去一个筹码? 安虎问道:“你说的那个女孩,是不是右眉心有一个痣?” “对,我妹妹的右眉心有一个痣!” 血鹰不禁一阵狂喜!这么多年了,他一直暗地里不停地打探血虹的消息,每一次都是失望。他逛过的青楼不下数百,询问过的人就更多。血虹的消息一直石沉大海。 血鹰加入黑鹰组织,就是想凭借这个组织学点本领,以便更好地寻找血虹。至于安林和安虎,对于他这样一个普通杀手而言,都是至高无上的存在。就算怀疑,也不敢壮着胆子去问。 安虎为血鹰的狂喜暗自得意,阴笑道:“你要想知道你妹妹的下落,你就要对我好点。要不然,嘿嘿” 听到这里,就算傻子也知道血虹的失踪和安虎有关。阶级仇恨涌上心头,血鹰怎么可能做到淡定? 一道寒光闪过,紧接着安虎发出了惨叫声。血鹰的手里不知什么时候多了一柄匕首,砍下了安虎一个手指。 纤细、白析的手指从指关节末端斩断,掉在地上,鲜血如泉水般涌出来,一滴一滴掉在地上。在血鹰的眼里,安虎已经是个死人,他没有资格讲条件。 谁知安虎惨叫一声后,露出了无比狰狞的面孔。 “有本事你杀了我吧。这世界只有我一个人知道血虹的下落!来啊,你杀了我啊?!” 血鹰的面部表情凝固了几秒,还真的被他给唬住了。如果血虹真的是被安虎所卖,其他人想找到她的确很难。 从安虎阴森森的冷笑里,血鹰看出了一丝玄机。原来这小子是想以血虹的消息,换取自己活下去的希望。要是轻而易举地杀了他,血虹就再也找不到了。 “安公子,有一种叫凌迟的刑罚,不知你是否知道?简单地说吧,就是把你身上的肉一块一块地割下来。据说,要把一个人剔到只剩下一副骨架,需要割三千六百多刀。如果你不告诉我血虹的下落,我会亲自凌迟了你!” 说完,血鹰端过一条板凳,在安虎身前坐下来,冷冷地问道:“安公子,你说我们应该从哪里开始?” 血鹰手里的军匕,约七八寸长,两面锋刃,中间还带着血槽。安虎的一只手指横躺在地上,手指头的血还在滴。血鹰为了妹妹,什么事都干得出来。安虎丝毫不敢小觑他“凌迟”自己的决心。 血鹰的刀锋直接抵住安虎右腿上的肌肉,说道:“你别怕,我不会让你那么快就死掉的。在你还没有说出我妹妹下落之前,我会让你慢慢地看见自己那白森森的骨架!” “别、别呀,我说,我什么都说!” 安虎哀嚎道:“血虹被卖到松江府的怡红楼。她的艺名叫小彩虹!” 作为一名杀手,血鹰也算得上是冷血动物。安虎完全不敢低估他用刑的冷酷和残忍。这些年来,他风里来,雨里去,替安林商行做了不少坏事,行遍了大半个国家。可笑的是,松江府虽近,他还没有去过! “你所言属实?” “如有半点假话,我愿意天打五雷轰。” 血鹰冷笑道:“那种死法,对于你来说,太便宜你啦。” “血老大,求求你,杀了我吧。给我一刀,快点给我一刀!” 这么多年以来,都是安虎虐杀别人,如今被别人虐,简直和下油锅差不多。他的双腿已经被文奎打断,想站起来是不可能的。再加上吊起来悬在半空也有几个时辰,身上仅有的一点力气被榨光。这种折磨,还不如引颈一刀来得痛快。 安虎反过来叫血鹰“老大”,血鹰依然是冷酷之极。只见他缓缓站起来,说道:“安虎,我马上去松江,如果没有找到血虹,你会比现在还要痛苦百倍。” 血鹰走出柴房,向门外两个持枪站岗的队员交待了几句,便来到文奎的卧室。文奎睡了一觉起床,精神饱满,神彩飞扬,正在享受着厨房送来的小米蕃薯粥。 第六十六章 杀虎 文奎见血鹰面露喜色,便知他已经把安虎的嘴巴给撬开了。 他问道:“你妹有消息了?” “正是!我剁了安虎一根手指头,说要凌迟他,把他千刀万剐。他终究还是服软了。绑架血虹的事是他和六指一起干的。恶有恶报,六指已被我亲手开枪打死的。” 文奎想起在杜新锐门前的那株大桂花树上,曾让血鹰开了一枪。那一枪,竟然把绑架血虹的歹徒给干掉了。 真凑巧! 文奎笑道:“这真是叫老天有眼呀。说说看,你是不是想去松江府找妹妹了?” “嘿嘿,寨主,我想什么,尽在你的掌握之中。” 文奎被血鹰逗笑了。这个冷血杀手,其实也有他温情的一面。这些年当杀手,混迹于黑鹰组织,竟然是为了妹妹。 文奎问:“何时去松江?” 血鹰眼神一凛,怒道:“等收拾了安林再说!” 文奎三下五除二,解决了肚子问题,手一抹,揩去满嘴油星,起身随血鹰走出院子。 虽然已过立春节气,仍然春寒料峭。 山风呜咽,白雪皑皑,到处一派银装素裹。练兵场上,那些昔日的土匪,一个个生龙活虎,光着膀子还累得满头大汗。辛力刚和几个大队长,正在组织队员进行对抗操练。 文奎对当下的情景很满意。辛力刚算得上是武林高手,如今又多了一个血鹰。这让文奎有一种如虎添翼的豪迈感。 路过那间柴房,看见门外站着两个卫兵,文奎便停下脚步,问道:“安虎在里面?” “是。” “立即处决他。此人不宜久留。”文奎沉思片刻,咬牙道:“你想想,他是安林的心肝宝贝,亲兄弟。要是被安林知道他还活着,就算倾尽整个黑鹰组织,他也会来救他。对于他而言,一个安虎,比二十万石粮食还重要。” 血鹰怔怔地问道:“万一他告诉我的是一个假消息呢?我觉得在我妹妹没找到之前,他不能死。” 文奎急得直跺脚,换了后世的说法,这就是“小我”和“大我”的关系。血鹰苦苦寻觅了七八年,思亲心切,这种担心也是有情可原。而安虎可是下令屠杀文家村的魔鬼。他诺不死,岂有天理?要是他被安林的人救走,后果更是不堪设想。 对于这种危险分子,必须快刀斩乱麻! 文奎耐着性子,和血鹰解释了很久,终于做通了他的思想工作。 第二天上午。巳时。太阳高高地挂在天空。白雪开始渐渐融化。黑水寨的练兵场上,站着一排排粗壮挺拔的汉子。让文奎颇感欣慰的是,经历了几场小战,这些如小老虎似的士兵,至今无一人伤亡。 有了现代化武器,杀敌如同探囊取物! 梆梆梆! 几声沉闷的鼓声响起。安虎被两个壮士架着双臂,像拖一条死狗似的拖进会场。 主席台是用石块垒起的高台。文奎和黑水寨的几个首领威严地坐在主席台上,等待着宣判安虎。 安虎,这个曾经发号施令、不可一世的纨绔子弟,连续中了数枪,虽然没有致命伤,因为失血过多,已是奄奄一息。 那两个壮士把安虎捆在早就准备好的木桩上,安虎的眼皮耷拉来下来,连看一眼周边环境的力气都没有。文奎站在高高的主席台上,念着事先拟写的声讨檄文。檄文的大意就是细数安虎带人屠村,欠下累累血债,现在捉住他,必须依法惩办。等等。 念到“依法”两个字,文奎不由暗自好笑。这个社会哪里有什么法?谁的拳头大,谁就是老大。 可怜的是文家村那些村民。凡是被屠杀的户数都是全家死绝。凶犯抓住了,整个会场没有一声哭声。活着的人家全家安好,死去的人是整家人一起命赴黄泉。 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文奎有一种莫名的悲哀。正因为人类的自私自利,才会有眼下的一盘散沙。他想做的,就是要把这一盘散沙凝聚起来,把它们变成坚不可摧的碉楼。 读完檄文,文奎大吼一声:“行刑!” 血鹰手持明晃晃的砍刀,大步流星地冲向安虎。 这次,安虎极为顽劣地抬起头来,阴森森地冷笑道:“血鹰,谢谢你给我一个痛快的死法!” 刀光一闪,噗!安虎的头颅掉在地上。他的眼睛是睁开的,直楞楞地望着蓝天,又像是看着血鹰,那眼神有着太多的不甘。 作为安林商行和黑鹰组织的衣钵传人,安虎怎么也没想到,自己会死在像血鹰这样的杀手手里。血鹰是安林费尽心思培训出来的杀手之一。这些人都曾经是社会最底层的人。 血鹰酣畅淋漓地挥刀而下,把积压在心头数年之久的仇恨倾泄而出,长吁一口气。那一刀砍下去,文奎的心也彻底放了下来。 血鹰这个人,从此会变得更加可靠。 文奎回到文轩苑。老夫人正坐在窗前穿针引线,纳着厚厚的鞋底。她老人家坐在家里,也知道外面发生了什么。 “奎儿,下令屠村的人死了?” “死了!” 紧接着,文奎就听到老夫人一声长长的吁叹声。文夫人无非是想说怨怨相报何时了? 可是,对于文奎来说,开弓没有回头箭。来自这个世界,注定了没有安稳日子过。那么只有硬着头皮干下去。 退一步,万劫不复! 文奎来到文夫人身后,双手按着老夫人的肩膀,无比亲热地说道:“娘,累了吧,我帮你按捏一下。以后纳鞋底这样的活,就让芸儿她们去干。” “闲着也是闲着,有点事做,我这心里踏实。” 文夫人已是四十多岁的年龄。脸上居然没有一丝皱纹。 出乎文奎意料的是,自从全家人搬上黑水寨,文夫人似乎已不再过问文奎的“日常工作”。她一改威严、高高在上的作风,似乎只想安度晚年。 文奎帮文夫人按了几下肩膀,看见血鹰急匆匆地向这边走来,看情形很急,便说:“娘,您请自便,我还有事要出去一下。” 第六十七章 你的安全我负责 血鹰在一株大树底下等,看见文奎走出文轩苑,连忙迎了过来。 “寨主,杜掌柜来了。” “在哪?” “聚义厅。” 文奎随血鹰一起来到聚义厅,杜新京正在焦虑不安地来回走动。文奎的出现,让杜新京象是抓住了救命稻草。 “文少爷” 大冷的天,杜新京的额间竟然沁出了汗珠。他急切地嚷道:“安林来了!” 这个消息太过突兀,文奎一下子还没反应过来。而杜新京却是急得像世界末日已经来临。 “杜掌柜,别急,慢慢说。坐下来喝口水。” 文奎的从容淡定,很大程度上给了杜新京一颗“定心丸”。从杜新京的口中,文奎得知自己正要找的冤家,真的已经来了,而且还受到了信州知府王道生的热情接待。 “杜掌柜,你是怎么知道的?” “安林的人已经找到我了。我说安虎的行动失败,没有杀死文奎,他已经带着一帮人回苏州了。” “文少,赶快想办法呀。要是让安林知道我们的关系,我们兄弟俩就全完蛋啦。” 文奎就知道,杜新京的焦虑,一定是出于对自身安全的考虑。要不然,他也不会急成那个样子! 文奎冷冷地问道:“安林住在哪?” 杜新京悄然抹了一下冷汗,回答:“严七官酒楼。” “好了。你先回去。剩下的活儿,就交给我们黑水寨。记住,千万别乱说话。祸从口出。” “嗯。” 送走杜新京,文奎立即把几个骨干召集起来开会。一时间,整个黑水寨都有一种风起云涌的紧迫感。 第二天上午。饶州县城。 辛力刚挑着一担有盖的木水桶,桶里养着新鲜的草鱼。文奎仍然是一幅少爷打扮,和辛力刚保持着若即若离的距离。他们来到严七官酒楼附近,发现这里大门紧闭,门可罗雀。 门前站着两个年轻男子,全都穿着束腰青衣,分立大门两侧。他们手中没有器械,却是无比机警。辛力刚从他们的眼神里看出,这两人功力不浅,绝对是武林高手,浑身散发出一种练武人特有的强悍气质。 “卖鱼吗?鲜活的大草鱼啊。” 辛力刚陪着笑脸走向那两个人,想和他们套个近乎。其中一个人大吼了一声:“酒店这两天不开张。你们去别处卖鱼。” 辛力刚似乎不甘心,硬是赖着不走,垂涎地笑道:“老板,这鱼真的很新鲜呀。你看,还是活的呀。” “滚!” 那人拳头抡起,眼看就要揍过来。辛力刚连忙装着害怕的样子,悻悻然地走了。站在不远处的文奎,也听出了青衣男子是外地口音。 外地人敢在饶州县城如此飞扬拔扈,没有点来头是不可能的。 不一会,他们来到杜记米店。看见杜记米店还在正常开张,悬着的心总算落了地。一路上,文奎还真的担心杜氏兄弟被安林的人灭门。毕竟安虎之死,杜氏兄弟是有功劳的。 杜新京看见文奎和辛力刚出现在米店,连忙扭动着肥胖的身躯迎过来,把他们请进了内室。 杜新京摸着胸口,苦逼地嚷嚷道:“文少爷,你们总算来了!你不知道,我这两天有多么担心吊胆!我这颗心脏砰砰砰地乱跳,都快跳到身体外面来了。” 一个人要是整天生活在恐惧之中,也是很可怕的。 文奎淡然一笑:“别怕。你的安全我负责。你看看窗外” 杜新京往窗外一看,街角、商铺附近,不知什么时候多了几个陌生人。这些人装着诺无其事的样子,眼神却在暗暗地四下观望。 杜新京怔怔地问了一句:“那些人都是文少爷您的人?” 辛力刚猛然向杜新京后脑勺拍了一下,怒道:“文少爷是什么人?难道还会让你吃亏吗?等干掉安林,你的好处少不了。别以为一个黑鹰组织有多么了不起!” “那是,那是!” 三个人正在内室聊着天,杜新汇突然窜了进来,在杜新京耳旁一阵嘀咕。杜新京听罢点点头,示意他先出去。 “白天别讲人,夜间莫说鬼。安林的人来了。我去应付一下。” 杜新京一出去,文奎和辛力刚的手枪子弹上膛,还装上了消音器。这大白天的,他们都不想闹出太大动静。毕竟这城里城外,还有不少朝廷的官兵。 透过门缝,文奎看见来者有两个人,其中一个人很面熟,仔细一看,正是韩六! 为首者姓马奔,是安手的一个贴身手下。这人长得尖嘴猴腮,身材细长,穿一身长衫,看上去更像是帐房先生。马奔的身后是韩六。 马奔一进来,面色很不善。杜新京和杜新汇兄弟两心虚,连忙又是让坐,又是倒茶,把他们当着爷爷辈来服侍。而韩六只是一直保持着沉默,以极为冷漠的眼神看着眼前的一切。 马奔冷冷地说道:“杜老板,别客气了。安林安帮主想请你去一趟。有重要事情商量。” 马奔的声音很轻,对于杜新京而言简直是晴天霹雳! 真是怕什么来什么。杜新京兄弟俩最怕的事情终于来了。 “马先生,您看,我这米店要开门做生意不是?我这走不开啊。” “你把米店关了。安帮主想要见你,那是给你面子,你别不识抬举!” “马先生,我这真走不开啊。要不这样,我晚上过来早安帮主,行吗?” 马奔反手晃动了一下,手里多了一柄短刀。那口刀仅一尺长,刀身呈弯月形。锋利的刀口抵住杜新京的脖子,杜新京被吓得面如土色,连开口叫唤都不敢。因为只要他一开口,喉咙处必然受伤。 此时,杜新京是多么希望文奎能出来解围。他把眼睛瞄向里屋,房门是关着的。他根本看不见文奎他们在干什么。 韩六站在马奔身后,满脸的冷漠。眼前这一切,似乎和他无关! 杜新京并不知道,其实文奎也在做激烈的思想斗争。这种时候,杜新京就象是砧板上的鱼肉,马奔只需要手上稍微使劲,他整个人头就会被割下来。 马奔再次厉声问道:“走吗?” 第六十八章 乌鸦叫了 文奎从门缝往外看,看到的是杜新京满是求救的眼神。而马奔顺着那眼神看向里屋的房间,门吱咯一声响,从里面走出两个人。 他们正是文奎和辛力刚! 韩六的脸色微微一怔,很快又平静如水。仿佛眼前发生的僵持局面,和他没有多大关系。 文奎把手抄在衣袋里,手枪口对准了马奔。这里面的玄机,被韩六看得一清二楚。不过,看情形,他似乎并不准备动手,而更乐于当一个局外人。 文奎皮笑肉不笑地说道:“何必强人所难呢?动粗可不是什么好习惯。” 马奔手里的刀没有离开杜新京的颈脖,反而把杜新京当作盾牌,怒道:“你们是什么人?” 文奎和辛力刚都没停下脚步,一步步迫近,无形中给马奔强大的压力。 “韩六,拿下他们!” 马奔又吼了一句。韩六猛然出手,一记手刀砍在马奔颈脖子处。马奔如一根煮熟的面条,缓缓地瘫软在地。 “当”的一声,那把形如弯月的刀也掉在地上。 这个结果,连文奎和辛力刚都没想到。杜新京和杜新汇两兄弟更是满脸懵逼。 韩六上前半步,双手抱拳道:“文少爷,韩六见过!” “韩师傅,客气了。你怎么会和安林的人在一起?” 文奎不解地问道。 韩六指了指里面的房间:“借一步说话。” .............. 一柱香的功夫,文奎和韩六从内室走出来。文奎看向地上的马奔,给辛力刚递了个眼神。辛力刚一把抓住马奔的脑袋,来了个三百六十度大转弯,只听“咔嚓”一声脆响,马奔连哼都没哼一声,就到了另一个世界去了。 文奎冷笑道:“杜老板,你去找一个麻袋,把这垃圾埋了。” 杜新京和杜新汇两兄弟,眼睁睁看着文奎他们离开。那个身材粗壮的韩六,在文奎面前显得十分恭敬。他们一边走,一边说着话,像是多年未见的老朋友。 不一会,他们坐进了一家小酒馆,向店主要了一斤桂花酒,两斤牛肉,半斤花生米。一边畅饮,一边讨论着严七官酒楼的地形布局。辛力刚像个门神似的站在门外,连店小二也不让进。 从韩六嘴里得知,安林为了对付黑水寨,已经联合威武镖局的人手。他的密杀令发出去好些天了,全国十八个联络站目前只来了三个,大约四五十人。其他的人员,要么还在赶路,要么根本没有接到密令。 韩六:“那个安虎,上次进攻文家村折损了一半人马,安林一接到报告,便火速往信州这边赶。谁知安虎又回苏州了。” 文奎冷笑道:“他不是回苏州,而是去阎王爷那里报到了。” 韩六不禁愕然! “这、这是真的吗?” “那你还以为是假的?”文奎道:“韩兄,倒是你突然给马奔反戈一击,让我看不懂。” “其实也没什么。我只是想报你上次的不杀之恩。其实上次你们完全可以要了我的性命。我真的没想到自己能活着离开。” 文奎问:“威武镖局和黑鹰组织联手,大约有多少人?” “目前我能看到的,也就只有一百多人。和你那两千多人马相比,简直是以卵击石。再说,威武镖局的张立峰,我看也是在应付他。镖局一起才四十多人,还留了一半守家。” 听到这里,文奎眼前一亮,问道:“你能否让我见一见你们的总镖师张立峰?” 韩六苦笑道:“文少爷,你们杀了他四十多号人啊。这种血海深仇,要是他突然变脸,对你下毒手,我又怎么对得起你?” 文奎从口袋里拿出一支手枪,往桌上一放,又拿出两个手雷,并排摆在桌面上,冷笑道:“他如果真要撕破脸皮,大不了一起死。” 韩六已经见识过文奎那些“短铳”的厉害,明白这位少爷可不是闹着完的。一枚手雷的爆炸威力,足以把眼下的包间炸飞。武师再强壮的身体,那也是血肉之躯,哪里经得起炸? 文奎进一步解释道:“我想见张立峰,不是怕他,也不是想求他饶过我,而是不想威武镖局全军覆灭。我已经错过一次了,不要再错第二次。懂吗?” 傍晚时分。安林仍然没有等到马奔和韩六回来。整个酒店,三步一岗,五步一哨,防守极为严密。 尽管高手如云,安林连一个杜新锐也“请”不来。马奔和韩六派出去已经好几个时辰了。就算是蚂蚁,也应该爬回来见他了。 一丝不祥的预感在安林的心间慢慢升起! 昨晚,他做了一个梦。梦里,安虎满身是血,哭着喊着,要安林为他报仇。一觉惊醒,安林全身湿透。安虎的形象在他头脑里久久挥之不去。 于是,他才想起了杜新京。 于是,他才派马奔去请杜新京,想问个究竟。谁知,请人的人也失踪了。 马奔没回来。韩六也没有回来。安林派人去找张立峰。张立峰的人说,总镖师也出去好久了,不知他去干什么! 安林一屁股坐在凳子上,觉得满世界都在见鬼。诡异之事接二连三地发生。他这一辈子杀人太多,经常有冤魂闯入梦中,年轻的时候阳气旺盛,鬼怕他,不敢太多骚扰他。现在年老了,阳气日衰,变得他怕鬼了。 安林不敢想象的是,连安虎也变成了鬼,闯进他的梦中来求救! 难道安虎他真的死了? 安林手心里攥着黑鹰令牌,满脸悲怆之情。此时,他的情绪非常复杂。五个兄弟,老二老三老四皆已死于江湖纷争,老五安虎算得上智勇双全,如今却是凶多吉少。 此时,安林突然觉得自己真不该和黑水寨为敌。要是当初听了杜新锐的话,就把二十万石粮食送给黑水寨,算是多交个朋友,或许也不会落了个人财两空? 安林打开窗户,听到一阵阵乌鸦的尖叫声。随后,数只乌鸦从树巅处惊起,逃命似的向苍茫的夜空飞去。他那颗高傲骄狂的心也一下子沉到黑暗的最深处。 第六十九章 黑鹰令牌 深夜。安林还没有睡。 咝咝咝 门缝里飘进来一缕缕香气。安林闻着香气,眼皮突然变得异常沉重,不由自主地合上了...... 不知过了多久,安林睁开眼睛,发现时空已经变换: 首先,他的双手是捆着的,而且还是反剪着捆。 其次,安林所熟悉的大房间没有了,取而代之的是一间漆黑如墨的小房间。靠墙的位置摆着一张八仙桌,桌子上面是一盏小油灯。油灯下坐着一个肤色白析、清秀俊朗的年轻人。 这年轻人正在把玩着原本属于安林的黑鹰令牌! 安林惊恐地嚷嚷道:“你、你是什么人?” “住嘴,小心我割了你的舌头!” 一声暴喝从黑暗的角落传来。安林环视一下四周,才发现原来年轻人并非单枪匹马。小黑屋里站着几个彪形大汉,其中有一人似曾相识。 这人正是血鹰。黑鹰组织信州站的负责人。 血鹰手持匕首,上前半步,面露狰狞之色:“老东西,你还认识我吗?” 安林毕竟六十多岁了,在这个朝代算是高龄。只见他眯着眼,仔细打量了一下昏暗中的血鹰。过了一会,他算是想明白了:“你是血鹰,是我们的人。你为何要背叛我?” “问得好!” 血鹰发出阴恻恻的笑声,突然刀锋直抵安林的颈脖处,厉声喝道:“老东西,你去问一问那个安虎吧。我为什么要背叛黑鹰组织?他很清楚!” 安林怔怔地问:“你们把安虎怎么了?” 坐在八仙桌旁的文奎突然问道:“下令屠村的事,是不是你干的?” 安林算是明白了,那个白面书生便是文奎。自己做梦都想抓住的人,如今相距不过咫尺。 “你是文奎?” “知道就好。”文奎站起来,举起手里的黑鹰令牌,问道:“你们安林商行的帐册在哪?” “不知道!” 安林失去了令牌,就等于失去了黑鹰组织的指挥权。要是再失去帐册,就等于交出了整个安林商行。他宁愿死,也不会交出帐册。 “真不知道?” 文奎眼神凌厉地掠过安林的脸。说真的,他真不忍心向一个年过花甲的老人下手。尽管他是一个罪大恶极的大魔头。 好在这种事,还轮不到文奎亲自动手。他只需要动一下念头,下面的人就能读懂意思。文奎拿着那个黑鹰令牌,向史勇和血鹰挥了挥手,这两个人如猛虎扑食一般,拎着安林向水牢方向走去。 黑水寨的水牢,不但是水蛇繁衍生息的地方,也是摧毁敌人意志的人间炼狱。把一个年过花甲的老头剥光了扔进去,不知他能挺多久? 然而,失去数十名文家村村民的性命,文奎不可能再仁慈! 第二天上午,史勇匆匆跑来告知,安林死了。不知道是冻死的,还是被吓死的。反正他打开水牢的门,里面已悄无声息。 文奎听罢,一连摆弄着他的手枪,一边吩咐道:“史兄,你去找个地方,把老家伙埋了。哦,就让他们兄弟两埋一起吧。到了阴间也好有个伴,不孤独。” 史勇问:“帐册的事怎么办?” “血鹰会有办法的。你去忙你的。” 不一会,文奎来到血鹰的卧室,告诉安林的死讯。血鹰禁不住一声长叹:“想不到一世枭雄,会这么不经折腾。要是再年轻二十年,他可不是那么容易死的。” 文奎道:“自然规律,没有例外。你准备一下,我们一起去苏州。只要有黑鹰令牌,我不相信找不到帐册。” “严七官酒楼那些人怎么办?” “就说安林在苏州有急事要处理,行动计划已经取消。这是黑鹰令牌,你先拿去,把严七官酒楼的那些人渣先遣散了再说。要是不小心被那些蒙古兵嗅出味道,怕是吃不了兜着走。” “也对。蒙古人是禁止汉人聚集的。听说严重一点的,三五成群聚会都要杀头。何况安林是包下了整个酒楼。要是被人告发,那些人就麻烦了。” 响午时分。 文奎和血鹰各骑一匹快马,向饶州县城进发。他们刚刚进入县城,就看见一队队官兵手持兵器,向严七官酒楼方向扑去。 血鹰脸色一凛,勒住缰绳,给文奎递过来一个眼神。文奎也意识到了,元军肯定是闻到黑鹰帮派的气味,开始大动干戈。 果然,不一会,他们就看见严七官酒楼传来一阵阵兵器撞击的声音。那些杀手和官兵战作一团。 数以千计的元兵将酒楼团团围住。杀声震天,浓烟滚滚。不时有人满身血污地杀出重围,带着累累伤痕抢马,然后逃命。 安林的黑鹰令牌还在文奎的怀里。文奎是指望着用这块令牌向那些从未谋面的杀手发号施令的。但身处这种时局,令牌在手,其实就是一个祸害。 “少爷,你看!” 前方一百多米处,韩六拦腰抓住一个元兵,向另几个元兵掷去。可怜那个元兵,身体象肉包子似的,撞击在自己人的兵器上。韩六迅疾地扭住一匹马的缰绳,就要飞身上马。 嗖! 一支利箭射穿了韩六的肩胛。紧接着又是一支利箭,射进了他的大腿。连中两箭,韩六已没有翻身上马的力气。 血鹰看到这里,两腿一夹,一鞭甩向自己的马屁股,纵马来到韩六身边,一伸手就把韩六拽上马背。 要是换了文奎,绝对没有这个力气,把壮实如牛的韩六拽上马背。不过,此时的文奎也不含糊,抽出怀里的手枪,对准元军一阵猛射。 砰、砰、砰...... 子弹象长了眼睛似的,打在元军身上。那些军士从来没有遇到如此凶猛的武器,被打得抱头鼠窜。 轰1轰! 文奎连扔两枚手雷。巨大的爆炸声,更是将元军炸得人仰马翻。趁着这个空隙,血鹰已经纵马逃出数百米。 驾! 文奎两腿用力夹了一下坐骑,勒紧缰绳向血鹰追去。他们的身后,依然是杀声震天,硝烟滚滚。 文奎回头看了一眼那个无比混乱的战场,不由暗暗感慨:安林培养出来的杀手,如果单打独斗,实力应该比元军强悍很多倍。 第七十章 兄弟 城门已经关闭。 文奎和血鹰骑着快马来到杜记米店,马背上还有一个中箭的韩六,杜新京不由惊愕万分。 他们这种时候找上门来,对于杜新京而言肯定是麻烦来了。好在这位“奸商”还算有些民族气节,二话不说,把他们引进了米店。同时,还叫杜新汇把一路滴来的血迹清洗干净。 米店有一个十分隐蔽的地下室。里面漆黑如墨,伸手不见五指。 杜新京满脸歉意道:“你们先委屈一下,等风头过去再想办法出城。” 文奎道:“杜兄,再麻烦你去搞一些止血药,韩六身上的箭头要赶快拔出来。” “这个简单,我店里就有。平时备着自用的药。” 杜新京爬上阁楼,从箱底里拿出一小瓶药粉,递给文奎。 “血鹰,还是你来吧。这玩意我不内行。” 血鹰顺手拿了一根杖面杆,往韩六嘴里一塞,沉声道:“咬住它。” …… 在没有麻醉药的情况下,血鹰野蛮地把韩六体内的箭簇拔出来,又在创口处敷上止血药粉。文奎在一旁看,浑身起着鸡皮疙瘩。 过了一会,韩六昏昏沉沉地睡去。 文奎让血鹰留在店里照顾韩六,自己来到街上打探敌情。大约是怕惹麻烦,平时人来人往的大街上已没什么人。他来到严七官酒楼附近,发现元军正在清理战场,那些没有逃出去的人已成为俘虏,被强迫带上枷锁。阳光下,沉重的铁链互相撞击,发出铿锵的响声。 一个大腹便便、身材高大的蒙古指挥官把沾满血迹的战刀杵在地上,正在对着一帮士兵大呼小叫。那些俘虏不时受到来自士兵的毒打。文奎躲在墙角,细数了一下,被俘的人有二十七人。除了地上躺着的尸体,像韩六这样侥幸逃出来的人估计不多。 两个士兵从里面抬出一个满身是血的伤员。也许是太痛苦,伤员不时发出呻-吟声。蒙古军官喊道:“等等!” 刀光一闪。伤员的颈脖处被砍了一刀,鲜血四溅。伤员变成了死尸,被直接抬到死尸堆一起垒起来,估计他们会统一处理。 文奎看到这情形,不由吓出一身冷汗。蒙古军官斩杀伤员,和杀一只鸡鸭没什么区别。 文奎回到杜记米店,韩六已醒。 此时,他的脸色苍白如纸。文奎很清楚,这个时代没办法输血。要是被射穿大动脉,就算神仙也救不了他。韩六算是捡到一条命。 “文少爷,血鹰,谢谢你们救了我。” “韩六,文皱皱的话少说。我是个粗人。” 血鹰说话有些粗声粗气,也不管韩六是否受得了。一上午的折腾,肚子饿得叽叽噜噜乱叫。杜新京不知从哪里炒了几个菜,温了一壶酒。 一时间,米店后院酒菜飘香。 这个米店,原本属于安林的联络点。杜新锐听说安林、安虎两兄弟已死,脸上灿烂得鲜花怒放。文奎看得出来,杜氏两兄弟长期以来受够了黑鹰组织的窝囊气。文奎一出手,等于搬去了压在他们头上的巨石。 梆梆梆! 外面传来一阵敲门声。杜新京连忙起身,走出米店一看,一队身穿蒙古军服的士兵等在外面。看来,全城大搜查已经展开。 为首者问:“有没有陌生人?” 杜新京楞楞地说道:“有啊。刚不久来了个买米的,走了。” 为首者把杜新京用力一推,冲进了米店,上上下下搜了个遍,除了堆积如山的大米,连半个人影也没见着。后院餐桌上,摆着的酒菜,也只有两幅碗筷。杜新汇正在自斟自酌。 “妈的,你们倒是很会享受的。” 那人一边说着,一边伸手从碗里抓起一块羊肉往嘴里塞。送走一帮强盗,杜新锐狠狠地朝地上“呸”了一口痰,骂道:“一群野兽!” 骂完,他才觉察到屋里好像少了什么。这时,文奎和血鹰从外面窗户跳了进来,笑盈盈地说道:“杜掌柜,没想到你还真有点血性啊。” 杜新京不以为然地说道:“我家祖上也是大宋的县令。从北宋开国以来,我们杜家出过十个举人,八个进士。到了元军来了,我们杜家才开始没落的。” 可怜这些汉人,在蒙古人的铁蹄之下生活了几十年。至今还有人怀念着祖辈的辉煌。像杜新京这种人,应该不在少数。这也是后来韩山童、刘福通振臂一挥,全国响应者便风起云涌的重要原因。 几个人喝得尽兴,完全忘记了地下室还有一个人饿着肚子。一直到吃饱了,文奎才想起韩六没吃。杜新京笑道:“文少爷多虑了。我叫人做的乌鸡炖当归很快就送到。” 话音刚落,从外面走进来一个包着头巾、体形削瘦的男人。这男人手里托着一个瓦钵。杜新京打开瓦钵,一只完整的乌鸡,香气扑鼻,还有浓郁的当归黄芪的气味。 那人问:“杜哥,这钵东西补气补血有特效,难道你家有女人生产?” 杜新京往瘦男人肩上拍了一巴掌,笑道:“老卢,看你真会逗。我连老婆都没娶,哪来的女人生产?难道我自己吃好点还不行吗?” 那个被称作“老卢”的男人感叹道:“掌柜的,你有所不知。刚才官兵攻打严七官酒楼,说是里面藏了企图造反的人。那个惨呀,单尸体就拉了十几板车呀。有官兵的尸体,也有反叛分子的。那些没死的,更惨。一个个都带了十几斤重的铁枷锁。走起路来,咣当咣当,那响声刺得人汗毛孔直竖。听说明日午时,官方要把那些人拉到南城外集体开刀问斩。” 老卢的消息够灵通的。这么快,就打探到酒楼的消息了。文奎专程去了一趟,除了看到血腥,似乎并无所获。看来应该在县城多培养一些打听消息的人。这等于给黑水寨安了一双顺风耳。 等老卢走后,文奎随杜新锐一起下到地下室。韩六已经从硬板床上坐了起来。闻到鸡肉的香味,他的面部表情更加生动了。 “文少爷,杜掌柜,你们都是我的救命恩人。请受韩六一拜!” 说罢,韩六就要跪下去。文奎和杜新京连忙搀扶住他。 “韩六,四海之内皆兄弟。我们是自己人,不兴这一套啊。” 文奎把韩六扶到一张小桌旁,这边杜新锐已经把瓦钵的盖掀开。 一时间,地下室香气袅袅,令人满口生津。 第七十一章 驭心术 一只鸡下肚,韩六的气色好了很多。他失血过多,要想恢复需要些时日。 韩六吃饱喝足,大脑便开始想其他事了。文奎看得出来,这家伙眉头紧皱,似乎并不开心。 有心事,又不想说?文奎是何等聪明之人? 他问:“韩六,是不是在想你们镖局那些弟兄了?” “嗯。总镖师待我恩重如山。我不知道他是死是活,心里堵得慌。” 韩六的眼里竟然沁出了星星点点的泪花。文奎看得出来,这是一个重义气、懂得感恩的人。 “张立峰?” “嗯。” …… 当晚。王道生府上。 元军围剿严七官酒楼的事情,对于王道生而言,也是惊心动魄。下午,他特地去看了那些被抓的俘虏,一个个身上有伤,还要承受士兵的打骂污辱。明天,他们将被集体砍头。 作为汉人官员,当官当到王道生这个样子,已实属不易。在他的内心深处,对于朝廷推行的种族歧视政策也是深恶痛绝。 吃了晚饭,王道生独自坐进书房,想通过练书法平复一下心情。练着,练着,猛抬头,他看见对面坐着一个人。 文奎手里拿着短枪,枪口对准王道生,轻声道:“嘘” 这个动作吓得王道生魂不附体,手里的毛笔差点掉在地上,惊愕地问道:“文少爷,你是怎么进来的?” “别怕。我没想杀你。” 文奎耸耸肩,表情十分轻松。白天发生在严七官酒楼的战事,王道生已略有所闻。关于突然冲出两个人,骑着快马救走了一个人的消息,在军士中传得神乎奇神。如今故事的主角正坐在自己面前,作为知府,岂有不怕之理? 王道生战战惊惊地问道:“文少爷,不知您需要本官做些什么?” …… 文奎对于王道生的态度很满意。这老朽熟谙乱世生存的哲学。这种圆滑世故之人,往往能捞到最大的好处。比如,改朝换代之后,他还能继续当官、捞钱。 临走时,文奎风趣地说道:“我来过了。你可以选择报官,也可以选择沉默。这是你的权力。” 王道生的脸上有些挂不住,讪然道:“文公子言重了。朋友之间的拜访,岂能报官?” 文奎走到窗口,阴阴一笑:“哦,我忘记告诉你一个好消息,安林、安虎两兄弟都已经死了。” 眨眼间的功夫,文奎在王道生的眼前消失。他没有从正门进来,自然也不会从正门出去。只见他一个纵跳,消失在茫茫黑夜里。王道生望着黑茫茫的夜空愣了好一会。 血鹰从黑暗的墙角出来,问道:“事情办得怎样?” “回米店再说。” 文奎原计划是想立即去苏州,寻找黑鹰组织的帐册。现在他不得不改变计划,救了韩六,还想救他的兄弟。 文奎拿出从王道生那里获得的刑场布防图。这个图是凭借王道生的记忆画下来的。 血鹰看了图,有些泄气,说道:“文少,恕我直言。为了威武镖局和黑鹰组织的人,我们黑水寨要冒这么大的风险,我认为不值!” 血鹰的想法,文奎当然能理解。救韩六是属于碰巧,救那些犯人就是有预谋的劫法场。相对于官方而言,这可是灭族的重罪! 然而,大元那些狗屁法律,写的全都是对汉人的剥夺和歧视。整个社会分为蒙古人、色目人、汉人和南人(指原来宋朝统治下的汉人)四个等级。层次非常分明。等级排在前面的蒙古人和色目人,可以随意欺压汉人和南人,后者还不得反抗。蒙古人和色目人,要是打死一个汉人,代价仅为一头毛驴。有些时候,甚至连毛驴也不需要赔。 文奎的内心燃烧着一团火,那是仇恨的怒火! “血鹰,此言差矣。虽然我们和威武镖局和黑鹰组织有仇恨,但他们都是汉族同胞,都是我们要团结的对象。比如韩六,我们救了他的命,他肯定感恩于我们。我们冒着生命危险去救那些即将被问斩的人,给了他们第二次生命。我就不相信他们会恩将仇报。” 血鹰沉默了一会,似乎下了很大的决心:“我听文少的。您指到哪里,我就打到哪里。” 文奎指了指那张地图,冷笑道:“愚蠢的蒙古人太自以为是,选择城南郊外的空地当刑场。你看看这里,距离连绵的大茅山不足三公里,我们劫了法场之后,迅速逃进密林,只要进入大山,那里就是我们的世界。他们根本不敢来抓我们。就算来十万精兵,我们也可以把他们玩弄于股掌之间。” 说罢,文奎也不管血鹰什么态度,直接收起地图,向杜新京兄弟告辞:“你们照顾好韩六。他是我的兄弟,也是你们的兄弟。” 杜新京连忙答道:“文少请放心。我们会照顾好他的。那个地下室,是我们兄弟二人自己挖出来的。没有外人知道它的存在。” 文奎还是有些不放心,拍了拍口袋里的手枪,微笑着威胁道:“记住,我不允许韩六少半根毫毛。他对我很有用。” 文奎和血鹰两个人骑马来到城门。城门已经关闭。所有人员禁止通行。 “血鹰,看你的了。就算是跑,你也要跑回黑水寨。明日午时前,你选三十名最精干的兄弟,骑马埋伏在密林里。每人携带手枪、砍刀,还有,每人要带至少十枚手雷。” 经过几次恶战,文奎觉得手雷用起来非常称心。它爆炸威力大,体积小,方便携带,能在短时间内给敌人造成杀伤力。 血鹰正要翻上高高的城墙时,又被文奎叫住:“等等,记住把我的狙击步枪也带来。我需要它控制现场。” “是!” 血鹰手脚并用,嗖嗖嗖,几下子就窜上了城墙,在文奎的视野里消失。 杜新京正要关下店门,回家睡觉,看见文奎一个人又折回来了,还以为他不放心韩六。 文奎无奈地说道:“妈的,没想到城门已关闭。元军已经宵禁了。” 杜新京猛然拍了一下自己的脑壳,嚷嚷道:“你们救人心切,我也跟着急。看我这记性,竟然把这么重要的事情给忘记了!” 从杜新京的嘴里得知,元宵节以后元军加强了管控,宵禁期间被抓的人,值班的士兵就可以决定是否砍头。为此,饶州县已经死了好几个冤死鬼了。 第七十二章 劫法场 杀人布告张贴出来,整个饶州县城沸腾了。发生在严七官酒楼的战事被人们传得神乎其神。 第二天上午巳时。城门早已打开。一群群被要求去看热闹的吃瓜群众,三三两两,有说有笑地走出城门,来到城南郊外的刑场。 文奎混在人群里出了城。不过,他不是往刑场走,而是趁人不注意潜进了树林。史勇、辛力刚、苏北、血鹰等人也已赶到。 刑场外围,三步一岗,五步一哨,被杀气腾腾的蒙古士兵所控制。那些被要求观看的市民也有上千人之众。文奎拿着望远镜,能清晰地观察到刑场每一个细节。 “大家记住了,一共二十七个犯人。我们有三十人。等会我下令发起冲锋,你们骑马以最快速度杀向刑场,目标直指犯人。先把那些犯人抢出来,带到黑水寨。千万不要恋战。只有枪声一响,你们每一个人都在和死神赛跑。” 文奎的话,说得所有人热血沸腾! 去刑场抢人,无异于虎口拔牙。 山下,一辆辆囚车已进入刑场。文奎从望远镜里看见,囚犯的人数不多不少,正好二十七人。看来官方并不想为这些人浪费粮食。 时间渐渐地流逝。不一会,囚犯们被绑在一根根竖着的木桩上。十几个长得骠肥体壮、头上缠着红头巾的刽子手,列队站立一侧。刽子手们手执大砍刀,表情严肃。阳光照射在刀锋上,闪着幽幽的寒光。 一个官员上台宣读布告书。文奎向身后那一群如狼似虎的兄弟一挥手,三十名枪手,三十匹战马,如一阵风似的扑向刑场。 混在人群里的杜新京按照事先的约定,高声喊道:“有人劫法场,快逃命啊。” 一时间,吃瓜群众秩序大乱。一部分官兵企图拦住拼命逃跑的人。整个刑场秩序大乱。 砰! 文奎瞅准时机,一枪干掉那个宣读布告书的官员。他的枪声一响,刑场的秩序更加混乱。 轰轰轰 骑手们的手雷象蝗虫似的飞向蒙古军士兵。一时间,硝烟滚滚,惨叫声连绵不绝。一些被手雷炸中的士兵,肢体飞到半空,又掉落在人群。 眨眼间,勇士们冲到木柱旁,挥刀砍掉绳子,把囚犯往马上一拽,立即又策马返回。 那些囚犯都是久经沙场的杀手、武师,见有人来救,一个个都喜从天降! 文奎居高临下,专挑军官打。一枪一个,远距离射杀,枪枪都很过瘾。短短几分钟,冲出去的战马纷纷返回。伤重的人横在马背上,象一个破布袋似的。伤轻一点的,能坐在马背上和骑手并肩作战。 整个刑场已是无比混乱。元军放弃了阻止吃瓜群众逃命的企图,开始组织力量向密林里进攻。可是,他们的指挥官只要一露头,就会被文奎的狙击步枪爆头,死得很惨。还有那些冲在前面的士兵,一个个被狙击步枪点名…… 文奎见救人的骑手们已经钻进密林,他也收起狙击步枪,跳上一匹枣红色战马,消失在密林里。 信州府达鲁花赤孟恩躲进囚车底下瑟瑟发抖。吓唬老百姓的刽子手们也很怕死,他们像普通百姓一样纷纷逃命。 枪声终于静止了。孟恩从囚车车底钻出来,整个刑场已经变得空荡荡。参加围剿的士兵到密林里转了一圈,又一无所获地空手返回。 此时,孟恩连肠子都悔青了。如果选择在菜市场门口行刑,匪徒反倒没那么容易劫法场。近千人的蒙古士兵,就像摆设似的,任由匪徒冲进刑场,大大方方地把人救走。 作为达鲁花赤,孟恩抹了一下脑袋,感觉自己还活着,就要思量如何应对这场重大失误。他首先想到的就是知府大人王道生。 王道生端坐高堂,并没有想到孟恩会亲自拜访。不过,他凭想象也知道,这个孟恩肯定没有好日子过。 果然,孟恩一坐下来,就气呼呼地把现场描述了一番。从他这里,王道生知道文奎这次劫刑场,打死打伤蒙古官兵五十多人。一千人的警戒,在枪弹的威力下只有挨打的份! 王道生故作惊讶地问道:“匪徒是哪里来的?他们用的是什么武器?要不要上报朝廷?” 连续几个问题提出来,孟恩彻底懵圈。因为这些很现实的问题,他心里完全没有答案。 孟恩问:“王知府,你说该怎么办?” “这个、这个......我也不知啊。” 嘴里是这么说。他的心里却不是这么想的。就算知道也不会告诉你!难道我会蠢到自找麻烦吗?文奎是什么人?凭区区五十多号人马,就能拿下黑水寨,这种神人,你得罪得起吗? “唉!”孟恩长叹一口气,骂道:“哪个土匪吃了熊心豹子胆,竟敢冲击刑场。要是被我抓住,全部枭首示众!” 王道生很清楚,凭文奎对刑场布防的了解,以及他手下那么多精兵,孟恩能活着回来已经是烧高香了。想抓住他们?哼,过过嘴瘾也就算了吧。懒得和你认真。 “孟大人,这件事影响实在太大。的确应该想个办法。不知抓获反叛分子的事情,是否已经上报?” “报啦。当然报啦!” 孟恩苦逼地喊道。 要不是贪求功劳,打死他也不会上报的。这下子人犯全部被人救走,拿什么向上级交差? 别看孟恩肥得像一头猪,脑筋转得并不慢。他在王道生面前发泄了一通,终于冷静下来。贼眉鼠眼地滴滴转动了几下,居然想到了一个绝妙的解困办法。 王道生听了孟恩的想法,自然是吓得不轻。 王道生不安地问道:“这要做,怕是太冤枉人了吧?” 孟恩不满地瞪了他一眼,怒道:“我是达鲁花赤。该怎么做,由我说了算。你们汉人不得多嘴多舌!” 在王道生面前,孟恩有着十分强烈的优越感。谁让他是贵族? 王道生连忙陪着笑脸,躬身解释道:“孟恩大人,我的意思是,不要去抓街上的流民。监狱里不是有小偷小摸吗?那些小蟊贼,拉出来砍掉几个示众,既可以向朝廷交差,又能为民除害,岂不是更好?” 第七十三章 终极目标 被打得遍体鳞伤的张立峰,感觉一阵黑旋风向自己刮来。随后,是绳子松开,身体被一股巨大的力量往上拽,而他的意识却瞬间向下沉...... “老大,你终于活过来了!呜呜呜” 等张立峰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他看到了韩六喜极而泣的表情。 “韩六,我这是在哪?我没死吗?” “老大,你没死!是文公子救了你啊!” “什么?文公子?!” 张立峰现出一种难以置信的表情。他宁愿相信母猪会上树,也不敢相信韩六的话是真的。 张立峰试图坐起来,从脚底向后背传来一阵剧痛,牵扯着他的神经。他这才知道,自己想坐起来已是很困难。 良久,张立峰的眼角沁出泪水。韩六看不出他究竟是感动,还是悲伤。从感情上看,总镖师的心情应该很复杂吧? 门吱咯一声打开,文奎进来了,他的身后跟着一个年过花甲的老人。老人的手里提着一个小药箱。 文奎满怀歉意地说道:“江大夫,您就在山上住一阵子吧。那么多伤员,够您忙的。酬金不是问题,您给我用最好的药,不要耽误了他们,都是些年轻力壮的后生仔啊。” 江大夫不住地陪着笑脸:“文少爷,您尽管放心。老夫一辈子悬壶济世,从来没有干过黑心事。” “当然相信您哪。对于您的医术,文某人可是有切身体会的。” 文奎这马屁拍得到位,江大夫“嘿嘿”一笑,仿佛文奎真的是他从死神手里抢回来的,根本不知道此文奎已非彼文奎也。 江大夫检查了一下张立峰的伤势,皱眉道:“这位师傅腿部粉碎性骨折,若不及时用药,这条腿怕是要废了。” 韩六深知,作为练武之人,要是没有腿意味着什么。他两腿一软,跪地苦苦哀求道:“大夫,求求您,救救我大哥。他是我们的主心骨呀。” 张立峰的眼睛是闭着的。文奎从他那动容的表情判断,这位仁兄其实已经醒了,只是心里有仇,不想看到他。此正所谓“爱恨交加”! 然而,这种血海深仇,岂又是能在短时间消除的?威武镖局可是有四十多条人命在黑水寨手里丧失。 来自后世的文奎深知,张立峰如果不放弃前嫌,他们就永远不可能成为兄弟。 “韩六,你照顾好张师傅。我还有其他事忙。” 黑水寨一下子多了二三十个伤员,而且还是敌对阵营的,气氛就变得异常诡异。尤其是像史勇这样具有江湖经验的人,连睡觉都睁着一只眼,但他又不能说文奎的不是。 史勇正在默默地想着心事,文奎推门而入。 文奎目光如炬,总是能一眼洞穿别人的心事。 “史兄,你有想法?” “没、没有啊。” “别撤谎。你的眼神有些飘忽不定,证明你在想事。” 带着刑警队长的思维来到这个世界,还有什么看不透的心思?文奎觉得古人的想法似乎比现代人单纯很多,更容易洞悉。 史勇实在禁不住,还是把憋在肚子里的话给说出来:“文少爷,威武镖局和黑鹰组织都和我们有血海深仇。这个结还没有解开,对于我们而言是很危险的。万一把他们治好了,他们反手给我们来一刀,我们岂不死得很冤?” 文奎摸了摸鼻子,扇动两下鼻翼,说道:“史兄的话不无道理。见死不救也不是我的风格。我们要是想干一番事业,还是要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人。仇人怕多,朋友不怕多。假如我们和这两个有实力的组织硬对硬地对抗下去,当然也不一定会输。但有一句俗话不知老兄是否听过?杀人一千,自损八百。如果能把他们为我所用,我们的力量不但不会削弱,还会成倍地增长。岂不是两全其美的事?” 文奎一番话,史勇听进去了,只是内心并不踏实。毕竟对手不是一个两个,而是二三十个。这么多武林高手一旦抱成一团,对于黑水寨来说,肯定是一个危胁,甚至会带来灭顶之灾。 想想当初,文奎靠五十个流民拿下黑水寨,还不是因为深入到黑水寨的核心,抓住雷一鸣的七寸狠狠地砍刀子? 前车之鉴啊...... “史兄,你请放心。这件事我一定会处理好的。” 史勇心里有疙瘩,文奎完全能够理解。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江湖,什么样的凶险都可能会发生。 文奎转身走了。他专门给史勇送来一颗“定心丸”。 ...... 血鹰手执黑鹰令牌,突然出现在黑鹰组织的大病房里。 所谓的“病房”,其实是一个大大的营房。为了给伤员治病,史勇硬是把营房腾出来,用于治疗伤员。一共两个大房间,一个给黑鹰组织,一个给威武镖局。只有张立峰有资格享受独立的房间。 “黑鹰令牌在此!各位且听令!” 那些躺在病床上的伤员,凡是能坐起来的,看到黑鹰令牌全都坐了起来。这是黑鹰组织的规矩,认牌不认人。 “黑鹰帮老帮主安林已经过世。现由新任帮主血鹰执掌帮中大小事务。此次营救各位,血鹰得到黑水寨弟兄的支持,从元军手里把你们救下来,请各位尽心好好养伤,切勿恩将仇报。” 一个伤员质疑道:“帮主,我们接到的命令是攻打黑水寨。怎么会是黑水寨的人救了我们?” 血鹰:“黑水寨大寨主文奎不计前嫌,冒着生命危险把我们的人救下来,从今天起,我宣布黑鹰组织和黑水寨之间化干戈为玉帛,结成友好兄弟。不知各位意下如何?” “一切愿听帮主调遣” 回答的声音整齐划一。愚忠有愚忠的好处,易于控制。 血鹰很自豪地笑了!他做梦也没想到有今天。黑鹰令牌会到了他的手里。 文奎最担心的事情,被一块黑鹰令牌轻松解决。血鹰向那些弟兄们讲了一些大道理,说明了放弃攻打黑水寨的原因。这些杀手一个个点头称是。 人在江湖混,当然是“义”字当头。 文奎听到血鹰的汇报,不由喜上眉梢。至此,血鹰至少已经控制了大半个黑鹰组织。接下来,要是能找到安林商行的帐册,接管了整个组织的财务。血鹰等于一步登天,坐上了黑鹰组织的头把交椅。 “文少爷,离开你,我什么都不是!”血鹰举起杯中酒,动情地说道:“如果我接管了黑鹰组织,你永远都是我的老大。黑鹰组织将会是黑水寨的属下。” 文奎暗想,血鹰也算够聪明,吞并黑鹰组织,当然是自己的目标之一! 不过,这种吞并,必须以自身的强大实力为保障。要不然,血鹰也会成为一把“双刃剑”! 文奎举起酒杯,回敬道:“黑鹰组织的事,暂且由你负责。你熟悉那边的情况,比较容易收拢人心。下一步,我还有更加重要的事情交给你去做。一个小小的黑水寨,当然不会是我的终极目标。当然,我也劝你,黑鹰组织并不是你的终极目标,你想想看,安林的下场说明了什么?” 第七十四章 做大事 文奎的话很委婉,也很中肯。血鹰嗅出了其中的重要信息,愣愣地问道:“文少爷,恕小弟愚钝,我们的终极目标是什么?” 文奎眼神一冷,狠狠地说道:“把蒙古人赶走,我们要做天下的主人!” 什么“驱除鞑虏、光复中华”的话,文绉绉,血鹰不一定能听懂。文奎差点就没有说他想争霸天下了。 血鹰就算再愚钝,也听出了文奎的意思,不好意思地讪笑道:“我书读得少。这个目标有点大啊。不过,你指挥着我干,我为你跑腿,这个倒是没有问题的。” 文奎穿越过来三个多月,这是第一次和杀手谈理想,有点类似于对牛弹琴。不过,这种生活还是要慢慢去适应的。手下这帮人,都是没有文化的粗人,要把他们调教好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不怕狼一样的对手,就怕猪一样的队友。 目前来看,这些队友打打杀杀都是好男儿,但总让文奎觉得差了一点什么。 想到这个问题,文奎有一些隐约的不安。 要想成就一番大事,必须笼络一大批人才。 十天之后。黑鹰帮和威武镖局的那些伤员基本脱离了危险,已被血鹰和韩六三三两两地安排下山,由黑水寨发给路费,从哪里来,回哪里去。 如此一来,黑水寨送给他们的只有沉甸甸的救命之恩,就连心怀芥蒂的张立峰也拄着拐杖走了。 张立峰双手抱拳,给文奎留下了豪言壮语:“文少爷,山不转水转,以后到了苏州,有用得着张某人的地方,尽管开口。” 这些日子,文奎总是以礼相待,伤员们每日一只乌鸡炖当归,一个个吃得满面红光。伤势恢复得特别快。 几天后。文奎嘱咐史勇负责好黑水寨的大小事务,自己带着辛力刚、韩六和血鹰去苏州。他们选择从信州府码头乘船,走水路,大约三天能达到目的地。 出发前,文奎他们把枪支弹药藏在藤条箱的夹层,然后穿一身长衫,看上去就是出远门经商的。他们又一次混进了饶州城。 高高的城门上,悬挂着一排排的人头。那些人头装在竹笼子里,已经被风干。文奎数了数,刚好二十七个! 看来囚犯是被劫走了,砍头的事情达鲁花赤孟恩还是照做了。 回到米店,文奎冷冷地问道:“杜掌柜,城门口那些人头是怎么回事?” “那些都是冤死鬼!听说是从监狱里拉出来的囚犯,这些人都罪不至死,但官府为了向上级交差,把他们砍了头充数。” 文奎问:“这件事是知府大人王道生干的吗?” 杜新京听得出来,文奎的内心已经升腾起一股怒火。汉族官员,不应该把汉族人的命不当一回事!哪一个人的性命都是经过十月怀胎,艰难养育出来的。 杜新京想了一下,幽幽然答道:“这个倒不一定。毕竟生杀大权,一般都掌握在孟恩手里。王道生充其量也只是个傀儡。” …… 知府衙门。 王道生收到手下报告,一个姓文的先生要求拜见。他连忙放下手里的公文,喊道:“快,请进!” 文奎是一个人来的。不过,他的衣袋里可是揣着双枪。真要有点什么事,最不济的也能随时引爆手雷。所以,哪怕就算是龙潭虎穴,他也有足够的自信。 王道生一看文奎,眼神里多了一些崇拜。 “文少爷,里面请。” 文奎大大方方地随王道生进入一间密室。这间密室是经过王道生特殊改造。要经过两道门,隔音效果也不错。况且这个时代,电子还没诞生,根本不需要担心有人窃听。 王道生眯缝的眼神里饱含了内容,笑道:“文少爷,你真是难得的将才呀。要是生在乱世,就算不称王,也会拜将入相。到了那时,像我这样的人,连和你提鞋都不够资格。” “王大人谦虚了。您毕竟是我的父母官嘛。以后,还有很多很多的事需要您的关心。” 说罢,文奎从怀里掏出一块金锭子,足足有十两黄金。要是没有王道生的帮忙,文奎想要从上千军士的防御下抢人,简直是痴人说梦。 王道生把金锭子往文奎怀里一推,讪笑道:“文少爷,我们已经是老朋友了。何必客气?” 文奎正色道:“男子汉大丈夫,我岂会在乎一时得失?再说,这点小意思是您应该得到的报酬。王大人千万不要有心理负担。黑鹰组织已经被我收编,受我控制。王大人以后不必担心受制于他人。我这人做事向来光明磊落,是非分明。” 王道生再怎么老奸巨猾,他也是凡人肉胎,也有七情六欲。文奎就不相信他是打铁的!果然,王道生脸上浮起了万分的感慨和感恩。 “恭敬不如从命。那我这就谢谢文少爷了。以后要是用得着王某人,本官一定赴汤蹈火在所不惜!这次的行动,孟恩到现在也没弄清楚是谁干的。毕竟他面临的是两股力量,而且还是来自外地。所以,他没有理由往黑水寨泼污水。” 文奎笑道:“这个我当然清楚。再说,有王大人美言一句,比我们说一万句还管用。” “那是,那是!” 文奎长叹了一声,怅然道:“只是可惜了那些冤死鬼。稀里糊涂就被砍了头。” 王道王当然不敢说这歪主意来自自己,只好保持沉默。过了一会,他才咬牙道:“一将功成万骨枯。文少爷是做大事的人,千万不可有妇人之仁。那些人都是平时衙门抓来的小偷小摸,的确罪不该死,要是不牺牲他们的生命,劫法场之事就会永无宁日。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我认为对黑水寨而言,是一件好事。” 王道生的话不无道理。文奎见时机差不多了,也不想再纠缠,便起身告辞。 第七十五章 聚义堂 从信州坐轮船,到达苏州府,整整用了三天。 安林府邸是个园林式的大别墅。这天早晨,大管家丁立彪起得比较早,天还没亮就是院子的空地上练了几趟拳脚。 自从安林去信州府,说是要调动力量剿灭黑水寨,丁立彪的左眼皮就一直跳个不停。“左跳祸,右跳福”,今天早上更甚。 丁立彪刚收了功,看见一个小杂役冒冒失失地跑了进来,喊道:“丁管家,血鹰来了。还带了两个朋友。” 小杂役话音刚落,血鹰和文奎、辛力刚三个人已经走进了院子。 血鹰皮笑肉不笑地问候道:“丁伯,您早啊。” 血鹰此刻应该和安林安虎两兄弟在一起,他怎么回来了?还带着两个陌生人? 丁立彪狐疑着问道:“血鹰,你怎么回来了?安帮主呢?” “他有点事,要迟些日子。丁伯,麻烦你去召呼下人到院子里集中,我有话要说。” 丁立彪更是觉得奇怪了,一些日子不见,以前进门见着他都唯唯诺诺的血鹰,今天焉然就像是主人啊。 想到这,丁立彪脸色一冷:“血鹰,你也算得上黑鹰的老人了,怎么连一点规矩都不懂?” 血鹰双眼放射出凉幽幽的光芒,上下打量了一番丁立彪,这老狗跟随安林时间长了,忠诚度还是挺高的。若不给点颜色看看,还真降伏不了他。 血鹰从怀里掏出了那块黑鹰令牌,问:“丁伯,这个算不算规矩?!” 丁立彪一见到黑鹰令牌,惊慌得更是不行,连声叫道:“你、你!” “大胆,还不跪下听令?!” “血鹰,你是不是杀害了家主?” 丁立彪有些抓狂了。那块黑鹰令牌到了血鹰手里,表明安林、安虎已经凶多吉少。而丁立彪是老家奴,自然没那么容易妥协。 血鹰手里的令牌,到了丁立彪这里竟然不起作用。文奎也看出来了,这老家伙认人不认牌! 难得他一片忠心,真是可惜了。 “砰!” 辛力刚手里的枪响了。一颗子弹射进丁立彪的胸膛。老家伙一手捂着血流如注的胸膛,另一只手试图举起来指向辛力刚。 然后,再也没有然后了! 扑通一声,丁立彪倒在血泊之中。那些杂役一个个噤若寒蝉,站立在一旁瑟瑟发抖! 血鹰也意识到,事情已是无可搀回。大管家丁立彪一死,找帐册的事只能靠自己了。 不一会,十几号杂役全都被集中在院子里。那些人都是安林请来的杂工。丫环、保姆、清洁工、厨师等,平时干的活都是低层次的,对于安林有的只是敬畏,谈不上忠心。 对于这些人,血鹰根本用不着亮黑鹰令牌,沉声训斥道:“安林安虎两兄弟已经死了。从今天起,我,血鹰,就是这幢花园的新主人。管家丁立彪已经被我们打死,你们要是不想走的,可以留下来,待遇不减。想走的人,我可以发给安置费。但有一点,你们都要管好自己的嘴巴,今天的事谁要是敢漏出去一个字,我就要谁灭族!” “我不走!” 一个头上缠着头巾,年龄大约四十来岁的男人首先站出来说道:“血大人,我只是一个仆人,服侍谁都是干活。我想有口饭吃。” 血鹰很乐意现场没有变成死局,嘴角抿起一个好看的弧度,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报告血大人,小人大名叫张宝。乳名叫张十五。干的活是打扫卫生。” “好,张宝,谢谢你对我的信任。从今天起,由你接替丁立彪,任大管家。还有,安府这块牌也要摘下来,换一块。名字就叫聚义堂。” 张宝读过几个月私塾,大字识得几个。听到“聚义堂”这三个字,眼前一亮,连忙恭维地笑道:“血大人,这个名字好呀。人家一看就明白,房子的主人是个讲义气的人。” “张宝,拍马屁的话少说。你帮我把丁立彪这老贼找个地方埋了。然后,把他的书房和安林安虎的书房清理一下,我需要查看一下安林商行的帐册。你认真地找一找。” “好咧。” 张宝屁颠颠地领命而去,其他杂役羡慕得直流口水。 血鹰抓住时机,又问了一遍:“其他人有什么打算?” “我留下!” “我也留下!” ……………… 张宝办事效率很高。第二天下午就把“安林府”的匾牌变成了“聚义堂”。 匾牌变了。 房子的主人也变了。 更重要的是,一直让文奎发愁的安林商行帐册,竟然就在大管家丁立彪书房的抽屉里。 厚厚一叠帐册,上面记载着安林商林数百家商店的地址和联络人。其中杜新锐的“杜记米店”也赫然在目。 原来,安林通过到全国各店开分销店、设分销点等方式,涉及到的行业有米店、食盐、妓院等,大大小小共计三百九十家。安林就是这个集团的“董事长”。 文奎翻看着这些帐目,不由暗暗咋舌,难怪安林会如此嚣张,原来他是一个富可敌国的黑恶组织头目。 同时,张宝还找到了那些黑鹰组织杀手的名单。这些杀手的任务主要有两项,一是帮助安林对付敌对势力,谁挡他的道他就杀谁。二是哪个分销店的店主要是有异心,不肯交钱,也由杀手去对付他们。 当天晚上,韩六来到张立峰府上。 “伤筋动骨一百天”。张立峰的伤势还没有痊愈。看见韩六突然出现,张立峰的面容生动起来。 他问道:“是不是文奎和血鹰他们也来了?” 韩六不解地反问:“总镖师,你是怎么知道的?” 张立峰淡然一笑:“我当然不是神仙,也没有能掐会算的本事。你动动脑筋就知道了,安林安虎兄弟已除,不正是文奎收服黑鹰组织的最佳时机?再说,他们已经拿到了黑鹰令牌,就等于拿到了整个组织的指挥权。” “总镖师英明!” 能当上老大的人,头脑自然不差。张立峰不仅仅具有高超的武艺,还很会揣摩每个人的心思。看到韩六回来,他的内心不免活跃起来。 张立峰神秘莫测地问道:“韩六,你说下一步我们该怎么办?” 第七十六章 重礼 韩六听到张立峰这样问,有点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不知道这位仁兄葫芦里卖什么药。 “大哥,您的意思是?” 张立峰长叹一声,说道:“也许你是对的。像我们这么小的镖局,真的没有和文奎较真的本钱。安林商行算是很厉害的角色了,结果怎么样?人死了,财产还被他们给拿走了。” 韩六紧悬的心终于落地了! 四十条人命,不是谁都能想得开的。韩六一直在担心,张立峰会背着他用阴的,要是和文奎闹掰,最后倒霉的肯定不会是文奎。凭黑水寨的实力,不是一个镖局可以惹的。 韩六躬身道:“大哥,我有一句话,不知当不当说。” 张立峰有些不耐烦地说道:“老六,你怎么变得婆婆妈妈的了?自家兄弟,有话就说啊。” “依我之见,黑水寨的那帮兄弟还是很讲义气的。那天要不是碰到文奎和血鹰,我这条命肯定没了。救命之恩,我们可不敢忘。同时,他们也是大哥您的救命恩人。何不趁此机会,两家和好?和则两利,斗则两伤。我们两家联手,力量会很大啊。况且” “况且什么?” 张立峰有点不耐烦了。这个闷骚型的韩六,什么时候变得婆婆妈妈了? “况且这个文奎,他有一个获得火器的秘密渠道。凭他的实力,就算是元军也奈何不了他。他这个人有文化,有头脑,还十分体恤民情,将来一定能成大事的。” “能成什么大事?难道还能当皇帝不成?” 张立峰不满地瞪了韩六一眼,嘟囔道。不过,从内心来说,他对韩六的话还是认可的。 韩六递过来一张请贴。原来是苏州知府朱友兰乔迁之喜。 张立峰接过请贴,冷笑道:“又是来罚钱的?” 说罢,他又无可奈何地叹了口气。朱友兰作为一方知府,乔迁当然是他搜刮钱财的一个好借口。 “安林府有无收到请贴?” “收到了。为这件事,文奎和血鹰他们正在犯愁。究竟是去,还是不去,他们都拿不定主意。大哥,您的意思是?” “去,当然去啦!” “我们当然要去。我的意思是指文少爷他们,你觉得他们要不要去?” “除非他不想在苏州混!” 张立峰思忖了一下,咬牙说道。韩六却是不以为然。文奎这人太牛逼,不是用传统眼光来看他。信州知府王道生从文奎这里也得到好处,态度却是变得越来越谦,竟然还凭着记忆为文奎提供劫法场的布防图。 要是朱友兰这层关系被也文奎用上?韩六想到这,简直就不知道怎么去想这件事。朱友兰之贪婪,真可谓雁过拔毛,大小通吃。 是夜。韩六来到聚义堂。文奎、辛力刚和血鹰三个人不知从哪弄来一只小肥羊,三个人一边吃羊肉,一边喝着一种产自浙江绍兴的黄酒,正在过着嘴瘾,其乐融融。 血鹰兴奋地把韩六拉进席间,为他斟了一大碗黄酒,嚷嚷着:“老六,来得正好。一起喝几杯。” 那羊肉放了大量的佐料:红辣椒、蒜头、姜丝、黄酒等。满满的一大锅,香气都快飘到大街上去了。 韩六早就满口生津,端起碗狠狠地吞了一口黄酒,也开始大快朵颐起来。 韩六喝得脸红耳热,还是切入了正题,问:“文少爷,你们明天要不要去喝朱友兰的喜酒?” “去,当然去啊!朱友兰是苏州知府,一方诸候,人家连巴结的机会还找不到。我们可不能给脸不要脸啊。” 文奎嘴里包着一块羊肉,含混不清地说道。 韩六还是说出了自己的担忧:“可是,朱知府请的是安林啊!” “这有什么关系?”文奎蛮不在乎地说道:“我亲自去,就说是受安林委托,前来贺礼。苏州这地方听说富甲天下,相信朱友兰也是富甲一方吧?” 韩六瑟瑟地问:“那你准备给多少贺礼?” “一万!” 文奎又是一杯黄酒下肚。韩六看他满嘴油星,喝酒论斤,真不敢想象他曾经是一个书生。 “一万?黄金,还是白银?” “宝钞。” “噗!” 韩六差点被黄酒给呛着。但他从文奎说话的态度看,似乎觉得他没有开玩笑! 让韩六打破头也没想到的是,在文奎的心里,甚至连宝钞也不想给! 第二天上午。 苏府知府朱友兰的府邸,人流熙熙攘攘,如菜市场一般热闹。几个管家模样的人排一成排,执记礼簿,送礼的人们排成了一条条长龙。 韩六代表威武镖局来了,文奎就排在他的后面。 “礼簿”先生喊道:“威武镖局白银二十银!” 韩六乖乖地从长衫的衣袋里掏出红纸包的银子,交到另一个专门负责收礼、清点钱币的人手里。 接着,文奎也拿出一个牛皮纸的信封,牛皮纸信封中间部分贴了一半的红纸,纸上写了“一万两”,却没有写什么东西。 “安林商行,一万两!” 念到这,“礼簿”先生愣住了,轻声问道:“一万两什么?” 文奎轻声道:“银票!” “安林商行,一万两银票!” 几乎所有人的目光都投向了文奎。但凡来送礼者,非富即贵。送的礼也不在少数。但“万两”银票却是朱友兰乔迁收到的最大礼金。 文奎故作埋怨地轻声道:“先生,你能不能轻声点?我们家主人不喜欢高调啊。” “礼簿”先生向一个小姑娘喊道:“安安,你带这位安林先生去见老爷。” 一个叫“安安”的丫环领着文奎向新宅正厅走去。朱友兰正陪着一帮贵客坐在堂上高谈阔论。 原来朱府内部早就有个交待,客人需要送了重礼,才有喜宴吃。白银五十两、黄金十两以上方可入席。否则,记完数就可以走了。韩六自然没有入席的资格。 而文奎送的可是万两银票。礼当受到最优厚的待遇,那就是去和知府大人同桌吃饭。 可是,当“礼簿”先生打开文奎递过来的牛皮纸信封,里面空空如也,什么也没有。这下子,“礼簿”先生吓得脸色煞白。而排着队送礼的人还在络绎不绝地来。 “礼簿”先生向一个肤色白析的年轻人喊道:“小李子,你来帮我记一下礼簿,我有急事需要面呈知府大人!” 第七十七章 空手套白狼 文奎在那个叫“安安”的丫环引荐下,来到主客厅。朱友兰正陪着几个穿官服的人高谈阔论。 安安一个欠身,声音腻如甜糯:“朱大人,安林商行的安林先生来了。” 朱友兰看见文奎气宇轩昂地大步走进来,脸上的笑容当场就僵住了:这哪里是安林?! 安林和朱友兰之间的关系,可不是一天两天好不好?如果朱友兰连安林都不认识了,那还当什么知府? “你、你是?” 文奎双手一拱,道:“小人文奎,受安林老先生委托,特地前来贺喜大人乔迁新喜。” 朱友兰算是听清楚了,文奎是受安林之委托!难怪这么面生。文奎向那几位穿官服的人扫了一眼,故作神秘地轻声道:“知府大人,能否借一步说话?” 朱友兰把文奎引到后院,文奎赶紧说道:“安林先生在信州府处理紧急事务,一时半刻赶不回来。他临走之前有交待,叫我送一万两银子给您当贺礼。谁知,帐房里一下子拿不出这么多现银。所以,只好先欠着,下次等安先生回来再奉上。” “哦。原来如此!好说,好说嘛!我还以为什么事,把你吓成这个样子?” “小人文奎,是安林新近提拔上来当副手的,以后要是有麻烦知府大人的,还望大人多多关照。” 说罢,文奎拿出了那块黑鹰令牌,向朱友兰晃了一下。朱友兰早就知道黑鹰组织的规矩,就算是帮中之人,也是认牌不认人。 所以,这个文奎实际上已经控制了黑鹰组织,肯定假不了。 “安帮主何时可回?” “大约需要十天半个月吧。那边有一大客户,拖欠安林商行黄金一千两。我们整个商行的流动资金都受影响,所以,我们” “明白了。文先生不必多言。来,我去向你介绍几位同僚。” 朱友兰和文奎有说有笑地从后院走出来,那亲密度真让人羡慕嫉妨恨。这时,“礼簿”先生刚好兴匆匆地从外面闯进来,他心急火燎的狼狈样,惹得朱友兰很不高兴。 朱友兰脸一放,怒喝道:“老孔,你急什么?火烧房子了吗?” “大人,不、不好了。”孔宗亮瞄了一眼文奎,话被憋回了肚子里,一下子还说不出来。那情形很痛苦。 “什么不好了?本官乔迁之喜,你这条走狗说什么丧气话?滚!” 孔宗亮的步子僵在那里,不得进,也不敢退。那可是一万两银票,信封打开竟然是空的!要是被人污陷,说他贪了,那真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 “万、万两银、票,信封竟然是空的!” 老孔像便秘似的,终于放出了一个臭屁。朱友兰似乎也明白了他想干什么,不耐烦地挥挥手:“这件事我知道了。你下去吧。” 文奎也是一阵轻松。他被朱友兰客气地邀请,坐上了贵宾席…… 韩六垂头丧气地回到“聚义堂”。张立峰给的礼金太少,不但没见到朱友兰的面,连饭都没吃上。要是知道这个结果,那二十两银子是不用给的,反正连人都见不着。 文奎吃得油头肥脑,回到聚义堂已经是戌时。看见韩六和血鹰、辛力刚自斟自酌,喝着闷酒,不由有些好笑。 文奎不但吃好,心情似乎也不错。这让韩六很不解。 “文少爷,你明明给的是一个空信封,他们怎么没轰你走?” 文奎眼睛瞪得老大,挨个看过去,把这几位老哥看得莫名其妙。 良久,他才骂道:“真不知道你们的脑袋瓜子是什么做的!难道你们从娘胎生下来只会打架?” 血鹰讪笑道:“寨主,讲真的,论智商,我们的确不如你。苏州知府朱友兰是什么人,别人不知道,难道我还不知道吗?你居然能铁公鸡似的,一毛不拔,还喝得醉醺醺地回来。你究竟使了什么怪招?” 文奎得意地笑道:“还有更离奇的事情,你们不敢想象。这个朱友兰知府真把我当成知心朋友了,还把邀请到他的书房深入交谈,给了我两个艰巨的任务。” 众人的眼神齐刷刷地聚焦到文奎的身上,等待他的下文。 “自古以来,上有天堂,下有苏杭。苏州是富庶之地,江南的鱼米之乡。他要求我每个月帮他销售五万石粮食。” 每个月五万石,一年就是六十万石!真不敢想象,这个朱友兰手上到底还有多少资源? 文奎继续说道:“我们去年劫的那二十万石粮食,正是朱友兰提供的。我从他这里得知,安林已经把货款给他了。这可是一个大客户,我要把他好好地利用一番。钱是个好东西,只有多赚钱,我们才可以多买军火,有了军火,我们才可以武装我们的队伍!” 这一席话,把辛力刚几个人听得热血沸腾。自从文奎“死”了一次回来,整个文家村的人好像生活都过好了。至少家家户户有饭吃,有衣穿。那么冷的天气,没有人饿死冻死。 无形之中,文奎已然成为众人的主心骨。 韩六原本就是个粗人。今天亲身经历了文奎空手套白狼的故事,更是佩服得五体投地。 “文哥,哦,不,文少爷!” 韩六大约为自己包了礼金反倒没喝上喜酒生气,一回到聚义堂就猛喝,现在已有八九成的醉意。 但酒醉者心明。 他说:“你刚才说朱友兰给了你两个任务,还有一个呢?” 文奎轻松地笑道:“第二个任务更容易,干掉蒙古族大财主巴特尔!” 听到这句话,血鹰的嘴巴张得很大,都能塞进一个鸡蛋,十分苦逼地叫道:“这个任务还容易?你知道巴特尔是谁吗?” 文奎轻松地笑道:“不管他是谁,他只要是人,就会有弱点。只要有弱点,就会找到下手的机会!实话告诉你们吧,这两件事,我全盘接了,不但要做,而且要做到朱友兰满意!” 韩六不解地问道:“听张总镖师所说,那个朱友兰很狡猾的,一向视蒙古人为祖宗一般供奉,他怎么会对巴特尔下手?” 第七十八章 角色转换 来自后世的经验告诉文奎,帮朱友兰干一件坏事,好过干一千件好事。只要把朱友兰这层关系拉上,就等于掌握了粮食的源头。到时候无论是赚钱,还是吃饭,都不是一件难事。 据史料记载,元末农民起义,直接后果是导致了长达十几年的军阀混战。元军已经衰落到无力平定天下,任由起义军划地为王,互相之间杀得你死我活。 一个真正弱肉强食的时代就要到来! 文奎和韩六他们瞎扯了几句闲话,便上床睡觉。没过多久,辛力刚和血鹰也进来了。 血鹰谨慎而轻声问道:“老大,你是真的想睡觉了吗?” 文奎喃喃着说道:“真想睡了。你们也早点睡,下半夜行动。” 辛力刚和血鹰对视一眼,连忙退了出去,各自找床铺休息。韩六醉得一踏糊涂,也倒在客铺间呼呼大睡起来。 半夜。 睡了一觉之后,文奎把辛力刚和血鹰叫醒。唯独没有去叫韩六。 “穿上夜行衣,出发!” 随着文奎一声令下,没过几分钟,三条黑影闪出房间,来到马厩里牵出三匹快马。经过一段时间的练习,文奎的马术也十分了得,什么样的马到了他手里,用不了多久就会被驯服。 文奎报了一个地址,血鹰的马在前面跑,他和辛力刚在后面追。三匹马在大街上肆意奔跑,竟然没有碰到巡逻的官兵。看来,这个城市治安较好,又是下半夜,那些官兵都找地方睡觉去了。 前面出现了一个庞大的建筑群。血鹰轻声喝住胯下之马,勒紧缰绳,回头道:“老大,你所说的就是这个地方。” 文奎和辛力刚也勒紧了缰绳,驻足一看,好家伙!这哪里是私宅?简直就是一个小村庄啊。那些精巧别致的建筑,此起彼伏,一幢连着一幢,像他们这样的外人,冒冒失失地闯进去,怎么可能找到路出来? 夜黑如墨。 文奎的口袋里有一张朱友兰提供的地形图,仅凭记忆也没办法找到巴特尔具体住在哪个房间。街上没有巡逻的,巴特尔的家丁可没闲着,他们可以看见闪闪烁烁的火把在村庄内游走。 三个人在远处徘徊了一圈,只好原路返回。 回到聚义堂,三个人不免都有些失望。文奎也觉得自己太过冒失,以为怀揣地形图,就能按图索骥,宰了那个巴特尔。 血鹰更是垂头丧气。作为一个老杀手,按照以前的惯例,主人家只需要提供暗杀目标就行了。剩下的任务全部交给杀手。 三个人坐下来喝了一会茶,天色渐渐亮了。 血鹰的眼里布满了血丝,那都是熬夜的结果。文奎和辛力刚两个人也是垂头丧气。 会客室里的气氛,因为失落而变得沉闷。 辛力刚最后打破了尬尴:“少爷,你知道那个朱友兰为什么要找你帮忙吗?” 文奎不解地答道:“因为我是代表安林去了。他并不知道安林安虎已经不在这个世界了。” 辛力刚:“还有一个原因。” “什么原因?” 血鹰实在忍不住了,插了一句:“安林掌握着黑鹰杀手组织。” 听到这句话,文奎尤如醍醐灌顶!他猛拍脑袋,叫道:“我怎么这么笨?!” 辛力刚微微一笑:“这叫角色转换!少爷,你现在是大老板啦,没必要事必躬亲。解决巴特尔,我想朱友兰也没想过要你亲自去吧?而你,居然连觉也不睡,深更半夜跑出去。那是一个杀手干的活!” 文奎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被人批评得体无完肤。辛力刚说到他的痛处,也说出了血鹰的心里话,血鹰的内心也是爽得不要不要。 好在文奎这个“老板”还是很随和的,并没觉得被“员工”批评是一件丢人的事情。 文奎讪笑道:“你们说得有理。我知错就改!咳咳,血鹰听令!” 血鹰立马站起身来,单膝跪地,答道:“在!” “你把这份地图好好研究一下。五天以内,我要看到巴特尔的人头!” “是!” 任务布置下去了,文奎不由一阵轻松。他把黑鹰令牌重新扔给了血鹰,让他去调遣那些散落在各个城市的杀手。 文奎以为血鹰会领命而去,谁知他还是单膝跪在原地不动。 辛力刚连忙过去搀扶血鹰,嘴里唠叨道:“血鹰,你还跪在那里干嘛?快点起来呀。” “寨主,我还有一事相求。” 文奎两眼聚成了一束光,射在血鹰精干无比的身上,道:“是不是你妹妹血虹的事?” “正是!” “等干完巴特尔,我们立即去松江府。” 两天以后。 文奎不知道血鹰用了什么方式,联络了十名杀手。这些人一个个长得精干无比,目光如炬,闪烁着骇人的光芒。文奎完全始料不及。 也许是那块黑鹰令牌在起作用。这些人住进聚义堂,唯血鹰之命是从,根本不在乎文奎和辛力刚两个人的存在。彼此见面,连招呼也不打。 杀手们的气势再强,也吓不住文奎和辛力刚。他们自从拥有了热兵器,连睡觉的时候枕下都放着枪,都是随时准备打仗的那种神级人物。 血鹰把地图摊在桌面上,那些杀手围成一圈,开始听他布置任务。 谁把守路口,谁担任掩护,谁动手杀人。完事以后,从哪个方向撤退。血鹰一边指着地图,一边详细地布置,给文奎的印象实在太棒了,他哪里是个简单的杀手,完全能当个将军,去指挥一场战役! 难怪这些天,血鹰的话很少。除了吃饭睡觉,要么关在房间钻研地图,要么出门去实地侦察地形。短短几天下来,在他的记忆里已不是一张地图,而是对整个巴特尔的住宅区有了一个十分详细的了解。甚至巴特尔几点起床,几点睡觉,睡哪个房间,有几个姨太太,全都掌握! 血鹰的表现,让文奎感到深深的震撼!要想干一番大事业,就必须要有大格局。如果视野太窄,那么终将成不了大器。 这次,血鹰的表现,算是给文奎上了一课。 但他还在等,等待着血鹰给他一个满意的结果! 第七十九章 巴特尔 来到苏州一晃就好几天。文奎和辛力刚两个人白天逛园林、街市,晚上就躲在家里喝酒。日子过得无比逍遥。 张宝不知从哪里买来一头小牛犊,用来改善大伙的伙食。韩六走在门外,便闻到屋里飘出来的牛肉香味。 牛肉炖粉皮,还放了大量的五香、辣子等。不要说吃,就算闻着香气都让人满嘴生津。 “好家伙,有牛肉吃,也不叫我?” 文奎和辛力刚正在享受美味,回头看向门外,韩六的后面跟着张宝,无比谦卑地喊他“韩爷”。 “张宝,府上还有什么好酒,都拿出来!” 这个朝代,可没什么“五粮液”、“茅台”、“轩尼诗”之类的高档酒。张宝能找到的就是自酿的黄酒。 “几位爷,天冷夜长,你们慢慢喝。要是不够,我再去拿。” 文奎目测一下,那一坛酒少说也有三十斤。还不够?开什么玩笑? 文奎热情地招呼道:“张宝,要是没什么事,你也坐下来喝几碗?” 张宝一听吓得不轻,连忙喊道:“小人不敢!” 韩六一把将张宝拽了过来。一百多斤的人,韩六就像拎个花瓶似的轻松。 “你这人,怎么给脸不要脸?文家主让你喝酒,你就得喝!” 韩六的动作有些粗鲁。文奎嗔怒道:“老六,以后对待下人一定要和气。下人也是人,也是有尊严的。在黑水寨,我强调官兵一致,要是谁敢打骂下属,我就处罚谁。” 韩六被训得不好意思,只好赔礼道歉:“张宝,不好意思。刚才我动作粗鲁了一点。别介意,嘿嘿” 张宝那份感动! 转眼间,文奎由“少爷”变成了“家主”。这个身份,摆明了就是要比血鹰高半截。这些天的相处,张宝也看出来了,血鹰虽然掌管着黑鹰令牌,在文奎面前也是毕恭毕敬,丝毫不敢造次。 文奎给张宝的印象是文质彬彬,待人和气,骨子里却透着一股不怒而威的气势。 韩六喝了几杯酒,才想起血鹰,问血鹰去哪了?辛力刚正想接话,被文奎接过了话头:“我让他出去办点事。你就别管他了,来,喝酒!” 辛力刚不由暗叹,文奎真是越来越成熟了。和原来那个文家少爷相比,不知要老练多少倍。苏州这个地方,毕竟是第一次来,人生路不熟,究竟有多深的水,要试了才知道。干掉巴特尔的事情当然是知道的人越少越好。 …… 下半夜。冷风呜咽。 巴特尔家。 一排排高大挺拔的槐杨树,把园林式豪宅装扮得更加神秘。血鹰向同行而来的兄弟做了几个手势,那些人便灵巧地攀上围墙,迅速到达指定位置。 那些杀手手里的武器都是匕首和砍刀。而血鹰的手里却比别人多了一件武器:手枪! 这支勃朗宁手枪,是文奎带来防身的武器。 临行前,血鹰从文奎手里接过手枪,激动得差点跪地感恩,被文奎一把拦住。 “一支手枪而已,留着防身。能用刀解决,就不要用子弹。这子弹可是比黄金还要贵。” 巴特尔是苏州首富。究竟富到什么程度,谁都不敢想象。血鹰踏进巴特尔住的房屋,这才有了深切的体会。整栋楼房上下两层全都铺上松软的地毯,人踩在上面无声无息。 血鹰用刀拔开门栓,顺利进入一楼,然后小心移动脚步,从板梯上到二楼。 “笑一个,快点,笑一个!” 房间里传来一个男人粗犷的吼叫声。紧接着,传来的却是女孩呜咽的哭声。 “大人,我笑不出来!” “你不笑,我明天就把你扔去喂狼狗!” “大人,我不要我不要像小玲那样。求求你,别让我喂狼狗,我还不想死!” “笑!” “……” 房间里的灯很昏暗。血鹰从枯黄的油灯下,看见了一个穿着短裤的中年男子。在中年男子的面前,半跪着一个衣衫不整的少女。那个少女大约是被逼着做不雅动作,而男人却嫌弃她不会笑! 都说人在做,天在看。 可是,天在哪里? 那个少女大约只有十三四岁。她被强迫着服侍男人,还必须要带着微笑。笑得不好看,啪啪,挨了两记耳光。 吱咯 门开了。血鹰进来了。他左手拿枪,右手拿刀,眼里冒着杀人的凶光。 高大强壮的巴特尔,怎么也想不到,这种时候还有人敢闯进他的家里来。要知道,他的家里可是养着一百多个家丁。那些家丁都去哪了? “嘘” 血鹰向少女做了一个噤声的动作,信步走向巴特尔,拦住了他的去路。因为他正想去拿刀架上的蒙古刀。 巴特尔也是一个武士。一个骑马征服天下的英雄。只不过当今的形势,天下已经在蒙古人手里,征战远远没有赚钱和女人更有意思。 “别动,也别喊!” 血鹰轻声威胁着,巴特尔的脚步果然僵在原地。 血鹰能够感觉得到,他是一头凶残、狡诈的野狼,他在等待时机,试图凭自己的高大孔武,制服眼前这个比自己矮了半截的男人。 巴特尔上下打量了一下血鹰,问道:“你是谁?为什么要来我家?你想要黄金,还是其他什么宝贝?要是能看中,你尽管拿!” 只有傻瓜才会相信巴特尔的话。血鹰阴阴一笑:“我想要你的人头!” 呼! 巴特尔先动了! 血鹰感觉到一阵阴风袭来,那黑乎乎的影子是巴特尔的腿。这家伙试图踢掉血鹰手里的匕首。 噗! 枪响了。带着消音器的手枪,枪声有些低沉。巴特尔从来没有见过这种武器,更没有品尝过子弹的滋味。 一道火光划破夜空,紧接着,巴特尔的胸前一阵火热,鲜血如水注一般飞溅出来。他全身的力气迅速流走…… 扑通。 体重超过两百斤的巴特尔倒在地上,抽搐了几下,便没有了动静。那个少女惊吓得想叫,被血鹰准确无误地塞进了一块破布。 “接下来会更血腥。你别看!” 少女惊恐地点点头,表示她知道了,而且会配合。 血鹰握着无比锋利的军匕,面色冰冷地走向巴特尔的尸体,割下他的头颅,然后用一件衣服裹住头颅。 就在血鹰转身要走的时候,那女孩突然跪在地上,用手扯住血鹰的裤脚,用眼神哀求他,依依呜呜,那意思是想跟他一起走。 第八十章 叶公好龙 血鹰把匕首插入刀鞘,一手握枪,另一手提着巴特尔鲜血淋淋的人头。他那眼神里露出的凶光,连鬼都会害怕。而那女孩却坚决要求跟随他走! 大约是想起自己那可怜的妹妹。血鹰迟疑了一下,眼神里多了一份柔和。他一把扯去女孩嘴里的破布,拉着她下了楼。外面负责接应的黑衣人看见血鹰已经得手,便主动迎了上来。 “老大,你先走。” ...... 血鹰双手托起少女,用力把她举过头顶,少女双手抓住围墙,然后骑上了围墙。身后大约五十米处,传来了刀械碰撞的声音。 杀手们终于还是被巴特尔的家丁发现了。双方已经展开了激战。血鹰翻过围墙,伸手把少女接住,两个人便消失在夜幕里。 文奎听到敲门声,睁开眼睛,到处还是黑漆漆的。 “老大,开门!” 是血鹰的声音。 文奎赶紧点亮油灯,天气太冷,他不得不披上一件棉大衣,仍然被冻得上下牙齿打颤。 血鹰带着一个女孩,手里还提着一个血淋淋的包裹出现在文奎面前。要是以往,他一定会吓得半死。如今,他已习惯了死亡,看惯了尸体,一颗人头并不算什么。 文奎打量了一下包裹,知道血鹰把事情办成了,但还是问了一句:“办成了?” “没错。他就是巴特尔。” “这个女孩是谁?” “朱友兰的义女朱京云。” 那个叫朱京云的女孩躲在血鹰身后,畏畏葸葸,显然是受到了极度惊吓。 然而,让文奎想不能的是,像朱友兰这样一个堂堂的苏州知府,竟然连干女儿都守不住?这里面的故事可真是蹊跷了! 难怪朱友兰想要巴特尔的人头。 文奎尽量让自己保持着和善,温柔地问道:“小姑娘,我送你回家,好吗?” 朱京云使劲地摇着头,只说了一个字:“不!”。说完,她又躲到血鹰的身后,似乎血鹰就是她的挡箭牌。在血鹰这里,她似乎有超乎寻常的安全感。 文奎笑道:“血鹰,你们一路走来,是不是交流了很多?” “没有啊。哪有那个闲情?我那些兄弟还在和巴特尔的家丁激战,我先走了。” “你竟然扔下他们不管?” “目标已经达到。他们不会恋战,很快就会分头撤走的。文少爷不必担心。” 蛇有蛇路,鼠有鼠道。血鹰在动手之前,早就想好了退路,沿途拴了好几匹战马,就是供杀手逃命用的。 不到一盏茶功夫,门响了。血鹰去开门,在门外和一个黑衣人嘀咕了几句,然后满脸轻松地回来。 “报告文少,我们的人已全部撤回,无一伤亡。” 文奎看得出来,血鹰很开心。这是他“上任”以来指挥的第一仗,大获全胜。想当初,他一个小小的饶州站负责人,带着十五人去对付辛力刚和文冲两个人,差点被全歼。这次他面临的可是一百多个蒙古族的家丁。 那些杀手完成任务,已经连夜分头撤出苏州城。这样一来,官方想找凶手就不是一般的困难。 第二天一大早。文奎和血鹰两人带着巴特尔的人头,坐着马车来到朱友兰府邸。此时,他们被告知,朱友兰已经不在家里,而是被紧急召回衙门,说是有紧急公务要处理。 血鹰道:“我知道衙门在哪,我们直接去找他。” 不一会,马车来到苏州府衙门。两个手执杖棍的人站立在大门两侧。 文奎悄然塞给每人一块碎银,笑道:“麻烦通报一下,就说有一个信州来的老朋友要拜见知府大人。” 其中一人收到碎银,撤腿就跑进去通报。 “请问来人就是文先生?我们老爷有请!” 世路难行钱作马。有银子开路,最难进的衙门也不过如此。 此时朱友兰正端坐大堂之上,急得如热锅上的蚂蚁。巴特尔被杀,达鲁花赤巴根震怒了! 更让朱友兰为难的是,他的干女儿朱京云也失踪了。朱友兰自己被列入第一嫌疑人。 文奎和血鹰两个人大大方方地走了进来,看见朱友兰满脸土灰色,垂头丧气地坐在那发呆。这两个人的突然出现,让朱友兰想死的心都有了。 他真是悔不当初呀! 按理说,牺牲了一个干女儿,又何足挂齿?而他偏偏一时冲动,竟然想利用黑鹰组织之手,除掉巴特尔。巴特尔死了也就死了,朱京云竟然在同一时间失踪。 这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吗? 所以,巴根已经把全部怒气都撒向朱友兰!就差点要拿朱友兰的人头去祭祀巴特尔了。 这种时候,文奎和血鹰旁若无人一般走进知府衙门,让朱友兰又一次陷入了被动。朱友兰听说文奎来访,立即在大堂两侧埋伏了二十名刀斧手。 文奎和血鹰两个人走进大堂,隐隐约约感觉到一股杀气扑面而来。血鹰向文奎使了他眼色,文奎点点头,表示知道了。 血鹰的手里提着一个木匣子,朱友兰已猜出木匣子里是什么东西,脸色变得铁青。一下子不知如何是好。 “文先生,这位先生,里面请。” 大堂的后侧,有一个专供知府大人休息的小房间。朱友兰不得不把他们招呼进来,只有这个私密空间,不会暴露他的秘密。 血鹰把木匣子往桌子上一放。文奎笑道:“朱大人,您交待的事情已办妥,请验货。” 朱友兰打开木匣子,看见巴特尔的人头,一屁股瘫坐在椅子上,差点就没晕过去。 他的眼神呆滞,喃喃道:“这、这如何是好?” 文奎从朱友兰的表现,以及朱京云的出逃,已猜出了一个大概。朱友兰是“叶公好龙”。等“龙”真的来了,他怕了。 “朱大人,你还是不是人?” 文奎轻声责问道。 朱友兰沉默了一会,终于从惊慌失措中缓过神来。 “你们有所不知。巴特尔看中了我的干女儿,把她强掳了去当小妾。现在他死了,而我的干女儿又神秘失踪了。这不是在我的头上扣了一个屎盆子吗?” 血鹰无比冷血地问道:“你说的是朱京云?” 第八十一章 正义者 朱友兰的脸色已经变成了猪肝色,他被惊吓得六神无主,不知道如何进退。 文奎一眼看中了朱友兰的死结,也冷冷地问道:“朱大人,你是不是反悔了?早知现在,何必当初?我们帮你报了仇,而你想的却是卖友求荣?” 文奎的话点中了朱友兰的死穴,自然把他吓得不轻,连声喊道: “岂敢,小人岂敢!小人感恩戴德啊!” 文奎冷笑一下,厉声喝道:“知府大人,你是一个文官,我就是文官他娘的祖宗!告诉我,为什么在外面大堂埋伏那么多刀斧手?是不是想抓我们两个去蒙古人那里领赏?第一,你们的人根本不是我们的对手。就凭我们两个人,可以把大堂那些刀斧手全部杀光,然后全身而退。第二,朱友兰,你已经没有退路了。你以为把我们抓住,蒙古人就能放过你吗?你现在唯一的出路,就是和我们合作,双方携起手来,蒙古人才不敢对你下手。要不然,就凭你那几个家丁,衙门几个捕快?能斗得过巴根吗?” 打蛇打七寸。文奎每一句话都点到朱友兰的痛处。朱京云是他的挚友敖群的女儿。敖群一家死绝,临终托孤,他收养了敖京云,改姓朱。朱京云从三岁起,便在朱家生活。谁知这小丫头,长着一幅祸国殃民的相貌,被巴特尔看中,硬是要抢去当小妾。 这么多年来,朱友兰一直视朱京云为己出,让她读书,学刺绣,学歌乐。当巴特尔向他提出要朱京云时,朱友兰的内心也做过无数次挣扎。可是巴特尔的叔叔正是苏州府的达鲁花赤巴根,手里掌握着军政大权。像朱友兰这样一个汉族官员,在巴根面前完全不是一个档次。巴特尔也正是凭着巴根这层关系,在商场上混得风生水起。 这些背景资料,都是文奎从朱京云嘴里得知的。在来面见朱友兰之前,他就和朱京云长谈了一次,把朱友兰的情况摸准了,才能做到一针见血。 “朱友兰,别怪我不尊敬你。你这个人不值得我尊重!为了你的官位,你不惜把干女儿往火坑里推。尽管你的内心有一万个不愿意,朱京云还是被你给毁了。现在巴根怪罪你了,你又怕了,想把屎盆子往我们头上扣。我告诉你,我们的人都是敢做敢当、顶天立地的男儿。信不信我把这颗巴特尔的人头,直接送到巴根府上去?!” “别、别啊。” 朱友兰被吓坏了,语无伦次,不知所云。文奎看得出来,此君正在万分惊恐中挣扎! 过了一会,朱友兰竟然向文奎投来求救的目光:“文先生,这件事你说怎么办?” 文奎当然不想朱友兰那么快就失去乌纱帽。既然双方已经结成利益共同体,那就应该双赢。 文奎阴阴一笑,说道:“依我之见,你并非没有退路可走。” 朱友兰听到这话,就像溺水之人抓住了救生圈:“此话怎讲?求文先生指点迷津。” 文奎站起身来,每一句话都掷地有声:“第一,巴特尔被杀,应该和朱大人您没有必然联系。第二,朱京兰失踪,应该还有其他可能性,比如被匪徒劫走。如果巴根不信,你还可以邀请他去你府上搜一搜。只是此举,你家的朱京兰怕是要远走他乡了。你们父母之间的缘份,恐怕也到此为止了。” “只要她安好,我可以接受。” “那行。我这就去安排。” 文奎示意血鹰拿起木匣子,走了。 临走之前,他不忘介绍道:“这位血鹰兄弟,以后可以代表我,也可以代表整个黑鹰组织。朱大人要是有用得着的地方,尽管吩咐。我们之间的口头协议仍然有效。你的乌纱帽,我会想办法为你保住,请你不必担心。” ............. 文奎和血鹰提着巴特尔的人头,扬长而去。朱友兰当官十数年之久,什么样的人物没过见?就算是安林,见了自己也是恭敬加谦卑,最强硬的时候也是柔中带刚。 而文奎和血鹰两个人看似年轻,好像完全不按规矩出牌。 他想摘下巴特尔的人头,目标是达成了。善后的代价却是要摘乌纱帽,甚至掉脑袋。早知道这个后果,朱友兰宁愿让朱京云在火坑里呆一辈子! 朱友兰诚惶诚恐地在知府衙内呆到这天下午。直到太阳西下,突然接到下人报告,巴根命令他去一趟! 此去,一定是凶多吉少! 去,是死。可能是一个。 不去,也是死,但要死全家。 如果等巴根带着人上门来抓人,肯定会把朱友兰全家老小全都抓去砍头。蒙古军官要杀汉人,那是没有什么道理可讲的,何况眼下的道理貌似还很充分。 权衡再三,朱友兰战战惊惊地坐上马车,驱车来到巴根府邸。 奇怪的是,这里并没有出现他想象的杀气。看见朱友兰知府出现,一个门童进去通报之后,他被允许进入院子。巴根坐在院子的一个葡萄架下看书。 朱友兰谦卑地说道:“巴根大人!” “坐吧。” 巴根指了指身边的藤椅,面无表情地说道。随后,他又指了指桌面上的一封信,道:“你看看这封信。” 朱友兰颤抖着手指,从牛皮信封里抽出信纸,一口气读完,不由暗暗叫绝! 奶奶个熊! 这封信的落款是“正义者”。信的大意是,巴特尔平时作恶多端,强抢民女,强霸市场,掠夺苏州人的财物无数。现在,“正义者”对巴特尔进行审判,取走巴特尔的人头一颗,小妾一人,以示警告。 信中还指出,如果巴根敢对苏州汉人报复,“正义者”将放火烧掉苏州城内所有蒙古人的房子,杀光所有身穿蒙古服装的人。 这封信,是“正义者”代表苏州人对于侵略者的宣判。一下子把个人恩怨扯到阶级仇恨了。朱友兰看着看着,不由暗暗叫爽。因为这封信,已经完全转变了巴根的注意力! 杀手“正义者”主动向达鲁花赤巴根宣战,并给予了最严厉的警示,巴根胆敢造次,“正义者”将在苏州搅动另一场风云! 第八十二章 挑明 “原来是正义者?!” 朱友兰失魂落魄地惊叫着,信纸掉在地上,随风飘了起来。 巴根看了一眼如蝴蝶一般飞舞的信纸,还有连续扑空了几下的朱友兰,说道:“算了,别捡了,一封恐吓信而已!” “坐吧。我们聊会。” 巴根又一次让朱友兰坐下。朱友兰表现得诚惶诚恐,半边屁股坐在藤椅上,前倾着身子,准备聆听巴根的教诲。 “这么晚叫你来,我就想知道,苏州城什么时候多了个‘正义者’?” 巴根那深隧的眼瞳里放射出一道令人心悸的光芒。他的面部肌肉收缩,唇上的八字胡微微向上撇起。朱友兰稍稍安定下来的心,又被巴根给提了上去。 “巴根大人,小人尚未掌握相关情况。更不明白,所谓的‘正义者’为什么要拿巴特尔开刀?” 巴根没好气地说道:“恐吓信上不是写得很清楚吗?为什么?巴特尔有钱,富甲天下,汉族人看不惯!我一开始还以为这件事是你干的,因为巴特尔强占了你的干女儿。没想到他们连朱京云也一起掳走了。不瞒你说,你的家我已经让人去搜了一遍,一无所获!冒犯之处,还望你多多包涵。” 屁话!朱友兰真想骂娘。 想当初巴特尔强行掳走了朱京云,就像掳走一头牲口一般简单。至今,朱友兰满脑子还是朱京云哭天怆地的情景。她那无助、恐惧的眼神,一次次让朱友兰在恶梦中惊醒。 朱友兰不得不表明自己的态度:“巴根大人,朱京云虽说是我的义女,但我一直视她为掌上明珠,巴特尔真是割走了我的心头肉啊。” 看见朱友兰那痛心疾首的样子,巴根从口袋里拿出一粒子弹头,黄澄澄的弹头,像一粒花生米。 朱友兰问:“大人,这是什么?” 巴根面无表情地回答:“这是从巴特尔身体里找到的。无比坚硬。正是这个东西射进了巴特尔的心脏。他是死后被人割下脑袋的。我想朱京云是目击者,要是能找到朱京云,就能知道谁是正义者。” “大人的意思是?” “你手下那么多捕快,是吃干饭的吗?” “卑职明白。告退。” ......... 朱友兰回到家里,文奎和血鹰坐在会客厅等他。 这两个人就象到了自己家里一样。那个姓孔的老管家,乖巧得像个孙子,正在鞍前马后地吩咐下人泡茶,拿糕点。 “咳咳!” 老孔听到主人家的轻咳,明白朱友兰有事要谈,连忙吩咐下人都退了下去,自己也躬身退了下去。 朱友兰却直接把两个贵客带进了书房。 那是一个完全私密的空间。平时,就算是管家、仆人、夫人等,都没有权力进入朱友兰的书房。文奎和血鹰是个例外。 朱友兰一个激动,双手抱拳上拱,就要跪地拜谢,被文奎一把拉住,说道: “知府大人,万万使不得。” 文奎的一封恐吓信,不但彻底“洗清”了朱友兰的嫌疑,还赢得了他的真心。血鹰一介武夫,算是第一次经历如此奇葩的事情。 三个人见面,只顾闭聊、客套。朱友兰也觉察到哪里不对,连忙招呼道:“你们看,我太激动了。竟然还让你们站着。坐吧,坐。我帮你们沏杯茶。” 坐定。 朱友兰问:“不知两位大侠有何打算?” 血鹰看向文奎,意思是等他拿主意。文奎也觉得,事情已没有必要遮遮掩掩了,干脆直接挑明。 等文奎把黑鹰集团覆灭的经过都讲了一遍,朱友兰听得心惊肉跳!这些都是内幕消息,要是放在台面上,哪一样不是死罪? 朱友兰有些毛骨悚然:“你们连安林商行都给收了?” 文奎正色道:“千真万确。安林安虎两兄弟已经去阎王爷那里报道了。朱大人,你可以有很多种选择,比如,报官,直接抓捕,合作,逃辟等等,随便你怎么选择,我都会奉陪到底。但有一件事你一定要明白,那就是民族大义。在元朝的统治下,苛捐杂税多如牛毛,种族歧视,水灾旱灾虫灾,灾年频频,民不聊生。整个社会就像一个火药桶。要是一个不小心,有人出来点燃了这个火药桶,必将天下大乱。到了那个时候,就算是大元的皇帝也要倒台,何况你一个小小的知府。乱世出英雄,这是亘古不变的真理。” “还有,为了你们朱家的安全,也为了朱京云自身的安全,我准备把她带到黑水寨去。在那里,她一定会生活的得很好,你不必担心她的安全。” 除了服从,朱友兰觉得自己已经别无选择。 他嗫嚅道:“那真是谢谢你们了。” “不,你不用谢。这是合作!”文奎豪迈地一挥手,说道:“安林死了,安林商行还在。黑鹰组织还在。以后,就是这位血鹰兄弟和你联系。他就是我的代表。有一点你大可以放心,我们不是安林。不会像他那样毫无底线,不讲良心。我们不是好人,也不是坏人。合作是有条件的,那就是互惠互利。你有过不去的坎,我帮你过。我们有通不了的关,你也要出力。” “那倒是真的。谢谢你,文少爷!是你们拯救了我们朱家几十口人的性命。你们等会,让我表示一点心意。” 说罢,朱友兰当着文奎的面,从书架的后面拿出一个梳妆盒,盒子里有一大包的金条。那些金条用红丝绸包好,掀开红丝绸,金灿灿的光芒有些眩目。 “这点小意思,请你们收下。” 文奎目测了一下,至少有二十根金条。要想壮大黑水寨,没钱万万不行。 “恭敬不如从命。那就谢谢朱大人了。” “救命恩人,有什么好客气的?” 临走时,文奎给了一个地址朱友兰,说道:“如果以后朱家有难,你就去那里找血鹰。我们会尽全力帮助你们。还有,粮食的事情一定要上心,开春前后,都是闹饥荒的时候,手里有粮,心里不慌。” “这个道理我懂。两位贵客,你们走好!” 朱友兰亲自把文奎和血鹰送到大门外。朱府上上下下几十号人,从来没有看见过主人如此热情。 平时,朱友兰都是让管家送客的。就算是巴根来做客,朱友兰也没有那般热情。 那是他们并不知道,朱家刚刚躲过了一次大劫难。 第八十三章 金三爷 辛力刚带着朱京云先回黑水寨。文奎和血鹰两个人去松江。 春寒料峭。人海茫茫。 文奎和血鹰一人一匹快马,跑跑停停,用了两天时间才进入松江城。 高高的城门下,几个手执长矛的元兵逐个检查路引。因为有了朱友兰的帮助,路引是没有问题的。文奎和血鹰顺利进城,按照安林商行帐册的地址,找到了。 作为松江有名的红楼,门前站着两个涂脂抹粉、花枝召展的少女,都是当世一流的美女。 “客官,进去玩会吧。” 两个少女分别走进了文奎和血鹰,一人挽住一个。一见面就像情人似的亲热。文奎前世是刑警,对于“红灯区”之类的地方并不陌生。 所以,少女令人作呕的故作亲热,文奎表示理解。任何时候,姑娘们凭什么对你这么好?还不是看中你口袋里的钱?为了寻找血虹,文奎和血鹰可是带足了金银和宝钞。想怎么玩都行。 文奎和血鹰把缰绳交给两个青年男子,信步走进院子。这个门面不大,里面却是宽大无比,仅一个大堂足有两百多平方米。一排排浓妆艳抹的姑娘亭亭玉立,如一朵朵迎风招展的毒玫瑰。 文奎暗想,好家伙,原来安林商林的“黄色产业”够发达的! “哎哟,两位大公子,一看就是有钱人呐。你们需要什么样的姑娘?琴棋书画样样精通的?还是床上床下功夫了得的?” 一个大约四十五岁、身材丰满的少妇,扭着丰腴的腰肢,从里面迎了出来,热情地指向那一排排的姑娘,说道:“这些女孩,都是我们店里的精品哪。一个个都长得象狐狸精似的迷人。酥胸软骨,包两位爷从头爽到脚呐。” 血鹰一个个仔细辨认过去,没有发现血虹。仅仅事隔五年,女大十八变,也变不到那么快啊。安虎那个混帐,明明说血虹在松江府! 究竟是他满口呲黄,还是有其他变化?文奎从血鹰的神态看出,那上百个姑娘里面并没有他想找的人。 文奎道:“我们从苏州来,一路风尘,有些累了,能不能先住下来,等养足了精神再挑姑娘?” “成,成啊!阿顾,去帮这两位爷安排房间!” 不一会,文奎和血鹰分别被安排进了一个大大的套间。那个叫阿顾的年轻人有些吊眼皮,脸面肌肉僵硬、瘦削,毫无表情。 凭江湖经验,像阿顾这种人往往心狠手辣,不讲情面。血鹰暗暗塞给他一块碎银,想和他套近乎,没想到这小子接过银子,没说一声谢谢,也没有任何表情的表示,直接转身走了。 一小块碎银,就像掉进水里,没有一点浪花! 两个人睡了一个下午,终于从仆仆风尘中恢复过来。里的伙食还算不错。文奎和血鹰的晚餐很丰盛,有囟牛蹄、花生米、血鸭、青菜,还有一小瓶米酒。 喝完小酒,夜色已浓。渐渐热闹起来。 各种各样的浪荡公子,开始光顾那些长得妖艳妩媚的姑娘们。姑娘们依然像商品一样,站在大厅两侧,被人选中,就带到房间里去,喝茶、听音乐,甚至发泄人类最原始的欲望。 血鹰对这种地方司空见惯,文奎也不陌生,只是不习惯这种商品式的买卖。文奎看得出来,血鹰的神色变得越来越凝重! 阿顾走进来,对两人说道:“二位客官,不是酒楼,也不是旅社。除了吃住,姑娘的服务还是要的。还请二位去大堂点姑娘。” 血鹰对于这个阿顾有些不爽,收了小费,妈的,一点感觉都没有! “你们店里的姑娘实在太难看了,没有一个让我满意,叫你们老鸨过来。” “是,客官,请稍等。” 这次阿顾倒还有些人情味。不一会,老鸨扭动着丰腴的腰肢进来,脸上的笑容少了很多,有点公事公办地问道:“两位客官,有何吩咐?” 血鹰:“我对大堂里那些姑娘都不满意,想要你们的头牌小彩虹出来陪” 老鸨一听,吓得脸色都变了:“客官,对不起。我们这里没有什么小彩虹。店里的姑娘都在大堂里了。你们自己挑吧。” 说罢,老鸨就要出门,被眼疾手快地血鹰一把拽住! “你、你们想干什么?” 看来老鸨对眼前这两个客人已经起了疑心。但凭她的江湖经验,这两个人面带浓浓的杀气,都不是好惹的人。 “别走。你的眼神告诉我,你知道小彩虹这个人。实话告诉你吧,我是她哥。如果今天看不到小彩虹,我就把这家破店给拆了!” “哼,你敢?!信不信老娘叫你站着进来,躺着出去?!” 老鸨的口气突然变硬起来。血鹰暗暗使劲,痛得她呲牙裂嘴,倒抽冷气。 “阿顾,快点去叫金三爷。就说有人来砸店!” 血鹰见目的达到,松开了老鸨的手臂,骂道:“臭婊子,老子不想和女人斗。小彩虹,原名血虹。她是我妹。如果你们不把她交出来,我敢保证这家店一定要关门。” 老鸨的口气也软了一些,怔怔地问:“你们究竟是什么人?到底是来玩,还是来闹事的?” ......... “他们在哪里?老子把他们宰了喂鱼!” 远远的,血鹰就听到粗犷的男人的声音。随着脚步声临近,一个个子超过一米八的粗壮男人后面跟着几个马仔,咚咚的脚步声,似乎要把楼板踩踏。 来人正是金三爷。 金三爷左脸颊一条长长的刀疤,像条红色的蜈蚣似的趴在他脸上,看上去十分凶悍。 “你们是来闹事的?” 金三爷握紧了手里的大砍刀。那柄砍刀的刀身足有一尺多长,要是被劈了一刀,后果不堪设想。 血鹰两眼一眯,毫不示弱:“你是哪来的狗,敢对你爷这样说话?” 刀光一闪。金三爷势大力沉,以为会卸下血鹰一条手臂。谁知血鹰只是稍稍避让了一下,飞起一脚,踢向金三爷的裤裆。 “哎哟!” 金三爷的刀掉在地上,双手抱住裆部,满地打滚!那个惨不忍睹,令在场所有人浑身起鸡皮疙瘩。 血鹰这一记撩阴腿,就是要让金三爷断子绝孙的。在怡红楼里当打手,下面的东西应该没有少祸害姑娘。 第八十四章 我是帮主 金三爷的惨叫声,令现场所有人毛骨悚然。那几个马仔举刀围向血鹰和文奎。 血鹰阴笑道:“文哥,你一边看热闹去,把这些垃圾交给我。” 文奎跳到圈外,从怀里抽出一支手枪。枪里的子弹满仓,二十发。凭他现在的枪法,已占据绝对的优势。 马仔们一声吼:“杀!” 刀光闪过道道残影。血鹰脚踩九宫步,嗖嗖嗖,只见幻影飘移。眨眼间功夫,地上倒了一大片,都和金三爷一个样,抱着下半身哀嚎。文奎不由暗笑,血鹰大约是想到妹妹的悲惨遭遇,一出手就要让人断子绝孙。 老鸨一看形势不对头,想溜,哪里还走得了? 血鹰眼睛红得要滴出血来,一步一步地逼近她。 “你、你、你想干什么?” “我本来是不打女人的。今天要破个例!因为你们这些人根本就不是人!” 血鹰一把拽过老鸨,吼道:“跪下!”。紧接着,他一脚踩在老鸨脚腕处,扑通,老鸨老老实实地跪在地上,吓得浑身打颤。 “告诉我,小彩虹去哪了?!” 老鸨还是不敢说,一双贼眼睛左顾右盼,似乎是在等什么人。 “不说是吗?” 血鹰抽出匕首,一手捏住老鸨的下巴:“再不说,我就割掉你的舌头,让你一辈子也别想说话。” 门外走廊站了一长排围观的姑娘。她们心里有些幸灾乐祸,脸上却不敢表现出来,一个个都面无表情地隔岸观火。她们是的奴隶。主人的死活,和她们没关。 老鸨终竟还是害怕了,使劲地点点头。等血鹰放开手,她说道:“小彩虹逃跑了!” “你说什么?她逃跑了?” “是的。大约一个月前深夜。小彩虹接待了一个客人。她趁着客人熟睡的时候,用绳子吊在窗棂上,从二楼爬下去。等我们的人发现,翻遍了整个城市也没找到她。” “是谁这么大胆,在我的地盘闹事?难道活腻了不成?” 外面传来一个浑厚的男声。那些围观的姑娘们顿时作鸟兽散。不一会,从外面走进来一个中年男子。 大冷的天,中年男子衣服穿得很少,短褂,露出大半截手臂,浑身的肉疙瘩可见一斑。他的双手把玩着两个锃亮的钢球。双目如老鹰的眼睛,深隧,闪着幽幽的光芒。 老鸨看见男子出现,脸上有些欣喜地叫着“段爷”,趁血鹰不注意,她就想从地上爬起来。血鹰连看都没看,就像后背长了眼睛似的,顺手抓住老鸨的衣领,一拽,她又重新跪了回去。 “你们是哪来的野狗,竟敢到我的地盘来撒野?” 段大海脸色阴沉地看了一眼满地打滚的打手,有些不耐烦地每人屁股上踢了一脚,骂道:“真他妈的丢人现眼!” “这么多人还打不过人家一个人。你们都给老子死了算了。还有你,继续跪!” 段大海一出现,整个现场似乎只有他一个人说话。文奎手里握着枪,默默地看着这一切。两者仅相距二十米,他有绝对的把握一枪毙命。也不知这“段爷”的底气从何而来? “这位壮士,你想找小彩虹?” 血鹰反问道:“你是什么人?” 段大海:“我是的幕后老板。有什么事情你尽管找我。” 血鹰一听真是乐了!暗想,妈的,老子找的就是你! 段大海问:“你知道这座是谁的产业吗?” “不知道。” “松江的水很深,年轻人,要是随随便便跳进水里,是会被淹死的。” 血鹰故作糊涂地问:“段老板,你能否告诉我,这真正的老板是谁吗?” “这个,我怕你是无权过问!” “那你认识这是什么东西吗?” 血鹰从怀里掏出一块黑鹰令牌。黄澄澄的铜牌,上面雕刻着一只老鹰。 “黑鹰令牌?!” “你、你是什么人?” “安林已经故去。我是黑鹰组织的接班人。大胆狂徒,见了令牌还不下跪?”血鹰狂吼道:“信不信我立即执行家法?” “小人该死!小人有眼不识泰山!” 段大海两腿一软,直接跪在地上磕头。文奎看蒙了,一块小小的令牌,有这个威力吗?这是一个什么样的组织?为何如此严密? 看来还真不敢小觑了安林安虎两兄弟! “小彩虹是我的亲生妹妹,你们把她弄到哪去了?今天要是不交出小彩虹,我就亲手烧了这个怡红楼!” 段大海也彻底懵逼,这戏有些不按剧本演吧?怎么会是小彩虹的亲哥哥拿到黑鹰令牌?这么一个有地位的人又怎么会亲自出来找妹妹? 在黑鹰组织,就算是段大海这种中层人士,也很少有机会接触到安林。帮主对于他们来说,永远只是个传说。但认牌不认人的帮规,却是执行了好几十年。 段大海问:“敢问帮主尊姓大名?” “住嘴。快点回答我的问题!小彩虹去哪了?” 段大海老老实实地答道:“她真的逃跑了。这是开张十年以来,发生的第一次逃跑事件。” “按照你们的规则,对于逃跑的人是怎么处理的?” “先赏给兄弟们玩乐,然后装在猪笼里沉入大海。” 血鹰断定,段大海没有骗他。在黑鹰令牌的威力面前,他就是一个木偶人,完全听令摆布。老鸨听说来人竟然是黑鹰帮帮主,更是吓得浑身筛糠。平时她是怎么对待小彩虹的,她很清楚。 要是帮主想秋后算帐,后果她很清楚。 血鹰轻声道:“各位听令,起立!” 躺着的,跪着的,一个个都艰难地从地上爬起来。血鹰站在那里,形象一下子变得尊贵而高大,皆因那块令牌! 不一会,血鹰的面前站了一排,段大海和老鸨站中间。 “你们都听清楚了。从今天起,关门,所有人另谋出路。还有,这个我也不要了,给我放一把火烧掉!” “啊?!” 众口一词地惨叫道,简直不敢相信这是真的。这个帮主,如果不是神经有问题,就是假冒的。 要不然,这世界有谁会干这样的傻事?一个,上百名姑娘日夜不停地赚钱,日进万金的造钱机器,说毁就毁? 第八十五章 聪明的小桃红 听说来人要火烧,段大海慌了。 “敢问帮主,您尊姓大名?” 段大海鼓足勇气,又心有余悸地问道。 “狗东西,不该问的别问!我说烧了就烧了。” 血鹰有些不耐烦。作为一个职业杀手,他可没有那么多耐心讲大道理。说一万句废话,还不如直接下杀手来得痛快。 他吼道:“我说的话你们没听到,是吗?” 段大海双手抱拳,躬身道:“地处市井之处,四周皆是热闹繁华的商铺,如突发大火,必然连累邻居。这可是要杀头的重罪,帮主,恕奴才难以从命。” 这个理由抛出来,血鹰和文奎都懵了。烧一个很容易,要是引发大火,把整条街都烧了,必然伤及无辜。 血鹰骂道:“狗奴才,把所有人集中起来,我要训话!” 眼下这个时间段,正是营业的时候。各个房间里的客人玩得不亦乐乎。段大海硬着头皮,命令几个小奴才去各个房间把小姐们叫出来,立即引来骂声一片。 几分钟后,所有的员工都集中到大堂,血鹰又一个个辨认过去,还是没有发现血虹!对于老鸨的话,他实在是不敢相信。 耳听为虚,眼见为实。看来血虹真的逃跑了?茫茫人海,她又能逃到哪去呢? “各位姐妹,我是小彩虹的哥哥血鹰。从今天起,我宣布你们自由了!从明天起,这个彻底关门,你们自谋生路。” 然而,现场静得落针可闻! 并没有出现想象中的劳苦大众翻身得解放的场景。 血鹰和文奎不由面面相觑。这是怎么回事?难道我把你们从火坑里救出来,你们都不鼓掌欢迎一下吗? 老鸨和段大海几个管理人员看见这个场景,暗自发笑。没有他们发话,姑娘们有这个胆量吗? 尴尬,无比的尴尬! 突然,那些胭脂粉堆里传来了呜咽的哭泣声。 “老爷,我不走!” “我也不走!” …… 这下子,段大海和老鸨们很阴险地笑了。县官不如现管。姑娘们饱受淫威已达十年之久,岂是血鹰第一次见面就能改变的? 血鹰向其中一个粉妆极浓的姑娘喊道:“你,出来!” 那女人身材苗条,细眉,鹅蛋脸。她从人群里出来,挟带着一阵香风。 “刚才是你说不想走?你叫什么艺名?” “小桃红。” “说说看,你为什么不想走?我救你们于水火之中,难道你们不领情?” “回老爷话,奴婢自幼父母双亡。十三岁进了,才有了一个好饭碗。” 血鹰彻底无语!文奎更是无语。 这是什么世道?竟然和收容所一样?这姑娘看上去二十岁出头,却在风尘之中浸染了不少年月,显得十分老练。她并不以卖身为耻。 如果说这也算是工作。血鹰就是在砸她们的饭碗。 断人财路,无异于杀人父母。 “咳咳”血鹰觉得自己的脑子不够用了,终于想到一个办法:“不想走的,站左边。想走的,站右边。我是黑鹰帮帮主血鹰,是你们的大老板。现在采取自愿,想走的都可以走!” 胭脂堆里一阵叽叽喳喳的议论声。几乎没有主动提出想走的。 这情形,也是文奎所没有想到了。他前世当警察,深知生活在这个圈子里的女人形形色色,什么样的故事都会有。也许这些姑娘事先就遭遇恫吓。所以,这种场合她们根本不敢表态。 文奎把血鹰拉到旁边,一阵嘀咕,然后宣布散会。 要是一下子让一百多号姑娘没地方去,她们又没有混饭吃的本事,还真是一件麻烦事。 “段大海!” “在。” “你去叫两个最漂亮的姑娘来,分配给我们两人。” “好,奴才这就去办。” 姑娘们走了。老鸨走了,段大海也退下了。 段大海临走时,满脸的得意。也许他在暗想,奶奶个熊,装什么圣人,碰到漂亮女人,还不是照样迈不开腿? 文奎和血鹰的房间变得空空荡荡。血鹰不好意思地摸着后脑勺,讪笑道:“文哥,我没读什么书,连黑帮老大都不会当。刚才,我差点就没辙了。” 文奎也笑了:“你刚才的确很窘迫。我没有估计到会是这个结果。那些从小就在里混的姑娘,除了会做皮肉生意,几乎一无所长。像那个小桃红,她从这里出去,要是没有亲人养着,一下子又没找到好的婆家,真不知去哪里找饭碗啊。” “那怎么办?” “逼娼从良和逼良从娼一样困难,涉及到生活方式的转变。每转变一次生活方式,任何人都会不适应的。” “文哥,你有什么好主意?” 文奎略作沉思,道:“赚钱的道路千万条,开赚钱最损德行,也并非我愿。现在我们碰到的麻烦就是,一旦把所有的红楼都关闭了,这么多姑娘要失业,我们又找不到其他财路来养她们。况且她们当中有一部分已经适应了的生活,让她们自食其力,她们也不乐意。 “真他娘的麻烦!“ 血鹰一脚踢向墙壁,墙壁发出咚的一声闷响。这时,门被人推开了。段大海像一条哈巴狗似的,半弯着身子笑道:“血大人,您要的姑娘来了。” 从门外进来两个长相标致的姑娘。其中一个便是小桃红。另一个姑娘的艺名叫茉莉花。房间里多了浓郁的胭脂粉味道。 “血大人,要是你们不满意,我们还可以再换。” “不用了。就她们吧。” 段大海谦地退了下去。 小桃红主动靠向文奎,茉莉花也来到血鹰身边。两个姑娘,像两朵妖艳无比的毒玫瑰,带着自身的毒素,在暗夜里盛放。 文奎是过来人,根本不吃这一套。他指了指身边的茶桌,说道:“你们先坐吧。” 小桃红和茉莉花齐声道:“帮主,奴才不敢。” 文奎两眼放出一道精光,冷冷地问道:“段掌柜有交待?” 小桃花突然一个转身,走到门边打开门,向外面瞧了一会,没有发现异常。然后又关上了门。 回来之后,小桃红就像换了一个人,脸上有一丝难以抑制的兴奋:“两位大侠,你们真的想放我们走吗?” 第八十六章 怒烧怡红院 血鹰觉得小桃红的表现有蹊跷,把眼神投向了文奎。搞攻心这一套,像他这样的大老粗不得不佩服文奎。 “这还有假吗?”文奎慢条斯条地问道:“小桃红,你让我很纳闷,也很失望。刚才就是你在段大海面前说不想走,搞得其他人都不敢说话。” 小桃红兴奋的脸上一下子变得阴沉起来:“公子此言差矣。人世间有哪个姑娘自愿被男人玩弄的?你不知道段大海的手段有多狠!但凡逃跑之人,一旦被抓回来,先要给几十个打手轮番上,然后装进猪笼里,浸入大海。所以,这么多年来,没有哪个姑娘敢背叛。好死不如赖活啊。” 原来老鸨所言,都是真的! 血鹰急不可耐地问道:“那小彩虹呢?她去哪了?” 小桃红暗叹一口气:“小彩虹是我最好的姐妹。她的确已经不在了。” 血鹰一把拽住小桃红的手臂,再次问道:“她去哪了?” “阴间!” 轰! 血鹰感觉一阵阵天旋地转! 小桃红含泪说完血虹(小彩虹)逃跑后,又被浸猪笼的经历。正如老鸨所言,在逃跑,是不会有好果子吃的。这是一个多月前发生的故事,也就是在春节之前。 那个时候,安林安虎两兄弟还在牢牢把控着黑鹰组织。 血鹰的眼里流出滚烫的泪水。一个瓷器的茶缸,在他的手里被捏得粉碎。瓷器的碎片把他的手割裂,鲜血一滴滴地往下流。 “段大海和松江知府王通沆瀣一气,狼狈为奸。所以,在松江府,没有办不了的事。这里也就成了达官贵人玩乐的天堂,姑娘们的地狱。像王通这样的官员来玩,从来不给钱。姑娘们干的都是义务活。如果碰上变态的男人,那就更惨。小彩虹就是经不起这种折磨,才想到逃跑。谁知,她还没跑出松江城,就被捕快给抓回来了。” 文硅冷静地问道:“你是怎么知道的?” 小桃红不以为然地说道:“这件事整个的姐妹都知道。只是她们都不敢说。我是小彩虹最好的姐妹,不想看到她白白地死去。如果你们有能力为她报仇,千万不要手软,金三爷、段大海、老鸨,他们没有一个是好人。最好把他们全都杀了。如果我没猜错,这个时候段大海应该是去衙门搬救兵了。” 小桃红一番话,文奎敏锐地觉察到当下的处境。段大海也够阴险,先让小桃红和茉莉花稳住他们,然后以官方的力量来消灭他们。弄不好,黑鹰令牌还能落入他手。 血鹰想杀人了! 文奎也想杀人了! 来到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除了以暴制暴,没有更好的选择! 两个人的体内都如一股怒火在燃烧,拔腿就要往外走。小桃红连忙叫道:“慢着!” 小桃红的声音很轻,但极具震慑力。文奎和血鹰两个人不由自主地停下脚步。 “你们放一把火,把这个烧掉。只有制造混乱,你们才能机会逃出松江城。松江城共有东南西北四个城门,均有官兵把守。你们可以往东南方向走,那里有一个寺庙,叫宝林寺,比较容易藏身。” 血鹰迟疑了一下,觉得小桃红的话很有道理。不过,他只是想制造混乱,并不想逃出松江城。如果不能亲手杀掉仇人,此生枉为男人! 文奎双手抱拳,道:“小桃红,谢谢你了。你也赶快逃命吧。不杀掉这些强盗,我们不会离开松江。” 说罢,文奎把桌子上的红蜡烛往床上一扔,火苗顿时腾空而起。 小桃红一边夺门而逃,一边喊道:“大家快逃命呀。着火啦!” 的楼房,都是对杉木建造的木板房。蜡烛点燃了被子和蚊帐,呼呼呼,火势立即窜上屋顶,如一匹匹发情的野马,一路狂奔。 此时,段大海和金三爷,正带着松江府的几十名捕快在路上赶。远远的,他们就看到方向火光冲天,浓烟滚滚。连忙快马加鞭,一路狂奔而来。 再说文奎和血鹰放了一把火,并没有立即离开,而是楼上楼下地找男人,看见穿服装的打手,挥刀便砍! 老鸨原本是在一房间里休憩的,听到救火声便出来看,被血鹰撞个正着。血鹰哪里肯放过,手起刀落,差点把老鸨劈成两半。还有几个试图路出来救火的打手,提着水桶想上楼,也都成了血鹰和文奎的刀下鬼。 乱得已完成失去了控制。嫖客们、妓女们,纷纷衣衫不整地向着大门口方向逃命。血鹰和文奎又在大肆杀伐。火势更加得不到控制。 这时,小桃红和茉莉花已经换上便衣,扮成了地地道道的市井女人。粗布粗衫,完全失去了那种妖艳的气质。只是她们还来不及消除揸在身体上的脂粉味。 小桃红喊道:“两位大侠,事不迟宜,赶快逃命。我带你们去马厩!” 文奎也觉得不能再恋战了,一把拉住血鹰,说道:“撤!” ...... 不一会,两匹快马如黑色的闪电,发狂似的向南门外飞驰。小桃红的判断没错。事发突然,官方一定还没反映过来,也还没有到关门宵禁的时间。看守城门的元军看见两匹马跑得很快,想出来拦截。谁知那马并没有停下来的意思,嘶鸣着,狂奔着,从官兵的头顶飞过一道残影。眨眼间便出了城门。 段大海和金三爷,带着王通手下的捕头王印,还有三十多名捕快,他们一个个手执兵器,原本是来抓人的。到了现场一看,妓女和嫖客们纷纷夺门逃命,院内的楼房正在熊熊地燃烧,火借风势,风助火威,眼看就要危及沿街的商铺。 抓人,迅速变成了救火! 整条街的市民、商贾,老人和小孩,都拿着水桶和脸盆,奔向泼水。 这个结果是所有人始料不及的。 血鹰终究还是把给烧了! 金三爷在内院的地面上抢回来一具女尸,正是那个老鸨。这女人遭到当头一刀,差点被劈成了两半!死尸的形象有些狰狞和恐怖,让金三爷这样的人都忍不住一阵狂呕。 而正在化为灰烬。火势在众多街坊的努力下,已渐渐熄灭。 段大海和金三爷像得了软骨病似的,灰头土脸地坐在地下。失去了,他们变成了彻头彻尾的无产者。 第八十七章 宝林寺 两匹快马乘着夜色一路狂奔,不一会来到宝林寺。 “阿弥佗佛,深夜仍有施主光临。贫僧深感荣幸。” 慧缘似乎知道有贵客临门,穿一身黄色袈纱,站在门外迎接。这让文奎大惑不解。 文奎也认出来了,那个和尚正是曾经去过文家村化缘的慧缘。 “慧缘师父,不知您是否认得小辈?” “哎,文施主客气啦。刚才贫僧正在打坐念佛,突然灵机一动,占得一卦,卦象说,有贵客自远方来。所以,贫僧便出门迎接贵客。文施主如此风尘仆仆,一定是想住宿吧。” 想当初,慧缘和尚化缘,文奎可是慷慨地给了一升米,还热情地邀请他小住几天。今夜能在宝林寺相见,实在是有缘。 “吾等深夜拜访,定然是给师父添麻烦了。” “别客气,进门吧。宝林寺今日能迎接施主,不甚荣幸。” 宝林寺是一座小寺院。大雄宝殿、禅房、僧侣卧室、藏经楼,还有一个高塔。慧缘边走边介绍,这些年光景不好,信众生活艰辛,难以度日,哪还有多余的钱粮进贡寺庙?为了活命,寺庙采取了轮值的办法,一半人外出化缘,一半人留在寺庙。 慧缘把四个人引进两间卧室,面带歉意地说道:“条件差,各位将就一些吧。” 文奎也不客气,双手合什,拜谢道:“慧缘师父,实不相瞒,我们是来避难的。或许明日,就会有官兵搜查。” 慧缘淡淡一笑:“施主不说,贫僧已能猜出一二。刚才你们进门,贫僧已感觉到一股浓浓的杀气,还有这两位姑娘,身上还有浓郁的脂粉味,一定是红尘女子吧?” 小桃红和茉莉花两个人脸上一阵羞红,低下头来。要是在,她们就是理直气壮的职业人。到了这清净的寺庙,她们自己都觉得自己很肮脏。 慧缘看出两人的尴尬,连忙解释道:“阿弥佗佛,贫僧没有恶意。请二位小姐不要介意。这乱世之下,连一向清静自在的佛门都难以度日,何况你们是弱女子?官匪勾结,民不聊生,弱者想活命真不易啊。还有这位施主” 慧缘指向血鹰,面目和善地说道:“您脸上杀气很重,怨气很深。身上还沾染了血迹,一定是行了凶,犯了人命案。杀尽世间该杀之人,弘扬正气,贫僧认为也没什么不对。如果明天官兵来搜查,还是要委屈一下你们,全部换上我们寺庙的衣服。” 血鹰连忙吼道:“我不当和尚,头可断,发不可剃!” 文奎嗔怒道:“血鹰,你不要鲁莽,慧缘师父的意思并不是要我们剃度,只不过换一身衣服嘛。” 慧缘微微一笑:“贫僧正是此意。小寺还有两亩簿田,就在后山。明天如果官兵来搜,你们几个就去后山山坳除草。阿弥佗佛,你们三位先行休息。这位文公子请随我去禅房一叙。” 血鹰和两个姑娘不由面面相觑,他们都不知道文奎究竟是哪路神仙,连宝林寺的和尚都和他相见如故? 尽管是一个穿越客,自身拥有牛逼得不得了的金手指,文奎对于慧缘还是有一股发自内心的崇敬。他随慧缘走进禅房,往莆团上一坐,便有了一种和高人坐而论道的感觉。 慧缘微微一笑,问道:“这次,你们是因为女人而杀人吧?” 文奎微微一怔,回答:“慧缘师父高明!血鹰的妹妹被逼为娼,他费尽七年之心血,终于找到了松江府,谁知他妹妹已于一个月前被迫害致死。所以,我们放火烧了,还杀了老鸨。” “阿弥佗佛!苍天有眼!此等悲剧,哪天不在上演?贫僧仰观天象,大元气数已尽。用不了多久,将全国大乱,军阀混战,民不聊生。这等乱局,将持续近二十年啊。” 文奎听到这话,真算是开了眼界。他没想到慧缘和尚年仅二十有余,竟然有如此高的修行。慧缘所言,和后来的历史走向基本吻合。这可不是一般的能力。 如果能有此等高人当军师,将会让自己的事业如日中天。 “慧缘师父,像您这样的得道高僧,委屈在这小小的寺庙,实在是太屈才了。凭您的才干,就算当一国之宰相,也未尝不可。” “施主此言差矣。贫僧看惯了生死,过惯了逍遥自在的生活,怎么可能高居庙堂?庙堂之高,江湖之远,皆非你我这样的命局所能承受的。” “师父的意思是?” “偏安一隅,度过余生。足矣。” 文奎不由露出一丝遗憾。想当年,刘备为了得到诸葛亮,三顾茅庐,礼贤下士。像慧缘这样的高人,不是靠三言两语就能请来的。 .......... 第二天一大早。慧缘让文奎等四个人换了一身衣服,然后把他们的衣服拿去叫小沙弥浆洗干净。 早餐,只有一碗可照见人影的稀饭,一小碟咸菜。像血鹰这样消耗量极大的男人,显然是吃不饱的。小桃红和茉莉花更是觉得世界末日来临。她们平时的伙食,比寺庙不知要好多少倍。 文奎看出三个人的想法,轻声道:“慧缘师父能这样接待我们,已实属不易。昨晚我和他聊至子时,这寺庙的和尚已有一半出去化缘活命。留下守家的,只有两亩簿田的产出。年景太差,香客的进贡几乎没有了。所以,我们一定要知足、感恩。” 血鹰道:“文哥,我们还有些银两,日子比寺庙好过一些。要不,捐点给他们?” 文奎道:“这事等临走时再说吧。我们赶快吃完早餐,下地干活去。说不到官兵已在到处抓人。宝林寺距离松江府不足三十里地,一定会成为他们搜查的重点。我们只需化妆成农工,在这里干几天活。等风声过后,再去取金三爷和段大海的人头!” 血鹰听罢十分感动:“文哥,我还以为我们只顾逃命了。没想到你能想我之所想,并没有忘记为血虹报仇之事。请受小弟一拜!” 说罢,血鹰扔下手里的碗,直接跪在地上,不停地磕着响头,弄得文奎十分尴尬,连忙把他拽起来,嗔怒道:“两位姑娘在此,麻烦你不要太丢人现眼!” 第八十八章 报仇 傍晚。 文奎和血鹰从地里锄草回来,看见宝林寺像遭到洗劫一般,锅碗瓢盆,满地都是,还有两尊佛像也被推倒在地,变成了一块块碎泥巴。 “阿弥佗佛,施主总算躲过一劫。善哉,善哉!” 慧缘师父双手合什,满满的欢喜心。血鹰却是眼里直冒火。凭他的脾气,今天肯定是要见血的。 从慧缘师父这里,文奎算是明白发生了什么。松江府知府王通派了几十个捕快,满城搜了几天,没找到他们想要找的人,正在扩大搜查范围。 猫抓老鼠的游戏,血鹰不愿意玩。他更喜欢来点刺激的。 “小桃红,过来!” 听到血鹰的吼叫,文奎懵了,不知道他想干什么。而小桃红坐在那里,好像没听到他的喊叫。两者相距不过五六米,没理由听不到的。文奎略作沉思,领悟到其中的奥秘。 文奎把血鹰拉到一边,轻声说道:“小桃红,茉莉花,那都是她们的艺名。她们应该有真名啊。你这样叫她们,岂不是污辱她们的人格?” 血鹰猛拍一下自己的脑袋,算是头脑开了窍,明白为什么这两个女人会装聋作哑!她们现在已是自由人,不是的艺妓,如果还喊她们的艺名,的确很不妥当。 “文哥,我是一个粗人啊。你为啥不早说?” “去!难道你没错吗?!” 把血鹰的思想说通了,文奎又把两个女人拉到一边,又是一阵嘀咕,弄清楚她们的真实姓名。小桃红真名叫李妙。茉莉花真名叫罗艺。两个人的遭遇差不多,都是家里的人已经死绝,无处栖身,被人贩子廉价卖到。像她们两个人,在呆的时间太长,要不是有人提醒,甚至都忘记了自己的真实姓名。 文奎问:“李妙、罗艺,你们以后有什么打算?” “......” 她们两个都低下了头,一言不发。室内的气氛变得异常的沉闷。 血鹰是个急性子,受不了这种闷骚,近乎吼叫道:“难道你们是哑巴吗?你们倒是说话呀。” “呜呜呜” 两个人都哭了起来。这叫什么事? 原来这两个人真的无处可去! 尴尬了一阵,文奎发话了:“如果两位小妹不嫌弃,我愿意带你们去黑水寨。不知你们意下如何?” 李妙道:“我们在地狱里呆了那么多年,还有什么地方不能去的?再说,你们都是我们的救命恩人,我们还无以回报。” 血鹰十分武断地制止道:“客套话别说。现在,我最大的愿望就是为妹妹报仇,我要亲手杀了段大海和金三爷。” 文奎看得出来,血鹰身上的杀气很重,这世界没有谁可以制止他报仇。 …… 夜色深沉。 松江府高高的城墙,有三道黑影迅速向上攀爬。守城的士兵好像睡着了,四周寂静无声。 那三道黑影爬上城墙,迅速绕过守城士兵,潜入到松江县城的大街小巷。 利民街新地巷18号。 段大海和金三等几条丧家狗,坐在一起喝闷酒。 然而,这,已经是他们最后的晚餐! 段大海骂道:“王通这狗官,没好处捞了,也不把爷当人看了。你们知道吗?我今天去衙门,他竟然避而不见!” 金三也受了一肚子窝囊气,说道:“我们不是还有些积蓄吗?难道就不可以东山再起?” 另一个人说道:“那几个钱,连租商铺也不够。再说,去哪里找那么多艺妓?小彩虹的哥哥放一把火,差点把整条街都烧了。” 李妙用手指头捅破窗户纸,看见房间里杯盘狼藉,浓浓的酒味飘到窗外。 砰! 血鹰一脚踢开木门,快,猛,狠! 段大海抬头一看,认清了来人的面孔,不由大惊失色:“你们还敢上门来送死?” 血鹰道:“我们是来送你们去死!” 说罢,锋利的砍刀已架到段大海的颈脖处。金三被血鹰一脚踢破**,心里的怨气还没地方发泄,只见他悄然扬起手袖,想对血鹰发射飞镖。 噗! 文奎的枪响了。装了消音器的枪,枪声有些沉闷。一枚子弹准确地钻进了金三的眉心。 红白相间的液体飞溅。众人还没反应过来,金三的眉心多了一个窟窿,身体直挺挺地倒在地上。 文奎阴森森地吼道:“都别动!” 在一起喝酒的人有五个,都是的打手。李妙认识他们。 这些人从来没见过手枪,更不知道这世界还有如此厉害的武器!剩下的人全都吓得跪在地上,作揖,求饶。 文奎眉头一皱,轻声喝道:“别出声!” 现场立马安静下来。 段大海结结巴巴地问道:“你、你们想干什么?” 刀锋直抵段大海的颈脖处,他似乎已看到了死神的微笑,仍然心有不甘的问道。 血鹰冷冷地问:“告诉我,是谁把小彩虹装进猪笼的?” 其中一个跪在地上的打手连忙指着段大海,说道:“这件事是他亲自干的!” 段大海面如土色,眼里冒火,恨不能咬那个打手一口。 但是!他已没有那个勇气! “说,是不是你干的?” “是……不是……” 血鹰一扬手,刀锋向段大海头顶劈下去。 鲜血飞溅。 段大海从头部开始,被分为两半! 那些跪在地上的人一个个被吓得瑟瑟发抖。眼前这两个身穿夜行衣的年轻人,武力值实在太高。 抵抗,是死; 不抵抗,也是死! 任何想法都是徒劳。 一个打手把活着的希望寄托在李妙身上,一边移挪着膝盖,一边向李妙磕头:“小桃红,我平时待你不簿,求求你,放我一马。我上有老下有小。我死了,我那八十岁的老母怎么办啊。” “阿平,你现在才知道有家人?你平时为什么不想想,我们这些女人也是人,也有自尊?平时你们是怎么折腾我们这些姐妹的?你去死吧!” 李妙飞起一脚,踢向阿平的头部。阿平被踢倒在地,试图爬起来。这时,血鹰已不再给他们机会,一个猛虎下山,一阵刀光闪耀。 一颗颗人头滚落在地。黑暗潮湿的房间里,酒味和血腥味混杂在一起,气氛显得十分诡异。尤其是那些倒在地上的尸体,死相各异,狰狞恐怖。 “妹妹,哥为你报仇啦!” 血鹰突然跪在地上,面向窗外黑茫茫的夜空,号啕大哭起来。那份被释放出来的悲恸,无不让人动容。 李妙把头偏向一边,也暗暗地抹着眼泪。 文奎等他们都哭够了,一手牵起一个,说道:“我们走吧。再不走,天就要亮了。” 第八十九章 还有一个 文奎以为血鹰报了仇,该走了,谁知他抹了一把泪,说道:“不,还有一个!” 李妙愣愣地问道:“还有谁?” “松江知府王通!” 血鹰咬牙切齿地说着,眼神里飚着火星。 文奎和李妙面面相觑,一下子不知如何是好。李妙很清楚,小彩虹最后接待的客人的确是王通。血鹰把王知府列为报仇对象也是情理之中。 可是,李妙哪里知道知府大人的家在哪? 血鹰伸出舌头舔了舔刀锋上的血迹,眼神阴森得可怕:“李妙,我不需要你做什么。你只需要带路,剩下的事和你无关。” 李妙被他误解,脸色也不怎么好看了。文奎轻轻拽了一下血鹰,柔声说道:“血鹰,你误会李妙了。她不是怕死。你想想,像她这个角色,整天大门不出,哪里知道知府大人住哪?” 李妙略作沉思,兴奋地说道:“我知道知府衙门在哪里!” 说罢,李妙走出大街。文奎和血鹰跟在她身后,在迷宫似的大街小巷走了半个时辰,前面出现一座恢宏的建筑群。 “我也是听别人说的,应该就是这里。” 这个时候,衙门紧闭,四处黑沉沉寂静无声。几个人脱去夜行衣,换上平常人穿的衣服。然后由李妙去叫开一家客栈的门,每人开了一个房间睡觉。 第二天下午。 阳光普照,市井繁华。女扮男装的李妙带着血鹰沿街闲逛,默默地寻找机会。他们看见知府衙门两侧,有几个手执兵器的官兵,便知李妙的说法没有错。 可是,如何找到王通却成了一个大问题。 李妙和血鹰坐进衙门斜对面的一家小酒店,一边喝着小酒,一边默默观察着衙门的动静。直至酉时三刻,随着一声铜罗声敲响,王通下班了。四个精壮男子抬着红顶轿子,前后各四名刀斧手。 这阵势,的确有些排场。 血鹰不由两眼放光。此等规格,不是知府大人还有谁? 血鹰轻声道:“跟上去!” 两个人招呼店小二结了帐,悄然跟在队伍后面,一直跟到王通宅邸。 好家伙! 王通的住宅修建得像一座王宫。占地大约有十亩。五六幢建筑相连,周围三米高的围墙围住。大门的门楣处挂着一块大匾,写着“王府”两个金灿灿的大字。 血鹰和李妙回到客栈,向文奎汇报了“敌情”,文奎听得眼放精光,像打了鸡血似的兴奋。 见文奎按捺不住内心的兴奋,血鹰有些不解地问道:“文兄,我看你好像有点不对劲啊。” 文奎明知故问:“哪不对劲了?” “你好像捡到宝贝一样的高兴。” “那是当然!你们给我休息好。今晚戌时三刻,行动!” 李妙和血鹰互相看了一眼,不知文奎葫芦里卖什么药。以前,文奎都喜欢在下半夜出击,这次他完全改变了风格。 所以,他们都表示看不懂。 文奎也不作解释。 他们吃了一顿丰盛的晚餐,一直吃到酒店关门歇业。走出酒店,天空竟然飘起了小雪。 纷纷扬扬的雪花,落地便融化了。 此时,更夫一边打着破铜锣,一边报着“平安”。宵禁已经开始,大街上的行人寥寥无已。王府的两个家丁手执火铳,站在大门口打着哈欠。 王府院内的那几幢房屋,象一头头怪兽蹲在黑夜里,偶尔有一两个房间透出昏暗的灯光。 文奎带着血鹰和李妙,大摇大摆地走向王府。 “谁?” 一个家丁厉声喝道。 文奎听到拉动枪栓的声音。血鹰手里的飞镖更快,呼,飞镖划破夜空,如一枚射出枪膛的子弹,刺进了家丁的眉心。另一个家丁刚想尖叫,血鹰如一道残影飞了过去。 当尖锐的利器顶住他的喉咙时,家丁哪敢出声?他甚至连呼吸都不敢粗重一些。 “别喊,我就给你一条活路。” 听到血鹰这样说,家丁夹了两下眼睛,表示配合。身边倒下的那个人死得太彻底了,连腿都没伸一下。 “告诉我,王通住哪个房间。” 家丁:“御祥楼一楼。” 血鹰又道:“带我去。” 家丁点点头。血鹰把他的身体拉过来,刀锋顶住他的后背。 前后不到一分钟。文奎和血鹰已大摇大摆地走进了王家大院。大概由于天气太冷,没有人注意到门外发生的一切。 他们在王家大院转了一阵,终于在后院的楼房停下来。家丁指向一间亮着灯的房间,轻声说道:“就在那里。” “他在家吗?” “嗯。” 文奎走到窗下,用手指沾了口水,点破窗户纸,看见一个身穿官服的男人,正搂着一个如花似玉的小姑娘,满脸的淫笑,道:“小花,天寒地冻的,早点睡吧。被窝里暖和些。” 这是后世典型的“老牛吃嫩草”。那个女孩,按年龄可以当王通的孙女,也不知是他第几房姨太太。 “你个死鬼,今晚想到来陪我啦?你知道你有多久没有和我亲热了吗?” “多久?” “两个月了!你两个月才来我这里一次。你说你不是叫我守活寡吗?” “小花,以后我多来一些就是啦。别生气,快点吧。天冷啊。” 黑暗处,血鹰右手一扬,一记手刀砍在家丁的颈脖处。那家丁瞬间昏迷过去。 李妙有些不悦道:“你不是说留他一条命吗?” “放心。他死不了。最多一个时辰。” 说完,血鹰一个箭步,来到一楼大门前,拔出匕首拨开门栓…… 王通刚刚脱去外衣,只穿了一件白麻布的衬衣。听到门“咔嚓”一声响,一个身穿夜行衣的男子出现在他面前。紧接着,又进来一个! “嘘,别叫!” 说时迟,那时快。两把闪着幽光的匕首,分别顶住王通和小花的颈脖处。 王通结结巴巴地问道:“你、你们想干什么?” 文奎左手拿枪,右手拿匕首,皮笑肉不笑地说道:“王知府,我们正是你要找的杀人犯。你如果不想死,请把家里所有值钱的东西都拿出来!” 第九十章 难题来了 要钱,不要命? 王通暗自窃喜。只要留下一条老命,钱这东西真不是东西。况且,贼寇再猛,还不至于把这么庞大的房产搬走。 “好汉,只要你不杀我,我可能把我家的金砖全部给你。” 文奎轻声问道:“别急,你家一起有多少人?” “包括保姆、侍女、杂工、子女、妻妾等,一共五十七人。” 文奎一听彻底懵了。这么多人,想把他们一网打尽简直不太可能,主要是会伤及无辜。毕竟该死的只是王通。像王通这样的人,杀他一百遍也不足为惜。 文奎只好退而求其次,问:“你们家金砖在哪?” “藏的阁楼。” “走,带我去。记住,别耍花招。要不然第一个死的就是你。” 文奎挥了挥手里的枪,问:“知道这是什么吗?” 王通茫然摇着头。文奎扣动扳机。 噗! 一粒子弹钻进墙壁。墙壁现出一个圆圆的弹孔,枪管冒着缕缕青烟。王通吓得不轻,这玩意连墙壁都能钻个洞,射进肉体那还不死人? 文奎让王通在前面带路,自己在后面跟着。这一路去,他的内心也是极为忐忑不安。假如王通耍个花招,半路溜走,或者引导他进入设有机关的房间。事情就会难办很多。 他面无表情地威胁道:“你别试图逃跑,我敢保证,你跑不过我的子弹!” 王通这才明白,刚才那个能把墙壁打个洞的玩意叫“子弹”。 小花见王通被带走,她也有些不自在起来。血鹰的刀锋直抵她的颈脖,道:“不想死就别动。” 几分钟后,王通端回来一个红漆木匣子。他打开盖子,里面一块块垒起的金砖,绽放出令人眩目的光芒。 “两位大侠,卑职为官二十五载,就这点积蓄。只要你们留下我一家老小的性命,这些宝贝全都给你们。” 看见王通那近乎迂腐的傻像,文奎冷笑道:“王大人,真不知道你是怎么在这个乱世活下来的!不杀你的家人,我可以答应你。要不要取你的狗命,还是那位兄台说了算。” “血鹰,我把他交给你了。” 文奎一把拽过王通的小妾,轻声吼道:“别乱动,我不想杀女人!” 文奎一扬手,小花后脑勺遭受重击,晕倒在地。王通拔腿想跑,血鹰如一座山似的拦住他的去路。 “告诉我,你认识小彩虹吗?” “她不是的头牌吗?你是她什么人?” “她逃跑了,又被你的捕快抓回来,然后送给段大海,段大海把她浸了猪笼。你知道这件事吗?之所以和你废话,就是想让你死明白一些。” 要是到了这个时候还不明白,那王通就是白痴了。只见他吓得两腿一软,呼!人还没跪下去,血鹰的刀锋闪过,整个脑袋整齐地掉在地上,像个皮球似的滚落到墙角。而那个无头的王通,还是发出了一声沉闷的“扑通”声。 …… 文奎他们回到宝林寺,天色微明。缕缕晨曦映射进茂密的树林,预示着新的一天已经开始。 百鸟啁啾。莺飞草长。 “阿弥佗佛!” 慧缘和尚做完早课,从禅房出来,微笑着和文奎他们打着招呼。文奎双手合什,回敬了一个礼数,说道:“慧缘大师,我们就此告别,日后若是有缘相逢,再和大师坐而论道。” “有缘自会相逢。还望文施主多多保重。” 罗艺闻声,也从卧室走了出来。她看见血鹰手里捧着一个红漆木匣,甚是奇怪,嚷嚷道:“血鹰大哥,你那是什么玩意?该不会是段大海的人头吧?” 血鹰神秘地向文奎看了一眼。文奎置之不理,笑道:“任务完成,你们收拾东西,准备打道回府。” 慧缘把文奎一行送出宝林寺。文奎从怀里抽出一根金条,塞到他的手里,面带歉意地说道:“慧缘大师,我们此行,多亏您鼎力相助。这点小意思,算是我们的香油钱吧,还望您能收下。” 慧缘微微一笑,接下金条,算是代替“佛祖”谢过。 文奎和血鹰他们用了两天才回到苏州。 自从上次别过,朱友兰已来聚义堂拜访过两次。血鹰和文奎均不在,聚义堂便由张宝说了算。 “朱大人,您不用再等啦。要是文大人回来,我通报一声,让他去拜访您,岂不更省事?” 朱友兰急得像热锅的蚂蚁,又不方便透露内情。他掏出手帕,擦着额头的细汗,表现出极大的耐心。 “等等,我再等等吧。” 晌午时分。门外传来一阵马蹄声。张宝急忙跑出去看,文奎和血鹰各骑一匹快马,由远而近驰来,眨眼就到了跟前。 朱友兰激动得不行,连忙迎了出来,叫道:“两位壮士,你们总算回来啦!” 无事不登三宝殿。这种时候,朱友兰来找,肯定是有大事。 “张宝,你叫厨子弄几个好菜,好好款待一下朱大人。” “好。奴才这就去办!” 文奎把马的缰绳一扔,交给了张宝。张宝牵着两匹战马,回到马厩去喂草。 而李妙和罗艺两个绝色美女下了马,把朱友兰的眼睛都亮瞎了。这两个从出来的女人,除粉妆,素面朝天,肌肤胜雪,唇红齿白,容貌娇美,尤如嫦娥降世。 不过,此时的朱友兰已没有心思欣赏美色! 朱友兰四下张望了一下,把文奎拉到边上,说道:“文兄,能否借一步说话?” 文奎感觉得到,血鹰已是满头黑线。看来,朱友兰觉得读书人和读书人之间好交流。 血鹰之尴尬,被文奎尽收眼底。 两个人来到书房,文奎问:“朱大人,什么事把你急成这样?” 朱友兰哪有不急的?他猛一跺脚,干吼道:“我的乌纱帽快要保不住啦。” “哦?” 文奎也愣住了,但他仍然保持着强大的定力,冷静地问道:“朱大人,你别急,慢慢说。有问题我们一起想办法解决嘛。” “巴根想撤掉我的官职,他把巴特尔的死,怪罪我啦。” 官场有官场的规矩。文奎熟悉后世的官场,却对这个时代的官场一窍不通。朱友兰突然抛出一个他所不熟悉的课题,真的让他有些抓狂。 第九十一章 跟我混,你不亏 苏州隶属于平江路。 巴根是平江路的达鲁花赤,平江路最大的官。相当于后世地级市最高长官,是元朝政府派来专门管官的官。像朱友兰这样一个小小的县级府尹,巴根想要撸掉他真是太简单了。 可是,朱友兰是文奎刚刚建立起来的“关系户”。保住他的官位,也等于保住了自身的利益。 文奎左手托着右手肘,右手托腮,略作沉思状,问道:“假如巴根死了,来了其他的达鲁花赤,是否对你更有利?” 朱友兰平时受巴根欺侮不少,听到文奎这句话,脸上是即兴奋又害怕,表情显得丰富而复杂。 “文先生的意思是?” 见文奎没接话茬,朱友兰做了一个切喉的动作。 文奎又问道:“巴根有什么爱好?比如骑马、射箭、逛红楼等。” 朱友兰兴奋地答道:“骑马!巴根这个人很狂妄,以为自己是蒙古贵族,高人一等,经常一个人骑着从大草原弄来的良马,在苏州城大街上狂奔,吓得路人纷纷避让,他就觉得很刺激。不过,蒙古族的官员都是世袭的。老子死了,儿子继续当。” “他儿子几岁?” “才十岁。还早着呢” 文奎从朱友兰这里了解到,那个狂妄自大的巴根,每天辰时,都会骑着马去平江路衙门,不由暗自得意。巴根大约是认为自己治理有方,天下无贼! 文奎冷笑道:“朱兄,我保证三天内让巴根闭口。以后的事情就靠你自己啦。” “那真是太谢谢了。巴根和巴特尔之间是亲戚关系。朝廷要是再派别的官员,大约和这两个人没有任何关系。到时候我再花点钱,这顶乌纱帽还是能保住的” ……… 送走朱友兰,文奎把血鹰叫到书房,如此这般地交待了一番。 血鹰理解了朱友兰乌纱帽的重要性,自然像打了鸡血似的兴奋:“行,这件事包在我身上。” “记住。用箭射!千万不要用枪。让他换个死法,不容易让人怀疑。干完这件事,你随我一起去黑水寨,等风头过去,再回来主持黑鹰组织的工作。还有,就是要把黑鹰组织下设的烟花场所全部撤销,不要再祸害良家少女了。” 血鹰不愧为职业杀手。他的弓箭并不是战场上普遍使用的那种。弓和箭头都是特制的,小巧,经剧毒浸泡。一旦射中,能在瞬间见血封喉。 这天早晨,阳光特别明媚。江南春天的脚步越来越近。巴根骑着快马,一路策马扬鞭,在大街上飞扬起阵阵马蹄声。 一声破空之声,箭簇从一幢平房的窗户射出,像长了眼睛似的飞进巴根的后脑勺。 扑通 巴根从马上摔了下来。他胯下的马停下飞扬的脚步,在原地无比悲伤的嘶鸣着。 大街上的行人都怕惹祸上身,纷纷作鸟兽散。血鹰将他那可以折叠的弓箭放进布袋里,嘴角扬起一个好看的弧度,然后消失在大街小巷。 朱友兰在这天上午获知巴根的死讯。尽管心花怒放,他还是保持着极大的镇静。同僚们看不出他有任何异常。 这天下午,朱友兰带着丰盛的礼品,来到巴根家里吊唁。巴根的遗体摆在院子的一块门板上,最多只停放七个时辰,巴根就会被运回蒙古大草原去实施“天葬”。 所谓的“天葬”,也叫“明葬”,就是要把尸体放在石碓里捣成肉酱,跟青棵和在一起,然后撒向四方,让鹰鹫来吃,自然也伴随喇嘛诵经。巴特尔刚死不久,巴根又死了。 每死一个人,朱友兰都要来猫哭老鼠,表示一下“哀悼”。 要说演技,朱友兰的演技的确够得上一流演员了。 朱友兰的表现,文奎用从军火库里带出来的望远镜看得一清二楚。 深夜。朱友兰坐在书房里想着自己的未来。突然传来了敲门声。紧接着,他看见文奎满脸笑容地出现在他面前。 要是放在平时,家里没有通报就来了个客人。朱友兰可是要动肝火的。 今天可不一样。因为客人是文奎! “哎哟,原来是文兄!” 文奎调侃道:“朱大人,您年龄比我大,别把我叫老啦。” 朱友兰有些不好意思起来:“唉。我这不是太崇拜你嘛。你看你办事,既利索,又干净。比那个安林强多了。” “嘘” 文奎连忙让朱友兰噤声。还好,书房相对独立,整层楼都没有下人。 “朱大人,我们之间的秘密,只有天知地知,你知我知。除此之外,多一个知道就多一份危险。包括你的夫人,都不能让她知道。这既是对你的保护,也是对你家人的保护。” 朱友兰竖起大拇指,赞道:“厉害!” “你今天猫哭老鼠也演得不错啊。”文奎笑着掏出怀里的望远镜,递给朱友兰,说道:“你用这个东西,看看外面的世界。” 朱友兰接过望远镜,向窗外看去。窗外黑茫茫的。这个时代,可不像后世,夜间也到处灯火辉煌。 “没看见什么啊。” “你再看仔细一点。” 朱友兰用望远镜仔细搜索,竟然看到了一公里开外的河面上,有星星点点的渔火。 “哇,文公子,你这究竟是什么东西?怎么这么厉害?” 文奎的军火库里,像这样的军用望远镜还有几十个。这玩意就算当作玩具,那也是价值连城的。 “用它,你可以像长了千里眼一样,看见很远很远的人和景。哪怕是远方一个人的表情有了微妙变化,你都能看得一清二楚。” “太好了!真是太好了!” “你喜欢,就送给你。” 什么?朱友兰觉得自己听错了。这怎么可能?君子不夺人所爱嘛。 “这、这怎么好意思?” 文奎调侃道:“朱大人,你乔迁之喜,我不是还欠你一万银票吗?你看这个值不值一万两银子?” “值,真是太值了。不过,文公子,你就不要拿我开刷了。我怎么敢收你的礼金呢。” “所以,我就送你一件礼物啊。跟我混,你不吃亏!” 此时,朱友兰堂堂一个苏州县府的主官,都已经觉得攀上文奎这棵大树,是多么无比的荣幸! 第九十二章 双赢 “朱兄,我有一个设想,不知能否可行?” 犹豫了片刻,文奎还是提出了自己的赚钱计划:那就是把苏州的丝绸、食盐、粮食运到信州,再把信州的茶叶、煤炭等运销到苏州。 一来二往,必然获利倍增。 朱友兰连声叫道:“好,好啊!文老弟真乃奇才也!” 两个人约定,朱友兰负责官方大小关卡的疏通,文奎和血鹰负责组织货源和销售。 官商勾结,无往而不利! 文奎深谙其中的道理,自己还有一个更加重要的特性,那就是匪性! 但凡讲不通道理的地方,那就用拳头,甚至刀枪! 金钱在任何社会都是很重要的。要是没钱,什么事都办不成。要想不被别人吃掉,唯一的道路就是让自己不断强大起来。 血鹰听了文奎的设想,不由热血沸腾。人生的际遇真是太无常了。三个月前,他像一只躲在黑暗地带的老鼠,整日干着见不得人的勾当。杀人,或者被人杀。整日在腥风血雨里浸泡。 自从投靠了文奎,他才知道有另外一种活法。或者说自己的价值被无限放大了。 血鹰没文化,不会计数。要是让他做生意,会不会被人卖了还得为别人数钱? “文兄,我大老粗一个,做生意那活,需要计算啊” 文奎淡淡一笑:“血鹰,你的任务是和商界打交道。当一个生意人,的确需要一颗精明的脑袋,能计算厘毫,到时候我给你配一个懂得算数的人,不就解决了吗?” “你想把谁给我?” “到时候你就知道啦。走吧,我们暂且去黑水寨呼吸几天新鲜空气。等苏州这边平静下来,你就回来。记住,你的任务是稳定安林商行的生意,紧紧抓住朱友兰这颗摇钱树!” ……… 文奎、血鹰、李妙、罗艺等四个人,从客轮去信州,又用了三天时间回到信州。这里已是阳春三月,莺飞草长。真正春暖花开的季节。 红烧肉、小炒白菜、花生米、鸡蛋汤,三菜一汤。还有两斤桂花酒。 这是杜新京和杜新汇给自己的最好奖赏。 文奎带着一帮人走进杜记米店。他们先是闻到酒菜飘香,继而看到杜氏兄弟俩面色阴沉,像死了爹娘似的。 一个小小的米店,突然一下子多了两男两女。杜新京认识文奎和血鹰,却不认识李妙和罗艺。这两大超级美女,让杜新京看得血脉贲涨。 杜新京觉得自己的舌头都要打结了,结结巴巴地说道:“文兄,你们怎么来了?” 文奎一走进米店,就感觉到一股不和谐的气氛,满桌子的好酒好菜,这和阴沉沉的像死了人的气氛极不协调。 文奎半是认真,半是开玩笑:“杜掌柜好像不欢迎我们来啊。” “岂敢,岂敢!”杜新京暗暗抹了一下额头的冷汗,嗫嚅道:“不瞒您说,文公子,我家这米店眼看就要关闭啦。米店里的米已卖得差不多了,最多只剩下两百石。而我目前还没找到新的货源。” “走吧,我们想去你家混口饭吃。” 文奎向杜新京吩咐道:“至于米店,到时候给你弟弟开吧。我还有很多事要你干。” 杜新汇狠狠地喝了一口闷酒,对于文奎他们的到来,似乎并不欢迎。杜新京领教过文奎的厉害,倒也不敢造次。 米店的小饭厅实在太窄,一下子来这么多客人还真容纳不下。杜新京深知,像文奎这样的风云人物,连信州知府王道生都和他称兄道弟,这样的人不是自己可以得罪的。 除了服从,没有其他更好的选择。 “新汇,你去和老卢说一下,让他送几个好菜到我们家去,就说来了客人。半个时辰没办到,我就剥了你的皮。听到没有?” “听到啦。我又不是聋子!” 文奎就像吃定了杜新京一般,谅他不敢乱来。毕竟文奎身边聚集了一大批神级人物。要想杜新京兄弟俩脑袋搬家,不需要费太大的劲。 果然,半个时辰以后,老卢送来一大桌丰盛的酒菜。李妙和罗艺两个从出来的女人,很快就恢复了做人的本真。她们看见好酒好菜,一个个都像馋猫似的,文奎一个没注意,她们就吃了两块猪颈肉下肚。 血鹰一筷子敲向李妙的脑壳,故意嗔怒道:“别太嘴馋,多留点给文大哥。他最辛苦了!” 文奎被血鹰逗乐了,骂道:“血鹰,拜托你别假惺惺好不好?只要跟着我文奎混,你保证你们都不会饿肚子。杜掌柜,现在该说一说你的事了。” 杜新京面带难色地说道:“文公子,不瞒你说,这些日子我都愁得没办法了。安林商行没了,你叫我上哪去组织那么多货源?” 文奎问:“你的米店,一个月能销多少大米?” “五千石。” “太少了!我一个月能给你五万石。” “你、你……五万石?我没听错吧?” “你没听错,的确是五万石!不过,为了保险起见,我们不能太高调。为了消化这五万石粮食,我们采取两条腿走路,一是把现在的杜记米店扩大一些,最好能把你隔壁的货货店、裁缝店全都吃下来。二是向其他米店批发一些粮食。这个你不能办到吧?” “行,没问题!” 听说有钱赚,杜新京来劲了。这世界没有谁会和钱过不去的。 等杜新京的心情稍微平复下来,文奎继续说道:“从下个月开始,我要把你派到血鹰身边去,帮他当帐房先生,杜记米店就交给杜新汇去打理。伙计不够,我从黑水寨抽两个人下来帮忙。你意下如何?” “那敢情是好!只是这利润如何分成?” 文奎内心担心的事情总算被杜新京提出来了。无利不起早,说穿了,杜新京是商人,没利益的事情他是不会干的。他之所以背叛安林,是因为安林抽的利润太多。 文奎问:“你想要多少利润?” “我不投资,只抽百分之二的纯利。米店赢亏皆和我杜氏兄弟无关。文公子觉得如何?” 杜新京果然长着一颗精明的脑袋!百分之二的纯利,看似不多,但他几乎没有风险。要是发生战乱、被人打劫等,全都归在文奎帐里。这种零风险的生意,当然是乱世之中最妥当的赚钱方式。 文奎想都不想,轻松地说道:“此规定只限于杜记米店。其他生意和杜新汇无关,如何?” 杜新京高兴地说道:“成交!” 第九十三章 做人的哲学 要是让杜新京知道,文奎手上还有食盐、丝绸、茶叶、煤炭等生意,那他一定是肠子都要悔青! 生意人是以逐利为目的的。这么好的赚钱路子,难道他不想掺点股份吗? 饱餐一顿之后,血鹰带着李妙和罗艺先回黑水寨。文奎自己一个人来到王道生府上。 王道生身为信州府的知府,虽说上面还有一个达鲁花赤孟恩管着,但他大小也是“二把手”。在蒙古人面前他是一条走狗,在汉人面前他又是人上人。 唯独文奎,让王道生越来越看不懂。凭着黑水寨那些乌合之众,竟然能从刑场劫走二十多名人犯,弄得孟恩不得不靠杀其他犯人充数。 想到当初文奎为了保命,曾经低声下气地送给王道生一百两黄金,为这事,王道生经常从恶梦中惊醒。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王道生就是一个取财有道的官员。谁的钱该要,谁的钱不该要,他总是能准确地把握分寸。 因此,他一直在想办法和文奎修好,万一天下有变,也好有一个安身立命之所。 一个仆人轻手轻脚地走进书房,似乎是怕打扰了王道生的思绪,说道:“大人,文先生来了。” “你去沏一壶好茶,让他去后花园凉亭坐吧。” 坐在王道生府邸的后花园,能欣赏昼夜不息的信江河水。波澜不惊。白如银练。文奎坐在凉亭下,深吸一口气,凉嗖嗖的新鲜空气沁人心脾。 “文公子,多日不见,别来无恙啊。” 身后传来王道生的声音,文奎回头一看,看见他的手里拿着一个木匣子。那个木匣子正是文奎送给他的。曾经装过一百两黄金! 文奎连忙站起来,谦地说道:“王大人,打扰您啦。” “见外了,你见外了不是?”王道生爽朗地笑着,伸手指向凉亭下的座椅,连声说道:“坐,坐!难得你我有这等空闲。每当我心情烦闷之时,就喜欢坐在这凉亭下喝茶。你看这信江水总是流得缓慢,凭我们的肉眼根本看不到流速,但它一刻不停地奔向远方。” 文奎笑道:“没想到威严十足的王大人,竟然内心情感如此丰富。平时应该写过不少诗词吧?” “写过一些。难登大雅之堂,所以平时都塞在抽屉里,没人的时候孤芳自赏一下。” 王道生把那个木匣子打开,黄澄澄的金条散发出诱人的光芒。 “过两天,就是你母亲五十大寿了。这点小意思,算是我的一点心意吧。” 文奎以为自己听错了。第一,作为“儿子”,文奎真的不知道文夫人五十大寿这件事。第二,作为信州知府王道生,祝寿贺礼送金条,这礼是不是太重了? 转念一想,文奎总算想明白了,王道生这是要把曾经收下的黄金退还给他。所以,他让人打探到文老夫人过生日,借这个名义,给自己一个台阶下。 “王大人,你这礼物有点重啊。我怕我母亲承受不起呀。” 王道生接下来的话更让文奎无语:“你看你,见外了不是?我们是称兄道弟的好朋友,还分什么你我?” “那我……替我母亲感谢你啦。” “又见外了不是?等会喝酒,你必须自罚三杯!” 谈笑间,仆人已把酒菜送到凉亭下。文奎的中餐吃得很丰盛,这才没过两个时辰,晚餐又来了,比中餐还要丰盛。常年累月这样吃,非得吃出一个大胖子不可。 文奎和王道生坐在凉亭下,喝酒聊天,欣赏风景,无比逍遥自在。他们一直喝到月上中天,百鸟归巢。 酒喝够了,生意也谈好了。王道生拍胸脯答应,一定给文奎生意上提供极大的帮助。文奎也暗示他,做生意赚了钱,自然会给他提成。 关于提成,王道生微笑着表示默认。 文奎从后世学来的厚黑学,穿越过来也是照样管用的。 …………… 王道生想留文奎在府上住一宿,但被文奎拒绝了。天黑路远,并不是他害怕的理由。 淡淡的月光下,文奎单人单马,一路狂奔。只见他一手抓住缰绳,另一手拿着的不是皮鞭,而是一支手枪! 全国经济蔽,民不聊生,聚啸山林打家劫舍的人越来越多。文奎可不想成为这群无业流民的牺牲品。 一个时辰后,文奎顺利回到黑水寨,整个山寨沸腾了起来。 “文寨主回来了!” 消息传开,文轩苑里里外外便挤满了人。文奎看着这一张张熟悉的面孔,有些小激动。 文夫人五十岁了,耳聪目明,没有半点老态龙钟的感觉。血鹰带着李妙和罗艺先期到达,她就一直在期盼着文奎早点回家。 文奎解下背上的褡链袋,从中掏出一个红布包裹的木匣子,双手捧上,说道:“母亲,王知府听说您五十大寿,特地让我把这个捎给您。他说他公务繁忙,就不再上山祝寿了。” 文夫人接过木匣子,感觉有些沉,问道:“这是什么?难道是金戒指?” 打开一个,一根根码得整整齐齐的金条,在暗夜显得无比炫目!这些金条,同样会炫瞎很多人的眼睛。 “哇,不会吧?这难道是王知府送的?” “文寨主,王大人为何对你这么好?” …… 叽叽喳喳的议论声,让文奎觉得很长脸。文夫人把那些金条全部取出来,刚好一百两!其他人并不清楚,文夫人的心里却是明镜似的,这些黄金原本就是属于自己的,只是王道生看见文奎实力变强了,又把这些宝贝送回来。 文奎喝退众人,让他们都下去休息。他毕竟离开黑水寨半个多月了,想留下来好好陪一陪母亲。 屋里没有外人,文夫人问:“奎儿,这黄金真是王知府送的。” 文奎笑道:“那是当然。你看这木匣子都是我们家的啊,怎么能错了?” “唉,这个王道生真是一个聪明人呐。这种人才能在乱世中求生存。你在做人方面,还真的要和他多学习。做人要有自己的原则,很多古训,能流传至今天,甚至后代,都能用得上。” 文奎恭敬地答道:“母亲,孩儿记住了。” “好了,你也累了,下去歇息吧。芸儿可是在我面前天天唠叨着你呀。这几天,你应该好好陪着她!” 第九十四章 送画 文家村和刘家村,两个村共有一千多亩的耕地。去年冬天种下的白菜萝卜等时令蔬菜已到了丰收的季节。 这么多蔬菜,要腌制成能长久存放的咸菜,需要大量的食盐。 可是,上哪去搞这么多食盐? 文奎初步估算了一下,要把这上千亩的白菜萝卜腌制成咸菜,至少需要超万斤食盐。 据史料记载,元代食盐运销方式有商运商销和官运官销两类。行盐法和食盐法被较为普遍地实施。行盐法即商人向官府购买盐引、凭引贩卖;食盐法即由官方计人口摊派,官运官销。各个行省、路、州、县采取的方式也不尽相同。 文奎觉得元政府的做法,有点像后世的“计划经济”。“盐引”实际上就是指标。需要先有指标,然后才可以凭指标购买食盐。 辛力刚问:“是不是去请朱友兰帮个忙?江浙一带有盐仓,食盐货源相对充足一些。” “请他?等货到了,黄花菜都凉了!你也不想想,数十万斤的蔬菜,再不收获就烂在地上啦。”文奎苦笑道:“走吧,去找尹力。” 饶州县也有盐局,又在尹力的管辖之下。当然是最为方便快捷的路子。 这天清晨,文奎和辛力刚各骑一匹快马,来到饶州县县衙。尹力身穿官服,看上去人五人六的,好不威风。当他看到文奎时,就像老鼠看见了猫。 可是,文奎向尹力说明来意,尹力却眉头拧在一起,打成了结。 “文公子,不是在下不帮你。此事的确有难度。” “哦?什么原因?” “食盐是政府最主要的财政来源。虽说本县设有盐局,但盐局的盐官,基本上是个摆设。一万斤食盐,大概要孟恩批准才行。我估摸着,就算是王道生,他也做不了主。” 文奎听到这话,满怀希望的心一下子沉到水底!孟恩,信州府的达鲁花赤,一个比王道生还要牛逼的人物。更头痛的是,孟恩是一个软硬不吃的家伙。自恃高贵,基本上不和汉人来往。他的任务就是管住王道生的乌纱帽。 随后,文奎又去找王道生,得到的结果是一样的。想要那么大批量的盐引,就算盐官也做不了主! 人世间还有这么奇葩的事?不过,王道生还是有他的非凡之处。他两只绿豆眼滴溜溜地转,坏主意就出来了。 “事情也不是绝对的。如果你能帮助孟恩解决了麻烦,说不定他大笔一挥,不要说一万斤,就算两万斤食盐也给批了。” 文奎痴痴地问道:“像孟恩这样的人,高官厚,吃穿不愁,还能有什么麻烦?” 王道生坏笑道:“那还不简单?没麻烦,那就给他创造一点麻烦。然后由你去帮他解决麻烦,你的事情不就解决了吗?” 见文奎有些云里雾里的,王道生继续提示道:“孟恩不会生育,收养了一个蒙古族女儿,名叫其其格。此女刁蛮、任性,特别喜欢打猎。不过,由于信州府这些年来不太平,经常闹土匪。孟恩的防范心理很强,一般情况下都要派五至八名亲兵跟随,保护其其格的安全。她打猎的时间,一般都是在上午。地点,就是紧邻信州府城区的朝阳山。” “明白了。谢谢王大人指点。为了保险起见,我还需要你当一回掮客,把我介绍给孟恩。身份嘛,直接就是文家村小地主文奎。” 文奎深知,反正阴历五月初,刘福通和韩山童领导的红巾军就要造反了。对于孟恩这种人,能忽悠一时,绝对不忽悠一世。彼此之间水火不相溶。 “尽在不言中,哈哈,尽在不言中!” 文奎把辛力刚拉到一边,如此这般地交待一番,自己在王道生府上住了一宿。直到第二天上午,他才随王道生一起坐轿来到孟恩府上。同时,王道生还从自己的宝库里带了一幅宋代画家张善子的画作《虎戏童》 骄傲自满的孟恩,竟然在他家后院养着一只从东北运来的老虎。文奎和王道生进到府上,看见孟恩正把一只活山羊扔到虎笼子里。那只凶猛的老虎扑向山羊,三下五除二就把山羊给肢解了,蹲在一旁享受着新鲜的山羊肉。 此情此景,看得王道生心惊肉跳。这个孟恩真够血腥。他似乎能从观看老虎吃活物体验到快感。 “大人,在下王道生前来拜访。这位是卑职的友人文奎文先生,饶州县文家村的开明绅士。” “文奎?好像有点耳熟呀。我们好像在哪见过?” 文奎并不在乎孟恩乜斜着眼,居高临下看人的姿势。他微微躬身,装得很像个孙子似的:“晚生拜见孟恩大人!” “走,去客厅坐吧。这只老虎养了一年了,两天吃一只活物,真是厉害,过瘾!” 坐定之后,文奎拿出早准备好的画作,恭敬地递给孟恩。 孟恩打开卷轴,看见宣纸上一只鲜活的老虎呼之欲出,老虎张开血盆大口,数颗獠牙清晰可见。老虎的大嘴对着一个长相极为憨态的小男孩。小男孩面对老虎的大嘴巴,显得极为镇静,没有丝毫的畏惧感。 “好画,真是好画呀!” 文奎估计孟恩并不懂画,只是喜欢画作上的老虎。难怪他家里养了一只老虎自娱自乐。这家伙天生嗜血。 更让文奎佩服的,还是王道生。他虽然长相精瘦、看上去尖嘴猴腮,没有一点上位者的豪迈之气,但对于官场和人性的研究十分透彻。 张善之的画作,显得得到了孟恩的青睐。因为他喜欢,态度也变好了,彼此的话题也多了起来。谈笑间,孟恩放下了高高在上的冰冷神情,还亲切地问起了文奎家有多少土地,多少佃户帮忙耕作,一年能产多少粮食等等。 如果不是早有了解,文奎一定会误以为这是一个多么亲民的好官。王道生心里乐开了花,表面却是波澜不惊,看不出任何喜乐。 “大人,这幅画作是文奎花高价钱从黑市买来的,现在专门送给您作为见面礼。不知大人是否喜欢?” “喜欢!当然喜欢!你看看这幅画上的老虎,和我虎笼里的老虎像不像?还有这个小男孩,英俊,秀气,神情镇静,多么像其其格小时候的画像?” 正在这时,一个腰挎蒙古刀的士兵惊慌失措地跑进来,喊道:“大人,不好了。其其格出事了!” 第九十五章 救人如演戏 这个蒙古士兵肩胛处挨了一箭,箭头还在体内,满身的血污。 孟恩不愧是见过大场面的,他的宝贝女儿出事了,仍然能保持强大的定力:“赛力罕,慢慢说。” “我们在打猎的时候,遭到几个土匪袭击。其其格被土匪抓走了!” “赛力罕,你说什么?他们有几个人?” “三个。他们有三个人!” “啪!” 孟恩狠狠一巴掌,打到那个叫赛力罕的士兵脸上。他可是派了八个人去保护其其格! “快点集合人马,给我把其其格救回来!” “是!” 赛力罕跑出去了,连身体上的箭头都来不及拔掉。救人如救火。孟恩如今已是火冒三丈,哪里还管得着他那点小伤。 文奎很清楚,就算是这个赛力罕,也是辛力刚他们有意放回来报信的。要不然,区区几个蒙古兵,还不够他们当点心。 正在孟恩心急火燎的时候,文奎主动请缨:“孟恩大人,小人愿意一同前往营救您的女儿其其格。” 孟恩问:“你行吗?” 文奎豪气万丈地说道:“小人愿意为了其其格的安全,肝脑涂地,在所不惜!” “嗯,你去吧。注意安全。” 孟恩转向王道生,说道:“王大人,你就请回吧。” “是,大人!” 就算孟恩不叫王道生回去,他也没有去送命的想法。况且他心里很清楚,文奎设下的这个局,救回其其格的胜算达到百分之百,没必要去凑热闹,抢了文奎的风头。 朝阳山位于信州城区大约一公里。绵延的群山一望无际。孟恩亲自带着三十名蒙古骑兵,快马加鞭,企图以最快的速度截住土匪。 文奎骑着一匹快马,跟随着孟恩的队伍来到朝阳山下。道路通到山脚下,前面已是荆棘丛生,无路可走。 孟恩跳下马背,不顾一切地向茂密的丛林冲去。 三十名士兵,呈扇形向赛力罕所指的方向压过去。沿途清晰可见的是被土匪们踩翻的杂草。 “大人,这里发现其其格的猎枪!” 一个士兵喊道。 “这里有其其格的头巾!” 又一个士兵喊道。 “大人,这里发现一具尸体。” “这里还有一具!” …… 文奎紧紧跟随在孟恩身后,累得上气不接下气。 然而,孟恩的人在丛林里追逐了三个时辰,一直到太阳西下,黑夜又一次来临,仍然不见其其格和土匪们的踪影。 “布谷布谷” 布谷鸟叫了。还有一些不知名的野鸟在丛林里啼鸣。 孟恩一屁股坐在地上,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其其格究竟去哪了? 等天完全黑下来,他们想要找到其其格的希望更是微乎其微。文奎看得出来,既累又乏的孟恩已快要崩溃。 这种折磨,不仅仅是肉体,更严重的是来自精神。像其其格那样的女孩,要是落到土匪手里,其后果他很清楚。 文奎献媚道:“大人,你就地休息吧,我带几个人到前面继续寻找。这帮土匪从骨子里痛恨蒙古人。我是汉人,说不定和他们还有些谈判的余地。万一遭遇上了,我就说,其其格是我的未婚妻。” 孟恩迟疑道:“这、这怎么行?” “大人,我没有想攀高的意思。我只不过是说万一,我可以以汉人的身份去和土匪谈判。您也看到了,上午那几个负责保护其其格的蒙古士兵,除了赛力罕命大,跑得快,已经无一幸存!” 在别无选择的情况下,孟恩露出了感激的目光:“文公子,谢谢你。要是能救出其其格,我一定会感谢你的。” “大人,我是您的子民嘛。为您分忧解难,那是草民应尽的义务。” “你需要多少人?” “十个人就行了。人太多,动静太大,效果很不好。这一带树林茂密,绑匪随便往哪里一蹲,我们的人就好比海底捞针一般。再说,我还应该留下足够的力量,保证大人您的安全。” “行。人手由你挑选。去吧。” “赛力罕,还有你,你,你……随我出发。剩下的人,就地燃起篝火,防止野狼袭击,保护好孟恩大人!” 文奎交待完,带着十名蒙古士兵又一次潜入了密林。他们一个个都刀枪出鞘,如蛇一般潜行。 “咕咕,咕咕咕咕” 文奎钻进茂密的树丛中,向山谷里发出了信号。很快,他就听到了回音。同样的鸟叫声,来自一块巨大的岩石后面。 其其格被五花大绑捆在一棵大树上。一条眼睛散发出绿光的毒蛇正在向她吐着蛇信子。 其其格的嘴里塞着一块破布,发不出声音,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毒蛇向她游走过来。 噗! 刀光一闪,蛇头落地。一个人影从密林里钻出来,冲向其其格。其其格眼露惊恐之色,以为是土匪又回来了。 刚才,那帮土匪说是去找点吃的,然后再捆着她逃出朝阳山,抓她去当押寨夫人。 文奎轻声道:“其其格,别怕。更不要出声,我是孟恩大人派来救你的。” 其其格听话地点点头。 文奎拔开她嘴里的破布,然后又用刀斩断她身上的麻绳。 这时,从密林里传来一道厉喝:“什么人,站住!” 轰、轰、轰! 三声火铳的爆炸声响起,在寂静的山林里格外清晰。文奎把吓得半死的其其格往背上一扔,驼着她拼命地在密林深处奔跑起来。 大约过了一刻钟,文奎大汗淋漓地出现在孟恩面前。随他一起去的十名蒙古兵在他后面垫后。 山林里,仍然可以听到此起彼伏的爆炸声。 那是猎枪的声音。 文奎从声音判断,猎枪的声音是在他们相反的方向发出的。 孟恩一把抱住他的宝贝女儿,不由老泪纵横。他用蒙古语叙说着失而复得的心情,文奎一个字也听不懂。那些高大粗犷的蒙古士兵,每个人神情都变得轻松起来。 孟恩一把拉过其其格,郑重其事地向她介绍,这位叫文奎的汉族地主,就是她的救命恩人。 其其格看见英俊潇洒的文奎,不由脸上一热,眼里散发出一股年轻人特有的灼热光芒:“文公子,谢谢你!” 第九十六章 其其格 长睫毛,大眼睛,高鼻梁,厚嘴唇,高身材。尤其是那双又大又亮的眼睛,如黑葡萄一般晶莹透亮。 文奎被其其格的美貌所吸引,就像整个灵魂都出了窍,冒出一缕青烟附到其其格身上。 不得不说,其其格是他所见过的最美的女人。她浑身还散发出一股野性美,随时能激发起男人的征服欲望。 “不用谢,这是我应该做的。” 文奎不知道自己是怎样下山的。他夹在一支由蒙古人组成的队伍里,一脚深一脚浅地下了山。他们回到孟恩家里,天色已经完全黑了下来。 文奎觉得目的已经达到,孟恩欠下了自己一个天大的人情。 “孟恩大人,您的女儿其其格已经安全回家。在下也该告辞了。” 听说文奎要走,芳心萌动的其其格不依不挠地拽着孟恩的手臂,喊道:“阿布(父亲的意思),我不让他走。你留文奎在我家住吧。他是我的救命恩人。你无论如何要盛情款待他,让他尝一尝我们家的马奶酒。” 知女莫如父。其其格心里想什么,孟恩很清楚,无奈女儿从小就被自己养娇了,有一种不达目的绝不罢休的性格,很是难缠。 今晚要是不留文奎住下来,估计丫头会闹到天亮。 但孟恩又不想放下自己高高在上的威严:“文公子,既然小女盛情相留,你就不要走了。其其格,叫额吉(母亲)弄几斤马奶酒,再烤一只全羊,今晚我要陪你的救命恩人喝几杯。” …… 不一会,满满一桌的菜肴,都是按蒙古人的习俗制作的:蒙古烤羊排、油菜面、水煮鱼片蒙古锅、手扒肉……看得文奎头皮发麻。孟恩亲自为他斟了满满一大碗马奶酒,双手恭敬地递给文奎! “恩人,我敬你!” 这是文奎第一次喝蒙古族的酒。其外形和高度白酒没什么区别,入口辛辣,有马奶味。更让他感到害怕的是,蒙古人喝酒,用的是大碗,一碗一碗地喝! “孟恩大人,文奎我不胜酒力,有些勉为其难!” 文奎端起一大碗马奶酒,欲喝又止。这一碗酒下去,肯定要醉倒在地上。 他很后悔,真不该留下来! 这次设计“救”下孟恩的女儿其其格,目的就是想得到盐引,为了腌制黑水寨那些蔬菜。如果喝醉了,后果是很可怕的。文奎的内衣口袋可是藏着一支手枪。要是被孟恩发现了这个秘密,他的态度就没有那么好了。 正在文奎犹疑的时候,孟恩先干为敬,喝下了一大碗马奶酒。 孟恩把碗底亮给文奎看,笑道:“我已经干了,该你了!” 文奎被逼的想哭,道:“大人,文奎我不会喝酒呀。” “男人不能说不行!你们汉族人就是胆小,不敢拼!喝吧,要是不接受主人的敬酒,是很不礼貌的!” 其其格看不下去了,嗔怒道:“阿布,我不许你逼文公子喝酒。文公子,来,我代替你喝!” 说罢,其其格一把抢过文奎手里的碗,咕噜咕噜,一碗马奶酒进入了其其格的肚子,她脸不改色,心不跳,就像没事人一样! 这个结果,是孟恩没有想到的。原本用来敬文奎的酒,被其其格喝了。他很明显感觉到,这个一向刁蛮、野性的女儿,对文奎有着莫名其妙的好感。 “哈哈哈,你看,你看,文公子,我这宝贝女儿真被我惯坏啦。这才多大年纪,竟敢干涉我们大人的事情!” 其其格嘟噜道:“阿布,我不小了,我都十六岁了!” 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孟恩当然不希望自己的女儿嫁给一个低贱的汉人。况且文奎已经结婚了,家里还养着一个夫人呢。 虽然这个时代,男人可以娶好多老婆。像孟恩这样的官员,怎么可能把宝贝女儿给汉人当“小老婆”?这简直是痴人说梦。 “其其格,你下去吧。让我和文公子好好喝酒。他酒量小,可以少喝点。你不能掺和进来。好吗?” “不好!”其其格气呼呼地说道:“我一下了桌,你就会猛劝他喝酒,醉坏了他的身体,我可不答应。” 说到这,其其格脸上浮起一坨羞红,白里透红的脸显得十分好看。文奎不由暗暗叫苦。这个其其格一定是喜欢上自己了。回想起在朝阳山上,文奎不顾一切地背起其其格就跑。她那柔软、富有弹性的身体,在自己的后背紧贴着……文奎禁不住脸红了。 文奎表现得十分温情地说道:“其其格,你应该听阿布的话。他是长辈。” “文公子,你不懂!阿布喝酒很厉害的。他一定能把你灌醉。我们蒙古人,只有客人喝醉了,才能显示出主人家的诚意。你要是醉倒了,估计两天都别想恢复!” 其其格这个当女儿的,直接就把孟恩给卖了,弄得孟恩好不尴尬。 孟恩可以对很多人凶狠,无情,唯独对其其格,他没有任何办法可用。其其格自顾自地斟了一碗酒,眉目含情地说道:“文公子,这碗酒,我敬你,文公子请随意。” 文奎仅仅几个呼吸,其其格又喝下一大碗马奶酒。 喝酒像喝水似的,真是一个可怕的民族! 有了其其格作挡箭牌,再加上文奎那看似文静的外表,孟恩已不再劝他喝酒。而是一个劲地往他碗里夹好菜,貌似要把他撑得不行,方可表现出他的热情。 文奎心里有事。就算吃再好的东西,也是味同嚼腊。 对于文奎来说,已经是很谦让了。孟恩喝一大碗,他才喝一小杯。几个轮回来下,文奎已经有八九分的醉意,孟恩却已是烂醉如泥,被下人扶到卧室去呼呼大睡起来。 其其格是个心思很细的女孩,她已看出文奎有心事。 酒宴结束。文奎站立一株桂花树下沉思。其其格踩着细碎的脚步走了过来。 她不胜娇羞地问道:“文公子,你是不是有事情想请我阿布帮忙?” 文奎见时机已经成熟,便向她细说了黑水寨需要腌制上千亩蔬菜的事情。其其格对于文奎所说,也只能听得一知半解。毕竟她是一个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贵族子女,哪里知道穷人的日子怎么过。 不过,文奎想买食盐的事情,她倒是听懂了。 其其格猛然拍了拍自己的心窝窝,有些豪迈地笑道:“文公子,这件事包在我身上。不过,我有一个要求,你也要答应我!” 第九十七章 盐引 其其格这个小魔女,不但人长得漂亮,天生具有一股摄人魂魄的魔力。文奎是个男人,而且还具有一个来自后世的灵魂。 要说不心动,那绝对是违心的! “你有什么要求?” 其其格沉吟片刻,道:“我想随你……去……黑水寨玩。” 轰! 仿佛一枚深水炸弹发生了大爆炸,在文奎内心激起千层浪。 这是不可能的! 文奎再怎么样多情,也不可能把一个蒙古族少女带到黑水寨去。这个举动,不仅仅是给其其格带来危险,还很容易引起山寨内讧。那些土匪出身的兄弟,哪一个不痛恨蒙古人的残暴统治? “其其格,你误会了。我不是黑水寨的,我是文家村的小地主。文家村距离黑水寨,至少还有二十里山路。黑水寨那边,土匪呼啸山林,见人就杀。我可不敢带你去玩。” 其其格毕竟常年身处深闺之中,除了上山狩猎,她基本上没有和社会接触。再说,她刚刚被土匪惊吓过一次,透着寒凉的刀刃顶住颈脖,那可不是闹着玩的。听文奎这样一说,她也放弃了去黑水寨的想法。 “那你带我去文家村玩。我想看看菜是怎么种的。白菜开了花,是不是很好看?” 文奎真是无语了。碰上这么一个没心没肺的女孩,怎么办? “其其格,不是我不带你去。这件事真是有危险的。万一碰上歹人……还有,要是让你阿布知道了,那我可是要砍头的!” 文奎的话,句句占理,让其其格没办法反驳。她猛一跺脚,怒道:“哼!你们男人,就是麻烦!” 一阵风吹来,文奎打了个寒噤。一回头,其其格抹着眼泪,倏然消失在他的视野。 文奎彻底懵了! 要是得罪了其其格,那盐引的事岂不泡汤? 愣了一回,文奎还是想回家。毕竟作为一个身份低贱的汉人,留宿在信州府最高官孟恩家里,这成何体统? 可是,孟恩已经喝得酩酊大醉。找他告别是不太可能了。 深隧的夜空下。文奎的身影有些孤单。 就在文奎拦住一个仆人,其其格又出现了。看得出来,她的眼睛有些红肿,好像刚哭过了。 其其格娇嗔地问道:“你想去哪?” “回家。” “不许回去!月黑风高,山路迢迢。我不许你走!” “那我去找一家客栈,住一个晚上。” “不行。”其其格十分武断地拦住文奎,对一个下手吼道:“孟和,你还不快点去给文公子准备客铺?” “好,我这就去。” 那个佝偻着背的老仆人,近乎献媚地笑道:“文公子,请随我来。” 文奎只好乖乖地跟在老仆人身后,来到后院的一间偏房。房间不算大,有一张床,床上叠着厚厚的棉被。 “文公子,您稍等。我这就去打点热水给您。” 文奎用冒着热汽的水洗了脸和脚。今天背着其其格跑了很长一段山路,身上早已被汗湿。擦干汗味,文奎有一种说不出的清爽。 笃笃笃 传来一阵有节奏的敲门声。 “谁?” “是我。” “我睡了。” “开门。” 其其格的声音,没有半点可以商量的余地。文奎自然吓得不轻。 打开门,他看见其其格手里托着一摞厚厚的毛毯,眼睛里扑闪着满满的关心。 这个刁蛮公主,怎么一下子变得如此柔情?文奎真有些怕了。 “夜露深重。我怕你受凉,又找了一床毛毯给你加盖。你的事情,我明天一定会叫阿布办好。你就安心睡觉吧。” 其其格放下羊毛绒的毛毯,红着脸走了。文奎看得出来,她的内心像装着一只兔子似的,活蹦乱跳。 …… 一夜无梦。 文奎再次睁开眼睛,太阳都已经照射进窗棂,落进了房间。或许是太累,或许是太舒服。反正这一觉,让文奎觉得恍如隔世,以为自己又穿越回二十一世纪了。 起床后,文奎看见其其格在后院练剑。一柄无比锋利的宝剑,在她的手上舞出如梦如幻的剑影,展现了其其格深厚的功力。 这丫头的武功不弱。要是单打独斗,文奎甘拜下风。 “你醒啦?” 其其格看见文奎,深吸一口气,收了功,来到文奎面前。 “其其格,你的武功不弱啊。” 文奎装着很书生的样子。 其其格得意地笑道:“那是当然。我的枪法也不差,打死过好几条老虎,还有野狼、豹子等。” “走吧。我带你去吃早餐。” 所谓的“早餐”,就是两个馒头,一杯热牛奶。这是其其格特意让仆人留着的。文奎三下五除二,吃完早餐,便提出要走。 孟恩已经去衙门了。家里只有其其格和几个仆人。 “你稍等一会。孟和很快就要回家了。“ 孟和,就是昨晚为文奎铺客铺的老仆人。其其格见文奎有些云里雾里,不知所以,便进一步解释道:“我已经和阿布说了你的事。他让孟和去衙门拿盐引,免得你那么早起床。这样你就可以多休息一会了。” 其其格的声音又细又柔,听起来很舒服,一点也不像大家闺秀,反而有点像文奎家的小丫环。 文奎从其其格的态度看出,自己的“救命之恩”真的让她给惦记上了。凭他来自后世的经验,像她这种女孩,平时和社会接触不多,一旦爱上,那是很难摆脱的。 果然,其其格接下来的话让文奎很震惊:“文公子,你以后还会常来看我吗?” “会,会的!只要你不嫌弃我,我经常来你家做客。” “那我可当真啦。” 其其格说着,脸又红了。作为有妇之夫,文奎觉得很尴尬。 门不当,户不对,彼此之间是没有好结果的! “其其格,谢谢你对我那么好。” “谢什么呀。我的命都是你救回来的。昨天要不是你,那帮土匪就把我绑去当压寨夫人啦。” 说到这里,其其格是既兴奋,又害怕。昨晚一个晚上,她都在想趴在文奎的后背,任由他在山野里奔跑的情景。文奎看似单簿的后背,其实很坚实,像墙壁似的,坚硬,有力。 “哟,你看,孟和回来了!” 老仆人孟和快步走了进来。文奎看见他的手里拿着一张纸。 那是一纸公文。公文上盖着一个红红的大印。 文奎内心一阵激动:盐引真的到手了! 第九十八章 盐官 王道生拿着那张两万斤食盐的盐引,不由喜笑颜开:“文公子,你真是好样的!” “还是大人您的锦囊妙计有用啊。要不是您,我上哪去找这么好的机会?” 文奎轻呷一口清茶,好茶,口齿留香,余韵绵长。现在,他看见这个精瘦而又精明的王知府,好像并不那么讨厌了。反而觉得他满脑子都是智慧。 王道生也为文奎的出色演技击节赞叹:“文公子,这件事天知地知,你知我知,你千万不要再扩散知晓范围。” “明白。我这就去找盐官提货。” 饶洲县盐局就设在县城里弄路。盐官李蔚个子不高,权力很大。文奎走进盐局,李蔚半躺在太师椅上,连眼皮都没抬一下。 “来者何人?” “饶洲县文家村文奎。” “哦?来此何事呀?” 看李蔚那漫不经心、高人一等的臭架子,文奎强忍着怒火,继续说道:“买盐。” “有盐引吗?” “有。” “买多少?” “两万斤。” “什么?!” 李蔚就像被高压电击中,浑身痉挛一下,倏地从太师椅上弹了起来。 “凭什么?凭什么你要买两万斤盐?” 李蔚那态度,真是比文奎挖了他家祖坟还要愤怒。一般的盐商,到官府购销三五百斤,已经是很给面子了。文奎一开口就是两万! 文奎不动声色地说道:“没办法,我家吃饭人口多啊。” 说罢,递过去一张盖着大红印章的盐引。李蔚接过公文,仔细地看了一遍又一遍,简直不敢相信这是真的! 李蔚的声音有些颤抖了:“你这公文,会不会是伪造的?” 文奎仍然是一幅不亢不卑的样子:“李大人,我有几个脑袋,敢伪造公文?你再仔细看一下,是不是达鲁花赤孟恩大人亲自批示的?” 从相貌上看,李蔚长得有些猥琐,小眼睛,酒糟鼻,窄额头。凭两世为人的阅历,文奎认定这个李蔚是个贪得无厌的家伙。这种人鬼主意多,很难伺候,绝对是雁过拔毛的角色。 果然,问题来了。 “盐引倒是真的。孟恩大人是你什么人?怎么对你这么好?” 文奎从怀里掏出两枚银绽子,轻轻放在李蔚的桌面上。那神情有些不动声色。李蔚瞄了一眼,脸上露出了些许笑容。不过,那是一丝轻蔑的笑! 他暗想,当我是叫花子吗?这么一点钱,就能打发我? “文公子,不瞒您说,盐仓里目前可动用的食盐只有五千斤。你这笔数,实在是太大了。” 孟恩批示的两万斤,到李蔚这里变成五千斤! 文奎又从口袋里掏出一根金条,往李蔚怀里一推,笑道:“李大人,能用钱解决的问题,就不是问题。把你仓库里的货都清出来,然后你再向上面要货,不就成了?” “那是,那是!” 李蔚顺手把银锭和金条塞进口袋,笑容满面地说道:“文公子,我这就带你去仓库提货。” ......... 日落时分,一个马车队拉着两万斤食盐回到文家村。 寂静的山野沸腾了! 数百名弟兄,每人扛着一麻袋食盐,连夜背到黑水寨的山洞里。那个被当作粮库的大仓库,增加了两万斤盐,文奎的内心更加安定了。 粮食有了,盐有了。蔬菜也有了。至少饿死人的事情,不会在黑水寨发生! 辛力刚和史勇等人早就在黑水寨备好了酒席,为文奎接风洗尘。黑水寨因为增加了李妙、罗艺、朱京云等几个绝色美女,一下子增添了不少生气。 史勇眼见黑水寨越做越大,自己又从“六当家”变成了“二当家”,当然是满心欢喜。文奎能在政府管控如此严厉的情况下,弄到那么多食盐,当“老二”的不服不行。 “老大,你是我们当之无愧的老大!来,这杯酒,我敬你!” 史勇站起身来,显得十分恭敬。文奎连忙摆手道:“史大哥,今天的黑水寨,已经不是占山为王的土匪窝,我文奎也不是土匪头子。我们的敌人是元朝政府。还有那些为富不仁的汉族地主。我们的目的,就是要把蒙古族统治者赶回漠北去放羊。” 说得激动了,文奎端起酒杯,站起身来,继续他的慷慨陈词:“不瞒你们说,由于有孟恩帮忙,搞盐引的事,我没有花费一个铜板,而提货的时候,却花了两块银锭和一根金条。你们别以为汉族官员就是好人。不是的!看到盐官李蔚那个贪得无厌的样子,我真想亲手掐死他!” 辛力刚冷笑道:“文少爷,只要你一声令下,想要李蔚三更死,他就活不到五更。” “算了,现在还不是时候。来,我们喝酒,庆祝一下。为了黑水寨的明天干杯!” 李妙、罗艺、朱京云三个新来的成员,在黑水寨住了几天,亲身感受到这个大家庭的温暖。一个个都争相向文奎敬酒。 自酿的桂花酒,和孟恩家的马奶酒相比,质量上的确相差了好几个档次。但自家兄弟在一起喝酒,文奎也是敞开了肚子,一来二往,他喝得烂醉如泥,睡了一觉醒来,看见刘芸芸端坐在床边,正在垂泪。 文奎讪笑道:“不好意思,昨晚喝多了。” “母亲见你醉了,把辛力刚他们大骂了一通。他们一个个都夹着尾巴溜走了,只有我来收拾残局。” 刘芸芸伸手摸向文奎的额头,关切地问道:“你看你,喝醉酒尽说胡话!” 文奎不由暗暗吃惊,连忙问道:“我都说些什么?” “你在梦里,总是说一个很古怪的词语,叫什么其其格的。其其格是什么意思?” 刘芸芸一直生活在深山之中,当然没有听说过蒙古人的名字。要是让她知道,“其其格”是蒙古女人的名字,汉字的意思是“银花”,她还不醋意大发? “我可能是在梦中大骂那个叫李蔚的盐官。” 文奎不好意思地坐起身子,一把搂过刘芸芸,有些心痛起这个小媳妇:“昨晚我没呕吐吧?” “当然吐了。吐得满地都是,又脏又臭,都是我帮你清理啊。要是让母亲知道,我看非罚你下跪不成!” 第九十九章 重金求师 早晨,文奎喝了两碗能照见人影的稀粥,感觉胃部舒坦了很多。刘芸芸用温热的黑水寨山泉水,泡来一壶灵山毛尖茶,喝了之后更是让他唇齿留香,美不胜收。 门被人急促地推开。文奎抬头一看,是辛力刚。要是换了别人,他肯定大动肝火。辛力刚毕竟是教自己武功的师父,这么多年来对文家忠心耿耿,他实在是怒不起来。 文奎轻啜一口灵山毛尖茶,悠然说道:“辛师父,什么事把你急的!” 辛力刚看见刘芸芸也在场,门又是虚掩着的,觉得自己的动作的确有些粗鲁。 “文少爷,苏北受伤了,好像摔断了腿!” “在哪?” “虎跳峡附近的悬崖处。” 文奎一听,也急了。一个人要是遇到紧急的事,性子还急不起来。这个人肯定就是不思议的愚钝。 听到辛力刚的汇报,文奎披起一件外套就往外面跑。他们大约爬了两道坡,就看见文冲、孙小山、张龙、钟智等几个人抬着担架下山。 那些人看见文奎赶来,慌乱的神色很快镇定下来。尽管文奎不是医生,但他已然成为黑水寨的主心骨,总舵手。 担架到了文奎跟前,便停了下来。文奎十分冷静地问道:“怎么回事?” 孙小山急忙说道:“一大早,苏北就叫我去北山练徒手攀高。他没有系安全带,直接爬上了十几米高的悬崖,谁知下来的时候,一脚踩空,从四五米高的地方掉了下来。估计腿骨摔断了,他已经站不起来了。” 文奎怒喝道:“简直是胡闹!训练要循序渐进,不是蛮干!要是苏北的腿骨治不好,他这个人就废掉了。” 苏北躺上担架上,脸色痛得铁青,额头上冒着黄豆大的汗珠,脸部肌肉痛得皱成了一团。 他如蚊蝇般说道:“是我自己的错,不关孙小山的事。不能怪他。” 文奎突然高声喊道:“辛力刚、文冲!” 两人齐声应道:“在!” “我命令你们,立刻,马上骑快马去,把江大夫请到山上来。” 辛力刚有些为难地说道:“江大夫年事已高,每次请他来,花大钱他都不肯来啊。” “我不管!你们绑也要把他绑来!” “是!” 文奎相信,以前的黑水寨毕竟恶名在外。要真是动起粗,江大夫不敢不来! 辛力刚和文冲两个人领命而去。文奎又命令孙小山去采一些草药,暂且帮苏北缓解一下痛苦。 ...... 苏北被抬回宿舍,躺在他自己的床上。自从文奎出现,他已不再哼哼地喊疼。他那摔断的小腿胫骨,不断地变得红肿粗大,而且还在发烫。 “文少爷,麻烦你啦。今天是我自己不慎,不能怪孙小山。” 苏北面带愧色,文奎也就不再追究谁的错。今天这件事,倒是让他想起了一件事,那就是黑水寨要有自己的医院! 近几个月来,黑水寨的日子好过了。吃公用公,简直过上了天堂般的生活。那些佃户,佃户的亲戚,还有原来留下来的那些土匪家属,纷纷从各个村寨跑到黑水寨来居住。 如此一来,不仅仅是山寨的开支越来越大。各种各样的伤病痛也在所难免。特别是那些队员日夜不停地训练,受伤也是经常性发生的。 形势所逼! 万一将来有机会争霸天下,死伤人员的事情会经常发生,没有自己的医院是不可想象的。 晌午时分。 辛力刚和文冲回来了。胡子花白的江大夫坐在辛力刚的马背上,一路颠簸,老骨头都要散了架。 文奎看见江大夫,热情地迎了上去。江大夫果然很不爽。 他骂骂咧咧地嘟囔道:“这才几天,又叫我来?山高路远的,我这把老骨头经得起折腾吗?” “老先生息怒!请受文奎一拜!” 文奎恭敬地向江大夫作了个揖。 好后生,态度非常好! 江大夫的怨气,被这一个揖消除了大半。他稍稍喘了口粗气,便叫文奎带他去看病人。 ...... 苏北右腿胫骨粉碎性骨折。这个时代,可没有用钢钉缝合这样的手术。万般无奈之下,江大夫最好的办法就是帮他的伤处用夹板固定,然后进行消炎、活血化瘀处理。 江大夫神色凝重地说道:“三个月内,这条受伤的腿不要用力!否则,你残废了我可不负责。” 上次为了救威武镖局和黑鹰组织的那批伤员,江大夫在山上一呆就是半个月。文奎给了他五根金条作为酬金。这次上山只有苏北一个伤员,他留下几剂敷的药膏,收起药箱就想下山。 文奎连忙一把拉住江大夫,和颜悦色地说道:“老先生,您上一趟山不容易,小辈有一个不情之请,不知您是否愿意?” 江大夫略迟疑了一下,问道:“不妨请讲?” “江大夫,文奎这条小命,也是您救回来的。您就是小辈的救命恩人。现在山寨发展壮大起来,如果连家属算上,人口已接近一万人。生老病死,这是很难免的事情。所以,山寨需要像您这样的人才啊。” “不,绝对不行!”江大夫以为文奎要留自己当“御用医生”,连忙摇头拒绝道:“老夫今年七十有三。人生七十古来稀。老夫已是随时归天的人了,按常理,老夫可以拒绝上门诊病。难道你还要把老夫的一把骨头留在黑水寨不成?” “否,否也!”文奎轻松笑道:“江老先生误解小辈意思了。小辈的意思是传承!山寨有几个年轻人还读过一些私塾,所以,我想留您下来,开办一个训练班,教授年轻人一些治疗伤病的歧黄之术。酬金嘛,当然是非常丰厚的,足以让老先生余年无忧!” 文奎出手之大方,江大夫倒是领教过的。上次半个月,他就得到了五根金条。按理说,像他这样的风烛残年,五根金条还没花完,说不定就去见阎王了。 不过,任何时代都一样,有谁会和钱过不去。就算自己花不完,也还可以留给子孙后代嘛。江大夫还是心动了。 “文公子能出多少酬金?” 文奎伸出一只手,五根手指头。江大夫以为和上次一样,五根金条,说道:“五根金条?” 文奎说道:“不,是五十根!但我要求你帮我培训十个医生,你要把你毕生所学都毫无保留地传授给他们,如何?”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 江大夫犹疑了一下,重重地点着头! 第一百章 生财有道 仅仅用了一天时间准备,江大夫便开班授课了。 消息传开,很快就收到了十名学徒,九女一男。雪儿、刘芸芸、朱京云、李妙、罗艺,还有四名姑娘是山寨的家属,文奎不认识。男学徒仅有孙小山一人。 孙小山常年采草药,基础较好,很快就成了江大夫的得意门生。 这天晚上,文奎被文夫人叫了过去。老夫人面色阴沉,坐在那里不怒而威。这让文奎暗叫不好。 “母亲,您还没睡?” 文奎有些胆颤地问候着。文夫人抬眼斜了文奎一下,问道: “奎儿,你近来又在折腾些什么?” “没折腾什么啊。” 文夫人的眼神很犀利,一言不发,直看得文奎头皮发麻。 文奎从现代穿越过来,借了这个小地主的身体,不曾想到他还有个无比威严的老母亲,这等于给孙悟空戴上了紧箍咒。 “听说你用重金聘请了江大夫来山寨传授医学?” “正是。” “花了多少钱?” “没多少。” “没多少是多少?” 文夫人的声音突然提高了数十个分贝,听得文奎心里直发毛。 “母亲,孩儿自有分寸。请您不要过分忧虑。” 文夫人吼道:“我能不忧虑吗?!五十根金条!那个江老头,他值那么多钱吗?再说,你让那么多女人去学医,这又成何体统?女人就是在家里相夫教子的,学医有什么用?” 这话题真没法聊了。但文奎对于母亲又不能不尊敬。他毕竟夺了前文奎的魂舍! 挨了一顿臭骂,从文夫人的房间出来,文奎长长地吐了一口浊气。这时,他看见树底下站着一个人。 走近了,他才看清是辛力刚。 “辛师傅,你还没睡?” “少爷,我等你呐。” “什么事?” “现在山寨人口多,每天消耗的大米至少需要三千斤,这还掺杂了大量的玉米、蕃薯等杂粮。最多三个月,我们的粮食就会消耗殆尽。三个月以后,新粮还没有出来,我粗略估计了一下,我们至少还需要二十万斤粮食,才能保证度过饥荒。所以,我觉得老夫人发怒是有道理的。土匪当然土匪的生存哲学。要是不靠抢劫,不去掠夺富人的财产,我们根本没办法生存下去。” “辛师傅,你的意思是?” “开源,节流。那个江大夫的确是个人才,但也犯不着用五十根金条去买他的医学知识,万一他对我们有所保留,我们又不懂医,怎么知道?不当家不知柴米油盐贵。你父亲在世的时候,文家虽说算不上大户人家,但他善于精打细算,日子倒也过得去。而目前的黑水寨,家大业大,的确需要一个善于管家的人。刘邦打天下,他没有把最大的功劳记在那些在前线浴血奋战的将士身上,而是记在了帮他料理后勤和政务的萧何身上,正是此理。黑水寨吃饭人口多,更应该深挖洞,广积粮。如果开支太过随意,最后的结局会很惨。” 一语惊醒梦中人!文奎觉得自己的确太过于慷慨。但说出去的话,就是泼出去的水,已经收不回来。 “你觉得谁能担此重任?” “柴茂。” “柴管家?” “此人心思缜密,精于计算。的确是一个当管家的好材料。我认为黑水寨要壮大,其一,要要有计划地训练人才,其二,还要有坚强的后勤作保障。此所谓,兵马未到,粮草先行。” 文奎前世当刑警队长,吃的是“皇粮”,从来就没有操心过开支的问题。现在成了黑水寨的当家人,要是不善于理财。这个大家庭很快就会解散。 “辛师傅,谢谢你的提醒。走吧,陪我散散步。” 两个人沿着陡峭的山道,边走边聊,一直聊到东方发白…… 噼哩噼啦,噼哩噼啦…… 教室里传来一阵拨动算盘子的声音。文奎站在窗外看了好一阵,几十个黑水寨的子弟,正在柴管家的指导下练习珠算。 柴管家看见文奎,便佝偻着背走了过来。 “文公子,您来啦?” 文奎扫视了一下教室,问道:“扫盲学校一共有多少学生?” “三十二人。他们全都是十六岁以下的孩子。成年人,主要是参加识字,而且坚持得也不好。” “柴管家,您出来一下。我有事找您。” 文奎说明来意,柴茂惊讶得小半天说不出话来。 半晌,他才迟疑着说道:“文公子,叫我管一个家庭的帐目,老朽觉得并不难。黑水寨那么大的摊子,老朽从来没管过啊。” “任何事都有第一次的嘛。目前黑水寨就数你文化高啦。其他人全都是粗人。” “那好,我试试吧。” “我母亲昨晚批评我了,说我不该用五十根金条,去请江大夫教徒弟。” 听到这个消息,柴管家的反应也很激烈:“五十根?太多了啊。这么多钱,我敢保证江大夫的儿孙辈也用不完。黑水寨这个摊子,其实是一个大家庭,不但要懂得赚钱,还要会理财。要不然,根本没办法运作下去。这些日子,文公子把山寨的财务和家庭的分开,所以老夫人才没有太多过问。这次公子您的确有些离谱啦。她老人家要是不发怒,真不知道你还会干出什么事来。” “老先生您的意思是?” 柴管家竟然提出和辛力刚相同一样的观点:开源,节流! 告别扫盲班,文奎来到山寨训练场,这里仍然是一派热火朝天的景象。血鹰、史勇和辛力刚等几个教头,正在对曾经的“土匪”们进行军事化训练。 史勇看见文奎出现在训练场,主动小跑着过来,向文奎敬了个军礼:“报告文少爷,黑虎纵队正在进行刺杀操练,请您检阅!” 文奎扫视了一眼操场上,黑压压一大片,全都是黑不溜秋的“老虎仔”,心里不由暗自得意。磨刀不误砍柴功。这支队伍一旦杀下山,估计再强悍的元军也没办法抵挡。要是抢了元军的粮草库,黑水寨的生存就不再是问题。 文奎笑眯眯地问道:“史大哥,训练了那么久,我想把队伍拉出去实战一次,不知你意下如何?” 第一0一章 我要扩张 史勇和辛力刚几个听了文奎的想法,吓得不轻,没有一个人投赞成票。 辛力刚沉吟道:“人在江湖上混,我觉得还是要专挑软子捏。等自身实力强大了,再去吞并强大的。正如船在大海上航行,必须见风使舵,才能永不翻船。元军这股势力,目前并不是我们惹得起的。就算惹了他们,带来的后果也是我们难以承受的。所以,我不赞成文公子的想法。” 这就是文奎从后世学来的议事方法。先听一听大家的意见,再作出最后的决断。 听了辛力刚的意见,史勇和血鹰也纷纷表态,不赞成去攻打元军粮库。他们认为至少目前时机还不成熟。 文奎深感意外:由此看来,这帮草莽英雄智商都不低…… 史勇眼珠子一转,阴阴一笑:“我倒是有个想法,找机会干掉铜鼓山的钱世财。” 文奎问:“铜鼓山在哪?谁是钱世财?” 史勇耐着性子,仔细介绍了铜鼓山和钱世财的情况。原来距离信州府一百多里的铜鼓山,还活跃着另一支让官方深感头痛的土匪。只不过铜鼓山和黑水寨之间,两者相距甚远,彼此之间没有利益交织,也就没有什么往来。 史勇分析道:“这个钱世财,听说比雷一鸣还要黑心,传言被他抢上山去当压寨夫人的良家妇女不少于一百人。此人早年拜高师学艺,能飞檐走壁,杀人于百步之外。要是能把他扳倒,再收服他的手下,我们的力量就会成倍增长。” 文奎问:“铜鼓山有多少人?” “具体多少人,我也不知。大约一两千人吧。” 这个消息让文奎听得心里直痒痒。 第二天。文奎走进王道生府邸,说明来意。王道生捻着几根山羊胡,沉思了片刻,问道:“文少爷,你真想啃下钱世财这根硬骨头?” 文奎直言不讳道:“弱肉强食。这是没办法的事情。黑水寨那么多人要吃饭,除了那一千来亩地,要是不想点办法,会饿死人的。知府大人,你不见从北方来的流民,一天比一天多?” “当然看到啦。我又能有什么办法?”王道生说道:“如果你想灭了钱世财,我倒有一个主意。” “不妨赐教?” “四月初八日。钱世财六十大寿。据说他邀请了十里八乡的土豪劣绅前去拜寿。我估计他会送一份贴子给我,到时候你拿着我的贴子去……” 王道生如此这般的一阵嘀咕,文奎听得连连点头称是。 文奎从王道生的态度可知,他巴不得借他的手,除掉钱世财。官和匪的关系,从来都是既爱又恨,彼此互相利用而已。 想当初,文奎除掉雷一鸣,王道生不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真是无巧不成书。文奎和王道生两人坐下来没聊几句,门童进来通报,铜鼓山来人了。 “贤弟,你先回避一下,我去去就来。” 王道生让文奎在书房里等,自己去客厅接待客人。没过多久,他又回来了,手里果然多了一份请贴。 王道生有些兴奋地说道:“说曹操,曹操到!你猜猜,刚才是谁来了?” “钱世财?” “正是!” 王道生得意地晃了晃手里的请贴,道:“我已告诉他,我尽力赶到。如果因公事去不了,也会让管家代替。到时候,你就派几个人冒充我的人,混进山寨,直接砍下钱世财的人头。由于钱世财平时做人太过无情无义,手下真正和他贴心的人不多。只要砍掉了钱世财,你就让你手下的人强攻铜鼓山,我估计他们很难组织有效的抵抗。” “谢谢王知府!” 文奎从衣兜里掏出一个小盒子,满脸真诚地递给王道生。 “文老弟,万万不可!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你千万不可置我于不义之地!” 王道生连连摆手,显得十分清廉。这让文奎深感意外。以前觉得贪得无厌的王知府,怎么像变了个人? 王道生不但把一百两黄金以为文夫人祝寿的名义退回来了,还和文奎称兄道弟起来。文奎自己都觉得不好意思。 “王大人,这是你应该得的。上次买食盐的事,我还没来得及感谢你。这次你又帮我,你若是不接收,小辈真是过意不去。” “你看你看,见外了不是?”王道生和善地笑道:“我们暂且不说这件事。还是谈谈那个其其格吧。据孟恩告诉我,不知你身上有何魔力,上次见面之后,其其格的嘴里总是挂念着你,你看你是不是应该去孟恩家拜访一下?再这样下去,其其格可是要变成花痴啦。” 文奎除了感动,真的很怕惹事。其其格,一个蒙古族姑娘,竟然为了他的“救命之恩”丢魂失魄,要是将来被她知道这本身就是一个骗局,岂不活劈了他? 不过,据辛力刚所言,当天参加行动的三个人都带着面罩,只露出两只眼睛,这又让文奎有了些许的安心。 无论何时何地,金钱可以骗,唯独女人的心不可骗! 文奎轻而易举地骗取了其其格的一颗芳心。这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 文奎道:“知府大人,你应该想着法子告诉其其格,就说文奎已经结婚,心有所属。” 王道生轻松地笑道:“这种事,我当然说过啦。孟恩也和她说过。可是,你要知道其其格是多么任性的姑娘!很多时候,就连孟恩也拿她没办法。” 文奎无力地哀叹道:“我要是被她缠上,岂不是生不如死?王大人,你也知道,我和她之间是不可能的。” “这是显而易见的事情嘛。再说孟恩,他怎么会同意让他的宝贝女儿嫁给一个汉族地主?而且还是当小妾?” 王道生一阵提醒,文奎更是吓得胆战心惊。 从此以后,文奎要是进城,看来都得带上面罩!要是被那个小魔女碰到,想必她一定会强抢他回去圆房。 从王道生府上出来,文奎看见辛力刚一个人在路边的树底下来回踱着步。 辛力刚也看见了文奎,连忙迎上来问道:“事情办得怎样?” 文奎得意地晃了晃大红请贴,笑道:“妥!” 第一0二章 坐吊篮 血鹰和杜新京奉命去苏州接管“聚义堂”。杜新汇摇身一变,成为杜记米店的新任掌柜。 从三月份开始,每月五万石粮食流向信州市场。信州的饥荒明显缓解。“人食人”的惨剧总算没有发生。 眨眼间,一个月就过去了。 四月初六。 文奎带着辛力刚、文冲、张龙、钟智等四个人,每人骑着一匹高头大马,向铜鼓山进发。 出发前,史勇有些担心道:“文公子,你带这么一点人怎么行?万一有个闪失,后果不堪设想呀。” 文奎自信地拍了拍腰间的手枪,笑道:“不是有它吗?你可以比我们晚一天出发。我们以烽火为信号,看见山顶冒烟,你就带领弟兄们强攻,尽量把声势摆大,逼他们投降。杀人不是我们的目的。” “明白。” 大田里的蔬菜丰收后,文奎又下达指令:抓紧春耕! 如今的黑水寨,已不再是完全靠抢劫掠夺过日子的黑窝。至少表面上要给官方创造一个好印象:这些人都是自给自足的“良民”。 下山途中,十几里地,到处都是文奎的“子民”耕地劳作的繁忙景象。 自从攀上王道生和孟恩这两层关系,再加上黑水寨本身的实力,文奎如虎添翼,已成为周边豪强惹不起的人物。 前方出现一道关卡。过了关卡,就是铜鼓山地界了。 文奎猛然一鞭抽在马屁股上,胯下骏马惊起,发出了一声嘶鸣,在山道上跑得飞快。 “停!” 为首者手持火枪,拉动枪栓对准文奎。 “吁” 文奎勒紧缰绳,后面几匹马也放慢了脚步。 “我们是信州府王知府的人,快点放行!” 对方趾高气扬地吼道:“钱寨主早有吩咐,任何进山者都不得携带武器!快点下马接受检查。” 文奎跳下马,向为首者递过去一张大红请贴。为首者举起请贴,透过阳光照射了一下,发现请贴有一个小小的针孔,便认定这请贴是真的。 直到这时,文奎才知道,那个钱世财是个文盲,为了防止有人假冒,他来了个“粗中有细”,在签名处用针刺了个洞。这一招据说是和大名鼎鼎的张飞学的。 “你们把佩刀、匕首等兵器全部留下,马匹也留下,步行上山。” 文奎冷笑道:“我们是信州知府王道生派来的,你如果对我们不敬,我们就回去了。到时候别和钱世财说,我们没来!” 说罢,文奎牵起马就要往回走! 那个带着瓜皮帽的家伙顿时傻了眼。自古“官匪一家”。万一得罪了不该得罪的人,后果谁来承担? “这是谁呀?” 突然从拐弯处的小屋里走出来一个长相猥琐的中年人。这人腰间挎着一柄大砍刀,左嘴角一颗大黑痣。细眼,粗眉,暴牙齿。实在让人看了恶心。他在山寨有个“冷面判官”的雅号。 他就是二当家李冒。 “二当家,这人说是王知府的人。不肯照规矩办。” 李冒打量了一番文奎等人,显得有些心神不宁,一下子拿不定主意。要是其他山寨的土匪,那倒也没什么关系。这几个人是代表官府来的,意义就不一样了。 李冒道:“你们真是王知府的人?他为什么不来?” “知府大人公务繁忙,来不了。” “请贴倒是真的。既然是王知府的人,就不要那么死板了。让他们上去吧。” 那个当值的匪徒有了李冒说话,乖乖地放行。不但没搜身,连马匹也一起放行。文奎几个人骑着马又跑了十数里山路,前方出现了陡峭的山崖。 山崖脚下,站着十几个手执刀枪的匪徒。从半山腰悬下来数个摇篮似的箩筐。所有的客人都是坐箩筐吊上去的。 “来者何人?” 前方有人问。 “信州知府王道生府上。” 暮霭之下,匪徒们显得有些朦朦胧胧。那些人大约也看不清文奎他们。说话间,文奎已到了跟前。 那人满腹狐疑地问:“你是王知府?” 文奎爽朗地笑了一声,纠正道:“不是王知府,是王知府府上的人!知府大人公务繁忙,命小人前来为钱大当家祝寿。怎么了?你怀疑我们的身份?” “不、不是这个意思。钱大当家吩咐过,所有上山的客人都不能携带武器。还有,你们几个人都骑了马。这马可是坐不了滑轮的啊。” 文奎和辛力刚互相对视了一眼,那人说的不错,人可以坐滑轮上山,马怎么办? 还是辛力刚见多识广,不解地问:“你们平时是怎么进出的?钱大当家也经常骑马出行啊。” 为首者迟疑了一下,回答道:“山寨有山寨的规矩。恕不奉告。你们还是遵守我们的规矩吧,把马留在山下,到时候回去的时候,原路返回就行了。” 张龙、钟智和文冲三个人,从来没有坐吊篮的经历,觉得很新奇,抢先坐进了吊篮。 从崖顶到山脚,至少有二三十米高。随着吊篮的缓缓上升,文奎的心都要蹦出来了。 他估摸着,铜鼓山一定还有其他出入口! 等他们坐着吊篮上来,发现上面简直就是一个小城镇。房屋一幢接着一幢,连绵起伏,依山傍水,因势而建,简直成了一座山城。 山上的道路也很宽阔。规划整齐的街道两旁,商铺林立,茶馆,小卖部,酒楼等,一应俱全,显得十分繁华。文奎和辛力刚相视一眼,会心地笑了。 铜鼓山这地方,丝毫不比黑水寨差! 街道上,五六个拖着鼻涕的小孩子在欢快地嬉闹着。 一阵马蹄声传来! 不一会,文奎就看见一匹枣红色骏马从远而近。马上坐着一个身穿青衣的绝妙女子。她那英姿飒爽的样子,令张龙、文冲和钟智三个年轻人瞠目结舌。 文奎轻声喝道:“你们几个没看过美女是吗?小心老子把你们的眼珠子抠出来。” 辛力刚阴沉着脸,眼睛早就如闪电一般,尽力把山寨的地形地貌记在心里。 如今这情形,他们已经是深入虎穴。稍有不慎,还不知鹿死谁手。 第一0三章 预感 青衣女子骑着骏马,如一阵风从文奎几个身边掠过,继续向街巷深处飞奔而去,把文冲等几个年轻人看傻了眼。 更让文奎郁闷的是,自己是代表官府来的,坐吊篮上来也就罢了,上来以后竟然没有一个迎客的人! 钱世财的生日是四月初八。今天是初六。 暮色下,街上走动的人,三三两两,听口音有不少是外地人。从此可以看出,钱世财过六十大寿,把该请的人都请来了。 他们哪里知道,那个骑着马过去的女子,正是钱世财的宝贝女儿钱英。 再说钱英一阵风过去,根本没有注意到,暮色下三五个步行的人,竟然是代表王道生而来的客人! 钱府。 钱世财坐在大堂上,听到门外有响声,便知是钱英回来了。 钱英大踏步走进来,手执马鞭,腰间插着匕首,一缕乌黑的头发垂到腰间,显得英姿勃发。 钱世财问:“没有接到客人?” 钱英端起八仙桌上的一碗茶水,咕噜噜灌下肚子,喘了口粗气,答道:“没有看到。” 钱世财觉得奇怪了,王道生可是答应过自己的,就算是没空来,也会派代表来!怎么到这个点上了,连鬼影也没见着一个? 就在半个时辰前,李冒让人带口信上山,说王知府的人已经来了。 正在钱世财犯狐疑之际,下人通报,外面有几个人自称是王知府派来的,要求拜见! 钱世财一阵欣喜,王道生这个人还是很讲义气的嘛。答应了到场,就不会落空。 不一会,文奎等人被带到一间厢房。几个下人热情地为他们泡好茶水,还送来数碟点心,有瓜子、花生、冻米糕等。 “你们稍等,钱大当家很快就到!” 文奎看得出来,文冲、钟智和张龙三个人已是跃跃欲试。只有辛力刚表现得极为老成持重,脸上波澜不惊。 钱世财穿着一身绸缎,头发花白,精神镌烁地出现在众人面前。文奎不免有些失望。 这糟老头,从气质上看有些粗俗,从气色上看身板子十分硬朗。要是不杀他,再活个三十年也不成问题。 “贵客,贵客呀!” 钱世财迈开大步,向文奎走来。文奎不由暗暗佩服,这老头毕竟是阅人无数的主,一眼就能看准谁是老大。 文奎双手抱拳,向钱世财致礼道:“小人文奎,特奉王知府之命,前来祝贺钱老先生福如东海,寿比南山。” 说罢,辛力刚捧过一个红漆木匣子,那里面装了二十两银子。钱世财身后的小奴才连忙上前半步,接过礼盒。 钱世财连声说道:“王大人真是客气了!钱某只不过是想请他上山喝一杯酒,哪敢收他的厚礼?” 文奎笑道:“人生七十古来稀嘛。钱老先生六十大寿,的确应该大办一回。让兄弟们都热闹一番。” “今天真是阴错阳差。二当家李冒托人上山通报,说王知府的人到了。我让小女去接,哈哈,她没接到,还是你们自己找上门来。” 这时,文奎更是确信,坐吊篮上山并不是唯一通道。铜鼓山必然还有其他的道路。要不然,李冒的人是从哪上来的? 可惜了那几匹马! 钱英走进来,看了一眼文奎等人,然后拱手道:“这几位,就是王知府的客人?” “卑职文奎,见过大小姐。” 钱世财连忙介绍道:“此乃小女钱英。性格颇像男儿,骑马,射箭,武术,都行。就是不喜好读书,更不喜好女红。” 文奎“呵呵”一笑,道:“女承父业,有何不好?” 钱世财有些苦逼地说道:“文公子见笑了。谁愿意上山当土匪?实在是山上有上千弟兄要吃饭,不得已而为之啊。我曾经动过无数次念头,解散了队伍,让他们自谋生路。山上这些弟兄们不干!” 钱英有些不满地瞪了钱世财一眼,愠怒道:“爹,文公子是官府的客人,你说得太多了。” “哦?是啊,说得太多了。走,我们去吃饭。” 李冒也不知从哪冒出来的。文奎等人来到后院饭堂,他已经在那里等候多时。 ……… 钱世财和李冒陪文奎等人喝了几杯小酒,吃了个简单的晚餐,便各自告辞。饭后,他们被安排在一间砖木结构的房间里住下来。 五个人,三个房间。 文奎被钱世财认定是一行人的“头”,自然有资格住单间。其他四个人,每两人一间房。 文奎简单洗漱了一下,正准备睡下,辛力刚敲门进来。 “少爷” 见辛力刚有些欲言又止,文奎急了:“辛师傅,什么事?” “我有一丝不祥的预感。” “哦?” “怎么说?” “那个李冒不简单。” 文奎觉得很奇怪。他们和二当家李冒只见过两次面。第一次在关卡,第二次在饭堂。这个人给文奎的印象谈不上好,也谈不上十恶不敕。 辛力刚凭什么说李冒有问题?文奎问:“理由?” “不好说。这可能是直觉。”辛力刚轻吁一口浊气,道:“人在江湖走,处处有风险。李冒给我的感觉很不好。究竟哪里不好,我也说不上。反正咱们小心点,晚上不要睡得太沉,最好安排他们几个人值守。每人两个时辰。” 小心驶得万年船。文奎赞成辛力刚的想法。 张龙、钟智和文冲三个人被安排轮值,倒也没什么不爽。他们平时经常值夜班。让文奎感到郁闷的是,辛力刚所说的预感,自己竟然没有! 按理说,文奎可是带着刑警的记忆来到这个世界的,第六感觉肯定比常人好。而今晚的表现,却是不如辛力刚。 原因何在?难道古人的江湖经验,真的很厉害吗? 天色已经完全黑下来。铜鼓山的夜晚变得异常肃杀。山风呼呼呼地呜咽着,气温也冷到冰点。文奎一头钻进被窝,缩头缩脑地酣睡起来,丝毫没有感觉到窗外,有一双野狼似的眼睛正在盯着他们。 而此时,整栋房子的灯光已经熄灭。隔楼的小窗户,也有一双眼睛在盯着外面的世界。 文冲被安排在上半夜值班。他的手里拿着一幅文奎从军火库带出来的望远镜。这种望远镜没有夜视功能,看外面的景物十分模糊,好在这时有一轮月亮在乌云里时隐时现。 第一0四章 内鬼 下半夜。万籁俱寂。 一条黑影在铜鼓山的屋脊上轻灵地跳跃,如一只灵巧凶猛的猎豹。黑影窜进文冲的望远镜里,文冲张大嘴巴,惊讶得差点叫出声来。 不一会,屋里的人全都醒了。文冲拔出手枪,就想往外冲,被文奎一把拦住,他沉声道:“不到万不得已,不要用枪。对方多少人?” “就一个人。鬼鬼祟祟的,还穿着夜行衣。要不是有一点月光,还真发现不了他。” 辛力刚听得满脸凝重,文冲的发现,至少证实了他当初的判断。这个山寨表面上一派祥和,台面底下却是暗潮汹涌。 正在几个人发出种种猜测时,文奎闻到一股烟熏味!紧接着,他看见窗外火光冲天,亮如白昼。浓烟裹挟着火光,直往房间里灌。 不好,有人纵火! 文奎使劲一扳门。那扇木门被人从外面锁住了。再试一试后门,也是被人从外面锁住的! 这个阵势,就是要把这几个“官方”派来的客人活活烧死。辛力刚让其他人靠边站,自己抡起大刀,猛然一刀劈向门栓,再飞起一脚猛踹过去。 门倒塌了。一股炙热的火龙扑面而来,辛力刚猝不及防,被热浪冲倒在地。文奎眼疾手快,一把拽过辛力刚的衣袖,向侧面拖出两米,但火势借着风威往房间里逼,还挟带着呛鼻的浓烟。 辛力刚向大伙喊道:“趁火势小,快点冲出去!” 说完,他自己就地打了几个滚,顺利逃了出去。到了外面,他这才发现,这栋房子是单独的,并没有和其他房屋相连,大火从四个方向同时燃起。 紧接着,文奎、文冲、钟智、张龙等人也效仿辛力刚的做法,逃到野外开阔处。 咣咣咣 有人敲起了铜罗。 “起火啦,快点救火啊” 一时间,山寨乱作一团。男女老少用脸盆、水桶盛水,展开了一场惊心动魄的灭火行动。哗里啪啦,不时有木椽从屋顶掉下来。那幢木结构的房屋倾刻之间化为乌有! 今晚,要不是发现得早,他们必然葬身火海! 钱世财、李冒、钱英等几个山寨大佬先后出现在灭火现场,一个个气得脸色铁青。 ........................ 火终于灭了。东方渐渐吐出鱼肚白。寒风吹来,花甲之年的钱世财冻得瑟瑟发抖。山寨小队长以上的人物全部被招到一块空地了。 文奎细数了一下,共有七十八人。按每小队十人计数,山寨的匪徒总人数应该在一千人以下。那些匪徒多数人带了家属,妻子儿女等一大帮人站在旁边,成为了一帮特殊观众。 “谁?究竟是谁干的好事?!” 钱世财站在寒风里,腰间挎着火枪,手里提着大砍刀,向人群发出了歇斯底里的咆哮。 他对着人群咒骂了一通,一直骂到无词,然后宣布散会。那些纷纷离去的人,一个个长吁短叹,骂骂咧咧。仿佛山寨的世界末日就要来临。 自始自终,李冒一言不发。他的眼神是那么阴冷。而钱世财好像也直接无视他的存在,并没有把发号施令的权力给他。 散会后,钱世财轻声道:“文先生,你随我来。” 文冲见钱世财把文奎单独一人叫走,想跟上去,被钱世财拒绝了。 文奎也很大度地说道:“我和钱寨主有话说,你就别去啦。” 钱世财的住宅很大,呈“回”字型结构。文奎跟在钱世财和钱英的身后,七转八弯,转了好一回才来到一间厅堂。 “文先生,坐吧。” 钱世财指了指厅堂上的椅子,自己也坐了下去。文奎有些木然地坐下,看了一眼站在钱世财身后的钱英,微微一笑,道:“钱大当家,你的宝贝女儿巾帼不让须眉呀,将来一定能继承您的家业,执掌整个山寨!” 文奎故意打趣,就是有意想放松情绪,不让钱世财看出他有丝毫的紧张。 果然,这一招奏效了。 钱世财被文奎的临危不惧所折服! “文先生,老夫把你叫来,一是想向你和王知府表示道歉。你们来是为老夫祝寿的,却差点被人活活烧死。其二呢,就是想知道,这次火灾,你们有没有什么发现?” 文奎也不藏着掖着,直接问道:“钱大当家是怀疑有人故意纵火?” “当然!”钱世财狠狠地吸了一口水烟,情绪有些激动起来:“天寒地冻的,怎么可能发生火灾呢?而且还同一时间数个方位全都起火,目标直指文先生!文先生可是代表王知府来的呀,万一你们有个好歹,叫我如何向王知府交待?” 文奎突然对钱世财有了一丝好感。不管这老家伙在传说中有多么可恶,毕竟他现在对自己还算不错! “大当家,你觉得这个内鬼会是谁呢?” “还能是谁?要不是偷窥我的位置,巴不得我倒霉,怎么会下此毒手?我猜这人的如意算盘是,想把你们烧死,然后由我去承担所有后果。这样一来……唉,说真的,我真想把这山寨解散了,这些人从哪里来,回哪里去,我不想再咸吃萝卜淡操心了。” 自始自终,钱英都面无表情地站在钱世财身后,如一尊充满煞气的女神。文奎悄然瞄了一眼钱英,连忙收回目光。 “钱大当家,据王知府所言,您年轻的时候可是一个叱咤风云的人物。今日一见,果然不同凡响。不过,我觉得山寨的事业好不容易有了今天的成就,老先生不要妄自菲簿。当然,接班人还是要选好,要不然” 见文奎大胆地把目光投向钱英,钱世财明白了他的意思,连忙说道:“文先生,我明白你的意思。实不相瞒,我想带着女儿远走他乡,度过余年。至于山寨,谁喜欢谁拿去就行了。今晚这么恶毒的计谋都想得出来,谁能保证下一步会不会直接针对老夫而来?要不是我想尽力保持山寨内部的平衡,早就想杀人了!” 钱世财说到这里,情绪又变得激动起来。文奎看得出来,这老家伙之所以把自己叫到家里来,还说了那么多不着边际的话,无非就是想告诉他,发生了这样的事,是有人想在后面加害于他。 文奎淡淡一笑:“钱大当家,晚辈有一句话不知是否当讲?” 第一0五章 内讧 钱世财豪迈地一挥手,道:“贤侄,讲!有什么不能讲的?” 这关系,怎么这么亲?说了几句好话,竟然就成了“贤侄”?一句“贤侄”,把文奎内心隐藏着的杀意消除大半。按照史勇的说法,这个钱世财应该是他十恶不赦的大坏蛋啊。 这剧情,好似有些不对? 文奎说道:“听大当家的意思,你已经知道是谁故意纵火?” 钱世财实话实话:“我没有证据,也是猜测。” “谁?” “还会有谁?老二呗。” “何以见得?” “整个山寨,就数二当家心狠手辣,工于心计。而且,他还处心积累地拉拢了一批人,想着法子要架空我。” 文奎不由暗自赞叹,辛力刚的眼光真是歹毒!无须多言,仅凭感觉就知道李冒的为人。 作为一名拥有刑警记忆的穿越者,文奎想要找出纵火者并不难。昨晚文冲可是见过纵火者的。 “大当家,恕我直言,你想退出江湖的想法不现实。”文奎说道:“此所谓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如果你有半点退意,等待你的不是美酒,而是毒药!” 钱世财的虎躯微微一怔。他想不到的是,像文奎这么年轻的“官场”中人,竟然能把世事看得这么透。他一语中的,直接说出了钱世财内心的隐忧。要是现在把权力交给李冒,估计李冒会赏给他父女二人毒药和尖刀。 “贤侄的意思是?” “铲除异己,巩固地盘。天下有变,出将入相!” 文奎短短几句话,把钱世财说得愣住了。他的话简短,精辟,句句入耳,由不得钱世财不服。 文奎接下来的话更让钱世财吃惊。大元的江山已是风雨飘摇,全国各地、尤其是汉族人民的内心储满了火种。只需要一星点火星,就会引发火药桶爆炸。到时候风起云涌,强者为王,正是寻常百姓出将入相的大好时机。 “舍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钱大当家,千万别泄气。不就是一个小小的老二吗?你不方便,我帮你除掉他!” 钱世财长叹道:“贤侄有所不知,老二掌握着铜鼓山最精锐的第一大队,战斗力占据了铜鼓山的三分之二。” “谁是大队长?” “他自己兼。” “那就撤了他。你来兼。” “那样容易起内讧。” “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 ............ 文奎走的路线,就是让铜鼓山先乱起来,然后收拾残局! 大约用了一刻钟,钱世财终于被说动了。 这天中午。钱世财在府上宴请随文奎,美其名日“压惊”。李冒被特邀陪客。 接到传令兵的通知,李冒的眼皮都不停地跳。一丝不祥的预感涌上心头。 “大当家要宴请文少爷?” 李冒眉头紧皱,眼露一丝凶光。江湖之血腥,他深有体会。难道老大已经把昨晚火烧贵宾的帐算到自己头上来了? 传令兵道:“二当家,大当家说要给文少爷压掠,毕竟昨晚起火的事情对不住人家。所以,他想请你作陪。” “行,你去吧。我知道了。” 传令兵走了。李冒脸色一冷,轻声唤道:“李敢,你来一下。” 一个年约三十岁,长得精瘦的男子走了进来。此人正是李冒的堂弟李敢。正是他,昨晚飞檐走壁,神不知鬼不觉地放了几把大火,差点让文奎一行葬身火海。 “哥,我都听到了。”李敢目露凶光地说道:“那钱老头是不是想拿我们开刀了?” 李冒长叹一声:“我这心里七下八下,两只眼皮都不停地跳。妈的,这老头再傻,也不会选在自己办喜事的时候下手吧?” “哥,你别太书生气。那老头能坐上第一把交椅,能是个善茬吗?再说,你没看见他把那个文奎一个人叫去府上了?或许,中午这饭局,正是他们密谋设下的圈套呢?” 李敢说出了李冒的第六感觉。这种感觉隐隐约约地在他内心浮现,但并不清晰。现在经李敢捅破,李冒也觉得是这么回事。千万别以为老头子过六十岁不会杀人。 出其不意,攻其不备。乃兵家常用之法宝! 想到这,李冒拿起桌上的宝剑,又摘下了墙上的火枪,大踏步向门外走去。山后面的操场上,第一大队三百多人正在那里操练...... 晌午时分,李冒来到钱氏府邸。门外两个看门的卫兵已换了装备,不是常用的砍刀,而是火枪。 一个卫兵拦住去路,面无表情地说道:“二当家,大当家有令,来客不得携带武器。” 李冒把随手带来的宝剑和火枪一并交了出来,冷笑道:“还要不要搜身?” “不用了。进去吧。” 此时,宴会厅一派谈笑风生。 钱世财坐在首坐,文奎坐第二。李冒诚惶诚恐地走进来,别无选择地坐在第三个位置。奇怪的是,钱世财和文奎只顾自己说笑,直接当他是透明的。 真是奇耻大辱! 李冒四处张望了一下,没发现有埋伏,内心还算有了一丝安稳。 正在这时,钱世财开口了:“老二,你怎么这么没礼貌?文先生来了,也不先打个招呼?你可知道,文先生是代表王知府的?前些日子,我们送请贴,记得当时你也在场,王大人可是说得清楚明白,他要是没空来,会派代表来。” 李冒不由额头布满了黑线。究竟是谁没礼貌?难道当老二就这么亏吗? 他强按捺住内心的怒火,躬身向文奎致歉:“大哥批评的对,李冒向文先生赔个不是。” 钱世财冷幽幽地问:“老二,你刚才去了后山?” 一股凉气从后背冒出来。这个老狐狸,已经把自己的一举一动给监视了!记得当时去后山的时候,李冒只带了李敢。而李敢是李家的人,他是不可能背叛自己的。 “老大,我刚才是去了后山,主要是检查一下训练情况。” 钱世财转怒为笑:“老二,别紧张。我也知道老二很难当,想出人头地,上面又有人压着,长期说话不算数。我不是说过了吗?我想退隐。你耐着性子等,连多等几天都不行吗?” “大哥,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钱世财道:“既然你不明白,我就把话说得再明白一点吧。告诉我,昨晚那场火,是不是李敢放的?” 第一0六章 缴械 厅堂的气温似乎瞬间就下降到冰点。李冒完全没有想到,钱世财会以这种方式撕破面子。 简单,粗暴,绝不拖泥带水! 李冒有些愣怔道:“大哥,这种事可不是随意说的。谁给李敢这么大的胆子?就算他是我的堂弟,要是敢干这么干,我也绝不会轻饶了他。” “是吗?”钱世财冷笑道:“老二,你可知道,昨晚为什么四面起火,都没有把应该处于睡梦中的客人烧死吗?” “......” 李冒的后背冷汗涔涔而出。这个细节,的确是他所没有想到的。 “我实话告诉你吧,昨晚有人看见李敢身穿夜行衣,从屋脊上过来放火。我已派人沿着屋脊走了一遍,果然发现了几块被人踩碎的瓦砾。” “来人啊,把那几片瓦砾给老二认识一下。” 辛力刚从外间走进来,手里捧着几块碎瓦砾。瓦砾上还有星星点点的石灰。 李冒看到这情景,整个人彻底懵了。因为他心里最清楚,整个铜鼓山,只有李敢和李冒家的屋脊上,用石灰浆粘合过瓦缝。 “老二,你说说看,这是怎么回事?” “不,不是这样的!” 李冒突然腾地站起身来,喊叫道:“这证据不充分!这些瓦砾,并不能证明是李敢放的火。” 钱世财似乎并不害怕李冒会情绪失控,而是冷冷地说道:“别激动,坐下!李敢该死,你还不该死。我会秉公办事的。铜鼓山这地方,还是我说了算!” 李冒刚坐下,辛力刚突然右手一扬,一块瓦片准确地打在他的眉心处。他感觉一阵眼冒金星,温热的液体从眉心流下来...... 辛力刚制服了李冒,从他的腰间竟然还搜出了一捆炸药。这是一种土制的炸药,用黑硝、硫磺等搅拌在一起,外面插着易燃的引线。文奎看罢不由暗自赞叹,难怪李冒进来时的表情如此淡定,原来他还留有后手。 文奎向辛力刚吩咐道:“你立即去支援文冲他们。这里交给我们。” 钱英不知从哪找来一根手指粗的麻绳,把李冒捆得结结实实。李冒清醒过来,发现自己已经变成了一个“粽子”。 “大哥,你不应该这样对我。我没有做不起你的事。” 李冒嗫嚅道。 不说还好,一说就来气。钱世财手里拿着从李冒腰间搜出来的炸药,眼神里透露着冰冷的寒气。有了这玩意,就算李冒能口吐莲花,也不可能得到信任了。 “老二,告诉我,在上铜鼓山之前,你在干什么?” 钱世财的声音,透出来的是一丝丝的寒意,能让李冒遍体生寒。 “说!” “讨饭。” “你来铜鼓山几年了?” “算上今天,刚好十年。” “说吧,你想怎么死?要是我养一条狗,养了十年也有感情了。而你,我用了十年时间,把你养肥了,养壮了,养得很有本事了,你想的却是怎么样把主人给吃了!” “......” “白眼狼,说吧,你想怎么死?” “大哥,别杀我。下半辈子,我愿意做牛做马,报达你的恩情。求求你,别杀我。纵火的事情,都是李敢一个人所为,和我没有关系啊。呜呜呜” 人之将死,其言也善。鸟之将死,其鸣也哀。 这时候的钱世财,自然不会有丝毫的怜悯之心。他那多年来行走江湖练就的铁石心肠,已经生发了浓浓的杀意! 钱世财“咣”地抽出系在腰间的宝刀,架在李冒的脖子上,怒喝道:“你说你还有明天吗?下半辈子?我呸!” “大哥,我的好大哥,我真的没有对不起你呀。这一切,都是李敢想出来的。昨晚,他的确去纵火了。他说他轻功好,专走屋脊,没人会发现他的。” 这个结果,真是钱世财自己也没想到!起初,他是想通过瞎蒙瞎诈,把纵火的人逼出来。现在看来,这件事根本就不需要证据,因为李冒早就胸有成竹。 “你既然知道是李敢,你为什么不阻止,不报告?你是不是和他一起密谋,想纂夺我的位子?说!” 钱世财稍稍使了点劲,钢刀的锋刃吃进了李冒的颈脖,鲜血的血液在汩汩流出。 “李冒呀,李冒,想当初,我是看中了你敢打敢拼,又讲义气。我收留了你,给了你金钱,地位和美女,结果呢?你还想要得更多,甚至连我这条老命你都想要走。你说你还是个人吗?我是不是应该把给你的东西都拿回来?” “大哥,求求你,不要杀害我的家人。我的老婆孩子,他们是无辜的呀。” 李冒哭了。滂沱的泪水涌了出来,哭得天昏地暗。 文奎内心最柔软的那块,被李冒的哭声给揪住了。凭良心说,他不希望任何人以任何理由死去。 但这是残酷的现实! 现实是冰冷的,无情的。就算李冒没死,今天也会有人血溅当场。 寒光一闪,文奎看见钱英手里的砍刀在滴血。李冒的人头骨碌碌滚落到墙角。 那颗人头的眼睛是睁开的,很悲情,还流着泪。所以,看上去就格外恐怖。看得文奎心里阵阵发寒。 而钱英的眼神冰冷,残忍,还带着一丝不屑! 文奎在心里暗暗哀号,这么血腥的女孩,千万别嫁错人呀。 杀了李冒,就像搬走了钱世财心里的一块大石头。文奎注意到,这家伙长长吁了一口浊气。 “老大,李敢逃跑了!” 钱世财的一名贴身侍卫跑进来,上气不接下气地报告着。钱世财听得浑身一震。 李敢这个家伙,一旦跑了,无异于放虎归山。 “紧急集合队伍!去后山!” 到了后山,钱世财看见了一个很有趣的情景:三百多人的队伍,一个个双手抱头蹲在操场上。地上还横七竖八地躺了七八具尸体。 辛力刚、文冲、钟智、张龙等四个人,一个个背着大砍刀,手里拿着短枪。 空气里还弥漫着阵阵硝烟。看来,这里不久前经历了一场激战。 钱世财使劲揉了一下眼眶,表明自己没有老眼昏花。第一大队的三百多人,被文奎带来的四个人制服了! 这些人用手里的短枪,缴了第一大队的刀械,只有李敢一个人趁乱逃脱。 钱世财真的有点怀疑人生了,这是真的吗? 第一0七章 血腥的生日 空气里弥漫的硝烟有些呛鼻,同时还夹杂着淡淡的血腥味。钱世财拎着一把砍刀,来回走了几圈,突然吼道:“都给老子站起来!” “丢人,真是丢人啊。你们这群饭桶,只知道窝里横,只知道黑吃黑!别和我说是铜鼓山第一大队!铜鼓山的脸都被你们丢尽了!” 文奎不得不承认,钱世财耍手腕也是有几下子的。劈头盖脸的一阵言语打压,“第一大队”的嚣张气焰被彻底浇灭。 钱英的手里拎着李冒的人头,横眉冷对地怒吼道:“谁要是再敢打山寨的主意,就和他一样的下场!” “大当家,我们跟你走!” 人群里有人喊道。钱世财一看,原来是黎伴天。第一大队副大队长。这小子平时跟在李冒身后吆五喝六,老子天下第二,见风使舵的本事倒也不弱。 “黎伴天,我命令你立即带些人去,把李冒的余党一网打尽。不管男女老幼,全部先捆起来,打入土牢。” “是!” ......... 李冒的人头被悬挂在铜鼓山后山的操场上,一缕缕阳光从云缝里钻出来,照射在那颗阴森恐怖的人头上,显得格外人。 黎伴天带着五十多号人,全幅武装去操李冒的家。文奎等人被钱世财带回钱府休息。这么一闹,就已经到了傍晚。 “贤侄,今晚你们就在钱府住吧。说实话,让你们住外面,我真有些不放心。李敢也不知逃到哪去了。他这个祸害要是不除,铜鼓山就不会安宁。” 李敢竟然从辛力刚的枪下逃走了?文奎不由暗暗发笑。无论是用飞镖,还是手枪,他都不太可能从辛力刚的手里逃脱。 除非想到这,文奎不由暗暗叫绝! 当晚,文奎从辛力刚这里得到了答案,果然和自己想的一样。李敢的武功比李冒高了不止一个层次,钱世财下黑心杀了李冒,还要操李氏兄弟的家,这个仇恨太大了。 夜幕降临。铜鼓山山寨渐次亮起了灯。 说是山寨,其实和村落无异。只不过为了抱团取暖,村民们用山寨的形式组织起来,钱世财以其独特的手腕当上了老大。 黑灯瞎火之下,每家每户都在窃窃私语。钱世财砍下了李冒的人头,李家其他人也难逃一死。接下来,还不知道会发生什么。 文奎敲开了钱世财的门,抱拳拱手道:“钱大当家,李敢一逃,生死难料。晚辈认为,应该增派人手保护钱府安全。” 钱世财“嘿嘿”一笑:“文公子请放心,有老夫在,一个小蟊贼还翻不了天。明天上午午时,对李氏兄弟执行家法。你们就放心休息吧。” 见钱世财没有想留自己坐一会的意思,文奎只好知趣地退出。这个钱世财,姜还是老的辣!他似乎对自己的安全没有半点担忧。 果然,一夜过去。风平浪静。那个李耳就像消失了一般。 四月初八。钱世财六十岁生日,是以枪声和鲜血来祝寿的。 李冒、李敢两个堂兄弟,前后总计呆了十年时间,在铜鼓山繁衍生息了三十二个人口。操场的看台上,男女老少跪了两排。两兄弟都属于老婆多孩子多的角色,特别懂得人口的重要性。 文奎被邀请观看执行家法,心里很不是滋味。眼前跪着黑压压一大片,可都是无辜的生命。就算李冒、李敢该死,又关这些家人何事? 看台之上,站着两排光着膀子的刀斧手。 终于,文奎还是把哽在咽喉深处的话说出来了:“钱大当家,你执行家法,就是要将这些无辜的人砍头吗?” 钱世财冷笑道:“文公子,你觉得我还能有其他选择吗?斩草务必除根。这是江湖上的规矩。你不要小看了那些男男女女,最小的只有两岁。每一个人都是一颗仇恨的种子,如果现在我不除掉他们,迟早有一天,他们会拿我的子孙下手。到了那里,你叫我如何放心钱英?又叫我如何安心闭眼而去?” 呼呼呼 山风呜咽,春寒料峭。 文奎的心彻底碎了!彼此都是无怨无仇的普通人,为何要刀枪相见?就为了彼此那一点私利吗? 钱世财和钱英父女俩面无表情地站立在寒风中。操场上站立着近千人的队伍。这些人都是山寨挑选出来的精壮汉子,他们同样表现得面无表情。 黎伴天恭敬地来到钱世财身边,轻声道:“大当家,时辰到了,是否可以开始了?” 钱世财四处环顾一圈,并没有回答。他眯着眼,又逆光看了一看太阳。血红的太阳光照射下来,披洒在钱世财身上,把他那张近乎狰狞的老脸映照得更加血腥。 空气凝固了! 林立的刀枪在阳光下熠熠生辉。刀枪反射出来的光芒,让文奎有些眩晕。此时,他在默默的期盼,希望李敢不怕死,跳出来承担所有的罪责。 而钱世财似乎也在等待着什么。他对黎伴天的话充耳不闻。那些衣衫褴褛的“匪徒”,似乎对这一切也是司空见惯。他们都是很简单的杀人机器。 又过了一柱香的时光。 钱世财看了看远方的山峦,或者事实上他什么都没有看到。只见他一挥手,说道:“杀!” “嗖!” 一声箭簇的破空之声,裹挟着无尽的仇恨和怨气,从对面山坡的密林里钻出来,历经至少三百米的距离,直接钻进了钱世财的眉心! “保护大当家!” 黎伴天高声喊道。众人立即围成一圈,形成了一堵人墙。 而此时的大当家,两眉之间插着一根利箭。那是一支淬过毒液的利箭,从眉心进去,差点从后脑勺出来。 “父亲” 钱英一把接住向后仰倒的钱世财,发出了撕心裂肺的呼喊声。文奎向辛力刚使了个眼色,也纷纷向钱英这边凑过去。 凑近了一看,钱世财直愣愣地瞪大了眼睛,心有不甘地望着蓝天。 湛蓝的天空,没有一丝云彩。 天空显得无比深隧而空灵! 钱英喊道:“父亲” “嗖” 第二支利箭像长了眼睛似的,直接钻进了钱英的前胸,从后背出来。 钱英抱着钱世财的双手,不得不无力地松开。 连续两支利箭,先后要了钱世财和钱英的性命。文奎吼道:“大家小心,李敢在对面树林里。” 第一0八章 降伏 钱氏父女一死,文奎的内心五味杂陈。这是自己想看到的结果,甚至可以说这是自己的阴谋! 千辛万苦来到铜鼓山,不就是想壮大实力吗? 等结果一旦来了,文奎还是有点过意不去。死去的这几个人,都和自己无怨无仇。但他们都死于自己的阴谋之下。 山中无老虎,猴子充霸王。 大约黎伴天看到时机来了,以为自己能顺理成章地坐上第一把交椅,对着有些嘈杂的人群喊道:“静一静,都给我静一静!” 那些乱七八糟的队伍果然安静下来。 “国不可一日无君。家不可一日无主。钱大当家死了,李二当家也死了。我们铜鼓山山寨还要继续下去,现在我宣布,由我暂时代理大当家。有意见的可以站出来!” 哇噻噻这脸皮够厚的! 那些匪徒先是愣了一下,然后发出了叽叽喳喳的议论声。有赞成的,也有反对的。什么样的意见都有。 在巨大的利益面前,他们完全忘记了李敢的存在,也忘记了文奎的存在。 文奎和辛力刚几个人分散站开,悄然撤到主席台一侧。那里有二十名刀斧手,他们的手里拿着无比锋利的砍刀,可以随时让人头落地。 而文奎的意思是,不想再有无畏的人员伤亡! “你们别乱来,先把他们放了!” 几支乌黑的枪口对准刀斧手,警告他们不要再杀人了。然后文奎亲自上去,为李氏家族的人员松绑。这生动的一幕,让躲在密林里的李敢完全懵逼了。 他们这是干什么? 李敢手里的弓箭拉了满弓,正准备对文奎等人下手。如果不是现场太乱,他下一个目标肯定是官方派来祝寿的人。至少这些人和钱世财是蛇鼠一窝,不会好到哪里去。 看见家人被一个个释放,李敢又怎么下得去手? 黎伴天看到这一幕,却是怒了:“你们想干什么?” 黎伴天挥舞着手里的砍刀,从台下跳到台上,直面文奎等人。或许,此刻他正以山寨“老大”的身份自居。 文奎冷笑道:“黎伴天,你算老几?” “我是老大,这里现在是我说了算!” “你说了算,也不能滥杀无辜呀。这些男女老少,都是李氏兄弟的家人,他们没有犯死罪,不应该就这么死了。所以,我想放掉他们。” “不行,绝对不行!” 黎伴天的情绪有些激动起来。这些人可都是他亲自带人去抓来的,现在要是放了他们,还不是被他们所记恨?既然已经结下了仇,岂有放走之理? 文奎又冷笑一声,问道:“黎伴天,你难道忘记了钱氏父女是怎么死的吗?李敢还在附近,他会随时对你放冷箭啊。难道你不怕死吗?” 其实这是一句废话。无论谁都是怕死的。黎伴天也怕死! 只是在巨大的利益面前,他暂时忘记了死亡。这个山寨,在短短一天的时间里,先后没有了大当家和二当家,连继承人钱英都死了。这种时候,他作为第一大队副大队长,是有希望当老大的! 更重要的是,黎伴天完全忘记了,昨天三百多人,是怎么被文奎带来的四个人缴了械! 利益一定会把一个人的头脑给冲晕了。现在的黎伴天就处于这个阶段。经文奎一提醒,他倒是有些清醒过来。 不过,一切已经晚了! 嗖! 又是一支利箭破空而来! 黎伴天刚刚意识到危险时,利箭从山寨的某个角落射出来,从他的后背心进去,再从前胸出来!他甚至看见了利箭的箭头穿透了自己的胸膛。 黎伴天伸出手指头,旋转了一圈,然后直挺挺地倒在地上。 该死的都死了! 文奎看见一个手执弓箭的年轻人,大摇大摆地从密林里走出来。 不得不承认,这是一个不怕死的家伙! 辛力刚、张龙、钟智、文冲等四支手枪,一齐对准了李敢。估计李敢自己也意识到,这些人要是想对他开枪,他昨天就死了,根本活不到今天,更没有机会报仇。 只是这个玄机,没有人能看懂。而李敢看懂了...... “小人李敢,感谢几位官人的不杀之恩。” 文奎看笑了,说道:“李敢,其实我们也不是官人,我们的身份和你们一样,是土匪!实不相瞒,我们来自黑水寨。我就是黑水寨的大当家文奎!” 李敢听到后面这句话,直接两腿一软,跪拜在地上,喊道:“小人有眼不识泰山,还请大当家饶恕小人不死!” 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 文奎主动亮明身份,李敢想不服不行。人家就凭着那么三五个人,硬是把铜鼓山山寨给铲平了。短短一天时间,山寨连个继承人都找不到。 辛力刚面无表情地说道:“李敢,你的轻功好箭法也不错。但你的为人太差,心肠太黑。竟然敢对文少爷下黑手。” 李敢不得不点头认错:“李敢该死。所有的过错皆因李敢而起。李敢愿意承担所有的罪责,只是有一个小小的要求,恳求各位放过李氏兄弟的家属。他们是无罪的。” 文奎环视了一下操场那近千名匪徒,眼神突然变得无比凌厉起来。既然来了,当然不能空着手回去。这个李敢,也不可能让他在铜鼓山坐大。 “李敢” “在!” “我可以饶你不死,也可以饶你家属不死。但铜鼓山的寨旗从今天开始,必须换成我的!” 寨旗红白相间,中间一个“钱”字。这面旗的主人已经死了,的确该换了。而对于文奎而言,换了旗帜,就等于换了主人。 从今天起,他就是这个山寨的主人。不知道那些手执刀枪的精壮汉子是否会同意? 李敢毕竟没当过“老二”,权力欲望并不像李冒那么强。再说,凭当下的实力,文奎的人能轻松杀了他的全家。 “不过,你可以去我的山寨当个队长,家属也可以去黑水寨生活,不知你是否愿意?” 李敢迟疑了一会,大声答应道:“小人愿受文大人差遣。” 第一0九章 起事了 文奎参照后世的经验,把铜鼓山的精壮汉子抽了五百人去黑水寨,又从黑水寨抽了五百人到铜鼓山。 调防。混编。苦训。融合。整天忙得不亦乐乎。 一个月后,文奎已拥有一支近四千人的队伍。要是换成现代军队的编制,总兵力达到四个团! 这么一支庞大的队伍,吃饭已是一笔巨大的开支。文奎渐渐变成了一个贪婪的财主。于是,他在黑水寨成立了后勤部,由大管家柴茂任后勤部部长。 江大夫培训的十名医生也顺利毕业。那些原本一字不识的文盲,在江大夫的悉心教育下,已懂得了大量救死扶伤的知识。 苏北的腿伤也大有好转,能在院子里自己走动几步。 五月初以来,文家村的春耕生产进行得如火如荼。千亩田畈人头攒动,处处都是忙碌的身影。 柴管家用了三百两银子,“买”下了崔家两百亩地。黑水寨的地盘又扩大了一些。 据史书记载,五月初,刘福通和韩山童在颖州发动红巾军起义。全国农民起义由此拉开大幕。 天下……将永无宁日。 来自后世的文奎,要不是有点关于历史的记忆,根本无法看清当前的局势。 这个时代,信息极其闭塞,传播的速度也极慢。有些消息传到黑水寨,可能都是半年前的消息。 所以,过了五月初十,文奎还没有收到红巾军起义的任何消息。他觉得自己像聋子和瞎子,根本不知道外面的世界发生了什么。 某日。文奎来到王道生府上。 书房里只有王道生和文奎两个人。很多秘密就不再是秘密。 文奎问:“王大人,近来可好?” 王道生并不作答,而是递过来一份文件。那份文件装在一个牛皮纸信封里,蜡封已被开启。 这是什么?文奎打开一看,上面记载的正是刘福通起义的信息通报。 史书上记载的事情,终于爆发了!起义军打开粮仓,赈济灾民。那些饿得不行的饥民,只要有一口饭吃就跟随起义军去了。 起义军因为每个人都头缠红巾,被称为“红巾军”。 一切尽在不言中。王道生给这么机密的文件文奎看,一定是有目的。 王道生问:“文少爷,乱世就要来了。你有何打算?” 文奎听得心里格登一下,不知如何回答,便反问道:“在下此行,就是想听听王大人的意见。您身在官场,比我一介草民看得清。” 王道生微微冷笑一声:“你觉得他们的造反能成功吗?” “大人的意思是?” “枪打出头鸟。我认为文少爷还是应该继续当好你的山寨王,一边悄悄壮大实力。现在,你只有四千人,充其量只是一支训练有素的土匪武装。就算你有四万人,四十万人,又怎么和元政府数百万军队争霸?” “王大人言之有理。我身边缺少高参。如果王大人不嫌弃,我愿意出资聘你为黑水寨高级顾问。” “谈不上,真的谈不上!”王道生急忙道:“我们私交好,我帮你出出主意是可以的。如果到时候信州也乱了,还需要文少爷保护我家人的安全。不知你是否愿意?” “当然可以。” 天下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王道生对自己这么好,肯定是有想法的。既使他不说,文奎也猜到了。他这是在寻找退路。 单凭王道生为自己做了那么多,文奎也不会见死不救。要是红巾军来了,当地官僚必定会成为高危职业。很多人被起义军抓起来砍了头。 王道生对于文奎的态度很满意,双手抱拳,致谢道:“感谢!元军迟早是要完蛋的。驱除鞑虏的口号一喊出,必然从者如云。文少爷要是能稳打稳扎,注意收拢人心,到时候一定会成为一支争霸天下的劲旅。” “王大人过奖了。文奎不才,论文才不及您的一半,论武,更是没法和天下高手争锋。敝人没那么大的野心。” 王道生似乎对他的“谦虚”很满意,笑道:“哈哈,随缘,随缘。成大事,多半是天注定。人定胜天,那是骗人的.” ............ 从王道生府上出来,辛力刚已在大街上等了一个多时辰。今天是晴天,暖阳照射在饶洲县城,到处一派暖洋洋的景象。 辛力刚看见文奎出来,连忙牵马迎了过来:“少爷,有什么好消息吗?” “也算是好消息吧。北方修黄河的民工在颖州起事了,据说动静很大,起义军头缠红巾,号称红巾军。他们强行打开元政府粮仓,赈济灾民,从者如云。” “那是当然的。没饭吃的人多啊。只需要有人出来号召,响应的人肯定不少。” 辛力刚捏紧了拳头,一幅跃跃欲试的一样。文奎看得出来,他已经是热血沸腾了。 “辛师傅,看你急得那个样子,犯得着吗?”文奎不得不泼给他一盆冷水:“我认为枪打出头鸟。元政府虽然腐败无能,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信州这边还很平静,如果我们跳出来起事,说不定就是飞蛾扑火。到时候不要说想捞好处,估计这几千条人命全部搭进去,还不够当炮灰。” “唉,我都四十几岁的人了,想问题还是那么不理性。还不如你一个年轻小伙子。嘿嘿” “这也不是我的想法,而是王道生王知府的。他在官场浸淫多年,看世事的眼光独到,不是我们这样的人可以比的。” 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文奎想起一部小说里的诗句,觉得很有道理。王道生做官,的确捞了不少钱,但这毫不妨碍他是一个有本事的人。他的人生阅历,本身就是一笔巨额财富。 师徒俩边说边走,前面就到了一家酒家。时近晌午,两个人的肚子都饿得咕咕叫,彼此对望一眼,便信步向酒家走去。 御水湾酒家的生意还不错。午时还没到,里面就坐满了顾客。一楼满座,文奎和辛力刚只好抬脚向迈向二楼的楼梯。他们走了十几个台阶,刚上到二楼楼面,被两个粗壮汉子挡住了去路。 “对不起,二楼有人包场!” 第一一0章 自家人 “你说什么?” 如今之势态,他们在信州府简直可以横着走。对于这两个狂妄之徒,辛力刚有些面色不善了。 “你们耳朵塞糠了?滚!” 其中一个汉子对着辛力刚又吼了一声。辛力刚并不回答,直接走了过去。 那汉子右手一拳击向辛力刚面门,左腿蹬向他的裆部,只见辛力刚一个“野马分鬃”,右手向上一挑,左手向下一抓。“咔嚓”一声,文奎似乎听到了对方骨头碎裂的声音。 “哎哟” 惨叫过后,辛力刚松开了手。那个长得铁塔似的汉子竟然蹲在地上痛苦地呻吟。另一个汉子见状拔出腰间的砍刀,呼的一声,向辛力刚当头劈来。 文奎喊道:“小心!” 话音刚落,辛力刚已到了那人身后,飞起一脚踢向他的屁股。扑通。那人来了个“狗啃屎”,一头撞在栏杆上,差点翻身跌入一楼。 楼道走廊的打斗声,惊动了包厢里的人。一个年轻小伙子探出头来,刚好看见两个汉子被辛力刚打倒在地的情景,连忙缩了回去。 “师父,外面打起来了。” 他叫薛十三,今年十五岁。剃一个小光头,满脸稚气。 “龙发和冯二如何了?” “被人打倒了!” “什么?!” 那个被称作“师父”的中年人惊叫了一声,满脸的不相信。龙发和冯二是他的两个得意门生,而薛十三说他们两个人都被人打倒了! 中年人急忙走出包房,看见辛力刚正在猛揍那两个不知天高地厚的汉子。 他轻喝一声:“住手!” 辛力刚把那两人踩倒在脚下,一脚一个,整个人站在他们身体上,看得中年人眼冒怒火。 这叫什么事?老子的两个爱徒,被人当作皮球似的,踢来踢去? 文奎见那个从包厢里走出来的中年人满脸杀气,不怒而威,悄然把手伸进了衣兜。枪里的子弹是满仓的,要是辛力刚都对付不了的角色,他准备用子弹说话。 中年人双手抱拳,往胸前微微一拱,道:“请放开他们。” 辛力刚一听口音,真是笑了!这中年人说的是外地口音,并不是信州本地人。凭什么,轮到他们到信州耍横? “不知哪个女人裤裆没扎紧,生下这么两个蠢货,害得老子出来吃个饭都不省心。” 说罢,辛力刚一人一脚,把两个人踢得滚到中年人脚下,甚是狼狈。 文奎惊奇地发现,中年汉子看见辛力刚踢出的那两腿,眼睛瞪得老大,惊奇地喊道:“敢问师兄尊姓大名?” 辛力刚也奇怪了。这是什么剧本?我还是他“师兄”? 不对头啊。 中年男人双手往胸前微微合什:“真空家乡,无生父母。” 辛力刚微微一怔,还了个礼,道:“圣女降临,白莲重生。” 切口对上了,对方原来是白莲教的人。辛力刚有些不好意思的问道:“敢问师兄尊姓大名?” “林自强。” “辛力刚。” 文奎看到这一变化,脸上的神情和地上躺着的那两个人一样,有些不可思义。 林自强问道:“敢问师兄怎么会来到信州?” 辛力刚并不直接回答:“林自强,你是怎么教徒弟的?这两个怂包,没在我手上走两招,就全都趴下了。” 林自强被说得脸上一阵发烧,朝地上那两个人吼道: “你们还不快点起来,还要丢人现眼吗?” 辛力刚连忙伸出剑指,帮龙发和冯二解开穴道,满脸歉疚道:“不好意思,冒犯了。” 龙发和冯二都是一米八几的个头,看上去孔武有力。他们两个人在辛力刚手下,简直太菜鸟了。估计苏北和孙小山那些徒弟都比他们强。要不是林自强发现对方用的是鼓和尚教的腿法,估计这场搏斗会很悬。 文奎跟随林自强和辛力刚后面,信步走进包厢。这里摆了十几幅碗碟,显然是在等人。 林自强无限感慨地说道:“真没想到,我今天能在酒家碰到大师兄。” 辛力刚也是无限感慨:“我离开袁州十几年了,一直没有回去过。我也想不到彭师父会派人来信州。他干的还是老本行?” 说到这里,林自强微微一怔,不过他很快就恢复了平静。他此行的目的是借着传教布道,暗地里扩充势力,发动新的起义。 “师父去了淮西一带,我也有半年多没有看见他了。这次,他让人捎信,说是要抓紧时间传教布道。所以我就带着几个人来到信州。” 辛力刚不解地责问:“传教就传教嘛。你为什么要包场?有没必要搞得这么张扬啊。” 林自强被批得满脸羞红:“师兄不知,我在等人。田墩村有个叫黄振天的人,他是本地人。” “他也是白莲教的?” “正是。” ……… 关于白莲教的教义,文奎的头脑里还有些印象,主要是宣扬明弥勒佛降世,天下将大乱,意在煽动劳苦大众起来造反。他们的教徒,只要穿着身前身后都写有“佛”字的衣服,念着咒语上战场,就会刀枪不入。 韩山童、刘福通他们都是白莲教徒,代表北方派。彭莹玉属于南派白莲教,曾于1338年正月,率五千信徒在江西袁州发动起义,建立了大周国,推爱徒周子旺为王。这次起义震动大元王朝,遭遇了元军官兵的镇压。鼓莹玉出逃,周子旺遇害。 文奎没想到的是,武功超人的辛力刚竟然还和白莲教有渊源,而且还在信州府的酒楼里遇到了同门师兄弟。 林自强看了文奎一眼,辛力刚连忙介绍他们彼此认识一下:“这是我最信得过的少东家。师兄尽管放心,文奎少爷也受尽了蒙古人的欺凌,差点就丢了性命。” 林自强对于教内的信徒十分相信,便介绍起彭和尚起义的经过。每说到伤心处,都不由感叹唏嘘。 “起义失败后,师父已经逃到淮西一带布教。估计他很快会发动新的起义。” 文奎从史书上知道,彭莹玉新的起义时间正是1351年8月,牺牲于1353年11月。看来,这个林自强乃彭和尚的信徒无疑。 辛力刚也不胜感慨,离开白莲教已十余年了。这些年,他一直躲在文家村这样偏僻的地方苟且偷生,过着悠闲自在的生活。 两个人叙了一会儿旧,彼此都有些相见恨晚的感觉。林自强见时机差不多了,便问道:“不知师兄能否加入白莲教?” 第一一一章 差点被抓 辛力刚和文奎对视一眼,显然是被问懵了。 白莲教的教义辛力刚还是清楚一些的,倡导信徒即是兄弟,有苦同吃,有难共帮,对于社会底层的人颇具吸引力。以前辛力刚追随彭和尚练武数年,后来因为杀了人而逃离袁州,被文奎父亲收留。文家父子对自己有知遇之恩,他不可能说走就走。 文奎看出辛力刚的窘迫,连忙出来打圆场,说道:“林先生,此事还是以后再说。难得您和辛师傅是同门中人,今天算是我请客。辛师傅,你去交待店掌柜,把最好吃的酒菜都端上来!” “好,我这就去。” 龙发和冯二挨了一顿猛揍,又乖乖地出去站岗了。倒是薛十三忙前忙后,帮文奎和林自强端茶倒水, 林自强和文奎正闲聊着,黄振天来了。 刚开始,文奎还以为林自强要等的人非富即贵,见了面才知道,黄振天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看上去憨厚、老实,从骨子透出一股泥土气息。 随黄振天一起来的,还有两个年轻农民。大约二十岁出头。 “不好意思,我们是走路来的,所以慢了点。” 黄振天一边道歉,一边喝着热气腾腾的茶水。然后向林自强和文奎介绍那两个年轻人,一个叫张十八,另一个叫郑绍东。 当黄振天听到文奎的自我介绍时,嘴巴张成了一个大大的“o”字型,怔怔地问道:“先生即是黑水寨的文大当家?” 文奎淡淡一笑,反问道:“黄兄,难道我不像吗?” “不是说你不像,而是我不敢想像!文大当家所有不知,您的名声在饶州县真是太大啦。我还听说有一些人士想去投奔您啦。” 黄振天不住地咂舌,表情的确有些夸张。林自强从黄振天的表现看出来了,眼前这个年轻人,绝非平凡之辈,而是大名鼎鼎的山寨王。 如此一个文质彬彬的年轻人,看上去手无缚鸡之力,竟然是个管着数千匪徒的大当家?这事实完全巅覆了林自强头脑中固有的概念。 说话间,辛力刚突然急促地跑进来,喊道:“快撤,元军来了!” 几个人的说话声嘎然而止! 辛力刚见呆若木鸡的林自强,进一步解释道:“你们快从后门溜走,我刚才上茅房,看见有大队元军朝这边赶,估计是来抓人的。” 像林自强这样一个从外地来饶州秘密传教的教士,的确是元政府的重点打击对象。不要说传教,三五成群的聚会,都有可能被抓去砍了脑袋。 文奎问:“你怎么知道是冲着我们来的?” “别废话,一定是冲我们来的!他们都骑着快马,有十几个人,个个都带了武器。” 说话间,他们似乎已经听到窗外的马蹄声。文奎很佩服辛力刚对于危险的感知。像林自强这样的人,身份敏感,一来就包下整层楼,暴露的风险系数当然成倍增加。 “林兄,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剩下的交给我们来处理。你们先跑吧。” 林自强倒也是个讲义气的人,执拗道:“要跑一起跑,我们不会扔下你们不管的!” 辛力刚都快被他急死了,只得耐着性子解释道:“只要你不被人抓个现行,我们就有办法脱身。文少爷和知府大人关系不错。” 这句话林自强算是听懂了,有些遗憾地说道:“一来贵地就为你们添麻烦,下次去黑水寨专程拜会。” 黄振天、张十八、郑绍东,薛十三,还有门外那两个倒霉蛋,一行六个人,要想大摇大摆地从酒楼走出去,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好在二楼并不高,而且包房在后面临街位置,从窗户跳下去,外面就是一条小巷。 文奎向窗外探了一下头,那条幽深的小巷并没发现有可疑人。 “快,跳下去!” ...... 辛力刚把腿上的绑带重新捆好,外面传来嘈杂的声音。木板房,对方又有好几个人,整栋房子被踩得震天响。 砰的一声,门被人从外面野蛮地踹开。一个元军军官手执利刃,直指文奎,怒道:“人呢?” “什么人?我不是在这里吗?” 文奎喝了一口水,向那个军官翻了个白眼。那军官显然被激怒了,钢刀往上一翻,直接架在他的脖子上。 “说,那些意图聚众谋反的人去哪了?” “谁谋反了?这房间就我和辛师傅两个人,也算是聚众谋反吗?” 无比锋利的钢刀架在文奎的颈脖处,文奎从刀锋处感觉到了丝丝死亡的气息。然而,他面无惧色,仍然坐在那里无动无衷。 这种态度,差点把元军军官的鼻子气歪。 辛力刚向军官微微一拱手,面带微笑道:“文先生是达鲁花赤孟恩大人的故交,还望您手下留情。” 这一招果然见效。军官迟疑着收回蒙古刀,有些纳闷道:“孟恩派我们来抓人的,说他们接到密报,有人在御水湾酒家密谋造反。他怎么可能是达鲁花赤的故交?” “你要是不相信,可以派人去问一问达鲁花赤。这位少爷就是救了其其格性命的文奎。” “......” 军官显然被达鲁花赤的招牌给唬住了。他迟疑片刻,最后还是放下军刀。就算是上峰派他来抓人,但上峰没有说聚众谋反的人是谁。要是冒冒失失把达鲁花赤的恩人抓回去,少不了挨一顿揍。 “走,给我搜!” 那些全幅武装的蒙古兵迅速散开,挨个房间搜查,折腾了一番,然后空手而回。 辛力刚目送那一大帮人走出酒楼,得意地笑了:“文少爷,你看看这满桌的好酒好菜,我们还不敞开肚子吃?” 他们点了八个人的酒菜,现在是两个人吃。师徒二人推杯换盏,喝得天昏地暗。在这个物质极度匮乏的朝代,浪费是很可耻的。 喝了大约一个时辰,酒店的客人都已散去,文奎和辛力刚的包厢仍然还在醉生梦死。掌柜突然急促地推门进来,喊道:“哪位是文少爷?楼下有人找,态度很横,我们拦不住!” 听到这话,文奎不由满头黑线。这是谁这么不长眼,破坏了老子的酒兴? 第一一二章 门不当户不对 “文奎你干嘛要骗人?” 听声辨人,文奎更是头皮发麻,竟然是孟恩的女儿其其格。 其其格一身蒙古姑娘的妆扮,突然出现在文奎面前,辛力刚吓了一大跳。要知道,上次绑架其其格,就是他带人去干的。 文奎看出辛力刚神色不对头,连忙起身迎了出去,陪着笑脸装热情:“哟,其其格,你怎么来了?” “你说好了的,要是来信州城,一定来我家看我。要不是我偷听了我阿布(爹)谈话,根本不知道你来了。告诉我,你是不是把我忘记了?” 醉了,真正是醉了! 文奎故意打了个饱嗝,喷出一股臭气熏人的酒气,还把手很轻佻地搭在其其格的肩上,说道:“其其格,我是刚来信州就碰到一个朋友,然后被他拉着进了酒楼喝酒,还差点被几个蒙古兵给抓走了。酒逢知己千杯少。你看我这不是喝醉了吗?” “上次在我家,你说你不会喝酒。现在和朋友一起,你就能喝了?我一定要告诉我阿布,让他好好陪你喝个痛快。” “哦,不,千万不要。”文奎两腿一软,整个人都要挂在其其格身上了。其其格长得人高马大,体格健壮,便也不觉得他重,而是皱了皱眉。 这个轻佻的动作,表明文奎真的醉了。 “孟和,你叫几个人上来,把文公子抬回家,他醉了!” 其其格用肩膀扛住头重脚轻的文奎,就要往楼下走。小姑娘也算是够骠悍,不过她并非完全不懂礼貌,而是向坐在酒桌的辛力刚嚷道:“这位朋友,不好意思。我把文公子先接走。酒家的钱我来付。” 纳尼?辛力刚瞬间像被雷击了似的,不知如何是好。 这姑娘,八成是看上文奎,把他当作自家相公了。难道上次文奎英雄救美,还给他带来一段桃花运? 可恶的文奎,回到黑水寨一个字也没说过! 辛力刚所处的包间光线并不好,其其格所在位子又有些逆光。所以,她看到的辛力刚只是一个人影,很模糊,并没有把他和劫匪联系起来。 文奎被其其格架着走的一瞬间,回头扫视了辛力刚一眼,警告他不要轻举妄动。 就这样,文奎被一个野蛮公主给接走了。辛力刚感觉到自己后背阵阵沁凉! 出了酒店,其其格让两个仆人把文奎扶到她自己的马背上。她从后面抱住他,然后慢慢悠悠地走回家。 走在大街上,来来往往的市民看到这动人的一幕,无不咋舌。地位低微的汉族小伙子,竟然受到蒙古娘娘如此亲密的礼遇。 回到孟恩府上,文奎真是醉了。他浑身无力,左右不停地摇摇摆摆,嘴里还不停地喃喃道:“兔崽子,来,再喝,我没醉!” ……… 文奎被管家孟和安排到上次睡过的那间客铺,昏天黑地地大睡了一觉。醒来已经是傍晚。 看来和辛力刚在一起,真的喝了很多。文奎揉了揉有些发酸的太阳穴,睁开眼睛看见其其格美丽的面孔,腾地从床上坐了起来,问道:“我怎么会在这里?其其格,是谁把我弄到这里来了?这里哪里?” 其其格笑了,银铃般的笑声格外迷人:“当然是我啦。你不会喝酒就别喝嘛。你知道你喝得有多醉吗?差点就吐了我一身了。” “我吐了吗?” 其其格满脸仉俏道:“你没吐。你只是一个劲地说‘我没醉'!哈哈哈,真是笑死人了。” “来,喝一碗蜂蜜水,缓解一下酒力。” 其其格端过来一大碗温热的蜂蜜水,递给文奎。她那美丽的大眼睛尤如两个黑葡萄,闪亮闪亮,真的好美。还有她那一头的首饰,什么样的金器银器珠宝都有,头一动,发出了美妙的撞击声,让文奎觉得心旷神怡,好像自己来到了古老的荒原上。 其其格笑起来,实在是太美了!这种野性的美,和刘芸芸温文尔雅的美截然不同。 可惜,她是个蒙古族姑娘! “把碗给我。我去叫人帮你弄点热牛奶来。” 其其格接过碗,一闪身出去。被窝里很温暖,垫的盖的,全都是羊绒毛,摸上去手上很有质感。 文奎看见窗外夜色已经开始降临。不知道辛力刚会去哪个酒店等候? 来到后世的文奎被其其格的美貌迷住了,觉得古代真好。古代的美女和现代相比,风格迥然不同。她们的身上很少的脂粉味,心灵更是纯洁如天山上的雪莲花。 “文公子,您的热牛奶来了。” 老管家孟和佝偻着背,脸上看不出任何表情。文奎也没心思去揣测一条走狗的态度。倒是孟和自己发话了。 “文公子,我家小姐看上你了。你倒是离她远点。道理你清楚,孟恩大人是不可能容忍他的女儿和汉族人通婚的。他只有一个宝贝女儿,和你在一起门不当,户不对。” 天哪,这叫什么节奏?是你家大小姐把我请到这里来的,可不是我自己厚着脸皮要上门求婚。 文奎有了想在孟和那张老脸上抽几下的冲动,不过他还是压制了这种冲动,苦笑道:“孟和管家,道理我当然懂。你看,我这不是喝醉了酒,被你家小姐扶着来的吗?她也算是救了我一命啊。” “那是,那是!” 或许是话题太敏感,孟和连忙退了出去。 其其格从外面进来,差点和孟和撞个满怀。 “文奎,刚才孟和和你说了什么?” “没有啊。他为我端来热牛奶,要我趁热喝了。” “别以为我没听到。我的耳朵是特制的,三十米开外都能听清楚,信不信你试试?我听你说话的意思好像我们之间是两清了,你救了我一命,我也救了你一命,是吗?” 其其格杏目圆瞪,形象有些吓人。文奎感觉自己的舌头有些打结,说道:“其其格,看你说哪去了!” “孟和还说,我们之间门不当,户不对,根本不适合。别以为我没听见。这世间想忽悠我的人还没生出来!” 文奎算是彻底服了。原来其其格听清楚了他和孟和之间的谈话,触动了她的肝火,她这大小姐的脾气,不发怒才怪呢。 文奎耸耸肩,无可奈何地说道:“其其格,今天真该谢谢你。天色不早了,我也该回家了。” 其其格脸上一阵愠怒:“怎么?你想走?” 第一一三章 时机来了吗? 看见其其格的表情,文奎懵了。这个大小姐,好像真把自己当情人啦。 “小姐,你看天都黑了,我也该回家了。” “不行!山高路远,我不放心!” 其其格一把拉住文奎的衣袖,娇嗔得不要不要。文奎不由满头黑线。这架势,真是要留下来当入赘女婿啊。 我是有妇之夫好不好? 其其格拽住他的衣袖,眼神里多了一丝柔情。软硬兼施,文奎的内心有些松动了。 “其其格!不得胡闹!” 门外传来一声断喝。文奎抬头一看,孟恩铁青着脸,站在门外。孟和像条走狗似的站在孟恩后面,面无表情。 文奎看见孟恩,深深地鞠了个躬:“大人,打扰您了。” 孟恩道:“我们今天接到举报,说有人在御水湾酒家非法聚集。我派人赶赴现场,却扑了个空。没想到我的人还碰巧遇到了文奎文公子。不知你是否能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 “孟恩大人,我不明白您的意思。在酒家喝酒的人很多,为什么偏偏需要我给你一个解释?” 孟恩用他那鹰隼一般的眼光看向文奎,觉得眼前这个年轻人是他永远也看不透的。上次营救其其格,文奎的表现让数十名蒙古士兵逊色,还惹得其其格情窦初开。他身上究竟有什么魔力? 既然是巧合,孟恩要求文奎给解释,显然太过苛刻。其其格有些愠怒道:“阿布,我不许你对我的救命恩人无礼!他和他的朋友在一起喝酒,喝得大醉,是我带人把他请回家的。难道你就这样对待我的客人吗?” “其其格,你还小,很多事你不懂。”孟恩一把搂过其其格,轻抚了一把她那瀑布似的黑发,道:“文公子,你走吧。其其格的事,我已经还过你的人情,请你不要打她的主意!” “好,在下告辞!” 文奎头也不回,猛然一个转身,大踏步地走出孟恩府邸。他的身后,传来了孟恩大声训斥其其格的声音。 来到大街上,到处漆黑漆黑的。要不是路熟,文奎真不知道该往哪去。 大约走了半个多时辰,文奎又回到了御水湾。酒家掌柜看见文奎,也有些惊愕。这个被达鲁花赤大小姐掳走的年轻小伙子怎么又回来了? 掌柜有些错愕道:“先生是要吃饭吗?” 文奎吐了口酒气,问:“我那个朋友呢?” “还在啊。楼上请!” 辛力刚的面前摆着两个新鲜的下酒炒菜,还在小口小口地抿着酒。 看见文奎回来了,辛力刚抬了一下眼皮,冷笑道:“文大公子,还是被未来的岳父赶出来了?” 文奎有些无语了。这家伙四十多岁的人了,难道是吃神下凡吗?这个时代,难道就没有所谓的“三高”? “辛师傅,别开玩笑了,小心把你撑死,你还真以为你是金刚不坏之躯?走吧,回黑水寨!” “不喝酒,我上哪去等你?我就猜到孟恩今晚不会让你在他府上住。上次留你吃饭住宿,那是他刚刚欠下你一个天大的人情。今天没把你脑袋砍下来,他已经算是仁慈了。” 文奎四下张望了一下,酒家夜间的生意很兴隆,几乎爆满。由此可以看出,颖州的战事,对于信州而言还没有任何影响。 奇怪的是,为什么有人向官府举报,而官府抓人又如此莽撞?今天蒙古兵的失败,显然是情报不准确造成的。这只能说明一点,举报人也是捕风捉影,没有精确到酒家的哪个包间。要不然,文奎和辛力刚今天少不了一场恶战。 结了帐,走出酒家。辛力刚有些步履蹒跚。看来他也有些酒醉了。两个人只好来到杜记米店。杜新汇正准备关门走人,看见两个大东家来了,还满身酒气,一下子慌了神。 杜新汇可没有杜新京那么八面玲珑。他看上去有些木讷。 “大当家,不知你们今晚如何安排?” 杜新汇连看文奎和辛力刚的眼神都有些畏畏崽崽。文奎笑着调侃道:“新汇,你好像有些怕我们?别怕,我们又不是贼。” “没、没呐。我是想,该请你们去我家住,还是就在米店歇一晚。天太黑了,你们回黑水寨也不方便。” 杜记米店有床铺,还有地下室。这些文奎都知道。 自从血鹰带着杜新京去苏州,米店里的货源又恢复正常,还在信州、铅山、万年、横峰等地开了分店。一个月五万石,市场供应充足,也算是为当地百姓造福,至少饿不死人。 但由于信息闭塞,来往不方便,文奎想要及时掌握了解米店和商行的运行十分困难。 “新汇,麻烦你转告一件事,下次你哥回来,请他务必回黑水寨见我,我有事找他。” “明白。那我回啦。” “你去吧。我们也只是睡一宿。明天早上,天一亮就走。你不管担心我们。在信州府,还没有人敢和我们对抗。” 第二天一大早,文奎和辛力刚两个人睡足了,神清气爽,精力充沛,骑着快马飞一般回到黑水寨。 东方的太阳刚刚升起,雄鸡高声啼鸣,好一派优美的田园风光。 文奎觉得自己生活在一个世外桃源,丝毫不敢和战火联想起来。然而,现实又是如此残酷,至少此时他已闻到了战火的气息。 战火从颖州爆发,就像点燃了火药桶。紧接着,以徐寿辉和刘福通为代表的两大红巾军主力,把大元王朝划成了两半,致使大元王朝南北断裂,难以互相呼应,最后呈碎片式崩塌。 文奎回到黑水寨,没有丝毫的疲倦感,而是召集了山寨的骨干开会,向他们传达和分析了从王道生那里得来的消息。 “他娘的,老子认为是时候了,我们也举起反叛的大旗,下山大干一场!” 苏北率先发言。 他是一个急性子。打铁出身,练就了强健的体魄,还有烈火一般的脾气。文奎觉得苏北就是一个火药桶,一点就着。 文奎笑道:“苏北,你的腿伤没让你变成跛脚吧?” “没有啊。我现在已经能正常爬山了。再过些时日,我就要参加正常的训练。文寨主,我能向你提个要求吗?” “请讲。” 苏北一点也不客气,直接向文奎申请道:“我要当黑虎队长,并且要求把黑虎队扩大到一百人。” 文奎还没来得及回答,文冲急匆匆地撞了进来,喊道:“大当家,我们抓到一名奸细!” 第一一四章 女扮男装 文奎斜了文冲一眼,问道:“奸细?哪来的奸细?” 文冲回答:“站岗的人拦住一个人,肤色细白,面容俊美,高鼻梁,大眼睛,穿着一身男装,骑着快马,一看就是有钱人家。这人口口声声说要见你。我们问他是谁,他不肯说。双方发生了冲突,我们就把他抓起来了。” 文奎和辛力刚对视一眼,觉得麻烦真的来了。那个其其格已经找到黑水寨来了! “告诉兄弟们,谁也不准伤害他。要是谁敢伤害他,我就砍他脑袋!” “明白。” 文奎又转向辛力刚,无奈地苦笑道:“辛师傅,这件事还需要你出面摆平。” “我不去。那个家伙太刁蛮,太难缠了。我没有那个本事。” 史勇、苏北、李敢等人看向这师徒二人,满脸的不解。从他们的神情看,文奎和辛力刚知道来者是谁,而且关系还不浅。只不过他们都不想惹麻烦。 史勇笑问:“你们打什么哑谜?” 文奎无奈地答道:“也不算什么哑谜,总之她是一个大麻烦。老辛,你随我出来一下。” 两个人走到门外,文奎正色道:“上次参加绑架的三个人,一定要封住嘴,千万别露出什么破绽。倒不是我怕什么,要是万一被其其格发现这是一个阴谋,她会很伤心的。你想想,她是一个深闺里的姑娘,思想单纯,又那么痴情,我们不能毁灭了她的思想。” 辛力刚不满地瞪了文奎一眼:“你还真对她动真情了?她是蒙古人!” “蒙古人也是人!孩子是无罪的。以后万一开战,我们也要宣布一条纪律,就算是敌人,妇女儿童和老人,还有俘虏,都不能杀掉。就算救不了他们,也要留下他们的性命!你想想,为什么其其格会在这个时候不顾一切地上黑水寨来找我?肯定是她和孟恩闹翻了。昨晚,我走的时候,分明听到孟恩在训斥她。我估计这次她是偷偷跑出来的。还有一件事,你帮我留意一下,天下一乱,各路豪杰都会冒出来,土匪、强盗也会趁机冒头,对这部分人,我们要狠狠地收拾,把他们改造成我们的人。” 听到文奎的高谈阔论,辛力刚不得不佩服,这个少爷满脑子都是奇思妙想。他的思想,远远超出了这个时代的人。 “好吧,少爷,我听你的。” 辛力刚说完向山下走去。文奎也回到会议室继续开会。 苏北继续他的话题:“文少爷,不是我想当官。我觉得黑虎队的战斗力是最强的,可以为你建功立业,报达你的救命之恩。” 文奎反问道:“你的枪法怎样?” 苏北自豪地嚷道:“一百米开外,弹无虚发。” 文奎又问:“其他人呢?” 史勇、孙小山、张龙、钟智等几个人都说能做到。 史勇更是轻蔑地嚷道:“一百米算个鸟?三百米开外,我不会浪费一粒子弹!” 文奎不由暗暗吃惊,这帮土匪、流民,整天闲着没事,枪法和武术都练得不错,放他们出去都是豺狼虎豹。如果没有严格的纪律约束,那就是潘多拉魔盒里的魔鬼! 后世的经验告诉他,军队要是没有铁一般的纪律,就算战斗力再强,也是要失败的。 “你们准备一下,三天后我要举行招贤大比武。枪法、刺杀、指挥等,综合计分,分数最高的人,担任黑虎队队长,相当于我的铁血侍卫长。怎么样?” “好!” 众人一个个像打了鸡血似的兴奋。 辛力刚随文冲来到一间小木屋,看见其其格的形象,不由乐了。这个美丽的蒙古姑娘,打扮成一个假小子。其其格一眼认出了辛力刚,就是陪文奎喝酒的人,不由眼前一亮,嚷嚷道:“大叔,我要见文奎!” “姑娘,这里是黑水寨。你要找的文奎在文家村。他是那里的地主啊。你找错地方啦。” 其其格嗔怒道:“你别骗我了。我已经打听过了,文家村的人都搬到黑水寨来住了。现在的黑水寨已经不同于以前,拜托大叔,让我见一见文奎,我有重要事情和他说。说完我就走。这样可以吗?” 辛力刚阅人无数,从其其格的表情看不出有任何欺诈心理。难道这丫头真有事? “其其格,他真的不在。有事你和我说吧。” “不行。他不在,我就等他回来。” “文冲,去准备好一点的早餐,让其其格先填饱肚子。” 不说还好,经辛力刚一提醒,其其格不由饥肠漉漉。不一会,文冲端进来一大碗稀饭,一碟咸菜,其其格也顾不得装淑女了,稀里哗啦,把一大碗稀饭倒进肚子,长舒一口气,总算找回来一点力气。 “文冲,你下去吧。等文少爷有空,你叫他过来一下。” 其其格和辛力刚之间,没有多少话好说。两个人同处一个房间,显得有些尴尬。辛力刚不由暗自庆幸,上次的绑架行动,全都是戴着面罩的,估计惊恐万分的其其格根本认不出他们。 门外传来脚步声,辛力刚就像得到救星一般,赶紧开溜。出门一看,果然是文奎。 其其格看见文奎,一个猛子扎进他的怀里,呜呜呜地大哭起来。 没走多远的文冲脚步迟滞了,被辛力刚猛然一推,怒道:“小孩子懂什么?快走。” 文冲懵逼地问道:“大叔,这是怎么回事?难道那个男人是女人扮的?” “你说对了。千万别乱说。更不能让老夫人知道。她是孟恩的女儿其其格。” “啊?” 上次去朝阳山绑架其其格的,是辛力刚、文冲和苏北三个人。文冲眼拙,竟然被其其格给骗过去了。 辛力刚拉过文冲,说道:“我们一起去苏北那里,和他说清楚了,千万要管住嘴,别漏了风声。还有,你们不要被其其格认出来。一旦她认出来,会觉得文少爷欺骗了她,这事就更不好办了。” 小木屋里,其其格像个撒娇的孩子似的,在文奎的怀里喧泄着内心压抑着的情感。文奎甚到是感动。在这个男女授受不清的朝代,其其格的思想算是超越了数百年。 “好了,其其格,别哭了。说吧,你找我有什么事?” 文奎扳开其其格的身体,双手扶住她的双臂,笑眯眯地问道。 第一一五章 叛徒 其其格问:“文哥,告诉我,你们是不是土匪?” 文奎看其其格眼里饱含泪水,似乎生怕失去他,顿时无语了。这丫头,能打能杀,难道还那么痴情? “你看我像土匪吗?” “不像。你更像一个诗人。聪慧、英俊,多才多艺。” “其其格,你过奖了。我只是一个落魄书生,一个小地主而已。你以后还是不要让黑水寨来找我,这地方名声不好,怕连累了你这个大家闺秀。” “不,我偏要来!这次我来是想告诉你,昨天的确是有人向官府告密,说有人在御水湾酒家非法聚集。昨天晚上,那个人还到了我家。” 这个消息倒是让文奎深感意外。白天没抓到人,晚上还要继续?真是太恐怖了。 文奎问:“你记得那人的长相吗?” “他一来,就和我爹关在书房里窃窃交谈,具体什么内容我也听不清楚。不过,那个人的长相我倒有些印象。二十四五岁,高额头,左脸一个肉瘤痣。” 左脸一个肉瘤痣?文奎很快就想到了田墩村黄振天带来的郑绍东。此人的年龄和长相都符合其其格所说的特征。 文奎轻轻捏了一把其其格那俊美的脸蛋,说道:“其其格,谢谢你。他们几个人的确是我远方的朋友,但并不是非法聚集,而是来谈生意。这些日子,我的生意已经扩大到丝绸、茶叶、大米、食盐等,生意做大了,当然客人就多。他们没有带路引,听说官府来抓人了,只好跳窗逃跑了。” 其其格郑重其事的点点头,显然是信了。文奎让人把其其格安顿好,就让她睡在文冲隔壁。随后,他又赶快找到辛力刚,让他尽快去田墩村,去找到林自强。他们是来秘密传教的,不要出师未捷身先死。 其其格来到黑水寨,就像鱼儿游进了大海。文奎当心她乱跑,刻意在她门外安排了苏北和张龙两个高手当门卫。 苏北不解地问道:“文少,他只不过是一个毛头小伙子,犯得着派我们去当门卫吗?” 文奎只好趴在苏北耳旁一阵嘀咕,听得苏北毛骨悚然。 苏北是个嗜血如命的家伙,听说其其格是孟恩的女儿,不由脸上杀气顿起:“那么麻烦,不如”,他做了个砍杀的动作,吓得文奎不轻,不由怒喝道:“没有我的命令,你们必须像保护公主一样保护她。懂吗?” “她是蒙古人。” “她首先是我的朋友,我的仰慕者。至于出身,不是她能选的。所以,你们必须保证她的人身安全,决不允许损害她一根汗毛。” “那也由不得她任性乱跑。要是让她摸清了黑水寨的布防,会给黑水寨带来灭顶之灾。文大当家,你千万不能因为一个女人,置整个山寨弟兄的生命于不顾。” “这个我自有分寸。” ……… 文奎带着其其格,在黑水寨九曲十八弯的内部路径上转圈,转得其其格如身置迷宫。其其格是个打猎的高手,到了黑水寨就像小老鼠钻进了迷宫,要是没有文奎领路,她根本走不出那个迷宫。 “哇文大公子,你们这里真是太好啦。简直是狩猎的天堂。” 其其格端起猎枪,举枪、瞄准、扣动扳机,一气呵成,砰!猎枪吐出一阵火舌,不远处的一只野兔后腿中弹,倏地掉进一个土坑。其其格如离弦之箭,猛然冲进了过去,从土坑里抓出一只灰毛野兔,得意地笑道:“文哥,你看我的枪法如何?它还是活的,就是后腿受伤,跑不快。” 陪其其格打猎,只是为了敷衍,其实文奎的心事早就飞到田墩村。那几个白莲教传教士,千万不要被孟恩的人给抓了,要不然神仙都救不了他们。 文奎问:“其其格,你这么早跑出来,阿布知道吗?” “我是半夜跑出来了,他怎么会知道?那个郑绍东昨晚连夜就回去了。没过多久,我就看到阿布和阿木尔带着一帮人走了。” 文奎听到这个消息,感觉头脑轰的一声巨响。如果孟恩和阿木尔半夜出去抓人,又有郑绍东告密,林自强一伙肯定在劫难逃。 更可怕的是,文奎只让辛力刚一个人去……早知如此,他就应该派两个小队人马去。现在已经是晌午时分,该发生的已经发生了。 “其其格,我送你回家吧。你不辞而别,阿布肯定急死了。” 其其格嘟噜着嘴,不满地说道:“他才不会急呢。要是我没猜错,他现在一定和阿尔木一起,整天打打杀杀,我看着就烦。我想在你这里玩几天,让阿布急死了才好,省得他一天到晚把我当成关在笼子里的金丝鸟,没有一点点自由。” 文奎和其其格在黑水寨打了半天猎,收获颇丰。文奎总是带着她往密林里钻,让她觉得自己是身处绿色的汪洋大海。只有这样,她才不容易熟悉黑水寨内部路径。有好几次,转着转着,他们又转回了原地。其其格一点也不觉得害怕,反而觉得很有趣。 傍晚时分,辛力刚回来了。正如文奎估计的那样,孟恩和阿尔木带着一帮人,把林自强、黄振天、薛十三、张十八、冯二、龙发等六个人全都生擒活捉,全部押往信州府的监牢。 文奎问:“那个脸颊有肉痣的郑绍东呢?” 辛力刚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反问道:“我怎么知道?” “你不知道?我都已经知道了。他就是出卖林自强等人的奸细。昨天白天我们遭遇袭击,也是他从中搞的鬼。所以,这个人不能留!至少,他知道我们和林自强是认识的。” 辛力刚瞪着大大的眼睛,有些难以置信地嚷道:“原来是郑绍东搞的鬼?” “这有什么奇怪的?人心隔肚皮嘛。要不是其其格这层关系,我估计昨晚孟恩就不会让我活着回来了。孟恩之所以没有对我下狠手,就是因为他的情报并不确切。但昨天半夜,郑绍东去了孟恩家里,情况就不一样了。所以,我推测,孟恩很快就会把屠刀指向黑水寨。” “文少爷的意思是?” “今晚动手,除掉孟恩,救出林自强。” “那其其格呢?” “这件事你们去办,我在家里陪其其格,把她陪好了,我才有不在场的证据。” “少爷高明。我这就去办。” 辛力刚领命,迅速消失在文奎的视野。 第一一六章 敌人,还是朋友? 蒙古烤羊肉、辣椒炒野兔肉、清蒸石鸡、野蕨菜……满桌子的山珍野味,都是文奎让厨房特意为其其格制作的。 桌上,还摆着一大壶自酿的米酒。 文奎满脸歉疚地说道:“其其格,今晚我真该送你回家的。你既然刻意不肯回家,那就将就一点,陪我喝点自酿的米酒。” 其其格扑闪着大眼睛,无比幸福地叫道:“这是我长这么大第一次在外面过夜,能吃到这么好的酒菜,真是幸福死啦。” 文奎坏坏地笑道:“那是因为你运气好,碰到好人。要是碰上土匪,早就把你抓去当押寨夫人了。来,让我们为小其其格的好运气干杯。” 其其格平时喝惯了蒙古马奶酒,第一次喝自酿的糯米酒,一股甘甜的味道润进喉咙,感觉特别舒服。再加上有文奎亲自作陪,其其格真的很幸福。 自酿的糯米甜酒和马奶酒是有区别的。糯米甜酒好入口,有甜味,喝多了后劲足,还上头。像其其格这样的酒量,文奎估计她喝两壶都不成问题。 数碗米酒下肚,其其格像没事似的,和喝水没什么区别。文奎看得出来,她脸上浮起的红晕,并非因为酒,而是因为动情。 “文哥哥,你不是说你已经结婚了吗?怎么没看见你夫人?” “我母亲和夫人都住在文轩苑,距离此地大约还有一千多米。要爬两道山梁,所以,我没敢惊动她们,免得发生误会。现在山寨里的兄弟们都知道你是个男人,嘻嘻。” “那我明早就换成女妆!” “别,千万别!要是太过唐突,我母亲肯定让我跪搓衣板。” “唉,你还有老母亲真好。我一生下来,就不知道自己的父母亲是谁。我是孟恩从大草原捡回来了。那时我还不到一岁。” 说着,其其格流下了几滴伤感的泪。不过,她很快就破啼为笑:“唉,不说伤心事了。我现在不是挺好吗?生活在达鲁花赤家里,从小就被宠爱。孟恩虽说是我的养父,但视如己出,一点也没有亏待我。” 想起辛力刚已经带了两个小队人马下山,准备劫狱,杀孟恩,文奎不由有些惴惴不安。孟恩对于自己来说是阶级仇人,对于其其格而言,又是有着养育之恩。假如让其其格知道孟恩是被黑水寨的人干掉的,她还不恨他一辈子? “文哥,你就像我生命历程的一盏指路明灯。自从认识了你,我觉得每天的太阳都是新的。” 其其格有些泪眼朦胧。这么一个不谙世事的小姑娘,纯洁如天山上的雪莲花。她怎么会知道世事之艰难,人心之险恶?要是孟恩不在了,护荫她的大树倒了,她会不会活不下去? 文奎觉得其实自己也是很残忍的!很快,他就让一个深爱着他的女人失去父爱! 夜色如黑色的幔布,紧紧地罩在信州府的上空。 监狱。微弱的防风灯挂在门楣上。 两名手执利刃的官兵站在门口,冻得浑身瑟瑟发抖。 苏北和文冲带着两个小队埋伏在监牢附近,二十多人,就像二十多头隐藏在黑暗中的猛兽,伺机向猎物发起最后的搏杀。 监狱内。林自强等人已被打得皮开肉绽。孟恩和阿尔木亲自审讯,要他们说出同谋,是否认识文奎?他们一个个都坚称,根本不认识什么人叫“文奎”。虽说是突击抓捕,孟恩得到的答案却是相同的:这些人并不知道文奎这个人! 监狱的大门打开了。孟恩、阿尔木,还有十几个蒙古士兵鱼贯而出。这些人从昨晚半夜开始一直在疲于奔命,一个个眼里充满了血丝。 一刻钟后,孟恩等人已经走远。苏北大手一挥,从树边窜出来的队员如下山的猛虎扑向监狱…… …… 一阵搏杀之后,监狱恢复了平静。林自强等六名伤员被扶上马,然后消失在夜幕里。孟恩回到家,首先是被孟和告知,他的宝贝女儿其其格不见了。消失了一整天,至今未归。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没过多久,监狱那边有人跑来报告:林自强等人被劫狱! 已经累成狗的孟恩,数十年来首次感觉到汉族人的可怕。监狱有三十名官兵守卫,前后不到一刻钟,死得干干净净,只有一个伤员侥幸逃回来报信。孟恩一把抓住那个伤员吼道:“这是真的吗?” 那个伤员两腿一软,倒在地上也彻底不动了。 孟恩一下子万念俱灰。其其格不见了,好不容易抓到的犯人又被人营救了。他的天空好像完全坍塌! “杀!杀!杀!” 孟恩握着蒙古战刀,上下挥舞,把一棵碗口粗的桂花树劈得只剩下树杆。 一时间,刀光闪闪,枝叶横飞,遍地枝丫。 就在孟恩像一头吼叫的猛狮在发飚时,辛力刚突然出现在他的眼前! 一个四十多岁的汉人,身材不高,脸色阴沉,浑身长得无比结实。 乌黑的枪口对准孟恩,孟恩手里的蒙古刀僵硬在半空,眼神十分古怪地盯着来人。 “你是?” “索命判官!” 辛力刚冷笑一声,扣动了扳机。噗!一枚子弹钻进了孟恩的胸膛。紧接着,他又朝孟恩的太阳穴开了一枪,轻轻吹了一下枪管冒出的轻烟,然后自己也像一阵风似的,消失在黑暗里。 第二天上午,其其格骑马回到家里。孟恩的家里已是哭声震天! 孟恩的尸体摆放在院子里。其其格掀开白布,看见孟恩身上的两处枪伤。心脏、太阳穴,都是致命的。看来杀手根本没想孟恩有丝毫活下去的希望。 “阿布” 撕心裂肺的号陶大哭! 孟恩家里,上上下下哭声震天。一向任性的其其格,第一次觉得自己的天空完全坍塌,黑暗无边地压过来。 世界很黑暗。其其格很渺小。 阿尔木不知什么时候出现在其其格身后,轻轻地扶起她。 沉默。 其其格的哭声由山洪暴发变成了涓涓细流。阿尔木作为和孟恩一起参加抓捕林自强的蒙古人,侥幸捡回了一条命。因为杀手的目标没有对准他。 阿尔木递给一枚从孟恩体内挖出来的子弹,说道:“这就是杀死你阿布的凶器!” 第一一七章 又杀一人 其其格手执那粒似花生米的子弹头,脸上现出了一丝疑惑。 打猎的猎枪,其其格常用。猎枪的子弹大多数是钢珠、铁屑等。这粒子弹坚硬无比貌,一头尖一头圆,体表光滑,看上去十分可爱。 其其格还在抽泣。阿木尔走了。 知府大人王道生收到消息,内心十分震惊。文奎的胆子真是越来越大了。别人看不出这里面的玄机,他是最清楚的。 是夜。文奎大摇大摆地走进王府。 王道生连忙笑迎了上去:“文少爷,贵客呀。来,楼上坐。” 书房在后院二楼。那是王道生和贵客密谈的地方。文奎跟在王道生后面,经过两道门,上到二楼。 门一关,家天下。四周十分安静。 文奎风接过王道生亲自泡来的热茶,轻轻呷一口,很香。 王道生问:“文先生,你怎么把孟恩也干掉了?他可是其其格的养父呀。” 文奎微微一笑:“他已经把钢刀架到我脖子上了,我留他干嘛?” “唉,这些蒙古人的确很讨厌。我感到惋惜的是,其其格对你一往情深。要是让她知道事情的真相,她会伤心的。” “昨晚她就在黑水寨留宿。我还陪她喝了很多酒。这丫头的确很疯。这次的事,或许能让她早熟吧。要是没有孟恩罩着,估计她的好日子也快到头了。” 王道生不由头皮阵阵发麻,怔怔地问道:“她竟然找到黑水寨去了?真是个痴情女孩啊。这次碰上你这个负心汉,怕是要失望喽。” “嘿嘿,看你说的,好像我是个十恶不敕的大坏蛋。”文奎坏笑道:“知府大人,今天来,是想找你办件事。” “什么事?” “还有一个家伙,叫阿木尔的蒙古人,你想办法打探到他家的住址,剩下的就交给我了。” “你想要他死?” “他必须死。因为这次抓捕白莲教的传教士,是他和孟恩一起去的。他应该知道不少情况。杀人灭口,这是江湖的规矩。你懂的!” 王道生听得后背脊阵阵发凉。文奎这家伙真是越来越嗜血了。惹上他,准没有什么好下场。 第二天。深夜。 阿木尔忙碌了一天,回到家已经是亥时。 这是一座占地大约五十亩的庄园。作为元军的指挥官,他有一种抓石头打天的感觉。劫狱和刺杀孟恩定然是同一伙人干的。究竟谁是凶手? 窗外的树叶影影绰绰。好似有人向屋里偷窥。 谁? 阿木尔刷地抽出蒙古战刀,想冲出去看个究竟。他走到门边,想打开门,却听到身后传来一声阴恻恻的声音:“别动,转个身来。信不信我一枪打死你?” 阿木尔手里的战刀举在半空,然后无力地垂下来。他很清楚“枪”的含义。在这个火枪已经被广泛运用的年代,“枪”已经不再陌生。 眼前站着一个蒙面人。这人用黑纱罩住脸,只露出两个闪着精光的黑眼珠。头上还缠绕着一块头巾。 阿木尔:“就是你刺杀了孟恩?” 蒙面人:“算你聪明。” 阿木尔:“你是什么人?属于哪个组织?” 蒙面人:“你问得太多了。问得太多的人容易死。” 阿木尔:“我知道我会死,只是不想当个糊涂鬼。” 蒙面人:“告诉我,是不是郑绍东出卖了那几个白莲教的人?” 阿木尔:“不能叫出卖,是举报。他从我们这里拿了十两黄金的赏钱。他太穷,事情就这么简单。” 噗! 阿木尔看见蒙面人手里的短枪吐着火舌,白色的,还冒着烟。 紧接着,他感觉到胸前一阵灼热,鲜血喷涌,力气被慢慢抽走。然后,他的眼前一黑,意识坠进了无底深渊。 阿木尔死了。第二天早上,他的家人在他的卧室发现了他的尸体。 连续两个蒙古族官员被刺,用的武器是相同的。整个晚上,文奎都在王道生家里做客,陪这位知府大人聊天,喝茶,畅谈四书五经。 王道生接到报告,装模作样地下令捕快尽快去破案。然后回家陪文奎喝酒。 颖州那边的战事越来越紧。听说起义军来势汹汹,从者如云。元朝政府上至皇帝,下到衙门官吏,一个个人心惶惶。当然,官方也在调兵遣将,意欲扑灭起义军。 王道生觉得文奎这样的人越来越重要了。身逢乱世,如果不懂得做人,那距离死亡也就不远了。 满桌子的山珍海味,美酒佳肴。文奎品尝着,欣赏着。然后和王道生讲着头脑里一点有限的历史知识。 “腐败透顶的元朝政府并非无能,也并非没有人才。而是太拿汉人不当人,太自以为是。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为什么刘福通振臂一呼,很快就能聚集数十万之众?太多人没饭吃了啦。饿死是死,起来反抗还有一口饭吃,这是很浅湿的道理。得民心者得天下。如此简单的道理,为什么蒙古人就不懂呢?” 精通四书五经的王道生,曾经也是神童,具有观天察地的本事。他曾经仰观天象,知道改朝换代的时机已经到来,正寻思着如何全身而退。 至于未来的皇帝由谁来做?王道生不知道。但文奎知道。他带着一个军火库来到这个世界,就是想以最小的代价去和那个放牛娃出身的朱元璋争天下! 王道生一边喝着小酒,一边听着文奎谈古论文,觉得很有道理。这个年轻人,并没读多少书,也没经历过多少风浪,为什么懂得那么多? 一个捕快进来,手里捏着一粒从阿木尔身体里取出来的子弹。王道生知道这人有话要说,瞄了一眼那粒黄澄澄的子弹,问道:“凶手找到了?” 捕快回答:“凶器找到了。和杀死孟恩一样,用的是同一种武器。” 王道生没好气地瞪了那捕快一眼,怒道:“没找到凶手,你来找我干吗?难道还叫我去当捕快?” 捕快:“非也。小人不太明白的是,从来没有见过这种武器。阿尔木的家人说,昨晚并没有听到任何响声。” “你去吧。没结果的事情别来找我。我要的是结果。” “是。” 捕快走了。王道生和文奎笑了。 文奎从怀里掏出五十根金条,递给王道生:“乱世黄金,盛世古董。这是近几个月的分红。你一定要收起来,给家人,也给自己留一条退路。” 王道生眼眶有些发红,表情充满了感激:“那我就收下啦。” 第一一八章 很矛盾的决策 孟和进来通报,文奎来了。 其其格一身素雅的妆扮,脸色苍白,仿佛一夜之间长大了十岁。文奎是空手来的,只是来看望她。 其其格一头扎进文奎的怀里,先是呜咽,然后是号陶大哭,如山洪暴发一般。文奎什么也不说,只是轻轻地搂着她,抚着她满头的黑发。 这个天下,迟早不是蒙古人的。其其格作为蒙古人,留下来是很危险的。一旦战火燃烧过来,一些起义军的做法很偏激,能否保全其其格的性命,文奎没有丝毫把握。 不知过了多久,其其格抬起头来,满脸认真地说道:“文哥,我爱你。我想随你上黑水寨。” “……” 其其格见文奎默不出声,大声吼道:“你倒是说话呀!你并不爱我,对吗?!” “其其格,你还是回去吧。回到漠北深处,找一个水草丰美的地方,过着隐居的生活,或许会更安全,更快乐。” 文奎好不容易挤出几句话,连自己都觉得很牵强。果然,其其格满脸神色黯然,一下子不知所措。 “文哥,你是不是仇恨我们蒙古人?你是不是觉得你才是这块土地的主人?我们都是外来的侵略者?难道我们就不能和平相处吗?我阿布孟恩的曾祖就来到信州了,他们在这里生活了近数十年,难道还回得去吗?蒙古那个荒漠难道还属于我们吗?” 说完,其其格呜呜呜地哭了。 文奎很无语! 其其格去过黑水寨,她应该明白,只有黑水寨才有那些短枪。就算她前些天没看见,要是让她多住几天,她一定会参破天机,到时候她想找到杀死孟恩的凶手,一点也不难。 不,绝不! 绝对不能让其其格上黑水寨! 这就是文奎的底线。 而底线是不允许任何人碰触的! 其其格是个很纯情的姑娘。文奎能够感觉得到她的爱,如炽热的岩浆,一旦喷发出来,是会灼伤人的。 “其其格,你阿布死了。你家的顶梁柱已经坍塌。现在,需要你坚强起来,这个家,除了你额吉(母亲),就要靠你了。黑水寨以前是土匪窝,名声不好,更不适合你这样一个蒙古族姑娘生活。所以,我不同意你去。” 房间里只有其其格和文奎。像孟和那些仆人,一下子就像人间蒸发一般,跑得无影无踪。 就连其其格的妈妈(额吉)也不知去哪了。他们仿佛商量好了一样,把时间和空间都留给他们。 其其格哭够了,从口袋里掏出那枚子弹,黄澄澄的,很好看。文奎懂得这枚子弹的含义,心里更是堵得慌。要是被其其格知道事情的真相,她会不会对自己痛下杀手? 爱之深,恨之切。古已有之。 文奎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离开其其格的家的,他感觉头脑像一锅粥似的。其其格失去了孟恩的保护,她会不会被坏人欺侮?会不会遭到其他土匪的洗劫?文奎渐渐地发现,自己是喜欢这个蒙古族姑娘的。这种喜欢,明显和刘芸芸完全不同。 文奎和刘芸芸是指腹为婚,和她结婚是完成一桩使命。而自从认识其其格,她的美丽大方、激情奔放,深深地打动了他。让他觉得这种情愫,或许就叫作“爱情”。 想到这,文奎有点怕了。他甚至有些后悔,不该让辛力刚去干掉孟恩。 孟恩一死,其其格的天空就塌了。这对于其其格而言,就像一只受惊的小鹿,从此失去了保护。而凭其其格的性格,她迟早是会成为一只母老虎的。 这天夜里。文奎没有去刘芸芸房间睡,而是躲进了辛力刚的房间。 辛力刚看出文奎的异样,直接问道:“你后悔了?” 文奎苦笑道:“我有什么好后悔的?” “我已经看出来了。你后悔不该杀死孟恩。可是,你想过没有,孟恩是一头彻头彻尾的猛狮,你不吃他,他也会吃了你。这是你死我活的斗争。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 “这个我懂。可是,你想过没有?其其格才十六岁。她什么也不懂,却从此失去了亲人的保护。她今天说要和我一起上黑水寨,我狠心地拒绝了她。” 文奎双手抱头,感觉头痛得厉害。辛力刚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膀,以示安慰。 这就是战争。不是你死,就是我活。要是都能相安无事,哪里还会有什么战争? 良久,辛力刚才幽幽然说道:“其实你不必过多自责。你是对的。要是被孟恩知道你和白莲教的人有瓜葛,他肯定是要派兵剿灭黑水寨的。我们提前下手,而且连阿木尔都干掉了,估计这场灾难我们就可以避免。” 文奎问:“郑绍东解决了吗?” “他死了。被苏北活生生拧断了脖子。” 苏北的手段文奎很清楚,要么不出手,一出手就没有人会活着。 “都是郑绍东这畜生害的。要不是他,哪有那么多破事。” “林自强提出要走。他想去淮西找彭和尚。我们怎么办?” 辛力刚请示道。文奎看了他一眼,并没有给予明确的回答。 辛力刚和林自强之间,也算是同门师兄弟。他虽然在十年前就离开了彭和尚,但和白莲教的情感还在。 文奎问:“林自强他们既然已经被官方盯住了,留在信州也是个祸害,他要走就让他走吧。我们也算是尽了兄弟情谊。老辛,你有什么打算?” “我当然是留下来帮你啦。这还有什么可怀疑的吗?” 辛力刚斩钉截铁地说道。文奎张开臂膀,给了他一个拥抱。 这是一种无声的语言。 “老辛,听说淮西那边战事很紧,白莲教的红巾军和元军之间天天都在激战,如果可能,我想随林自强一起去那边看看。” 辛力刚一听吓得不轻,连忙喊道:“文少爷,你是一寨之主。你走了,兄弟们怎么办?要去,也是我去啊。” 文奎觉得辛力刚的话有道理,点点头:“你去也行,但我只需要你带一些信息回来,而不是让你参加白莲教,参加红巾军。我需要你。” “明白。文家对我老辛有知遇之恩,我不会离开你们的。” 这一夜,两人一直聊到东方发白。 第一一九章 失踪 “文少爷,救命之恩,莫齿难忘,林某就此告辞!” 林自强拱手致礼,向文奎告别。文奎望着一条条渐行渐远的背影,不由眼眶湿润。 此时的白莲教已经不是单纯的宗教组织,而是一股强大的政治势力。彭和尚所在的淮西,属于徐寿辉部。根据史料记载,徐寿辉称王后,被一个叫陈友谅的强人诛杀并篡权,起义军内部的厮杀在所难免。 作为一名穿越者,文奎所知道的也只是史书上记载的知识,对于细节并不知情。辛力刚有机会出去看看也未尝不可。 史勇一眼看出文奎的心思,笑道:“大当家,辛师傅一走,好像把你的魂也给带走了。” “哦?是吗?” “难道还不是?你的心事都写在脸上啦。” 苏北也随声附和道。这些日子,整个山寨的训练抓得很紧,就是想迎战大比武。文奎要从这些精兵里挑选一名黑虎队队长。 风放出去之后,几乎所有人都在跃跃欲试。谁都知道,黑虎队直属于大当家文奎,是精锐中的精锐。黑虎队员的主体是那么经过精挑细选的难民,队长必须是强人中的强人。 从目前情况下,除了史勇、文冲、李敢等少数几个人,大多数人仍然不具备和苏北竞争的实力。 文奎送走林自强一行人,刚坐下来没多久,李敢就走了进来。这家伙比史勇还要匪性十足。史勇在黑水寨原班人马中算是最善类,而李敢在铜鼓山属于最恶类。 所以,文奎或多或少对他还是有些防范。 “李敢,你有何事?” 李敢竟然象三岁小孩似的,有些腼腆起来:“少爷,你能不能教我打枪?那些大大小小的队长,黑虎队队员都配了枪,唯独我没有啊。” 文奎猛然摸了一下脑壳,好似恍然大悟道:“你看我这记性!真没把兄弟的事当事,该死!” “行,你的愿望我满足你。但有一条,你必须保证对我的绝对忠诚。要不然,道理你懂的。枪的杀伤力实在太强了。” 李敢刷地抽出匕首,就要断指发誓,被文奎拦住了。 “李敢,万万不可!义字当头,不是靠一时的头脑冲动,而是需要长久的修养。习武之人,断了一根手指终究是不方便的。况且打枪之人,更需要手指头呀。” ……… 李敢的箭法好,练起枪来也很快。文奎仅向他讲解了一些步枪的基本原理,如何拆卸,组装,装子弹,瞄准等。半个时辰后,李敢扣动了平生第一枪,居然一枪命中了靶心。 连史勇和苏北都看得傻了眼。原来从神箭手向神枪手转变如此容易?还是李敢具有射击的天赋? 文奎笑道:“你自己单独做一遍,再给你打一枪。” 李敢装好子弹,屏住呼吸,瞄准,扣动扳机,“砰”!又是一个十环! 训练场上掌声雷动。如此下去,李敢一定能成为一名神枪手。 “嘿嘿,我以前打过猎。枪的原理,和打猎差不多。只不过这子弹有些特殊,射程远,精准度更高。” 文奎从怀里抽出勃朗宁,递给李敢一枚铜钱,笑道:“你把它抛起来。要用力抛。” 铜钱被李敢抛向天空。枪响了。当的一声。铜钱掉在地上,李敢捡起来一看,子弹把铜钱打了一个深深的凹印。 李敢看得脸色都变了。 苏北也不示弱,猛然拔枪,扣动扳机,向飞舞在半空的蜻蜓开了一枪,蜻蜓的翅膀被打掉一半,掉在地上还不停地打转。 “你们真让我大开眼界!服,我算是服了!这辈子我真没服过谁!没想到在黑水寨遇到这么多高手。” 文奎指了指苏北和史勇几个,笑道:“他们都是我训练出来的徒弟,而且也仅仅练了半年。李老弟若是有心,用不了多久一定比他们还要强。” “大当家,李敢一定刻苦训练,绝不辜负您的厚望。” 文奎把自己的勃朗宁手枪赠给了李敢,同时还送了十粒子弹。 临了,他忘不了交待一句,子弹很金贵,打完了就没有了。千万别乱开枪。更不能拿我的子弹来练枪。 开枪要经过批准,这在山寨已成了一条不成文的规矩。 深夜,文奎乘人不备,又一次来到军火库。堆成山的军火,连万分之一都没有用完。文奎给自己挑了两支左轮手枪,还配了五十发子弹…… 第二天早晨,文奎还在睡梦中,听到房门被人拍得震天响,听声音是文冲。 “老大,大事好不。快点起床!” 文奎披衣起床,打开房门,听到文冲上气不接下气地喊道:“不好啦。出事了!” “别急,慢慢说。” “孟和来了!” 文奎一听没好气地问道:“孟和?孟恩家的管家?” “是啊。他说有急事要见你。” “见就见呗,有什么好急的?” “孟和说,其其格不见了!” 这下子可把文奎吓得不轻。 两个人急匆匆地来到岗哨亭,那个一向沉默寡言的孟和看见文奎,就像溺水之人抓住稳草一般。 “文少爷,我家其其格昨天下午去饶州县城逛街市,就再也没回家了。现在孟恩一家已乱得一塌糊涂,所以,我知道其其格喜欢您,就想到来找您,希望您能帮助我们一起寻找其其格。” 这个消息实在太过突然。文奎毫无思想准备。 文奎深吸一口气,努力让自己平静下来,问道:“她一个人去逛街市吗?” “正是。昨天下午,她说想去马市买几匹马,我说陪她一起去,她说不用。谁知她这一去,就再也没有回家了。我们派了大量的人去找,把整个饶州县城都翻遍了,没找到。呜呜呜这让我们怎么对得起孟恩大人?他刚去世,尸骨未寒,他的宝贝女儿就不见了。” 文奎努力克制住自己的情绪,说道:“孟和叔,你别急。一个大活人,不可能说没就没的。她会不会遭人绑架呢?如果是为钱,你们应该很快就收到绑票。如果是为色或者仇恨,那可就麻烦啦。” “可不是吗?!” 孟和急得直跺脚。文奎向正在值班的李敢投去一眼,想从他这里得到办法。 李敢当过乞丐,又做过土匪,对于地下黑暗世界,应该比史勇还要清楚。 文奎大声喝道:“李敢,你随我下山!” 第一二0章 一个青光眼老人 “孟和,你先回去吧。找其其格的事情,我会尽力安排好。一有消息,定会在第一时间告知。” 文奎让文冲送孟和下山,自己和李敢准备下山。 不一会,文奎在李敢的授意下,精心打扮成乞丐模样。一身破烂衫,戴着破斗笠,还一手拿打狗棍,一手托着一个破饭碗。 李敢上上下下打量了一番,觉和文奎表面上挺象个乞丐,可惜皮肤白嫩,一看就让人觉得是个养尊处优之辈。李敢用漆黑的炭灰在文奎脸上、颈脖处、手臂处涂了几下,隐去了文奎的真面目。 看着这个被雕塑出来的乞丐,李敢笑道:“这样还差不多!我再给你取个丐名,就叫老鬼吧。” “奎”“鬼”。读音近似。文奎得意地向李敢后脑勺拍了一下,笑道:“亏你想得出来!” 李敢颇具丐帮经验,说道:“你别小看乞丐,他们都有自己的势力范围,擅自闯入,可是要挨打的。但他们的信息很灵通,要是社会上有个风吹草动,最先知道的是乞丐。乞丐一旦形成帮派,就有他们自己的帮规和潜规则。丐帮的内幕让你感到触目惊心,一点也不比土匪好混。” 文奎不解地问:“其其格失踪,和丐帮有什么关系?” “也许有关系,也许没关系。我是想通过他们打探一些消息。我离开丐帮已经多年,想探听一点消息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隔行如隔山。 文奎一直生活在优越的环境里,并不了解乞丐的生存环境。听李敢这么一说,倒是有几分感兴趣。要是能将这帮人纳入自己的势力范围,将会是一支不可小觑的情报力量。 饶州县城。 文奎和李敢两个“乞丐”蓬头垢面,出现在城东马市市场一带。据孟和所言,其其格是来买马的。 他们一出现,立即有招引来三五个不怀好意的小乞丐。那些小乞丐像看大猩猩似的,盯着他们看。他们心存不满,却不敢上前来惹事。 文奎和李敢两个在市场门口席地而坐,面前摆放一个破碗,嘴里喃喃道:“行行吧,家乡发洪水,活不下去啊。” 嚷了小半天,他们面前的破碗仍然是空的。能进入马市的顾客,应该都算是富人。那些衣冠楚楚的有钱人,对于两个年轻乞丐,全都采取了直接无视的态度。 也难怪。年轻力壮者,哪怕上码头当个搬运工,也不致于靠乞讨为生。 “当!” 文奎面前的破碗里被扔下一枚铜钱。文奎一抬头,看见一个同样黑得只能看见两个眼珠的小孩,约摸十四五岁的样子。这小孩其实也是乞丐,给他一个铜板,无非就是想引起他的注意。 果然,文奎抬起头来,却看见了小乞丐眼里的不善。 “这是我们的地盘,谁让你们来的?” 李敢立马接过话茬:“我们是从北方来的,家乡发大水,活不下去呀。” “你们识相点就早点滚,要不然,让四哥知道了,没你们的好果子吃。” 李敢压低声音,说道:“我们要见你们四哥,拜山头的钱我们还有。” “好吧,你们随我来。” 文奎纳闷了,一个小屁孩,居然能让李敢低声下四地讲话。李敢是什么人,文奎还不清楚? 在如迷宫似的小巷里七拐八弯,大约走了一个时辰,文奎和李敢随小乞丐来到城西的一座土地庙。到了这里,他们看见十几个衣衫褴褛的小乞丐,小的五六岁,大的十七八岁。这些人坐在一个土坡上懒洋洋地晒着太阳,一幅无所事事的样子。 他们走进土地庙,门吱的一声关上了。庙里的光线较黑,空气还有些混浊。文奎和李敢的眼睛还没适应过来,就听到一阵呼呼呼的声音,定睛一看,真是乐了。他们的面前突然出现了二三十个乞丐,这些人一个个都手持讨饭用的棍子,摆成一个奇怪的阵势,显然是要给他们这两个“新人”下马威。 李敢对于这一套太熟悉了,并不感冒。他悄然扯了一下文奎的衣角,悄声道:“你别出手,等我来。” “我要见你们四哥。” “四哥不在。有事跟我说。凭什么,你想到我们碗里分杯羹?” 一个阴暗的角落,传来一个苍老的声音。听声音,应该是一个年过五旬的老头:“你们从外地来到饶州,不来拜山头,就先去抢饭碗。也不问一问你们是谁?” “青山不在,绿水长流。在下李敢,冒犯了。” 那个躲在阴暗角落的老头听说“李敢”的名字,突然眼里冒精光,连忙从黑暗处走了出来,问道:“小李子,真的是你吗?” “汪叔?真的是你吗?” 老者全名汪根发,是马市周边五公里范围内的乞丐头。手下管着几百个小乞丐。 汪根发看见蓬头垢面的李敢,伸手颤微微地抚摸了一下李敢的脸颊,激动地说道:“小李子,果真是你。你长大了,长壮了,要不是你自报家门,我都听不出你的声音。” 文奎注意到,汪根发的眼睛很呆滞,无神。他要靠抚摸李敢的脸颊,才能判断来人的身份。文奎不由有些纳闷,这老头难道是瞎子? “汪叔,的确是小李子。没想到几年不见,你的变化这么大?老了好多啊。你的眼睛还没好吗?” 汪根发嗫嚅道:“我这眼睛,哪里还能好?” 来自后世的文奎知道,这种眼疾叫作“青光眼”。从外形上看,眼睛是正常的,其实是“睁眼瞎”。大白天走路都需要拐杖。 汪根发虽然是个瞎子,手下却“管”着那么多小乞丐,其后面一定有原因。果然,汪根发问道:“小李子,你不是随你堂兄去铜鼓山了吗?” 李敢并不隐瞒,直接说出了此行的目的。他们是为了找人,找的还是蒙古姑娘。 汪根发不解地冷笑道:“小李子,你以前当乞丐的时候,不是很痛恨蒙古人的吗?现在怎么大发善心了?据我所知,你可是一名冷面杀手啊。” 此人并非“四哥”,谁是四哥呢?文奎默默的想着,暗暗观察着周边的环境。 第一二一章 沈氏兄弟 看得出来,李敢和汪根发的感情不错,两人也算是旧相识。文奎只是冷静地看着,并不插话。 李敢道:“汪叔,此事受朋友所托,绝非寻常,还望您能助我一臂之力。其其格莫名其妙就消失了,这里面肯定有古怪。” “不瞒你说,马市附近的确是我负责。你且稍等。” 说罢,汪根发把土地庙里的小乞丐全部集中到一块空地上,几十个衣衫褴绿的小乞丐,应该都是学龄儿童,他们只能以乞讨为生。 然而,汪根发问了一通,那些小乞丐一个个呆若木鸡,没有一个人知道其其格的事情。 文奎上前半步,补充道:“一个穿着蒙古服装的小姑娘,大约十六七岁,她的头发很长,头上还戴着叮叮当当的首饰,很漂亮。你们有没有看见?” “大哥哥是想找她做老婆吗?我知道也不告诉你!” 人群里传来一声稚嫩的调侃声。汪根发听声辨人,知道此人叫呆瓜。十岁左右,有点傻,说话没轻没重。 “如果告诉我,我有奖励。一块银锭。” 文奎变戏法一般,从衣兜城拿出一块银锭,银光闪闪的,至少有一两。那些小屁孩看见银子,一个个眼放绿光。 都说重赏之下必有勇夫。文奎把银子拿出来了,现场却哑雀无声。连那个叫呆瓜的小男孩也不出声了。 现场有些尴尬。那些小孩,原本叽叽喳喳的,突然间都不出声了。 静默了一会,汪根发朝人群吼道:“呆瓜,你不是说知道吗?怎么不说话了。再不说话,老子就割了你的舌头!” 说狠话时,汪根发的脸上浮过一丝阴冷。文奎这才相信,乞丐这个地下世界,的确不是那么好混的,连一个患有青光眼疾的老人,说起话来也那么可怕。 “呆瓜,出来!” 随着汪根发一声怒吼,呆瓜乖乖地从人群里走出来。 汪根发问:“说,你看到了什么?” 呆瓜看上去有些木讷,被汪根发逼得紧了,痴痴呆呆地喃喃着:“我、我、不敢说。” 文奎从呆瓜的神情看,觉察出这小子至少知道一些蛛丝马迹。汪根发让其他人都散了,把呆瓜单独叫到土地庙里面。 呆瓜随几个大人进到土地庙,脸上乖张淘气的神情全然消失,给文奎的感觉是更加木讷。 文奎把一块银锭在呆瓜面前晃了晃,微笑道:“呆瓜,我说话算话,绝不食言。告诉我,你昨天看到了什么?” “大哥哥,你真的会把银锭给我吗?我娘生病,需要钱买药,你可不能骗人。” 呆瓜恨不能把银锭抢到怀里,暗暗吞了一下口水,继续说道:“昨天傍晚,太阳快下山了。有一个漂亮姐姐牵着一匹白色的马,她的后面跟了两个人。那两个人我认识。” 听到这里,文奎的心一下子悬到嗓子上来了。他一把揽过呆瓜的双肩,急切地问道。 呆瓜毕竟是混丐帮的,整天受够了别人的白眼,也没少挨打,皮厚着呢。他偷偷瞄了一眼汪根发,内心还是有些顾虑。 咕噜 文奎清晰地听到呆瓜吞咽口水的声音。可见这小子想钱真是想疯了。文奎便直接将银锭塞到他手里。 呆瓜终于开口了,说道:“她的后面,有两个人不远不近地跟着,是沈兴发和沈兴旺两兄弟。” 汪根发听到这里真是急了,问道:“阿呆,你没看错吧?要是看错了,老子把你的眼珠子抠出来!” 呆瓜不服气地怼了过去:“我怎么可能不认识他们呢?大白天,又不是晚上,我当然没看错。” 呆瓜提出沈氏两兄弟的名字,汪根发不由脸色大变。很显然,这是他惹不起的人物。 李敢和文奎对视一眼,两个人都明白了其中的玄机。呆瓜拿了文奎的银锭,内心是既紧张又激动。文奎看得出来,他很需要银锭,又意识到自己拿这银锭有一定的危险性。 文奎和蔼地抚摸了一下呆瓜的头,微笑道:“别怕。这是我奖给你的钱。没人敢说你的不是,但你一定要把钱给你妈买药,知道吗?” “嗯!那我走了?” “你走吧。” 呆瓜走到门口,又折回来说道:“你们要为我保密,千万别出卖我。要不然,沈家那两兄弟不会轻饶了我。” 文奎笑道:“你放心,我们不会出卖你的。” 呆瓜得到一块银锭的奖励,自然心里乐开了花。汪根发那阴沉沉的脸倒是有些恐怖。 李敢的话直插汪根发的痛处,不冷不热地问道:“汪叔,你害怕了?” 汪根发脸上一阵燥红,嗫嚅道:“你们有所不知,沈兴发和沈兴旺两兄弟,和我们帮主朱四是拜把子兄弟。而我呢,自己都靠朱四赏口饭吃,如果真是他们所为,我就起不到任何作用啦。” 文奎问:“沈家的势力很强大?” 汪根发挠了挠头,道:“这两兄弟自己倒也没什么势力,主要还是依靠朱四。但他们都是身怀绝技的人,沈兴发的飞镖玩得出神入化,沈兴旺的偷盗神技,方圆百里无人可比。所以,我觉得他们俩兄弟向其其格下手,完全有可能,而且到了这个时候,其其格怕是凶多吉少了。” 文奎听到这话,感觉脑子里“轰”的一声巨响,嗡嗡嗡,只见汪根发的嘴巴一张一合,完全听不到他在讲什么。 李敢觉察到文奎的异常,连忙撞了一下文奎的肩膀,问道:“文少爷,你没事吧?” 文奎使劲摇了一下脑袋,让自己的情绪平静下来,问道:“汪叔,你知道沈氏兄弟住哪吗?” “沈家坪。你们只要去那里一问,他们兄弟俩可是名人。整天吃香的、喝辣的,还不用干活。靠的就是手里有一门绝技,无论是靠坑蒙拐骗,还是杀人放火,那都不是省油的灯。所以周围的富户,没有人不怕他们的。不过,这件事我估摸着很难。沈家兄弟的父亲是蒙古人杀害的。这杀父之仇,他们肯定要报。你们怎么阻止得了?我担心的是,其其格这姑娘怕是被他们兄弟俩给祸害了呀。” 第一二二章 交易 沈家坪,距离饶州县城大约二十公里。李敢做了多年乞丐,可以说是饶州县的活地图。 两个人告别了汪根发,找到一家客栈,换下乞丐的衣服,打扮成习武之人。每人穿了一套青色紧身衣,还从客栈租了两匹马。 太阳下山的时候,他们到达了沈家坪。这是一个背山面水的小山坳。远远看去,数十户人家依山傍水而建,掩映在一派氤氲的暮霭之中,倒也有些诗情画意。 都说穷山恶水出刁民,这样的世外桃源,居然出了沈兴旺沈兴发这样的恶人。 经人指点,文奎和李敢找到了沈氏兄弟的住宅。这是一幢三进房,后面还有一排低矮的杂货间。 汪吼 一条黑色的恶犬突然间向文奎迎面扑了过来。文奎感觉一阵阴风刮来,眼看就要被咬住手臂,幸亏李敢眼疾腿快,飞起一脚,踢中恶犬的腰部。 汪汪--汪! 恶犬腰部被重重地踢了一脚,飞出数米开外,倒在地上无比哀伤地嚎叫着。 “谁啊?” 里屋传来一身不满的责问。话音刚落,便看见一个三十来岁的男人,吊眼皮,长相有些猥琐。 此人正是沈兴发。 李敢双手抱拳,微微一拱,笑道:“想必你就是沈兴发沈兄弟?” 文奎听得愣了神。奶奶个熊?李敢凭什么说他就是沈兴发,而不是沈兴旺呢?这其中有什么奥妙? 浓兴发问:“你们是谁?找我干什么?” 李敢幽默地看了看地上哀嚎的恶犬,笑道:“沈兄,你家的狗和你一样不欢迎我啊。你可知道铜鼓山?” 沈兴发听说是铜鼓山,不由暗暗吃惊,不知道自己哪里得罪了土匪窝里的人了? 他连忙试探着问道:“敢问兄弟尊姓大名?” “在下李敢。铜鼓山二当家。” “哦?请进。” 坐进客厅,文奎才知道什么叫“乱”! 客厅摆着一张梧桐木的八仙桌。四条木板凳。满地的鸡屎鸭屎,还有一堆堆的狗屎,臭不堪言。真不知这两兄弟是怎么生活的。 更不堪的是,桌上一大盆煮熟的猪肉,已经板结长毛,这食物应该有十几天了吧? 沈兴发有些抱歉地说道:“家里没女人,所以” 李敢故作惊讶地问道:“凭沈兄的才干,怎么还没结婚?” “屁,我有什么才干?”沈兴发不瞒地斜了李敢一眼,问道:“听江湖上传言,说前些日子铜鼓山发生了一些变故,已经被黑水寨收了编?” 李敢面不改色地说道:“沈兄的信息还是挺灵通了嘛。你都听说了一些什么?该不会都是以讹传讹?” “我也只是听说而已。不知道李当家找我有什么事?” 沈兴发指了指摆在八仙桌旁边的凳子,自己抢先坐了下去。文奎不得不承认,这么脏的地方连落脚都很困难,沈兴发却显得很习惯。 李敢刻意选择靠近沈兴发的凳子坐下,文奎坐在沈兴发的对面。他把手悄然伸进了衣兜,打开了左轮手轮的保险。 “沈兄,不瞒你说,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你兄弟俩昨晚干的那一票,被我们老大知道了。我们老大对那个蒙古女人很感兴趣,想出重金买了去当压寨夫人。不知你意下如何?” 听到这话,沈兴发不由脸色大变,满脸的惊诧:“你们怎么知道的?” 李敢阴阴一笑:“我刚才都说了嘛,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想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嘛。” 沈兴发感觉后背冷汗涔涔,悄然抹了一把额头沁出的汗,有些语无伦次地说道:“这位李兄弟,江湖自有道义在。我们也是帮朋友的忙。我奉劝你们不要插手此事。绑架蒙古女人可是要灭族的呀。弄得不好,会给你们铜鼓山带来灭顶之灾。” 李敢淡然一笑:“这个还请放心。没有金刚钻,不揽瓷器活。区区一个蒙古女人,还犯不着那么紧张。你刚才说是帮朋友的忙,不知是哪位朋友?我们愿出重金收买。黄金百两,如何?” 文奎坐在沈兴发对面,一言不发,面无表情。他只是悄然握紧了手枪,一旦对方有异动,第一时间开枪。此时,他不得不佩服,李敢果然智勇双全,坑蒙拐骗的事干得得心应手。 一百两黄金,显然对沈兴发具有极大的诱惑力。愣了一会,他终于开口了:“人不在我手上。” 李敢问:“在哪?” “丐帮帮主朱四。不过,他可不想拿她当什么压寨夫人。而是想拿那女人的头颅祭拜亡人。据说,那女人的父亲孟恩杀害了朱四全家。这些年来,朱四一直在寻找机会报仇。老天有眼,孟恩在前些日子被人干掉了,所以,朱四要拿他女儿出口恶气。” 听到这里,文奎才知道,原来汪根发把事情弄错了。想报仇的是朱四,而不是沈家兄弟! “沈兄,这个嘛,我就要说是你的不对了。孟恩都死掉了,杀他女儿有什么意义?这个世界,还有谁和黄金白银过不去?” 沈兴发有些后悔莫及地嚷道:“你们为什么不早点说?今天早上我弟才把人送走。他把人塞进一个麻袋,运到朱四的老巢去了。” “唉,那真是可惜了。一百两黄金,看来你们兄弟俩赚不到啦。” 李敢站起身来,那意思就是要走人了。沈兴发连忙叫住了他:“等等!如果朱四还没有把那个女的杀掉,或许事情还有转机!” 李敢问:“沈兄的意思是?” “我们现在骑马过去。如果朱四没有把人杀掉,我就叫他卖给你们。但你们一定要管住嘴,不要给我们沈家兄弟添麻烦。” 一直不吭声的文奎突然问道:“万一朱四不同意呢?” 沈兴发咬咬牙,道:“只要人没死,我们就有办法!就算是偷,也要把人偷出来。” 说罢,沈兴发牵出自己的马,和李敢文奎一起出门。那只被李敢踢了一脚的恶犬,躲得远远的,呜呜呜地摇着尾巴,再也不敢对他们狂吠。 三个人,三匹马,又飞一般奔向了饶州县城。 第一二三章 营救 若不是有沈兴发带路,文奎和李敢别想找到朱四。 别看饶洲县城并不大,朱四住的地方绝对隐密。他们穿越了很多曲曲弯弯的小巷,终于来到一幢深宅大院。 院子的大门紧闭。沈兴发以两短一长的节奏,连续敲了三次门,沉重的大门终于打开了。一进门,文奎就看见一匹纯白色的高头大马。 这匹马毛色鲜亮,体格健壮,可以说是骠肥体壮。其其格就是买了这匹马之后失踪的。见马如见人,文奎几乎可以猜到,其其格被关在这幢深宅大院的某一个房间。 开门的老头把他们引进大堂。朱四正在和沈兴旺聊着天。看见沈兴发带着两个陌生人进来,朱四不禁愕然。 “四哥,情况有变。” 一进门,沈兴发就抢先介绍道:“这两位是铜鼓山来的。他们想出一百两黄金,买孟恩的女儿当押寨夫人。” 朱四不满地瞪了文奎和李敢一眼,愠怒道:“钱世财不是死了吗?前些日子铜鼓山发生内讧,传言死了很多人啊。” 李敢尴尬地笑了笑,说道:“那是道上瞎传。我这不是好好的吗?” 朱四问:“你们的大当家是谁?” 李敢回头看了一眼文奎,看不出任何表情。但文奎的手一直抄在口袋里,李敢清楚,他是作好了随时战斗的准备。 见李敢没回应,沈兴发急不可耐地叫道:“四哥,那妞值一百两黄金呀,杀了太可惜。我看还是卖给他们吧。” 朱四横了沈兴发和沈兴旺一眼,脸上有些阴沉:“是黄金重要,还是我报仇重要?全家二十七条生命,就是这个女人的老爹让人干的。父债女还,我还没有穷到忘记了仇恨!” 朱四的态度很明确。他宁愿不要黄金,也要杀了其其格祭祀死去的亲人。 李敢回头文奎:“老大,那个其其格究竟长得怎样?” 文奎仍然是面无表情:“传说很漂亮。” 李敢又转向朱四,有些厚颜无耻地笑道:“四哥,您先别急。我们想看看货,如果真的很漂亮,我们还可以加价。” 听说加价,沈氏兄弟俩脸上都浮起了笑容。估计此时他们后悔把人交给朱四了吧? 朱四问:“你们能出多少钱?” 李敢:“那要看漂亮的程度。如果真的貌若天仙,黄金千两也不是问题啊。” 价格越抬越高。高到连朱四都有些心动了。不过,最后还是仇恨占了上风。 “不卖,就算黄金千两也不卖。丐帮虽穷,但不能穷到连祖宗的仇恨都忘记!还有一点,你们兄弟俩昨晚没有玷污了其其格吧?我们可是有言在先的,要不然,连兄弟都没得做。” 沈兴发连忙争辨道:“四哥真是小看我们了。我们怎么会做这种事呢?” “朱家二十七条人命,全都死在孟恩手里。难道我会为了你们的黄金,连仇也不报了吗?李二当家,你们请回吧。此事没有商量的余地。” 话音刚落,只听“噗”的一声,朱四的胸前绽开一朵绚烂的血花。鲜血从他的心脏部位汩汩流出。电光火石之间,沈兴发猛然一挥手,一枚飞镖从他袖口飞出,文奎头一偏,飞镖刺进了他身后的墙壁。 文奎扬手又是一枪,击中沈兴发的脑袋。子弹在在他的脑袋爆炸,红白相间的脑浆飞溅起来,如下了一阵血雾。沈兴旺见势不妙,拔腿就跑。可是,他的去路已经被李敢堵住,李敢的手里多了一支手枪,枪口直指他的胸膛。 朱四之死,让沈兴旺领教到手枪的厉害,他吓得两腿一软,直接跪倒在地,哀嚎道:“别杀我,我知道其其格在哪里。” 李敢厉声喝道:“走,带我去!” 几分钟后,沈兴旺带着李敢和文奎,来到关押其其格的后院。 其其格浑身上下捆着麻绳,像个粽子似的被扔在黑暗的小屋里。门打开后,她的眼睛适应了一下光线,才看见文奎。 “文哥呜哇” 其其格一头扎进文奎的怀里,尽情地喧泄着情感。沈兴旺耷拉着头,畏畏崽崽的样子。其其格喧泄完了,猛然飞起一脚,将沈兴旺踢得四脚朝天。 接下来,其其格挥舞着拳头,雨点一般砸向沈兴旺。文奎给了李敢一个眼色,李敢拉住其其格,让她站一边着去。那个沈兴旺被打怕了,绻缩在地上不敢起来。 李敢厉声喝道:“站起来。” “不,我不起来。求求你们,别打我!” “我不打你,你起来吧。” 沈兴旺只不过是个神偷,除了逃跑的功夫了得,打架根本不是对手。他和他哥沈兴发是完全不同的两类人。 文奎把其其格带出客厅,来到外面的院子里。不一会,李敢也出来了。文奎从李敢的表情可以看出,他已经解决了沈兴旺。 这是一家四合院。院子里种了几株高大的银杏树,正在吐着新芽。 “李敢,你去通知汪根发接管丐帮,我带其其格回家。” 其其格不解地问:“还有几个人呢?” 文奎知道她指的是朱四和沈兴发,淡淡地说了句:“他们都死了!” 文奎和其其格骑着那匹高大的白马,出现在孟恩府上,喜从天降。其其格的母亲抱住宝贝女儿,高兴得大哭起来。失而复得的感觉,就像生离死别一样。文奎见这里没自己什么事,便向那个风韵犹存的蒙古族女人告别。 “你等等。” 其其格的母亲从屋里拿出来一把无比锋利的蒙古刀,说道:“这是其其格阿布用过的宝刀。现在送给你吧。” 蒙古族是一个战斗民族,以杀戮著称。哪一把蒙古刀没有冤死的亡灵? 文奎坚决推辞道:“谢谢你的好意,这把刀太血腥,我不能接受。” 想起朱四一家都死在孟恩手上,自己为了救其其格,又不得不杀了朱四,文奎内心像被人掏空了一般。这种复杂的感情,相信其其格一家人都无法体会。 “文哥哥,你等等,我要随你上黑水寨!我要当你的押寨夫人!” “放肆!” 蒙古族女人对其其格怒吼道,眼里全都是泪。她的手里握着蒙古刀,威胁道:“你要是敢和他上山,我就先杀了自己!” 第一二四章 活着的尊严 文奎一扭头,毅然决然地走了,连头也没回一下。高贵的蒙古人怎么可能让女儿爱上汉人? 他的身后,其其格母女俩歇斯底里的哭吼声渐行渐远。其其格被沈氏兄弟盯上,只是个意外。况且朱四这个隐患已经消除。但他不敢保证,在饶州是否还有朱四这种人存在?孟恩作恶太多,此时却要让其其格来偿还,多少还是有些不公平。 只是可怜了其其格。这个孟恩的养女,连亲生父母是谁都不知道,稀里糊涂地活了十六年,除了会打猎,会撒娇,不知道她还能干些什么? “文少爷,请留步。” 文奎回头一看,竟然是老管家孟和。他骑着马追来了。 文奎感觉很意外,孟和手里拿着一个红布的包袱。他从马上跳下来,递过那个包袱,说道:“文少爷的救命之人,夫人还是很感激的,这是她的一点心意,请您收下。” 不用说,那里面肯定是贵重物品。文奎并没有伸手去接,而是镇静地说道:“请你转告夫人,汉人也是人,有自己的骨气和尊严。我之所以出手救其其格,完全是看在她的面子上。孟恩生前杀人太多,得罪的人也太多,以后找她们报仇的人不少。我建议她们还是搬走,不要在信州住了。要不然,她们母女俩怕是性命难保。” 孟和大约已经知道了一些其其格被绑架的内幕,长叹一声:“怨怨相报何时了?蒙汉之间的仇恨,何时是个头?” “保重!” 文奎不想和孟和哆嗦,大踏步走了。孟和僵硬着身体,嘴巴动了两下,终究还是没有发出声来。 其其格年纪太小,又是个女孩,根本没有可能世袭达鲁花赤。朝廷很快就要派新任达鲁花赤来了。 文奎回到朱四的住处,李敢和汪根发正在处理善后事宜。朱四和沈氏兄弟的尸体已被埋进后花园,汪根发直接接管了朱四的全部产业,坐上了丐帮帮主的宝座。 汪根发具备惊人的听觉能力。文奎走进院子,他听脚步就知道对方是谁。 “来者可是文奎大当家?” 文奎有些动情地说道:“汪叔,丐帮就交给你了。对于这些小乞丐,你要多点关心,不要动不动就打骂体罚。他们也是人,要不是活不下去,谁愿意放下尊严当乞丐呢?” 汪根发道:“文大当家请放心,我会照顾好他们的。” 文奎见时机差不多了,对汪根发说道:“我们黑水寨可以为你们丐帮提供保护,但你们在必要的时候要为我们充当耳目,为我们搜集一些情报。县城要是有个风吹草动,必须在第一时间告诉我。” “那是当然!我人老心未老,还不算糊涂。这点道理还是懂的。” ................... 文奎和李敢回到黑水寨,天都已经黑了。操场上仍然一派火热景象,那些吃饱饭没处消化的士兵,都在以各种方式训练。尤其是听说黑虎队要扩编,还要选拔新一任队长,更是让黑水寨如一锅沸腾的开水。 史勇和苏北正在对练。 两个人徒手练搏击。彼此都在全神贯注地寻找对方的弱点,企图一击而中,完全没有注意到文奎已经来了好一会。双方僵持了一会,只见苏北向上虚晃一招,看似想进攻史勇的上三路,就在史勇扬手想隔开苏北的拳头,苏北却如一只猛虎,突然欺身而上将史勇拦腰抱住,起!史勇一百八十多斤的体重,竟然被他凌空举了起来! “好!” “好!” 训练场上响起了一派震天的欢呼声。文奎大喝一声:“停!点到为止。下面一个节目,喝酒!” 论武力,史勇显然不是苏北的对手。被苏北举在半空的滋味并不好受。尤其是在文奎面前丢了面子。 史勇臊红了脸,问道:“大当家,事情办好吗?” 文奎指了指身边的李敢,竖大拇指点赞:“今天多亏了李敢。我们的李敢是个智勇双全的大英雄,不但成功救回了其其格,还收服了饶州县的丐帮,真的很不简单。” 李敢受到夸奖,既得意又兴奋。有功劳尽量给部下,这是心理学的范畴。文奎后世当刑警队长时就是这样做的,这方法穿越到七百年前照样好用。 杀人如麻的李敢受到夸奖,竟然如一个顽皮的小男孩似的笑了。那笑容有些腼腆,完全不像是一个心很手辣的杀手。 饭堂早就准备了一大桌的山珍野味。文奎喜欢这种感觉,让山寨的核心人物隔三差五聚在一起,喝喝酒,吹吹牛,互相联络一下感情。 几杯酒下肚,苏北和史勇之间又成了无话不谈的好兄弟。 史勇乘着酒兴,亮出了他的绝招,只见他从衣袖口抽出一枚又细又长的梅花针,冷笑道:“苏北,就算我被你用蛮力举了起来,其实死的还是你。” 文奎接过梅花针一看,自然吓得不轻。那枚针在桌面上每个人手里转了一圈,一个个都看得心里发毛。史勇所言非虚。这种梅花针浸过剧毒,见血封喉。就算他被人控制了,完全有机会给对手致命一击。 能在山寨当土匪头子的,人人都有压箱底的绝活。李敢的射箭技术,三百米以内箭无虚发。相比之下,苏北懂得更多的是热兵器。论枪法、投弹,击技,这些能摆上桌面的功夫,还是苏北略胜一筹。 “你瞎了眼了不是?他娘的,想死老子就成全你!” 听声音,是文冲在骂人。 紧接着,是一阵皮鞭接触肉体的声音。 噼啪!噼啪! “哎哟,我再也不敢了!哎哟,嗨,我的娘!” “我不是故意的,哎哟哟” 文奎听得头皮发麻,仿佛每一鞭都抽在自己身上。文冲只不过是个大队长,手下管着两百多人。凭什么对手下这么狠? 被打之人,显然只有招架的份,并没有还手,大约也不敢还手。打人的和挨打的人动静都很大,所以,不但文奎听得一清二楚,史勇和苏北他们也听得很清楚。 文奎眉头一皱,面色阴冷地问史勇:“黑水寨的人,当官的都是这样当的吗?” 第一二五章 另一种武器 众人看出文奎面色不善,哪个心里不发怵? 上级打骂下级的事情,黑水寨哪天不发生?文奎向李敢瞟了一眼,知道此君在土匪窝里也不是个善茬。 文奎道:“你去把文冲叫进来。” “好咧。” 不一会,文冲被带到文奎跟前。 文奎冷冷地问道:“怎么回事?” 酒桌的气氛瞬间变得冰冷,仅有的一点喜气被冲淡得杳无踪影。苏北、史勇等人,你看我,我看你,一时间不知所措。 “那小子走路不看人,一头撞在我的鼻子上。我的鼻血都被他撞出血了。” 文奎这才注意到,昏暗的灯光下,文冲变成了大花脸。大约那个士兵有急事,走路太快,个子又不高,刚好以额头部位撞到文冲的鼻梁。 “所以,你就用鞭子抽他?” 突然间,文奎厉声喝道:“我想问你,他是故意冲撞你,还是无意的?” “他不是故意的,但他撞痛我了。” “啪!” 一只酒杯被文奎摔在地上,碎了。文奎一把夺过文冲手里的鞭子,高高举起,又放了下来。要不然,他自己也犯错误了。随意打骂同志,当然不是好领导啦。 “关禁闭一天,让他面壁思过!” 文冲被带到一间小黑屋里,必须在里面呆够十二个时辰。今晚一个通宵,他别想睡得好。 第二天一大早,文奎起床,专程来到禁闭室。门口站岗的士兵已换了两个班,文冲枯坐在里面,背朝外,面朝里,昂着头,显然他的内心很不服。 站岗的士兵问候道:“大当家好!” 文奎摆摆手,往禁闭室里看了一眼,调头向史勇住处走去。他的手里拿了一张纸,那上面是写着几条纪律。这些纪律,完全来自于后世的记忆。 史勇算是读过几天私塾的人,很容易便读懂了纸上的意思。 他喃喃地朗诵道: “三大纪律:一切行动听指挥,不拿百姓一针一线,一切缴获要归公。八项注意:说话和气、买卖公平、借东西要还、损坏东西要赔偿、不打人骂人、不损坏庄稼、不调戏妇女、不虐待俘虏。这些道理都很浅显,一说就懂,但要做起来还是很难。” 文奎认真地答道:“我想把这几条作为山寨的规矩,你看如何?” “好是好。就是做起来太难了。比如不打人骂人,山寨这些土匪出身的蛮汉,哪一个不是恃强凌弱?谁拳头大谁就有本事?” 史勇有些无可奈何地感叹道:“这些年来,我见得太多了。那还是你刚接手山寨时清除了五百多人。那些人要是留下来,局面更是可怕。比如昨晚文冲那件事,要是放在过去,根本就没人愿管。文冲撞在你的风头上,被罚关了禁闭。这件事要是放在过去,简直不可想象。” “没有规矩,难成方圆。史兄,这件事我首先需要你的支持,如果你认可了,我们就在整个山寨推开。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不但要每一个人都会背,还要每一个人都真正做到。做不到的,对不起,关禁闭一天。你看如何?” 史勇沉吟片刻,艰难地答道:“我看行!不过,我看还要加上一条,不骚扰百姓。” 接着,文奎又拿着“三大纪律九项注意”去征求苏北、孙小山、李敢等人的意见,几乎每一个人都说好,又担心实施起来有难度。 两天以后,文奎经过一番准备,把“三大纪律九项注意”张贴到山寨每一个角落,山寨每一个人人手一份。他还凭着来自后世的记忆,教大家唱歌。规定每天晨练前,必须唱歌。每天晚上睡觉前,也要唱歌。这些白话文的语言,通俗易懂,朗朗上口,很快就入脑入心,深入到每一个人的骨髓里去了。 文夫人知道这个消息,心里乐开了花,刻意把文奎叫了过去,赞道:“奎儿,你可真的会折腾。竟然编写了一首这么好听的歌,要是人人都能做到,黑水寨以后在外面的名声就会越来越好,拥护你的人就会越来越多。” 那是当然! 文奎除了在心里佩服老夫人的独到眼光,内心也在暗暗得意。因为这些思想,可是来自于后世。对于这个时代的人来说,不仅仅是有新鲜感,更是无比强大的思想武器。它所焕发出来的活力,甚至比那个军火库还要厉害。 春耕生产已基本完成。一千多亩农田绿油油的,嫩嫩的禾苗正在茁壮成长。 某日。丐帮的呆瓜来了。文奎深感意外。 “小赤佬,你怎么找到黑水寨的?” 呆瓜笑道:“路在嘴上嘛。还有什么地方是我们找不到的?我问了好几个人才找到这里。在山下,有人用刀指着我,我说我找文大当家的,有急事,这人就派人送我上山了。” “真有你的。不怕死,好样的。说吧,帮主派你来有什么事?” 文奎递过去一根煮熟的玉米棒子,呆瓜好像饿了八百年,接过来就咬了一口,然后嘴里含混不清地说道:“帮主说,朝廷派来了新的达鲁花赤,让我来告诉你。” “哦?” 这个消息真的出乎文奎意料。新任达鲁花赤是谁?连乞丐都知道了,自己作为一寨之主,不知道的确有些太落后。 “你知道是谁吗?” 呆瓜回答:“他叫孟非。据说是孟恩的亲弟弟。其其格的叔叔。” “呆瓜,你在山寨好好吃一顿,然后我用马送你下山,怎样?” “那敢情是好!” 呆瓜和李敢见过面,文奎就让李敢带着他满山寨转悠。这个火热的山寨,是呆瓜不知道的另一个世界。 要不是呆瓜亲眼所见,绝对不敢想象这是真的。所有人穿着一样的服装,黑衣,黑裤,红头巾。那个宽阔无比的训练场,数百人同时操练,气势恢宏,让呆瓜震惊。 “李叔叔,难怪你们打架厉害,原来天天都在操练呀。” 李敢觉得呆瓜的表现很可笑。乞丐这活儿,他也干过。只要脸皮厚一点,腿脚勤一点,还是饿不死人的。呆瓜的模样有些木讷,其实一点也不傻。 “呆瓜,你今年多少岁了?” “十一。” “你好好干。等到了十六岁,我就让你上山来训练,如何?” “那当然好呀。” 说话间,文奎已经牵着他的枣红马,向训练场这边走来。 第一二六章 坏消息 文奎到达信州府,已是时近黄昏。 王道生对于文奎的突然造访,显然有些心理准备不足。 “哎哟哟,文奎老弟,你来也不提前打个招呼?” 看见王道生满脸蛋痛的样子,文奎不禁哑然失笑。这个学富五车的官僚,似乎活在数百年以后的时代。要是这个时代有电话,当然会“提前”打个招呼。而眼下这条件,只能靠一双脚啊。 王道生显然不知道,文奎已经在近在咫尺的饶州、信州之间建立起自己的情报网络。那帮乞丐,就算城里有个芝麻般大的事情,只要是有价值的,定然会有人传到文奎的耳朵里。 文奎冷不丁地问道:“听说新任的达鲁花赤来了?” 王道生愣住了。孟非的确是前两天到任的,连他都还没看见孟非,文奎就知道了? “他叫孟非,听说是孟恩的弟弟。原本蒙古族的官员是可以世袭的,而其其格是个女孩,所以朝廷派来孟非。” 王道生只能在心里暗暗佩服文奎的神通广大。关于孟非的消息,他还来不及说,文奎就知道了。 文奎问:“其其格近来如何?” 王道生对于其其格的事情也一无所知,满脸懵逼的样子。文奎只好淡然一笑,算是谅解了。 不过,王道生带给了文奎另一个意想不到的消息:辛力刚和林自强等几个人被捕了! 这个消息,犹如晴天霹雳,一下子把文奎给炸傻了。 过了好一会,文奎才怔怔地问道:“这个消息,你是听谁说的?” 王道生觉察出文奎的异样,连忙问:“这几个人,难道和你有关?” “当然有!” 文奎直言相告,辛力刚正是自己的家庭武师,现在是黑水寨的武术总教头。不过,据他所知,林自强他们是去淮西的,怎么会在袁州被捕呢? “具体的情况我也不知情。前些天有一位袁州的同僚来我这里做客,闲聊时提及此事,说是他们那里抓到几个意图谋反的白莲教徒,其中一个人大约四十来岁,络腮胡,国字脸,不但武艺高强,还有一种最为先进的火枪,枪身短,杀伤力极强,被他打死不少官兵。” 文奎问:“你那个同僚叫什么名字?” “倪俊。他是袁州路的一名判官。这官职说大不大,说小不小,但我谅他也不敢帮你干些什么。” 看见文奎忧心忡忡的样子,王道生有些爱莫能助。毕竟袁州路不是信州府,倪俊和他的关系又不是最铁的那种。 文奎又问道:“你能告诉我倪俊长得怎样,或者家住哪里吗?请你放心,我不会太为难他的。我只不过想从他这里知道辛力刚关押的具体地点。其他的事都和你们无关。” 王道生说了个地址,文奎记住了。倪俊,判官。在这个朝代,汉人就算当了官也不会有太多实权,文奎当然没有指望他救人。 回到山寨,文奎把辛力刚和林自强等几个人的事一说,四座皆惊。苏北直言不讳,不管三七二十一,直接反了!几千人马拉出去,轰轰烈烈地干一场。成功了拜相封候,甚至当皇帝,失败了也人死鸟朝天! 山寨里这些兄弟的性格,文奎已基本掌握。当杀手的,没有全局观念;有全局观念的,不一定能单打独斗。 文奎问:“史勇,你说呢?” 自从史勇肯定了文奎的“三大纪律九项注意”,文奎料定他应该是个将才。要是普通土匪,当然会像苏北那样,怎么痛快怎么干。 史勇环视了众人一眼,有些谨慎地说道:“出头的椽子先烂,我不赞成现在就造反。让元军先和刘福通、徐寿辉的部队拼个你死我活,我们只需要坐山观虎斗。再说,辛力刚毕竟是我们的兄弟,当务之急,就是要赶快去袁州,找到倪俊,救出辛力刚和白莲教的传教士。” 先民主,后集中。这就是所谓的“民主集中制”。经过一番集思广益,文奎决定带苏北和李敢两个人去袁州,史勇留在山寨。 李敢道:“铜鼓山那边好久没去了,不知现在如何?” 文奎问:“铜鼓山那边不是有张龙吗?再说,两边的人马都是对半分,编制人员全部打乱,又经过了那么久的融合,应该出不了大事,我们还是抓紧时间去袁州。这个老辛,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想的,莫名其妙去袁州干什么?我还以为他们已经到达淮西了。要不是王道生信息灵通,他们的脑袋被人砍了当尿壶,我们还被蒙在鼓里。” 李敢建议道:“我们还应该带一名医生去。被抓进官府的人,哪一个进去不脱层皮?要是能及时有医生跟进,至少可以减少一些不必要的死亡。” “我去,我想去袁州。” 说话的人是朱京云。她是江大夫培养出来的十名医生之一。医术水平究竟如何,还没有经过实践检验。文奎毅然否决了她,说道:“这次可能会火拼,不方便带你去,还是让孙小山去吧。” 这个决定当然不会让朱京云高兴,但她也没有任何办法。毕竟在黑水寨这地方,还是文奎说了算。 当天夜里,文奎带着苏北、李敢和孙小山,骑着快马出发了。他们都会用热兵器,每人配了一百发子弹,四枚手雷。万一碰到紧急情况,哪怕拼个鱼死网破,也要把辛力刚他们救出来。 救人如救火。 从信州到袁州,八百多公里的路程。就算是单人单马,日夜兼程,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漫长的古驿道上,四人四马,如飞一般向袁州方向进发。等他们到达袁州城,已经是第三天深夜。 人困马乏,饥肠漉漉。 李敢和孙小山先去找客栈住下,准备宵夜,文奎和苏北直接按照王道生的地址,找到了倪俊的家。 远远看去,倪俊的家就像一个庞然大物,趴在袁州城的夜色下。门楣处挂着两只大红灯笼。文奎已顾不得那么多礼节,用力拍打着门板,敲开了倪府的大门。 第一二七章 痴人说梦? “请问您是?” 开门的是一个矮个子老头,佝偻着背,眼睛有些浑浊。老头子对于文奎这个不速之客,带着天然的警惕。 “麻烦您帮我通报一下,就说他的老朋友信州知府王道生派人来找,有急事相求。这是信函。” 老头接过信函,迟疑地说道:“请稍等。” 片刻,那老头又佝偻着背出来了。文奎和苏北获准进入倪府。 不得不说,倪俊的宅院很大。文奎和苏北跟在老头后面,走进了一个占地至少十几亩的大花园。花园里亭台楼阁,雕梁画栋,美不胜收。尽管是黑夜,丝毫不影响他们走路。每隔三五步,就会有一盏防风马灯挂在树杆上。 倪俊听说来人是王道生派来的,态度倒也不错。他身穿一件裘皮大衣,坐在太师椅上哼着小曲,看见文奎进门便猛然起身 文奎恭身致礼:“晚辈文奎见过倪判官。” 倪俊问:“深更半夜,不知王知府派你们来有何贵干?” 文奎看了一下那老头,轻声道:“倪判官,能否” 倪俊只得让那老头下去,说道:“老白,这里没你的事了,你先下去歇息吧。” 那老头走后,屋里只剩下倪俊和文奎,连苏北都退到门外去望风。屋里瞬间变得寂静无声,倒让倪俊突然生出一丝紧张感。毕竟来人是第一次见面。虽说对方是个白面书生,看上去并不像恶人。再说,还有王道生知府的推荐函。 倪俊道:“说吧,有何急事?” 文奎坦言相告:“十万火急。救人。” 救人?还十万火急?倪俊瞬间懵逼,怔怔地问:“你想救什么人?” “就是前些日子,被官府抓获的那几个白莲教的人,其中有一个叫辛力刚的,是我家的武术总教头。” 听到这话,倪俊恨不得狂扇自己几个大嘴巴。这件事都怪自己多嘴多舌,现在麻烦来了。让他深感奇怪的是,当时他和王道生说起此事时,他好像没什么感觉,事情才过去几天?王道生在信函里只是提到派人前来拜访,并未谈及何事。 这就是王道生的老辣之处。 倪俊问:“请问你是?” “黑水寨大当家。晚辈和王知府是莫逆之交。关于辛力刚被捕之事,正是他坦言相告。这点小意思,还请笑纳。” 文奎从口袋里摸出一个盒子,用红绸布包裹得严严实实。文奎打开红绸布,盒子里装的是一颗夜明珠。 如果付出点代价,能救回几条人命,文奎当然不会吝啬。最怕的是,如果此时倪俊说,那几个人的人头已经落地,那真是回天无力了。 倪俊看了一眼盒子里的宝贝,心里也在七上八下,拿不定主意。掉脑袋的活,可不是一颗夜明珠能买得通的。 文奎长着火眼金睛,能直接洞察对方的内心:“倪大人,你不必有太多顾虑。告诉我,他们关押在哪里?剩下的事和你无关。” 倪俊吐出一口浊气,下了很大的决心才说道:“事情不是你们想象的那么简单。这些人都经历了严刑拷打,估计你们把他们救出来,他们也活不长久。还有,官方已定于后天午时斩首示众。给你们的时间并不多。” “尽人事而听天命。” “你们有这个实力吗?” 文奎从怀里掏出双枪,冷笑道:“这玩意,相信倪大人见识过吧?我们有很多这样的武器,你说元军他们长了几颗脑袋。当然,我们还有其他更厉害的武器,我就不一一卖弄了。” 那到两支手枪,类似于这个时代的火器。但它们比元军使用的火枪制造得更加精细、小巧,可以连打连发。灵活性特强。辛力刚的手枪子弹打光了,一把空枪还在袁州路总管张一波手上。 领教了才知厉害。倪俊拿出笔墨,开始画监狱的地图。 ……… 文奎回到客栈,已经是亥时三刻。 几个人聚在灯光下,围绕着倪俊所画的监狱地图研究了好一会。 文奎道:“这个监狱选址很特别。你们看,四周一马平川,无险可守。需要在平原上奔跑五公里,才能进入山区。如果靠双腿,必然跑不过马。就算舍命相救,被抓回去的可能性是很大的。还有,监狱的四个角,还建有四个望台,岗哨每两个时辰一个班,每班两个人。这种防守,凭我们四个人,想蛮干是不可能的。” 李敢:“既然不能蛮干,只能智取。我们可以冒充袁州路的捕快,拿着公文直接把人提走。” 想法是好。问题是上哪去弄公文?每个时代的公文都是有防伪标志的,不是想仿就能仿的。袁州路的印玺长相如何,文奎没见过,其他人更不可能见过。 况且他们人生地不熟。他们和倪俊初次相识,也不好麻烦他太多。要是造假印章的事去找他,一旦东窗事发,必然会连累他倾家荡产,甚至是灭族之祸。 文奎除了佩服李敢的大胆机智,很无奈地两手一摊:“你的想法简直是天才,但没有办法实现。我们上哪去假印章和公文?” 李敢果断地摇摇头,说道:“不,我们要真印章,真公文。” 苏北连忙喊道:“这更是不可能!李敢,我看你简直是痴人说梦。” 李敢打了个长长的哈欠,喃喃道:“那你们继续讨论吧。我要睡觉了。我想去做个梦,让梦想成真。” 苏北急切地叫道:“喂” 文奎制止道:“我们都早点睡吧。奔波了几天,大家都累了。救人的事,我们大家都想想办法。想当初救黑鹰和武威镖师的人,那么难的事我们都办到了。” 客栈条件还算不错。每人一个房间,卫生也搞得干净整洁,众人简单洗漱了一下,纷纷倒头便睡。 熄灯后,世界陷入了黑暗之中。周围的空气寒冷如冰。 进入梦乡的人们,有谁会想到,此时有一个不睡的精灵已经开始活动?李敢的房间窗户悄然打开一条门缝,他四下张望了一下,便翻身跳窗而出。悄然跃出窗户,消失在袁州城的小巷深处。 作为一代江湖名盗,李敢凭借惊人的轻功绝技和偷盗绝技,想要干一件让文奎他们想都不敢想的事情。 那就是去袁州路衙门偷盗盖有印玺的空白公文纸。 第一二八章 发生意外 太阳爬到半天高,李敢才睡醒。他打开房门,梳洗完毕,来到客栈一楼,看见文奎、苏北和孙小山等三个人围坐在一起吃早餐。 文奎看见李敢,连忙解释道:“李敢,你千万别怪罪别人,是我让他们别吵醒你,让你多睡一会。” 孙小山旁边一个位置空着,桌上还用碗倒扣在一个瓦钵上,瓦钵里是一大碗鸡丝挂面。 李敢拿掉那个碗,瓦钵里的面条冒出白色的热气。他拿起筷子,开始像饿鬼出世一般,稀里哗啦地一阵狂吃。 苏北看不下去了,连忙劝道:“拜托你慢点,面条是我们刻意留给你的,没人和你抢,别噎着。” “我没听说活人被尿憋死,也没听说饿死被面条噎死。不就是一钵挂面吗?小二,再来一份!” 说话间,李敢竟然把一瓦钵的挂面全都倒进肚子,连汤汁都不剩一滴,可见他有多饿。 在等待店小二的时候,李敢轻声对文奎说道:“掌柜的,事情已经办好。你有所不知,回来的时候我已经饿得前胸贴肚皮了。到处的小店没开门,想买点点心塞肚子,买不到!” 李敢的声音很轻,已足够文奎几个人听到。苏北和孙小山还没反应过来,文奎已经知道是怎么回事了。李敢擅长偷盗和轻功,在铜鼓山还给文奎放了一把火。这事怎么能忘了? 文奎压低声音说道:“你快点吃。餐后来我房间聚合。” “好咧。” 几分钟后,大家一起来到文奎房间聚集。李敢从怀里掏出几张纸,往众人面前一放,那神情颇为得意。 文奎拿起一看,脸色骤变,眼里满是欣喜和不可置信。苏北和孙小山接过盖着印玺的纸张看,纷纷朝李敢竖起了大拇指。 李敢得意地笑道:“你们忘记了我是干什么的。当乞丐的人,就算讨不到吃的,那也是要活下去的。为了练习偷盗神技,我可是花过拜师费的。” 文奎向客栈掌柜借了笔墨,没费多大劲就把公文制作出来了。毕竟文奎也是读过书的人嘛。 “我和李敢扮成官府的人,拿着公文去提人。孙小山和苏北在监狱外面等,随时准备接应。我们要做两手准备:第一,如果听到监狱里面有枪响,你们就采取强攻的办法,就算是抢,也要把人抢出来,然后向北面的山区跑。第二,如果接人顺利,我们就让辛力刚他们几个人坐马车,大摇大摆地从市区方向走,然后在半道转弯,从这里进入山区。只要进入山区,我们的救人计划就算成功了。” 话音刚落,他们就听到楼下吵吵嚷嚷的声音。 “查房,全都把路引拿出来,一边排队等候。” 紧接着,传来了咚咚咚的脚步声。官兵跑得急,楼板被踩踏得震天响。 大白天查房?事出反常必有妖! 一丝不祥的预感袭来,文奎感到大事不妙。虽然他们出发时都带来了路引,但内心还是有些不踏实。 “李敢,你带着文书跳窗先走。我们三个留下来应付。记住,不要走远了,在附近冷静观察,如果出现意外,你就要施以援手。” “这个自然明白。” 两层楼的高度,对于李敢而言如覆平地。只见他一个纵跳,便消失在众人视野。 嘭! 房门被人一脚踹开。进来两个手执武器的官兵,大声囔囔道:“所有人都下到一楼去,我们要检查路引。” 文奎等三个人身上都是携带着枪枝弹药的,当然不想提前暴露了行踪。不过,有一点还是让他们大惑不解,难道这只是官方例行检查吗? 万一要是有人告密?文奎不由倒吸一口冷气。不知道问题出在哪里,貌似事情越来越复杂了。假如他们三个被官府的军士一锅端,还谈什么救人?连自己的性命都搭进去了! 那两个军士嚷了几声,又到其他房间去催促了。一些还在睡懒觉的客人,被明晃晃的刀威逼着,浑身颤抖着穿好衣服,纷纷下到一楼大堂。 文奎他们到达一楼,这里已经聚集了二三十个住店的客人。一个高个子的蒙古军官,命令这些人站成两排,一个一个地检查路引。 来自全国各地的客人,方言大不相同,但来自官方的路引还是相通的。文奎也把路引拿到手上。 检查苏北的时候,蒙古军官拿过路引,仔细看了一下,问道:“你们来自信州?” “嗯。” “站一边去。” 检查孙小山的时候,军官看到他来自信州,一把将他拽到苏北一起,让他们靠边站着。 军官检查到文奎的路引时,神色显然发生了骤变! “你叫文奎?” “正是。” “来自信州?” “嗯。” “站一边去。” 没过多久,蒙古军官装模作样地查完了所有人的路引,只有他们三个来自信州的外地人被要求单独站立。无形中,给了文奎他们巨大的压力。 苏北和孙小山也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不用说,这些蒙古官兵就是针对他们而来的。 果然,蒙古军官脸色一沉,朝那群如狼似虎的军士吼道:“把这三个人捆了!” 现在站立的几十个住店的外地人纷纷往角落躲缩,生怕军士们伤着自己。文奎、苏北和孙小山三个人,完全暴露在军士的刀枪之下。 他们三个人互相背靠背,呈“品”字形站立。二三十个蒙古兵手里拿的都是无比锋利的蒙古刀,这种刀不说削铁如泥,剁人脑袋是绰绰有余的。普通人哪有不怕的? 蒙古军官继续吼道:“这几个人是白莲教的余孽,快点把他们抓了!” 令文奎感到恐惧的是,不远处,有五六个军士拉开了弓驽,一支支利箭也对准了他们。 利箭的优势就是能远距离射杀。相比之下,他们手枪的优势被削弱了。 此时,他们已是无处可逃! 那个蒙古军官阴冷地笑道:“文奎,你们不要试图作任何反抗。就算你们的速度再快,也快不过箭。识时务者为俊杰,我看你们还是举手投降吧。” 事已至此,文奎什么都明白了。他们被别人给出卖了! 可是,究竟是谁出卖了他们? 李敢?还是倪俊? 这个想法冒出来,文奎无不觉得脚底下寒气阵阵。 俗话说的好,人心隔肚皮。就算是帮过自己的人,一个转身就变脸,更是让人防不胜防。 文奎乖乖地举起了双手,向前迈出半步:“投降可以。你能否告诉我,究竟是谁出卖了我们?” 第一二九章 疑问 蒙古军官捻着一缕又黑又长的山羊胡,奸笑道: “这个嘛,还是等你们到了监狱再说吧。把你们怀里的火枪都掏出来,乖乖地放在地上。要不然,我们立刻放箭!” 那几名弓箭手已经全部拉满了弓,一看眼神就知道,这些人训练有素,不可能在十米以内还射不中目标。这么近的距离,足以让文奎等人在瞬间变成刺猬。 “别、别射箭,我们投降!” 好汉不吃眼前亏。文奎向孙小山、苏北两个人递了个眼神,从内衣口袋抽出一支手枪,然后慢慢地向地上放去。就在这时,只听“轰”的一声巨响,一枚手雷在弓驽手当中爆炸! “打!” 文奎用脚趾头都能想到,手雷是李敢扔的。他怒吼一声,又从怀里抽出一支手枪。双枪在手,子弹象长了眼睛似的,射向那些官兵。 一时间,现场一派混乱。一楼大厅那些住店的客人,一个个抱头鼠窜,文奎怕误伤了这些人,命令苏北和孙小山边打边撤。眨眼间的功夫,他们就已冲到门外。等那些蒙古官兵反应过来,哪里还有他们的踪影? 袁州城外。一片密林里。 文奎、李敢、苏北和孙小山毫发无损,全都撤到了安全地带。在文奎的心里,李敢的嫌疑已被排除。剩下的就是判官倪俊了。他们来到袁州,仅仅接触过他这一个官员。 文奎慢条斯理地分析道:“第一,负责搜查的官兵,似乎只对从信州来的人感兴趣。第二,那个蒙古官兵能叫出我的姓名,却叫不出你们的名字。他们仅仅知道我的姓名,而对你们一无所知。这证明了什么?一定是倪俊出卖了我们。” 李敢道:“既然是倪俊出卖了我们,那监狱的地形图还有用吗?还有,我们自己制作的公文呢?要是官方有埋伏,我们岂不是送上门去给他们抓?” 事情一下子变得复杂起来…… 沉默良久,文奎狠狠地吐掉嘴里嚼着的草根,吼道:“走,我们按计划行动。万一情况有变,直接动手抢人!” 就在袁州路官方为客栈里发生的枪战忙碌时,他们做梦也不敢想象,文奎一行人,竟然穿着提牢官官兵的服装,大摇大摆地来到城西郊外的监狱。 管事的司狱官接过文奎递过来的公文,疑惑地问道:“这几个人要带走?” “正是。张总管需要亲自过问此案。” “你等等。” ……… 大约过了一柱香功夫,监狱的大门打开了。辛力刚、林自强、龙发、冯二等四名重刑犯戴着手镣脚铐,浑身衣衫褴褛,血迹斑斑,可见他们在牢中所受的苦不会少。 辛力刚等人以为打开牢门,是要送自己去见阎王了。定睛一看,呵呵,提牢官竟然是文奎所扮!除了万分惊骇,他们不得不佩服,文奎简直是胆大包天。 文奎押送着几名重刑犯走到门口,外面早有苏北和孙小山的马车候着。李敢把双手抄在口袋里,装着若无其事地东张西望,显然是以防万一。 文奎快走到门口时,后面传来司狱官的喊声:“等等!” “格登”,文奎差点就要把手伸向衣袋去掏枪。他回头看向司狱官,那家伙并没有恶意,而是一手拿着公文,一手拿着笔,说道:“你还没签字。” “哦。” 文奎接过毛笔,龙飞凤舞一般签上自己的大名,免得将来上面追究下来,他们不知道提走犯人的人是什么人。 ……… 文奎和李敢各赶着一驾马车,艰难地行走在郊外的小道上。他们的身边,风驰电挚一般过去十几匹官方的马。马背上坐着的,都是穿着官服的人。 两者仅仅相差数分钟。文奎立即命令道:“卸下马车,快点骑上马,向北部山区跑!” 袁州路总管张一波带着十几名官兵来到监狱,想直接将那几个白莲教传教士砍头。他也怕夜长梦多,不如先下手为强。 可是,他还是慢了半拍! 张一波手攥那份伪造的公文,恨得咬牙切齿,甩手给了司狱官一个大嘴巴。这种时候,就算杀了他,又能如何? 猛然间,张一波想起了来时的路上,有两匹马车慢悠悠地行走。他一声怒吼道:“追!”。他们没追多久,就看见路边停靠着两节车厢,而马和人都已不知去向。 丛林里。 苏北和李敢两个人正在帮辛力刚和林自强打开手镣脚铐,龙发和冯二的伤势都比较重,孙小山赶紧为他们清洗伤口,敷药,进行简单的急救。 文奎从他们的嘴里得知,薛十三和张十八两个年轻人已经阵亡。他们之所以改造来袁州,原来是想多带一些白莲教徒去淮西参加红巾军。没想到事情败露,那些教徒死的死,逃的逃。被官兵活抓了几十人,也只剩下他们几个了,其他人都已被执行了死刑。 辛力刚不由感叹唏嘘:“文少爷,我又欠你一条人命了。” 文奎指了指李敢,笑道:“这次你要感谢的人,应该是他。李敢不仅是神箭手,还是神偷。要不是他到袁州路总管的办公室偷出公文,我们今天少不了一场血战。我仔细观察过监狱的布防,那里守卫的官兵大约有一百多人,而且弓驽手、火枪手都配备了。今天要是蛮干,我们几乎没有胜算。” 尽管已经远离了监狱,文奎想起来仍然心有余悸。这次要不是李敢,仅靠几杆枪,十几颗手雷,最大的优势就是多杀些敌人。要把身负重伤的辛力刚和林自强他们救出来,真是难比登天。 林自强已经两次历险,两次被救,对于文奎而且言当然是感恩戴德。他听了文奎的叙述,觉得出卖文奎他们的就是倪俊。 “这个人是一个笑面虎。别看他一个小小的判官,你看看他家里的豪宅,就应该知道他是靠喝老百姓的血发财的。” 文奎有些疑惑地问道:“如果他要出卖我们,为什么要为我们提供监狱的地形图?” 林自强的语气十分确定:“提供监狱地形图,对于他来说是权宜之计。而向官方告发你们,把你们一网打尽,他就可以有升官发财的机会。两边做好人,谁不会?” 第一三0章 胆大包天 其实,这种时候,已经没有人能够猜测到事情的真相。卖是被人卖了,但文奎还没有傻到帮人数钱。 虽说他们来到袁州路,接触到的官员仅有倪俊,谁能保证王道生、甚至那个看门的白老头没出卖他们? 一切秘密皆在袁州路总管张一波的脑子里! 文奎喃喃道:“奶奶个熊,我们不能这么被人给卖了,我要找张总管算帐。” 林自强听了文奎的设想,差点没被他的疯狂给吓傻。 林自强像得了失心疯似的,连眼神都有些涣散:“文大当家,我没听错吗?今晚去找张一波?” “对,我需要张一波家里的住址。这件事一定要弄出个水落石出。因为只有他最清楚,内奸不除,我们的日子一天不得安宁。” 这口恶气不出,叫文奎怎么当好一个寨主? 李敢坐在一株大树的树巅,观察着四周的动静。正在文奎为谁是内奸烦恼时,李敢像只猴子似的,从树上窜下来,嚷道:“元军开始搜山了。山下来了大批的官兵,看情形,不会少于一千人。” 一千人?文奎真是笑了。茫茫十万大山,就算张一波派一万人来,也不可能做到像梳头发似的,把整个莲花山脉篦一遍。 暮春的暖阳照耀着莲花山脉。文奎带着一帮人躲进一个山洞,又小心翼翼地把踩过的草都扶正,让外人看不出一丝痕迹。 洞口,文奎留下李敢和苏北两员虎将把守。 文奎吩咐道:“记住,不到生死攸关,绝对不能发生正面冲突。毕竟我们还有四名伤员,要是被他们发现,你们是打痛快了,伤员们一个也别想跑。懂吗?” “大当家,你就放心吧。这点道理我们懂。” 李敢半开玩笑,半认真地回答。文奎真是越来越喜欢这个乞丐出身的杀手了。想当初,文奎设计害死了李冒,至今他的内心还在惴惴不安。虽然李冒并非他亲手干掉的,但他的计谋足够毒辣,要不然钱氏父女也不会下手杀人。 太阳下山后,元军撤了回去。他们也知道,要想在茫茫的大山找到文奎他们,简直就是大海捞针。 文奎打了两只野兔,一只野鸡,用火烤熟了,每人分了一些野味充饥。吃饱喝足,天色完全暗了下来。孙小山和苏北负责把辛力刚等四名伤员送到附近的林家村养伤。文奎带着李敢,各骑一匹马,直接向城区方向飞驶而去。 袁州城笼罩在一派氤氲的雾气里。由于身份已经暴露,路引已经没有用了。文奎和李敢只能先躲在城外的树林里,等候时机从城墙爬上去。 远处,不时传来数声夜鸟的啼鸣。 咕咕 咕咕 李敢利用休息的时间,用藤条自制了攀登用的抓钩。只见他用力一甩,刷,抓钩稳稳地抓住树枝,李敢用力一拉,试了一下力道,稳稳的,完全能承受一个人的重量。 到了下半夜,整个袁州城都陷入了一派寂静之中。守城的士兵燃起了篝火,文奎通过火光,能清晰地看到这些士兵的长相。 李敢将抓钩抛向城墙,然后抓住藤条,四肢并用,眨眼间就爬上城墙。不一会,文奎也上来了。 ……… 祁山路。张府。 张一波做梦也不会想到,他想抓的文奎已经像一条猛兽似的,蹲在附近的一株大树旁,瞅准机会冲上围墙,又从围墙上飘然落下。 紧接着,李敢也进来了。 而两名在张府值守的家丁,居然对身边发生的事情浑然不知。院内,一丛丛冬青树高高矮矮,参差不齐。正好有利于文奎和李敢藏身。 一只家猫不知从哪窜出来,好像受到惊吓似的发出了尖叫声。文奎和李敢不由面面相觑,猫的叫声必然惊扰了张府的人。 果然,灯亮了。 一个戴着瓜皮帽的老头手提灯笼,颤颤微微地从里屋走出来。灯笼的光线比较微弱,老头老眼昏花,怎能可能看得清躲在树丛里的人? 就在他转身想回到屋里时,他的颈脖处一阵冰凉。一柄无比锋利的匕首顶住他。 “别喊,要不然就捅死你。” 一个身穿夜行衣的年轻男子轻声喝道:“告诉我,张一波住哪间房?” “你想干什么?” “你想死吗?” 匕首吃进老者的颈脖,渗出一丝血来。 老者用手指了指东面二楼一间房,嘴里却不敢发出声音。刀顶得太紧,如果动嘴说话就得割破喉咙。 啪,又是一声闷响。老者后颈遭重力敲击,一头裁倒在地。 门栓被轻轻拔开,睡梦中的张一波一无所知。文奎把室内的灯点亮,大摇大摆地端一条凳子,坐在床前欣赏着张一波和他夫人的睡姿。李敢则躲在外面望风。 也许是受到灯光刺激,张一波在睡梦中醒来,看见坐在床前的文奎,惊吓得张大嘴巴,却不敢发出声音。因为文奎手里的匕首已经顶住他的喉咙! “我是文奎,别出声。” “嗯。” “告诉我,是谁出卖了我?要说实话,要不然,我灭你全家。” “嗯。” 由于被匕首顶住天突穴,张一波的声音是从鼻子里哼出来的。文奎料定他不敢造次,便把匕首拿开,给他喘气的机会。 文奎的手上已经有着多条人命,浑身散发出来的气息和普通人不同。不怒而威的气势,给张一波带来了巨大的压力。 然而,让文奎意想不到的是,张一波说出了一个让他打破脑袋也想不到的名字:老白! “是他?”文奎不禁愣住了:“就是倪俊家里的那个管家?” “正是他。他偷听了你和倪俊的谈话,知道你叫文奎,而对于其他人,他一概不知。所以,我们才满城客栈搜查。求求你们,别杀我。我上有老,下有小。” “你们给了老白多少赏钱?” “其实也不多,只有十两白银。” 那个佝偻着背的老白,居然为了十两白银,出卖了主子,也出卖了客人。真是够黑的! 这时,睡在张一波旁边的妇人醒了,惊吓得“啊”的一声大叫起来。 第一三一章 可恨的老白 文奎轻轻“嘘”了一声,妇人便噤声。 “想不死,就别叫。” 文奎晃动着手里的匕首,刀光映衬着他的脸,显得有些狰狞。张一波也在用眼神警告妇人不要出声。毕竟生命还是第一位的。他们都看清了文奎的面孔,并且还依稀看见门外有人望风。 来者不善。善者不来! 这年轻人能够找到总管的家里来,如果惹急了,他杀起人来会比杀鸡还要容易。 文奎慢条斯理地说道:“张总管,我知道你只不过是蒙古人养的一条狗,你的上面还有管官的官,达鲁花赤,对吗?” “嗯。文英雄,感谢您的理解。” “不,我不理解你。活得好好的,为什么要为蒙古人当狗?” “你说我还能选择吗?”张一波神色凝重地问道:“你知道吗,现在的蒙古人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防范汉人。全国各地都在起义。袁州路在六七年前,就曾经爆发过彭和尚的起义,后来被镇压了,死了不少人。” “你有没有杀过汉人?” “我没有亲手杀过人。文大侠,您应该知道,我是总管,发号施令的事情肯定在所难免。这也是职责所在。坐到这把交椅上,想保证百分之百干净是没有可能的,但我真的没干多少昧良心的事情。” “老白现在哪里?” “还在倪俊家里当仆人。十两银子,又不是十两黄金,他还真能发财?” “你们准备怎么处理倪俊?” “私通匪徒,按律当斩。不过,这件事目前只有我知道。我可以选择隐瞒,或者闭口。” “那我们看你表现。如有违背,相信我们,会让你灭族的。老白必须死,你也不要浪费力气了,懂吗?” “好。” ......... 就象做了一场恶梦,倏,来人不见了。张一波用手摸了摸自己的脑袋,胳膊,都还在。张夫人惊恐万状地扑入他的怀里,问道:“你在外面得罪人了?” 张一波苦笑道:“当官哪有不得罪人的?记住,今晚的事情,谁也不能说。要不然,全家老小的性命难保,懂吗?” “嗯。” 这时,有人敲响了张一波的房门,轻声喊道:“老爷,老爷” 这人就是被李敢打晕的那个老头。张一波捂住夫人的嘴,不让她发出声来。两个人都装睡着,老头喊了两声,便走了。 第二天早晨。太阳照常升起。 倪俊起床练了几趟拳,活动活动筋骨。老白远远地看着他,心里正犯嘀咕,为什么这家伙还是活得好好的?为什么他没有被官府抓去? 门吱的一声被人推开。倪俊定睛一看,竟然是文奎和李敢。 这两个年轻人进门后,反手就将门锁住,然后直接向倪俊这边走来。昨天官兵抓捕文奎的事情,他也听说了。让他感到意外的是,他们不但没事,还大白天跑到自己家里来的。 倪俊的脸色有些不太自然,结结巴巴地问候道:“两位大侠,这、这么早?” 老白一看大事不妙,转身就想跑。他没迈动几步,就被李敢拦住了去路。 “你叫老白,对吗?” “是。” “你出卖了我们?” “是......哦,不是。” 李敢一伸手,便把老白凌空提起,往倪俊这边一扔。一个五六十岁的老头,哪经得起这么用力一掼?老白被摔在地上,面露痛苦的表情。但嘴里仍然不肯承认。 “你、你们为啥欺侮人?” 倪俊也懵逼了。他并不知道自己已经被仆人卖了。之所以他还能活在这个世界,只不过是因为张一波没有把事态扩大。 文奎冷漠地说道:“这个老畜生,为了十两银子,竟然把我们都给卖了!” 听到这话,老白什么都明白了。张一波已经把他也给卖了。 倪俊仍然是难以置信地问道:“老白,这是真的吗?” “老爷,饶命啊。我也没办法呀。老伴生病,没钱买药呀。我儿子又死得早呀” 老白一把鼻涕一把泪,痛哭流涕,要多伤心有多伤心。文奎和倪俊互看一眼,一下子不知如何是好。谁曾想到,老白是这么一个苦命的人?老年丧子,老伴还得了痨病? 老白凄惨的遭遇,显然打动倪俊和文奎的心。一个人要是穷怕了,什么不要脸的事情做不出来?倪俊昨晚好端端地下班回家,老白已经有些惴惴不安。现在这种担心兑现了。 “文大当家,能否借一步说话?” 倪俊向文奎使了个眼色,文奎只和跟在他的屁股后面,来到后院。 文奎问:“老白所言都是真的?” “是真的。我是看到他命苦,实在活不下去,才把他留下来当差。谁曾想到,他为了十两银子,居然把我们都给卖了。这次要不是我和张一波私交甚笃,我也是灭门之灾呀。” 倪俊不停地感慨,并没有说怎么处置老白。文奎能感觉得到,他下不了手,甚至还想为老白求情,要求放他一马。 果然,倪俊犹豫了一下,还是很艰难地开口道:“文大当家,老白的遭遇的确值得同情。他有过一个儿子,前些年得了癫痫病死了,儿子抓药欠了一屁股债,这债没还清,老伴又病倒了。这样的家庭,唉!” 文奎直接了当地问:“你想放过他?” 倪俊道:“我想补他一笔钱,然后辞退他。” 两个人正在为此事头痛时,李敢已经用他的方式把问题解决了。文奎看见李敢探了一下头,又点了一下头,知道一切都晚了。 文奎只得很抱歉地说道:“倪判官,你说晚了。我的人已经让老白去见阎王了。这是五根金条,麻烦你转交给老白的老伴,就说好心人捐给她看病的。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老白这种人,为了十两银子,差点害得你全家被灭族,你也不要感到难过。他死有余辜!” 说罢,文奎把金条交道倪俊手里,继续解释道:“实不相瞒,昨天晚上,我们已经拜访过张一波了。老白的事,就是他告诉我们的。要不是张一波网开一面,你现在也不能站在这里和我说话了。” 倪俊重重地点点头,无可奈何地感台词道:“这是老白自找的,怨不得别人。” 文奎:“有一句话我昨晚忘记和张一波说了,袁州的事,袁州了。你转告他,不要把麻烦转移到信州去,更不能去找王道生的麻烦,否则,我们会杀他全家。” 第一百三十二章 人心难测 文奎和李敢走了,留下一脸懵逼的倪俊,还有老白的尸体直挺挺地躺在地上。 五根金条,足够老白的老伴度过余生。但他还得编一个老白暴死的理由。文奎并不理会倪俊如何善后,而是留下了一句足以让倪俊冷汗涔涔的话。 威胁! 一群连袁州路总管都没有放在眼里的人,威胁一个小小的判官又算得了什么。倪俊庆幸的是,这群人还算是明辨是非的人。要不然,躺在地上的恐怕是自己。 ....... 距离袁州城三十公里的林家村。孙小山已经替辛力刚和那三个白莲教传教士处理好伤口。 看见文奎和李敢毫发无损地回来,众人便知道事情已处理妥当。 李敢有些得意地说道:“你们意想不到吧?小人物也差点让我们在阴沟里翻了船。” 正在擦拭着枪枝的苏北急切地问道:“是不是倪俊家里的那个老仆人?” 文奎想起这事,真是气不打一处来,严肃地批评道:“苏北,这件事你也有责任。我让你在门外望风。老白在外面偷听了我和倪俊的谈话,你竟然不知道?” 事情说到这份上,苏北才恍然大悟:“这老家伙,我明明看见他走了的!他肯定是往其他方向又潜了回来。” 李敢亲手送老白见了阎王,也不由感叹唏嘘:“贫穷真是可怕。这老白太穷了,活不下去了,竟然想到了靠出卖主人赚钱。要不是张总管和倪俊关系不错,悄然押下了情报,这次倪俊全家老小,怕是会遭遇灭门之灾。” 躺在床上的林自强听文奎他们议论着人心之险恶,猛然间灵光一闪,他的亲侄子林冬生!白莲教徒遭到官兵围剿,林冬生一直没有出现,就像人间蒸发了一般。 “文大当家,我有一个疑问。我怀疑这次白莲教去淮西走漏了风声,也是被人所陷害。要不然,哪有那么巧?就在我们准备出发的当天晚上,被官兵一锅端?要不是辛师傅、冯发、龙二等几个人武功超群,我也跟着没命了。” 想起那些战死和被官兵活捉后砍了脑袋的教徒,林自强眼眶有些湿润。 真是太惨了! 转眼之间,数十条鲜活的性命灰飞烟灭。林自强不敢想象,淮西那些反抗元军大部队镇压的同伴们,在经受着什么样的考验。 文奎问:“林师父,你怀疑你们也被人出卖了?” 林自强痛苦地闭上眼睛,眼泪从眼角渗出。显然,这个想法让他很痛苦。他不敢面对现实。 辛力刚的伤势不算太重,还能下地随意走动,便把文奎拉到门外,轻声说道:“就在我们来袁州的最初几天,林自强的亲侄子林冬生,为了一点家事,和林自强吵了几句。在我们出发前三天,林冬生又因为酗酒,被林自强批评了。奇怪的是,自从我们被官方围剿,就再也没有见过林冬生了。我猜想,或许林自强在怀疑他的亲侄子。” “发生了那么大的事,一个大活人生不见人,死不见尸,的确让人生疑。”文奎作为一名带着警刑队长记忆的穿越者,看问题比辛力刚要全面一些。 他分析说道:“这里面有好几种可能性,第一,林冬生对林自强恨之入骨,出卖了林自强,然后他领了一大笔赏钱,远走他乡过他的逍遥日子。第二,林冬生不慎被官方抓获,林冬生经受不住严刑拷打,供出了林自强准备带领教徒参加红巾军的事。但官方也没有放过他,而是将他杀害了。当然,还有第三种可能,林冬生不想参加起义军,在关键时候悄然逃跑。” 辛力刚听了文奎的话,坚定地说道:“林冬生这个人,我也见过。酗酒如命,心胸狭窄。他还有一个嗜好,好赌。作为一名赌徒,往往喜欢冒险。所以,我更相信你的第一种分析。他用白莲教徒几十人的性命发财了,自知罪孽深重,拿了赏钱逃跑了。” 李敢不知什么时候出现在文奎后面,大约听到他和辛力刚的谈话,冷笑道:“文大当家,你这样分析来分析去,简直太浪费脑筋。我们直接去找张一波要答案,不就成了?” 满身是伤的辛力刚惊愕地问道:“李敢,你疯了?你以为张一波的家是你家菜园子,想进就进,想出就出?” 文奎伸手制止住辛力刚,笑道:“不,李敢没有疯。干我们这一行,就要敢想,敢杀。李敢的想法正合我的胃口。今天晚上,我和李敢再去一趟张府。还有,苏北和李敢两个人负责警戒,在村口设一暗哨,以防有官兵对我们突然袭击。我们这点人,就算有枪枝弹药,真要是面对蒙古兵的弓箭手,打起来也捡不到什么便宜。” 苏北看见李敢近来在文奎面前连连“受宠”,有些不服气了,吵着要参加今晚的行动。文奎怒道:“三大纪律,九项注意,你背我听听?” 苏北一句句背诵道:“一,一切行动听指挥。二,一切缴获要归公......” 背完后,文奎反问道:“第一句怎么说的?” “一切行动听指挥啊。” “那就对啦。你听谁指挥?谁是老大?” “老大,那你也不可太偏心呀。有什么行动都带着李敢,我们这些老人都快被你忘记了。我不服!” “苏北,我警告你,一切行动听指挥!论枪法,论拳脚功夫,你都不在李敢之下。论机智,你远远不如他。你想想,要是那天晚上你机智一点,还会让老白钻了空子?由于老白的出卖,差点害得我们全军覆灭,而辛力刚他们也别想救出来。这笔帐我还没有和你算,你倒好,和人家李敢争起宠来了?现在我命令你,立即到村口去设暗哨,和李敢两个人,每人潜伏两个时辰。听明白了吗?” “明白!” 看见苏北和李敢两个人走远了,辛力刚有些不解地问:“文少爷,刚才苏北背诵的东西,都是些什么玩意?” “纪律!三大纪律,九项注意。以后随着形势发展,还有需要完善的地方。比如,官兵不得酗酒!” “啊,连喝酒也要禁止?我们不是经常喝得醉醺醺吗?” 文奎没好气地瞪了辛力刚一眼,怒道:“老辛,喝酒误事。林冬生的事情如果查实,我没猜错的话,一定是酗酒惹的祸!” 来自后世的文奎,太明白纪律的重要性了。一支没有严明纪律的军队,一定是不堪一击的。 第一三三章 蓄势待发 下午申时三刻。 张一波接到报告,家里来客人了。回家一看,他看到文奎和李敢两个人端坐在大堂客厅等候。 “两、两位贵客,你们怎么来了?” 张一波的脸上挤出比哭还要难看的笑容。他做梦也不敢想象,文奎和李敢两个人竟然如此胆大。这种行为,简直太不把官当官了。 文奎和李敢表现出来的镇静,反倒给张一波带来了巨大的压力。他们品着家奴沏上来的好茶,表情静如止水。 文奎皮笑肉不笑地说打着招呼:“张总管,你很忙啊。” “也不算是很忙。不知文先生有何贵干?” 文奎递给李敢一个眼色,示意他到外面去站岗。张一波毕竟是袁州路的总管,相当于后世的地市级官员,这官不算小了。 “我、我好像没什么事对不起你们呀。” 客厅只有文奎和张一波两个人时,张一波紧张的心态总算有些许放松。 自从昨晚夜访张府,今天城区的盘查明显放松了很多,和平时没什么区别,这也是他们能大摇大摆进城的原因。 “张总管,别怕。我此番来贵府,只是想向你打听一个人。希望你能如实回答。这个人对于我们来说,很重要。” “谁?” “一个小人物,他叫林冬生。” 张一波反问道:“你指的是白莲教的人吗?” “正是。年龄二十多岁,长相有点瘦,尖嘴猴腮。酗酒如命。” 文奎简单描绘了一下,张一波已经很清楚他指的是谁,便以肯定的语气回答道:“他已经死了。” 这个结果完全出乎文奎的意料,忍不住重复了一句:“死了?” 既然遇害了,应该不是当叛徒吧?文奎还暗自惴测过,林冬生出卖了白莲教,拿了一大笔赏钱远走高飞,过他的逍遥日子去了。 接下来,更是让文奎意想不到。 张一波继续说道:“就是他出卖了白莲教的人,他原以为可以得到一大笔赏金。谁知那日松一刀把他给劈了。碰巧当时我在场。” “那日松?” “对。袁州路的达鲁花赤。” 文奎初来乍到,当然不知道那日松是何许人也。林自强对这个蒙古族官员却是略知一二。文奎谈起林冬生的下场,林自强不由感叹唏嘘。 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或许那日松从内心里痛恨叛徒,不但不给林冬生赏钱,反而一刀把他给劈了。 张一波也算是个聪明人。文奎两次“拜访”张府,他竟然没有报官。就当此事没有发生一样。 文奎问:“林兄,接下来你有什么打算?” 林自强感慨道:“我还能有什么打算?去淮西,找到彭莹玉,参加他们的起义军。除此之外,像我这样的人,到哪里都是死路一条。” 黑水寨那么大的摊子,文奎带着几名骨干出来已经有些时日,多少还是有些牵挂的。 林自强等人恢复得比较快。三天后,文奎让孙小山留了一些中草药,还留下一个抓药的药方,然后策马打道回俯。 信州。王道生府上。 对于文奎的突然出现,王道生还是有些意外。他不远千里到袁州,竟然全须全尾地回来了?这些人,还拿元军当回事吗? 王道生捻着几根山羊胡,满脸的笑意:“你的事情,这么快就处理好了?听说你们这次闹的动静不小啊。” “你都知道了?” 王道生指了指桌面上的一张纸,那张纸又宽又大,有点类似于后世的报纸。那是元政府内部的信息。 “这里有嘛。你看看。” 文奎拿起来起看,看完之后不禁哑然。千万别小看古人的宣传手段。他们把白莲教描绘成了妖魔鬼怪,简直万恶不敕。对于他们互助团结、亲如兄弟的一面完全无视。 “这手抄报,办得还真不差。”文奎调倪道:“王知府,这次我们也险遭暗算啊。” 王道生听完文奎的故事,也是惊吓得不轻,不住地感叹,真是知人知面不知心。一个老仆人,竟然为了钱去出卖主人。太可怕了,真是太可怕了! 文奎淡然一笑,道:“我此次来,一是向你表示感谢,要不是你,辛力刚他们几个就没命了。二呢,是想了解一下其其格的情况。” “孟非的确是孟恩的亲弟弟,此人的手段、能力都要超出孟恩很多,你们千万要小心。弄不好,我担心他会下令派兵去剿灭你们。不过,其其格这个人,我倒是有些时间没见过她了。” 让一个知府大人去关注其其格,显然有些不现实。文奎也没太多计较,而是问起了另一个问题。 “现在北方的情况怎样?” “你指的是红巾军?他们闹得可凶了。自从五月初刘福通在颖州起事,全国各地响应者如云。据说已达数十万之众。而且还在增多,估计各地红巾军加起来,会有百万之多啊。” 王道生面露凝重之色,说道:“听说有些蒙古兵剿灭红巾军,他们被红巾军打败了之后,就去抓老百姓,在老百姓头上缠上红巾,然后砍头,以此算作他们剿杀红巾军的功绩。而且,那些红巾军也有些部队纪律不严,到处烧杀抢掠,所到之处生灵涂炭。” 兴,百姓苦。亡,百姓苦!战火一旦燃起,吃亏的肯定是百姓。一切皆在文奎的意料之中。 像王道生这种文人,内心还是有些百姓情结。所以,谈起起义,他的情感很复杂。 文奎直截了当地问道:“王知府,如果元朝灭亡了,你准备怎么办?” 这是一个很深奥的哲学命题。王道生稍加思考,说道:“不瞒老弟你说,其实我有很多种选择。比如,带上我的家财,找一避远之处,开荒种地,过着陶渊明一般的生活。还有,我可以选择投降,谁当政我就投靠谁。当然,我还可以选择造反。这么多选择,都让我左右为难。因为目前信州的形势还算平稳,还没有到我选择的时候。” 文奎看得出来,老奸巨滑的王道生,深通生存的哲学。他这种人,绝对不会象林冬生那般愚蠢。 待市估价!谁最有实力夺取天下,谁就是他的大掌柜! 文奎的黑水寨,应该只是他的众多选项之一。如今,连文奎自己都觉得,黑水寨这个鱼池有点小! 第一三四章 其其格来了 清晨的第一缕阳光照进黑水寨。文奎在一阵鸟的啁鸣中醒来。 睁开眼睛,文奎看见刘芸芸那白藕似的手臂很随意地搭在他的胸前,睡得那么深沉,让文奎不忍心叫醒她。 “梆梆梆” 文奎的房门被人敲得震天响。 “老大,开门!” 是李敢的声音。这家伙胆子真是越来越肥了? 这么大的声音,居然还没有把刘芸芸吵醒。文奎轻轻把刘芸芸的手臂拿开,然后披一件单衣,慢悠悠地打开半扇门。 “什么事呀?” 李敢有些神情焦急地勾了勾手指,示意文奎出去说话。尽管已经是初夏,清晨的黑水寨还是有些寒意。文奎穿得单簿,走出房门打了个寒颤。 “不好啦。她、她来了!” 见李敢那么神神秘秘的样子,文奎猜出了几分,问道:“嘘是其其格吗?” “嗯。” 这么大清早,太阳还在东边的地平线上,正准备喷簿而出,其其格就已从城里赶到黑水寨?那她不是半夜就动身了吗?这丫头真是够疯了。 文奎轻轻掩上门,随李敢向山下走去。大约走了两百多米,看见其其格竟然一身蒙古姑娘的打扮,毫不掩饰自己的身份。要不是文奎这点面子,估计她单身一人来到这土匪窝里也是够戗。 文奎颇感意外地问道:“其其格,你怎么来了?” “我要去打猎!我要你亲自陪我!” 文奎不由满头黑线。奶奶个熊,我上辈子没欠你吧?这个其其格,就像狗皮膏药一般,算是粘上他了。 “嗯,那个其其格,等会我还要信州城找王知府有事。要不,你随我下山。” 文奎轻轻捏了一下鼻子,终于想到一个不陪她的理由。 “别骗我了。你以为我不知道?前天你已经去过城里了。到了信州也不找我,你什么意思啊?这些日子,你是不是有意疏远我?” “当然不是啦。前些日子,我不是去袁州做生意了吗?” 文奎故意边说边走,几分钟时间,终于带着她离了文轩苑的视野。刚才所站的位置,刘芸芸如果站在窗户前,是完全可以看见他们的。 “其其格,我们、只是普通朋友,拜托你不要那么粘好不好?我说过了,我有夫人的,被她看到你这个样子,她会不高兴啊。” 走到一个拐弯处,文奎很艰难地地说道。谁知其其格并不理会,继续耍着她的大小姐脾气:“我不管,我就喜欢你,我喜欢和你在一起!走,陪我去打猎。今天我要打一只大老虎。” 跟在后面不远不近的李敢,也替李敢捏一把冷汗。要是被刘芸芸知道,像其其格这样一个蒙古族姑娘死皮赖脸地追上来,不知她会怎么闹? “李敢,你去拿一支猎枪给我,还有,多带点弹药。” 文奎想到的是尽快带着其其格离开,免得两个女人争风吃醋,夹心饼的日子可不好过。不一会,李敢送来一杆鸟铳,一小袋的弹药。 被人拿捏到短处,不配合肯定不行!尤其是其其格这样的女人,任性,刁蛮,没有她不敢干的事。要是让文夫人看见,文奎少不了又要在列祖列宗的灵位前下跪。 猎枪的感觉和步枪有些相似。不过文奎长期使用手枪,今天拿起猎枪,轻飘飘,感觉就是一根烧火棍。但他又不得不装模作样。 文奎趁其其格不注意,又把李敢拽到一边。 “你的勃朗宁呢?” “在这。给你吧。防身用。” 文奎打开保险,手枪弹仓里还有五发子弹。关键时候可以保命。 “老大,我这里还有两枚手雷,一起给你吧。” “嗯,还算你有良心。这个其其格,我真对她没办法。早知道有今天,当初就不该惹她。现在好了,被她粘上了,想甩都甩不开。” 李敢无奈地噘噘嘴:“万一不行,就娶了她呗。反正她现在是落毛的凤凰不如鸡。” “去你的,你少寒碜人好不好?” 文奎把勃朗宁插进内衣口袋,手雷也放在猎枪的弹药袋里,然后随其其格向大山深处走去。 不得不说,像文奎这样一个从书斋里出来的少爷,对于大山是陌生的。而其其格就像是为大山而生,走进森林,如鱼得水。 黑水寨方圆一百多平方公里,绝大多数是森林。数人抱的大树比比皆是。他们踩着厚厚的树叶,沿着一条羊肠小道走去。 大约走了一个时辰,连文奎自己都不知道走到什么位置了。 太阳已经升起来,挂在半空中,但仍然没有什么威力。阳光从浓密的树叶丛中倾射下来,在阴暗的地面上形成斑驳的暗影。 走累了,文奎很随意地往一根倾倒在地的大树杆上坐下去。其其格便很大胆地挨着他身边坐,主动把头倚在他的肩膀处。 世界在瞬间变得无比寂静。他们甚至听不到鸟叫,也感觉不到猛兽的危险。彼此能听到对方怦怦怦的心跳。 整个世界似乎只有他们两个人存在。 文奎的内心有一股邪火在燃烧。灵魂深处,似乎有一个魔鬼般的声音响起:要她,要了她! 口干。舌燥。呼吸急促。 文奎终于伸出他的手臂,揽住其其格的肩膀,其其格幸福地闭上眼睛,满面羞红。 “其其格,你来黑水寨的事,你额吉(妈)知道吗?” “我留了一张纸条,放在我房间的桌面上。要是我不趁半夜跑出来,她肯定不会同意。” “你不该这样做。上次你被人绑架,她已被吓得不轻。你不小了,不该惹她生气。” “谁叫你去了信州也不来看我?那我只有自己厚着脸皮上来看你了。” “……” “文哥,吻我,好吗?” “……” 其其格听不到文奎回答,猛一抬头,看见文奎的眼睛已经转向不远处的一块巨石。 巨石的旁边有一条巨蟒,腰身比水桶还要粗。它的眼睛充满敌意,向文奎这边盯着,似乎是想把眼前这一对青年男女吞进肚子里! “文哥,你、你” 顺着文奎的目光,其其格也看到了那条巨蟒。 其其格猛然从腰间抽出雪亮的蒙古刀,勇敢地挡在文奎身前。 那神情,她是准备和巨蟒决一死战。 第一三五章 好斗的性格 巨蟒吐出一股令人作呕的腥臊气,醺得文奎想吐。其其格就象换了一个人,怒目圆瞪,双手举刀,随时准备着给巨蟒致命一击。 “小心!” 巨蟒如离弦之箭,猛然向其其格扑了过来。其其格迎面一刀劈向巨蟒的头部。谁知巨蟒的尾巴就象一根长鞭似的甩了过来。 “砰!” 文奎扣动了猎枪的扳机。火光四溅,无数的弹珠钻进了巨蟒的身体。弹珠刺痛了这个庞然大物,引起了它的反弹。其其格那一刀没有将巨蟒劈死,鲜血如注,臭气醺天。连续受挫的巨蟒拼命搅动着尾巴,像是挣扎,又像是发起进攻。 “其其格,快跑!” 文奎一把拽起其其格,向巨蟒相反方向奔跑。巨蟒竟然调转头,从后面追来。这下子文奎真是吓得不轻。巨蟒爬行起来,倏倏倏,一点也不比他们奔跑的速度慢。 巨蟒这趋势,似乎是铁了心把眼前的两个生物吞进肚子里了。文奎面露绝望之色。这条蟒蛇应该是成精了,别看它身体粗壮,反应非常灵敏,似乎是嗅觉他们的气味一路追来。前面出现一条小溪,溪水刚刚过膝,文奎和其其格趟过溪水,蟒蛇已经追来,也跟着窜进溪水里,高高地昂起头,张开血盆大口。 文奎从弹药袋里掏出手雷,拔去保险插销,延时三秒,猛然扔了出去。手雷在巨蟒张大嘴巴的一刹那,钻地它的嘴里爆炸。 爆炸声有些沉闷。但巨大的威力已经将巨蟒的头部炸得粉碎。一时间,血雨飞溅,腥气醺天。文奎在手雷爆炸的一瞬间,同时将她按倒在地,以免她被弹片所伤。 硝烟慢慢消逝。被文奎压倒在地的其其格,终于从紧张的情绪中缓过神来。 其其格猛然坐起身来,问道:“文哥,你刚才用的是什么武器?怎么这么厉害?” “炸药啊。我们黑水寨自制的炸药。” 甜瓜式手雷,看上去就像一颗甜瓜。其其格从文奎的弹药袋里搜出了最后一枚手雷,看着很奇怪,伸手就要去摆弄,吓得文奎连忙一把抢过来,叫道:“别动,小心炸死自己!” “我就看一下嘛,犯得着这么凶吗?” 其其格噘着嘴,把脸撇向另一边,有些不高兴了。 “好了,小丫头,我们走吧。那条巨蟒已经被炸死了,危险暂时解除。” 其其格仍然坐在原地,一动不动,显然是和文奎铆上劲了。文奎没办法,只得递过那枚手雷,说道:“你只许看,不许动,免得伤了自己。” 其其格接过手雷,脸上浮起了笑容:“我就看一看,不会动的。” 仔细端祥了一会,其其格看不出有什么异样,诧异地问道:“这么小的东西,怎么会有如此强大的爆炸力?今天要不是它,我们很可能会被蟒蛇吞进肚子里去啊。你看那条蟒蛇,腰身比水桶还要粗,简直可以吞进一头大水牛。轰!竟然把它的头炸没了。文奎,你投弹的姿势真好看,而且还能准确地把炸弹投进它的嘴巴里,真是太厉害啊。” “这叫急中生智。刚才我差点被吓死了。” 文奎装出一幅惊魂未定的样子,让其其格找到了存在感。她向蟒蛇头部劈去的那一刀,才真的叫危险。假如一刀未劈中,或者被蟒蛇避开,后果很难预料。 “其其格,我们走吧。这黑水寨很大,什么样的野兽都有。很危险的。” “危险,那才叫刺激呀。我说过,我今天要打一只大老虎,虎皮当坐垫,虎骨泡酒,虎肉嘛,就赏给你们的兄弟们饱餐一顿。” 文奎见其其格那充满憧憬的样子,不由暗自好笑。黑水寨,除了土匪窝相对安全一些,方圆一百多平方公里的森林,乱石,沼泽地,野兽等,危险无处不在。哪有她想得那么浪漫?就算是平时,刘芸芸和雪儿她们,不敢走出超过驻地三公里。那些兄弟们巡山,那也是整个小队出发。 其其格这性格,也太喜欢冒险了吧? 被巨蟒一阵猛追,文奎已经完全迷失了方向。其其格从怀里掏出怀表似的小挂件,原来是一个指南针。 “这边是南方。我们往北方走,那里的树林更茂密,说不定会找到大老虎。” 她收起指南针,抬腿向北面走去。这个动作,让文奎自叹不如。到了原始森林,到处都是参天大树,遮天蔽日的树木,很容易就会让人迷失方向。其其格居然还带着指南针。 她一边走,一边好奇文奎为什么能造出如此威力巨大的炸弹。文奎只好撤个谎,说以前山寨有个很懂炸药的老师傅,他现在已经去世了,由于老人性格保守,又走得匆忙,这门技艺已在山寨失传。现在用的这几枚炸弹,就是老人遗留下来的。 其其格听罢,满脸的失望。她原想向文奎要几枚手雷的,听他说存货已经不多,只好打消了念头。不一会,他们登上了一个小山包,站在小山包的巨石上,举目望去,仍然是一眼望不到边际的大山。 绵延的峰峦,翠绿的海洋。 “呜啊” 其其格大声吼道。很快,山谷的另一面也传来“呜嗷”的回响。 反反复复几次,等其其格停止呼喊,山谷那边仍然还在“呜嗷、呜嗷”地喊叫着。 其其格侧耳细听,兴奋地叫道:“文哥,那边有狼群!” 听说有狼群,文奎后背冷汗涔涔。 狼行成双。那是最低的规模。 狼之所以能在原始森林里生存下来,就在于他们的团结互助精神。一般而言,只要找到狼,就不是一两只,很可能会数只甚至数十只出现。 普通猎人,宁愿和老虎遭遇,而不愿意和狼群遭遇。毕竟双手难敌四拳。一个猎人和一群狼斗,多半会成为野狼的腹中餐。 “其其格,我们还是绕过这道山梁,往其他方向走吧。狼是最不好对付的。” “难道你很怕死?” 被其其格一句责问,文奎脸上一阵臊红,好像男人的尊严受到了严重挑战。 文奎道:“我这不是担心你的安全吗?” 其其格往猎枪里装满了火药、钢珠,豪情满怀地说道:“走,我们去打狼!” 第一三六章 野狼谷 战斗民族的姑娘,真是太彪悍了!文奎有些无语地望着其其格的背影,迟疑了一下,不得不跟上她的脚步。一个堂堂数千人马的大寨主,简直变成了其其格的小跟班。 他们大约走了一刻钟,便闻到了野狼的气味。其其格手握猎枪,双眸精光闪烁。身形无比机警。文奎不由暗自感叹,像其其格这种人才,要是拉到战场上去绝不会输给男人。别看她平时穿得花里胡俏,一旦启动战斗程序,简直就是一条小母豹。 居高临下看山谷,相差大约一百多米的距离。山谷里,有五六只野狼机警地四处张望。它们似乎闻到了危险的气息,竟然背靠背,各盯一个方向。文奎前世当警察时,一旦遇到无险可守时,都会和队友保持这种阵形。所以,野狼的动作对于文奎而言,一点也不陌生。 其其格指了一下身边的一棵大树,又指了附近的另一棵大树。文奎领悟她的意思,双手抱树,双脚钳住树杆,“嗖、嗖、嗖”几下子,文奎便爬到了树巅。那边,其其格也稳稳地坐在一株树的树杆上。 树叶很茂盛,适合藏人。文奎扒开树叶往下看,看见有几只狼已经开始扇动鼻翼,像是发挥它们的嗅觉,又像是有些隐约的不安。 “呜嗷” “砰!” 其其格的枪响了。居高临下,又是偷袭,密集的子弹射向狼群,有两三只野狼中弹,但都不是致命伤。猎枪的钢珠射在野狼身上,对于这些皮糙肉厚的家伙而言,就像挠痒痒似的。 就在这时,文奎定睛一看,吓得真是不轻。幽深的山谷处,突然一下子多出数十只野狼。那些个头比狗大不了多少的家伙,似乎发现了躲在密林之中的其其格,全都把目光聚焦到文奎临近的一颗树。 文奎果断地扔出一枚手雷,拔开插销,奋力扔了出去。轰!手雷在狼群里爆炸,有两只狼被炸飞。受伤的狼更多。那些狡猾的家伙吃了亏,商量好了似的分散开来,纷纷向文奎和其其格这边靠拢。 野狼的突然增多,不知是让其其格兴奋,还是紧张。她连续发射了两枪,打死了两只,文奎向下一看,呵呵,其其格那株树的树下,有十几只狼围在那里,附近还有好多狼机警地盯着这边,似乎是在寻找机会。 其其格的成功之处在于,让文奎和自己分开。这样形成了两个火力点。而其其格开枪太猛,几乎吸引所有的狼群。这样一来,狼们把自己的后背完全暴露在他的面前。 文奎仔细数了一下,黑压压一大片,少说也有几百只狼!呲牙裂嘴的狼们露出了它们的獠牙,随时准备向其其格那边发起冲锋。而其其格的手里有猎枪,时不时地放一枪,又让狼们忌惮。 时间一长,文奎发现自己错了。野狼采取的是围而不攻的战术!这些野狼只不过是把其其格那颗树围住,不让她下来。而其其格一旦子弹消耗完了,它们说不定连树杆都能咬断! 狼子野心。 真正的狼子野心啊! 文奎不禁有些悲从心发。早知如此,真不该让其其格来捅这个“马蜂窝”。 这个山谷,很可能就是当地猎人传说中的野狼谷! 但凡进到野狼谷来的猎人,从来就别想活着出去。因为这里是野狼的世界。成千上万的狼群围上来,就算再多的猎人,也有弹尽粮绝的时候。 “其其格,子弹节省着打。你的树下,已经聚集了数百只野狼了。” “明白。” “轰!” 又是一枪。 文奎和其其格的声音,大约被野狼听见了。有几只狼开始向文奎这边聚集。 文奎好久没进过那个神秘的军火库了。现在这种时候,已经是身陷绝境,再不求助于军火库,怕是别想活下去。 左手摸右手。那个神秘的胎记。 文奎重新走进了军火库。 手枪?步枪?手榴弹?还有没有杀伤力更强的武器? 军火库里连掷弹筒都有。但文奎最后还是选择了一箱手榴弹。满满一箱,五十颗。同时,他还扛了一箱甜瓜式手雷。两百颗。 如此之多的炸弹,要是还不能战胜野狼,那真的只有信命了。 文奎把整箱的手雷和手榴弹放在树杆的三叉位固定好,不让它们滑落下去。然后开始像土豪似的消耗弹药。 轰!轰!轰! …… …… 一口气扔出二三十枚手榴弹,野狼死伤一大片。原本已经缩小的包围圈,渐渐变得松散。 这时,天色渐渐变暗。那些数不清的野狼的眼睛,在黑暗里发出绿油油的光芒。 “文哥,你这个骗子,你不是说没有炸弹了吗?你怎么还有那么多炸弹?” “我在树上发现有两箱炸弹。” 文奎解释着,这句谎话连他自己都不会相信。但他实在找不到更好的说辞。 其其格那么精明的女孩,岂是那么好骗的?没过几分钟,文奎感觉自己这株树有动静,往下一看,他看见了其其格! “傻丫头,你就不怕被狼给吃了吗?” 文奎伸出手,把其其格拉上来。其其格看见两个弹药箱! 箱里的炸弹摆放得整整齐齐。文奎说得没错啊。 老天怎么专门眷顾他的?其其格欣喜地拿出一颗手雷,递给文奎,说道:“你再扔一颗炸药给我看看。” 文奎接过手雷,拔去保险销,奋力扔向近处的一只野狼。轰!那只狼被炸飞起来,肢体碎片纷飞。 其其格又拿出一颗手雷。不过,这次她没给文奎,而是模仿文奎的办法,向狼群扔去。 过了三秒,她听到“轰”的一声巨响,很兴奋地叫道:“我会扔炸弹啦。” 文奎不得不解释道:“这种炸弹,应该叫甜瓜式手雷。” “你看它形状如甜瓜,我看就直接叫甜瓜吧。” “孺子,可教也!” 那些野狼被炸怕了,包围圈撒得更松。五十米以内,已经看不到野狼。凭人的力气,要想把手雷投到五十米开外,至少文奎还做不到。 狡猾的野狼! 文奎不得不向其其格说道:“疯丫头,今晚我们怕是回不去了。” “我本来就不准备回去。今晚我们就睡在这树上。” 其其格从怀里掏出一根长绳,笑道:“我们把自己绑在树杆上,只要不掉下去,就能睡着。你就放心吧,那些野狼被炸怕了,不敢半夜偷袭的。” 第一三七章 蛇毒 天黑了,文奎还没有回家。文老夫人急了,连忙去喊人打听。 “史勇,文奎去哪了?” 史勇一脸懵逼:“老夫人,文少爷出去,没和我说啊。” 接着,她又问了文冲、苏北、孙小山等几个人,都说不知道。 最后,她才想到李敢。这段时间,李敢和文奎走得近。 李敢听说文奎还没回家,一下子吓得脸色煞白,反问了一句:“老夫人,你说什么?文大当家还没回家?” “现在这个点,饭堂的晚饭都吃过了。可文奎还没有回家。李敢,你知道他去哪了吗?” 李敢战战惊惊地回答:“老夫人,不瞒您说,文大当家早上就出去打猎了。他好像是往野狼谷方向去的。” “你说什么?野狼谷?那可是死亡谷呀。从古至今,但凡进入野狼谷的人,从来就没人活着回来过!” 史勇、李敢、苏北等人一听,彻底傻眼。尤其是史勇,他是黑水寨的老人,几十年来无人敢去碰野狼谷这个生命禁区,而文奎竟然单枪匹马,跑到野狼谷去发什么疯? 出了文夫人的房间,史勇一声令下,黑虎队五十多名队员紧急集合。望着这些小老虎似的队员,一个个精壮无比。他们手里的武器,步枪、手枪都有。甜瓜式手雷,也是每人两颗的标配。 “野狼谷方向,出发!” 史勇他们并不知道,这次行动潜伏着另一场更大的危机…… 再说文奎和其其格两个人躲在大树上,用麻绳捆住自己,两个人轮流休息。每人一个时辰睡觉,时间过得飞快。 “呜” “呜嗷” …… 野狼谷的声音此起彼伏,阴森恐怖。山区的气温也急骤下降。其其格冻得浑身发抖,整个身体紧紧地缩在文奎的怀里。 文奎抱着其其格,第一次如此亲密地接触。一阵阵青春少女的体香,令他的神经阵阵发麻,浑身像通电似的感觉。 其其格仰起她娇美的面庞,瞪大她那黑葡萄似的眼睛,勇敢地说道:“文哥,亲我。” 文奎的脚踝处一阵剧痛! 本领反应,一伸手,抓住一条软绵绵、冰冷、湿润的小青蛇! 也算是老天有眼,这一把抓下去,恰巧抓到小青蛇的七寸处。其其格看见文奎的异常反应,不解地问道:“文哥,你怎么了?” “蛇蛇!” 小青蛇被文奎拿捏在手里,举高,一使劲,蛇头自七寸处被掐断。 蛇,已是一条死蛇。其其格不由脸色剧变! 那是一条竹叶青蛇。这种蛇有剧毒,但凡被咬上,很快就会毒发攻心而死。 其其格感觉自己的牙齿在打战了,问道:“有没有咬了你?” 文奎也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连忙说道:“脚,我的脚踝处。” “你别动,忍着点。” 其其格猛然拔出匕首,迅速用匕首割开文奎所指之处。那地方虽说只有几个小小的牙印,但绝对是可以要文奎的性命的。 一阵剧痛之后,鲜血汩汩地从文奎的脚踝处流出。随后,其其格又割断一节麻绳,把文奎的脚腕处捆死,不让血液回流。 没多久,文奎的脚踝以下便失去了知觉。 更让文奎感动的是,此时的其其格,竟然趴下身子,用嘴去吮吸脚踝处的血液。 “其其格” “你别动!” ……… 其其格处理蛇伤的经验很丰富。干完这些,她拿出一个小锦囊,向文奎的伤口处倒药粉。把药粉敷在伤口上,她又用布条捆住伤口,不让药粉掉落。 干完这一些,其其格长吁一口气,说道:“文哥,能不能活命就看你的运气了。如果没有蛇毒流进你的心脏,你就能安全。反之,怕是神仙都救不了你。这种竹叶青蛇,业内人士称为三步倒。也就是说,只要走出三步,你就没了。” 说到这,其其格的眼睛红了,嗫嚅道:“如果你死了,我就割腕自杀!我们一起藏身狼腹,也是一种不错的死法。” “傻丫头,看你说哪去了?吉人自有天相。我死不了,你也不会死!” 看得出来,这个高贵的蒙古族姑娘对自己是动了真情。她愿意为文奎去死,冒着生命危险去为他吮吸有毒的血液。平生遇到这样的女孩,还有什么遗憾的? 可是,其其格有遗憾! “文哥,如果有一天我不在了,你会哭吗?” “傻丫头,看你越说越傻了!你才十六岁,怎么说起话来老气横秋?我还没活够呢!” “说真的,和你死在一起,我会觉得自己很幸福。今晚,不管我们是死于蛇毒,还是野狼,我都不会害怕。我的遗憾是十几年了,我一直不知道我的亲生父母是谁。阿布不会说,额吉也不会说。只是孟和悄悄告诉过我,说我是孟恩从蒙古大草原捡来的。” “傻丫头,你不会死的。我也不会死。我相信,我们一定能战胜狼群,一起活着出去。” “文哥,你还没亲我,亲我一下好吗?” “好。” 文奎把其其格揽在怀里,像抱个孩子似的,她那结实硕大的胸器顶住自己的胸脯,嘴唇上还有一股淡淡的血腥味。文奎刚才流了大量的鲜血,脚踝以下的血液几乎被其其格吮吸殆尽。 天上有几粒寒星,似乎是在偷窥原始森林里发生的奇特而惊艳的爱情故事。其其格浑身都在颤抖,那是一种无比幸福的颤栗! 文奎觉得自己浑身也在颤栗。正如其其格所说,今晚若是双双死在这密林深处,估计一定会葬身狼腹。 野狼谷。无数闪着幽光的野狼的眼睛,似乎也在注视着他们。不过,这群野狼不是偷窥,而是怀着无穷无尽的杀意。满地都是野狼的尸体,它们要报复! 其其格和文奎亲吻着,仿佛已经忘记了野狼的存在,也忘记了自己是身处高大的树巅之上。数人合抱的大树,枝杆粗壮,树叶茂密。天上还有寒星照耀,无形中勾勒出一幅无比浪漫的图画。 轰! 轰! 轰…… 野狼的后方,突然响起猛烈的爆炸声,还有“砰砰砰”的枪声。这时,文奎意识到自己的援兵到了,而怀里的其其格却头一歪,彻底晕了过去。 第一三八章 其其格的表白 野狼谷枪声、爆炸声响作一团。文奎怀里的其其格陷入了昏迷。 文奎很清楚,这一定是蛇毒惹得祸。 几分钟以后,史勇带来的人已经冲到跟前。 史勇问:“大当家的,你没事吧?” 文奎没理会史勇,而是向着人群吼道:“孙小山呢?” “在!” 夹在人堆里的孙小山听到文奎的声音,连忙拔开人群,凑到跟前。除了李敢,没有人知道为什么文奎的怀里会有一个如花似玉的大姑娘。 “快点,她中了蛇毒了。” 谁知孙小山一听说是蛇毒,彻底懵逼。他们出发得太过匆忙,并没有考虑到毒蛇的因素,刀伤的药倒是带来了,解蛇毒的药没有! “少爷,没有药啊。” 眼见那孙小山哭丧着脸,文奎倒是冷静下来。刚才其其格是因为救他,吮吸了他脚踝处的鲜血。虽然那些血液都吐掉了,但毒素可能会从口腔沁入她的体内。按照常理,这种间接性的中毒,毒性并不会强。 “有没有人带水?” 孙小山连忙递过来一个水壶,文奎只有死马当作活马医,叫人用树枝撬开其其格的嘴,然后用其其格给文奎敷创口的药灌给她喝下去。 大约过了几分钟,其其格睁开了眼睛,看见周围一下子围了几十个陌生人,竟然猛然从文奎的怀里警觉地弹了起来。 文奎一把拉住其其格,笑道:“这些都是我的兄弟,是他们把狼群赶跑了。刚才你晕过去啦。” 其其格的喉咙里还是阵阵沁凉,疑惑地问道:“你刚才给我吃解毒药了?” “正是。我也不知道这药能不能吃。为了救你,我只有这一招了。” “算你聪明!”其其格如释重负地说道:“这是我们蒙古人的特制药,既可以外敷,也可以内服,对付蛇毒有奇效。文哥,你算是歪打正着了。” 文奎的脚踝处还是被麻绳捆死,脚都已经变成了黑紫色,完全失去了知觉。在众多兄弟火把的照耀下,其其格连忙解开麻绳,嗔怪道:“你这人真笨!麻绳怎么不解开?这样下去,用不了多久你的脚踝就会坏死的。” 麻绳一解开,大量鲜血往脚踝处流,文奎的右脚也渐渐有了知觉…… …… 回到黑水寨已经是下半夜。老夫人一直坐在大堂等候消息。刘芸芸、雪儿、朱京云等几个女人也是满脸焦虑地陪着她,没有一个人回自己房间睡觉。 门外传来熙熙攘攘的声音,老夫人第一个夺门而出。她看见黑水寨那些兄弟抬回来两个人,除了她的宝贝儿子文奎,还有一个她所不认识的女孩。这女孩一身蒙古族打扮,更是让她诧异。 当然,刘芸芸的脸色也不好看了!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老夫人那犀利的目光先是投向文奎,继而是其其格,然后向史勇等人扫视了一圈,说什么也没办法淡定了。 史勇作为山寨的老二,只好抢先发话:“老夫人,文兄弟陪其其格去打猎,误入野狼谷,还被一种叫竹叶青的毒蛇咬了一口。要不是其其格自带了蛇药……” “你说什么?竹叶青?” 听说这种毒蛇,文夫人脸色骤变!她很清楚,她的宝贝儿子刚刚从鬼门关回来! “娘,你就别责怪文哥了,是我约他去打猎的。” 什么?其其格叫文夫人什么了?娘? 其其格体内的毒素已经完全清除,整个人都变得正常,并没有说糊话。 “娘,都是我不好。是我主动招惹了文哥,我们两个还那、那个了。我知道他有夫人,但我爱他,我不在乎他有夫人!我愿意当小的。今天既然碰上面了,我就把事情挑明了讲,我要嫁给文哥!” 轰!轰!轰! ………… 其其格的话,就像一枚枚炮弹,在黑水寨的人们身边爆炸。包括文奎在内的所有人都一脸懵逼! 做人可以这样的吗?来自现代的文奎,从来没有碰到过如此胆大的女孩,在八字还没有一撇的情况下,竟然公开宣称自己就是人家的儿媳妇? 刘芸芸受不住刺激,用手捂着嘴巴“呜呜呜”地哭着跑开了。老夫人大概还算有些理智,并没有太多责怪其其格,而是一脸严肃地转向文奎,冷冷地问道:“奎儿,这一切都是真的吗?” 其其格很担心文奎否认,她的眼神都多出了一份哀求的成份。文奎想起其其格为自己吮吸蛇毒,愿意为自己去死,她身上有着太多让他感动的地方,便勇敢地迎向老夫人的目光,说道:“娘,其其格所言,都是真的。她是信州府前达鲁花赤孟恩的养女。所以,我不敢告诉你。” 老夫人手里的拐杖“啪”的一声落在文奎头上,怒道:“有什么不敢说的?你敢做不敢当,还算什么男人?多娶媳妇多生娃,为我文家传宗接代,延续香火,娘高兴还来不及!” 什么? 老夫人说了什么?! 多娶媳妇多生娃? 所有人面面相觑,一下子不知如何是好。他们都以为自己的耳朵有问题,一定是听错了!老夫人竟然当众承认了其其格的身份? 其其格干脆顺着杆子往上爬,上前去挽住文夫人的胳膊,娇滴滴地喊了一声“娘!” “哎,好了,我的乖女儿!时间不早了,你们好好休息吧。芸儿那里,我会去做工作的。” 一场危机就这样化解了。让文奎意想不到的是,其其格竟然主动把这层窗户纸捅破! 男追女,隔座山;女追男,隔层纱。 其其格喜欢文奎,这是和尚头上的虱子,明摆的。但文奎打破脑袋也不敢想象,其其格竟然第一次和老夫人见面,就把两个人还很朦胧的感情挑明了说。 这需要多大的勇气? …………… 文奎还在睡梦中,又一次被激烈的敲门声吵醒。这次不是别人,而是史勇。 “大当家,快点起床,大事不好了。我们被官兵包围了!” 文奎听到史勇的喊声,一个鲤鱼打挺,直接从床上蹦到地上,手忙脚乱地穿好衣服,打开门。史勇一手拿着勃朗宁,一手提着大砍刀,后面还跟了几个全幅武装的黑虎队员。 第一三九章 孟非 文奎一听,真是吓懵了。不过,他很快就想到了其其格! 其其格这个疯丫头一夜未归,蒙古人把这笔帐算到黑水寨头上了。 “快点,叫其其格起床。” 文奎从枪上摘下两把左轮手枪,又拿了一支狙击步枪,检查了一下弹仓,黄澄澄的子弹,满满的。 其其格单人单房,就睡在文奎隔壁。年轻人嗜睡,文奎用了很大劲才把她叫醒。 “疯丫头,蒙古人派兵攻打山寨了!” 其其格也惊出一身冷汗,有些睡眼惺忪地问道:“不会吧?” 文奎嗔怒道:“其其格,你是真傻还是假傻呀。你留了纸条在家里,又彻夜不归,难道家里人不急吗?这一急,还不惊动新任的达鲁花赤孟非?” 这个时候,其其格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平时任性惯了,丝毫没有考虑到长辈的感受。幸亏昨晚没死在野狼谷,要不然这黑水寨肯定会血流成河。 轰!轰!轰! 连续三声炮响,山下的隘口处冒出浓烟,看来蒙军是要强攻了。果然,紧接着又传来了枪声和爆炸声。 文奎带着史勇和其其格,飞快地跑下山隘。山寨的人和山下的官兵对射起来,已经乱作一团。 到了山隘口,文奎把望远镜递给其其格,其其格从望远镜里看见了孟恩的弟弟、她的叔叔孟非! 孟非带着数以千计的元军,摆开了强攻的阵势。元军还推着两门山炮,那种山炮看上去很笨重,靠点燃黑硝、硫磺等引爆,射程并不远,但威力不可小觑。 而黑水寨的人居高临下,不停地往下面扔手榴弹和手雷,爆炸威力反而比山炮还要强。那些元军大约已经尝到了苦头,一个个缩手缩脚,不敢向前冲锋,全都躲在岩石或树木后面。 其其格还在望远镜里看到,地上躺着十几具尸体。看来血案早已发生。 解铃还需系铃人。 这种时候,文奎还是需要其其格出面。文奎命令山寨所有人立即停止开枪。山上变得寂静无声,山下那些元军你看我,我看你,也一下子不知所措。 这时,该其其格出场了。 其其格站在一块高高的岩石上,挥手喊道:“别打了,我是其其格!” 孟非看见其其格毫发无损,而且似乎精气神还不错, 立刻命令所有人停止进攻。 “其其格,快点下山。我们来接你!” 孟非用的是蒙古语言,文奎一个字也听不懂。其其格跳下那块石头,轻轻拍了拍手掌的灰尘,似乎并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而文奎却是有一种大祸临头的感觉。 其其格向文奎、史勇等几个人挥挥手,走了。她很轻松地从山寨那些充满杀机的枪口下离去,文奎的眉宇间浮起一丝凝重。 “史勇。” “在。” “传令下去,全部人员作好战斗准备。” “是!” ...... 其其格完好无损地出现在孟非面前,孟非脸色阴沉地要滴出水来,向身边的士兵厉声喝道:“把她捆起来!” “叔” 其其格傻眼了。从小到大,她和孟非只见过数次面。对于孟非,应该说是完全不了解。孟非从黑水寨那些人使用的武器,已经判断出,孟恩之死就和这些人有关。 孟非拿着一粒黄澄澄的子弹头,递给其其格看,眼睛里射出阴森森的火苗,厉声问道:“这种武器,就是杀死你阿布的凶手。黑水寨的人拥有大量的武器,他们不是反贼是什么?而你,竟然傻到和那个文奎谈情说爱?你还是不是孟恩的女儿?还是不是大汗国的子民?还是不是成吉思汗的子孙?” 说得兴起,孟非狠狠地扇了其其格一记耳光。其其格不但没有省悟,还更加执迷不悟地反问道:“孟非,你打我?你算哪根葱?我告诉你,如果我今生再喊你一声叔叔,我就不是人养的!” 孟非挥了挥手,示意士兵把其其格押走。然后命令部队全线出击。事情果然如文奎所预料,箭矢像蝗虫一般飞向山寨,有好几个黑虎队队员被射中。文奎这边也开始发了疯似的,用手榴弹和手雷狠狠地轰。 每人两颗手雷,加在一起数量就惊人了。那些手雷在元军人群里开花,元军被炸得人仰马翻,再也不敢露头。 此时,文奎手持一杆狙击步枪,潜入到一处草丛里。他目测了一下距离,潜伏点距离孟非所在位置,最多只有一百五十米。 瞄准镜的十字架锁定孟非的额头。 扣动扳机! 此时,孟非突然挥舞战刀,吼叫着。子弹从孟非的耳朵掠过。他的右耳一阵热辣,整个耳朵被打烂。 “哎哟哟” 孟非倒在地上,头上流血,很快有人把他扶了下去。文奎见孟非受伤,定然士气大减,便命令士兵们全线出击。那些挥舞着战刀的士兵,平时天天都在训练。今天好不容易有了一次实战的机会,一个个都如猛虎下山。 “冲呀!” “杀” ......... 兵败如山倒。哗啦啦超过千人的蒙古士兵,竟然被文奎的人杀得丢盔弃甲,屁滚尿流。一部分来不及逃窜的元军士兵纷纷跪地投降。 同时,他们还缴获了两门土山炮。 苏北拍了拍巨大的炮管,真是乐不可支:“来人啊,把这玩意抬到山去!” 半个时辰后,史勇过来汇报,此次战斗共缴获山炮两门,火绳枪一百二十五支,还有弓驽三百多,箭矢若干。最让人头痛的是,还有三百多投降的元军士兵。 史勇有些不安地问文奎:“大当家,那些投降的士兵怎么处理?” 文奎反问道:“三大纪律,九项注意怎么说的?” “优待俘虏啊。”史勇有些蛋痛地样子,继续说道:“可是,我们的粮食很有限,要是一下子多出几百张嘴,很快兄弟们就要喝西北风啦。” 苏北插上一句:“依我之见,全部杀掉!要是让那些官兵抓住我们的人,他们才不会优待呢。这样的事情,又不是没有发生过。” 文奎的双眸放射着十分深隧的光芒,要想把优待俘虏的道理和这些没文化的人说清楚,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沉吟片刻,文奎缓缓地说道:“他们都是老子娘生养的,大家都不容易。把他们的盔甲和武器留下,人员全都放走。” 第一四0章 神游 孟非带着一些残兵败将灰溜溜地返回驻地。没过多久,那些被缴了武器的士兵也纷纷狼狈而回。 孟非的一只耳朵不见了,愤怒之情可想而知。他把所有的气都撤在其其格身上。其其格被关在小黑屋里呆了一天,直到天黑才被孟和接走。 临走时,孟非送给其其格一粒黄澄澄的子弹头。 同样的子弹头,其其格闺房抽屉里也有一粒。那粒子弹是从孟恩的体内取出来的。 “文哥,杀害我阿布的事真是你干的吗?” 冷静下来,其其格陷入无比痛苦之中。 这可是杀父之仇! 文奎,你为什么要取走我阿布的性命呢?他可是对我有养育之恩的亲人。 不,这不是真的! 其其格一遍又一遍地对自己说。 …… 黑水寨。星光灿烂。 文奎孤独地坐在一块大石头上,夜色淹没了他。史勇不知什么时候出现在他的身边,在他的身边坐下,两个人都一言不发。 良久,史勇问:“我有一种预感,恐怕其其格会因爱生恨。” “你担心她会杀了我?” “也许吧。因为她是个敢作敢为、敢爱敢恨的女人。如果她对孟恩的感情至深,就不排除她有调转枪口的可能性。” 此时,文奎的内心也很纠结!史勇是过来人,见多识广,他的话不无道理。 但文奎更多的是担心山寨的安危。这次孟非吃了亏,会不会再次派兵围剿呢?如此一来,此时的黑水寨,又回到了从前。 “史勇,你要多花些心思在山寨的布防上。既然新来的孟非和我们较上劲了,就不会轻易罢休。我呢,把主要经历放在外围。比如,王道生、尹力这些官员,有他们作为我们的线人,很多内幕的消息我们都能及时掌握,就不会那么被动。” “文少爷高明!” 文奎和史勇正在商议着山寨的事情,突然有人来报:“杜新京杜掌柜来了。” “哦?” 这种时候,杜新京突然从苏州回来,会有什么好事?文奎站起身来,拍了拍屁股后面的尘土,和史勇一起去迎接杜新京。 暮色里,从山梁上走来两个隐隐约约的身影。其中一人是杜新京,另一人很陌生。文奎和史勇都不认识。 “大当家,这次我带回来一个大客户。” 杜新京一边大步迎向文奎,兴奋地介绍道:“这位是苏州有名的盐商张士信。” 张士信,反元英雄、农民起义领袖张士诚的弟弟?文奎不由暗暗吃惊,真是鬼使神差,杜新京竟然把张士信引到山寨来了! “欢迎张掌柜。来者都是客,你们应该还没有吃晚饭吧。走,我们去饭堂,先喝点小酒,暖暖身子。” 杜新京去苏州两个多月,还是第一次回家。一坐下来,他就忙着介绍苏州那边的情况。 别看杜新京这个人平时工于心计,精明透顶,话也不算多,一旦兴奋起来他也是个话唠。趁着厨师准备酒菜的空隙,文奎已经通过杜新京的介绍,把苏州商行的情况掌握得差不多了。 “别看血鹰是个杀手,做起生意来可厉害了。” 杜新京对血鹰露出无比崇拜的神情。原来张士信这层关系,是血鹰通过道上的朋友介绍的。 “短短两个月时间,原安林商行属下的青楼已经全部关闭。现在我们的生意主要是靠茶叶、大米和食盐。张士信张大掌柜就是贩卖私盐的巨贾。他的大哥叫张士诚,几兄弟靠贩买私盐,在江苏一带混得风生水起。” 就算杜新京不介绍,文奎对于张士诚、张士信兄弟俩也略知一二。毕竟他是穿越客嘛。催悲的是,这两兄弟的结局并不好,张士诚作为一方豪杰,落了个被朱元璋挫骨扬灰的下场。 当然这是后话。至少目前双方还是可以合作的。 张士信此行前来,主要是想拓展信州、饶州一带的生意,并以此为据点,向周边地区扩展。文奎先是带着张士信在山寨逛了一圈,他向展示了一下自己的实力,然后又让杜新京带着他到县诚走了数天,考察了当地的市场。 临了,张士信提出,每个月可以为文奎提供两万斤食盐。食盐混在大米里打包装船,从水路运到信州。 其实双方都是明白人,私自贩卖食盐违反了大元的律法,要是被抓会惹上大麻烦,搞不好就脑袋搬家。所以,双方签下的契约属于君子协定,根本上不了台面,也不可能受法律保护。 这天傍晚,文奎亲自把杜新京、张士信送到信州码头。双方依依惜别,难舍难分。文奎把黑水寨的虎皮、狼皮、灵芝、人参等珍贵土特产送给张士信一麻袋,把张士信感动得不行。 上了船,文奎仍然站在岸边眺望,一直到帆船驶向遥远的天际,看不到踪影。 史勇悄然用手肘捅了捅文奎,文奎才从愣神中回到现实。 “老大,你在想什么?” 文奎这才意识到自己的失态,的确太投入了。就在和张士信告别之际,文奎的脑子像放电影似的,把史书记载的场景一一掠过...... 公元1353年,张士诚与弟弟士义、士德、士信及李伯升等率盐丁起兵反元,攻占泰州、兴化、高邮等地。次年正月,在高邮称诚王,建国号大周,改元天。高邮曾一度被元大军包围,后因主帅丞相脱脱临阵遭贬,元军自乱,他乘势出击获胜。十五年,由通州(今江苏南通)渡江南攻。次年初,攻占常熟、平江(今江苏苏州)、松江、常州等地,并定都平江。随后,与朱元璋军交兵。十七年,败于朱元璋军,他投降元朝,被封为太尉。此后成为割据浙西一大势力,曾多次运粮接济大都。二十三年,派兵进攻安丰(今安徽寿县),逼走刘福通和韩林儿,自称吴王。二十七年,平江被朱元璋军攻破,被俘至应天(今江苏南京),自缢死,遭挫骨扬灰...... 直到史勇把文奎惊扰了,他才缓过神来,有些答非所问地说道:“我刚才在想什么?嘻嘻,好像在神游啊。” 第一四一章 巧遇 史勇深知文奎这些日子过得并不平稳,很担心他精神出问题。 “老大,你要是觉得压力太大,就想办法放松一下。比如,逛一逛青楼,游山玩水什么的。” 文奎扬手当头敲了一下史勇,怒道:“你尽出馊主意。我那么弱不禁风吗?你给我记住一件事,我们和张士信合作贩盐,以三年为宜。” “为什么?” “不为什么。” 这话弄得史勇一头雾水。 三年后,张士信追随他兄弟张士诚争霸天下了,哪还有什么精力去贩买私盐。他们武装割据地盘,比赚钱更刺激的是政权。 两个人骑着快马,回到信州城。文奎眼尖,一眼就看见其其格!大约一百米开外,其其格在孟和的陪同下,正在买丝绸布。 就在其其格抬头的一刹那,她也看到了文奎。 文奎吓得调转马头,往马屁股上狠狠地揍了一鞭,撒腿拼命地逃窜。其其格把手里的丝绸扔掉,几个跳窜,竟然一把将还在愣神的史勇从马上拽下来。 她沉声道:“不好意思,借你的马用一下。” ........... 大约过了一刻钟,文奎的马被其其格追上。只见她一伸手,一把拽住文奎,愤怒地吼道:“跑啊,你倒是跑啊。” 两匹马原本就很熟悉。现在它们的主人不知什么原因纠缠在一起,便自觉地停了下来。 两匹马并排答答地走了起来,倒也有些闲庭散步。 其其格的俏脸阴沉起来,还是挺吓人的:“告诉我,你为什么要躲着我?” “我没躲你呀。我这不是想早些回山寨吗?” “去你的,你给我下来吧。” 其其格突然一把抓住文奎的衣领,双双从马背上滚落下来。 两个人滚落在地,又在草地上打了几个滚。文奎以为其其格要拔刀以对。谁知她把他拽下马背,抱着他在草地上打了几个滚,整个身体骑在他身上,厉声喝道:“是不是你派人杀了我阿布?” “没、没有啊。其其格,你发什么疯?” 文奎装着很无辜的样子。相信在其其格还没有掌握证据之前,她是不会滥杀无辜的。何况她深深爱着这个男人,愿意为他去死。 果然,就在其其格掐得他快透不过气来时,她松手了。新鲜空气涌进文奎的肺部,文奎大口喘着粗气,发出了剧烈的咳嗽声。 此时,文奎就象一条即将死亡的鱼。他很清醒,这一天总归是要来到的。 晚来,不如早来! 其其格的力气真大,文奎被她所控制,还真的一下子翻不了身。如果双方搏斗,文奎不一定能占上风。 “这个东西,你不会不认识吧?” 其其格掏出那粒子弹头,阴冷地问道。 “当然认识啊。这种东西我们山寨很多呀。但你不能以此推断,就是我们山寨的人杀害了孟恩孟大人呀。” 文奎一幅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说的话也在理。其其格这才罢手。 两个人直挺挺地躺在草地上,仰面看着天空。晚霞燃烧起来,残阳如血。 其其格喃喃道:“为什么我总是有那么多谜团?孟恩对我有养育之恩,我却不知道凶手是谁。要是被我找到凶手,我一定会亲手宰了他。” 文奎耐心地解释道:“孟恩生前杀了很多,要不是他,你也不会遭人绑架。所以,我觉得找杀害他的凶手真的有些难。你不能以为我们的人有枪,就是我杀了他。这种枪是从西洋人那里买来的,我能买,别人不能吗?” 也许是其其格觉得文奎的话有道理,她那想杀人的心态渐渐有了缓和。 “文哥,我也想买一支枪。你能帮帮我吗?” “不能。” “这些枪是辛师傅通过广州的朋友买的。现在他已经离开了黑水寨,另谋出路了。” “那也没办法了。不过,我觉得我们还是用弓箭顺手。这些日子,你们山寨要小心防范,孟非是个疯子,他不会那么善罢甘休的。这次你们的人削掉他的一只耳朵,他把我关在小黑屋里一整天。我恨死他了。” “……” “你怎么了?” “没什么。我在想,其其格不惜冒着生命危险救我,为什么刚才还想致我于死地?” “看你说哪去了?我要是想你死,就算掐不死你,一刀也能要了你的命。之所以没下死手,我是不相信你会杀害我的阿布。但孟非却坚持,这件事一定是黑水寨的人干的。” “你真不该来黑水寨,你看现在的麻烦够大了吧?孟非接替了孟恩,从亲情上看,他也不会放过我。再说,你对他的影响力很有限,他可没有孟恩那般听你的话。说不定他会找个借口,把你嫁给蒙古人。” “不可能。这辈子,我非你不嫁。” “傻话。” “真话。” ……… 史勇沿着其其格追赶的方向,靠两条腿走路,也不知走了多久,他看见两匹马在河堤上吃草。 马是找到了,人呢?两个年轻是去打野战了吗? 他走到跟前,看见史勇和其其格直挺挺地躺在草丛上,脸朝上,一动不动,还以为他们都死了。 “大当家的!你怎么了?” “其其格” 听到史勇的喊声,文奎和其其格从草地里坐起来。史勇摸了摸胸口,惊魂未定地嚷道:“你们俩搞什么鬼?真是吓死我了!” 文奎看得出来,史勇主要还是担心他们会互相掐架,甚至动刀子。毕竟孟恩对其其格有养育之恩。 “其其格,刚才和你一起买布料的,是不是还有其他人?” “有啊。大管家孟和啊。”其其格天真地问道:“你怎么问起他来了?” “你还不赶快回家?不然孟非又要派人来抓我啦。” 文奎不由暗暗叫苦。刚才情急之下,只顾着其其格,却忘记了孟和。 史勇靠两条腿走路,都已经追到河套上了。孟和要是在乎其其格的安全,应该也带来追人了吧? 这时,史勇在河堤上喊道:“大当家,那边十几个人骑着马往这边跑!” 其其格一幅天老大、她老二的模样,蛮不在乎地说道:“别怕,有我在,没有人可以伤害你们的。” 第一四二章 问计 答、答、答…… 马蹄声由远而近,眨眼间功夫,十几个蒙古人就来到河堤上。他们有的手执弓驽,有的提着蒙古刀,一个个气势汹汹,为首者正是管家孟和。 文奎和其其格从草丛里出来,身上还沾着不少草叶和露水。孟和瞪大眼睛,露出难以置信的神情。那意思是,这对青年男女竟然如此急不可耐? “其其格,你没事吧?” 其其格噘起嘴巴,不满地瞪了孟和一眼,愠怒道:“大管家,你管得也太宽了吧?” 孟和的老脸一热,自觉理亏。人家谈恋爱,在河堤草丛下亲热,你老人家带着一大帮家丁,心急火燎地赶来捉奸吗? “其其格,你阿巴嘎(叔叔)和文公子有仇,文公子还是你的杀父仇人。你们之间是不可能的。” 其其格没好气地顶撞了过去:“我的事情,你们不要管!” 其其格对孟非没脾气,对一个管家还是可以任性的。没想到,事实上,孟和也不是那么好糊弄的。 “你们一起上,把这两个汉人拿下!” 文奎算是服了。孟和这条走狗,脸色说变就变。眨眼间,就敢对文奎动武。 哗啦啦 十几个人把文奎和史勇围在中间。其其格被隔离在圈子以外。 空气瞬间凝固。弓箭手拉满了弓。面对杀气腾腾的蒙古人,文奎和史勇相视一眼,都觉得还没活够啊。 其其格在外围喊破嗓子也没有用,孟和根本不听。在他的内心,也锁定了文奎,就是杀害孟恩的真凶。此时不把文奎干掉,无异于放虎归山。 况且,杀了文奎,说不定还能立功授奖。 文奎轻声道:“史勇,你会地趟拳吗?打滚,用刀砍他们的脚!” “明白。” 但孟和更惧怕的是文奎和史勇的手枪。他大声喊道:“把你们身上的武器都交出来。枪、手雷。” 文奎冷笑道:“孟和,你是不是搞错了?我们是来逛街,不是来打仗,哪来的武器?” “你们就别骗人了。大元政府三令五申,律法明文规定不准私人藏有武器,而你们呢?……射箭!” 嗖嗖嗖…… “啊哟哟” 孟和在外围拉住其其格,不让她冲进去。让他没有想到的是,他带来的人不是抱着腿喊痛,就是被箭簇给射得对穿。文奎和史勇手执利刃,就地打滚的同时,顺带把他们的腿筋割断。 惨叫声连成一片…… 孟和眼睁睁地看着文奎和史勇骑上马绝尘而去。其其格怒道:“孟和,你别傻了。你们这些人根本不是他们的对手。” …… 孟非的耳朵没了,比丢了脑袋还更难堪。脑袋丢了,两眼一闭,一了百了。耳朵没了,成为羞辱他的一个永久性标志! 正在孟非独自坐在家里生闷气时,孟和推门而入,献媚地说道:“报告老爷,刚才我差点就抓到文奎了。” 孟非听到文奎的名字,就像是屁股着火,倏地弹起来,叫道:“你看到文奎了?” 孟和如此这般地汇报了半个时辰前发生的事,孟非一屁股瘫坐在太师椅子,阴鸷的目光聚成了一束毒辣辣的光芒。他简直不敢想象,这个文奎简直是吃了熊心豹子胆,还敢到县城来逛街,还敢和其其格私底下约会?这也太不把大元的蒙古人当回事了! “孟和,你去把王道生给我叫来!” “是!” 又半个时辰。王道生听说孟非有请,丝毫不敢怠慢。他让仆人备了马车,快马加鞭,来到孟非府上。 “哎哟哟,孟非大人,你这是怎么了?” 要说评最佳演员奖,王道生应该能获得奥斯卡金奖。其实他早就听说了,孟非带兵去攻打黑水寨,不但没有占到任何便宜,还被削去了一只耳朵。上千人的队伍,有一半人被缴了械,灰溜溜地当了俘虏。好在黑水寨优待俘虏,要不然该有多少冤死鬼。 孟非没好气地瞪了王道生一眼,沉声道:“王大人,你坐吧。” 王道生侧着半边屁股,无比恭敬地坐在孟非对面,那副媚相,连孟非自己都觉得恶心。这个知府大人,从年龄上说,比自己大了不止一轮,却装得如此谦卑。 汉人靠不住! 孟非深知,越是表面上献媚的汉人越可怕。这种人往往口蜜腹剑,令人防不胜防。 “哎。孟非大人,不知您深夜召唤卑职,有什么吩咐?” 孟非冷冷地看了一眼王道生,问道:“黑水寨的事情,不知王大人是否知道?” “卑职略知一二。” 王道生从黑水寨匪首雷一鸣开始讲起,足足用了大半个时辰,才将整个黑水寨的来龙去脉说清楚。历年来,元军一次次派兵攻打,一次次失败。最后只好睁只眼,闭只眼,听之任之。 孟非听得很不高兴,反问道:“这么说来,我大元政府对于黑水寨就毫无办法了?” “……” 王道生没有接话,欲言又止。孟非的脸憋得像便秘似的,眼睛瞪得老大,在等他的下文。 “有话快说,有屁快放!” “卑职不敢说。” 孟非终究还是没有孟恩那么好的修养,猛然一掌拍向桌子,道:“王大人,你拿着朝廷奉,就该为朝廷分忧。本官还没有追究你的责任,请你自尊自重!” “本官、本官以为,对于黑水寨的人,来武的不行,就来文的。两个字,招安!” “招安?他娘的,他们削了老子一只耳朵,老子还去招安他们?老子要砍了他们的脑袋!” 王道生低垂着眼睑,默不作声。孟非的反应,也算是在他意料之中。这家伙年轻气盛,不像孟恩那般世故圆滑,哪里听得进别人的意见? “我不同意招安。”孟非站起身来,来回踱着步,越说越气:“老百姓一造反,朝廷就招安。这个脾性惯不得!但凡敢于和元政府对抗者,杀无敕!” 王道生沉默了。眼前这个野蛮的家伙,也只不过三十岁出头,并没有经历过风浪。他甚至默默祈祷,如果有下次,希望文奎的枪法准一点,一枪爆头,会省去很多麻烦。 第一四三章 阴魂(上架了,求订阅!) 孟非深夜把王道生召到府上,得到了答案只有两个字:招安。 这让孟非心里很不爽。相比较而言,他更相信屠刀的威力。但一想起被文奎一枪爆掉的耳朵,又让他无比蛋痛。黑水寨那种地方,到处都是崇山峻岭。连绵数百里的山峰,就算隐藏十万大军,也很难找到他们的踪迹。 孟非挥挥手,像赶苍蝇似的打发王道生滚蛋。王道生心怀忐忑地走了,连头也不回。一个听不进别人意见的家伙,终究是要吃亏的。 文奎和史勇回到山寨,又把山寨的布防重新研究了一遍,把力量进行了重新调配,那两门缴获的山炮就摆在虎跳峡一侧。他们还特意让人利用岩石修建了一个炮台,炮架在炮台上,居高临下,像两只怒吼的猛狮。 一周以后。 杜新京突然鼻青脸肿地回到黑水寨,一见面,杜新京就跪倒在地,撕心裂肺地哭,比死了老子娘还要伤心。 文奎大吃一惊:“杜掌柜,你这是怎么回事?” “文大当家,救命呀。你再不去,张士信就没命啦。” 从杜新京断断续续的哭诉中,文奎才知道杜新京和张士信坐上船之后,遭遇了一次生死之劫!他们的船行驶到余江县境,遭遇了大劫匪杨世昌。 文奎皱眉道:“杨世昌是哪方妖魔,竟敢如此猖狂?” 呜呜呜杜新京一个劲地哭,恸哭流涕,泪流满面。哭累了,他抬头道:“文大当家的,你可要救救张士信张掌柜呀。那个杨世昌张嘴就要一万两黄金,否则,撕票!” 奇怪的是,杨世昌直接针对杜新京和张士信两个人。船上其他人只是损失了一点小钱物,这两个人被直接绑上天目山。不由分说,先是猛揍一顿,给了下马威,又饿了他们两天,从肉体和精神上折磨他们。 文奎和史勇对视一眼,都感觉到有些莫名其妙。这叫什么事?余江县境内怎么会有如此悍匪,为什么以前没有听说过? 杜新京下去休息了。文奎和史勇都在为他带回来的难题头痛,代表官兵的孟非刚被胖揍一顿,现在又跳出了一个杨世昌。 天目山?文奎和史勇对这个地方都没有任何印象。杜新京下山时,也被蒙住双眼,在崎岖的山路上走了一天一夜,这才到达官道。 史勇看出文奎内心的纠结,奉劝道:“大当家,为了一个张士信,我们犯不着把库房掏空呀。” 文奎两眼放出一丝精光,咬牙切齿地说道:“我担心的不是杨世昌。而是我们被别人盯上了,而我们并不知情。你想想,杨世昌的手下,为什么如此精准地绑架了我们的人?一开口就是黄金万两?当我们是土豪?这其中难道没有蹊跷吗?” 去信州码头送客,只有史勇和文奎两个人。史勇现在的日子,比雷一鸣当家时不知要好多少倍,显然没有背叛他的必要。其他人的日子也不差呀。究竟是谁把黑手伸到了黑水寨? “史勇,你好好想想,我也想一下。我觉得这次事件非比寻常,这不是简单的绑架案,背后一定还有其他目的。” 深夜。趁刘芸芸熟睡之机,文奎又一次钻进了那个军火库。 左手摸右手,眼前一道蓝光闪过,然后场景就变了。 军火库里的武器还是满满的。文奎每次进来,携带的武器都是有限制的,并不能随心所欲。 这次文奎下了一次狠心,又抱走一挺轻机枪,还有一箱子弹。 至此,黑水寨的重型武器有山炮两门,轻机枪两挺。子弹若干。至于那些步枪、手枪的子弹,手雷,军匕等,文奎的房间里堆了十几箱。这些武器,必须要等打大仗的时候才能派上用场。 第二天中午,文奎去饭堂用餐,凑巧碰到李初四。这个瘦猴似的家伙自从归顺了文奎,日子好过了,长得又白又胖。 李初四看见文奎,十分谦卑地点头哈腰,打了个招呼就走。没走几步又让文奎叫住了。 “初四,你等等。” “大当家,有事?” “你仔细想想,当初那个雷一鸣,是不是有什么人没有落网?” “不会呀。这件事是史二当家亲自干的,斩草除根嘛。但凡和雷一鸣有关系的亲属,一个都没有放过。只是那些婆姨,杀了怪可惜,留下来也没人养她们,就她们全都放下山,让她们自谋生路了。” “这个我知道。我想弄明白的是,雷一鸣究竟还有什么势力,我们没有肃清。近来山寨发生了一件事很诡异,杜新京掌柜和一个很重要的生意客人被绑架了,绑匪头子是天目山的杨世昌,开口就要黄金万两。” “哎哟哟,我的妈呀。老大,你让我想想,天目山,杨世昌。哎哟哟,会不会是雷十八他阴魂不散?” 雷十八?是雷一鸣的侄子。在攻打黑水寨的时候,他负责虎跳峡。掩埋尸体的时候,正是李初四负责的。 文奎双目拧成一个“川”字,目光如炬,看得李初四大晴天打了一个寒颤。 “李初四,你是不是有什么事瞒着我?” 李初四双腿一软,直接跪了下去:“文少爷,小人该死!当初掩埋虎跳峡那些尸体时,小人没有发现雷十八的尸体!这件事憋在心里,一直不敢说呀。今天您说发现了杨世昌打劫的事,我怀疑此事一定和雷十八有关。因为那个杨世昌,正是雷十八的表兄弟呀。” “嘶” 文奎不由倒吸一口冷气!要是李初四不把话挑明,他会一直蒙在鼓里! “李初四呀,李初四,你差点就误了大事呀。”文奎一把将李初四扶起来,说道:“你也别跪着。咱们还是好好商量一下怎么善后吧。” 以前,李初四常常和雷十八一起喝酒,吹牛。雷十八说他姑姑的儿子杨世昌可厉害了,一柄长枪使得神出鬼没,几十个人挨不了他的身。 所以,当文奎提起天目山的杨世昌,李初四很自然就想到了雷十八。 文奎连午饭也顾不上吃,拽起李初四便向史勇的住地跑去。此时,史勇正准备去饭堂吃午餐。 第一四四章 血鹰来了 史勇听说雷十八没死,后背脊不由冒出一股冷汗。当初的黑水寨六大当家,只剩下史勇。雷十八的存在,对于史勇全家来说,无疑都是威胁。 史勇不甘心地反问一句:“李初四,你所说当真?” 李初四重重地点了一下头。史勇的眼里掠过一丝恐惧。雷十八的手段,史勇是很清楚的。如果不把这个危险分子铲除,对于整个黑水寨来说都很危险。 此次采取绑票的方式,敲诈黑水寨的钱财,很可能是雷十八想试探一下文奎。正在文奎为雷十八的事情深感头痛时,主管苏州生意的血鹰来了。 血鹰执掌一方生意,从气质上也发生了变化。他浑身充满了上位者的霸气,而不是一个小小的杀手。 “我认为雷十八不是想试探!一方面,他们大概的确缺钱花,以为现在的黑水寨富得流油,想敲竹杠。另一方面,我担心等我们的注意力转移到天目山去救人时,杨世昌和雷十八却带着人上山来灭族了。” 史勇也表示赞同血鹰的判断。据他对雷十八的了解,雷十八不但武艺超群,而且颇有计谋。他蛰伏这么久没出来,偏偏选择在文奎焦头烂额的时候出现,足以证明这几个月他一直在暗中关注着黑水寨。 文奎听取了几个人的意见,最后进行了归纳总结:“张士杰这个人一定要去救。山寨的防守也很重要,万一不行,把铜鼓山张龙的人调一部分过来,加强黑水寨的防守。至少要确保一点,我们黑水寨不能被人连锅端了。黑水寨是我们的根据地,绝对不能丢失。这是一个占山为王的时代!” 史勇不由感叹唏嘘,文奎这个“掌柜”真的不一般! 以往兄弟相聚,总是要痛痛快快地喝酒吃肉。自从文奎出台了“三大纪律九项注意”,喝酒这种陋习正在渐渐地改。文奎很抱歉地对血鹰说:“老弟,还请你多谅解,我不能自己打自己的嘴巴啊。” “我理解,我支持!”血鹰端起茶杯,眼里湿润了:“文家少爷,我们的大当家,这辈子我没服过谁,唯独服你。别的不说,你硬是让铜鼓山和黑水寨两个山寨的人过上了好日子。大家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来,我敬你。” 喝酒改成了喝茶,几位江湖好汉尽管很不适应,仍然还是选择了服从。单是这一点,就足以让文奎感动。 从血鹰这里,文奎知道了许多苏州发生的事情。自从红巾军起义爆发,各地的土匪越来越多,多则上万,少则数百人,就算和红巾军没有联系,他们只要往头上缠上红巾,便借着红巾军的名义到处攻城掠地,烧杀抢夺。战事频频爆发,老百姓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 说到这里,血鹰流泪了。浅浅的泪迹印在脸颊上,文奎甚至不敢相信,这么一个有情有义的人,怎么会是杀手出身? 杀手,应该是无情的,铁血的,甚至是六亲不认! 文奎问:“朱友兰近来如何?” 经文奎一提醒,血鹰连忙掏出匕首,割开内衣,里面是一封信。 血鹰歉疚地说道:“大当家,你不说,我还差点忘了。这是朱府尹给你的信函。” 文奎打开牛皮纸信函,单簿的宣纸上写着工工整整的毛笔字。 文奎吾弟: 见字如见面。苏州一别,甚念。 小女京云不知如何?代问安好。自从红巾四起,天下不安。老朽终日惶惶,唯恐来日不多。还望吾弟悉心照顾京云。 盼吾弟早日来苏州。祈盼安康! …… 文奎从朱友兰的信函中,看出他有惴惴的不安。虽然他对红巾军起义并没有提出任何的褒贬,但他已经是惶惶不可终日,害怕自己当了蒙古人的替死鬼。 红巾军所到之地,往往都是杀官僚,开仓赈济灾民。那些受到好处的灾民,年轻力壮者便参加了红巾军,跟着一起各路首领造反。红巾军的队伍便像滚雪球似的越滚越大。 张士信之兄张士诚率领盐丁造反,后来还攻下了平江。史书上写得清楚明白。搭上张士信这层关系,多个朋友多条路! 想到这,文奎对血鹰说道:“血鹰兄,小弟有一事相求。不知你是否方便?” “文大当家言重,有什么事需要我血鹰的,你吩咐就是啦。再说,现在的安林商行,就是黑水寨的一部分,你就是我们当之无愧的老大呀。” 文奎见血鹰如此谦虚,便不客气了,说道:“我想把营救张士信的任务交给你。” “行,没问题!我血鹰经商做生意能力一般,打打杀杀的活儿,却是毫不含糊。再说,我的刀尖好久没有舔过血了。正想拿那个杨世昌开开荤。” “听杜新京杜掌柜介绍,那个杨世昌不一般。血鹰老兄千万要小心从事。” “大当家,你就放心吧。我一定把活着的张士信带到你面前。人手方便,恕我直言,我自己去选人,从黑鹰组织挑人。” “可以。我只要结果,不问过程。” 稍作准备,血鹰跟着杜新京下山了。临走时,文奎分别赠给血鹰和杜新京十颗甜瓜式手雷。 两个人拿着二十颗手雷,笑得十分灿烂。如此丰厚的礼物,文奎平时肯定是不舍得的。这次为了救张士信,真是下了血本。 史勇看得心生嫉妒,笑道:“文大掌柜,你平时对我们可没那么好呀。” 文奎嫣然一笑:“这次不一样啊。张士信是我们的摇钱树。不救他,我们就会流失了白花花的银子!” 除了送手雷,文奎还把血鹰和杜新京的手枪也配足了子弹。每人二十发子弹。 在黑水寨的人眼里,文奎总是能变戏法似的,武器弹药永远也用不完。这个秘密,甚至连刘芸芸、雪儿这样的身边人都不清楚。 再说血鹰和杜新京,拜别山上众多弟兄,怀揣文奎送给的武器弹药,直接回到饶州县城,在杜记米店住下。他用飞鸽传书的办法,短短三天时间,召来了二十名黑鹰组织杀手。杜新京看到这个阵势,感觉自己的小心脏有些受不了。 这些面色冰冷的杀手,看见黑鹰盾牌,直接认祖归宗,比孙子还听话。一个个都视血鹰如再生父亲。 第一四五章 福来客栈 二十名黑鹰组织的杀手被安排在杜新京家里住下。他们是采取化整为零的方式进驻的,倒也没有引起官方的注意。 文奎让王道生搞到一张地形图,上面有天目山的标志。天目山位于浙西山区。距离信州大约三百五十公里。杜新京想到自己在崇山峻岭,被人蒙着眼睛走了一天一夜,内心不免惶惶然。 临别时,杨世昌的人说过,给他们的时间只有半个月! 半个月时间,黑水寨要是拿不了出黄金一万两,张士信的命肯定就没有了。血鹰把黑鹰组织二十名杀手分成四个组,每组五个人,组长都配有指南针,全部都是樵夫打扮。分隔半个时辰出发。首尾必须相顾。 如此一来,万一有个风吹草动,策应起来会很方便。 血鹰和杜新京两个人都易了容。杜新京长得胖,白眉毛白胡须,看上去像个寿仙公。血鹰长得精干,瘦削,穿的衣服也紧身,两个人看上去更像父子俩。 两个人两匹马,大约用了一天,到了下半夜才到达天目山边缘的一个小县城:江山县。 天快亮了,福来客栈还来客人。掌柜的叫罗老六。长着一双罗圈腿,走起路来不方便。当他骂骂咧咧地起床开门时,看见血鹰和杜新锐两个人,便骂不起来了。 杜新锐倒也没什么可怕之处,看上去还有些慈眉善目。血鹰双目如电,鼻高如钩,浑身散发出一股杀气。一看就是嗜血如命的角色。 “客官,您住店?” “不住店,我们来干什么?” 血鹰用眼睛狠狠地剐了罗老六一下,吓得他大气不敢出。今晚可是有好几拔客人,都是深更半夜来住店的。生意来了,他又不敢不开门。 可是,这一夜他自己就睡不好啦。 别看血鹰语气不好,眼睛却是比蛇还要毒。他从罗老六那闪烁的眼神,便认定此人不是好人! “我们两个人,每人一间房,要相邻的。” “好咧。您跟随我来。” 不一会,血鹰和杜新锐被带到福来客栈东二楼。最东头了两个房间正好空着。血鹰暗暗数了数,这家客栈至少有二三十间房。看来今晚的生意真的不错。 于是,他便试探着问道:“掌柜的,没有中间的房间了?” 罗老六赔着笑脸道:“客官,不瞒您说,今天的生意真是出奇的好。别的不说,单是从深夜开始算,你们这一拔已经是第五批人了。先前已经有四批客人入住。还有白天入住的人。所以,今晚的客房已经住满,要是再有人入住,哈哈,只有睡地铺啦。” 罗老六亲自给两位客人打了热水,供他们洗脸洗脚。然 后又把他们的马牵到马厩去喂草。 料理好这一些,东方已吐出鱼肚白。血鹰和杜新锐都疲乏不堪,一倒下床便酣睡过去,一觉睡到晌午时分。 昨晚没吃,早餐也没吃。连续饿了两餐,身宽体胖的杜新锐便有些像饿鬼下山了。一醒来便嚷嚷着要吃东西。 “掌柜的!” “哎,来啦。” “有什么好吃的,尽管端上来!” “鸡丝烫面,是我们客栈的一大招牌。来两碗吗?” “好!” “客官稍等。” 罗老六去厨房忙碌了。趁着这个空隙,血鹰楼上楼下观察了一下,发现大部分房间都已人去楼空。 饭堂在后院。这是一幢木结构的板房。大约只过了一刻钟,楼下便传来了罗老六的喊叫道:“二位客官,鸡丝汤面好啦。快点来吃呀。” 杜新京和文奎两个人来到后院,桌上放了两大碗热气腾腾的鸡丝汤面。汤面上还放了红辣椒、青葱等。红、青、白相间,色香味俱全。杜新锐暗暗吞了一下口水,拿起筷子就干上了。血鹰微微皱眉,倒没有急着下筷子。 杜新京不解地问:“老大,你肚子还没饿吗?” 刚刚走到门外的罗老六,听到白胡子老人叫年轻人“老大”,脸色微微一怔,随即露出了一丝阴笑。 随后,他就听到年轻人喊道:“掌柜的,过来!” “哎,客官,您还有什么吩咐?” 血鹰眉头微微紧皱,说道:“我昨天赶了一天的路,偶感风寒,需要驱寒,能否再给一些青葱和红辣椒?” “好咧。” 等掌柜的走远,杜新京不满地说道:“血鹰,你怎么吃得那么辣?这已经很辣了,还想再辣一点?” 杜新京那傻傻的样子,让血鹰很不爽。不经风雨,真不知道江湖之险恶。不过,真要打起来,杜新京这样的人只能是累赘,根本靠不住。 “杜掌柜,你先吃吧。我真的偶感风寒,需要驱寒。” “好咧。我实在太饿了。我就不等你啦。” 哗啦啦 杜新京吃相很难看……眨眼间,一碗鸡丝肉汤面,吃得碗底比狗舔还要干净。 没过多久,罗老六送来一碗红辣椒和青葱,看见杜新京已经伏倒在桌面上,人事不醒。而血鹰却没事似的,虎视眈眈地地看着他! 咣当 罗老六手里的碗吓得掉在地上,裂成了碎片。他深知,最难对付的并不是那个肥胖的“老头”,而是这个精瘦的年轻人。 罗老六语无伦次地说道:“他、他怎么了?” 血鹰满脸讥讽地问道:“他怎么了?难道你还不知道吗?告诉我,他是不是死了?” “不可能,他没死。” 罗老六嘴里说着,一个转身就想逃。他的速度哪有血鹰快?就在他转身的一刹那,衣领就被血鹰紧紧抓住,整个人就地一个旋转,紧接着,小腹部被踢中一脚,扑通一声,便被踢到了墙角,倒在地上。 “哎哟,我的娘呀。” 血鹰面色阴沉地走近罗老六,一脚踩在他的罗圈腿上,咔嚓,一声脆响,紧接着又是罗老六撕心裂肺一般的惨叫声。 “你叫什么名字?” “罗老六。” “为什么要害我们?” “你们看上去像坏人。” “咔嚓” 又是一声脆响。罗老六的双腿都被血鹰给废掉了。此时,别说逃跑,他连站起来也是不可能的。血鹰如一尊杀神似的,巍然耸立在罗老六面前。 罗老六浑身打着颤,筛糠似的发抖。血鹰看得皱紧眉头,抬起腿就要向他的胸脯踩去。 第一四六章 罗老六的赌注 “好汉饶命!” 血鹰的脚迟疑了那么一秒,罗老六便翻身跪地求饶…… 这一脚下去,足以把罗老六的肋骨悉数踩断。由于连遭重击,罗老六算是领教了血鹰的厉害,哪里还敢有半点抵抗之心。 “说,为何要加害我们?” 血鹰抬起右腿,又准备出击,吓得罗老六肝胆俱裂,魂飞魄散。 这世界哪有不怕死的人? “大侠,小人也是没办法呀。小人的妻子女儿都被土匪挟持,绑到山上去了。我要是不帮他们弄点消息,全家人就得死无葬身之地呀。” 罗老六一把鼻涕一把泪,期期艾艾,总算让血鹰了解了个大概。原来,江山县距离天目山外围只有三十公里,杨世昌为了收集南来北往商人的信息,抓走了罗老六的妻子和女儿,以此为要挟,迫使罗老六为他卖命。 血鹰问:“客店里那么多人,你为何对我们俩动心?” 罗老六有些得意地说道:“干我们这一行的,阅人无数,什么样的人没见过?你们的行踪最可疑。那个年老的,白胡子白眉毛,却对你毕恭毕敬,有些老幼颠倒。所以,我怀疑你是去江苏一带做生意的富贾巨商,他才是仆人或者跟班。所以,就想用药把你们药倒,然后捆绑了送给杨世昌。” 听到这话,血鹰不由暗暗吃惊,原来自己无意之中露出如此之大的破绽! “如此说来,杨世昌是否经常来你店过夜?” “也不算经常。一年也就只有那么几次。进天目山的路有好几条,我这里并非必经之路。他们还经常往西走水路打劫。” “罗老六,不瞒你说,我这次来,可不是你所说的做生意。我来这里,就是要找杨世昌算一笔旧帐。我的一个兄弟被他绑架了。如果你能把我送到天目山匪窝,你尚且还能留下一条狗命。要不然,你敢保证你看不到明天的太阳。” “客官,不是小人不帮你。小人不敢呀。妻子女儿都在杨世昌手里,他一个不高兴,侮辱了她们还算事小,还会直接要了她们的性命呀。” “那好,你就去死吧。” 血鹰抬腿就要踩向罗老六的颈脖,吓得罗老六浑身一软,瘫倒在地上,连声说道:“别、别啊,大侠,我听您的还不行吗?” 血鹰冷冷地问:“我这朋友还有救吗?” “有。我这就去拿解药。” 罗老六想站起来,两条腿都已被血鹰踩脱臼,哪里还有力气站起来? 血鹰抓住他的脚踝,一拉一推,咔嗒,咔嗒,两条腿都被复了位。 “你再走走?” 罗老六欣喜地发现,他能走路了!虽然并不是很麻利,勉强能走动,也算是奇迹。他还以为自己这两条罗圈腿就这样废掉了。 杜新京服了解药,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看见有些朦胧的血鹰。这时的血鹰有好几个人影,重重叠叠。 “老大,我们这是到哪了?” 血鹰没好气地说道:“到了阎王殿了,等一会就扔你下油锅,把你炸成油条!” “啊!” 猛然一个激棱,杜新京被吓得魂不附体,终于清醒过来。 那个店掌柜罗老六像个孙子似的站在血鹰身旁,浑身打着颤,像在打摆子。这时,杜新京才意识到自己中了招,不由怒火中烧,一把抓住罗老六的衣领,“啪啪啪”,狠狠地给了这老家伙几个耳光,仍然难解心头之恨。 血鹰阴冷地笑道:“你现在才意识到危险,是不是有些晚了?要不是我,你差点就被他包了人肉饺子。” “罗老六,去给老子弄两碗挂面。老杜,你去厨房盯着他。” “是!” ……… 半个时辰后,血鹰吃饱喝足,然后勒令罗老六驾着马车,向天目山进发。从福来客栈到天目山杨世昌老巢,要走一条又长又险的山路。 夕阳西下。又一个黄昏就要来临。 罗老六赶着马车,艰难而缓慢地行走在崎岖的山路上。血鹰和杜新京两个人坐在马车上,欣赏着连绵的崇山峻岭,就象来旅行一般。 “驾啪!” 长鞭挥舞,打在马腿上。那匹老马挨了打,不由加快了脚步。不过,没过多久,步伐又慢了下来。血鹰在罗老六耳边警告道:“罗老六,希望你不要再耍什么花招,要不然,我敢保证你能看见自己的脑浆。” “血大人,你就放心吧。我一定把你们送到翠峰山。不过,咱们可说好了,今晚肯定赶不到,需要找一地方宿营,明天早上再赶路。一百来里地,全是山路,你看这马又老又笨,已经没什么力气了。” 罗老六说的都是事实。拉车的老马已经到了迟暮之年,就算他把鞭子抽断了,它也走不快。再说,靠虐待牲畜加快速度,血红也有些于心不忍。毕竟马是无辜的。 天完全黑下来的时候,前面出现一座小木屋。 “吁” 罗老六一声吆喝,马停了下来。这家伙腿脚本来就不方便,又受了伤,走起路来瘸得特别厉害。 “两位大侠,今晚就住在这里吧,将就一晚。明天午时左右就能到达翠峰山。” 这座小木屋是进山打猎的人搭建的临时住所,四面透风。所谓的“床”,就是几块木板。小木屋的“门”,是一块破破烂烂的麻布。血鹰挑开麻布,看了一眼里面的“床”,还有满地的兽粪,不由眉头紧皱。 这种地方,哪里是人睡的? “老六,还有没有更好的地方投宿?” “没有了。从这里进翠峰山,还有几十里地。由于闹土匪,就算有几户人家,也纷纷外逃,哪里还敢住?正因为没人住,这里才是猎人的天堂。” 看上去,罗老六说的都是大实话。但血鹰仍然有些不放心,沉声威胁道:“罗老六,你要是敢对我们耍花招,我一定会活剥你的皮!” “血大侠,你武功那么高,就算借我一百个胆,我也不敢呀。这次,我老六算是豁出全家性命,你老人家千万不要失手呀。您要是失手,我们一家人就没法活啦。” 血鹰看得出来,罗老六想赌一把。这一把赌赢了,他一家人得救了。要是这一把赌输了,他全家人的性命堪忧。 可是,像罗老六这么精明的人,会不会下如此一边倒的赌注?血鹰想到这,心里竟然浮起一丝不安。他的黑鹰组织猎杀队,按规定是分批进入天目山的,到目前为止,前面仍然没有任何动静。 第一四八章 特殊的银票 天亮了。罗老六被血鹰一脚踢醒。 罗老六睁开眼睛,晨曦微露,百鸟啁啾。血鹰和杜新京站在他面前,催促他上路。 杜新京把罗老六的绳子解开,说道:“走吧。” 山上真的没一条像样的路。那匹老马还挂着马车,怎么走? 血鹰让罗老六解开马车,把一只野狼的尸体放在马背上。罗老六看得很纳闷,不解地问道:“两位大侠,你们干嘛要带上野狼?” 血鹰斜瞪了罗老六一眼,吓得他连忙低下头,连大气也不敢出。眼前这尊杀神的气场实在太强大。凭罗老六的经验,血鹰定然杀人无数。 “这是我们送给杨世昌的见面礼,小心点,别掉在地上了。” 杜新京解释着,捆紧了野狼。罗老六看不懂,又不敢再问,很受内伤。他那罗圈腿爬山路很慢,也很痛苦。大约走了整整三个时辰,前面的景致大变,一座山寨出现在眼前。 罗老六喘了口长气,道:“前面就是翠峰山了。” 血鹰拿出望远镜,仔细观察了一会,已能清晰地看见山寨匪徒的面容。 “老六,你止步吧。接下来没你的事了。杜掌柜,把他捆起了,嘴巴堵住。” 不由分说,罗老六变成了一个粽子,浑身捆得结结实实,嘴巴里塞进了一块破布。血鹰看见他眼神里充满了恐惧,耐着性子说道:“这是为了保护你和你的家人。我们办完事就来为你松绑。你放心。” “嗯-依呜” 罗老六点头如同喙米,他应该明白了血鹰的意思。再说,能不去见杨世昌,对于他来说当然是一件好事。 杜新京扛着一匹野狼,血鹰当甩手掌柜,跟在他后面。大约走了一千多米,前面就出现了哨卡。几个彪形大汉拦住去路。 “站住,干什么的?” 其中一个脸上有刀疤的男人看见杜新京,吃惊地问道:“杜掌柜,原来是你?” 杜新京和张士信就是被这伙人绑上山的,其中这个刀疤脸也算一个。 “老哥,没办法啊。我这不是送银票来赎人嘛。我那个张大哥,他还好吗?” “他好着呢。杨寨主说了,他只要钱,不要命。” “哦。那就好!” 杜新京装得像孙子似的,满脸涎笑着,给每人一块碎银。那几个土匪收到小费,警惕性依然不减。刀疤脸看了看血鹰,说道:“按山寨的规矩办,都把武器交出来。” 杜新京连忙上前半步介绍道:“他是我们的二当家。” 刀疤脸:“我不管他算老几,到了翠峰山,是条龙都得盘着。有没有武器?” 血鹰交出了那把匕首。这匕首是文奎从军火库里拿出来的,两面都是无比锋利的刀刃,中间一条血槽,做工十分精细。刀疤脸看到它就爱不释手。 “还有,这野狼是怎么回事?” 杜新京又解释道:“这是我们在路上碰巧打的野狼,想送给大当家当下酒菜。” “你们在这里看着,我带他们上山。” 有刀疤脸带路,一路上山畅通无阻。不一会,他们来到山寨的核心区域。雷十八和杨世昌正在做着发财的美梦。 看见雷十八,杜新京的心定了。这土匪以前到过杜记米店买米,所以认识。 杨世昌年约五十出头,秃顶,中等身材,身穿一身裘皮大衣,腰间挂着一把带刀鞘的砍刀。他看见刀疤脸带着杜新京和另一年轻人,愣了一下神,然后才反应过来。 “杜掌柜,一万两黄金筹齐了?” “齐了。杨大当家,这位就是我们的二当家血鹰。由他亲自带着银票来赎人,您总该放心了吧?” 坐在侧位的雷十八一直在默默地盯着血鹰看,凭他的经验,杜新京这种人不可怕,而血鹰显得非常可怕! 作为一个职业杀手,浑身所散发出来的气场就是不一般。 杨世昌乜斜着眼,很轻蔑地看了一眼血鹰,问:“银票呢?我的一万两黄金呢?” 血鹰微微一笑:“我要见到张掌柜。” 雷十八不满地插了一句:“这里有你讲条件的资格吗?” 血鹰的态度依然是风轻云淡,不亢不卑:“既然来了,我没想过要活着出去。不信你可以试试。” 杨世昌向外面吼了一声:“来人,带张士信!” 不一会,张士信被两个人押了出来。可怜这个倒霉蛋,浑身的衣服没有一块布是好的,成碎片的衣服上满是鞭子抽打留下的印记。 但张士信的手脚还是自由的,并没有被捆绑。只是这一身伤痕,实在太过分。 看见张士信还活着,血鹰也放心了。虽说是首次见面,他能感觉得到,张士信的眼里充满了感激。 杨世昌问:“人,你也看到了。我的银票呢?” 杜新京连忙涎笑道:“报告大当家,银票在野狼的肚子里,我这就给你拿。” 说罢,杜新京扒开野狼的肚子,里面塞满了手雷。不过,这些手雷是杨世昌和雷十八都没有见过的武器。他们并不知道这种武器的厉害。 杜新京拿出一个手雷,血淋淋的。他就直接送给了杨世昌。 杨世昌并不忌讳狼血,手里捧着手雷,问道:“银票在这里面?” “是。” “怎么打开?” “我来。” 血鹰怕误伤了杜新京,连忙上前接过手雷,悄然拨开了手雷的保险插销。手雷到了杨世昌手里,竟然滋滋滋地冒着青烟。 轰! 随着一声巨响,大厅里硝烟弥漫,血肉横飞。就在爆炸的一瞬间,血鹰一把拉过杜新京,滚向大厅侧面。 当然,他没有忘记顺带拽着那条野狼的腿,一起滚落到数米开外。 突如其来的爆炸,距离杨世昌最近的雷十八也中招了,一块弹片深深地嵌进了他的额头,顿时血流如注。 血鹰开始向被炸得满脸懵逼的匪徒们扔炸弹。 轰!轰!轰! 躲在附近密林里的二十名杀手,听到山寨里爆炸声接连不断,便抽出大砍刀,像刀切菜似的,一路冲杀过来。他们所到之处,人头滚地,哀嚎声此起彼伏。 而张士信也被杜新京拉到身边,躲在大厅一侧的角落。整个山寨乱作一团。 第一四九章 猫戏老鼠 短短半个时辰,战斗结束。 山寨里的匪徒,什么时候经历过如此猛烈的攻击?一时间,死的死,伤的伤,逃的逃。剩下的全都当了俘虏。 黑鹰组织的杀手们,一个个浑身是血,形象恐怖。他们所到之处,如入无人之境。 应该说,刀疤脸是个福将。他只是被炸弹吓懵了。等硝烟散尽,他看见杜新京笑眯眯地盯着自己,似乎笑容也能杀人。 “你们究竟是人还是鬼?” “当然是人呐。我老大的匕首呢?” “在我这,还给你们吧。” 军匕又回到了血鹰手里。血鹰拿着匕首,瞪了刀疤脸一眼,吓得刀疤脸浑身筛糠。 血鹰问:“罗老六的妻子和女儿在哪?” 刀疤脸点头哈腰地回答:“我知道她们在哪。我带你们去。” 在杜新京和一名杀手的陪同下,不一会,刀疤脸带出来一个老妪和一名少女。看来,她们就是罗老六的妻子和女儿了。 血鹰满脸和蔼地对她们说道:“是罗老六带我们上山的。解救你们,也算是我们的任务之一。匪首杨世昌已死,你们很安全。” 老妪和少女跪在地上,不停地向血鹰磕头致谢。 “苍天呐,恩人呐!” 血鹰厌烦地挥挥手,示意杜新京把两个女人带走。作为一名职业杀手,他从来不相信眼泪! 眼泪,只能让人觉得软弱和渺小。 杜新京扶着两个女人走出山寨。他看到了令人震撼的一幕:所到之处,到处都是跪在地上的匪徒。这些人扔掉大刀、长矛和弓箭,一个个都像待宰的羔羊。 尸横遍野,血流成河…… 血鹰让杀手们把匪徒全部集中到一块空地上,丢弃的武器堆积如山。放下武器的匪徒们,从来没有经历过今天这样的恶战。 其实,血鹰已经把带来的二十枚手雷全部扔完。要是这些匪徒众志成城,拿起刀来反抗,鹿死谁手还很难说。 张士信发现了一个问题:雷十八不见了! 杨世昌被炸得四分五裂,死无全尸。但雷十八却是生不见人,死不见尸。张士信之所以记住他,是因为雷十八打他打得最凶。 雷十八在翠峰山排行老二。他的能量不容小觑。张士信的话提醒了血鹰。 刀疤脸姓刘,单名彬。此时,刘彬因为成功带出了罗老六的家人,给血鹰留下了一点好印象。 “你过来。” “哎。” “雷十八不见了,你如果能帮我找到他,我有重赏。” 说罢,血鹰又把杜虎叫到跟前,如此这般地交待一番。杜虎带上两名杀手,还有刘彬走了。 投降的山匪少说也有五六百人。这些人放下武器,就好像拔掉獠牙的老虎,已没有什么危害性。按照文奎的做法,优待俘虏。血鹰进行了简短的思想教育,然后说道:“如果你们还想活命,我喊一二三,你们就往家里跑,不许回头。如果跑得慢,或者回头看,就会成为我的枪下鬼。” 血鹰手里握着一支手枪,砰的一声,打落了一只飞翔的小鸟,以此展示自己的武力值。 “一、二、三,跑” 数百人向山寨出口处跑去,没有人敢回头,场景十分壮观。那些负责警戒的杀手,一个个有些不解地看着血鹰。黑鹰组织的规矩是:从来不留活口! 帮主今天真是大发善心? 没有的事! 没过一刻钟,杀手们又看到了血鹰残忍的一面。雷十八被杜虎抓住了,五花大绑押到大堂。 “叛徒!走狗!” 雷十八嘴里骂骂咧咧,不停地骂刘彬。刀疤脸刘彬带着杜虎一行,在一个地窖里抓住了雷十八。 作为二当家,雷十八狼狈到极点。他额间嵌进了一块弹片,鲜血糊了一脸,变成了大花脸。他藏身的地方很隐蔽,平时用于储藏蕃薯的。如果不是内部人,外人还真的找不到。 这也活该雷十八生命走到了尽头。 血鹰来到雷十八面前,冷冷地问道:“你是雷十八?” “正是老子。要杀要剐随便。” “哦?是吗?看来你还真是一条汉子?” “出来混总是要还的。老子早就知道,迟早会有这一天!” “你知道你为什么会死吗?” “不知道。” “你不该惹文奎,张士信张掌柜是黑水寨的客人,你懂吗?” “少废话。动手吧。” “赐他一把刀。” 血鹰轻描淡写地说道。站在一旁的张士信和杜虎都愣住了,不知道血鹰想干什么。 血鹰无比阴沉地说道:“念你是一条汉子,我给你一个选择死法的机会。这把刀给你,你可以用它杀自己,也可以用它来和我决斗。但我可以明确地告诉你,结局只有一个字,死!” “那倒未必!” 雷十八拿过砍刀,一声吼叫,挥刀向血鹰劈来。血鹰双眸凝聚一道精光,站在原地不动。等雷十八到了跟前,刀锋已快抵达他的脑袋,他才轻轻挪动了一下脚步。 一刀劈空。刀锋“呼”地闪过。血鹰用手肘向雷十八后背撞去。雷十八后背重重地挨了一下,噗的一声,嘴里喷出一口鲜血。 死是容易的! 张士信算是看明白了,血鹰想玩猫抓老鼠的游戏。从意志上摧毁雷十八,然后结束了他的生命。 雷十八被血鹰一招打吐血,不由满脸骇然!他的武学修养,在整个山寨都是顶尖的。 血鹰甚至连刀都没出鞘,赤手空拳在应对他。这简直是对雷十八人格的羞辱。 “啊呀!” 雷十八抹了一下嘴巴,擦干血迹,又一次咆哮而来。刀锋所指,阴风掠过。血鹰避过一刀,第二刀、第三刀又接连劈来…… 血鹰连续转了几圈,雷十八看到无数个血鹰在自己的眼 前晃动。连续十几个回合,连血鹰的一根汗毛也没有伤到。突然间,雷十八感觉自己的小腹重重地挨了一腿。整个人像一个破布袋似的飞了起来,扑通一声撞在墙上,再滚落到地上。 雷十八想又一次站起来,但他再也没有力气了。他感觉到浑身的力气被抽空,精气神一点点地散失,然后整个世界变得黑暗无边。 第一五0章 酒文化 雷十八死了。站在一旁的刘彬很庆幸自己选择了配合。此所谓“识时者为俊杰”。 血鹰的厉害之处在于,他的城府极深,似乎永远也不会笑。他只需要一个眼神,足以给对手致命的震慑。 刘彬被血鹰斜了一眼,感觉遍体生寒! 杜新京回来了。 血鹰问:“他们都走了?” “走了。罗老六一家,可是诚心诚意地向我磕了几个响头。哈哈,长这么大,我还是第一次感觉到自己像个爷们。” 血鹰不满地斜了他一眼,怒道:“信不信老子阄了你?” 杜新京咋了一下舌头,再也不敢得意忘形。血鹰的手段他领教得多。这次把手雷藏进野狼的肚子里带进山寨,杜新京就算打破头也想不出来。 “你,过来!” 血鹰向刘彬勾了一下手指,这刘彬屁滚尿流地跑了过来,强装笑脸献殷勤:“爷,您叫我?” “你前面带路,去清理山寨的库房。” 血鹰面无表情,刘彬哪还敢不服从?不一会,他们来到后山的山洞里,这里面堆了大半个山洞的粮食,少说也有十万石大米,还有十几麻袋装好的黄金、白银、宝钞等。 这么多战利品,是血鹰所没有预料到的。 血鹰从麻袋里抽出五根金条,递给刘彬。 刘彬简直不敢相信这是真的,瑟瑟地问道:“爷,这是给我的?” “我说过要重奖你。你拿着金条滚蛋。要是下次让我再看见你,你就会变成死尸。” 刘彬接过金条,哪还敢说半个“不”字?眨眼间,他跑得无影无踪…… 杜虎把马厩里马全部赶出来,一共四十五匹战马,血鹰让人把洞里的金银财宝全部装走,粮食也是尽力运,二十多号人,组成了一个庞大的马队。 临走时,他们放了一把火,亲眼看见山寨化为一片灰烬。 ………………… 血鹰满载而归,文奎喜出望外。所有的战利品都经过柴管家清点造册入库。有了这些战略物资,黑水寨的日子越来越好过。 当然,文奎也没忘记重赏参加此次行动的黑鹰组织。那些杀手获得的奖赏,足够他们生活十几年。 张士信劫后重生,感激之情溢于言表。文奎要的就是这个效果。此所谓“多个朋友多条路”。 深夜。黑水寨仍然在忙碌着。文奎带着血鹰巡视了一圈,向他介绍了山寨的防御,看得血鹰直咋舌: “巨型弓驽,一次性能射出五支利箭。” “抛石器,能将五十斤重的巨石抛下山。” “一共建造了二十座雕堡,雕堡都是用巨石砌成,布布满了射击孔,能射弓箭,也能作为步枪、机枪的射击孔。” 还有陷阱、狩猎用的绳套...... 血鹰离开的十几天时间,文奎和史勇已经让黑水寨的防御能力搞了好几倍。 “大当家,我觉得黑水寨这个防御能力,就算元军派十万人来,那也未必能攻破呀。这都是谁想出来的主意,真让我大开眼界了。” 血鹰在别人面前狂,见了文奎还是很尊重的。文奎微微一笑:“拍马屁的话少说,想想看,还有什么遗漏的地方?” 血鹰抓抓头,灵光一闪,说道:“要说遗漏的地方,我觉得每一条可能进攻的路线都应该设立几个狙击点。万一打起来,狙击点的任务就是专门射杀敌人的指挥官。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嘛。” 文奎觉得血鹰的想法很有道理。要是放在后世,血鹰所说的其实就是狙击手。而文奎自己反倒把这么好的战法给遗忘了没用,说起来惭愧啊。 古人的智商真的不可低估! “血鹰,看来你还是很有军事天分的。好好干,肯定会有你的用武之地。” 血鹰受到表扬,竟然像个孩子似的傻笑起来。他在文奎面前所表现出来的,才是真实的自己。在其他场合表现出来的,却是一个双面人的角色。 这些天,孟非那边毫无动静。汪根发手下的丐帮,也没什么消息传上山。 难道这是暴风雨的前奏? 文奎领着血鹰看完防御工事,刻意到饭堂弄了一桌酒席。明天,血鹰、杜新京和张士信要回苏州了。今晚应该为他们饯行。 酒过三巡,血鹰端着酒杯走到文奎面前,微微一躬身,动情地说道:“文少爷,文大当家,我血鹰此生死而无憾,正是有你这么一个好朋友、好兄弟。以后只要是黑水寨用得着我血鹰的地方,只要你一声令下,我定当全力以赴,万死不辞!” 血鹰所言,可是动了真感情。想当初,血鹰被抓,文奎要是动了杀意,他恐怕早就是一堆枯骨了。 在坐之人闻言,无不为之动容。文奎摆摆手,示意血鹰坐下。 “大当家,你若不为我干一杯酒,我就不敢坐。” 文奎环视了一下史勇、苏北、张士信等几个人,一个个都向他投来热辣辣的充满希翼的目光。 “看来我自己定的规矩,又自己破坏啦。好吧,血鹰,祝愿你明天一路平安,我就干了杯中酒吧。” 咕噜噜 说是一杯,其实是一大海碗。在坐之人,用的全是海碗喝酒。一大海碗的酒下肚,文奎觉得胃里火辣辣的。 众人说着说着,就说到了辛力刚。他作为山寨的教头,陪白莲教的传教士去淮西都两个月了,杳无音信。生活在这个时代的人,时事动荡,信息不通。往往离别就是永别。 所以,文奎突然很想念辛师父了。一日为师,终生为父。也不知道辛力刚究竟如何? 这时,张士信又端着海碗,要感谢文奎出手相救。文奎连忙摆手指向血鹰道:“张掌柜,这次完全是血鹰的功劳,你千万别搞错了方向。” 别看张士信二十五六岁的样子,年纪轻轻,江湖经验还是挺丰富的。他的主攻方向并没有因为文奎的拒绝而改变。 “血鹰当然是我的救命恩人。但我们以后经常会在一起合作共事,喝酒的机会很多。文大当家,您是山寨的老大。要不是您鼎力相救,我这一条小命可就被杨世昌那个王八蛋给收拾了。您有所不知,雷十八几乎是天天都要问皮鞭来打我。他是铁了心要把我往死里整的。滴水之恩,涌泉相报。文大当家,我先干为敬!” 第一五一章 山雨欲来 来自后世的文奎深知,喝酒找理由是很容易的。如此下去,非醉不可。张士信喝了一碗酒后,有些歉意地说道:“文大当家,我干了,您就随意吧。” 史勇一把夺过文奎的碗,说道:“大当家,这酒还是我替你喝了吧。再说,文老夫人还在等着抱孙子呢,您千万别把身体喝坏了。” 此时,文奎真的有几分醉意了,脸色酡红,醉醺醺的样子。苏北和孙小山都觉得文奎不能再喝了。史勇帮文奎喝完了酒,张士信还是挺高兴的。 张士信喝得高兴,突然说道:“文大当家,血大侠,有一句话我不知当讲不当讲?” 酒桌上的人纷纷把目光聚到张士信身上,那意思是说,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说话还有什么客套的? 张士信见众人都在看着自己,心里一下子忐忑了:这话究竟该不该说呢? 文奎笑道:“张掌柜,您客气什么?都是自己人,说吧。” 张士信问:“我想知道,血鹰藏在狼肚子里的是什么东西。为什么能爆炸?” 众人一听,你看我,我看你,终于明白怎么回事了,不由哈哈大笑起来。 文奎从兜里掏出一枚手雷,放在桌面上。张士信看傻眼了,这玩意就像一个铁制的香瓜呀。 “你说的,就是这玩意吧?” 血鹰接过手雷,把玩着保险插销。张士信深知手雷的厉害,一旦爆炸,满屋子的人非死即伤。不过,他好奇的是这玩意是怎么来的。 史勇生怕血鹰弄出点动静来,连忙制止道:“血鹰,小心点。” 张士信倒没有被吓住,而是镇静地问道:“这种武器叫什么?” “手雷。”血鹰得意地解释道:“这是我们黑水寨的镇寨之宝。一般情况下不轻易使用。这次为了救你,我们文大当家下了血本,一次性动用了二十枚。你知道多少钱一枚吗?两根金条!” 张士信是私盐贩子,生意人当然以效益优先。他听说黑水寨为了救他,单是手雷就花了四十根金条,真是下了血本。要是没有黑水寨的人出手,他这条小命就没了。 如此一来,更是生如莫名的感动。就算是两根金条一枚,他也想买呀,一想到这是“商业秘密”,感情还没到那一步,要说提出无理要求,会让文奎很为难,于是他又把话咽了回去。 .............. 第二天下午,文奎送走血鹰、张士信和杜新京,来到了汪根发住处。 文奎人还在门外,就听到汪根发在里屋说道:“文大当家来了。” 文奎凑近了,才看清楚汪根发坐在阴暗处抽着水烟。自从当上丐帮帮主,患有眼疾的汪根发生活水平也算上了新台阶,他接手了原丐帮帮主朱四的全部财产和人员。 文奎问:“那些孩子们呢?” “出去做生意啦。不出去讨生活,吃什么?” 汪根发不以为然地回答着。他一个人住在朱四的四合院里,文奎真的好担心他会孤独寂寞,甚至心理变态。那些小乞丐在一天天地长大,说不到哪天就有人出手,把老家伙给干了。 文奎又问:“他们是不是遍布饶州和信州城的每个角落?” 汪根发很为自己的管理才能自豪:“我们丐帮总计有三百四十个人,分成一百七十个点,每个点两个人。所以,我们的触角几乎能到达城区每个角落,农村倒是没有办法管住。” 从汪根发这里了解到,自从丐帮有了黑水寨当靠山,竟然没有什么黑恶势力敢于招惹丐帮。那些被当地人所痛恨的地痞流氓,就像约好了似的,不再欺侮丐帮的人。 丐帮作为文奎精心布局的情报网络,他不希望他们出事。就算出了事,也必须尽全力帮他们摆平。这就是所谓的江湖义气。 正在文奎浮想联翩时,门“嘭”的一声被人撞开。一个十五六岁的乞丐跑了进来,急切地说道:“帮主,不好啦,出大事啦。” 汪根发将手里的打狗棒用力杵了几下,示意小乞丐镇静。这个时候,文奎发现汪根发就像变了个人似的,沉着、冷静,颇具泰山崩而不变色的大将风度。 “别急。慢慢说!” “帮主,饶州县城突然来了好多好多官兵。这些人穿着盔甲,还有很多人骑着战马,好像是要打大仗了。” “哦?”汪根发警觉地嗅到了其中的味道,沉声道:“小六子,你下去,继续打听。有什么情况再和我报告。” “是!” 半个时辰前,文奎送血鹰他们去坐船,饶州城还是风平浪静的。这才过去多久,竟然来了很多官兵?这次来饶州城,真的是时候! “汪叔,我去官府了解一下。你这里有什么消息,让小乞丐把消息告诉杜记米店的老板杜新汇,那里是我们的联络点。” 告别了汪根发,文奎骑上自己的枣红马,飞一般驶向信州。大白天,又是非常时期,王道生肯定不会在家里,他干脆直接到了衙门。 文奎骑着马到达知府衙门,看见这里突然间也增加了很多衙役。这些人一个个身穿皂衣、手持长棒,做个样子吓唬老百姓而已。 不过,文奎倒是从这个变化闻出一点不寻常的气味。 “站住,干什么的?” 文奎从马上跳下来,被一个衙役拦住了去路。 “我要找王知府。我是他家亲戚,找他有点事。” “他去开会了。已经走了一个时辰。” 一个中年衙役一边回答,一边上下打量着文奎,似乎和他有些似曾相识。 等文奎有些失望地准备离开时,中年衙役又追过来几步,问道:“官人,你是不是文家村的文当家。” “正是在下。” 那中年衙役把文奎拉开了几步,轻声道:“听说朝廷从外地调派了好几万官兵,准备攻打黑水寨。你还在这里哒?” 文奎吃惊不小,问道:“此言当真?” “应该错不了。王知府就是被孟非叫去开会了。” 那个衙役满脸真诚,不像在骗人。文奎摸出一块碎银,悄然塞到他手里,轻声说了一句“谢谢”,策马向黑水寨方向疾飞而去。 第一五二章 大军压境 “让我上去,我要见文哥!” 黑水寨山隘口,围着十几个人。文奎骑着快马,奔跑了一个多时辰,刚到山脚就听到了前面吵吵嚷嚷。 “文少爷不在,他出去了。” “我有急事找他。让我上去。” 是其其格的声音。文奎走近了,拔开人群,看见其其格,其其格也看见了他。 其其格看见文奎,立马扑了过来,嘴里嚷嚷道:“文哥大事不好了。” 文奎轻轻拍了拍她的后背,微微一笑:“什么大事不好?天塌下来了?我都知道啦。走吧,上山说。” 其其格坐进议事厅,史勇、苏北等其他几个核心成员都看傻了眼,一个个深感意外。前些日子,她还怀疑黑水寨的人杀了孟恩,这才几天,她竟然跑到山寨送情报了? 议事厅的气氛,因为大战临近而变得异常沉闷。 文奎环视了一下会场,大队长以上的人都到齐了。只有其其格一个人是外人。 文奎轻咳一声,郑重地说道:“各位兄弟,我向大家郑重介绍一下,这位其其格,是孟恩的养女,也是我们的好朋友。她为我们送来了一条重要消息,现任达鲁花赤孟非向朝廷奏准,调集了十万精兵,由满都拉图任统帅,企图踏平黑水寨。满都拉图是元朝的著名将领,也算得上身经百战。而我们呢,只不过是一群纯朴的山民。没有人经历过大的战役。充其量也只不过是一些小打小闹,打家劫舍的江湖好汉。” 苏北是个急性子,听说朝廷一下派出十万精兵,要踏平黑水寨,呼地站了起来,嚷嚷道:“没什么好怕的,人死鸟朝天。大不了拼个你死我活。黑水寨易守难攻,我们就让这里成为他们的葬身之地。” 其他一些从来没有打过仗的队长,一个个诚惶诚恐。文奎看得出来,大军压境,说没有压力是假的。谁的生命不宝贵? 文奎在文冲耳边一阵嘀咕,不一会,刘芸芸进来了,很礼貌地把其其格请出会场:“大小姐,老夫人想见你。” 其其格心里清楚,文奎要研究军事问题了,不想让她知道太多,只有想办法把她支开。 其其格在刘芸芸的带领下,来到文夫人的房间。老夫人慈眉善目,眉宇间充满了爱意:“其其格呀,听说你这次专门上山送情报,也是为了山寨的好呀。唉,这几个月来,我们家总是不平静,坏事一桩接一桩,我都不知道这个家还能支撑多久。” 其其格以汉族人的礼仪躬身向老夫人请安,说道:“其其格祝愿老夫人安康吉祥。” “唉,今天又不是我过生日,没什么好祝愿的。我倒是希望黑水寨这两千多个家庭平平安安啊。也不知朝廷中了什么邪,竟然派兵来攻打我们。文奎可是我一手养大了,这孩子平时连鸡都不敢杀一只,哪能做什么坏事呢?官逼民反哪。自古以来都是如此。听说淮西一带闹红巾军闹得可厉害了。朝廷竟然派兵来围剿我们,这不是逼我们造反吗?” 其其格听老夫人一阵唠叨,心里也不好过。朝廷那么大的动静,其实都是孟非惹的祸。上次孟非被削去一只耳朵,怀恨在心,于是上报朝廷,说信州府有红巾反贼。耳朵被削就是最好的证明。 孟非言辞切切,证据确凿,朝廷便杀鸡用了宰牛刀。十万大军压境,相当于黑水寨数十倍的力量,还不把一个小小的黑水寨给踏平? 一个时辰以后,会议结束。文奎回到文夫人房间。老夫人正和刘芸芸、其其格聊得正欢。她们看见文奎回来,纷纷把目光注视过来。 文夫人问:“朝廷终于下黑手了?” 文奎没有接她的话,而是转处了其其格,道:“枪炮不长眼睛。其其格,我送你下山吧。” “不,我不下山!”其其格执拗地说道:“我要呆在黑水寨,与山寨共存亡。” “绝对不行。这是命令。万一打起来,元军可不会因为你身穿蒙古服就不打你。所以,你必须回家,在自己的家里好好呆着。这次不同往常,十万大军啊,从今天开始,山寨的所有家属都要撤走。她们分批离开黑水寨,或投亲靠友,或撤到原始森林。只有年轻力壮的人才留下来,医生留下来抢救伤员。我们已经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凭借黑水寨的天险,或许还能抵挡十天半个月,时间一长,谁都不敢保证以后是什么结果。” 文奎所说的,都是刚才开会讨论出来的结果。文夫人和刘芸芸一听,都知道了自己的去向。文夫人走,刘芸芸留下,她可是经过江大夫培养出来的医生。 其其格连忙说道:“我不走,我要留下来抢救伤员。我懂得很多处理伤口的医术。” 文奎尽量保持平稳的心态,耐心解释道:“你是蒙古人,你不可能拿起刀枪,向自己的同胞动武。而那些元军,倒是很有可能伤害你。所以,你必须走,没有商量的余地。就算是绑,也要把你绑走!” “你?不讲道理!” “对,关键时候我的确是不讲道理。我讲的是规则,是服从!” 都说知子莫如父母。文老夫人从来没有看见过文奎有如此强硬的一面。一旦决定了的事情,谁也阻止不了。况且,他现在也算是拥兵好几千人,不是她这个当母亲的人所能阻止的。 况且,文奎说的话都很有道理。其其格作为山寨唯一一个蒙古姑娘,的确有些不适合。 “我只不过是蒙古人的养女,我连父母亲是谁都不知道。你凭什么说我是蒙古人?” 其其格性子执拗,倔强起来真难办。文奎向门外大吼一声:“来人,把其其格绑下山!” 其其格眼泪漱漱漱地往下淌。她深深地知道,文奎是为了她好。一旦打起仗来,枪炮不长眼。她那么年轻,就像一朵初开的蓓蕾。文奎不想她那么快就被战火摧毁。 两个黑不溜秋的士兵走进来,一伸手:“其其格小姐,请吧。” 其其格眼里噙着泪水,愤懑地说道:“不用你们动手,我自己走!” 第一五三章 战事起 黑水寨忙作一团。两天两夜,山寨的家属全部撤走,多数人从哪里来回哪里去。 家属走了,山寨更回到了雷一鸣时期的那种肃杀和冷寂。仿佛空气里都飘着血腥。 剩下的壮士,既是山寨的精华,也是各个家庭的顶梁柱。整个山寨的核心区域,约有十平方公里,由数座山峰聚在一起,连成一个有机整体。文峰让人日夜不停地修建碉堡、暗堡、战壕、陷阱等。尤其是那阻隔冲锋的陷阱,约有半人深,下面插满了削尖的毛竹,人要是掉下去,后果可想而知。那些陷阱上面铺平的草,外人看上去依然草木茂盛。一旦掉下去,必死无疑。 夜深人静。 文奎又一次来到那个神秘的军火库。 堆积如山的武器,现在是不是想拿就拿呢?以前拿得太多,就导致他出不去,以致于他只能一点一点往外带。积少成多,好不容易才有了半个房间的储备。 这次可是十万元军呀。要是把这些枪枝弹药全部打完,元军还没死完,山寨岂不彻底玩完? 一旦元军攻破山寨,估计整个山寨会变成焦炭! “阿弥佗佛,哦,不,上帝保佑,不不不,还是阿弥佗佛吧。请不要那么多限制呀。我这次想搬很多很多的武器出去呀。” 文奎默默地祈祷着,然后扛起两箱手榴弹,倏,一道蓝光:出来了! 又进去;又出来。 进去出来进去...... 文奎记不清自己究竟进入军火库多少趟,大约搬了两个时辰,枪支弹药塞满两个大房间:手榴弹、手雷、步枪、轻机枪、冲锋枪、迫击炮、掷弹筒...... 不是贪心,而是情况实在太危急!仅文奎一个人搬,一直搬到他搬不动,他才肯罢休。 第二天一大早,文奎把苏北叫到房间,苏北看见文奎的房间堆满了武器,瞪大了眼睛,喊道:“老大,你是变戏法的吗?” 这些枪枝弹药,足够武装两千人。也就是说,黑水寨能打仗的,可以做到人手一支枪,还有手雷、手榴弹、子弹若干。 史勇、李敢、孙小山、文冲等人,闻讯先后赶来,一个个看得目瞪口呆。 昨天晚上,文奎的卧室还仅仅只有一张睡床。一夜之间,竟然堆满了大量枪枝弹药,这世界不可能有如此逆天的魔法大师。 越是这样,文奎就越能保持他的神秘性。就像古代有些开国皇帝一样,为了证明他们生来就是真龙天子,一出生就会有很多非比寻常的事件发生。比如,汉高祖的父亲,就曾看见他老婆在河边洗衣服时,被一条龙给搞了。然后他的夫人就怀孕了,生下了刘邦。你说这刘邦还不是真龙天子吗? 文奎会变戏法一般弄来枪枝弹药,又算是一种什么样的奇能异术?这些日子,所有人都达成了默契,也就是从来不问这些武器是从哪里来的。 史勇满心欢喜地建议道:“文大当家,把这些武器都分发下去吧。武器只有到了人手里才会发挥作用呀。” 文奎毅然决然地拒绝道:“武器要分发给懂武器的人。苏北,你去统计一下,平时哪些人参加过射击训练和投弹训练,然后把这些武器派发给他们。其他人,仍然用老办法杀敌。” 所谓的“老办法”,无非就是大刀、长矛、弓箭,擂石、陷阱......这些传统的战法并非无用,同样具有强大的杀伤力。现在的文奎,想到的就是要把武器的作用发挥到极致。 比如步枪,要是枪法不好,就算给你一百发子弹,也不一定能命中一发,那样的枪手有用吗? 半个时辰以后,苏北拿过来一份名单,开过枪的士兵仅有一百二十人,投弹的人五十六人。文奎把这人全部集中在一起,给他们配备了够的弹药,然后重新分配人员,把他们安置到各个狙击点。 剩下的人,文奎给他们的任务是搬运弹药! 史勇看到这一切,真是服了。文奎不但做生意精明,打仗同样精明。所有的力量都要恰到好处的发挥出来,不能有浪费。 做完这一切,文奎又安排了一名马术不错的士兵,要求他日夜兼程,立即赶赴铜鼓山送信给张龙。 至于他的信里究竟有什么内容,文奎不说,也没有人敢问。 山下,平静的日子一天天地过去。山下,却没有一天是平静的。官兵们始终掌握着战争的主动权。打与不打,都是大统帅满都拉图说了算。 其其格走后的第八天。清晨,文奎在鸟的啁啾声醒来,打开窗户,看见远方的田野上,白茫茫的一大片,连绵起伏,一眼望不到边。他的第一感觉是下雪了。 定睛一看,文奎有些不淡定了。那白茫茫的,怎么可能是大雪?现在可是夏季。拿过挂在墙上的望远镜,仔细观察了一会,终于明白了:战事已起! 满都拉图把文家村、刘家村以及从崔家买来的三百多亩田地,全都当成了他的营地。白茫茫的颜色,连绵不绝,不是雪,而是帐蓬! “来人!” 文奎一声吼叫,文冲应声冲进来,问道:“少爷,什么吩咐?” “打仗啦。蒙古兵都钻到我们鼻子底下了!” 片刻,负责指挥的史勇也到了。他用望远镜观察了一会,面色变得异常疑重:兵贵神速。这蒙古人来到文家村,不但没有进攻,还搭起了帐蓬,是不是想常驻下去? 文奎冷笑道:“如果我没有猜错,黑水寨所有出口已经被官兵土封锁,他们想把我们围困在山上,然后慢慢消耗我们的武器弹药和粮食。半年,一年,就算我们没被打死,也会被他们饿死了。” 史勇一听不淡定了,自从翠峰山拿下来,黑水寨的粮食应该够两千人吃半年。武器弹药呢?要是消耗完了,只能靠血拼啦。 文奎作为山寨的主心骨,一眼就看穿了满都拉图的诡计。他可以预见得到,蒙古兵会隔三差五地来一次小冲锋,三天一小打,五天一大打,一直这么闹腾下去。 想到这里,一个大胆的设想在文奎头脑里形成:趁蒙古人初来咋到,先给他们送一份见面礼。 第一百五十四章 汽油 果然不出文奎所料,满都拉图带来十万精兵,并不急着攻打黑水寨,而是把所有出路全部堵死,方圆一百多平方公里的土地,哪怕一只野兔都别想溜出去。 黑水寨的物资储备还算可以。家属全部遣散之后,粮库里的粮食还能支撑一年半载。满都拉图有着强大的朝廷作后盾,更是不怕物资匮乏。 以前,史勇在雷一鸣麾下,也曾经历过被官兵围剿的战例。一般规模不大,人数也没这么多。孟非一来,就是想一次性把黑水寨连根拔起。 白天,文奎带着史勇、苏北、文冲等几个人,还有十几个护卫,利用望远镜把黑水寨周围侦察了一遍,结果和估计的差不多。旌旗展望,鼓角相闻。十万官兵,单是那些刀枪在阳光照耀下,反射出的光芒够吓人了。 深夜,文奎又一次进入了军火库,发现了两个大铁桶,撬开铁桶一闻,呵呵,真是乐了。这山洞里居然还藏着两桶汽油! 一个大铁桶装的汽油,少说也有三四百斤,凭文奎一个人的力气,根本没办法运出去。他采取了“蚂蚁搬家”的方式,来回数十趟,终于把两桶汽油运到外面。 清晨,文冲刚走到文奎门口,便闻到了浓郁的异味。他像猎犬似的扇动了几下鼻翼,终于找到了异味的源头。两个大铁桶里,装满了不知名的液体。 文奎累得够呛,被文冲吵醒,看见文冲正在像狗似的对着两个大铁桶嗅气味,不由得乐了。 “文少爷,这是什么东西?好像是油,能吃吗?” 见文冲满脸好奇,文奎拿来一根木条,往铁桶里一插,浸湿之后拿出来,和文冲一起来到院外,用火镰擦出火星,呼!整根木条熊熊燃烧起来,火苗窜得很高。 文冲咋舌叹道:“这油见火就着?” “对,这种油很容易燃烧。微微一点火星,就能燃起熊熊大火。我们可以用它来造火箭,直接射入敌营,也可以乘夜对敌营发动火攻。那些北方来的蛮子肯定没有见过这么厉害的东西,到时候我会把他们全都烧成炭。” 文冲亲眼目睹了汽油的厉害,从文奎的眼里看到了一股阴冷的杀气。两人一合计,便决定当晚夜袭敌营。 是夜。 文冲找来五十名身手好的士兵,每个人都带一个小木桶,用木桶装汽油。那些士兵不知道文冲葫芦里想卖什么药。 此时已是下半夜,连虫子都睡着了。 那些士兵听说今晚有行动,一个个都很兴奋。可是,当他们知道自己的任务就是下山去,把这些油倒在敌营帐蓬周围,一个个都很纳闷。 五十个人,五十个木桶,用去了文奎一大铁桶汽油。 文冲沉声道:“你们完成任务后,立即返回。万一被敌人哨兵发现,也不能硬拼。倒完油就走!” 那几十个士兵还从来没有见过如此奇葩的战法。他们更希望能提着大砍刀,趁夜杀进敌营,手起刀落,人头滚地。 文冲带队,趁着夜色摸下山。文奎把史勇、苏北、李敢等一帮核心人员请到山顶的一处亭子,摆了几个酒菜,和大家一起喝酒聊天。 大敌压境,史勇心事重重,哪有心事喝酒?文奎轻松地笑道:“二当家,你怎么了?不开心?” 史勇实话实说:“大当家,我们已经身陷绝境了,你还有心思喝酒?” “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这么好的天气,如水一般的月光,正是喝酒赏月的好时光呀。史大哥,你就这么不懂得生活?” 苏北看出文奎的玄机,自作聪明地猜测道:“如果我没猜错,大当家一定是想到了什么绝妙的破敌之策,约我们一起共同商议,对吗?” 文奎笑而不语,看了看山下那连绵不绝的白色帐蓬。那些蒙古士兵的帐蓬在淡淡的月光下,呈现出一派氤氲的意境美。 好一派美丽的田园风光! 李敢从文奎看向山下的眼光,大胆说道:“大当家,你今晚是不是有什么行动没告诉我们?” “知我者,李敢也!”文奎赞赏地说道:“你们这几个人对我都很忠心,但真正能揣摩我的心思的,算李敢排第一。诸位想想,十万大军围住黑水寨,我真的能超然于物外吗?我也是凡胎肉体,不是什么神仙好不好?今晚请你们来登高望远,喝喝酒,赏赏月,等会还有一出好戏上场。等看完戏,你们就回到自己的岗位,随时准备战斗。一场血战就要开始了。” 众人你望我,我望你。不知道究竟有什么好戏。李敢突然问道:“文冲呢?” 文奎笑而不语,其他人面面相觑。 “来,喝酒吧。新鲜的野兔肉,很美味的。” 文奎美美地喝了一口酒,开始吃菜。其他人也只好跟着他享受美食。 半壶酒还没喝完,李敢突然喊道:“你们看山下!” 文家村方向,那一大片的田地,现在是蒙古军的营房。众人顺着李敢所指,看到的却是一片火海! 下半夜,是人最好睡的时候。这个时候发生火灾,很多人会来不及起床就窒息而死。 “那里怎么会发生火灾?” “老天有眼呀。老天都不放过这些天杀的官兵!” 从山顶往下看,文家村的田地是一个小平原。蒙古士兵擅长骑马,而骑兵到了山地,发挥的作用很有限。所以,这次满都拉图元帅带的人,有一部分骑兵,也有一部分汉人组成的步兵。驻扎在文家村的,恰好是骑兵部队。 火借风势,风助火威。没过多久,白茫茫的帐篷变成了火海。文奎他们站在山顶上,甚至能看到一个个“火人”在火海里挣扎。这些人扑腾不了几下子,便一头栽倒在地。 那些被栓在木桩上的战马被火烧着了,不停地嘶鸣,扑腾。被火烧断了缰绳的马匹,像野马一般仓惶逃命...... 所有人都没想到,文家村方向那么多的官兵驻扎在那里,竟然变成了人间炼狱. “怎么样?这出戏好看吗?” 文奎欣赏着山下的火灾,得意地笑了。他相信,经过这一场大火,满都拉图一定会被激怒,他的战略方针也会被迫改变。 文冲气喘吁吁地跑上山,喊道:“报告,我们已圆满完成任务。” 史勇等人这才恍然大悟。难怪文奎如此胸有成竹,还有心思喝酒赏月。那场大火一定是文冲去放的。 第一五五章 打趴下 满都拉图和孟非、王道生等人也没有睡,他们在元帅中军帐蓬里喝酒,欣赏着歌舞。 正在兴起之时,突然有士兵来报:“骑兵部队遭遇火攻!” 满都拉图走出帐蓬,看到文家村方向大火冲天,“哇呀”一声,一口老血喷涌而出! “大帅,大帅!” ............... 次日辰时,战损结果统计出来:文奎采取的火攻,烧死5058人,烧伤10112人,战马死伤走失5089匹。战略物资损失更是多得无法统计。 等大火被扑灭,文家村那片田地几乎成为一片焦土! 王道生跟在孟非身后,亲眼目睹文奎的“杰作”,不由得打了几个寒颤。这个文奎是他所遇到的最厉害的“鬼才”,没有之一。 孟非和王道生一样,都是作为地方要员,被邀请来观摩满都拉图的作战。他们看到的,却是一边倒的屠杀。 身经百战的满都拉图,作为朝廷派出的一员虎将,在黑水寨这个“阴沟”里翻船,哪里还有什么面子可言? 丢失的面子一定要找回来! 午时。强攻黑水寨的号令正式发出。 元军分为八个方向,在同一时间向黑水寨发起强攻。 放下其他不说,单说黑水寨正面战场。 文奎事先让人挖了无数个陷阱,陷阱里插上削尖的竹签。那些冲锋的元军士兵一旦掉下去,就算不死,也被竹签扎穿,运气好点的仅仅是扎穿了脚板,而运气差的,直接就变成了人肉串。 随着战鼓声声,冲锋的路上惨叫声此起彼伏。第一波冲锋,单是正面战场掉进陷阱的士兵就数以千计!杀红了眼的满都拉图不去管那些在陷阱里的士兵,而是命令后继者踩着士兵的尸体继续前进! 文奎躲在一块巨石后面,用望远镜观察着满都拉图的人不断地送死,自己的小心脏也受不了。这哪里是在打仗?简直就是屠杀,一边倒的屠杀! 没过多久,半山腰以下,元军的尸体已经铺了一层,尸山血海,惨不忍睹。 满都拉图收到的报告是,其他各路人马的进攻,遭遇了相同的战况:冲锋的路上布满了陷阱,士兵一旦掉下去,不死也残! 想到人掉进陷阱,被削尖的竹签串成串,满都拉图不由脚底生寒。他作为一员虎将,见过太多的死亡,但从来没有遭遇过如此窝囊的打法。仅仅是几个小山贼,朝廷还动用了十万大军,在淮西战场,就算那些动辄数万数十万的红巾军也没有这个待遇。 随着伤亡数字的不断上升,孟非也心里发毛了。战斗持续了两个时辰,报上来的全是伤亡数字,战果是零。 下午申时,满都拉图带着十几个亲兵,站在文家村村后的小山包上观摩战事。那些勇敢的蒙古士兵已经冲到半山腰。 骨碌碌 数十斤重的大石头像雨点一般向山下滚落。一旦砸在士兵身上,瞬间就变成了肉饼。 还在山脚的士兵听到惨叫声,纷纷后撤逃命。那些滚落的石头就像长了脚似的,一路翻滚,威力无穷。 此时,陷阱已经失去了作用。因为那些陷阱已经被士兵的尸体填满了。 巨石翻滚,惨叫声惊天动地。满都拉图皱紧了眉头。 孟非建议道:“元帅,还是撤军吧。这样死下去,哪里受得了?” “撤?往哪撤?你叫我怎么向朝廷交待?就说我们死了多少人?” 满都拉图咆哮道:“要不是你强烈要求朝廷出兵,说是镇压红巾军,我会有这么惨重的伤亡吗?红巾军在哪里?嗯?” 孟非被一阵怒吼,再也不敢出声。因为黑水寨的人,没有一个人是头裹红巾的。他们用不着打红巾军的旗号,就把朝廷的大军打得稀里哗啦。满都拉图的神经算得上很坚强了,但他也经受不起如此重大的伤亡考验。 文奎的望远镜里,出现了一个蒙古军的军官! 还有孟非,王道生。这两个人一左一右,站在满都拉图两侧,然后才是其他军官。 从站立的队形来看,这个军官的地位非同寻常。 “李敢!” “在。” “你跑步去把我的狙击步枪拿来。它就挂在我卧室的墙上。” 李敢是飞毛腿,半里地的距离,没一袋烟功夫就跑个来回。 但是,等他把狙击步枪拿来,满都拉图已经完成了阵前视察,移步走到更远的地方。文奎用望远镜目测一下,两者相距起码有两千米! 这么远的距离,并不是狙击步枪所能达到的射程。文奎拿起步枪,作了个瞄准的姿势。 砰! 枪响了。一个正在指挥作战的基层军官脑袋开花。 大鱼没捞着,小鱼也要。这就是文奎的作风。这种时候,凡是能消灭的敌人,一个也不放过。 文奎的武功谈不上顶尖,枪法绝对是拔尖的。一枪一个,连续收拾了十几个蒙古族军官,山下进攻的能力明显减弱。 远远的,文奎看见远处山头上有一个擂鼓手,梆梆梆,梆梆梆,战鼓声声,好似很有节奏感。又是一声枪响,擂鼓手的脑袋被爆裂,溅起一层血雾…… 元军终于退下去了。 夕阳下的黑水寨,一层层尸体叠加在一起,阳光照射在盔甲上,反射出刺眼的光芒。文奎手握狙击步枪,眼神异常阴冷。 这就是战场! 自古以来,所谓的战争就是摧毁。以生命为代价,摧毁旧秩序,重建新秩序。 满都拉图站在夕阳下,望着满目苍痍的战场,也是神色戚然。 他的原计划是用十万大军去围困山上的匪徒,逼迫他们啃树皮,然后乖乖地举旗投降, 仅仅一天一夜时间,十万大军,竟然损失了三分之一! 天色很快就要黑了。满都拉图不得不鸣金收兵。黑夜属于偷袭者,不属于进攻者。他担心遭到偷袭,不得不下令将营房全线后撤五公里。 孟非和王道生两个人走进满都拉图帐蓬,一个个都像过街老鼠,唯唯诺诺,胆战心惊。 “把你们两个叫来,我就是想听听你们的意见,有没什么什么更好的办法对付这帮山贼?” 孟非和王道生你看我,我看你,一时间无言以对。 第一五六章 虚张声势 官场老油条王道生世故圆滑,哪有那么容易吐真言?倒是孟非头脑里有个计谋,那也是拾人牙慧:招安。 王道生听到孟非献计,不由暗自冷笑:这不是讨骂的节奏吗? 果然,话音刚落,满都拉图暴跳如雷地吼道:“混蛋!你们白拿朝廷奉禄,简直是一群白痴!” 将孟非臭骂一顿,满都拉图瘫坐在椅子上,半晌回不过神来。其实他自己也是白痴。全世界最大的白痴! 想当初,满都拉图可是踌蹰满志的。只不过是一个小小的山寨!十万大军,不用打,就算踩也要把那几个山头踩平。 文奎呀文奎! 满都拉图真恨不得把这个从未谋过面的山贼抓到,然后一刀一刀地凌迟,还得亲自动手,方能解心头之恨! ………………… 黑水寨。聚义厅里欢声笑语。 那些打了胜仗的所谓“山贼”,可是用几百年以后的军事理论武装起来的超级军人,还拥有几百年以后的军火库! 文奎让手下吃饱喝足,又吩咐文冲去干一件事:擂鼓! 十面大鼓,摆在距离元军兵营两百米的距离,不停地敲打。他们周围只埋伏了二十名神枪手作为掩护。万一元军进攻,就由神枪手来收拾他们。 满都拉图正想入睡,突然听到震天响的鼓声,整个人一下子清醒了! 孟非和王道生两个地方大员,被满都拉图作为参谋随身带着,虽然很不情愿,但也没有办法。最后悔的人当然是孟非。早知道连满都拉图这样的大将都没有办法,他就不该向朝迁上奏书,说什么信州府也闹红巾军! 鼓声没有停止,满都拉图就没办法睡觉。不为别的,他怕!万一文奎来个虚中有实,派人连夜杀进兵营,或者再放一把火,那个伤亡承受不起。 鼓声一夜未止,元军兵营一夜未睡。 第二天天亮,所有人都熬红了眼睛。那些严重缺少睡眠的官兵,一个个面如死灰。 满都拉图好想哭! 作为一员能征善战的大将,他从来没有遇到过如此厉害的对手。虚张声势整整一个通宵,光打雷不雨,硬是把他的部队给拖垮了。 这时,满都拉图看见黑水寨山上有人摇旗,白旗! 什么?难道文奎他们投降了? 满都拉图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他揉了揉布满血丝的眼睛,却也只能看到白旗,那上面好像还有黑色的字! 这时,有士兵来报,山上的白旗上写着:休战一天,收敛尸体! 满都拉图这才明白过来,山上的那帮人打累了,希望能休战一天,给元军收拾满山遍野的尸体。 孟非胆战心惊地问道:“他们该不会等我们处理尸体的时候发起突然袭击吧?” 王道生轻捻山羊胡,提出了不同看法:“我认为他们不会言而无信。敲了一夜的鼓,他们的人也没有休息。难道他们是铁打的不成?” 满都拉图沉思片刻,觉得王道生的话更有道理。不管山贼,还是官兵,他们都是人,都是凡胎肉体。再说满山的尸体要是不运走处理,一旦腐烂,瘟疫流行,这战就不用打了。 白旗竖起之后,文奎安心睡了一觉。起床后,他在望远镜里看到元军派出少量人员在往山下抬尸体,更多的士兵在远处警戒,嘴角抿起一丝冷笑。 “文冲” “在。” “今晚继续!” “是!” 连续敲了三天三夜的战鼓。山下那些元军一个个都神经崩溃。 尼玛,这是什么战术? 包括满都拉图在内的所有元军,一个个熬得眼带血丝,面如死灰。 谁说战争的主动权在强者手里?! 这次,满都拉图彻底服了。强攻没有可能,撤兵又怕人笑话,更主要的是没办法向朝廷交差。战局再持续下去,显然对元军不利。 文奎让手下连续擂了十天战鼓,吵得元军天天晚上无法入眠。到了第十一天,战斗开始了。 苏北带着黑虎队的一百二十人,还有从各个大队抽调出来的武术精英,组成一支五百人的敢死队。 文奎很自豪地看着这支虎狼之师,说道:“你们不是天天吵着要上战场吗?今天晚上你们可以放开手脚,给我狠狠地杀!” 梆梆梆.................. 战鼓再次响起。一拔人敲累了,又换一拔,连续换了数拔人之后,元军已是疲惫不堪,营房里的士兵东倒西歪,一个个都无精打彩。 以今天的话来说,元军士兵多数人都已是神经衰弱。 轰轰轰 下半夜,手雷如雨点一般扔向营房,爆炸声此起彼伏。紧接着,苏北率领他的敢死队,一个个如猛虎一般扑向那些待宰的羊羔。 苏北的敢死队组成严密的砍杀队形,在元军兵营几进几出,杀得敌人鬼哭狼嚎。等满都拉图反应过来,想组织反抗,只听一声尖锐的口哨声,敢死队的人又如潮水一般退去。 天亮了。满都拉图来到营房,看到地上倒了一大片,尸体堆积如山,血流成河。孟非和王道生两个人跟在他身后,明显感觉到这个杀人如麻的蒙古族将军浑身在颤抖! “大、大帅,昨晚他们来的是实招啊。” 一个基层军官颤抖着身体,嗫嚅道。满都拉图握紧军刀,血红的眼睛像要滴出血来。 此时,他很想杀人! 满地的死尸,都是文奎的人干的。连续敲了十几天的战鼓,当所有人都以为擂鼓只不过是骚扰时,文奎抓住机会,狠狠地捅了他们一刀。 这一次没有摘下满都拉图的脑袋算是很幸运了。 “报抓住一名奸细!” 两个元军士兵押着一名汉人,推搡着来到满都拉图面前。 “我不是奸细!我是来帮你们的!” 那个被五花大绑的汉子约摸三十出头,一身粗布衫,长得有些猥琐。他口口声声说自己不是奸细,王道生听得心里猛然一沉。满都拉图挥了一下手,示意那两个士兵放开他。 满都拉图一把捏住汉子的下巴,沉声问道:“你是来帮我们的?” “是啊,我知道哪里有秘密通道,可以进攻黑水寨!” 满都拉图被文奎的虚张声势搞怕了,生怕这个家伙被擒,又是对方设下的一个陷阱。所以,对于突如其来的“幸福”,并没有表现出意外的欣喜,而是以鹰隼一般的目光,上上下下地打量了那汉子好久,然后突然仰天长啸:“来人啊,把这奸细拖出去斩了!” 第一五七章 秘密通道 “冤枉啊,我真的是来帮你们的。我和他们有仇!” 那汉子被拖到门口,还像一条癞皮狗似的,两腿条不肯着地,转回头来呼喊着。 满都拉图是什么人?身经百战的大元帅啊,他从那人爆发出来的求生本能,心里瞬间就明白了,这人真的不是奸细! “回来!” 元军士兵又把那汉子拖回来,往地上一扔,扑通一声,汉子如一条哈巴狗似的,跪在地上不住地磕头,感谢大帅的不杀之恩。 “你叫什么名字?” “本人刘十七。原来是黑水寨的土匪,后来文奎占领了黑水寨,他把我赶走了。我和他有不共戴天之仇!” 听到这里,王道生也清楚了此人的来历。想当初文奎凭借五十名流民攻下了黑水寨,打死了雷一鸣,遣散了五百多品质恶劣的惯匪。 刘十七,大概就是那五百多人之一。 “黑水寨的确易守难攻。就算你们把周围的山头全都占了,它的核心区域仍然连成一片,而且山里还挖了好多地道,互相贯通。” 刘十七好不容易捡到一条命,便开始大肆出卖黑水寨的机密。 讲到一半,刘十七停下来了,怔怔地问满都拉图:“元帅,如果我帮你们找到秘密通道,打下黑水寨,你能给我什么奖赏?” 满都拉图不由欣喜若狂:“你想要什么奖赏?” “黄金百两。还要当个县尹。” “行!我答应你。”说到这,满都拉图转头向孟非和王道生道:“你们两个先回去,这里没你们什么事了。” 王道生连忙答道:“是,卑职这就告退。” ..................... 黑水寨虽然一夫当关,万夫莫开。但再难攻的天堑,也是有空子可钻的。像刘十七这种人,在黑水寨多年,他本人就是一张活地图。 所以,王道生相信,文奎已经面临着一次极大的考验。正在这关键时刻,他却被满都拉图给支走了。 接下来的事,应该和他王道生没有关系。 深夜。王道生回到家里,一个人躲在书房里焦虑万分。刘十七的消息要不要告诉文奎? 思忖再三,王道生还是用飞鸽传书的方式,向文奎写了一封短信。天亮时分,一只鸽子在文奎窗台上咕咕地叫,他打开窗户,一把抓住信鸽,从它的腹底抽出一张纸条。 上面写着:原黑水寨土匪刘十七告密。小心秘密通道。 看到这张纸条,文奎心头大震。不一会,史勇看到这张小纸条,也愣住了:“这是从哪来的?” 文奎微微苦笑:“你别管纸条是从哪来的,先想想,有没有刘十七这个人?” 史勇断然道:“当然有呀。刘十七原先是雷一鸣手下的一名护卫,好色,好赌。收编之后,此人不是被我们给开除了吗?” “他现在跑到元军那边,说我们这里有秘密通道,纸条上说得很清楚,叫我们小心一点。我想问你,你是否知道黑水寨有秘密通道?” 令文奎失望的是,史勇竟然摇了摇头,表示不知道。除了虎跳峡那地方比较好攻,文奎也不知道山寨是否还有秘密通道。 文奎命令各个大队坚守阵地,然后召开紧急会议,集思广益。既然刘十七说有秘密通道,那就一定会有。而连一个护卫都知道的事情,连史勇这个曾经的六当家都不知道,那只能证明一点,这个秘密通道和雷一鸣有关! 大家七嘴八舌地议论着,终于把问题的焦点引到雷一鸣身上。一想到雷一鸣,文奎不由猛拍脑袋,急切地说道:“李敢,立即带人把雷一鸣住过的房间挖地三尺,我怀疑刘十七所指的秘密通道,正是雷一鸣在关键时候用于逃生的。” 不一会,李敢带着十几个人去雷一鸣原来住过的房间翻了个底朝天,终于在他的床底下找到一条通道。文奎接到报告,来到现场一看,真是乐了! 雷一鸣暗地里叫人在他的房间挖了一条地道,一直通到北山的山谷。为了掩人耳目,他直接在洞口位置建了一个北方人睡的火坑。雷一鸣被打死之后,这个房间再也没有人来住了。 文奎带着苏北、史勇一拔人,从洞口爬进去,沿着黑暗如墨的洞穴爬了好几公里,这才到达北山的山谷。 通道的出口处用木棍作支撑,表面掩盖着一层簿簿的土。逃生的时候,从里面往外用力,只需要轻轻一捅,人就可以爬出来了。 文奎一帮人爬出洞口,看见北山杂草丛生,遍地荆棘,忽然心生一计:“谁带了手雷?” 把所有人的手雷集中在一起,有十二颗。文奎就用这些手雷制作了一个诡雷阵,然后吩咐众人依次撤退,原路返回。 “秘密通道,之所以“秘密”,就是因为未知。一旦我们知道了,这条秘密通道就是杀敌的好战场。” 文奎轻轻拍了拍身上的尘土,得意地笑了。他让人在那个洞口压了一块四五百斤重的巨石。如此一来,就算元军找到洞口,他们也很难从洞口冲进来。 这种关口,只需要一个普通士兵,一把大砍刀,就能守住了。 文奎之神通,又一次让众人折服。因为他和王道生接触的事情,只有辛力刚知道,而辛力刚又已去淮西。 李敢作为一个新入伙的土匪,对文奎及时掌握到元军的动态,佩服得五体投地。史勇却有些面带尴尬之色。他可是黑水寨的元老,竟然不知道雷一鸣悄然修了一条逃生的通道,连刘十七这样的人都知道,而他可是曾经的六当家。 史勇有些愤懑地说道:“雷一鸣这老家伙真滑头。准备了一条这么好的通道,他自己竟然没用上,差点把我们给害惨了。” 文奎风轻云淡地笑道:“没关系。这次那个刘十七,怕是要被满都拉图碎尸万段了。你们想想,在洞口周围一千多平方米的地方,布置了十二颗诡雷。他们应该死多少人?就算死了人,他们也不一定能找到洞口。因为洞口处长满了杂草。如果让我们自己去找,也很难找得到。” “李敢” “在。” “我命令你从今天起,带十名神箭手,潜伏在北山半山腰,带足弓箭,给我一箭一箭地射。注意,不要只顾着杀敌,你们要给我活着回来。” “是!” 第一五八章 杀机 午时。阳光热辣。 李敢带着十名弓箭手埋伏在半山腰,已经等了一个多时辰。从望远镜里,他终于看见元军士兵出现,刘十七在前面带路。 “来了!” 李敢的声音,像击鼓传花似的往下传。按照要求,每一个神箭手都准备了两袋箭,每袋六十支。所有人都听从李敢的指挥。 满都拉图算是一个相当小心谨慎的人,带了五百多精锐保驾,防止万一。同时,为了防止刘十七耍滑头,还把他的双手捆住,双脚也用长铁链拴住。 刘十七的记忆力很惊人。他带着队伍走到距离秘密通道约三百米处,便开始东张西望,一边寻找,一边思索。 距离李敢最近的一名射手轻声问:“李队长,还不动手?” 李敢摇摇头,一声冷笑,阴冷地盯着前方。这么快就把刘十七干掉了,那些诡雷还怎么发挥作用? 从刘十七的表情可以看出,他也是只记得一个大概位置。况且整个山谷荆棘密布,看到哪里都是一个样,根本辨不清哪里是出口。 满都拉图见刘十七停下来了,急切地问道:“到了?” “秘密通道建好已经两三年了,而且当初还在洞口表面覆盖了杂草,所以我不知道具体在哪个位置,反正就在这一带。” “搜!” 满都拉图一声令下,数百精兵呈一字排开,抽出砍刀一边砍倒杂草和荆棘,一边寻找着秘密通道出口。 不一会,满都拉图的眼前,清理出一大片的空地,地上满是杂草、乱石等。所谓的“出口”,没有看见。 正在刘十七满腹狐疑的时候,“轰”的一声巨响,五六个士兵被炸飞。那些正在砍草的士兵一个个拼命往回跑。 满都拉图也吓得不轻,往回跑了几步,见草丛里没有动静,又停下来了。 此时,刘十七也吓得面如土色。 爆炸声过后,四周归于寂静。现场的气氛却是有些诡异起来。满都拉图一把拉过刘十七,战刀直抵他的颈脖,眼神里有了想杀人的凶光。 “说,为什么有埋伏?你是不是奸细?” “我不是奸细,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发生爆炸呀!” 刘十七欲哭无泪。满都拉图的刀锋直抵他的颈脖,只需轻轻一挥,他的人头就会落地。 刘十七跪倒在地,哭丧似的喊道:“秘密通道真的是在这一带啊。我怎么知道他们有埋伏?大帅,你们相信我,我没有骗你们啊。要是骗你们,我千刀万剐,不得好死呀。” 满都拉图看向那几个倒在地上的士兵,只有一个人受了伤在呻吟,其他几个已被炸得支离破碎,甚至内脏流了一地,死相十分难看。 眼见满都拉图的神色有些松驰,看来是相信的刘十七的话。刘十七又继续说道:“那个文奎可不是一般的人物,也许他早就料到我们会来找出口,所以,事先在这里埋了炸药。” 满都拉图觉得刘十七的话有些道理,一挥手,道:“继续寻找,小心点。” 接下来,那些士兵的进展可是比蚂蚁爬还要慢。他们生怕自己一个不小心,又碰到炸弹。这种炸弹的威力实在太强大了,哪个人的手不发抖? 没过多久,又听到连续三声爆炸声:轰轰轰! 这是文奎制作的连环诡雷,只需碰触到其中一个,其他两个也会同时炸响。 三颗诡雷,在不同地方以不同角度爆炸,一次性倒下二三十人。死透了的没有声息,没有死透的,真可谓哀鸿遍地,惨不忍睹。 满都拉图真想一刀劈下刘十七的脑袋,以此为那些蒙古族士兵谢罪。要不是寻找什么秘密通道,这些人也不会到这山沟沟里来了。 爆炸过后,一切又归于寂静! 四周安静到能听到人的呼吸声。刘十七知道自己罪责难逃,跪在地上痛哭流涕。 “大帅,这里真的是有秘密通道呀。我参加了挖掘的,错不了。只是现在长满了草,已经看不出来了呀。我没有理由欺骗你们的呀。呜呜呜” 满都拉图相信刘十七所言不假。这个人一看就是个无赖,想捞点钱发点财的人。他没有理由是文奎的人。 可是现在的情况实在有点糟。狭长的山谷,万一遇到埋伏,只需要把布袋口扎紧,他们插翅难飞。 “大帅,这里肯定没有埋伏,要是有埋伏,肯定现在就打起来了不是?”刘十七很无耻地说道:“我认为这是文奎布了一个疑阵,怕我们找到秘密通道。所以,我们不能上他们的当。他们不可能知道我们的行踪。这里距离山寨还有好几座山啊。” 为了不想死,刘十七只有一个办法,一条路走到黑。现在这种时候要是退出去,他就没有利用价值了。 其实,这也是文奎的一大疏漏。他要是知道满都拉图会亲自带人来找,定然会来个瓮中捉鳖,把出口全部堵死。 李敢通过望远镜,观察到满都拉图的一举一动,认为那个当官的肯定不是一个小官。单是刘十七死皮赖脸的态度,就可以认定这是一条大鱼。 “传令下去,那个身穿凯甲、手持弯刀的高个子军官不能射杀,我要抓活的!” 第三轮又上去了。那些被炸怕了的元军士兵,哪个不是浑身发抖,胆战心惊? 慑于满都拉图的淫威,他们采取了车轮战术,一次只派几个人,而且互相之间的距离也比较大。这样一来,哪怕碰到诡雷,也不会有太大的伤亡。 躲在草丛中的李敢看见这阵势,没辄了。眼见元军士兵正在缓慢接近目标,李敢额头的汗珠出来了! 时间一点点地向前推移。太阳渐渐向西方下沉,已经落到山梁的上方。用不了多久,暮色就要降临。 想到这,李敢毫不犹豫地拉满弓箭,嗖,箭矢就像长了眼睛似的直接射向满都拉图的前胸。 一旁的刘十七听到有异声,睁眼一看,猛然一个纵跃,向满都拉图扑去。满都拉图被扑倒在地,一支利箭从刘十七肩胛穿过,直接穿透了他的身体。 第一七七章 活捉 骑兵队由远而近,马蹄声响彻山道。那些官兵怎么会想象得到,山岗的草丛里竟然隐藏着一支“匪军”。 等待元军的骑兵队伍渐渐迫近,张一新的心都快从嗓子眼蹦出来了他在望远镜里看见了郝文珍! 苏北掏出自己的望远镜给张一新,教他如何调焦距。过了一会,张一新把望远镜还给苏北,说道:“最中间那个中年男人,嘴角有一颗黑痣的。就是他,叫郝文珍。在出发前,他给我们下达过动员令。所以记得他。” 苏北听罢,像打了鸡血似的兴奋,轻声吼道:“一小队二小队负责两侧伏击,三小队随我下去,听我命令行事。” 郝文珍收到粮草库方向突然燃起漫天大火,以为是士兵用火不慎引发火灾,便带着一帮手下从十公里外赶来。 他之所以心急,是因为粮草库实在太重要了,所以必须亲自带队来察看。 他之所以胆大,是因为他极尽想象,也不可能想象到黑水寨的人,能从围得铁桶似的包围圈跳到他们的大后方。 郝文珍和他的骑兵队只顾一路狂奔,没用多久就进入了峡谷。拐弯处,他们发现有十来个衣衫不整的元军士兵从粮库方向逃出来。 那些士兵正是苏北等人。 “吁” 郝文珍勒住缰绳,厉声喝道:“站住!粮草库怎么起大火了?你们不去灭火,反倒逃了出来,该当何罪?” 苏北走近了,点头哈腰地答道:“死罪,死罪!” 砰、砰、砰…… 密集的子弹从两侧的草丛里射出来,郝文珍身边的人一个个中弹身亡,唯独他自己毫发无损。 不好,中了埋伏! 郝文珍勒紧缰绳,想回头逃跑。苏北甩手就是两枪,打中了他的马腿。高头大马扑通一声栽倒在地,郝文珍在地上滚了两个圈,倒在路边的草丛里半天爬不起来。 苏北一个健步,跑过去拎起郝文珍,果然嘴角有个大大的黑痣。 郝文珍吼道:“大胆狂徒,你们竟敢诛杀朝廷命官?!” “老子连皇帝小儿都敢杀,还在乎你一个小小的地方官?捆起来,带走!” 随同郝文珍一起来的几十号人马,还没有反应过来,就被黑水寨的人击毙。 此时,郝文珍算是清楚了,粮草库的大火,可不是意外的火灾,而是眼前这些土匪有意纵火给烧了。 “你们是怎么从政府军的重重包围下出来的?” 苏北听到郝文珍如此幼稚的问话,指了指身上的军服,冷笑道:“等会你就知道了。” 说罢,苏北拿出一颗手雷,绑在郝文珍裤腰带上,说道:“等会,我叫你说什么,你就说什么,千万别乱说话。要不然,这东西就会爆炸。这种炸药叫甜瓜式手雷,一旦爆炸,你就会变得四分五裂,比五马分尸还要惨。” “听清楚了?” “……” “来人,弄一颗手雷给郝大人看看。” 手下人递过来一颗手雷。苏北拔去插销,往郝文珍的坐骑上扔去。可怜那匹马,被手雷炸得血肉横飞。血肉泡沫溅了郝文珍一脸。 郝文珍终于说话了,问道:“你们怎么会有如此厉害的武器?” 苏北调笑道:“我们掌柜的是大财主,赚了很多钱,向西洋人购买了大批先进的武器。” …… 文奎美美地睡了一觉,梦见自己黄袍加身,似乎是要当皇帝了。正在他喜滋滋的时候,其其格从外面冲进来,吼道:“文哥,快点起来。苏北他们逮着一条大鱼!” 紧随其其格而来的,便是苏北。这个曾经的流民,历经几场战事,已锻炼成一名优秀的军事指挥官。 “报告文司令,我们的敢死队圆满完成了火烧敌军粮草库的任务,还活捉了元朝政府江西行省平章政事郝文珍。” 看见苏北喜滋滋的样子,文奎乐了。苏北这次的成果,实在是太逆天了。 “走,看看去。” 文奎连忙穿起衣服,随苏北和其其格一起来到关押郝文珍的茅草屋。郝文珍被五花大绑捆在一根柱子上,垂头丧气到了极点。 文奎推门而入,露出颇为戏谑的神情,问道:“你就是江西行省的平章政事?” 郝文珍抬起头来,看见一个年轻人笑眯眯地站在自己面前。逆光看去,年轻人面相很和蔼,并没有传说中的凶神恶煞。 此人定是黑水寨大匪首文奎! 文奎端过来一条小木凳,坐在郝文珍面前,上下打量着他,并不发话。双方对峙了几分钟,郝文珍终于忍不住了。 “我身为朝廷命官,今日落于匪首,也算是阴沟里翻了船。说吧,你准备怎么处置我?” 文奎微微一笑,反问道:“我想知道,如果我落在你的手上,你会怎么处置我?” “斩首,灭族。” 郝文珍咬牙说道。听得立于一旁的其其格和苏北等人牙齿发酸,似乎能想象得到眼前出现的血腥场面。 苏北更是忍不住,冲上去狠狠地朝郝文珍的肚子上擂了一拳,打得这家伙胃部像翻江倒海一般难受。 文奎一把拉住了苏北,轻声道:“注意纪律。对于俘虏要优待。” 作为行省一级的平章政事,郝文珍可是十足的大官。平时养尊处优,享惯了福。如今被关押在茅草棚里,的确很不舒服。苏北那一拳打过来,痛得他差点喊出声来。 苏北对于文奎的“优待俘虏”很有看法,不满地囔囔道:“他要砍你的头,还要灭你的族,你还优待他?” 文奎笑道:“这就是我们和普通土匪的不同之处,也是我们和腐败的朝廷的不同之处。郝文珍作为汉族人,能做到平章政事这么高的官,绝非普通之人。这样的人才杀掉真是可惜。” 说罢,文奎亲自替郝文珍松绑,还让他坐在木板凳上。郝文珍被文奎的举动惊呆了,不知道他葫芦里想卖什么药。 “如果我说,我要放你回去,你信吗?” 郝文珍以为自己是在做梦,反问了一句:“你说什么?” 第一七八章 教训 文奎风轻云淡的样子,笑眯眯地看着郝文珍,直到他从满脸懵逼的状态中回过神来。 “你没听错,我的确是想放你回去,就看你是否配合?” 这次郝文珍确信自己没听错,愣愣地问:“你要我怎么配合?” “麻烦你帮我带一封信给你们的狗皇帝,叫他不要总是和黑水寨过不去。我想和他相安无事,过几天太平日子。” 郝文珍冷笑了一下,口吻变得异常严肃:“你们杀官兵,劫粮库,还扯旗造反。竟然想过几天太平日子?” “那都是被狗官逼的。自古以来官逼民反。这个道理,作为一国之君,他不应该不懂。再说,我们并没有像其他红巾军一样,攻城掠地,称王称霸,对吗?当然,放你回去之后,你也可以选择打一仗再走。一是看看你们是否能捞到便宜,二嘛,也能让你有个台阶下。要不然,当了俘虏就撤军,回去你没办法向皇上交差。我说得没错吧?” 郝文珍被文奎说得脸上阵阵臊热。对于他这么大的官而言,当俘虏可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还不如割颈自刎。再说,连粮草库都被烧了,那些官兵又能支持得了几天? 打一仗再撤,当然是最好的选择。 一个时辰后,文奎写好了一封信。信的内容大致就是,黑水寨并不想扯旗造反,都是被官兵所逼。如若朝廷不派兵围剿,黑水寨愿意偏安一隅,永不相犯。等等。 郝文珍抽出信纸看了几眼,觉得信的内容和文奎所说的大致相同,并无二致,一颗异常紧张的心便有了些许安稳。 ....... 放走郝文珍之后,文奎立即召开紧急军事会议。一场可以预见的大战又将拉开大幕。 郝文珍一定会选择再打一仗!所以,这次文奎押上了黑水寨的全部力量。单是去军火库当搬运工,就连续搬了三个晚上。所有战士的枪支弹药都配足,每一条战线还配发了四桶汽油。 “选择适当的时候,让元军阵地变成一片火海。” 第三天清晨。黑水寨周边东、西、南三条战线,同时遭遇元军进攻。 这一次,郝文珍也押上了全部军事力量,誓言要踏平黑水寨。 双方都铆足劲干,黑水寨就变成了一座血肉磨坊! 郝文珍亲自来到第一线督战。他的打法和前几天明显不同。也许他是预估到文奎不会对自己下杀手,居然像闲庭散步似的,站在最前线挥舞着军刀,煞有介事似的要决一死战。 苏北在望远镜里看见这一幕,差点没有气得吐出一口老血。 文奎也看见了。郝文珍的确是在以脑袋赌博,想挽回最后一点面子。 “其其格,你去把我的狙击步枪拿来。” 不一会,其其格把狙击步枪送到文奎手里。文奎预估了一下距离,大约一千两百米。 文奎装好子弹,调好“死亡十字架”。站在一旁的其其格以为文奎想打郝文珍的耳朵,瞪大眼睛问:“你是不是想削掉郝文珍的右耳?” “不,我要打飞他头上的帽子!” 其其格屏住呼吸,怔怔地看着前方,目力所及之处,连看郝文珍的身影都很模糊,而且郝文珍还在不停地走动。 砰! 郝文珍的帽子飞了! 其其格用望远镜观察到,元军阵地乱着一团。那个郝文珍被吓得瘫软在地,他大概是以为自己的脑袋被炸飞了,愣 了好一会,他才从地上爬起来。 其其格看见郝文珍不由自主摸了一下还在肩上的脑袋,满脸尴尬的样子,忍不住笑了。 郝文珍的尴尬,文奎在狙击步枪的瞄准镜里也能看得一清二楚。等郝文珍站起来的时候,他第二次扣动了扳机,不过,这一次他让子弹从他的腋下穿过,衣服被打了个洞。 如果要取郝文珍的性命,对于文奎而言,简直是探囊取物。相信这两枪,一定能让他向皇上汇报的内容更加丰富一些。 郝文珍连续受到警告,再也不敢抛头露面。 但他一刻也没有放松对黑水寨的进攻。短短半天时间,骑兵就被打退了好几轮。一时间,阵地上又变成了尸山血海,惨不忍睹。 更可怕的是,黑水寨的每个阵地都配备了轻机枪,元军士兵一旦发起冲锋,机枪响了,士兵纷纷中弹倒地,比割韭菜还要来得干脆。 如此悬殊的火力对比,一直打到元军的指挥官没办法指挥。无论多少人冲上去,结局都是一样的。黑水寨的子弹似乎永远也不会被消耗殆尽。 夜深了。枪声静止。 黑水寨的深山老林里传来一阵阵老鸦的叫声。救护队的那些女兵们,逐个替受伤的将士包扎伤口。江大夫的创口药有奇效,一天能结痂,一周内就能痊愈。那些老虎仔似的军士,经受了有史以来最为猛烈的一次冲击。 苏北和文冲等高级指挥官纷纷表示了担忧:假如明天元军仍然保持着今天的攻势,我们的武器弹药以及弓箭都快用完了,假如和人数众多的元军打肉搏战,对于黑水寨而言将会是毁灭性的。 文奎也预估到了。他果断作出决定:今晚子夜,全线出击! “通知下去,先火攻,然后一边追,一边打。手雷、手榴弹给我狠狠地砸!跪地救饶的元军,全部收作俘虏。” 打仗,打的就是一种气势。文奎要趁士气正旺之时,把郝文珍带来的人追出数十里地,让他们一提起黑水寨就会两腿发抖! 文奎像老师部置作业似的,部署完以后剩下的任务就是检查。而他自己又一头钻进了那个神秘的军火库。 左手摸右手,眼前一道蓝光闪现。 紧接着,时空变换。文奎来到大山洞里。满满的军火库充塞着武器弹药。 文奎这个伟大的搬运工,又开始他的搬运。原来他害怕的是,子弹打一粒就会少一粒,自己又没有制造能力。现在他不怕了,军火库的弹药已经被搬空了好几轮,实际上还是满满的! 接下来几次,文奎专挑杀伤力巨大的炮弹、手雷、手榴弹等武器搬运。一个通宵搬的武器,足够武装一个团的兵力。 这样一来,文奎的确很辛苦。但黑水寨和元军的对决,几乎没有任何悬念。 第一七九章 家大业大 第二天天亮。战事结束。文奎走出卧室,看见满山遍野的俘虏,真是乐了。那些垂头丧气的元朝士兵,一个个蓬头垢面,衣衫破烂,和叫花子差不多。 文奎顾不上当军火“搬运工”的疲惫,把史勇叫到跟前,如此这般地交待一番,便顾自己睡大觉去了。 史勇让部下把俘虏集中到大操场,点了一下人头,竟然有五千多人!而黑水寨自己的人只有六千多,其中还有一半是新招的。 史勇豪迈地向俘虏们挥挥手,高声喊道:“你们这些人都是受苦受累的汉族佃农,何苦要跟着元军打自己人呢?咱们应该携起手来,推翻蒙古人的统治,让他们滚回漠北喝风去!” “俺是个大老粗,别的话也不会说。愿意留下来加入我们黑水寨的,靠左边站。要是想回家抱老婆孩子的,靠右边站。” ………… 出乎意料的是,只有寥寥十几个人站右边。 文奎睡了一觉起床,守着满屋的军火,心里别提有多爽。等他听到史勇的报告,投降过来的元军已足够编成五个大队! 收编了元军五千多人,黑水寨的军队整整十一个大队,再加上铜鼓山那一千多人。文奎的部下已经超过了一万二千人。 文司令,已是名符其实! …… 信州府。王道生家里。 郝文珍垂头丧气地坐在王道生对面。两人相对,气氛异常沉闷。作为平章政事,郝文珍的结局早在王道生的意料之中。二十万人马只剩下一半,让他拿什么向朝廷交差? 难道郝文珍只能拿那顶破帽子和一件破衣服,去向朝廷解释黑水寨的人如何厉害? 这显然是行不通的。 郝文珍问:“王兄,在你看来,此事应该如何解决?” 难得上级向下级征询意见,王道生侃侃而谈:“依吾等之愚见,实话实说。把文奎写的信件递上去。也许皇上看过此信,会体恤吾等之艰难,从而改变对黑水寨的策略。” 王道生看得出来,郝文珍实在想不出更好的办法了。估计皇上也想不出更好的办法。同时,他更加庆幸自己当初的选择,没有和文奎为敌! 元军十万人马,被文奎的人追得满山逃窜。 二十万人马,还是同样的结局。 与其说黑水寨区区数千人有如神助。还不如说文奎就是一个逆天的战神。单凭黑水寨那些武器,还有五花八门的战术,估计文奎会打遍天下无敌手。 郝文珍明明知道王道生说得有理,自己在面子上就是放不下来。要是让淮北淮西那些红巾军,知道信州府还有一支比他们更加牛逼的起义军,估计他们一定会主动派人过来联络。 而作为一朝皇帝,当然不希望看见穷人们抱成一团。 “王兄,此番进京,吾深恐九死一生。如吾遇到不测,还望尔等念及旧情,对家人多加关照。” “文珍兄何苦如此悲观。依卑职之见,文奎的信或许能救你一命,并且暂保信州府太平。杀人一千,自损八百。谁愿意打仗?再说淮西淮北红巾军闹得凶,牵扯了朝廷大量兵力。这种时候,文奎这封信,我估计皇上一定会感兴趣。” “唉,事已至此,难道还能有更好的办法?文奎连续两枪,都是可以取我性命的。他硬是要留下我这条贱命在人世间受苦啊。” 呜呜呜 郝文珍竟然不顾颜面,在王道生家里啼哭起来。其哭声悲悲戚戚,甚是让人伤感。 第三天。 天下太平。环绕黑水寨上空的战争乌云终于散去。郝文珍带着他的人马走了。浩浩荡荡而来,灰溜溜而去。此次镇压行动在信州府被传为一次笑谈。 文奎一身平民打扮,出现在杜记米店。不善言谈的杜新汇激动得不成样子。 他结结巴巴地叹道:“文少爷,县城关于你的传言越来越神啦。很多人都说你是神仙下凡。” 文奎不悦道:“拍马屁的话少说,你哥哥近来怎样?” “哎,你不说我倒忘了。我哥他寄回来一封信,我还没有来得及给你。” 信封地址写的是杜记米店。收信人却是“文先生”亲启。 文奎迫不及待地撕开信封,一字一句地念起信来。一边读,一边皱着眉头。 杜新京在信中,把血鹰目前的经营状况写得很详实。原来,随着淮西淮北一带战事吃紧,江浙一带的生意已越来越难做。血鹰商行的盐、茶叶和丝绸,要么调不到货,要么收不到现金,甚至有不良商贩故意拖欠货款,想乱中谋财。 看完杜新京的信,文奎不由长吁短叹。如今的黑水寨已是兵强马壮,如果不打仗,又没有飞来的横财,估计是很难活下去的。 一场前所未有的危机感袭来,让文奎不由遍体生寒。 文奎皱眉问道:“新汇,杜记米店的生意如何?” 杜新汇直言道:“米店的生意尚算过得去。每个月都有大约十两银子的赢利。” 文奎一听简直肺都要气炸了,差点就想骂娘。不过,他终究还是忍住了。杜新汇老实本份,绝对不是刁钻狡猾的那种奸商。 “新汇,你也是老生意人了。一个月十两银子的赢利,怎么能满足黑水寨那个庞大的家庭?你知道现在的黑水寨有多少人吗?一万两千个军士啊。就算吃饭一项,得需要多少钱来养活他们?” 杜新汇被文奎一顿说教,直接给说蒙了头。以前杜记米店和安林商行做生意,从来没有遇到过这种经济困境!安林商行也很黑心,从杜记米店抽走了大部分利润。但今天的黑水寨已是变成了一个无底洞,让人一眼望不到底。 这些日子文奎忙于战事,没有把心思花在赚钱上。今日一过问,自己把自己给吓傻了。 如此脆弱的经济能力,其实朝廷不用派兵围剿,只需要派兵封锁,围而不打,黑水寨就会自行崩溃。 想到这,文奎吓出了一身冷汗! 杜新汇见文奎的脸色不对劲,连忙问道:“文大当家,你怎么了?” 文奎惨然一笑,自我解慰道:“这些日子有些累,休息一下就好啦。” 第一八0章 妙计 自从拉起兵马和朝廷对抗,文奎去王道生府上,就如江湖飞盗一般,来无影,去无踪。 正因为文奎变得神秘而强大,王道生对他也更是恭敬。 从杜记米店出来,文奎和李敢两个人,步行了大约一个时辰,他们到达王道生家附近,暗中观察了一会,没有发现异常。 “老规矩,你在外面警戒。如遇紧急情况,你直接开枪,也可以扔炸弹。” 文奎吩咐了几句,从王家大院的围墙翻墙进去。黑夜里,闻得几声猫叫,紧接着,房门轻轻吱了一声,文奎便出现在王道生面前。 这次文奎可没有带金砖金条过来,而是送给王道生一支左轮手枪。 文奎用了好一会,才教会王道生怎么用枪。 “手枪用于近距离对付暴徒,杀伤力巨大。”文奎教王道生怎么装子弹,瞄准,等等。王道生按照文奎的要求重复了几次,直到动作相当娴熟,文奎才把手枪赠送给王道生:“平时睡觉,你可以把手枪保险关掉,置于枕下。遇紧急情况,你就能迅速作用反应。这支手枪现在有五粒子弹,打完了你再向我要。” “这种武器对于普通人而言,特别管用。不需要练武,就能对付武功高深的人。当然,前提是你的枪法要准。而好的枪法是练出来的,没事的时候,你就练练拆枪、装子弹、瞄准等,生死攸关之时,用它来保命。子弹打完了,这玩意就没什么用了。懂吗?” 王道生如此聪明的人,一学便会。不过,他还是有些贪心,说道:“子弹太少了,能不能多给一些。我想要三十发。” 文奎直接拒绝道:“这枪赠送于你,是给你防身的,而不是用于滥杀无辜,所以你不需要那么多子弹。等你用完了再给吧。一粒子弹一两黄金呀,还找不到地方买。” “这么说来,文爷有购买武器的渠道?” “要是没有渠道,凭黑水寨区区数千人,怎么对付朝廷那么多官兵?” 王道生轻捻山羊须,如一个老谋深算的谋士:“我还是那句话,出头的椽子先烂。元朝政府虽说腐败透顶,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呀。如今红巾军势头正旺,文爷尽管让他们杀个你死我活,暗地里扩充兵马,等时机一到,你再出来收拾旧山河。” “感谢王大人教诲。” “不客气。文爷能够以宝枪相赠,证明你没有把我当外人嘛。郝文珍来过我这里,他的帽子被你打飞了,衣服腋下打穿了一个洞。真是连魂都吓飞了。” “要不是希望他去和元朝皇帝传个话,他早就变成一具尸体了。”文奎轻呷一口茶,笑道:“晚辈此番前来,是因为遇到了困难。” “哦?” 对于文奎突然造访,王道生已有些意外。现在他突然说有困难,更是意外了。这世界还有什么困难可以为难他的? “只要本官能帮你,一定倾力而为。” 文奎平时给足了王道生好处,要求他办点事并不难。 “不瞒王大人您,黑水寨现在已拥兵一万两千人。家大业大,费用十分庞大,我们不能守着穷山恶水,整天喝西北风呀。”文奎面露忧戚之色,继续说道:“朝廷养兵,有军费,可以盘剥老百姓,而我们不行。所以,想求教于您,看看有何生财之道。” “咝”王道生不由倒吸一口冷气,文奎所说的事情,是这个世界最难的事情。 沉默片刻,王道生终于提出了自己的看法:“黑水寨方圆一百五十平方公里的范围,所有的矿山资源可以任由你们开采。别的不说,单是无烟煤,应该够你们开采五十年!” 文奎知道,这个时候并没有什么地质勘查之类的手段,王道生所说的开采无烟煤,依据在哪? 王道生看出文奎的疑惑,继续解释道:“其实早在北宋时期,黑水寨就是盛产煤的。这种煤的质量非常好,没有烟,适合北方供热取暖的需要。后来因为战事,黑水寨的采煤业从停止到渐渐让人遗忘。这些资料我都是从地方志书上看到的。你可以组织人力试一试,一旦成功,黑水寨就会变成一个富得流油的独立王国。到了那时,你还愁钱?” 文奎仿佛看到一座金山摆在自己面前,原来地处偏远的黑水寨处处是宝,自己躺在金山上当乞丐呀。王道生作为知府,获得的信息应该假不了。 “还有,那满山遍野的竹木、森林,都是可以采伐的。满山的石灰石,也是可以开采的。这些渠道条条都可以生钱,你说你怎么会穷呢?至于税银,我向尹力交待一个,你们可以不交,或者象征xing交一点点,我看也没有人敢说什么。” 文奎不解地问:“你上面不是还有一个孟非吗?” “他?”王道生笑了:“你上次不是一枪削掉他一只耳朵吗?被我好生开导一番,已经老老实实啦。” “你用了什么法子让一个高傲的达鲁花赤听话?” “很简单。我让他想开一些,不但不应该仇恨文奎,还应该感恩他。要不是看在其其格的份上,文奎既然能一枪削掉他的耳朵,难道还不能打爆他的脑袋。很明显,人家是手下留情了嘛。孟非把这句话听进去了,所以,这些日子再也没有听过他说仇恨你的话。” “还有,朝廷连续两次派重兵进攻黑水寨,两次狼狈而回。这也显示了黑水寨拥有足够的实力。我个人有个预感,郝文珍此番进京,面见皇上,如果他能陈述利弊,朝廷为了腾出手来对付淮西淮北的红巾军,估计会对你们采取绥靖政策,这对于你们而言,将会是一个更好的发展机遇。” 诸葛亮之所以能三分天下,就在于他能准备地分析时势,审时度势。王道生一番话说到文奎心坎去了。据史料记载,后来的朱元璋因为采取了谋士朱升的意见,高筑墙,广积粮,缓称王,最终夺得了天下。 王道生是一介儒生,他的意见竟然和朱升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第一八一章 永不言弃 文奎和李敢两个人,听说黑水寨曾经盛产无烟煤,连夜快马加鞭,回到黑水寨。 文夫人听罢,也是满脸懵逼:“这、这究竟是什么时候的事情?” 文奎回答:“北宋时期,准确点说,应该是北宋末期,宋徽宗在位期间,黑水寨一带曾经大量开采无烟煤。后来由于战乱,采煤业渐渐萧条,直至知晓者寥寥无几。这条信息是王道生告诉我的。” 文夫人听得半信半疑。由于年代太过久远,文家村的人又是战后从外地迁徙而来,所以对于黑水寨采煤业一无所知。现在就算王道生从地方志书看到的记载,她也不敢全信。 第二天,文奎召集史勇、苏北、文冲等几个核心人员开会,专题研究黑水寨的创收问题。史勇在黑水寨混迹多年,也是第一次听说这里有无烟煤。 “北山一侧,开采石灰石倒是听说过,无烟煤的事真的没听说过。” 史勇绞尽脑汁,回忆这几年的经历,觉得文奎的思路是正确的,只要自然资源利用得好,又有那么多的精壮劳力,黑水寨不愁没饭吃。 如今的黑水寨已经兵强马壮,当然不能靠打家劫舍维持生计。生活在这样一个纯农业时代,就算把整信州府接管过来,又有多少油水可榨? 会议讨论了大半天,最后决定分两批人马行动,一批人马由史勇带队,去专门开采石灰石。另一批人马由苏北带队,专门去钻地洞,寻找煤矿资源。 北山的石灰石裸露在外,只需要铲去簿簿的一层土,便能找到石矿。开采煤矿的工程量却是大到不可想象。毕竟大家都是凡夫俗子,又没有透视眼,只有依靠人力挖地道。每挖一米便用杉木固定好,再继续往下挖土。 苏北来自北方,对于江南湿热气候并不适应。文奎有些担心他受不了这个苦。毕竟每天往地底下挖,都是看不到希望的劳动。 时间一天天地过去。 文奎从军火库拿出一捆一捆的炸药包,专门用于史勇开采石灰石。十公斤炸药,寻找一个爆炸点,轰隆隆,把石灰岩山体炸塌,便可以够他们开采好几天。 一车车的石灰石被开采出来,用马车、牛车运到码头,然后装船运往江浙一带。白花花的银子开始往黑水寨流。黑水寨的人们,笑容也越来越灿烂, 而苏北带队的采煤业,却连续半个月劳作颗粒无收! 这天,文奎亲自来到西山山脚下,苏北带着十几个人钻进地底下三十几米的地方,挖下去仍然是粘粘的黄土。工人们坐在草地上长吁短叹,一个个都像秋后的茄子,打不起精神。 一向坚强、果敢的苏北也持怀疑态度,弱弱地问道:“文司令,我们是不是被那帮书生给骗了?特么这种地方哪有什么无烟煤?挖出来的都是湿湿的、带粘性的黄泥巴。” 文奎也不敢保证自己是对的。毕竟事情已经过去一两百年时间,谁敢保证黑水寨这样的穷山恶水会产煤? 无烟煤在深不见底的地底下。而挖煤的人却是很盲目地劳作,何时才是个头呢? “修地方志的人,一般不会无中生有的。修志的核心要素,就是要保持真实性。”文奎说着没有底气的话,弱弱地反问道:“说不定黄泥巴下面,就是煤层呢?” 苏北苦笑道:“这些天来,我们就是这样想的。正因为这样抱着希望,一天天地往下挖,挖了三十多米深,还是看不到任何希望。” 谁都知道,希望才是活下去的动力! 如果没有希望了,直接后果就是导致信心坍塌,精神摧毁,甚至人的生命消亡。 “苏北,如果大伙都觉得累了,可以轮流休息。但采煤的事情,还是要坚持下去。我们已经为之付出了很多,一旦放弃,以前所有的劳动都会付之东流。” 苏北咬咬牙,苦逼地吼道:“我们坚决听文司令的,挖不到煤绝不放弃!” 就在这一刻,突然从井下传来兴奋的叫声: “苏大队长” “挖!到!煤!了!” 文奎和苏北你看我,我看你,一下子缓不神来。然后,两个人又激动地抱在一起,流下了高兴的泪水。 喜极而泣! “队长,真的挖到煤了!” 不一会,正在井下作业的六指从井下爬到地面,他的手心握着一小撮黑乎乎的无烟煤。煤碳像黑金似的,在阳光照耀下闪着诱人的光泽。 准确地说,挖到了煤,就等于挖到了黑金。 地面上有十几个人,那一小撮煤在大家手里传来传去,那兴高采烈的样子,真是难以言表。连苏北那样的北方汉子,都激动得呜呜哭泣起来。 第一把煤是最值得纪念的。文奎用阔大的树叶包好,带回家给文老夫人看。文老夫人让无烟煤在她的手掌心躺了好一会,嗫嚅道:“黑水寨果真有煤呀!” 皇天不负有心人。就在苏北他们的信心快要崩溃时,六指挖出了第一筐煤。从此以后,他们可以想象,那些无烟煤如何在大家的辛勤劳作下重见天日,变成黄金白银来养活黑水寨的人们。 高兴过后,接下来是冷静! 最先冷静下来的是文奎! 后世的经验告诉他,向黑土地索取财富,有时候是会付出生命的代价的。 瓦斯爆炸,塌方,透水……各种各样的矿难潜伏在地狱深处,趁煤矿工人不注意的时候,夺走他们的生命。 在文奎的记忆中,就曾出过一次警,一个乡镇煤矿挖得太深,深入到水库的底下,结果水库透水,把煤矿直接淹没。矿下一百多工人,从此永无天日。因为水库实在太大,数亿立方米的水,根本没有可能抽干。 文奎怎么也想不到,为了养活一万多人的队伍,居然也干起了这种苦差事。 挖煤,采矿,贩盐,贩米,只要是能赚钱的事,都在文奎的规划之中。 古人言,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多少人为了生存,冒着杀头的风险?要不是有那个神秘的军火库,说不定黑水寨早已变成了人间地狱。 此时,文奎能感受到的是沉重的责任心。 能力越强,责任越重! 第一百八十三章 喝酒惹祸 文奎和李敢两个大男人,当然不是圣人。文奎在醉酒状态有些不雅的举动,刘陈氏并不生气。 可有人却生气了。大厅一角,围坐着一桌子男人。他们比文奎先到。为首者叫刘保,他是一个觊觎刘陈氏很久的男人,一直找不到机会下手。今天亲眼看见文奎对刘陈氏动手动脚,心里当然不爽。 刘保听到刘陈氏的话,腾地站起来,厉声喝道:“你这个贱人,你是啥意思?” 刘保走过来,就要把刘陈氏往自己怀里拉,以此争得雄性动物的主动权。谁知他刚一动手,就听到一声断喝:“掌嘴!” 什么?我没听错吧?掌嘴?刘保开始以为自己听错了,当他看见文奎和李敢两个人已是醉意全无,眼睛里散发出阴森森的光芒,终于证实了自己没有听错。 “你说什么?掌嘴?我看你是找死吧?连我的女人都敢动手动脚?信不信老子剁下你的狗爪子?!” 话音刚落,李敢先动了。刘保还没有反应过来,他的手腕被李敢抓在手里,轻而易举地往相反方向扭去。只听“哎哟”一声惨叫,刘保痛得两腿往下一软,以此减轻手上的痛感。他的手已经被李敢死死地攥在手里,没有丝毫的还手之力。 “大、大哥,能不能轻点?痛死我啦。” 刘保实在痛不住了,放下身段哀求着。那一桌子的男人从来没有见过他们的“老大”如此怂过。一个个都开始蠢蠢欲动了。 也许是这帮人平时欺侮人的事做得多,看见文奎和李敢人少,自然不会善罢甘休。只有刘保自己知道,眼前这个人的实力有多么恐怖。 “呼” 李敢感觉脑后一阵阴风袭来。这是刘保的兄弟刘武操起一条板凳偷袭。要是李敢被这一板凳砸中,不死也残。文奎乜斜着眼,以眼睛的余光看向那个袭击者,飞起一脚,扑通一声,袭击者被文奎踢飞。 紧接着,文奎跳起来,一脚踩中那个人的脖子,吼道:“你们都给我坐下,要不然,我就踩断他的脖子。” 那些弱鸡显然没有见过如此厉害的角色,在半醉半醒之中,还能轻而易举地把他们当中最强的两个角色给制住。 都说上阵父子兵,打仗亲兄弟。这刘保刘武两兄弟没有接下一招,双双受制于人。这个节奏,还让不让活? 刘保的手被李敢反方向扭,痛彻骨髓,只有跪地救饶。 “大爷,求求你松松手。哎哟,我的手要断了呀。” 李敢脸色已经由血红变红了赭红色,明显多了黑的成分。尤其是他那双眼睛,阴沉得有毒似的。刘保凭经验就知,眼前这两个人,应该手上有不少人命的人。眼神里透出的那种阴狠,绝对是杀手级的人才有。 “放开你可以,你自己扇一百个耳光,要打响一点。太轻了我听不见,耳朵不好使。懂吗?” “好,我打,我打不行吗?” 李敢放开刘保的右手,他的右手连提起来的劲都没有了。 “大爷,我这手没劲了呀。” “你不是还有左手吗?” .......... 一阵噼哩啪啦的掌掴声响彻酒店。这场面有点太狗血。慑于刘氏兄弟平时的淫威,围观的人们只是冷冷地看着,心里偷着乐。胆小一点的,干脆躲得远远的。 刘陈氏知道文奎的实力,上次那个饶州县尹的小舅子郑志,就被他给整得服服贴贴,最后落荒而逃。要不是他有个当官的姐夫,说不定连命都没了。一个寡妇开店,总会遇到形形色色的流氓地痞,现在有人出头教训一下他们,刘陈氏也是心里偷着乐。 不过嘛,为了店里的生意,她还得出头做个好人! “两位大哥,他们都是我的客人,你们也是我的客人。行行好,饶过他们吧。” 看看,刘陈氏说得好听吗?既给了刘保他们面子,又维护了酒店的形象。文奎和李敢似乎很听刘陈氏的话,她一出面,两个人不约而同地放手了。 刘保刘武两兄弟被整得差点没了命。特别是刘保,感觉整条右手臂都不是自己的了。刘武的颈脖子被文奎踩住,差点就窒息过去。现在两个人在刘陈氏求情下翻身得解放,狼狈地起身,就想夺门而逃。 文奎厉声喝道:“等等。结帐了吗?” 刘武几乎是连滚带爬,央求着刘陈氏:“多少钱?我们给钱。” “总计一百二十文。” 刘武支付完酒菜钱,和他的兄弟刘保互相搀扶着,灰溜溜地走了。他们的那帮酒肉朋友,没有一个人敢为他们出头。 刘陈氏满脸堆笑地把他们送走,然后挨个向每一桌客人道歉,给人一种春风拂面的感觉。 文奎和李敢两个对视一眼,意思是还喝吗? 喝!人生难得几回醉! 刘陈氏把他们迎进一间包房,把门一关,里面很安静。不一会,刘陈氏端上来一大碗清炖老番鸭,一钵焖羊肉,还有两个青菜。 “感谢两位大哥帮我出手教训那帮人渣,今晚的酒菜钱算我的。我请你们喝酒。但有一条,可不能喝醉哟。醉酒会误事。” 李敢拍了拍腰间的荷包,正色道:“掌柜的,我们不差钱。喝酒付钱,天经地义。你只管把我们招待好就行啦。” 刘陈氏也看出来了,这两个人可是有钱的大佬。他们刚进来的时候,大约有八分醉。打了一架以后,反倒变得异常清醒。 文奎端起刘陈氏端上来的糯米酒,闻了一下,觉得很香。刚才在王道生府上喝的酒比较烈,酒精度高。而糯米酒有一种清甜的感觉。 刘陈氏笑道:“两位兄弟,这种糯米酒是奴家自酿的,不会醉人。你们可以放开喝。万一太晚了回不去,我就打开一个客铺,让你们住一宿,明天上路也不迟。” 文奎觉得很奇怪,难道我脸上有字?她怎么知道我来自外地? ........ 某个阴暗角落,刘保刘武两兄弟手持砍刀,如同凶猛的野兽,潜伏在黑暗里。 一个小弟模样的年轻人轻轻摸到他们身边,说道:“他们好像又在刘陈氏酒店喝开了。我们这要等到什么时候?” 刘保咬牙切齿地吼道:“一直等到他们从酒店出来,然后大家一起冲上去,给我乱刀砍死!” 第一八四章 官匪一家 下半夜,喝得东倒西歪的文奎和李敢从酒店出来。回到他们拴马的地方,两匹马不见了。 呼、呼、呼 黑暗中突然冲出数条汉子,手里挥舞着明晃晃的大刀。每一刀都砍向文奎和李敢的要害处。好在两个人互相搀扶着走,喝的又是糯米酒,并没有什么酒精。危险来临,两个人瞬间变得异常清醒。 扑通!扑通! 两个黑影被文奎和李敢踢中小腹,直接踹飞出数米远。 “他们没醉。” “快跑!” ………… 听声音,文奎便知道来者是谁。那声音对于他来说并陌生。但他们并没有追。真要抓住他们,还不知道怎么处理。彼此之间又不是深仇大恨,只是可惜了那两匹马。 走路回去显然是不现实。李敢也知道那伙人是谁,说道: “这件事是刘保和刘武两兄弟干的,我们要想办法把马要回来。” 文奎觉得自己太过于困乏,还是应该先休息。在信州府饶州县,他有绝对的自信。 没过多久。文奎和李敢又折回酒店。刘陈氏陪着他们熬到下半夜,已是疲乏得不行。留他们两个在酒店睡客铺,他们又不干,说要回去。现在,怎么又回来了? 文奎歉意地说道:“我们的马被人偷走了,回不去了。真麻烦你,刘陈氏。” “怎么会这样?哪个遭天杀的,敢偷你们的马?” 文奎不想让她知道自己还遭人砍杀,只是想先在酒店睡一觉。明天再想办法回去。刘陈氏不觉得麻烦,她那神情巴不得两个英雄天天来。有他们在,就会有安全感。 对于强者,女人都有一种莫名的崇拜,甚至爱意。刘陈氏也不意外。 第二天上午。 文奎风轻云淡地出现在饶州县衙门。门口那些看门的衙役,见到如今的文奎比看见尹力还要恭敬。 “文爷您好!” 那些衙役手执木杖,分立两边,整齐地点头哈腰,向文奎致以崇高的革命敬礼。要知道,想当初本具身体的文奎就是死在这些人手里。这才让后世的文奎有了魂穿的机会。 “尹府在吗?” 文奎正问着话,尹力便从里面迎了出来。 “哎哟哟,原来是文老弟,久仰久仰!” 尹力看见衙门附近还站着一个年轻人。那个人长得黝黑,目光阴森,身材精干。一看就是不好惹的人。这样的人竟然能老老实实地跟在文奎屁股后面转,可见文奎这潭水有多深。 文奎坐定,气定神闲地品着尹力亲自端过来的茶。尹力却像个小跟班似的,随时听候文奎的“指示”。像文奎这种人,如今要人有人,要枪有枪,势力强大到连朝廷都害怕。今天能亲自到县衙门来,一定是有重要事情。 过了一会,文奎才慢悠悠地问道:“尹县令,听说你的地盘有一对活宝,刘保刘武两兄弟?” 尹力一听紧张得不行,连忙应道:“有呀。这对兄弟真是活宝呀。今天偷鸡,明天偷狗,小错不断,大错不犯,真是让本官头痛呀。” 文奎并没有接话,由着尹力发挥。尹力大约发现自己的话太多了,连忙住口,转而问道:“老弟,难道他们冒犯你了?” 文奎实言相告:“不瞒尹县令,吾等原准备昨晚回去的。只不过是在刘陈氏的酒店喝了一顿酒,出来便发现栓在酒店门口的两匹马不见了。据知情人说,这马就是刘保刘武两兄弟偷去的。” 尹力一听,咦,这还了得?连黑水寨的山大王文大当家的马都敢偷?这不是嫌自己的命太长? “张群” 捕快头张群立马从隔壁一个房间进来:“在!” “你带几个人去,把刘保刘武两兄弟带来。” “是!” 尹力交待完,笑言道:“文老弟,你现在可是大名人啦。听说朝廷准备招安你当知府?” 知府,相当于现在的地级市行政长官。这官不小了。文奎不由暗暗吃惊,江湖传言很可怕。王道生昨天说的事,今天就连尹力都知道了? 再说,文奎对当官不感兴趣,受人管制,不自由。还不如当山大王潇洒自在。 “尹兄,没有这回事。江湖传言,并不能信以为真。不过,这两次我们黑水寨真是把官兵打痛了。也许你也听说了,朝廷派出了十万和二十万官兵,两次围剿黑水寨,两次大败而归。我手下那些人,战斗力可不能小。” “那是肯定的!” 两个人有一句没一句地说着闲话,刘保刘武两兄弟被张群抓来了。他们的脖子上都带着木枷锁,被当作重刑犯对待。文奎细细观察了一看,还发现这两兄弟的脸、手臂等处还有伤痕,看来没少吃苦头。 这两兄弟抬头一看,看见文奎竟然和饶州县令平起平坐,谈笑风生,顿时懵逼了。这种时候,怨不得别人,只能怪自己出门没看老黄历,喝冷水也塞牙。 尹力“啪”地猛拍桌子,厉声喝道:“大胆贱民刘保刘武两兄弟,你们可知罪?” “知......罪!” “说,为何要偷文少爷的宝马?” “.......” “来人呀,把他们拖出去,给我打一百杀威棒!” 两兄弟听说要打一百杀威棒,脸都吓青了。文奎听罢也觉得自己浑身肌肉一阵紧张。好像那些棍棒要向自己身上砸下来。 不管多么好的身体,要是被打了一百棒,怕是三个月都别想好。那两兄弟平时打架斗殴的事也没少干,而且还和尹力的小舅子郑志是好兄弟,经常干一些偷鸡摸狗的事情。所以,他们平时胡作非为,从来没有受过这等苦头。 刘保一听哭丧似的叫道:“姐夫哦县令,饶了我吧。那马,被我们杀了一匹,还有一匹,在我家后院拴着啊。” 尹力一听火了,两匹马,被吃了一匹,这让他如何向文奎兄弟交待? “你说什么?马被你们杀了一匹?” “来人,对刘氏兄弟各打两百杀威棒!收监入狱,听候处罚!” 文奎也是满肚子的火。上次是尹力的小舅子郑志,这次是郑志的朋友。这饶州县城,看来治安并不好啊。尹力是怎么治理的? 尹力感觉到文奎的怒气,所以才加重了对刘氏兄弟的惩处。要不然,自己这小小的县令,真的不用再干了。文奎和王道生的关系究竟如何,尹力也是略知一二的。 第一八五章 救世主 惨绝人寰的喊叫声,伴随着噼哩啪啦的棒打声,同时传进大堂。尹力已经习惯了这种体罚方式,相对他而言,那声音简直就像音乐一样美妙。 而作为当事人的文奎却是听得浑身起鸡皮疙瘩。想当初,那个文奎就是经受不住如此折磨而魂归西天,让当刑警的文奎钻了个空子。 不一会,刘保刘武两兄弟浑身鲜血淋漓,像一条条死狗似的被拖到大堂。 千万别小看了尹力是个文官,打起人来心才叫狠。文奎的记忆里还有些残余,所以想起那杀威棒,仍然心有余悸。 ....... 没过多久,张群让人把文奎的马弄了回来。果然被刘氏兄弟杀了一匹马,剩下的一匹马是文奎的胯下宝马。 文奎和李敢两个人骑一匹马回到黑水寨,史勇等人听到这个坏消息也是忍俊不禁地笑了。居然有人敢把黑水寨的马偷去杀了吃掉。 史勇听说刘氏兄弟俩被杀威棒打得半死,倒也觉得解气。倒是文奎觉得尹力太残忍,为了讨好黑水寨,不惜牺牲小舅子的朋友。 像尹力这种势利小人才叫可怕! 一个月后。 文奎和史勇等人正在饭堂用餐。柴茂推门而入。从脸色上看,老管家喜滋滋的,看来是帐目上有喜。 文奎问:“柴管家,有事?” 柴茂一进门,喜笑颜开,当然是有喜事! “少爷,你猜猜,这个月进帐多少?” 文奎猜不出来。说实在的,他从小就不缺钱,对于钱也没什么概念。平时用钱也只管伸手,用了再说。 柴藏报出来一个数字:单是石灰石和煤矿的进帐达到五十万两白银! 史勇和苏北等人被这个天文数字直接吓懵。江洋大盗李敢也从来没见过这么多钱。 文奎反问道:“柴管家,你没算错吧?怎么会有这么多?” 柴茂毕竟六十高龄。一个年过花甲的老人,看错数字也属正常。眼见文奎满脸狐疑的表情,柴茂得意地笑道:“一开始我也不敢相信,一个月进帐五十万两白银,简直堪比国库啦,这怎么可能?练了一辈子算盘,我已经能闭着眼睛打算盘了,但我也是算了三遍!三遍得出的数字是一样的啊。我那个高兴呀,所以这才迫不及待地过来和你们说呀。” 对于柴茂算帐的能力,文奎一点也不会怀疑。这老人小时候很穷,家里读不起书。传闻他为了练习打算盘,拜一私塾先生为师,大冬天的穿一身单衣单裤去先生家。由于他刻苦练习,就算把他的眼睛蒙上,他也不会拔错了算盘子。 在这个年代,黑水寨一个月的收入,不要说和国库比,肯定堪比整个饶州县。文奎看得出来,包括史勇在内的所有中高层,内心都是欣喜的。 当有钱人的感觉很好! 低调;再低调! 只要黑水寨有钱,文奎当然不会把这些钱当作私有财产。钱是王八蛋,花光了再赚! 关键是要让黑水寨的子民们过上好日子,让他们以及家属们有饭吃,有衣穿,孩子们还能上学。生病了还能治病。 这是一个文奎理想中的社会。 文奎相信,这也是生活在这个年代的人们最为憧憬的社会。没想到,这个理想社会,会成为作为穿越客的文奎一大奋斗目标。 这个目标,已经渐渐地接近现实! “柴管家,关于帐目的问题,你是总管,是我们的后勤部长,你要认真负责。以后,黑水寨的收支帐目,要给我、史勇、苏北、文冲、李敢五个人看。我们这五个人是领导核心,绝对不能打糊涂帐。” 史勇和其他几个被点到名字的人都满脸懵逼,怔怔地望着文奎,他们不知道“领导核心”指的是什么。按照他们固有的观念,黑水寨的今天是文奎一手创建的,他应该就是他们的“王”。作为王者,不但对财富有享有权,还拥有对于所有女人的支配权。 文奎的观念和行为,很显然超出了这个时代所有人的固有思维。他们很不习惯。 史勇第一个站出来反对,说道:“大当家,你是我们的头,这些财富,理所当然由你来支配,是多是少,按理说都没有我们的份。” “对,对呀!” “老大,黑水寨你说了算呀。” 文奎微微一笑,反问道:“难道你们都以为黑水寨有今天,是我一个人的功劳?” “当然呀。没有你的渠道,我们黑水寨上哪去搞那么多军火?没有你,我们黑水寨早就玩完了!这功劳,当然是你记头功呀。” 文奎也不解释,又反问道:“史勇,你说说,雷一鸣为什么会输了?是他不够狠,还是他没有能力?” 史勇哑口无言:“这个问题,我真的没想过啊。” 文奎转向李敢,问道:“铜鼓山的钱世财父女俩,为什么会死得那么惨?你说说看?” 李敢也摸摸后脑勺,想不出来,也回答不上。 干其他事情,这些兄弟一个个都是好手,打打杀杀的事情最有智慧,一旦涉及到这些高深的哲学理论,没有一个人能够悟得通透。 “既然你们都答不上来。我来帮你们回答!”文奎站起身来,情绪有些激动:“关键的原因,就是山寨王太把自己当人,太不把别人当人!人和人之间应该是平等的。只有你尊重别人,才会赢得别人的尊重。黑水寨之所以有今天,的确有我的一份功劳,但我的努力只是其中的一部分。还有更多的功劳,应该属于大家。这个大家,还包括那些最低层的官兵。现在既然我们有钱了,我建议实行月薪制,包括所有的士兵,都按月发钱。他们也是人,也有老婆孩子,也要养家。根据工作的性质,艰苦程度,发给不同的报酬,这个制度要定得让人心服口服!柴管家,你先拿出一个初步的意见来,然后我们广泛征求意见,让大家共同参与财富的分配。” 说的人情绪慷慨激昂,听的人更是如在梦中。难道这一切都是真的吗?文奎难道是神仙派来的救世主? 第一八六章 流民来了 “你确定你没做错?” 文奎不知道自己是第几次听到这样的质问。但这次问话的不是别人,而是自己的老母亲。 一向贤明的文老夫人思想也转不过弯了。文奎让柴茂把黑水寨员工(战士)的薪酬方案修改了好几次,尽量把利益送给劳苦大众,而他自己也仅仅是年薪七万两银子。最基层的员工,越危险的人员薪酬越高。史勇、苏北、李敢、文冲等核心人员的薪酬都有五万两。 而文奎家里有老母亲,还有几个杂役等。刘芸芸和其其格算是山寨的医生,有一份自己的薪水。柴茂算是后家总管,也有一份薪水。 仅此而已! 文奎作为一个大大的山寨主,把财富全都分配给了劳苦大众。在这个时代,人们不是以为文家出了败家子,就是以为文奎的脑袋一定有问题,严重的神经错乱。 所以,文夫人一遍又一遍地问,他是不是搞错了?一直到她确信,文奎的思维很正常,没有任何的不适,她这才罢休。 老夫人长叹一声,挥挥手,示意文奎退下。她的脑壳痛啊!要知道文家的祖宗自从北方迁徙到南方,还从来没有出过像文奎这样的败家子。 那么多白花花的银子,要是留给自己,怕是十辈子也吃不完。留给子孙,文家定然是富甲天下的大财主。而文奎选择了当散财童子。他这样做,换了哪个当母亲的人都受不了。 负责做分配方案的柴茂一次又一次地在文奎的逼迫下,把每一个带血的字眼写下去,柴茂的手都是颤抖的。 其他的人心境也好不到哪里去。听说文奎要还利于民,一个个是既高兴又难过。普天之下,哪有这样的大掌柜?就算是皇上,圣明的人也是屈指可数。 历朝历代,哪个皇帝不把皇粮国税的征收放在首位?哪个皇帝会在乎老百姓的死活?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文奎究竟想干什么?他还是不是人? 文奎让人把方案抄了数十份,张贴到黑水寨的每一个角落。但凡会识字的人都能看懂。看懂了的人就当了义务宣传员,向其他不识字的人宣传。一传十,十传百,百传千......不到一天时间,所有黑水寨的人都知道了。 “我不是在做梦吗?这是不是真的?” “什么不是真的?黑水寨上个月进账五十万两白银啊。文大当家把赚来的钱都分给大伙啦。” 文奎来到这个世界不到一年时间,在黑水寨建立起农、工、商、学、兵等几个体系,黑水寨的力量得到空前强大。附近一些村落的百姓,纷纷上门来打听,黑水寨还要不要人?为什么当初我们没想到去黑水寨生活? 特别是一些给地主当佃户的农民,听说黑水寨的人日子过得像神仙,一个个都不愁吃,不愁穿,还有钱发。这样的生活,谁不想过啊。 ....... 文奎在史勇的陪同下,到处巡视了一圈。田地里的庄稼长势良好。春季种下的树苗也都成活了。槠溪河里还圈养了大量的水鸭。那些水鸭听到人的脚步声,纷纷发出“嘎嘎嘎”的聒噪声。 文奎正想去看看那些鸭子有没有生蛋,却看到前面关卡处聚集着一群人。那些人好像是在和守关卡的哨兵吵架,人声鼎沸,好不热闹。 “让我们进去,我们要见文大当家!” “就是嘛,我们就是隔壁南山村的。抬头不见低头见,都是一家人,何必这么过份。” “听说文少爷是个大善人,他一定会见我们的。” ...... 那群人的声音很大,传到很远的地方。文奎和史勇两个人都听到了,都觉得莫名其妙。什么时候老百姓的胆子也大了,连刀枪都不怕了? “史勇,走,我们去看一看。” 哨兵看见山寨两个大佬突然出现,象是见了救星似的。 敬礼。报告。 “文司令,这些老乡要求见你。” 文奎还了个礼,面无表情地看向那些老乡。说实在的,那些自称是南山村的老乡,他一个也不认识。 但那些人认识文奎。看见文奎突然出现在他们面前,齐刷刷,一下子全跪下了。 “文家大少,救救我们,赏我们一口饭吃吧!” “文家大善人,我们活不下去了呀,求求你收下我们吧。” 为首者大约五十来岁,衣衫褴褛,头缠一块烂纱巾,腰间捆着一条稻草绳。他那张老脸,像松树皮似的发皱,呈鼓铜声,看上去饱经风霜。 文奎被这突如其来的一群素不相识的人弄懵了。古人言,富在深山有远亲,穷在闹市无人问。这句话还真的应上了。听说黑水寨的人有钱了,连素不相识的人都找上门来,要求“赏口饭”。 “老人家,你这是干啥子呀?究竟发生了什么事,让你们活不下了?” 老人开始絮絮叨叨地叙说着事情的由来____ 南山村大地主黄锦堂家里拥有良田两千亩,全村有一百多户村民是他家的佃农。也不知黄锦堂中了什么邪,突然宣布加租,每亩增加地租100斤稻谷,由150斤变成250斤。这个时代,没什么高科技种田,靠的全都是看天吃饭,亩产粮食收成只有400-500斤。也就是说,农民种他家的田,一大半被地主收去了,剩下的粮食,赚不了钱还要亏本。 佃农活不下去了,不去找政府,找县衙门,却找到黑水寨来了。老人叫黄锦民,和大地主黄锦堂还是堂兄弟。黑心肠的地主,从来都是认钱不认人的,哪怕是有血亲,那也没有比钱更亲呀。 文奎一把抓住黄锦民的衣袖,有些窘迫地喊道:“黄老伯,你们都起来吧,不要跪在地上。你们这样做,是折我的寿呀。” 黄锦民一把鼻涕一把泪,唠叨道:“没办法呀,实在是没办法活下去呀。不给加租,黄锦堂就要收回土地。他说我们不种,自然有人会种。” 文奎问:“为什么?” 黄锦民见文奎的确不知道事情的缘由,怔怔地问道:“文少爷当真不知道?北方在打仗,从外地涌来很多的流民。那些流民没饭吃,只得委屈自己,帮地主打长工,不收工钱,只管肚皮呀。他们一来,就抢了我们这些佃农的饭碗呀。” 文奎有好些日子没出山寨了。还真不知道饶州县拥入了大批流民。看来北方的战事越来越激烈了。 第一八七章 痛苦的抉择 和黄锦民一起来的佃户有好几十个人。这些人衣衫都穿得破破烂烂,和乞丐没什么区别。文奎看着这些人,心里很不是滋味。一身的怒火,莫名其妙就涌了上来。 流民和佃户抢饭碗,最终受益的人竟然是不劳而获的地主! “黄老伯,跪天跪地跪父母,拜托你们快快起来。我文奎承受不住你们的膝盖。” 文奎伸手去拽黄锦民,想把他从地上拉起来。然而,黄锦民就是不肯起来。这些佃户把文奎当作大救星。文奎不帮他们解决问题,他们就赖着不走。 最后,文奎被逼无奈,只好承诺道: “你们的事情我知道了。我答应你们,这件事,无论用什么办法,我都会管到底。这下子,你们该放心了吧?” 黄锦民等人喊了几句“苍天呐大地啊”,感恩戴德地走了。史勇有些担忧地看向文奎,意思是天底下不公平的事情太多,你管得过来吗? 是夜。 黑水寨密室。文奎端坐会场首席,气氛显得异常严肃。整个会场没有一个人吭声,静得能听到彼此的呼吸。 “说说看,怎样对付那些流民?他们只愿意混口饭吃,不需要任何工钱,而本地佃户还得养家糊口。”文奎深吸一口气,继续说道:“如果我们开了这个口子,为黄锦民他们解决了吃饭问题,消息一旦传出去,对于黑水寨而言,我认为结局是灾难性的。” 这个道理显而易见。也正是因为这个理由,所以参会人员都不想说话。如今的黑水寨,可是一万二千人马要养活,再加上数千家属,总人口达到两万人。 后果想起来都可怕。偏偏这种时候,以黄锦民为首的佃户想来黑水寨混碗饭吃,要不然他们就跪着不走。 这叫什么事? 见大家都不吭声,文奎问道:“苏北,你说说看,我们应该怎么办?” “这个,我也说不好啊。” 苏北抓耳挠腮,就算有话也说不出口。他自己就是流民,被文奎和辛力刚从流民堆里挑出来的强壮汉子,从此摆脱了贫困,过上了好日子。他不敢想象,从北方涌过来的大批难民,有多少像自己这样的人? “其他人呢?有什么意见尽管说,不要装哑巴!” 文奎有些恼了。关键时候,其实只有他心里最清楚,开会不仅仅是要听大伙的意见,更重要的是要统一思想,让大家心无杂念地支持自己。 兄弟齐心,其力断金。 李敢开口道:“依我之见,我们没有义务帮助黄锦民那些人。流民和佃户互相压价,大地主黄锦堂瞅准这里有利可图,故意让他们争得你死我活。劳动力一旦不值钱,地主当然高兴。这好像也怨不得谁吧?” 史勇接过了话茬:“我同意李敢的看法。我们黑水寨家大业大,又不是慈善家,为什么要接济他们?黄锦民没饭吃,不去找官府要饭,不去找黄锦堂玩命,反倒找到我们黑水寨来了,还不是因为文大当家为人乐善好施?假如黑水寨还是当年的雷一鸣当家,我看他们纷纷入伙打劫当土匪了。杀起人来照样连眼睛都不眨一下。” 大伙的意见很分散,但总体上还是趋向于不予理瞅,过好自己的日子。流民也好,佃户也罢,就算他们都饿死了,又和黑水寨有何相干? 让文奎觉得遗憾的是,辛力刚不在。这老师傅经历过不少风浪,往往在关键时候能提出精辟的见解。 “这么说来,大家的意思都趁向于不予接济。那么,下面该由我来发言了。不知对错,还请大家再行商议。” 说到这里,文奎觉得自己的口舌有些干燥了。目前黑水寨的情况是刚刚走出困境,自己都还处在温饱线上挣扎。要说接济穷人,肯定就会饿坏了自己人。 但文奎还是说了! “我说两句话,第一句话,天下穷人是一家人,理应互相抱团取暖。第二句话,团结就是力量。” “不知道大家是否还记得,黑水寨有今天的成绩,立了头等功的正是苏北为首的流民。没有他们,凭我文奎和辛力刚等几个人,肯定拿不下黑水寨,打不垮雷一鸣。黑水寨能够发展壮大,正是因为团结了所有的穷人。那些没有饭吃的兄弟们聚集在一起,竟然能抵挡得住政府数十万官兵。根据我们以前的经验,我认为流民也好,佃户也罢,对于我们来说,都是机遇,而不是困难。大家想想看,不管是流民,还是佃户,他们的要求都很低,只是要求有口饭吃。而依我们黑水寨目前的实力,如果仅仅停留在满足温暖,我看可以养活三十万人!说这句话,我是有依据的,我们一个月收入达数十万两银子。用这些银子去买米,难道还能饿死人?万一买不到米,我们就打土豪分田地,把那些地主的粮仓给抢了!” “官逼民反。自古以来就是这样。如今已是天下大乱,最宝贵的资源不是土地,而是人力。如果我们手上有人有枪,有自己的队伍,我看我们永远也饿不死。大不了带着穷人去抢有钱人。穷人有饭吃,就会支持我们,跟着我们干,推翻了这个腐败的政府。” 苏北听到文奎一翻话,眼泪在眼眶里不停地打转。史勇和李敢也沉默了。他们考虑的问题都很狭隘,都在为自身考虑。而文奎说的话是放眼天下。 文冲听得热血沸腾,嚷嚷道:“文家大少,不管叫你大当家也好,文司令也罢。你的眼光总是比我们看得更远。依我看,你就别为难大伙了。我们书没你读得多,见识也没你远。一句话,你怎么说,我们就怎么干!” “对,文冲说得对!” “文家大少,你说吧,需要我们怎么做?我们坚决执行,绝无二话!” 原本死气沉沉的会场,气氛一下子又变得活跃起来。文奎心里很清楚,今晚这个抉择,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难做。黑水寨这艘船要施向哪里,决策不能有丝毫的失误。 差之一厘,失之千里。 关键时候,文奎更需要冷静,更需要集思广益,让每一个人的大脑都转动起来。 第一八八章 好主意 一个会议开了整整一天。这对于黑水寨而言,破天荒第一次。 讨论的结果主要有两条: 一是山寨的薪酬制度暂停,山寨主要收入用于养人。 二是争取官府支持,要求地主减租。 山寨的事情,文奎说了算。官府的事情真有些难办。文奎很清楚,要把后世的经验搬到元末来,这是一项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但为了劳苦大众,再难的事情也要试着去做。哪怕碰得头破血流,也要和腐朽势力较量一番。 文奎走进信州知府,孟非正在王道生处闲聊。 孟非看见文奎,脸上生出了些许尴尬。他的耳朵被文奎打飞了,耳部的伤疤有些人。 想起自己和其其格已经是生米煮成熟饭,文奎恭敬地问候道:“叔叔!晚辈代其其格向您问好!” 孟非脸上挂不住了,对于其其格的做法,全家人都很恼火,没有一个人愿意原谅其其格。难怪这段时间文奎落得个清闲,连其其格的养母都当她不存在! “对不起,我不认识其其格!” 孟非拂袖而去,王道生连忙起身去送客。不一会,王道生从外面回来,文奎翘着二郎腿,正在悠闲地哼着小曲,品着香茗。 文奎问:“孟非来干嘛?” 王道生无奈地叹道:“还不是难民的事情?你进城时也看到了,成千上万的难民流离失守,从北方涌了过来,他们已经严重影响到整个信州府了。打架、偷盗、杀人的事情,天天都在发生。” 文奎不由心生些许感动。原来民间发生的事情,官府并非不知道。看来像王道生这样的官员真算不上一个坏人。 至少,王道生能把百姓的冷暖放在心里。这一点,他比尹力强很多。 王道生在文奎的对面坐下,感慨地说道:“孟非今天来,是专门来和我讨论局势的。目前守卫信州的官兵不足一万人,全国爆发了十几处大规模的起义。小规模的战争几乎每天都在发生。现在,我就像坐在火山口一样,随时会被喷簿而出的烈火烧成灰烬。” “是吗?”文奎不禁笑了:“连老谋深算的王知府都看不清局势?” “唉,天有不测风云,谁知道呢?!那些起义军虽然都是穷人出身,他们除了抢官府,也抢穷人啊,甚至于连庙宇都不会放过。说不定哪天,我这脖子上的脑袋就保不住了。谁叫咱是朝廷的人,拿的是朝廷的奉禄?” 来自后世的文奎很清楚,王道生说的是大实话。朝历朝代的起义军,风起云涌,刀光剑影。口号提得很响,遭殃的人当中,也包括穷人。 正如一位词人所说的:兴,百姓苦;亡,百姓苦! 眼下的文奎就是想找王道生商讨这件事。如何解决成千上万流民的吃饭问题。至少不要发生饿蜉千里,百姓相食的惨剧。 眼见文奎一直保持着沉默,王道生也猜到几分,问道:“文奎老弟此番前来,难倒也是为了此事?” 文奎苦笑道:“还真让你说对了。” 于是,他把南山村的黄锦堂涨地租的事情说了一遍。王道生也知道,在这个土地私有制的时代,地主根据市场行情涨地主,地方官员还真的很为难。 因为土地是地主的私有财产! 王道生抓耳挠腮地问道:“不知老弟有何良策?” “办法倒是有,需要王兄的支持。” 文奎如此这般地说出了自己的想法,王道生被他说懵了,有些痴痴地问道:“你这样办也行?” 文奎当然不能告诉他,自己是穿越客。已经体会过土地革命的成效了。搞土地改革,当然是破除封建地主利益篱最好的招术。 “还有没有什么更好的办法?” “没有了。”文奎答道:“这些狗日的地主,仗着自己有土地,便世世代代躺在土地的温床上,吸取老百姓的血汗。而他们还信誓旦旦地说,是他家的土地养活了佃农。试问,这土地是他家里的吗?不是!有的是靠买来的,有的是靠开荒,还有的是靠军功赐封。土地原本就在地球上。没有地主,土地仍然存在。所以,我想在信州府搞一场革命,平均地权,把地主的地平均分配给老百姓。如果胆敢拒绝,就把他们拉出去杀掉!消灭地主,解放农民,社会不但不会乱,还会更加稳定。不患贫,只患不均。农民之所以会起来造反,就是因为他们没有饭吃了。而没有饭吃的根本原因,就是因为土地在私人手里。” 别看王道生饱读四书五经,说起孔孟之道一套套,文奎的理论提出来,他还真的接受了。因为文奎的话一针见血,洞彻社会弊端。 让一个老学究和来自七百年之后的灵魂对话,原本就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以前,王道生认为百姓造反,是大逆不道,是不忠不孝,是反贼刁民。文奎的说法最简单,百姓造反,就是因为没饭吃! 活不下去了,有人振臂一呼,全国便风起云涌了。 “文奎老弟呀,你的说法我认可。但是要实现起来,真的很难呐。你想想,要是我放纵你,由着你在我的辖区里乱搞什么土地改革,朝廷要是怪罪下来,我该怎么办?” 王道生差点就要哭起来了,仿佛文奎要搞的对象不是地主,而是他自己。 文奎风轻云淡地笑道:“我知道你很为难,但我有一个办法,可以解决你的麻烦。” “什么办法?” “试点!” “试点?” “对,试点!”文奎充满自信地继续说道:“我想拿南山村的黄锦堂当作试点,先拿他开刀。这样一来,打击的面较窄,而且他这么小的人物,不可能手眼通天到朝廷吧?如果他告状告到你这里来,你装聋作哑,他也没有任何办法可用。等南山村搞成功了,我们再一个村一个村地接着搞,一直搞到这些地主害怕。当然,我们也不是要抢地主手里的田,而是规定他们的地租,不允许他们乱涨地租。这样一来,你的阻力就小了,并不会对你个人造成任何影响。” 王道生高兴地说道:“这个办法倒是可以试试!” 第一百八十九章 打土豪 午后。阳光炙热。 文奎带着李敢、苏北两个人,来到南山村。大地主黄锦堂接到来报,黑水寨的大寨主文奎带着两个手下来访。 一听说黑水寨来人,黄锦堂头皮像通过一道电流,倏地麻了一阵。 “快,快请!” 如果说在官府和黑水寨之间,问黄锦堂更怕谁?他肯定回答的是后者。 黑水寨那地方,几十年以来就是土匪窝。匪盗猖厥,恶名在外。以前,雷一鸣占领黑水寨,大小老少通吃,民间有什么抢什么。现在的白面书生文奎把持着黑水寨,更是名震朝野。 二十万官兵,被黑水寨消灭大半,还有什么事比这更可怕的?想到这里,黄锦堂后背脊是阵阵发凉。 “文爷,您来啦?” 看见黄锦堂陪着笑脸迎出门来,文奎觉得一阵恶心。此君约摸四十五岁,身穿一套丝绸制的长袍,面色红润,尖嘴猴腮。看上去就是一幅奸臣相。 文奎的腰间插着手枪,手里还拿着一柄长刀。不过,刀锋入鞘,看上去也没那么吓人。 文奎并没有买黄锦堂的帐,而是乜斜着眼神,轻蔑地瞧了一会他,厉声问道:“你就是南山村的大地主黄锦堂?” “文爷过奖了,在下只不过混碗饭吃,目前还算能混个温饱吧。” 文奎一挥手,喝道:“把这老家伙捆了!” 苏北和李敢两个人冲上前去,一左一右钳住黄锦堂的双臂。这两个神级人物,都是以一当百的高手,一个弱鸡似的黄锦堂哪里够他们整? 一言不发就开打,黄锦堂怕了。黄家上下二十多个人都怕了! 来者可是黑水寨的土匪。文奎的背后,还掌握着一万两千多人。黄锦堂就算有十颗脑袋,又怎么够他们砍? 他惊慌地叫道:“你、你们想干什么?!” 文奎冷酷地咬牙切齿道:“我想杀你全家!” “我没得罪过你们,你们为何要加害我?” 有钱人都怕死。这就是人性。黄锦堂手握两千亩良田,锦衣玉食,当然不舍得死。 刷地一声,文奎利刃出鞘,锋利的刀锋直接架在黄锦堂的脖子上,黄锦堂感觉颈脖处阵阵剧痛。其实文奎并没有用力。 “你是没有得罪黑水寨,也没有得罪我文奎,但你得罪了普天之下的穷人!别人没饭吃,没衣穿,你不但不救济,还要趁火打劫。宁愿让谷子在粮仓里烂掉,拿去喂猪,也不舍得给穷人一口饭吃。你说你该不该死?!” 黄锦堂听到这个该死的理由,颇有点不服气:“穷人没饭吃,关我何事?我的土地,我收租,难道有错吗?” “噗!” 文奎手起刀落,割下黄锦堂一只耳朵,然后狞笑道:“你如果还听不懂我的话,我就把你的另一只耳朵也割掉!” “老爷” “呜呜啊啊” 黄锦堂一家老小被吓得哭起来,但没有人敢起来拼命。文奎瞄了一眼,这老家伙拥有六个女人,十几个孩子。男女老少一大堆。 文奎搬过来一条凳子,坐在黄锦堂对面。老家伙被罚跪在文奎面前。后世的斗地主,就是这样的吧? “黄锦堂,知道我为什么要找你吗?” “不知道。” “那你回答我,一亩地能产多少粮食。” “大约四五百斤。” “佃户交给你多少?” “两百五十斤。” “你为何还要增加一百斤?佃户自己还剩下多少?” “他们不种地有人会种啊。难道我的田地,我不想多赚钱吗?” “看来你真是不见棺材不落泪!把这老糊涂带走,让他家里拿一千两黄金、十万石粮食来赎人!十天以内,要是交不齐钱粮,就等着收尸吧。” 黄锦堂被捆成一个粽子,扔在马背上。整个南山村沸腾了。那些平时受够了黄锦堂的佃户们,无不拍手叫好。 而黄锦堂的家室,那些大小姨太们,就像死了人似的,哭作一团。 黄锦堂被捆到黑水寨,当然没什么好日子过。文奎让苏北把他剥光了衣服,扔进水牢。暗无天日的水牢里,养着很多无毒的水蛇。那些水蛇的鳞片在黑暗里闪着光泽,悄然蠕动着身躯向黄锦堂这边爬来....... 第二天一大早,黄锦堂被从水牢里拉出来,哪里还成个人形? 一个通宵的精神和肉体折磨,黄锦堂已面如死灰,就像在地狱里走了一趟。 文奎一把托起黄锦堂的下巴,眼神里全是杀气,厉声喝道:“摆在你面前有两条路,第一,按照我的要求,让你的家人凑足钱粮,来黑水寨赎人。第二,降低地租,把地租从现在的每亩250斤降到150斤,以本地人耕作优先。没有正当理由,不得随意换佃户。你更喜欢哪种办法,自己仔细想相。不用那么急着回答我。在你还没有想清楚之前,那个水牢就是你的家。” “来人呀。把黄锦堂给我扔回去。” 听说要被重新扔回水牢,黄锦堂连忙有气无力地答道:“别、别啊,我答应你,减、减租100斤。” “是真心吗?” 文奎阴阴一笑,把玩着手里的军匕。这柄军匕两面血槽,锋利无比,吹可断发。黄锦堂哪里经过如此阵势? “是真心。我愿意每亩减租100斤。如有半句假话,天打五雷轰。” “空口无凭,立字为证。来人呀,提供文房四宝,让黄锦堂大财主写一份承诺书,并在南山村张贴。” ...... 黄锦堂被释放了。短短一天时间,他瘦了不止十斤!他那些大小姨太们看见男主人活着回家,哪个不开心? 捡到一条命呀。老天啊,苍天呐!黄锦堂一家老小很虔诚地拜天拜地拜佛菩萨,庆贺他老人家捡回了一条性命。当然,每亩减租一百斤的承诺也必须兑现。 承诺书被张贴在村口。有识字的村民看了以后,很快就在村里传开。 每亩减一百,黄锦堂损失的粮食怕是几个粮仓都装不下。相比较而言,还是他的那条老命值钱。要是没有性命,金玉满堂又有何用? 南山村的佃户们拍手称快,身为饶州县尹的尹力听到消息,不由眉头紧皱。 尹力倒抽一口冷气。他敏锐地意识到,这是一个不好的开端。 第一九0章 化危为机 黄锦民组织一帮佃户,又是送锦旗,又是放鞭炮,感谢文奎,感谢黑水寨,闹腾了好几天。 文奎自己也很开心。行动之前,他还真有些担心,把后世的经验搬过来,是不是有用?事实证明是有用的。普天之下,所有的富人都有一个通病,怕死!文奎就是抓住了黄锦堂这个弱点,恩威并举,不怕他不服。 接下来,文奎派出好几个小分队,专门找地主乡绅来事。谁涨地租,谁就要倒霉。消息传开,原来那些蠢蠢欲动的地主,一个个都偃旗息鼓,不敢再提涨地租的事情。有的人还主动把地租降下来。 为什么?怕啊。黄锦堂的经历就是一个很好的反面材料。一个上了年纪的人,被剥光衣服扔在水牢里,还有一大堆的水蛇为伴。假如神经不够坚强的话,肯定会逼疯的。 史勇和苏北征服了黄锦堂,这项工作就交给他负责。不到十天时间,整个饶州县掀起了一场减租减息运动。响应者不计其数。有的地方还是佃户自己发动的,扯着黑水寨的旗号,先说一通,不服,来日再战! 有钱人诚惶诚恐。穷人皆大欢喜。 文奎带着文冲、其其格、李妙、罗艺等人下到县城,拉开了一条横幅:招工! 招工广告还是文奎亲自起草的。招工对象是流民。不是流民不要。待遇:黑水寨管饭,确保吃饱肚皮。全年薪酬只有二两银子。 一时间,响应者云集。短短十天时间,文奎招集到的流民竟然达到一万五千人。 黑水寨在两万七千精壮劳动力的奋力开恳下,一时间荒山变绿坡,森林变坦途。一百五十平方公里范围内,一派热气腾腾的劳动景象。 文奎“变钱”的招术层出不穷: 打猎,砍伐树木竹子,开荒种菜,开采矿山,下井挖煤,还有用牛车马车运输...... 干这些事,投入的成本都很低廉。特别是刚来的那一万五千个精壮流民,只需要让他们吃饱饭,不受寒,有个安身之所。他们一个个都感恩戴德,简直把大寨主文奎当作再生父母,观世音降世。 黑水寨又一次成为赢家。原来被视作负担的流民,由于文奎带领大家开动脑筋,创造了众多就业岗位。流民们成为创造财富的主力军。 不到两个月时间,原本豺狼虎豹横行的原始森林,都已经有人的活动踪迹。 木材运到山外,变成钱; 煤炭,变成钱; 矿石,也变成了钱。 还有那些长满荒草的低矮山坡,变成了层层叠叠的梯田...... 黑水寨的实力在继续增强。根据柴管家的财务报表,每月收入达到七十万两银子,支出三十万两银子,收支相抵,仍然有四十万两银子结余。这个经济实力,怕是饶州县府也无法实现。 文奎把黑水寨搞得风生水起,消息传到王道生耳朵里,王道生不由欣喜万分。尹力却是愁眉苦脸。因为他是县官,需要直接面对那些乡绅地主,而且他私人和这些人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黄锦堂就是其中之一。 这天下午,黄锦堂提着几盒点心,来到尹力家里。尹力午休过后,正在喝着下午茶。 “尹县太爷,救命呀。” 黄锦堂一进门,就长跪在地上,哭丧似的。尹力眉头一皱,反感地问道:“你家死人了?” 黄锦堂如此这般地把近些日子的遭遇一说,尹力的眉头皱得更厉害了,反问道:“你以为就一家减租减息吗?实话告诉你吧,饶州县一千三百户地主,仅占人口的百分之十,却控制着全县百分之八十的土地。这些日子,哪个地主不闹得心烦意乱?甚至还有人上吊自杀呢。管用吗?” 听到尹力的托词,黄锦堂不哭了,气愤地站起来,说道:“这么大的事情,难道官府不管吗?” “管?怎么管?”尹力冷笑道:“我问你,减租承诺书是不是你自己写的?” “是。” “是不是你自己贴的?” “是。” “这不就对了吗?”尹力气愤地指着黄锦堂的鼻子骂道:“既然是这样,你还哭到我这里来?你以为官府是你家奴才?你想怎么差遣都行?” 黄锦堂知道自己有口难辩,苦逼地说道:“我做这些,不都是文奎他们逼的吗?” “他逼你去吃粪,你也吃吗?你有什么证据证明减租是被逼的?黄锦堂,我实话告诉你,你不该得罪了文奎。他是什么人,难道你还不清楚吗?官府两次派兵围剿,结果如何?连朝廷都没办法对付他,你让我去对付?你这不是想让我去死吗?” “当官不为民作主,不如回家卖红薯。” 黄锦堂毫不客气地顶了过来。他心里暗道,你们这些当官的平时拿我好处会少吗?现在有事求你们解决,却像缩头乌龟躲起来了? “你你给我滚!” 尹力不惜撕破脸皮,把黄锦堂赶走,也不想得罪了文奎。凭黑水寨现在的实力,就算买下饶州县城,那也没什么问题。 黄锦堂满怀希望而来,灰溜溜地走了。 不知过了多久,一个声音传进尹力耳朵里。 “尹县令,生什么闷气呢?” “滚!你还嫌我麻烦不够大吗?” 抬头一看,竟然是文奎笑眯眯地坐在尹力对面。 “文奎兄弟,不好意思。我还以为是黄锦堂那个小人呐。颇有得罪,请见谅。” 文奎风轻云淡地笑道:“我有那么小器吗?黄锦堂这种小物,也值得堂堂的县尹大人生气?” “他、他跑我这来告你黑状了!” 文奎仍然笑道:“我刚才进来时,看见他出去的。他看见我,连头都不敢抬。这帮有钱人,平时三姨太五姨太不嫌多,看到有机会赚钱,就不怕穷人饿死。所以,这次我是铁了心想整整他们。希望尹县官别介意。多多支持我哈。” “那是当然,那是当然!” 尹力知道自己不敢说“不”字,不如密切配合文奎,让他把工作做得更好一点。毕竟黑水寨一开始大批招工,饶州县的治安明显好转,牛鬼蛇神们都跑到黑水寨去了。 第一九一章 红巾军军歌 尹力对于文奎突然来访,显然准备不足。 尽管内心对于文奎是既惊又怕,但他的表面还得装得十分亲近。称兄道弟是必须的。要不然,饶州县尹这个位置真的坐不稳啊。 “文兄弟,不知你来寒舍有何贵干?需要卑职做什么?” 尹力很“谦虚”地请示着。文奎不由暗笑。这狗官以前对自己可不是这个态度啊,差点没被他一通杀威棒给打死。 “刘保刘武两兄弟现在如何?” “死了!”尹力说道:“他们两兄弟就是两个软蛋,一捏就碎。谁敢欺侮文兄弟,我就让谁不得好死。可惜的是,你被杀掉的那匹马,没办法赔给你啦。兄弟,还望见谅。” 人还没马值钱?文奎不由暗暗一惊。生活在这个时代,真是有些可怕。一切皆由实力说话。没有实力的人,人命如同草芥。 听说刘保刘武两兄弟已被杀威棒打死,文奎有那么一点点兔死狐悲。不过,那种情绪很快就过去了。 尹力不相信文奎上门来,就是专门问刘保刘武两兄弟的事情。果然,他仅仅是沏了一杯茶的时间,文奎便切入了正题。 “尹兄,关于减租减息的事情,我希望你别去管。对付这帮地主老财,我有经验。天下不太平,他们要负主要责任。 “那是,那是!文兄弟说得极有道理。”尹力附和道:“都说官逼民反。官没逼的时候,民众照样会反。就是这帮地主老财占据了太多土地。而占人口绝大数的农民却流离失所,沦为他们的奴隶。” 文奎听到这样的话,颇感欣慰。看来,尹力的“觉悟”也不低。 府、县两级的官员不向朝廷报告,靠这些地主想告状,那也是属于白纸告青天白搭! 文奎来道王道生家里,更是受到了礼遇。凭年龄,王道生已属于文奎的父辈。 但王道生给文奎深深地鞠了一躬! “刚开始,我还以为你搞不成功。因为减租减息,自从盘古开天地以来,没有哪个王朝敢想敢做,你做成功了。这些日子,佃户不闹事了,流民也安静了。社会治安正在好转,杀人越货、打架斗殴的事情都少了。不能不说是你文奎兄弟的功劳。我看这件事值得全国推广。” 文奎被王知府一顿表扬,觉得有些不太真实。如此腐朽的王朝,是不可能去动富人的奶酪的。特别是有钱的大地主,大多数都拥有私人武装,他们宁愿和穷人流血牺牲,也不想让出自己的利益。 “王知府,不瞒你说。减租减租,针对的还是那些没有后台和背景的小地主。对于那些大地主,特别是接受封地的王候将相,我们的做法是没有用的,说不定还会给我们自己带来灭顶之灾。” “文奎兄弟所言,也正是老夫所担心的。为官一任,造福一方。老夫能把信州的事情管好,已经算对得起朝廷和黎民百姓了。至于其他地方,那就不是老夫所操心的事啦。” “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 文奎没有想到的是,一场轰轰烈烈的减租减息运动,间接地帮了王道生和尹力的大忙。这两个人都没有表现出极度的反感,反而还持赞成态度,这也是他不曾想象的。 聊完闲事,文奎问:“王知府,小弟此番此来,主要还是想打听一下,朝廷对于黑水寨有无新的消息。” “没有。”王道生明确回答道:“据我所知,全国各地爆发了很多红巾军起义。有些占山为王的土匪,和红巾军没有任何联系,也扯起了大旗。公开和官兵干上了,形势相当紧迫呀。老弟,你看看这个。” 王道生拿起桌面上的一张纸,纸上的文字用楷书抄得工工整整。文奎接过来一看,竟然是《红巾军军歌》! 云从龙,风从虎,功名利禄尘与土。 望神州,百姓苦,千里沃土皆荒芜。 看天下,尽胡虏,天道残缺匹夫补。 好男儿,别父母,只为苍生不为主。 手持钢刀九十九,杀尽胡儿才罢手。 我本堂堂男子汉,何为鞑虏作马牛。 壮士饮尽碗中酒,千里征途不回头。 金鼓齐鸣万众吼,不破黄龙誓不休! 文奎认真读了一遍,不由拍案叫绝,觉得写得真好。歌词浅显易懂,气势恢宏,从骨子里透着一股热血男儿的豪气。 可惜,这仅仅是歌词。王道生不会唱,文奎也不会唱。 “知府大人,这歌词能否给我?” “当然可以啊。你拿去吧。这种东西我是其他渠道得到的。至少目前在信州府,不是还没有红巾军嘛。” 文奎坏坏地笑道:“难道我们不算吗?” 王道生毫不客气地指出:“你要是算红巾军,就不会给朝廷写那封信了。再说,你们在组织上和红巾军没有任何联系,既不接受他们的援助,也不听从他们的命令。你们只不过是凭着自己的实力,想让日子过得更好而已。其实这也没什么不好。出头的椽子先烂嘛。枪打出头鸟。天下这么乱,谁笑到最后,还很难说呀。” 文奎不由暗暗赞叹王道生的老辣。历史上,朝山童、刘福通等红巾军农民起义的领袖,都没有笑到最后,反倒是朱元璋凭借着自己的足智多谋和英勇善战,又获得了一大批人才,这才夺得了江山,实现了国家的统一。 当然这是后话。 高手在民间。这句话真是至理名言。很多能洞彻世事的高人隐藏在民间,苟且偷生,总是能把时事分析得十分透彻。像王道生这样的官员,要是参加到农民起义当中去,用不了多久就能出人头地。毕竟乱世出英雄。 王道生长叹一声,又提起了一个老话题。让文奎听得心情异常沉重。 他说:“文老弟,目前在信州府,能和朝廷较劲的势力只有黑水寨。万一真的有那么一天,老匹夫还是希望你能手下留情,放过我的家人。至于我自己,年事已高,也该死了。” 文奎连忙说道:“知府大人言重了。你为山寨做的事情,文奎我铭记在心。只要有我文奎在,没有人可以伤害你们的。” 第一九二章 慧缘师父 云从龙,风从虎,功名利禄尘与土。 望神州,百姓苦,千里沃土皆荒芜。 看天下,尽胡虏,天道残缺匹夫补。 好男儿,别父母,只为苍生不为主。 手持钢刀九十九,杀尽胡儿才罢手。 ……… 文奎让柴管家把这些文字抄成大字报,贴在扫盲班的墙上,背诵歌词成为扫盲班的必修课。《红巾军军歌》在黑水寨广泛流传,不管男女老幼,都会背诵这首歌词。 史勇把新招来的流民,在作息时间上进行了巧妙安排。半天时间做工,半天时间练兵,交叉进行。一时间,训练场上杀声震天,霸气十足。 文奎做梦也想不到,黑水寨居然能拥兵数万。为了减轻黑水寨的压力,他从中划出了五千人马去铜鼓山,由张龙指挥。 煤炭和矿山开采,让黑水寨每天财源滚滚来。文奎谨记王道生的话:出头的椽子先烂!就算已经赚到金银满钵,也还没有达到争霸天下的实力。 从目前的财力看,黑水寨养数万兵马没有任何压力。文奎整天过着悠闲的日子,倒也没有什么烦心事找上门来。 某日。午休后。 文冲急匆匆地跑进文奎的书房,喊道:“老大,山下有人求见。” “谁?” “慧缘师父。” “快,请!哦,不,我自己去接吧。” 文奎随文冲跑下山,看见一个身穿淡黄色袈裟的年轻和尚正在和守山的哨兵谈笑风生。 “慧缘师父,欢迎,欢迎!” “阿弥佗佛,文施主好!” 数月不见,慧缘和尚看上去更加精神。尽管一路风尘,仍然看不出他脸上有任何倦怠之意。 “我不是说过吗?有缘自会相见。这不,我没饭吃啦。这次专程过来找文奎兄弟要饭吃啊。” “看你说的。就算养你一辈子,我也乐意啊。” 坐定,听慧缘师父叙说旧事,文奎这才明白,松江周边也在闹起义。宝林寺被红巾军一把火给烧了。 慧缘感慨道:“宝林寺被烧,贫僧无处可去。这才想起文奎施主,先找个落脚的地点。这一路走来,红巾军、官兵、土匪,贫僧都有遭遇。正是身上这一身袈裟,救了贫僧一命。要不然,后果难料。” 文奎早就领教过,慧缘是一个充满智慧的和尚。此人饱读经书,精通四书五经,是一个当军师的好材料。 可是,当文奎提出想重金聘请他时,又被他婉拒。慧缘对于物质上的要求并不高,不求荣华富贵,只求一碗清茶淡饭。 对于像慧缘这样的世外高人,文奎深知可遇不可求。一切都讲究缘份,如果操之过急,只能适得其反。 所以,文奎只有退而求之,以退为进。 深夜,两个人坐在黑水寨的房间里,听着山风,赏着月色,讨论着天下大事,谈得十分兴奋。 慧缘:“以贫僧之见,江山社稷已经到了改朝换代的时候。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成大势者,必然是顺势而为。唯有顺势而为者,方能善始善终。只是苦了苍生百姓啊” 兴,百姓苦;亡,百姓苦! 慧缘的内心有一种深深的苦难情结,就是对天下苍生的悲悯之情。 文奎问:“依慧缘师父之意,在下应该如何处事?” 慧缘淡然一笑,说道:“我这一路走来,到处都兵荒马乱。奇怪的是,当贫僧走到信州一带,却是一幅国泰民安的景象。贫僧问一路人,方知原来是文奎兄在起作用。黑水寨开矿采煤,开垦拓荒,不但安置了大批难民,还发动地主减租减息,让更多的穷苦百姓能过上好日子,真是了不起呀。” 想起黑水寨发动的减租减息,在措施上恩威并施,逼得那些中小地主如热锅上的蚂蚁,文奎脸上一热,感到有些羞臊。 “原来慧缘师父早有所闻。明天我再带师父到处走走,或许会有更多的感触。” …… 第二天上午,文奎带着慧缘师父,还有苏北、李敢两个武林高手,四个人爬山过岭,参观了黑水寨的矿山、煤矿、农场等,到处一派热火朝天的劳动景象。 妇女做针线,孩子上学堂。男人不是在劳动,就是在训练场上练兵。整座山寨几乎就是一座火热的大熔炉,每一个人都充满了激情。 慧缘一边走,一边感叹。一个小小的山寨,居然建设得像个小国家似的。山寨的各项便民措施,真正是普慧众生。 “了不起,真是了不起!” 除了感叹和赞赏,慧缘也在心里为这里的民众祈福。 当他们走到石灰石矿山时,那里正在放炮炸山。 听到尖锐的口哨声,文奎停驻了脚步。山上有一个人挥舞着小红旗,高声喊着,制止行人靠近。 慧缘问:“前面在干什么?” 文奎回答:“炸石头。就是用炸药先把坚固的矿山岩体炸开,然后再用铁锤钢钎去肢解,这样可以节约一些人力成本。” 时间一点一滴地过去。他们并没有听到爆炸声,反倒被惊吓得不轻,生怕不小心被飞溅的矿石打伤。 又过了十几分钟,还是没有爆炸。山上有人喊:“这一炮可能是哑炮。小山东你过去看看。” “小山东”是外号,真名叫赵永。文奎见过此人,是一个长得高大结实、皮肤黝黑的小伙子。大约十八九岁。因为他是山东人,所以大伙都叫他“小山东”。 远远的,文奎看见小山东如一只奔跑的梅花鹿,从半山腰向山顶奔去。史勇和苏北也想上去看个究竟。 所谓的“哑炮”,就是不响的炮。炸药放置时间太长,或者引线潮湿了,都可能导致“哑炮”。慧缘法师是一个世外之人,并不知道“哑炮”的真正含义。文奎对于火药是颇有研究的,对于“哑炮”有着格外的惊悸。因为有些“哑炮”点燃的时间长了,没有发生爆炸,等人们靠近它时,却爆炸了,给人们带来严重的灾难。 “哑炮”一旦爆炸,带给人们的损失是难以估量的。文奎顺手拉住苏北和史勇,沉声道:“等等,我有一丝不祥的预感。” 第一九三章 爆炸 文奎的话音刚落,只听轰隆隆数声巨响。山顶上掀起了一阵阵浓烟和碎石。 文奎把慧缘师父往地上一按,就地滚落到一低洼处。史勇和苏北两个人久经战事,机灵地躲到一块巨石后面。 由于距离较远,虽然没有巨石飞来,细细的尘土仍然是漫天飞舞。 “小山东,小山东!” 被爆炸声炸懵的开山矿工,终于从惊悸中清醒过来,发疯一般向山顶冲去。 文奎喊道:“不好,出事了!” 几个人拔腿便跑,一路猛冲,窜到山顶。“小山东”赵永被一块脸盆一般大的巨石砸中头部,脑浆迸裂,早已没有了声息。慧缘和尚从来没有见过如此惨烈的情景,双手合什,无比戚然地叹道:“阿弥佗佛!” 抱住“小山东”的人是一个年过五旬的男子。只见他抱住“小山东”残缺的躯体,浑身不住地打颤,像打摆子似的。 “儿呀,俺的儿呀,你怎么就走了呀,你为啥不等等俺啊?” 史勇认得,那老人正是“小山东”的父亲赵伯虎。今年五十五岁,看上去已是胡子头发全白。 江河呜咽。树木低垂。 文奎看见这一惨状,感觉整个人掉进了冰窖。六月的天,却像寒冬腊月一般寒冷。苏北弯下腰去,想把“小山东”从赵伯虎手里掰开,他失败了。 “老山东”赵伯虎紧紧地抱住早已断了气的儿子,不停地呜咽,其声悲悲切切,无不让人动容。慧缘和尚除了会念几句“阿弥佗佛”,也找不到更好的说辞来安慰生者。 斯人已逝! 一个年轻的生命,几分钟前还是充满了活力的生命,眨眼之间就变成了一具冰冷尸体。 史勇道:“文司令,你们先走吧。我留下来处理后事。” 文奎一想,也对。矿山这块业务原本就是让史勇负责的。苏北负责的是煤矿,也是一个高危行业。 为了黑水寨的生存,文奎不得不向大山要财富。但是,那些白花花的银子,是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 今天发生了第一起爆炸的惨剧。 明天还有没有? 后天还有没有?! 来自后世的文奎知道,一定会有!所有的财富背后,都浸染着鲜血、泪水和生命。 苏北陪着慧缘和文奎先走了。史勇留下来处理后事。“小山东”死了,“老山东”还在。还有很多很多人需要活下去。 所以,开采矿山的活儿并不会因此而停止。 直到深夜亥时,史勇才从矿山回来。文奎喝得烂醉,泪流满面。 慧缘回到临时安排给他的禅房去祈福了,已不见人影。苏北回煤矿去检查安全生产了。 “文司令” 史勇有些哽咽。整整一天,他都在悲恸中度过。滴水未尽。 文奎问:“事情处理好了?” “我们把小山东埋了。是老山东亲自找的地方。他说那山坳风水好,小山东如果还有来世,一定不会做牛做马了。” “史勇,明天交待柴管家,给老山东发放两千两银子,当作他下半生的生活费用。” “嗯。” 文奎自从穿越到这个世界,遇到了太多的死亡。但“小山东”之死给他的触动实在太大。如果矿工们多一点防范,多一点经验,“小山东”是不会死的。 为什么经验非得用鲜血和生命去换呢?为什么不能提前打预防针呢?想到这里,文奎的内心很痛。 曾几何时,文奎想过无数次举办安全培训班,却一直没有付诸于行动。“小山东”的死触动了他,这个培训班非办不可。 赵伯虎跪在“小山东”坟前,跪了整整一夜。无论谁去劝,都劝不走。老年失子,其痛苦可想而知。 第二天一大早,史勇来到山坳的新坟前,看见赵伯虎倒在坟前睡着了。他蹲下来,陪着他坐了一会。太阳出来了,鸟的啁啾如旧。 “老赵,你的失子之痛大伙都能理解。但小山东已经走了,就再也不会回来。你自己也要保重身体。” 听到史勇喃喃而语,赵伯虎睁开眼睛,才知道自己在新坟前睡着了,身上的衣服已被露水打湿,浑身沉重感特别强烈。 “史大当家,为什么死的人不是我呢?赵永他还是个孩子呀。” 史勇痛苦地掩脸道:“老赵,不瞒你说,文大当家也是一夜未眠。他借酒消愁,喝得烂醉。还是我把他背回房间的。等会,柴管家会给你两千两银子,作为你下半生的生活费用。” “银子能买回我儿子的命吗?” “这个道理我们当然懂。但除此之外,还有更好的办法挽救吗?死的人是赵永,伤心人可不止你赵伯虎一个呀。” “这个我懂,这个我懂。老史,我感觉自己的身体特别沉,大概起不来了。” 史勇被吓得一跳,赵伯虎说的是真话!像他这个年纪,在野外受了一夜的寒气,哪里受得了。 “老赵,你坚持住。我背你回去。” 史勇背着赵伯虎,跑了好几里山路,终于回到黑水寨。慧缘看见赵伯虎晕厥过去,把了一下脉,说道:“他身上的寒气太重。我有办法。史施主,你让厨房准备一碗姜汤,喂给他喝了。等会,我再帮他针炙。” …… 两刻钟后。 赵伯虎发现自己躺在床上。苏北、史勇,还有文奎都在屋里。慧缘师父手持银针,正在一针一针地往他身上扎。 微弱的痛感传来。赵伯虎感觉得到,自己又活过来了,嘴里却在不停地重复着一句话:“为什么死的不是我,不是我?” 文奎温和地说道:“老赵,你好好养身体,其他事情都不要去想了。等养好身体,我们发一笔抚恤金,让你回家安度晚年。你看行吗?” “我不回家。我没有家了。我的家已经被官兵烧掉了。” 赵伯虎说了几句,又呜咽着哭了起来。在场之人无不动容。 “那你就别回家。以后留在黑水寨养老。黑水寨就是你的家,你看怎样?” “嗯。” 赵伯虎点点头,眼神里多了一丝坚毅。 第一九四章 修寺庙 慧缘独坐禅房,打坐念经,一连辟谷七天,仍然面色红润,看不出有任何异样。 “小山东”的意外身亡,对于慧缘来说打击很大。作为从小跟随大法师学佛念经的年轻人,还是第一次亲眼见证了如此惨烈的死亡。要是让他知道前几个月发生在黑水寨的战事,他这个法师不知会作何感想。 文奎连续举办了十期培训班,把采煤和开矿的工人轮流培训了一遍,让黑水寨的人们大开眼界。 以往,人们只知道文奎在打仗上很有一套。没想到,他对于开矿和采煤都很精通。尤其是采煤,什么塌方、透水、瓦期爆炸等危险事故,采矿工人也是闻所未闻。他们只知道整天躲在暗无天日的地底下,有危险,却并不知道危险来自哪里。毕竟都是一群毫无经验的弱鸡。 听了文奎如此精细的讲解。矿工们总算是明白了,自己的头顶整日都悬着一柄利剑。死神一直都在盯着自己! 赵伯虎经历了丧子之痛,文奎想把他调到饭堂当伙夫。反正那么多人吃饭,饮食方面需要下大力气。 “不,我不去。我一大把年纪了,不怕死!” 令文奎意外的是,赵伯虎拒绝了他的好意。原因很简单,他年事已高,万一会发生事故,正好可以去阴间陪赵永。 工头说不通,史勇也说不通,文奎亲自去说,倔老头还是不肯买帐。 真倔啊。没有其他办法,只有让赵伯虎重操旧业,继续他的开矿。 “老山东”虽说年事已高,但体力上丝毫不输于年轻人。一百多斤重的石头,和年轻人一样抬,丝毫不会偷奸耍滑。 文奎和慧缘谈及此事时,慧缘听罢,反问道:“你知道为什么吗?” “不知。” “心念。我们的心可以无限大,也可以无限小。文大寨主对于属下关怀备至,无论是山寨的中层官员,还是普通一兵,你就像对待自己的家人一样,毫无二心。像你这样的山寨王,我慧缘也还是第一次遇见。贫僧十岁入寺,学佛、云游已达十五载,可以说是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像文施主这样的能人贤士,我还是第一次遇见。” “法师不要尽捡好话说。要帮助文奎多进步,说实话,文奎虽说也是个文化人,由于反感科举,不愿为官。所以,无意参加每年的科举选拔。如今在这黑水寨,也算是落草为寇。但山寨所得,绝大部分还是经营所得,并不曾打家劫舍。要劫,也是劫富济贫,对得起天地良心。” “贫僧一心向佛,以慈悲为怀。愿意终身以传播佛经、宣扬佛教为己任,并不赞成人与人之间互相杀戮,勾心斗角。但如今全国各地战事频发,民不聊生,又叫佛门净地何以独善其身?百姓的日子过不下去,佛庙的香火钱基本无法满足寺里正常运转。前些日子,一批野蛮的官兵以搜查红巾军为名,到寺庙翻箱倒柜,没有任何收获,结果呢,一把火烧掉了宝林寺。真是罪孽呀。” 谈起宝林寺的劫难,慧缘法师仍然很义愤。文奎能够感受得到他内心的痛苦和无奈。 文奎提出了一个设想:“凭目前黑水寨的实力,倒是有能力为慧缘法师重新盖一座宝林寺,仍然由法师任主持。不知您意下如何?” 慧缘以为听错了,重复问了一句:“此话当真?” “文奎从无虚言。关于这一点,相信法师定然会相信。” “那敢情是好,敢情是好呀!” 要想留住慧缘,替他重修宝林寺应该是最好的办法。再说,只要慧缘在文奎眼皮底下,不为所有,但为所用,也不乏是一步好棋。 其实对于黑水寨而言,修建一座寺庙,所花费的成本并不高。数人抱的树木随处可见,精壮劳动力更是充裕。数万精兵,任由文奎调遣。 文奎让文冲亲自负责此事,从军中挑选了两百名壮士,其中有不少还是工匠出身。这些人干什么呢?上山砍树,专挑红豆杉和乌木砍。用价值高的树木建庙,不容易被虫蛀。 柴茂用了半个月时间,陪着慧缘在黑水寨一百五十平方公里的土地上走了一遍,终于选了一处风水宝地:鸡公岭。位于黑水寨主峰 在文冲主导下,又用了一个月,一座新的宝林寺建成了。雄伟镀金的“大雄宝殿”内,一尊尊菩萨得到重塑,由原来那种粘性极强的泥巴变成了众万人崇拜的佛像。 寺庙落成。文奎陪着慧缘在寺内住了一个星期。天天和慧缘谈佛论道,从世外高人处汲取精神营养。 由于寺庙刚建成,知名度不高,饶州县也好,信州府也罢,并没有多少信徒前来烧香拜佛。寺庙要想扬名,也是需要时间的积淀的。除了念经,练功,慧缘仍然有大量的时间剩余。 文奎见时机已经成熟,向慧缘提了个要求,把扫盲班变成了扫盲学校,在寺庙内又新建了几间大教室,以便黑水寨的子弟读书。 至于教材,更不是文奎所担心的。慧缘法师满腹经纶,自己编教材,自己主持教学。学校开办之初,竟然招收了九十八名十五岁以下的学生。这些学生在山寨不但免费读书,还免费吃饭住宿。 消息传开,山寨沸腾。家家户户都巴不得多生些子弟,送到学校去给慧缘当学生。 慧缘具有普渡众生的菩萨心场。对于那些学子,学习上要求很严格,教得也很仔细。宝林寺的名气也就越来越大。 某日。文老夫人把文奎叫到房间。由于太忙,文奎已经有些时间没有向老夫人请安了。 老夫人不请则已,一请准是有事。 果然,文奎刚刚坐下,老夫人的口气便不善起来。 “奎儿” “母亲,孩儿在。” “听说你近来在鸡公岭修建了一座寺庙?” “正是。” “何时带母亲去拜一下佛吧。让佛菩萨保佑我文家香火永续,早添孙儿呀。” “母亲” “不乐意?” “孩儿并非此意。宝林寺是佛门重地,而且还兼负着为黑水寨孩子扫盲学习的重任。如果母亲要去,孩儿应该先向慧缘法师请示。” “那你就差人去告诉慧缘法师,母亲想去寺庙清静几天。近些日子有些心烦。” “孩儿遵命就是。” 从文老夫人那里出来,文奎不禁冷汗涔涔。老母亲又开始发梦了,她想当祖母的心情已是心急如焚。而其其格也好,刘芸芸也罢,肚皮总是不见任何变化。 第一九五章 求签 “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 稚嫩的朗读声传来,对于以清静著称的寺庙而言,的确有些聒噪之嫌。但孩子们的朝气,又给人一种朝气蓬勃的新气象。 文奎带着老母亲,还有刘芸芸和其其格,来到新建的宝林寺,人还在远处,便听到寺内传来朗朗的读书声。老夫人的脸上明显堆起了笑意。 “阿弥佗佛,文施主,老夫人,还有两位小夫人,贫僧等候多时。” 文奎觉得很奇怪。来之前,其实他并未打招呼。一是不想在法师面前摆谱。二是想给新建的宝林寺来个突击检查,看看这里的教学情况如何。 没想到,慧缘师父就像活神仙一样,事先知道文奎会来庙里。他们刚一到,他就从侧面的一间禅房迎了出来。 文奎笑道:“我还以为此刻您应该在教孩子读书呢。” 慧缘微微一笑,赞道:“这些孩子都是穷人家的孩子。一个个都很珍惜读书的机会。所以,贫僧只需要引引路,他们就会很自觉地刻苦学习。” “老夫人,这边请。” 慧缘想把文奎他们引到自己的禅房,老夫人却推辞道:“慧缘法师,我想先去拜一拜观世音菩萨,求个签。” “哦?” 慧缘听罢,显然深感意外。 宝林寺新建,香客很少。文奎从香炉上焚烧的香纸便可知道。 再说新建寺庙,文奎也并不是说想要多么香火鼎盛,而是想留住慧缘,让他有一个弘法的场所,同时自己身边也多了一个智囊。读书人普遍清高,有点不食人间烟火的意味。像慧缘这样的世外高人,更是如此。 唯有给慧缘找个安身之所,慧缘才会对自己倾心相授。 “老夫人要请香火,那就这边请。” 慧缘把文奎一家带到大雄宝殿,那里供奉着众多菩萨,什么十八罗汉,观世音,地藏王等等,都在这里找到他们的泥塑金身。那些烫金的菩萨虽说是泥制的,一旦被摆在大雄宝殿,接受人们供奉,便有一种不怒而威的感觉。 老夫人逐个敬香,祈祷,显得十分虔诚。文奎、刘芸芸和其其格三个人也跟在她身后,一起虔诚地下跪,叩首,煞有介事的样子。 文奎作为一个穿越客,前世可是刑警队长。常常把求神拜佛视作“封建迷信”。就算是不反对,也不会去主动参与。如今这情形,可由不得他。 在文老夫人的示范引领下,文奎、刘芸芸和其其格跟着她把寺内的一百多尊菩萨全都拜了一遍,完成了所有规定动作。慧缘法师也一直虔诚地跟随他们左右。 礼毕,慧缘开口道:“阿弥佗佛,我佛本慈悲。敢问文老夫人,此行是否为求孙子而来?” 文老夫人闻罢甚到震惊,从进门一直到现在,她们只是来拜佛,并未谈及目的,谁知慧缘却直接说出了他们的诉求。这可不是一般的修行啊。 文老夫人笑着问道:“慧缘法师真是高人啊。算你说对啦。能否告知一二?” 慧缘拿出一筒竹签,说道:“伸出你的右手,双目微闭,默念你所想之事,然后抽一签。” 文老夫人依法抽签,得四十二签。慧缘找出该签的诗语,笑道:“有诗为证,锦上添花色愈鲜,运来禄马喜双全。时人莫恨功名晚,一举登科四海传。真是好签呀。文大当家来年定生贵子,而且很可能是双喜临门!” 说到这里,文奎看见刘芸芸和其其格两个女孩同时脸红。该不会是她们同时怀孕?上天有没有如此眷顾自己?而且听法师之意,将来儿辈也是可以四海扬名! 听罢慧缘的解签,老夫人摸出二两银子,算是捐给寺庙的香油钱。慧缘倒也不客气,替佛收下了香油钱,念了几句佛号,便带着众人走向后院的教室。 看到文奎等人出现,原来正在读书的孩了们全都停下来看热闹。 这些孩子一旦从教室里放出来,其噪声程度可想而知。文奎不禁有些担心:“慧缘法师,这么多孩子,会烦扰了你的清静啊。佛门本是清静之地,而孩子们的天性却是活泼开朗,不搞点事出来就不是孩子啦。” “影响的确会有一点。不吵不闹,就不是孩子了。有些孩子,为了争一碗稀粥还打架呢。目前,寺庙刚刚启用,只有贫僧一人,有了这些孩子,反倒有些热闹。假如以后发展了,人多了,也不是不好解决,就在教室和寺庙之室筑一道围墙,不让孩子们惊扰了佛祖,不就行了?” “法师能这样想,文奎也就安心了。” 求了神,拜了佛,老夫人受到了慧缘法师的影响,郁闷之久的心结也解开了。文奎明显感觉到老夫人脸上的笑容多了,自己的心里也就开怀了很多。 …… 大约过了一个月。 其其格手持三八步枪,用口袋装了满满一袋的子弹,嚷嚷着要文奎陪她去打猎。想到野狼谷的经历,文奎至今仍然心有余悸。 “其其格,你能不能消停一点?上次差点没把命搭在野狼谷啊。” 其其格好几个月不曾摸猎枪,手痒痒,不出去满山跑一跑,怕会憋出病来。 但她那要强而刁蛮的性格,可没有那么多斯斯文文的道理可说,而是直接逼宫:“你去不去?你要是不去,我就一个人走了!” 说罢,她一甩门,真的走了。文奎连忙从枪上摘下狙击步枪,又带了两颗手雷,跟在其其格后面喊道:“等等,其其格,等我!” 其其格嘴角轻抿,偷偷地笑了。对付男人,耍赖比说道理要有用得多。这一点,刘芸芸和其其格相比,就显得过于传统。 文奎快步追了上去,没跑出五十米,后面又传来了刘芸芸的声音:“文哥,你们去哪?” 刘芸芸一边跑,一边喊。她的手里什么也没拿,而是空着手。看这样子,她也想跟着出去路达,想到这些,文奎的头都大了。 第一九六章 有喜了 六月的天。还谈不上酷暑难当。特别是黑水寨这样的大山区,古木参天蔽日,浓荫匝地,凉爽宜人。 要论爬山过岭,刘芸芸真不如其其格。没过半个时辰,她的“短板”效应显现了,走不到快! 其其格大脚板,又常年打猎,身板子结实,行走如风。而刘芸芸则不然,原本就是裹个脚的,三寸小金莲,哪里能经得住长时间的剧烈运动?没过多久,其其格就到密林深处。 而文奎为了照顾刘芸芸,不得不放慢脚步。文奎只能根据前方不时传来的枪声,判断其其格的位置。时间就这么不紧不慢地过去。 黑水寨经过近大半年来的人类大规模活动,凶猛的禽兽正在逐渐减少。它们有的被狩猎,有的迁徒到更茂密的原始森林。 野生动物都是有灵性的,不会总在危险的地区生存下去。 “砰!砰!砰!” 前方连续响了三声枪声。文奎不由心里一紧。这一路走来,其其格都是只放一枪。凭她的枪法,都能做到一枪毙命。而连续三声枪响,文奎便很敏感地内心一紧。 刘芸芸看出文奎的紧张,弱弱地说道:“文哥,我原地休息,你跑步过去看看?说不定其其格碰上危险了?” 文奎真的是左右为难。刘芸芸此行,完全就是个累赘!这些日子她太寂寞了,想跟着出来解闷,而她的身体完全不适应山野的剧烈运动。 不由分说,文奎把刘芸芸往背上一背,撤退就向枪响的地方跑去。大约跑了五十多米,看见其其格爬到一颗树上,背对着他们,呈瞄准状。 “其其格” 其其格听到喊声,吓得脸色煞白,连忙喊道:“别过来,有猛虎!” 她连续三枪没有把猛虎击毙,反而爬到大树上去了。那么文奎和刘芸芸的突然而至,简直就是往虎口里送。 而此时,文奎已经闻到了浓郁的腥臭味。那只猛虎花斑纹,如一只大象似的,高大,威猛,嘴巴露出数颗白森森的獠牙,正在向文奎这边发动攻击。 这下子轮到其其格懵逼了! 万一一枪打偏,没打着猛虎,反倒把文奎给杀了,岂不酿了大祸? “文哥,快跑啊!” 其其格大声喊道。她手里的枪在发抖。 文奎把刘芸芸往一颗大树下一放,问道:“芸儿,你会爬树吗?” 刘芸芸摇摇头。凭她的三寸金莲,怎么可能爬上一人抱的大树?这种时候,文奎只有和她共存亡! 猛虎刚才受到其其格的攻击,挨了子弹,没死成。现在把怒气全都撤到文奎这边来了。 生死关头,文奎扔出一枚手雷。轰!手雷直击猛虎的额头。 手雷把猛虎的额头炸了只剩下一半,庞大的身躯往前一个踉跄,摔倒在地,瞬间没了声息。其其格从树上跳下来,发现猛虎距离文奎和刘芸芸只剩下二三十米的距离。这么短的距离,文奎反应稍微慢一点点,就会葬身虎腹。 “文哥,你没事吧?” 其其格关切地问道。 文奎拍了拍身上的尘土,惊魂未定,却强作笑颜地说道:“我这不是活得好好的吗?” 其其格不管不顾刘芸芸的存在,一头扎进文奎怀里,喃喃道:“你还嘴犟,真是吓死我了!” 刘芸芸不由满头黑线。今天这事,完全是自己引起的。虽说文老夫人经常在她耳边灌输什么“三从四德、三纲五常 ”的理念,但看到其其格的举动,她还是有些醋意。 其其格率性而为,让刘芸芸很难受。今天她就不该来。要不是文奎反应快,后果真是难以预料。 突然,其其格从文奎怀里挣脱出来,脸色一沉,说道:“那边还有几只小老虎,我去杀了它们!” 文奎和刘芸芸跟随其其格身后,跑过去一看,在一个小小的山坳处,草丛里蠕动着三只刚出生的老虎仔。那些小老虎就好比大一点的猫,走起路来还不稳,看来刚出生不久。看到这些,文奎已经能够理解,母老虎为什么如此疯狂地向他们发动进攻。 护犊之情,是动物界的天性。人类也一样。 就在其其格举刀劈向其中一只老虎仔时,被文奎制止了。 “其其格,别杀它们!今天是我们的错。我想想,那只母老虎为什么会失去理性地对我们发动进攻?它是为了保护它的孩子们呀。” 母老虎已经被炸死。尸体躺在地上,如一个土堆一般。 其其格还是有些不服。从小到大,她就是在山中打猎的,还从来没有对动物界手软过。今天被文奎一提醒,心里很不乐意,手里的砍刀已经放下了。“” “不杀它们,难道还养着它们?” “护犊之情,是动物天性。其其格,我们杀了它们的母亲,已经是罪过。再把老虎仔也杀了,真是天理难容。我要求你放掉它们,留住它们的性命。说不定,它们的父亲,或者其他老虎会给它们一条生路。” “好吧。文哥,我听你的。” 其其格把蒙古刀收入刀鞘,满脸的遗憾。都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一点不假。文奎受慧缘师父的影响,内心竟然多了一些佛性。而其其格受文奎影响,平生第一次没有对小动物下手。要是以往,这些小老虎全都得死。 经历了一次危险,三个人都没有了打猎的冲动。文奎在后面断后,让其其格和刘芸芸原路返回。 “其其格,今天真不好意思,我不该和你们一起出来的。” “芸姐,你才是真正的女人呀,人见人爱的女人。哪像我,从小就骑马,打猎,甚至和男孩子打架。说不定文哥更喜欢像你这样的女人呐。” 两个小女人在前面嘀咕着,文奎在后面听着,不由暗暗偷着乐。他也弄不明白,为什么自己会两种类型的女人都喜欢? 如今的其其格和刘芸芸,就像两道不同味道的菜。同时喜欢辛辣和清淡口味的食客,真是不多见的。 文奎正这样想时,刘芸芸突然蹲在地上干呕起来。 想吐,又吐不出来。来自后世的文奎知道,这是一个女人有喜的妊娠反应。 第一九七章 出大事了 “你说什么?芸儿有喜了?” 文老夫人惊讶得半天合不拢嘴。上次去宝林寺烧香拜佛,慧缘法师就说过,明年可能会双喜临门。 “阿弥佗佛!佛祖保佑。真是太好啦。” 修建了宝林寺,烧香拜佛,这才多久,文奎居然就要当爹了。这善事做得真是太对路了。 大约只过了半个月,其其格又有妊娠反应,恶心,想吐。这下子可把文老夫人乐坏了。两个儿媳同时怀孕,还真让慧缘法师说对了。 从此以后,其其格不能上山打猎。刘芸芸连下冷水洗点衣物都不行。一切由仆人代劳。两个年不过二十的女孩子,过起了阔太太的生活。 文奎也没想到,来到这个世界居然艳遇颇多,可以一夫多妻,简直成了一台播种机!让文老夫人高兴得嘴都要笑歪了。 文奎要当爹的消息在黑水寨成了一条大新闻。作为一寨之主,后继有人,当然是皆大欢喜的事情。 慧缘法师来到黑水寨,受到文奎的特别关照,很自然便成为他的挚友。文奎没事的时候,就去宝林寺喝茶,论道,从法师这里汲取一些精神营养。 幸福的时光,日子过得飞快。眨眼间又过了一年春节。 至正十二年四月。文奎的两个孩子先后降生。刘芸芸生的儿子叫文正,其其格生的女孩叫文琪。 这一年,尽管全国很多地方风起云涌,战火连天。信州府却是显得风调雨顺,国泰民安,似乎战火和这个偏僻的地方没有多大关系。 正在文奎过着悠闲自在的日子,当着他的土皇帝时,灾难又一次降临。 这一次的灾难,可不是别人,正是红巾军。 那天清晨,文奎还在睡梦之中。突然山下来报,信州知府王道生求见! 一大清早,知府王道生求见?文奎差点以为自己没睡醒,还在做梦。看见那士兵的神情,再看看挂在天空的太阳,文奎确信,真的天亮了。 “他来做什么?” 定睛一看,文冲站在门外,等文奎穿衣服呢。文冲的表情,同样是很急的。 那士兵跑得急,还在气喘,满脸的焦急:“不知道,反正他说他是王道生,而且还骑着马,失魂落魄的样子,好像是出大事了。” “走,看看去!” 每逢非常时刻,文奎觉得还是挺苦逼的。这个时代的通讯实在太落后了,什么都要靠两条腿。等文奎和文冲跑到山下哨卡,王道生已经如热锅上的蚁,不停地在原地打着转。 王道生看见文奎,就像溺水之人抓住了救命稻草,扑通一声跪了下去:“文奎兄弟,救救我呀,救救我们全家呀。” 文奎被痛哭流涕的王道生给吓懵了,连忙搀扶起他,说道:“王知府,发生什么事了?怎么这么急?” “红巾军来了。昨晚到的,现在整个信州府,饶州县,玉石县,河口县,一夜之间,全给红巾军占领啦。” 文奎听出一个大概。原来红巾军的将领钟新带着数万精兵,一路横扫而来,所到之处无人能挡。他们到达信州府的地盘,区区一万多元军,早就望风而逃,倒霉的当然是这些平时为元朝政府卖命的官员和那些来不及逃命的富豪商贾。 从王道生失魂落魄的叙说中,文奎终于知道红巾军已经占领了信州府,但凡为朝廷卖命的官员都被他们抓起来了。正如慧缘和尚所言,红巾军所到之处,也是秋风扫落叶一般。官府和有钱人成为他们革命的对象。 像王道生这样的知府大人,当然是逃不了的。这种时候,文奎不得不佩服王道生的先见之明。对于局势判断,居然能提前两三年。而那个饶州县令尹力显然差了一大截。 这种时候,尹力是不是已经成为红巾军的刀下鬼? “王知府,你别急。慢慢说。我们和红巾军也不熟悉。再说,他们从北方打过来,大约只是路过吧?” “对,对,就是路过。所以,他们烧杀抢掠十分疯狂,完全没有驻扎下来的打算啊。天哪,我一家五十多口人,全都被他们关在了关帝庙,能不能活命还很难说。” 文奎把王道生带到山寨的密室里,史勇、苏北、文冲等几个接到通知,早就在这里等候了。 “文冲,你去把慧缘法师也叫来?” 文奎命令道。 文冲满脸不解,遇到军事上的事,叫一个和尚来能有什么用?文奎黑着脸,也不解释,文冲也只有悻悻地走了。 黑水寨的密室很隐蔽,进了岩洞,还有三道门,才能进入密室。慧缘和尚第一次被文冲领着进来,觉得很新奇。 刚才在路上,慧缘掐指一算,知道文奎遇上急事了。但事情的主体不是他自己,而是兄弟朋友之类。到了现场一听,果然如此。 听完了文奎的介绍,慧缘皱眉沉思片刻,缓缓而语:“自古以来,得民心者得天下。如果红巾军不计后果,一路烧杀,这肯定是会失去民心的。贫僧不相信他们会这样做。” 史勇、苏北和文冲三个人看了看慧缘,眉头紧皱。文奎暗自观察李敢,更甚!显然,他们都不赞成慧缘法师这种略带酸儒的想法。 一将功成万骨枯。哪朝哪代的江山,不是用尸山血海砌成的?帝王的权谋之术,可不是真的宅心仁厚。 “各位兄弟,我王道生一生苦读,好不容易到四十岁才混得功名,当了个芝麻绿豆大的官,谁知这才几年?如今局势一乱,一家人的性命都要搭进去啦。红巾军的那些兵士把我的家人关押在关帝庙,说是明天午时男丁开刀问斩,女人分配给将士当老婆。” 王道生说到这里,情到伤心处,呜呜地哭诉道:“我是趁他们的兵士睡着了,偷偷跑出来的,捡到一条命啊。文兄弟,各位仁兄,你们想想办法,救救我的家人吧。呜呜呜” 一个上了年纪的老官僚,求到黑水寨来了,还苦逼得极为伤心。会议室的气氛变得极为难堪,众人并不知道文奎是什么态度。 第一九八章 打探情报 “王知府,您对于黑水寨是有恩的。要不是您的鼎力相助,黑水寨也不可能两次躲过劫难。” 事情到了这个时候,文奎也不怕讲了。把王道生送情报的绝密消息一古脑地倒了出来,听得大伙目瞪口呆,如梦初醒。 原来前两次黑水寨和官兵的较量,是因为王道生及时提供了情报,让黑水寨排兵布阵有如神助。这种时候,王道生的家人有难,黑水寨岂能袖手旁观? 但是,一想到自己的对手,竟然是秋风扫落叶一般的红巾军,而且自己对于这支队伍并不了解。 在这种情况下,怎么帮? 文奎是个讲情义的人。滴水之恩,涌泉相报。何况自己还承诺过王道生,一定会力挺他,并保护好他的家人。 文奎问:“王知府,你确信你的家人是关押在关帝庙?” “这个是千真万确的。我就是从那里面逃出来的。后来又在郊外偷了一匹马,这才捡到一条性命。” 王道生说谎了。文奎看得出来,他说这话时,脸红了一下,手上不由自主地捏紧了拳头。 文奎问:“王兄,你是不是杀人了?” “你怎么知道的?” 王道生愣住了,暗想,这个文奎,是不是神仙,怎么什么事情都知道? 文奎暗笑道:“你刚才的表情已经告诉我了。你不是偷马,而是用我送给你的手枪,杀了一个士兵,抢了一匹马逃了。对吗?” “正是。” “不过,这个已经不重要了。当务之急,就是不让你的家人受到伤害。李敢,苏北,你两个人随我下山一趟。史勇,你在家里提点神,命令整个山寨进入一级战备。” 所谓的“一级战备”,就是停产停学,随时准备打仗。 “王兄,你就在这山寨好好休息吧。千万别给红巾军的人逮住,要不然,他们会活剁了你。” “那就有劳文兄弟了。” ............... 文奎带着两员猛将,打扮成进城卖柴的樵夫。三个人挑着三担柴,来到信州城下。城门处果然换了头缠红巾的红巾军。这些军士一个个都凶神恶煞一般,盘查着每一个进城的百姓。 “站住,干什么的?” 苏北镇静地回答:“卖柴。” 军士手里都提着锋利无比的钢刀,看见老百姓进出,都要盘问一番,没发现什么问题就放行。 文奎陪着笑脸问道:“军爷,你们是红巾军吗?” “当然!” “听说红巾军是为咱们穷人打天下的?” “当然!你年纪轻轻的,问这么多干什么?是不是想当兵?” “当兵是想。可是我没有武功,只会砍柴呀。” 文奎无比遗憾地叹道,惹得那个军士一阵哈哈大笑,一扬手,道:“你一个毛头小伙子,还是在家娶老婆生孩子吧。你以为打仗像砍柴那么容易呀?去吧,去吧,别耽误了你养家。” 三个人就这样进了城。 城墙上早就贴出了安民告示。大意就是,红巾军来了,主要是针对胡虏。但凡蒙古人,当斩不赦!文奎看到这个告示,头“轰”的一声响。此时,他才想起了孟非和其其格的母亲一家人。 虽然文奎对于孟非一家人并无好感,彼此已经快一年没有来往了。其其格生了个女儿,文奎也没有下山报告他们。但彼此之间毕竟是亲戚关系。一旦和其其格有关连的人被红巾军所镇压,文奎的内心还是有些隐隐的不安。 文奎来到孟非家里一看,呵呵,这里早已成为红巾军的宿营地。孟非的家人,连个人毛也没看见。 “走,我们去关帝庙。” 李敢和苏北两个人在后,文奎在前,三个人挑着三担柴伙,都很轻。说白了,那只不过是做做样子,主要目的还是想找人,当然不会给自己太重的负担。 关帝庙附近大约有一个小队的士兵。那些士兵懒懒散散的,完全没有一点警觉性。等到文奎他们到了跟前,才有人厉声喝道:“站住,干什么?” “军爷,我们是卖柴火的。请问,你们要买吗?” “卖柴火?”当兵的笑了:“哈哈哈,你问我们要不要卖柴火?为何不问和尚要不要买梳子呢?” 军士们一阵大笑。从士兵人群里走出来一个中年人,上下打量了一下文奎等人,眼神里多了一丝警觉,凭感觉,文奎觉得他应该是这些人的头。 “这位老乡,我们不卖柴火。我们埋锅造饭,哪会用什么柴火?门板、床板什么的,拿来就烧啊。反正有钱人都跑光了。” 文奎试探着问道:“听说你们红巾军是穷人的队伍?” “那是当然。我们的军队冻死不拆屋,饿死不扰民。你没看见整个县城,仍然是秩序井然?小伙子,你问这么多干什么?你是不是元军派来的奸细?” 文奎被吓出一身冷汗,万一被他们当奸细抓起来,可不是闹着玩的,至少不能当了冤死鬼。 苏北机灵地接过了话:“军爷,你看看我们的长相就知道,像我们这样的山民,怎么可能是元军的奸细呢?再说,我们汉人受尽了蒙古人的苦,谁愿意给他们当奸细,谁就不是爹娘养的。” 苏北后面几句话,说得中年军爷很中听。那家伙原本严肃的脸竟然有了些笑意:“那是当然!我们红巾军就是想赶跑蒙古人,把元朝皇帝赶回漠北去。你们要是想当兵,也不是不可以,我们正在招人呢。在知府衙门口就有报名的地方。” 知府衙门那地方,文奎真是太熟悉了。但他的目的不是报名参军,而是想打探王道生的家属。 “军爷,你看我们这点柴火,都挑了几十里地了,还没有卖出去,您看能不能行行好,把我们的柴火买了?哪怕便宜一点也行。” “你们想卖多少钱?” “每担十文钱。您看如何?” “好吧。你们挑进院子里去。” 文奎几个挑着柴火,进了关帝庙。到里面一看,真是吓了一跳。关帝庙里关了一两百人,全都是有钱人!男女老少都有。这些人尽管落难了,衣服还是挺光鲜的。其中躲在墙角的几十个人,就是王知府家里的父母姐妹以及家丁、奴仆等。 第一九九章 准备救人 从关帝庙出来,文奎带着苏北、李敢来到杜记米店。杜新汇笑脸迎了出来。 杜氏两兄弟早就见识到文奎的厉害,佩服得五体投地。每当文奎到来,他们无不视若神明。 “我们进去谈点事。你在外面望风。” 文奎把门一关,反锁。到了里间,又反锁了一道门。苏北和李敢不禁有些担心,他这样做,万一有人偷袭,岂不是瓮中捉鳖? 他们的担心还没说出口,文奎把两枚甜瓜式手雷往桌上一搁,说道:“放心吧,没人敢打我们的主意。” 接着,几个人坐下来合计,讨论来讨论去,还真的很难办。红巾军钟新部率领数万之众,横扫江浙一带,所到之处,锐不可挡。 红巾军杀贪官,杀富豪,同时也掠取了大量的财富,甚至女人。 文奎说道:“最让我们头痛的是,红巾军非正非邪,非忠非奸。如果他们坏到头上长疮,脚底流脓,那是最好不过的,直接拼了。把王道生的家人救出来,完成任务就行了。” 李敢和苏北两个大老粗,也想不出更好的办法。谈到最后,他们的老毛病又犯了。 “文司令,你说怎么干就行了!”苏北猛拍大腿,道:“大不了拼了!” 文奎冷冷一笑,嗔怪道:“苏北,你还是那个脾气,跟了我那么久都没长进。你自己也要学会动脑筋啊。动不动就拼,你有几条命?要知道生命是最宝贵的,两腿一蹬就没了。我们一定要学会保存自己的同时消灭敌人。” 苏北和李敢被文奎说得满脸通红。要论身手,文奎不及他们,要论智力,那文奎可以甩他们几条大街。但碰到王道生家属的难题,还真的难到文奎了。 现在,文奎想的是,既不得罪了红巾军,又能把王道生的家属救出来。要是让那几十号人被抓去砍头,文奎会一辈子不安。 君子不能言而无信! 苏北问:“文司令,辛力刚辛师傅不是去淮北了吗?难道他不是参加了红巾军?” 文奎苦笑道:“红巾军那么多人,你知道他在哪个部队?假如这次他来了,难道他还不知道来黑水寨找我们吗?我估计八成以上,他并不在这支部队呀。” “嗯,说来也是。”李敢感叹道:“他娘的,来硬的不行,软的也不行。到底怎么样才能救出他们呢?” 文奎突然灵光一闪,说道:“我有一个办法,心里没底,你们参考一下。我想直接去找钟将军谈判。就说黑水寨和王道生有恩怨未了,要求红巾军把王道生家属交给我们处理。” 苏北这次算是动了脑筋了,连声说道:“不行!这样做风险太大。你想想,王道生可是打死了一个士兵,抢了红巾军的马逃跑的,这种时候,钟新怎么可能把王道生的家属转到黑水寨手里?我担心你这一去,肯定是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 李敢:“我同意苏队长的意见。” 讨论又一次陷了僵局。距离红巾军开斩贪官家属的时间越来越近。文奎不由焦虑万分。 最后,还是李敢提出了一个意见:“凭我们的实力,要救他们出来不难,难就难在没办法带走他们。红巾军守城守得太严,里三层,外三层,都是岗哨,要把几十个人全都带走,这是不可能的。” 讨论了大半天,这是文奎听得最惊喜的一句话,他沉声道:“继续说。” “江湖上有一种极为厉害的迷香,闻之即倒。我身上就带着这种迷香。但是,这么多人,把他们运出来了,往哪里送,这是个大问题。红巾军一旦发现人跑了,必然会挖地三尺地寻找。我们又出不了城门。到时候,还不是被抓回去?” 文奎听到这里,一伸手,在李敢的脑壳处敲了一下,骂道:“李队长,你为什么不早说?” “我们这家米店,就有一个十几平方米的地下室,绝对隐密。上次威武镖局的韩六受了伤,就是在这里养伤的啊。” 说罢,文奎让杜新汇关了店门,确信没有外人,然后打开地下室。好久没有用过的地下室,有着很浓郁的霉气。文奎让杜新汇把地下室全部清空,不留一点杂物。他要把王道生的家人都藏进地下室。 杜新汇弄清楚他的用意,有些担心地问道:“地下室太小,他们人又太多,万一憋死了怎么办?” 文奎毅然决然地说道:“现在只有这一个办法了。就算是憋死,也比让红巾军砍了头强啊。我这样做,至少他们还有一点活下去的希望。” “还有,杜新汇,你一定要管好自己的嘴,任何人都不许透露半个字。你现在去市场多买些干粮、菜蔬,必须保证他们基本活命的食物。” “是。” 李敢不愧是江洋大盗。他担心自己所带的迷香不够多,便和文奎一起上街,专门找到几家药店,购买了一些制作迷香的药材,然后在米店里自己掏鼓,没过多久,他竟然制作出一小麻袋的迷香。 “有了这一袋迷香,足够迷倒两百人!” 看李敢那神情,完全不是没有可能。文奎也是吓得不轻。李敢的确算得上是个人才,好在当初没有把他给杀了。 接着,文奎又让杜新汇准备了一些马车和麻袋。 “麻袋要大些,要能装得进一个人。马车也要大一些。从关帝庙到杜记米店,至少还有两千米的距离。这其中要是碰到红巾军的巡逻兵,也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弄不好就会前功尽弃。” 文奎觉得,必须把行动过程中每一个可能发生的细节都要考虑到。 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 这一次要救的,可是四五十口人命! 杜新汇把杜记米店的马车和麻袋都动用上了。他清理了一下,总计有五辆马车,五十多个麻袋。虽然有点少,或许勉强够用。再说,那些人要是被迷晕了,还不是和木柴差不多,也点不了多少空间。 万事俱备,文奎他们静静地等待下半夜来临。 第二00章 劝杀 月黑风高。万籁俱寂。 没有路灯的街道,缓缓行驶着数辆马车。早就被包上布条的车轮行驶在空无一人的街道上,并没有发出声音。杜新汇一个人在前方五十米处探路,文奎等人赶着马车,一路摸索着向关帝庙方向而去。 到了下半夜,不知什么原因,街上连更夫也不见一个。这让文奎不由暗自窃喜。最好的结局当然是整个过程不要撞见任何人,神不知鬼不觉,便把人救走。 关帝庙前。两三个兵丁来回走动巡逻,其他兵丁都睡着了。 咝咝咝 微弱的熏香味从某个角落飘来。那数个兵丁扇动了几下鼻翼,似乎是想闻一下香气的源头。扑通扑通,他们都连续栽倒在地,不省人事。 文奎不由暗自赞叹,用江湖偏方制成的迷香真厉害! 那些沉睡中的兵丁,在熏香的作用下只是睡得更沉…… 杜新汇在门外望风,文奎带着李敢和苏北进去搬人。那些中了迷香的人身体软绵绵的,没有任何力气挣扎。仅仅一刻钟,王道生的家属总计五十三人,全都被搬上马车。 就在临走时,文奎突然想起,万一漏掉了一个两个人就不好办,必须让其中某个人确认一下人数。李敢得知文奎的意思,暗暗笑道:“这个好办,看我的!” 李敢竟然对着其中一个管家模样的老头撤尿! 沙沙沙 管家王印以为是下雨了,动了几下,醒了。他刚想说话,被李敢一手捂住了嘴巴:“别喊,我们是奉王知府的命令过来救你们的。你帮我辨认一下,这些人当中,是不是全都是王家的人,还少了谁?” 王印弄清楚事情缘由,虽然对满脸的尿骚味很不爽,但还是自认倒霉。这个遭遇,比抓去砍头不知要强多少倍。经过王印一个个辨认过去,发现少了王道生最小的儿子王满堂。王印又带着李敢重新进去,把只有十岁的王满堂给抱了出来。 装载着王家数十名家属的马车行驶在大街上,街上仍然空无一人。天地之间,仿佛只有一群不睡的幽灵。 第二天天亮。小队长罗鑫被士兵吵醒,被关押在关帝庙的人少了一小半,全都是信州知府王道生的家属。 消息传出,满城沸腾。 红巾军出动了五千名兵丁,挨家挨户搜查。 钟新作为这支部队的最高指挥官,听到这个消息差点没把肺给气炸了。这怎么可能?如果只是一两个人潜逃,或许可以理解。五十二人在深更半夜同时失踪,谁信? 跑去向钟新汇报的罗鑫挨了两记耳光,还被打了四十军棍,屁股被打得皮开肉绽。整整搜查了半天,钟新得到的汇报是一无所获! “不可能!这不可能!” 钟新手握钢刀,咆哮着,怒吼着,有了想杀人的冲动。他原来是准备拿王道生的家属开刀问斩,以此震慑那些为元政府卖命的官僚的。那么多人连夜失踪,无疑是给红巾军打了一记响亮的耳光。 “报联络官辛力刚到。” 钟新坐在办公室里生闷气,外面传来了士兵的声音。不一会,辛力刚面带笑容走了进来。 辛力刚是骑马来的。作为红巾军将领彭莹玉的联络官,负责各部队之间的上传下达。这个角色有点像后世的通信兵,其实不然。 由于各个部队之间的联络非常重要,往往接触到的都是机密信件。所以需要武功高强、又具有丰富经验的贴心人。彭莹玉选择了爱徒辛力刚担任此职。 辛力刚看见钟新坐在椅子上生闷气,一问缘由,暗自乐了。在信州这样的地方,除了文奎,还有谁有本事干出此等大事? 文奎出手对王道生的家属施救,自然有他的道理。辛力刚不方便将此事点破,只有在钟新面前装糊涂。 辛力刚听说要把那些官员以及他们的家属全部开刀问斩,觉得此事非同寻常!这个打击面实在太广。对于罪大恶极者,杀几个倒是应该的。可是,钟新要杀的人也太多了。那些家属,很多人都是丫环、仆役,家丁等,这些人大都数是社会底层的人,只不过是为了想吃个饱饭,才选择了到有钱人家里打工。 对于这个问题,辛力刚深有体会。 “钟将军,我能否向您提个建议?” 辛力刚轻呷一口茶,慢悠悠地说道:“恕我直言,你不应该把官员、富豪的家属都抓来杀了。这样做,打击面太广。这不是硬生生地把那些人逼向我们的反面吗?凭心而论,这些家属是无辜的,就算贪官们罪不可敕,他们都是社会底层的劳苦人们啊,你怎么能连他们也杀了呢?怕死乃人之常情。所以,发生逃跑事件实属正常。要是换了你,你会逃跑吗?” 钟新一摸脑壳,觉得辛力刚的话还颇有些道理,问道:“依辛将军的意思?” “依我之见,整个信州府该杀的官员不会超过十个人,而不是你们所抓的数百人。所以,你应该发动本地的民众,让他们来控诉,然后对于罪大恶极者砍头示众,以敬效犹,皆大欢喜。对于没有血债的人,我建议你放了他们。这样做,不但可以给红巾军留下好名声,还能减少冤假错案。” 钟新一听,觉得辛力刚的话很有道理。红巾军从淮北出发,一路横扫数百公里,都是拿元政府官员极其家属开刀问斩。这一路不知道冤枉杀害了多少普通人。 “辛将军,多谢你的提醒!” 钟新向门外一声吼:“来人呀,传令下去。午时问斩的行动暂时取消。” 辛力刚交完了公差,钟新便留他在府上小酌几杯,为他接风洗尘。两个人喝了几杯小酒,话也自然多了起来。 从钟新这里得知,有人用迷香迷倒了关帝庙一百多士兵,救走了数十个官员家属,更神奇的是,红巾军派出五千军士,把信州城搜了个底朝天,连根毛也没搜到。辛力刚不由暗自好笑,钟新要想和文奎斗法,显然实力不够。 黄昏后,辛力刚酒足饭饱,便向钟新告辞。不过,他不是回到自己的营房,而是信步向街上走去,顺道去杜记米店看看。 如果不出意外,十有八九,此时的文奎应该还在杜记米店。 第二00章 事过境迁 杜记米店地下室,总计不到二十平方米的面积,塞着王家大人小孩五十多个。 红巾军的官兵来搜了两次,全都空手而回。没有人会想象得到,一个卖米的米店怎么能藏得下这么多人? 文奎、苏北和李敢三个人,在后院酌着小酒,海喝胡吹,天南地北的事情,没有边际。正在这时,门外突然传来了说话声。 “哟,辛爷,您来啦?” 杜新汇的声音。他故意提高了嗓音,借着打招呼的机会,实际上是和文奎他们通风报信。 辛爷?辛力刚? 文奎连忙放下碗筷,从里间走出来,看见头裹红巾腰挎短刀的辛力刚正从外面往里间闯,杜新汇试图拦住他的去路,脸上又不得不陪着笑脸,显得很是尴尬。 “辛师父!” “文少爷,苏北!” 李敢也站了起来,和辛力刚打招呼。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啊。辛力刚是凭感觉找到杜记米店来的,没想到这帮家伙还真的在这里。 “不好意思,我也是今天才到。所以,让你们为难了,对吗?” “为难?什么为难?” 苏北装聋作哑地问道,被辛力刚当胸揍了一拳。 “装吧,你就给我装!如果我没猜错,王道生的家属就在地下室。要不要带我进去看看?” 文奎等人面面相觑。找人和打仗一个理。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老辛,我让你送白莲教的人,你把自己给送走了。我还没找你麻烦,你反倒装蒜了。” 文奎有些不悦地质问道。辛力刚觉得自己说得太过直白,的确惹人生气,连忙解释道:“少爷,我已经劝服了钟将军,让他不要滥杀无辜。罪大恶极者毕竟是少数,不能逮住官员的家属也杀掉,一定要区别开来。” “那我真要谢谢你了。来,辛师傅,坐下来一起喝几杯。然后想个办法把地下室那些人送回黑水寨。我文奎能活命到今天,感谢王知府曾经出手相救,做人不能不报恩。” 辛力刚一边喝酒,一边听文奎介绍黑水寨近一年来的经历,听得他心惊肉跳。一个小小的黑水寨,区区数千人,竟然能抵挡十万、二十万元军的进攻,这对于红巾军来说,也算得上是奇迹。 “你们再忍一忍,根据徐寿辉的部署,钟新部只不过是路过,他们的目标是往南,直取袁州甚至洪都。我估摸着最多三到四天,钟新就会率领部众开拔。到了那时,不就可以让他们恢复自由了吗?” 众人听了来自辛力刚的内部消息,也都松了口气。黑水寨的人能把王道生一家人从刀口下救出来,以后这情谊就会更加深厚。 根据辛力刚的介绍,红巾军内部也是矛盾重重,并非铁板一块。部将之间互相倾轧,甚至刀枪相见。虽然他们的目标都是对准了元朝政府,但又各怀私心,险象环生。 “弄不好哪天,自己的项上人头就保不住啦。”辛力刚苦笑道:“文少,我觉得你还是经营好自己的一亩三分田,不要以为造反好玩,一点都不好玩呀。” 临走时,文奎摘下自己的佩枪,还赠送了二十发子弹给辛力刚。当辛力刚得知,王道生是杀了兵丁逃跑的,更是不赞同他们把王家人送走。地下室目前还是最安全的。 三天后,钟新部开拔了。正如辛力刚所说,仅仅杀了十几个手里有血债的贪官,其他家属全都给放了。 王道生要是被红巾军逮住,肯定活不成。当他听悉红巾军已走,家人平安无事时,双脚一软,当众就向文奎等人跪谢。 又过了几天。孟非带着一家老小回来了。尹力也官复原职。还有那一万多元军,也返回信州府驻扎。 曾经成为红巾军大本营的信州府衙门,王道生又堂而皇之地坐了进去!一个堂堂的知府,手中欠下了红巾军的血债,不但没有受到惩处,反而成为他在官府当中吹嘘的本钱。 王道生想在家里设宴,请黑水寨的几个头头脑脑吃喝,被文奎婉拒了。 但汉族官员,在元政府始终低人一等,这个事实永远也没办法改变。红巾军一来,孟非带着家属跑得没了踪影。当红巾军如潮水一般过去,他又开始趾高气扬地摆起了官架子。 孟非还是信州府的达鲁花赤,还是管官的官! 这天,文奎带着其其格,还有女儿文琪来到孟非府上,还买了很多礼物。其其格的养母宝音看见从未谋面的外甥女,内心还是挺高兴的。孟非却有着不同的态度。 “其其格,你还是回去吧。我们蒙古人没有你这样的败类!” “叔叔!” “别叫我叔叔!我不认识你!” 宝音慑于孟非的势力,却是不敢有丝毫的表示。事过境迁,其其格再也感受不到家的温暖。 养母一生含辛茹苦,在这个家里没有任何发言权。 文奎也没想到,这个被自己削掉一只耳朵的孟非,仍然还是高高在上。难怪其其格质问他,为什么不把这家伙的脑袋削掉。 假如有下次,文奎相信自己毫不手软! 精于射箭的孟非应该清楚,有能力削去他的耳朵,更应该有能力打爆他的脑袋。 其其格和文奎,以及那个被抱在手里的文琪,被孟非羞辱了一阵,然后走了。 临走时,其其格对着那座她曾经养育过她的深宅大院长跪着磕了三个头。从此,彼此的恩情一刀两断。其其格发誓,再也不会回到这个“家”。 管家孟和看到这一幕,禁不住悄悄地擦眼泪。深宅大院里,传来了其其格的养母宝撕心裂肺般的哭声。 王道生一家人平安无事,孟非感到很奇怪。为什么比他更小的官员,死的死,逃的逃,而他们一家老小,仍然活得好好的,连根汗毛也没伤着。 “王知府,你是不是应该向我解释一下,你和红巾军是什么关系?” 某日。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孟非突然出现在王道生的办公室。他的身后,还带着数名蒙古族兵丁。王道生从孟非的口气里,闻到了一股危险的气息。 这个孟非,活着简直就是自己的恶梦。不过,这次王道生知道自己惹上大麻烦了。孟非带着兵丁来,肯定就没打算放过自己。 第二0一章 勾结不是罪 “王道生作为一方地方大员,私通土匪,勾结红巾军,按律当斩。来人啊,将此人收监入狱。” 孟非一挥手,几个兵丁就冲了过来,按住王道生。 “慢!”王道生连忙喊道:“孟非大人,你凭什么说我私通土匪,勾结红巾军?我全家五十几口人不也被红巾军抓到关帝庙,差点被砍了头吗?要不是几个江湖上的好汉用迷香迷倒红巾军的兵丁,救出我的家人,我全家无人能够幸免。” “拿下!” 孟非哪里会听王道生解释?这老家伙身上的疑点实在太多,凭什么他的全家能顺利从红巾军的刀下逃生?凭什么红巾军来了,他还能侥幸活下来? 当晚。王府管家王印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见到了文奎。 听说王道生被孟非抓进监狱,文奎急了。红巾军这才走了几天,王道生又被孟非以私通土匪、勾结红巾军的罪名给抓了,如果罪名坐实,砍头是免不了的。 “王管家,你先回去吧。这件事有点麻烦,我们慢慢想办法。” “文大当家,慢不得呀。这一慢,人头就要落地啦。” “明白,你去吧。” 文奎让人把管家王印送下山,自己急得如热锅上的蚂蚁。孟非和其其格之间已是一刀两断,这种时候要是对孟非下手,文奎没有任何心理负担。 王印走了没多久,文奎便带着苏北和李敢下了山。他们在杜记米店借宿,直到半夜三更,三个人如幽灵一般闪出米店,直奔孟非住宅而去。 孟非抓了王道生,似乎丝毫没有意到危险已经迫近。远远看去,孟非的宅院如一头蹲在黑夜中的猛兽。没有灯光,也没有家丁活动,一切都显得那么寂静。 黑暗里,苏北和李敢如两只野兽,眼里散发着电灯泡一般的亮光。文奎很喜欢他们的性格,一旦有事,从来不知道什么叫疲劳。 苏北问:“大当家,会不会有诈?孟非宅中怎么如此安静?” “知己知疲,方能百战百胜。今天我们事先也没有侦察,的确有些冒失。苏北,你靠近孟非宅院,先放一把火。李敢,你准备好弓箭,借着火光把孟非射死!” 说罢,文奎交给苏北一瓶汽油。苏北和李敢都觉得很奇怪。别看文奎不声不响,似乎什么都没做,事实上一切皆在他掌控之中。苏北几个纵跳,便消失在黑暗中。不一会,孟非的宅院火光冲天。 “不好啦,着火啦。” “快起床啦。” 孟非宅里乱作一团。那些睡着的家丁、奴仆全都被惊醒。火势迅速蔓延。从火势看,苏北是沿着整个大院围墙洒满了汽油。远远看去,整个孟宅就像在火海里一般。 一时间,火借风势,风助火威。孟非的宅院眼看就要被大火吞没。在睡梦中被惊醒的孟非来到院中,指挥家丁、仆役从深井里汲水,试图凭借人力灭火。 然而,用汽油点燃的火又怎么那么容易扑灭?特别是宅院中那些高大的树木,一旦被燃烧,直接把火势引入房间里。 在文奎的望远镜里,孟非的动作被看得真切。 “李敢,看你的了。” “嗖!” 文奎话音刚落,李敢已经把箭射了出去。冷箭划破夜空,“噗”的一声,直接射进孟非的咽喉。利箭贯穿了孟非的颈脖,从后面出来。 又是救人,又是救火。现场一片大乱! 第二天,整个信州府乱套了。王道生被收监入狱,达鲁花赤孟非被人一箭射死于家里。 江西行省平章政事郝文珍来到信州,已经是第三天下午申时。凭郝文珍和王道生的私人感情,王道生又被他从监狱里放了出来。 王道生不由感慨唏嘘。身逢乱世,做很多事情都身不由己。郝文珍在孟非宅院仔细转了几圈,没发现什么可疑的证据。汽油燃烧后,哪还会留下什么痕迹?再说,到处都被忙于救火的人踩乱,根本别想破案。 再说,郝文珍也不想破案。他不是这块材料,也没这个想法。 至于郝文珍代表江西行省递交给朝廷的奏章该怎么写,王道生根本无须操心。他要的只是结果。 而这个结果就是他自己得救了,孟非死了,被人用箭射死家中。 送走郝文珍,王道生长吁一口气,总算又捡回了一条命。孟非之死,不知是郝文珍有意隐瞒,还是根本就不想查下去。有可能郝文珍已经知道,王道生和黑水寨之间存在着蛛丝马迹的联系,只是不想把事情做绝而已。 难得糊涂,就是最大的智慧。 这天傍晚。文奎骑着快马,沿着孟非的宅院周围转了一圈,发现这里已是人去楼空。看来其其格的养母宝音已经带着家奴回去了。她们要么回大都,要么回漠北,反正信州府已没有任何值得留恋的东西。 文奎大摇大摆地走进王道生府上,王道生就像迎接大救星一般热情。 “文奎兄弟,我们王家这些人还能留在世间浪费粮食,看看世道,全都是您出手相救呀。” 文奎淡然一笑:“知府大人见外了。这次能侥幸过关,当然是郝文珍的功劳。你们两个交情不错吧?” “还算可以。不过,孟非一除,倒是除掉了我的心腹大患。只是不知道朝廷到时候又会派什么样的人来。唉,我现在也算想开了,红巾军造反有理,谁让蒙古人不把咱们汉族人当人?我也算是数十年寒窗苦读,好不容易熬了个功名,结果呢?还被孟非那样的大老粗管制,想想心里不爽,无数次都想掐死他。” 看得出来,王道生满腹牢骚,都是发自内心的。元朝政府对于地方官员不放心,又没有那么多蒙古人当官,本身又不愿意汉化,所以设置了“达鲁花赤”这样的岗位,专门用于“管官”,用蒙古人来监督地方官员。 “王大人,说实在的,以前我对于你们这些州府县级官员贪污腐败十分反感。经历了这么多事,我也算明白了。你们要是平时不捞点钱,万一世道一变,全家人真的要喝西北风了。我们也算是不打不相识,在接触中互相了解。” 两个人相视一眼,不由心领神会地哈哈大笑起来。自古官匪一家,是因为有他们存在的理由。 第二0二章 对手 大约过了半个月,新任达鲁花赤上任,竟然是从袁州调过来的那日松。 红巾军将领钟新带着数万兵马,一路横扫,直逼袁州,被元军重兵合围,死伤惨重。钟新战死,辛力刚从死人堆里逃出来,重新回到黑水寨。 那天傍晚,山下突然来报,有数名红巾军要冲卡上山,文奎吓了一跳,以为红巾军又杀回来了。他带着苏北和李敢两个人下了山,看见辛力刚正在和两个哨兵理论,不禁乐了。 “老子以前就是山寨的总教头,你们竟然连老子都不认识。” “屁,你们是红巾军,别唬人。告诉你们,我们黑水寨的人可不是好惹的,连政府官兵都怕我们。” “老子懒得和你们噜苏,快点叫你们文奎下山接人!” “我们文大当家,是你叫的吗?告诉你们,今天你们要是敢硬闯,俺就开枪!” “啪答” 拉枪栓的声音。文奎看见辛力刚头裹红巾,难怪哨卡不让通行。 “辛师父!” “文少爷!” 哨兵连忙放下枪,呈立正姿势站好。 文奎有些不好意思地一手拉住辛力刚,笑道:“你老人家大人不记小人过,也别小兵蛋子计较。山寨这一年来变化大,很多人都不认识你,也很正常。” “谁计较了?假如我要硬闯,这两个小屁孩还能拦得住我们?” 师徒二人,热烈拥抱了一下,便向山寨走去。辛力刚一边走,一边说红巾军的战事,听得文奎心惊肉跳。红巾军从颖州出发,一路战事不断,如秋风扫落叶一般,边打仗边补给,队伍从出发前的三万多人增加到五万多人。到了袁州路,遭遇了元军十五万大军合围,苦战了两个月,结果逃出来的只有寥寥数百人。 队伍散了,只有各顾各逃命。有的人想办法找队伍,有的人从此散落民间,当起了小老百姓。 辛力刚谈得动情,眼泪不住地往下流。这一路上,他带着两个小兵,骑着抢来的马,星夜兼程,跑了十几天才到达信州。 当天晚上,文奎在山寨的饭堂宴请了辛力刚和他的两个亲兵。一个叫李上德,一个叫马斌。这两个人既是辛力刚的徒弟,也是他的贴身卫兵。 辛力刚举杯说道:“这次回来,我再也不走啦。就在黑水寨养老,靠着文奎和众位弟兄们,活得不那么累啊。” 文奎觉得辛力刚说的是实话。一年多来,辛力刚跟随着红巾军征战南北,风餐露宿,好像衰老了十岁。不到五十岁的人,连胡子都花白了。 辛力刚听说王道生一家老小的性命保住了,孟非也被李敢一箭射死,黑水寨已经拥兵三万,各项事业都如日中天,自然很高兴。 第二天,文奎带着辛力刚突然来到王道生府上拜访,王道生被吓得一大跳。他很久没有见过辛力刚了,突然相见,觉得辛力刚就像从阴曹地府钻出来一样。 王道生听了辛力刚的经历,不由感慨万分。元朝政府真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所向披靡的红巾军钟新部竟然在袁州遭遇了全军覆灭。 辛力刚听说信州府新任达鲁花赤是从袁州调来的,名叫那日松,觉得这名字有点似曾相识。这个那日松,算得上是镇压红巾军的一员猛将。红巾军没少吃他的亏。 回到黑水寨,文奎带着辛力刚到处转悠,吃吃喝喝,辛力刚有了回家的感觉。文奎的两个孩子正在呀呀学语,辛力刚看在眼里,喜在心上,整天没事就跑到文老夫人房里去逗文正和文琪。 幸福的时光总是过得很快。眨眼间,便到了至正十二年年底。 这一年冬天,信州府的雪下得特别大。气温低至零下十几度。骤然降温,对于江南而言是致命的打击。不少牛羊牲畜都被冻死。县城里冻死的难民,每天都能清理出十几具尸体。 文奎让苏北、李敢等人下山,买了数万石粮食,敞开了施粥。同时,还购置了大批御寒的棉衣棉被,赠送给从外地涌入的难民。如此一来,黑水寨和文奎的名气更大,真可谓声名远播,妇孺皆知。 而黑水寨又从难民当中招收了三千多精壮男子。乱世当中,最不缺的就是劳动力。黑水寨只需要供应一日三餐,保证穷人有口饭吃,能活下去,就有人愿意卖命。 随着黑水寨实力的不断壮大,元朝政府更是不敢轻举妄动。文奎按照慧缘法师的策略,光养晦,在经营中不断壮大自己的实力。一旦机遇来临,最终还是以实力说话的。 时节很快就到了冬至。 柴茂捧着厚厚一叠帐本来到文奎房间,挑主要数据汇报。一年多时间,黑水寨竟然积累了三百万多两白银。除去一切开支,实现了有史以来最为丰厚的赢利。 “好,好啊!有钱就好办事。当今社会,就是有钱人的天下!” 文奎看着那一串串长长的数据,浑身有着用不完的劲。黑水寨养了那么多人,居然让他成功地支撑下来。那些壮汉,亦军亦民。平时就是赚钱的能手,战时拉出去,一个个都能征善战。 实力越大,野心越大。此时的文奎,已经毫不在乎什么元军了。奇怪的是,辛力刚所提到了那日松,来到信州府好几个月了,似乎并没有对黑水寨采取什么动作,也没有对王道生采取行动。 那日松的表现,完全不像辛力刚所说的那样。这不免让文奎有些担心。 俗话说的好,会喊叫的狗不咬人。只有那种不喊的狗,突然给你来一下,叫你受不了。 那日松,究竟是搞什么阴谋? 文奎一无所知。王道生也一无所知。有所为,有所不为,往往是最大的作为。这种对手,才是最可怕的对手。 家家户户都在准备过春节。文奎恍如梦中。这是自己来到这个世界度过的第三个春节了。 自从魂穿到那个书生文奎身上,至今也算是家大业大,做出了一点事业。过了年,便是至正十三年。估计朱元璋已经另起炉灶了吧? 作为一个穿越客,文奎更关心成功者。除此之外,其他人都是匆匆的过客。 第二0三章 再去苏州 一梦初醒。文奎突然很想念血鹰。这个冷血杀手,连过春节也没有一封问候的信函。 “给我叫朱京云。” 不一会,朱京云被人传到文奎面前。小姑娘来到黑水寨生活了一年多,出落得更加水灵灵。瓜子脸,樱桃嘴,琼瑶鼻,水汪汪的眼睛顾盼含情,看上去很是摄人心魄。 文奎问:“小姑娘,想不想家?” “想。” 朱京云勾着头,望着自己的脚尖,好像很怕眼前这个大掌柜。 “抬起头来,看着我的眼睛。” “不敢。” 文奎见朱京云那欲说还羞的表情,真是乐了。这小姑娘,说起来是大户出身,胆子怯,来到黑水寨这么久,从来不敢主动和文奎接触。 还有李妙、罗艺等两个人,虽说是从烟花柳巷出来的红尘女子,一旦到了黑水寨,整天和女人们混在一起,也没有听说过任何绯闻。 “京云,你去通知一下李妙、罗艺,反正过年后我们有几个月清闲,我带你们去苏州玩一趟,你看如何?” “谢谢文大哥!” 听说可以回家,朱京云一阵风似的走了。估计她是去通知李妙、罗艺两人。 正月十六,刚过完元宵节。 文奎带着朱京云、李妙、罗艺等三个女人,在李敢、苏北两人的保护下,乘坐轮船来到苏州。 血鹰对于文奎等人的突然光临,颇感意外。一年多来,血鹰去过一次黑水寨,然后便独自在苏州经营他的黑鹰组织。文奎更是忙到没有时间过问黑鹰组织的事情。 “大当家,你怎么来啦?” 文奎看得出来,血鹰心里很激动,从他嘴里飚出来的话,却是怎么听都不舒服。 文奎笑着问道:“怎么?你不欢迎?” 有些木讷的血鹰脸红脖子粗地解释道:“不是……我不是这个意思。” “别紧张,我也是开个玩笑嘛。哈哈,去年一别,又过去大半年了,我这不是想你吗?还有这位李敢兄弟,他从来没有到过苏州,算是第一次来苏州。” “欢迎你,李敢兄弟。” 血鹰双手抱拳,向李敢致礼。李敢还了个礼数,两人数是认识了。苏北已经是黑水寨的老人,早就认识,便也没什么客套。 对于血鹰的性格,文奎掌握得很清楚。此人自幼穷苦出身,对于朋友够哥们,讲义气,对待敌人却是下手狠,心肠黑。如此复杂的人性,文奎能一眼洞穿,并游刃有余地把握住。 之所以带这么多人来苏州,文奎无非是想刷一下存在感。让血鹰明白,黑鹰组织属于黑水寨,而不是归血鹰个人所有。 当天晚上,血鹰好酒好菜招待了文奎一行。酒足饭饱,他便让管家张宝和杜新京把黑鹰组织的帐目拿出来,向文奎作了详细的汇报。 一年多时间,黑鹰组织的存款也接近一百万两白银。可见杜新京和血鹰两个人搭挡搞经营堪称绝配。黑鹰组织亦商亦黑,在苏州算得上是黑白两道通吃。 再说,他们背后还有苏州府尹朱友兰的支持。 第二天,文奎带朱京云突然出现在朱友兰面前。这老家伙惊讶得瞪大眼睛,差点没把下巴惊掉下来。 “女儿,是你吗?呜呜呜” 想当初,朱京云被逼婚的情景仍然历历在目。文奎出手,灭了苏州一霸巴特尔,救出朱京云。也正是朱京云远走他乡,这才让朱友兰躲过一劫,保住了官位。 看着朱氏父女两抱着哭成一团,文奎心里也不是滋味。 文奎把朱京云还给了朱友兰,客套了几句,便想离开朱府。朱友兰哪里舍得?硬是把他当成贵客,好吃好喝地招待了半个月。 那份不舍,可是发自内心的! 也许朱友兰对于普通民众而言,是有权有势的人。但他把文奎当作救命恩人,情况就大不相同了。他的感恩之心,让文奎在半个月内增肥了不少。 文奎白天逛园林,夜晚便醉生梦死,日子过得逍遥自在。半个月也就是眨眼间功夫。 苏北、李敢两个人,带着李妙、罗艺两个女人,也把苏州城逛了个遍。苏州城和信州相比,历史文化底蕴深厚,江南园林堪称一绝。所以,他们整天出去玩也不觉得累。 这天夜里。文奎和血鹰坐在聚义堂闲聊。大管家张宝来报,韩六来了! 威武镖局的韩六? 文奎听得心头一震。黑水寨和威武镖局过去的恩怨情仇,一一浮现在眼前。尤其是这个韩六,被他扔进水牢呆了一天一夜,差点没把他整死。当然,要不是文奎出手相救,韩六和他的总镖头张秀峰怕早就完蛋了。 做人就是这样,你给人家吃肉,人家忘了。给他啃骨头的事情,说不定一辈子记着。不知道韩六属于哪种人?正在文奎胡思乱想之时,韩六进来了。 显然,韩六对于文奎的突然出现,没有丝毫思想准备。 “文大少,你什么时候来啦?” 韩六看见文奎,有些喜出望外。 “来了好些日子啦。” 文奎站起身来,向韩六让座。从韩六那匆匆忙的样子,似乎是和血鹰有话说。 文奎找了个借口,便想出去走走,外面的空气很清新。谁知韩六并不忌讳文奎的存在,一把拉住他,说道:“文大少,你别走啊,你又不是外人。” “你们聊吧。”文奎微微一笑:“我刚好想出去办点事。” 夜深了。外面的世界很安宁。这个没有电灯的时代,一到夜间,到处的灯笼就如同鬼魅一般。远远望去,和萤火虫差不多。 据史料记载,至正十三年正月,私盐贩子张士诚率领十八名盐丁起义,开仓放粮,响应者云集。张士诚的势力迅速扩大。后来历经了投降元军,反叛等反复的斗争。张士诚的势力范围北至徐州,南至浙江绍兴。 对于这些事情,文奎的记忆里有着比较模糊的记忆。想着今晚韩六的突然来访,文奎不由暗自吃惊。难道韩六所在的威武镖局,和张士诚有着某种联系? 第二0四章 微妙的局势 文奎回到聚义堂,已经是子夜。韩六早已离开,血鹰还在客厅焦虑地来回徘徊。看到文奎出现,他不由眼睛一亮。 “大当家,你终于回来了!” 血鹰急切地迎了上来,看来他一直在等文奎。 “韩六走了?” “都走了半个时辰啦。” 血鹰不停地搓着手心,欲言又止的样子。文奎的前世可是刑警,从血鹰细微的肢体语言分析,他现在的情绪很犹豫,正在左右为难。 文奎问:“碰到麻烦事了?” “哎,大当家,真是什么事都瞒不过你。”血鹰悄然抹了一下额间的细汗,反问道:“你知道韩六来干什么吗?” “不知道。我不是有意走开了吗?就是为了给你们腾出空间呀。” “韩六和张士信是好朋友。张士信又和我们有业务往来,我们商行每个月都要从他们那里批发大量的私盐。” “这个我知道。我想韩六深夜来访,大约不是生意上的事那么简单了吧?” “大当家英明!” 看着血鹰欲言又止,文奎不由暗自好笑。此时,血鹰的心情很矛盾,正在左右为难。想说,又怕说。其实他要说的内容,已在文奎的揣测之中。 文奎冷冷一笑,道:“你先别说,我来告诉你吧。张士信的哥哥张士诚想起事了。韩六偷偷地跑来告诉你,你想告诉我,又不想告诉我,对吗?” 血鹰像碰见鬼似的问道:“你、你怎么知道的?” “当然不是偷听啊。作为黑水寨的大当家,我要是躲在墙根底下偷听,又成何体统?有一种思维叫推理,你懂吗?” 文奎戏谑般地说着,看得血鹰浑身起鸡皮疙瘩。作为黑水寨的一员,要想在文奎面前耍小聪明,简直比登天还难。今晚的事情,尽管文奎主动采取了回避,还是猜出了他和韩六谈话的内容。不说是全部,那也八九不离十。 “推理是一种思维方式。”文奎耐心细致地解释道:“血鹰,你作为黑水寨苏州联络点的负责人,一定要善于从蛛丝马迹的表象,推断出事情发展的趋势。” “嘿嘿,俺这人读书少,脑瓜子不好使呀。” “记住,今晚的事情,一个字也不能向外透露。张士信那里还有合作的空间,那就继续合作。我们的目标是赚钱,不是陪张士信去送命,懂吗?” 血鹰点点头,算是听明白了。玩心眼的工作,比动武力杀人更令他觉得辛苦。 “韩六那边什么态度?” “他们拿不稳,所以才来征求我的意见。” 文奎看得出来,血鹰的确脑子不够用。张士诚、张士信等人扯起了起义的大旗,又是建国,又是称帝,搞得轰轰烈烈,最后并没有好下场。 既然穿越了,我可不能犯同样的错误。争霸天下,讲究的是策略。朱元璋成为明朝开国皇帝,既有谋略,也有勇武,两者缺一不可。 “一句话,你不要参与。这个你能明白吗?” “明白。大当家,我听你的。” 夜深人静时,文奎一个人睡不着了。此次来苏州,只是隐隐约约感觉到应该来,并没有把张士信这层关系考虑进去。 如果血鹰参与到张士诚的起义当中,黑水寨也就因此失去了黑鹰组织。难怪血鹰在自己面前总是表现得欲言又止。最起码一点,他有些动心了。 看见杜新京的房间还亮着灯,文奎推门进去。杜新京还在灯下算帐。珠算子打得噼啪响。 “文大少,您还没睡?” 杜新京忐忑地站了起来,和文奎打着招呼。 文奎不方便把张士信那边的事点破,闲聊了一些别的话题,然后善意地提醒他,有关黑鹰组织的重大消息,一定要及时通报。 杜新京也很着急,苏州和信州之间相陋千里之遥,要传递点信息真是太难了。 他们都知道,血鹰还是很有个性的,要想说服他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我尽力而为吧。” 最后,杜新京只能这样承诺。“ 第二天早上。文奎突然出现在朱友兰府中。 朱友兰是个文官,文奎也算得上半个文人。所以,彼此之间还算有些话题。但朱友兰没想到的是,他以为文奎已经回信州了。此次来,是专门送朱京兰回家。 文奎一见面,闲聊了几句天气、物价之类的话题,便话锋一转:“朱先生,能否听我一劝?” “哦?朱某愿意洗耳恭听。” “忠言逆耳,良药苦口。文某和朱先生有缘,所以斗胆一劝,眼下局势较乱,朱先生如要保全家小,还是早些退隐,告老还乡。哪怕回老家当个小地主,也比当官强啊。” 朱友兰也非等闲之辈,愣了一下,反问道:“文兄是不是听到什么风声了?” “没有啊。我随口一说,您就随意一听吧。如果遇到什么过不去的坎,您可以请我的好兄弟血鹰帮忙。他或许可以让您度过难关。” “血鹰我知道。他的很多生意都和信州那边有联系,茶叶、丝绸、盐等。” 朱友兰意识到,像文奎这种有份量的人,绝对不会莫名其妙地说几句不着边际的话。他一定是有难言之隐,想说,又不能明说。 数天以后,朱友兰把府上一家老小,二三十人全都转移到苏州乡下。那是一个偏僻的小渔村。 文奎来了一趟苏州,觉得血鹰和杜新京两个人合作,生意做得风生水起,内心也就放心。只是对于张士诚起义,可能导致苏州城政局不稳有些担心。一旦兵戈相见,血流成河,生意人还会有好处? 发国难财是需要靠山的。相比较而言,文奎更希望张士信能成为黑水寨的靠山,而不是让黑水寨的人去给他们当炮灰。 数日后,文奎带着苏北、李敢、李妙、罗艺等人坐船返回信州,朱友兰的女儿朱京云躲过一劫,又重新回到她自己的家里。 山一程,水一程。 文奎望着千里愁云,不由心潮澎湃。黑水寨三万之众,何去何从?这是他不得不面对的一个大问题! 第二0五章 谁劫谁 夕阳西落时,轮船驶进黎家滩。这是轮船从信江流入长江的一处险滩。 大约有好几公里河道急转弯,河的两侧危岩高耸,河水湍急。一个不小心,就会船毁人亡。客轮到了这里,速度放慢,船员小心谨慎。船上的客人也都屏住呼吸,原本轻松的表情变得异常绷紧。 数公里河道,轮船行驶了半个多时辰。过了这段险滩,文奎看得出来,乘客也好,船员也罢,一个个都轻吁一口长气。前面的河道更加开阔,河水也很平静,缓缓而流,很温和的样子。 就在文奎想打个盹时,轮船迎面驶来一艘木船。船上立着两名大汉。这两名大汉都是渔民打扮,身穿衣,头戴斗笠,手持竹杆,看上去是很像附近打渔的渔民。 原来天空正飘着毛毛细雨。细雨如牛毛一般,洒落在江面。 借着微弱的晚霞,文奎把这些人的面容看得仔细,心里不由格登一下,这两个人年纪都在二十以上、三十以下,长得十分彪汉,船头那个手持竹杆的壮汉,好像在故意把船往大船这边靠。 就在文奎感到疑惑时,只见那个手持竹杆的人用竹杆一端点在船板上,借力纵身飞上客轮。这个撑杆跳的动作实在漂亮了,看得文奎直傻眼。 更让文奎吃惊的是,前面那个男子跳上板,脚尖刚刚着地,后面一个也以同样的姿势跳上来了。 唯一不同的就是,此人手里还拿着一把闪着寒光的钢刀! 此时,还有一丝簿暮的微光。钢刀的光亮格外刺眼。船上男女老少有二三十人。一个个怀里都揣着包裹,看见这阵势哪有不怕的? 李敢和苏北互看一眼,似乎在准备行动。文奎则面无表情地坐在船舱边,欣赏着两岸的风景,似乎这一切和自己并无多大关系。他相信,对付这两个人,有李敢和苏北足矣。况且他的口袋里还有一把左轮手枪。 从长相上看,这两个劫匪应该是两兄弟,长得很相似。船上数十名乘客见这阵势,吓得一个个直打颤。 “都别动,我们只要钱,不要命!听话一点,我保证不杀你们。” 一人手持钢刀,对付试图反抗的人。另一人开始逐一搜身。李妙和罗艺两个人吓得直往文奎身上钻。文奎一边一个,轻搂怀里,轻声安慰道:“别怕,你们都别怕。没事的。” “你,把钱拿出来!” 手持钢刀的贼寇逼近李敢,刀尖直指他的咽喉,厉声吼道。 “拿什么?” 李敢无奈地两手一摊,装着很穷的样子,说道:“你看我全身上下,没有一个铜板,连包裹都没有。” “你骗人!” 钢刀男用眼神打量了一下李敢和他的周围,就在这电火火石之间,李敢动了! 嗖! 从李敢的袖间闪出一枚飞镖。飞镖刺向钢刀男的手腕。 “哎哟!”一声,钢刀当的掉在板上。李敢一伸脚,往上一勾,钢刀到了他的手里。那个拿着布袋正在收钱的男子,被突如其来的变化惊呆了。他还没反应过来,只见苏北一招白蛇出洞,右手呈鹰爪状扣住了他的喉咙。 “别动,否则老子捏碎你的喉管。” 从两个贼寇上船到被控制,前后不到五分钟。一切变故来得太突然。船上那些乘客的表情,就像坐过山车似的,恐惧欣喜愤怒。 李敢和苏北用鞋带把那两个水贼绑好,让他们跪在板上,慢慢地审问他们。这两个水贼果来是两兄弟,大哥叫石权,小弟叫石磊。从曾祖父开始,世世代代在信江河打渔为生。 李敢把钢刀架到石权头顶,戏谑地说道:“你们是小贼,你大哥我是大盗。今天碰上我,也算是你们倒霉。现在,我要你们向每一个乘客磕个头,我就饶你们不死。” 兄弟俩听说只要磕头,就可以不死,当然高兴。他们跪着,挨个向乘客磕头,嘴里还喃喃着,“这事是我们不对,我们不该太贪心”。等等。 磕了一圈头下来,天色已经很晚了。客轮已渐渐靠向信江码头。文奎左手抱着李妙,右手搂着罗艺,一直未曾松开。这两女人一开始是害怕,后来也不想离开,大约是很享受。再也没有比这更好的机会,和大当家如此亲近了。 石权和石磊眼看轮船很快就要到信江码头了,脸上越来越恐惧了。文奎看得出来,这两家伙的恐惧心理比刚才要严重很多,大约是怕坐牢。 文奎轻声问道:“石权,石磊,怎样才能保证你们以后不再抢劫呢?我看最好的办法是把你们交给官府处理吧。” “别、别啊大爷,我们上有八十老母,下有三岁小儿呀。别送我们见官府啊” 两兄弟果然被吓住了。一旦关进牢房,就不知哪一年能出来? 文奎厌恶地皱了皱眉头,道:“看你们就这点出息?空有一身本领,只会欺侮小老百姓?” 石权道:“大爷,我们再也不敢了。我们这不是活不下去吗?像我们这样的渔家,岸上没有一寸地,风里来,雨里去,全靠打几斤鱼,一天下来也赚不了几个钱,怎么养活一大家子人?要是活得下去,谁愿意干伤天害理的事呀。” 船靠岸了。那些稀稀拉拉的乘客,还以为文奎他们是官府的人,谁也不会在意。文奎让李敢和苏北两个人把石氏兄弟押上岸,然后又让杜新汇弄了几匹马和几只麻袋。 石氏兄弟被装进麻袋,扔上马背,然后便感觉到自己的身体在一路颠簸,大约过了一个时辰,他们被人从马背上扔下来,打开麻袋,出现在面前的是一座座连绵起伏的群山。到处黑漆漆的,很是恐惧。 看见群山,还有那高高的寨门,石氏兄弟什么都明白了。这次,他们反而被别人打劫了。捆绑他们上山的并不是官府,而是黑水寨的人。 石权的眼睛瞪得像灯笼,惊讶地叫道:“原来你们是黑水寨的人?” 苏北愤怒地一脚踢向石权的屁股,吼道:“黑水寨怎么了?黑水寨的人是你们的爷爷,懂吗?” 第二0六章 水贼 石权、石磊两兄弟被掳到黑水寨,关押在一间马棚里。吃喝拉扩撒全在里面。一连三天过去,黑水寨的人不管不问,只是派了四名士兵持枪在门外守候。 时间一长,这两兄弟受不了了。以往,他们两兄弟风里来雨里去,都是当天能回家的。这次失踪三天三夜,可以想象家人有多么着急。 到了第四天早上,文奎出现了。 “文大当家,放我们出去吧,我们再也不敢当贼啦。只要您饶我们不死,就算当牛做马都行。” 文奎厌恶地皱了皱眉头,上下打量了一下石氏两兄弟,沉声问道:“听说你们那兄弟水性很好?” 说到长处,石权兴奋了,吹嘘道:“那是当然。我们打渔的人,一个个都和水鬼似的,可以在河里呆三天三夜不上岸。累了就在水面躺一会,甚至能在水里睡觉。潜入江底,能一口气游出好几公里远。” 石磊有些遗憾地说道:“要不是看守得紧,就算你们捆住我们的手脚,扔进河里,也不一定能淹死我们。到了水里,就是我们的世界。” “之所以留住你们哥俩的性命,就是因为你们还算得上是人才。要不然,我可没有耐心亲自和你谈这些。这样吧,你们不如投降了我们黑水寨,不要再当水贼了,你一家老小的基本生活,由黑水寨负担,你们的任务就是帮我们训练一支水军,怎么样?” 石权一听乐了,连忙磕头道:“文大当家,不要说投降,我们仰慕黑水寨好久啦。要是知道你们要收留我们,嘿嘿,我们早就上山来跟着你们混啦。” “好,那就这么办。不过,我想见识一下你们的水性,行吗?” “行,没问题。” ....... 黑水寨东北面有一个大水库,名叫大坳水库,大约有五平方公里的水面。远远的,就能看见一条拦河大坝高高耸立。顺着大坝旁边的山间小道,步行了大约三公里,文奎终于到达坝顶。 石权、石磊两兄弟看见清澈的水库,刷刷刷,脱了衣服,只穿一条短裤衩,得意地向文奎他们投来一个微笑,嗖嗖,两个漂亮的跳水姿势。石氏两兄弟就像两条跳入水里的蛟龙,眨眼间就不见了踪影。 文奎、苏北、李敢三个人在岸上等了半个时辰,也没有看见石氏兄弟浮出水面,不禁有些紧张。 苏北:“老大,石氏两兄弟不会是死在水底了吧?怎么这么久了,连头都没浮一下?” 李敢也是满脸凝重的表情。这两兄弟该不会是为了逞强,一个潜泳就死在水底了吧? 又是半个时辰过去。水面上平静如一面镜子。石氏兄弟就像消失了一般。 文奎也急了。整整一个时辰过去了,生不见人,死不见尸,就算他们会憋气换气,也应该会浮出水面啊。 正在几个人等得急躁时,哗哗! 水库岸边掀起了一阵白浪。石权和石磊从水底下冲上来,两个人手都抓着活鱼!一人两条活鱼,都有两斤来重。 四条鱼被扔上水坝,由不得文奎不相信,这一切都是真的。 “好了,你们上来吧。水里冰凉,别受冻了。” ............ 当晚,文奎在黑水寨设宴招待石氏兄弟。黑水寨又添新成员。 李敢和苏北分别向石氏兄弟道歉,都说自己的不对,下手狠了点。 石权不好意思地说道:“说实在的,我们兄弟俩的本事都在水里。手里拿把刀,那也是为自己壮壮胆,真要是碰到高手,我们就不行啦。以前也碰到过高手,我们打不过就逃,这次碰到李大哥,苏大哥,我们连逃跑的机会都没有了。” 石权说的是实话,引来一阵哄堂大笑。 论武功,李敢一个人也能轻松拿下石氏兄弟。若是到了水下,李敢苏北两个人,也不够石权或石磊一个人玩。 文奎听罢很高兴,毕竟黑水寨的高手越来越多了。这些高手都是在一次次斗争中收服的。李敢来自铜鼓山,石氏兄弟来自水贼。苏北来自难民...... 当然,这些来自五湖四海的高手,要是稍微出点岔子,也不是那么好管理的。文奎又把用于管理军队的军纪进行了一次梳理,挑主要内容,以最简短、最浅显的语言,形成一套规章制度,比如财务、训练、安全生产、待人接物等等,都做到有章可循。 半个月后,文奎从造船厂买来五艘战船,每条战船可容纳一百名士兵。石氏兄弟负责训练游泳、逃生等技能,辛力刚则训练战术,如何在船上打仗。 文奎的意图很明显,他除了要拥有一支陆上作战的军队,还必须要有一支水军。现在拥有石权石磊两兄弟,再加上久经沙场考验的辛力刚当教头,打造水军也不成问题。 黑水寨的实力在不声不响地壮大...... 五艘战船,每一艘船都比石权家的渔船要大数十倍。想藏是藏不住了。石权想了一个办法,在信江河的一座荒滩上,建设了一个基地。基地四周的芦苇荡,就是一道道天然屏障。 这天。文奎突然出现在王道生办公室。 王道生对于文奎的突然造访,感觉很意外。文奎已经有些日子没来过了。自从新来的达鲁花赤那日松到任,黑水寨和官府的接触总是很小心谨慎,以免被那日松授以话柄。 王道生爽朗地笑道:“今天是什么风把你吹来了?” “东南西北风都有啊。哈哈,王大人,若是有时间,我带你去钓鱼,你看如何?” “钓鱼?老夫可没有这个闲情雅致啊。你看这一堆堆的公文,不是催粮,就是催税,烦都被烦死了,哪有什么心情钓鱼啊。你还是给点时间我休息吧。” “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乎山水之间也。走吧,去了,你肯定不会失望。信江河最为鲜美的鱼宴,一定会让你尝个痛快!” 说罢,文奎半推半拽,硬是把王道生劝上了马,两个人策马扬鞭,向位于信州河码头十公里地的李家湾荒滩而去。 第二0七章 失踪 远远的,王道生看见五艘战船一字排开,每艘船都站立着上百个精壮男子。这些男子都没有拿兵器,一个个手里拿的是划水用的木浆,石权和石磊正在手把手地教他们划船。 文奎带着王道生往荒滩深处走去。他们走在一条小径上,两侧是比人头高两三倍的芦苇,人走在里面有些惊悚的感觉。连续转了几道弯,前面出现几幢简陋的木板房,那是供船员们生活休息用的。 辛力刚笑盈盈地从里面迎了出来,王道生颇感意外。仿佛辛力刚就像是从阴曹地府里冒出来。看到辛力刚,王道生已明白了文奎的用意。 他问道:“你想训练一支水军?” “算是吧。我有了自己的船队,以后做生意就没人敢打劫我了。闲的时候,也可以帮别人运货赚点钱。” “这主意不错。闲时赚钱,打战时随时拉出来。”王道生对于文奎的想法佩服得五体投地:“文兄弟呀,你不当官真是屈才呀。” 文奎笑道:“我这人去当官才叫屈才呀。你当上了知府,又有多少事情可以随你所愿?官管官,官管官,一直到了皇帝小儿那里,说不定还真是个乳臭未干的小皇帝。你说憋屈不憋屈?” “你说得也对。这世界要想按照自己的意愿干事,还真的不那么容易。” 文奎挽留王道生在水军基地吃了一餐野味,然后才回到县城。 李敢和苏北两个人已在杜记米店等得心急。看到文奎出现,真是像看见大救星了。 “文大当家,你去哪了?我们都急死啦。” 看两个人猴急的样子,一定是出大事了。文奎深吸一口气,镇定地说道:“出什么事了?” “李妙和罗艺两个人不见了!” 早上出来的时候,文奎去知府衙门找王道生办事,这两个女孩是和李敢、苏北在一起的,他们逛茶馆、酒肆、花街等,玩得不亦乐乎。两个大活人,怎么能走丢了呢? 原来,李妙和罗艺路过一个尼姑庵,想进去抽个签,拜个佛什么的,这一进去,就再也没有出来了。 “那个尼姑庵叫什么?” “好像叫兴宁庵。那个庵里的主持叫妙慧法师。” “李敢,你去找丐帮的汪根发,让他发动手下去找,苏北,你随我去一趟兴宁庵。我就不信,两个大活人会凭空消失?” 不一会,文奎和苏北来到兴宁庵。这个尼姑庵距离县城仅两公里,建在一座小山包上。尼姑庵的背后是一座高山。山高林密,峰峦叠翠,看上去十分巍峨。 妙慧法师亲自接待了文奎和苏北。 “文施主,苏施主,贫僧出家十五年,在兴宁奄主持也有八年,从来没有发生过如此怪事。两名女香客大约竟然在本寺失踪?” 为了找李妙和罗艺,苏北和李敢已经来过一次了。妙慧法师认识他,所以这番话是针对文奎说的。 文奎观颜察色的本事十分了得,特别是一双眼睛,似乎能洞察对方的灵魂。但妙慧法师脸色波澜不惊,犹如一潭平静的深水。 “妙慧法师,两个妙龄少女,她们进寺庙是来求佛祖保佑的。我们的人只看见她们进来,却没有等到她们出去。难道这件事不蹊跷吗?” 妙慧法师对于文奎的质问,不急不躁地反问道:“事情的确蹊跷。文施主,你看是要进来检查,还是报告官府呢?” “官府那群草包,我们还指望他们破案?法师,您能否让我们进去瞧瞧?” “可以,施主请进吧。” 文奎和苏北两个人抬脚进入寺内,发现这个寺庙其实很简单,只有三幢建筑,依山而建。迎面最大的宝殿,供奉着观世音菩萨,左右两间房,分别是禅房和厨房。整个寺庙占地不足三庙。 香客寥寥。只有五六个尼姑。 如此简陋的寺庙,不用半个时辰就能搜个底朝天。文奎和苏北在妙慧法师的陪伴下,到处走了一圈,不由满脸失望。 “妙慧法师,能否把你的人都集中起来?” “可以。” 没多久,兴宁庵的尼姑集中到一块空地上,连妙慧自己才八个人。其中有一个是负责厨房的女师傅。 “只有这些人了?” “是的,全都在这里了。” 文奎和苏北不免有些失望。妙慧法师也觉得奇怪,此时,她已经有一种被人泼脏水的感觉。 “文施主,那两个女施主究竟是你们什么人?” 文奎答道:“都是一个村的。我们一起来赶集,现在她们不见了,我们也没办法回去交差,所以,生要见人,死要见尸,今天必须要找到她们。” “哦,原来如此!” 文奎又把苏北和李敢两个人在门外等候的事说了一遍。他们等了好几个时辰,都没有等到她们出来,这才急了。 这就奇怪了! 寺庙只有一扇大门,没有其他门可以出去。既然苏北和李敢都在门外等候,这两个女孩也不可能插了翅膀! 妙慧法师见文奎心有不甘,便问道:“文施主,你们该找的地方都找过了,是不是还要把寺庙搜个底朝天呢?出家人一向以慈悲为怀,怎么会把你们的人藏起来?” “法师,对不起,我不是这个意思。我的意思是此事实在太过蹊跷,一定是有我们都没有想到的地方,被恶人钻了空子,把两个女孩掳走了。” 文奎一直没有把妙慧法师当作怀疑对象。凭感觉,她这样一个慈眉善目的尼姑,绝对没有伤害李妙和罗艺的理由。 被坏人“钻空子”的说法,倒是提醒了妙慧法师。 “文施主,你们随我来。可能我们还有一个地方没有注意到。” 说罢,妙慧法师便带着文奎和苏北向寺庙后院走去。 后院是一个小花园。高高的围墙大约有两米多高。花坛旁边有一棵水井,水井旁边是一株参天古树。 文奎注意到,这株古树三个大男人也抱不过来。三米以下没有旁枝。再往上,枝叶如华盖一般庞大。古树枝丫盘根错结,枝粗叶阔,要是躲几个人进去,大约很难找到。 苏北随文奎来到古井旁,仔细往地上一看,发现古井、古树旁边有几个凌乱的脚印。 “文少,你看那!” 第二0八章 打死一条狗 水井旁边,有几个凌乱的脚印。脚印深浅不一,但无疑是男人的大脚板。 文奎仔细观察着脚印的大小,如果换作后世,此人穿的布鞋大约有四十二码左右,绝对不是女人的脚丫子。前脚尖着地力道大,脚印清晰,后脚跟鞋印很浅,表明此人具有一定的轻功。 文奎问:“妙慧师太,你们兴宁庵里没有男人吗?” 妙慧师太肯定地摇了摇头:“庵里没有一个男人。煮饭挑水的,都是女人啊。” “这就奇怪了。你过来看看这里。” 文奎指着那乱七八糟的鞋印,说道:“很明显,今天白天有男人闯进庵里,在大白天掳走了李妙和罗艺两个女人。如果我没有猜错,贼寇是通过这株大树,把两个女人迷倒后,然后翻围墙出去了。苏北,你翻过围墙,到外面看看。” 两米多高的围墙,苏北一个纵跳,爬上墙头,骑在墙头上一看,外面地势更低,墙头到地面大约有五米高。苏北没有往下跳,而是四处打量着,竟然在远片的草丛处看见了一只绣花鞋! “大当家,那里有一只绣花鞋,应该是李妙的。” 听到这个消息,文奎认为自己的判断是正确的。一个纵跳,他也骑到墙头上。这时,他才知道苏北为什么没往下跳了。五米多高,冒然跳下去可不是闹着玩的。一只粉红色的绣花鞋若隐若现在草丛中。 贼寇要从这个高度把两个女孩运出去,显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他们一定是借助了绳子,而且很可能不止一个人。 光天化日之下,能完成这一系列动作,肯定是攀高的能手。文奎让苏北爬到古树的枝丫上,果然发现了绳子捆绑枝丫留下的痕迹。 文奎从墙头跳下来,来到妙慧师太面前,问道:“请问师太,这附近有什么贼人比较出名的?” 妙慧师太一脸茫然地摇摇头:“对不起,这件事贫尼真的不知道。难道施主怀疑有歹人大白天来打劫?” “不是怀疑,是事实。” 这时,苏北已经将李妙的绣花鞋捡到了,妙慧师太听罢,连喊几声“阿弥佗佛”,连脸色都吓青了。原以为围墙外头地势低,再厉害的贼人也不太可能从外面爬进来。眼前的事实告诉她,贼人不但来了,还掳走了两名女香客,从容地从后山逃走了。 “追!” 文奎和苏北拿出平时训练的劲头,嗖嗖,双双从围墙上跳了出去,顺着山道往上追。没追多远,前方已经没有了路。一路荆棘挡道,又没有带砍刀,真是很辛苦。 一直爬到后背山山顶,站在高山之巅,文奎举目望去,远方的县城掩映在一派氤氲的雾气里。 山风很大,天地之间无比空旷。 奇怪的是,他们原本是顺着被歹人绊倒的荆棘追的,不知什么原因,没路了。追踪的足迹也消失了。线索断得莫名其妙。 文奎掏出望远镜,站在高处一寸寸地移动,企图找到一些蛛丝马迹。苏北站在他的身边,恨不得能凭肉眼找到点什么。 遗憾的是,他们一无所获! 正在他们准备下山时,文奎拿着望远镜的手突然僵住了!前方的山坳处,似乎有一缕缕的炊烟! “苏北,你看!” 文奎把望远镜递给苏北,苏北也是一阵惊喜。 站在山顶上,看不见山坳处是否有人家。但那一缕缕炊烟,表明那边有人正在做饭。而此时正是傍晚时分。 “走,我们去看看!” 两个按捺不住内心的狂喜。既然李妙和罗艺是大白天丢失的,一个极大的可能性,就是这件事和距离兴宁寺最近的人有关。 他们大约用了半个时辰,才摸到山坳处。两者相距不到五十米,从茅草屋里传来了狗的狂吠声。 汪汪汪! 文奎掏出了左轮手枪,苏北掏出了匕首。这种时候,万一恶狗扑出来,绝对不能心慈手软。 黑暗处突然闯出来一条恶狗,那狗两只前脚向文奎双肩压来,张大了血盆大嘴。文奎甚至闻到了恶狗的腥臭味。 砰! 文奎开枪了。子弹从恶狗的咽喉射进去。恶狗哼哼两声,扑通一声摔在地上,后腿抻了几下,便不再动荡。 “什么人!” 茅草屋里传来一个壮年男子的暴喝声,紧接着,文奎借着微弱的油灯光,看见一个男子手持砍刀从茅草屋里冲了出来。 说时迟,那时快。文奎击毙了恶狗,自己也现身了。那个手持砍刀的壮汉看见了文奎和苏北,挥舞着砍刀直奔跟前。 “你们是什么人?跑到我家来干什么?为什么打死我家大黑!” 以壮汉的愤怒程度,随时想杀人。 文奎双手抱拳,微微一笑:“这位老兄,卑人是为寻人而来。刚才恶狗要伤害卑人,所以,开枪击毙了它。狗命当然没有人命贵嘛。” 壮汉看见他家的狗被打死了,躺在地上一动不动,扔掉砍刀,冲上去抱住“大黑”呜呜呜地哭了起来。 “阿全啊,你在外面干什么?我们家来了什么客人?让他们进来坐一坐啊。对待客人,可不能没有礼貌呀。” 茅屋里传来一个苍老的妇人声音。文奎猜得到,那个老妪一定是这个阿全的母亲。 但一听到阿全在哭,老妪又急了:“阿全啊,是谁欺侮你了?谁敢欺侮我们家阿全?” “你们杀死了我家大黑,我要和你们拼了!” 阿全确信大黑已死,突然捡起砍刀,呼的一声向文奎劈来。苏北瞅准战机,猛然踢出一脚,阿全肚子挨了一脚,整个人飞出数米远,扑通一声摔倒在地。 也许从出世到现在,这个生活在大山深处的壮汉,还从来没有遇到过如此强劲的对手。尽管他手持武器,在文奎和苏北面前,连一招也走不过。 “你们欺侮人!” 阿全大约被苏北踢痛了,坐在地上哭,不肯起来。这时,从茅草屋里走出来一个老妪,披头散发,大约有七八十岁了,银发飘飘……别看她手里端着一盏油灯,却是一个瞎子。 瞎子老妪厉声喝道:“是谁把我家阿全打哭了?我家阿全是给你们打的吗?!” 第二0九章 山豹 看阿全那个熊样,完全不像一个悍匪。文奎暗暗观察了一下阿全的长相,身高大约一米六,他的鞋子大小在三八码以上四十码以下,不像水井边出现的那个大脚板。那个大脚板应该在四十二码以上。 从这两个特征分析,阿全并不是在兴宁庵掳走李妙和罗艺两个人的暴徒。文奎不由暗自后悔,今晚真是打错人了。 杀了阿全家的狗,又把阿全给痛打一顿,有点说不过去。 “老人家,是你的阿全要拿刀劈我们呀。还有那条狗要咬我们,我们才动手的。” “阿全,是不是你先动的手?你给我过来。” 阿全一拐一跛地来到老娘面前,扑通一声跪下了:“老娘,俺对不起你呀。俺不该干伤天害理的事呀。怎么报应这么快就来了呀。” 文奎和苏北一下子就懵逼了。看来这个阿全是个大孝子,老娘一生气,他就急了。 “你干什么坏事了?从实招来。” “您不是老说想抱孙孙吗?咱们这山旮旯里,又偏远,又穷,怎么能娶到娶妇呢?于是,我就和别人合计,到兴宁庵掳了两个女香客来,我们两个人一人一个,刚好。” “你是个畜生!” 老妪扬手一个巴掌,狠狠地扇在儿子脸上,怒吼道:“畜生,你给我滚!我宁愿断子绝孙,也不让你干缺德事!” 打了儿子,老妪坐在门槛上,伤心地号啕大哭起来。令文奎和苏北深感意外的是,他们还没有说明来意,阿全就承认错误了。看来山里人真是纯朴。 也许人人都有这样的心理,服软不服硬。阿全大约是心里害怕,又敬老,忍不住先招了。 文奎一把将阿全拽了过来,问道:“阿全,实不相瞒,我们就是被你们掳走的那两个女人的亲属。你看看,这只鞋,是不是其中一个人的?” 阿全接过鞋一看,连忙说道:“是的。有一个女人掉了一只鞋。” “她们现在哪里?你带我们去找到她们。假如她们有个三长两短,我一定会杀了你!” “她们在山豹手里。这次是山豹进去掳的,我只不过是在外面接应。山豹说把女人先放在他家里,等生米做成熟饭了,生下了孩子,女人就会心甘情愿地呆在我们家。要是不生孩子,她们随时会逃跑的。” 苏北急了:“山豹在哪?” “很远的,离这里还有五里地。山豹武功很好,还会轻功,飞檐走壁,像玩似的。” 文奎把左轮手枪往阿全面前一晃,说道:“他再会逃跑,还跑得过我的枪吗?” “枪,什么是枪?” 苏北一把拽过阿全,吼道:“快点带我们去,晚了就来不及了。这两个姑娘都会被山豹给祸害了。” “不可能!他说过要留一个给我当老婆的!” “废话少说,走!” 苏北拽起阿全,向深沉的暮色里冲去。一路上,苏北没少警告他,不要耍花招,否则,一枪毙了他。大黑就是被枪打死的。 一路连恐带吓,又挨得近,阿全倒也没敢逃跑。他们摸黑跑了很久,前方终于出现一幢砖瓦房,也是单门独院。远远的,就听到狗叫。 砖瓦房里有微弱的油灯亮着,灯下坐着李妙和罗艺。两个大姑娘以泪洗面,凄惨之极。 山豹听到狗叫,以为是阿全一个人来了。转念一想,不对。假如只有阿全来,他家的狗不会叫得那么凶。阿全是常客。 一丝不祥的预感袭来,山豹提起马刀就冲了出来。 砰! 枪响了。山豹看见一道火光闪亮,紧接着他家的狗扑通一声栽倒在地。 这时,山豹看清楚了,阿全带着两个陌生人找上门来了。 “山豹,人家找上门来了,快把那两个姑娘放了。” 山豹仗着自己有武功,手里还提着大马刀,向阿全喊道:“阿全,你竟敢出卖老子,看我不剥了你的皮!这两姑娘,我一个人要了,你也别想了。” 苏北直接冲向房间,让文奎留下来和山豹纠缠。山豹看见苏北往里闯,抡起马刀就砍。文奎一甩手,枪响了。 子弹钻进山豹的手腕,把他的手腕打穿,马刀掉在地上,发现一声沉闷的响声。站在一旁的阿全这下子知道什么叫“枪”了,不用挨近敌人身旁就能要了对手的性命。 砰!砰! 文奎连开两枪,打在山豹的两只脚上。 “你小子不是会轻功吗?今天就废了你!” 一向被老实本份的阿全视作“战神”的山豹,眨眼间功夫就跪倒在自家门前,连站都站不起来。就在半个时辰前,他还在梦想着今夜的“洞房花烛”。 这时,苏北从房间里把李妙和罗艺扶了出来,李妙丢掉的鞋子又重新穿在脚上,恨不打一处来,飞起一脚踢在山豹的脸颊上。噗,鲜血和牙齿混在一起喷了出来。 此时,山豹对阿全恨得咬牙切齿,怒道:“阿全,你敢出卖我,我一定要杀了你全家!” 文奎伸手在山豹脸上拍了几下,说道:“你敢动阿全一根汗毛,我保证你下辈子都没办法做人。” “苏北,把这小子弄走。把他的皮剥下来当鼓打!” “是!” 苏北从屋里找来一根麻绳,把山豹捆得结结实实,嘴巴堵上,然后对阿全说道:“你来背他。他的两条腿都断了。” 阿全面露恐惧地问道:“你们是哪的?真要把他弄走啊?” 苏北上下打量了一下阿全,觉得这小子真是实心眼。山豹已经恨不得杀他全家了,他还在担心山豹的安全。 “实不相瞒,我们是黑水寨的。这位就是我们黑水寨的大当家。这两个姑娘是我们的义妹。你们今天吃了熊心豹子胆,敢劫黑水寨的人。山豹不死,天理难容。” 听说对方是黑水寨的,山豹嘴里依依呀呀,也不知道他在说什么。而阿全直接吓得两腿直打颤,脸色煞白。看来黑水寨也是声名远扬。 阿全在前面带路,顺着下山的一条羊场小路,走了大约一个多时辰,他们才来到大路。 临别时,文奎拿出十两碎银,交到阿全手上,说道:“这些银子算是给你家大黑的赔偿。你给我记住了,做人要走正道。要不是我手下留情,你早就变成一个死人了。还有,你那瞎子母亲,一定要好好孝顺她,不得有丝毫怠慢。知否?” 阿全跪下磕了几个响头,也不管山豹死活了,夹起尾巴一溜烟跑得没了踪影。 他们回到杜记米店,李敢和杜新汇已经等急了,找人的人直到天黑还没有回家,怎不让他着急?文奎的马背上驼着一个麻袋,又看见李妙、罗艺两个人回来了,李敢猜出了结果。 他问道:“抓到凶手了?” “这个是主犯。那个从犯家里有个老母亲,而且认罪态度好,我们把他放了。这个人带回去,好好地审,他一定干过不少缺德的事。” 第二一0章 凌云壮志 山豹被扔在水牢里呆了两天两夜,直到第三天早上,他才被苏北从水牢里提出来。 确切地说,山豹是被抬出来的。 不得不说,山豹是一个悍匪。这家伙身中三枪,四肢只有左手是好的,其他的都挨了枪。再加上他在水牢里呆了这么久,全身被水蛇噬咬得斑斑点点。 要是换了一般人,恐怕早就神经崩溃了。 午时。山豹被捆绑在训练场的十字型木架上。双手捆住,上身衣服被剥光,露出了一身的键子肉。说实在的,这样的一名壮汉,让他英年早逝,文奎真有些于心不忍。 遗憾的是,这小子连求饶的话都没有说过一句。 按照常理,此时的山豹应该是一把鼻涕一把泪,或者跪地求饶了。 然而,想象的情景并没有发生! 山豹仰着头,看着蓝天和白云,已经是视死如归。 文奎的身后站着苏北和李敢,这两个哼哈二将如杀神一般。从气势上给了山豹无比的震憾。 文奎冷冷地问:“说吧,你想怎么死?” 山豹仰着头,并没有以正眼看文奎。那藐视一切的态度,让李敢十分生气,李敢的手里拿着一根铁钎,足有一尺多长。 铁钎穿透肉体的声音! 谁都没注意到,李敢竟然把一尺多长的铁钎往山豹的肩胛处扎了进去。山豹痛得“啊呀”一声惨叫,眼神里露出吃人的凶光。 “下辈子做鬼,老子也不会放过你!” 李敢冷笑道:“我怕你连做鬼都没机会了!你欺骗阿全,让他当你的帮凶,把两个姑娘掳自己家里,然后想一个人独霸。我没说错吧?” “是,又怎样?” “你很缺德!” “缺德又怎样?” “缺德就该死!”李敢拔出铁钎,往山豹的另一肩胛又扎了进云,怒道:“别以为你会几下子武功,就能在黑水寨面前耍横。老实告诉你,像你这种身手的人,在黑水寨没有一千,也有八百!” 李敢说的是实话。他自己的轻功就在山豹水平之上。所以,他对于山豹,没有丝毫的怜惜之心。习武之人,对于能力比自己弱的人,是不可能有崇拜之心的。 “操,老子不信!” 山豹轻蔑地盯着李敢,怒道:“老子要是不受伤,一定会弄死你!” 文奎那几枪也太准了,直接导致山豹丧失了战斗力。现在这情形,就算把山豹放了,他也打不过李敢。毕竟李敢也是土匪出身,手上人命无数。 “成者为王,败者为寇。你们动手吧,十八年后老子又是一条好汉!” 苏北的手里是一柄十八斤重的大砍刀。只需要一刀,就能让山豹身首异处。不过,文奎还是有些觉得可惜,这个山豹真是一条汉子,经受了这么多折磨,竟然没有丝毫服软的迹象。 哪怕他服个软,跪下来磕个头,或许文奎会放他一马? “爹,娘,山豹只有来生为你们报仇啦!” 山豹突然一阵仰天长啸,声音无比凄惨而绝望。在场之人听罢无不动容。文奎眉头一皱,觉得这个山豹应该是个有故事的人。 如果让他这么不明不白地死去,他下不了地狱,只能是一只厉鬼,继续留在人世间害人。 文奎轻声道:“李敢,苏北,你们把他带回去,问清楚了再杀。” “是。” 说罢,文奎走了。他还要去探望一下差点把魂魄吓丢了的李妙和罗艺。这两个苦命的孩子,被文奎从火坑里救出来,没过多久的好日子,差点被山豹给祸害了。 大约过了一个时辰,李敢和苏北回到文奎房间,他们把审问山豹的情况作了简要的汇报。这个山豹果然背后有故事! 原来,山豹的曾曾祖父就是南宋的大将。南宋灭亡以后,曾曾祖父隐居深山,却时刻没忘记反抗元朝。祖传的武功代代相传,祖训也代代相传。到了山豹的父亲山虎这一代人,拉起了一支小规模的反抗队伍,至正元年,这支反抗元军的小股部队被政府军镇压。山豹的父母皆斩首示众。那时山豹只有十岁。山豹被人藏在现在的义父家里,一住又是十几年。 这些年来,山豹跟随义父学武练功,渐渐长大成人。已经到了结婚的年龄,无奈家里穷困,义父又去世,家里只有他一个光棍。娶不起亲,山豹凭借一身武功,这才动了劫色的念头。 文奎不由感叹:“如此说来,山豹还是忠良之后?” 李敢和苏北都沉默了。南宋灭亡已近百年,连赵氏的子孙都已经过上了普通百姓的生活,山豹一家子,世世代代还在幻想着抗元复宋。这山豹怕自己绝了后,还动起了抢女娶妻的念头。 文奎也沉默了,这个山豹的确算得上一条汉子,就一刀砍了实在可惜。 文奎:“这件事,我也拿不定主意。李敢,苏北,我想听听你们的意见。” 李敢:“一开始我对山豹并无好感,听到他说了自己的遭遇,我觉得不应该就这么把他杀了。不如给他指一条明路,让他去投靠红巾军。” “苏北,你觉得呢?” 苏北挠了挠后脑勺,有些无奈地说道:“现在事情还真的难办。我们对山豹太狠,仇恨已经结下。要是把他放了,无疑是放虎归山。这不符合江湖的一惯做法。要是把他杀了,真的很可惜。这种人让他去杀元军,为父母报仇,就算是死了,也死得其所。” 文奎听了不禁笑了:“李敢,苏北比你还要像江湖人呀。哈哈哈。这样吧,我看还是把他放了,由辛力刚牵头,介绍山豹去投奔红巾军。但是要和他有言在先,不许记仇,不许报复。要不然,他将会被碎尸万段!” “李敢,这项工作由你去做。你是对山豹最狠的一个。我想你给了他两铁钎,他的身体上一定会留下印记的。” 李敢耸耸肩,笑道:“老大,你给了他三枪啊。每一颗子弹都是贯穿伤。想来他也不会忘记你呀。” 几个人说起这个复杂的问题,不由得哈哈大笑起来。 这时,孙小山突然跑进来,喊道:“不好了,山豹好像不行了!” 第二一一章 参加红巾军 正在发愁山豹的去向时,孙小山突然跑来说山豹不行了。文奎等几个人面面相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他们来到关押山豹的牛棚,看见山豹直挺挺地躺在草堆里,面色苍白,连嘴唇都呈干裂得起泡。整个人陷入晕迷状态。文奎伸手探了一下山豹的额头,滚烫滚烫!原来他是发高烧了。 再查看一下山豹的几处伤口,都感染了。山豹受了枪伤,没有及时治疗,还被扔进水牢浸泡了两天,就算是铁打的身体也扛不住。 如果山豹是忠良之后,就这么不明不白地死了,真是太可惜了。他作死的原因还很可笑,抢个老婆回家传宗接代。 “孙小山,你想办法为山豹的伤口消炎,然后用湿毛巾为他敷头,可以起到降烧的作用。” 如果用冰块降烧,效果会更好,可是现在是夏天,哪来的冰块?只有用山泉水浸湿毛巾了。 用湿毛巾对山豹进行物理降温,孙小山比较好理解。可是对他的伤口进行消炎,他就不会了。 孙小山一脸懵逼地问道:“消炎?怎么搞的?” 没有青霉素和盘尼西林等抗生素,为枪伤治疗的手段极为有限。文奎灵机一动,叫孙小山从厨房里弄来一瓶高度数的高粱烧酒。 “山豹兄弟,能不能活就看你的命啦。” 酒精纯度高达百分之六十的高粱烧酒倒进山豹的腿部伤口,然后用火镰点火,酒精碰到火,呼地冒出了蓝光,痛得处于昏迷状态的山豹大叫一声,“哎哟”!酒精燃烧冒着蓝光,还伴随着烧焦的人肉味。山豹又一次晕倒过去。 孙小山以为山豹死了,伸手一探,还有鼻息。 “小山,灌点米汤给他吃。” 想到这活让女人干更合适,文奎又改口道:“你去把李妙叫来。” 此后,孙小山按照文奎的做法,又对山豹的其他伤口进行了消毒处理。每一次消毒,都疼得要了他的命。 不知过了多久,处于晕迷状态的山豹睁开朦胧的眼睛,看到一张模糊的面孔。那是他心目中的“妻子”,貌若天仙,等那张模糊的面孔渐渐清晰,山豹说了声:“谢谢!” 李妙轻轻地吹了吹有些烫的米汤,灌给山豹吃。见山豹醒了,她的小脸刷地一红,害羞得放下碗跑了出去。 第二天,山豹终于退了烧,从死神的手里挣脱出来。孙小山又为他炖了些山鸡、人参、当归之类的补血补气,让山豹的身体迅速康复。 半个月后,山豹已能下地行走。 ...... 黄昏。黑水寨山道。 文奎和山豹走在一起散步。这是山豹解除禁闭,第一次出来呼吸新鲜空气。 山豹也是个实心眼。知道文奎不但帮他治了伤,还准备介绍他去参加红巾军,心里满满的感激。 “文少爷,我想不明白,我绑了你们的人,你为什么不杀我?” “因为你是个有梦想的人。我可以消灭了你的肉体,但不忍心消灭了你的梦想。” “文少爷,我听不懂你说的话。” “李敢没有说错,像你这种功夫的人,在我们黑水寨没有一千也有八百。杀了你毫不足惜。但你在临死前,还没有忘记要为父母报仇。也正是因为这个心愿,支撑着你,想结婚生子,传宗接代。前天,我已经做通了李妙的工作,让她嫁给你。” “她怎么说?” “她同意了。” “文少爷,你、你说什么?你不是开玩笑吧?” 山豹听到这个消息,激动得面色绯红,说话都有些结巴。这怎么可能?是不是真的? 文奎淡然一笑:“你看我像是在开玩笑吗?这件事我是经过慎重考虑的。李妙是个好女孩,也是个苦命人,曾经有过很不幸的遭遇。只要你不嫌弃她,她愿意嫁给你。” 于是,文奎把李妙和罗艺的过去说了一遍。 “我不嫌弃,这不是她的错!你告诉她,只要她愿意,我就娶她!” “一言为定。” “一言为定!” 山豹没爹没娘,李妙也不知道自己的爹娘在哪里,文奎和苏北当了证婚人。当天晚上,山豹和李妙便拜堂成亲。 文奎让人清理出一幢装修别致的小别墅,作为他们的新婚用房。整个山寨,大队长以上级别的骨干都参加了婚宴。 没有参加婚宴的普通士兵,每人也分得两块喜糖。 一场绑妻闹剧就这样结束了。 一个月后,山豹和李妙度了新婚蜜月,便怀揣辛力刚写的介绍信,直奔淮北而去。辛力刚介绍他们去投奔红巾军徐寿辉部,夫妻俩双双参加红巾军,投身到反抗元朝的滚滚洪流中去。 石权和石磊两兄弟,在辛力刚的引领下日夜苦练,用了三个月时间,一支水军初具雏形。 那些曾经的旱鸭子,在石氏兄弟的训练下变成了精通水性的水鸭子。一个个都能在河里潜泳上千米。文奎站在岸边,看见五艘满载士兵的战船沿着信江河前进,不由心潮澎湃。 辛力刚在外征战一年多,深知文奎的用意。 他感慨道:“文少爷,真想不到我们黑水寨还会有今天。” 文奎浑身上下充满了豪气:“这还只是开始。更精彩的还在后头。” “文少爷的意思是争霸天下?” 文奎嘴角抿起一丝常人难以察觉的微笑。这是一个英雄辈出的时代,他现在只是一个隐形的富豪。凭实力,他完全有能力拿下整个信州府,让王道生躲一边喝西北风去。但他想要的不是一个小小的信州。 所以,辛力刚猜到了文奎想干什么。 “文少,你这野心是不是太大了点?” “不大,一点都不大。辛师傅,张士信的哥哥张士诚凭着十八个盐丁,十八条扁担,已经在泰州起义了。一举攻下了泰州、兴化、高邮等地,连张秀峰的威远镖局都参加了义军,那个力大无穷的韩六,还差点把我们的血鹰也给拉进去。” “哦?你怎么知道的?” “前些日子,杜新京回来了一趟。我去杜记米店见了他。” 辛力刚听得微微一怔:“文少爷的意思是?” “咱们自己干!” 第二一二章 仁慈不是错 文奎很清楚,自己这点实力,和那些明火执仗大打出手的人比,相差实在太远。 “老辛,实不相瞒,不是我不想举事,而是的确很担心,如果我们这三万人拉出去,说不定就会遭受元军的猛烈镇压,弄不好全军覆灭。你知道我的致命弱点在哪吗?” 辛力刚茫然摇摇头。 “太善良!”文奎长叹一声:“一将功成万骨枯呀。哪个王朝不是用尸山血海堆出来的?那个山豹,要是落在其他匪首手里,岂能活命?我念及他对元朝有杀父之仇,还有心愿未了,不如给他一条活路,至于是对还是错,听天由命吧。” 文奎从史书上知道,徐寿辉被部下陈友谅给灭了,陈友谅以其心狠手辣成为红巾军首领,朱元璋的劲敌。陈友谅作为一代乱世枭雄,最后的结局并不好。 令辛力刚深感意外的是,善良、仁慈也是错?这好像不符合常理啊。敢于争锋天下的人,难道都需要杀人不眨眼吗? “文少爷,我相信你能化劣势为优势的。古人言,得民心者得天下。仁政当然是好事。想当年,岳家军冻死不拆屋,饿死不扰民,赢得了多少老百姓的拥戴?依我之见,你应该在争取民心方面多做文章。” 盛夏已去,初秋来临。远远望去,信州河畔两岸稻田一片金黄。辛力刚和文奎欣赏着自己的“杰作”,不由感慨良多。 掌灯时分,两个人来到王道生府上。 经过上一次事件,黑水寨出手救了王道生全家,这老官僚对于文奎更是感恩戴德。 王道生似乎估计到文奎要来,一早准备好香茗,美酒,热情招待两位贵客。吃饱喝足了,文奎和王道生一头钻进书房,辛力刚到门外去等候。 王道生把门一关,急不可耐地说道:“文少爷,你来了也好。要是不来我也想去找你。” “什么事?那么急?” “我想问你,这些日子,那日松有无去黑水寨找过你?” “没有。” “这就奇怪了。那日松这个人,可不比孟恩和孟非两兄弟呀。他行事非常诡异,连我都摸不清他的套路。” “以不变应万变。”文奎冷笑道:“无论那日松如何阴险狡猾,最后还是需要以实力说话。没有实力,一切都是空谈。” “所以,您不断地壮大黑水寨的实力,赚钱,练兵,由原来的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地主,变身为兵强马壮的山寨王。” 文奎轻松地笑了笑,不置可否。 凭实力,当然能轻松地拿下元朝的几个州县,问题是以后怎么办?继续攻城拔寨,直捣大都吗? “知府大人,不瞒您说,那日松不来惹我,我也不会招惹他,两者相安无事,过太平日子。当然是再好不过。如果他胆敢做出伤害黑水寨利益的事来,那我一定会以牙还牙!” “这个我信!”王道生近乎献媚地说道:”我只是觉得那日松的行为有些反常,所以提醒你多注意点。常言道,滴水之恩,涌泉相报嘛。文奎少爷对于王某人而言,那可是恩公呀。” “知府大人客气了。” 文奎拜别了王道生,带着辛力刚来到汪根发家里。汪根发一个人独自饮着地瓜烧,吃着红烧鸡块,日子过得好不滋润。 文奎和辛力刚两个人在院外拴好马匹,就听到门里传来瞎子的声音:“文大当家,门没有关,自己推门进来。” “今天李敢没来,换了个人了。”汪根发举起小碗,笑道:“来者都是客,陪我这个老不中用的瞎子喝两杯吧。” 辛力刚惊愕地看向文奎,那意思是说,这瞎子也太神奇了吧?两个人进来并没有说话,他凭耳力就知道,文奎没带李敢进来,而是换了个人。 文奎爱惜地提醒道:“汪叔,您老身体不好,这酒还是少喝点为好。还有那么多孩子需要你照顾啊。” “这些小兔崽子,一个个都翅膀硬了,欺侮我是瞎子,讨回来的钱越来越少了,丐帮穷得快连粥都喝不上了。” “汪叔,您就别哭穷了。我每次来都看见您喝酒吃肉,怎么会喝不上粥呢?” “我说你不信,算了。不说了。一个酸老头,也不知道哪天死。要是哪天两腿一伸,走了,孩子们还是要活下去的。他们能自食其力,已经算是很不错了。” 汪根发喝完碗里的烧酒,又斟一碗,看得文奎直傻眼。这哪里是喝酒,简直是自杀的节奏。 “文大当家,你无事不登三宝殿。说吧,有什么需要老朽帮忙的?” 文奎报出了那日松家里的地址,说道:“这个地方,你让孩子们多留些神。他是蒙古人,新派来的达鲁花赤,据说为人阴险狡猾,很难对付。我怕他会对黑水寨做出什么不利的事来。” “没问题,只要是文大当家的事,就是丐帮的事。从明天开始,我派人轮流去他家乞讨。他是人是鬼,很快就会有结果。” “那就谢谢汪叔了。这是十两银子,是我给孩子们买肉吃的,麻烦汪叔收下。” “哎,客气了。那老朽代替他们谢谢你。” …… 告别汪根发,辛力刚不禁有些郁闷。这个文家大少真是越来越有趣了,上至官府,下去丐帮,都成了他的左膀右臂了。他这借力打力的本事也太强了点。 第三天黄昏。 山下来报,说是丐帮一个姓汪的瞎子来访! 文奎接到消息,连奔带跑,亲自下山来迎接。汪根发拄着拐杖,在一个小乞丐童童的牵引下,正在黑水寨寨门口等候。 看到这情形,文奎实在有些过意不去。一个上了岁数的瞎子,在小乞丐的牵引下从县城走路到山寨,其中的辛苦不言而喻。 “汪叔--” 文奎一把拉住汪根发的手,想亲自把他扶上马背。汪根发不肯坐马,坚持要走路。从寨门到山寨走路有五六百米,倒也不是很远。 汪根发一边走,一边感受到山寨两侧站立的兵士,一个个持枪拿刀,杀气腾腾,微微一笑,说道:“文大当家,你这地方一般人还真的不敢来。杀气实在太重啊。” 第二一三章 出手 文奎不得不佩服,瞎子汪根发那超群的感知能力。黑水寨的士兵们,历经数年的训练,一个个都像老虎仔似的。他一个瞎子居然能感受到这种气势。 不一会,汪根发被文奎带到一间密室。文奎支走了所有闲杂人员,问便:“汪叔,你专程来黑水寨,一定是有事吧?” 汪根发道:“那是当然。要不然,我一个老瞎子跑到黑水寨来干嘛?” 汪根发把近些日子以来,小乞丐们收集到的信息告诉文奎。信州府达鲁花赤那日松和老鹰峰的匪首朱中秋交往甚密。朱中秋经常去那日松府上小聚。 朱中秋?这个名字怎么如此熟悉? 文奎绞尽脑汁,终于回忆起来,朱中秋原来就是黑水寨的三当家,因为他对于剿灭匪首雷一鸣有功,文奎没有杀他,让他自行选择了出路。从那以后,朱中秋带着一家老小离开了饶州县,找地方隐居起来。 朱中秋怎么会和那日松扯到一起?他们是什么关系?一系列疑团在文奎脑子里浮现。 “汪叔,那日松那边究竟有什么动作,估计不是小乞丐们可以知道的。反正朱中秋那里,我们会盯紧他们的。如果我没有猜错,那日松很可能是想利用朱中秋这股力量来和我们抗衡,然后他从中坐收渔翁之利。” 全国各地农民义军风起云涌,元朝政府为了镇压起义疲于奔命。刘福通、徐寿辉、张士诚、郭子兴等一些起义部队动辄十几万、甚至数十万之众。军阀割剧势力已经形成。在这种局势下,那日松想凭信州府的区区一万多人和黑水寨搞衡已经不太可能。 文奎让李敢骑马把瞎子汪根发送下山,然后赶往乐安县老鹰嘴察看匪情。两天后,李敢从乐安回来,老鹰嘴的情形和汪根发所说的差不多,朱中秋已经在老鹰嘴做大,形成了一股五千多人的势力。 史勇、苏北等人听说朱中秋已在老鹰嘴做大,手下拥有八大金刚、四大天王,他自己当上了土皇帝,一个个恨得直咬牙,纷纷表态要向他下手。 文奎冷笑道:“据我所知,朱中秋和那日松走得很近。这证明朱中秋的嗅觉比我们灵敏。我们还没有想过他,他已经惦记上我们啦。究竟是谁吃谁,绝对不能掉以轻心。” 刚刚从乐安县回来的李敢,对于局势最具有发言权。一个个把热切的眼光投向他。 李敢道:“我妆扮成猎人,潜入到老鹰嘴附近侦察,发现朱中秋的人武器装备极为简陋,最好的武器只不过是火绳枪,也不多,最多十几支而已,在山寨门上摆了两挺土炮。除此之外,他们的人拿的武器都是大刀、长矛。” 苏北抢过话题:“既然是这样,我们不需要动用大部队,只需要一支黑虎队,一百人,就能吃掉朱中秋五千人。” 文冲:“这怎么可能?我认为干脆派大部队去,把老鹰嘴围起来,逼他们缴械投降。” 文奎觉得广开言路,对于启迪自己的思想也很有帮助。先由部下毫无拘束地发言,然后再集思广益,选择最佳方案。 史勇:“这个那日松也够阴险,来到信州大半年了,就是不和黑水寨发生联系,原来他在暗地里做了大量工作。说不定朱中秋的势力,就是他扶持起来的。” “啪啪啪!” 文奎拍了几下手,示意大家静下来,然后抛出了自己的方案:“乘那日松还没反应过来,我们抢先下手,把朱中秋干势,这等于剪除了那日松的左膀右臂。从战术上讲,我信为有黑虎队参加,已经足够了。想当初,我们五十人胜过三千人。现在,我们再演出戏给朱中秋看看,一百人胜他五千人。” 文奎如此这般地提出了自己的作战计划,又经过大家讨论修改,最后形成作战方案。 乐安县距离饶州县大约一百五十公里。老鹰嘴位于乐安县西南方向,到县城还有三十公里。骑马也需要小半天。 老鹰嘴属于乐安、永安、永兴三县交界处,属于“三不管”地带。所以,三个县的流寇聚集在老鹰嘴流窜作案,只需要往老鹰嘴主峰一逃,官兵没有数万人根本围不住他们。 正因为如此,作为黑水寨的三当家朱中秋以其心狠手辣,在短短三年时间剪除了老鹰嘴十余股势力,最后坐上了老鹰嘴的头把交椅。 深秋季节。老鹰嘴满山遍野的枫树叶红了,连绵起伏的红枫染得满山黄红相间,分外绚目。 农历九月十八日。朱中秋五十大寿,再加上新纳的小妾又生了个儿子。喜上加喜,必须大办酒宴。三县二十八乡的地主豪绅纷纷前去老鹰嘴拜寿贺喜。 这天的天气特别好。真可谓“秋高气爽,红枫尽染”。文奎带着二十名精兵打扮成乡绅,坐着轿上山。李敢、苏北各带四十名精兵乘夜潜入老鹰嘴主峰,埋伏在山寨外围。这八十人都带着冲锋枪,甜瓜式手雷每人八颗,总计六百四十颗手雷。不要说打,单是这些手雷,也足够把老鹰嘴山寨痍来平地。 在山寨门口,文奎一手持请贴,一手提着“礼物”。“礼物”是用红绸缎包装好的,提在手里很沉。把门的扫了一下请贴,上面有朱中秋的大名,便直接放行。 很快,有一个管家模样的中年人,把文奎引向山寨主厅。朱中秋身穿桔红色马褂,脚蹬绣着鸳鸯鸟的布鞋,头上戴着一顶小圆帽,显得喜气洋洋。 拜寿贺喜的人们排成长队,在门外长条桌椅上记好礼簿,有人把礼物礼金收下。 “十四都乡张士才红蜡烛一对。礼金白银十两。” “二十八都乡姜福寿丝绸两匹,礼金黄金一两。” ........... 文奎和他带来的二十名警卫人员并没有排队,而是径直走向山寨主厅。喜庆之日,倒也没有人注意到他们的诡异行动。 朱中秋接待着一批又一批客人,道完喜,鞠完躬,便有人引导客人到酒席间落坐。 “祝朱爷福如东海,寿比南山!” “同喜,同喜!” 朱中秋一抬头,看见文奎带着一帮年轻汉子大踏步走了进来,眼睛顿时瞪得像灯笼似的,而且显出了恐惧之色。 他那神情,貌似大白天见鬼了。说时迟,那时快,文奎已经到了他的跟前。 第二一四章 请君入席 文奎的出现,是朱中秋做梦也没想到的。今天可是他家双喜临门。从山下到山顶,三步一岗,五步一哨,层层关卡,好不威风。 而文奎竟然如入无人之境!看到他手里的那张请贴,朱中秋什么都明白了。他手下的那帮饭桶,认贴不认人,只要是看见朱中秋发出去的请贴,一律放行。 所以,文奎才能大大方方地带着二十名精壮汉子闯进宴会大厅。 朱中秋有些结巴地问道:“文大当家,你、你怎么来了?” 文奎风轻云淡地往朱中秋旁边一站,微笑道:“朱大当家,难道你不欢迎我吗?” “今天是我家办喜事,你不要乱来。要不然,我的弟兄们会把你们剁成肉酱。” “老朱叔,别吓我。我的实力相信你已有所耳闻,不要说一个小小的老鹰嘴,就算大元政府军见了我们都叫头痛啊。” 说罢,文奎佯装和朱中秋亲切拥抱,借机把提来的“礼物”往朱中秋的马褂口袋一塞,拉出一根长长的引线,然后他趴在朱中秋耳边说道:“实不相瞒,这种炸弹叫甜瓜式手雷,我只需要轻轻拽一下引线,你就会被炸上西天。从现在开始,你必须听我的,否则,我就引爆炸弹。我相信你对于黑水寨的经历还记得吧?” 历经了数年腥风血雨,朱中秋也不是那么听话了。只见他淡淡地阴笑道:“文奎,你别唬我。你离我最近,如果引爆了炸弹,你自己也逃不了。” “哈哈,那你真是想错了。朱大当家的,这种炸弹是遥控型的,你可以试图逃跑,我敢保证你跑不出三五步。” 来自后世的记忆,随便搬出一个名词,都是朱中秋听不懂了。他所见识到的,就是文奎以五十胜三千。文奎手里的枪枝弹药,威力巨大到没有边际。 文奎和朱中秋并排坐在一起,两个人勾肩搭背,显得很亲近的样子。那些来拜寿的人看傻了。这两个人究竟怎么了? 这时,从外面走进来一个大汉。他是二当家朱能。 “大哥,客人已基本到齐,就等你去致词了。” 朱能人未到而声先至,当他看到朱中秋身边还坐着一个陌生人,从未谋面,此人还和朱中秋勾肩搭背,貌似十分亲热。朱中秋的笑脸呈僵硬状,心脏剧烈地跳动,怦怦怦,似乎要蹦出体外。 文奎亲热地拽了一下朱中秋的衣角,笑道:“朱大哥,你跑到老鹰嘴来享乐,也不通知一下小弟?这么多年没见,真是让小弟挂念了。” 说罢,文奎哈哈大笑起来,箍住朱中秋的肩膀,呈拥抱状,朱能看着都恶心。这两个人是有年龄差距的,怎么看上去像小情人似的,也不怕嫂子吃醋? “朱能,致词就不用了。我和文老弟还有些话要说,你让他们先用餐吧。” 朱能似是而非地应了一声,转身走了。他一路走,一路郁闷,今天的大哥究竟怎么了?他的神色反常,而那个陌生的年轻人却满面春风,显得十分轻松。 事出反常必有妖!只是今天是朱中秋双喜临门的日子,五十大寿,又喜添贵子。这样的好事换了谁都会高兴。朱能实在不敢把事情往坏处想。 可是,他越想越不对劲! 那个姓文的随身还带来了二十个警卫人员。一个个都长得像老虎仔似的,一看就是久经训练的角色。不行,我必须尽快集合山寨的精锐:大刀队! 是的,朱中秋为了巩固实力,训练了一支三百人的大刀队。这支队伍是从五千多人里面挑选出来的,年龄在二十以上,三十以下,身高在一米七以上。大刀队聘请了武术大师任教练,每一个都身手了得。三五个人根本近不了身。 “大刀队紧急集合!” 前后不到三分钟,三百人组成的大刀队把宴会厅主厅团团包围。文奎仍然还和朱中秋在一起谈笑风生。 “老朱呀,你这人真不够朋友啊。你已经不止一次去饶州拜访那日松了,到了我的地盘也不打一声招呼,实在是不够意思呀。” 朱中秋这才清楚,原来自己的一举一动,早在文奎的监视之下。他弄不明白,为什么文奎会知道他和那日松的来往?他们之间的交易是很隐秘的。每次朱中秋都去那日松的家里。一来二往,两个人成了好朋友。然后那日松才和朱中秋谈起文奎这个心腹大患。 “告诉我,你和那日松都达成了什么协议?” “没什么协议。我们只是普通朋友。文奎,我在乐安县,你在饶州县,我们之间井水不犯河水,你为何要苦苦相逼?今天是我家大喜之日,我希望你能网开一面,大家坐下来喝杯酒,以后还是朋友。” “朱中秋,实不相瞒,你已经没有和我谈话的资格。整个山寨都被我的人包围了。不信你可以试试。” “还有,刚才那个二当家朱能,你叫他不要乱来。否则的话,我先弄死你,再弄死他。你手下有八大天王,四大金刚,对吗?在我眼里,他们都是人渣。” 说话间,朱能就闯了进来,手里提着大刀,锃亮锃亮的。那口刀少说也有二三十斤。 “大哥,我们的大刀队已经就位,请你去训话,等会宴席时助兴表演。” 诓人的话,谁不会?文奎冷笑一声,问道:“朱能,等会宴席还有大刀队的表演吗?” 朱能很牛逼地扫了一眼文奎,怒目圆瞪,嘴里说出的话言不由衷:“文先生,宴席很快开始了,请您带着你的人先入席就座!” 文奎毫不客气地下达逐客令:“朱能,让你的大刀队排成队,等一会朱大当家再出去训话,我和他还有些旧情要叙。” 说罢,文奎使劲拽了一下朱中秋的衣角。朱中秋口袋里的手雷好像动了一下,吓得他脸色苍白。朱能不知道怎么回事,今天的朱中秋实在太听话了,就像被鬼神附体一般。 “朱能,你别添乱。大刀队集合,稍等一会我再出来训话。” 朱中秋以顽强的意志力,尽力苦撑着即将崩溃的局面。文奎带来的二十名警卫,一个个都掏出了手枪,枪口指向门外。 朱能从来没有见识过手枪这种武器,竟然有点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冲动,吓得朱中秋不停地向他使眼神。 他苦逼着脸笑道:“文先生,我看我们还是先去喝酒吧。” 第二一五章 甘拜下风 文奎皮笑肉不笑地问道:“喝酒别急,先把我们的问题解决了。” “什么问题?” 朱中秋佯装什么都不知道。其实文奎心里也没底。毕竟朱中秋和那日松之间,究竟达成了什么合作,他一无所知。这次冒险进入山寨,说白了,就是连蒙带骗。万一没有收获,只有黑吃黑,把老鹰嘴收编。 “别装蒜。实话实说,我不希望我们刀枪相见。” 文奎用眼神扫了一下自己带来的手枪队,以此警告朱中秋。那意思很明显,再不老实,只有动用武力了。 “文少爷,实不相瞒,那日松想利用我的势力剿灭铜鼓山那帮匪徒。我也不知道他是从哪里得来的消息,你们怎么和铜鼓山扯上了关系?” 果然不出所料! 朱中秋的话,证实了文奎的猜想。 “那你准备怎么办?” “我能怎么办?你说我能选择吗?” “轰!” 文奎脸色一冷,猛然拉响了手雷。同时,他自己就地一个驴打滚,躲到桌子后面。手枪队的人干掉屋里几个人,便向开枪向门射击。 朱能和那帮大刀队的人还没有发应过来,朱中秋已被炸成碎片。宴会厅的枪手从里往外冲,李敢、苏北带着八十名枪手向里冲。 跪地求饶者免死,举刀砍杀者死路一条。渐渐地,老鹰嘴的数千人马已不再反抗。 冷刀器和热兵器相对,岂怎一个“惨”字了得? “所有人跪下,都别动!” 朱能被突如其来的枪弹打懵了头,看见朱中秋被炸身亡,他也先择了投降。 文奎的手枪还没打开,子弹还是满匣,战斗结束了。李敢和苏北那来的人,一个个提着枪,来回巡视,提防着那些随时准备反扑的匪徒。 “各位乡绅,各位老鹰嘴的弟兄们,本人文奎,从黑水寨过来,就是一件事,那就是清除朱中秋。朱中秋身为汉人,暗中勾结蒙古人,试图对我黑水寨下手。现在我已将他就地正法。接下来的事情,皆与大家无关。该吃的吃,该喝的喝。但凡老鹰嘴的匪徒,手里有刀有枪的,一律到山坳训练场集合。” 短短几句话,酒宴的秩序井然,那些前来贺喜的乡绅,原本就是慑于朱中秋的淫威,并非想真心实意贺喜。现在朱中秋一死,满桌丰盛的酒宴,不吃白不吃。 “来,干杯!” “喝酒呀” 那些平时拿过凶器的匪徒,乖乖地排着队到训练场集合。 文奎站在用黄土、糯米、石灰垒成的高台了,俯视着黑压压一大片手无寸的壮汉,不由心潮起伏。眼这个一批人,有五千之众。平时他们打家劫舍,杀人放火,连眼睛都不会眨一下。如今变得比绵羊还要温驯。 如何让眼下这批人心服口服地归顺黑水寨?文奎阴沉着脸,由着那些壮汉叽叽喳喳地抱怨。这些人都是穷人出身,家里穷得揭不开锅,跑到老鹰嘴来混口饭。 李敢和苏北两员大将站在文奎身后,如同哼哈二将,保护着他,无形中使他的形象倍加高大。台下仍然一片混乱,咒娘骂爷的匪徒们在枪口之下,并没有管住自己的嘴。 正在李敢想站出来制止时,文奎出手了。 “砰!” 枪响。一支火把被打断! “砰!砰!砰!” 连续三支火把被拦腰打断。 那些匪徒被突如其来的枪声震慑住了。不知道是谁喊了一句“好枪法”! 训练场上一片沸腾。 时近黄昏。天色渐渐暗下来。 文奎厉声喝道:“愿意为朱中秋卖命者,如同此火把!有谁,都给我站出来!” 此声一出,场地寂然无声。原本有些沸腾的情绪瞬间冷却。 “你们有谁能回答我,为什么五千多人的队伍,心甘情愿地成为我们一百人的俘虏?” 场下又是一派寂静。 朱能从队伍里走出,说道:“你们有枪,我们没有。” 文奎不禁乐了,朱能可是老鹰嘴的二当家。身为二把手,还是很有话语权的。此言一出,现场发出了一片附和之声。 文奎冷笑道:“朱能,你的大刀队呢?” 大刀队的三百人,哪里还有成形的队伍?稀稀拉拉地散落地人群里,丝毫谈不上战斗力。 “如果硬打,你们不一定能赢我们。”朱能仍然很不服气地说道:“你们的武器太厉害了。所以,很多人都被吓怕了。” “朱能,你敢不敢和我比试一下?我保证不用枪,三招之内把你打趴下。” “行!” 朱能脱掉外套,露出一身股肉,铁疙瘩似的。文奎不由暗自担心,李敢的长处在于射箭和轻功,武术方面他不如苏北。 正在文奎狐疑之时,朱能勇武地挥出一拳,直奔李敢的胸前砸去。平时,朱能一拳把打断一块数公分厚的木板,李敢要是挨了这一拳,难免会肋骨断裂。 李敢并没有硬碰硬接招,而是脚步轻轻一移,整个人斜刺冲向朱能的左侧,左手往上一架,右拳打向朱能的左肋。由于朱能力道太猛,完全没有预料到李敢避重就轻,向他的左侧进攻。他想收回招式,但已经来不及了! 朱能左胸肋下挨了一拳,整个人差点被打飞起来,扑通一声栽倒在地,再也爬不起来。 文奎不由轻吁一口气。要是李敢输了,真是很伤面子的事情。朱能左胸受了重伤,倒在地上缓了两分钟,才缓缓地站起身来。 李敢冷笑道:“怎么样?你还要比吗?射箭、枪法、刀法,由你选。” 朱能极为艰难地弯下身,跪在地上说道:“朱能我甘拜下风!” 朱能的武力值在老鹰嘴还算排得上号,在李敢手里没有走上两招。李敢仅仅一拳,就把他给打趴下。场上一派哗然。那些前来混饭吃的匪徒,从来没有遇见如此强劲的对手,一个个议论纷纷。 二当家兼大刀队队长,被李敢一拳打服,不得不甘拜下风。文奎不由大喜过旺,兴奋地说道:“你们当中,还有谁愿意出来应战?我保证我的人不用枪。既然说你们喜欢玩刀,不妨比试一下刀法?” 第二一六章 庄主 “我来陪你们玩玩!” 从场下跳上来一个黑大汉,身高大约一米九,体格无比健硕。他手执一柄一米长大刀,刀身重量约三十斤有余。看到这阵势,苏北乐了。 他就是老鹰嘴大刀长副队长罗亮。 “李敢,你下来。我陪他玩玩。” 苏北是铁匠出身,力大无穷,再加上继承了辛力刚的刀法衣钵,刀法舞得雪片似的纷飞无常。 刀下不留无名鬼。两个人往台上一站,互报姓名。彼此都能感受到对方的杀气。 “嗨!” 刀光一闪。气沉丹田。台上两个人乒乒乓乓地打了起来。罗亮的刀身重,力道大。苏北的刀轻巧,锋利,钢材质量好。两个人你来我往,不一会功夫五十个回合过去,难分输赢。 “停!” 文奎连忙喊道。两个人退让一角,互相抱拳施礼,以表敬意。 两虎两争,必有一伤。文奎深知,再这样打下去,仍然难分胜负。再加上天色渐黑,仅仅是火把的一点亮光。 文奎问:“你叫罗亮?” “是。” “大刀队副队长?” “是。” “是否愿意归降我黑水寨?” “愿意。” “什么原因?” “没什么原因。跟谁不是混日子,只要您文大当家,赏口饭吃,我就知足了。” 文奎不禁乐了。这是典型的“有奶便是娘”!想想也没什么不妥。像罗亮这样一个粗鲁汉子,难道还和他谈什么崇高的革命理想?那是不可能的。 文奎转念一想,这个罗亮的功夫明显比朱能强,却只能当个副职。朱能功夫比他弱很多,却是山寨的“二把手”,显失公平。大约主要原因就是他不是姓“朱”的。 古人的宗族观念很强。朱中秋也不会例外。 “罗亮,如果你有心投靠我们,我就让你当大刀队队长,管理整个老鹰嘴,你的意下如何?” “属下听命!” 几分钟前,文奎还在暗自为老鹰嘴的未来发愁,没想到人才就是大刀队。这个罗亮,身似铁塔,性格也很憨厚耿直,应该是个比较豪爽的侠客。 文奎灵机一动,选择了罗亮管理老鹰嘴。套路还是和铜鼓山一样。想留下来的接受改编。不想留下来的可以卷铺盖走人。 当天晚上,参加宴席的人散去。 第二天,在罗亮的主持下,该走的走,该留的留。最终统计结果,老鹰嘴竟然还有四千人。对于朱中秋的家属,文奎一个没杀,全部驱逐下山,让他们去当平头老百姓。 树倒猢狲散。 朱能被李敢一拳打成重伤,再也没有颜面在老鹰嘴混日子,也只有灰溜溜地走了。 事后,罗亮感慨道:“文大当家,您是我见过的最仁慈的土匪。要是碰上其他人,肯定会把朱中秋一家赶尽杀绝。斩草除根,一个不留。” 文奎淡然一笑,不置可否。斩草除根的道理谁不懂,做起来又何其难? 让文奎滥杀无辜,的确有些难度。不过,他对于朱中秋也是够狠的。把他的脑袋割下来,装在一个木匣子里,派人送到那日松府上。 第四天。清晨。 那日松刚刚起床,接到家奴来报,在院子里捡到一个木匣子,打开一看,竟然是朱中秋的人头! 看到这颗人头,那日松什么都明白了。文奎已经对老鹰嘴下了黑手。朱中秋被他给杀了。 一股寒气从那日松的脚底冒出,直冲脑门。这是文奎送给他的大礼包! 这下子那日松不得不服,也算是亲身体验到文奎的厉害。 这颗人头,显然是要杀鸡敬猴! 无奈元朝政府已经没办法四处为敌。一个黑水寨,说大不大,说小不小,战斗力堪比大部队。那日松不由患上了焦虑症。 文奎虽然没有像那些红巾军一样称王称霸,但他已经在用实力说话。老鹰嘴被黑水寨改编,黑水寨的实力又得到了增强。 这天,那日松把王道生叫到府上,王道生感到很纳闷。这个新来的蒙古族官员,从来没有这般热情过! 那日松来信州府已是半年有余,始终和王道生保持着若即若离的状态。突然间请他去家里坐客,让王道生有些不适应。 酒过三巡,那日松发话了:“王知府,听说你和黑水寨的文奎颇有私交?” 王道生担心的事情果然发生,他连忙矢口否认:“那是江湖上的乱传的。我一个堂堂知府,怎么可能和土匪为伍呢?” “不,文奎不是土匪。他只不过是一个农庄庄主而已。” “是吗?听您这么一指点,倒真有些像啊。” “你看看,文奎占据黑水寨,种田种菜,又开矿挖煤,养活了那么多人。他不是农庄庄主又是什么?” “……” “他有没有打家劫舍?” “没有。” “他有没有残害百姓?” “也没有。相反,他还经常扶贫济困,帮助百姓度过饥荒。” “所以,我没说错嘛!这么好的典型,我们应该大力支持鼓励!” “达鲁花赤,您的意思是?” “唉,我觉得自己做得不够好。来信州这么长时间,连文奎这样的大乡绅,我都没去拜访,实在说不过去呀。” “属下愚顿,盼您明示。” “如果不介意,我想请你介绍我认识一下文奎,不知方便否?” 王道生是何等精明之人?他从那日松的话里听出了意思,这家伙企图用武力解决黑水寨的尝试已经失败,想改变策略,采用拉拢的绥靖政策。 “大人,不瞒您说,属下和文奎真没什么交情。倒是属下的属下,饶州县县尹和文奎有过一些交往。说来也奇怪,不打不相识。文奎和尹力之间有些矛盾,尹力找了个理由,把文奎抓进大牢,差点把文奎给打死了。后来两个人还成了好朋友。” “哦?还有这等奇事?那本官更要认识一下文奎了。他可是我们信州府的奇才呀。” “如果大人有心认识文奎,属下愿意通过尹力穿针引线,介绍你们认识一下。一回生,二回熟嘛。其实文奎也是普通人,听说还特别仗义。” “是吗?王兄,你一定要把这件事办成。来,喝酒!干杯!” 第二一七章 踢球的艺术 尹力坐在家中,喜事从天而降。王道生突然带着那日松来访,弄得他受宠若惊。 等尹力获悉两位大人的来意,他不由惊愕万分,王道生和文奎的关系很铁,怎么需要他当介绍人?转念一想,尹力渐渐明白了其中的奥妙。王道生真是太狡猾了! 这两个大官,相对于尹力而言,都是惹不起来的。 “咳咳咳”尹力装着感冒了,咳了几下,那是干咳。其实他的内心在打着小算盘,他需要计算成本和风险。 “其实嘛,我和文奎关系也算不上好,以前还有些怨恨。这两年互相走动勤了一点,还算有些交情。” 一边说着言不由衷的话,尹力悄然观察着两位大人的脸色。王道生脸色平静如水,那日松更是深不可测。他弄不明白,那日松那么大的官,为什么会想着法子去认识文奎? “我明天去一趟黑水寨,看文奎什么意思?假如他不乐意,我也没办法。” 王道生终于把球推给了尹力,只要尹力接了球,接下来的事情无论如何变化,和自己的关系不大。尹力看得出来,王道生这个老狐狸吁了口长气,看来他是不想让那日松知道,他和黑水寨的关系才是最铁的! 第二天上午。尹力骑着一匹火红色的高头大马,带着张群等五六个衙役,来到黑水寨山脚,便被哨兵拦住了去路。黑水寨的寨门高大,威严,一点也不输于县衙门。 “站住,干什么的?” 尹力在距离寨门二三十米的地方便下了马,把缰绳扔给张群,面带笑容地说道:“这位兄弟,麻烦通报一下文大当家,就说饶州县县尹求见。” “你等会。” 不一会,文奎带着李敢、苏北、罗亮等几个下了山,远远的,他们就看见尹力很谦恭地站在那等候。 “尹大人,原来是你呀,欢迎!” 自从文奎搬到黑水寨,尹力还是第一次求见。文奎就算用脚趾头去想,也知道来者一定是有要事。 几个人聚义厅坐定,尹力说明来意,文奎不由乐了。 “你说那日松想认识我?” “对,没错。昨天那日松和王道生两个人到我家,要求我从中联络一下,那日松想择日拜访文大当家。” 文奎单刀直入,开门见山地问道:“尹大人,您觉得那个那日松究竟是什么用意?他会不会是黄鼠狼给鸡拜年?” “我看未必!文大当家,你想想吧,以目前的局势,全国各地烽烟四起,元朝政府派军队四处镇压,用兵已到了捉襟见肘的地步。像信州府这种地方,太过偏远,战略位置并不重要,并不是皇上关注的重点。所以,那日松想依靠朝廷的军队来对付你们,几乎不太可能。既没有可能消灭你们,剩下来只有一条路好走,那就是合作!” 文奎不由暗暗佩服,大元政府虽然腐败,还是笼络了一些人才的。像尹力这样的小官,都能把局势看得这么清楚。何况郝文珍那些大官? “目前全国各地,有些势力的起义军有张士诚、郭子兴、刘福通、徐寿辉等,他们拥兵十万到数十万不等,纷纷割地称王,他们才是朝廷的心腹大患。所以,我认为那日松是缓兵之计。先用感情笼络你们,等时机成熟了,再想办法铲除你们。” 文奎听尹力对局势分析得头头是道,继续追问道:“依尹大人之见,我应该如何自保?” “将计就计。相安无事。我估计黑水寨只要不举旗造反,应该还有几年好日子过。而这几年,恰恰是黑水寨壮大自己的黄金时期。” “谢谢你。尹县令。” 文奎留尹力在山寨吃了午饭,尹力见识到了山寨的军事化管理。士兵们身穿青一色的制服,一个个熊腰虎背,久经历练。士兵们看到他这个陌生客人还敬礼,显然是纪律严明,训练有序。这样的部队不打胜仗才怪。 临走时,文奎还送了一些貂皮、野生人参等礼物给尹力。 尹力第一次来山寨做客,又吃又拿,心里爽得不行。 从老鹰嘴山寨过来的罗亮,全程参与接待尹力。当他获知堂堂一个县尹,竟然低声下四地跑到山寨来献殷勤,佩服得五体投地。 文奎看见罗亮的心态,不由笑道:“罗亮,你是不是觉得很奇怪?黑水寨简直成了县衙门了?” “不是县衙门,而是州府衙门了。尹力一个县令,都已经亲自来山寨拜见了。你们岂不是比县衙更大了?” “那倒也是。但你给我记住了,凡是要动动脑筋,身处乱世,实力才是王道。黑水寨现在拥兵三万五,而元朝政府在信州的驻军只有一万多人,他们拿什么和我抗衡?既然没有实力,合作当然是最好的选项。不瞒你说,黑水寨和信州知府王道生的关系更好,他没有出面,反倒让尹力出面了,这其中一定另有缘由。你知道什么原因吗?” 罗亮茫然地摇摇头。李敢、苏北、辛力刚等几个人都茫然地摇着头。文奎想想了罢,这么难的题目,对于他们来说的确难以回答。 “实话和你们说吧,王道生不想让那日松知道他和我们黑水寨的关系,所以才把尹力推了出来。尹力作为他的下级,又不得不服从。不过,今天尹力分析得的确有道理。趁乱世之时,我们可以抓紧机会壮大自己。如果把部队发展到三十万人,我看我们就有机会争霸天下了。” 黑水寨这些核心人员,听说部队有望壮大到三十万人,一个个都打了鸡血似的兴奋。乱世出英雄。要想封王拜相,必须要建立功勋,当今便是最好时机。 罗亮更是心直口快:“文大当家,你指哪我打哪,咱们共同打出一个新天地,将来我们的子孙都是王候将相哪。” 其他人也随声附和。文奎听得一身起鸡皮疙瘩。哪有那么容易啊。张士诚、陈友谅、朱元璋等人先后称王,笑到最后的是朱元璋,其他人都先后殒灭。 所以,黑水寨的劲敌是他们从未谋面的朱元璋。 文奎挠了挠头皮,尴尬地说道:“你们都给我努力干,大家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更大的考验还在后面。” 第二一八章 作死的节奏 随着黑水寨的不断壮大,一下子增加了十几个训练场。各个大队长负责抓训练、抓军事、抓生产。辛力刚作为军事总教头,巡回指导,整天忙得不亦乐乎。 罗亮在黑水寨生活了几天,算是领教到了文奎的厉害。 这天文奎带着罗亮在黑水寨转了个遍,罗亮深有体会,感触颇深。 他们走到黑水寨最高峰,来到宝林寺。慧缘法师迎了出来。 “阿弥佗佛,贫僧有礼了。” 文奎双手合什,回了个礼。罗亮觉得很纳闷,文奎交友甚广,上至官僚,下至乞丐,甚至连身处世外的和尚都成了他的好朋友。 文奎重建宝林寺,为慧缘法师找到用武之地。慧缘法师一个人守一个寺庙,闲时教孩子们读书,感觉很充实。 三个人进入禅房,文奎和慧缘法师喝茶聊天,他们聊的是佛教话题,罗亮听得如坠五里云雾,十分尴尬。 出了宝林寺,文奎神秘地笑着问罗亮:“你知道我为什么会在黑水寨建一座寺庙吗?” “不知道。” 罗亮挠着头,一脸懵逼。 的确,也许整个黑水寨也没有多少人能参透其中的奥妙。打仗除了杀伐,还要有一颗慈悲心!尽量减少不必要的伤亡。 文奎又问:“为什么老鹰嘴五千多人,反倒被我们的一百人吞并?你想过吗?” 罗亮还是一脸懵逼。这些道理,对于一介武夫而言,实在太过高深,想参透不容易。 “罗亮呀,我把老鹰嘴交给你,你就不能当一介武夫了。遇事一定要多动脑,多思考。要不然,你就带不好这支队伍。之所以让你来黑水寨生活一段时间,就是让你看一看,我们是怎么练兵的。我们不但有陆军,还有水军。虽然规模不大,只有五艘战舰,五百多个士兵,但这毕竟是一个开头。以后有了钱,还可以继续扩大。” “大当家,跟随着你,真的能学到很多东西。我怎么觉得自己的前途一片光明?干起事来格外起劲!” “那就好。人就是需要活在希望里,要是没有希望,人活着也就没有意义了。这次回到老鹰嘴,我让辛力刚、李敢他们随你一起去,把队伍按照黑水寨的编制重新编排。不但要抓训练,还要抓纪律,一支没有纪律的队伍,肯定是不堪一击的。” “嘿嘿,我好像明白那么一点点了。” 罗亮的武功和苏北相比,不分上下。辛力刚和李敢去当他们的总教头,肯定没有问题。 送别了罗亮、辛力刚和李敢,文奎突然觉得心里空了。罗亮看上去没心没肺,大老粗一个,实际上还是个可塑之材。如果让他执掌老鹰嘴山寨,等于把黑水寨的实力向外延伸了一百多公里。 文奎没打招呼,直接来到尹力家。 “哟,文大当家,您怎么来了?” 尹力惊讶地迎了出来。彼此的关系心知肚明。文奎之所以突然来访,就是不想劳那日松的大驾。要是让那日松知道黑水寨的实力,他的戒备心理会更强。 “你不是说那日松想认识我吗?我掐指一算,今日是黄道吉日,这就过来了。” “哈哈,还真让你算准了。今天我设家宴请那日松和王道生吃饭。等会,他们两个就会赶过来。” 农村有句古话,择日不如撞日。文奎还真算是“撞”到了黄道吉日。他和尹力在一起没聊一会,家奴来报,那日松来了! 一个堂堂的信州府达鲁花赤,出尹力这样的小县尹家吃饭,这是何等的荣耀。尹力深吸一口气,努力让自己平静下来,出门迎接那日松。 那日松刚跳下马,王道生也到了。几个人有说有笑地进了大堂客厅。 文奎起身微微鞠个躬,双手抱拳说道:“黑水寨文奎有礼了。” 那日松是第一次认识文奎,面色微微一怔,眼前这个年轻人,长得白白净净,斯斯文文,一点也不像土匪,更像一个书生。 那日松道:“你,就是文奎?” “正是在下。” 还没有人介绍,那日松就和文奎认识了。尹力连忙插话:“那日松大人,小人只顾高兴,忘记介绍客人了。这位是黑水寨农庄主文奎,这位是信州府达鲁花赤那日松。这位更不比介绍了,信州知府王道生。哈哈,今天承蒙各位赏光,真是蓬荜生辉呀。” 几个人像老朋友似的,握手言欢。尹力早就让家厨宰了羊、猪,不一会,满桌子丰盛的酒宴上桌。 那日松当仁不让地坐在首席位子,王道生和文奎一左一右,坐在他的两侧。 尹力亲自为三位贵客斟满了马奶酒,让那日松感觉到酒宴是专门为他所设。一来二往,酒宴便渐渐热闹起来。 起初,那日松头脑还算清醒。随着酒精的作用,他的话也渐渐多了起来。 “前些日子,我收到一件特殊礼物。有人把这礼物偷偷塞进我家院子里,你们猜猜盒子里是什么礼物?” 尹力猜是有人想行贿他,肯定是金银珠宝。王道生猜大约是古董、书画之类的值钱货。 那日松轻捋微微翘起的胡须,有意地扫了文奎一眼,冷笑道:“你们都猜错了。文先生,你猜猜看?” “晚辈愚顿,实在不敢妄自揣测。” “那我告诉你们吧,那个木盒子里的东西既不是金银珠宝,也不是书画古董,而是一颗人头!黑水寨以前的三当家朱中秋的人头!不知道是谁敢这么胆大,杀了人不但不怕,还把人头塞进达鲁花赤的院子里来了。” 尹力和王道生闻之色变。文奎面色沉静如水。众人从他脸上看不出任何变化。 那日松不得不佩服文奎的坚毅和处变不惊。这种人才是干大事的人。遇到如此强硬的对手,他有了一种猎豹般的冲动。 文奎扫视了一眼尹力和王道生,然后目光如炬地看向那日松,慢悠悠地说道:“杀人者把人头专程送给您,肯定会有特殊的含义,不知那日松大人是否能理解其中的用意?” 第二一九章 那日松 “恐吓,这是恐吓!真是欺人太甚,竟敢欺侮到我的头上来了。究竟是谁如此胆大包天?” 那日松气不打一起来,脸红脖子粗地吼着。看他那神情,文奎判断,那日松并不知道黑水寨奇袭老鹰嘴山寨,并趁机将老鹰嘴山寨收入囊中。 要不然,那日松不会傻到当自己的面说朱中秋的事情。 据辛力刚所言,那日松是个颇有手段的蒙古人。在袁州,红巾军没少吃他的亏。 王道生害怕言多必失,连忙岔开话题,说道:“那日松大人,有时间大家多走动。来,我敬您一杯。” …… 酒醉饭饱,文奎离开了尹府,到街上转了一圈,随后又来到王道生府上。 王道生看见文奎来访,知道他肯定有事,便把他请进了书房。 “文少爷,那颗朱中秋的人头是不是你给那日松的?” 文奎笑了笑,算是默认了。果然什么事情都瞒不过王道生。 “你知道我为什么要对朱中秋下手吗?那日松想借朱中秋的手除掉铜鼓山。于是,我派人先下手了。” “这么说来,朱中秋的那帮人已经被你收服?” “正是。” 王道生竖起了大拇指,连声道:“服,老夫服了!” 在他看来,但凡和文奎作对的人都已进了阴曹地府。这可不是闹着玩的。他很庆幸自己站对了队伍,要是当初选择和文奎作对,恐怕早就魂归故里了。 王道生问:“接下来你想怎么干?” 文奎坐在他的对面,怔怔地看着他,笑道:“我想听听你的高见。” “我能有什么高见?我的才能和你相比实在相距太远。” “王大人谦虚了。如果那日松是个颇有些手段的人,他应该用不了多久,就能知道那颗人头是我送给他的。毕竟我对老鹰嘴的人并没有斩尽杀绝。” 文奎如此这般地介绍了老鹰嘴的情况,王道生听罢,觉得朱能可能是个隐患。文奎颇有同感。毕竟他和朱中秋是同宗同族,又是老鹰嘴的二当家,哪能那么轻易举手投降? “不杀降,是好事,也是坏事。要是朱能往那日松那里告一状,那日松早晚是会知道的。” 文奎倒是蛮不在乎,现在蒙古人的势力明显削弱,料他也玩不出什么新花样。毕竟人与人之间的斗争,靠的还是实力。 闲聊时,王道生告诉文奎一个秘密,那日松生性凶残,好色成性。经常让部下去抢劫民女供他淫乐,如有不从者,会被他扔进虎笼里喂老虎。 文奎瞪大眼睛,嘴巴张得老大,小半天合不拢! “不会吧?他如此目无王法?” 王道生冷哼道:“王法是用来治汉人的。对于他这样的蒙古高官,王法有用吗?” “如果真是这样,我会亲自把他送进虎笼,让他成为老虎的腹中餐!” “我也是听来的,并不知道真假。这件事还需要核实。还有,我猜那日松可能会在近期拜访黑水寨,你让你的人低调点。特别是所有刀枪都要入库,别让他看出黑水寨的真相。” “好的。王大人已经想到我前面去了。谢谢你。” 王道生官场经验丰富,内心也并不邪恶,和尹力是两种完全不同的人。王道生爱财,尹力爱权。各取所需。所以,他们的上下级关系也是比较融洽的。 下午申时三刻。文奎来到刘陈氏的酒馆。时间还早,酒馆里空荡荡的。只有刘陈氏一个人在那里暗自垂泪。她看见文奎进来,连忙用手帕擦拭干净泪痕,强颜欢笑地迎了上来。 “文大当家,好久不见了。来,喝杯茶,我帮你沏茶。” 这个时间点,大约店小二还没上班。刘陈氏守着诺大的一个酒店,给文奎一种形单影只的感觉。 不一会,刘陈氏沏了一杯茶,还放了点糖。文奎品了一口,觉得既香又甜,特别能触动味觉。 放下茶杯,文奎注视着刘陈氏,觉得她心事重重,会不会是碰到什么事? 孤男寡女坐在一起,文奎有种如坐针毡的感觉,不找点话题,一分钟也坐不住。 他问道:“掌柜的,这段时间生意可好?” 刘陈氏倒也不会隐瞒,实话实说:“承蒙大家关照,酒店生意一直不错,谋生还是没问题的。” “你好像有心思?是不是谁欺侮你了?” 突然间,文奎的眼神显得无比犀利,似乎能洞彻刘陈氏的五脏六腑。刘陈氏神色戚然,暗然神伤。被文奎提及,不由眼圈一红,眼泪又扑漱漱地往下掉。 “别哭,告诉我,谁欺侮你了?” 文奎镇定地问道。刘陈氏似乎在文奎这里找到了感全感,鼻子一酸,撕心裂肺般地哀嚎道:“我妹妹不见了!” 从刘陈氏断断续续的哭诉中,文奎得悉,昨天下午,刘陈氏的妹妹刘香儿去城东农贸市场买菜。平时,酒店里的蔬菜、肉类、鸡蛋等,都是刘香儿去采购的。谁知昨天这一去,彻夜未归。刘香儿从下午一直等到天黑,都没有等到刘香儿回家。刚开始她还以为女孩子贪玩,逛市场逛庙会什么的,玩得尽兴,忘记回家了。一直等到天完全黑下来,就算是菜市场也早已收工了。 刘陈氏一直等到酒店客人走完了,还没有等到刘香儿回家。这下子急了,发动整个酒店的员工一起出去找,终于在县郊找到了刘香儿买菜的平板车。 听到刘陈氏的叙述,文奎的头脑轰的一声闷响。他刚刚从王道生家里出来,听说那日松经常怂恿部下去抢劫民女。前后不到一个时辰,就从刘陈氏这里听到了刘香儿的经历,免不了要把两者联系起来。 假如刘香儿不幸被那日松的人掳去,时间已经过去一天一夜,下场一定很悲惨。 “刘陈氏,你妹妹刘香儿长得漂亮吗?会不会是被歹人给掳走了?” 文奎试探着问。 刘陈氏回答道:“我妹和长得差不多。谈不上很美,还算过得去。” 如果长得和刘陈氏相似,那只有用一个“美”字来形容了。文奎不由暗自着急,刘香儿会不会是碰到了那日松的爪牙? 第二二0章 好管闲事 “刘陈氏,把店门关了,今天你别做生意了。连妹妹都丢了,赚钱有什么意思?” “要是客人来了怎么办?” “写个牌子,今晚歇业。” “我不会写字。” “我帮你写。” 文奎让刘陈氏找来文房四宝,摊开一张大红纸,写了几个字挂在门锁处,然后让刘陈氏坐上马背。两个人一匹马,文奎坐后,刘陈氏后背贴在他的前胸,这让他闻到她的体香。两个人都不免耳际发热。毕竟彼此还没有亲热到这种地方,体肤接触,身体自然会发生化学反应。 “驾!” 文奎一扬鞭,枣红马朝刘陈氏所说的地方奔去。郊外有一片小树林,刘香儿的平板车就在通往小树林的路边。 “就是那儿。” 文奎率先跳下马,再伸手牵住刘陈氏的小手,让她慢慢下了车。刘陈氏裹着小脚,三寸金莲,来到这荒郊野岭,走起路来就不方便了。文奎再也管不了她,而是专心致志地察看着周围的环境。 文奎凭想象,觉得歹徒应该是用匕首之类的凶器逼迫刘香儿朝郊外走。平板车到了小树林旁边,没有路可走了。这个时候,小树林就是作案的最好场所。 如果说对方是那日松的人,他完全犯不着这么麻烦,而是会直接威逼刘香儿和他们一起走,何苦要走到这荒郊野外来? 文奎以发现平板车的位置为圆心,一点点地扩大搜索,在平板车驶来的方向发现了一串木质佛珠。那是佛教徒用来套在手腕上的,据说可以消灾避难,增添福气。 刘陈氏从文奎手里接过佛珠一看,眼泪扑漱漱地往下掉:“这东西是香儿的!” 看来刘香儿很聪明,她预感到危险来临,提前悄悄扔下东西作为记号。文奎一直追踪到小树林,除了一些被人绊倒的荆棘,并没有其他发现。 奇怪的是,信息到了这里中断了! 文奎搜索了一个多时辰,也没有找到有价值的线索。如果没有猜错,刘香儿在平板车上就被人击晕,然后扛着进入了小树林。如果歹徒要在小树林作案,必定会留下被压倒的草丛。 搜索了很长时间,文奎什么也没有发现。那串佛珠,就是刘香儿留下的最后线索。 刘陈氏瑟瑟地问道:“我妹,她是不是遇害了?” “不敢肯定。这串佛珠一定是她有意留下的。小树林的对面是一个小村庄。我觉得那个小村庄的人作案可能性很大,毕竟距离近,要扛一个人进村不难。特别是天黑的时候。要是熟人进村,连狗都不会叫。” “那个村庄叫小李庄。香儿要是真被人祸害,真的没救了。一天一夜,还有什么事办不成?” “那倒未毕。既然我们已经有初定目标,应该想办法。我先送你回家,再派人进去调查一下。” ....... 门前的大黄狗狂吠了几声,被汪根发一阵厉喝,大黄狗便向文奎摇着尾巴,嘴里还哼哼着,似乎是欢迎他的到来。 汪根发拄着拐杖迎了出来,笑盈盈的样子:“我就知道是你。这么晚了,来找我肯定是有急事。” “算你猜对了。有人在家吗?给我两个小乞丐,去小李庄一趟。我有个朋友的妹妹昨晚失踪,她买菜用的小板车扔在距离小李庄很近的路边,我怀疑是小李庄的人干的。” “什么时候的事?” “昨天傍晚。” “作孽呀。事情都过去一天一夜了。坏人要想祸害姑娘,怕是早就生米煮成熟饭了。” “不管发生了什么,还是要把人救出来的。” “童童,大豆,你们出来一下!” 汪根发对着门里吼了一句,很快从里屋出来两个半大孩子,都有十五六岁。文奎深知汪根发使唤这两个半大孩子的用意,万一有什么事,他们具有一定自保的能力。 “我随他们一起去。我在暗处,他们在明处,万一遇到危险,我会保护他们。” “好,那就麻烦你了,文大当家。” “今天这闲事也是碰巧。要是平时,我哪有时间理这种事?” 不一会,文奎把童童和大豆两个人送到小李庄,自己把马拴在小树林里,远远地尾随着。 再说两个小乞丐,破碗破衣衫,手里还拿着一根打狗棒,十足的小乞丐模样。他们从村头挨家挨户乞讨。有的人家给点饭,没饭的给点米。米就倒进他们随身携带的小布袋里。 文奎远远地看着他们,生怕出什么意外。从村头直到村尾,几乎家家户户都没有落空,最差的人家也有一撮米。可见小李庄的民风还算淳朴。有些村庄,遇到乞丐不但不给米,还放狗出来咬人。 就在文奎有些失望的时候,童童和大豆敲响了最后一户人家。 家主的灯是亮的。敲了很久的门,从里面出来一个壮汉。 “你们是什么人?” “行行好,给点米饭。不论多少。我们好多天没东西吃了。” “没有!” “砰!” 门关上了。里面传来骂人的声音:“一下子来两个乞丐,老子自己都没饭吃!” 童童和大豆两个人相视一眼,分别从两面包抄,想趴在门缝里看个究竟。后厢房的灯是亮的。文奎跟在他们身后,觉得他们的动作有异样,不禁加快了脚步。 不一会,文奎来到童童身边。 “你看!” 灯下坐着一个二十岁左右的女子,以泪洗面,头发蓬乱。她身上的衣服被撕成了碎片,看来真的被那壮汉得逞了。 “哭什么哭?生米都做成熟饭了。老子光棍一条,你以为你哭,我就怕了吗?实话告诉你,如果你敢不听我的,我就把你送给蒙古人!” 被壮汉一阵吓唬,女子停止了哭泣,哀求道:“大哥,求求你,放我回去。我的家人一定在到处找我。” “放你回去?那么容易?你还没怀上我的孩子,要是你变心了怎么办?你到处打听一下,方圆百十里地,有谁不知道我李大麻子的本事?嫁给我,你的下半辈子肯定享福。算命先生给我算过命,说我是富贵命,三十岁开始,鸿运当头,想不发达都难。” 文奎从门缝往里看,灯下的女子的确和刘陈氏长得很像,应该就是刘香儿。从刘香儿的神情看,她遭受的痛苦不少,眼神里满满的哀求,看上去真的好可怜。 而那个李大麻子,仔细看,脸上布满了星星点点的麻子,让人看了有一种作呕的恶心。这样的光棍汉,肯定是娶不到老婆才走这条路。 第二二一章 好死不如赖活 文奎把手掌贴在门板上,用力一推,纹丝不动。门是从里面拴上的。 砰! 文奎猛然一脚,门板破裂,门栓脱落,整扇门咣当一声倒下。李大麻子被突如其来的攻击吓懵,就在他愣神的一瞬间,文奎已到了他的跟前,掌变剑指,直刺他的章门穴。 整个过程最多只有三秒钟,李大麻子瘫软在地上,不得动荡,也不能喊叫。文奎顺手拿起桌面上的一根绳子,把他捆得结结实实。 “姑娘,你是不是叫刘香儿?” 那姑娘点点头,算是默认了。 文奎将她一把拽起,交给童童和大豆两个半大孩子,自己将李大麻子扛起来,噗地吹灭油灯,摸黑离开了小李庄。 他们一直奔跑到小树林拴马的地方,才停下来。童童和大豆扶着刘香儿走,深一脚浅一脚,累得气喘吁吁。 到了小树林,童童不解地问道:“文叔叔,我们救人怎么搞得像做贼似的?” 文奎觉得这孩子挺可爱,便解释道:“我们不知道这小李庄的人对李大麻子怎么样。万一整个村庄的人都出来阻止我们,我们还走得了吗?” “哦,原来是这样。我懂了。” 困苦的生活让小乞丐们早熟。文奎把李大麻子扔在马背上捆好,连眼睛也给蒙上,然后走路到汪根发的住处。 汪根发还没有睡,正在焦虑地等待文奎。 “人救出来了?” “嗯。这是这家伙。小李庄的。他叫李大麻子。这一路走来,我问了刘香儿一些事情,和我事先猜测的差不多。她的确是被李大麻子用匕首胁迫的,很可怜的姑娘。” “遇上这畜牲,也算是倒了八辈子大霉。” “汪叔,借你一间房用一下,还有些事情我需要问一问李大麻子。” “这个没问题。” …… 一泡尿淋在李大麻子脸上,他闻到一股尿骚味,随后看见一个高大的人影站在他的面前。就像是睡了一觉,醒来后地点变了,人也变了。那个美女不知去向,换了一个帅哥面色不善地站在他的面前。 李大麻子的双手被捆在身后,右手往后往下弯曲,左手往下往上弯曲,保持有一定的弧度,这是两手向后捆绑的生理极限。这种捆法,是来自于后世,这个时代的人“享受”不到。 文奎手里一把军用匕首,不到一尺长,双面刀刃,中间有一道深深的血槽。那把军用匕首闪着寒光,正在李大麻子的脸上游走。 李大麻子怕了。他能感受到匕首的刀锋带来的寒意。 “你、你想干什么?” 文奎邪恶地笑道:“你猜猜我想干什么?告诉我,你为什么说要把刘香儿,也就是你抢来的那个姑娘送给蒙古人?” “……” “不说是吗?” 匕首嵌入李大麻子的皮肤,轻轻一划,疼痛,紧接着是温热的血液往外涌! “嘘别叫!你在这里叫也没用,没有人会听到的。你要是老实配合,我或许会饶你不死。假如有半句假话,我就送你去见阎王。” “你是什么人?” 李大麻子刚一出口,又感受到了第二刀。这第二刀划在他另一半脸上,痛得他的脸火烧火辣,鲜血流了一脸。满脸的麻子被鲜血模糊,变成了一个大花脸。 “现在轮不到你问话!回答我的问题!” 李大麻子从来没有遇见如此阴冷而强劲的对手。他记得自己明明是在家里,昨晚还搂着刘香儿享受了一番,这么快就变换了时空。 “我是故意恫吓她,哪里能呢?” 第三刀又来了。这一次是划在额头上! “别骗我,我不是那么好骗的。你肯定做过不少伤天害理的事情。要不然,你不会想到把少女送给蒙古人。你现在需要回答我,送给哪个蒙古人?由谁去送?” “这个人你惹不起!” 嘶第四刀又到了! 这一刀是划在李大麻子的下巴上。 “爷,你别划了。我说,我全都说!” ………… 捕头张群跟随尹力已经有些年头,干了十几年,仍然只是个捕头。凭着一身武功,还读过几年私塾,他心有不甘。 为了升职,张群抱上了那日松这株大树,甘当那日松的马前卒和帮凶。这些日子,饶州县经常会有年轻女子失踪,就是被张群弄去送给了那日松。 如果不出意外,三个月内,尹力就要让座位,把位置腾出来给张群。这个秘密,怕是连尹力自己都不知道。文奎听到李大麻子的话,一下子也转不过弯了。 这怎么可能?! “李大麻子,你怎么和张群勾搭上的?” “赌博。我们都爱赌钱,所以就凑到一起了。” “你想死还是想活?” “爷,好死不如赖活呀。谁不想活?” “那就好,你带我去见张群。” “爷,我不敢呀。他知道是我出卖了他,他会杀了我的。做人不能害朋友,对吗?” “在你的眼里还有朋友?张群是一个该死之人,你也是一个该死之人。想死想活,就看你的态度了。实话告诉你吧,我是黑水寨的大当家,不要在饶州,就是在信州,也没有人敢和我叫板。你自己想想吧?” 文奎故意把脸撇向一边,等待李大麻子作出忏悔。不说别的,单凭他强迫民女这一条,他也不想让他活命。 “爷,我带你去,求求你,别杀我。就算做牛做马,我也愿意报达你的不杀之恩。” “废话少说。你的命我说了不算,你说了也不算,你的生死大权掌握在刘香儿手里!” “啊?!” 李大麻子惊愕得半响合不拢嘴。 “爷,求求你。我自幼父母双亡,家里又穷,实在是娶不到老婆呀。求求你放过我。” 李大麻子跪在地上,把头磕得“梆梆”响。文奎的脑海里始终对刘香儿的惨状挥之不去。他觉得他真的没有权力决定李大麻子的生死,把他交给官府或许是最好的解决办法。 文奎冷冷地说道:“李大麻子,你起来吧。” “文爷,你原谅我了?” “不,我带你去一个地方。走吧。” 第二二二章 离间计 李大麻子慑于文奎手里的匕首,乖乖地站起来,尾随其后,岂敢有半点异心?文奎用布条把他的眼睛蒙上,然后往马背上一扔…… 刘陈氏看见文奎牵着一匹马,马背上驮着一个软答答的麻袋,再看看随文奎一起回家的刘香儿,便明白了一切。文奎已经把事情办妥了。 姐妹俩抱头痛哭了一阵,发泄完心中的痛苦,纷纷把仇恨的目光射向李大麻子。刘陈氏抢过文奎手里的马鞭,对着李大麻子一阵猛抽! 李大麻子被装在麻袋里,边抽边滚动,痛苦,但叫不出来。每一鞭抽下去,李大麻子都像一个滚动的肉球,痛得来回翻滚。 刘陈氏打累了,刘香儿又接过皮鞭,一鞭又一鞭,每一鞭下去她都铆足了劲,巴不得把他打死。幸亏李麻子是装在麻袋里。如果剥光了衣服挨打,他更惨。 足足打了半个时辰。两姐妹都打累了,然后双双向文奎跪下,感谢恩人的救命之恩。 文奎一手牵一个,把她们从地上拉起来,感慨道:“李大麻子这个恶棍,和县衙门的捕头张群勾结在一起,专门在民间物色美女送给那日松,如果女子不从,就会被扔进虎笼里去喂虎。这次能成功救起刘香儿,真是不幸中的万幸!” 当天晚上,文奎在刘陈氏的酒店住下。记得上次喝醉酒,文奎和李敢在一起,在酒店凑合着睡了一晚。 今日非同往日! 当天晚上,文奎把李大麻子捆得结结实实,藏在地窖里。然后接受刘陈氏好酒好菜招待。姐妹俩拼命向救命恩人劝酒,把文奎喝得酩酊大醉。 刘陈氏把一间上好的房间铺好,所有的铺盖都是崭新的,红彤彤,就像新婚之房。文奎被姐妹俩扶进房间,倒头便睡。 也不知睡了多久,文奎觉得口干舌燥,渴了,睁开眼睛。房间里竟然点着一支红蜡烛。 红蜡烛很粗很长,估计点一个通宵也燃不尽。这种红蜡烛是用来拜堂成亲或者高寿之人过生日用。今晚出现红蜡烛,让文奎觉得整个房间的气氛有些诡异。 文奎伸了一个懒腰,无意之中手摸到了一样东西,软绵绵的,仔细一看,惊吓得像弹簧似的弹了起来。 他摸到的地方竟然是刘陈氏的私密处! 刘陈氏的身上只穿着一个红兜兜,红白相间。雪白的肌肤,红色的兜肚,显得意境朦胧,十分摄人心魄。文奎感觉自己的最后一道防线瞬间崩溃! “怎么会是你?!你怎么在我的床上?” “恩人,你昨晚喝醉了,我过来帮你暖床。” “这样怎么行?刘陈氏,我做错什么了?” “你什么也没干呀。你看看你,衣服还是很整齐的。” “那敢情是好!” “恩人,你是不是嫌弃我?觉得我是个寡妇,配不上你?” “不是,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我是有妇之夫。我有两个老婆,还有两个孩子!我是有妻室的人!” 刘陈氏含情脉脉,眼里水汪汪的。文奎连忙把眼睛撇向别处,不敢看她的眼睛。她那双眼睛是无比幽深的湖泊,他害怕一旦掉进去,就再也出不来了。 好在天色渐明,没过多久天就大亮了。文奎到地下室把李大麻子提出来,骑着快马赶向饶州县衙,一路都在忐忑。这刘陈氏是寂寞凄苦,还是真的想报恩? 这一夜,让文奎吓出一身冷汗。 刘陈氏和刘香儿姐妹两够苦了,文奎不想在她们的伤口上抹盐。一路快马加鞭,不一会就到了县衙。 尹力没料到文奎会来,马背上还驮着一个活物。 尹力问:“文兄弟,这麻袋是什么?” 文奎把麻袋从马背上提下来,冷笑道:“尹大人,我帮你擒获一个绑架犯。” 文奎如此这般地把事情说清楚,然后打开麻袋,露出了满身伤痕的李大麻子。尹力觉得这人有些眼熟,仔细辨认,原来是经常和张群混在一起赌钱的家伙。 “李大麻子,怎么是你?” “县太爷,您要为我作主呀。我是受冤枉的呀。” “谁冤枉你了?你再说一句?!” 尹力抢过文奎手里的皮鞭,劈头一鞭,打得李大麻子彻底傻逼。 文奎把尹力拉到一旁,小心嘀咕了一阵,尹力被吓得脸色苍白。 “还有这回事?”尹力苦逼着脸,说道:“文老弟呀,这次你给我出了个大难题呀。如果张群和那日松挂上钩,我怎么还敢动他?” 文奎冷笑道:“你不敢动他,他也敢动你。世道这么乱,那日松随便找个理由,就能砍了你的头。” “那如何是好?” 尹力以求援的眼神看向文奎。一开始,他还有些责怪文奎给他出难题了。当他知道张群是想夺他的位置时,他恨不得把李大麻子和张群两个人给活剐了。 “来人!把这个绑架犯打三百杀威棒!” “是!” 今天碰巧张群不在,十几个衙役分成两排,站在大堂两侧。可怜的李大麻子听说要打三百杀威棒,直接吓晕过去。 一般的人,不要说三百,就是一百杀威棒,已基本上没有生还的希望。摆明了尹力就是要把李大麻子往死里打。 李大麻子被重新装进麻袋,衙役们开始打。每一棒下去都很沉实,一开始还能听到叫声,渐渐的,李大麻子叫不出来了…… 午时许,张群回到县衙,看见已经死去的李大麻子,不由脚底生寒! 李大麻子绑架刘香儿的事,有证人,有口供,所有的证据做得很充分。 张群结结巴巴地问尹力:“县太爷,李大麻子的确该死,强抢民女,罪不可敕。可是,我们的处罚是不是太重了一些,直接把他打死了,是不是太便宜他了?” 尹力白了张群一眼,怒道:“你有意见?” “小人不敢!” 张群吓得不轻,连忙恭身退下。文奎从一间偏门出来,望着张群的背影冷笑道:“尹大人,你猜猜他现在会去哪里?” 尹力经过文奎提醒,犹如醍醐灌顶,大喝一声:“陈新平!” “在!” 从衙役里走出一个年轻人,长得虎背熊腰,霸气十足。一看就是武术功底深厚的练家子。 第二百二十三章 两个世界 “你去帮我暗中盯住张群,看他去哪里了?注意,不要让他发现你。” 陈新平领命而去。文奎冷冷地问道:“这个陈新平可靠吗?” “没问题。我有恩于他。再说,平时张群和陈新平就尿不到一个壶去。” 果然,大约过了半个时辰,陈新平回来报告,张群去那日松府上去了。尹力让陈新平先下去,然后把文奎让进了密室。 “兄弟,这下全靠你啦。” 尹力亲自给文奎让坐,端茶倒水。文奎不由苦笑,真是不打不成交,他竟然成了尹力的“兄弟”。对待兄弟,那就需要两肋插刀。 文奎暗自思忖,如果张群和那日松联手,尹力这个县官真的当不了几天。 “既然尹兄那么看得起我,我一定全力以赴。不过,事先说清楚,张群这个人不能留。据李大麻子所说,他们两个人联手,从民间物色到漂亮女子,就往那日松府上送,供那日松淫乐。如有不从者,直接扔进虎笼里喂虎。” 尹力从文奎的表情看出,此君已是杀意很浓。他用眼神给予了鼓励,一切尽在不言中。 当天晚上,张群在家里喝得大醉。他的得力助手李大麻子竟然被尹力活活打死,让他觉得每一棒都打在自己身上,身体某个部位没来由地一阵阵抽搐。 杀鸡敬猴! 那日松答应尽快行动,找个借口把尹力除掉,然后让张群坐上县尹的宝座。凭张群对于尹力的了解,此事并不容易。 尹力的高明之处在于,他已经抱上了文奎这棵大树。而文奎是张群得罪不起的,那日松也对他无可奈何。 巨大的危机感让张群烂醉如泥...... 第二天早晨,张群死了。他被家人发现时,尸体浮在自家的小池塘里,池塘边一堆的呕吐物。 尹力接到报告,立即报告给王道生,王道生又将情况报告给那日松。不一会,几个人在那日松的带领下,直奔张群的家里。 张群的尸体横陈在池塘边,上面盖了一块白布。张妻一边哭,一边叙说着。 “叫你别喝酒,你偏要喝。喝醉了酒,还跑到池塘里来干什么啊?你个短命鬼,找死也不是这样找的呀。呜呜呜” 张妻哭得十分凄惨。那日松掀开盖在张群身上的白布,仔细检查了一遍,没有发现张群的身上有搏击的伤痕。 蹊跷,实在是蹊跷! 昨天张群悄悄跑到那日松家里,说李大麻子因为绑架民女,被尹力三百杀威棒给打死了。今天,他自己竟然喝醉了酒,淹死在自家的池塘里。 这事情是不是太巧了点? 短短两天时间,那日松好不容易培植起来的党羽先后死亡。这让他好不伤心。 尹力装模作样的抹了把眼泪,向张妻说了一大堆关心的话。这件事就算结束了。 尹力被王道生叫到府上,感到有些莫名其妙。王道生从来没有主动邀请他去府上做客。每次有工作汇报,都是尹力自己去衙门找。 王道生捋着山羊胡,笑眯眯地看向尹力,半响不发话,看得他浑身毛孔直竖。 “尹力呀”王道生皮笑肉不笑地说道:“那个张群的死法,和饶州县的达鲁花赤巴尔思的死法是一样的,都是喝醉了之后,死在自家的池塘里。你说会不会是巴尔思的鬼魂找上门来了?” “......” 尹力默不作声。王道生也不想道破天机。彼此之间的秘密,只是一层窗户纸,一捅就破。 “张群他该死!” 终于,尹力咬牙切齿地说了一句。他这样说,随你怎么理解都行。反正张群这个坏人,坏透了,天理难容,死了也是报应。 “尹力呀,现在是乱世。干什么事都要给自己留一条后路。上次闹红巾军,我算是深有体会了。要不是文奎的人从中周旋,我全家性命难保啊。” “谢谢恩师指点!” “以后文奎那边有些什么要求,能满足的尽量满足。” “学生谨记。” “那日松已经向我提出来了,让张群接任你的位置,没想到这短命鬼,死得早,没命消受,怪不得别人。” ...... 黑水寨的秋天来得早。过了立秋,早晨和晚上就要添衣了。要不然,会让人觉得寒意阵阵。 文奎的两个孩子文琪和文正,眨眼间就一岁大了。两个小孙孙呀呀学语,文夫人的房间就热闹了不少。 一大早,文奎来到操练场练了一会枪法,文冲跑过来汇报,饶州县尹力来访。 这么一大早,尹力来干嘛? 文奎亲自来到山寨门口迎接,尹力牵着一匹白马,满心焦虑地等待着。要是里面没人来接,就算天王老子来了,哨兵也有权力拒绝客人进入。这是文奎定下的规矩。 尹力的身后,可是跟了一个车队! 车里装载的是猪、牛、羊肉,都是满车的。 “文大当家,天气变凉了,我弄了一些肉类给兄弟们补补身体。” “县太爷,您客气啦。来,请进!” 十几个壮汉,肩挑背驮,还有平板车推的。从县城到黑水寨可是几十里路,他们必须在半夜出发,才可能在早上赶到。 尹力带着一千多斤肉类,名义上是“慰问”山上的兄弟,实际上是感谢文奎出手相救。要不是文奎及时把张群除掉,他的乌纱帽早就没了。 一切尽在不言中。 文奎收下尹力的礼物,让那些搬运工到一旁歇息,自己带着尹力到处转了一圈。尹力看到的黑水寨,可不是一个简单的农场,而是一座无比庞大的军营。 十几个训练场,士兵们正在操练。 杀声阵阵,气吞山河。 尹力一边看,一边感慨。难怪文奎的实力越来越强大。他治理山寨的水平,远远超出了他治理一个县。 官僚们尔虞我诈,勾心斗角。就算王道生和尹力之间的师生情谊,也不可能把话挑明里说。而文奎的黑水寨,官兵一致,互相尊重,互相爱护,人与人之间完全平等。看不到一丝官僚的气息。 看完学校、卫生院等地方,尹力的表现更加震惊。 他连声称赞道:“文奎兄弟呀,不是我有意吹捧你。你这里和我们所处的社会,简直是两个世界呀。” 第二四二章 危险时刻 史勇想找文奎,找不着。问这个不知,那个也不晓。奇怪的是,其其格和小文正也不在。 文老夫人猜测,或许文奎带着其其格和文正出去玩了。刘芸芸到文奎的房间一看,一直挂在墙上的狙击步枪不见了。 文老夫人听说狙击步枪不见了,综合其其格自幼喜欢打猎,便猜到了几分。一丝不祥的预感闪现在老人家脑海。上次野狼谷出现的险情依然历历在目。 “芸儿,你去把史勇叫来,我有话说。” 史勇听说文奎极可能带着老婆孩子去打猎了,吓得自然不轻。文奎拖家带小进入野狼谷,那可不是闹着玩的。 “老夫人,别紧张。大当家那么理智的人,应该能应对危险的。您老人放心,我马上派兄弟们去接应他们。” 一阵尖锐的口哨声响起。 “黑虎队,全体集合!” 苏北听说文奎带着其其格和小文正可能去野狼谷了,也吓得够戗。那地方的野狼野猪什么的,成群结队,简直就是暴力者的天堂。文奎此去,必然凶多吉少。 三百多名黑虎队员,相当于文奎的御林军。这些人现在已装备了清一色的冲锋枪,每人标配四枚手雷、四颗手榴弹。文奎估计这三百人的战斗力超过三万人,绝对是正确的。 都说神枪手是用子弹喂出来的。黑虎队训练用的子弹也比其他人多,一直以来,他们所经历的战事,黑虎队总是排在第一位。听说老大可能有危险,黑虎队的神勇之力立刻显现出来。 短短几句话的战前动员,黑虎队在苏北和李敢的带领下出发了。一路急行军,向野狼谷方向进发。 再说文奎提着枪向野狼谷深处摸去,他的身后紧紧跟着其其格和小文正。活泼可爱的小文正,第一次和大自然如此亲密地接触,兴奋得手舞足蹈。 他们所到之处,处处可见白森森的白骨。那些白骨都是动物们战斗留下的残渣。 晌午时分,突然变天。浓厚的乌云不知从哪来的,一下子就把野狼谷的天空给遮住了。明明是大白天,突然变得像黑夜似的。 其其格有些紧张地说道:“马上要下大暴雨了,我们应该赶快找个地方躲雨。” 文奎四处张望了一下,到处都是参天大树,并没有发现洞穴。凭后世的经验,如果打雷,躲在树底下是很容易被雷电击中的。如果说躲在树底下躲雨,是一件极度危险的事情。 前方一百米,有一处断崖。断崖底下形成了天然的避雨空间。不一会,他们三个人来到断崖底下。 由于长期不见阳光,断崖底下竟然是寸草不生。干爽,阴凉,刮风下雨,烈日暴晒,这里都是极佳的地方。他们躲进断崖底部,背朝崖壁,还有一个好处,就是安全。不容易受到动物的攻击。 文奎仔细扇动了几下鼻翼,闻到了一股腥臭味,再看地下还有几坨动物拉的屎。这里应该也是其他动物避雨的理想场所,千万不能低估的动物的智商。 轰隆隆 天边炸响了惊雷。雷声一个接一个,由远而近地轰炸过来。紧接着是闪电。忽闪忽闪,如毒蛇在天际游走,不时还撕破浓厚的乌云。 轰啪! 一道闪电砸在树上,树杆冒起了一阵青烟。所幸没有燃烧起来。不一会,瓢泼大雨下来了。哗啦啦,轰隆隆。天地之间似乎要山崩地裂。 原本手舞足蹈的小文正,一开始是新奇,现在也被这一幕幕的恐怖场景吓坏了。 隔着浓厚的雨幕,文奎看到了奇特的一幕:一群野狼正在朝自己这边奔来。两者相隔仅仅五十米。 天哪!一股恐惧的神色掠过文奎的脸上。原来自己避雨的地方正是狼窝! 大约有十余匹野狼,想冒雨回到自己的老巢。而且他们似乎闻到了人的气息,突然间很警惕地放慢了脚步。 再也不能犹豫了,必须在第一时间镇住它们! 文奎拿出两枚手雷,拔开一枚手雷的保险销,奋力向雨中的狼群扔去。手雷在狼群中爆炸! 其其格也看到了野狼。脸上也现出了惊惧之色。 这次出来打猎,竟然躲进了狼窝。 硝烟过后,地上死伤了好几只野狼。那些幸存的狼并没有退却的意思,而是眼露凶光,缓缓地移动着脚步。那神情,似乎是在试探文奎这边的实力。文奎端起狙击步枪,朝冲在最前面的一匹野狼射击。 砰! 那匹野狼前额中弹,死得不能再死。 现如今,文奎根本不知道究竟有多少野狼在暴雨里。暴雨下得太大太猛,简直就是像黄河决了口,要把整个野狼谷淹没。难怪那些野狼想冒雨回家。 它们的“家”被人类霸占了,哪有不愤怒的?文奎带着妻子儿子误入狼窝,等待他们的只有一场血战! 呜嗷 暴雨中传来的野狼的嗷叫声,似乎是在呼唤同伴,又似乎是在表达愤怒。 文奎拿起了第二枚手雷。这时,他有些后悔了,为什么不多带一些手雷?这玩意爆炸力惊人,是吓退狼群的最佳武器。 文奎想到了那个隐秘的军火库! 这些日子过着太平日子,竟然忘记了进军火库看一看。现在十万火急,他已经没有时间去军火库。 果然,没过多久,文奎看到了阴暗的雨帘里,隐藏着无数绿莹莹的光芒。那是狼眼露出的凶光。 轰! 第二枚手雷在狼群中爆炸。地上又倒下一大片。 文奎知道,再不补充手雷,今天肯定逃不了。 “其其格,你来拿狙击步枪。我想尿尿。” “好。” 其其格接过步枪,文奎一个闪身,左手摸右手,进入军火库,端起一箱手雷就跑。 其其格趴在地上,正用狙击步枪锁定一匹狼。 砰!枪响。狼的头部溅起一层血雾。 文奎已经回到她的身边,鼓励地笑道:“好,打得好,你又进步了。” 原本在地上爬的小文正也手舞足蹈地看着,依依呀呀的,不知道他想说什么。 其其格头也不回地问道:“你尿尿这么快?” 第二四三章 变身 “砰!” 又是一声枪响。 其其格专注于前方,丝毫没有注意到文奎从军火库拿了一箱手雷。一百颗手雷,可以不计后果地浪费了。 轰!轰!轰! 文奎一口气扔出去三颗手雷。手雷在狼群里连续爆炸,产生了巨大的震慑力。那些野狼受了惊吓,在雨幕里东奔西跑,也有的野狼试图冲回它们的老窝,但都被文奎的手雷给炸翻。 枪声和爆炸声由远及近,传到苏北耳朵里。妈的,文奎果然在野狼谷! 冲! 苏北带去的人,携带着清一色的冲锋枪。一声令下,那些比老虎还要凶猛的人类,再次向野狼谷发起了冲锋。 黑虎队三百人,用的是现代化的热兵器。一时间,野狼谷尸横遍野。没打死的野狼也逃得无影无踪。 “大当家,终于找到你们啦。你们真是把老夫人给急死了。” 苏北带着兄弟们冲到狼窝,看见文奎、其其格和文正安然无恙,一个个长吁一口气。然而,当他们看到地上被手雷炸死的野狼,比他们用冲锋枪打死的还要多,明白他们和野狼已经僵持了很久。 文奎怀里抱着小文正,其其格抱着狙击步枪。他们随苏北的人一起回家。 文奎风趣地笑道:“这野狼谷被我们搅了几次,以后恐怕野狼都得搬家了。” 苏北摇摇头,很无语。这个大当家,竟然还是有些孩子脾气。 回到黑水寨,文老夫人的脸都气黑了。要不是顾及文奎的面子,恐怕又要罚他下跪,向文家列祖列宗道歉。 文正的“学前教育”算得上很成功,一回到家就依依呀呀地向文琪说着什么,似乎是在炫耀自己的“辉煌”经历。文奎和其其格都忍不住笑了。 这么小的孩子,经历血与火的洗礼,不但没有感觉到害怕,还满心的兴奋,也真是让人陶醉。 幸福的日子总是过得很快。眨眼间,又过去半年。 这天中午,丐帮的汪根发派来小豆芽上山报告,红巾军已经快打到信州府,县城乱套了。 该来的总会来! 文奎让小豆芽先回丐帮,自己带着李敢和苏北两员悍将,打扮成小商贩模样,连夜赶往信州府。王道生已急得如热锅上的蚂蚁。 王道生吸取以前的教训,把家属安排到乡下去住,信州府那么大的房子,只留下他一个人。这一夜,文奎一行三人,就住在王道生家里。 “从前线传过来的消息,这次的红巾军是郭子兴部。据说为首的叫孙德崖。”王道生有些伤感地说道:“今天这个闹,明天那个闹,杀人乱如麻,何时是个头?” 文奎深知,这种混乱的局面,直到大明建立,大约还有整整十五年。苦日子才刚刚开始,不要说老百姓,连当官的都受不了了。 特别是王道生这种官僚,一旦被抓,是死是活全靠红巾军首领的心情,时时刻刻都有可能冤死鬼。 王道生文绉绉地问道:“文兄弟,有一句话不知当讲不当讲?” “王大人,我们之间还有什么不当讲的?但说无妨。” “以我的看法,信州府这样偏远的地方,并不是红巾军抢夺的战略要地。你不如也扯起红巾军的旗帜,把部队开到城里来。躲在山上当山寨王,自在是自在,但也有缺陷,做不大。” 机遇终于来了! 连一州知府都认为应该把部队开下山,证明局势已不是元朝政府所能控制的。文奎的人下山,也可以光明正大地保护王知府。其实王道生的小九九还是为了自己。 他和文奎那么熟悉,总不至于被他一刀砍了脑袋。 “王大人,这个问题太大了。我回去和他们商议一下。” “你们动作要快。万一孙德崖的人占领了县城,而他们又赖着不走,以后你们就被动了。” 文奎道:“如果我的人下山,军费开支肯定倍增。到时候税收方面就需要王大人支持。” “这个是当然。不支持你,我支持谁呢?那个苏前松的部队被朝廷调到前线,没顶住三个月,死的死,逃的逃。所剩不到一半人马,怎么可能抵挡得住气势如虹的红巾军?” 元朝政府军节节败退,很多地盘都被起义军占领,与其让其它起义军占领,不如请文奎下山。文奎深知王道生的用意。回到山寨和大家商议,所有人都赞成王道生的想法。 史勇慷慨激昂地说道:“我们也不能当一辈子的山寨,有机会建立自己的独立王国,就应该把部队开到城里去。” 文奎问:“苏北,李敢,你们的意见呢?” 苏北首先嚷嚷起来:“依我说,王知府说得对,干脆扯旗反了!躲在山沟沟里,逍遥自在倒也没错。一旦像上次一样,被人扼制住喉咙,麻烦可就大了。” 李敢也相同的看法。上次陈友谅的部队张必先经过,就是一个教训。如果我们抢先占领交通要道,我们就会占据主动位置。再说,全国的起义军都借用红巾军的名义,我们也可以用啊。 文奎听了众将的话,意见一边倒,都赞成公然扯旗造反,借用红巾军的名义抢先占领信州府、饶州县、铅山县等周边主要县城,以防被孙德崖部控制咽喉要道。 主意已定。剩下的就是部署。 这次会议,一直开到第二天天亮。 文奎只留了三千人守山寨,由文冲为黑水寨首领。其余三万多人全部开拔,抢先占领了周边主要县城。为了畅通信息,他专门组建了一支骑兵通信部队。五十个人,负责在各县城之间快速传递情报。 三万多人,在不到三天时间里,一个个头裹红巾,变身为红巾军。文奎为大元帅,坐镇王道生的知府衙门。自从那日松死后,朝廷再也没有派新的“达鲁花赤”过来任职。 信州府以及周边十几个县,全都是文奎的部队,以信州府为最甚。不但有陆军,还有水军。石权石磊兄弟俩训练的水军有一千多人。战舰也由原来的五艘增加到十二艘…… 第二四四章 原本是兄弟 这些日子,辛力刚可忙了。文奎的黑水寨终于投身红巾军起义。他的任务是当总教练,深入到每个大队去指导练兵。 开弓没有回头箭。 文奎深知,这一步迈出去,要么出将入相,要么名裂身死。好在他的背后有一个强大的军火库在支持。 这天,文奎正在府上和王道生等人聊天,慧缘法师突然前来拜访。 “阿弥佗佛,贫僧慧缘求见。” 值勤的军士把消息通报上来,文奎连忙出来迎接。 “慧缘法师,黑水寨一别,甚是匆忙。多日不见,不知一切可好?” “贫僧一切安好。此番下山买些油盐酱醋,顺道前来拜访将军。” 王道生仍然是知府,只不过换了个主人而已。以前他为元朝政府效命,现在是为文奎的红巾军效力。以前征收的税银要上交给元政府,现在用于给养红巾军。 除此之外,他个人没有任何损失。 自从扯旗举事之日起,文奎就发布了安民告示,当官的可以继续当官,维护地方政府的稳定。布告一出,天下安心,并没有出现红巾军打到哪里,哪里就混局不堪的局面。 文奎的红巾军大张旗鼓地实施“减租减息”运动。只要是被文奎的军队占领的县府州,所有地主强制性地减免一半地租,如遇反抗,开刀问斩。这项政策的实施,赢得了普天之下穷人的欢迎。每天都有大量青壮年报名参加红巾军。 三个月时间,文奎的军队扩张到五万人! 拥兵十万,甚至百万,应该不是一个梦。 慧缘手里就拿了一张“安民告示”。他笑盈盈地说道:“文将军,此举乃天下百姓的福音啊。文将军心中有大爱,胸怀天下苍生百姓,定能铲尽世间不平之事。” 文奎被表扬得不好意思。这次扯旗造反纯属偶然。如果不是王道生提议,众多兄弟支持,文奎还真不想搞事。他只不过是个小地主,娶几房姨太太,生一大堆孩子,理应是本份之事。何曾想过要造元朝的反? 尽管文奎已经知道历史的大致走向,文奎仍然谦逊地向慧缘法师请教。 “慧缘法师,依你之见,我等应如何是好?” 慧缘法师沉思片刻,一字一句地说道:“高筑墙,广积粮,缓称王。步步为营,逐渐壮大。” 文奎听得微微一怔!慧缘法师的策略,竟然和历史上的朱升有着异曲同工之妙。黑水寨能在短短三五年时间,拥兵数万,而自身基本没造成什么损失,其实就是按照这一思路一路走来的。 几个人正在闲聊时,李敢突然差遣军士来报,在距离信州府约三十里处,发现一支红巾军部队。这支部队要求“借住”信州府。 由于当地守军将士作不了主,双方僵持在两军交界处,双方互存戒心,箭拔驽张,大战一触即发。 此时的元朝天下,早已是无法无天。各种各样的反抗势力,都举起红巾军的旗帜,造元朝政府的反。同时,各起义部队之间并不是铁板一块,他们互相之间勾心斗解,甚至刀枪相见。 据消息报告,孙德崖率部下五万之众,从濠州一路杀过来,攻城略寨,打出了威风。所到之处,也是生灵涂炭,寸草不生。 送走慧缘法师,文奎率领二十名黑虎队员,快马加鞭赶到事发地点。两军将士果然互相呈犄角形摆下阵势。 对方部队一路打仗,将士们身心疲惫不堪。如果硬要打仗,肯定不是文奎部队的对手。 值得欣慰的是,双方都采取了比较克制的态度。 孙德崖手持利刃,站在一面大旗之下,一身的血污。文奎跳下马,上前几步,问道:“来人可是孙德崖孙将军?” “正是本帅。敢问您就是文将军。” “卑人正是文奎。” “文将军属于红巾军哪一支部队?” “不好意思,我军应该隶属于徐寿辉属下的彭莹玉部。也许,可能谈不上正统,因为我军是在彭莹玉部将辛力刚指导下,由占山为王的土匪改编而来。” “英雄不问出处。既然文将军的部队也是红巾军,两军之间理应互相帮助,共同抗元,方是正道。为何贵军要挡住我军前进道路,不准进城。这是何理?” 文奎问:“孙将军理解错误。天大地大,岂有不让孙将军过兵的道理。敢问孙将军是借道,还是想盘踞信州府?如果是借道,我可以命令属下立即放行。如果是想盘踞,恕我直言,我军将士不肯退让是有道理的。一山难容二虎啊。” 孙德崖怔住了,眼前这年轻人果然不同凡响,把话说得滴水不漏。他奶奶的,这一路打来,死的死,伤的伤,部队减员很厉害,物资消耗也大。虽然吃大户也有些收获,但相比消耗而言,仍然是入不敷出。如果再不休整,这支部队就要垮了。 “文将军,实不相瞒,我军想借宝地休整几天。等部队恢复元气再出发,进攻金华、瞿州,不知能否赏脸?” “如果孙将军言而有信,亦无不可。区区信州弹丸之地,的确难以容纳孙将军五万人长期盘踞,如果只是休整,我军不但表示同意,还可以给予物资上的帮助。” 言而无信的事情,孙德崖不是没做过。他在和县时,就曾和郭子兴所部闹得不可开交,想赖着不走。所以,文 奎对于孙德崖还是有些防范心理的。 孙德岸听说对方不但接纳自己暂住休整,还给予物资上的帮助,不由喜出望外。 从理论上说,天下红巾军是一家。实际上也是各怀鬼胎,生怕对手做大做强,把自己给吃了。来自后世的文奎知道,张士诚和陈友谅,先后被朱元璋所灭。红巾军互相之间的混战,长达十几年之久。 孙德崖双手一拱,抱拳胸前,感恩戴德地说道:“我部感谢文将军倾囊相助!” 文奎却向自己的将士说道:“兄弟们,让我们共同唱响《红巾军军歌》。” 两军将士高声唱道: 风从龙,云从虎,功名利禄尘与土。 望神州,百姓苦,千里沃土皆荒芜。 看天下,尽胡虏,天道残缺匹夫补。 好男儿,别父母,只为苍生不为主。 手持钢刀九十九,杀尽胡儿才罢手。 我本堂堂男子汉,何为鞑虏作马牛。 壮士饮尽碗中酒,千里征途不回头。 金鼓齐鸣万众吼,不破黄龙誓不休。 第二四五章 以诚相待 五万军队涌进饶州城,那个场面足够壮观。一个原本只有十万人口的城市,一下子多出这么多士兵,住哪去? 尹力不知道文奎葫芦里卖什么药。这天,他专门来到元帅府登门拜访。文奎知道他肯定是为孙德崖部住宿的事而来。 “文元帅,这么多人,挤在一起是要出事的。” “知道。” 文奎头也不抬,继续看着那些堆积如山的文件。自从军队正规化管理,各个小队、中队、大队都设有文书,公文自然越来越多。 “将军,这可如何是好?要不要动员一些老百姓让出一民宅?” “不行。让他们睡大街。我想看看这支部队有没有纪律性。冻死不拆屋,饿死不扰民。那才是一支好部队,一支能打胜仗的部队。如果只知道贪图享受,他们离失败也就不远了。” 尹力似乎听懂了文奎的话,暗自佩服他的军事才能。黑水寨那个土匪窝子自从文奎当家以来,没有发生过一次土匪扰民的事件,反倒变成了百姓拥戴的“土匪”。 特别是那些穷人,有事不找官府,找文奎。这种现象虽然让尹力很不爽,但他不得不佩服。这就是文奎的本事。 文奎让后勤部调拨了一万石粮食,两千顶帐篷,还有五百匹战马,一万两白银,送给孙德崖部。 这笔福处,完全在孙德崖意料之外。 他连声说:“老弟,初次见面,尔等如此慷慨,孙某人感激涕零。” “天下红巾是一家,一家人不说两家话。走,带你去我的部队视察一下。” “客随主便,您请。” 孙德崖带着两员副将,和文奎一起骑着马来到黑水寨。 文奎是想搞个突然袭击,看看文冲在干什么。他们来到训练场,三千人的队伍,整齐划一地操练队形。 两队人马,各执盾牌和刀剑,互相刺杀。队形、动作都十分壮观。 孙德崖骑着高头大马,和文奎一起在远处观看,越看心里越发毛。这种部队,哪里是什么土匪?就算是正规军,也没有如此规范的动作。 三千人,每一个动作很整齐,好像数千个人只听从一个脑袋指挥。要把军队训练到这种层次,绝非一日之功。 孙德崖自叹不如。 “文兄,佩服,高,你们实在是高呀!” 文奎淡然一笑,不置可否。其实他让孙德崖来参观,还有更深层次的用意,那就是震慑! 他想让孙德崖想清楚,千万不要有什么非分之想。 能战,方能止战。如果文奎的部队战斗力差,孙德崖可不是省油的灯。 文奎就是想让他看一看,黑水寨的部队,就是一支虎狼之师! “文冲!” “在!” “让你的人进行射箭和射击演练。” “是!” 文冲下去了,把自己的直属队拉了出来。 两百人的队伍,一百人是弓箭手,另一百人是枪手。 弓箭手站成一排,文冲指挥他们射箭。目标一百米外的标靶,结果是无一落空! 靶心有一个红红的圆圈。所有的箭都像是有人近距离粘上去一样,一偏不倚,正中靶心。 对于弓箭,孙德崖倒不难理解。对于射击,他就不理解了。 一百名枪手,手里拿的都是步枪。这种枪孙德崖从来没有见过。 “接受检阅,记住,每人只能打一发子弹。打不中靶心的人,罚跑步一百圈。” 命令发出,一百名枪手刷地半蹲在地上,用枪托顶住肩胛,装弹、瞄准、射击,一气呵成。 文冲一声令下:“放!” “砰!” 所有的步枪同时开火,冒出一缕浓浓的青烟。枪声产生的威力非同小可。文奎挥挥手,让枪手们退下,自己带着孙德崖再次来到标靶处。所有的子弹都穿过标靶,偏离靶心红点的只是极少数。中靶率还是达到百分之一百。 文奎看得直皱眉。就算枪法有一点偏差,其实也属正常,受风向、风力、呼吸的影响,子弹的弹道会发生细微的改变。再说,为了节约子省,文奎做不到拿出大量的子弹给士兵训练用。 文冲数了一下,三个人子弹没有命中靶心,打到七环上。 “黄三、汪尔泉、邓飞,你们三个人,罚跑步一百圈!” 从队伍里出列三个年轻人,一个个皮肤黧黑,身体壮实如牛。他们的皮肤光泽度很好,表明一直以来营养丰富。 三个年轻人健步如飞地在训练场跑步,一百圈!那可是八百米跑道。一百圈相当到八万米! 要是让孙德崖的战士一口气跑八万米,估计会累死一大片。 被罚跑的人毫无怨言,围观的人一个没有。他们都按照自己小队的要求,各就各位分开训练。 跳高、跳远、投弹、木马、杠铃…… 文奎一一介绍,孙德崖算是开了眼界了。要知道,他自己的那支部队,都是由流民、佃户等人凑合而成,都是一些乌合之众。更可怕的是他这个将帅自己也是农民出身,并不懂得什么军纪军规,都是在学中干,干中学。 文奎的部队可是按照来自后世的《军队操练宝典》打造而成。两者完全没有可比性。 这个时候,孙德崖只有倒吸一口冷气。想当初,他的部队进城受阻,他真的是有了动武的念头。通过观摩区区三千人的操练,就已经让他吓出一身冷汗。 孙德崖强作镇镇地问道:“文将军,你的部队一天训练多久?” “四个时辰。数年如一日。”文奎笑道:“这帮年轻人,就不应该让他们闲下来。一旦闲下来,他们就会无所事事。一旦无所事事,那就会惹事生非。所以,必须确保每天都在高强度的训练中度过,对他们进行魔鬼式训练。” 文奎一边介绍着黑水寨的情况,一边带着孙德崖到处走走。每到一处都是戒备森严。站岗的士兵如泥塑一般全神贯注。 视察了一天,孙德崖感慨良多。 是夜。回到县城。 文奎设宴款待孙德崖和他的心腹副将。彼此之间感情似乎越来越融洽。 这也是文奎所希望的。 一山难容二虎。这个道理谁不懂? 私底下,史勇、苏北、李敢他们是反对孙德崖进城的。文奎力排众议,好心收留孙德崖,当然不希望养虎成患。 第二四六章 出事了 文奎处在半睡半醒之中,突然听到门外有嘈杂的吵闹声。 “让我进去,我要见文将军。” “你是谁,文将军是你想见就能见的吗?他还在休息,你滚!” “求求你,拜托帮个忙,人命关天呀。” “不行。还不快滚?” “今日见不到他,我宁愿死。你快去告诉他,我叫刘香儿。” “你是皇后也不行,他刚刚睡下,不能打扰他。” …… 刘香儿?文奎有些短路的脑子很快想起来了,寡妇刘陈氏的妹妹! 难道出什么事了? “卫兵,让她进来。” 刘香儿一看见文奎,真是像溺水之人抓住了稻草。她连滚带爬,满脸悲戚地到了文奎面前,一见面就长跪不起,号啕大哭。 文奎连忙将她扶起,尽量温和地说道:“别哭,有什么事慢慢说嘛。” “文将军,刚才来了一伙军士,要对我们姐妹俩非礼,我好不容易推倒一名士兵,逃了出来。求求你,快点去救命呀。我姐姐她” “你说什么?谁这么胆大包天?” 文奎一听,火冒三丈。这还了得?是谁敢如此胆大? “黑虎队,紧急集合!” 如今的黑虎队,相当于文奎的“御林军”。苏北听到文奎的喊叫,立即吹响一阵尖锐的哨声…… 救人如救火,跑步肯定是太慢了。苏北从黑虎队带了一个小队的人,骑上快马,随文奎直扑刘陈氏的酒店。 短短五分钟,就像过去漫长的几个世纪。文奎和苏北冲在最前面。后面十几匹战马也像一阵风似的席卷而来。 刘陈氏酒店门口,有十几个红巾军战士,一个个手持军械,像是在站岗。他们看到文奎和苏北的人冲过来,想出来阻挡。 “砰!砰!砰!” 文奎和苏北同时开枪,后面跟来的队员也到了跟前,一阵枪响,十几个战士全都倒在血泊之中,一个个身上变成了血筛子,不住地往外渗血。眨眼间功夫,那些活人全都变成了死人。 文奎和苏北带头冲进酒店,里面还有几个士兵。这些士兵像饥渴的饿狼,似乎在等待着什么。 又是一阵枪响。酒店大堂等候的红巾军士兵全都被打死。里间的人听到枪响,提着裤子骂骂咧咧地问道:“谁啊?” 这人看上去就是一名军官,文奎抬手就是一枪。子弹从他的眉心钻进去,掀翻了整个天灵盖。 从文奎冲进酒店到战事结束,前后不到两分钟,二十多名军士无一幸存。 文奎走进房间一看,天哪!一具白花花的身体摆在那里,那是刘陈氏! 她的衣服早已被撕成了碎片,一缕缕地扔在地上。全身上下一丝不挂,双手双脚还被捆绑在床上固定起来。也就是说,她正在遭受这些军士给侮辱! 被打死的那个混蛋,也不知是多大的官。 “苏北,你去向孙德崖通报,让他立刻赶到这里来。还有,让黑虎队全员作好战斗准备,要是孙德崖敢蛮不讲理,一起杀!” “是!” 黑虎队三百将士,早已寻找最佳射击位置,在刘陈氏酒店周围布下了一个天罗地网。就算孙德崖派一万人进来,他们也别想活着出去。 孙德崖正在中军帐和几个将官饮酒,听说文奎的部将苏北有急事求见,立刻走了出来,他还带着满身的酒气。 “孙将军,文将军有请,十万火急!” 苏北尽力压制住怒火,恳请道。 “什么事这么急?我还有酒没喝完了。” “别喝了,死人了!快去。” “什么事?死什么人了?” “刘陈氏酒店,快点。文将军在那等你啊。” 苏北尽量不把事请说得太过明白,以免这家伙带太多的人去。因此,孙德崖只知道他的人死了,死了多少人,不知道。 “张干,李智,随我去刘陈氏酒店。” 张干、李智两员副将,也打着酒嗝,有些脚步不稳地从帐篷中出来。听说死人了,他们也并不是很放在心里。 当兵打仗,天天都在死人。 死人并不是什么稀奇事。 等孙德崖随苏北到达刘陈氏酒店,看到地上倒了一大片,全都是他的人,那个脸立马拉黑下来。 文奎站在酒店门口“迎接”孙德崖。 “文将军,究竟出什么事了?” “你进来看看。” 孙德崖跟在文奎后面,走进酒店里间,当他看到被绑在床上的貌美女人,一身光溜溜的,嘴角全是血,又看见满地的尸体,终于明白了是怎么回事! “这、这都是我的人干的?” 孙德崖的酒劲一下子消失殆尽,脸上露出惊恐之色。文奎黑沉着脸,怒向孙德崖:“孙将军,你治军不严,导致你的部下强暴民女,该当何罪?” 若是平时,从濠州一路打来,红巾军的将士打了胜仗,免不了要“分享”胜利果实。有钱人的女性,多数会成为受害者,直接赏赐给有功之将当老婆。 然而,这是在信州,在文奎的地盘。 所以,文奎问他“该当何罪”!要知道,以前他也是用这句话去责问他的部下的。现在轮到文奎责问他了。 孙德崖被责问的面红耳赤,再加上身体里还有酒精在燃烧,脸上就有些挂不住了。 “文将军,不就是一个女人吗?你竟然枪杀了我二十多名军士?你还责问我该当何罪?女人强暴一下,又不是杀了她。我已经看出来了,这个女人是自己咬舌自尽的,对吗?” “……” 文奎真是无语了!刘陈氏是觉得无脸见他,觉得再也没有脸面活在这个世界上,所以当着文奎的面咬舌自尽了。 孙德崖这个农夫,也是一个屠夫,竟然还以为这是一桩小事。他的将士不该死! 张干一把抱起被削掉半颗脑袋的军官,不停地喊着“虎子”。看来那个军官“虎子”应该也是个有身份的人。 果然,孙德崖阴沉着脸吼道:“文奎,你知道被你打死的人是谁吗?他可是我的亲弟弟!一奶同胞的亲弟弟孙德虎!就算是他们犯了滔天大罪,你能不能把他们都抓起来,交给我处理?你有什么资格枪杀我军将士?” 文奎的眼里也在飚火,掏出枪对准孙德崖的太阳穴,一字一句地吼道:“姓孙的,信不信我朝你的脑袋也开一枪?!” 第二四七章 鱼水之情 苏北从来没有见过文奎如此愤怒!孙德崖可是见识过枪枝弹药的厉害的。地上倒了一大片,全都是死被子弹打死,每一个人要害部位都是血窟窿。 “文、文将军,别冲动,有话慢慢说。” 苏北一把按住文奎的手枪,生怕他制造出惊天动地的事件来。兄弟相残,最高兴的当然是元政府。 “张干,李智,走!” 孙德崖一挥手,就想命令两位副将走。文奎一挥手,暴喝道:“谁让你们走?刘陈氏就这么白死了吗?” 紧接着,文奎又是一声厉喝:“来人,把他们全给老子扣下来!” 黑虎队的人一拥而上,把孙德崖、张干和李智全给绑了。苏北的心里直打鼓,这样做的后果是很严重的。 “元帅,两虎相争,必有一伤呀。” “不管那么多,把他们押回军营,听候处置。通知所有人,作好一级战斗准备!” 原本是兄弟,眨眼间变成了仇敌。这是谁都不想看到了。史勇接到消息,也紧张得不行,连忙跑到元帅府看个究竟。 文奎的军队有着十分通畅的信息系统,事件一发生,很快传遍所有驻军。而孙德崖的部队却慢了很多。等副元帅孙文干知道事件经过,已经过去整整一个多时辰。 孙文干带着几个亲兵,要求见文奎。 这时,文奎也冷静下来了。 听到卫兵的报告,他知道孙文干只带了几个人来,明白对方不是来打仗的,便同意见他。 孙文干一进门,连声说道对不起”“治军不严”等。文奎见孙文干认错态度好,气也就消了大半,让人把软禁中的孙德崖、张干和李智放了出来。 但文奎仍然坚持,这件事不能就这么算了。红巾军孙德崖部发生强暴民女的事件,肯定是长期以来治军不严造成的。必须以此事为惩戒,对部队严加约束。 否则,不惜一战! 孙德崖灰溜溜地回到营房,内心也是五味杂陈,什么样的感觉都有。失去胞弟的痛苦,被文奎软禁的羞愧,想打又不敢打的软弱,全都涌现出来。 三天后,孙德崖部主动撤出了信州府。部队开拔那天,孙德崖无颜面对文奎,让副帅孙文干送来一封书信,以表歉意。 而文奎却紧紧抓住此次恶性事件,要求全军上下贯彻学习,《三大纪律九项注意》,每一个官兵必须牢记在心。谁敢干出伤害百姓的事,一定严惩! 刘陈氏已死,那家酒店便落到了刘香儿手里。按照当地习俗,死了人的房子是不吉利的凶宅。很多人都忌讳来这种地方吃饭。唯独文奎,悄然交待手下,能帮衬的生意,都去帮衬刘香儿。 正因为如此,刘陈氏的酒店得以继续维持下去。 这天,文奎带着苏北、李敢两个人,信步来到酒店,看店里营业正常,里里外外都坐满了客。他的内心也算是得到一丝慰籍。 他虽然和刘陈氏并没有过于亲密的关系,但彼此之间还算得上是朋友。为了朋友,自然应当两肋插刀。 三个人坐进一个小包间,点了几个菜,吃了一会,刘香儿才听伙计说来了几个“大官”,连忙过来招呼。进来一看,原来是文奎几个! 刘香儿感动得两腿一跪,眼泪扑漱漱地流:“刘香儿感谢文将军的救命之恩。” 文奎连忙喊道:“起来,你快起来。刘香儿,我只不过做了我应该做的事,可别折杀了我。” 想起那天差点和孙德崖部火拼的事,苏北和李敢两个人都感到后背脊阵阵发凉。这次事件,要不是那个副帅孙文干冷静处理,万一引发两军火拼,后果不堪设想。 孙德崖部五万之众,文奎部四万之众。他们就算能把孙德崖部吃掉,自身的损失肯定不小。 如今,苏北和李敢两个看见刘香儿那感恩戴德的样子,总算有些明白文奎为什么敢于孤注一掷了。 文奎顺势教导道:“天大,地大,老百姓最大。任何朝代都是这个道理,得民心者得天下。你看看刘香儿,再想想那么屈辱而死的刘陈氏,就算我们的人和孙德崖部拼光了,我认为也是值得的。我们的人拼光了,还可以从老百姓里面吸引成千上万的人来补充,孙德崖部要是拼光了,他也就彻底完蛋了。百姓是水,我们就是鱼;我们是树木,百姓就是土壤。没有百姓,什么事也办不成。你们想想,为什么红巾军振臂一呼,天下百姓响应者如云?就是因为元朝政府不把老百姓当人啊。” 文奎的“百姓论”讲得头头是道,苏北和李敢两个人听得似懂非懂。有一点他们明白了,当官的人必须为老百姓服务,而不是把老百姓当作奴役的牛马。 “我的意思很清楚,你们两个都是从社会最底层出来的,苏北是流民,李敢是乞丐。人间的甜酸苦辣,你们比我还要体会深刻。我们的区别就在于,我是读书人,而你们文化甚少。所以,我要求你们补上这一课,也要求所有人补上这一课。我之所以要在各个大队、中队设立扫盲班,就是要为大家补上文化课。一支没有文化的军队,军官看不懂文件,看不懂地图,怎么打仗?没文化,真可怕!如果孙德崖部,是一支有文化、有纪律的部队,就不会干出如此丑事来。更可怕的是,这件事的主谋,竟然还是他的弟弟!苏北在场,你亲眼看见的是什么?孙德崖是为他失去弟弟而愤怒和悲痛,他没有为失去刘陈氏而有过半点难过。这才是悲剧的根源。” 苏北似乎明白了一些道理,为什么文奎宁愿孙德崖部和自己火拼,也不想他放任部队在信州为非作歹。 军民渔水情。这么简单的道理,文奎要费很多口舌才能说清。而且他所倾听的对象,恰恰都是来源于老百姓。 送走刘香儿。三个人一起吃菜喝酒,竟然没有半点美味的感觉。他们的情绪,全都沉浸到刘陈氏事件中去了。 第二四八章 民兵 刘陈氏事件,在文奎所管辖的区域掀起了一阵学习热潮。 学什么呢?学纪律! 文奎根据后世记忆编写出来的《三大注意九项纪律》,被印发成宣传单,要求每一个红巾军战士都会背。 从现在起,他们已经不是土匪,也不是种田作地的农民。而是具有铁一般纪律约束的军人! 再具体点说,这已不是普通的军人,而是一群职业军人。像黑虎队这样的尖兵,文奎已不允许他们去从事耕作、采矿等,而是没日没夜地训练。按照后世特种兵的标准,进行魔鬼般的训练。 在文奎的心目中,深知抓学习的重要性。扫盲班上,学员首先学到的就是那些浅显易懂的纪律,一条条,朗朗上口,易学易背。文奎还不时下到部队去,直接找战士聊天,要求他们会背,还要遵守执行。 一时间,信州府及周边十几个县,方圆一千多平方公里的土地上,涌现出军爱民、民拥军的喜人气象。要求报名参军的青壮年男丁,要经过体检合格了才行。要不加以限制,部队有望在短短三个月内扩充到数十万人。 慧缘法师看在眼里,喜在心上。而柴茂和王道生等人却在发愁! 古时候有句话:好铁不打钉,好男不当兵。 部队快速扩张,紧接着就是军费开支庞大。以当前信州府这么弱的财政,不可能养活数十万人的部队。 是夜。文奎召集众多将领、谋士开会讨论。 会议的主题是:既节约开支,又能养一批能打战的将士。 这对矛盾一抛出,众将议论纷纷。大多数人认为是不可能的!既要马儿跑,又要马儿不吃草。这可能吗? 不可能!很多人都认为不可能! 慧缘法师一句“阿弥陀佛”,众人皆静止下来。 “万事万物,都是有解决的办法的。没有不可能的事,而是你们没有找到可能的办法!在普通人看来,推翻元朝数百万军队是不可能的。事实上,这已经变得越来越可能了。全国的起义军风起云涌,已呈现南北割据的态势。大元朝自长江以南,被起义军切断了财源,力量已经越来越弱,而起义军也因此日渐壮大。我们大家开动脑筋,就是要找出可能的办法!每个人出一个主意,就会有几十个主意,其中有一个主意可以用,其他的全部没有用,那也是了不起的成就呀。” 众将不禁愕然,一个个你看我,我看你,脑袋瓜子就像是榆木做的,不开窍! 眼见众将都想不出办法,慧缘法师也没有更好的注意,文奎只好照搬后世的做法了。 “咳咳”文奎清了一下嗓子,故意引起众将的注意力,几十个人的会场一下子变得寂静无声:“我有一个办法,不知可用不可用。府管县,县管乡,乡管村。每个村都有里正,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村长。我认为我们可以在村里选拔一些年轻人,组织成一支队伍,这支队伍既是部队,又不是部队。既是农民,又不全是农民!” 文奎的话,一下子把众将的胃口调起来了。 “那是什么?” 众人纷纷问道。 文奎笑了笑,说道:“我们叫它民兵!也就是来自于人民当中的兵。这支部队,农闲时接受正规军的训练,农忙时下地干活。训练的时候,可以每人给两文钱的伙食补贴。这样一来,既不会耽误了农活,又训练了部队。要是打大仗,可以号召他们一起打仗。” 此话一出,众将一片哗然。慧缘法师也不由点头称赞。 文奎不说则已,一说就会被众人疑为神人。其实民兵的做法,要是放在后世就不是稀奇事了。 而放在这个时代,简直就是划时代的创举。 文奎算过一笔帐,平均每个县有三百个村,十个县三千个村。每个村组织五十个民兵,这支力量就达到了十五万人! 尽管这是一个人烟稀少的时代,按照每个村组织五十个民兵来计算,并不是一件难事。对于信州府来说,已经实现了全民皆兵。除了妇女、儿童和老人,青壮年基本上都和军事挂上钩了。这样一支部队,再加正规军四万多人,文奎没有打出信州府,就已经组织成二十万人的部队。 争霸天下,岂是难事? 更为重要的是,江浙一带已经被张士诚部所控制,元朝政府对于一个小小的信州府已是无暇顾及。那些名声大噪的红巾军将士,控制了大片国土,有谁会注意一个小小的信州府呢? 组建民兵的设想一提出,立即引起了众将的响应。按照文奎的设想,对于民兵,正规军只需要派出教练员,其他的事情交给各村的里正去负责。也就是说,里正兼了民兵队队长,实行军政合一。 至于那些平时骑在老百姓头上作威作福的大小地主,早已在佃户们革命的铁拳下,变得缩头缩尾,仅仅是一个“减租减息”,已经基本实现了社会的公正正义。 仅仅半个月时间。三千多个村全部组建起民兵队伍。这天,慧缘法师和文奎一起骑着马,在饶州县跑了数个镇村,看到的都是一派抓训练、促生产的火热场景。 慧缘法师作为一个出家人,只能说在梦中见过如此理想的社会。 文奎充满自信地说道:“下一步,我要在所有村都办扫盲学校,所有村都要有医生。老百姓生了病,免费医治。孩子们读不起书,进扫盲学校免费脱盲。” “阿弥陀佛!” 慧缘法师恭敬地说道:“文施主,自从你和相识之日起,贫僧就意识到你的不同之处。你天生具有服务天下苍生的慧根,注定能造福天下百姓。你现在所说的,就是我们佛教所憧憬的大同世界,天下一统,万物归宗。这一天若是能早日到来,当然是普天之下的福份啊。阿弥陀佛,贫僧为你祈祷,也为天下百姓祈祷。” 文奎对于慧缘法师的祈祷不置可否。只有他自己知道,要想在这个时代开辟一方天地,并非一件容易的事情。毕竟信州府的资源相当有限。 而当前所处的时代,又是一个群雄并起的时代。单是和一个小小的孙德崖发生的小摩擦,就会让众将惊出一身冷汗! 第二四九章 有点不适应 眨眼间,又到了深秋。 春华秋实。一年又一年。 文奎从黑水寨的“山大王”到信州府的实际统治者,只不过是转眼间的功夫。 平时没事,文奎喜欢带着苏北、李敢两员心腹爱将,到刘陈氏的酒店打打牙祭。小老板刘香儿自然十分欢迎文元帅的到来。每一次,刘香儿都要让厨子拿出最好的手艺,款待自己的救命恩人。 这天中午,文奎和苏北、李敢三人又来到刘陈氏酒店。几个人刚坐定,听到门外一阵吵吵闹闹的声音。有人哭泣,有人呵斥,也有人议论,现场一派混乱。 “李敢,你出去看看。” 李敢奉命来到门外,看见一个蓬头垢面的老人,牵着一个小男孩,想往酒店里闯,被酒店的小二拦住不让进。 “让我进去,我有冤屈,我要见文将军。” 店小二也是出于好心,不想让外人打扰文奎用餐。 店小二怒道:“找文将军你应该去元帅府,我这里是酒店,你找错地方了。” 老人瞪大浑浊的眼睛,不依不挠地坚持着自己的想法:“你小子狗眼看人低,我亲眼看见他进去的。他就在你这里。” 店小二抡起扫帚就想打过去,怒喝道:“说了不在,就是不在。滚!” 扫帚抡到半空,被李敢接住了。 李敢和颜悦色地问道:“老人家,你找文将军有什么事?我是他的部将,有事你可以和我说。” 老人听说此人是文奎的部将,便直接囔囔道:“我要告状。你们红巾军的人不守军规,偷吃了我家一只鸭子。” 李敢听得微微一怔。要是以前当土匪的时候,别说偷吃一只鸭子,就算抢个大姑娘来睡,那也是常有的事。现在李敢是红巾军将领了,手下管理着三个大队,三千多人马。大大小小的头目也有好几十人。无论是政治素质,还是军事素质,都已经是脱胎换骨的变化。 李敢问:“老人家,您是哪个村的?” “我叫郭财兴。我家住坑口村。我家附近驻扎了一支军队,大约有一千来人。昨天下午,有几个当兵的往我家门前过。昨天晚上,我就再也找不到我家那只养了七八年的老番鸭了。我怀疑就是那帮当兵的偷去吃了。” “这么说来,你并没有看见人家偷你的鸭,就是怀疑,对吗?” “我是没看见。但我村自从来了那批当兵的,不是东家丢了南瓜,就是西家丢了蕃薯,经常丢失东西。以前村里从来没有发生过这样的事情。你说,不是当兵的,还有谁干出这样的缺德事?” 郭财兴老人的几句话,说得李敢浑身起鸡皮疙瘩。文奎制定的政策没有错!偷鸡摸狗的事情,对于土匪来说,是非常小的事情。而对于红巾军来说,就是大事情了。老百姓对军人的要求很高。 想到这,李敢耐心地劝说道:“老人家,您看这样行不行?您先回去,我这边抓紧调查,调查清楚了,一定会给您一个满意的答复。” 郭财兴还带着一个小孩子,这时嚷嚷道:“阿公,我肚子饿。我要吃东西。” 李敢又向店小二说道:“你去厨房打一盒饭菜,让他们爷孙俩吃饱肚子再回去。饭菜钱算我的。” “好咧。” 李敢心情沉重地回到包房,把刚才的经过说了一遍。文奎瞪大眼睛,看着李敢,直看得他浑身起鸡皮疙瘩。 “大当家” 李敢弱弱地说道。文奎痛心疾首地吼道:“李敢呀,李敢,你要是还不赶快从以往的角色中转变过来,早晚是会害死我们的。你知道驻扎在坑口村的是哪一支部队吗?是你管辖的第十三大队啊。你还有心思坐在这里陪我喝酒?我命令你立刻、马止去坑口村,把事请调查清楚,并把事情真相公之于众。那老人找上门来了,证明事情已经很严重的,懂吗?” “是!” 文奎的话,如同一盘冰水泼在李敢头上。谁主管,谁负责。李敢管了第十一、第十二、第十三大队,总计三千多人。每个大队的大队长都是他自己挑选的。第十三大队的大队长是他从铜鼓山带来的心腹,也是他的远房侄子,名字叫李云。 李敢向文奎敬了一个军礼,哪里还顾得上吃饭喝酒?只见他冲出酒店,一眼看中郭财兴老人带着他的孙子,坐在酒店门外的草地上吃饭。爷孙俩大概从来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食物,正吃得津津有味。 “老人家,您能否现在就带我去坑口村?你们俩坐我的马去。” 听说有马坐,那个小孙子兴奋得站了起来,把油油的手往嘴里一吮,嚷嚷道:“我要骑马。” 李敢坚持让爷孙俩把饭菜吃完,自己从马厩牵出战马,让他们两个坐前面。三个人骑一匹马,有点挤。马也通人性,尽量走慢,也比人步行要快很多。不到一个时辰,他们就到达了坑口村。 部队驻扎一个山坳里,背山面水,帐篷一幢连着一幢。那些士兵刚吃完饭,三三两两地打闹嬉戏。 大队长李云看见纵队长李敢突然出现,跟着来的还有一老一少,甚是感到奇怪。 “叔你怎么来了?” “请叫我李纵队长。” “李纵队长,请指示。” 李敢指了指身边的郭财兴老人,说道:“李大队长,看你是怎么管理部队的?老百姓告状都告到文将军那里去了。自从你部驻扎坑口村,这里的老百姓不是丢了鸡,就是丢了鸭。连地里种的菜都会被偷。有没有这回事?你今天务必给我调查清楚。要不然,我就不走了。” “叔,这么多人,发生点偷鸡摸狗的事也是难免的呀。干吗发那么大的火?” “李大队长,你再执迷不悟,我现在就撤了你的职,你给我滚蛋!” 李云想攀点叔侄关系,两次碰壁。这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这支部队毕竟脱胎于土匪。以往根本谈不上纪律,抓到机会就享受。现在连偷鸡摸狗的事都不让干了。对于李云来说真的不适应。 也正是因为他自己的不适应,才放纵了部下的行为。现在李敢代表文奎来算帐了! 第二五0章 严厉惩戒 “李纵队长,你别急。我马上就去调查清楚了。你坐下,喝杯水吧。老人家,你随我来。” 李云一声口哨,一千多人的队伍分成十个队。每一百人一个队列,整整齐齐,像豆腐块似的,横看纵看都是一条直线。军容相当整齐。李敢站在一旁,看得心里暗喜。除去缺点不说,专看优点,这还是一支很不错的部队。 李云高声吼道:“下面,请大家背诵一下《三大纪律九项注意》” 操练场上响起了宏响的声音: 三大纪律:一切行动听指挥,不拿群众一针一线,一切缴获要归公。 九项注意:说话和气,买卖公平,借东西要还,损坏东西要赔,不打人骂人,不损坏庄稼,不调戏妇女,不虐待俘虏,不酗酒...... 背完了,操场上一片寂静。李云的用意,已经很清楚了。再加上郭财兴老人牵着一个小孩,站在队伍前列,和李敢站在一起!这阵势,傻子都知道是怎么回事了。 李云喝道:“昨天偷吃了老人鸭子的是谁,给我站出来!” 一千人的操场,只听到呼吸声。 “有没有?有就站出来,承认错误,可以减轻处罚。否则,斩首示众!” 又静止了一分钟。这时,有人站出来了。 一个,两个,三个......八个人! 为首的是李。他是李云的一个堂兄弟。 李走向郭财兴老人,深深地鞠了一躬,含泪说道:“老人家,我的弟兄们好久没吃到肉了,肚子里没油。看见那只老番鸭比较笨,好抓,便顺手抓走了。我们八个人嘴里是痛快了。怕是命都保不住了呀。” 说罢,八个男子汉都呜呜呜地哭了起来。原本满脸怒容的郭财兴没想到是这个情况,那么精壮的小伙子,天天搞训练,竟然很久没有吃过肉了。这也怪他们会嘴馋。 李云一声暴喝:“执法队!” “在!” 负责执法的都是从部队里挑选出来的青壮年,一个个虎背熊腰,十分骠悍。这些人一个个手执明晃晃的砍刀,这是要杀人的节奏。 “把这几个败类给我拉出去砍了!” 李云一声令下,执法队的人就要往前冲去。地上跪了一排,都是待宰的羔羊。他们手里都没有武器。 “慢!” 郭财兴老人吓得不轻。他做梦都没想到,为了自己的一只老番鸭,竟然有八个士兵要砍脑袋。这事情做得实在是太绝情。 “李队长,恕我直言。你们的处罚太重了!一只老番鸭值几个钱?这些战士们的生命都是无价之宝啊。要知道你们要杀了他们,我也不会来告状呀。我想你们应该只是教育一下他们的。没想到......唉!” 李敢是奉命来调查情况的。李云比自己还要心狠,动不动就杀人。这当然不行。 “老人家。这帮兔崽子今天敢偷鸭子,明天就敢偷女人。甚至敢杀人放火。要不是你来反应,我还一直蒙在鼓里。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是我李云纵容部下,为所欲为。死罪免了,活罪不免。执法队,对这几个吃了鸭子的人,每人打三十军棍,立即执行!” 屁股上打三十军棍,还不打皮开肉绽?一阵军棍打击屁股的声音,清脆地在操场上响起,听得在场之人一个个屁股肌肉紧缩,似乎是打在自己身上。三十军棍打下来,那八个士兵已经没办法站立。 郭财兴老人急得直跺脚,也无能为力。李敢算是服气了,这个李云,别看他平时嘻嘻哈哈的,一旦发起狠来,也是很厉害的角色。 其实李敢早就看出来了,杀头是假,打军棍是真。为了一只老番鸭,杀掉八个士兵,这个代价实在太大。这帮小兔崽子不教训一顿,也太不像话。 今天当着郭财兴的面,狠狠地刹了一下歪风,估计部队的纪律会好起来。至少偷鸡摸狗的事情,已经不再是一件小事。 李云从自己口袋里拿出二十宝钞,递给郭财兴,满脸歉意地说道:“老人家,这个钱是我陪给你的番鸭钱。也不知道够不够。你不要嫌少,就收下吧。” 郭财兴连忙推辞道:“这怎么好意思呢?你们打也打了,骂也骂了。那些士兵都还是孩子呀,还不懂事。慢慢教育就行啦。当官的,我可给你们提个建议,不要动不动就杀人。脑袋又不是韭菜,砍了就没了。” 李云硬是把钱塞给老人,满脸歉疚地说道: “我们军纪是很严的。执行的时候的确太宽松了。我们慢慢改。以后,我向你保证,再也不会发生偷鸡摸狗的事情了。” 那些被打伤的士兵被抬下去治伤。李云并没有让操场上的士兵离开,而是进行了一次训话。 “三大纪律,九项注意。你们不但要背,还要遵守。纪律不是稻草人,挂在那里吓吓人的。从今天起,我们红巾军对待老百姓要做到秋毫无犯,谁敢再犯,我就砍谁的脑袋。记住,我希望没有下一次了。要是敢有下一次,你们的项上人头不保!你们不要以为去村民家里弄点东西,就是小事,这不是小事,是大事。郭财兴老人专门跑到元帅府去告状了。这说明什么?说明情况已经非常严重!相信除了刚才那八个人,还其他人也犯了错误。以前犯的错误我可以既往不究,以后就是砍头,没得求请!下面,请李纵队长讲话。” 李敢跟随文奎混了几年,文化水平提高了,说话的水平也提高不少。 他说道: “各位兄弟,说实话,今天这件事,包括我在内,一开始都没有引起重视。村民家里的一颗菜,一只鸡,看起来是小事。我们拿了,吃了,好像是没什么大不了的。但是,你们想过没有,当你们这样做的时候,已经让我们的部队失去了民心!民心一旦失去,想找回来是很难很难的。以后,你们训练完了,还有精力用不完,怎么办呢?可以帮老乡挑水、劈柴,种田等。老百姓是天,是地,是我们的衣食父母!其实道理很简单,也很好理解,我们只要换个位置去想,一切事情都想明白了。大家说对不对?” “对!” 一千多人同说一个字,如同虎啸狼吼一般,响彻坑口村的天空。 第二五一章 十万火急 文奎听了李敢的汇报,不由万分震惊。李云以其苦肉计收买了一部分民心,挽回了恶劣影响。但事情远远没有结束。 “李敢,你千万不要掉以轻心。这件事发生在你的第十三大队,不能保证别的地方就没有类似情况。要知道,我们这是一支文盲的军队,要把他们锻造成一支虎狼之师,不仅仅是要能打胜仗,还要有铁一般的纪律。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老百姓是水,当兵的就是鱼,鱼离不开水。下一步,我们要在全军进行一场全面深刻的思想教育。每个小队都要有为老百姓做好事的记录本。军官和士兵一视同仁,都要去为老百姓做好事,这项工作还要像军事训练一样,经接受检查监督,谁干得不好,就撤谁的职。” 文奎的话,李敢听得一知半解,苏北、辛力刚等人也是一知半解。自从盘古开天地,沙场征战,江山更迭,靠的完全是武力。至于蝼蚁一般的百姓,从来就不是决定命运的关键。 而文奎似乎是孔圣人在世! 这些年来,黑水寨养成了一个好传统,就是把文奎的话执行得很到位。话说出去没多久,在全军就变成了实际行动。 信江河边,文奎和辛力刚在一起散步。 辛力刚不解地问道:“文公子,自从你死而复生,我就觉得你似乎变了一个人。以往,你只知道读书,考取功名。现在,你竟然丝毫不谈功名二字。想的都是天下苍生百姓。还有,你总是在士兵里谈什么思想教育,要爱戴百姓,真正打起仗来,谁的武功强,能以一当百地杀人,谁就能赢得天下。” 文奎淡淡一笑:“教武功,你是我的师父。读书,我是你的老师。书读多了,很多道理也就明白了。林子大了,什么样的鸟都有。我们不能保证我们的队伍里没有一个人都好,但整个气氛是好的,坏人也会变好人。如果整个气氛都是差的,好人也会变坏人。李敢就是一个例子。想当初,他跟着钱世财混日子的时候,他是什么人?现在完全就是脱胎换骨的变化。但我也不能肯定他就完全变好了,至少他还算能跟得上我们的节拍。” 信江河堤很长。他们走着走着,前面就到了一个村庄。 走进村庄,家家户户的生活很安宁。下地耕作的农民正在收割水稻。江南天气暖,水稻可以种两季,文奎让村民改种一季为两季,一年生产出来的粮食翻了番。佃农们除了交租,家家户户谷满仓,再也不会出现一年少半年粮食的情况。 前方稻田有十几个精壮劳动力在劳动。文奎和辛力刚走进一看,原来是第三纵队第一大队三中队的官兵。这些人利用训练的空隙,帮一个姓屠的佃户割稻子。那个姓屠的佃户租了地主十几亩地,只有一个劳动力。这么多官兵一来,秋收的速度便快得惊人。 听说来人是文奎元帅来了。老屠连忙放下手里的镰刀,扑通一声跪倒在田上:“文元帅在上,奴才有礼了!” “哎,咱不兴这一套,快点起来。” 文奎连忙把老屠扶起来,问清楚名字,他叫屠国清,家住屠家村。年过六旬,育有两儿一女。他们是从山东迁徙过来的。到信州已经生活了三代。 文奎笑眯眯地问道:“老人家,您对红巾军的印象如何?” 屠国清连声赞“好”,说这些战士和他家亲儿子似的,甚至比他亲儿子还听话。 屠国清的大儿子叫屠柱子,年方二十,腿脚不是很方便,又很想去当兵。这次看见文奎,自然不放过这个机会,想开个后门,把儿子送到部队去。 屠国清恳切地说道:“文元帅,能不能帮个忙,让俺家柱子去部队,跟着你,受受管教也好呀。” 文奎有一套征兵的制度,又岂能破例?腿脚不方便,更是不方便去作战部队,只好动员他去当民兵,在家里接受训练,照样能发挥作用。 文奎看得出来,屠国清的眼神掠过那么一丝遗憾。 告别了屠国清,文奎和辛力刚继续往屠家村走。家家户户都在忙着秋收。田野上处处都可以看到正在收获的农民,还有那些精壮的士兵。村庄的矮屋一幢连着一幢,都是大多是木结构的茅寮。砖木结构的农家,生活算是比较富裕的人。 村庄的墙上,处处都是红巾军用红油漆刷上去的标语。辛力刚一边走,一边介绍,如今的信州府,处处都在闹红巾军。像屠国清那种家庭,有两个儿子,就想送一个去当兵。这是普遍想法。 文奎听得乐滋滋的。如果能把信州府经营得好,再不断地把这种成果巩固和扩展,就是慧缘和尚所说的“大同世界”。这是千百年来老百姓的理想世界,眼看就要在自己的努力下实现了。 按照后世的说法:“革命的形势一派大好”! 两个人一边聊,一边往回走。突然间,前方一匹战马飞驰而来。马背上的人嫌马跑得不够快,用鞭子使劲抽马屁股。 “驾!” “吁” 战马眨眼间到了眼前,通信兵小杜从马背上跳了下来,喊道:“报文元帅十万火急!” 小杜递上来一封信函。这“信”严格来说,还谈不上是信,而是用一个簿簿的木板,上面歪歪斜斜地刻了两个字:内拼! 文奎拿着这块木板,有些懵逼了。这是怎么回事? “小杜,这是哪来的?” 小杜上气不接下气地说道:“老鹰嘴。这东西是老鹰嘴的士兵送下山的。” “那送信的士兵呢?” “在元帅府休息。我们不知道您去哪了。听有人说您和辛师傅出来散步了。这才碰运气到处转。终于在这里撞见您了。文元帅,我估计可能是老鹰嘴发生火拼了,他们自己人干起来了。” 文奎一听,估计这种可能性实在是太大了。老鹰嘴山寨,都是朱中秋的原班人马,罗亮虽说已经投诚,也给了他很高地位,但他不一定能服众啊。 文奎一想到这里,急切地吼道:“老辛,你一个人慢慢走回去。小杜,我骑你的马火速回营房。我要见到那个送信的士兵,好好问问情况。快!” 第二五二章 血的教训 文奎心急火燎地回到元帅府。那个从老鹰嘴下来的士兵已经缓过神来。 据送信的士兵介绍,老鹰嘴现在分为两大派,一派是以罗亮为首的人,坚决拥护文奎和黑水寨,另一派是以朱孝权为首,一心想自立门户,不想受制于人。这些日子,这两派势力一直在明争暗斗。 “就在今天上午,训练的时候,以朱孝权为首的人拒不出操。连罗亮亲自去叫都没用,结果两派人打起来了。打得很凶,死了很多人啊。” 文奎一听,脑袋轰的一声响,这才意识到自己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当初收编老鹰嘴,并没有像铜鼓山一样,把原班人马调离! 这一个错误,导致了老鹰嘴原来不满收编的人员势力不断壮大,最后引起了兵变。 “黑虎队,紧急集合。全员武装,火速前进!” 黑虎队队长苏北,作为文奎最贴心的爱将,亲自抱着一挺轻机枪,其他战士,也携带了各类轻重武器。每人一匹马,跨上马背,便一路飞驰。 三百多人的队伍,要去平叛一支三千人的部队,苏北多少还是有些担心的。好在黑虎队的装备是这个世界独一无二的。 临行前,苏北想叫文奎在家等候消息,说道:“文将军,你就别去了吧。这事交给我去解决。” “不行。这件事关系到罗亮以及三千多兄弟的生死,我担心你把握不了政策界限。” 苏北想想也是,自己老大粗一个,除了会蛮干,又怎么懂得如何处理两派之争? 一百多公里的路,黑虎队一路飞奔,中途没有休息。到夜间戍时三刻,他们终于到达老鹰嘴。 远远的,文奎就听到老鹰嘴方向杀声震天,火把通明。可想而知,罗亮和朱孝权两派人,经历了多么恐怖的撕杀。 黑虎队一到,立即对撕杀的人群形成包围之势。 “住手!” 清一色的冲锋枪朝着那些士兵的头顶开枪。子弹喷着火舌,如雨点一般射向夜空。除了地上倒了一大片的尸体,其他人都停止了撕杀。 文奎躲在黑虎队队员身后,以防对方以暗箭伤人。苏北勇敢地站到第一线,扯开嗓子喊道:“所有人,放弃武器!双手抱头!” 苏北这个北方汉子,身高体壮嗓门粗。他用尽全身力气一喊,再加上刚才那阵如暴雨般的枪弹,现场立马安静下来。 激战甚酣的战士们纷纷放下武器,双手抱头,按照苏北的要求向训练场走去。由于双方打了一天的仗,战场上能动的也只不过一千七、八百人。剩下的除了死就是伤,损失非常惨重。 三百多名黑虎队员,一个个手举火把,押着那些投降的士兵向训练场走去。自始自终,文奎都跟在队伍后面,由着苏北去发挥,甚至老鹰嘴的人都没有发现作为最高统帅的文奎也到了现场。 朱孝权自知罪孽深重,躲到一黑暗处,向苏北射来一支利箭!专注于指挥俘虏的苏北,完全没有预料到,黑暗处会有利箭向自己射来。文奎眼尖,他听到前方有异响,再一看,朱孝权已拉开了满弓! 文奎猛然挥起一脚,踢向苏北的屁股,紧接着,甩手一枪,射向朱孝权。 两个动作几乎一气呵成! 苏北屁股挨了一脚,受惯性使然,一个趔趄滚在地上。利箭从他的耳边掠过。而五十米开外,子弹已打中了朱孝权的大腿。苏北一回头,原来是文奎踢了自己求了自己一命。只见他爬起身来,如猎豹一般冲了过去。朱孝权腿部中弹,正要抽出腰间的佩刀,已被人高马大的苏北按住。 噗! 苏北如铜锣般的拳头向朱孝权面部砸去,朱孝权的嘴里喷一口鲜血,门牙也掉了两颗。 “妈的,你竟敢对老子用黑?” “罗亮呢?” “不、不知道。” 这时,有一个“罗亮派”的士兵跑过来报告,罗亮身负重伤,在后院的床上躺着。文奎连忙带着两个队员,跟着这名士兵来到后院。 果然,罗亮胸部、肩部多处受了刀伤。大腿上中了箭伤,一支箭插上大腿上,还没拔出来。 罗亮看到文奎出现,眼眶瞬间湿润了。 “元帅,您终于来了。卑职管理无方啊。朱孝权那孙子不听指挥,还煽动部下造反。” 文奎无语了。想当初,之所以没有对老鹰嘴的人马进行必要的调整,就是对罗亮过于信任,怕引起他的疑心。没想到,这样做的直接后果,就是差点害他丢了性命! 文奎握住罗亮的手安慰道:“你好好休息吧。其他事,以后再说。军医呢?” 罗亮苦逼地叫道:“山寨哪来的军医啊?出了事都是用土办法,是死是活听天由命。” 这也是罗亮不敢拔出那支箭的原因,万一引发大出血,他就没命了。山上甚至连止血药都没有。 文奎让两个随身士兵留下来保护罗亮,自己单独向训练场走去。这时,三百多黑虎队员已经对训练场形成了包围之势。 三百多支枪口对准那一千多人,谁敢乱动就打死谁。被缴械的士兵,经过一天的激战,一个个都呈现出疲惫之色。 朱孝权挨了苏北一拳,腿上又有枪伤,形象也十分颓废。看得出来,今天一战,朱孝权这派的人明显比罗亮这一派要强悍,占据了绝对优势。 文奎往台上一站,厉声喝道:“报数!” 几分钟后,报数的结果是山寨还剩下一千八百八十七人。也就是说,有一千二百多人在这场冲突中丧生! 苏北的枪口直指朱孝权的脑袋,恨不得一枪打爆他的头。文奎还没有发话,他只好先让他活着。 文奎的心痛了!一千多人的伤亡,不是打仗造成的。而是自己人打自己人!起因竟然是朱孝权的人不服从命令,不肯出操。 只有文奎自己知道,更深层次的原因是他没有对山寨进行大换血,导致了山寨的土匪脾性沉渣泛起。 这是血的教训! 文奎望了一眼台下黑压压的人群,痛心疾首地责问道:“我们都是自家兄弟,为什么要自相残杀?!” ...... 训了一通话。文奎仍然难解内心的痛苦,最后决定让那些缴了械的士兵回营房休息。同时,晚餐照常供应。而朱孝权被押进一间密室,派了四名黑虎队员严加看管。 第二五三章 冰冻三尺 深夜。老鹰嘴山寨终于平静下来。参加厮杀的双方全部刀枪入库,一个个垂头丧气地回到自己的营房,在黑虎队队员的密切监视下活动。 密室里。朱孝权垂头丧气。 文奎坐在朱孝权对面,冷冷地瞪着他。朱孝权觉得一股冷气从后脚跟冒起,直冲头顶。 谁都知道,发生了这么大的事,死了这么多人。他作为始作俑者,肯定是死罪! 文奎问:“告诉我,为什么要发动兵变?” 朱孝权自知罪责难逃,一言不发。他身上的枪伤没人治疗,伤口已经自行结痂。 见朱孝权不肯说话,一旁站立的苏北捏紧拳头,又有了想揍他的冲动。 “文元帅问你话,你是聋子吗?说,为什么要发动兵变?!” 文奎摆摆手,示意苏北安静,然后耐心地问道:“朱孝权,我想了解事情的真相。你给你说话和申辩的机会,你不肯开口,吃亏的人只能是你。” “你们能放过我吗?” “那要看事实,究竟是谁对谁错。我会根据是非曲直来作出判断。” 朱孝权沉思了一下,抬起头,终于下定了决心,说道:“兄弟们吃不饱,还要整天训练,怨气很大。所以,他们都很留恋以前的日子。以前朱中秋当寨主,大口吃肉,大碗喝酒,现在没有了。整天都是纪律,约束,大伙受不了。你们下拨的那点伙食费,还不够后勤贪污,层层扣,十块钱里,没有五块钱能到士兵手里。换了是你,你会服气吗?” 文奎心里暗暗吃惊,幸亏找朱孝权了解情况。要不然,他怎么知道这些事情? 文奎早有一种预感,朱孝权能煽动那么多人来反对罗亮,肯定是有一定思想基础的。 “你说后勤贪污,有证据吗?” “你们可以派人来查啊。管后勤的人是罗亮的侄子罗鑫。” “如果发现贪污,我肯定一查到底,决不姑息。现在说说你的问题,为什么要煽动那么多人来对抗罗亮。一切行动听指挥,难道这条你忘记了?” 朱孝权低头不语。过了一会,他抬起头来,目光坚定地说道:“我罪该万死。你们可以杀我的头,其他人就不再追究了。拒绝参加早操只是一个导火索,矛盾早就有了。但有一条我想声明,这次事件和朱中秋没有任何关系。他的阴魂早就散了。在老鹰嘴,没有人再怀念他。毕竟他也不是什么好货。” 从囚禁室出来,文奎问苏北:“你有什么感触。”苏北摸着榆木似的脑袋,嘿嘿一笑:“老大,我这脑袋不开窍呀。” 文奎冷冷地说道:“我知道你读书不多,就是想让你遇事多动动脑筋。我问问你,这次事件究竟是谁的过错?” 苏北道:“应该说双方都有过错吧。特别是罗亮,不应该让自己的侄子管饭堂。伙食搞得差,士兵们吃不饱,当然有意见啊。” 文奎不禁有些得意:“你看你,不是学会思考了吗?你的脑子不是榆木疙瘩啊。给你一个任务,明天上班你去做一伯上来吧,罗亮和朱孝权的人,各找五十个人了解情况,看看朱孝权所言是否属实。还有,今天晚上派人把罗亮送到总部医院去接受治疗。” “朱孝权怎么处理?” 文奎咬牙道:“视明天了解的情况而定。暂时先关着。” 当天晚上,文奎骑着马,和罗亮一起回到信州府总部。 会议室。气氛异常严肃。除了苏北在老鹰嘴处理哗变事件,其他大队长以上的人物都被集中起来开会。 史勇作为二把手,和李敢分别坐在文奎两侧,其他人依次坐好。 深更半夜。文奎突然把高层召集起来,一定是有紧急事情。当文奎把老鹰嘴的事情介绍完,众人一派哗然,一个个议论纷纷。 等大家议论得差不多了。文奎开始发言:“扣士兵伙食费的事情,你们有没有?各个大队回去给我立即自查,稍后,由柴茂组织懂财务的人员,到各个大队去审核,如果发现敢于贪污士兵伙食费的行为,一律杀头!” 会议开了一个多时辰,形成了两个决议,一是在各个大队成立纪检组,专门检查各个大队的纪律执行情况。二是迅速形成审计组,对所有来往帐目进行审计,发现异常情况必须严肃处理。三是文冲派到老鹰嘴主持大局。从老鹰嘴调一千人下山,分散到各个大队,对老鹰嘴整支队伍进行分解,防止士兵们抱成一团。 会议结束。文奎又来到罗亮的病房。此时已是子时。罗亮两眼瞪得老大,直愣愣地看着楼板,显然还没有从白天的血战中走出来。 看见文奎进来,罗亮想起身,腿部的伤让他动荡不得。 罗亮问:“文元帅,你还没睡?” 文奎苦笑道:“老鹰嘴发生了那么大的事,叫我怎么睡得着?” “我也睡不着。”罗亮哀声叹气地说道:“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事情发生到这一步,我也有责任。” 文奎微微一怔,反问道:“你知道你错在哪吗?” “我不该用罗鑫去管食堂。他是我的侄子,身份比较敏感。事实上,他的确很贪婪,从食堂里捞了不少好处。平时也有人向我反应,我不当一回事。今天事情发生了,我才知道原来士兵们对他是多么愤怒。他们把对罗鑫的愤怒都发泄到我身上来了。” “罗鑫的问题一旦查实,可能要枪毙。” 罗亮一听,整个人都懵了,怔怔地说道:“能不能饶他不死?我大哥走的早,只有这么一个侄子。” “很难。今晚开了会,要对所有大队的帐目进行一次大清理,发现有贪污的,必须严肃处理。” “……” 罗亮躺在那里,两眼直直地望着虚空,过了一会,他才喃喃地说道:“是我害了他。我不该把他带到部队里来的。” 文奎一把握住罗亮的手,觉得这位壮汉的手在微微发抖,自己的心里也如刀绞一般难过。 无论是谁,走上这条道路,就要按规矩。没有铁一般的纪律,如何打造一支钢铁一般坚强的部队? 罗鑫,在罗亮的纵容下变成了牺牲品,他岂有不伤心的道理? 第二五四章 罗亮之死 文奎有些嗫嚅地感叹道:“老罗,既然你自己意识到了,我也就不批评你了。你现在所说的,正是朱孝权所说的话。他认为你让罗鑫管食堂,战士们吃不饱,还得每天进行高强度的训练,一个个意见很大。所以,这件事你也负有重大责任。我们已经决定从老鹰嘴抽调一千人,分散到各个大队。老鹰嘴只留几百人,作为一个训练基地,由文冲去负责。不知你有没有意见?” 罗亮苦笑道:“我还敢有意见?你没把我杀掉,已经算是法外开恩了。朱孝权这个人,你准备怎么处置?” “哗变是他煽动的,杀!” “朱孝权在老鹰嘴还是有些人缘的。要对他执法,也要等人员抽走再执行。” “不,就是要在人员调动以前动手。杀鸡敬猴。我并不是为了杀人而杀人!还有你的侄子罗鑫,也是这次事件的始作俑者,他逃不了!希望你能理解。” 罗亮痛苦地闭上了眼睛。此时此刻,他还能说些什么呢? 文奎深知,在这个年代,对于犯事人的处理方式可不像后世那般花样百出,除了杀头,鞭笞,廷杖等皮肉之苦,好像不太那么文绉绉。什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那些不伤皮肉的事情,这时代好像还没有。 从第二天开始,柴茂带着一帮人到各个大队去审计帐目。前后用了十天时间,审计出来的一大堆问题,让文奎冷汗直冒。人性的丑恶在金钱面前表现得十分透彻。贪污、挪用、挤占公款等,几乎成了普遍现象。 文奎命令秘书处把审计结果整理成文字,向十五个纵队下发通报,要求整改。同时,决定对罪大恶极的朱孝权和罗鑫进行公开判决,执行死刑。 秋高气爽。阳光灿烂。 信州府西北方的一块空地上,早已戒备森严。文奎派了一千名士兵,三步一岗,五步一哨,一个个执刀持枪,杀气腾腾。围观的人群,里三层,外三层。判决布告早就贴出去了,会认字的人把消息传得满城沸沸扬扬。 “红巾军竟然杀自己人?不会吧。” “说你不信!红巾军纪律严明,秋毫无犯呀。” “贪点钱,哪个朝代没有?犯不着要杀头吧?”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看就该杀!” “屁话,给你机会,你不贪?” …… 午时。 囚车押来了。宣判台上,端坐着红巾军的几大首领,文奎坐在正中间,史勇、苏北、文冲、罗亮等人都坐在前排。 罗亮已经出院,文奎有意让他参加。老鹰嘴的士兵代表也来到好几百人。诺大的刑场周围,可以说是人山人海,被挤得水泄不通。 朱孝权和罗鑫被押上刑场,绑在两根木柱上,执刑官分别宣布了他们的罪状,两名膀大腰圆的刽子手手执大砍刀站在两名罪犯身边。朱孝权和罗鑫早已吓得魂不附体。他们的身体要不是捆绑在柱子上,估计早已瘫软在地。 随着一声令下,刀光一闪,两颗人头落地。在阳光的照射下,两股热血喷涌形成两道绚丽的血柱。两条人命结束了。围观的人群渐渐唏嘘着离去。 很多人都着太多的感慨! 罗亮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似乎一夜之间头发全白了。文奎主动走进屋里,陪他聊天。罗亮的眼里全是泪水。 “老罗,你别太伤心。想想那一千多互殴致死的弟兄,这两个人都死得不冤!” 文奎这样劝道。 罗亮哽咽着哭诉起来:“文元帅,你有所不知。我从小没了爹娘,是靠兄长一手带大的。长兄如父。罗鑫又是我兄长的独生子。这一刀下去,哥哥家这脉再也后继无人啦。我如果不把他带到部队,不让他管食堂,就不会发生这些事情呀。罗鑫也不会送了命呀。要是死在战场上,倒也光荣。而他的死,让我充满了耻辱。” “老罗,想开点。人生没有那么多如果。通过这件事,我们也可以看出,看似轰轰烈烈的红巾军,其实也是漏洞百出。我们千万不要掉以轻心。蚁穴虽小,可以溃堤啊。这些小事不抓紧,以后就会出更大的事件。这件事,我也很痛心。要是当初多个心眼,把老鹰嘴的人全部打乱,分散开去,也不会发生这么大的事!” “文元帅,你别有太多自责。也不用太多担心我。这道坎,我一定会过去的。” …… 两个人关起门,一聊就是一整天。没有人敢打扰他们。谁都知道,红巾军杀了自己的人,一个个心里都很难过。平时纪律抓得严,就会避免恶性事件发生。 从罗亮房间走出来,文奎觉得自己的双腿都在打抖。这次下决心杀了两个自己人,他的内心并不好受。回到自己的房间,他把门一关,独自躺在床上,望着虚空发愣。 来到这个世界已经四个年头了,他感觉自己骑上了一匹快马,这匹马发了疯似的往前飞奔,他想停已经停不下来了。 据血鹰从苏州带来的消息,张士诚、张士信等人在江浙一带闹得很凶,还自立为王。天下分崩离析的局面正在形成。一个小小的信州府,只不过一千多平方公里的土地,又能闹出多大的动静? 第二天清晨,文奎被一阵急促的敲门声吵醒。他一夜失眠,快到天亮的时候才睡着,还没睡好,又被吵醒了。这次不是别人,而是红巾军的“二把手”史勇。 “文将军,大事不好!” 除了史勇,没有谁敢这么放肆,在文奎睡着的时候把门敲得震天响。 听到史勇的声音,文奎一骨碌起身,蹭的一下,整个人就跳到地面,赤脚打开门,问道:“老史,什么事这么急?” “罗亮自杀了!” 文奎一把抓住史勇的双臂,反问了一句:“你说什么?你再说一句?!” “罗亮自杀了!他已经死了!” 这次算是听清楚了。文奎一把推开史勇,发了疯似的向罗亮的房间奔跑而去。 第二五五章 黑鹰突出队 文奎最不愿意看到的一幕发生了:罗亮割腕自杀了! 印入他眼帘的罗亮,眼睛直挺挺地仰望着天空,带着无奈和不甘。也许,他至死都不明白,会是自己亲手毁了罗鑫他的大侄子! “为什么会这样?为什么?” 文奎一把抱住罗亮的遗体,发疯似的摇晃着,希望他能醒过来:“罗亮,你只是睡着了,你没死,对吗?” ...... 罗亮之死,又一次在红巾军引起轩然大波。不知道的人以为,是文奎逼死了罗亮。一些将领又认为军纪是否定得太严?当兵吃粮,古已有之。哪朝哪代没有喝兵血的现象?为何罗鑫就要杀头?对罗鑫的处理是否过重了些?文奎冷静下来之后,在全军上下展开了一场思想大讨论。目的就是要让全体人员意识到扣军粮、贪污公款的危害性。 出人意料的结果是,所有的士兵都不希望出现罗鑫这样的军需官。 鼓不敲不响。理不辩不明。文奎所在的红巾军,用了半个多月的时间,终于把老鹰嘴的恶性事件平息下去。 这天,血鹰回来了。事先没有一点征兆。突然间,血鹰就站在文奎面前,这下子把文奎乐得不行。 兄弟见面,免不了喝酒、拉家常。文奎让几个副元帅一起参加招待血鹰。 血鹰作为一名杀手,看到黑水寨的那一亩三分地,竟然起兵造成,按捺不住内心的兴奋。这也是他回来的理由。 几杯酒下肚,血鹰便说出了自己的真实想法:“大当家,不瞒你说,这次回来,我就是想参加红巾军,带兵打仗,做生意的事情,还请你全权委托给杜新京。” 众将一听,也是随声附和。血鹰原本就是一个将才,让他去搞经营,的确不合时宜。听众将都希望让血鹰回来带兵,文奎也满口答应下来。当场决定让杜新京主持原安林商行的生意,继续把安林商行做大,血鹰回来主管黑龙山。以血鹰以往的经验,一定能把黑龙山经营得更好。 酒足饭饱,文奎把众将带到自制的沙盘模型,从沙盘上看,凡是插了红旗的部分,都是黑水寨的红巾军。血鹰一看,不由惊叫起来:“真没想到,一段时间没回来,黑水寨竟然弄出了一个独立王国。” 文奎手执皮鞭,指向插了黑旗和黄旗的地方,向血鹰解释道:“血鹰,你看看东部,这些插了黄旗的地方,是张士信部。北部,这些插了黑旗的地方,代表元朝政府军。这两部分势力呈老虎钳的形状,也就是说,如果真要打起来,我们两面受敌。还有,南部地区,我以白旗代替,这是陈友谅部,他虽然距离我们较远,但也不能调以轻心。兵贵神速,一旦他想吃掉我们,也不是不可能。所以,我觉得对于黑水寨而言,也是危机四伏。形势并没有你们估计的那么乐观。打大仗的事情随时可能发生。” 说罢,文奎看向众将,有些意味深长。 严格来说,这些人经历的考验还是太少。由于一直以来黑水寨比较保守,从来不主动进攻,造成战事少,作战经验不丰富。这是他们的硬伤。 众将从文奎的眼神里,看到了更多的危机。平时,他们每个人手里都握着数千兵马,人前人后都威风,自以为还是那么回事。一旦打大仗,动辄数万、甚至数十万人的场面,他们是否能挺得过去? 文奎带着血鹰下到各部队,走了几天,看到的都是一派热火朝天的景象。 十天后。 血鹰采用黑鹰组织独特的信息手段,一下子把全国各地的职业杀手全都召唤到黑水寨,整整八百人。这些人都是经过特种训练的职业杀手,一个个长得彪悍无比,如野狼一般充满了野性。 文奎看见这支部队,满心的欢喜。既然这是血鹰所属的黑鹰组织专属队,就由他亲自指挥。文奎还给了它一个响亮的名字:黑鹰突击队。 现如今,文奎已拥有苏北的黑虎队和血鹰的黑鹰突击队。 而且这两支队伍还有着鲜明的特色。黑虎队的人善于用热兵器,个个都是神枪手。而黑鹰突击队的人善于用冷兵器,个个善于用暗器。袖箭、飞镖、梅花针之类的暗器使用得出神入化。 一明一暗,一冷一热,构成了文奎的左膀右臂。 文奎想了个办法,让这两支队伍互换教练。也就是说,让苏北去黑鹰突击队当教练,让杀手们学会打枪。血鹰去黑虎队教队员如何使用暗器。 一个月后,两支队伍的战斗力又是翻倍提升。 这天文奎专程来到黑龙山,看黑鹰突击队的演练。血鹰把八百名壮汉集中起来,先表演暗器飞镖。从笼子里放飞的数百只鸽子,眨眼间全都被飞镖射中。接着,又命令他们表演枪法,一百米以内,基本都能打中七环以上。 然而,黑鹰突击队完全是在黑鹰组织的基础上组建的。能征善战是这支队伍的长处,政治思想却是他们的大问题。包括血鹰在内的所有人,都喜欢独来独往的自由生活,有谁愿意用严格的纪律约束自己? 文奎作为主帅,最强的本事就是要把这些看似散沙一般的力量凝聚起来,使他们形成战斗合力。组织纪律就是粘合剂。 想起发生在老鹰嘴的惨痛事件,文奎觉得自己很有必要找血鹰谈谈。悲剧绝对不能在黑鹰突击队重演。这支队伍的战斗力强,破坏力也很强! “老大,纪律当然很重要。现在的情况是,这些习惯用杀手组织的纪律约束的人,要转变为用军队纪律约束,这个转变肯定会比较漫长。杀手的单兵战斗力很强,但他们自由散漫,喜欢独来独往。包括我自己在内,都还很难适应。” 看见血鹰那满脸蛋痛的样子,文奎也是浑身起鸡皮疙瘩。血鹰手里掌握的黑鹰突击队,是一柄双刃剑。用得好,当然是杀敌的利器。 相反,很可能会给红巾军带来极大的伤害。 第二五六章 杀俘虏 文奎想到这,严肃地说道:“血鹰,再给你三个月。三个月之后,把你这支队伍拉出去打一场大战。” 血鹰听得浑身热血沸腾。 黑鹰突击队是完全按照后世的《士兵训练宝典》打造的。每天凌晨五点,军号声响,队员们必须在五分钟内完成起床、洗漱、集合等一系列动作,然后越野长跑五公里,再进行刺杀、射击等训练...... 一开始几天,血鹰并不适应。由于文奎多次语重心长地叮嘱,再加上发生在老鹰嘴的惨剧,他也不敢掉以轻心。他每天都逼着自己和队员们一起训练。 一个月后,习惯养成。黑鹰突击队渐渐实现了军事化管理。 那些野狼一般的队员,如今有手枪、手雷等热兵器助力,一个个都如狼似豹。 训练了三个月后,文奎眼见这支队伍已经崭露锋芒,便决定拉出去打一仗。 目标:元政府军苏前松部。 想当初在黑水寨,苏前松部参加过围剿,并没有点到便宜。现在黑鹰突击队这支利剑炼成,文奎忍不住想吃了他们。 冬天已经来临。 白雪飘飞,寒风呼啸。 血鹰亲自带着黑鹰突击队,骑马火速突进两百多里,来到苏前松驻扎的童家岭。这里山高林密,地处偏远。距离城市潼南有五十里地。 文奎之所以选择苏前松部,一是两者有旧仇。二是这支元军部队偏居一隅,就算把它全部吃掉,元朝政府也一下子反应不过来。 这几天的雪下得特别大。天寒地冻,每个人都不想出门。有谁会料到,这种天气,竟然有一支突击队神不知鬼不觉地杀向自己? 深夜。白茫茫的大雪覆盖着帐篷。军士们一个个围着篝火烤火,聊天,喝酒。突然间,三颗红色的信号弹从天际划过。那些军士还以为是流星。 元帅苏前松坐于中军帐喝酒,舒服地啃着羊腿。他也看到了信号弹,觉得很奇怪。紧接着,他就听到了他所熟悉的枪声。 哒哒哒....... 砰砰砰...... 轰轰轰...... 枪声,爆炸声响作一团。随之而来的是震耳欲聋的砍杀声。谁也猜想不到敌人来了多少人。 一个士兵慌慌张张地跑进来报告:“大帅,大事不好。红巾军杀来了。” 苏前松问:“他们有多少人?” “不知道。四面八方都有,估计有好几万人!” “快!跑!” 敌人来得太过突然,苏前松很难组织有效的抵抗。如果跑慢了,倒是有可能当俘虏。红巾军对于元朝政府军的主帅,哪里会手下留情? 三十六计,走为上。 苏前松二话没说,赶快拿了宝剑,跨上战马,带着十几个亲兵发疯似的向外突围。到了外围,他意识到自己是对的。 来犯之敌就像是虎笼里放出来的老虎,一个个都饥饿难耐,吃人的凶像无人敢挡。枪弹如雨点一般射来,死伤者无数。 还有,就是逃跑的士兵也在自相践踏! 呜呜呜 嘟嘟嘟 数声海螺声响彻夜空。这是血鹰发起的冲锋号角。八百猛士冲进敌营,如入无人之境。由于事发突然,苏前松逃跑了,元军指挥失灵,更是没办法抵抗。 子弹打光了。血鹰让队员们用刀砍杀。按照常理,如果拼人力,就算黑鹰队员武功超群,毕竟他们面对的是上万的敌军,杀人的力气也是有限的。 遗憾的是,元军主帅一逃,下级军官也跟着逃,哪里还有反抗之力?来不及逃跑的士兵跪在地上,纷纷扔掉武器投降。 一时间,苏前松的军营被冲得七零八落,溃不成军。不到半个时辰,来不及逃跑的士兵都当了俘虏。雪地上,更是变得遍地血红。 白皑皑的雪地,堆满了尸体。鲜血染红的雪地。大地的颜色为之变化。 血鹰骑着高头大马,带着几个亲信绕着营房走了一圈,已经没有反抗之敌。黑鹰突击队队员按照命令打扫战场,集中战俘。 令人惊讶的是,战俘竟然有三千多人! 战俘的人数远远超过了黑鹰突击队的人员。血鹰下达命令,寻找他们的主帅苏前松。 苏前松不见了! 三千多战俘,扔掉兵器就成了老百姓。血鹰做出了一个让人吃惊的决定:把这三千多战俘全给杀了! 一时间,血雨纷飞,天地为之变色! 杀完战俘,军营也被一把大火烧成了灰烬。躲在远处的苏前松,亲眼目睹了血鹰的所作所为,不由痛心疾首。一万人的部队,竟然被数百人的红巾军偷袭,导致全军覆没。 天大亮的时候,黑鹰突击队全体返回黑龙山。当晚文奎就住在黑龙山,坐等血鹰的消息。 当看到那些猛士一个个生龙活虎地回来,文奎自然高兴。而当他得知血鹰杀掉了三千多战俘,脸色刷地变了。 “你说什么?你把三千多战俘全都杀了?” 文奎简直不敢相信这是真的! 《三大纪律九项注意》,血鹰可是学习过的!这支部队从建立之日起,第一课就是由文奎亲自讲授。而血鹰这个铁血杀手,竟然置若罔闻! “血鹰!”文奎急得眼泪都要涌出来了,一把抓住血鹰的双臂吼道:“你把纪律忘到哪里去了?你要知道,你不再是一个职业杀手,而是一名带兵打仗的将军。我的纪律是怎么说的?要优待俘虏。而你,却把苏前松的战俘给杀完了。这种胜利,还是我们想要的胜利吗?” 血鹰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犯错误了! 这种错误,应该是杀手常犯的错误。所有的杀手都是嗜血的。 文奎急得顿足捶胸也没用。错误已经犯下。这种错误是这个时代的将军常犯的。想当起,战神白起就活埋了四十万俘虏。 所以,血鹰一开始并没有意识到自己错了。打起仗来,所谓的纪律全都成了耳边风。 血鹰作为黑水寨的老将,和文奎的私人交情很深。如今犯下如此错误,让文奎情何以堪? 他作为黑鹰突击队队长,开了一个很坏的头。此风不刹,后患无穷! 可是,用什么说辞才能让血鹰和他的突击队接受自己的思想呢?文奎的大脑紧张地思索着。 第二五七章 战机 黑鹰突击队休整了一天,文奎就郁闷了一整天。白天,他一个人走出洞口,沿着山间小路散步,以此释放心里的郁闷。 昨晚一夜激战,队员们都在抓紧时间休息。血鹰被文奎一阵吼叫,全然没有了睡意。他根据哨兵的提示,在一块岩石旁找到文奎。 血鹰挨着文奎身边坐下,主动承认错误,:“老大,我错了。” 文奎双眸炯炯有神地问:“你知道你错在哪?” “不该杀俘虏。” “为什么不该杀?” “违反纪律。” “你知道我为什么要制定这条纪律吗?” “不知道。” 这才是最要命的答案。没有人知道这条纪律的重要性,也没有人知道为什么要有这条纪律,这就意味着杀俘虏的事情以后还是会发生。 文奎循循善诱道:“血鹰,我们红巾军成立的纲领是什么?” “驱除鞑虏,恢复中华。” “既然你知道这个纲领,就不难理解为什么不杀俘虏了呀。我们的敌对目标就是蒙古人的野蛮统治,要把他们打到塞外去,恢复汉族人的统治。而你杀的那些俘虏都是什么人?” “汉人。” “如果我们不杀他们,而是把他们改造过来,我们的队伍是不是又发展壮大了?这个世界最可宝贵的是人的生命。没有人,我们拿什么去驱除鞑虏。这是第一点。第二点,换个说法,如果我们是俘虏,知道敌人有杀俘虏的习惯,我们还会坐以待毙吗?” “被俘也是死,战也是死。我当然选择战死。大当家,我总算明白这个道理了。以后,我一定注意,而且还要向黑鹰突击队的队员讲清楚。” 文奎继续解释道:“不杀俘,指的是放下武器的俘虏。对于敢负隅顽抗者,我们的政策还是毫不留情,坚决镇压。有时候,敌人会出现假投降,真抵抗,你们也不能掉以轻心。免得我们的人吃亏。所有的决策,都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嗯。我似乎明白一点了。” “血鹰,在你杀俘这件事上,我决定给你一个记大过处分。功不抵过。” “行,没问题。以后我一定好好改,改掉这动不动就打打杀杀的毛病。老大,不瞒你说,这黑鹰突击队的第一仗,还真的很过隐。八百人对一万人,居然把他们打败了。你别提有多爽呀。” “话是这么说,我怕麻烦也要来了。你想想,元朝政府会就此善罢甘休吗?” 血鹰兴奋叫道:“他们再来,我们再打呗。不打仗,我们的突击队员那才叫憋得慌。” …… 正如文奎的预测,元军一夜之间被红巾军消灭了上万人,自然是坐立不安。那个苏前松逃回省城,被主帅哈丹巴特尔狠狠地揍了几鞭。 “部队都没了,你还跑回来干什么?为什么不一起死?” 不管哈丹巴特尔骂得多难听,苏前松连屁都不敢放一个。他很清楚,丢掉一支上万人的部队意味着什么。大元帅没把他的脑袋砍了,算是已经很仁慈了。如今的苏前松,已经成了一个光杆司令。从今往后,他只能靠边站,或者依靠立军功重新上位。 几天后,苏前松被降了官级,由万户官变成了一个千户官。手下只有一千多士兵。不过,对于一个汉人来说,有这样的待遇已算不错。这种官职多数都授予蒙古人,汉人能当这千户官、百万官,那都是祖上烧高香了。 没过几天,信州知府王道生从省城收到消息,元军大元帅亲率三十万大军,兵分三路杀向信州府。 消息传来,满城沸腾。血鹰对于文奎的判断能力佩服得五体投地。元军从东、西、北三面向信州府包抄,同时发动攻击。这对于文奎来说是致命的。 黑水寨的红巾军正规部队只有四万多人,要应对三十万元军的猛烈冲击。从势头上看,元军一举消灭文奎的战略目的非常明显。 前方消息来报,元军的先头部队距离信州府仅有两百华里。 文奎连夜召集几个高层开会,紧急研究军事部署。 苏北率先发言:“元朝皇帝派大将哈丹巴特尔率三十万之众来袭,妄图一举歼灭我们。养兵千日,用在一时。黑水寨的弟兄们可是苦练了好几年了,现在拉出去打一仗,也好振作一下士气。” 苏北一开口,大家你一言,我一语,都议论开了。文奎看得出来,这些人一个个摩拳擦掌,都想打仗,士气十分旺盛。士气运用得好,就是战斗力。一旦失败,很容易走向另一个极端。 文奎记录下每一个人的发言,然后进行归纳总结,提取他们的精华,再汇总提升,很快就形成了一个完整的战斗方案。 文奎道:“这是我们成立红巾军以来,打的第一次大仗。这一仗打的是士气,只许胜,不许败。最好能将元军三十万人全歼,让他们再也不敢啃我们这块硬骨头。首先,力量上看,我们有先进的热兵器,元军的火绳枪比我们落后了不是一个层级,其次,我们有十五万民兵。还有四万多正规军,力量对比上并不吃亏。哈丹巴特尔误以为我们只有四万多人,把我们的民兵完全忽略了。这次要让他们尝一尝民兵的厉害。” 接着,文奎开始对全局性的力量进行了重新调整:一,所有民兵以县为单位,全部集中在黑水寨、黑龙山和老鹰嘴三个基地,缩紧拳头,集中力量,随时准备全线出击。二,黑虎突击队和黑鹰突击队两支部队埋伏在卧龙岗一带,放哈丹巴特尔前锋部队过去,然后抓住战机歼灭哈丹巴特尔的大本营,最好能活捉这位蒙古将军。三,一旦哈丹巴特尔的指挥系统遭到破坏,命令收缩起来的铁拳迅速全线出击,让敌人首尾不能相顾。 文奎冷冷地笑道:“我的意思就是斩腰,断头,砍尾。把哈丹哈特尔这条毒蛇分头斩杀,最终使他们全线溃败。记住一点,抓住俘虏后,凡是汉族的俘虏一律不准杀害。其他民族的俘虏等审讯清楚了,再区别对待。” 第二五八章 伏击战 卧龙岗是赣北山区的一条狭长的山谷。这条山谷长达十多里路,山谷两侧是高山密林。 这天是冬至。华夏二十四节气之一。这一天意味着冬天真正到来了。北方已是滴水成冰,南方湿寒的天气也会冷得让人受不了。 密林左侧埋伏着黑虎队,右侧埋伏着黑鹰队。两支队伍总计一千一百多人。这两支队伍是文奎精心打造的“杀手锏”,专门用来进攻敌人的要害。 元军走在最前面的就是“千户官”苏前松部。这个由“万户”变成“千户”的汉族军官,今天无比幸运。他领着哈丹巴特尔拨给的一千人,战战惊惊地从最容易埋伏伏兵的卧龙岗通过,平安无事。紧接着,后面又有数万人的部队通过,照样平安无事。 哈丹巴特尔骑着战马,走在队伍的中间。他作为率领了十万兵马,目的地是饶州县城。“文奎”这个人的名字,他已经如雷贯耳。朝廷派他亲率三十万大军去剿灭只有四万人的红巾军,说什么也要打出一点战绩来。 先锋官每前进五公里,就会传来一次报告。一路通行无阻。从省城出发,到今天已经是五天了。部队风餐露宿,进展出奇的顺利。 “报前方是卧龙岗。” 哈丹巴特尔双眸一凝,目光炯炯有神地盯着卧龙岗上的密林,脑子里突然闪现出一丝不祥之兆。作为久经沙场的将军,对于狭长山谷的地形,总是有一丝担忧。这种地形,如果敌人前后堵住,扎紧麻袋口,能很轻松地打一个伏击战。 哈丹巴特尔看见天色已经是黄昏。山谷只有一条羊肠小道,部队乘黑夜进入这种地形,遇到埋伏后果不堪设想,他只好下达命令:部队停止前进。在山谷外埋锅造饭,宿营一夜。 埋伏在卧龙岗两侧的突击队员一个个傻眼了。他们已经在草丛里呆了两天两夜,现在终于看到“帅”字旗了,对方却又停止前进。 苏北和血鹰两个指挥官凑到一起,紧急商量对策。商量了一阵,都觉得除了继续等待,别无它法。对待老狐狸,必须像那些经验丰富的老猎人,冷静,冷静,再冷静。 天寒地冻的夜晚。每一个士兵穿着棉衣棉裤,还是觉得冷得手脚僵硬。血鹰和苏北两个人分别下去,一个个做思想工作,要求他们冷静。有些人的手脚已经冻到发麻,仍然没有任何怨言。 第二天早晨。太阳初升。苏北和血鹰用望远镜观察到,元军的士兵又开始启程了!“帅”字旗在缓缓移动。哈丹巴特尔趾高气扬地坐在一匹白马上面,前后左右都有身穿铠甲的士兵护卫着。 苏北和血鹰的人,一个个不由得热血沸腾。哈丹巴特尔的部队有一大半进入山谷,前方仍然一派寂静。 “停!” 生性多疑的哈丹巴特尔突然命令部队停下来,喝道:“弓箭手准备,放箭!” 射箭是蒙古兵的长处。数百名弓箭手排成两排,分别向山谷两侧的密林射箭。乱箭像雨点一般向血鹰和苏北的人射去。这些突击队员以为自己暴露了,不知道谁开了第一枪,紧接着枪声大作! 突出其来的变化,让两个战场指挥官陷入了被动。苏北的黑虎队还算是经历过几场战斗,血鹰的黑鹰队是第一次打伏击仗,哪里知道敌人是在试探性放箭? 苏北让血鹰指挥战斗,他自己提起一支狙击步枪,快速向密林深处窜去,他要找一个最佳狙击点,对哈丹巴特尔实施斩首行动。这可是从文奎那里学来的招术。 哈丹巴特尔早就知道文奎的红巾军装备了这个时代最先进的“火绳枪”,射程超过三百多米,还能连续发射。今日一见,真是吓得魂飞魄散。密林里射出来的一排子弹,迅速把数百名站立的蒙古弓箭手打死。其他进入山谷的士兵卧倒在地的,侥幸逃过一命,那些试图奔跑和进攻的士兵,完全变成了活靶子。 打了十几分钟,元军士兵都变得聪明起来,一个个卧倒在地,或躲在山沟沟里,或躲在草丛里。像野鸡似的顾头不顾腚,形象十分可爱。 血鹰一声令下:“全体扔手雷!” 雨点般的手雷从天而降,在元军士兵的人群里爆炸。一时间,硝烟漫天,肢体横飞,惨不忍睹。 再说苏北,提着他的狙击步枪向前突进了五十米,爬上一株大树,把狙击步枪架在树枝上,用瞄准镜寻找目标,也就是元军的最高指挥官哈丹巴特尔。 此时,具有丰富作战经验的哈丹巴特尔正躲在距离伏击圈两百米的山沟沟里,瞪大眼睛看见无数枪弹和手雷倾泄到自己的士兵身上。 血肉横飞! 无可奈何! 让哈丹巴特尔侥幸的是,他自己并没有进入伏击圈。如果再往前走两百米,那他所遭遇的结果,肯定会和那些士兵一样。 在败局无法挽回的情况下,三十六计,走为上。 严格地说,哈丹巴特尔是沿着山沟沟,手脚并用,用爬的方式撤出山谷。苏北的瞄准镜找了好一阵子,才发现一个中年将官在山沟沟里学狗爬,他的身前身后全都是警惕性极高的卫兵。 北风呼啸。 苏北目测了一下距离,自己离哈丹巴特尔已经有四百多米。这个距离能否一枪要了他的命,他并没有把握。毕竟他的枪法和文奎比起来,还是相差了一大截的。 更可恶的是,哈丹巴特尔的身边有四五十名卫兵,这些人呈前呼后拥之势,经常挡住哈丹巴特尔的身体,影响了苏北的射击精度。 还有风力、距离等因素! 苏北觉得自己再也不能等了。代表死亡的十字准星对准哈丹巴特尔的后背心时,他扣动了扳机。 砰! 枪响了。一个卫兵很不幸地用自己的身体为哈丹巴特尔挡了一枪。一颗子弹从那名卫兵的后脑勺射进去,从前额爆出,整个天灵盖被掀翻。 一道绚烂的血雾在晨光下显得无比灿烂而诡异。 红白相间的液体溅在哈丹巴特尔的脸上,他还以为下雨了。他下意识地抹了一下脸,顷刻变成了一个大花脸。 第二五九章 反包围 苏北的枪法和文奎相比,真是差得太远了。 哈丹巴特尔在众多卫兵的护卫下,眼看就要逃出山谷。苏北急了,叫道:“来二十人,随我追!” 一声令下,苏北带着二十名精兵,一边开枪,一边冲锋,如猛虎一般扑向哈丹巴特尔。那些原本以死相护的卫兵,见子弹如雨点一般泼向自己,哪里还顾得上元帅? “那个高个子的官给老子留着,其他人往死里打。” 苏北又是一声吼叫,那些卫兵更是逃无可逃。死的死,伤的伤,最后只剩下哈丹巴特尔一个光杆司令。文奎早有交待,就是要活捉哈丹巴特尔。 此所谓:“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 哈丹巴特尔被活捉,血鹰那边打得更猛,吹起了冲锋号,那些如猛虎似的士兵也学着苏北的打法,一边冲锋,一边射击,神挡杀神,佛挡杀佛。那些怕死的官兵纷纷跪地求饶。 一支部队连统帅都被抓了。指挥系统一摧毁,便呈现出树倒猴狲散的场面。腿脚快一点的,拼了命往密林里钻,来不及跑的,只有当俘虏的份。 最后清点人数,竟然抓获了三万多名俘虏。这么多俘虏,押运成了大问题。 行进的队伍非常缓慢,一天也走不了几十公里。 信州。元帅府。 文奎收到来自苏北的报告,自然万分高兴。他拿出功劳簿,给苏北和血鹰都记上一笔。 再说苏前松带领的一千先头部队,听说后面的部队遭到红巾军截杀,连哈丹巴特尔都被俘虏了,只有仰天长叹的份。退,肯定是退不回去。 最好的活命办法就是投降,或者投靠东路军。东路军的指挥官是苏德。彼此还算认识。想到红巾军曾经杀掉三千俘虏的旧事,苏前松选择了苏德。 苏德听说红巾军抓获了哈丹巴特尔,恨得咬牙,怕得要命。 以后数天,苏德命令暂停前进,原地待命,埋锅造饭。搭营房休息。同时,还陆陆续续收集了哈丹巴特尔的五万多散兵,东路军的实力扩充到了十五万人。 东路军的前锋直指红巾军相对较弱的老鹰嘴。苏德的野心渐渐膨胀了。根据以前的情报,老鹰嘴只有文冲带领的一千多人。以十五万人的部队去攻克一千多人,简直靠人力都可以将整个山头踩平。 挑软子捏,自然是一种不错的打法。 文奎派出大批前线侦察兵,每天都扮成老百姓,骑马来回送最新情报。苏德的部队向老鹰嘴方向移动,消息很快就传到指挥部。 令人痛苦的是,血鹰和苏北的人押送三万多俘虏,全靠两条腿行军,走得非常慢。需要好几天才能到达信州府。 文奎细想,不能让这批俘虏拖两支精锐,又不能简单地把他们都杀掉。 只有一个办法:想投降的汉族士兵,就地纳入红巾军编队。不想投降的,由红巾军发给十文钱路费,自己逃命。 如此一来,血鹰和苏北各收纳了一万多降兵,其他的人被就地遣散。单是缴获的战马,都已经够人手一匹。经过简单的战地动员,血鹰和苏北各带着一万多骑兵星夜兼程,飞奔老鹰嘴方向。 再说哈丹巴特尔被装进一个大麻袋,像运送牲口似的绑在马背后面,由三名黑虎队员押送回信州府。 不到一天时间,哈丹巴特尔就见到了文奎。 这个蒙古族将军亲眼看见文奎,不由暗暗吃惊,传说中的文奎,应该是青面獠牙,杀人不眨眼的恶魔。没想到他只是一个白面书生。 “跪下!” 卫兵一脚踩向哈丹巴特尔的脚弯处,老家伙防不胜防,扑通一声跪在地上。不过,他很快又顽强地站了起来,嘴里吼道:“高贵的蒙古将军,是不可能向卑贱的汉族人下跪的。你们杀了我吧!” 文奎挥挥手,让卫兵下去。他上下打量了一下这个全身上下绑得像粽子似的哈丹巴特尔,问道:“你很高贵吗?人与人原本就是平等的。众生生而平等。所谓的等级,是他们自己划分的,对吗?你知道你为什么会失败吗?” 哈丹巴特尔眼睛朝天,鼻孔也朝天,根本不拿正眼瞧文奎一眼。现在是战时,文奎也没有那么多时间和他缠纠。 他怒道:“高贵无比的哈丹巴特尔将军,我会让你看到你的三十万大军是如何覆灭的!来人啊,把他押入大牢!” 文奎不想杀哈丹巴特尔,就是要让他亲眼看见他的三十大军是如何崩溃的。 老鹰嘴原本是一个鸟不拉屎的偏远之地。因为元军派大部队围剿,如今已是山下旌旗在望,山头鼓角相闻。满山遍野都是元军士兵。十五万元军,已经将老鹰嘴围成了一座孤岛。 等苏北和血鹰带着他们的人马赶到外围,前方来报,元军苏德部已经完成了对老鹰嘴的包围。 如果搞暗杀,血鹰是当之无愧的老大。打大仗,还是苏北有经验。他让部队停止前进,在苏德的后方形成了一道包围圈。同时,派了一千骑兵火速赶往信州府。 干什么呢?运军火! 打了一场伏击战。那些突击队的士兵枪枝弹药放开打,弹药消耗很厉害。要是没有弹药,那些突击队队单兵战斗力并不弱,但震慑力会明显减弱。 自从得悉元朝政府要大动干戈,文奎每天晚上都要进入那个神密的军火库。天天干着苦逼的搬运工的活,连续十几天下来,文奎在元帅府堆了两大房间的弹药,全都是轻重武器的子弹和手雷、手榴弹等,没有再添新的枪支。 如果没有经过专业训练,步枪也好,冲锋枪也罢,所发挥的作用都是有限的。 文奎听说苏北要武器弹药,当然是毫不吝惜,有多少给多少。这些士兵全都是用马运弹药,文奎自然担心。马跑得快,万一不小心掉下一箱炸药,引发爆炸,那个后果也是非常惨重的。 想到这,文奎只好把辛力刚一起派去。 辛力刚听说要去前线,和敌人面对面地干,竟然开口向文奎要了一挺轻机枪。他想去元军的人群里过把瘾。 第二六0章 又胜了一局 辛力刚带着运送武器弹药的队伍,来到苏北和血鹰驻扎的营地,差点被吓得一大跳。 在他的记忆中,血鹰的黑鹰突击队只有八百人,苏北的黑虎队员有三百人。没想到打了一次伏击战,不但缴获了大量的战略物资,像战马、刀械、弓箭、粮食等,他们还多出了两万多士兵。这些士兵全都是汉族子弟,因为各种原因参加了元军。当了俘虏后,经过苏北的一番口舌,纷纷临阵倒戈,都愿意跟随红巾军打天下。 两支类似后世的特种部队,武器弹药得到补充后,无异于在苏德的后背插上一把尖刀。 这天,苏德正在帐中发愁,外面跑进来一个军士,喊道:“报!后方发现红巾军!人数大约两万多人。” 想起哈丹巴特尔十万人的部队,被区区一千多红巾军打得望风而逃,苏德不由后背心阵阵发凉。他们被朝廷派来剿灭红巾军,一个小小的文奎,居然是最难啃的硬骨头。 哈丹巴特尔是死是活还不得而知,自己这十五万人,要是被两万多人的红巾军吃掉,那可是天大的笑话。 “他们距离我们还有多远?” “十五里。” 苏前松献媚似的向苏德建议:“元帅,卑职和文奎部多次交战,深知他们的套路。他们喜欢摧毁敌人的指挥机关。就比如哈丹巴特尔,我估计着,红巾军就是有意放前锋部队过峡谷,然后集中优势兵力打指挥部,哈丹巴特尔就这样成了他们的俘虏。所以,我建议,元帅赶快把帅旗撤下来,以免你成为他们狙击的目标。要知道,他们的火枪射程可达八百米到一千米。我们的弓箭手无法企及。” 苏前松话音刚落,只听见外面“”的一声枪响。苏德吓得一跳,探出头去看,“帅”字旗被拦腰折断,断口处还冒着一缕青烟。显然是被子弹击中的。 苏德不由大惊失色。如果自己的后方被一支劲敌给切断,老鹰嘴的人再往下冲,这样的仗还怎么打? 苏德反过来问苏前松:“现在该怎么办?我们是腹背受敌,一旦战端开启,将会非常危险。” 苏前松也很无奈。他和文奎的部队已经打了好几仗了,没有一次是赢的。腹背受敌,到时候一旦打起来,满山遍野都是逃兵。因为他们惹了一群惹不起的人。 正在苏德和苏北松两个人为进退烦忧的时候,红巾军吹起了冲锋号。两万多人马的部队,朝着曾经挂着“帅”字旗的营房冲来。前面是突击队员的热兵器开道,后面是那些刚刚投降过来的汉族士兵,再后面又是突击队员用冲锋枪殿后,防止投降的新军哗变。 一时间,红巾军的将士们尤如虎入羊群,见谁咬谁。除了偶尔会遇到微弱的抵抗,大部分士兵逃择了满山遍野地逃窜。谁也不想和提着步枪、冲锋枪的红巾军士兵遭遇。这些人的手雷还更加恐怖,一旦爆炸,死伤一大片。 苏德和苏前松还没来及组织有效抵抗,部队就已经被冲得七零八落,让开一道长长的口子,让他们可以和老鹰嘴上的四目相对。 在老鹰嘴坚守的文冲,看见山下大乱,也带领一千多士兵往山下冲。他们用的是大刀、长矛,杀伤力相对较弱。但这个时代打仗,打的多半是气势。此所谓兵败如山倒。 一旦胜利,那就是势如破竹! 两军汇合后,文冲问:“苏将军,血将军,下一步该怎么办?” 血鹰主张让部队上山休整,苏北反对,坚持一鼓作气,同时提出一个口号:投降不杀! 苏北认为,元军士兵已经处于崩溃的边缘,不如一鼓作气,把他们赶得满山乱跑。同时要求全体红巾军战士喊出“投降不杀”的口号,相信那些来不及跑的士兵,肯定愿意跪地投降。 几分钟后,血鹰和文冲都同意苏北的意见。血鹰也体会到了“优待俘虏”的好处。 冲锋号再次吹响! 苏德和苏前松还没有把部队收拢,又迎来了新一轮的冲击。红巾军的战士一边冲,一边减“投降不杀”,收到的成效非常巨大。所到之所,凡是负隅反抗者,很可能被一枪爆头,或者弓箭射死,被砍刀砍了脑袋。所有跪地求生者,全都可以活命。 一个时辰以后,苏德的部队退出包围圈二十里地。红巾军这才停止了追击。一清点人数,十五万人,只剩下不到十万人。其他五万多人,不是战死,就是当了俘虏。 苏德看着眼下这些残兵败将,手下数百战将,没有谁敢主动出击。这些平时凶猛如豺狼的将领,遇到这支红巾军,就象羊入虎口。真不知元朝的皇帝抽什么风,非要下令剿灭文奎? 对付文奎,比对付张士诚、朱元璋和陈友谅还要难。元军和他们作战,至少还有些拉锯战,就算是输了,也能咬对方一块肉下来。而这个名不见经传的文奎,虽然没有称王称霸,还做了不少有利于老百姓的事情。但他们给元军带来的重创,的确是灭顶之灾。 战争如果这样打下去,也许文奎只需要三个月,就能打到元朝大都,把皇帝老子从龙椅上赶走。 这一仗,一直打到太阳西下,黄昏降临。苏北才让收兵。清点俘虏,不由乐了。短短半天时间,竟然多了四万多俘虏。 五万元军,真正战死的,只是很少的一部分。大部分都是经不起枪支弹药的轰炸,主动选择了投降。 文冲看见满山遍野的俘虏,也是犯难了。这么多人,没有地方关押。天色一黑,又担心他们会逃跑。如果全都杀掉,又不被纪律成允许。 这种事情,最考验人的还是血鹰。毕竟他已经犯过一次错误了,再也不敢犯第二次错误。 苏北灵机一动,把目光聚焦到一处山坳。那个山坳完成可以容纳这些人暂时安身。等明天早晨天亮,再按照文奎制定的政策办事。 山坳的四周各摆了数挺轻机枪,还派了五百岗哨,彻夜防守。山坳的周围燃起了熊熊篝火,防止半夜有人逃跑。 文冲送给了俘虏们一句话:“所有胆敢逃跑者,一律枪毙!” 第二六一章 不服来战 众将在不安的夜色里熬到天亮。毕竟两万多人,要去面对四万多的俘虏。这些俘虏一旦抱成团,舍命一搏,后果肯定是灾难性的。 好不容易捱到天亮。俘虏营里平安无事。炊事班熬了几大锅粥,给这些俘虏充饥。吃完早餐,辛力刚开始代表红巾军向俘虏们训话。 “各位弟兄,以我脚下这块石头为界,凡是汉族子弟站左边。其他民族的,站右边。” “哗” 四万多人,基本上都站到左边去了。站右边的俘虏只有区区数百人。蒙古族和汉族相比,毕竟只是占人口的极少数。 红巾军只要高举“驱除鞑虏、恢复中华”的旗帜,就不愁没人响应。元朝统治者最愚蠢的做法,就是没有善待汉人,而是把汉人当作最低等的民族,像对待奴隶一样奴役。一个失去大多数人支持的王朝,哪有什么统治的根基? “汉族同胞们,你们是我们的兄弟,打断骨头还连着筋的亲兄弟呀。你们为什么要为元朝政府卖命?难道只是为了一日三餐吗?” ...... 台下那些汉族士兵听了辛力刚的演说,入情入理,声情并茂。有的人竟然发出了悲伤的抽泣声。一向嗜血的血鹰,这才意识到自己残忍杀害了那么多俘虏,是多么愚蠢的行为,难怪文奎会震怒。 “愿意留下来和我们一起推翻元朝政府的,可以编入红巾军队列。不愿意留下来,我们不强迫,一律发给路费,你们自己回家找出路。但是有一条,不能再参加元军。如果还有人第二次当俘虏,那就让他变成刀下鬼!” 不知道是辛力刚的演说更动人,还是这批俘虏本身就受到了元军的压迫。结果令辛力刚喜出望外,所有人都愿意参加红巾军。 这个结果实在是太出乎人的意料了。这么人一下子找不到那么多军服,他们便把元军的衣服脱了,简单地在胳膊上缠一条红布,就代表自己是红巾军了。 如此一来,单是血鹰和苏北的部队就达到了六万人! 这个仗要是这样打下去,文奎完全可以把实力做得更加强大。 处理完这些汉族官兵,辛力刚让他们去一旁排队登记造册,建立入伍档案。然后去处理那些蒙古族官员。 蒙古族的人,竟然没有一个当兵的,全都是军官。五六百名军官,都是在反抗无望的情况下举手投降的。所以他们并不服气。 辛力刚往这些人面前一站,看到的是一双双充满怒火的眼神。这些平时自以为高贵的军官,至今还没有意识到自己输在哪里。 “你们之所以能赢,靠的不是本事,而是火器。让我们掌握到那么先进的火器,我们也能打胜仗。” 其中一个蒙古军官在人堆里吼道。 辛力刚看了他一眼,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我是万户长,叫乌罕。伟大的天之骄子成吉思汗的子孙。我们靠的是杀伐,是武力。如果你能胜我,我就服你。” 辛力刚点点头,阴笑道:“你说得很好。我的意思是想和我比武功,对吗?” “当然!” “你以为,自从蒙古人入侵中原建立元朝政府以来,朝廷禁止民间练武,汉人就会变得如绵羊一般好欺侮,任由你们杀戮,对吗?” “当然!” “好,给他一把蒙古刀。我要让他输得没有机会后悔!” 辛力刚说这话时,心里杀意顿起。 数十年来,汉族人习武练功,都必须偷偷摸摸地干。而且还不能拥有刀枪棍棒等武器。要不然,那可是杀头之罪。自从在全国范围内爆发了红巾军起义以来,禁止习武和禁止拥有武器的规定都成了一纸空文,根本不可能做到。 有人递过来一把蒙古刀,辛力刚把刀递给乌罕,阴笑道:“希望你能战胜我。要不然,怕没有机会站着喘气了。” 乌罕接过蒙古刀,如猛兽一般嗷叫一声,一招“力劈华山”,向辛力刚劈来。势大力沉,虎虎生风。辛力刚轻轻挪动了一下身子,避开刀锋,向乌罕拦腰一刀斩去。乌罕连忙收住刀势,用刀去挡。两刀相撞,火光四溅。 辛力刚不由暗暗赞叹,这个乌罕胆敢和他叫板,的确有两下子。接下来,他使出了八卦刀法,脚踩罡步,身体按照奇特的步伐忽左忽后,前进后退,每一个步法都和刀法相随。如此一来,辛力刚整个人就像影子似的飘忽不定。乌罕每砍一刀都落空。还得时刻提防辛力刚的刀。没过几分钟,乌罕只有招架之功,没有还手之力。 随着辛力刚步法加快,刀片如雪花似的飘飞。只听到“噗”的一声,一刀砍在乌罕持刀的手臂上,紧接着又是第二刀,刀锋直接插进了乌罕的心脏。 人高刀大的乌罕轰然倒地,眼睛直愣愣地瞪着蓝天。他很不甘地死了。辛力刚站在他的身边,刀尖还在滴着血。 “还有谁?如果不服,可以出来和我一战,我可以给你们机会。不要以为汉族人就是绵羊,可以任由你们欺凌。” 那些蒙古族军官,看见被他们视为战神的乌罕在辛力刚手上,没支撑多久就死了。哪里还敢再出来应战?一个个耷拉着脑袋,再也不敢出声。 对于这些蒙古族军官,血鹰没有好感。再说,既不可可能指望他们投降,还得为他们付出人力物力,不如一刀砍了痛快。 吸取上次的教训,血鹰问:“辛教头,这些人怎么处理?” “还能怎么处理?罚他们先挖我们修几天战壕吧。我们的工事还不坚固。不是正缺人手吗?” 老鹰嘴的工事,只是一般的土匪寨子的工事,没有碉堡和暗堡,更没有其他更加稳固的工程。辛力刚想当一回奴奴隶主,指挥一批士兵用武力逼迫蒙古军官干苦力,让他们接受一段时间劳动的教育。 血鹰和苏北两个人各带三万人马,浩浩荡荡地开进信州府。文奎听到消息,喜出望外,亲自走出城门来迎接这一批新生力量。 至此,信州的红巾军已经壮大到十万人! 第二六二章 思想也是武器 这个结果,甚至连文奎自己都没想到,战事刚刚开启,竟然收编六万多汉族官兵参加了红巾军。 文奎仔细总结经验,主要还是得益于两个方面,一是元军部队有很多的汉族子弟,红巾军提出的口号颇具号召力和煽动性;二是红巾军“优待俘虏”的政策,让那些俘虏投降像串亲戚似的,毫无心理压力。 接下来,最重要的是对这六万俘虏兵进行“洗脑”教育,要把他们从政府的官兵变成一支穷人的军队,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文奎把这些人分散到各个驻地,集中培训三天时间,主要讲红巾军秋毫无犯、一心为穷人的政策。让这些穷苦子弟找到回家的感觉。 后世的思想教育和一些政策,搬到这个朝代,效果实在是好得惊人。一场思想教育课下来,那些投诚的士兵一个个就像变了个人。他们普遍认为,信州的红巾军,除了提出“驱除鞑虏”的口号和其他红巾军相似,在管理和带兵打仗上却有着明显的不同。他们对老百姓秋毫无犯,对元朝政府官兵的政策也极为灵活。这种军队是真正让人胆寒的军队。 再说苏德和苏前松带着残兵败将退出二十几里地,驻扎在小黄庄一带。十万人的部队,呈一字长蛇阵排开,阵势仍然十分强大。 这天,苏德把苏前松召到中军帐前,忧心忡忡地问道:“苏将军,朝廷派我们来讨伐红巾军,仅仅短暂的两场战事下来,我们就损失了这么多部队,连大元帅哈丹巴特尔都被抓走,请问如何向皇上交差?” 苏前松的眼睛贼溜溜地转了几圈,阴笑道:“我倒是有一计,只不过有点损,怕不太好办。” “请讲!” “我们打不过红巾军,难道还打不过老百姓吗?不如派一些士兵去抓老百姓,砍了头给朝廷送去充数。谁知道他们是红巾军还是老百姓?” “嗯只能如此了!传令下去,周边五十里地,但凡青壮年男人,有多少抓多少,就说他们是红巾军!砍头示众。然后将首级送回京城。” ...... 这天下午,文奎接到门卫报告,有十几个老头老太跪倒在元帅府门前,要求拜见文奎。这个消息令文奎很意外。这是怎么回事? 文奎出来一看,那十几老头老太一个个哭得和泪人似的。从他们断断续续的叙说中,文奎知道了事情的原委,原来这些人都来自小黄庄。苏德带来的官兵到处抓人,看见青壮年男人,不分清红皂白,抓去就砍头,还在他们的头上裹上红头巾。 听到这里,文奎明白究竟是怎么回事了。这些禽兽一般的官兵,竟然干出如此伤天害理的事情。 文奎把那些老头老太打发走以后,立即召开军事会议。辛力刚一听,气得胡子都要翘起来。他在彭和尚的红巾军呆过一年,类似的做法,在其他地方也发生过。 其他将领更是一个个摩拳擦掌,恨不能连夜杀进敌营。李敢是负责防守西路的。手下有一万多官兵。元军的西路军指挥官是庆格尔泰。这位将军曾经吃过红巾军的亏,所以,进展非常缓慢,基本上就是持观望态度。 所以,李敢这支部队不能动。 文奎尝到了收编俘虏的甜头,反倒不想急着去消灭苏德和苏前松手下的十万官兵。 他等众将都说完,才缓缓地说道:“我的意见是,学习打击中路军的做法,擒贼先擒王,集中优势兵力,直接摧毁苏德的指挥部。同时,在外围摆上六万新收编的红巾军,让他们去劝降。这六万人不需要打仗,只负责喊话。我认为喊话所取得的效果,比打仗还要好。各位弟兄,说实在的,我真心不舍得把那些无辜的生命送上断头台。彼此无怨无仇,出手就刺刀见红,这该有多少怨死鬼?但这次有一个不同之处,就是动手杀了老百姓的官兵,一律砍头!” “苏北,血鹰!” “在!” “你们从那六万将士里面,各抽调一千最精干的士兵,充实到黑鹰队和黑虎队,然后,三天以后,我们全线出击,剪除苏德和苏前松。” “是!” 三天后,黑鹰队和黑虎队的人员各增加了一千人。这些人年龄都在二十以上、三十以下,身高都在一米七以上,一个个长得很均称、结实,都是打仗的好苗子。可惜时间太短,他们还不会打枪,便教他们如何扔手雷和手榴弹。这个威力也是不可小觑。 文奎给每个队员配发了八枚手雷,四枚手榴弹。没枪的士兵用弓箭和砍刀。 苏北还是有些感到不满足,厚着脸皮要求,是不是给新加入进来的队员也配枪。文奎只好翻白眼,嗔怒道:“没经过严格训练,配给他们枪支也只能当烧火棍,有用吗?亏你想得出来!” 苏北粗略计算了一下,单是那些手雷、手榴弹的威力发挥出来,足够炸死好几万人。的确没有必要浪费。 文奎心里也是暗自着急,之所以能在这个世界横行,就是因为那个军火库,取之不尽,用之不竭。万一哪天把军火库搬空了,争霸天下也就没有资本了。 放在同一平台去竞争,比军火库更有力的武器还是思想武器。 对于思想教育,有了《三大纪律九项注意》为蓝本,再配以煽动民族情绪,还有就是以穷人为中心的治军理念,相信其他军阀是没办法相比的。 准备工作基本就绪,文奎把那六万换了红巾军军服的士兵撒出去,在大黄庄外围形成一个更大的网。然后,命令血鹰和苏北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按照早就侦察清楚的方位,率领黑鹰突击队和黑虎突击队同时向两个方向前后夹击,准备一举歼灭苏德和苏前松的部队。 苏德和苏前松两个人凑在一起,伤天害理的事情干了很多,村头村尾的树丫上,到处挂满了被抓来当作红巾军杀掉的老百姓。大黄庄一带,老百姓已经逃之夭夭,剩下的基本上是驻扎在当地的官兵。这给红巾军全歼官兵创造了空间条件。 苏德对于即将到来的灭顶之灾竟然毫无察觉。 第二六三章 掘墓人 深冬的夜,寒冷,肃杀。 血鹰和苏北各领精兵两千,昼夜兼程,短短两天时间就到了大黄庄外围。苏德的指挥部设在村里一富户人家。村外密密麻麻的帐篷,住着难以计数的元朝军士。 下半夜是人体最困的时候。帐篷里不时传来震天的鼾声。那些巡逻的士兵,皮靴踩在村道上,传来了“笃笃笃”的响声。 丑时三刻。 血鹰和苏北带来的人,在统一时间向帐篷里扔自制的“燃烧弹”。这种“燃烧弹”其实并不陌生。就是往竹筒里灌满汽油,用棉花塞紧筒口。点着棉花后,整个竹筒扔进帐篷。数千个燃烧弹一起燃烧,大火迅速蔓延,帐篷和帐篷的间距很小,有很多还是紧紧连在一起的。 凑巧的是,仿佛是老天关照,突然刮起了北风。火借风势,风助火威,一下子整个村庄都燃烧起来。苏德被嘈杂的吵闹声惊醒,这才发现竟然没有亲兵叫他逃命! 原来村里大火燃烧,村子外围已经是杀声震天。 “投降不杀!” “投降不杀!” “汉族人不杀汉族人!” 红巾军的将士专门攻打企图反抗的元军,凡是跪地求生者,一律可以获得新生。元军的军心被动摇,哪里还有什么战斗力可言?特别是那些汉族官兵,只需要把刀枪剑戟往地上一扔,趴在地上别动,便可以活命。 “别打了,我们投降!我们都是汉族人!” 血鹰注意到,整队的官兵,在军官的带领下走出军营。负隅顽抗的少数蒙古军官,被枪手们一个个锁定,子弹像长了眼睛似的,让他们的脑袋开花。 仅仅一个多时辰,大黄庄里的一万多人,除了烧死的,被流弹打死的,还剩下八千多人。这个活捉率实在是太高了,高到让人难以想象。 再说苏德,惊醒之后骑上一匹骏马,带上弓箭和蒙古刀,猛然朝马屁股上拍了一刀,那匹马受惊,便发疯似的朝村外冲去。苏北看见那匹马想突围,马上的人物应该不小。 砰! 一颗子弹钻进战马的前额。战马栽倒在地后,苏德骨碌碌倒地,还打了几个滚。他还没有站起来,便被一拥而上的红巾军士兵捆得结实,带到苏北面前。 有投降过来的士兵在苏北耳边一阵嘀咕,苏北笑了。又一个指挥官落网了。文奎的战术真是太好使了,就像和人打架,专门攻击敌人的大脑,不击则己,一击即赢。 苏德在指挥部周围部署了一万多人,如今又是黑灯瞎火,情势又那么乱,总能找到逃命的机会。 很不幸的是,他步了哈丹巴特尔的后尘。 大黄庄以外的几个村,驻扎了数万之众的部队,他们遭遇了大黄庄相似的命运。先是用“燃烧弹”火攻,然后是密密麻麻的弓箭手等在外围,谁逃命就射谁。 弓箭手的外围多达六万多的士兵,包围了元军,他们相当于赛场的“啦啦队”,喊的口号全都是事先拟好的,投降可活命,抵抗就杀头。 六万多人的口号汇聚在一起,山呼海啸,惊天动地。 如此一来,包围圈以内的元军士兵意识,突围不可能,不如投降了捡一条命。 天色大亮的时候,针对苏德部的战斗完全结束。战果比预想的还要丰厚。 文奎骑着一匹白色的骏马,在几名亲兵护卫下,满街巡走,大街小巷全都挤满了投降过来的元军士兵。 看见血鹰和苏北等人迎面走来,还押着几个当官的人。文奎连忙迎了过去。血鹰和苏北看见文奎,连忙立正报告,行军礼。 苏德和苏前松两个人捆在同一根绳子上。经人介绍,文奎才认识他们。 “就是你们,把老百姓当作红巾军来杀?” “……” 苏德和苏前松耷拉着头,不敢正视文奎。在他们的想象中,文奎应该是长得凶神恶煞,五大三粗。而眼前这个家伙,简直就是一个小书生。 文奎挥了挥手,面无表情地说道:“押入大牢,听候审讯。” 元朝政府派来的三十万大军,被文奎逐个击破。几场战打下来,已被消灭了三分之二。这三分之二,百分之九十以上投降当了俘虏。俘虏里面,又有百分之九十以上参加了红巾军。 铁门咣当一声响,从外面押进来两个人。哈丹巴特尔定睛一看,竟然是苏德和苏前松。 看到这两货色,哈丹巴特尔的脸一阵红一阵黑。 羞愧! 愤怒! 没过多久,文奎迈着八字步走了进来。 “哈丹巴特尔你现在感觉如何?汉族人,是不是你们所说的,低等人种?我说过,我会把你们的将领一个一个抓进牢房,听候穷人们的审判。现在该信了吗?三十万大军,已经被消灭二十万了。还有十万,领兵的将领叫庆格尔泰,我也会让你们很快就看见他的。” 苏前松的四肢都被套上了铁链子。他自知罪责难逃,低着头,躲一边不敢出声。越怕的事,越要发生。文奎的目光从哈丹巴特尔移动苏前松身上,看得他浑身起鸡皮疙瘩。 “苏前松,抓穷人去砍头,然后冒充红巾军去领赏,如此伤天害理的事,你能干?” “……” “一千三百多人的脑袋,被挂在树上风干。苏前松,不知道那么多冤魂在夜间飘荡,你是否会作恶梦呢?” “我是汉人。” “你不是人!你是禽兽,比禽兽不如。相信我,你会得到应有的报应的。” 苏前松耷拉着脑袋,浑身发抖,再也不敢正视文奎。如果没有这项罪恶,或许他只要扔掉武器,主动投降,还可以捡回一条命。 听文奎的口气,他已经把情况摸清楚了,再来敲打他。等待他的,只有无比锋利的铡刀。 这时,苏北进来报告:“文将军,自愿参加我红巾军的人数统计出来了。这是花名册,一共八万一千七百六十二人。” 文奎抖了抖手里的花名册,对哈丹巴特尔说道:“尊贵的将军,这些人都是你们大元王朝的掘墓人!” 第二六四章 攻心为上 据统计,文奎收编的元军将士达到十五万多人。也就是说,如今的红巾军,比开战前增加了十五万人。这个战果,是文奎想都不敢想的。 一个小小的信州府,十二个县,竟然拥兵二十多万,还有十五万民兵。如今的实力,怕是元顺帝听到也会颤抖。 这么多的优秀士兵,都是元朝政府白送的! 文奎只不过从后世搬了一些优待俘虏的政策和民族政策,再辅以军火库的强悍实力。那些原本为元朝政府卖命的汉族子弟,纷纷“跳槽”到文奎麾下,换了个老板继续当兵吃粮。文奎把二十万军队编成二十个纵队,每个纵队管一万人。纵队下面再设大队、中队、小队和特种突击队 各个纵队的特种突击队仿照黑鹰突击队和黑虎突击队的训练体系,都配以枪械火炮,形成最强悍的攻击力量。到到打硬仗,突击队就是敢死队。 庆格尔泰收到情报,哈丹巴特尔和苏德两路军先后被红巾军围剿,连夜奏请皇上,要求撤军。 三十万人,只剩下十万。元顺帝闻讯大惊,连忙下旨庆格尔泰,迅速撤出信州府。 然而,一切都晚了! 文奎集中所有的兵力,对庆格尔泰完成了合围。 十万元军,被围困在河口镇。一条蜿蜓的信江河绕城经过,然后以奔腾之势进入鄱阳湖。 石权石磊两兄弟用十二艘战船,每艘战船搭载了一百名弓驽手,在信江河面一字排开,把河口镇的水路完全切断。庆格尔泰四面受敌,连跳水逃生都已无可能。 更可怕的是,现在的庆格尔泰面临的是数倍于己的红巾军。彼此的力量悬殊之大,让他不寒而栗。 文奎命令部队把所有进入路口全部封死,所有人员禁止进出。 围而不打,就是等着庆格尔泰来投降。 孙子兵法有云:百战百胜,非善之善者也;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故上兵伐谋,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 眼下的情形,文奎连“伐交”都不再需要,而是等待着敌人来投降。 众路将领一个个摩拳擦掌,都想杀进城去。文奎绝不松口,不准发动进攻。一旦发现敌人想突围,就狠狠地揍。大军合围了半个月,庆格尔泰的军粮消耗殆尽,终于忍不住了。 这天,庆格尔泰亲自带着投降书,要求拜见文奎。 庆格尔泰只带了两名亲兵,一路穿过刀枪林立的街道,来到文奎的帐篷前。两名亲兵也被拦在门外。 文奎坐镇在军中,并没有穿军服,而是普通百姓的衣服。庆格尔泰第一眼所见,还以为自己走错地方了。再看文奎周边站着几个军士,他确信自己没有错。 “文奎大元帅,败军之将,本无条件可提,在下只有一个请求,不要杀害我的将士。” 庆格尔泰递过投降书,上面写得清清楚楚,所有元军将士放下武器,何去何从由将士自己选择。其中最重要的一条是,元朝政府不攻打信州,信州红巾军不要主动攻打其他城池。 文奎看到这一条,笑了:“你说你不提条件,这一条似乎不妥!庆格尔泰,只要你下令不抵抗,我可以免你不死。如果胆敢抵抗,一旦战争开启,必然全部歼灭。” “不抵抗,我说了不抵抗就不抵抗。你们那么多人围住,我们抵抗也是死。” 文奎顺手撕掉了投降书,笑道:“一纸空文,没什么用。你回去下命令吧,所有人放下武器,空手走出营房。至于那些将士的出路,由他们自行选择,我保证不错杀一人。” “好,就依您的想法办。” 庆格尔泰回去后,没过半个时辰,元军军营敞开,那些穿着军服的军士,一个个赤手空拳,列队走出来。场面十分壮观。 李敢看到这情形,眼睛瞪了比牛眼睛还大,惊叫道:“打仗还可以这样打的?不动一刀一枪,凭嘴皮子就让他们投降?” 文奎正色道:“这种打法是建立在强大的实力的基础上的。十万人,被几十万人所困,他们抵抗也是死,投降还可以有一条生死。为何要抵抗?再说,在我们的周围,都是红巾军,兄弟部队还没有增援,就已经是这个局面,一旦张士诚、陈友谅他们一起出手,估计元军士兵就没这么幸运了。他们这是算碰到了仁义之师。” 河口镇的西北面是一片开阔地。数平方公里,都是荒芜之地。庆格尔泰在讲台上作了最后一次讲话,便让他的部队有秩序地离开。 受降部队是苏北的部下。他们按照规定,把那十万人安排在两个早已清空的村庄,然后逐个登记造册,愿意留下来参加红巾军的,立刻转送到黑水寨、铜鼓山、老鹰嘴和黑龙山接受改编,不愿意参加红巾军的,当场发给路费,拿起自己的私人物件就可以走。 那些获得自由的军士一个个如做梦似的,一开始谁都不敢相信这是真的。直到他们拿到沉甸甸的铜钱,这才敢相信,红巾军没有食言。 庆格尔泰被单独关押。牢房就在哈丹巴特尔的对面。两个人面对面,天天都可以看见对方。至此,哈丹巴特尔算是明白了,文奎说到做到,已经把朝廷派来的三十万大军收拾干净。 接下来,等待他们的应该是审判,是冰冷而锋利的铡刀。 整座城市家家户户燃放鞭炮,像过年似的喜迎翻身得解放。王道生得知红巾军大获全胜的消息,主动找上门来,向文奎贺喜。 王道生的来访,让文奎颇感意外。这老家伙的书没有白读,还是很有智慧的老者。要不然,他哪有今天? “文元帅,老朽有一言,不知当讲不当讲?” 文奎豪迈地一挥手,说道:“王知府,你客气了。我还是我,有什么不当讲的?” “老朽认为,文将军争霸天下的机缘已经成熟。” 此言一出,倒是真让文奎吓一跳。这个腐朽的官僚,就像换了个人似的,让他有些看不透。 文奎怔了好一会,才问道:“王知府,此话怎讲?” 第二六五章 杀了两人 说实在的,虽然拥有一个强大的军火库,关于争霸天下的事情,文奎连想都没想过。 一步步走来,发展到今天这个规模,仿佛有一只神秘的手在后面推着走。现在王道生突然提出争霸天下,让文奎有些始料不及。 王道生捋了捋山羊胡,一幅老谋深算的样子:“但凡成大事者,无非天时、地利、人和三个要素。当今元朝皇帝昏庸无能,天灾不断,民怨沸腾。这是要改朝换代的天时。再看地利,信州虽然地处偏远,但土地肥沃,矿产资源丰富,水陆交通顺畅,又并非交通咽喉位置,两次红巾军过道,都没有长期占据的打算,这给黑水寨数千兵马发展壮大提供了地利条件。再看人和,由于文少爷您宽厚仁慈,爱民如子,视兵如兄弟,深得百姓爱戴,只要你振臂一呼,信州十几个县定然响应者如潮。天时地利人和都具备了,你只要谋略得当,定然能雄霸于天下。” 文奎的心弦被王道生撩拨得有些乱颤,怔怔地问道:“依知府大人之见?” “继续积聚实力,扩张地盘。趁元朝政府无瑕顾及之时,不断地壮大自己。” 文奎不由暗暗吃惊,王道生的想法竟然和历史上朱升的想法不谋而合。朱元璋就是这样的,等元朝政府反应过来,他已经成长为巨无霸了。 历史真能把这个机遇给自己吗? 想到这个问题,文奎的表情有些凝重起来。他是想为劳苦大众干一些事情,却从来没有想过要成为一代君王。难道真要争霸天下,和朱元璋打个你死我活吗? 文奎和王道生聊得正欢,负责看守监狱的军官进来报告:“哈丹巴特尔求见!” 文奎皱眉道:“他一个阶下囚,有何资格见我?” 军官:“文将军,属下估计他是有重要事情商谈,您不妨一见?” “好吧。” 据说哈丹巴特尔和元顺帝还有些私交,也不知他葫芦里卖什么药。文奎思忖片刻,还是决定去摸一下他的底。 哈丹巴特尔和苏前松关押在同一监牢。庆格尔泰单独一间,待遇明显高些。 看见文奎,哈丹巴特尔提出了一个让文奎意想不到的要求,需要和他单独谈! 文奎让牢役把哈丹巴特尔押到一间审讯室,把牢役也支开,然后问道:“你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事,需要和我单独谈?” 哈丹巴特尔神秘地笑道:“我想和你做一笔交易。” “什么交易?” “你放我一条生路,我让皇帝封你为王,怎么样?” “败军之将,你有何资格谈条件?” “谈与不谈,都是你的权力。元朝政府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你一个小小的书生,能封王拜相,这个诱惑不可谓不大。” “你是被擒的,庆格尔泰是自己投降的。你们两个人之间的忠诚度而言,你以为我更相信谁?” 哈丹巴特尔沉默了。文奎一句话,让他无话可说。 “你可以不相信我。但我和元皇上的私人关系,的确更好,信不信由你。” “我不需要封王。你给我老实呆着。” 文奎站起身来,径直走了。哈丹巴特尔像被雷劈了似的,一脸发懵。 一个小书生,连封王拜相的机会都不要了。这是铁了心要和朝廷干到底! 文奎很清楚,虽说红巾军起义呈现燎原之势,但也有一些起义军首领为了个人富贵,接受朝廷的封官和招安。哈丹巴特尔之所以提这个要求,就是觉得这是一条可行的路。 没想到…… 三天后。 文书把苏德和苏前松的罪行整理出来,杀害平民,奸淫民女,抢劫财物,哪一条都是死罪。 苏德和苏前松两个人身穿囚衣,戴着手铐脚镣被押了出去,哈丹巴特尔心都凉了。他深知,这两个人一出去,肯定就回不来了。 文奎在城郊的一块空地上举行了一个规模很大的公审大会。苏德和苏前松被分别装在囚车里,由数百军士押着,沿着饶州县城大街小巷游街示众。 前面两个人铜锣开道,咣当、咣当,吸引了无数市民围观。街道两侧站满了人,游街队伍的后面还跟着一批光着腚子的小孩子。 “好看,又要砍头了。” “这次砍的是政府的官,和以前砍头大不相同。” “现在信州府是文奎说了算,你知道文奎是谁吗?” …… …… 刑场的周围站满了红巾军将士。这些人以前都曾经穿着元朝政府军的服装,如今换了一身衣服,摇身一变,全都成了红巾军。 苏德和苏前松两名主帅犯下的罪行,早已公之于众。听说他们两个要被砍头,老百姓哪有不欢欣鼓舞的? 两名刽子手刀光一闪,两颗人头滚落在地。骨碌碌,像个皮球似的掉在地上。文奎看见那两双眼睛,似乎带着无尽的不甘。 一次斩杀了政府军两名主将,又拒绝了哈丹巴特尔的和谈请求,这个仇恨算是越拉越大了。 人头落地之后,一匹快马驰进了刑场,马背上的军士跳下来,跪在地上喊道:“报告文元帅,朝廷派来和谈特使。” 文奎看着地上的人头,暗想,狗屁特使来干吗?这情形,还能谈吗? 文奎起身,吩咐一声,把朝廷特使带到元帅府去。 既然是谈事,肯定不能在刑场谈。也不知道皇帝小儿能开出什么条件? 和谈是不太可能了。一时怒起,杀了政府两名将军。 朝廷派来的特使是一名汉人,应该是靠科举制度爬上去的少数汉人之一。 “文将军,鄙人张继科打扰将军了。” 来人身穿官服,一副文绉绉的样子。文奎看得眉头一皱。想当初,自己就是想通过考试取得功名,然后捞个一官半职。谁曾想到会走造反这条路? 文奎冷冷地问道:“张继科,你是来谈判的?” “鄙人不才,受皇上委托,特来向文将军议和。条件您可以提,想当多大官,想发多大财,一切好商量。” 果然是一个书呆子!一来就问人家升官发财的事,怎么不想想,自己能否活着回去? 第二六六章 训练新军 张继科能被皇帝选中,作为文奎和谈的特使,当然不是什么书呆子。文奎没想到的事,他都想到了。 “文将军,卑职也是汉人。在朝廷为官,无非是靠读了几本发霉的老书,混了一官半职。当今天下分崩离析,起义军风起云涌,元朝政府迟早是要垮台的。此所谓根基不牢,地动山摇。此次受皇上派遣,别无他意,只是想救回皇帝的儿时玩伴哈丹巴特尔将军。不知您意下如何?” 文奎上上下下打量了一番张继科,觉得此人行事低调,不亢不卑,一点也不像所谓的钦差大臣,趾高气扬,颐指气使。就像王道生一样,这个张继科应该是个深谙人生哲学的官员。这种人一旦天下有变,摇身一变,就能所为新政权的政府官员。 “张先生,明人不说暗话。你回去告诉皇帝小儿,这次是他不想让我们活。文某人没有想夺取天下的意图,他竟然派来三十万大军围剿。结果怎样你们已经很清楚了,无须赘述。我们的一贯立场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 “呃” 张继科被文奎给噎住了。生在这个朝代,造反者遍地都是,朝廷要是有能力镇压,也不会出现这个局面了。听文奎一番话,好像还是朝廷理亏了! 我们为什么造反,为什么没把朝廷放在眼里,都是皇帝小儿不对嘛! “文将军,您有什么要求尽管提,卑职一定把话带到。比如说,让皇上封您当个信州知府如何?” 文奎笑了。哈丹巴特尔说让皇上封他当个王爷,他都没答应。张继科的格局只是当个知府,这叫什么话?简直要被他给气乐了。 “张钦差,其实我的要求很简单,让皇上不要派兵来围剿我就行了。什么王候将相,我读书少,当不了。至于那个哈丹巴特尔,还有一个庆格尔泰,他们手上没犯下人命案,你走的时候就可以把他们带走。苏德和苏前松砍下老百姓的脑袋去向朝廷邀功,已经被我们处决了。至于他们带来的军队,全都自愿选择投降,参加了我们红巾军。麻烦你回去告诉皇帝小儿,如果他再敢派兵剿灭我,我就把他赶到漠北去牧羊。” “感谢文将军!” 张继科一听真是大喜过旺!文奎这样做,简直是“买一送一”。原以为想把哈丹巴特尔弄回去,都不知道要费多少口舌,文奎还大大方方地把庆格尔泰也一并送还。 第二天下午,张继科就带着哈丹巴特尔和庆格尔泰回程复命。文奎才不管这两个倒霉的家伙回去会是什么命运,这次没有亲手把他们宰了,就是想为红巾军发展赢得时间。 再说,在这个时代谈革命理想,简直就是空谈。红巾军之间为了争地盘,不也是打得你死我活?这个史实文奎并非不知道。减少一股力量的威胁,就为自己争取到发展的时间。 文奎释放两名重要战犯,大概只有王道生能窥视其中的奥秘。张继科也为文奎很给自己“面子”而大喜过旺。三十万大军,最后只回去了哈丹巴特尔和庆格尔泰,其他人非死即降。相信元顺帝一定会被这么恐怖的对手给整怕了。 张继科一行没走多久,李敢、苏北、史勇等人纷纷来到文奎府中,表达了他们对此事的看法。这一切尽在文奎的意料之中。他们是将才,以带兵打仗为己任。至于战略方针,肯定不及文奎的百分之一。 文奎把这几个人带到模拟沙盘,又向他们分析了一次形势。李敢等人一个个目瞪口呆,简直不敢相信文奎所言当真。 “不可能啊,红巾军会打红巾军?我们不都是兄弟吗?” “把元军最高指挥官抓来,放掉真是太可惜了。” “……” “我们相信文哥,文哥的判断不会错的,每次都赢了。” 文奎看着一个个勇冠三军的牛人,心生无限感慨:“你们想想,哈丹巴特尔作为一名主帅,还没有交战就被我们生擒活捉,他能有多少军事天才?张继科提出的理由很简单,因为哈丹巴特尔是皇帝小儿的玩伴。还有那个庆格尔泰,十万大军,没有放一枪一炮就投降了,又能有多少战斗力可言?放走了他们两人,我们至少可以赢得两年的时间。这两年,如果能把我们的力量再扩充一倍,你们想想,该是一种什么样的格局。” 话挑明了说,众将一个个如梦如醒。他们都很清楚,要把二十多万降兵打造成能征善战的威武之师,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完成。没有两年的训练、磨合,他们拥有的也只不过是一群乌合之众。一旦碰到强敌,肯定会演绎出同样的故事。 一支没有组织纪律性的部队,肯定打不了胜仗。 所以,文奎现在需要的是时间! 众将明白了文奎的意图,接下来就是热火朝天的军事训练和思想教育。 那些投降过来的元军士兵,一个个都拥有不错的身体素质,按照文奎来自后世的《步兵操典》严格训练,一开始还是很难适应。比如负重三十公斤,还十公里越野长跑,大部分士兵思想上就很难接受。打仗靠的是武功,不是跑步啊。再比如,每日晨练,天还没亮就在号声的催促下,三分钟内赶到操场,如此紧张的训练,这还是人过的日子吗? 理解要执行。不理解也要执行!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 按照这些苛刻的军事理论去训练一支古老的军队,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一个月…… 两个月…… 好习惯二十一天养成。文奎用了三个月时间,终于让这二十多万降兵适应了新的训练方式。如此训练了半年,这些人的精气神就完全不一样了。一个个走出来腰杆挺直,精气神十足,威武气质油然而生。 但是,受条件限制,文奎不可能把全军都配上现代热兵器。黑虎队和黑鹰队两支队伍各两千人,仍然是这支队伍的铁拳,他们的武器全都来自军火库。 其他部队,仍然是这个时代的冷兵器。弓箭是常规远程武器。大炮也是笨重得需要十几个人推,打一炮不知道要浪费多少时间。 第二六七章 别叫我哥 后勤部长柴茂不由暗暗叫苦,自从扯旗造反以来,军队人员增得太多,军费开支变成了天文数字。 二十多万军队,吃喝拉撒,成了文奎和柴茂需要考虑的头顶大事。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现在的状况是吃饭都成问题。 柴茂忧心忡忡地说道:“文少爷,别的红巾军扩充部队,哪个不靠烧杀抢夺?没有钱,又怎么养得起军队?我们不抢老百姓,至少也得抢大户、吃大户,要不然,我们想发展壮大只能是一句空话,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文奎问:“我们的矿山、煤矿、商行的收入能养活多少人的军队?” “最多二十万人。还有三分之一的军士开支无从着落。” 这可是个大问题。没钱不好办事。军火库里的军火可是这世界最重要的宝贝,绝不可能拿他们来换钱。就算是吃大户,大户吃完了,又吃什么? “茂叔,你让我想想,事情总会有解决的办法的。” 文奎把自己关在书房里想了两天,也没想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钱这东西,实在是太重要了。任何朝代都一样,没有钱万万不能。经济命脉是发展的关键。 王道生主动找上门来。老家伙听说红巾军的费用捉襟见肘,差点开不了锅,也急了。该用的税收都用了,再增加税赋必然会失去民心。 两个人关起门来,商量了大半天,也是一筹莫展。如今的信州府,槽运、粮食、盐、茶叶、丝绸等,都在红巾军的控制之下,已经做到了应收尽收。就算把信州府十几个县市地皮刮尽,也养不活三十万军队。 既想当好人,又想干大事。这是文奎面临的最大问题! 王道生感慨道:“其实茂叔说的没错。有不少红巾军打到哪里,抢到哪里,根本不愁钱的问题。我们要严明军纪,民心是有了,钱却没了。” “有得必有失。王知府,这是必然的。我想我们一定能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二三十万军队都养不活,要是将来发展到一百万人呢?那还不全都去山上吃草去?” 拿下信州府的统治权,对于元朝皇帝而言,连九牛一毛都算不上。对于文奎来说,却是真正的土皇帝。他汲取历朝历代的失败教训,严格要求军队秋毫无犯,谁敢侵害老百姓,就砍谁的脑袋。 军令如山。士兵们除了抓训练,其他事一律无须操心。后勤的问题有大管家柴茂和知府王道生去负责。 以前看到穷人的子弟纷纷报名参军,文奎是满心欢喜。现在却是一个兵也不敢招。只能把他们全都编入民兵序列,碰到打大仗就拉出来练练手。这次哈丹巴特尔率部来犯,文奎连民兵都没有用上。 黑虎队和黑鹰队初露锋芒,大获全胜。这让文奎更加坚定了特种作战在这个时代的重要性。他听信了王道生和慧缘法师的话,继续韬光养晦,积蓄实力。 慧缘法师虽然身在佛门,对于军事理论并不陌生,他的建议是,大部队用于攻城掠地,特种部队用于攻坚克难。两个军种搭配,应该会打遍天下无敌手。 文奎在苏北、李敢、血鹰等人陪同下,经常到各个山寨视察,发现所有山寨的训练都抓得很紧。那些军官严格按照“步兵操典”训练,不敢有丝毫懈怠。 眨眼间,又到了元宵节。这是文奎穿越过来的第六个春节了。文正文琪两兄妹都会念“三字经”“弟子规”了。 这天上午已时。文奎带着几个亲兵,骑马来到老鹰嘴,发现这里的训练场静悄悄的,军士们都在各自的宿舍,掷骰子,玩游戏,赌钱什么的。 文奎看到这情景,脸刷地变黑了。文冲闻讯,心急火燎地从宿舍跑过来,看到情势不对头,心里像装了兔子似的,怦怦乱跳。 文奎的眼神变得无比凌厉,问道:“你为什么不训练?” 文奎胆怯地说道:“今天元宵节啊,我让军士们放一天假。” “谁给你这个权?!”文奎怒了:“冬练三九,夏练三伏。操练之事不可有一日懈怠,你竟然擅自作主,休息一天?来人呀,把文冲拿下,奖赏三十军棍,通报全军!” “哥!” 文冲没料到文奎会来这一手,拿文家子弟开刀。怎么说,也是堂兄弟啊。能不能给个面子? 文奎偏偏不给文冲面子。杀鸡敬猴,就是要震慑三军。 亲兵们一拥而上,把文冲捆了,拖到训练场结结实实地打了他三十军棍。 文冲被打得皮开肉绽,叫苦连天。他很叫屈,连元宵节都不准放假,还有人情味吗? 那些军士一个个噤若寒蝉,全都按照文奎的指令,到训练场集中。文冲挨了三十军棍,咬着牙命令军士们继续训练。 这天夜里,文奎有意留宿老鹰嘴。不为别的,就为了文冲。 自从文奎穿越过来,文冲算是他最可信赖的人。他如今主持老鹰嘴山寨,手下有一万多人。也算得上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将军了。 文冲看到文奎亲自来到他的住处,连忙从床上下到地了。三十军棍,打得文冲的屁股连坐都坐不住。坐着还没有站着舒服。文奎也没打算让他坐。 “知道我为什么要打你吗?” “知道。杀鸡敬猴呗。这点小伎俩,谁不懂?” “哥,你要立威,也不应该拿自己人开刀啊。” “别叫我哥!”文奎怒目圆瞪:“今天没要了你的小命,就算看了亲情了。如果个个将领都像你一样,想玩就玩,一旦三十万人都这样,你知道是什么后果吗?” “军心涣散,无所事事,吃喝嫖赌!最后就会变成一盘散沙,变得和那些元朝政府军没什么区别!” “哥,我知错了。” “我说了,别叫我哥!这次的错误,三十军棍,全军通报。下次还敢再犯,我就取下你的脑袋。听明白了吗?” “明白了!” 文冲像个乖孩子似的,站在一旁,大气不敢出。历史上,借人脑袋立威的事情又不是没发生过。谁碰上谁倒霉。 文奎拿出一瓶疗伤的药粉,递给文冲,说道:“这是慧缘法师给我的金创粉,一周内你的伤势就会痊愈。记住了,没有下次!” 第二六八章 又被劫了船 杜新京来了。他是专程从苏州赶来的。 文奎看见杜新京,感觉很愕然。安林商行在他的经营下,每月都有近十万两银子入库。这家伙是搞经营的高手。 不过,这次他不是来报功的,简直比报丧还要让人悲伤。前些日子,杜新京从苏州发运了十五万石粮食,三万匹布帛。还有食盐、茶叶等。 船运到瞿州境内,被张士诚的部将高磊照单全收! 文奎一听直接懵逼!一直以来担心的事情总算发生了。高磊镇守瞿州一带,也算是卡住了从苏州通往信州的咽喉。每月十万两银子的运输线被卡,这是事关文奎部下吃饭的大问题。 文奎问:“杜掌柜,你的人员有无伤亡?” 杜新京:“死人的事倒也没有。高磊把我们的船员每人赏了十军棍,然后把人和船都放了。” 想起张士信当初被土匪绑票,文奎以为可以用上他。谁知杜新京的回答让他很失望。张士信居然避而不见! 王道生摇头道:“在巨额利润面前岂有君子?这件事,摆明了就是张士信怂恿部下干的。他们如果像我们一样,这个不抢,那个不夺,难道喝西北风去?” 事情既然已经发生,肯定是要解决的。究竟是动文,还是武,的确值得商榷。 当天晚上,文奎召开了紧急会议,专题商讨商船被劫一事。 会议一开始,杜新京汇报了事情的来龙去脉。众将一听,肺都要气炸。想当初,为了营救张士信,文奎亲自出马,现在想求他网开一面,他居然避而不见? 这还是人吗? 来自后世的文奎深知,张士诚之所以会失败,主要原因就是器量太小,不想和陈友谅合作。他不和陈友谅合作,便给朱元璋创造了各个击破的机会。 李敢在土匪窝里混了多年,很有血性,听到这个情况,第一反应就是狠狠地打!把高磊打怕了,让他永远也不敢侵犯。只有用武力镇压,他才不敢有下一次。 苏北、史勇等人也是这个态度。不打一仗,难以震慑张士诚。 文奎带着众人来到新制作的沙盘,指着江浙一带,介绍道:“张氏目前已控制了江苏、浙江的大部分地区。自古以来,上有天堂,下有苏杭。最富庶的地方都在张士诚的掌控之下。从目前情况看,张士诚是众多起义军里最富有的。这家伙不愧是生意人,从来不嫌钱多。据我得到的情报,张士诚对待老百姓还是很好的,在他的治理范围内,税赋不加反减,深得百姓爱戴。一支受到百姓拥护的军队,我们最好不要和他发生大规模的战争。如果发生小规模的战争,震慑一下这个高磊,让他知道我们的厉害,我看也没什么不可以。” 文奎听了众将的话,再加上自己的独立判断,提出了一个大胆的想法:调动黑鹰队,直捣高磊的老巢凤凰镇,活捉了高磊,然后再和他慢慢谈。一次不行两次,要有耐心让高磊自动放弃和文奎分一杯羹的想法。 王道生习惯性地捋了捋山羊胡,说道:“能战,方能止战。既然不想和张士诚发生大规模冲突。我们就要有能力把战争控制在有限的小范围内。我的意见是,血鹰的黑鹰突击队深入凤凰镇,活捉了高磊,然后再和他们谈判。最好能和张士诚或者张士信直接摊牌。一次性就要把他们搞怕。还有,以后押运货物,我觉得应该派黑虎队或者黑鹰队的人,动用枪支弹药,我们武器先进,谁胆敢拦截我们的货物,那就直接消灭他们!” 大家你一言,我一语,集思广益,一个初步的战斗方案便已形成。 李敢和血鹰两个江湖高手联合行动,各带五十名精兵,二十匹战马,同时携带着威力极大的迷魂香,从石权手里调来一艘战舰,于傍晚时分出发了。 酉时从信州开船,行驶亥时,也就是夜间十点多。战舰已到达距离凤凰镇五公里的河岸。杜新京来过凤凰镇,所以对这里并不陌生。 他们让船停泊在岸边,由李敢带着十八名敢死队队员,再加上杜新京,骑马直奔凤凰镇。 凤凰镇距离水道有些距离。深夜突然出二十匹战马,一个个全幅武装,动静不算小。到达镇子外围,李敢让那十八名勇士在外围埋伏接应,自己和杜新京两个人直接摸向高磊住处。 张士诚的部将果然家大业大。高磊占据了一处当地富豪的家宅。估计这幢家宅的主人已经被他们“革命”了。李敢让杜新京把战马绑在附近的一颗大槐树底下,然后来到高宅就近侦察,发现这里的守卫相当严密。房前屋后竟然部署了上百名亲兵。 黑暗处。 李敢问:“你确信高磊住在这?” 杜新京:“当然。为了那一船货,我亲自来找过他。他不肯买帐。我便去找张士信,张士信干脆避而不见,所以我才敢回来打老大。” “那是当然。自己能解决的,就不能麻烦老大。他现在管的人多,事情也多。再也不像在黑水寨那样了,其实做人嘛,还是当土匪潇洒,日子过得神仙似的。” “李将军,你可不行说这话。要是让文大当家知道,非剥了你皮不可。前些日子,文冲被他打了三十军棍,屁股疼了好些日子。再说,你自己也带着上万的人马,要是不以身作则,手下人更是乱了套。” “明白。”李敢一边轻声说着话,一边眼睛如火炬似的照亮黑夜,说道:“你看,那边来了个当官的。” 杜新京顺着李敢所指的方向,果然看见一个三十来岁的军官,腰间挂着配刀,人五人六地巡逻。那人的身后跟着七八个亲兵,贴身警卫着他的安全。 “这个人就是高磊。”杜新京轻声说道:“我见过他。他就是负责防守瞿州的。听说他就是瞿州的土皇帝,方圆数百里,没有人敢不听他的。” “瞿州有多少守军?” “不多,大约五六千人。” …… “都给我瞪大眼睛看好了,晚上不能打嗑睡。我们最近发了一笔小财,怕是有人会找上门来。” “是的,将军。” 高磊是从家里出来,估计是到镇上去查岗。街上不时有手持长矛的兵士,皮靴在青石板上踩着响亮的脚步声。 李敢看见高磊只带了七八名亲兵去查岗,不由暗自欢喜。这情形,真是老天助我呀。 第二六九章 特殊方式 高磊带着亲兵,意在对全镇的防守情况进行巡查。对于他来说,也算是例行公事。 应该说,高磊算得上是一位比较恪尽职守的将领。 每天下半夜从子时到寅时,人体最困的时候。高磊害怕哨兵和巡逻兵犯困,所以亲自督查。 此时,高磊丝毫没有觉察到,黑暗里有两双鹰隼一般的眼睛在注视着他。看见高磊往小巷深处走去,李敢两个纵跳,便消失在夜色里…… 一股香气飘逸过来。貌似檀香味。 高磊扇动了几下鼻翼,眉头一皱,眼皮变得沉重起来。杜新京从暗处走出来,看见李夜肩上扛着高磊,健步如飞…… 高磊被装进麻袋,捆绑在马背上。两个人策马扬鞭,飞一般向镇外驶去。 一队迎面撞上来的巡逻发现了两个人骑兵,马背上还有一个麻袋,连忙喝令:“站住,什么人?” 就在他们弯弓搭箭的时候,负责接应的十八名勇士从暗处杀了出来,枪声骤响,十几名巡逻兵全都中弹倒地。 一时间,镇上哨声尖锐地划破了夜空。 李敢和杜新京目标达成,迅速来到河边。战舰上的士兵,一个个子弹上膛,枪口朝向岸边。后面数百士兵一边喊,一边追…… 人腿终究跑不过马腿。 待李敢和杜新京全都上了船,追兵追到岸边。战船已驶到河中心。 嗖嗖嗖 箭矢如雨点一般落入河里。没有一支射到船上。船已扬帆,向着河的下游驶去。 李敢和血鹰命令敢死队员不要开枪,以免浪费子弹。高磊的部下已经没有可能追上他们了。 高磊醒来时,第一眼看见了杜新京! 这个头戴瓜皮小帽的小财主,眼神里充满了嘲讽之色。 “原来是你?” 高磊终于明白是怎么回事了。前些日子,这小财主在自己面前装得像孙子似的。没想到他的背后…… 高磊问:“你们是什么人?” “文奎这个人,你认识吗?” “不认识。” “信州府闹红巾军。你知道吗?” “知道一点点。那些人假借着红巾军的名号,根本没有参加白莲教,不懂教义。” 血鹰怒道:“张士诚又懂得多少教义?白莲教有没有正式收他为弟子?” 高磊不由默然。张士诚依靠十八条扁担造反,和白莲教有何关系?所以,张士诚才出现了投降元朝,又反出元朝的种种曲折。 要说革命,张士诚是最不彻底的一支起义军。 高磊:“你们是文奎的人?” 杜新京得意地笑道:“当然。想当初我厚着脸皮,三番五次地求你。你都不肯给面子。实在被你弄得没办法,才出此下策。说真的,我们这样做,是被你逼的。” 高磊终于明白是怎么回事了。深更半夜,竟然中了黑水寨人的奸计。韩六早就说过,黑水寨的人不可惹。真是见鬼,偏偏就让他给惹上了。 “你们想干什么?” 杜新京无奈地摇摇头:“从现在开始,高将军,你的生死已经不是我能作主了。一切需要听从文奎元帅的发落。他说要你死,你肯定没办法活。” 高磊完全是视死如归的神情,傲然看向黑暗的夜空。呼呼的夜风刮起,带来阵阵寒意。顺风行船,他们在天亮前就到达了信州。 文奎睡到太阳升起,听到杜新京报告,知道昨夜的事情办好了。 他简直觉得不可思议:“怎么这么顺利?” 杜新京得意地笑道:“那是文少爷你鸿福齐天呀。天晓得,这个高磊还有查夜的习惯!哈哈,李敢的迷魂香,在空阔的小巷竟然可以把他们迷倒。所以,高磊被直接装进了麻袋,根本没有反抗之力。” 那种恐怖的迷香,可是用了二十五条人命换来的!文奎不想告诉杜新京,发生在黑龙山的血腥惨案。貌似所向披靡的黑水寨,其实也死了不少人。 高磊成为阶下囚,并没有带来肉体上的伤害。信州府的牢房,比黑水寨的水牢不知要舒服多少倍。 只是吃食上,文奎有意让下人做差一些。别让高磊觉得自己是来度假。 第一餐,米糠; 第二餐,米糠加了几条野菜; 第三餐,还是糠,加了一点麦子; …… 每天的吃食都是猪食。平时用来喂猪的,现在都给高磊吃了。 终于,高磊受不了了,吵着要见文奎。 一周以后,高磊已有一个满面红光、气色不错的将军,变成蓬头垢面、憔悴到极致的牢改犯。 铁门咣当一声打开,文奎进来了,隔着铁窗看了一眼高磊,觉得这家伙的精神支柱已基本坍塌。 文奎冷冷地说道:“听说你想见我?” 这么多天了,除了一个送猪食给高磊吃的老头,他没有见过第二个人。那老头仿佛是个哑巴,把猪食往地上一放,由着饥肠辘辘的高磊自己发挥。 “你就是文奎?” “你想干什么?” “放我出去。再不出去,我要疯了!” 文奎阴冷地看着高磊,觉得他说实话了。只要是个人,没有谁可以忍受靠米糠充饥、整日面壁思过的生活。监狱没有窗户,只有一扇铁门! 文奎问:“是你抢了我们的货物?” 高磊的脸上挂不住了,讪然道:“我们真的不知道那些东西是文将军的,要不然,怎么抢?” “我们都是红巾军,是兄弟部队。我们的目标是一样的,都是想驱除鞑虏,光复中华。凭什么你要抢我们的军用物资?” “……” 高磊无言以对。自己理亏,没办法和文奎进行平等交流。 良久,他才回答:“对不起,这次的确是我们错了。我们不知道那些东西是文将军的。” “实话说了吧。无论你想动文,还是用武,你都不是我们的对手。用这种方式把你请来,无非是想和平解决。麻烦你修书一封,给你的部下送去,叫他们把那些东西还给我们。我们收到东西,就放你回去。你觉得如何?” “行,我答应你。就算已经消耗了的,我也让他们通过采购补齐。” 文奎得到高磊的答复,向外面挥了挥手,就有人送来的文房四宝,笔墨纸砚早就准备好了。 同时送来的,还有一大碗肥猪肉,数碟小菜,一壶米酒。 第二七0章 良禽择木而栖 副帅韩六收到高磊的来信,顿时全都弄清楚了。高磊千不该,万不该,就是不该惹上文奎! 数日之后,韩六雇了一艘商船,把抢来的东西如数奉还。文奎坐镇元帅府,由血鹰和辛力刚两个人去迎接韩六。 血鹰和韩六在苏州就是老朋友。彼此并不明白,原来此次事件还是大水冲了龙王庙。 血鹰并不清楚,韩六参加了张士诚的起义军,还混了个副帅的官职,在高磊部下屈居第二。 货物收到了,人也放出来了。皆大欢喜。文奎让饭堂准备了一桌高档酒席,好好地款待高磊和韩六。 酒足饭饱,文奎让辛力刚带着高磊和韩六到处转了一圈,让他们感受一下信州府的气氛。 按照文奎的吩咐,辛力刚带着高磊和韩六转了几天,水军也好,那几大山寨也罢,全都让他们看个够。所到之处,看到的都是一派紧张的练兵景象。 辛力刚明白文奎的意图,表面上是交流学习,实际上他是想震慑高磊! 通过展现实力,让张士诚的人觉得他们并不好惹。从而打消张士诚的愚蠢想法。信江到苏州的这条水上运输线,是文奎的经济命脉。要是不让高磊感到恐惧,以后隔三差五来一次抢劫,哪有那么精力去应对他们? 盛情款待了几天后,临走时,文奎送给高磊和韩六每人五十两银子。双方终于握手言欢。 看到一艘商船的货物“完璧归赵”,文奎自然高兴。更重要的是,那个高磊竟然心悦诚服地认栽了。 这次文奎整人的手段很文明,并没有把他关进黑水寨的水牢。目的就是不想把事情做绝。 辛力刚、血鹰、李敢等人见目的达成,也是高兴得不行。 事情仅仅过去十天。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韩六带着十几名亲兵,骑着马来到信州府。文奎接到血鹰报告,立即出门迎接。 韩六算得上老相识了。他的突然来访,让文奎颇感意外。 血鹰介绍说,韩六想参加黑水寨! 文奎一下子反应不过来。韩六在高磊手下当副帅,大小也是个官了。 韩六对于文奎并不陌生,自己却是羞于启齿。他经历过黑水寨水牢的考验,知道文奎的手段。 文奎对于韩六的要求,并没有急着答应,而是反问道:“说说看,你为什么要离开张士诚,投靠我们?” 韩六讪讪地说道:“我早就想参加红巾军了。以前没想过,文少爷您也拉起了队伍。要不然,我早就参加你们的队伍了。张士诚这人读书不多,和我一样是个大老粗。他的优点是对老百姓还算不错,缺点就是太自私、小器。据说他暗地里和元朝政府勾结,有接纳朝廷招安的想法。所以,我想走!” 像韩六这样的武林高手,为人豁达,正直刚强,当然不喜欢做什么事都要斤斤计较的小商人。张士诚是一个喜欢把利益最大化的人。 “文少爷,上次商船的事我也参加了。当时我真的不知道商船是你们的。” 韩六还在自己以前的过错内疚。文奎淡淡一笑,不置可否。韩六选择背叛张士诚,应该不仅仅是这个因素。张士诚想接受朝廷招商的事,可能才是他的主要原因。 道路是自己选择的。特别是生活在这样一个特殊的年代,一步错,步步错。说不定就走向了不归路。 思忖片刻,文奎还是爽快地接收了韩六。不过,他要求韩六改了一个名字,叫韩宝山,以免被张士诚的人知道尴尬。 “韩宝山,这个名字好。我喜欢。” 韩六喜出望外地接受了自己新的身份。在张士诚那边,他只不过是高磊手下的副帅。到了文奎这里,韩宝山成为统帅一万多将士的第二十五纵队的纵队长。 想当初血鹰在苏州,文奎还有些当心血鹰被韩六拉去参加张士诚的起义。现在这个结果,当然是他所期盼的。毕竟韩六武功高强,是一员不可多得的虎将。 此所谓“良禽择木而栖”! 但是! 韩六背叛张士诚部,参加文奎部队的消息还是泄露了。原因就是韩六带来的那十几个亲兵,其中有一个叫童十三的家伙受不了训练之苦,又跑回了高磊部队。 高磊正在为韩六的莫名失踪而忧愤,接到这个消息自然是无比愤怒。韩六作为副帅,竟然敢不辞而别,跑到别的起义军阵营。 此风不刹,后患无穷! 三天后,张士信和高磊亲自跑到信州府要人,文奎岂能让他们得逞?吃饭喝酒,热情招待。要人吗?没有!本部没有韩六这个人! 今日的张士信,已经不再是原来那个小盐贩了。他可是手握重兵的大人物。作为一方诸侯的亲弟弟,如此低声下气地向文奎要人,碰到的全是软钉子,又怎么能善罢甘休? “文将军,恕我直言,如果我没有猜错,你手下的安林商行,几乎所有货物都要从我们管辖的水路经过。一个小小的韩六我们都管治不了,又怎么管治江浙两省?” 面对如此猖狂的张士信,文奎也毫不示弱:“张帅,你也不必威胁我。若是你们胆敢截留我们的物资,我们不妨可以一战,试一试谁的实力强?出卖朋友的事情,我绝对不会做。我就和你摆明了说,韩六是来我这儿了,不过他现在已经脱胎换骨,他叫韩宝山。一个拥兵上万将士的纵队队长。我觉得你们应该想想,为什么像韩六这样的人也会跑路?至于你的威胁,说实在的,我并没有放在眼里,不要说一个张士诚,就算是元朝的皇帝小儿,我也会把他赶到漠北去牧羊。” 张士信被呛得无言以对,扔下一句“年轻人不要太狂”,带着高磊回去复命。 李敢进言说道:“要不要把这两个人留下来?” 文奎不以为然地拒绝:“让他们回去复命吧。我倒要看一看,张士诚会玩出什么新花样。这些日子,我正在为找不到借口扩充地盘而发愁。“ 李敢会意地笑了!这个文奎,果然满脑子都是主意。他这是要故意激怒张士诚,然后想办法吃掉他! 第二七一章 威胁 文奎抱着一本《孙子兵法》,看得眼睛有些酸涩。抬头看天,灰蒙蒙,阴沉沉,老天有点想下雨了。 韩宝山敲门进来,见文奎望着窗外的阴天发愣,以为他在为自己的事着急。 “老大,听说张士信带着高磊来过一次了?” “他们来找韩六。我明确告诉他,韩六已经不在了。我这里有个韩宝山,最后搞得不欢而散。” “那怎么办?” “宝山,你别管那么多,元顺帝都不敢惹我。张士诚又算什么?把我惹急了,直接吃掉他们!” 韩宝山长长地叹息一声,站在原地不知所措。文奎看得出来,他是在担心,万一因为自己而引起两军相争,很可能会引发流血事件。毕竟都是反抗元朝统治的友军,打起来伤了和气。 “好了,宝山,你安心练兵。其他事不是你该管的。万一张士诚想动手,也没什么可怕。我们可以趁机拿下瞿州、金华一带,把实力扩充到江浙,免得处处受制于人。” “那我走了。” “去吧。别太在意了。” 韩宝山是武林高手,文奎很欣赏他的武力值。如今韩宝山主动投靠,文奎当然不舍得轻易放弃。 文奎担心的事情,在半个月以后发生。 高磊派人把通往信州的水陆运输线全部卡死。所有过往商品,征收百分百的税收。一时间,过往两省的商人叫苦连天。 杜新京的脸像苦瓜似的,在文奎面前唉声叹气。如此下去,所有从苏州贩运过来的商品,不但赚不了钱,还得亏本。 亏本的买卖谁做? 众将听说高磊切断了江浙通往信州的运输线,一个个群情激昂,大战一触即发! 这天,高磊接到亲兵来报,信州府黑龙山血鹰来访! 高磊笑了。 强龙斗不过地头蛇。文奎终于服软。血鹰单枪匹马来到凤凰镇,在进入元帅府时连腰间的佩刀也被没收了。 确切点说,是血鹰主动交出了武器。他杀人不需要武器。 “血鹰?” 端坐于元帅府大厅的高磊,阴险地笑道:“你就是韩六的好朋友血鹰?” “是的。” 尽管高磊没有叫血鹰坐下,血鹰还是大马金刀地在他旁边的椅子上坐下。 “血鹰,我真的很佩服你的胆量。就凭你一个人,竟然也敢来我的军营?” “为什么不敢?我是来讲理的,不是来打仗的。” “你就不怕我给你猪食吃吗?” “那是你的事。高将军,你们已经把事情搞得很大了,希望你不要一条道走到黑。” “原来你是来威胁我的?” “不!我只是希望你能开通商道,让商人能够平等交易。商贸是是我们的命脉,也是你们的命脉。你们这样做,其实自己也受伤。江浙两省的货物运不出来,商贩没办法赚钱,税收必然会减少。你就是罪魁祸首。” “归还韩六,我们就开通商埠。否则,两败俱伤!” “高将军,你还记得那个在江湖上令人闻风丧胆的黑鹰组织吗?” 血鹰面色冰冷地说道。高磊愣住了。对于这个组织,他当然比谁都清楚。想当初,他还是苏州丝绸商贩时,就曾经被黑鹰组织绑架过一次,家里花了五百两白银,这才赎回了一条命。 提起黑鹰组织,高磊至今心有余悸。 “血鹰,你什么意思?” 血鹰轻松地笑道:“我就是黑鹰组织的头领,黑鹰令牌的实际拥有者。我管辖着黑鹰组织八百杀手,如果你一意孤行,我不介意把你和你的家人都绑了。你的女儿叫高玉兰,一个很漂亮的小姑娘,对吗?” “你敢?!” 高磊像是被黄蜂蜇了一般,差点从坐位上跳起来。江湖上鼎鼎有名的黑鹰组织,竟然也在血鹰的掌控之下?而血鹰又是文奎手下的一员大将? 这怎么可能? “血鹰,你别和我开玩笑了。我这人不喜欢开玩笑。” “不是玩笑。你看这是什么?” 血鹰拿出了黑鹰令牌。那块令牌上,一只老鹰展翅欲飞,气势十分震撼。 “你、你真的是?” 高磊有些结巴地问道,双腿禁不住发抖。黑鹰组织的手段他领教过,那可不是闹着玩的。 报复?更是不可能! “黑鹰”想干的事,简直无孔不入。上至高官,下至商贾,闻之无不颤抖。血鹰只要发出黑鹰追杀令,足以让高磊和他的家人死十次。 惹上“黑鹰”,不仅仅是把自己,还把整个家的性命都搭进去了。 “血鹰,你让我想想。” 血鹰轻蔑地看了高磊一眼,面色阴冷的说道:“我限你三天之内撤销所有的限令,并把我方被扣留的商船全部放行。否则的话,我会让你全家人都死无全尸。” 说罢,血鹰走了。留给高磊一个高大的背影。 三天后。杜新京欣喜若狂地跑到文奎府中,文奎看他的神情,知道血鹰的威胁起作用了。 “文少爷,高磊真的放行了。三大船的货物,全都还给了我们。血鹰果真厉害!” 说这话时,杜新京竟然没有注意到,血鹰正坐在大厅一角,悠闲地喝着茶。等杜新京反应过来,看到血鹰,他猛然拍了一下自己的额头,骂道:“该死,我这狗眼!你这么大的人,竟然都没有注意到!” 血鹰和杜新京在苏州合作得很愉快。彼此还算有些交情。 血鹰指了指身边的座位,示意杜新京坐下,完全一幅风轻云淡的样子。 杜新京有些不解,凭什么血鹰一个人去见高磊,就把事情办妥了?很多人都以为要打大仗,双方都会流血死人的。 这,究竟是咋了? 杜新京问:“血鹰,你用了什么办法让高磊听话?” 血鹰得意地笑道:“暗杀,恐吓,有时候比打大仗还有用。高磊其实只是一个小小的丝绸商贩,以前在苏州的时候,黑鹰组织就曾敲诈过他。他的家人,特别是他的女儿,就是他的命门所在!紧紧地掐住他的命门,就不怕他不就范。” 文奎也没想到,血鹰竟然用高磊的家人作为谈判条件,迫使他妥协。 高磊的软肋被血鹰盯住,他想不投降是不可能的。 然而,正在文奎为此事暗自高兴时,血鹰提出了一个让他更加惶恐的问题。 第二七二章 失踪了两个人 “黑道的朋友告诉我,近来江湖上有一股新生势力,代号青龙。青龙帮的组织结构,有些模仿以前的黑鹰组织,自从黑鹰组织八百名杀手编入红巾军以后,这个青龙帮迅速发展壮大,有恃无恐地为非作歹,迅速填补了黑鹰组织的地下权力真空。所以,我担心这个组织迟早会对我们构成威胁。青龙帮帮主杨焱生,据说武功十分了得,尤其善用毒镖,他的毒镖见血封喉,威力十分恐怖。此人轻功深得峨嵋山道长真传,高来高去,如覆平地。目前他的手下已经发展到数百人,帮派规矩森严。杨焱生神龙见尾不见首,显得十分神秘。我暂时还没有渠道可以接近他。” 血鹰说起青龙帮的事情,文奎心里发怵。明枪易躲,暗箭难防。青龙帮这种黑暗势力,能在短时间里做大,实力不可小觑。 “血鹰,麻烦你留意一下青龙帮。千万不要让他们对我们构成威胁。蝼蚁虽小,可溃千里之堤。比如高磊那里,很多人都以为要大打出手,结果你一个人就搞定了,也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明白。” 血鹰走了。杜新京也走了。 文奎沉默了。 青龙帮。杨焱生。这些关键词在他的脑子里过滤了一遍,让他心生一丝隐隐约约的不安。 农历十月初八。 傍晚时分。文奎的家人发现文正不见了! 文正今年才四岁,长得虎头虎脑,活泼可爱,能把“三字经”背得滚瓜烂熟。 这些年,文正都由丫环雪儿照顾。雪儿和文正亲密无间,形同姐弟。晚上睡觉,文正都吵着要和雪儿睡。 文正和雪儿失踪的消息,迅速传遍了信州府和饶州县城。相对于文奎一家人而言,就像天塌下来一般。文老夫人、其其格和刘芸芸,一个个以泪洗面。 文奎派出了五万军士,把信州和饶州两座城翻了个底朝天,仍然没有发现文正。 这下子,文奎算是深有体会了,什么叫“软肋”和“命名”! 血鹰发动江湖上的朋友,文奎动用了汪根发的丐帮,用了十天时间,仍然是踪迹全无! 不但文奎一家处于万分惊恐之中,连红巾军的三十万将士,一个个都不得安宁。 文正和雪儿就像人间蒸发了一般。生不见人,死不见尸。 这怎么可能? 要知道,文奎对于文正的保护可以说是滴水不漏。元帅府里的“御林军”多达两百多人。一百来亩的文家大院,部署了好几层岗哨。 从理论上讲,不要说盗贼,就是一只苍蝇飞进元帅府也会被发现。 江湖高手李敢、血鹰都认为,盗贼要想从文奎的家里掳走两个人,基本上是没有可能! 那么这两个人究竟去哪了?想起血鹰所提及的青龙帮,文奎的内心更加不安。 黑道上的势力,往往是不按常规出牌的。这也正是他们的可怕之处。 慧缘大师听说文正和雪儿神秘失踪,便占了一卦,卦象表明,此两个还活着,被人关在地下室。 虽说有点迷信色彩,文奎还是相信慧缘大师的卦象。 慧缘问:“文将军,你最近有无得罪过江湖上的人士?” 文奎茫然摇头。这几年来打打杀杀,得罪的人当然有。这些人都在暗处,又怎么是谁呢? “人还活着。”慧缘分析了一番卦象,坚定地说道:“就是要费一些周折,最终的结果还是能找到的。” 这话说了,和没说是一样的。文奎不想为难慧缘法师。数十万军士出动,十几个县被翻得底朝天,都没有找到。如果说让法师用算卦的方法找到文正和雪儿,岂不是天大的笑话? 密室。 血鹰和文奎两个人正在密谈。 文奎问:“血鹰,文正和雪儿的失踪,会不会和青龙帮有关?” 血鹰无言以对。该用的关系都用了,并没有找到蛛丝马迹。 “文哥,这件事实在是太蹊跷了。我也没办法弄清楚其中的原委。这些年来,我们从黑水寨发展到现在,队伍越来越壮大,实力也越来越强,一直都顺风顺水。为什么会有人针对您的儿子下手呢?要知道想从元帅府偷一件衣服出去,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何况是两个活生生的人?” 潜藏在暗处的对手,一出手就拿捏住文奎的死穴!一晃十几天过去了,文奎饭茶不思,整个人瘦了十几斤,面色也十分憔悴。 “如果是绑架,对方应该索要银票。十几天过去了,我们并没有收到任何消息。怪就怪在这个地方啊。”血鹰很无奈地分析道:“绑架活人,无非是两个目的,图财,或者害命。” 文奎:“如果是图财,对方应该发有动静了。这条基本可以否定。那么,剩下的只是害命。也就是说,对方的目的,就是要取文正和雪儿的性命,那事情可就麻烦了。” 血鹰:“还有第三种可能,就是想让你难受!对方既不要钱财,也不要性命,就是想让你尝一尝失去亲人的痛苦。然后像猫戏老鼠的,一点点地看着你在憔悴中崩溃!” 想到这里,文奎和血鹰两个人都不寒而栗。这才是最可怕的对手。 “凶手要是被我抓住,我一定会活剥了他的皮!” 血鹰和李敢两个人,应该是文奎队伍里混黑道时间最长的人。如果连他们都不知道对方的意图,文正和雪儿的失踪很可能会成为一桩无头悬案。 无限期的等下去,让文奎在消极的等待中沉沦,这才是最可怕的结局。 文奎和血鹰商量了大半天,仍然没有头绪。最后,血鹰想到了一个人韩宝山! 文奎问:“你怎么会想到韩六,也就是韩宝山?” 血鹰道:“我们没有确切的证据可以证明,是高磊的人掳走了文正和雪儿。但我们如果从最近的仇恨分析,高磊的嫌疑是最大的。他可以不出面,但他可以邀请比如青龙帮这样的帮派出手,万一被我们查出来了,他还可以矢口否认。这就是高磊的狡猾之处。” 第二七三章 露馅 韩宝山被叫到密室,只看见文奎和血鹰坐在一起,心里明白了几分。 “文将军。” “坐吧。我正在和血鹰讨论文正和雪儿失踪的事,突然想起你,便叫你一起聊聊。你仔细想想,高磊有没有和黑帮之类的人熟悉。” 韩宝山略微思忖,说道:“高磊自己和黑帮并没有牵连。但他有个表弟叫郭悦堂,好像和青龙帮的人较熟。文将军,你怀疑这件事和高磊有关?” 血鹰听到这里,急得想跳起来,嚷嚷道:“老六,你怎么不早说?十有八九,这件事就是郭悦堂让人干的!” “不可能吧?高磊这个人气量的确很小,但也不至于如此睚眦必报呀。血鹰,是不是你太敏感了?” 血鹰毕竟也是混黑帮出身的,相对于韩宝山而言,警惕性要高很多。他坚持让韩宝山想办法,先找到郭悦堂再说。不管此事是不是郭悦堂所为,至少是一条路子。 见文奎也赞同血鹰的想法,韩宝山便不再反对。 当晚,血鹰和韩宝山两个人各骑一匹马,打扮成商人的身份,策马扬鞭奔向瞿州。 第二天天大亮,两个人到达江山县城。 这是一个小县城。从城东到城西,跑马只不过片刻时间。赶了一晚的夜路,已是人困马乏。两个人在城东看见一个尚德客栈,便进到客栈歇息。 尚德客栈是一家小客栈,也是一家老店。老板姓向,叫向树波,矮个子,戴着一顶瓜皮帽,微胖,像一尊小弥勒佛似的。 “两位客官,楼上请。” 向树波看见眼前这两个客人,骑马,腰间挂着刀鞘,满脸的杀气,心里不由发怵,态度也就变得格外和蔼,不敢有一丝一毫的怠慢。 韩宝山问:“掌柜的,从这里到墩头镇还有多远?” 向树波小声回答:“不远,也就七八十里。两位客官跑了一宿夜路吧?开个房间休息一会。吃过中午饭再去,晚饭前就可以到达墩头镇了。” 血鹰交待向掌柜把两匹马喂足料,又命店小二端上来包子、油饼、粥等,两个人匆忙吃了早餐,上楼美美地睡了一觉。直到下午未时,他们先后醒来,继续赶路。傍晚时分,便到了墩头镇。 按照韩宝山的记忆,郭悦堂家住墩头镇方家郭村。两个人问了好几个人,便来到方家郭村。再一打听,果然有一个人叫“郭悦堂”。此人应该是高磊的表弟。 韩宝山从未见过郭悦堂,只不过平时聊天时听高磊提起过。所以,彼此并不认识。 郭悦堂年约三十出头,已娶妻生子。妻子林氏,育有一子一女。 老天有眼,碰巧郭悦堂在家。他看见两个骑马、带着佩刀的人问路问到他家,心里不由一愣。想跑肯定是跑不掉的。 郭悦堂问:“两位朋友,你们找在下有何贵干?” 血鹰淡然一笑:“郭兄,在下是青龙帮帮主杨焱生的弟子,去江山县办点事,久仰郭兄的大名,天又放黑,便想来您府上借宿。不知您是否方便?” “你们是青龙帮的人?” 郭悦堂听说对方是青龙帮杨焱生的弟子,脸上的神色有点像黑暗里的烟头,忽明忽暗。因为他在青龙帮从来没有见过这两个人。当下已是天黑,如果冒然让人借宿,不知道会遭遇什么危险。 郭悦堂警觉地上下打量了两个人,淡然问道:“不知兄弟是什么辈份?” 韩宝山赶紧答道:“在下忠字辈。这位是我的贤侄,孝字辈。” “哦?对不起,我家屋堂狭小,容不下两位客官。对不起,你们走吧。” 韩宝山和血鹰不由面面相觑,难道自己说错了什么?他们大概是被郭悦堂识破了身份,所以下了逐客令。在韩宝山的记忆里,高磊曾经说过,青龙帮以“忠孝礼义”作为徒子徒孙的辈份,郭悦堂在青龙帮属于礼字辈,辈份很小,见了“长辈”应该客气一点才是。 而此时,郭悦堂下了逐客令,表明他并不认同他们的身份。他们还不知道,冒充青龙帮的人,会有什么后果。按照常理,如果身份被识破,后果很严重。搞不好,会引起对方痛下杀手。 “郭悦堂,你信不过我们?” 血鹰有些不高兴了,脸一沉,手勒住马的僵绳,气愤地问道:“你连叔辈都不尊重,就不怕我去杨帮主面前告你一状?” “我不认识什么杨帮主,你们搞错人了。快点走吧。要不然,我可要报官了。” 郭悦堂一边说,一边厌烦得像赶苍蝇似的。紧接着,“砰”的一声,大门紧闭。血鹰和韩宝山只有认栽,肯定是哪里做错了,让对方觉察到他们是假冒的。 血鹰和韩宝山没有其他办法,只有骑上马,去墩头镇找地方歇脚。 墩头镇有一家好运来酒家,生意不错。一楼满座,二楼也没几个空位。血鹰和韩宝山来到二楼,在靠近窗户的一张桌子坐下。从这里可以看见街上人来人往。而街上的人,如果不抬头仔细看,却不容易看见他们。 夜幕降临。临街商铺纷纷挂起暗黄色的灯笼。到处人影绰绰,像鬼魅似的。韩宝山和血鹰坐在窗前,一边喝着小酒,吃着小菜,一边留心街上的动静。如果郭悦堂真的和青龙帮有关联,不可能没有一点动静。 血鹰看着越来越暗的天色,不由苦笑道:“老六,你真不是混黑道的人。我想我们一定是哪里出了差错,被郭悦堂识破了。毕竟我们都没有在青龙帮呆过。而那个狡猾的杨帮主,设计了一套独特的帮规,很容易让外人露馅。现在,我当心的是能不能混进青龙帮,而是要处处小心,千万别中了贼人的奸计,被他们给活捉了。” “老兄言之有理。人在江湖,身不由己。万一不行,我们今夜潜入郭悦堂家里,和他来硬的。我担心我们已经打草惊蛇了。说不定他已经向青龙帮的人报告,想办法对付我们。” 黑帮对付外人的最佳办法,就是下毒。在对方神不知鬼不觉的情况下,用蒙汗药把敌人药倒,然后慢慢地修理对方。这样的事情,血鹰的黑鹰组织没有少干。 所以,血鹰对于店家端上来的酒菜都很谨慎。每一种菜蔬,他都要用随身携带的象牙筷子试一下,象牙筷子没变色,证明菜里没毒。 第二七四章 陈一帆 街上影影绰绰的夜行人,以各种各样的姿势来回走动。他们大多数人行色匆匆,急着赶路回家。 突然间,有一个浑身肮脏、头戴毡帽、柱着拐仗的老头出现在血鹰的视野。血鹰一边和韩宝山喝酒,一边用眼角的余光不时扫瞄着街道。 那个老乞丐大约是在一刻钟以前出现的。血鹰和韩宝山在好运来酒楼的二楼窗前推杯换盏,连韩宝山都没有注意到,昏黄的街道旁,一个黑暗的角落,竟然有一双如火炬般的眼睛在暗暗地注视着自己。 “来,六哥,喝完这一杯,我们就走。” 说罢,血鹰举杯一饮而尽。韩宝山也喝完了杯中酒,招呼店小二结帐。两个人出了好运来酒家,牵着马在大街上慢悠悠地走。看似在寻找客栈,又好像是在欣赏墩头镇的夜。 总之,他们不紧不慢,没有任何心理压力。一点也不像是赶路的人。渐渐地,他们走出了城区,到了城区和郊外的边缘地带。后面那个老乞丐站在一棵树下犹豫了。他不知道是该继续跟踪,还是就此打住。 再往前走,说不定危险正在等待着自己,这是江湖人士最熟知不过的情景。 果然,老乞丐停住了脚步! 血鹰和韩宝山一边走,一边说笑。血鹰在谈笑间已轻声把那个老乞丐的情况告知了韩宝山。 “六哥,那个老家伙不来了,怎么办?” “你想抓活的?” “当然。他肯定是青龙帮肖来的人。要不然,哪有那么巧?他注意我们已经有半个时辰了。” “我骑马回去,他肯定会跟上来。然后你从后面......” 两人轻声嘀咕了几句,韩宝山突然骑上马背,向镇城区原路返回。那情形,貌似掉了东西在酒店,他是要回酒店拿东西。而血鹰则把马牵到阴暗处,暂时避开了老乞丐的视线。 老乞丐果然中计。就在他翘首向镇里观望时,感觉一阵阴风从后面袭来。血鹰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伸手抓住老乞丐的衣领,嗖地拽上马背,一转头,消失在夜色里。 ...... 那个老乞丐正是郭悦堂所扮。他被血鹰抓住衣领往上一提,脖子勒得太紧,差点没被勒死。血鹰感觉这家伙浑身没力了,猛然往地上一掼,一股新鲜空气进入郭悦堂的肺部,呛得他咳嗽了几下,这才活过来。 血鹰一把撕掉郭悦堂的伪装,露出了他的真面目。郭悦堂自知事情败露,真的有点怕了。 这时,韩宝山也回来了。 韩宝山一伸手,捏住郭悦堂的下巴,让郭悦堂感觉整个下巴都要碎了。 “姓郭的,知道我们为什么要找你吗?” 韩宝山愤怒得眼里直飚火星。郭悦堂下巴被控制,连点头都很费力。韩宝山只看见这家伙眼皮眨了两下,表明他已认怂,便松开了手。 “他、他们不在我手上。”郭悦堂痛苦地张开嘴巴,用力吸了几口气,缓解了一下体内严重缺氧。 “他们在哪?” “在杨焱生手里。” “谁让你们干的?” “高磊。是我牵的线。” “高磊给了杨焱生多少好处?” “一千两黄金。就是想要文正的性命。” “你能找到杨焱生吗?” “不能。我还不够资格见到他。” “你是怎么识破我们的?” “你们手背没有纹青龙。” 韩宝山和血鹰这才恍然大悟。真是隔行如隔山。如此简单的错误,犯了还不知道! 血鹰刷地抽出雪亮的砍刀,厉声道:“你想办法让我见到杨焱生,救出雪儿和文正。要不然,我会把你身上的器官一件件割下来喂狗!” “别、别啊。我上有老,下有小,我还不能死呀。求求你们饶我一命。我一定帮你们找到老大。可是你们打不过他们的。他们有很多人。” “他们有多少人?” “整个青龙帮大约五六百人。杨焱生身边有四五十个保镖。所以,一般人根本进不了他的身。想杀他,更是不可能。他本身功夫很好,身边又有很多高手,再说,你们还有人质在他手里,所以我劝你们别冒险。” “这不是你所考虑的问题。你只需要告诉我,杨焱生住哪里,或者在哪里能找到他,其他的就不关你的事了。” “我也不知道。不过,我的师兄知道。他叫陈一帆。你们找到陈一帆,就可以找到杨焱生。” “起来,带我去见陈一帆!” 郭悦堂练过一些武功,但他从来还没有遇见过像韩宝山这么恐怖的对手。他那一百五六十斤的体重,被韩宝山一只手提起,扔在马背上。他的身体被横着放,趴在马背上,头有点晕...... 按照郭悦堂的指引,血鹰和韩宝山骑着马,进入了陈家祠。 陈一帆的家在陈家祠东面的一座瓦屋里。这家伙长得五大三粗,正在院子里练武。黑暗里,血鹰在得到郭悦堂确认后,一记掌刀打晕了郭悦堂,便直接走进了陈家大院。 陈一帆正在一招一式比划着动作,并没有注意到他家的门已被人推开,血鹰正站在门口看着他。 等陈一帆的招式练完,血鹰给了他一阵掌声鼓励。 陈一帆顿时懵了:“你是谁?” “说实在的,你的拳脚的确很一般。招式僵化,手脚也不灵活。出拳不快不狠。我敢保证,我绑住一只手,只需要用一只手,就能打败你。” “你是谁?你来干什么?” 陈一帆听血鹰如此牛逼哄哄地吹嘘,还是有一些心虚。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血鹰指出陈一帆的缺点,也是杨焱生多次说过的。 “我是谁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打不过我。我敢打赌,在我手上,你走不过两招。” “放屁!” 陈一帆怒了,左手一个虚晃,右拳猛然砸血鹰心窝。这一招叫“黑虎掏心”。左手如果没被躲开,就会变成实招。血鹰的脚向一侧轻松移了一步,陈一帆的两招都被化解。 紧接着,陈一帆一个旋风腿,迎面向血鹰头部踢来。这下子,血鹰已不再退让,而是左脚一个半蹲,右脚一记铲腿直接踢向陈一帆的裤裆。 第二七五章 沙宫堡 血鹰那惊世骇俗的一脚,踢在陈一帆的大腿跟部。哎哟一声惨叫,陈一帆站立不稳,摔了个仰面朝天,直接痛晕过去。 等陈一帆再次清醒过来,他感觉到人中部位一阵锥心的痛,睁开眼睛,眼前暗影晃动。血鹰那双鹰一般的眼睛,充满了敌意。再仔细一看,旁边还有两个人,其中一个就是他的小师弟郭悦堂。 郭悦堂的境况也好不到哪去,鼻青脸肿,双手双脚都被捆住,像一个人肉粽子似的。 “你们是什么人?” 陈一帆有点怕了。眼前这家伙的武力值的确很高。陈一帆在他手里没走过两招,要不是他手下留情,说不定已经死了,至少裤裆里的两颗蛋蛋别想保住。 血鹰手里拿着一把锋利的匕首,在陈一帆的脸上比划了一下,让陈一帆感受到刀锋的寒意。 “告诉我,杨焱生在哪?我们找他有点私人恩怨要了结。” “他是我师父,我不能出卖他。要杀要剐,你们请便。” 陈一帆说这话时,心里发虚,所以声音弱弱的,蚊蝇一般。话音刚落,他的耳朵一阵剧痛,噗,整只耳朵被血鹰用匕首切了下来。 血鹰用手指捏着陈一帆的耳朵,在他的面前晃了几下,面色阴冷地说道:“从现在开始,如果你不告诉我杨焱生的住址,我就一刀一刀地把你身上的器官摘除下来。等会扔去喂狗。” 天很黑。陈一帆看血鹰的面孔并不清晰。一旁跪着的郭悦堂也劝道:“师兄,你就告诉他们吧。他们是为那个小姑娘和小男孩而来。我们犯不着为了那两个人丢了性命。” “叛徒!” 陈一帆朝郭悦堂吐了一口唾沫,他第二只耳朵又掉下来了。血鹰说到做到,绝不含糊。耳朵的伤口鲜血直冒,流进了他的颈脖,染红了他的前胸后背。 “再不说,我就割掉你的鼻子!剐掉你的眼睛!” 血鹰之阴狠,连韩宝山都看得微微发抖。这家伙不愧是职业杀手,杀人如同儿戏。陈一帆自知,再抵抗下去也是徒劳。 “我说,别杀我,我说。”陈一帆连忙叫道:“我师父他在沙宫堡。” 沙宫堡是距离瞿州约一百来里地的一座私人城堡。韩宝山没有进去过,只是知道有这个地名。陈一帆和郭悦堂两个货色被血鹰整怕了,叫他们带路,没有一个人敢说“不”字。 血鹰把陈一帆往马背上一扔,自己脚踩马蹬,噌,整个人翻身上马,如行云流水一般。四个人两匹马,大约跑了半个时辰,前面就是沙宫堡。 远远望去,沙宫堡大约有一百来户人家的规模。四周围墙高耸。四座碉楼分东南西北四个方向搭建。碉楼上还派了人警戒。 血鹰和韩宝山来到沙宫堡外围,蹲在黑暗处仔细侦察一番。由于天色太黑,看不到沙宫堡里面的环境。碉楼上倒是可以看见两个模糊的人影。 陈一帆和郭悦堂两个人害怕血鹰卸磨杀驴,纷纷要求在前面带路。血鹰冷笑一声:“不用了。”说罢,陈一帆和郭悦堂两个人被一记掌刀劈晕。这个结果,韩宝山也没预料到。 “血鹰,有他们带路不是更方便吗?” “老六,听我的没错。江湖上的人不可相信。翻脸把翻书还快。我们要通过自己的力量找到他们。从现在开始,你我兵分两路,分头出击。遇到危险朝天连放两枪。这样不至于两个都被他们抓住,至少还有营救的机会。” 说话间,陈一帆和郭悦堂被捆结实了,用臭袜子塞住他们的嘴,然后分开两处捆绑在大树杆上。 这个时代,野兽经常出没于村庄。能不能活命就木看他们的运气了。 干完这一些,血鹰和韩宝山分东西两个方向突击,眨眼间就消失在黑夜里。 杨焱生正在沙宫堡的一个训练场练功。旁边有几十个徒弟围观。大冷的天,这些人一个个光着膀子,热气腾腾。场子外围不传来阵阵喝彩色。 血鹰躲在一株树上,从高往低看,能将训练场看得一清二楚。杨焱生练了一套少林拳,气沉丹田,做了个收功动作,然后向徒弟们问道:“刚才的演示你们都看清楚了吗?” “看清楚了。” “就这样练吧。我有去歇息,你们继续。” 杨焱生中等身材,微胖,身穿白色宽松练功服。血鹰从这个的气势和气派观察,觉得此为师傅级的人物应该就是杨焱生。 果然,有徒弟问道:“师父,明天早晨还在这里练吗?” “练,当然要练。冬练三九,夏练三伏,练功绝对不能歇息偷懒。记住了吗?” “记住了!” 杨焱生转身离去,他的身旁有两个随从,其中一个人递过干手巾给师傅擦汗,另一个递过来一件厚实一点的衣服。杨焱生披起衣服,便往自己卧室方向走去。 血鹰估计着时间,大约就是戌时三刻。时间算是还早。杨焱生应该没有那么早睡吧? 一条黑影隐没于夜色里。杨焱生回头一看,并没有发现什么。他具有异于常人的嗅觉,能闻到常人所不知的危险气息。 今晚,不知什么原因,有一种感觉让杨焱生心绪不宁。从演示了功夫之后,他就似乎感觉到,黑暗里有一双眼睛正在悄悄地盯住自己。 杨焱生驻足观望了一下四周,并没有发现什么异常。 “师父,您看什么?” 随从的徒弟问道。 “不知道什么原因,我总感觉到有一双眼睛在背后看我。仔细一下,又没有。真是神经过敏了。” 两个徒弟齐刷刷地扫视了一下四周,也没有发现什么异常。 “师父,您可能是太累了。早点休息吧。” “也是。这些日子为了信州府那一票,真是愁煞我了。他娘的高磊,只付了一半的钱,就想叫我把票撕了。我有那么傻吗?到时候他不付钱,我找谁要去?王晓,林锋,你们两个去地堡看看,千万别让他们两个逃了。” 王晓听罢,自信满满地说道:“师父请放心。那个小姑娘,还有小屁孩,在沙宫堡这样的地方,难道还能长了翅膀飞了不可?” 杨焱生厉声道:“任何时候都不可大意。去吧。好生招待他们两个。我们只是想要钱,并不想结仇。等高磊把另外五百两黄金送来,我们就把人移交给他们。恶人由他们去做吧。” “是,师父。” 第二七六章 救人 杨焱生和两个徒弟的对话,被躲在墙角的血鹰听得清楚明白。 拔开一丛密林,血鹰看见两个徒弟和杨焱生分开走。那两个徒弟所去的方向,应该就是他们关押雪儿和文正的地方。 救人要紧,杨焱生的帐以后再算。 血鹰尾随王晓和林锋两个人从沙宫堡深处走去。这里面的房屋结构异常复杂,就象迷宫一般。 王晓和林锋两个人,远远没有杨焱生那么敏锐。血鹰尾随着他们来到一座古老的木结构房前,看见他们掏出钥匙,打开木门。 从门缝往里看,小文正畏缩成一团,躲在雪儿的怀里。雪儿看见王晓和林锋进来,眼神里充满了警惕。 雪儿畏葸地问道:“你们想干什么?” 王晓和林锋对视一眼,发出一声浪笑:“哥们,这小妞长得真不错啊。要不要?” “噗!” 血鹰没等他们发挥下流的想象力,抓住两个人的脑袋使劲一撞! 两颗脑袋撞在一起,力道大,发出了沉闷的声音。这两个徒弟直接撞晕过去。 “血鹰叔叔!” 小文正看见血鹰来救他,高兴地扑了过来。雪儿也破啼为笑。这些日子,在文正面前她需要装成一个小大人。其实她自己都还需要人照顾。 “嘘”雪儿四下张望了一下,没有发现其他人,便轻声说道:“我是来救你们的。别发出声音。围墙外面有马。” 血鹰一手抱着文正,一手拿着手枪,雪儿像影子似的尾随着他。三个人摸出木屋,并没有发现有其他的岗哨。可见杨焱生有多么自信! 杨焱生做梦也想不到,文奎的人竟然找到沙宫堡来了。血鹰尽量靠墙根走,避开四周的观察哨。大约用了一刻钟,他们来到了围墙根。三米多高的围墙,如果仅是血鹰一个人,进进出出没有任何悬念。 现在多了文正和雪儿,麻烦来了。 “雪儿,你听好了。等会我先爬上围墙,递下绳子,你把绳子绑在文正的腰上。等我把文正运出去之后,你再把绳子绑在自己的腰上,等你们两个人都出了围墙,我们都安全了。绳子应该这样捆。” 血鹰为雪儿演示了一遍,雪儿点点头,表示记住了。只见血鹰两脚尖一用力,如燕子一般飞上了墙头...... 文正和雪儿两个人被运出墙外,血鹰如一只飞翔的雄鹰,从墙头上飞下来,看得文正兴奋地叫道:“我长大了,也要像叔叔一样能飞!” 血鹰忍不住想笑。这小家伙天生就具有超人的胆识。 “嘘,小声点。要不然,容易引起坏人的注意。叔叔还要带你们逃离这个危险的地方,懂吗?” 文正懂事地点点头。 血鹰一手抱起文正,一手牵着雪儿,不一会就来到拴马的树下。 再说王晓和林锋,被突如其来的一阵猛烈撞击,晕倒在地。没过多久,他们先后醒来,发现雪儿和文正已经不翼而飞。 这两个货色吓得脸色煞白,连忙跑去向杨焱生报告。 “不好了,跑了,他们跑了!” 杨焱生刚刚脱了衣服,准备休息,王晓和林锋失魂落魄地喊叫着,还一边梆梆梆地敲门。 听说好不容易绑架来的一大一小不翼而飞,他们两个还被人撞晕在地。杨焱生一下子睡意全无。 铜锣声响起。 咣咣咣,当当当...... 沙宫堡乱成一团。 此时,韩宝山已经摸到杨焱生的住房外围。躲在黑暗里伺机行事的韩宝山看到眼下这情形,知道血鹰已经得手,他已没有必要再留下来。 韩宝山灵机一动,从怀里掏出一小瓶汽油,倒在木板房的门板上,再用火镰点头火。 突然间,杨焱生的那些徒弟发现师父住的楼房着火了! 混乱在持续。一个小小的沙宫堡乱得一塌糊涂。 救火,找人,喊叫,喝斥...... 韩宝山如一阵风似的来无影,去无踪。 原本到处骂人的杨焱生,看见自己住的楼房着火了,只有把所有徒弟集中在一起,以扑灭火势为首要任务。数百人围着楼屋,泼水的,铲沙子的,也有用其他东西岂图扑灭熊熊大火的。 然后,被浇了汽油的木板房,燃烧的速度非常快。恰巧在这个时候,起风了! 杨焱生哀叹道:“这是老天要亡我呀!” 王晓和林锋两个徒弟,早已被吓得魂飞魄散,只有用英勇的扑火行动来为自己赎罪。 血鹰骑上马背,文正坐前,雪儿坐后。他们正准备提前撤走时,看见沙宫堡方向燃起了冲天大火! 血鹰不走了。而是原地等! 无疑,这大火一定是韩宝山放的。他这是有意制造混乱,以此分散杨焱生的注意力,从而为自己撤退争取时间。 一条黑影倏然从围墙窜了出来。 “老六,这边,快!” 血鹰连忙朝黑影招手。韩宝山三步并作两步,一下子就窜到血鹰跟前。他看见他们三个人一匹马,便让雪儿坐在自已这边的马背上。猛然一鞭打向马屁股...... 杨焱生组织所有的徒弟扑灭了大火,用了足足两个多时辰。到了下半夜,沙宫堡所有人还没有歇息下来。他们开始了地毯式的搜寻,希望能在某个角落找到“凶犯”。 杨焱生的住房烧掉大半。损失惨重。正在他痛心疾首得想杀人时,手下报告:在城堡外围的树林里发现了郭悦堂和陈一帆。 这两个徒弟运气超级好,并没有成为野兽的腹中餐。 郭悦堂和陈一帆两个人的手脚是被捆住的。嘴里还塞着臭子,根本发不出声音。让他们感到恐惧的是,平时那帮师兄弟这时好像一个个都把他们当成敌人了。要不是他们,文奎的人怎么能找到沙宫堡? 杨焱生坐在堂口首坐,满脸阴沉地看着郭悦堂和陈一帆,阴冷地问道:“尔等知罪否?!” “师父,徒弟该死。徒弟宁愿舍身,也不应该把黑水寨的人带到沙宫堡来。” 陈一帆跪在地上,两只耳朵已经被人割掉。杨焱生一看便知,他曾经进行过抵抗,只是他们的对手太过残忍! 第277章 兵痞子 青龙帮是有“家法”的。背叛师门,罪可致死。 杨焱生神情冷漠地瞪着陈一帆和郭悦堂两个菜鸟,脸阴沉的可怕。 想当初,高磊的人通过郭悦堂找到陈一帆,再通过陈一帆找到杨焱生,两派势力达成一致的协议,他这才启动了这次绑架案。 作为起义军,高磊用了如此卑鄙的手段,当然是可耻的。但青龙帮需要这种“可耻”。没有“生意”,青龙帮就没有运作下去的资本。 杨焱生的青龙帮干过很多类似的活,绑票、杀人、勒索等。高磊这一单“生意”,让他把脚踢到铁板上了。 沙宫堡有好几百个徒弟,还筑有碉楼,人人配备了武器。如此严密的防守,文奎的人又是救人又是烧房子,把杨焱生折磨得狼狈不堪。 此时,杨焱生想执行“家法”了。他轻轻的一声咳嗽声,惊得人人脸色骤变。郭悦堂和陈一帆两个人跪在地上,听候帮主发落。 “来呀,把他们两个逐出师门。” 杨焱生一声令下,两个怂货顿时如释重负。不是他们,在场所有人都有这种感觉。 他们都以为背叛师门,罪不可赦! 两个怂货齐声道:“谢师父!” “我不是你们师父,快滚!” 郭悦堂和陈一帆被吓得屁滚尿流,连滚带爬地出了沙宫堡。 事后,王晓和林锋两个最贴身的徒弟颇感纳闷。一向处事果断的师父,今天这是怎么了? 王晓不解地问:“师父,按照家法,郭悦堂和陈一帆两个人背叛了师门,那可是杀头之罪。您为什么只把他们逐出师门?这个处罚实在太轻了。以后怕是难以服众呀。” 杨焱生静静地看了一眼王晓,盯得他头皮发麻,然后才静静地问道:“你知道为什么吗?” 两个木瓜似的徒弟摇摇头,都表示不清楚。杨焱生也不会告诉他们原因。 陈一帆没什么后台,杀了也就杀了。郭悦堂的背后是高磊。如果杀了郭悦堂,高磊必然派兵来剿灭青龙帮。到时候青龙帮就可能有灭顶之灾。 这些背后的原因,作为一帮之主,不能不有所顾忌。现在头痛的是,已经收到高磊五百两黄金,两个绑来的人又被文奎救回去了。高磊这边已没法交待。 再说高磊,听说青龙帮的人绑来了文奎的儿子文正,自然是心里乐开了花。报仇有很多种方式,让仇人痛不欲生,求生不能,求死不得,应该也算其中一种。 只要青龙帮的人把文正杀了,高磊也算是解了心头之恨。谁知没过两天,高磊就看到了郭悦堂鼻青脸肿地出现在他面前。陈一帆更惨,两只耳朵被硬生生割掉,伤口很人。 高磊了解到事情的来龙去脉,一屁股坐在椅子上,半响缓不过神来。 五百两黄金啊....... 早知道是这个结局,高磊是绝对不会先给金子的。金子是硬通货。普通人一辈子都不太可能赚到五百两黄金,杨焱生凭什么得这笔钱? “来人,集合部队。去沙宫堡!” 高磊手握精兵五六千人,对付一个青龙帮不成问题。杀掉杨焱生,还可以栽脏给他,以免文奎对瞿州发难。一箭双,这种小聪明他还是有的。 部队急行军半天时间,就把沙宫堡包围得严严实实,里三层,外三层,全都是盔明甲亮的军士。杨焱生收到报告,急了!他所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 原以来留住郭悦堂和陈一帆的性命,至少不会给青龙帮带来灭顶之灾。现在看来,他错了。高磊兴师动众,应该还有其他考虑? 完成了对沙宫堡的包围,高磊带着五百名贴身卫队,大摇大摆地走进沙宫堡。 “什么人?站住?” 几个手执长枪的人企图拦截,被高磊的人冲上去一顿胖揍,打得跪地救饶。打完了人,高磊看到杨焱生急匆匆地从里面赶出来。 “哎哟,不知高将军大驾光临,有失远迎。” 说罢,杨焱生对着自己的人又是一阵拳脚,骂道::“瞎了你的狗眼,不认识是高将军的人吗?” 那几个看门的徒弟被骂得没有脾气,好像挨了打的看家狗,乖乖地躲到一边添伤口去。 “高将军,卑人对手下调教不严。颇有得罪,还望多多原谅。” “嗯!你还算是识大体。走吧,到你府上坐一会。” 杨焱生的住处已被烧光。他有意把高磊带到被烧成废墟的地方,指着黑不溜秋的残垣断壁,介绍着前天发生的怪事。 高磊听得眉头直皱,问道:“你说什么?他们只来了两个人?” “应该是两个人。这两个人还是郭悦堂带来的。” 杨焱生有意把高磊的表弟扯进来,就是想堵他的嘴!妈妈的,这场恶运,始作俑者还是郭悦堂。看你高磊怎么处置自己的亲戚? 高磊听到“郭悦堂”这三个字,感觉格外的刺耳。 都说“秀才碰上兵,有理说不清”。黑帮的人碰到兵,有理又岂能说清? 杨焱生诚惶诚恐地把高磊引到一间屋里坐下,高磊的卫队在门外一字排开,保持着高度警戒,哪里还有青龙帮的份? 杨焱生的那些徒子徒孙一个个被赶得远远的,别想挨近半步。 高磊大马金刀地往首席位置一坐,一双穿着靴子的大脚往桌上一搁,慢悠悠地说道:“杨帮主,我们的约定既然已无法兑现,订金是否应该退回?” “......” “怎么?你是聋子?没听到我说话吗?” “高、高将军,金子花了一部分啦。这些日子,兄弟们也要开销的呀。” “砰!”高磊猛然一掌拍向桌子,吼道:“你说什么?!你的兄弟开支钱,关我何事?我要的是结果!你帮我办的事办完了吗?结果在哪?” “他们被文奎的人救走了呀。您也看到了,连我住的房子都被烧了。” “我只看结果。至于办事的过程,我不管!只要你的事没办好,就应该退钱。” 兵痞子耍起横来,岂是一个江湖佬大能说清楚的?高磊吹胡子瞪眼,手下几百号人也把手握住刀柄,随时准备着搏杀。 沙宫堡的气氛变得异常紧张起来。 第二七八章 无声的审判 杨焱生看得出来,高磊带那么多兵来,肯定是要搞事的。就算自己浑身是铁,又能打几枚钉? 堡外数千兵马,再加上高磊带了五百贴身亲兵。万一双方起摩擦,沙宫堡不但捞不到任何便宜,说不定还会全军覆灭。 没办法,他只能靠花钱买平安。 “王晓。” “师父,徒儿在。” “你去帐房取五百两黄金,如数奉还给高将军。” “师父......徒儿遵命!” ...... 高磊收到五百两黄金,带着一众兵马扬长而去。杨焱生的脸不知往哪里放。众多徒子徒孙,一个个义愤填膺,却又无可奈何。 所谓的青龙帮,第一次被人讨回佣金。脸面也不知往哪里搁。 高磊虽然是小商贩出身,但他手握兵权,并不是一个青龙帮帮主能惹得起的。 文奎手下两员大将顺利救回了文正和雪儿,整个信州府都沸腾了。想当初,为了寻找他们两个,就差挖地三尺了。 文奎从雪儿这里知道,事发当天,她和文正在院子里玩耍,突然闻到一股奇异的香味,然后便人事不知。等他们醒来时,已经被关押在漆黑的小木屋里了。 奇异的香味? 有谁敢在元帅府用迷香?文奎首先想到的是内贼。 家贼难防。 “柴管家!” “老奴在。” “你给我立即查一下,近来有哪个后勤人员辞工,或者失踪了。” “回文少爷,老奴已经查过了。这些日子,只有负责买菜的老王辞工了。他说他乡下的老母亲病了,需要回家料理病人。” “老王?王昆?” “对,正是他。长塘镇王家店村的人。” 做贼心虚。文奎估摸着,此案十有八九是王昆当内应,把雪儿和文正用迷药迷倒,然后装在买菜的竹篓子里骗过了警卫。当王昆知道文正和雪儿已被救回,他怕事情败露,找个借口提前溜走了。 想到这,文奎亲自带着李敢和苏北两个人,骑马直奔长塘镇王家店村。他们走到村口,一打听,还真有王昆这个人。他的家里有一个老母亲,瘫痪在床多年,为了给母亲治病,整个家穷得连门窗都没一扇是好的,凳子也只有三条腿。 文奎、李敢和苏北三个人突然出现时,王昆正在给母亲喂药。 “母亲,这是儿新近买的药,吃完这些药,您的病就好啦。” 王昆背朝外,半跪在母亲的床前,看上去是个大孝子。 那个白发苍苍的老妪看到来客人了,艰难地说道:“昆儿,我们家来客人了。” 王昆回头一看,吓得手脚哆嗦,碗里的药汤洒了一地。他没忘记把剩下的半碗放在床前的破烂桌子上,然后猛然跪倒在地,一下一下地扇自己的耳光,边打边骂自己“该死”。、 那个病倒在床上的老人被眼前突如其来的变化吓懵了,连忙问道:“昆儿,你怎么了?!你惹谁了?” 文奎看得出来,这个家是真的穷,这个王昆也真的是孝顺,要不然他犯了那么大的事,早就逃之夭夭了。 “王昆,你出来,别吓着你娘。” “嗯。” 李敢一手将王昆拎起,其实是半拎半拽,给老人的感觉又像是扶着他走。到了李敢手里,王昆比小羊羔还不如。 提在手里,骨瘦如柴,像破纸片似的,毫无份量。 苏北冷冷地问道:“说吧,你是怎么办到的?” 王昆吓得两腿直不起来,继续跪倒在地,不停地磕头,求饶命。 从王昆断断续续的叙说中,文奎终于弄明白了原因。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郭悦堂和陈一帆两个人找到王昆,向他提出绑架文正的要求,报酬是两根金条。如果敢不配合,代价就是王昆和他的老母亲一起去见阎王。 王昆是一个大孝子,母亲卧床没钱治病。在道德和金钱面前,他最后选择了金钱。 “文少爷,我是畜生,我对不起你们呀。迷药是他们给我的。我要是不干,我们母子俩都没命了呀。” 说罢,王昆对自己又是一阵阵耳光,把自己打得像个胖猪头似的。王昆很清楚,这种时候,只有自己打自己,才可以少挨打。 如果敢于抵抗,等待自己的只能是死亡。 果然,王昆的策略见成效了。文奎等三个人面面相觑,一下子不知如何是好。对于强者,他们有的是办法。 而对于王昆这个穷人,又懦弱,又孝顺,文奎真的没辄了。 最后,文奎无奈地摇了摇头,从口袋里拿出二两碎银子,递给王昆,面无表情地说道:“王昆,你被开除了。这些碎银,给你娘买药吃吧。” 王昆难以置信地接过碎银,问道:“文少爷,您不杀我了?” “杀你干嘛?你也是受害者。要不是为了给你娘治病,你也不会选择走绝路。其实你有很多办法可以避免这件事发生的。” “苍天哪,我不是人啊。让雷劈死我吧!” 王昆仰望苍天,突然发出了歇斯底里的咆哮。文奎看得出来,让他的良心受到审判,真的比杀了他还要难受。 ...... 走到村口。 李敢不甘地问道:“文兄,这个王昆就这样放过他了?” 文奎无可奈何地叹道:“难道你还有更好的办法吗?王昆是个大孝子。你看他喂母亲汤药的情景,你下得了手吗?” 苏北也表示认同。 一路沉默。 三个人骑着马,无精打彩地回到县城,一个个心情都无比沉重。 杀死一个王昆很容易。要杀死道义真的很难。文奎相信,王昆经历了此事,下半辈子都不会安心。 道德的审判,往往比刀枪还要厉害。这种审判留下的创口,或许一辈子也不会结疤。 文奎宁愿让王昆自己后悔,也不愿对他痛下杀手。 消息传开,整个信州府都在谈论着这件事。 厚德载物! 文奎的厚德,为自己又一次赢得了民心。 这天下午,文奎正在书房里看书。王道生突然来访。 “知府大人,您有何贵干?” 文奎连忙迎了出来。他看见王道生的脸色有些不太自然。好像还有些羞愧难当。 “文将军,有个人想求见您。找到我来穿针引线。我犹豫了好久,不知道是否妥当?” 第二七九章 投名状 “王知府,有话请讲。我们之间不必太拘谨。” 文奎笑着递过来一杯茶。今天的文奎已是今非昔比。能得到这个待遇的贵客不多。 “有一个帮派想投靠你,自己又不敢找上门来。他们绕了一个大弯,通过朋友的朋友找到我,让我来向你传递一个信息。他们是真心归顺。” 王道生悄悄抹了一把额间的冷法。不是体虚,是害怕。文正的事情差点搞得文奎绝后,文奎没有痛下杀手,已经算是法外开恩了。 事情才过去几天,现在提这个问题的确不妥。 果然,文奎冷冷地问道:“你说的是青龙帮?” “是的。青龙帮帮主杨焱生,是我当年寒窗苦读的室友的朋友。他如今幡然醒悟,想投靠红巾军,想造了大元的反。所以,他有意投靠文将军。” “他如今不是在张士诚的地盘上吗?” “文将军,我知道您和杨焱生有过节。他绑架了你的儿子。但我觉得他在这件事上并没有做绝,要不然,文正也不会毫发无损地回到你的身边。我认为这个人还是有点人性的。” “……” 王道生见文奎默不出声,便继续说道:“血鹰把文奎和雪儿救回来了以后,高磊一怒之下,把已经支付给杨焱生的佣金要回去了,搞得杨焱生颜面尽失。这也让杨焱生深深地认识到兵权的重要性。他有这个打算,就是把青龙帮解散,全都加入红巾军。我倒觉得这是一支不可小觑的力量。当然,前提是他们要听从指挥。” 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 这个道理文奎当然懂。但他对于杨焱生并不了解。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粥。文奎好不容易拉起了一支纪律严明的队伍,绝对不能把红巾军变成收垃圾的垃圾桶。 “王知府,我明白你的苦心。这件事的确有点大,且容我想想。” 王道生一走,文奎便召开了紧急会议,专门商讨杨焱生的问题。血鹰的说法证实了王道生的话。 “在潜入沙宫堡时,我的确听到杨焱生交待手下,要好好对待文正和雪儿。再说,回来之后,我们也再三问过他们两个人,有无受过青龙帮的虐待。他们都说没有。我认为杨焱生还是有些人性的。” 苏北:“我们的队伍的确需要发展壮大,但绝不能 什么人都要。像杨焱生这种黑帮,坏事肯定干得不少。” 李敢:“我的坏事也干得不少啊。但人是可以改变的嘛。” …… 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文奎觉得自己并非什么经天纬地之才,集思广益还是最好的办法。讨论的时间长了,大家都开动脑筋,也就越来越接近真理。 最后大家一致同意,只要杨焱生交来“投名状”,就吸收青龙帮参加红巾军,但青龙帮的帮会必须解散,杨焱生也不再是帮主,可以让他当个大队长,视战绩再提拔重用。 几天后,王道生反馈回来的意见是,青龙帮愿意接受红巾军的改编。“投名状”是高磊的脑袋。 这个结果令文奎意想不到。 杨焱生愿意同意这个收编方案,可见他对高磊充满了多么刻骨的仇恨。江湖人士把尊严看得比生命还要重。生命可以失去,尊严不能污辱! 高磊搞得杨焱生颜面尽失,他必须报复。 “我同意,为什么不同意?”杨焱生像点燃的炮仗,颇具爆炸性地说道:“一个青龙帮欺侮老百姓还好,见了官兵连屁都不敢放一个?有个球用?你们愿意跟我走的,我欢迎。不愿意跟我走的,滚你娘的蛋,老子不稀罕!” 王晓:“师父,我跟你走。” 林锋:“我也要去。” “我也要去。” “……” “……” 除了十几个有家室的徒弟,其他人都愿意参加红巾军。 当然不是高磊的部队。而是远在数百里外的文奎部。 只要穿上红巾军的衣服,拿着刀枪,杨焱生这样的悍将就不是高磊一个小商贩可以欺侮的了。 他们的想法就这样简单。 这天子夜。零点刚过。高磊从外面巡夜回来。猛然从黑暗处冲出十几个蒙面大汉,一个个手抡大刀,砍头犹似刀切菜。 噗哧! 噗哧! 高磊只见黑暗处一道刀光袭来,自己的颈脖处一阵寒意,便尸首分家。 世界彻底变得黑暗。 张士成接到报告,驻守瞿州的守将高磊及其亲兵共计十二人,在深夜巡防时被人砍杀。凶犯把他们的脑袋全都割下。十二具无头尸体在小巷入口处被人发现! 这是一条令人震惊的消息。杀人凶手为什么要这么多人头?这些人头又被带到哪里? 张士诚慌了,整个江浙一带的红巾军都乱了! 谁这么胆大,砍杀红巾军犹如砍瓜切菜? 没过多久,张士诚又接到报告,青龙帮已经从沙宫堡神秘失踪,目前去向不明。 张士信诚惶诚恐地来到瞿州,亲自接手处理了高磊的后事,把这十二名无头将士的尸首掩埋。 陈一帆和郭悦堂两个人来到张士信府前,要求面见张士信。 张士信有些不可理喻地盯着这两个家伙,把他们盯得毛骨悚然:“你们竟然还有胆子来见我?青龙帮去哪了?说!” 陈一帆:“张将军,如果没有猜错,青龙帮的人应该投靠了文奎?” 郭悦堂:“高磊是我的亲戚。此事皆因我等而起。我等愿意将功赎罪。” “赎个屁罪!尔等皆是唯恐天下不乱之辈。我问你,究竟是谁出了馊主意,要去绑架文奎的儿子文正?” 陈一帆和郭悦堂这才明白,原来张士信已经把事情的来龙去脉了解清楚。高磊之死,完全是属于自己作死! 想当初,高磊是想借青龙帮之手,让文奎痛苦一阵子。谁知会是这个结局?高磊兴师动众地带着数千兵马,强行把佣金要了回去。 张士信挥了挥,示意陈一帆和郭悦堂两个宝贝退下。 “你们走吧。让我仔细想想!” 风云变幻。世事难料。 此时的张士信,虽说也是兵强马壮,占据一方沃土。但他很清楚文奎的实力。 第二八0章 高姿态的“让步” 再说杨焱生带着高磊等十二颗人头,还有数百徒子徒孙,星夜兼程,一口气跑出数百里地,一直跑到青龙山。 文奎带着一帮干将在青龙山路口迎接。杨焱生第一次和文奎见面,不免羞愧难当。 他跳下马来,扑通一声跪在地上,双手抱拳往上一拱:“杨焱生拜见文将军!” 对于江湖人士来说,杨焱生身为一帮之主,施如此重礼,可见其心之诚。 “杨师父,请起。” 文奎连忙上前半步,搀扶起杨焱生,有些急切地说道:“今后大家都是同甘共苦的兄弟了,快快起来。” 杨焱生一挥手,徒弟们奉上十二颗人头,其中有一颗就是高磊的。 对于高磊,文奎的感情很复杂。按理说,大家都在扯着红巾军的大旗,反抗外族的统治,应该亲如兄弟才是。这家伙为了一己私利,竟然出重金要让文奎断子绝孙,心肠实在太黑,不杀他难解心头之恨。 可怜了高磊那十几名随从。倾巢之下岂有完卵?他们都是冤死鬼! 双方来到青龙山山洞。这里早已设下宴席,大鱼大肉地招待前来投靠的青龙帮弟子。 “杨师父,我的条件您都知道了。您也表示接受。从今天起,青龙帮已不复存在,你们都是红巾军的将士。我们都是为了一个共同的信念,那就是驱除鞑虏,光复中华。来,让我们为了共同的理想干杯!” …… 两天后。 杨焱生被任命为第十五纵队第三大队大队长。青龙帮的数百弟子,也被分散安插进各个纵队,根据能力大小,尽量给予一定的职务。 皆大欢喜! 一场绑架案,竟然收获了一批精兵强将,这是文奎没有预见到的。 这天,文奎带着杨焱生到处熟悉情况,让他对辖下区域尽快了解。他们来到黑水寨视察,这里是文奎的老巢,无论是防御工事,还是人员素质,都是文奎部实力最为强悍的。 目前黑水寨是苏北在把守。他是文奎起家时期的悍将,也是最为忠心的将领。 苏北把手下上万军士组织列队,往训练场一站,那阵势气吞山河。整齐的阵容,高昂的士气,都是杨焱生从来没有见过的。 观看完一万多军士的军体拳表演,杨焱生脸色都变了。他作为曾经的青龙帮帮主,手下弟子数百,平时教练他们练功习武,花费了不少心思。今日一见,真是让他大开眼界! 超过一万人的队伍,横看、竖看、斜看,都是一条直线。表演出来的套路拳法,动作整齐划一,如同一个人在表演。 先不看这些军士的个人武力值如何,单是他们的统一性和协调性,足以让杨焱生深感震撼。 “报张士信求见!” 通信兵急匆匆地从山下过来,递上来一份文书。文奎打开文书扫了一眼,果真有张士信的签名。 “杨兄,你看,我接收了你,麻烦就找上门来了。走吧,让我去会一会这个张士信。你放心,他们不敢对你怎么样的。到了这里,我就是主,他们应该听我的!” 文奎和杨焱生骑马回到信州,杨焱生遵照命令,一边歇息去了,张士信在文奎专设的贵宾室等了一个多时辰,这才看到文奎。 “张将军,不好意思,让你久等了。” 文奎扔掉手里的马鞭,兴匆匆地说道。那神情,就是从外地回来的,张士信也没话可说。 “文兄,上次一别,已是数年。你我之间的变化都很大呀。” 张士信双手一拱,微微抱拳,向文奎施了个礼。文奎还了个礼数,指了指身边的木椅,示意他坐下。 文奎问:“不知张将军专程来信州,有何贵干?” 张士信见文奎如此开门见山,也就不加隐瞒,直接说目来意:“近几个月来,你我之间存在诸多误会。先是一名副帅韩六投靠贵军,这没过多久,又有一名叫杨焱生的案犯又来投靠贵军。所以,此番前来,我受大哥张士诚之命,前来将韩六和杨焱生捉拿归案。” “哦?还有这等无聊之事?”文奎笑了:“张将军,我这里只有一个叫韩宝山的将军,并没有韩六这个人。您所说的杨焱生确有其人。不过,他现在是我的第十五纵队第三大队大队长,手握军马三千人。不知您是想文攻,还是武夺?” 张士信一下子就被愣住了,怔怔地问道:“何为文攻,何为武夺?” “来文的,那就是讲道理。你自己去说服他们,让他们自愿跟随你回去。如果是武夺,那就更简单了,我不插手,你自己去用武力征服他们两个。你打得过他们,将他们生擒活捉回去,任由你处置。如果你觉得还不瘾,也可以让你的军士和他们的军士打一仗,我文奎袖手旁观,绝不插手,你觉得如何?” “你、你!” 张士信被文奎一番话,噎得差点背过气去。文奎的态度很明朗,决不插手!但他很明白,无论动文,还是动武,凭张士信的能力,都不能可把韩六和杨焱生弄回去。 “怎么,张将军,难道你还觉得不公平吗?人在我的地盘上,按理说,我可以不理你。他们是我的人了。我有责任保护他们。现在我把姿态放得这么低,任由你去抓人,你还觉得不满意吗?” 张士信自觉理亏,又找不到更加合适的说辞。只见他的脸青一阵,紫一阵,半响说不出一个字来。 良久,张士信问道:“难道文将军就不能协助我一起,捉拿案犯吗?韩六算是背叛,而杨焱生可是杀害了我的将领,其罪可致死啊。” “张将军,话不能这么说。高磊之死,我略知一二。可能张将军您并不清楚。高磊让杨焱生绑架了我的儿子,愿意出一千两黄金买我儿子的命。后来,我的儿子被救了出来,高磊又去找杨焱生讨回了预计的五百两黄金,由此他们生出了矛盾,然后杨焱生一怒之下,杀了高磊。对于我方来,我没有亲手干掉高磊,已经算是法外开恩了。我认为应该受到严惩的是高磊!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所以,我方接纳杨焱生没有错,错在高磊。如果今天能把杨焱生捉拿归案,我可以让他过来,任由你处置,你看如何?” 第二八一章 撕破脸皮 张士信被文奎呛得哑口无言。 怔了好一会,他才问道:“这么说来,文将军是不想把杨焱生交出来了?” “我没这样说。这可是你说的话。” “那你为什么不配合我们抓捕杨焱生和韩六。” “配合啊。我能做的事就是把他们叫到你们面前,至于你们能否将他们带回去,那就要看你们的本事了。”文奎说道:“来人啊。传杨焱生和韩宝山。” 没多久,杨焱生和韩宝山来到贵宾厅。两个人都是携带了武器进场的。文奎早有交待,如要动武,就由他们两人把张士信干掉。 张士信看到两个人好端端地站在他面前,不打招呼,面色镇静地望着他,貌似是在听候他发落,又好像是随时拼死一搏。 “你们两个随我回去,饶你们不死。” 杨焱生冷笑道:“你们有本事赢得了我手里这把刀,我就随你们走。要不然,别怪我不客气!” 张士信看向身边一字排开的十几个亲兵。这些亲兵个个都手持武器。他们全部加起来,也不可能在杨焱生手里走过三招。 韩宝山也面色冰冷地说道:“你们是一起上,还是一个一个来?” 既想张士信认为这是他们的内部问题,就交由他们自己解决。 张士信得不到文奎武力上的支持,是不可能带走他们的。所以,文奎自从韩宝山和杨焱出场,他便主动退了出去。 “你、你们、想造反不成?” 杨焱生冷笑道:“没错,我们就是造他娘的反了!那个高磊简直不是爹娘养的,搞得我们青龙帮脸面扫地,人财两空。所以,我杀了他。张士信,不信你也可以来试试我的刀法,我们来个决斗,如何?” 张士信像泄了气的皮球,一下子就瘪下去了。 要他去和两个武林高手比武,岂不是茅房里打灯笼照屎(找死)? “你们会后悔的!文奎也会后悔收留了你们。我们走!” 张士信用嘴巴为自己赢得最后一点面子,一转身,走了。他带来的十几名亲兵,一个个全幅武装,到了这里也只能是个摆设。真正要动手,那可不是闹着玩的。他们一个也别想活着回去。 杨焱生阴阳怪气地笑道:“张将军慢走,不送!” 待张士信走远,文奎不知从哪冒出来了。几个人互视一眼,不由哈哈大笑。 “凭张士信那几个人,就想把你们带走?”文奎胸有成竹:“你们两个人,随便哪个出手,张士信那帮人都不够收拾。关键时候还是王者为大。所以我不必为他费太多口舌。走,我请你们喝酒去。” …… 文奎把靠近浙江方向的青龙山交由杨焱生防守。杨焱生已经成为张士信的眼中钉、肉中刺。必然会想办法挑衅。到时候一举拿下瞿州、金华、甚至绍兴一带。把信州府的实力一步步向浙江延伸,不断压缩张士诚的生存空间。 杨焱生掌握的部队,在文奎三十万军队里的战斗力属于中等水平,他们大多数都是由元朝军队投降过来的汉族人组成,已经按照《士兵操典》训练了半年有余。 文奎特地派辛力刚当教练,以后世特种部队的标准进行魔鬼式训练。三个月以后,部队又有了一次质的提升。 眨眼间就到了至正十六年(1356年。) 一年一度的春节又来临了。过年过节,既要犒赏三军,更要注意防范。文奎把各个驻地部队的通信班增加了三分之一的人员,又在各县、镇之间增设了军用驿站。每个驿站都设有两到三个人。一旦出现紧急军情,他们以击鼓传花的方式,迅速将情报送到文奎手里。 大年三十。夜。 雪花飘零。寒风呼啸。 文奎正在和家人一起吃年夜饭。一派祥和的过年气氛被一封紧急情报打乱:张士信率领五万大军突袭青龙山! 看到紧急军情,文奎就像火烧屁股一般,一下子抽调了五个纵队的兵力火速增援青龙山。 李敢、苏北、血鹰、史勇、张龙等各率一个纵队,还有黑虎队、黑鹰队的人马,连夜出发,骑兵和突击队在前,步兵在后,黑压压一片,如暴风骤雨一般袭卷而去。 到了青龙山外围,文奎就已经听到这里杀声震天。兵器铿锵撞击之声,喊杀声,隐隐约约地传来。 “冲上去,杀!” 文奎豪迈地一挥手,士兵们如潮水一般涌过去。黑虎队和黑鹰队的士兵运用的都是热兵器。冲锋枪挂在胸前,看见张士信的军队就扫射,扔手雷。 正在酣战之中的杨焱生所部,得到文奎如此强有力的支持,也有颓势开始绝对反击。 一个时辰以后,张士信带来的人马开始渐渐溃败。迫不得已,他只好命令后军当前军,边打边撤,一口气撤出三十多里地。身后留下了一大片的尸体和伤兵。 张士信带着数百亲兵,跑到一处山峁,回首望去,文奎部已经停止的追击。而自己带去的五万精兵,所剩大约只有一万多人。 那些跑得上气不接下气的士兵,一个个面如土色。有的人还口吐白沫,实在坚持不住,倒在地上了。 恐怖! 实在是太恐怖! 以前张士信领教过文奎的战斗力,今日亲自率军参加,终于知道什么叫做实力了。 文奎的实力简直可以逆天! 五万兵马......要是让张士诚知道这个“战果”,少不了要挨一顿皮鞭。 假如文奎的人要乘胜追击,估计会把张士信活捉。他之所以没这么干,还是有些手下留情。 彼此都是义军,不想把事情做绝。 再说文奎,见张士信带来的人已经大败而归,便命令手下鸣金收兵。李敢、血鹰等不解,责问为什么不继续扩大战果。 文奎笑道:“穷寇不可追!要是活捉了张士信,那才是一个烫手的山芋。你们想想看,是不是这个理?” 见众将仍然难以明白他的用意。文奎干脆把话挑明了讲:“我们现在还没有灭掉张士诚的实力,如果把他的亲弟弟给抓了,或者杀掉,脸皮彻底撕破,免不了会有更大的恶仗。你们想想,我们和张士诚拼个你死我活,谁最高兴?” 第二八二章 平江 众将打起仗来,一个个勇武过人。论谋略,和文奎相比相差了不止一点点。 “既然你们都不清楚,让我来告诉你们吧。高兴的人当然不止元朝的皇帝,还有朱元璋、陈友谅等起义军。每一次王朝更迭,改朝换代,都是要经历无数次血战,无数次洗牌,优胜劣汰,最后有强者一统江山。所以,我们现在的策略是光养晦。不战则已,一战就要全胜。我想经过今天一战,张士诚定然不敢轻易派兵来围剿我们了。来自江浙一带的压力会有所减轻。张士信差点连命都丢了,这个记忆不可谓不深刻。” 杨焱生第一次尝到了投奔文奎的好处。以前那个青龙帮,被高磊的五千人马围困,乖乖地把黄金交出来。如今张士信派来五万大军,被文奎打得稀里哗啦,丢灰弃甲而回。 背靠大树好乘凉! 张士信想利用过春节打个胜仗,结果惨不忍睹。文奎害怕杨焱生骄傲自满,提醒了几句,留下苏北一部协助杨焱生防守,其他人撤军回家过年。 一场虚惊就这么过去了。 眨眼间,就到元宵节。元宵过后,年味渐渐淡化,各行各业都开始走向正常。 冰天雪地的信州大地,一刻也没有停止军事训练。三十万大军,二十万民兵,生龙活虎地活跃在信州大地,给这片不算广阔的天地带来了一片安宁。 这天中午。文奎美美地睡了个午觉。醒来时,听到手下报告,苏州府尹朱友兰来访。同行的还有朱京云。文奎颇感意外。 朱友兰看见文奎,扑通一声跪倒在地:“文将军,救救我呀。” 这是怎么了?那个不可一世的苏州府尹去哪了?怎么眨眼之间,老母鸡变鸭? 文奎无比纳闷地把朱友兰扶起。再看看朱京云,一年多时间不见,竟如出水芙蓉一般,纤尘不染。 从朱友兰断断续续的叙说中,文奎知道了一个大概。张士诚定都苏州,并将苏州改名为“平江。”他这个府尹自然就“下岗”了。 朱友兰失业了,没处可去,不远千里而来,就是想谋个去处。文奎正是用人之际,尤其缺少有文化的人,便把他留在军中,当个参谋。参谋不但要有文化,还要懂军事。这朱友兰只会读圣贤书,没过多久,又把他弄到乐安县当县令。 文奎深知,张士诚定都平江,第二天就会投降元朝。他这个“王”也做不了多久。于是乎,平江的生意还是必须照做。 这些日子,文奎一直没有收到杜新京的消息。这家伙就像人间蒸发一般,已有三个月没有任何消息。文奎一丝隐隐的不安。 安林商行的招牌没砸,变的只是主人。文奎从朱友兰这里也没有听到任何杜新京的消息,这让文奎更加惶恐。万一杜新京有个三长两短,整个安林商行的生意就会瘫痪。文奎也就少了一条财源。 思忖再三,文奎决定亲自带几名悍将,携带轻重武器去一趟平江。众将一听吓得不轻。 李敢:“文司令,你现在是我们的首领。你一走,就等于信州府整个脑袋都走了。所以,这个险不能由你去冒。要去,也是我们去。” “正是。我也是这个意见。” “我也是。文司令必须坐镇大本营。” 文奎觉得众将说得有道理。今天的自己已经不再是属于自己,也不属于文家村,而是属于整个信州府。作为一个州府的最高军事统帅走了,万一消自己不慎泄露,引起邻居的虎视耽耽,后果不堪设想! 这时,血鹰主动站了出来,说道:“文司令,我去最适合。所有人,没有谁比我更熟悉平江的情况。” 文奎思忖片刻,决定让血鹰出马。 第二天,血鹰带着一艘战船,五十个军士,一个个都携带了冲锋枪,子弹、炸弹等,更是储备了好几箱。船上还配了两挺轻机枪,迫击炮等武器。如果遇上强敌,他们完全可以依靠武力顺利脱身。如此强悍的火力配置,估计会把张士诚的人给吓傻。 一艘船行驶在江面上,并不容易引起起义军注意。第四天下午,血鹰来到平江码头。这里果真换了主人。一个个身穿红巾军服装的军士,手持大刀、长矛等武器,守在岸边。 血鹰让李敢在船上待命,自己赤手空拳上岸。 一个手执大刀、头裹红巾的人走过来,上下打量了一下血鹰,觉得此人气质非凡,一看就不是普通人士。 “你是什么人?” “做生意的。来往于平江和信州之间,做点小生意。丝绸、布帛、大米之类的。” “是吗?” 那人又仔细观察了一下血鹰,有些怀疑地说道:“我看你这阴毒的样子,倒是像一个杀手。你有没有杀过人?” “长官说笑了。别说杀人,连鸡我也不曾杀过。我就是一个老实本份的生意人。放我一码,我们可以交个朋友。” 说罢,血鹰从衣袋里悄然拿出一块银锭,塞到那人的手心,轻声道:“在家靠父母,出外靠朋友。请多关照。我们的确是来贩买点货物的。” 俗话说得好,瞎子见钱眼开。那个军士手心多了一块沉甸甸的银子,心情大好,笑道:“行,你可以上岸。你的弟兄们在船上等着,暂时不能下船。” 血鹰达到目的,向李敢抛了个眼神,让他们稍安勿臊。自己抬腿向安林商行的老巢走去。 来到那座阔大的四合院。院门紧闭,到处静悄悄的。倒没有发现想象中的惨相。血鹰原以为安林商行肯定受到起义军的洗劫,大概人员都已经遇难。 “有人吗?开门!” 血鹰敲了几下门,果然屋里有了动静。 “谁啊?” 原来是管家张宝的声音。张宝也听出了血鹰的声音。 “血大人,你们总算来了。” 张宝打开门,让血鹰闪身进去,又“砰”的一声关了门,像是防贼似的。 “杜掌柜呢?” 张宝苦笑道:“他天天坐在书房里生闷气。” 第二百八十三章 结拜兄弟 杜新京听到血鹰的声音,三步并作两步,一路小跑着来到厅堂。 “血老兄,你总算来了。这些日子都愁死我啦。张士诚的部队打进苏州,把苏州改成了平江。原来那些旧官员有的跑了,有的人改门换庭,当起了张士诚的官僚,照样作威作福。朱友兰一家子突然间不见了踪影,也不知道他跑到哪去了。” 血鹰这才知道,朱友兰这个老官僚跑得比兔子还快。连杜新京都不知道他去哪了,可见起义军攻城之猛。 “安林商行没有遭到洗劫吧?” “那倒没有。只是憋屈呀。原来朱友兰当府尹,我们的货物进进出出,方便之极。现在变天了,我们辛苦建立的关系网没有了,生意难做了不止百倍。我让张宝他们先停止进出货,等局势稳定了再说。正发愁如何去打通关系,你就来了。” 想起自己刚刚在码头上给一个红巾军军官递了块银锭子,血鹰觉得杜新京的话很有道理。做生意不打通关节,怕是寸步难行。恰恰最富裕的苏杭一带被张士诚所控制。就算动用武装押运,一次两次没问题,不可能次次如此。 头痛! 想到这,血鹰说道:“杜掌柜,你别急。总有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的。到时候我们了解一下,看看谁是平江的知府,大不了送些银两,打通关系嘛。生意还是要继续的。你这条地下贸易线,还没有人想到是文奎的。估计被没收的可能性不大。下一步,我们是否想个办法,先把货运到杭州,再由杭州运到信州。这样,就更加不会引起人怀疑了。” 说到这里,血鹰把近些日子文奎和张士信之间的恩恩怨怨介绍了一遍,听得杜新京膛目结舌。文奎和张士诚之间曾经发展过么多的过节,远在千里之外的杜新京并不知情。好在近期他停止了商业活动。 血鹰带来的几十号人,分批下船,然后到杜新京宅院集中。杜新京为尽地主之宜,交待张宝去菜市场买回来一头猪肉,好好地招待了血鹰一行。 第二天一大早,血鹰装作散步,随意在大街上走动,发现大街上仍然戒备森严。一队队的士兵列队巡逻,看上去还是挺威风的。 “喂,老兄你怎么还没走?” 听到有人叫自己,血鹰扭头一看,原来是昨天那个接受了自己贿赂的军官。 “拜见兄台!” 那个军官能主动和血鹰打招呼,肯定是银子的作用。起义军进城,很快就会印制自己的宝钞、铜钱等。只有黄金、白银到任何时代都是流通的硬通货。 “我叫李滔。兄台尊名贵姓?” 血鹰不由暗自偷着乐,今天这个李滔话很多,而且也只有他一个。从昨天那个阵势看,他应该在起义军里面混到一个小队长。 “免贵姓血,叫血鹰。李兄今天没当班?” “没有啊。我们隔天当班。也就是值一天班,休息一天。明天就是我了。” 多个朋友多条路。江湖上的规矩血鹰还是挺清楚了。李滔这个人话多,难免会泄露一些有价钱的情报。 “前面有个小酒馆,李兄,不如今天我作东,我们一起去喝几杯?” “好啊,正愁中午不知去哪消遣呢。” 两个人一拍既合,很快来到一家“好再来”酒家。两个人炒了几个菜,叫了一壶酒,便“哥俩好”地喝了起来。在酒精的刺激下,李滔果然嘴巴没把门,有什么说什么,把自己知道的情况都说了出来。 张士诚在至正十三年起兵后,攻占了泰州、兴化、高邮等地,并在高邮称诚王,国号周,年号天佑。后来又攻占常州、松江、湖洲、常熟等地,不断扩大地盘。至正十六年定都苏州,并把苏州改名为“平江”。 李滔喝酒用的是碗,而不是杯。一碗一碗地的自制米酒下肚,能说的,不能说的,他都说了。渐渐地,血鹰对李滔这个人有所了解。此人在张士诚起兵初期就参加了队伍,也算是九死一生的人物,作战也很勇敢,就是升不上去。所以肚子里有牢骚,在酒神的刺激下,牢骚话特别多。 “赚钱,做人一定要有钱!参加起义军,大大小小的战打过上百场了。死人见过无数!不值啊,兄弟!好端端一个人,噗,一刀,连头都没了。你说为了什么?血鹰,不瞒兄弟你说,我很矛盾。不知道当兵为了什么?想当初贩盐,是为了活命,冒死赚点钱。现在当兵,手下还管着十几号人,还不是为了钱?要是没有钱,谁愿意冒死一战?唉,我算是看穿了这个世道。没钱,万万不能!” 文奎不由暗自高兴,遇到一个爱钱的小队长,也算得上一层关系。关键时候说不定还能起大作用。 酒是交朋结友的最好媒介。原本并不是很亲密的人,几杯酒下肚,竟然成了“好兄弟”。李滔年长血鹰一岁,自称“兄”,血鹰为“弟”。两个人将中指割破,以喝血酒起誓,血鹰大喜过旺。 “李兄,不瞒你说,我就是一个生意人,跑的就是货运。在苏杭两地之间,做一些小生意。这点碎银,你收下,就算是小弟我给你的见面礼。” “血鹰老弟,为兄怎么好意思要你的钱呢?” “李兄,你这样说可不好了。我们兄弟之间,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以后只要用得了兄弟我的,你尽管开口。能用钱解决的问题,就不算是问题。” 血鹰递过去的银子,李滔抓在手上,沉甸甸的。凭感觉,少说也有五六两。这可不是一个小数字。血鹰除了留下一点酒钱,把能给的钱都给了李滔。 只要李滔想要钱,这世界满地都是银子,弯腰去捡就行了。 李滔接过钱,脸上的笑容更加灿烂:“血鹰,不是我说,在起义军队伍里,我官不算大,但我资格老,说话还是管用的。码头那一带正好是我负责,以后你要走货,找我就行了。” “那就有劳李兄了!来,小弟我敬你一杯!” 血鹰给自己满上一杯,又给李滔倒满一碗。两个人相视一笑,一饮而尽。 第二八四章 义字当头 厅堂外,觥筹交错,笑声朗朗。 书房里。杜新京和血鹰两个人在密谈。 “血鹰兄,你说什么?你有一个兄弟在张士诚队伍里?哪有这么夸张?” 走江湖的人,讲的是个“义”字。舍身取义。那是大义。 血鹰刚从信州过来,连屁股还没坐热,就说自己在平江也有兄弟,骗鬼也不是这样骗法的。 等血鹰把事情的来龙去脉都说清楚了,杜新京这才明白,原来是“孔方兄”在起作用。李滔爱钱,绝对是一条好路子。趁他值班的时候走货,不失为一条好途径。 官不在大,有权就实! 血鹰苦笑道:“我已经把自己口袋里的一点银子全花光了。你得补偿我。” 杜新京立马让张宝从帐房里支取了五十两银子,送给血鹰,说道:“如果需要,血鹰兄尽管开口就是了。世路难行钱作马。有钱能使鬼推磨。你既然已经和李滔结为异姓兄弟,接下来的事情就更好办了。我们仓库刚好有一批丝绸、食盐和大米,看是否能从李滔手上出货。” “行,我试试!” 第二天。血鹰又一次来到码头附近。他躲在数百米之外,见望远镜观察,果然是李滔在当班。他带着一个小队士兵,吆五喝六地检查着来往的船泊和行人。 第三天。血鹰又“碰巧”在街上遇到了李滔。 李滔受邀来到聚义堂,也就是安林商行的大本营。这次,他受到了贵客一般的隆重接待。 杜新京用最好的酒菜,又叫了几个会喝酒的弟兄,陪李滔连喝两顿。从中餐一直喝到深夜,月朗星稀,这才把他送回家。 酒是好东西。越喝,感情越深。 临走时,血鹰又送给李滔十两黄金,五十两银子。 “兄弟,你、你够义气!兄弟你的事,就是我的事!你那批货,我说放,就可以放!今晚零点,我开始接班。你让人把货送到码头上来。” 血鹰和杜新京不由大喜过旺,连声说道:“李兄尽力帮忙,事成之后还有重谢!” 事实证明,李滔没有食言。 深夜零点。安林商行仓库里的货被装上船,满满一大船的货物在凌晨寅时运出平江。 李滔又接受了一笔二十两黄金的贿赂。 有钱能使鬼推磨。李滔收下的钱,必然要分一部分给属下那些士兵。只要人人都有钱赚,这生意才会绵绵长久。 血鹰原本是想采用武装押运的方式,解决地方军阀割据的问题。从未想过还有比枪弹更有效的武器,那就是弹衣炮弹。 当满满一船的货物回到信州码头,文奎亲自到码头迎接。 所有人都以为苏州这条财路,必然会因为张士诚而断送。血鹰出马,没费多少力气就运回来一船的货物。 接下来几个月,杜新京通过李滔这条线,逢单数的日子就能出货。李滔大发横财,安林商行也照常财源滚滚。 文奎从柴茂总管那里知道,安林商行每年给他带来的利润超过五十万两白银!加上黑水寨的各大矿山、信州府十二个县的税收,总收入超过五百多万两白银。如此庞大的收入,已足够支撑起军费开支。 也许和张士诚相比,文奎并不算富裕阶层。除了维持必要的军队费用,他把白花花的银子投资到创办学校和医院,甚至还在县城办了一所流浪汉收容所。把社会上那些年纪老的流浪汉集中起来,由文奎免费提供吃住。 这种收容所,相当于后世的敬老院。财力有限,文奎没有办法把所有的孤寡老人都供养起来,便选择性地让流落街头、无儿无女的老人有饭吃,有衣穿,有地方住。 慧缘听到这个消息,特地来到文奎府上,双手合什,说道:“阿弥佗佛,善莫大焉!” 文奎穿越到这个乱世,除了打仗杀人,种田赚钱,还应该做点善事。这就是他最大的心愿。 按照慧缘法师的说法,积德积善,不修今生修来世。因果循环,生生不息。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 眨眼间,又到了年底。 阴历八月十五日。中秋节。 杜新京急匆匆地从平江赶到信州,给文奎带来了一个坏消息:李滔东窗事发! 由于李滔内部分赃不均,张士诚收到密报后,装了个筐在码头等待他落网。结果李滔不幸被捕。 文奎听到这个消息,内心感到极大的震撼。依靠私人关系偷偷摸摸做生意,迟早是会被发现的。纸包不住火。 文奎问:“李滔还没被砍头吧?” “没有。据说已经押入死囚。砍头是迟早的事。” “张士诚已经知道李滔和我们的关系了?” “当然。李滔被捕之后,一顿毒打,全招了。张士诚还从他家里搜出了五百两黄金,一千五百两白银。这些钱财都是我们平时送给他的。这下子,他真是叫有钱没命花了。” 血鹰听罢,差点跳了起来。他和李滔一起喝过血酒,李滔也为他做过很多事。如果见死不救,“义”在何处? 杜新京听说李滔被捕,连夜带着张宝等人逃出了平江城。安林商行也成了一个空壳。 “不行,我要杀回去,救回我大哥!” 血鹰的眼里冒着火花。文奎看得出来,他是动了真感情。生活在这个时代的人,忠诚度比后世高很多。特别是喝了血酒,拜了把子,那一定是肝胆相照的。 为兄弟两肋插刀,在所不惜! 文奎作为义军首领,当然不会破坏了这个时代的文化。 “血鹰,李敢!” “在!” “我命令你们带十名黑鹰队队员,前去营救李滔。不管用什么办法,我要看见活着的李滔。花钱也好,杀人也罢,务必不择一切手段。” “是!” “杜新京,张宝!” “在。” “你们两人暂且在信州待命。” “是!” 救人如救火。 血鹰和李敢稍微准备了一下,带着枪支弹药,还有十名武功、枪法都是一流的黑鹰队员,连夜乘坐去平江的轮船出发了。 去平江的轮船都是客轮。他们化妆成串亲戚的普通老百姓,穿长衫,布鞋,有的拎着包袱,有的还带着一些吃食,三三两两地分开,再精明的人也看不出他们是一伙的。 第二八五章 改造人 平江。某客栈。 黄昏时分。李敢、血鹰以及他们带来的十名队员先后抵达。 午夜时分。李敢和血鹰各带五名队员,分成两个小组,如鬼魅一般杀向平江监狱。 监狱位于郊外一个开阔地带。四面都是田畴。临近稻田的监舍还能听到青蛙的聒噪声。 李滔被捕以后,一直关押在平江监狱的死囚室。 这些日子,成长为富豪的李滔已被折磨得不成人样。他形容枯槁,头发蓬乱,没有了活下去的信心。 “站住,干什么的?” 监狱门口传来一声厉喝。 原来是狱卒看见一个身穿无数补钉的男子,头戴破斗笠,手里持着一个破碗,一根拐杖,颤颤微微地走来。 “讨口饭吃。” 这乞丐也算是有眼无珠,讨饭竟然讨到监狱里来了! “没有。快滚!” 狱卒“咣当”地亮出兵器。雪亮的大刀抽出刀鞘,就要向乞丐的颈脖处比划过去。说时迟,那时快,只见那乞丐突然从破斗笠里抽出一柄手枪。 左轮式手枪,这个时代的人从来没有见过的武器。乞丐扣动扳机,砰砰砰,连续三枪,一枪一个。门口三个狱卒在眨眼间功夫就倒在血泊里。 埋伏在黑暗里的黑鹰队员看见血鹰已经得手,牢牢控制住大门,一个个如猛虎下山一般冲进监狱。 十名职业杀手如同龙卷风一般冲进监狱,看见狱卒就开枪。他们如入无人之境,很快就找到了死囚室。 李滔看见血鹰带着一伙人公然劫狱,简直不敢相信这是真的。他使劲眨了一眨眼睛,用力掐了一下大腿,证实这不是梦境! “血鹰老弟!我在这!” 血鹰捡过狱卒丢在地上的大刀,三下五除二,就把木栅栏劈开,接着又劈开了戴在李滔身上的手镣脚铐。 李滔怔怔地看着血鹰手里的武器,问道:“你们这是什么?怎么如此厉害。” “以后再告诉你。走!” 这时,门外已被数十名狱卒堵死。这些狱卒有些手持弓箭,有的拿着大刀,企图堵住血鹰和李敢的出路。 李敢指挥几个队员用砍刀劈开所有监牢的木栅栏,放出那些关押的死囚犯。血鹰则带领队员以子弹和手雷开路。枪声、爆炸声响作一团。 狱卒们被炸得血肉横飞。没死的也落荒而逃。李滔手持砍刀,看见没死的狱卒都补上一刀。监狱里的狱卒没死的都逃了,那些侥幸捡到性命的囚犯,纷纷脱掉囚服,一个个如幽灵一般消失在夜色里。 没过多久,平江监狱已经空无一人。 李滔把照明用的油灯打翻在地,点燃那些早已发霉的稻草。 火光冲天。浓烟滚滚。 张士诚收到报告,监狱方向起火了。 张士信带领兵马赶到这里,看到的是一片废墟。 …… 一夜之间,数百名囚犯逃亡,近百名狱卒被枪杀。张士诚的手里抓着一把子弹头,都是从狱卒身上取出来的。这种圆锥形的子弹头,他从来没有见过! 除了咆哮,张士诚还有发自内心的恐惧。来犯之敌,就是为了营救李滔,一个小小的队长! 为了这个可耻的叛徒,张士诚损失惨重,欲哭无泪。早知如此,当初不如果痛痛快愉地给李滔一刀,早死早了断。 三天后。李滔来到信州府。文奎亲自接见了他。 单纯地从个人品德评价,文奎心里看不起李滔。但从他对黑水寨、信州府的贡献而言,这又是一个值得尊敬的家伙。 李滔这个贪财小人,因为结拜了血鹰,文奎也把他当作人才放在黑鹰突击队。 文奎相信,人是可以改变的。想当初黑水寨那三千土匪,经过数年的改造,一个个都变成了骨干。像李滔这种人,属于最早追随张士诚造反的人。 一个好的制度,能让坏人变成好人。一个坏的制度,能让好人变成坏人。 这是文奎的人生信条。 李滔一进入黑鹰队,等待他的就是无比严酷的训练……训练大纲来自后世的警官学校,用来培养执行特殊任务的警察。 文奎有这个自信,那就是改造人。 李敢、血鹰、苏北……这些牛人,想当初都是些什么人?现在他们都已变成了执掌一方的大将,让敌人闻风丧胆的神级人物。 放眼整个信州府,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 在整个元朝天下混乱不堪的情况下,文奎让信州成就了一个太平盛世。 半个月后。文奎亲自来到青龙山。 作为黑鹰突击队的训练基地,这里非常隐密。山高林密,道路曲折。到处都是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天堑。 文奎来到这里时,血鹰正在带领队员进行大规模的演习。 两千人的队伍,一半为蓝军,一半为红军,模拟互相攻击,双方打得如火如荼。 演习的“剧本”也是文奎从后世搬来的。 “报告元帅,血鹰率领黑鹰突击队接受你的检阅!” 文奎凛然的目光一眼看见李滔,站在队伍第一个就是他。 “李滔!” “在!” “出列!” “是!” “就地俯卧撑一百个!” …… 原本养尊处优的李滔,在文奎的监督之下,真的做完了一百个俯卧撑。这让文奎不得不另眼相看。仅仅半个月时间,李滔的性情大变,身体素质也大幅提升。 血鹰真的不简单。 “全体都有!” “俯卧撑两个百!” 那场景实在是太壮观了。黑压压一大片,全都是精壮士兵,一边做俯卧撑,一边有人计数。两百个俯卧撑一口气做完,还有八成以上的人还能正常呼吸,另外两成的人直接累趴下,像一条条死鱼似的,只有进气,没有出气。 文奎看得脸都黑了,立即当场示范,一口气做了两百二十八个俯卧撑,看得那些杀手膛目结舌。没有人敢相信,像文奎这样一个看似文弱的书生,竟然有如此强大的臂力。 随后,文奎又分别在射击、搏斗、刺杀等多个科目,对黑鹰突击队员进行考核,除了射击,其他科目文奎还是赢不了他们。 当晚,文奎在青龙山住下,他想实地检查一下黑鹰突击队的实战反应能力。 第二八六章 士别三日 凌晨。寅时三刻。 一声声清脆、尖锐的海螺号吹响,打破了青龙山的寂静。沉睡在梦境中的突击队员全都醒过来。 “紧急集合!” “列队!” “报数!” …… 文奎站在冷风中,静静地观察着眼前的队伍。从吹号到队伍完成集结,大约只花费了五分钟。对于这个时代的人而言,这是一个了不起的成绩。 “十公里越野长跑,开始!” …… 一队队矫健的身影,在晨曦中快速前进。大约用了三刻钟,十公里越野长跑完成,队员们一个个生龙活虎地回到驻地,仅仅天色微明。 而青龙山队员们新的一天又紧张地开始…… 据辛力刚报告,信州府三十万大军,几乎天天都是以这样的节奏进行超常规训练。 练兵千里,用在一时。 李滔的被捕,导致平江贸易中断。这对于文奎来说是一笔不小的损失。 两个月后,文奎决定重启平江贸易。自古以来,“上有天堂,下有苏杭”。苏州这个富庶之地,文奎岂能轻言丢弃。 落日时分。李滔奉命来到文奎府上。 文奎向他说明重启苏杭贸易的意图,李滔略作沉思,回答道:“要想重启贸易,也并非不可能。本人的表兄刑桦就在苏州开设了一家大商行,常年从事丝绸、布帛等贸易。我们可以用他的名义出货。” “只要能赚钱,用什么方式都行。你和血鹰准备一下,明天去一趟平江,你看如何?” “没问题。只是我这个样子” “侨妆打扮,也就是易容吧。让血鹰教你,他有办法。” 李滔艰苦训练几个月,体形发生了极大改变,变得更加精壮。在血鹰的精心打扮下,他成了一个体形健硕的小跟班。无论是身材,还是气质,都变成了另外一个人。 翌日。 血鹰带着李滔一起,怀揣两支左轮手枪,还有四枚手雷,乘坐客轮赶赴平江。 大通商行位于平江较偏远的街道。掌柜刑桦正在指挥着一帮下人搬动丝绸、布帛等,准备运往江西、福建等地销售。 “刑掌柜,你好!” 突然,从门外进来两个人,一进来就直接叫“刑掌柜”。刑桦愣了好一会,不敢相认。 “表哥,你不认识我?” “你是?” “李滔。” “啊?李楼上请。” 刑桦不敢和李滔相认,的确是认不出李滔了。几个月不见,李滔已经发生了脱胎换骨的变化。 “你真的是李滔吗?” “表哥,我还能是假的吗?你要不要再验明正身?” 刑桦听声辩人,当然错不了。只是他的变化实在太大了,大到他不敢相信这是真的。 “我姑姑她还好吗?” “她好什么呀。自从你出事以后,她整日以泪洗面啊。李家就你这么一根独苗啦。你要是出事,岂不绝了后?” “表哥,我向你介绍一下,这位是我的救命恩人,也是我的结拜大哥,他叫血鹰。他的武功可厉害了。就是他带人把我从狱中劫出来的。” 刑桦上下打量了一番血鹰,有些不敢相信这是真的。张士诚的平江监狱防守力量不差,居然被人连根拔起。狱卒死的死,逃的逃,连监牢都烧成了废墟。 干这么大的事,需要多大的实力?血鹰看上去阴沉,瘦削,不善言谈,给人一种不怒而威的感觉。刑桦双手抱拳,向血鹰行了个礼数,两个人便算是认识了。 李滔直接向刑桦说明了来意,刑桦陷入了沉思。 良久,他才说道:“任何生意都是需要人去做的。不知你们那边有没有人?” 血鹰答道:“当然有人。目前安林商行已经没办法经营了,只要能换个名头就行。” “换名头的事可以包在我身上,生意还是各做各的。我也不需要什么合作,你看这样行不行?” 血鹰连忙回答:“只要刑掌柜能出面去官府登个记,其他事情自然不敢麻烦你。我们自有一套人马。” 双方谈妥了合作的具体细节,只需要杜新京前来和刑华联系。 当天晚上,刑桦把李滔和血鹰带到家里,刑桦的母亲李氏看见侄儿好端端地出现在自己面前,高兴得热泪盈眶,哭了一遍又一遍。老人家抱住李滔,像抱住失散多年的亲儿子。 李滔自幼父母双亡,全家人死到只有姑姑这么一个亲人。如今姑侄二人重逢,喜极而泣那是当然。 “滔儿,你出了这么大的事,也不告知姑姑,姑姑是看到满街的布告,才知道呀。血大人,我家滔儿的命是您救的,您就是我们李家的救命恩人呀。刑桦,你给我拿十两黄金感谢我们的恩人。” 血鹰一听吓得不轻,连声说道:“使不得,万万使不得!我和李滔结成异姓兄弟,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所以,我家大掌柜命令我带领十名弟兄,冒死打进平江监狱,将李滔抢了出来。” 一旁听着的刑桦惊呆了! 愣了好一会,他才问道:“血鹰大哥,你说什么?你们才十名弟兄?监狱狱卒有一百多号人啊。” 血鹰和李滔纷纷亮出手枪和手雷,这种武器刑桦没见过。 “这是什么?” “这是左轮手枪。这是手雷。都具有无比的杀伤能力。”李滔得意地摆弄着这些武器,笑道:“表哥,不是我自夸。现在来十个八个士兵,我完全不放在心上。不需要血鹰大哥出手,我一个人就能轻松摆平。要是血鹰大哥动手,一个人能敌一百人!” “不会吧?这么厉害?” 刑桦吃惊。老夫人李氏也很吃惊。 古人言,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这个李滔失踪了几个月,整个人不但是精气神变了,连本事也见长了不少。特别是他所亮出的武器,都是这个时代所没有的! “表哥,不是我吹,如果以后谁敢欺侮你,你尽管告诉我。我敢保证,一次性就能将你的对手灭掉。” 刑桦和母亲都有些不可置信地看着李滔,有些相信,又有些不敢相信,表情很复杂。 第二八七章 庞虎 血鹰看到这个情景,忍俊不禁地笑了。 难道吹牛皮也是人的天性?李滔的本事只长了那么一点点,简直要吹上天,差点就要一拳打碎星辰了。 刑桦好奇地想拿李滔的左轮手枪看一下,被李滔制止了。 “别动,你不懂操作,弄不好会走火的。”李滔连忙卸掉弹仓里的子弹,把空枪给他看。 刑桦对这种新式武器也是爱不释手。左看右看,不舍得放手。李滔硬是把手枪从他手里抢了过来,快速装弹,快速卸弹,表演得十分娴熟。露了几手,刑桦对于李滔更是刮目相看。 从李滔对于手枪的掌握程度,刑桦更愿意相信,这个表弟的本事的确见长了,便提出了一个让血鹰都觉得有些为难的问题。 刑桦问:“李滔,这枪还有吗?我想买一支来防身。” 李滔和血鹰面面相觑,只好很无奈地拒绝了他的请求。血鹰编了一大堆谎言,说这种枪在国内没有,是大掌柜向西洋鬼子买的,而且这西洋鬼子也不是那么容易碰上,至少目前没有货。 李滔好奇地问道:“表哥,你一个做生意的,干吗要武器?” 刑桦这才说出了一个事实。平江府最近出现一股地下黑势力,为首者叫庞虎,此人手下养着好几百游手好闲的“兄弟”,每个月都要向商家收钱。如果不给,这商家的生意就没办法做下去。 这就是后世所说的“保护费”。 刑桦咬牙切齿地说道:“你们有所不知,那个庞虎凭着自己会点武功,手下又有一帮兄弟,在街上走路都像螃蟹似的,横着走。我们这些做小生意的人,受尽了他的苦头。” 要说搞黑社会,血鹰当然是这个时代的老大哥。想当年,血鹰手下那么多职业杀手,只要他一声令下,苏州城的老虎都要下跪。这才离开没有几个月,竟然又多了一个庞虎。 血鹰问:“刑大哥,那个庞虎多久来收一次钱?” 刑桦:“一般一个月交一次。一次一两银子。但整个平江府加起来,这个数字就庞大了。对于我们商家来说,一两银子不是交不起,而是气不顺啊。要是我有枪,谁敢来横的,我就给他一枪。” 李滔一听也乐了。没想到做生意的表哥,内心也那么嗜血。你以为杀人好玩吗?打一枪容易,枪响以后的事情就难办了。 血鹰略作沉思,说道:“我去和庞虎说一下,让他关照一下你。至少不能收你的保护费。还有,你抓紧时间把我们的商行办起来,你只需要向官府申请,商号嘛,就叫三江商行。资金、货物、人员等都不需要你操心。我们会有人打理的。” …… 第二天下午。 血鹰和李滔两个人走进平江城西的一片老住宅区。那里是庞虎的老巢。 庞虎一只手拿着茶壶,半个身子躺在躺椅上,一只脚挂在椅子侧面的横档上,晃悠悠的样子,显得悠然自得。 “报外面有两个江湖上的朋友找大哥。” 一个小喽罗急匆匆地跑进来,看见庞虎那个鸟样子,在距离三米的地方停下来,小声说道。 “什么人?找我何事?” 庞虎没有半点想要起身的样子,而是乜斜着眼,半睁半闭地看见小喽罗。话音刚落,血鹰和李滔两个人已经进来了。 这是怎么回事?不是说了通报一下再说的吗? “庞虎,你好大的架子呀。” 血鹰大马金刀地往庞虎对面一坐,比他更像是这房子的主人。 那个负责通报的小喽罗连忙退了出来。凭感觉,他就知道来人不简单,一定是不好惹的角色。 庞虎仍然没有想站起来的意思,斜着眼盯了血鹰一下,问道:“你们是什么人,来我这干什么?” “血鹰。你认识吗?” 庞虎听到这句话,脸色不由微微一怔。血鹰的名号实在太响亮了。杀人不眨眼的狠角,名声早就响遍江湖。 庞虎不甘心地又问了一句:“血鹰关你何事?” “我就是血鹰。” 血鹰继续不冷不热地说道:“你门口只留了三个守卫。进来一个通报消息,还有两个人被我打晕了。我这人性子急,不愿意等。” 这时,那个小喽罗又跑进来,在庞虎耳边一阵嘀咕,显然是向他汇报那两个被打晕的守卫。 “你真是血鹰?” “坐不更名,站不改姓。” “安林商行不是被平江府的官方给抄了吗?你还敢出现在平江?” “为什么不敢?” “你不怕我向张士诚告发你?” “你不敢!如果你敢告发我,连累了我的兄弟,我就敢灭你全家,整个帮派,三百零六人,我一个不留。” 庞虎听傻了。 苏州城的地下市场,原本就属于安林商行的黑鹰组织。血鹰这次突然出现,好像是主人回到自己的故土,有点想收拾旧山河的意思。 血鹰冷冷地问道:“听说你现在到处收保护费?” 庞虎两手一摊,佯装无奈地说道:“没办法,弟兄们要吃饭。再说,我们也可以为商家提供一些保护,免得他们受人欺侮。这就是做生意,互利互惠嘛。” “你这是强盗逻辑!什么互利互惠?你们每个店铺每月收一两银子,全城加起来,你比做什么生意都赚钱。而店家一年到头辛辛苦苦,有三分之一的利润进了你们的腰包,你说这叫什么话?” 血鹰继续说道:“想当初,我的黑鹰组织有八百杀手,也没有像你们这么狠心,恨不能刮地三尺!庞虎,别以为血鹰退出平江,你就可以为非为歹了。我只能告诉你,我那八百杀手,比以前还要强大。如果你惹得我不高兴,我随时会灭了你们。” 庞虎听到这些话,脸上哪里还挂得住?血鹰看得出来,这家伙的内心有一丝害怕。只不过外强中干,强作镇定而已。 “血鹰大人,我不知您找庞虎,究竟有何意图?不妨明示?你看如何?” “那好,我就明说了吧。从今天起,大通商行,以及既将开业的三江商行,你不得染指,还得多加关照。要不然,我会铲平了你们。” 庞虎有些不敢相信地问道:“你就这个条件?” 第二八八章 设下圈套 “还有一个条件,那就是保护费降一半。一两银子,实在太多,有的商家会破产的。” 血鹰也知道,自己有点狗拿耗子,多管闲事了。他只是看见庞虎那个吊样,心里不舒服。想着法子管治一下他,让他明白平江这块地盘,血鹰的势力还在。 “这个,有点难呀。血大人,我手下兄弟多,钱少了养不活啊。”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如果没道,你就死得快。” 说完,血鹰站了起来,双手一拱:“告辞。” “不送。” 庞虎满脸的不爽,又不敢发作。血鹰在平江的资格老,手段更是高明。庞虎自知不是对手。 来到大街上,李滔跟在血鹰身后,一路警惕地张望四周,并没有发现可疑的人跟踪。看来庞虎那里,暂时还是能起到一点震慑作用。 两个人来到一家酒店,一边喝着小酒,边细心观察着街外的动静。所幸的是,并没有发现起义军的官兵搜查。如果庞虎想去告发,效果应该是立竿见影的。 街上没有动静,表明他们暂时安全! 李滔悄然说道:“大哥,你总觉得今天的事有些不妥。” “什么不妥?” 血鹰呷了一口酒,问道。 “我也不知道。就是一种感觉。庞虎并没有真正发自内心地怕我们。毕竟现在换天了,他有些有恃无恐。我一直在琢磨着,要想真正让他怕,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如果是这样,我们的敲打,对于大通商行来说,很可能会起反作用。” “你的意思是,庞虎不但不会听我们的,还会加害于刑桦?” “我不敢说。这只是一种感觉。庞虎是个不见棺材不落泪的家伙,你没看见我们走的时候,他是什么态度?” “不送”!妈的,血鹰想想就来气! “李滔,是你提醒了我。看来我们不能马上离开平江,找个地方潜伏下来,观察一下庞虎究竟想干什么。如果事不如我愿,我们就把庞虎一个帮派全部干掉。三百零六人,算个球?老子八百人的杀手组织,还没有他嚣张!” “凭我们两个人?” “不够吗?” “我可没你厉害啊。” 血鹰猛然一掌拍向李滔脑后,被李滔轻松躲过。不得不承认,这几个月的训练,这小子的功夫见长。要是在以前,李滔怎么可能躲得过去? 黑鹰突击队远在千里之外,人数又多。血鹰不想太麻烦,他想到的,靠两人之力,直接铲平了庞虎组织。只要他有越轨行为,血鹰是绝不会容忍的。 “擒贼先擒王。杀人也要讲技巧。笨蛋。你以为我会把他们三百多人全都杀掉吗?” “大哥,别说了。我听你的。你叫怎样干,我就怎样干。我这条命都是你捡回来的,要不,我早就变成一堆枯骨了。” 李滔说罢,猛然倒了一碗酒,一饮而尽,以此来证实他的豪气。 …… 一个阳光明媚的清晨。庞虎收到消息,血鹰和李滔两个人已经乘坐轮船离开平江。 “好,好!山中无老虎,猴子称霸王。我就知道血鹰的人都已参加了红巾军,他不可能整天想着平江。平江的地下市场,还是属于我庞虎的。通知下去,每个商户,每月增加一钱银子。” 庞虎的马仔杜润泉问道:“虎哥,大通商行呢?” “你说的是刑桦吗?他的商行大,出货量也大,每月二两!” “是,我明白了。” 翌日。日落西山。 刑桦忙碌了一天,进货出货,累得腰酸背痛。突然从外面走进数个彪形大汉,这些人有的手里拿着铁尺,有的拿着木棍。这是庞虎的狡猾之处。他们到处收保护费,一般不动用利刃的武器。比如匕首,砍刀之类的,容易见血。 铁尺、木棍、竹鞭等,既能把人打痛,却不致于打死。 刑桦从吧台里面走出来,陪着小心问道:“几位爷,你们这是?” “收月钱。你这里二两银子。” “以前不是每月一两吗?” “庞爷说了,你这里出货量大,要多交一两。” “不会吧。我们和庞爷说好了的,可以不用交啊。” “谁说的?不交是吗?兄弟们,拆铺!” “别、别啊,我交啊。我交还不行吗?” 刑桦十分蛋痛地拿出二两银子,乖乖奉上。这帮人拿着银子扬长而去,留下刑桦在原地发呆!这个血鹰和李滔是怎么办事的? 杜润泉一伙走了没多久,血鹰和李滔不知从哪钻出来的,突然出现在刑桦面前,仿佛从天而降,把他给吓傻了。 刑桦问:“你、你们不是走了吗?怎么又回来了?” 李滔没有正面回答,直接问道:“表哥,你刚才交了多少保护费?” “二两,二两银子啊。以前只需要一两,经过你们去协调了一下,现在变成了二两!” 看见刑桦那无比蛋痛的样子,李滔不禁乐了。难怪表哥说想买枪。这世道真是不让人活了。 “表哥,别怕,我会让他们加倍尝还的。这是血兄的计谋。我们早就料到,庞虎会变卦的。所以,这才中途下了船,从陆路返回平江。” “原来你们是想杀个回马枪?” 刑桦算是明白血鹰的用意了。不过,他从血鹰无比阴冷的脸上,看不出任何表情。 血鹰的脸部表情和他的内心一样,仿佛一口深不见的古井。 刑桦对于不怒而威的血鹰,还是有那么一点畏惧。整个过程,血鹰一言不发,也不对庞虎的所作所为作出任何评价。 所有的话,都是从李滔嘴里出来的。 刑桦对于李滔的话当然是半信半疑。事情往往是这样,说得太多,反而让人觉得不靠谱。 “血大哥,帮帮我,要不然,这生意没法做啦。” 半响,血鹰才拍了拍刑桦的手臂,半是安慰,半是鼓励:“别怕,继续干。没有人敢欺侮你的。庞虎是兔子尾巴,长不了。” 说罢,血鹰走出大通商行。他往大街上一站,仿佛一尊杀神杵立在那里。刑桦看向他的背影,再看看自己的表弟,觉得两个人的差距很大。 难怪血鹰能管理整个黑鹰组织。血鹰身上所具备的气质,庞虎身上根本没有。 第二八九章 通病 血鹰和李滔两个人,就像是平江府的幽灵,来无影,去无踪。刑桦看着血鹰渐行渐远的背影,惊呆了。 可以想象,血鹰会狠狠地揍庞虎。 这下子,庞虎一定会很惨很惨! …… 夜深,人静。 庞虎和一帮小喽罗在赌坊赌钱。一大圈人围在一起,人声嘈杂。一张长方形的桌子,围满了人。突然,从门外飞进来一样东西,扎扎实实地砸在桌面上。 扑通 等这些人反应过来,才弄清楚被扔到桌面上的东西竟然是一颗血淋淋的人头! 准确地说,那是庞虎的小兄弟杜润泉的人头。 杜润泉眼睛睁得很大,眼神呆滞而恐惧! 庞虎最先反应过来,大吼一声:“弟兄们,操家伙!” 话音刚落,只见门外飘进来一道残影。残影跳跃了几下,踩着不少人的脑袋,眨眼间就到了庞虎的身边。 此时庞虎刚好拔出匕首。他将刀尖向前,猛力一送,企图刺向残影的前胸。猛然间,他的手腕像被老虎钳给钳住了,动荡不得。 定睛一看,来人正是血鹰! 此时的血鹰露出了他的庐山真面目,冷酷,残忍,机警,一双手如毒蛇一般缠住了庞虎,任由庞虎怎么用劲,都没办法脱身。 砰! “都别动!” 门外的李滔手握双枪,向其中一个企图靠近血鹰的人开了一枪,那人胸部中弹,一柱鲜血喷涌而出,挣扎了两下,一头裁倒在地。 随着枪响,所有人都被镇住了。没有人见过这种武器。这个时代,最先进的武器也只不过是火绳枪,需要点燃引线,历时长,又没什么准头。而李滔只需要扣动扳机,子弹出膛,又快又准。 “全都跪下!” 砰! 又是一枪。这一枪李滔是朝天开的。刚才死了一个,所有人都吓破胆。现在枪声一响,所有人都乖乖地跪在地上,瑟瑟发抖。 庞虎被血鹰控制住,匕首也到了血鹰手里。 “告诉我,你想怎么死?” 血鹰的手掐住庞虎的头,刀尖对准他的颈动脉。庞虎依依呜呜,根本没办法发声。 庞虎没办法选择死法。血鹰帮助了他。刀尖刺破了他的颈动脉,鲜血如泉水一般涌出来。 大动脉出血,就算是外科医生也无能为力! 鲜血染红了桌面,一滴,又一滴,滴在地上,发出了人的响声。整个现场安静得出奇,只听到滴血的声音。 庞虎的手下,眼睁睁地看着他流血而死! 血液流干了,庞虎的脸色堪比白纸。不一会,庞虎变成了一具死尸,绻缩在地上,如死狗一般。整个赌坊充满了血腥味。 那些跪在地上的徒子徒孙,看见主人已死,一个个比死了亲爹还要伤心。兔死狐悲。他们都是同类人。 “从今天开始,谁还敢去商行收保护费,庞虎就是你们的下场。听到了吗?” “......” “没听到,那就全部杀掉!” 说罢,血鹰操起匕首就要向那些小喽罗扑去。 “听到了!” 那些人异口同声地高喊着,生怕自己成为血鹰下一个目标。 “麻烦你们出去宣传一下,黑鹰组织又回来了,血鹰没有死!” “滚!全都给我滚!” 几十个小喽罗一溜烟,全跑了。地上只有两具尸体,桌上还有一个人头。 李滔算是领教到血鹰的厉害! 原来,李滔一直在犯疑,自己这边只有两个人。血鹰却说要向庞虎三百多人宣战。俗话说,双手难敌四拳。一个人想打两个人,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而血鹰采取就是“斩首”行动,直接杀掉庞虎,让他们群龙无首。 刑桦听说庞虎已死,自然很高兴。血鹰说到做到,绝不含糊。 “这些银两,都是你几个月交的保护费,现在归还你。” 血鹰把从杜润泉那里缴获的一些碎银,大约有二三十两,全都给了刑桦。 刑桦有些不好意思。自从庞虎开始收保护费以来,他一直过得很郁闷,心里不服,又不敢反抗。血鹰一出手,直接将庞虎干掉,刑桦感到很振奋。 想到前天还在为痛失二两银子,在心里诅咒血鹰,刑桦不由脸上一热。 “血大侠,三江商行的事我会抓紧的。另外,我还有一事相求,你们黑鹰组织应该迅速派人来填补了平江地下市场的空白。要不然,如果有新的恶势力涌现,老百姓又得遭殃。其实凭你们的实力,也不需要太多人。你们只有两个人,就把横行一时的庞虎给打垮了。要是把整个黑鹰组织派来,估计张士诚也不是对手。” 血鹰觉得刑桦所言,的确是个好主意。既然平江是一块肥肉,就必须有武力渗透进来。安林商行不再有,还可以有三江商行! “行,我回去和我们的大掌柜汇报。马上启动三江商行。” 端掉庞虎组织,血鹰迅速回到信州。文奎听了汇报,也觉得很有必要把力量渗透到平江。张士诚这个人,谈不上好,也谈不上坏。他作为奸诈商人的本性,做大了仍然暴露无遗。用不了多久,他就会投降元朝,当一个地方官。 “血鹰,我认为还是让杜新京去平江,做生意他是一个天才。另外,再从黑鹰突击队派五个人,专门听从杜新京指挥,遇到需要动刀子的事情,由这五个人去解决。你看如何?” “五个人,会不会太少了点?” “不少了。人太多,目标大。兵不在多,在于精。你这次端掉庞虎,才多少人?” 被文奎一阵分析,血鹰“嘿嘿”两声,不知道他是受了表扬,还是批评。 一个月后,刑桦那边派了个伙计过来,告诉李滔,三江商行已经顺利开办。杜新京作为商行掌柜,又一次踏上了去平江的客轮。同时,他还带了五名职业杀手,这些人都是血鹰从黑鹰突出队选出来的精英。为首者正是李滔。 血鹰问:“文少爷,你怎么又派李滔去平江?难道不怕他被张士诚的人给逮住?” 文奎笑道:“他手里不是还有一支小分队吗?我就想试试他的本事。再说,哪个衙门抓人不是一阵风?要是杀了人,从东村跑到西村,躲几个月再回来,照样吃得好睡得香。不过,我管辖的区域除外!” 第二九0章 兄弟也会相残 张士诚接到报告,永庆赌坊发生命案。其中一个人被割颈而死,另一人被特殊的武器打死。 当下属把从尸体里挖出来的子弹头送到张士诚手里,他的脸色骤变。从这种弹头看,凶手和发生平江监狱里的大劫案用的是同一种武器。 如此说来,文奎的势力已经渗透到平江? 想起这么厉害的武器,张士诚不由后背脊阵阵发凉。文奎的人没有直接上门来搞暗杀,没有直接干掉他,已经算是对得起他了。 张士诚问:“文奎的人,怎么来平江了?死者是谁?” 那名属下连忙答道:“死者只不过是平江街头的小混混,听说那名被割颈的人叫庞虎,手下养着三百多号小兄弟,到处收保护费。但凡经商开店之人,每家商铺高达一两银子。” “好,杀得好!这样的地痞流氓,应该多杀几个。” 张士诚并没有把庞虎之死,往深层次去想。庞虎只不过是一条地头蛇,见到文奎的手下,肯定是不堪一击的。 那名属下又进言道:“在捷进路22号近来多了一家商行,店主人登记名字叫刑桦。奇怪的是,刑桦已经有一家大通商行,也就是说,他一个人开了两家商行?” 张士诚不以为然地摆摆手,示意属下退出。一个人开两家商行,对于他来说也不足为奇。想当年,他贩卖私盐,和工商界的人打交道很多,一家主人拥有十几个商行也不足为奇。 杜新京和李滔带着几名黑鹰突击队队员,一来到平江就和刑桦打得火热。只要官差来查,他们就说是刑桦请来的伙计,他们都是帮刑桦打工。 就这样,平江府灭了一家安林商行,多了一家三江商行。文奎的势力仍然牢牢地掌控着这座商贸之城。苏杭一带的特产,源源不断地流向信州。信州的煤炭、矿石也在源源不断地流向苏杭。 眨眼间,又到了中秋。文正、文琪两兄妹已入私塾读书了。 文奎和他所占据的信州府在平静中度过了大半年。这些日子,对于文奎来说,真的是十分轻松而幸福的时光。 九月初的一天。张士信为文奎送来了一份大礼。 文奎在半夜被紧急军情惊醒:张士德率领五万大军,从瞿州一路南下,大有秋风扫落叶之势。 手里拿着军情紧报,文奎不由有些紧张。打仗总是要死人的。 所以,一直以来,文奎并没有主动出击,总是以守为主。张士诚之弟张士德奉命进犯信州,那就没有回旋的余地。 一个字:打! 文奎召集众将到元帅府议事。生活在这个时代,天下大乱,自称为“元帅”的土匪、流寇多如牛毛。 文奎建立的体制机制应该说是最完善的。短短半个时辰,大队长以上的将领便集中到大会议室议事。 众将听说张士诚又作死了,一个个像打了鸡血似的兴奋。 半夜开会,所有人都没有睡意。文奎带着大家来到沙盘前,手执一根竹鞭,指着瞿州说道:“张士德距离我们的青龙山还有三百多里地。五万人马当中,除了数千骑马,行军速度会快些。步兵一天走一百里,还需要三天至四天的时间,所以,我们不必担心。现在我要考虑的是,如何全歼了张士德部。” “之所以张士诚会大举进犯信州,他是害怕我们在他的背后插上一根刺。我们的存在,如芒在背,可以想见他是很不舒服的。可笑的是,他并没有评估我们的实力,在他的眼里,认为我们只是收了一些元朝政府的残兵败将。假如他知道,信州府是改造残兵败将的实验田,我想打死他,他也不敢冒然进犯。从目前来说,东部的朱元璋,南部的陈友谅都还没有进犯我军的意图,我们就应该趁机给张士诚一点颜色看看,让他知道我们的厉害。” 辛力刚有些不解地说道:“我们都是反抗元朝的起义军,为何要自相残杀呢?能够谈判解决的问题,我看就不要动武力。” 文奎借题发挥:“辛师傅的问题问得好。我们都是义军,为什么要窝里斗?这要问张士诚了。据我得到的消息,张士诚正在和元朝政府眉来眼去,暗通曲款。如果不出意外,他很快就会成为元朝政府的一名地方大员了。对于这样的人,你们说我们该不该打?”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打!” “对,我也赞成,把张士德部灭掉。” ...... 文奎的部队整天都在训练,所以战斗意志特别强。一听说有仗打,一个个都嗷嗷叫。文奎却有别的想法。对于这样的小战役,顶多也只是练练兵。更多的力量应该预防朱元璋和陈友谅两支强劲的力量。 “血鹰!” “在。” “这次对付张士德的战斗就交给你了。由你全权指挥。黑鹰突击队两千人。我再从各个部队抽调三千人给你指挥。” 血鹰一听说有仗打,先是兴奋,后来脸色就沉下来了。他暗想,文奎,你有没有搞错,让我用五千人去打张士德的五万人? 文奎笑道:“你有难度?” “报告。没有难度。只是士兵能不能再多一点?” 血鹰有些蛋痛,其他人也很蛋痛!那些想上前线杀敌的人,完全猜想不到文奎的意图,甚至以为这位书生是不是脑子坏了,放着那么多的力量不用? 文奎指了指南部和东部地区,侃侃而谈:“这两个方向虽然很平静,但你们千万要提高警惕!朱元璋也好,陈友谅也罢,他们可不是小绵羊,他们都是无比贪婪的大老虎。如果这两个方向的部队撤出来,他们当中的一个,突然向我们发动攻击,我们就会面临前后夹击的局面。到了那时,说不定整个信州府都得交出去。你们想到的只是张士德部。以后一定要记得,多在这个沙盘上想一想。孙子兵法有云,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千万不要像辛师傅所想,大家都是兄弟,何苦要自相残杀?这个世界就是这么残忍。你不杀别人,别人却整天拿着刀,在暗中虎视眈眈。” 第二九一章 青龙山 “按照我的原意,三千人马也不想抽给血鹰。”文奎继续说道:“我们的部队,要适应打硬仗,适应以少胜多。在战场上,别想着总是以压倒性优势去打击敌人。这种情况往往是要经过长时间的酝酿,调遣。我们要考虑更多的是,突然间面临数倍于己的敌人,我们的部队应该如何战胜敌人?你们想想,蒙古铁骑,曾经是多么辉煌,为什么到了现在,却变得如此不堪一击?因为他们当了几十年的统治者,过了几十年养尊处优的生活,他们骨子里的野性被磨灭了,渐渐地丧失了。就像家猪和野猪的区别。家猪很温顺,从来不咬人。野猪呢,很可怕,力气大得惊人。我的想法,就是要培养士兵的野性,让他们变成以一当十、甚至当百的战神。当前,黑鹰突击队和黑虎突击队,都是我们最精锐的部队,他们完全有能力去应对突发事件。血鹰,你不用担心,在你的侧面,苏北的黑虎突击队距离只有三十里,如果你们撑不住了,他们随时都会增援。当然,我更希望看到的是,你的部队就能独立完成这场战役。” 经文奎一阵分析,众将一个个热血沸腾。打仗就像打架一样,一个人能战胜一伙人,那就是本事。一伙人战胜一个人,那就是欺侮人。每个人的内心都有侠肝义胆,都有一个看不见的江湖。 血鹰回到青龙山,立即进行了战前总动员。那些平时刻苦训练的黑鹰队员,听说要打仗了,一个个摩拳擦掌,嗷嗷直叫。 指挥部设在岩洞里面。血鹰学着文奎的做法,制作了一个沙盘,把青龙山的地形地貌以及周边县市的地形制作成缩小版。如此一来,他站在沙盘前,头脑里就有了一个清晰的全局观念。 在这个时代,打仗靠的是武力。特别是主将武功高强,战术得法,往往是胜利的关键。而血鹰的突击队,论无论是武功,还是战术,个个都是高手…… 等待张士德的,必然是一场恶梦。 血鹰把两千人马分成了二十个作战单位,每个单位一百人。所有人使用的武器都是文奎从军火库里弄出来的步枪、冲锋枪和手枪,甜瓜式手雷每人四枚,子弹每人五十发。如此装备,就算放在后世,那也是比较富裕的。 “左青,你带一百人在青龙山入口前方五里地,正面和张士德的部队交锋,记住,只许败,不许胜。” 队长左青以为听错了,问了一句:“你说什么,只许败,不许胜?” 血鹰冷笑道:“你没听错,你们边打边撤,让张士德的追着打,你们只管逃命。边逃边丢东西,一直逃到青龙沟。” 左青总算听明白了,青龙沟是青龙山的入口大峡谷,长约十里路。两侧山高林密,很容易打伏击。 “卫东,你去后勤借汽油三十桶,然后用小桶分开数百桶,对闯进青龙沟的敌军,用火攻。特别是入口处,给用大火封死。” “宁新,给你三百名弓箭手,埋伏在高山两侧,每人携带弓箭两袋,每袋六十支。对于企图向山上逃窜的敌人,乱箭射死。” ……… 张士德率领五万人马,从北向南,一路浩浩荡荡地开向信州。 过了瞿州,一路向南,渐渐山高路陡。张士德派了十支前锋人马轮番打探消息。前方的军情,总是能以最快速度反馈回来。让他奇怪的是,信州方面几乎没有反应! 张士德不由暗喜,原以为这么多士兵南下,文奎一定会调集兵马来堵截,没想到信州方面反应如此迟钝!传说中的文奎,貌似用兵如神啊,不过如此嘛。 三天后。 先锋官来报:“前方就是青龙山,此乃去信州的必经之路。” 张士德问:“前方有多少守军?” 先锋官:“大约两千人。守军驻扎在青龙山山顶。” 张士德不由哈哈大笑。自古以来,守军驻扎在山顶都是兵家大忌。一旦被围,根本没地方可逃。如果对手人多,只围不攻,就是饿,也要把敌人给饿死。 “继续前进!争取在天黑之前包围青龙山。” ……. 左青带着一百人的队伍,一个个手持弓箭,大刀,长矛等武器,还挑着一面旗帜。他们像是在行军,貌似从外面执行任务回来。 走着,走着,竟然和张士德的部队迎面“碰”上了! 张士德的部队前锋指挥官奕兴,看见信州府的红巾军不由一阵狂喜。此行的目的就攻打信州府。竟然碰到了打着“文”字旗的部队。 奕兴一声令下,数千兵马就要合围过来。而左青只不过一百来人。看见这个阵势,只有撤腿便跑。 “追!” 左青的人天天都要练习二十公里越野长跑,跑起山路来飞快。哗拉拉一阵风,一百来号人丢盔弃甲,直往山沟沟里跑。眨眼间功夫,双方拉开了五百来米的距离。 奕兴的部队数千人,一旦追起来也很凶猛,哪里还停得下来?在力量占据绝对性优势的情况下,士兵们一个个都想立功。按人头记战功。只需要割下敌人的头颅,回去就是大功一件啊。 前方那一百来号人,渐渐地减缓了速度,看来是跑不动了。奕兴的人马看到前方那面旗帜,东倒西歪的样子,显然是有些撑不住了,一个个不由加快了脚步。 如果细心一点,其实不难发现,那面代表“文家军”的旗帜,总是和奕兴的部队保持着若即若离的距离。三百米到五百米。不让你追上,只让你看见。只有这样,鱼儿才会上钩。 一边跑,一边追。奕兴发现自己已经进入了大峡谷深处六七里地。再往前方走,已经快到达谷底。那面若即若离的旗帜,似乎正在爬山坡。双方的距离似乎还是数百米。 那面旗帜似乎成了一面招魂的幡,诡异,充满诱惑。正在这时,奕兴听到后方一声炮响,然后是火光冲天! 第二九二章 先锋被灭 不好,上当了! 奕兴勒住缰绳,回首一看,想往回冲。可是,这时觉醒已经晚了!士兵们着了魔似的想抓住那一百多个文家军,已形成了向前冲锋的惯性。现在奕兴就是喊破嗓子,又有几个人会听? 箭矢如雨点一般从密林里射出来。山上的擂木、滚石哗啦啦,轰隆隆,惊天动地。士兵们顷刻之间变成了死尸、肉浆。哭声、喊声、嚎叫声充斥整条山谷。一块巨石从山下滚下来,砸死了几个士兵,惯性继续往下滚,砸在马头上。奕兴一个纵跳,从马背上滚下来,侥幸逃过一命。 奕兴不知道后面还有多少人马进入了山谷。整整十里长的大峡谷,此时已是火光冲天,人仰马翻。炮声、枪声、爆炸声响彻山谷。奕兴失去了战马,企图逃跑更是难上加难。这时,又山上扔下来无数个小木桶。这些木桶里都装满了汽油。 张士德的那些士兵,根本不知道那些小木桶里装的是什么。一直等到山上射下来一支燃烧的棉球,点燃了木桶。他们才知道小木桶装的都是一种特殊的油,十分易燃。汽油一旦燃烧起来,火势十分恐怖。眨眼之间,那些半死不活的士兵变成了一个个“火人”…… 张士德听说前敌先锋官追着一百多敌军,冲进了青龙沟,心里暗自窃喜。文奎的人对于来犯之敌没有丝毫防范,正是拿下青龙山的大好时机。 青龙山易守难攻,又是进出信州的咽喉。战略位置十分重要。一旦拿下青龙山,等于在文奎的背上插上一把刀。随时可以捅进文奎的要害。 等到了青龙山附近,张士德经受了有生以来最大的恐惧。先锋官来报,奕兴和他的五千军队被困青龙沟。峡谷口已被滚木、擂石封死,山沟里遭遇火攻,死伤无数,至今还没有人逃出青龙沟! 张士德站在一座山峰的最高处,观望火光冲天的青龙沟。枪声、爆炸声、喊杀声……声声入耳! 苍天啊……大地! 五千人马,没有一个活着走出青龙沟。天色已晚,张士德害怕再遭埋伏,只好命令部队后退五里,然后扎营休息。 血鹰站在青龙山的半山坡,用望远镜能看清张士德的后继部队。黑压压数万人马,绵延数公里。他们扎下帐篷,就地宿营。 仰望星空。天上无数的星星仿佛都闪耀着泪光。血鹰看着尸横遍野的青龙沟,命令部队打扫战场。 一仗下来,包括奕兴在内的所有义军全体阵亡,无一幸存。没被箭射死,没被枪弹打死,也被大火烧死了。整条山沟一派狼籍。估计要是被张士德看到这一幕,一定会欲哭无泪。 打扫完战场,已经是子夜。 左青、卫东、宁新这些队长,都是具有职业杀手的经历。以前都是单对单的撕杀,他们并不觉得有多少震奋。今夜一战,让他们深深地感受到战争的残酷和恐惧。 五千多人的部队,深陷青龙沟,竟然全部阵亡,没有留下一个活口!血鹰让人把死尸堆成了一座小山,又倒了几桶汽油。焚烧尸体的火光以及尸臭味,让数公里外的张士德部队闻到,他们凭想象都能猜到,那些火光都是他们的战友发出的最后的生命光芒。 血鹰不但是一名出色的杀手,也是一名出色的军事家。士兵们在处理敌军的尸体,他把二十名队长召集起来开会,结果发现,自己的部队竟然无一伤亡! 消灭了五千敌军,自己零伤亡。这不是大屠杀是什么? “此时,张士德大概在营房里痛哭,明天,他们可能会把剩下的部队全部压过来,为他们死去的弟兄报仇。所以,我们不能给张士德喘息的机会!” “今天晚上,下半夜。我计划” 不知道是杀红了眼,还是熬红了眼,血鹰的双眼通红,布满了血丝。他估计张士德料定,血鹰只有区区两千人马,肯定不敢去进攻他数万人马的大部队。 那样做,无异于以卵击石! 而血鹰偏偏就要倾巢出动,给张士德送上一份意想不到的礼物。 “所有人,包括我自己,今夜丑时三刻,带足武器弹药,以红色信号弹为号,分东西南北四个方向向张士德营房发起总攻。记住,每个战斗单位的指挥官注意,先火攻,后强攻。通过火攻,先把他们的阵脚打乱,然后一路冲锋,杀入敌营。大家要有思想准备,注意保全自己的实力,这样的战斗,绝对会有伤亡的。不可能会是零伤亡。上天不会这么照顾我们了。哪怕我们牺牲了一半的人,能把张士德剩下的部队击垮,我们也算是胜利了。” 左青建议道:“既然是搞突然袭击,免不了会有肉搏战。打肉搏战,人数优势还是很重要的。我要求把苏北黑虎队和抽调出来的三千预备队全部用上。我们加起来有七千人,对方也只不过四万五千人。我们的装备占绝对优势,又采用了火攻和突袭,胜算的把握非常大。争取一战下来,让张士诚一辈子都做恶梦!” 血鹰略作思忖,觉得左青的话很有道理,立即命令通信兵骑马快速传递消息,告知他们行动的时间:丑时三刻!以红色信号弹为号。这种时候,正是人体最嗜睡的时刻。 布置完以后,血鹰立即要求部队整装待发。所有人作好战斗准备之后,坐在地上就地休息。 子时刚过。血鹰如一头机警的猎豹,第一个从睡梦中醒来。紧接着,一传十,十传百,互相唤醒了战友,不到三分钟,全体黑鹰突击队向着五公里外的敌营飞奔。他们的脚步声,踩得地皮微微震颤。 几乎同一时间,苏北的黑虎队以及从各地方抽来的预备队也收到军情急报,数千人的部队如幽灵一般在夜色里飞奔。 他们目的地就是张士德的宿营地丹霞山。这里山势不高,以丹霞地貌闻名。今夜,免不了要用鲜血染红大地。 第二九三章 乱世英雄 当天晚上,张士德派出大量巡逻队巡逻,准备休息充分,第二天全体出击,以排山倒山之势杀向青龙山。 这个美梦,在下半夜彻底破碎。 随着数枚红色信号弹升天,突然间火光四起,杀声震天。血鹰的人从东南西北四个方向同时发动进攻。先是投掷燃烧瓶,在营房引发大火,然后弓箭、枪弹、手雷、掷弹筒等武器远距离攻击,最后是人员发起冲锋,面对面的肉搏。 血鹰的人不但武器先进,单兵技术也个个超强。短短一个多时辰,竟然把张士德的营房冲击的七零八落,死伤无数。 熊熊的火光里,鬼哭狼嚎,哀鸿遍地。 张士德收到报告,四个方向同时遭遇文奎军队攻击。来犯之敌气势汹涌,排山倒海一般,根本没办法预估人数。他们估计文奎大约来了数万人! ...... 前方一派黑暗。 张士德骑着马,一口气奔跑了三十里地。他身边一百多名亲兵,只剩寥寥四五十个人。 欲哭无泪啊。想当初,浩浩荡荡五万人马,张士德是多么的踌蹰满志,意气风发!他曾意想先拿下青龙山,等站稳脚跟后,再一路南下,把文奎挤出信州府。 丹霞山方向仍然火光冲天。而张士德作为主帅,已经逃出很远、很远! ......天亮了。丹霞山的红土地变得更加红艳。每一寸土地都浸染了鲜血。文奎听到好消息,连夜骑马赶到丹霞山,看到的是满地狼籍。 血鹰看见文奎来了,也是得意得不行。由于采用了左青的意见,以七千人之气魄,吞下了张士德四万五千人。这个战例值得总结。 文奎关切地问道:“血鹰,我方的战损情况如何?” 血鹰立马递过来一张统计表,伤亡情况一目了然。死亡49人,受伤201人。而歼灭的敌军达到两万一千多人,俘虏两万三千多人。 这个战果,远远超出了文奎的预料。 张士德跑了! 血鹰无不遗憾地叹道:“要是把张士德生擒活捉,真是太好了。” 文奎并没有接血鹰的话茬,而是转向了另一个话题:“这么多俘虏你找算怎么办?” “我还能怎么办?老办法呗,把愿意参加我们队伍的人留下来训练,不愿意的人发点宝钞,让他们回家种地。” 文奎点点头,算是表示同意。看来这几年的思想教育还是很有作用,连血鹰这样的嗜血杀手都知道优待俘虏,算得上是一大进步。 ...... 张士德失魂落魄地回到平江,面见张士诚,兄弟两就像经历了一场生死之劫,抱头痛哭。五万人马带出去,带回来的人不到五十人! 张士诚歇斯底里地吼道:“那个文奎,就这么厉害吗?” 哭红了眼的张士德,恨不能捞块豆腐一头撞死。说起来谁都不相信,五万军队啊,到了文奎手上就这么不堪一击吗?难怪张士诚也会发狂。 “哥,你不知道他们的武器有多么先进。数百米、甚至上千米开外,轰!炸弹从天而降,我们的人被炸得飞上了天空,再摔下来,真是太恐怖了。” 根据张士德的描述,张士信也略知一二。他也和文奎的人有过接触。有了他在一旁帮腔,张士德的失职之罪变轻了很多。 “大哥,千万不要小瞧了文奎。他在当前的义军里的确很低调,整天守着信州府那么巴掌大的地方,我觉得他就像一只缩起来的刺猥,谁惹他谁侄霉!” 张士信把文奎比作“刺猥”,的确很形象。张士德也随声附和。张士诚作为大哥,冷静下来一想,觉得两个弟弟是对的,他们都和文奎的人有过正面交锋。 自古以来,两军交锋,总是专挑软子捏的。这次出兵信州,战略上就犯下了错误。这也怨不得谁。 张士诚从抽屉里拿出两个子弹头。张士德和张士信两兄弟一看,不约而同地叫道:“这就是文奎他们的人使用的武器。” 张士信拿起子弹头,问道:“大哥,这是哪来的?” “你们想想,我怎么会有这种东西?上次平江监狱被劫,单是这种子弹头就有两斤多。这些事都是文奎的人干的。面对如此恐怖的敌人,我们还自己送上门去,这不是送死是什么?” 张士信问:“大哥,你是想说,平江府早就有文奎的势力了?” “当然。” 张士诚面色阴沉地介绍了前些日子发生在永庆赌坊的凶杀案,证明文奎的势力已经渗透到平江的商行。 “这次选择进军信州,完全是一着臭棋!”张士诚无不伤感地感慨道:“凭文奎现在的实力,他要是一路北上,直接打到平江来,我们也没办法招架。他之所以点到为止,表明他有大智慧。你们想想,他的旁边是谁?朱元璋、陈友谅都离他很近。如果他大举进攻我们,后方要是被这两个贼头捅上一刀,他也受不了。所以,他选择了点到为止。” 张士信悄然说道:“大哥,朱元璋、陈友谅,还有方国珍、刘福通这些人,都不是好惹的。我们占据苏杭这样的富庶之地,他们一直对我们虎视耽耽,抓住机会就想吃掉我们。我们不如找一个大靠山......” 兄弟几个轻声嘀咕着,越说越兴奋。眼下的局势,张士诚的富裕天下皆知,领兵打仗却并不是最厉害的角色。既然当不了皇帝,想办法当王爷、国公之类的贵族,也不失为明智之举。 接受朝廷招安,至少可以背靠大树!这个想法冒出来,兄弟几个都觉得一股热血在汹涌。如今,他们再也不是靠贩卖私盐过日子的盐贩子,手握数十万大军,拼了老命去杀,那也是会生灵涂炭。 聊着,聊着,他们完全忘记了失败的痛苦和教训。 桌上的那几枚弹头,腥红,血迹干透。张士诚作为老大哥,不再是一介武夫,小商贩,还是一个宽厚的长者。对于兄弟提出的建议,他不得不细心思考。 招安,当个府尹,那也是光宗耀祖的事情。张家列祖列宗,还没有谁当过大官。 乱世出英雄嘛...... 第二九四章 不想打仗 血鹰打了胜仗,俘虏敌军两万多人,整个信州府沸腾了。 老天似乎特别眷顾信州这个弹丸之地。自从出了一个死而复生的文奎,给当地百姓带来不少福利。 减租减息,免费上学,免费治病,老人福利院……这些好处,可是这个时代的人做梦都不敢想的事情。文奎都已经实现了。 自从文奎拉起了红巾军,信州为数不多的蒙古人都已经回到北方,其其格作为唯一一个蒙古后裔,改穿汉族服装,一般人分辨不出她是蒙古人还是汉族人。 尽管其其格已当了母亲,有时候性格还是像姑娘一样刁蛮,耍耍小脾气,撒撒娇什么的。 文奎拥有其其格和刘芸芸两个娇妻,又有文正文琪两个宝贝疙瘩,家庭生活幸福美满,和和睦睦。生活条件好,日子就过得飞快。 眨眼间,就到了春节。 这一年,文奎给了张士诚一个严重的教训。 这一年,文奎的实力又得到扩充,部分发展到三十二万人。 这一年,三江商行开办得红红火火。 新一一年又来了。杜新京派李滔急匆匆地赶赴信州。 这天早上,文奎正陪文正文琪放鞭炮。李滔在血鹰大哥的陪同下,敲开了文奎家的门。 “文元帅,大事不好!” 李滔心急火燎地说道,惹得文奎暗暗吃惊。他这么老远赶来,肯定是有急事。 文奎表面上表现得极为镇静,端过一条凳子,示意李滔和血鹰坐下。 “别急,慢慢说。有什么大不了的事情?” 李滔脸上一红,努力逼使自己淡定下来:“平江都在传言,张士诚准备降元了。” 文奎听罢,冷冷地问道:“什么时候的事?” 李滔便一五一十地把张士诚准备投元的事报告给文奎。原来,朱元璋和老对手张士诚打了一次大仗。他派耿炳文攻取长兴,徐达攻取常州。吴良等攻取江阴。张士诚的军队西面、南面都被堵住,势力逐渐衰落。不久,徐达率兵攻下宜兴,然后又进攻常熟。张士德迎战失败,被前锋赵德胜活捉。张士德,小名叫九六,善于打仗,有谋略,能得将士喜欢。浙西地区都是他打下来的。张士德被活捉后,张士诚非常郁闷。张士德派人偷偷给张士诚送信,叫他投降元朝。于是,张士诚决定请求向元军投降。江浙行省右丞相达识贴睦迩将此事报告给朝廷。元朝封张士诚为太尉。他手下的文武官员都按级别封了官。张士德押送到金陵以后,绝食而死。 听完李滔的叙述,文奎沉默了。张士诚投降元朝,对于元朝来说意义重大。几乎元朝被起义军断成两块的版图又连接上了。 接下来的事情,李滔不知道,文奎已经知道了。言而无信的张士诚投降元朝不久,结果又重新反了出来。张士诚最后还是死在朱元璋手里,这当然是后话。 “一个张士诚投降,不足为惜。该来的会来,该去的会去。一个小小的太尉,怕是满足不了张士诚那颗贪婪的心。” 说罢,文奎交待血鹰带李滔去刘香儿的酒楼好好庆贺一下。毕竟他们两个是拜把子兄弟,磕过头,喝过酒,那就是过命的交情。 血鹰和李滔两个人欣然而去。其其格不知从哪钻了出来,愣愣地问道:“文奎,又有大事发生?” 文奎苦笑道:“兵荒马乱的年代,哪天没事?你们女人家就好好地居家过日子吧,大事都留给男人去干。” 其其格不满地刮了一下文奎的鼻子,假装凶凶地逗笑道:“我让你帮我办的大事你还没办好。” 文奎一想,还真的答应过其其格,说要帮她找到亲生父母亲。可是,蒙古那么远,自己认识蒙古人又少,又怎么能找到其其格的亲生父母亲?她只知道孟恩是养父,亲生父母亲却没有任何信物或可供查找的线索。 这种查找方式,无异于大海捞针。文奎不敢相信自己有没有那么好的运气。 不过这些年来,其其格自从嫁入文家,成了文奎的媳妇,就像变了个人似的。她把大多数时间花在教两个孩子习武射箭,还和文老夫人一起做女红。这对于她这个一个蒙古族姑娘而言,的确是需要很大的付出的。 文奎一把揽过其其格,认真地说道:“你的事,我一直记着呢。何时找到,真的要讲缘份,碰运气。” 其其格无可奈何地叹道:“我自己都不知道如何去寻找他们。他们没有留下任何信物。这件事不怪你。要怪,只有怪老天爷太无情。” 突然间,其其格冒出一个大胆的想法,说道:“我想当兵,上前线杀敌!” 文奎被她这个想法吓得一大跳,连忙摇头拒绝:“其其格,你想要天上的星星,我都会想办法帮你得到,唯有这一样,我坚决不答应。你一个女人,就算能骑马,善射箭,到了前线可是枪炮无情。我不想文正文琪这么早就失去母亲。老夫人也不会答应。” “我学了医术,可以为战士们治伤啊。” 其其格的骨子里充满的野性,还是想着打打杀杀的日子。每当她听说有仗打,浑身就不自在,就想方设法要去。所以,每次文奎都不得不提防着她。 “其其格,听我一句劝。打仗是要死人的,一点都不好玩。要是让你看见成堆成堆的尸体被一把大火化为灰烬,你的脸上就再也笑不出来了。那一具具冰冷的尸体,曾经都是生龙活虎的男子汉,他们都为人子为人夫,为什么要白白地死去呢?你想想看,我打了那么多仗,是不是都是为了自卫?我有过主动攻打别人吗?” 其其格摇摇头,肯定地说道:“真的没有。” 文奎动情地搂住其其格,亲了她一下,说道:“所以,我不希望任何人白白地浪费掉生命!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我也不是大慈大悲的活菩萨,谁敢侵犯我的亲人,我一定会让他哭得没有眼泪!” 第二九五章 皮货商 盛夏的某一天,卯时刚过,文奎喊来了血鹰、苏北和李敢。 三员战将都是文奎的心肝宝贝,看得和自己的生命一样重。有任何交待,文奎喜欢一个一个地交待。三个人一起被叫来,他们不约而同地猜到有事情要发生了。 果然,文奎让他们坐下,笑眯眯地问道:“好些日子没打仗了,你们的手是不是痒了?” 三人对视一眼,会心地笑了。文奎就好像是他们肚子里的蛔虫,能随时揣测到他们的心思。 文奎说道:“你们去准备一下,我和你们去衡水玩几天。怎么样?” 血鹰好奇地问道:“衡水县,那不是张士诚的地盘吗?我们去那搞什么?” “搞事!”文奎说着,走到沙盘旁边,指着沙盘里的模型说道:“衡水是浙西地区距离我们最近的县。这里物产丰富,人口也较为稠密。反正张士诚投降元朝了,我们不妨乘机下手,抢他一点地盘。就算抢了,那也是抢了元朝的地盘。我想,我们这样做不过分吧?” 苏北、李敢和血鹰听说要去抢衡水,一个个高兴得不行。他们只要闻到血腥味,浑身的血脉就会膨胀。但一听说文奎要亲自去,又紧张得要命,全都不同意他亲自去。 文奎的手里有两支勃朗宁手枪,刷刷,他反复拉动着枪栓,试验着手枪的灵敏性,说道:“你们快点去准备,全都穿便装,我们都是去衡水收购皮货的商人。马上出发。” …… 四个大男人都化妆成皮货商,怀里藏的,个个都是双枪,一旦有事,战斗力不比一个小队差。 从信州到衡水,走路需要两天时间。文奎带着三个随从,都是手握千军万马的角色,竟然以走路的方式,翻越了一座座大山。 沿途都是荒山僻岭。很少有人家。渴了喝点山泉水,饿了啃点干粮。直到第三天上午,他们终于来到衡水县城。 高高低低的砖瓦房错落有致,商店门口不时可以看见店家搞的各色旗帜。无非是酒店、茶馆之类的。街人的人很多,摩肩接踵,热闹非凡。 少东家文奎和三个“脚夫”模样的人直进胡老七酒馆,立即受到了店小二的笑脸相迎。 此时正值午时,一楼客满。文奎一行被店小二带到二楼。二楼稀稀落落坐了四五个客人。靠窗口的桌子没人坐,他们就坐落落大方地坐了下去。 从这里往下看,可以看到街上的人来人往。 不一会,店小二端来几个点心。苏北点了酒菜,没过多久,热气腾腾的菜肴上桌,每一个菜肴都具有衡水地方特色。不要说吃,连都看得李敢和血鹰满口生津。 一桌子好菜,店小二又端上来两斤自酿的白酒。四个大男人便开始海吃胡喝起来。两斤白酒四个人分,一人一碗,其实也不算多。只是这种毫无负担的喝酒方式,他们已经久违了。 这些年来,风里来,雨里去。几乎年年都有那么一两场战事,不死自己人,也要死敌人。死的人多了,连他们自己都觉得有些麻木。 谁也不知道,下一个该轮到谁。 苏北看着风景秀丽的衡水县城,不断地咂舌道:“这地方真的太美了!” 文奎生怕他的嘴没有门,乱说话,不小心被人听了去,只会给自己惹麻烦:“苏北,喝酒,别乱说话。” “哦,明白了。” 这时,大街上突然一下子大乱起来。街上的市民不断地奔路着,拥挤着,像躲避瘟疫似的,你挤我踩。街头另一外,几十个身穿古装的大男人,手持棍棒,一路用棍棒在前面开路。要是谁敢拦住道路,他们抡棒就打。 什么人?如此嚣张?苏北探出头去,看见那几十名打手后面,紧跟着几个年轻力壮的男子,抬着一张倒转放的八仙桌。八仙桌里有一个十七八岁的美丽女子。这女子双手双脚都被绑住,嘴巴里塞了一块手绢。她额前的头发太过凌乱,根本看不清她的长相。 不过,从身材来看,这是一个小美女。究竟是什么人,敢青天白日之下,把一个青春少女这般强抢?大街上围观的人群指指点点,叽叽喳喳地议论着。 文奎等人从窗口眺望,一直看见那群抢民女的人从视野消失。文奎看得出来,血鹰、李敢和苏北三个人的正义感都被点燃了! 要不是怕暴露了行踪,他们早就跳出窗外,抡刀砍杀了。 过了一会,一个戴着瓜皮帽的店掌柜走了过来,问道:“几位客官,是否还要再加点酒水?” 文奎认真地问道:“掌柜的,酒水我们已经差不多了。我和你打听一个事,不知行否?” “刚才大街上那些抢女人的人,究竟是什么人?我看那个女人年纪也不大,挺可怜的。” 掌柜听到这个,有点难为地说道:“这个你们还是不知道的为好。你们一看就是外地人吧?别惹麻烦事。” 文奎笑道:“我们只是皮货商贩。从北方来,想到衡水收点皮货。您不妨说一说吧,我们也只是想满足一点好奇心,就当听故事吧。” 说罢,文奎从怀里掏出一点碎银,递给掌柜,说道:“酒菜钱我们另结,这是你的茶水钱。你就当讲故事给我们听啊,又不亏本。” 掌柜四下张望一下,呵呵,二楼已经空了。刚才有几个人都下去街上去看热闹了。 “咳咳” 掌柜当真就像讲故事一样,绘声绘色地描述着刚才那一起闹剧。 原来,衡水县城有一个大富商,真名叫吴翰。他住在城南。当地人就叫他“南霸天”。也就是说,城南的事情,基本上就是他说了算。自从张士诚的部队打下衡水县,狡猾的吴翰使用金钱外交,和驻军统帅张志江结成了拜把子兄弟。吴翰和张志江勾结在一起,更是无法无天,无恶不作。今天那个被抢的少女,名字叫梅芳。她的父亲梅子非是一个画家,整天在街上帮人画人物肖像,画得像真的一样。 第二九六章 吴家大院 酒店掌柜果然属于消息灵通人士。说起梅芳父女俩的事,津津乐道。说到南霸天吴翰看中梅芳,逼疯梅子非的事,又显得无可奈何。 “作孽呀!老天还有没有眼啊。人家一个黄花大闺女,竟然被南霸天抢去当七姨太!这、这叫什么世道?” 文奎假装憨态地问道:“难道官方不管吗?由着一个地主豪绅胡作非为?” “管个屁啊。管!那个张志江已经被吴翰买通了,两个人好得同穿一条裤子似的。就算看见,也当作没看见。再说,吴翰除了送钱,也会送一些美女给张志江呀。” “哎,当今社会,真是没有天理了。” 掌柜收了一点“茶水钱”,基本上把故事讲清楚了,便自顾自下了楼,去招呼其他客人了。 文奎让苏北去结了酒菜钱,然后一行四人来到大街上。大街上也已渐渐恢复了平静。那些议论纷纷的人们,大约是怕惹上麻烦,都躲进自家屋里去叹息。 文奎深深地意识到,被恶势力武装割剧的地盘,当地人们还是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那些借着农民的力量起义的红巾军,真正掌握了大权,其实比原来那些地主豪绅和腐朽官僚也好不到哪去。这个梅氏父女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 可以想象,在衡水,像梅氏父女这种人还有很多。只要有钱有势的人不为百姓着想,百姓永远不会得幸福。 走到没人的地方,文奎停了下来,问道:“既然来了,我们是不是应该干点什么?” 苏北一听第一个兴奋起来:“当然,干他娘的。什么南霸天?难道还有老子的子弹霸道吗?” 血鹰和李敢都是文奎改造过来的“黑恶”分子。如今,在他们的灵魂深处已经渐渐种上了正义的种子。这种子生根发芽,正在茁壮成长。所以,他们一听说要去打“南霸天”,也是高兴得不行。 文奎看了一下天空,从太阳的位置判断,现在应该是申时。也不知道那个被吴翰的人抢去的梅芳现在关押在何处。 文奎通过问路的方式,打听到吴翰家的住址。四个人装着挨家挨户收皮货,两人一组,分成两组,短短半天时间把衡水县城侦察了一个遍。县城一共才四条主街,呈“井”字型分布。吴翰的家和县衙门相邻。两者不过一百米左右。如此大的动静,没可能不惊动县官。当地县官也不可能不知道强抢民女这件事。 连当官的人都选择沉默,普通百姓真是没法过了。 文奎和血鹰两个人站在高处,远距离观察了吴家大院,真是被吴家大院的豪气给震撼了。吴家大院占地至少超过一百亩,屋脊连着屋脊,十几幢豪华的楼房联在一起,飞檐翘角,亭台楼阁,次鳞栉比。吴翰的豪宅,应该是衡水第一大户。 血鹰问:“老大,怎么对付他们?” 文奎答道:“先救出梅芳。再想办法让他们破产。不,一定要让吴翰破产。就算张志江,也别想救他。” 血鹰:“这个张志江,既然和吴翰是一丘之貉,不好把他一起干掉。” 两个人议论着,苏北和李敢从另一个方向赶到了。四个人会合在一起,商议起如何救出梅芳。 通过望远镜观察,文奎发现吴家养着一百多名家丁。这些家丁使用的都是大刀长矛,有几个人有火绳枪。沿院子四周,都有家丁巡逻。这些人对于普通老百姓而言,的确有震慑力,对于文奎带来的超级杀手,他们简直形同虚设。 文奎还欣喜地发现,吴家大院的东南一角,居然还有一个马厩,里面养着十几匹骠肥体壮的战马。这有点像后世的人发现停车库房。 “血鹰,李敢,你们两个人过去,想办法抓一个活人过来。我们需要知道里面的情况,已经梅芳关押的位置。” “是!” 两个人领命而去。苏北陪着文奎坐在一棵大树底下聊天。天上的太阳已经渐渐失去的威力,意味着太阳快下山了。 等天黑了,应该是救人的最佳时机。 再说,现在是大白天。那个吴翰想干点什么,也应该是晚上。不会在大白天,就像畜生一样把梅芳给办了。 血鹰和李敢去抓“舌头”,苏北和文奎在外围接应。文奎手里的望远镜,时不时就被苏北抢去,他不停地调着焦距,观察着吴家大院的一举一动。 没多久,他们看见从外面抬进来一顶轿子。从轿子上下来一个年约六十出头的老汉,胡须发白,身穿绸缎,面色红润,精神抖擞。 难道此人就是吴翰? 这人明明就是一个土财主! 没错,此人就是吴翰。他刚刚从张志江的军营回来。此行去军营,他就是要告诉他的拜把子兄弟,自己又要新婚了。新娘子已经接到家里,只等阴阳先生择一个黄道吉日,办一场婚宴,在亲朋好友的祝贺声中,把房圆了。在办喜事之前,首要任务就是想让梅芳心悦诚服地接受这场婚事。 强扭的瓜不甜。吴翰作为一方霸主,当然是希望强扭的瓜也要甜。不甜的瓜,食之无味,又有什么意思? 吴翰回来的第一件事,就是问老管家,梅芳在哪里? 老管家战战兢兢地回答:“在西厢房。” 吴翰马不停蹄,一刻也没停,连水都没喝一口,就直奔西厢房而去。此时,梅芳全身上下被绑得结结实实,而且用的都是拇指粗的麻绳。 “吴管家,这是谁干的?为什么把七姨太绑得这么紧?难道还怕她飞了不成?” 一个体格健壮的中年男子闻讯赶来,他就是今天带领几十名家丁去绑人的护院队长吴富贵。 “老爷,是奴才让人把七姨太绑起来的。今天去请她来,她不但不来,还要跳河自杀。要不是被弟兄们拦住,她已经跳进新江水库了。” 新江水库可是衡水县最大的水库。一旦跳下去,怕是海龙王都很难救她。 吴翰听得身上一阵打颤,要是梅芳死了,那个梅子非老头不也白白地死了。那么这场逼婚,全都以死人收场,又有什么意义? “那也不能把她捆紧了。那样她会痛的!快,给她松绑。吴家那么大,给她跑,她也找不到出去。” “是,奴才遵命。” 吴富贵连忙点头哈腰,亲自给梅芳松了绑。 第二九七章 七日断肠丸 对付女人,吴翰还是很有一手的。恩威并施是常用的伎俩。他有很多女人,有大把的时间陪梅芳耗。所以,绝对不能把梅芳给逼死了。 吴翰希望看到的是,梅芳能笑着脸嫁给他,成为他的七姨太。 没过多久,血鹰和李敢回来了。老管家吴富贵被他们装进麻袋给扛了回来。那两只麻袋原来是用来收购皮货的。 天色渐黑。 吴富贵就像睡了一觉,醒来时看见天灰蒙蒙的。 “啪”!一记耳光,打得他老脸发烧,火辣辣的痛。老家伙定睛一看,面前站着几个彪形大汉。他终于明白是怎么回事了。自己这是被人绑了。难怪他只感觉眼前一黑,便什么都不知道了。 “你们是什么人?” 血鹰手里持着一把七八寸长的匕首,无比锋利,在暮蔼里闪着寒光。他用匕首在吴富贵的脸上轻轻地游走了一遍,冷冷地问道:“你猜猜我们是什么人?” “我是南霸天的管家。你们别惹我,要不然,后果很严重的。” 血鹰冷笑一声:“我们找的就是南霸天的人。那就对了。告诉我,你们把梅芳抢来关在哪里?” 吴富贵沉默了,他的内心在作激烈的思想斗争。敢于和南霸天作对的人,一定不简单。自己被他们神不知鬼不觉地绑到这树林里,就像做了个恶梦。 “你们找不到她的。南霸天的家里,有一百二十八间房,整个建筑就像迷宫一样。一般人进去,根本就出不来。”吴富贵煞有介事地说道:“我在他家当了十年管家,也不能说每间房我都去过。所以,你们想找到梅芳,简直就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少哆嗦,直接说,梅芳被关在哪里?” “西厢房。” “实话说了吧,今天下半夜,我们要救梅芳。还要绑架吴翰。如果你能配合我们,你就可以不死。要是不配合,或者搞死,,你必须死。” 血鹰向吴富贵发出了警告。吴富贵的脸上掠过了一丝惧色。他是怎么想的,也逃文奎等人的眼睛。 像吴富贵这种人,依仗吴翰的势力横行多年,哪有那么容易屈服?就算把他带进去,说不定他就乘乱跑了。 文奎看得出来,吴富贵并没有真正从内心害怕。把他带进吴家大院,结局并不会很好。 但没有他又不行。如何才能让他心甘情愿地为自己服务呢? 文奎想起后世小说里的画面,躲到一边搓了几个身体的污垢,制作成一颗丸子,然后来到吴富贵面前,厉声说道:“老滑头,你可以选择不配合我,甚至反抗我。但我事先说明,这一粒药的药名叫七日断肠丸。吃了它,如果七天以内不服解药,你的肠子就会一寸一寸地烂掉。要死要活,你自己选择。” 说罢,文奎一把捏住吴富贵的鼻孔,逼使他张大嘴巴呼吸,然后把“药丸”塞进他的嘴巴,看着他把“药丸”吃进肚子。 “药丸”吃进肚子里,吴富贵的脸上果然写满了惊恐,连声问道:“你们有没有解药?我是不是要死了?” 文奎正色道:“如果你配合我们,救出梅芳,绑架了吴翰,我们就给你解药,并且还会为你保密。如果你胆敢背叛我们,那也没关系。你就等着死吧。这是江湖配方,七日以内,肝肠寸断,一直到把你折磨到死。” “好,我配合。等下半夜,我就带你们进去。不过,吴府的家丁很多啊,你们怎么进得去?” “这个不用你管。到时候我们会教你怎么进去的。” 吴富贵作为护院队长兼大管家,可以说是吴翰的左膀右臂。这些年来,他助纣为虐,坏事干尽。文奎压根就不想让他活下去。 “七日断肠丸”哪有什么解药?要说解药,就是送给他一粒子弹,让他尽快去阎王爷那里报道。 下半夜。吴家大院的灯渐次熄灭。整个衡水县城都变漆黑如墨。吴家大院的两尊石狮子上方,挂着两个大红灯笼,灯笼的光线映射在石狮子上,显得十分霸气。 黑暗里,几道人影从后院的围墙上翻了进去。 准确地说,是五条黑影。其中一人,就是吴翰的护院队长兼管家吴富贵。 在“七日断肠丸”的作用下,吴富贵终于选择了屈服!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在生和死之间选择,吴富贵哪里还有什么赤胆忠心可言? 按照吴富贵的指引,文奎他们轻而易举地找到了西厢房。这里的走廊还亮着灯。门口挂了一个纸糊的红灯笼。 纸糊的窗户里,也散发出暗淡的油灯灯光。灯下,孤独无助的梅芳坐下灯下垂泪。 自从吴翰看中了她的美貌,她的家里就再也不太平了。今天吴富贵带着十几号人来抢亲,父亲梅子非一头撞死在石柱子上,现在也不知道怎么样了。 梅子非可是衡水县远近闻名的画家。他画什么像什么,尤其擅长人物画。客人只需要往凳子上一坐,或者往他面前一站,他寥寥数笔,便勾勒出一个活生生的人。就像真人一样站在你面前。 父亲被逼死,自己又被吴富贵带人抢到吴府。梅芳除了恨苍天无情,就是恨自己命苦。凭她的弱势,又怎么能和强大的吴翰抗衡呢? 除了死,没有其他的办法! 梅芳想到了自杀。奇怪的是,房间里没有任何可供自杀的东西。 上吊,没绳子。 割腕,没剪刀。 剪刀、绳子,锥子什么的,都没有!想来想去,梅芳终于想到了插在自己发髻上的银簪。 慢点走,父亲!黄泉路上,女儿来和你作伴。 狗日的吴翰,你欠下的仇恨,等我来世再报。去不了阎王殿,我变成厉鬼也不会让你安宁。 梅芳把银簪对准自己的手腕动脉,外面突然有人轻声喝道:“姑娘,千万不可自寻短见!” 门紧紧地锁着。有人从外面加了锁,害怕梅芳逃跑。 门外的人只能把窗户纸捅破,隔着窗户喊叫。 梅芳看见窗外的人是一个生人面孔,眼神幽怨地问道:“你是谁?” 第二九八章 救人 梅芳已是万念俱灰,根本没有想到这世界还有好心人。窗外那个年轻男子,一口外地人的口音。 “你是谁?“ “我是来救你的人,别怕“ 血鹰试着想拉开窗户。窗户是古式的木格,然后糊上白纸。用力抓住木格子,用力一扯,整个窗户的木格子被拉断,窗户露出一个洞,血鹰从那个洞爬进去,看得梅芳目瞪口呆。 来人和自己素不相识,凭什么要救自已?梅芳简直不敢相信这是真的。血鹰脸上的真诚打动了她。 “你不怕南霸天?他们的势力很强大。” “我们是绿林好汉,今天是来找南霸天报仇的,只要出了这个门,你就安全了。” 说罢,血鹰拉过梅芳两个人从窗户出去,然后吹灭了走廊上的灯笼。外面,文奎等人正等在一棵桂花树底下。梅芳顺利解救,真是背大欢喜。吴富贵躲在角落,被苏北用匕首顶着腰,连大气都不敢出。 文奎命令血鹰带着梅芳先走一步。血鹰来到围墙底下,一个纵跳爬上围墙,然后从上面扔下一根绳子,把梅芳吊上去,又想办法让她翻到围墙外面。 当梅芳逃出狼窝时,她长跪在地,不停地磕头致谢。血鹰慌了:“姑娘,别,你这是干嘛呢? 你这样会折杀我的” “滴水之恩,涌泉相报。大哥的救命之恩。小女无以回报。” “别,这样,我们是打家劫舍的绿林好汉,碰巧遇到你的事,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我还有几个人在里面,我们在这里等等。” 吴富贵真的被文奎的七日断肠丸给吓坏了,他乖乖地听从安排,把他们带到吴翰的卧室。吴瀚有一幢独立的楼房,六个老婆轮流伺候,日过得皇帝似的。今晚是轮到六姨太。他们刚刚宽衣睡觉,门外传来了敲门声。 “谁啊?” “我是富贵,有急事。” “什么事?” “梅芳,梅芳她一” 吴富贵是个较出色的演员,他不说梅芳究竟怎么了,是自杀,还是逃跑?都没说。这也很符合他的性格,怕六姨太吃醋!这下子可把吴翰急死了。他连忙穿上衣服,从房间里走出来,看见吴富贵坐在走廊的灯下。 “小兰兰,你等等,我去看下就来。” 吴翰披衣门,没走几米,被人从后脑勺敲了一下,眼前一黑,便失去了知觉。 不知道过了多久,吴翰再次醒来时,发现自己睡在冰冷的泥地上。他一个发身想爬起来,双手双脚被绑,没有办法动荡。更可怕的是,他没有办法发出声音。他的嘴巴被破袜子堵住了。 这是哪?吴翰第一反应就是自己被绑架了。天还没有亮,到处漆黑一片。 “你们是谁,想干嘛?” 吴翰结结巴巴地问道。 附近不远的草地上坐着几个青年男子,正在那喝酒吃肉。 “梅芳,你多吃点,你一定饿坏了!” “我不饿,只是伤心过度。我不知我爹死了,我该怎么办?” “放心吧会有办法的,来喝酒,等吴翰那个蠢猪醒了,卜我们先弄点黄金白银,吴富贵,你负责送绑票。” “我,我好像不合适吧?” “你是不是想死了?”血鹰怒气直往上冲:“信不信我现在就杀了你?” “我不是不送,我是怕他们不相信呀。”吴富贵哭丧似的哀嚎道。文奎冷冷地看了看躺在地上的吴翰,故意说道:“你已经帮我们做了一件事,再做一次也没什么。要不是你,我们怎么可能生擒了南霸天?如果你能和我们合作,我们帮你灭了吴翰,你呢,手就把吴翰的老婆全部了。一箭数雕,何乐不为。做人还是要有点野心的。我想你也不笨吧?再说,你还兼了护院队长,手里的管着一百多人。哪个敢不听你的?” “各位爷说的对。只要你们干掉了吴翰那个死老头,我的确可以操控吴家。到时候我就帮吴翰照顾一下他的大小姨太。至于孩子,当然是亲生的好。古人言,地要深耕,儿要亲生。我才不会去帮南霸天养孩子。” “那就把他们全杀了!” 文奎添油加醋,就是要引起吴翰对吴富贵的仇恨。只有他们狗咬狗,他们那点家丁必然瓦解。把他们全都放回去,事情的结局肯定很糟。 吴富贵不知是计,一个劲地吹嘘吴翰几个老婆如何如何风骚,自己已是垂涎多年。 躺在地上装死猜的吴翰听得肺都要气炸,真是知人知面不知心,这个吴富贵可是自己最信任的人,竟然包藏了祸心,还引来绿林好汉加害我,如果侥幸逃脱,一定要活剥了他! 梅芳很乖巧地坐在旁边,没有人叫她走,她也不敢跑,万一被坏人抓走,可没有那么幸运了。让她感到奇怪的是,文奎他们为什么不直接把他们这群恶霸宰了,只是想敲诈点钱?这样做,也太便宜他们了吧? 吃饱喝足,文奎示意把吴翰提过来。吴翰仍然装死,浑身软软的,没有一点力气。眼睛也是闭着的。 “富贵,你过来。撒尿!” 吴富贵扯起裤子,往自己的主人头上撒尿。吴翰睁开眼睛,依依呀呀地叫着。腥臭味的尿液淋在吴翰脸上,这老头恨不得一口将他的丁丁咬断。 文奎深知,自己来到衡水,人生地不熟,不养一条走狗,肯定是两眼一抹黑。像吴富贵这样的走狗,晚几天收拾他也没什么。 血鹰扯掉吴翰嘴巴里的破袜子,吴翰便破口大骂。 “畜牲,走狗,老子吓了眼了!养你这条疯狗!” “吴富贵,你会得到报应的。” 吴富贵就像变了一个人,脸皮比门板还厚,。 “骂肥,你喜欢你就骂,反正你也活不了几个时辰。明天的太阳,你肯定是看不见了!” 吴翰完全没有想到,吴富贵隐藏得如此之深。要不然,早就动手干掉他了。眼下这局势,吴富贵是靠不住了!吴翰想要活命,必须孙子,重金收买眼前这几个好汉,然后再干掉吴富贵! 吴翰思忖片刻,内心镇定下来,冷冷地问道:“你们想要多少钱?” 第二九九章 设计 吴翰的问话,是所有人所料不及的。不要说吴富贵,连文奎也没有想到,他会想如此慷慨。这意思是明显不过的,他要以钱买命! 最害怕的是吴富贵,要是文奎等人见钱起意,改变了主意,死得就最惨的就是他了。 果然,文奎阴阴地问道:“黄金千两,如何?” “我再加一千两,买吴富贵的人头,如何?” 吴翰此言一出,吴富贵差点吓跪下去。真是怕什么来什么。 “吴翰,我日你先人!你这个恶霸,你以为钱可以买你的命吗?你知道你欠下多少人命案吗?六房姨太太,哪个不是凭借恶势力抢来的?你还逼死了很多没米下锅的穷人。张家的寡妇被你逼得上吊,李家的女儿也是你逼得跳河。不是不报,时候未到。你不得好死!” 吴富贵像泼妇骂街似的,把吴翰的丑事恶事都抖出来,存心要出他的洋相。吴翰不愧是老江湖,信奉有钱能使鬼推磨。只要这条老命得到生存,两万两黄金会回来的,上万亩良田也还是他的。还有那么多美女,都是他的! 所以,他愿意用两千两黄金度过眼下的危机,同时借劫匪之手,收拾了吴富贵这个忘恩负义的家伙。 “吴翰,你别说那么多,先让你的家人送两千两黄金,表示一下你的诚意。你千万别耍花招。我们能把你从你的家里劫出来,也可以把你的人头送回去,信不信?” “不敢。小的不敢。各位大爷饶命。小人一定照办。” 文奎拔出匕首,抓住吴翰的中指割了一刀,又扔给他一块白色布帛,瘟神似的喝道:“写吧。” 不一会,吴翰用白色布帛写了一封血书,交给文奎。果真是两万两黄金,送到城西郊外树林里。 吴富贵接用血书,脸都吓白了。文奎开价一千两黄金,吴翰竟然增加到两千两黄金,多出来的一千两,就是他项上人头的价格,哪能不怕的?而且文奎还要他亲自送去给吴家。 吴翰家里还有一位八十多岁的老母亲,是一个还能说得上话的“老不死”,相信他一定会按照儿子的说法去做。 文奎知道吴富贵的担心,把他叫到没人的地方如此这般的交待一番,打消了他的顾虑,他这才直奔吴家村而去。 渐渐的,天亮了。东方吐出曙光的时候,吴家大院已经乱得一塌糊涂,全家上下一个通宵没睡。首先是有人发现新抢来的梅芳不见了,然后又发现管家和吴翰不见了。吴家一百多间房子,翻了个底朝天,也没有发现这三个人。 天亮的时候,吴富贵满身露水地出现在吴家大院,如丧考妣的样子,人们一看就知道不好了。当吴富贵拿出那份吴翰用鲜血写成的血书,要求迅速送两千两黄金时,一个个才算松了口气。原来他们是遇到了劫匪,人家要钱不要命。而钱这东西,吴家可是金银满仓,不缺。 吴老夫人看见儿子鲜血写成的血书,一咬牙,说道:“两千就两千,只要人在,钱都是身外之物,花掉再赚。” 在吴老夫人的亲自主持下,吴家没费多少时间,就从库房里凑足了两千两黄金,金灿灿的黄金装了两箱。那些姨太们哪个看了不心疼?无奈这个家还轮不到他们说了算。老大 老二两个老婆肚皮生气,各生了两个儿子,说话还算有些份量。老三老四老五老六四个老婆,进了门以后肚皮一直是平的,没有生下一男半女,哪还有她们说话的份? 这个时候,那些姨太们说话,还有吴富贵顶用。只见他在吴老夫人耳旁一阵嘀咕,老夫人听得连连点头。 上午巳时。西郊小树林里。吴富贵挑着两个大木箱来了。血鹰和苏北向躲在一棵大树上观察,他们用的都是经过文奎改装的狙击手枪,射程大约三百来米。精准度不比狙击步枪差。 血鹰和苏北各观察一个方向并未发现异常。文奎和李敢两个人守住吴翰,防止这老狐狸使诈。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梅芳就像一个局外人,又好奇好焦急。在她的眼里,吴翰是一头会吃人的老虎,而文奎就是打虎的人。两者较量起来,谁输谁赢凭她的能力难以判断。 不一会,吴富贵进入了树林。他毕竟属于壮年,四十来岁,有的是力气。作为护院队长,他还是有些武学功底的,浑身都是力气。挑着两箱黄金进树林,他也没有喘气。 吴翰看见吴富贵顺利回来,不由暗暗惊喜。有钱能使鬼推磨,有钱当然能买命。 文奎和李敢清点了一下两大木箱的金砖,数量没有错,货也是真的,便对吴翰说道:“你家的老母亲还是很讲信誉的。这次我们就放过你了。记住,下次如果还有强抢民女、欺压百姓的事情,有黄金也不能买你的命。滚!” 吴翰如遇大敕,夹着尾巴撒腿便逃,根本不管吴富贵死活,连他自己所期盼的事情都忘了。只要逃命这片小树林,吴富贵的事情可以慢慢算! 正如文奎所估计的,吴翰连滚带爬地逃出树林,吴家上百名家丁从数百米开外的山岗上露出了头。那些家丁看见吴翰脱险,便开始有恃无恐地向小树林冲过来。他们一个个手执大刀、长矛、弓箭等武器。几个手持杆火绳枪的人距离相对远些。这些人按照原先吴富贵的吩咐,呈扇形队伍向小树林包抄过来。 吴翰没有想到吴富贵会来这一手。这不是来救命,而是来害命啊。吴翰拼命地摆手,让他们不要靠近小树林。可是,已经晚了。 躲在树巅的血鹰,狙击枪的准星已经对准了吴翰的后脑勺。 砰! 随着一声枪响。吴翰后脑勺钻进一枚子弹。他的脑袋被打爆,绽开一朵无比绚丽的血花。 那些赶来营救吴翰的家丁,没有谁见识过这种武器,相隔那么完,也能把人的脑袋打得开花。而且,他们根本不知道敌人躲在哪里。 吴翰的死就是例子,再也没有人向前冲半步。文奎指挥手下带着黄金,骑着昨晚从吴家大院弄来的战马走了。留下吴富贵去做他的春秋大梦。 第三00章 专捏软柿子 梅芳毕竟只是一个十七八岁的小姑娘,花季少女,从来没有见识过如此高明的杀人手法。不管过程如何,她看到的结果就是吴翰死了,黄金到手了。 让梅芳不解的就是,为什么文奎要放吴富贵走?这条走狗干的坏事也不少,也是该死之人。文奎笑道:“不是不报,时候未到。这个人留着还有用。等他的作用发挥完了,我们就会像彻底将他抛弃。” 梅芳愣愣地问:“他能有什么用?” 文奎有些面色狰狞地说道:“我要借他的手,让吴翰家里死光光。” 像梅芳这么单纯的女孩,怎么懂得人性之丑恶?文奎利用的就是吴富贵的贪婪。吴翰一死,吴家必然大乱,那么多大小姨太,你争我夺,必须有一个强有力的人出来镇住她们。 这个人就是吴富贵。 吴翰一死,吴富贵冒着生命危险抢回了他的尸体。那些护院家丁并不知其中有诈,一切听从吴富贵安排。当吴老夫人看见直挺挺的儿子回到家,已变成了一具冰死的尸体,一口气顺不过来,当场吐血身亡。 那些大小老婆们见男主人一死,像猫哭老鼠似的,滴了几滴眼泪,想得更多的是却是如何安身立命。没有了男人,她们在吴家是否能站住脚跟已成了个大问题。 在这关键时候,吴富贵像一个幽灵似的开始行动了。 第一步,吴翰的大小老婆和几个儿子先后死亡。各种死法都有。上吊,溺水,吃鼠药等。 第二步,吴富贵把吴翰的三姨太、四姨太、五姨太、六姨太等四个没生孩子的老婆全都收归己有。先从身体上占有她们,再从思想上控制他们。 前后只用了两个月时间,吴富贵便成为吴家大院的新主人。文奎兑现了自己的承诺,让他获得了吴翰所拥有的一切。 当然,这是后话。 文奎带领血鹰、李敢和苏北去了一趟衡水县,不但赚回了两千两黄金,还为血鹰娶了一门亲事,那就是梅芳。 撤离衡水前,他们安葬了梅芳的父亲梅子非,梅芳已成了无所依靠的孩子,她本人听说他们来自信州,便吵着要随他们一起走。 文奎干脆把血鹰拉到一旁,提起了这门亲事。血鹰当然高兴得不行。一问梅芳,竟然也同意了。 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回到信州后,文奎让阴阳先生择一黄道吉日,便把两个人的婚事给办了。 到了信州,梅芳才知道原来在这个乱世之中,还有一个理想中的天堂。而血鹰作为文奎培养起来的将领,也终于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小家。内心也就更踏实起来。 文奎见时机已经成熟,在一个风和日丽的日子,命令血鹰和苏北各带五千人马,从东西两个方向杀向衡水县。 文家军昼伏夜行,用了三天时间,突然间出现在衡水县城,占领了县衙,封锁住衡水县主要出口,当地守军将领张志江接到报告,一下子傻眼了。 新来的军队竟然来自信州府?一个招呼也不打,直接夺取了衡水县的管辖权? 不知天高地厚的张志江还没有领教过信州府文家军的手段,带着一万人马向血鹰的军营发起了冲锋。血鹰用自己的五千人迎战,又让苏北的部队直接杀进了张志江的大本营枫桥镇。 张志江的老窝被占,进攻血鹰的部队又被杀得四处逃散散,溃不成军,顿时傻眼了。最后,他只有丢盔弃甲,带着仅有的一百多名亲兵回平江去向张士诚报丧。 张士诚闻讯大惊。文奎的触角终于开始延伸了!作为一方霸主,文奎这是第一次向外扩张。而且一来衡水就布下了最精锐的一万部队。这肯定是要作长久打算。 “给我两万人马,我去灭了文奎的人。” 张志江信誓旦旦地向叔叔要兵,他要报仇。不过,张士诚还是很理性地拒绝了。想当初,张士德可是用了五万人马,结果还是大败而回。文奎的人不仅仅是武器先进,而且个个能征善战。张志江显然还不知道其中的厉害。 “志江,你好好休息吧。这个文奎,不是我们能惹得起的。” “叔叔,难道我们就把拱水相让了?” “对,让给他的。还是不要去和一个比我们强很多倍的敌人斗。那样,我们会输得毫无脸面。柿子总是挑软的捏。换一句话说,弱肉强食。对于强者,惹不起,我们躲得起。等到连躲都躲不起了,那只有拼死一搏!志江,你要记住士德是怎么死的。我们的死对头是朱元璋!” “叔叔,这个文奎似乎不比朱元璋弱呀。” “你说得对。文奎的确不弱。但我一个朱元璋已经够我们头痛了。你还要去和文奎为敌,而且文奎的武器比朱元璋还要先进,你说你不是自寻短路吗?听我一句劝,在乱世之中,想生存下去是需要智慧的。如果不懂得一点生存之道,迟早是要淘汰的。” “侄儿明白。” 血鹰和苏北的部队占领了衡水县城。他们天天都在等打仗,等张志江的部队来报复,奇怪的是,敌人没有来。“朋友”却来了。 一天清晨。喜鹊叫了。 卫兵进门报告:“吴富贵抬着两箱金元宝,要求面见血大人。” 整日忙于军务,血鹰还没有来得及去“拜访”吴富贵,没想到他自己送上门来了。 吴富贵得势以后,面貌果然不同。一身丝绸袍,打着纸扇,颇有点绅士风度,一点也不像以前那个管家的角色。 得到血鹰默许,吴富贵让人抬进来两箱子的金银细软,价值不菲。那些都是当地百姓的血汗。要是以前那个杀手血鹰,看到这些宝贝当然是会笑纳。 可是,血鹰现在可是义军将领,和吴富贵完全不是一路人。吴富贵很快就为他的行为后悔了。 吴富贵满心以为,血鹰看到这些宝贝,一定会把他当成割头换颈的兄弟,谁知血鹰脸一沉,向埋伏在左右的刀斧手喝道:“来人,给我拿下!” 第三0一章 遇上劲敌 血鹰突然变脸,让吴富贵始料不及!这家伙就像被雷劈了一般,愣在那里半响反应不过来。 这、这究竟是唱哪门子戏?好心好意送金银财宝,怎么会是这个结局? 刀斧手一拥而上,把吴富贵给绑结实了,他这才意识,血鹰可不是和他开玩笑,而是真刀真枪地干。 “血大人,你这、是什么意思?” “我问你,你这两大箱金银财宝可是搜刮而来的民脂民膏?” “天地良心,这些东西可是我从吴家抬出来的,并不是从别人那里搜刮过来的。若有半句假话,我天打五雷轰,不得好死。这几个月来,我按照文大人的指示,夺了吴翰的财产,鸠占雀巢,的确干了一些坏事。可我都是按照你们的意思做的呀。” 血鹰一时语塞。 想当初,文奎的确是教吴富贵这么做的,让他夺人钱财,泡人老婆,坏事干绝。现在吴富贵做到了,他想杀了他,反而一下子找不到借口。 “你当了这么久的财主,难道没有干过昧良心的事?” “没有,绝对没有。若有半句假话,您再杀我不迟。” “那好吧。放了他。”血鹰面色阴沉地命令道:“吴富贵,以前你不知道我们是义军,我也就不追究你过去为非作歹的罪行。从现在起,衡水县的天下,已经属于文家,而不是张家,请你放明白一点。如果犯了老毛病,你是会人头落地的,懂吗?” “属下明白。” 吴富贵如蒙大敕,总算捡回一条老命。 “这两箱金银,充当军响。你且先回去,一定要记住我的话。” “属下谨记。” 按照文奎的命令,血鹰驻守衡水县以后,立即开展减租减息运动,把那些地主豪绅召集起来开会,地租在原来的基础上减一半。谁敢不执行,立即杀头。 古往今来,造反者甚众。王朝更迭,分到百姓手里的福利总是很少。血鹰推进的减租减息,动了有钱人的奶酪,占人口大多数的佃农一个个喜笑颜开。血鹰在衡水的威望已如日中天。 最苦逼的人就是吴富贵,刚刚当上大地主,地租收入被要求减半,还不敢有丝毫怨言。血鹰的手段他是领教过的。他动不动就想杀人,杀的都是有钱人。从这一点看,这支红巾军和以往的红巾军大不相同。 张士诚丢掉衡水县,并没有派兵攻打,引起了文奎的警觉。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凭张士诚小商人的气量,绝对不可能不报复。可是,他会通过什么手段报复呢? 文奎毫无头绪。 明枪易躲,暗箭难防。文奎最担心的就是张士诚的暗箭,不知从哪个角落射向血鹰。 血鹰作为衡水县的驻军首领,一进到衡水就施展浑身解数,把文奎在信州府的一系列政策搬到衡水来。这样做的效果,就是他的施政得到了大多数穷人的支持,部队已由一万人扩充到三万人。穷人家的男丁纷纷报名参加红巾军,势头像潮水一般汹涌,血鹰只有用体检和体能测试来筛选兵丁,在提高兵员素质上下功夫。 仅用了半年时间,血鹰的三万军士已训练得如狼似虎。文奎从军火库里拿出一百支步枪,一百支手枪,充实给血鹰,以备不测之需。 大战终于在这年中秋节爆发。不过,敌人不是张士诚,也不是张志江,而是距离衡水县最近的朱元璋部下常遇春! 听到这个消息,文奎惊吓得浑身汗毛孔直竖。常遇春是历史名将,既是武林高手,也是杀人魔王,堪称一代战神。 常遇春怎么盯上一个小小的衡水县?这要从张志江说起。张志江被血鹰赶出衡水,心中一直很郁闷,找不到出气筒。想了大半年,他终于想到了张士诚的老对手朱元璋的大将常遇春。 朱元璋也在找机会抢地盘,扩充势力。常遇春在发迹之前曾经和张志江有过交往。这天,张志江扮成一普通小商贩,到常遇春军中,向常遇春诉苦,说自己如何丢掉了衡水,如今落魄。如果常遇春想要夺取衡水,自己愿意助他一臂之力。 常遇春一听大喜过旺,他还没有来得及向朱元璋报告,亲率三万大军,兵分三路直扑衡水。血鹰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遭到常遇春这员虎将的突袭,部队损失惨重,仅剩的两万多将士被压缩到衡水县城。 血鹰一方面命令城门紧闭,负隅抵抗,一方面派通信兵向文奎报急。文奎接到报告,亲率五万大军,向常遇春部杀来。 被称为常胜将军的常遇春,得悉后路被文奎五万大军围住,吓得大惊失色,连忙率众突围。而文奎也没有要和朱元璋撕破脸的打算,有意露出一道口子,放常遇春逃跑。 常遇春大败而归,气得士气正旺的朱元璋大发雷霆,责问常遇春为何战前不汇报? 当朱元璋得知是张士诚部将张志江搞的鬼,更是气得破口大骂常遇春呈“匹夫之勇”!常遇春打仗一向勇敢,不怕死,如今碰上一个同样不怕死的血鹰,也是郁闷得不行,要求朱元璋再给五万军士,一定灭了文奎。 朱元璋对于“小军阀”文奎早有所闻,元朝政府三十万大军都没有将他剿灭,常遇春想靠五万大军,就打败文奎,简直是在做白日梦! 常遇春的要求被朱元璋一口拒绝,而且还被戴上了一道“紧箍咒”,以后向信州府发兵,必须事先汇报,否则将以军法论处。 对于劲敌,朱元璋一向很小心。他很清楚,和实力强大的对手作战,会渐渐消耗了自己的实力。一旦家底拼光,又凭什么去和豪强争天下? 不谋一域,何以谋全局?朱元璋的战略眼光,并不是常遇春所能懂得。而来自后世的文奎,更是深知朱元璋的厉害,在战术上也是点到为止,不把对手逼急。 当常遇春大败而归时,血鹰想乘胜追击,被文奎制止了。他没有用大道理去说服血鹰,只说了四个字:“穷寇莫追!” 第三0二章 不速之客 衡水解围,让文奎松了口气。血鹰从一代战神常遇春的刀下躲过一劫。 同时,还从衡水传来了血鹰的好消息,他的新婚妻子已经有了身孕。好事一桩接一桩,日子过得飞快。 转眼间,又到了年底。 这一年,张士诚叛了元朝。 这一年,血鹰和常遇春打了一仗。 这一年,文奎的部队发展到三十五万人。 一个小小的信州府,正在酝酿一支恐怖的力量。这是一支让世人惊骇的劲旅。 某日。文奎坐在老鹰嘴的山寨,吟颂着“霜叶红似二月花”的诗句,山下有通信兵传来消息,有一位朱元璋的特使求见。 这个消息,让文奎平静了很久的内心受到了冲击。他跨上骏马,快马扬鞭,飞速回到自己的元帅府。 来人正是谋士朱升! 朱升一身长衫,长得清清秀秀,一介书生打扮。文奎从历史书上知道,这是一个极具智慧的谋士。正是他,提出了“高筑墙、广积粮、缓称王”的战略,被朱元璋所采纳,从而使这个一直臣服于韩山童儿子韩林儿的朱元璋,渐渐羽翼丰满,最后反倒至韩林儿于死地。 王朝争霸,哪个人不包藏着野心?一直以来,文奎都觉得自己没有野心,随着实力渐渐增强,他也有一种睥睨天下的雄心。 朱升带着朱元璋的亲笔书信来访,让文奎颇感意外。文家军可是和朱元璋的部队打过仗的。按照常理,他不报复已经算是很客气了,怎么会又派谋士又送书信?这是要互相交好的节奏啊。 文奎打开书信一看,果真是朱元璋的亲笔信。来信的主要意思,就是向文奎道歉,自己没有管住部将,擅自出兵攻打贵部,伤了和气。其次,就是希望双方能互结友好,不要兵戈相见。 看看人家老朱多么谦虚!多么低调!情真意切,由不得文奎不感动。 朱升更是低调到和文奎以兄弟相称,文奎不得不以礼相待。好茶好酒招待,与他彻夜谈国是,论古今。彼此都有一种相见恨晚的感觉。 天下纷争。乱世豪杰。文奎觉得自己真是来到一个好时代,连朱元璋都要低调地善待自己。 朱升毫不掩饰自己的观点,张士诚器量太小,陈友谅心太毒,终是难成大器。唯有朱元璋礼贤下士,善于用人,天下豪杰纷纷投夺到他的麾下。跟着这样的元帅,前途一片光明。 文奎不由暗暗发笑。这朱升究竟是来当说客,还是当信使?迫于面子,他只是淡淡一笑而已。不过,通过朱升此行,他也基本上摸清楚朱元璋的战略意图,他已经把张士诚和陈友谅锁定为宿敌,不消灭他们两个,他会睡不着觉。 朱升要回去了,文奎同样修书一封,情真意切地表达了自己的想法,信州府无心扩大地盘,只想一心为百姓做点好事,让穷人们过上更好的生活。同时,也为自己的“莽撞”而后悔。希望双方能永结友好,千万不要兵刀相见。 慧缘法师闻讯,淡然笑道:“文将军真乃高人也。” “有道是,有来无往非君子。朱元璋之所以能成就一番伟业,当然是有他的独到之处。对于朱升这样的客人,我一定要善待之。这也是保持信州免受兵患的一次机遇。” “善哉善哉,能为天下百姓着想,乃真豪杰也。” 文奎受到慧缘的称赞,内心十分欣喜。自从起事以来,文奎的军队被建成了一支威武之师,也是一支文明之师。所到之处,无不得到当地百姓的称赞。连血鹰这样的职业杀手,都被他培养成爱民如子的优秀将领。 冬天的信州,总是白雪飘飞。气温低到滴水成冰。一到这种青黄不接的时候,文奎总是下达命令,开仓放粮,赈济灾民。只要是在他管辖之下,绝不允许有人冻死、饿死。 这天傍晚。文奎一身平民打扮,带着李敢、苏北,沿着信州府大街小巷走了一圈,竟然没有发现一个人夜宿街头。要是前些年,这种极端恶劣的天气,冻死饿死人的事情常有发生,每天都有人整车地往城外运尸体。 李敢和苏北两人深知文奎微服私访的含义,顶着寒风和大雪,一路沉默不语,悄然跟在文奎的身后。 “你们两个跟随文某人多年,是否知道我为什么带你们出来走走?” 李敢恭敬地答道:“文兄为了天下百姓着想,冒雪明察暗访,是想看一看是否有人受灾。此举让小弟颇为感动。” “苏北,你呢?” “想当年,苏北是一个游走街头的流民。要不是被文少爷所救,或许苏北已成为一堆白骨。救命之恩,当然是莫齿难忘。” 鹅毛大雪纷纷扬扬地下。文奎站立于风雪之中,任由大雪飘落身上,一点也不惧怕寒意。此时,他满脸热血沸腾。 “你们两个,一个是铁匠,一个是乞丐,都是社会最低层的人。现在你们都手握重兵,都实力和富贵人家一决高低,但你们千万不要忘记了普天之下,还有无数像蝼蚁一样的苍生,他们吃不饱,穿不暖。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历朝历代,没有多少帝王将相是为百姓着想的,现在我们有这个机会,就应该造福天下百姓,尽我所能,成就百姓幸福之事。” “你们两个,是我文奎在这个世界最为贴心的人,也曾经是这个世界最可怜的人,不管时局如何变幻,你们的心都不能变。那就是要尽自己所能,为天下百姓谋幸福。华宇千间,只睡三尺。稻椒千担,一日三餐。我们自己吃多少,用多少?不足以计。但一定要心系天下百姓,让这个世界变成慧缘法师心中的理想世界。人人有饭吃,人人有衣穿。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天下人的日子都过好了,我们也就不枉此生!” “属下谨记!” 苏北和李敢两人在风雪中大声喊道,声音盖过了呼啸而来的北风。 第三0三章 偷萝卜的老人 文奎带着李敢和苏北微服私访两天,走遍了信州府和饶州县的大街小巷,形势比较乐观。老百姓的日子过得比较富足,流落街头巷尾的乞丐也少了很多。但他并没有以此为满足,而是把目光盯住了乡村。 “文兄,我们是不是管得更宽了?”李敢有些不安地问道:“天下那么大,形形式式的人都有,谁敢保证没有可怜之人?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文奎无奈地叹道:“你说的也不是全无道理,但我们作为这块土地的主人,就不应该这样想。何为子民?就是要求我们爱民如子。走吧,明天和我一起去黄庄村,我想看看那些农民的日子过得怎样?” 第二天上午,文奎带着李敢和苏北两个跟班,一路走一路看,大冷的下雪天,走了一个时辰,竟然走得浑身冒汗。 他们翻过十几道山岭,前面就是黄庄村。一百多户人家,家家户户的屋顶上都覆盖着厚厚的积雪。田地里的庄稼也被埋在积雪里,不时冒出星星点点的绿意。 突然,前方的田里有一个黑点在蠕动。黑点的速度很慢,几乎是在缓慢地爬行。那是什么?难道是野熊?据说野熊的力气是很大的,普通人绝不是对手。 李敢拔出手枪,几个纵跃,挨近黑点一看,竟然是一个七八十岁的老太婆在田里拔萝卜! 老人看见李敢像抓贼似的摸了上来,吓得瘫坐在雪地里,一个劲地作揖,嘴里喃喃地说道:“我不是小偷,求求你,别抓我,我不是小偷!” 这时,文奎和苏北也赶到了。他们连忙把老太婆从雪地里扶起来,帮她拍去身上的雪,文奎还把身上的裘皮大衣披在她身上。 老太婆确定文奎几个人没有恶意,紧张的程度放缓了一些。但她仍然有些惊魂未定。 文奎关切地问道:“老人家,这么冷的天,你为什么还要在地上拔萝卜?” “饿,我饿啊。” 看得出来,老太婆不仅仅是饿,还冻得浑身发抖。她的身上虽然穿着棉衣棉裤,但已经破烂得棉花全都露了出来,脏兮兮的,完全没有了棉花的白色。 苏北看到这个老人,想起当年自己当流民的情景,内心最柔软的部分也被触及。他动情地说道:“老人家,你家在哪里?我送你回家。大冷的天,会冻坏你的。” 老太婆指了指村东头的一座破庙,说道:“在那。” 也许她这一辈子都没有碰到过这么好的人。眼前这几个年轻人,比她的儿子们对她还要好。这世界哪有这么好的人? 李敢和苏北一人搀扶一边,把老太婆搀扶着走向破庙。到了破庙里,他们再也淡定不下来了。所谓的破庙,其实只有一间低矮的小屋,里面供着一尊土地公公。两个破窗户没有门,空气南北对流,呼呼呼的寒风灌进破庙,庙里像冰窖一般。 老人不知从哪里捡了一些稻草铺在地上,没有草席,只有一床破棉絮。也就是说,老人没有床,靠稻草和那一床破棉絮活命。看到这些,文奎不得不感叹,这老太婆生命力之顽强。 老太婆嘴里的牙齿都快掉光了,说话有些漏风。她看见这几个年轻人实在对她太好,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天气太冷,我不愿出去讨饭,就想着去地里偷几个萝卜吃。没想到被你们抓个正着。求求你们别报官府呀。这事儿很丢人的。我这一大把年纪啦,还偷人家东西。” 文奎问:“老人家,您多少岁了?” 老人:“七十六啦。” 在这个“人生七十古来稀”的朝代,老人的确算得上高寿之人。 经过一番交流,文奎了解道,老人姓雷,从小就嫁到黄庄村当童养媳。她五十多岁的时候,老伴就去世了。她一生生养了十几个儿女,存活了五个。其他的几个,都没有长成人就死了。 文奎听到这里,不由心里一震,就算他有五个儿子,也不会活得如此艰难! “老人家,你既然有五个儿子,怎么不和他们生活呀?还要出去讨饭?” “唉,他们都死了。只剩下我这个老不死的,阎王爷硬要惩罚我,不让我死。要是让我也死了,倒也干净。” 如此说来,雷氏应该是孤寡老人,按理说可以进福利院。为什么她没有进福利院呢?这可是当地村里正的错误。 文奎问道:“老人家,你们黄庄村的里正是谁呀?” 雷氏道:“里正叫黄一民。村里最大、最好的那幢房子就是他家的。” 文奎向苏北和李敢使了个眼色,两个人领会了他们的意思,立即去找黄一民。 文奎留在破庙里陪雷氏聊天,从她的嘴里,让他了解到更多社会底层人的生活。 大约一袋烟功夫,苏北把黄一民带到。黄一民早就从李敢和苏北这里知道文奎的身份,吓得双腿筛糠似的发抖。他身上穿着裘皮大衣,还戴着棉帽子,绝对不是因为寒冷,而是被吓得这个熊样。 文奎冷冷地问道:“你就是里正?” “正是小人。” “你可知罪?” 黄一民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好端端哪来一个“莫须有”的罪名? “恕小人愚昧,小人不知罪。” “大胆!像雷氏这样的孤寡老人,你为什么不送进饶州县福利院?” “报告大人,她不附合条件。她有五个儿子,个个都成家立业,家里都有几亩簿田,生活条件比普通人还好。为什么要将她送进福利院?” 这下子,轮到文奎彻底懵了。难道老人欺骗了他? 文奎怒喝道:“大胆狂徒,雷氏外出乞讨,居无定所,究竟谁之错也?” “报告大人,雷氏的确还有五个儿子,他们互相推诿,不肯赡养老人,伤风败俗,带坏民风。他们才是罪该万死之徒。” 文奎:“你是否将此事报告给尹县令?” 黄一民如实秉告:“没有。民不告,官不究。此乃不成文之规矩也。” “糊涂!我命令你现在骑马去报告尹县令,就说我在这里等他。另外,让他带十名捕快来。” “是!” 第三0四章 痛打不孝子 古庙的墙角处,放着雷氏拔回来的几棵萝卜。那就是雷氏的伙食。墙角还有一双筷子,一个破碗,是老人吃饭的家伙。文奎看得一阵心酸。 老人并非没有儿子,相反,她还生养了五个儿子。而她的结局却是如此凄惨,住破庙,讨饭,无依无靠。在这个时代,还有多少这样的老人呢?李敢说得没错,天下很大,什么样的人都有。哪里管得过来? 文奎从后世穿越过来,看到这些现实,心里很难受。也许对于这个时代的人而已,他们已经司空见惯了。但这个社会陋习,文奎想革除他,就要拿出点招术来。 雷氏的五个儿子,就是活生生的教材。所以,他要让尹力带十名捕快来。这五个不孝之子,不但要让他们尝一尝监狱里的滋味,还要让他们的脸丢尽。这种人,根本就不配为人子、为人父。 子不教,父之过。 母不养,子没过吗? 文奎暗下决心,一定要竭尽所能,革除社会弊病。 一个时辰后,黄一民领着县令尹力和十名捕快来到黄庄。尹力看见文奎,连忙双手抱拳,跪倒在地,嘴里不停地说道:“小吏失职!小吏该死!” 文奎挥挥手,示意尹力起身,问道:“黄庄一案,你知情否?” “小吏该死,小吏并不知情。” 黄一民看见尹力对于文奎的态度,自知罪责难逃,也双腿一软,跪了下去,态度一百八十度大转弯。 “你们都起来吧。黄里正,你立即召集全体村民到这里来开会,地点就是这在个破庙里。” “好,我这就去!” 黄一民召集村民会议的办法很古老,也很有用,就是敲铜锣。 一面破铜锣,响彻整个黄庄,一边响,一边喊道:“请每家每户的家长注意了,马上到土地庙去开会。不去者将受到官府重罚。” ...... 没过多久,那个破土地庙前聚集了一百多号村民,都是各家各户的家长。雷氏的五个儿子:黄一,黄二,黄三,黄四,黄五,也都到了现场。令他们大惑不解的是,母亲的身边站着几个官差!这些人是干什么的? 黄一民之所以能成为村里的里正,多少还是有些号召力的。平时开会,他一般都召集村民去黄氏祠堂,今天选择在土地庙前开会,风大雪大,冻得一个个咒娘骂爹,没有一个人心里会爽。 黄一民往高处土垒上一站,大声吼道:“大家静一静,现在我们开个村民大会。大家知道为什么要开会吗?我们村出大事了,一件伤风败俗的大事!雷氏一生历尽辛苦,养活了五个儿子成人,而今,五个儿子却养不活一个老母亲!丢人哪。实在是丢人!” 黄氏五兄弟,被里正在这种场合扯开嗓门骂“丢人”,哪里会服气?五兄弟齐刷刷地站出来。老大黄一指着黄一民的鼻子骂道:“操你娘的,你再管老子的家事,看老子不打死你!” 黄一此举正中黄一民下怀。这种场合,正是自己将功赎罪的大好时机,哪怕被打几下,那也是值得的。 “黄一,你老娘真是白养你了。一个七十六岁的老人,实在饿得不行,跑到人家田里去偷萝卜吃。一株萝卜,就是她的一餐饭,难道你不感到羞耻吗?” 黄一抡拳向黄一民的脸上砸去,被李敢在半空中接住。其貌不扬的李敢,用空心掌捏住黄一的拳头,一使劲,黄一痛得头上冒出豆大的汗珠。黄一想抽回他的拳头,根本抽不动。 尹力也在趁机表现自己,大声吼道:“将这五兄弟给我拿下!” 十名捕快,对付武林高手不一定行,抓五个农民真是太简单了。两对一,眨眼间功夫把五兄弟全给拿下。 雷氏坐在土地庙的稻草堆里,面对眼前发生的事情表情冷漠。在她的内心,早已对这五个儿子失望之极。所以,她才会说他们都已经死了。 黄氏五兄弟一抓,围观的村民终于反应过来了。今天官府来抓来,就是因为孤苦伶仃的雷氏。这五兄弟,村民平时也是敢怒不怒言,明明知道他们这样做不对,会带坏了社会风气,没有一个人敢于公开站出来指责他们。 一时间,村民们议论纷纷。 黄一民见五兄弟被抓,自己的任务完成,主动下了高台。尹力赶紧站了上去,声斯力竭地喊道:“大家静一静,且听我说几句。发生在黄庄的事情,我首先要向乡亲们道个歉。我作为一县县令,没有关心你们的疾苦,导致了雷氏事件的发生,在这里,我向大家道个歉。” 说罢,尹力向土垒周围的一百多村民鞠躬,道歉。作为一县之尊,能做出这样的举动,对于饶州县来说,当然是大姑娘上轿,头一遭。 黄氏五兄弟在一片咒骂声被捕快押走。雷氏也被文奎请上了马。他要把她安排到福利院去度过晚年。而她的五个儿子必须受到应有的惩罚。 回到饶州县,尹力立即升堂。文奎带着李敢和苏北哼哈二将,坐在后面旁听。 尹力把惊堂木往案上一拍,怒喝道:“来人呀,不尽孝道的黄氏兄弟,每人赏三十大板!” 衙役们手里的木杖,每年都要抽打很多人。一次性痛打五兄弟倒不多见。三十大板打下来,五兄弟一个个皮开肉绽,哪里还敢有半点怨言。 “黄一,知罪否?” “知罪。” “黄二,知罪否?” “知罪。” ...... “不孝娘亲,其罪一也。殴打官吏,其罪二也。横行乡里,其罪三也。打你们三十大棒,你们说应不应该?” “应该。” “服与不服?” “服。” “来人呀,把这几个畜生收监入狱,每人罚白银一百两,做苦役两个月。” 不但要罚钱,还要罚做苦役。五兄弟一个个叫苦连声。到了衙门,哪里还有他们申辨的机会? 过堂之后,尹力来到后堂。文奎心情不悦地坐在那,让尹力闻到一股危险的气息。从私人关系而言,他们之间的关系是非常微妙,也是非常敏感的。现在是文奎的天下,尹力怎敢不处处陪着小心? 谁说民不告,官不究?文奎作为信州府的实际统治者,主动深入到民间去访贫问苦,尹力有没有去过?单凭这一点,文奎完全有理由给尹力来三百大板! 看见尹力诚怕诚恐地进来,文奎皮笑肉不笑地说道:“尹县令,你的杀威棒威风不减当年呀。” 第三0五章 为官之道 文奎此言一出,尹力被吓得当场瘫了下去,跪在地上,高声喊道:“奴才该死!奴才该死!” “尹县令,你起来吧。” “奴才不敢。奴才做得不对。” “你知道错在哪里吗?” “奴才没有把苍生疾苦铭记在心,只知道高坐堂上当官做老爷。” “知错就好。起身吧。” 尹力这才战战惊惊地起身。好在文奎没有算旧帐报旧仇,而且他的回答也巧妙地引导了文奎转移了注意力。其实文奎那一句问话,还是有些旧算帐的意思。想当年,文奎可是被他打得死去活来呀。 “尹县令,雷氏之悲剧,同类情况应该还很多。今日若不是我去黄庄村微服私访,也不知道这世界还有如此不孝子孙。这些情况,你天天坐在县衙是不知道的,一定要沉下去,多去民间走一走。” “奴才谨记。” “好,我也该走了。黄氏五兄弟的处罚我都已经知道了,把罚来的银子给我送到福利院去,雷氏已被我送到福利院去养老。” 说完,文奎率李敢、苏北离去。尹力的后背湿了一大片,全都是汗。今天真是侥幸逃过一劫。 要是文奎也给尹力的屁股上来三百大板,估计他就没有下半生了。 王道生听闻雷氏悲剧,自然也是吓得不轻。类似情况,应该说遍地都是。一方面倡导忠孝两全,另一面也存在世风日下的问题。执政者就是要弘扬正能量! 一个小小的州府都管不好,又如何能管好整个国家? 翌日上午。午时。文奎独自一人来到福利院。这里生活着两百多个孤苦伶仃的老人。寒冷的大雪天,至少要保证他们有饭吃,有衣穿,绝不允许有人饿死冻死。 院长五十来岁,姓周名全,叫周全。听说是尹力的表亲。 周全对于文奎的到来,完全没有思想准备。打开大门的一刹那,他当场惊呆了。愣了好一会,才嗫嚅道:“文大人,不知您大驾光临。有失远迎。” “带我去看望一下老人们。” 文奎满脸严肃的表情,吓得周全不轻,他不敢多言半句,直接带文奎走进宿舍房。两个老人一间房,男女分开。 天气太冷,每个房间都有火炉。老人们用炭烤火取暖,一个个脸上充满了笑容。文奎看得出来,这些老人对现状很满足,他们过得很幸福。 老人们听说文奎来了,兴奋得一个个从自己的房间里冲了出来,一下子把文奎围得严严实实。这些老人,多数人都胡须雪白,满脸皱纹,有些人老得连牙齿都已掉完。 雷氏老妪是昨天才到的新人。她拔开围观的老人们,兴奋地扑了过来,眼里闪耀的全是激动的泪花。 “你是活菩萨呀,大慈大悲的活菩萨!” 其他老人也纷纷赞不绝口。创办老人福利院,是文奎从后世照搬过来的善举。对于这个时代的人来说,那是不可思义的事情。 看完宿舍,再看饭堂。中午的菜肴是两菜一汤,小炒肉片,清炒白菜,鸡蛋汤。白花花的大米饭,散发出诱人的香味。 情况远远好于预期,文奎满意地走了。 从福利院出来,文奎直接来到王道生的府中。 王道生完全没有预料到文奎会来。当然,他的心里十分激动。虽说他是知府,但信州真正的主人还是手握兵权的文奎。 枪杆子里面出政权。这是任何时代都颠簸不破的真理。所以,王道生在文奎面前,主动放低姿态,不敢有丝毫的骄傲。 “哎,你怎么不打一声招呼就来了?管家,你赶快去打两斤酒,还有,切两斤牛肉,一条鱼,中午我和文元帅痛饮几杯。” 文奎不由愕然。金玉满堂的王知府,什么时候穷酸到这个样子了?记得以前,文奎要来王府,随时都有好酒好肉招待。 自从起事以来,王道生仍然是知府,官职、薪酬都没有改变,他的生活水平却下降了很多。文奎细思,一定是油水减少了! 文奎半开玩笑地说道:“王兄,你好像变穷了?” 王道生的笑容凝固在脸上,不知如何应答。真是一丝一毫的变化都逃不过文奎的眼睛。 他想了一下,终于找到了适合的回应:“的确是穷了,但更加快乐了。” 王道生坦言,以前和元朝官府做事,大捞特捞,油水很足,但并不快乐。因为他总是要想着法子孝敬蒙古族官僚,如果捞不到钱,没钱送礼,就会担心官位坐不稳。现在和文奎做事,胸怀坦荡,光明磊落,反而更加快乐。 “我穷,我快乐。” 听到这样的话,文奎也很开心。王道生这个老官僚,为人处世能看风行船,适应能力特别强,所以他能永立于风口浪尖而不倒。 他不贪不占,也是为了适应形势之需要。 文奎在王道生家里吃中午饭,喝着劣质的酒,吃着很普通的菜肴,觉得很快乐。 当王道生听到雷氏老妪的故事时,也是惊讶得不行! 王道生坦陈:“这样的错误我也常犯。信州府十几个县,我并不是很熟悉,更加说乡村和普通百姓了。文兄,你昨日之举,不仅仅是教育了雷氏五个儿子,教育了尹力,也和我上了一课。百姓之苦,历朝历代的官僚都习以为常。有多少官员能真正为百姓着想?兴,百姓苦,亡百姓苦呀。” 文奎觉得王道生说了心里话,他没遮没掩,没搞假大空。这才是当官之本真。 “王知府,学校、医院、养老,凡是有利于百姓的事,你都要给我做好。做事当然要量力而行。不做,那就对不起百姓了。” “文兄教训得对。王某以后也要学着你的样,出去微服私访。有样没样,看看世上。你就是我的好榜样。时刻把百姓疾苦放在心上,为官一任,造福一方。薪火相传,永不停息,那就是我中华之幸事也。” 文奎和王道生两个人从中午喝到晚上,一直到掌灯时分,这才想到打道回府。 这一天,他过得很充实,也很幸福。 第三0六章 批斗大会 按照文奎的指示,黄氏五兄弟的批斗大会在县城菜市场门口举行。 布告张贴出去以后,就像在平静的湖面扔下了一块巨石,掀起了千层巨浪。人们奔走相告,拍手称快。 九月初二日。上午。从黑鹰突击队调来的一千名壮士在菜市场门口了一个圆圈。 主席台上,坐着一排排大人物。都是信州府的头头脑脑,包括那些有钱有势的乡绅富豪。 黄一、黄二、黄三、黄四、黄五等五兄弟,戴着高高的纸帽,纸帽上写着“不孝亲的下场”几个字。 尹力作为批斗大会的主持者,本次表现得特别卖力。从会场布置开始,一直亲力亲为,跟进到底,连布告措辞都是亲自拟定。 文奎一走进会场,就感觉到此次批斗大会布置得十分周密细致。但凡进场观看的人,都是家中有老人的子女辈,凭票入场。进场之后还有坐位,避免人多太拥挤。 已时三刻。批斗大会正式开始。 一开始,就是黄庄村的里正黄一民控诉五兄弟不孝母亲的种种恶心。五个兄弟,互相推诿,谁都不想为孝敬母亲近一份心。结果就是七十六岁的老母亲没饭吃,没床睡,没衣穿,流落他乡讨饭,睡在村里的土地庙里。寒冷的冬天,只盖一床没有被单的破棉絮。 声声控诉! 字字血泪! 听众们听得心里生气,眼里冒火。恨不能把五兄弟撕成碎片。 黄氏五兄弟被罚跪在前台,面向观众。他们都把头压得最低,生怕被观众看到他们的真实面孔。这是真正的“抬不起头”。 “有一次,雷氏生病了,咳嗽,躺在冰冷的土地庙里几天几夜,没有一个儿子过去看上她一眼,也没有一个儿子去给她喂一口水。老天有眼,后来天气放晴了,天气暖和了,老人的病自己好啦。这样的儿子,猪狗不如呀。” 台下有人呼喊道: “打倒黄氏五兄弟!” “反对不尽孝道!” ...... 标语口号以及呼喊的人群,都是尹力事先安排好的。先有几个人带头,然后全场呼应,一时间,声音如排山倒海一般压在黄氏五兄弟心头,压得他们喘不过气来。 可以肯定,要是地上有一条缝,他们全都钻进地缝了。 批斗了黄氏五兄弟以后,又安排了三个敬孝道方面做得好的人上台发言,谈感受,谈体会。一时间,仿佛整个信州府的空气都充满了正能量。 文奎考虑到雷氏年岁已高,怕她的心脏受不了,没有让她到批斗大会现场。而反对歪风邪气、弘扬正能量的气氛,就像一股春风一样,一夜之间吹遍信州大地。 文奎对批斗大会非常满意。最后他作了总结发言。 “......以后,但凡有不忠不孝者,民众可以到官府控告。官府不可以不查。有不忠不孝行为者,并非民不告官不究也。民不告,民之错,官不究,官失职。失职者,将处以重罚!” 一场批斗大会,对信州府的社会风气起到良好作用。 尹力根据文奎的“发明创造”,创造性地把盗窃犯、抢劫犯、强奸犯等,都以批斗大会的形式,高举批判的武器,把代表邪恶的势力打压下去。 老官僚王道生不得不佩服文奎,这个年轻人实在太厉害了。他总是具有化腐朽为神奇的力量。一个普通人看似很平常的虐母案,被他推动成一场声势浩大的群众运动。 批斗会开完,王道生意犹未尽。他专程来到文奎府上,要和他交流“心得体会”。 “文兄,你是怎么想用这样的招术去制服恶人的?” 文奎笑而答之:“恶人需要恶治。此所谓沉诃猛药也。对于这些顽固不化的社会毒瘤,不下狠手,怎么能割除干净?黄氏五兄弟的案子,对于全体民众都是一次警醒。” 王道生继而问道:“文兄,你对于尹力这个人怎么看?” “孺子可教也。”文奎丝毫不隐瞒自己的观点:“我曾经动了好几次念头,想除掉他,终究下不了手。” “为何?” “我感觉他是一个能及时纠正自己缺点的人,也是一个能审时度势的人。每走一步,他总是能小心翼翼地完成我交给的任务。这样的人如果用不好,那就是我的失职。” 王道生记得很清楚,想当初,文奎是差点被尹力整死的人。对于这样一个仇人,他居然也能知能善用。真乃明君也。 “文兄,并非我有过誉之词。普天之下,像您这么宽厚仁慈体察民情的人不多也。跟着您这样的明君干事业,我心里舒坦。” 文奎想起一句话:民意是可以引导的,也是可以改变的。 世界上没有纯粹的恶人,也没有纯粹的好人。绝大多数人都是需要教育和引导,处于善与恶之间的“中间人”。 每人个的心中,总是住着一个充满善意的天使,也住着一个嗜血的魔鬼。这两者之间可以互相转化。而文奎来到这个世界,总是能把人性善的一面发挥到极致,甚至能把魔鬼转化的天使。 血鹰、李敢、王道生、尹力......一个个人物在文奎的脑子里像放电影一般掠过。他们都是从能力超群的魔鬼,慢慢转化为普渡众生的天使。 文奎听到王道生的表扬,抱着“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的心态,淡然一笑,便置之度外。 连真正具有大智慧的慧缘都佩服文奎,何况这些官僚和土匪? 接下来,文奎自己把来到这个世界的工作方法,认真总结一番,写成了一系列可以推广运用的工作经验,然后要求各县学习贯彻,使之成为信州府较为成熟的理政规范。 一时间,信州府的民风渐渐变得更加纯朴,真正做到“夜不闭户、路不拾遗”。 信州府的成功经验,口口相传,渐渐传到朱元璋的耳朵里。朱元璋听罢,感觉大吃一惊。这位聪明绝顶的农民起义领袖突然灵光一闪,竟然从好事里闻到了一股危险的气息。 第三0七章 朱升再访 应天府。 一个滴水成冰的日子。外面雪花飘飘,屋内热气腾腾。 朱元璋召集众将士商议国家大事。此时的朱元璋还没有做大,面临着张士诚和陈友谅的两面夹击。 这个时候,朱升把文奎提了出来:“信州府的文奎,不争霸,不称王。连续两次打退朝廷围剿,手握三十万重兵,却一直保持着低调。更为重要的是,此人十分关心民间疾苦,积极创办医院、学校、福利院,受到当地百姓的尊敬和爱戴,投奔和响应者甚众。我认为这是一个了不起的人才。” 朱元璋平时也多次耳闻文奎的善举,朱升上次投递书信,回来后对文奎赞不绝口。这次又提起他。不过,朱元璋的心态已变。他不再觉得文奎是一个人才,而是一个可怕的对手! “朱升,像文奎这样的人才,如若不为我所用,不如除之而后快!此人一旦做大,毕然会成一个无比辣手的对手。张士诚器量太小,终将难成大器。陈友谅混世枭雄,心里阴暗,不得人心。而文奎开明贤圣,广获民众拥戴,必然会成为和我等争霸天下的强劲对手。” “主公,我认为眼下正是用人之际,我们的策略,应该是广揽天下英才,成就一番伟业。要除,也应该是先除张士诚、陈友谅,剪除异己,壮大实力。等到做大做强,文奎也就不足为虑。如果我们倾尽全力,可以灭掉文奎,但最终的结果是两败俱伤。” 杀人一千,自损八百。要想笑到最后,必须是每一次扩张,都要有领土和人口上的红利。若不如此,只会越战越弱,最后自取灭亡。朱元璋把朱升的话听进去了,亲自修书一封,邀请文奎赴应天府共谋大业。 朱升带着朱元璋的书信,再次拜该文奎。文奎打开书信一看,顿时头皮发麻。老朱这个人,夺取天下之后,为了巩因朱家王朝的地位,把功臣杀尽。如果自己去投奔他,等于自投罗网。 朱升看见文奎眉头紧锁,不由露出一丝不安。对于文奎的圣贤,民间传得很厉害,但实际上他的秉性究竟如何,自己并没有底数。 而且彼此以前并无感情基础,万一文奎翻脸,自己就会人头落地。 “朱先生,感谢你和你家主公盛情邀请。此事实在太大,我一个人作不了主。必须召集众将商议,三思而后行。还请你回去告诉你家主公,此事急不得。” “文先生,我家主公实乃爱慕您的雄才伟略。再说,我们都是红巾军,出发点为了推翻元朝统治,建立咱们汉人的政权。我家主公没有恶意。” “这是当然。天下红巾军,都是一家人嘛。只是此事关系到三十万将士的出路,不能由我一个人说了算。这个道理,相信你懂的。” 送走朱升,文奎已是坐卧不安。不要说三十多万将士,自己这一关都过不去。朱元璋成就霸业之后,真可谓“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 好不容易穿越到这个乱世,不替自己着想,也要为手下的将士着想。朱元璋所谓的“诚邀”,和劝降又有什么区别? 朱升走后,文奎召开了一次大队长以上的会议,会议的目的就是想听一听众将的意见。话题一经抛出,立即引起了轩然大波。 合作?这辈子都不可能合作! 众将的意见几乎一边倒,必须干自己的。联手打元军可以,投降,那是不可能的。 朱升一走,文奎这边数月没有消息,就像石沉大海一般。 朱元璋没有得到文奎的回信,知道事情果然像他预料的一样。朱升担心朱元璋会拿文奎开刀,只有一个劲地劝,防止强手交兵,两败俱伤。 而对于文奎来说,备战之事一刻也没有停止过。军事训练是部队生存的常态。能战方能止战。信州府周边强者如云,一个个都在虎视耽耽,文奎要求手下将士,就算打个盹,那也要睁开一只眼睛。 转眼间就到了至正十七年。大元的江山仍然支离玻碎。 被众多红巾军和大小土匪割剧的版图,一个个都没有实力一统天下,便玩起了互相兼并的游戏。通过兼并实现诸多势力的此消彼长。 而文奎的版图既没有扩大,也没有缩小,始终保持着社会稳定,经济繁荣,老百姓的日子过得平平安安,免受了兵荒马乱之苦。 短短数年间,信州府的人口由原来了三十多万发展到六十多万人。 居安思危。文奎很清楚地意识,社会安定的信州,其实潜藏着无限危机。这危机都在暗处,它们在酝酿,在发酵,总有一天会如火山一样爆发。 至正十七年夏天。 某日。文奎午睡刚醒,门僮通报,三江商行大掌柜杜新锐来访。 杜新锐一见到文奎,立即从袖间掏出一封书信。文奎接过书信一看,原来是一封检举信。检举的对象竟然是李滔! 原来,杜新锐盘点帐目,竟然发现有四十万两白银的货款被李滔私吞了。李滔通过虚报货物价格的办法,简直降低了货物利润,损公肥私,还把手下五名黑鹰队员给带坏了。因为李滔并没有私自一个人吞掉货款,而是平分赃款,把所有人都拉下了水。 文奎一看,脸都气青了。难怪杜新京要私下会见他。如果他敢在平江发作,估计性命难保。李滔和他的手下,要弄死一个杜新京,还不是像捏死一只蚂蚁一样简单? 杜新京问:“老大,怎么办?” 文奎略思片刻,沉声道:“既然张士诚的人已经没有把你们作为斗争的重点,那就把李滔和黑鹰小组调回来吧。” 说这话时,文奎的内心竟然浮起一丝杀意。 “老大,将在外,军命有所不受。如果李滔觉察到什么危险气息,干脆把我杀掉,然后潜逃,事情可就闹大了。” “天要下雨,娘要嫁人。如果真的发生,那也是没有办法的。不过,我会尽力避免灾难发生。回去之后,你只当一切没有发生,李滔的事,我另有安排。” 第三0八章 兄弟一场 血鹰收到调令,被紧急调回。衡水县由文冲负责接防。 突如其来的一纸调令,血鹰只好带着他新婚的妻子一起回到信州。 几杯“接风酒”下肚,文奎并没有从血鹰嘴里听到任何责问的声音。在血鹰看来,这只是一次正常的调动工作,心态很好。 这至少表明,血鹰并没有把手里的军队当作他私人的武装。 文奎笑而问道:“血鹰,你就不想知道我为何要将你调回?” 血鹰恭敬地回答:“应该我知道的,大哥定然会告诉我。不该我知道了,我也不该问。所以,我不能乱说话。” 文奎不由暗暗吃惊,几年来,血鹰在多个岗位锻练,真是大有长进。他再也不是一个只会杀人放火的职业杀手,同时也精通了很多做官做人的道理。 血鹰执掌一方大权,突然调回,也没说安排什么职务,他都像没事一样。这也说明了他权力欲望并不强。既然是这样,血鹰造反的可能性便会大减。 文奎话锋一转,问道:“你觉得你的把兄弟李滔这个人怎么样?” 听到这里,血鹰脸色大变。原来文奎调他回来,事情还是发生在把兄弟身上。这可如何是好? “和他结为拜把子兄弟,那是因为当时情形所需。如果李滔行为不轨,文兄可以处之。” 文奎从口袋里拿出一张检举信,递给血鹰,血鹰看完,吓得脸色铁青。 这个李滔贪财好色,不但把自己害苦了,还害死了五名黑鹰突击队的弟兄。这些人都没什么文化,个个有勇无谋,经不起李滔的糖衣炮弹轰击。所以,全都沦陷了。 血鹰战战惊惊地问道:“文兄,这可如何是好。” “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可否免去李滔的死罪?” “死罪可免,活罪难逃。” “小弟明白。明白,血鹰便起程前往平江,将李滔和五名队员带回来。” “血鹰,此事千万不可大意。养虎成患这句成语,希望你能明白。明天,我会让人拟一份公文,你拿着公文去见李滔,就说备战需要。人性是丑恶的,一旦被李滔发现你是奉命抓他的,也许他会对你动杀意。原本你们的关系就是酒肉朋友,一旦翻脸,后果不堪设想。我可不想失去你这员大将。” “小弟明白。” ...... 夏日炎炎。 血鹰穿上普通百姓的麻衣粗布,乘坐轮船到达平江,已是傍晚。 残阳如血。凉风习习。 李滔带着五名小兄弟酒店喝酒,做梦也没想到血鹰会闯进来。 “血、血大哥,你怎么来了?小二,加一幅碗筷,我来兄弟了。” 李滔高兴得手舞足蹈,对于血鹰的到来显得十分兴奋。看得出来,这些日子,李滔和几名黑鹰队员吃了睡,睡了吃,一个个都像猪似长膘了,变得又白又胖。 “你们几个,这些天日子过得不错啊,都长膘了。武功没废掉吧。” 血鹰接过酒杯,先自顾自地喝了一杯,夹了一块大肥,就往嘴里塞。李滔连忙恭身为他满上一杯,有些抱怨地说道:“我们在这里虽然不用天天训练,但也睡不好一个安稳觉。整天总是提心吊胆,害怕人家找上门来。保不定哪天在我们脖子上抹一刀,什么都没了。” “去,别吓我。我又不是没干过这事。你还说这么丧气的话,普天之下,哪有比你们更牛逼的商人,拿着枪做生意?”血鹰又喝下一杯酒,看包厢里没有外人,继续说道:“当下形势你们并不清楚。张士诚、陈友谅、朱元璋,这几个强大的对手都在对信州府虎视眈眈,所以,文帅让我叫你们回家。” 说罢,血鹰掏出随身而带的公文,递给李滔,李滔看完了又传给另外几个。一纸公文,意味着他们的好日子结束了。 从哪来,回哪去。信州在积极备战。说不定哪天,文奎的人就要和豪强们开战。 “大哥,这里更需要我们啊。没有我们护着,凭杜新京,他连一匹丝绸都没想运出去。” 李滔心有不甘地说道。血鹰看得出来,他嘴里说在平江干事有危险,实际上对于这里很不舍。很显然,这一纸调令,已经动了李滔等人的奶酪。 文奎的估计没有错!血鹰暗暗佩服他的英明。要不是早有提防,如果一见面就说让他们回去,他们很可能会起疑心。动杀机的事情完全有可能。 “大哥,你能不能和文帅说一下,让我们继续留在这里?” 李滔十分肉痛地问道。 “当然可以。你们回去,也是暂时的。现在信州府正是用人之际。你们都是精英中的精英,骨干中的骨干,等风声过去,局势平静下来,再把你们调回来就是了。” “既然文帅派血大哥来了,我们只有服从命令了。来,大哥,让我敬你一杯,兄弟一场,实乃不易。缘份,就是前世修来的福份。今生为兄弟,来世我们还会做兄弟。” 说罢,李滔带着另外五名弟兄,齐刷刷地站起来,敬了血鹰一满杯酒。 ...... 三天后。 血鹰带着李滔等六人回到元帅府复命。他们一到达元帅府大门口,武器就被警卫人员搜走。按照规定,不得携带任何武器进去。 几个人空手进入元帅府,大厅空无一人。正在愣神之际,突然从外面冲进来十名突击手,一个个手持冲锋枪,子弹上膛。 黑洞洞的枪口对准了血鹰和李滔等人。血鹰故作惊讶地叫道:“你们想干什么?” 文奎一挥手,说道:“把李滔等六人拿下!” 血鹰也没料到,文奎的动作这么快。李滔等人回来,连一口气都没来得喘,就被捆绑得严严实实。 文奎会在太师椅上,神情严肃地问道:“李滔,你们知罪否?” 李滔头一昂,反问道:“我等何罪之有?” “没罪?没罪我请你们回来干什么?你们仔细想想,是否有无对不起我文奎的地方?” 李滔肯定地回道:“李滔做事一向光明磊落,对文元帅也是赤胆忠心。不明白文元帅所指的罪行,究竟是什么罪?吃饭喝酒,算不算罪?如果算,那倒是有的!中饱私囊的事情,应当算罪,但我等没有。这两年来,我们先后通过虚报价格,从中套取了一点银子,用去喝酒了。这是事实。” 文奎和血鹰都没有想到,李滔会承认得如此爽快。而且一切都好像在他的计算之中! 第三0九章 双簧 李滔的回答,让文奎无言以对。这家伙把钱拿去喝酒了,算不算贪污? 当然算! 想到这,文奎脸一沉,问道:“李滔,你有没有领薪水?” “......” “看着我的眼睛!” 文奎一声断喝,李滔反而把头低得更甚。做贼心虚,终究还是不敢说“贪污有理”。 其他五个队员也一个个低着头,丝毫不敢直视文奎。其实他们的心里都很清楚,就算是喝天天上酒店,一年多时间也吃不完四十万两白银。 鼓不敲不响,话不说不明。 经文奎点醒,血鹰也意识到自己的担心是多余的。 李滔的话完全靠不住脚。要不然,他也不会吓得连话也不敢接了。 “来人啊,把他们几个拉出去,砍了!” 早就准备好的刀斧手猛虎般扑上来,两个人拖一个,拽起就往外拖。眨眼间,这几个蛀虫就被拖到门口。 “且慢!” 血鹰大喝一声。所有人的脚步都放缓下来,一个个怔怔地看着血鹰,又看看文奎,一时间失去主张。 “文帅,请刀下留人。”血鹰双腿一曲跪在地上,恳求道:“李滔等人贪污公款,的确最该万死,念他们对元帅赤胆忠心,深入敌后,没功劳也有苦劳。且饶他们不死。生命只有一次,实在太宝贵了。无论怎么说,六个兄弟的性命,并不是银两可以买来的。如果为了四十万两白银,就砍了他们的头,实在是得不偿失。犯了法,惩罚是必要的,但不可太重。所以血鹰建议,把杀头改为打军棍,不知元帅意下如何?” “嗯”文奎故作沉思,然后说道:“血鹰言之有理,来啊,大刑伺候,每人一百军棍!” 院子里,传来了沉闷的军棍声。李滔等人的屁股肉被军棍击来,声音清晰地传来,听得血鹰也心惊肉跳。谁敢想象,好端端一个人,被打了一百军棍是什么样子。 李滔和那五个队员都长得白白胖胖,以前训练出来的野性早已消磨殆尽。打了一百军棍以后,他们全都无法站起身来,一个个屁股鲜血淋漓,惨不忍睹。 深夜。李滔等六人躺在病床上,全都变成了死咸鱼,一个个唉声叹气,又不敢骂娘。自己有错在先,差点连头都没了,谁还敢再多说半句? 门吱的一声被推开。李滔看到血鹰进来,眼里不由露出感激之情。 他嗫嚅道:“感谢大哥的救命之恩。” 血鹰关切地问道:“疼吗?” 李滔等人挨了一百军棍,焉有不疼之理?他们一个个呲牙裂嘴,阵阵倒吸冷气。对于血鹰的问题避而不答。血鹰意识到自己问多了,也觉得很尴尬。便把话题转向军医有无治伤,饭堂有无送吃食之类的废话。 其实不问也知,这些事情,早就让文奎安排好了。包括元帅府那一幕“杀人、救人”的闹剧,都是他和文奎事先就商量好的。 文奎把这个天大的人情送给了血鹰,就是不想他们兄弟之间产生隔阂。李滔是血鹰叫回来的,一回来就挨了一百军棍,难免会让李滔怀恨在心。 血鹰在李滔的床前坐下来,问道:“你恨哥吗?是不是怪哥把你从平江叫回来了?” 李滔摇摇头,回道:“看到那样的公文,谁都以为是真的。你也是奉命行事,我不怪你。再说,这一年来,我们在外面的日子的确比在家里过得强,吃喝嫖赌,用了不少的钱。这些钱都是通过虚报货款的方式报销的。自作孽,不可活。能怪谁呢?这一百军棍,就算是对我们这一年多来逍遥生活的惩罚吧。” “你能这样去想,我当然最高兴。文元帅这个人还是很不错的,要是换了其他人,岂是我血鹰一句话就能把你们救下来的?你们好好养伤,伤好之后将功赎罪就是了。反正平江你们是别想去了。肯定要你们回青龙山。” 李滔问:“青龙山现在谁主事?” “李敢。” 李滔又问:“衡水呢?” “文冲啊。怎么了?你还想去衡水吗?” “大哥都不在衡水了,我去那里干嘛呢?” 李滔痛苦地闭上了眼睛。也许他在想,为了这次的事情,还连累了血鹰。文奎为了把他们几点调回来,不得不动用血鹰,而血鹰也因此变成了一个“闲人”。 血鹰轻松地拍了拍李滔的手臂,关切地叮嘱道:“你别想多了。文奎是一个圣贤之人,一直以来赏罚分明,扬善惩恶,充满了正义感。能跟随这样的人打天下,真是我们前世修来的福份。” ...... 文奎听罢血鹰的汇报,一直以来紧张的心终于平静下来。 李滔之事,就像一颗定时炸弹。在血鹰的周旋之下,总算得到了妥善处理。文奎长吁一口气,他最担心的事总算没有发生! “血鹰呀,这次的事件,对于我们来说,就是一个教训。杀李滔是假,教育他们是真。谁能保证其他人不犯同样的错误呢?我可不想看到我的人明目张胆地犯错误。治军也好,治政也罢,都要赏罚分明。公生明,廉生威。如果掌握了一点小权的人,一个个都想中饱私囊,那我们和那帮元朝官僚又有何区别?” 血鹰突发奇想地问道:“李滔事件,又让我想起了另一件事。文兄,像李滔这样的小人物,都能在短短一年多时间,化解了四十多万两白银,那些整天和钱打交道的人,会不会更多一些?也就是说,我们的漏洞究竟有多大?” “我也在想这件事。人人都说水至清则无鱼。个个局中人都希望水浑浊一点,对自己有利。这个分寸究竟如何把握,我也拿捏不住啊。” 两个人聊了很久,都觉得这是一个令人头痛的问题。 送走血鹰,文奎彻夜难眠。李滔事件,绝对不是个案。像他一样的人,在信州究竟有多少?自己是否应该“难得糊涂”,睁一只睁,闭一只眼? 这个问题,真是比排兵布阵还要难。 第三一0章 叛变 眨眼间,大半个月过去,李滔等六人伤情已基本恢复。 打在身上,痛在心里。说没有怨气,那绝对是假话。 一天清晨,血鹰急匆匆地把文奎叫醒,李滔等六人全都不见了! 文奎一听,吓得着实不轻。这可不是一件小事。李滔等六人失踪,存在着无限可能性。最大的可能性是叛变投敌和杀回平江。特别是杀回平江,杜新京必然性命休矣。 两个人一商量,觉得李滔等人报复杜新京的可能性极大。 “血鹰,你立即带几名精锐赶赴平江,尽最大努力保护好杜新京。苏杭一带的生意,全靠他了。如果他一死,等于断送了我们一大财源。这个后果,我们难以承受呀。” 事发突然,文奎只有死马当作活马医。一方面,全城搜索寻找失踪的六个人。另一方面,命令血鹰立即带人杀回平江,防止意外事件再次发生。 血鹰带着六名化妆成平民的黑鹰突击队员,坐船赶赴平江。 傍晚时分。血鹰到达三江商行。商行的门户大开,伙计们正在搬货,一切正常。正在帐房算帐的杜新京看见血鹰突然到来,自然吓得不轻。他们曾经共事好几年,彼此都比较熟悉。 “血兄,你怎么来了?是不是出什么事了?” 看到一个还会站着说话的杜新京,血鹰暗暗松了口气。看来杜新京并不知道信州发生的事情。 “李滔等六人被带回信州,各挨了一百军棍,在床上躺了半个多月。谁知他们在前两天的清晨,被发现已经集体失踪。信州、饶州两座城都没找到他们。我们估摸着,他们要么潜回平江,要么叛逃到其他起义军队伍。” 杜新京自然吓得不轻,连手里拿着的毛笔掉在地上都不知道。血鹰看得出来,他的心理负担很重。 “老杜,别怕,我们就是文帅派来保护你的。他担心你已经被李滔他们给干掉了。这一路走来,我可是两天两夜没合眼,睡不着呀。要是你死了,岂不变成了冤死鬼?” “你们在就好,你们在就好。” 杜新京连说两声,六神无主,惊吓到了极致。估计他连肠子都悔青了,都怪自己多嘴多舌,专程跑回去汇报李滔的问题。要不然,李滔也不会这么没心没肺地造反了。 血鹰笑道:“老杜,你是不是后悔向文帅反应问题了?不要有这样的想法。文帅对你的做法表示赞赏。要不是你及时发现,这几只蛀虫还不知道会干出什么事来。” 一连十天,血鹰都把他带来的人布置在暗处,躲在三江商行附近,妆扮成走卒贩夫,暗地里保护杜新京。 其实,文奎和血鹰只猜对了一半。李滔等六人的确走了。他们也的确回到了平江。不过,他们没有来杀人,而是直接投奔了张士诚。 张士诚从李滔等人的嘴里,知道了三江商行的所有内幕,也派人在暗中观察着三江商行。通过几天观察,发现这家商行走货的数量特别惊人。他们果然把货先发到杭州,在杭州中转后再运到信州。 听到这个消息,张士诚突然心生一计。上次衡水的“一箭之仇”,还没找到出气的地方。这次报仇的机会就在眼皮底下,哪有不报的道理? 某日半夜。 三江商行突然被数百名军士围住。血鹰和他带来的六名队员,还有杜新京、商行的伙计全都在睡梦中被惊醒。 砸门声,喊叫声乱成一团。血鹰从窗户望出去,外面灯火通明,箭拔驽张。弓箭手、火枪手在远处张网以待。砸门的军士没费多大劲就把门打开。 让血鹰没想到的是,张士诚的人把门砸开,并没有急着往里冲,而是不断地往门口堆木柴。原来他们早就知道三江商行的人有手枪、炸弹等,准备用火攻的办法逼他们投降。 李滔计算过,端掉三江商行,很可能获利数百万两白银。这可是一笔不菲的收入。这也可以当作进贡张士诚的见面礼。 借着光线,血鹰看到了李滔! 凭血鹰的枪法,绝对能保证一枪击毙李滔。可是,当他的枪瞄准他时,禁不住手里发抖。毕竟两人是喝过血酒的! 在这个时代,结拜兄弟和亲生兄弟是一样的。而李滔之所以带人来,显然是有些小题大作。因为他们根本不知道血鹰他们已经来了。 砰! 枪响了。 一颗子弹从李滔的肩胛穿过去,来了个贯穿伤。在场之人不由大惊失色。带队的长官见这情形,连忙命令点火! 呼呼呼 数十只火把扔进柴堆,顿时引起了熊熊大火。一楼是仓库,二楼住人。所有人都住在二楼。 一楼着火,浓浓的烟雾直往二楼冲。一时间,烟雾熏得血鹰他们咳嗽不止。张士诚的人在外面就能听到二楼传来的声音,一个个狂笑不止。 轰轰轰!轰轰轰! 血鹰命令所有人一次性扔光随身携带的手雷和手榴弹。强大的爆炸力,硬是炸开了一道缺口。紧接着,一条条人影倏倏倏地从窗口飘了出来。 冲在最前面的就是血鹰和他的六名队员。 直到这时,李滔才清晰地看见,原来血鹰已悄然带人进驻了三江商行! 李滔受伤了。干脆两眼一闭,直接装死他晕过去了。只有他带来的人知道,肩胛处的贯穿伤还不至于让李滔晕过去。 凭着血鹰的勇猛,他们很快杀开一条血路,纷纷消失在浓浓的夜色里。 张士诚派来的队长姓吕,叫吕十三。这家伙也是一个贪生怕死之徒。一开始,他被血鹰那密集的爆炸声和枪声被炸晕,手下的军士伤亡惨重。等他反应过来,三江商行的人已逃得踪影全无。 凭杜新京在平江经营多年,地形熟悉,他们连夜就逃出了平江。绕了一个大圈,转道从陆路骑马回信州。 吕十三的人眼睁睁地看见三江商行化为灰烬,也不知道究竟损失了多少财物。反正整个仓库都变成了残垣断壁。没有一件货是完整的。 天亮时,张士诚接到报告,不由震怒! 第三一一章 背后一刀 “来人,把李滔等人给我绑了。” 张士诚一声令下,刀斧手一拥而上,便把李滔等人给捆得严严实实。 李滔从张士诚的怒意里闻到了杀气,吓得浑身发抖,长跪殿下哭泣。 “大王啊,我们是诚心来投靠您的呀。我们并不知道文奎已悄悄派人进驻三江商行保护杜新京呀。你看,我不也被血鹰打了一枪吗?” 无论李滔如何表演,张士诚不为所动。他用一双鹰隼般的眼睛,冷漠地盯着李滔。这意味着李滔没救了。 这一次再也没有人为李滔求情了。 “听说血鹰是你的拜把子兄弟?” “正是呀。大王,你看他不也向我下毒手吗?” “他没有一枪打爆你的头,就算是手下留情了。而你呢,一个忘恩负义的家伙,出尔反尔,唯利是图。有奶便是娘,没奶就骂娘。你这个猪狗不如的畜生,希望你下辈子学会做人。” 到了这般田地,傻子都知道自己项上人头不保了。李滔不停地磕头求饶,张士诚不为所动。 他轻蔑地摆摆手,示意刀斧手行动。然后,一转身,大踏步离开了大殿。 第二天,李滔等人的头颅挂在城门口示众。平江城的百姓才知道,张士诚又杀人了! 血鹰带着杜新京一帮人回到信州,已是十天以后的事情。 “李滔这匹害群之马,真是该死!” 文奎听到报告,痛心疾首,悲愤万分。如果不是李滔,另五名黑鹰队员就不会死。李血把他们带入歧途,葬送了他们的生命。这样的教训实在太深刻。 杜新京重新回到信州府,也算是捡回了一条命。要不是血鹰及时赶到,杜新京难保自己会是什么结果。 张士诚的人一把大火烧掉三江商行,给文奎带来了重大损失。生意兴隆的三江商行从此不复存在。文奎的金库里一年至少减收上百万两银子。 是夜。文奎和杜新京促膝长谈,希望他能开动脑筋。钱财是一个地方政权运作下去的血液,如果没有血液,就像人一样会活得很苍白,甚至导致死亡。 杜新京提出,可以去杭州、绍兴一带继续做相关生意。平江府在张士诚的关注下,必然会有所防范。文奎通过此事也深深意识到,在这个唯利是图、尔虞我诈的时代,想当老好人是不可能的。非敌即友,几乎没有第三种选择。 这些年月,文奎已经和张士诚结下了仇,朱元璋也开始对自己虎视耽耽。老朱究竟能出什么怪招,还很难预料。 血鹰建议道:“依我之见,张士诚也是欺软怕硬之辈。衡水被我们夺了,他怀恨在心。他要想拿回去又不敢动手,只有在自己的家院里动动手脚,害得我们难过。既然他不想我们活好,我们也让他们难过。不如把江山、瞿州一带顺势拿下,给他一点颜色瞧瞧。” 文奎召开了一个议事会议。会上,众将一个个磨拳擦掌,都想打头阵。 沙盘推演一番,文奎不由眉头紧皱。自己夹在众多豪强之中,一旦战端开启,不知道另外几方势力会作出什么反应。像朱元璋这样的人,他会选择落井下石,还是帮上一把?没有人能揣测。 正在文奎左右为难时,突然传来消息,朱元璋派出数员大将,和张士城争夺常熟常州一带。文奎不由一阵狂喜。 在这关键时候,如果能在张士诚后背插上一刀,应该正是好时机。 十天后。文奎亲自带队,由李敢、苏北、血鹰各带一万人,从三个方向杀向江山县。 江山县有张士诚的守军一万五千人。守将主帅陈志远听说文奎已是重兵压境,吓得连夜派人向平江送信,要求支援。 文奎的三万人马把江山县城团团围住。江山县城早已是城门紧闭。所有进出通道全部封死,江山县变成了一座孤城。 陈志远闭城不战,企图坐定援军。 这是一场考验耐力的持久战。文奎的军队围住江山县整整三天,天天让士兵去叫阵,坚实高大的城墙如铁桶一般。守军士兵连叫骂的力气都省了。对于城外的各种叫阵置之不理。 江山县城的城墙都是坚硬的石灰石墙砌成。城墙高达十余米,厚度达到五六米。就算是用炮轰,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这天,文奎把李敢、苏北、血鹰叫到帐中,共同商议破城之计。 几个人商议一番,决定在子夜零点,对全城八个城门同时发动进攻。先用炸药炸开城门,然后以机枪掩护,让士兵直接冲进城去。 文奎很清楚,用三万人攻打一个小小的江山县城,完全不用等候三天。之所以这样做,就是想在守军中制造紧张气氛,瓦解士兵的意志。要不然,这些士兵岂会轻易投降? 张士诚的诸多将领在北方和朱元璋的军士打得难解难分,双方互有胜负。突然接到军情急报,文奎带领三万之众向一个小小的江山县下手,不由大惊失色。 这是背后一刀! 就算张士诚急令瞿州守将吕十三前去救援,吕十三也没有这个能力。况且张士诚并不敢把北方的军队抽调到南方。那样的话,他将会被朱元璋打得一败涂地。 万般无奈之下,张士诚只好修书一封,命令陈志远死守江山县。凭借这里的坚固工事,坚持十天半个月,等北方的战事结束,他才能腾出手来救援江山县。 可是,凭陈志远那点人马,能坚持十天半个月吗?其实连张士诚自己也不敢相信。这完全就是自欺其人! 张士诚的通信兵还没有回到江山县。这里已经在准备最后的决战。 零点时分,随着一颗红色信号弹升空。陈志远不由仰天长叹:自己的末日到了! 果然,没过多久,整座县城各个城门都传来了惊天动地的爆炸声。 轰轰轰。。。。。。 陈志远坐在帐房之中,都能感觉到脚下的土地在颤动。文奎的“杀手锏”,就是这些惊天地泣鬼神的炸药和枪炮。 就在陈志远带着亲兵冲出帐房去一线指挥战斗时,文奎的士兵已经冲进城门。到处都是火光和喊杀声。还有那些哒哒哒的枪声。 第三一二章 不准屠城 陈志远是一员猛将。他骑上战马,挥舞着战刀,一路冲到南门。这里恰好是文奎所在的地点。远远的,文奎就看见陈志远连续劈翻了自己的数名士兵。这个方向的枪手已经冲进了城市,碰巧和陈志远拉开了距离,打了一个时间差。而虽说文奎的士兵平时训练抓得紧,一个个都热血沸腾。 真正的实战,还是需要血与火的考验。文奎恼火的是,巷战已经开始,双方的军士撕杀的难解难分,对方的指挥官也参加了战斗中来,而且战斗力不弱。 一直以来,文奎很爱才,不舍得让有本事的人先死。撇开敌我双方的立场不说,其实该死之人是不多了。陈志远手里的战刀舞得像雪花似的,在熊熊熊燃烧的火光中有些诡异。正在他杀得一时兴起,突然从远处飞过来一枚子弹,打在陈志远的手腕上,紧接着,又是一枪,把他的坐骑脑袋打得开了花。坐骑瘫坐在地上,陈志远就像从天上掉到地上。他被十几名士兵所包围,又是一场血战。不到一刻钟,文奎的十几名士兵全都倒在血泊之中。 文奎手里拿着手枪,步行走到陈志远面前。这家伙手里的战刀全是鲜血。战场上的死伤,没有任何怜悯可讲。这种时候杀人,简直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没有任何道理和情义可讲。 文奎的出现,让陈志远很震惊。他早就听说过信州府有文奎这么一个人。传闻他是一个白面书生,秀才出身,今日一见,陈志远却不由分说地打了个寒颤。这个寒颤,主要就是文奎身上所散发出来的杀气。 文奎冷冷地说道:“放下你的战刀,我可以饶你不死。” 陈志远不由仰天大笑,说道:“两军撕杀,岂能不战而降。如果不是你们炸开城门,我们还可以坚定三个月。来吧,我要和你决一死战!” 说罢,陈志远一刀向文奎头顶劈来。砰!他的腿脚一软,跪倒在地上。原来文奎这一枪,朝陈志远的腿上打去。子弹从他小腿穿过,留下一个血窿窟,鲜血直流。陈志远的腿部中弹,企图站起来再战。文奎又在他的另一条腿上补了一枪。 明明知道,这是完全不对等的战斗。陈志远还是想作垂死的挣扎。文奎很佩服他的勇气。这么勇武之人,天生就是一个战神。可惜他跟错了人。 “来人啊,把这家伙约我捆了,别弄死他。我要活的。’ 。。。。。。 从子夜一直打到天亮。天色露出微光时,整个江山县渐渐平静下来。文奎骑上战马,沿着呈井字型的街道骝了一圈,发现战斗已经基本结束。满大街都是士兵的尸体。敌我双方都有。陈志远的士兵战死者达到五成以上,还有另外一小半,不是受伤,就是被活捉。俘虏大约只有三千多人。 文奎不由暗自感叹:这是一个可怕的对手! ”来人,传令下去,不准屠城。违令者,斩!“ 天色大亮。文奎回到帐房,李敢、血鹰、苏北三个人身上沾满了鲜血,看来他们杀了不少人。数个时辰都在撕杀,究竟有多少敌军死在他们的刀下,文奎不敢想象。而且他们随身携带的手枪,一个个都是子弹满匣,可见这三员猛将并没有开枪,而是运用了最传统的打仗技法,拼杀,靠武力值去消灭敌人。 文奎不解地问:”你们为什么不用枪?“ 李敢笑道:”枪一响,人家就死了。真没意思。还是拼杀来得痛快一点。“ 文奎对于如此嗜杀的部下,半是惊喜半是害怕。尚武精神,并不适合他。他一点都不喜欢。 虽说上了战场,都是你死我活的战斗。但没必要制造那么多的冤死鬼。 ”禁屠令你们收到吗?“ ”报告,我们都收到。对方一经投降,全都捆上,并没有将他们杀死。“ ”好,带我去看看。“ 文奎随众将来到城区的一个巨大的广场。那里全都是被俘虏的敌军,其中还有几十名妇女,都是敌军军官家属。 看到这么多人还活得好好的,没有受到伤害,文奎的心才平静下来。这时,他才意识到,打了一夜的战,一座县城都快打光了,城门全部炸毁,城里的许多房也被炸毁,竟然没有发现一个老百姓! 什么情况?为什么没有普通百姓?看出文奎的疑惑,李敢回答道:”报告,这个问题我们已经搞清楚了。战事开启之前,陈志远已经让人把普通百姓全部驱赶出城,让他们自行投亲靠友。也就是说,陈志远早就做好了与县城共存亡的打算。“ 明明知道自己会输,还要拼死一搏。可怕。就算将士拼光,也不想连累百姓。可敬。 ”走,我们去看一看陈志远这个败军之将。“ 没多久,文奎就带着几员虎将来到关押陈志远的房间。这家伙双腿受伤,满脸不服气的样子。看见文奎进来,他把头撇向一边,连看都不想看文奎一眼。 ”来人,给陈将军松绑。“ 捆绑在陈志远身上的绳子被解开,他脸上的敌对情绪明显好了很多。 文奎搬一条凳子,坐在陈志远的对面。他的身后,站着血鹰和李敢。他们就像哼哈二将,保护着他的安全。 双腿被打残的陈志远,不可能再有反抗的力气。他连站都站不起来。 文奎笑道:”陈将军,看你的样子,好像有点不服气?“ ”当然!你们以三万之众,围猎我们一万五千人。两个打一个,还有那么先进的火器,算什么本事?“ 陈志远轻蔑地撇了一眼文奎身后两个,满脸怒容。 ”陈将军,打仗向来都是赢者为王,败者为寇。你输了就是输了。至于对手拿什么手段对付你,这个不重要!重要的是结果,今天一战,结果就是你们输了,我们赢了。距离江山最近的瞿州部将吕十三,他手上有两万多军队,可惜他很死,不敢来救你。张士诚的北方战线,现在也是自身难保,他也抽不出力量来救你。所以,你只有认命了。“ 说到这,外面有军士突来报告,抓到一名陈志远部的通信兵。陈志远听得眉头一皱,不由暗暗骂娘。 第三一三章 劝降 不一会,被俘获的通信兵带到。那家伙看见陈志远,吓得连忙低下了头。虎死威在。陈志远虽然已经是败军之将,文奎的阶下囚,在一个小小的通信兵面前还是很有威信的。 通信兵怯怯地说道:“将军,对不起你。” 陈志远不由老泪纵横,嗫嚅着叹道:“此事不怪你。你已经尽力了。” 文奎把张士诚的亲笔回信递于陈志远,看见这封信,他痛苦地闭上了眼睛。张士诚自身难保,哪里还能腾出手来救援。他让自己苦撑半个月。结果只撑了三天。 三天,那也是文奎给他一点面子。如果采用强攻,一天也不用,江山县就会全面崩溃。有谁能经得起如此猛烈的炮火攻击?张士诚也没有这个能力。 陈志远把那封信拽得很紧,思忖良久,才说道:“文将军,我有一事相求。” “何事?请讲。” “我愿意用我的头颅,洗去我的耻辱。请不要为难我的将士,不要为难江山县的百姓。” “陈将军,请你放心。但凡投降之人,我们都以礼相待。愿意留下来当兵的,我们照单接收。不愿意留下来,那也没关系,我们发给路费,让他们回家种田。自从安民告示贴出去之后,江山县城的老百姓也已陆陆续续回家。整个县城的秩序恢复正常。” “那就好,那就好!”陈志远面露感激之情,然后说道:“如此一来,我已别无它求。你们动手吧。我愿意受死。” 陈志远已下定决心受死,决不投降。从这一点来看,文奎更加觉得这是一个忠勇之士。想这样的人投降,简直比登天还难。杀了他,又觉得实在可惜。 文奎劝道:“张士诚是一个平庸、小器的领袖,你如此为他卖命,不值。” “好女不嫁二夫,忠诚不事二主。投降这种事,别人可以做,我陈志远做不出来。文将军,别废话了,动手吧。” 人是一种很奇怪的动物。文奎以及他的部将们,攻起城来很勇猛,让他们对陈志远这样的将军下杀手,突然间都变得于心不忍,下不了手。 文奎并没有如陈志远所愿,而是大喝一声:“来人啊,把他押入大牢,听候处决。” 十天后。江山县城已由来的残败不堪变得日渐繁荣。老百姓由离城出走到逐渐返乡,过起了安居乐业的生活。 陈志远被关进大牢,每天享受着好酒好菜。搞得他整天心神不宁。每次好酒好菜端进监狱,他都误以为是吃“断头饭”。断头这一日始终没有到来。 不杀,也不放。就这么关着,让陈志远的意志渐渐消磨。这就是文奎对付陈志远的策略。生活在这个时代的人,没有什么“信仰”、“主义”的说法,有的只是对某一个人的崇拜。文奎相信,这种崇拜是十分脆弱的。必然经不起考验。像陈志远这种人,就是受到忠君思想的影响,他把张士诚当作皇帝,自己就是他手下的一员大将。 仅此而已。如果连这种人的战斗意志都摧毁不了,文奎就不是一个穿越者。 某日。文奎带着十几名亲兵上街巡逻。他骑着高头大马,身前身后都有亲兵保护,前呼后拥,十风威风。 突然,前面出现了一百多名老者拦住了去路。这些老者一个个跪在地上,阻住了文奎的去路。无论士兵喝斥,老者们就是不起来,口口声声要见文奎。 看这些人的服装和年龄,都不会是刺客。周边空旷,也没有隐蔽刺客的条件,文奎便跳下马,直接来到老者们面前。 “我就是文奎,你们这些老先生拦住去路,究竟意欲何为?” 老者们听说来人就是文奎,纷纷磕头作揖,嘴里喊道:“大王饶命呀。” “各位老先生,此话从何谈起?你们要本王饶谁的命?” “请大王不要斩杀陈志远陈将军,他是一个一心为了百姓的好官呀。” 文奎听得明白了几分,原来这些老者是为陈志远求情了。这让他深感意外。看来陈志远在本地已是久负盛名,深得百姓爱戴。 “请起,各位老先生请起呀。本王并没有说要斩杀陈志远陈将军,你们是从何得来的消息?” 一个老先生起身说道:“坊间都在传言,说陈将军不肯投降大王,大王将择日处决陈将军。要将他斩首示众。” 文奎连忙解释道:“陈将军现在过得很好。你们如果不相信,可以去几个代表探监,看一看他,劝他不要墨守陈规,守住一个张士诚又有何用?” 那些老人听说可以申请探监,很快就推选了三名代表。这三个老者随文奎一起来到监狱,看见陈将军经过一段时间的调养,好酒好菜招待,都已经养得白白胖胖,身材渐渐发福。一个个都赞扬文奎是“仁君”。别的起义军攻城掠地,免不了来一番烧杀抢劫,文奎的部队秋豪无犯,还帮老百姓一起恢复家园,开展战后重建。 文奎很清楚,就连朱元璋的部队打天下,都是以攻城掠地、烧杀抢掠来鼓励士气。在各种财色的刺激下,将士们才会勇猛作战,以搏得升官发财的机会。而文奎的部队,完全就是为了老百姓。 从这一点来说,探监的老者对于文奎无以诟病,还说了很多赞美之辞。陈志远听到这些话,不得不选择沉默。和张士诚相比,文奎的确有很多的非凡之处。 其中一名老者劝道:“良禽择木栖。忠君,首先要忠天明主、明君。对于昏君,依老奴之见,完全没有毕要当他的牺牲品。低张士诚虽然对老百姓也不错,但他的身上有很多小商人的性格,器重小,难以容人。跟随这种人打拼,结局不会太好。” 陈志远双手抱拳,表情复杂地说道:“各位老者,感谢你们对陈某人的厚爱。若无他事,还是请回吧。谢谢了!” 老者们探监变成了劝降。这是文奎自己都不曾想到了。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这些老先生能如此评价文奎和他的军队,让他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得民心者得天下的道理。 而陈志远虽然已对老者下达了“逐客令”,他的内心必然会引起轩然大波。听了老者的话,他也是彻夜未眠。 第三一四章 有罪之人 陈志远面壁思过三个月,也没有等到张士诚带兵攻入江山县。显然,张士诚已经是泥菩萨过河。 借着朱元璋攻打常州的机会,文奎又“蚕食”了张士诚一个县。此法有点类似切蛋糕, 这天,铁门咣当一声响,文奎从外面走进来。陈志远对于这个“宿敌”的态度已有了明显变化,再也没有以往那种慷慨就义的想法。 一般情况下,文奎是不会轻易来见他的。败军之将,完全不可能平等交流。这一点,陈志远还是有自知之明的。 文奎带来了猪头肉,花生米、白酒等酒菜,两双碗筷,两个酒杯。陈志远一看颇感意外。 “文帅,你这是要送我上路了?” 临死之前,吃顿好酒菜,然后砍头。这是自古以来传下来的风俗。这餐饭被称为“断头饭”。 文奎耸耸肩,笑道:“陈将军,你误解了。我可不想那么简单地砍掉你。我佩服你的治军本领和治政能力。江山县的老百妊对你评价很高,如果把你给杀了,我就成了百姓的罪人了。所以,我决定放了你。喝完这几杯酒,你就自由了。来,干杯。” 陈志远有些恍若梦中。自古以来,很少有败军之将被无罪释放的。要么投降,要么砍头。胜利者不会给他第三条路选择。 文奎这次的做法,有些不按常规出牌。陈志远看不懂,愣愣地问道:“我杀了你们那么多人,难道还不该死吗?” “当然该死!我亲眼看见你砍倒了我十几名士兵。如果这样想,我当场就可以一枪击毙了你。又怎么若那么多麻烦?你想想,这几个月来,好酒好菜招待你不说,还得请医生为你治枪伤。三个月过去了,你已经能行走自如。你还是不打算投降。再留你也没什么意义。既然舍不得杀你,那只好释放。让你出狱后自主选择出路。比如,重新去平江府投靠张士诚。” “,,,,,,” 陈志远沉默了。他没有想到文奎会如此爱才。双方大半天的拼杀,死了那么多人,他并不计较这些血海深仇。要是换了其他人,估计早就人头落地了。 “感谢文将军的不杀之恩。”陈志远端起酒杯,“滋”的一声,喝了一杯酒,然后夹起一大块肉往嘴里塞。 这完全是一幅不吃白不吃的嘴脸。文奎淡淡一笑,端起酒杯,说道:“陈将军,我敬你一杯。以后两军对垒,你可不一定有这次这么幸运了。攻打江山县,你可是让我阵亡了四百七十五名将士。” 那么大的战役,才死了四百多人?陈志远问道:“我方阵亡多少?” “活捉了三千多人,其他人全部阵亡。” 听到这个数字,陈志远的喉咙一紧,差点哭出声来。他的手下可是一万五千人!这意味着一万两千人阵亡。两者相比,文奎的损失简直可以忽略不计。 文奎说道:“这是我方所遇到的最为强悍的部队。以前和张士诚的部队交战,他们的人几乎一打就散。而你们的人拼光了,也没有集体投降的。这表明了这支部队的指挥官很了不起。” 陈志远苦笑道:“文将军,你真是挖苦我了。我一个阶下囚,有什么了不起?我无颜面对那一万两千多阵亡的将士,根本就不配活在这个世上。” 耻辱。这是绝对的耻辱!文奎有些后悔告诉陈志远有关战役的真实情况。万一这家伙想不开,肯定会自杀的。 “明天,我就放你走。不过,听我一句劝,不要再回张士诚那里去了。哪怕是回家种田,也别回去。要不然,你会性命堪忧。到时候,我估计他会代替我杀了你。” 说完,文奎走了。该做的事都已做完,仁至义尽。剩下的,只能靠陈志远自己选择。如果再关他半年,也不是不可以。他至少不会那么快死。 凭陈志远的性格,再次投靠张士诚的可能性很大。这是文奎最不想看到的,也是最无奈的结果。 第二天,文奎兑现了自己的诺言。战马、武器、盔甲等,一一物归原主。文奎还让苏北亲自去送行。苏北把陈志远送出县城,眼睁睁地看着陈志远向北方疾驶而去。 文奎听到苏北的汇报,得知陈志远去了北方,内心猛地一沉。果然不出所料,陈志远这个家伙有些愚忠。他一定是去投奔张士诚了。 “李敢,血鹰!” “在。” “你们两个人去一趟平江,最好能比陈志远早点时间赶到。如果张士诚一见面,直接将他砍了,你们原路返回。如果是收监入狱,你们两人务必将他营救回来。” “是!” 。。。。。。 陈志远不远千里奔波,果然是来到了平江府。他骑着战马,一身披挂,刚进城就被两双眼睛盯上了。他做梦也想不到,文奎为了想得到他的心,剑走偏锋,下了一招险棋。 陈志远拜见张士诚的情形,正如文奎想象的那样。 一见面,张士诚“龙颜”大怒地问道:“你是否属于文奎派来的奸细?” 陈志远当场就懵住了。这是什么意思? “陈志远,你把江山县丢了,还把我的一万五千将士给丢了。而你自己在文奎的阵营呆了三个多月,你说你不是奸细又是什么?” 生性多疑,器量小,是文奎对张士诚的总体评价。而陈志远作为部将,都没有对张士诚有一个正确的认识。这次他莽莽撞撞地跑回来,完全是往枪口上撞。 “来人啊。把陈志远押入大牢,听候处置!” 随着张士诚一声令下,陈志远被戴上了手镣脚铐。这一次,他真的没有在江山县的监狱那般幸运。吃的是糠菜粥,睡的是稻草地铺。从待遇来看,陈志远直接从天堂掉到地狱,还有,就是张士诚基本没有给他申诉的机会。 江山县丢了,部队覆灭了。这两项罪名加起来,砍掉陈志远的脑袋并不算什么。就在其他人看来,他也是罪该万死。 第三一五章 骚扰 陈志远做梦也没想到,自己投奔张士诚,竟然是这个结果。 悔不当初! 如果能听文奎的劝,选择投降,或许不至于身陷囹圄。从看守狱卒的态度看,或许已没有多少活下去的希望。 半夜,陈志远听到屋顶上的瓦砾发出异样的响声。抬头一看,竟然有人在掀瓦。被揭开瓦砾的地方吹进来一股新鲜空气,还有淡淡的月光。瓦砾在不断被揭开,露出来的夜空也越来越大。 陈志远很快意识到,这是有人来救自己了。不一会,从屋顶悬下一根绳子,摇摇晃晃的落到陈志远面前。陈志远仰头一看,透过月光,他看到一张熟悉的面孔。 他是血鹰。 此时,血鹰正在向他招手。陈志远抓住绳子,用绳子捆住自己的腰,血鹰已弄断了几根木椽,露出井口大的空间,刚好够一个人出去。 陈志远觉得身体一轻,双脚离开了地面,有了一种飞天的感觉。 没过多久,平江监狱的屋顶上有三条黑影,如鬼魅一般上窜下跳,眨眼间便不见了踪影。 。。。。。。 文奎在信州府的宅祗接待了陈志远。一见面,陈志远便拜倒在地,不住地磕头跪谢。 “救命之恩,永生难忘!” 文奎连忙扶起陈志远,说道:“区区小事,何足挂齿。快快起来。别折杀了我。我已让人备了些簿酒,为你接风洗尘。” 血鹰、李敢、苏北、史勇等几个心腹大将都参加了宴度。想当初,双方各为其主,拼命撕杀,死伤了不少人。现在握手言欢,内心的隔阂,就是靠一杯又一杯酒而稀释。 几杯酒下肚,陈志远不由感慨:“真想不到文将军是一个如此宽宏大量的人。你们的盛情让我无颜以对啊。” 文奎摆摆手,说道:“旁观者清,当局者迷。其实我们对于张士诚的了解,要甚过陈兄。此人因其眼界太窄,器量太小,终将难成大事。” “文将军料事如神,陈某不胜感激。此次如果不是各位兄弟出手相救,我必然当了冤死鬼。” 聊着,聊着,他们就聊天前几个月三江商行被张士诚连锅端的事情。陈志远听罢也是感叹唏嘘。苏这些富庶之地被张士诚所占领,按理说他具有得天独厚的条件争霸天下,无奈他本身的能力有限,教导无方,组织不起一支强有力的军队。 没过几天,文奎接到报告,张士诚的特使林超求见。 林超一见面,就递上张士诚的亲笔信,说明来意,希望能把陈志远还给他。 文奎看完书信,简直被气笑了。张士诚这个活宝,别的本事没有,消息还是挺灵通的。 “对不起,我这里没有你们要的人。我们并不认识什么陈志远。” 碰到软钉子,林超仍然心有不甘:“前些日子,你们的人从监狱屋顶上救走了陈志远。这个消息张大帅已经获悉,所以希望文将军能网开一面,不要管我们的家事。把他还给我们,彼此还能相安无事。” 文奎追问了一句:“否则将会有什么后果?” “你们自己掂量吧。话我已送到,希望文将军能够理解。” “麻烦林先生带话回去,我这里的确没有他所要的人。还有,江山县这块宝地,你们也不要想着拿回去,否则,瞿州我们也想要。大不了再打一仗。” 林超灰溜溜地走了,没有达成任何妥协。文奎和林超的较量,被躲在幕后的陈志远听得一清二楚。 “林超此番前来,就是想把我弄回去?这个张士诚,真是恶毒呀。我已经逃走了,他还要追来。” 文奎冷笑道:“岂能如他所愿?我又不是泥菩萨。” 张士诚之所以无法如愿,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没有控制住陈志远的家属。他的老婆孩子都还在江山县,受到了文奎部队的保护。 “陈将军,如不嫌弃,我想让你重新执掌江山县的地方大权。你看如何?” “谢谢文帅厚爱。” “不过,我有一个想法,不知陈将军是否支持?” “我这条命都是文将军所赐,纵然是前面有刀山火海,我等也赴汤蹈火,在所不措。” “没那么严重。考虑到江山隔壁就是瞿州。一旦受到张士诚部队的攻击,对您家属危害很大。所以,我想让您的家属到信州府生活,你把家安顿在信州,前方一旦开战,也不至于束手束脚。这么浅显的道理,相信陈将军能够理解。” “遵命。” 第二天,陈志远领命前去江山,仍然负责守江山县。唯一不同的是,他的心变了,主人也变了。文奎一次性拔给他十万两白银作为战后重建经费。同时,把兵员增加了三万人,目的就是预防驻守瞿州的吕十三偷袭。 小小江山县迅速恢复了繁荣。文奎和他的主要战将都已撤出,回到信州。由于夺取了衡水和江山,文奎的版图扩大了三分之一。无论是兵源,还是财富,都在像滚雪球似的膨胀。 某日。陈志远正坐在家里休息,突然有军士来报,江山县枫林镇遭遇大批敌军袭击。吕十三部数百名军士化妆成土匪,血洗了五个村庄,杀死了数以百计的普通百姓,然后又从容撤回。 当陈志远带着人马赶到枫林镇,这里已是哀鸿遍野,血流成河。普通村民的尸体堆积如山。许多被烧掉的房子还在冒烟。 没过几天,吕十三的人又骚扰了另一个镇,同样的作战手法,都是向普通平民下手。 文奎接到报告,急得浑身冒烟。由于吕十三的人每次都化妆成土匪,搅得周边百姓不得安宁。这在一定程度上让文奎找不到打仗的理由。 于是乎,他有了一种抓石头打天的感觉。 血鹰、李敢等人也被气得嗷嗷直叫,纷纷争着要打头阵,拿下吕十三! 一时间,战争的风云又一次密布在江山县上空。 吕十三的人之所以这样做,一定是得到了张士诚的授意。既然如此,不如一次性把张士诚打痛,让他再也不敢轻举妄动。 第三一六章 机动队 文奎冷笑道:“要拿下吕十三部,当然是小菜一碟。关键是我们要弄清楚他们这样做的目的。吕十三部故意激怒我们,究竟想干什么?这个问题如果没有搞清楚,我们打的就是无准备之战。” 带兵打仗的将军,考虑战术层面的要多一些。作为文奎,他的眼睛可不是只睁着江山和瞿州一带,还有衡水,也是距离张士诚最近的地方。如果张士诚采取故意激怒文奎的办法,等他的注意力转移到瞿州,他们却突然重兵偷袭衡水。文冲部必然全军覆灭。 文冲只有一万多人。如果张士诚要集中优势兵力,要消灭他也不是没有可能。 文奎站在沙盘上看了一会,凝神聚气,仔细思考片刻,做出了一个让人意想不到的决定:成立一个机动队。遇到吕十三的人骚扰,力求全歼! 江山县和瞿州县相邻的边界不过两百来里路。每十里地设一个机动小分队。文奎把苏北的黑虎队两千人每成二十多个小分队。每队一百来人,这一百多人,还分成若干小组,每个组只有五六个人。采取化整为零的办法,让敌方看不出己方已有准备。 半个月后。苏北终于有了收获。 这天天气阴冷,细雨绵绵。苏北带着一个小分队,五六个人来到小北庄。他们一个个都是腰藏短枪和手雷。他们走到村口,听到一阵阵马蹄声由远而近,向小北庄方向迫近。苏北掏出望远镜一看,一百多名“土匪”挥舞着战刀,如猛虎下山一般杀了过来。 这些人一个个满脸凶相,一看就是嗜血如命的角色。 小北庄大约有一百多户村民。整个村庄显得很安谧,炊烟袅袅,鸡犬相闻。有的村妇还在村边的小溪里洗衣服,还有几个老人坐在院子里聊天。苏北担心这帮土匪进村对村民造成伤害,立即命令几个队员向前冲出数百米。短时间内就和化妆成土匪的吕士三部正面接触。 轰轰轰! 苏北连续扔出数枚手雷,把跑在前面的土匪炸得人仰马翻。一下子就把那些人给镇住了。这些人已是多次血洗村庄,杀得兴起,从来没有遇见如此强劲的对手,也不知道这寥寥几个人使用的是什么武器。那些像甜瓜似的东西,扔进人群就会产生强大的爆炸力。 紧接着,苏北等人又掏出短枪,一扣扳机就死一个人。弹无虚发。杀伤力无与伦比。 匪徒们从来没有见识过枪战的打法。没有一个人敢冒死冲上来硬对硬,而是纷纷调转方向,想着逃距。谁知周边听到枪声的突击队员纷纷跑步过来,而且人数越来越多。大约半个时辰,一百多人的匪徒已经死伤三分之二。还剩下二三十人知道自己没办法逃跑,纷纷跪地求饶。 苏北抡起大刀,只见刀光飞舞,血花四溅,片刻之间,地上没有一个活物! 不管是受伤的,还是跪地求饶的,只要是来伤害村民的敌军,一个不留,全都现现场解决。下手之狠,前所未有。 吕十三等了一夜,也没有等到他派出的小分队回家。第二天,他的手下发现一百多具尸体,全都暴毙露天。天。所有的士兵,不是中弹身亡,就是被砍了头。看到这一百多具尸体,吕十三已经知道文奎的人已经有所准备。他精心准备的骚扰行动,已被文奎紧紧的盯住,如果再继续下去,只会死得更惨。 五天后,吕十三迎来了一位尊贵的客人。他就是陈志远。 陈志远带着十名黑虎队队员,直接来见吕十三。 两个人彼此就是老相熟,曾经在同一战壕摸爬滚打。人是物非。吕十三不敢想象,陈志远凭着区区十名亲兵,就敢来闯军中大营。 陈志远腰间别着短枪,还有四枚手雷。吕十三对于他的来访深感意外,自然不敢怠慢。 “陈兄,不知你来访,有失远迎。” 吕十三皮笑肉不笑地说道,连让陈志远坐的意思都没有。陈志远也不客气,大马金刀地往旁边椅子上一坐,说道:”吕将军,听说你的人在小北庄被杀掉一百多人。不知此事您是否知道?“ 既然对方如此直言不讳,吕十三也不客气,怒道:”陈将军,你们不要欺人太甚。“ ”杀我百姓,抢我物资,不知是谁欺人太甚?吕将军,不瞒你说,此番前来,是受文将军差遣。“ ”文将军意欲何为?“ ”他让我送来两句话,第一,以后凡是骚扰江山县的匪徒,一律杀无敕。第二,如果再发生类似抢劫杀人事件,将率大军彻底铲平瞿州。弄不好,你将成为文将军的刀下鬼。“ 吕十三听罢脸色阴沉。虽然此时张士诚已在瞿州、衡水摆下了十万大军,但彼此的战斗力差距仍然巨大。要想战胜文奎的部队,他完全没有把握。 ”陈将军,自古以来,好女不嫁二夫,忠臣不事二主。像你这种有奶便是娘的卑鄙小人,不配和我谈判。来人,把陈志远给我拿下!“ 吕十三一翻脸,杀气升腾起来。陈志远笑了,他掀开衣服,露出内衣里的炸弹,说道:”吕将军,你知道这是些什么吗?我只需要轻轻拽一下引线,你我都将魂归西天。“ 数十名军士将陈志远团团围住,看见陈志远摆出一幅同归与尽的姿态,一个个纷纷向后退。 陈志远像个老朋友似的,和吕十三勾肩搭背。吕十三已经从那一百多名被炸死和砍杀的军士中领略到炸弹的威力。 他苦笑着说道:”陈兄,你这是何苦呢?我还没活够,还不想死。你不也还很年轻吗?“ ”光哆嗦,让你的人退下。再说一句,如果再发生你们的军士骚扰江山县百姓的事件,你们将面临全军覆灭。记住了吗?“ ”记住了。我记住了。我不也是奉命而为吗?我明天就向张大帅汇报,确保不发生类似事件。再说,我们以前都是兄弟,为何要以死相逼?“ 陈志远毫不客气地说道:”我这是在救你。事不过三,现在我们各为其主,我是在为文将军向你下最后谍。希望你能记住我说的话。“ ”记住了,放心吧,不会再有下次。“ 第三一七章 小刺猥 张士诚听说陈志远代表文奎向吕十三施压,气得七窍生烟,大发雷之霆。 他一把抓住吕十三的衣领,狠狠地踹了他一脚,怒喝道:“难道你们都是泥捏的吗?” 吕十三苦逼着脸,像冤死鬼似的哀叹道:“大帅有所不知,文奎的武器实在是太厉害了。那一枚小小的甜瓜式手雷,轰的一声,就能炸倒我们一大片。还有他们的短枪,比火绳枪不知要快多少倍,我们的人连枪都还没端好,他们的子弹已经射来了。这么厉害的敌人,凭我们的血肉之躯如何抵挡?” 张士诚也领教到文奎的厉害。他只不过是拿吕十三来出一口邪气而已。如果真的让他去对付文奎,未必就有胜算。 发了一通脾气,张士诚冷静下来,也不知道如何对付文奎这个白面书生。 吕十三小眼珠子转了几转,建议道:“依我之见,不如借陈友谅之手去除掉文奎。” “怎么说?” 张士诚白了吕十三一眼,等待他的下文。他很清楚,自己和陈友谅之间也没有什么交情。陈友谅哪有那么容易听自己的话?这个人可是出了名的混世枭雄。 “大帅,我有一计,不知是否可行?” 吕十三趴在张士诚耳畔一阵嘀咕,张士诚听得眉开眼笑。 转眼间,到了次年三月下旬。江南的景色,莺飞草长,春暖花开。陈友谅在他的府中接待了张士诚的特使吕十三。 一见面,吕十三奉送了一箱金砖和两个美女作为见面礼。这也是被陈友谅所蔑视的张士诚第一次表示忠心。 这些年来,张士诚虽然富有,却是个出了名的铁公鸡,一毛不拔。此番见面,又送金银又送美女,真是太大方了。 “吕先生,张帅如此客气,陈某不胜感激。” 陈友谅心情大好,盛情款待吕十三。一顿好洒好菜,大吃大喝,吕十三的来意基本说明。江山县拥有大量的煤矿资源,现在被文奎夺去,希望陈友谅能从南面进攻信州府乐平县一带,策应张士诚部队南下。南北夹击,让文奎腹背受敌,乘机夺下江山县,甚至信州府,一举摧毁文奎的老巢,让他从此在江湖中消失。 陈友谅稍加思索,答道:“合作可以。你们双方倾尽全力,可用兵力超过一百万人,对付信州府区区三十万人应该是卓卓有余。” ”不过,拿下文奎之后,我要信州府全部地盘,江山县可以奉还给张士诚将军。“ 吕十三一听得喜出望外,欣喜地叫道:“如果合作成功,真是我等三生有幸。” 在吕十三看来双赢的合作协议,对于张士诚来说,却是无比蛋痛。因为陈友谅直接把衡水县给忽略了。这显然是很不平等的协议。陈友谅乘着攻打文奎的机遇,进一步扩大了版图,而张士诚连自己的土地都没有要回来。 得知张士诚的郁闷,吕十三进一步开导道:“文奎是一只小刺猥,他把身子缩紧了,却是无比的刺人。要拿下信州府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此前,元朝政府军可是事多次围剿,结果全都大败而归。到现在为止,五六年过去了,元朝政府对于文奎是视而不见,任由发展。而这个狡猾的文奎生怕变成出头的椽子,从来不主动扩张地盘,而是把信州府治理得井井有条,经济繁荣,人口争多,军队训练常年抓,一刻也不放松。估计陈友谅一旦和文奎结下仇,对于我方是有利的。哪怕他拿不下信州,只要他们之间开战了,对于我们来说,就多了一份安全。” 张士诚像发一只珍稀动物一样欣赏着吕十三,什么时候这家伙变聪明了?难道是被文奎的人教训得脑袋开窍? 张士诚和陈友谅之间罕见的合作,消息传到文奎这里,无疑是在平静的水面扔下一枚深水炸弹,冲起了千层巨浪。 每逢这种时候,文奎都会想起宝林寺的慧缘法师。这个具有大智慧的法师,手不沾血,满脑子都是算计。 慧缘法师手指一掐,道:“敌方白虎当头,天蓬星值班,来势汹汹。双方都很旺相,表明此战非开不可。不过,我方将士士气高昂,而且来自东面的势力目前处于平静状态。这表明朱元璋不拉偏架,会采取坐山观虎斗的策略。文将军只需警戒东面,分兵出击南北两面,定然可以破解来犯之敌。” 文奎又问:“此战输赢如何?” 慧缘答:“平局。战事打到一半,或许会双方歇息,停战议和。能战则能止战。再说对方嘴上搞合作,实则心不齐。他们做不到步调一致,自然就会给我方带来可乘之机。” 。。。。。。 深夜,文奎又一次来到军火库。要打大仗了。他又得当几天苦逼的搬运工。 军火库里的枪枝弹药,似乎永远也搬不完。今天搬空了一个角,明天又满了。就这样,周而复始,文奎准备了两大仓库的弹药,按照编制序列,每个部队都配发了崭新而数量充足的弹药。 除了高昂的战斗意志,还必须配足武器装备。再加上指挥官们一流的指挥战术,才会力克强敌。 这天,阳光特别热辣。文奎召集大队长以上的军官召开了战前动员大会。 一座上千人的大会堂坐满了人,都是文奎的中坚力量。 会上,文奎对当前形势作了分析。命令血鹰负责北部作战,李敢负责南部作战。东部由苏北率领两万人防守。 作战命令下达后,各个参战部队连夜出发,马不停蹄,到达指定位置。 张士诚和陈友谅几乎同时收到报告,文奎南北两个区域各部署十五万人,日夜备战。 “小刺猥”终于露出了它的本来面目。张士诚和陈友谅两大巨头,在给文奎带来危险的同时,自己也感受到了危险。因为文奎已经调拔重兵防守。而且他的十五万军队,战斗力甚至超过了他们二十万人。和如此强劲的对手作战,当然是并不明智的决策。 第三一八章 初战失利 文奎指定血鹰为北部战区的指挥官,手里指挥着十五万人的军队,每个大队一千人,共计一百五十个大队。原本并不大的江山县和衡水县,一下子压过来十五万军队,看得满山红旗招展,号角轰鸣。 平时,部队都是分开驻扎的,连血鹰这样的高层人物都体会不到千军万马的阔壮。如今力量突然变强,连他自己都有一种豪迈感。换句话说,就算吕十三的人不来攻打,血鹰都有一种想主动出击的冲动。 军事上的较量就是这样,能战方能止战。一旦力量强大了,野心就会膨胀,就有了一种想打人的冲动。此刻,文奎站在高山之巅,看见一望无际的军队,排山倒海一般,便有了一种横扫天下的冲动。 吕十三得到报告,不由暗暗叫苦。文奎的指挥官血鹰正是张士诚的宿敌。这些年来,血鹰一直躲在平江府做生意,替文奎积累实力。现在彼此成了真刀真枪大干的对手。 在血鹰部队开进江山县的当天,吕十三第一时间向张士信汇报。张士信对于文奎和他的手下都很了解,说实话,他并不希望和文奎这样的对手作战。吕十三的馊主意,把陈友谅绑上了战车,也把张士信绑上了战车。这下子,他只有叫苦不迭的份。 张士信不解地问道:“我们的人刚到,文奎就已作好打的准备,这是否有点太神奇了?” 吕十三叹道:“这是一个可怕的对手。我估计他在各方都安插了自己的人。情报反应异常迅速。” 尽管对手强大,弓已拉开,哪里还有回头箭?张士诚兴师动众,调兵遣将,还请来了陈友谅这样的帮手。如果就此罢手,又如何收场? 张士信命令将士在半夜零点向防守最簿弱的枫林镇发起进,企图从这里直接打到江山县城。 月黑风高。天冷星寒。 零点时分。部将余波作为先锋,率领五千人马悄然摸进了枫林镇。从这里到江山县城还有一百来里路。如果顺利,第二天中午应该能够抵达江山县。 余波骑着高头大马,进入枫林镇五里地,没有遇到伏兵。一座座村庄似乎都沉睡了,村民都在睡梦之中。他们加快前进,不惊动村民。黑压压的士兵,如一头头露出獠牙的猛兽,他们手里的刀剑在夜色里闪着寒光。 突然间,一颗红色的信号弹划破夜空!就像是一颗流星拖着长长的尾巴,落向余波所在的方向。 呜呜呜 海螺声响起。这是文奎穿越过来做的特殊“军号”。根据声音的长短决定进攻还是撤退。平时,各个部队训练时就养成了吹号的习惯。进攻、撤退、休息等,分别有三长、三短、两长一短的节奏代替。现在吹的三声海螺声都很悠长,表明部队迅速进入作战状态。 号声响起,意味着文奎的部队已经发现了敌人。守将张志带着他的三千人马从各个方向杀将过来。 和别的对手不同,文奎的士兵基本上配备了两枚手雷或者手榴弹。他们碰上对手,首先就是一顿炸弹招乎呼。三千人,六千枚手雷落在余波的军士当中,炸弹如雨点一般落在人群里,炸得他们人仰马翻,哀鸿遍地。炸弹爆炸引发的火光,让张志能清晰地看见,敌人被炸得肢离破碎。少数人被炸得飞向半空又落在地上。形象惨不忍睹。 炸弹在敌人人群里犁过一遍之后,敌人已经死伤过半。这时,冲锋的号声又一次响起,张志亲自挥舞着大刀杀入敌阵。一场惊心动魄的肉搏战由此拉开序幕。 刀剑锵铿有力的碰撞声,喊杀声,哭叫声,混成一片。文奎为了防止误杀,所有的手臂绑着白布。白颜色在夜色里比较显眼,可以防止误伤。战斗打了整整两个多时辰。天色渐渐亮的时候,战斗也慢慢接近了尾声。 余波带着残存的几十名亲兵,借着夜色悄然溜进树林,侥幸躲过一劫。其他的将士被张志的人全歼。抓到几百名受伤的俘虏,也被他们当场解决了。 天亮时分,余波垂头丧气地带着几十名残兵回到大营,张士信从恶梦中惊醒。他半夜带出去的五千人马,是想偷袭枫林镇,然后由此打开缺口,直逼江山县城。战事刚刚开启,余波就丢掉了五千人马! 出师不利啊。看着余波一身伤痕累累,血迹染红了战袍。张士信还是命令手下将余波绑了。 “我的士兵呢,他们去哪了?” 张士信嚎叫着,一脚将余波踢翻在地,然后喝道:“把这个败军之将给我砍了。以示惩戒。以后,你们都给我记住了,只可战死,不可投降,更不能逃跑。否则,株连九族!” 短短数个时辰,余波的五千军马消灭殆尽。余波的人头被挂在旗杆上祭旗。所有将士一个个心里打鼓。往前冲,前面是狼群。往后逃,后面是刀枪。 好铁不打钉。好男不当兵。一旦走上这条路,真的没有回头路! 张士信自己也背负着巨大的压力。作为张大帅的亲弟弟,他奉命出征,都是拜吕十三所赐。结果大哥扔给自己的是一块难啃的骨头。 “来人,传吕十三!” 上午辰时,吕十三胆战心惊地来到张士信帐中,弓着身子,连大气都不敢出。旗杆上那颗余波的人头,已经向他昭示了明天的下场。 张士信盯着吕十三看了一会,没好气地问道:“吕十三,听说是你向我大哥提议,要和陈友谅南北夹击文奎?” “。。。。。。” “说话呀?你聋了?” “回张帅,的确是末将提议的。余波初战失利,大约是文奎的人早有预防,他们中了文奎的埋伏。” “你的意思是,如果不中文奎部队的埋伏,我们就能有几分胜算?” “的确如此。整个江山县城仅三万守军。我们可以选其防守簿弱环节,猛烈进攻,速战速决。肯定能给文奎一个下马威。” “那就以你部为先锋,今日午时进攻,你看如何?” 第三一九章 替死鬼 吕十三不由暗暗叫苦,张士信显然是想让他去送死。面对张士信挑过来的烂刺头,他还不敢不接。 接是死,不接也是死。但凡被派去和文奎的部队作战,能有几个能活着回来?像余波那样,侥幸逃回来也被张士信给砍了脑袋。 “张帅,我的武功不好,怕不是他们的对手呀。” 听到吕十三苦逼似的哀号,张士信冷笑道:“我看你是临阵怯敌。该当何罪?” 说着,张士信的手伸向了腰间的刀柄,吓得吕十三连忙喊道:“去,我去还不行吗?” 张士信语气坚定地说道:“我拨给你八千人马,还是从枫林镇进攻。文奎守将张志刚刚打了胜仗,必然骄傲自满。骄兵必败这个道理你懂的。至于如何进攻,采取什么战术,你自己决定。我不作具体安排,你看如何?” 吕十三还能说不好吗?他不敢说!“诺”了一声,赶紧领命而去。 这个时候,吕十三深刻体会到,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原来也是如此之痛。不过,有一点张士信还是说对了,张志打了胜仗,必然会有骄傲心理。 午时前,张志命令士兵完成了战场清理,掩埋了那些战死的敌军尸体,使枫林镇又重新恢复了平静。 风和日丽。草长莺飞。 一阵阵和熙的微风吹来,让张志有一种暖风吹得游人醉的惬意。他躺在临时搭建的帐篷里休息,完全没有预料到一场大战已经来临。 突然间,枪声爆炸声此起彼伏。弓箭如雨点一般从远处飞来。有经验的士兵连忙操起盾牌护身,也有些人被弓箭射中。 张志听得大惊失色。连忙起身组织将士反扑。事发突然,而且吕十三的人马是张志的数倍。更可怕的是张志的士兵们随身携带的手雷、炸弹等已经用光,现在遇到敌人袭击,只能拼武功! 一时间,杀声震天响。 张志深知,如果此时自己带着人马逃跑,必然会导致军心不稳,全军覆灭。他派出一名通信兵,由五名战力强悍的士兵护送,杀出重围,向江山县城的陈志远求救。自己留下来死拼。 俗话说的好,软的怕硬的,硬的怕不要命的。张志带头拼杀,抢起砍刀一阵乱砍,再也没有人想逃跑。打肉搏战,吕十三的人数优势尽显。往往都是两个或者三个对一个。张志的部队渐渐陷入弱势。他们完全失去短枪、炸弹支持,全靠人力搏杀,只能依靠顽强的意志力苦撑。 陈志远接到报告,得悉张志的部队刚刚打了胜仗,又遭遇数倍于己的敌军袭击,不由大惊失色。情急之下,他亲自带领三百名骑兵,携带短枪和手雷,火速驰援。这时,他深深感受到,短枪和炸弹才是逆天的武器。武功再好,见到子弹也只有去死的份。 就在张志的人被渐渐压缩到一个山坳,眼看就要被全歼时,敌后突然枪声爆炸声大作。 吕十三正在兴奋地做着全歼敌军的春秋白日梦,身后出现了爆炸声,便明白张志的援军到了。子弹如雨点一般倾泄过来,一排排的军士像割韭菜似的倒下。张志的人又开始全力反攻。 “撤!” 吕十三终于下达了撤退的命令。那些原本就惧怕枪弹的士兵,听到撤兵的命令,哪个不想逃命?一时间,士气一泄千里,哗看见敌军如潮水一般退去。张志舒了口长气。 其实吕十三并不清楚,陈志远的人所携带的武器也是非常有限的。每个人两颗手雷是标配,扔完就没有了。只要把陈志远那区区三百人的弹药耗光,剩下的时间,拼的就是实力。 而吕十三所缺的,就是那一份忍耐力。所谓兵败如山倒。一旦下令撤军,士兵出现溃败,张志和陈志远两员猛将,带着比吕十三还少的人数,在后面一阵猛追。结果又扔下一大堆尸体。 张士信看着吕十三带着近三千人的队伍回到军营,一个个灰头土脸,垂头丧气,不由怒火中烧。 “来人啊,把吕十三给我绑了!” 又是一声令下。吕十三听得两腿一软,直接跪在地上,哀嚎道:“大王,我打了胜仗,你干嘛还要惩罚我?” 张士信怒喝道:“八千人出去,只有两三千人回来,这也叫胜仗?” “大王有所不知,我们也歼灭了张志一千多人,给他们带来了重创。后来,要不是他们的援军赶到,我们是有希望全歼张志所部的。” 张士信似乎是听到一个笑话,一个非常好听的笑话。吕十三居然歼灭了张志一千多人?他托着下巴,瞪大两只眼睛问道:“你所言属实?” “此类消息,你要证实也很容易,你可以问问我的将士们。如有半点假话,你再惩处我也不迟。” 吕十三终于松了口气。只要张士信问了他的属下,一定会了解到更多详情。如果能打死文奎部队一千多人,这不但不是罪,还是大功一件嘛。 张士信的态度有所松动,让人把吕十三先关押起来,听候处置。 当夜,张士信连续问了十几个人,答案都和吕十三说的一样,战事前期很顺利,歼敌一千多。后来敌人援军赶到,枪弹太过猛烈,这才下令撤退。只是在撤退的过程中,被张志的人追着打,损失太过严重。 了解到这些情况,张士信还是不准备放过吕十三,死罪免了,活罪不免。怎么说,也是他指挥失误,临阵怯敌,导致部队损失惨重。一声令下,吕十三被打了三十军棍,屁股被打得皮开肉绽,叫苦连天。 再说张志和陈志远,把吕十三的部队赶出枫林镇,一直踩着敌军的尸体杀得痛快。等战事结束,他们在清理战场时,却发现自己这边损失也很大,正如吕十三所言,战死者达到一千多人。这可是信州府起事以来损失最大的一仗。而且整个战事没有什么俘虏,逃跑的敌军都在路上被砍杀。 敌我双方的尸体分开堆积。吕十三的部队留下的尸体形成了一座“大山”,张志这边也有一座“小山”。要是看到这个“战果”,文奎肯定高兴不起来。 第三二0章 一战定乾坤 文奎接到前线战报,张志部被吕十三消灭了一千多人,真是吓了一跳。这可是他穿越以来第一次死这么多人。 这还了得?! 想当初,元军三十万人马,几乎被文奎整体收编。现在手中的人马,大多数是元军的降兵。而吕十三竟然消灭了自己一千多人?! 这个战果文奎的确高兴不起来! 一道命令传到江山县,要求张士信加倍偿还! 血鹰接到文奎的命令,在江山县城召开了前线指挥官会议。经过集思广益,提出了一个十分大胆的战术,集中优势兵力,一举攻下张士信的指挥部,争取活捉张士信。 十五万人,总计一百五十个大队。昼伏夜行,用了两天时间,人马全部集中到枫林镇。 第三天深夜。子时一到,随着一颗红色的信号弹升空。十五万人在同一时间向张士信的军营发动强攻。 血鹰站在高高的天柱山山顶,举起望远镜,看到了他从来没有看过的画面: 随着部队的加速推进,枪声、爆炸声、喊杀声,还有那熊熊的火光混在一起,形成了一幅无比壮观的画面。这个画面,比这个时代任何战争场面都要绚丽多彩。 以十五万人的兵力突然向张士信二十万人发起攻击,在枪炮和炸弹的助威下,张士信完全没办法阻挡。 张士信在睡梦里,被喧闹的枪炮声吵醒。几名亲兵惊慌失措地跑进来,说文奎的部队来了无数人,没办法估计有多少人。他们的人一边扔炸弹,一边冲锋,一个个都比猛虎还要凶猛。 张士信骑上马背,一拉缰绳,到了一个山峁,文奎的部队已经呈排山倒海之势向自己这边压来。 铺天盖地,全是文奎的将士。那些将士一边冲锋,一边喊着“活捉张士信”、“踏平瞿州”等口号,惊心动魄! “张帅,快逃啊,再不逃就来不及啦。” 吕十三不知从哪里钻出来,这小子似乎完全忘记自己的屁股被打烂了。这种时候,说什么都比逃命强。 “活捉张士信!” “活捉张士信!” …… 令人胆寒的呼喊声夹杂着刀枪碰撞的声音,在烈火的映光下,不知道有多少人头落地。旌旗在烈火中被烧毁,人仰马翻,热浪已逼近张士信。 “保护张大帅,撤!” 吕十三指挥一百多名将士,不由分说,夹起张士信的双臂就跑。 张士信也很清楚,只要文奎的将士把他包围了,他再想突围就不太可能。万般无奈之下,他借坡下驴,终于由勉强撤退到一路狂奔,一口气逃出六十多里地。 跑着跑着,后面再也听不到喊杀之声。 “吁” 张士信勒住缰绳,往后一看,只有吕十三和几十名亲兵。其他的人究竟是死是活,他不敢想象。 “啊呀” “噗!” 一口热血往张士信的胸口涌出来。他从马上一头栽倒在地。 吕十三连掐带喊,搞了好半天,终于把昏迷中的张士信弄醒。 “让我去死吧!我有何颜面回平江?!” 说罢,他就要拔剑自刎,被吕十三一把拉住。 “大帅,千万别啊!您可是吴王的弟弟,他已经失去了士德,不可能再失去您。胜败乃兵家常事。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快逃,只要逃回平江,一切还可以从长计议呀。” 张士信对于吕十三的“忠诚”,又一次感动得哭了。这次出兵,他们可是带了二十万兵马。受到冲击的是张士信的主力。其他各部分散在衡水、瞿州等地。文奎的部队就像长了眼睛似的,知道张士信指挥部就在枫林镇附近? 主仆二人抱头痛苦了一阵,隐隐约约又听到不远处传来减杀声。从这个势头看,似乎不把张士信的人赶尽杀绝绝不罢休。 万般无奈之下,吕十三不得不又一次把张士信扶上马,又一次踏上了逃命的末路。 这一跑,又跑出了一百多里路。 后面,已是彻底安静。天色也已渐渐放亮。 ……张士诚坐在元帅府,等来的消息是张士信几乎全军覆灭。借着黑夜,再加上文奎的部队只是集中优势兵力攻打张士信的指挥部。二十万人,活命归来的还有十万多人。仅此一战,损兵折将一大半。张士诚也是肉痛得不行。 这一仗下来,不但欲哭无泪,还会惹陈友谅小瞧啊。这么轰轰烈烈出击,结果败得如此之惨! 血鹰指挥着十五万人马,如秋风扫落叶一般,一路高歌猛进,所到之处,几乎没有遇到抵抗。张士信的部队能逃的拼命逃,不能逃的也作鸟兽散。还有的士兵吓得直接放下武器,脱掉军服,换成了普通百姓的衣服,躲进深山老林,或者老百姓的家里。 天亮的时候,战报统计出来,消灭敌军五万多人,活捉五万多人。 取得如此辉煌的战果,是连文奎都没有想到的。他们原计划只是报一箭之仇,由于采取了恰当的战术,竟然把张士信直接赶回了平江府。 仅仅是一夜之间,文奎收复了瞿州、金华等五个县,国土面积增加了一万多平方公里。 一战定乾坤。 相信通过这一战,张士诚和张士信两兄弟,连睡觉都要做恶梦。特别是张士信,被连夜追赶跑出一百多里地,一直跑到马累死。 如果高强度而大面积的溃败,是张士信有生以来第一次。文奎的部队就像着了魔似的,不顾一切地追呀追!这世界哪有这种打法? 血鹰还是有些遗憾,这一仗没有活捉了张士信,要是能活捉了这家伙,估计接下来的戏会演得更加出色。 第二天下午,血鹰坐在瞿州县衙门的大堂,有模有样地处理战后事宜。那些归顺的县太爷们,一个个都在老老实实地排队,听候血鹰的指示。 这时,门外有传令兵来报,张士诚派来信使求见! 血鹰一听真是乐了。不打不知道,一仗下来,连战火都没熄灭,张士诚居然来求和了。 他们的动作,是不是太快了点? 第三二一章 议和 来者李伯升,张士诚手下的得力干将。 血鹰的军营里刀枪林立,那些锋利无比的利刃在阳光照射下闪着森寒的光芒。血鹰的帐前两侧,站着两排高大魁梧的军士,一个个手握标枪和大刀,充满了腾腾杀气。 李伯升穿过刀枪林立的过道,来到血鹰的帐篷内。 “血将军,张士诚部将李伯升拜见。” 一见面,李伯升恭敬地施下个礼。当然不是下跪,而是作了个长揖。血鹰是个粗人,也不在乎什么礼节,指了指旁边的一个垫子,说道:“坐吧。不知李先生有何指教?” 这话里带着刺,让李伯升有种如哽在喉的感觉。明明吃了败战,一下子丢掉了五个县,哪还敢“指教”?我是来投降的好不好? “血大人,我家主人已认识到自己的不对,所以特派卑人前来道歉,想和文先生议和。必竟是以和为贵嘛。两军相争,兵戈相见,对于你我双方都是不利的。我们共同的敌人是元朝政府,是那个曾经强大的放牧民族。自家兄弟打起来,最终得利的是元军呀。” 李伯升那痛心疾首的样子,仿佛是一个和平爱好者。放在后世,完全可以颁一个和平奖。 血鹰也不客气,直接指向张士诚的痛处,说道:“我们也不想打仗,这一切都是张士诚逼的。事情的经过如何,不需要我细说了吧?” “这个我们也是痛定思痛。以前都是我们对不起文将军,不但铲除了他的三江商行,还多次派兵骚扰贵部。这次张将军为了表示诚意,特让我带来二十万两白银,以补偿贵部的损失。我们需要和平,让我们携起手来,像亲兄弟一样,不知贵部意下如何?” 这可是一个意外收获!血鹰不曾想过,张士诚居然服软了。不但来人,还送钱。这种好事上哪找。 血鹰和李伯升闭门商谈了半天,达成了几条初步协议: 一、以现在占有的地区为边界,双方不得互相侵犯。 二、双方可以互相通商,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正常的经营活动。 三、张士诚每年向文奎“援助”二十万两白银。 李伯升把“进贡”改成“援助”,完全是为了保全面子。要不然,自己这张老脸实在没地方放了。 双方谈了一个初步协议,李伯升要回去报功了。二十万两白银,用箱子装好的,全都是用马车拉来的。 血鹰内心大喜,表面却故作镇静地说道:“这些银子,我们文帅还不知道,您是否拉回去?” 李伯升一听慌了,连声说道:“这么远送来,很不容易。血将军,您还是代替文帅收下吧。要不然,我回去不好交差的。” “那万一文帅不要,还要惩处我,这如何是好?” “不会的,血将军,文帅不会这样做的。伸手不打笑脸人嘛。” ...... 望着李伯升带着一帮人远去,血鹰差点笑出声来。 当天晚上,血鹰亲自赶回信州,向文奎汇报张士诚这边的情况。文奎听说张士诚派人来议和,双方已初步谈妥,基本上还是满意的。 打了一仗,白得了五个县的地盘,还有二十万两白银。而且以后杜新京去平江做生意,张士诚的人也不会再骚扰。 当然,张士诚也不完全是个“输家”。他花了一点小钱,买来了平安,从此他不必和强悍的文奎为敌!这些年来,和文奎的部队打,他从来就没有捞到便宜。特别是这次,一夜之间横扫五个县,再打一去恐怕得被迫赶下海,连立锥之地都别想有。 慧缘法师听到这个结果,也是高兴得不行。张士诚这个小商人,终于被血鹰一战制服。这些年来,他总是搞事,骚扰得信州府不得安宁,连正常做点贸易都不行。 “能战方能止战。这一仗,血鹰功不可没!” 文奎开了个庆功大会,专门表彰血鹰、张志和陈志远等一批英勇的将士。 张士诚在北部战线溃败和议和的消息传到陈友谅这边,这位乱世枭雄气得七窍生烟。 “他娘的,真是个软骨头!” 陈友谅问候了几句张士诚的祖宗,自己的部下由张定边当元帅,二十万人已经和李敢的十五万人较量上了。 张定边率领二十万军队,从江州出发,昼夜兼程,用了十天时间终于抵达信州府附近的乐平县。 李敢带着十五万人的强大阵容,已经在边界一侧挡道。 李敢也是第一次带这么多兵马,第一次指挥大兵团作战。对手还是武力值很高的张定边。 据野史记载,陈友谅兵败后,张定边隐居山中,能用一根拐杖打死企图偷袭他的老虎。武松能用拳头打死老虎,张定边用木杖打死老虎,两者不相上下。 李敢的优势在于有军火库! 如果凭借武力值,估计李敢没办法和张定边较量。现在他可是配带了狙击步枪、手枪和手雷的一代战神。苏北的两千黑虎队员也被派到前线,任由李敢指挥。 如此一来,李敢的十五万人,比张定边的二十万人实力强大。张定边让部队在乐平县一字排开阵势,看上去也是人山人海,气势恢宏,有一种气吞万里如虎的豪迈感。 张定边让部队驻扎下来,并没有急于进攻。就这样坚守了十天。敌我双方僵持着,就像两个上了擂台的拳击手,仔细盯着对手的一举一动,暗暗地寻求进攻的机会。 战机稍纵即逝...... 李敢用望远镜观察着张定边的阵营,发现对方的将士一直保持着高度戒备,连晚上睡觉营房周边都是灯火通明,将士睡不解甲,合衣而眠。 就在双方都准备出击时,陈友谅收到张士诚已经向文奎议和的消息,不由大惊失色。 如此一来,原来南北夹击的计划已经泡汤。文奎只要抽出部分军队到南部,力量的天秤为倾斜得更加厉害。 陈友谅没有料到张士诚的军队如此不堪一击,更没有想过文奎的军队究竟有多么厉害。 就在陈友谅准备下达撤退命令时,前方传来消息,双方打起来了。 第三二二章 人有近忧 李敢不但是一个江湖大盗,更是一员勇猛无比的战将。当他得知血鹰在北部一举拿下张士诚五个县时,当天晚上子夜,他也动手了。 此时,陈友谅已有撤军的意图,命令还没有传达到前线。就在血鹰大胜的第三天晚上,李敢率部全线出击! 张定边也算得上身经百战的将领,一辈子打过无数次战,杀过无数的人。但他从来没有见识过这种打法。 李敢跟随文奎多年,深得现代战法的精髓。先是一阵炸弹,铺天盖地,像老牛犁地似的,炸得天崩地裂。士兵们一边扔手雷、手榴弹,一边向张定边的军营发起冲锋。迫击炮炮弹更是呼啸着飞过数百米,在敌营中间爆炸。 现代军火库的威力搬到这个时代,实在牛逼得不行。 张定边就算喊破嗓子,也制止不了军士们狂潮一般溃败的颓势。那些炸弹就像长了眼睛似的,凌空而下,轰轰轰,隆隆隆,火光升腾,人仰马翻! 那些从来没有见识过炮弹、手雷的士兵,手里的刀枪弓箭基本上没办法发挥作用。等他们稍为缓过神来,李敢的人已冲到面前。这群常年保持训练状态的士兵,好不容易找到一个发挥的机会,手起刀落,砍瓜切菜,犹如猛虎下山。 张定边的指挥能力再强,也经不起恐怖的炸弹从天而降,然后在他的人群里开花。好几次,炸弹落在他的身边爆炸,热热的气浪冲来,让他头晕,耳鸣。 ....... 一夜之间,张定边退出五十里地。李敢这才命令收兵。由于打得太过猛烈,李敢军队基本上不留俘虏,一路砍杀,所到之处,尸横遍野,惨不忍睹。 清晨,太阳照常升起。张定边让下面的人报战损,逃回来的人数只有十五万人。这个结果,意味着一夜之间有五万人命丧沙场! 当陈友谅在江州看到张定边时,差点没哭出声来。这些年,陈友谅由一个小县官,投奔倪文俊,后来杀了倪文俊,反了徐寿辉,迁都江州,自立为汉王。 一路走来,哪一步不是靠杀人?哪一步又不是冒着被人杀死的危险? 算计别人,被别人算计,几乎构成了陈友谅的人生。 张定边一战损失五万多人,让陈友谅消除了痛斥张士诚的想法。曾经,他对于张士诚的议和是多么不满! 一夜之间,李敢用事实告诉陈友谅,这世界真正属于谁,还真不好说。 在起义军的队伍里,最牛逼的几大巨头,文奎已经让陈友谅和张士诚吃尽了苦头。 相信朱元璋听到这个消息,也不敢轻举妄动。毕竟他也是要考虑后果的。 比较而言,朱元璋比陈友谅和张士诚都要谨慎。 连续打败了张士诚和陈友谅,文奎的部将们都开始自我膨胀起来。一个个吵着要一鼓作起,横扫中原,驱除鞑虏,把元顺帝赶回漠北去牧羊。 只有文奎心里清楚,仅靠一己之力,就算有一座军火库,也不可能轻松拿下整个国家。每一次打大仗,他都像一个苦逼的搬运工,悄然躲进军火库去搬啊搬,连续十几天不歇,又能搬多少? 这次为了迎接张士诚和陈友谅的两面夹击,文奎可是当了半个多月的搬运工。如果这两个狐狸意识到,弹药终究会消耗完的,然后尽力一搏,估计文奎的人就会顶不住。 可笑的是,这个世界的人都惧怕文奎的武器,并没有意识到,一旦失去子弹,步枪和烧火棍就没啥区别。 这天傍晚。文奎在元帅府迎接李伯升的到来。 李伯升代表张士诚,签下了双方商议好的“和平协议”。原先商议好的条款,一一得到落实。 杜新京带着八名黑鹰队员前往平江,准备重开三江商行。临行时,李伯升也是拍着胸脯保证,一定会保护好三江商行的利益。他并不知道,随杜新京而去的八名“伙计”,一个个都是以一当十的高手。 对于出尔反尔的张士诚,文奎可不敢掉以轻心。只不过杜新京已经暴露了,他就干脆把他摆在明里,另外又在三江商行队近开办了一家通达商行,做的也是贸易。 通达商行的掌柜是杨焱生。曾经的青龙帮帮主。对于地下世界无比熟悉。那些投靠文奎的青龙帮,如今得以重返江湖,一个个如鱼得水。 杨焱生带了三百名弟子,一个个怀揣短枪,手雷等。每人的短枪配子弹一百发。三百名弟子进入平江府,在这个弹丸之地很快掀起不小的波浪。 杨焱生有了文奎这个后台撑腰,腰杆子也硬了不少。临行时,文奎特地把杨焱生召到府里,强调了几项纪律:不得强占民女;不得聚众赌博;不得恃强凌弱等等。 “焱生,你现在已经是部队里的人,不再是江湖大佬。你们这一支力量的作用就是负责保护我们的贸易,保护杜新京他们的安全。千万别干损害老百姓的事情。” 杨焱生由一个大队长,变身为大掌柜,多少还是有些不适应。部队里的管理极为严格,而商行却完全不一样。 将在外,军命有所不受。连杨焱生都不相信自己,能否严守文奎制定的纪律。特别是那些“徒弟”,来历复杂,鱼目混珠,他们要背着自己干点坏事,只要不是很过分,杨焱生总是睁只眼,闭一只眼,懒得管。 水至清则无鱼。作为部下,哪个不希望水稍为浑浊一点,以便于浑水摸鱼? 在信州府,文奎的版图已不再是一个小小的信州府,而是包括了浙西的大片区域。在众将都心理膨胀之时,他始终保持着头脑冷静。 按照数量计算,文奎从山洞里搬出来的弹药,已经超出了那个山洞容积的两倍。也就是说,他搬出来的弹药,超过了两个弹药库。 没有弹药制造能力,一旦哪天弹药库被搬空,自己这点实力,还是没办法和朱元璋抗衡的。 想到这些,文奎有时也是彻夜难眠。别人一穿越过来就当皇帝,自己却需要打江山,真的有点苦逼啊。 第三二三章 阴沟里翻船 眨眼间,又过去一年。 文奎偏安一隅,在信州府当着“土皇帝”,过着悠闲自在的生活。 军事训练对于文奎的部队来说,就是一件永不停歇的工作。辛力刚不愧是教头出身,自从文奎扯起红巾军的大旗,他根据文奎从后世带来的《士兵操练手册》,进行了一定的改编,更加注重实战性和可操作性。 每隔一段时间,文奎就会下到各个部队去视察、观摩,了解军事训练情况。这无形中给辛力刚、也给各个纵队长带来压力。因为文奎的视察路线毫无规律可循,而且要求很高,决不允许敷衍了事。 这天傍晚时分。文奎带着几个亲兵来到水军训练基地。石权、石磊两兄弟正在教那些新招来的“旱鸭子”练游泳。 “你们都给瞪大眼睛看好了!” “扑通”、“扑通” 兄弟俩一头扎进水里,河面波澜不惊,平静得看不到一丝波纹。大约过去一袋烟的功夫,石权和石磊的头露了出来,距离文奎的视野大约五百米! “旱鸭子”们一个个惊叹得要掉了下巴。一个个尖叫不已。 这样的水性,简直和传说中的“水鬼”一样。石氏兄弟俩人从水底钻出来,露出头,往回一看,这才看见文奎站在岸边,很欣赏的样子,连忙又是一个猛扎,钻进水底,等他们再次露头时,每人手里抓了两条大鱼,都有两三斤重。 “文大帅,难得你来一趟,今晚让大帅尝一尝咱们信江河的鱼鲜。” 石权从水里钻出来,光溜溜地跳上岸。他的腰间只围了一条两尺来宽的布,有点类似于泳裤。石磊也是一幅光溜溜的样子。好在水军里面没有女兵,全都是男人。大家都已习惯了他们的“无耻”。 石权让石磊留在河边指导训练,自己陪文奎回基地的房间里坐。毕竟外面风大。经过数年的建设,位于信江河畔的水军训练基地已初具规模,一排排营房规划整齐,足以容纳一千多人住宿训练。 看见十几艘战船一字排开,气势恢宏,文奎看得心里乐滋滋的。 “文大帅,你那个迫什么炮的,能不能给我一些?如果能给每艘船都装上大炮,我们的战舰可厉害啦。” 石权把几条鱼扔给厨子,一坐下来就谈要求。这份心意也太迫切了吧? “你说的炮是迫击炮。你不说,我也正是为此事而来的。”文奎很客气地指了指身边的椅子,让石权坐下。继续问道:“你觉得每艘战舰需木配几门大炮?” “四门。” “没问题。每艘船再配给你们一百发炮弹。过几天,等你们的人会熟练操作大炮了,我就让你们去长江游一游。谁要是敢出来搞事,我们就用炮轰他!” 不但要有炮,还得有炮手才行。文奎和石权一边吃着信江河的鲜鱼,一边讨论着训练炮手的问题。眨眼间,天就黑了下来。 石权问:“天黑了,文大帅,您是不是在基地住一宿?” “不了。反正不远,我还是回家吧。家里有两个老婆,两个孩子,还有老娘亲。我留宿在外,他们会担心的。” “那我给你多派几个兄弟,你出一次门,才带五个亲兵,实在太少了。” “我们不是有枪吗?以一当十,绝对没有问题。再说,从基地到我家,只有十里地,我们又有马,很快就到了。至少目前在信州,还没有哪个人敢如此胆大包天,不把我文奎放在眼里。” 石权还是不放心,说道:“小心无大错。反正我这里有大批兄弟,我派十几个人陪你回去吧。” 石权的好意又一次被文奎所拒绝。他也就不好再说什么。不过,他的左眼皮“噗噗”直跳,根据以往的经验,这可不是什么好兆头! 左眼跳祸,右眼跳福。左眼皮跳,肯定不是好事。 文奎走了不久,石磊也带着一帮士兵回到基地。 “石磊,你别吃饭了。带十几个人,暗中保护文帅。” “嗯。” ...... 文奎吃饱喝足,便和五名亲兵一起回家。今晚他的腰间可是带了双枪,还有四枚手雷。 还有那五名亲兵,都是黑鹰突击队挑选出来的职业杀手,一个个身手了得,枪法精准。如此强悍的战斗力,又是在自己的地盘,所以文奎有足够的自信。 或许也叫麻痹大意! 突然间,文奎胯下宝马一阵嘶鸣,止足不前。这是预感到危机来临作来的自然反应。文奎心里格登一下,从腰间抽出双枪,胯下宝马双蹄往上一扬,咩咩的嘶鸣声传得很远,打破了夜的寂静。 石磊带着十几名士兵,在一里开外都能听到前方传来的战马嘶鸣,不由心头大震,喊道:“跑步前进,大帅遇到危险了!” 一里路,跑步也只是几分钟的事情。对于杀手而言,杀人却是按秒计算的。文奎拔出双枪的时候,突然从河岸的芦苇荡里射出雨点一般的箭簇! 战马驻足扬蹄的一刹那,替文奎抵挡了来自前方箭簇,还有侧面的箭并没有躲过。文奎双臂中箭,双手连枪也举不起来。 另外五名亲兵,还没有作出反应,就已被射下马。其中有两人当场毙命。另外三人,也不分东西南北,往黑暗处扔手雷。 轰轰轰! 手雷炸响,延续了杀手们进攻的时间。石磊的人赶到现场,敌我双方力量发生根本改变。子弹雨点一般向芦苇荡射去。 芦苇荡里,不时有杀手中弹倒地。那些躲在暗处的杀手见援军赶到,纷纷撤腿逃跑。 天色太黑。石磊的人也不敢往前追。他们战战惊惊地扫荡了一下周边一百米范围,发现了五具尸体。这些人都是二十岁以上、三十岁以下的年轻人。一个个看上去都是经过常年训练的。 真是阴沟里翻船啊。 是谁如此大胆? 文奎愤懑地从地上爬起来,望着黑漆漆的芦苇荡,不由后背阵阵寒意。这时,他觉得自己其实也是不堪一击的。要不是胯下战马扬起双蹄,替他挡了数箭,估计自己的前胸都变成血筛子了。 芦苇荡里传来一声惊喜的叫声:“这里还有一个受伤的!” 第三二四章 水上较量 没过多久,石磊的士兵从芦苇荡里拎出来一个活人。此人中等身材,浑身粗壮无比。仔细一看,这家伙的双腿都被子弹给打断了。 两条腿不停地渗出鲜血,鲜血染红的裤管。 “带回去!” 文奎撇了那家伙一眼,恨恨地说道。 今晚真的很丢人,文奎双臂都被射中,原本可以左右开弓的“双枪王”,直接被人射下了马,差点就要重生了。 文奎回到元帅府,连夜把那个受伤的俘虏关进了监狱。 那个倒霉的家伙没死成,也没跑成,现在到了文奎手里难免要受皮肉之苦。当晚,孙小山帮文奎处理了箭伤,又为那个俘虏处理了枪伤。 第二天早上,消息传开。史勇、血鹰、苏北、李敢等人纷纷来到元帅府,看望受伤的文奎。大约到了午时,从监狱传来消息,俘虏开口了,内情让文奎吓得一跳:对方竟然是陈友谅派来打探情报的探子! 众将一听,也是愣住了。陈友谅竟然从江州派人来信州打探消息,而文奎方面却被蒙在鼓里。 据俘虏交待,这次袭击文奎,并非精心策划,而是瞎猫碰到死老鼠。对方一共才来了十几个人,采取化整为零的办法,分散在信江河两岸,有的扮成渔民,有的扮成商人,还有的扮成了村民。他们的头目偶然得知文奎到基地视察,突然心生一计,搂草打兔子,决定在文奎返回的路上袭击他们。 这次的险情有着很大的随意性,文奎听得后背冒寒气。石权的担心是有道理的。像他这样的人物,出门带这么一点人,就算一个个是神枪手,战斗力无比强悍,碰到打埋伏的敌人,风险还是明摆的。 那个俘虏被关进监狱,一连十几天,睡的是冰冷的地,一堆稻草当地铺,吃食是糠和野菜,过着猪狗不如的生活。 文奎一直等到自己的箭伤好了,这才亲自审问俘虏。 “姓名?” “李波。” “哪里人?” “颖州。” “此番来信州,任务是什么?” “打探贵部水军训练情况。” ....... 李波只是陈友谅部下的一个小人物。文奎让他把陈友谅的水军描述一下,不由吓得一大跳。原来陈友谅是渔民出身,一直重视水军建设,竟然掌控着数千艘大船。而文奎才十几艘战舰。 就这么一点力量,还被陈友谅给惦记着! “李波,我明天就放你回去。麻烦你给陈将军带个话。就说我的船将会在半个月后去鄱阳湖游弋一下,如果他想吃掉我,这是一个机会。” 李波吃了那么久的苦头,原以为要被砍头,没想到是释放! 从文奎的态度看,他没有说谎的必要。 这天的阳光很好。监狱的大门咣当一声打开。狱卒没好气地在李波的屁股上踢了一脚,吼道:“你可以走了。” 李波的双腿已能走路。他艰难地迈动脚步,走出监狱的院子,狱卒见他那迟疑的样子,又踢了他一脚。 挨了这一脚,铁门咣当一声关上。李波这才觉得自己从地狱里回来了。 就因为有带一句话的价值,文奎饶了李波一条命。没过几天,他终于见到了陈友谅,帮文奎带了话。陈友谅被文奎的“牛逼”惊住了。区区十几条破船,竟然想游长江和鄱阳湖。文奎的脑子没坏吧? 在陆地,文奎拥有强大的火力支援,陈友谅还有些忌讳。要是到了水里,那可是另一个世界。信不信老子让你们有来无回? 让陈友谅生气的是,文奎把他抓到的唯一一个俘虏都放回来了。挑衅的意味十分明显。摆明了说,李波就是一个送信的。 李波十分侥幸地从文奎刀下捡了一条命,又战战惊惊地在陈友谅的刀下偷生。走出帐篷,他觉得自己的后背心已被汗水沁湿。 陈友谅是一代不按常理出牌的枭雄。要是惹得他老人家不高兴,抬手就是一刀,李波的性命也就结束了。 得知文奎的意图,陈友谅下达命令,每天都出动大量的战舰去长江和鄱阳湖一带游弋。但凡过往的船只都要经过他们的检查。 说白了,他要刷存在感。这个道理和张士诚有些相似。不过,张士诚已被文奎收拾得服服帖帖,每年还愿意“支援”信州府二十万两白银。 但陈友谅没有那么好征服! 就像等待女朋友似的,陈友谅每天都在等文奎的战船。他坚信,自己绝对是水上一霸。 既然文奎放出狂言,要派他的船队出来走走,他就要有勇气说“不”! 一个有实力的英雄,一定不会让对手失望的。陈友谅从李波这里获得的消息,时间是半个月!也就是说,半个月之后,双方将会在水面上一决雌雄。 半个月过去了。水面上的船只,随了渔民打渔的船,就是极少数的商务船只。成建制蜂拥而来的舰队并没有出现。 难道文奎只不过是一个会打嘴仗的孬种吗? 就在陈友谅以为文奎在虚张声势时,文奎亲自带着十二艘战舰,浩浩荡荡地从信江游弋而来,经鄱阳湖口进入长江。 “大帅,船船文奎的船来了!” 当陈友谅接到手下的报告时,他自己都有些激动。他的船都是两三层楼的大船,不但结实坚固结,还动力十足。而且每艘上还配了这个时代比较先进的大炮。 一向以水军强大而感到骄傲的陈友谅,从来没有低估过自己的实力。他不敢想象,文奎那一千多人、十几艘木板船的所谓“舰队”,又怎么经得起长江的大风大浪?那些只知道在小河里游泳的士兵,不知道在长江里还能游多久? “走,我要亲自去迎接文奎。” 陈友谅披盔带甲,全幅武装,亲自率领三百艘大船,从江州出发,准备在长江和文奎的船来一次“偶遇”!他要让文奎这个不守规矩的人知道,谁才是水上的霸主?谁才是真正的英雄? 次日早晨,太阳从东方升起,照射在长江江面上,金光闪闪,像是有无数小鱼水在水面上跃动。文奎起床后,迎着朝阳向前方看去,看到黑压压的船队如黑乌鸦似的,向自己这边驶来。 第三二五章 发展水军 那是陈友谅派来的战舰。 文奎算是看清楚了,数百艘战舰的目标就是自己少得可怜的十二艘木船。陈友谅的舰队高大,气派,气势汹汹。看到目标后,它们便开始呈圆形包围上来。 这是一群海上的狼群。弱小的文奎舰队,就像是待宰的绵羊。文奎赶紧传令下去,准备战斗! 区区十二艘木船战舰,到了宽阔的长江江面,面临三百多艘铁甲舰队,简直就是羊入虎口。更可笑的是,信州府的“草头王”文奎居然也在船上。陈友谅铁了心,要在本次战役坚决彻底干净地全歼了文奎。 只要文奎一死,树倒猢狲散,信州府的这支义军就会举手投降。到时候,陈友谅就能把乘势把信州府和浙西地区吞并。 正是打着这个如意小算盘,陈友谅亲自坐镇指挥。不到半个时辰,他的舰队已完成了对文奎舰队的包围。文奎站在船头板上一看,对方千帆竞发,就等指挥官下达出击的命令。 轰!轰!轰! 文奎先动手了。为了这次出征,他把舰船上的炮弹翻了数倍配发。每艘船至少四百发炮弹,十二艘战舰,炮弹近五千发。而陈友谅的舰船用的是土炮,点燃引线所需要的时间长,还经常炸膛。 正在陈友谅准备下令攻击时,文奎的炮弹已如狂风暴雨似的砸了过来。势头之猛,速度之快,爆炸力之强大,陈友谅从来没有见过! 一艘战舰,只要被炮弹打中,不仅仅是人员伤亡,更可怕的是船体被炸开一个大洞,长江的水直接往船里灌。文奎的舰船每两艘靠在一起,组成一个战斗小组,一边开炮,一边向陈友谅坐镇的大船靠拢。 这可是要拼命的节奏! 陈友谅见状大惊失色,连忙从中间的大船跳到后面的小船,生怕炮弹落到自己的身上。 文奎咬定“帅”字旗目标,一路轰击,一路前行。陈友谅的很多舰船,火炮还没点燃,船体已开始下沉。倒灌的江水和仓惶逃命的士兵,让不可一世的陈友谅感觉到世界末日来临。 然而,文奎的炮弹似乎不要钱似的,怎么打也打不完。在清晨阳光的照射下,长江江面映红了一大片,熊熊燃烧的大火,还有无数不幸遇难的士兵尸体,现场一派狼籍...... 两个时辰后,文奎的舰船成功突围。从鄱阳湖湖口原路返回,大摇大摆,一路再也没有阻挡。 等陈友谅从惊慌失措中清醒过来,文奎的舰队早已走远。张定边、丁普胜等几员大将问,还要不要追?他气恼地吼道:“原路返回!” 文奎的舰队虽然弱小,但他们凭借着强大的炮火支持,竟然如入无人之境。据战后统计,陈友谅被炮弹炸沉了五十多艘船。死伤官兵近千人。而文奎就像是到长江来玩了一趟,十二艘木板建造的舰船,全须全尾,毫发无损。简直牛逼得不行。 回到信州府,文奎也算是长了一回见识。尽管安全地回来了,他也认识到陈友谅水军的强大。这是一个不可低估的对手。 据史料记载,等朱元璋摆平了张士诚和陈友谅,他的实力已是大到无边,足以和北方的元朝政权抗衡。 文奎不通水性,却意识到水军的重要性。到长江游弋一圈回来,更加坚定了他发展水军的决心。 十二艘太少,最少也要两百艘! 从此,文奎督促后勤部长柴茂大把大把地花银子,购置舰船,训练水军。 柴茂一次性买来一百艘船,文奎还不满意。无奈柴茂两手一摊,叹道:“现在的财力有限,要养活三十多万陆军士兵已是不易,根本没有这个财力。” 没钱也要办事! 按照后世的说法,没条件,那就创造条件办事! 文奎带着血鹰和李敢两员大战,骑马来到鄱阳湖边。这里的景色美到极致,美到让人窒息。一连十几天,他们都沿着湖边散步似的。血鹰和李敢弄不清文奎的意图。 “文帅,您究竟想干什么?” 这天,他们两个终于忍不住发问。文奎挥着马鞭,指向远方的船队,说道:“你们看那是什么?” “船啊。你奔赴鄱阳湖数百里地,难道就是为了看船?” “不是看,而是想占为己有。” 两个江湖人士从文奎的话里意识到,他是想打陈友谅水军的主意! 文奎继续说道:“既然已经结下了仇恨,我们不妨把陈友谅打痛。你们看看他是不是富得流油?我们是买不起那么多船,但我们有枪有炮,不能去抢吗?” 血鹰兴奋地叫道:“原来文帅比我们还要像土匪!” 文奎一出手,一巴掌如闪电般扇到血鹰头上,血鹰结结实实地挨了一下,倒也不敢多嘴多舌。文奎是不想打,而不是不能打。他一旦出手,血鹰也要怕几分。 “我们不是土匪,而是正规军。土匪哪有这么强大的实力?你们想想,十二艘船,居然能从陈友谅三百艘船的包围下顺利突围。假如我们拥有三百艘船,甚至更多,那么长江沿线,还有他说话的份吗?一口吃不下一个大胖子,实力要一点一点地增长,抓住机会,上一个台阶,稳打稳扎,我们才会有今天啊。” “文帅,您的想法,真是让我们长见识了。行,您指到哪,我们就打到哪,决不含糊。只要兄弟们上下齐心,不怕死,不要命,不爱钱,我们就能创造一个新世界。” 血鹰的情绪也激动起来。这个曾经的杀手,这些年跟随文奎左右,认字读书,习武练功,已变身为一个文武全才。 李敢也不差。想当初,他可是铜鼓山的一大隐患。自从投诚以来,倒也没有发现他有什么劣迹。甚至还改了很多坏习惯。比如,赌搏。文奎要求绝对禁止,全军的将士没有谁敢顶风违纪。 这支由土匪、佃农、降兵组成的军队,能形成强大的战斗力,当然和铁一般的纪律有关。文奎对于未来的争霸很有信心。 第三二六章 买不如抢 经过数天的观察,文奎发现一个秘密,陈友谅在鄱阳湖附近有一个基地,专门用于训练水军。一些从北方来的将士,不熟悉水性,就是在这个基地训练游泳划浆等。 李敢和血鹰等人看到那些停泊在训练基地的舰船,一个个眼放绿光。假如能把停靠在训练基地的船抢来,对于文奎来说真是天上掉馅饼了。 三天后。文奎准备动手了。 站在沙盘旁边,文奎手执长鞭,指着陈友谅的训练基地说道:“血鹰和苏北各带一路人马,分东西两个方向堵住敌人从岸上逃命的退路,同时解决他们岸上的敌人。石权石磊指挥我们的战船从水路围上去。我们有强大的火力支持,他们从水路逃不了,从岸上也逃不了。只有一条路,投降!我亲自去观察了几天,这个基地陈友谅大约放了一千多人。除了一些通水性的教练,大多数人都是从北方来的旱鸭子,把他们赶下湖,不淹死才怪。” 石权石磊两兄弟,以前只不过是一个打家劫舍的土匪,现在手里指挥着上千人的队伍,成就感爆棚。如果能把陈友谅停靠在训练基地的船抢回来,他们手里的实力和权力都将成倍增长。 这些好事,想想都兴奋! 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文奎的部队按照原先的部署,全部准备到位。 陈友谅用于训练的基地近在眼前。到处都是星星点点的灯光,还有影影绰绰的人影。负责基地训练的水军头领涂向义今晚喝了一斤白酒,理由是祛寒祛湿,实际上谁都知道,嘴馋。 带头的嘴馋,带动了整个基地的人都嘴馋。禁酒?在这里可没这回事! 子夜时分。涂向义睁着惺忪的睡眼,歪歪斜斜地从营房里出来,想到野外撒泡尿。突然看见湖面的上空升腾起三颗红色的信号弹。他从来没有见过这玩意,还以为是流星划过。 百十年都难以遇上的“流星”,居然被涂向义看到了。借着信号弹的光芒,他看到十余艘战舰已经迫近跟前。相距不过一百多米。站在岸上看水面,要不是看到那些战舰在移动,涂向义还会以为那是自己的船。 黑漆漆的夜空里,庞大的舰船在悄然移动,就好像一座座大山在向涂向义压来。一他猛然一惊,醉意全消,整个人变成异常清醒。 “不好,敌人来了!” “快点抄家伙,我们遇上敌人了!” …… 那些移动的“小山”到了跟前,突然跳出无数军士,一个个手执明晃晃的砍刀杀了过来。与此同时,东西两个方向也冲出了数不清的士兵,这些人手执冲锋枪、步枪、手枪等,边打边冲。 “不想死的跪下!” “投降者不杀!” …… 涂向义亲眼所见到的,就是所有企图举刀者,都被一枪爆头。只有跪地求饶者才能逃过一劫。有几十个士兵为了逃命,咕咚咕咚跳进冰冷的湖水里,没过几分钟又不得不游回岸边,被文奎的人抓了活的。 文奎早就有严明的纪律,不杀俘虏。今晚这一仗,对于俘虏的“宽大”,更是前所未有!只要是抓了活的,都有可能转化为自己人。 短短一个多时辰,陈友谅设在鄱阳湖某港湾的训练基地被连根拔起。两百多艘船,被石权石磊训练出来的军士抢走。那些投降过来的士兵,一个个捆得结结实实,由血鹰和苏北的人分开押送,然后沿着信江一路向北,到第二天下午,全部安全返回。 回到信州府,苏北和血鹰用的还是老办法,愿意投降的全盘接收,不愿意投降的,发给遣送费,让他们回老家种田。 经过一番思想教育,居然有超过半数的俘虏愿意加入文奎的阵营。让文奎深感意外的是,连总教官涂向义自己也举手投降。 文奎听说陈友谅的水军教官涂向义也要投降,亲自来到监狱探望。 涂向义被关在漆黑的监狱里,已被关押两天两夜。这两天就像两年一样久。当他看见文奎出现在自己面前时,还不敢相信这个年过三十的男子,竟然就是名噪一声的“信州王”。 历过那么多年的磨练,文奎的身上散发出一股不怒自威的气息。他的突然出现,竟然让涂向义感觉到一种不寒而栗。 文奎冷冷地问:“你就是总教头涂向义?” 涂向义连忙躬身,向文奎施了个大礼,回道:“正是卑职。” “你可想清楚了,万一陈友谅知道你在我这里,他会拿你的家人开刀的。” 文奎提出这个很现实的问道,的确让涂向义很为难。他实话实说:“陈友谅为了稳定军心,牵制将官,把所有将官的家属都集中的江州府居住。卑职的确还有妻子和一个十岁的儿子在江州。” “如果我们能救出你的妻子和儿子呢?” “涂某肝脑涂地,万死不辞!” “说说理由?” “良禽择木而栖。文将军的美名,我们早就有所闻。鄱阳湖都昌港湾训练基地的事情,更让我们体会深刻。自古以来,都是胜者为王,败者为寇。如果换了其他人,估计我们这一千多弟兄都得死。而你们居然让大多数人活下来了只是杀了几个负隅顽抗者,这种大仁大义,不是谁都可以做到的。” “好吧。这个理由可以成立。我们保证在两天内,把你的妻子和儿子住处告诉我。不过,到了我们这里,可是委屈你一下,暂时当石权石磊两兄弟的助手,协助他们一起练兵,等条件成熟,我才会考虑让你单独带兵。” “涂某愿意悉听尊便。” 接着,涂向义说了一个地址。文奎让人把地址记下来,又让涂向义给家人写了一封简短的信,估计只有看见他的亲笔信,他的妻子和儿子才愿意来信州。 第三天晚上,血鹰的人就把涂向义的妻子和儿子带到信州府。涂向义看到亲人已被解救,一家人抱头痛苦一顿,都有了一种生离死别的感慨。 败军之将,能有这个待遇,也只有文奎能做到。 第三二七章 抓刺客 陈友谅还没有从长江炮战中缓过神来,突然传来坏消息:水军训练基地凭空消失,千名士失和两百多艘战船去向不明! 听到这个消息,陈友谅的屁股哪里还坐得住?第一时赶赴现场,这里已是一派狼籍。横七竖八的尸体表明,这里曾经发生过一场恶战。奇怪的是,一千多人的水军基地,只有几十具尸体,剩下的人去哪了?总教头涂向义去哪了? 没多久,陈友谅收到消息,涂向义的家人不知去向! 背叛! 这是赤裸裸的背叛! 原本并不是一场里应外合的阴谋,被陈友谅一番猜测,很快想到了涂向义是一个背信弃义的家伙。 涂向义,我不会让你好受的!陈友谅发誓,不活剐了涂向义,难解心头之恨。 清晨。太阳光照射在信江河面上,波光闪闪,像是无数的小金鱼在水面上跳动。文奎带着新收编的涂向义专程来到训练基地。石权石磊两兄弟早已看见由远而近的战马,便等候在基地门口迎接。 双方见了面,文奎向他们两个介绍了涂向义。作为新人,涂向义把姿态放得很低,说了很多客气话。 石权石磊都是粗人,豪迈地一摆手,说道:“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从此我们都是兄弟了,自家兄弟,就该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数百艘战舰傲立水面,把信江河占据了半个河道,高高的桅杆一眼望不到边。文奎看到这些战船,又有那么多精通水性的热血男儿,不免有些遗憾。那个神秘的军火库里,并没有发现救生衣之类的玩意。要是有的话,就算战船被炸沉,士兵们逃生的希望还是很大的。 要是有救生衣,减少水军伤亡。对于发展水军很有利。 只可惜文奎不惜制造救生衣。 文奎把涂向义和石权石磊两兄弟的工作进行了分工。涂向义主要负责训练舰船作战,石氏兄弟负责水军的游泳。要求他们把普通士兵一个个训练成“水鬼”。必须要有“水泊梁山”阮氏兄弟那些手段。 有了这些“水鬼”,再加上涂向义的舰船战术。两者优势互补,相信够陈友谅难受。 某日。 文奎收到卫兵报告,在涂向义宅祗附近,发现几个鬼鬼祟祟的人! 这个消息,让文奎着实惊吓出一身冷汗。涂向义从陈友谅那里过来,从陈友谅那睚眦必报的性格,他是不会放过涂向义一家子的。要是让他知道涂向义是在帮他训练水军,更不可能给他好果子吃。 血鹰接到命令,活捉那几个窥探涂府的探子! 涂向义奉命回家。这对于他来说,简直是不可思议的事情。文奎这是怎么了?刚刚把自己送到训练基地,还被要求必须吃住在基地。没干几天,又被要求必须天天回家住,陪妻子和儿子。 天黑时分,涂向义回到家里,和家人一起享受着天伦之乐,并没有把思维向刺客方面去想。他不敢相信,陈友谅已经下达了诛杀令,必须对涂向义全家斩草除根,连十岁的儿子也不放过。 深夜。血鹰带着两个高手潜伏在涂向义宅祗附近。那是一棵高高的槐树,枝繁叶茂。躲进几个人在树上,外人难以发现。 血鹰等人潜伏到深夜。北风起。 听着风声,血鹰嗅到一股危险的气息。 黑暗处,的确有好几双锐利的眼睛,死死地盯住涂府,一直看到涂府息灯,便如鬼魅似的跳上涂家的屋脊。这些人的轻功十分了得,一个个手里都执着明晃晃的大刀。他们早就做好的杀人的准备。 今晚要是不见血,他们别想回去见主子。 刺客为首者姓项,项金鑫。据说命里缺金,父母就让他的名字全都是金。 项金鑫一声令下,五名刺客如鬼魅一般,高去高来,几个跳跃,全都进入了涂宅。 噗!一颗照明弹腾空升起,把涂宅照得通明。 “有刺客!” 不知谁喊了一句。涂宅各个角落都亮起了灯。每个墙角都有弓箭手和枪手! 项金鑫一下子愣住了。如此绝密的刺杀行动,只有陈友谅知道。这是不可能泄密的。 再说,他可是亲眼看见涂向义回家的。他家里的情况,也一直在自己的监视之下。 要说反常,就是在傍晚的时候,曾经有数辆马车向涂家送柴火!项金鑫想到这里,不由浑身一震! 眨眼间功夫,项金鑫和他的五名刺客完全暴露在弓箭手和枪手威胁之下。别说枪了,单是那些弓箭手开弓射箭,就能让他们浑身变成刺猬! 涂向义听到外面的响声,从卧室里出来,看到项金鑫和他的五名刺客,顿时什么都明白了。自己稀里糊涂地当了一回诱饵,还真的钓到几条“小鱼”。 “项金鑫,我们远日无怨,近日无仇,你干嘛要来我家搞暗杀?” 项金鑫眼里满是怒火,咬牙切齿地骂道:“你这个吃里扒外的小人。主子对你不错,你去反咬一口,导致鄱阳湖水军训练基地被文奎整个端走。你不死,谁该死?!” 涂向义冷哼一声,笑道:“姓项的,别说那么多废话!和我谈义气,陈友谅才是真正的大逆不道。倪文俊对他恩重如山,他反手就将他给杀了。徐寿辉是我们的头领,结果陈友谅为了一己私利,把徐寿辉也给杀了。要说讲义气,陈友谅才是真正的小人。而你,为了这个小人来暗杀我和我的家人,你又算个什么东西?想当年,我对你怎么?你还记得吗?如果我没有记错,你当年在颖州当土匪时,被陈友谅的军队活捉,原本是要砍头的。是我出面,让陈友谅饶你不死,还让你当了一名侍卫。一个小小的侍卫,说白了就是一条走狗,而你这条走狗,竟然成了陈友谅最忠实的走狗。所以,他才让你这条狗来反咬你以前的恩人。你不觉得,这陈友谅用心歹毒,置你于不义之地吗?” 项金鑫被涂向义一阵数落,瞠目结舌,无言以对。涂向义所言,字字如刀,直刺他的良心。其实,他一直都在矛盾之中,寻思着见了涂向义,如何才能忍心向他捅上致命的一刀,让他死得毫无痛苦! 第三二八章 攻心为上 项金鑫真心希望涂向义能留着“口德”,这家伙的伶牙利齿,让他无地之容。 只见涂宅附近的树上,倏地飘进一道黑影。涂向义大吃一惊,定睛一看,原来是血鹰来了! 血鹰抓住一根绳,借助惊人的弹跳力,直接从树上飞到院子里,稳稳地在项金鑫面前落下。 “就凭你这几下子,也能当刺客?” 血鹰面露讥诮之色,惹得项金鑫一阵发毛。能从院外的大树飘荡进来,轻功自然了得。 项金鑫从血鹰身后,感受到一股凛然的杀气! 这些年来,血鹰可是从刀山血海里滚出来的,手上的人命没有一千也有八百。这些冤死鬼的冤魂,把他培养成一个连鬼神都惧怕的魔鬼。 项金鑫在血鹰面前没撑过三分钟,竟然吓得两腿一软,直接跪倒在地上。 “大王饶命呀。我还不想死!” 血鹰一脚踢向项金鑫的软肋,把他踢倒在地,愤怒地吼道:“老子不是大王,是杀手!不,是杀手他爹!来人,把这几个畜生都全抓起来,听候文帅发落!” 项金鑫和他的五个刺客被活捉之后,立刻带上枷锁,押入大牢。 这一关,就关了十五天。 半个月,天天吃糠,睡地,过着猪狗不如的生活。饱受精神和肉体折磨,已让项金鑫精神崩溃。 终于有一天,项金鑫被狱卒叫醒。 “项金鑫,起来,你已获准出狱了。” 走出监狱的大门,项金鑫看到血鹰如天神一般站在那里。地上摆着一排竹笼。竹笼里装着五颗人头! 这些人头正是项金鑫带来的五名刺客。项金鑫瞬间明白了原因。文奎是想通过他,把这五颗人头带给陈友谅。 果然,血鹰开口道:“项金鑫,文帅说了,你只要把这五颗人头送给陈友谅,你就可以免除一死。其实我们主公并无他意,就是想让陈友谅知道,不要随随便便派刺客过来。要是还有下次的话,一个不留,全部砍头!” 项金鑫走出监狱,外面有一匹马在那等他。血鹰指了指马背,吼道:“现在你骑上他赶快逃命。不要被我的子弹追上你。要不然,你没命回江州。” 说罢,血鹰掏出手枪,拉动枪栓,把项金鑫吓得屁滚尿流,哪里还敢有丝毫怠慢? 项金鑫麻利地把竹笼子捆在马背上,一溜烟的功夫,跑得没有踪影。 …… 等项金鑫回到江州,距离他被派出去已经快一个月了。陈友谅还以为项金鑫一帮人已经被文奎给收拾干净了。没想到文奎会故意放回来一个,文奎之所以这样做,明显是要羞辱他,警告他! 陈友谅眯着小眼睛,阴毒地吼道:“项金鑫,你还敢回来?你为什么不选择战死沙场?” 项金鑫嗅到一股危险气息,连忙跪地吼道:“大王,文奎的人让我带话回来。为了您和您声誉着想,我不敢不回来呀。” “哦?他要你带什么话?” “他说,要是大王还敢派人去搞刺杀,他再也不留活口了,全部杀光!” “岂有此理!朱元璋欺侮我,他还算有些资本,连一个小小的信州府都敢口出狂言,这还了得!老子发兵五十万,坚决铲平信州府绝不罢休!” 说罢,陈友谅就要调兵遣将,准备大战文奎。这种耻辱,他不是没受过。朱元璋的猛将常遇春,就曾把陈友谅的三千降军活埋,只放了几十个人回去报信。 陈友谅此言一出,立即招到数员大将的反对。丁普胜、张定边等都觉得文奎不好惹,也惹不起。区区十二艘舰船,还是木板的,就敢来长江游弋,居然还让他们全身而退。 张定边道:“主公,自古以来,柿子都是挑软的捏。惹不起,我们还躲不起吗?我认为我们暂时还没有实力消灭文奎,不如学张士诚的做法,议和。最好能在最近几年内相安无事。等我们的实力强大到一定程度,再去收拾文奎,那也不迟。” 自古以来,争霸天下都是择机而动。三国之乱,打了那么久,各种各样的牛人都现身了,最后还不是让司马懿的后人统一了江山? 适当时机,选择使用适当的力量。陈友谅冷静下来,觉得张定边的话很有道理。 为什么偏偏要和文奎对着干呢?只是被文奎一夜之间抢走了两百艘船,心里窝火,实在咽不下这口气啊。 受了别人欺侮,还不能发作。这还是人吗?文奎还让不让活了? “张将军,您的意思是,我们挨了打,还要保持沉默。或者说,还要厚着脸皮去议和?” 陈友谅心生不快,实在没有办原谅自己。这次派项金鑫去刺杀涂向义,其实是一个很简单的任务。就是这么一个小得不能再小的任务,居然白白搭上五条人命,还被文奎疯狂打脸。 这样的日子,还让不让人活? 正在陈友谅觉得无地自容的时候,丁普胜主动站了出来,说道:“主公,臣愿意去一趟信州府,找那个文奎谈一谈。毕竟我们都扯着红巾军的旗号,关起门来都是自家兄弟。既然是自家兄弟,那还是有周旋的余地的。再说,从文奎一方的自身利益出发,他也不希望和强者树敌。杀人一千,自损八百,这是上了古训的。文奎虽然有十分强大的火炮支持,但信州府毕竟只不过是弹丸之地。他们的财力、人力都很有限,根本没办法支撑大规模战争。他们如果不是有强大的火炮,估计早就被元朝政府给剿灭了。” 丁普胜主动请缨,让陈友谅下了个台阶。这连续三战,陈友谅没有占到任何便宜,损失还不算小。好在他占据的土地辽阔,想恢复元气相对较易。 要实现帝王梦,就必须有大智慧。陈友谅是一代枭雄,该妥协的时候还是会妥协。略微思忖片刻,他还是答应了丁普胜的请求,决定让他去信州府找文奎谈一谈。 丁普胜得到陈友谅的信任后,立刻修书一封,派通信兵骑马奔赴信州。没过多信,他就收到了文奎的回信,同意采取谈判的方式解决争端。 第三二九章 偷袭 丁普胜带着陈友谅的亲笔信来到信州府。文奎倒也没有摆什么“架子”,直接在自己的元帅府召见了他。 让丁普胜深感意外的是,江湖上传说的人物原来如此年轻!三十岁出头,长得白白净净,文质彬彬,一点也不像十恶不敕的那种“大魔头”。 双方进行了一番十分友好的会谈。丁普胜对于文奎的印象大为改观。就是这么一个年轻人,竟然让陈友谅连续吃亏。 这次文奎倒是十分“谦虚”地接纳了丁普胜的建议,答应双方友好相处,共同反抗元朝政府。以前所有的争执到此为止,这也意味着文奎白捡了那两百多艘舰船和数百名士兵。 双方谈妥了友好协议,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部事务,文奎带着丁普胜参观了学校、医院、福利院等惠民机构,看得丁普胜两眼发直!让他没有想到的是,文奎把信州府治理得那么好,这里的民众简直过着天堂般的生活。相比于战乱,这里就是人们理想中的世外桃源。 送走满心感慨的丁普胜,文奎终于舒了口气。必竟又一个瘟神被送走了! 陈友谅可不是好惹的主。这次惹了他,他或许会记恨一辈子,说不定哪天翻脸,大军进逼,也够文奎喝上一壶。这些人可都是元末明初的猛人,没有哪个是善茬。 居安思危! 文奎深深地感到后背脊阵阵发凉。信州府这个弹丸之事,周边可是藏龙卧虎。一个不小心,就会被别人给吃掉。 所以文奎总是让他的部队时刻保持着战备状态。只要一个风吹草动,都必须在第一时间作出反应。 眨眼间,又一年过去了。1359年,也就是至正十九年。文奎来到这个世界已快十年了。 这年冬月。天气出奇的冷。过了霜降节气,不但早晚结霜,还下起了冬天的第一场雪。 那天晚上,镇守老鹰嘴的部将张志带着几名亲兵巡逻,文奎碰巧也在老鹰嘴夜宿。 平时,为了增强部队的凝聚力,督促部将抓好练兵,文奎经常采取这种方式夜宿,实地感受部队官兵的紧张生活。 这天有如神助一般,文奎不但在老鹰嘴夜宿,还和张志一起去巡逻! 老鹰嘴居高临下,向南是一大片的开阔地,一马平川,全都是良田和河网。文奎站在山峁之上,架起望远镜向南望去,看着看着,他的脸色变了! 那一马平川的开阔地带,突然惊现密密麻麻的士兵! 盔明甲亮的士兵们,在淡淡的月光下闪着幽光。那些如野兽一般的士兵,打的正是陈友谅的旗号。 凭借来自后世的记忆,文奎清楚地记得,这一年的冬天,陈友谅派遣他的部将王奉国一举攻克了信州府! 想到这个结果,文奎不由神识大变。要不是今晚碰巧来老鹰嘴借宿,张志的部队肯定会被王奉国给吃掉。 “有敌情!” “砰啪!” ……… 老鹰嘴山寨沸腾了!三千多士兵,纷纷从温暖的被窝钻出来,来到山寨的围墙处坚守。王奉国指挥着数万人马,企图一举拿下老鹰嘴,打开信州府的南大门。 事与愿违竟然被文奎很意外地发现了。 眼见行踪暴露,王奉国挥舞着战刀,以人海战术向老鹰嘴发起了冲锋。 由于事先毫无征兆,文奎深知,这是一场毫无准备的战斗。从山顶往下看,田畴之上,黑压压的一大片,一路绵延,一眼望不到边际,全都是陈友谅的军队。 那么多士兵,和蚂蚁一般密密麻麻。这么多蚂蚁看着都心里发怵。 随着三颗照明弹升空,从高往低,无数滚木翻滚而下,象狂风暴雨一般。王奉国站在山脚处,看见他的人马被砸得血肉横飞。 借着惯性,石头、擂木等武器的杀伤力十分巨大。但毕竟这些武器都是数量有限,用完了就没有了。大约半个时辰,山上再也没有石头和滚木翻滚下来。 新一轮冲锋又开始了。 如果今夜不是文奎在老鹰嘴宿营,张志肯定心头大乱,甚至丢弃阵地直接逃跑。毕竟自己只有三千人,而敌人却是好几万人。而且是在毫无准备下的偷袭。 实力一边倒,这仗还怎么打? 就在王奉国指挥部下,踏着战友的尸体继续前进时,山上传来了密密麻麻的枪声、爆炸声,还有弓箭“嗖嗖嗖”的破空之声。 一时间,又是人仰马翻,死伤无数。然而,王奉国似乎咬定了老鹰嘴。还是死死咬住不放的那种。文奎看得出来,对方在进攻前肯定做足了功课,知道山寨守军人数有限。所以才会不惜一切代价地进攻,再进攻! 情急之下,文奎修书一封,命令通信兵送给李敢,紧急调派两万人马操王奉国的后路。同时,还送了一封书信给血鹰,让把带黑鹰突击队紧急增援老鹰嘴。 写完两封书信,文奎总算松了口气。 一旦王奉国的后路被切断,他就会面临全军覆灭的危险。到了那时,他想撒也不行! “张志,让你的人子弹省点打,提高杀伤力。拖时间。天亮前,李敢和血鹰的人一定会赶到的。等他们赶到,我们再发起反攻,把敌人赶回鄱阳湖去喂鱼!” “是!” …… 李敢和血鹰两个人看到文奎的亲笔信,顿时睡意全无。整座军营集体爆棚。那些嗷嗷叫的士兵,听说陈友谅派兵偷袭老鹰嘴,正在和张志的人苦战,士气如同熊熊燃烧的烈火,眼看就要火了半边天。 东方吐出鱼肚白的时候,王奉国听到后方阵营突然枪声炮声爆炸声响成一片,不由大惊失色。 后方阵脚一乱,前方还在酣战。万一被两面夹击,就会一败涂地。 万般无奈之下,王奉国咬牙切齿地吼道:“撤!” 一声令下,后队变前队,开始突围。负责冲锋的部队渐渐变成了掩护的部队。边打边撤,边打边逃。一路又是死伤无数。 好在天色还没有大亮,文奎的人并没有放开胆子追击。王奉国还算保留了一点面子。逃到鄱阳湖边,那里有数十艘大船在那里等着。 第三三0章 战略眼光 王奉国的人就是乘船来的。乘船逃跑是他们活命的唯一机会。 不过半个时辰,王奉国的人和大船驶进了湖心。文奎的人追到岸边,也只能“望湖兴叹”。 李敢和血鹰不由感叹:“千算万算,只差一步!要是早知道他们从水路逃跑,我们先烧掉他们的船,然后把他们全都赶下湖去喂鱼!” 张志倒觉得自己很丢脸,要不是碰巧文奎在老鹰嘴宿营,说不定自己这三千人马就被王奉国给消灭了。哪还有活命的机会? “血鹰,我给你三万人马,你就负责驻扎在鄱阳湖畔。另外,再给你二十门迫击炮,遇到陈友谅的舰船,不用请示我,直接轰!” “是!” 文奎一声令下,血鹰带着他的部下,在鄱阳湖旁边择一背风的山坳处驻扎下来,因地制宜搭建工事,从此阻断来是水路的危胁。以前,文奎认为信州距离鄱阳湖远,不想劳命伤财。 老鹰嘴一战,让文奎把触角往前延伸了数百里路。随后,文奎又对军事力量进行了重新部署。这样一来,黑水寨已经变成了内陆的“内陆”,安全系数大增。 一场惊心动魄的争夺战,让文奎又一次意识到“枪杆子里面出政权”的绝对真理。只要一机会,他就会悄然躲进那个神秘的军火库:搬运枪枝弹药! 经过这么多事,文奎觉得武器弹药不怕多,越多越好。现在是要人有人,要枪有枪。连陈友谅这样的牛人都被打怕了。他就不相信还有谁敢不服! 随着武器弹药的增多,文奎已经为元帅府的所有卫兵配了清一色的冲锋枪,每个卫兵身上都挂着好几个弹匣,显得十分威风。 这些现代武器,文奎最喜欢的还是甜瓜式手雷。携带方便,爆炸威力大。 老鹰嘴一战,让陈友谅放弃了进攻信州的打算。偷袭都没有成功,更别着说文奎加强了防卫。血鹰的哨兵都配备了望远镜,岸边还摆着二十门迫击炮。陈友谅的船要是再敢进入文奎的防区,肯定会遭到炮火的打击。 铁甲船还有些优势。木板船只需要一颗炮弹,就会被炸得粉碎。陈友谅已经多次领教到炮弹的厉害,越来越忌惮那些钢铁怪物。 不知不觉间,天气已进入寒冬。鄱阳湖上结了一层簿簿的冰层。这种天气更不利于作战。敌我双方都无意于开战。但血鹰丝毫没有放弃备战。 每天清晨,附近的村民都能听到鄱阳湖畔震天的怒吼声。那些热血沸腾的士兵们光着膀子练刺杀、格斗等。偶尔也会听到稀稀落落的枪声。 练枪法是最让文奎头痛的事情。毕竟每一粒子弹都很金贵。 他希望每一粒子弹都打在敌人身上,而不是标靶上。但没有子弹去练,又没办法培养神枪手!所以,他的那些兵,养成了空枪瞄准的习惯。先按照文奎所教的射击原理,三点成一线,认真地瞄准。偶尔打一颗子弹,再瞄,再打。子弹的数额都是有规定的。每个战士都像守财奴似的,珍惜使用每一粒子弹。 就算这么小器的练习法,也把陈友谅的部队吓得够戗。自从血鹰把部队驻扎在湖边,陈友谅的舰船便很少来这里游弋,以免引起不必要的争斗。 尽管如此,文奎还是交待血鹰,一定要提高警惕,连睡觉都要睁开一只眼睛!发生在老鹰嘴的事情,虽然没有造成太大的损失,给文奎留下了深刻的教训。对待陈友谅的这样的悍将,可不是靠一个协议就能行的。 正因为身边盘踞着张士诚、陈友谅、朱元璋这样的庞然大物,逼得文奎不敢有丝毫的放松。三十多万军士,始终保持着战备状态,让信州府的上空始终弥漫着硝烟味。 生于忧患,死于安乐! 文奎比任何时刻都更深刻体会到这句话的含义。现在的情形,已是开弓没有回头箭。必须一路向前冲,他的全家人才有活下去的希望。万一兵败城破,接下来肯定是灭族亡种! …… 江州。 陈友谅如一只秃鹫,鹰隼似的目光炯炯地盯着丁普胜,盯得丁普胜浑身很不自在。 良久,陈友谅才说道:“你是不是认为我这个人很不讲诚信?” “主公,您何出此言?” 丁普胜不禁惶恐!他弄不明白,一向高傲自大的陈友谅会自损形象。 “我们和信州府签下了和平条约,这一点不假。但真正打起战来,谁不是抓住有利战机,企图将对手一举歼灭?” “……” 丁普胜沉默了。相比之下,他更欣赏文奎的作风。文奎偏安一隅,把信州府建设得像个世外桃源。那里的百姓有饭吃,有衣穿,养老、看病、教育都有保障。这么优秀的人才,堪称楷模。 自古以来,王者争霸,百姓遭殃。在天下还没有统一以前,到处都是战火,哪里还有百姓的安乐可言? 而文奎总是能稳打稳扎,一步步地发展壮大自身实力。相信他最终会由一个小刺猥变成大刺猥的。他的羽毛一旦丰满,必然一飞冲天,无人敢可以阻挡。 “主公,我觉得文奎这个人,还是不要得罪的好。你没看见他的大炮,好似要比我们的先进很多倍。叫我们的大刀长矛怎么去和他的枪炮去拼?他没有一统天下,那是他心里怀有苍生。” 丁普胜没有把话挑明,但陈友谅已经听出了他的言外之意。假如文奎要争霸天下,试问谁人能挡? 陈友谅笑道:“真没想到,你对文奎的评价这么高!听说他只不过是个乳臭未干的白面书生?” “主公所言不假。文奎这个人,看上去很书生气,没有一点霸气和杀气。但他做出来的事,却是件件都透出杀机。就拿王奉国攻来老鹰嘴来说,他趁机把防线向前移动了数百里路。这种霸气,并不是一个书生能实现的。据我们的情报分析,文奎的部队几乎每三十里就有一支。也就是说,一旦发生战事,他们的援兵策应的速度比我们快。我们无论在水面,还是岸上,基本上没有优势可言。这个文奎,不可小觑呀。” 第三三一章 匪患 一向骄傲自大的陈友谅,从来没有如此认真地和部将交流思想。这次,他认真听取了丁普胜的意见,原本狂热的头脑一下子变得冷静起来。 丁普胜没有说错。无论是张士诚,还是陈友谅,在和文奎的争霸中都没有赚到便宜。悲催的张士诚富得流油,还自愿提出支援文奎每年二十万两白银。 攻打老鹰嘴,陈友谅不但死伤惨重,还丢掉了好几个县,一下子退到鄱阳湖以外。这个损失,也只有打碎牙齿往肚里咽。 “知我者,普胜也。从今往后,我们还是别和文奎争了。只要他不危及我们的生存,又何必争一时之得失?” 来自两大巨头的压力终于被摆平。文奎也没有觉得自己可以睡个安稳觉。自从进入那个神秘的军火库,他觉得自己就像绑上了一台高速运转的战车。一旦上去了,便再也停不下来。 不知不觉,又到了冬至。江南的寒冷已到了极至。 某日。文奎突然收到文冲急报:衡水遭遇数千土匪冲击。双方已酣战多日,死伤惨重。 收到文冲的紧急军情,文奎不由吓出一身冷汗。红巾军起义已近十年。各地大大小小的土匪,但凡扯起红巾军的虎皮的,大多投靠了势力较强的红巾军队伍。 而文冲所说的情况,显然是根本没把衡水县的红巾军当一回事啊。究竟是谁吃了熊心豹子胆? 一怒之下,文奎率领苏北的雷虎队和血鹰的黑鹰队,外加两万军士。三支队伍加起来两万五千人,再加上文冲在衡水县还有一万人。如此强大的力量,什么样的土匪势力还敢嚣张? 两万五千人的军队,两支突击队都配了马,都是敢和马背上的民族蒙古骑兵一争高下的角色。不到一天时间,血鹰和李敢的突击队先行赶到。他们的部队到达县城,这才知道文冲带着人马驻扎在天目山。 文冲得知文奎亲自督战,连夜从天目山赶回来。 从文冲的汇报得知,土匪头子胡三彪是天目山的老猎户。也不知道他发了什么狂,竟然也扯起了红巾军的大旗,占山为王,烧杀抢掠,无恶不作。 可恶的是,胡三彪只不过是扯起红巾军的虎皮,本性上是赤裸的土匪属性。他带着五千多名从各地流落过来的流民,组成了一支庞大的队伍,以天目山为基地,经常到县城和乡村去洗劫。抢女人,抢牲畜,什么值钱抢什么。文冲多次带队去清剿,结果都无功而返。 “真拿他们没办法。胡三彪是天目山人。闭着眼睛爬山过岭都不会迷路。而我们的人进去,只有挨打的份,完全没办法和他们一争高低。” 文奎听取了汇报,又看了看血鹰和苏北两员大将。这两个人都是突击队的头。而突击队就是文奎的两把尖刀,指到哪里,打到哪里,从来就没有输过。 文奎想,没有理由能轻而易举地消灭成千上万的正规部队,却打不过区区数千土匪。一定是战术上出了问题。 文冲肯定是没有依赖当地的民众,而是以十分官方的形式去和胡三彪交战。那当然是要吃亏的。 群众才是历史的创造者。 文奎抱着这个想法,站起身来,说道:“文冲,你带我去看一看,哪些地方曾经遭受过土匪洗劫的。我就去哪看。苏北、血鹰,你们各选二十人担任警卫。随我一起前往。” “是,元帅。” 一行人骑着快马,来到距离天目山最近的郝家村。这个村背山面海,风水绝佳。文奎来到这里,看到的却是一派残垣断壁。到处都是被大火烧过的废墟。一些胆子大点的村民,正在含着悲痛重起炉灶。 他们来到一家正在搭木架子盖茅棚的农户。这家人只有两个老人,老头老妪都已六十多岁了,风烛残年,盖茅棚只为遮蔽风雨,暂且偷生。 “郝伯,文大帅来看您啦。” 文冲介绍道。郝老头白了文奎一眼,并不吱声,而是继续打着木桩。 郝老头这种表现让文奎很无语,也很尴尬。原来是满腔热情地来访贫问苦的,谁知热脸贴上人家的冷屁股。 血鹰和苏北对于郝老头的表现很不满意,正欲发怒,却被文奎制止住了。他亲自动手,命令随行军士一起动手,帮老人搭茅棚。原本需要好几天才能盖好的茅棚,文奎他们只用了小半天,几间像样的茅棚就盖好了。 郝老头看见眼前的茅棚,愣愣地问道:“文元帅是什么官?我怎么没听过?” 文冲只好耐心细致地解释道:“这位文元帅就是我们信州红巾军的最高统帅,这次听说衡水闹土匪,亲自从信州赶来,就是要消灭土匪的。” “胡三彪,那些挨千刀的,你们说,为什么老天就不收他们呢?” 郝老头终于开口说话了,气愤地骂道:“这群畜生,一来到我们郝家村,二话不说,冲进来就是抢。家家户户养的牲畜,被他们洗劫一空,还抓了三十多名妇女上山,其中有一半还是黄花闺女呀。这帮土匪,难道就不怕雷劈吗?” 文奎等人面面相觑。老百姓们不是不痛恨土匪,而是无奈,没有力量去抗争。只有寄希望于老天。 郝老头的这个态度,同时让文冲很难堪。作为一方诸候,没有保护好老百姓,当然是最大的失责。好在文奎来到衡水,文冲并没有端坐于高堂之上,而且还深入天目山腹地,冒着和土匪开火的生命危险。 要不然,文奎一定会把文冲的屁股打得开花。 文奎的性格,文冲很清楚。军令如山倒,一旦严起来,没有人能挡得住。 文冲看见文奎的面色阴沉,知道他已经不开心了,连忙向郝老头说明原因,每次他们接到报告,等他们赶到出事地点,土匪们就跑得没有踪迹。而且追到天目山腹地,他们也没办法找到胡三彪。 郝老汉怒其不争地骂道:“不就是一个胡三彪吗?这畜生我可是看到他穿开裆裤长大的。小时候他还像个人。现在长大了倒成畜生!” 第三三二章 胡三彪 文奎一听,不由大喜过旺:“郝大伯,这么说来,你和胡三彪很熟?” “何止是很熟?!这个畜生从小打猎,对于天目山的地形地貌非常熟。他之所以叫三彪,就是因为他排行老三,他一家三兄弟,老大叫大彪,老二叫二彪。两个哥哥倒也老实本份,不知道老三究竟是什么畜生来转世,十七八岁就敢调戏两个嫂子。这样伤风败俗的事情,怎么能做啊?被两个哥哥知道了,发动村里的强壮劳动力一起动手,把这畜生吊起来打。三天三夜不给饭吃。还是我大发善心,从中做了个和事佬,救了他一命。从那以后,他一个人离开了郝家村,隐居到天目山深处,靠打猎为生。这一晃十几年就过去了。谁知等他重新出山时,竟然身边跟随了数百号人。这些人都和胡三彪一个德性,好吃懒做,嫖赌成性,哪里是人啊。简直都是畜生投错了胎呀。这下子好了,有了天目山作为基地,他们从此就成了衡水县的罪人。前些年,年成不好,年年闹饥荒,连一些原本还有些人性的年轻人,都渐渐变得没有人性了。现在他们要人有人,要枪有枪,就想和官府干。以前元朝政府统治下,他们不敢干。后来张士诚的人来了,他们就和张士诚的人同流合污。杀人不犯法,也不坐牢。胆子也越来越大。现在信州府的红巾军来了,他们打得过就打,打不过就跑。这一大祸害不除,百姓岂有安宁之日?” 听郝老汉一番控诉,文奎总算知道点来龙去脉。这其中的很多情况,文冲都不一定清楚。 文奎弯下腰去,向郝老汉深深鞠了一躬,说道:“不灭胡三彪,我文奎誓不为人!郝大伯能否帮我一个忙?” “只要能灭了胡三彪,你叫我做什么都行。我一家八口,现在只剩下我们两老伴了。三个儿子被他们杀死了。两个孙子也死于非命。三个儿媳妇更惨,全都被他们抢到山上去了。她们真是生不如死呀。” 郝老汉的额头、脸上到处都是伤痕,也可以说明他们家真的遭遇了一场浩劫。就在文奎和郝老汉聊天时,郝家村渐渐聚扰了一些老弱病残者。这些人都是屠村之后的幸存者。他们每一个人家里都有一部血泪史。 文奎耐心地解释道:“我们不是不想剿匪,而是地形不熟。我们把部队盲目开进天目山,要么迷路,要么打不到目标,还被他们打了几次伏击,死了不少人啊。” 郝老汉一拍胸脯,说道:“我知道文帅的意思了,你们需要一个带路的。行,没问题。我拼着这条老命不要了。我来带路,只要能消灭了胡三彪,我给你们庆功。” 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文冲听到郝老汉的话,不由脸上一热,感到无地自容。这么简单的工作方法,为什么自己就做不到呢? 不要说做不到,他连想都没想过。利用百姓的力量,真的能干成很多事! 回到衡水县衙门,文奎当晚就布置了剿匪任务。经过热烈而详尽的讨论,大家都赞成以小股兵力,作为先锋队,以尖刀的形式直插天目山腹地。同时,派出大股部队正面稳步推进。小股部队负责发现土匪,并拖住他们,大股部队适合全面出击。 两者结合,不愁胡三彪不败! 第二天一大早,须发皆白的郝老汉主动请缨,来到衡水县衙门求见文奎。随行都一个个都无比感动,谁说老百姓没觉悟? 这天的天气比较阴沉。郝老汉以手遮额头望向远方,看见氤氲的天目山沉浸在一派云山雾海之中,不由犯愁道:“这种天气的确不宜进山。云雾太重,不到跟前根本看不到人。是否等阳光好点再进去?” 文奎坚定地说道:“胡三彪不除,我一日不得安宁。衡水的百姓也一日不得安宁。所以,我们必须立即马上走。再说,天气对于大家来说,条件是一样的。不一样的是战斗意志。我们歼灭敌人的意志,是那帮土匪所没有的。” 郝老汉略作沉思,说道:“行,我负责带路。哪里有危险,哪里有溪流暗渠,这些我比你们熟。我八岁就随爷爷跑天目山了,应该说对于天目山的情况,不知比胡三彪差。你们找我,也是找对人了。” 文奎想亲自跟随郝老汉去,被血鹰和苏北拦住了。他毕竟是一军之帅,一下子就把脑袋伸进茫茫的天目山,万一被胡三彪用冷箭射中,后果不堪设想。 最后,文奎决定由血鹰带着二十风突击队员进山。苏北带两万名士兵稳步推进,在后方策应。如此一来,只要是咬住土匪,见一个杀一个,见两个杀一双。 胡三彪的大本营在一个非常阔大的洞穴。这是一个岩洞。位于天目山腹地。天然的溶岩洞,再加上人工的合理开挖,几乎把山体全部挖空。洞内的情况更加复杂,横七纵八,像蜘蛛网似的,密密麻麻的甬道,每个角落都安排的猎人和弓箭手。而那些被抢来的妇女,早已按照官职的大小分派下去,充当了压寨夫人。 尽管是弥天大雾,胡三彪也没有放松警惕。这天下午,他收到匪徒报告,在飞鹅岭发现来历不明的陌生人。这些人一个个手里都拿着火器,火器的形状相当怪异,不像猎枪,也不像火绳枪。 胡三彪闻讯,第一时间就闻到了死亡的气息。凭经验,他判断一定是“官府”派来歼灭他们的部队。这些人,应该只是前锋。后面一定还有更大规模的部队。 “来人啊,一切按原计划行事!” 说罢,一个佝偻着背的老汉恭敬地来到胡三彪面前,问道:“胡爷,你是不是想老汉我出面?” 胡三彪打了个响指,笑道:“还是毒蛇了解我。你负责去把他们带到死亡之谷,我在那里为他们准备了一份大餐,够他们吃个饱!” 第三三三章 毒蛇 陈正昌,外号毒蛇。胡三彪身边的军师级人物。此人曾经读过三年私塾,写得一手好字,满肚子的坏水。 在天目山,陈正昌就是胡三彪的“大脑”。别看他驼着背,可是一个文武双全的狠角色。认智谋,天目山匪徒无人能及。 所以,胡三彪交给了陈正昌一个艰巨的任务:把文奎派来的人引到“死亡谷”。 “死亡谷”是天目山的一条大峡谷。这里不但荆棘丛横,毒蛇、猛兽出没,还有十分浓郁的瘴气。要是水土不服的人,一旦到了这里面就会上吐下泄,晕厥过去算是轻的,有些人会直接挂掉。 胡三彪之所以让陈正昌把文奎的人带到死亡谷,就是要狠狠地收拾他们。更主要的原因是,陈正昌不但文武双全,还是个残疾人。天生就是驼背。走起路来呈一个“7”字型。 血鹰带着二十名突击队员,由郝大伯带路,在天目山钻了两天两夜,居然连一个人影都没有撞见。由此可见这茫茫的天目山是多么浩瀚。 整整两天时间,血鹰的人就在密林里钻来钻去,毫无目标,也找不到人影。偶尔可见一两只野兽,倏然逃个精光。郝老伯真名叫郝老五,在家排行老五。前面四个兄弟都已不在人世。按理说他也是老猎人,应该知道胡三彪的大本营在哪。 “救命呀,救命!” 突然,前面密林里传来凄惨的呼救声。血鹰一个激棱,命令队伍向前方密林冲去。没过几分钟,他们就看见两个男人用竹鞭狠狠地抽打一个驼背老人。那个驼背老人被打得跪地求饶。 血鹰见状,大喝一声:“住手!” 那两个男人见状,撤退就跑。一眨眼的功夫,便没了踪影。尽管血鹰的手下,一个个都是身经百战的高手,在密林里还是没有追上那两个男子。 血鹰看见地上躺着的驼背老人,不由大发善心,连忙把他扶起来,问道:“老人家,你怎么了?” “那两个人是天目山的土匪呀。他们要把我抓到山寨去为他们烧饭,当伙夫头。我这一大把年纪了,怎么还能去干那种活啊?你们看看,我这一把老骨头了,还能活几天呀,干嘛要埋到深山老林里去呢?” 陈正昌的代号是毒蛇,绝对不是浪得虚名。他有一手绝技,就是能呼蛇。他只要念动咒语,就能把野外的毒蛇集中起来,向敌方发起攻击。 当然,这只是传说。一般情况下陈正昌不动用自己的绝技。再说,山寨里土匪那么多,也轮不到他使用必杀绝技。 血鹰上下打量了一下陈正昌,仔细检查了他身上的伤口,都是竹篾抽打的皮外伤。竹篾这种东西,打在人的身上很痛,但一般不会伤及筋骨。可见那两个男人只是想教训一下他。 下面是血鹰和陈正昌的一段对话: “老人家,你叫什么名字?” “陈正昌。大伙都叫我阿昌。” “多少岁了?” “五十一啦。” “家住哪里?” “横山村。” …… 不仅血鹰人生地不熟,他手下二十多个突击队员也不熟悉当地情况。血鹰只好把郝老五拉到一旁,轻声问道:“郝老伯,你觉得这老头的话,是否可信?” 郝老五沉吟道:“衡水县的确有一个横山村,那个村在衡水县北面,而天目山在南面。我们已经在天目山走了两天两夜了,按理说我们已经进入山区五六十里路了,为什么还会在这深山老林里碰到他们呢?” 经郝老五一提醒,原本疑窦重重的血鹰内心也七上八下,拿不定主意。听文冲所言,天目山的匪徒凶残狡猾,很难对付。所以,他不得不对陈正昌多留一个心眼。 血鹰从怀里掏出一种药粉,朝陈正昌身上的创口倒,敷了药粉后,陈正昌感到一阵阵的清凉。过了一会,他已能行走了。 看着血鹰一行二十几人,一个个都端枪持刀的,好不威风,陈正昌佯装好奇地问道:“冒昧问一句,你们是什么人,想去哪?” 血鹰直言道:“我们是县衙派出来的,目的就是追踪那帮土匪,在我们的身后,还有好几万人,正在向天目山深处呈扇形推进。从现在开始,不要说一个人,就算一只鸟飞出天目山,我们都会知道。” 这个新消息,无疑给了陈正昌当头一棒!他们先前得到的消息,只是二十多人的队伍,现在突然知道还有好几万人,正在稳打稳扎地向天目山压缩包围圈。 这个消息要是对胡三彪知道,不知道会吓成什么样子。 死亡谷还去不去呢?反正绝对不能把这些人往山寨里引。 “各位好汉,我一个老头,孤苦伶仃的,又没个帮手。我能不能和你们一起前行?” “这个?” 血鹰为难了。虽然陈正昌是一个受害者,但万一这是胡三彪施的苦肉计,危险性就可想而知。可是,在这茫茫林海,要是不带上他,又是一大难题。 文奎不是一向把老百姓当作神来敬的吗?要是不带上陈正昌,又会是什么后果? “陈大伯,你和那两个匪徒在这深山老林里走了几天了?” 突然间,血鹰问出了一个很奇怪的问题。问话的时候,他的眼睛如鹰的眼睛似的,紧紧地盯着陈正昌。 很明显,陈正昌的神色微微怔了一下,答道:“三天了。我们在这密林里转了三天,其中有一次走迷了路,遇到鬼打墙似的,走着走着,又回到了原地。好在他们当中有一个人比较精明,终于走出了迷宫。” “那你们晚上睡觉怎么办?” “还能怎么办?他们怕我逃跑,把我的手脚捆住,然后轮流睡呀。我倒是睡得很香,他们是注定睡不好的。一个人睡上半夜,另一个人睡下半夜呀。” “哦。” 血鹰长长地叹了口气,觉得老家伙的回答无懈可击。这些土匪,原来也会迷路。那么刚才追他们的时候,为什么逃得那么快?连黑鹰队的高手都追不上他们。可见他们对于地形之熟悉。 郝老五也堪称是老猎人,对于天目山的情况也是非常熟悉的。其实这两天也迷过路,走了好几里的回头路。 此时的血鹰,就像掉进迷宫的老鼠,对于前途十分迷茫。 第三三四章 唤蛇术 犹豫片刻,血鹰终于答应下来,让陈正昌跟着自己的队伍一起走。其他队员虽然有意见,也不好明说。 谁都知道,带上陈正昌绝对是个拖累。不带上他,又怕他被野狼给叼走。毕竟这是一个又老又残疾的老人。 同情心害死猫! 为了这件事,血鹰不知道后悔了多少年! 原本二十多人的队伍,现在多了两个老人。郝老五还算可以,陈正昌完全就是一个拖油瓶。 走着,走着,血鹰他们翻过了两道山梁,天就完全黑下来了。 前面出现一个山坳。郝老五认得,这个山坳叫燕子坳。过去以燕子多而得名。现在这个季节,燕子早就北归了。目力所及之处,到处都是一个高的茅草。血鹰让突击队员把茅草全部踩倒,压实,地面上铺了厚厚一层,松软得像家里的床。 干完这些,血鹰又从怀里掏出一包雄黄粉末,沿着突击队员睡的地方洒了一层,那是为了防止深夜有毒蛇偷袭。毒蛇最怕的矿物质就是雄黄。 看到这些,陈正昌不由暗暗叫苦! 今晚能和这些人一起睡觉,其实他是可以运用他的呼蛇术的。天目山那么大,什么样的蛇没有?筷子长的剧毒蛇竹叶青,只要咬上一口就没得救。还有比水桶还要粗的大蟒蛇,足以吞掉一头水牛,难道还吃不下一个人? 想到这,陈正昌还是暗自得意。雄黄粉对付普通蛇类,也许是有用的。但它们要对付大蟒蛇,那就不一定了。那些庞然大物,靠血鹰洒的一点雄黄粉就想阻止他们?做梦吧! 血鹰安排好队员们的休息,又选了八个人出来站岗放哨。分为两个班次,每个班次四个人。一班上半夜,另一班上半夜。 陈正昌和郝老五被安排正中心的位置。也就是说,他们夜间只要动一动,就很可能惊醒其他队员。 让陈正昌看不懂的是,血鹰竟然没有睡觉! 血鹰好像是找地方撒尿。一转眼,他就再也没有回来了。 陈正昌悄悄观察了一下四周。东南西北四个点都有站岗的哨兵,还燃了几堆篝火。熊熊的篝火燃起来,一是驱寒供暖,二是可以惊吓野狼。 其实血鹰半没有走远,而是趁人不备爬上了一株高大的大樟树。这株树十分粗大,三个人抱不拢。枝繁叶茂,隐蔽性非常好。 血鹰居高临下,还带着狙击步枪,能把突击队员睡觉的山坳全部俯瞰。这是他为弟兄们准备的又一道保险。 透过茂密的树叶,血鹰用望远镜观察仔细着陈正昌和郝老五,这两个老人呈现出了两种完全不同的表情。郝老五心里没事,显得十分坦荡。而陈正昌却不同,眼睛在滴溜溜地转动。后来他的眼睛是闭上了,其实也没睡着。他完全估计不到,血鹰能借着篝火的光芒,用望远镜把他看个透彻。 渐渐地,突击队员进入了梦乡。 血鹰利用祖传的胎息法,长呼长吸,几下子就把疲劳驱走。到了下半夜,他仍然十分精神抖擞。就在他抬眼一望之际,一个奇怪的现象发生了! 东西南北四个方向,分别出现了数量不等的大蟒蛇! 血鹰看到这一幕,真是吓得不轻。要知道他可是一个老江湖。以前曾经听说过江湖人士懂一种“呼蛇术”,能把野外的毒蛇呼到一起,让它们成为自己攻击敌人的利器。 为了对付毒蛇,血鹰临出发前做了充足的准备,带了数包雄黄。而今晚出现的蟒蛇,就像是有组织的敌军!那些大蟒蛇,有的蛇腰身比水桶还要粗,小的蛇腰身也比钵头粗。这些蛇好像是受到某种神秘力量的驱使。 再定睛一看,血鹰发现陈正昌的嘴巴在悄然蠕动,明显是在念动什么咒语呀! 妈的,真是活见鬼了! 这时,那几名负责站岗的士兵也发现了毒蛇,举枪向毒蛇射击。 砰砰砰! 枪声响起。沉睡中的突击队员一个个猛然起身,操起步枪形成了战斗队形。 似乎是“熟睡”中的陈正昌,嘴巴还在悄然蠕动。血鹰举起狙击步枪,瞄准他的大腿就是一枪。陈正昌怎么也想不清楚,那子弹像长了眼睛似的,往自己的大腿钻! 这是误伤吗? 没多久,血鹰冷笑着站在陈正昌面前,用枪口对准他的胸脯,吼道:“别装蒜了,起来吧。要不要我再给你一枪?” 郝老五一脸懵逼,不知道发生了什么。血鹰明明是很爱民的形象呀,怎么欺侮咱老百姓了? 血鹰向其中一个突击队员呶呶嘴,不但把陈正昌五花大绑,还把他的嘴巴也塞紧了。咒语念不了,蟒蛇就会攻去法术调动。没过多久,那些大蟒蛇被枪声和炸弹赶走了。地上躺了数十条蛇的尸体,发出难闻的腥臭味。 被那些蛇类一阵折腾,黑鹰突击队的人哪还有半点睡意?除了站岗的人坚守岗位,其他人几乎把注意力都用到陈正昌身上了。 血鹰让人把陈正昌吊在一棵树上,他就像一个布袋似的摇来晃去。原本是弯着的腰,哪里经得起这样折腾? 痛得呲牙裂嘴的陈正昌连喊饶命! 血鹰手持一把利刃,在他的脸颊上游走着,笑道:“老家伙,其实你一出现就引起了我的怀疑。别以为你们施的苦肉计能骗过我。说吧,胡三彪叫你干什么?也就是说,你接近我们的任务是什么?” “把你们引到死亡谷。那里地形复杂,布满了陷阱,一旦进去了,你们就出不来了。” “还有什么任务?” “没有了哇。呜呜呜” 陈正昌一阵阵干嚎,弄得那些年轻的突击队员下不了手。毕竟是他是一个年过五十岁的老人了,也没几年活头,要把他弄死实在太简单。 血鹰一把托起陈正昌的下巴,厉声问道:“你想不想活命?” “想啊,谁不想活命呀。好死不如赖活呀。我不想死呀。” 陈正昌一把鼻涕一把泪,哭着,求着,就是想血鹰饶他不死。而血鹰也有自己的小算盘。 第三三五章 错过一个机会 怕死是人的天性。不怕死才是另类。 凭血鹰的经验,陈正昌是一个比郝老五还要合格的向导。关键是要牢牢地控制住他,让他老老实实地听话。 血鹰一个转身,从口袋里摸出一粒黑色的药丸,一把抓住陈正昌的下巴,把药丸塞进他的嘴里,猛然捏住他的鼻子,那药丸咕噜一声,吞进了他的肚子。 “驼子,实话告诉你吧,刚才我给你喂了七日断魂散。如果你想逃跑也行,最多只能活七天。七天以后,不给服解药的话,你将七窍流血而死。” 不知道是心理作用,还是那药丸果然有效。陈正昌吞进药丸,胃部有一种灼热感。看来血鹰说的是真的。吃了七日断魂散,意味着他的寿命只有七天。只有乖乖地听话,获得血鹰的解药,他才有活下去的希望。 “说吧,你是想合作,还是想逃跑?”血鹰面色如冰,杀然凛然。天目山的土匪神出鬼没,陈正昌真想逃跑,估计要想找到他还是很有难度。 陈正昌被一惊一吓,哪里还敢逃跑。只有选择合作。 就算陈正昌选择了合作,血鹰还是不满足,继续冷冷地问道:“告诉我,你刚才是不是使用了唤蛇术?这是一种江湖秘术,别以为我不知道。现在,我要求你老老实实地把唤蛇术的咒语教给我。若是不从,你一样没有活下去的希望!” 陈正昌有一种吐血的冲动。这算什么事?拜师吗?想当年他想学习唤蛇法术,可是在师父家里挑了三年水劈了三年柴,还扫了三年的地。历经九年之苦,以真心感动师父,这才拥有了学习唤蛇法术的资格。 而血鹰这态度,似乎也太霸道了点吧? “从与不从,我给你七天时间考虑。当务之急,你带我们找到胡三彪。” “好吧。我听大人的就是了。不过现在夜间,路不好走。容易迷路。等天亮,我一定为你们带路。” “别耍花招。除非你想死。全体休息。” …… 天亮以后,血鹰发现陈正昌还在。这老骨头大约是真怕死。摆在他面前的两条路,他无疑选择了生路。 简单吃了点饭团,队伍又出发了。队伍所到之处,都会用匕首刻下印记,让后继部队跟上。毕竟血鹰的人只有二十人,而胡三彪却拥有好几千人。敌我力量过于悬殊,血鹰也不敢掉以轻心。 越往前走,道路越崎岖。一座座山峰如刀砍斧削一般陡峭。在陈正昌的带领下,队伍走过了一段迷宫似的石林,前面又是茂密的森林。 潺潺的溪水从山谷里流出来,无比清澈。想起陈正昌曾经提起过的“死亡谷”,血鹰不由一阵紧张。 “慢,等等!”他一把拉住陈正昌,厉声问道:“前面是什么地方?” “血大人,你不是想去胡三彪的老巢吗?穿过这个山谷,再翻过两座大山,就到了山寨。不过,我必须提醒你,到了山寨附近,你们千万不要盲目进攻。因为胡三彪的所有人马都在洞穴里面。洞空机关重重,一般人根本攻不进去。就算进去了,也别想活着出来。” 陈正昌似乎看出了血鹰的担心,漫不经心地说道:“血大人,你不用担心我会带错路。等到了山寨附近,我劝你们先隐蔽下来,然后想办法通知你们的大部队。只有把山寨周围五公里全部围住,胡三彪才逃不出去。要不然,他完全可能溜之大吉。这个山洞他已经经营多年,里面吃的东西储备了好几年啊。” 傍晚时分,血鹰的队伍终于抵达山寨附近。正如陈正昌所言,山寨往前延伸五里路,埋伏了很多的暗哨。拜陈正昌把赐,这些暗哨被血鹰的人全都抹了脖子。手起刀落,尸首分离。 血鹰数了一下,总计杀掉了五十五名暗哨!从这个结果看,陈正昌的合作是真心的。若不是他从中起作用,凭郝老五,根本不知道沿路有如此多的暗哨。 正在黑鹰突击队员杀得起劲时,陈正昌轻声喊道:“停止前进。我们已经能看到洞口了。” 血鹰掏出望远镜,架在鼻梁了仔细搜索着,果然在前方石崖下面看见一个半月形的洞穴。洞穴门口有数个匪徒,正在有说有笑,也不知道他们在说些什么。 陈正昌觉得血鹰手里的望远镜好新奇。这玩意他可是从来没有见过。 “血大人,你手里是什么东西呀?” 血鹰对于这条老哈巴狗很满意,便把望远镜递给他,说道:“这种东西叫千里眼。其实看不到千里,十几里是可以了。呶,你试试?” 陈正昌接过望远镜,学着样子往鼻梁上一架,看见胡三彪带着一帮人从死亡谷回来! 原来他们事先有约定,由陈正昌把血鹰他们引到死亡谷,然后胡三彪在那里设伏,试图把血鹰的人全歼。等了整整一天,胡三彪既没有看见陈正昌,也没有看见血鹰的人。眼看就天黑了,他可不想留在死亡谷过夜。所以,在日落时分带领队伍回到山洞。 “该死,我都忘记了!” 陈正昌猛拍大腿,把最新情况向血鹰汇报。血鹰接过望远镜仔细观察,看见一个身材魁梧的中年汉子,手里大马刀,肩背弓箭袋,正怒气冲冲地从外面回来。 来得早,不如来得巧! 想到这,血鹰嘴角上翘起一个好看的弧度,操起狙击步枪就开始瞄准。他的“死亡”十字架还没有套住胡三彪,这家伙的背影已经消失! “他娘的,这小子真命大!” 血鹰一拳砸在岩石上,愤怒之极。陈正昌看见岩石表面竟然留下了血鹰的拳印,不由大吃一惊。 这一拳,该有多大的力气? 其他队员从血鹰的懊恼里看出,他错过了一个猎杀胡三彪的机会。 这个机会一旦失去,接下来很可能会导致猎杀胡三彪的难度系数倍增。 事实上,如果血鹰的动作能快三十秒,胡三彪必死无疑。 血鹰暗暗发誓,胡三彪,下次我一定要亲手击毙你! 第三三六章 烟攻 其实,胡三彪也同样懊丧! 陈正昌,这个狗头军师一向对自己忠心耿耿,昨日派他出去当诱饵,他就像人间蒸发了一般。 这个驼子,究竟是死了,还是降了?胡三彪心里没底。越是没底,他就越烦躁,表现有坐卧不安。 天完全黑下来时,血鹰向夜空打了三颗红色信号弹。紧随其后的文奎带着数万人马,举着火把,大踏步向红色信号弹方向前进。 胡三彪刚刚睡下,一个哨兵惊慌失措地破门而入,喊道:“大当家,不好了。刚才我们看见三个红色的火球,从密林里升起,向山寨这边落下。落到半空,那火球就消失了!” 报丧啊,他娘的! 胡三彪一脚踹翻了那个哨兵,还在他身上踢了几脚,然后向山洞外走去。山洞外面那三个哨兵说的情况一样。三个红火球,从密林方向升起,然后向山寨门口落下。 这难道是灾星吗? 想起陈正昌久久不归,胡三彪心头浮起一丝不祥的预感:陈正昌八成是出事了! “你们几个过来,一起用力,把石门放下来。” 胡三彪一声吼叫,惹得那几个哨兵一下子反应不过来。 “大当家,我们不用值班啦?” “值个屁啊!我们想死不成?这情况还用说吗?陈正昌已经把信州府的义军引到咱们山寨来啦。你们也不看看,那些埋伏在路上的暗哨,可曾有一个活着回来?” …… 数吨重的石门,需要几十个人一起用力,才可以把洞口堵死。狡猾的胡三彪显然是放弃了洞外的抵抗,准备利用洞内的地形作殊死一战。 再说,他还有一条逃生的秘密通道,连陈正昌都不知道。一旦遭遇灭顶之灾,要死的也是那些喽罗。他自己是完全可以逃过一劫的。 胡三彪估计得没错,如果在洞外抵抗,再强大的战斗力也没办法和文奎抗衡。天亮时分,文奎的三万多人马赶到了天目山山寨,把方圆五平公方公里全部包围。 血鹰向文奎介绍了陈正昌。陈正昌知道眼前这个白面书生才是这支恐怖军队的头头,也是百思不得其解。 一般而言,有实力领导这么强大的军队,领头人应该是长着三头六臂的妖怪啊。可是文奎明明只是一个秀才好不好? 天色大亮的时候,文奎在陈正昌的带领下,来到洞口一看,洞口已经被巨石堵死。那块青石板的重量,不是普通人力可以撬起来的。 陈正昌知道,这是胡三彪在作最后的抵抗。 文奎想起后世的地道战,心生一计,让文冲派人去县城,务必把市面上的红辣椒全部买来。 文冲得令而去。 文奎又命令所有战士就地砍柴! 连续两大招放出去,陈正昌看不懂,血鹰也看不懂。 一天时间就这么过去了。天黑的时候,文冲的人弄来几十麻袋的干辣椒。三万多士兵砍来的湿柴堆积如山。 血鹰终于猜出了文奎的想法,问道:“文帅,你是想用火攻?” “不是火攻,而是烟攻!” 在文奎的指点下,一次性在石门底部埋下五十枚手榴弹,轰的一声巨响,石破天惊,整座山的山体都被撼动。那块数吨重的石头瞬间变成碎片。 硝烟还没有散去,文奎又让军士把湿柴往山洞里塞。就算里面的人往外面射箭,也没办法伤及文奎的士兵。湿柴把洞口塞满了,然后文奎又让人把那几十袋干透了的红辣椒倒进了湿柴里。 最后,文奎让士兵们把湿柴点燃。湿柴的烟夹着辣椒的气味,全都往洞里灌。文奎可以想象,洞里的人不活活呛死才怪! 胡三彪听到石破天惊的一声巨响,头顶的石头纷纷扬扬地落下。等他反应过来,看到的景象是大批士兵往巨大的山洞里塞湿柴。 狡猾的胡三彪看到这情形,就明白对手实在是太厉害了。你不是洞内地形很复杂吗?你不是准备打巷战吗?对手这样出招,根本就不想和你打啊。 胡三彪悲催地看了看那些呆若木鸡的弟兄们,这些曾经喝过血酒的弟兄,哪里知道他们的老大其实在内心已经放弃他们了! 要不是有一条秘密通道,胡三彪自知此次在劫难逃! 洞内的环境漆黑一片。胡三彪轻而易举地打到那个秘道,悄然钻了进去。然后反手又把入口塞住。 逃跑这种事,当然是知道的人越少越好。 所以,胡三彪决定一个人逃跑。他没有带一个兵! 不知道在黑暗里爬了多久,一个时辰,两个时辰,还是三个时辰?胡三彪没办法估计时间。他手脚并用,爬得飞快。一直到前方出现一丝亮光,他才有一种逃出生天的感觉。 等胡三彪像地老鼠一样从地洞里爬出来,他不由暗自庆幸。山寨洞口的位置,黑黑的浓烟升到半天。前方大约不到一百米的位置,大量的军士守在那里。而他所设计的出口,刚好跳出了他们设置的包围圈。 天不灭我呀。 胡三彪暗自感慨了一下,毅然决然地一头钻进茂密的草丛,像一只野兔似的消失了。 文奎的烟攻整整持续了一天。山洞里没有一个人可以冲出来。一直到第二天中午,湿柴全部燃尽,洞口一层厚厚的灰烬,文奎这才命令士兵们进洞。 他们从洞口一路摸进去,里面寂静无声。一具具尸体横七竖八地躺在各个角落。有的尸体把手指插进洞壁,企图钻洞逃走。 据陈正昌介绍,这个山洞地形非常复杂,适合打巷战。外面的人不懂地形,肯定打不过里面的人。而文奎压根就没打算打仗。整整一天的烟薰,里面已经没有一个活人! 陈正昌带着文奎和血鹰,到处找胡三彪的尸体,结果一无所获! 那些尸体的死相十分恐怕,连文奎自己都不敢看。万般无奈之下,文奎命令军士们再次爆破,把山洞炸塌,让那些土匪永远地埋在大山的肚子里。 要说坟墓,这可能是最大的坟墓了。里面埋葬了四千五百多具尸体。 而胡三彪却是下落不明! 第三三七章 隐患 天目山大捷,文奎的义军创造了零伤亡纪录。他们以绝对的优势碾压胡三彪匪帮,让驼背的陈正昌吓出一身身冷汗。要不是选择投降,难保那些尸体里没有他。 但是! 血鹰仍然惦记着他! “陈正昌,现在该轮到你了。” 此言一出,驼背的陈正昌被吓得当场跪在地上,不住磕头求饶。 “你把唤蛇术传授于我,我免你不死,怎样?” 陈正昌像坐过山车似的,冲到最高峰,一下子跌落低谷。那种惊心动魄,如果没有强大的心脏承受能力难以承受。 “遵……命!” 选一僻静地,陈正昌竭尽所能地向血鹰传授了呼蛇术。血鹰当场实践,果然呼来数十条野外的毒蛇。 真有效果啊。血鹰一阵窃喜,表面却是冰冷如水。 “没了?” “呃……没了。就这么多!” 咣血鹰抽出长剑,架在陈正昌的颈脖处,眼里怒火直冒:“你骗我。就是这么一点吗?!蛇呼来以后,怎么把它们驱走呢?” 陈正昌这才知道自己忽略了,血鹰不但要会呼蛇,还要驱蛇! “想不想活?” “想,我想活命!您悄等,我这就传授于您。” 陈正昌花了近十年才学到的本事,十几分钟全都倒给了血鹰。这个像凶兽一般的血鹰,还不允许他有半点掺假。学到的法术当场试验,当场灵验,这才肯罢休。 要说师父关系,这可能是世界上最悲催的关系吧。 当然,血鹰也很讲义气。说过给陈正昌“七日断肠丸”解药,倒也没有食言。他用早就准备好的野山楂,塞进陈正昌的嘴巴,命令他吃下去! 像陈正昌这么长年在山里混的人,怎么会不知道野山楂的味道。 他有些惊愕地问道:“血大人,这东西就是七日断肠丸的解药吗?” “当然!不信你可以等着。七天之内肯定不会发作。” …… 天目山的匪徒全部被文奎用烟熏死,成为衡水县头条新闻。 一时间,这条新闻成为人们街头巷尾议论的热点。然而,杀人魔王胡三彪神秘失踪,又成为人们心里的阴霾,久久挥之不去。 文奎请来画师,又在陈正昌的帮助下画出了胡三彪的画像,在全县范围内张贴胡三彪的画像,举报者重奖。 这天夜里,雨骤风狂,电闪雷鸣。 已经改邪归正的陈正昌一个人坐在县城某个角落的房间里喝闷酒。纸糊的窗户被人捅破,外面露出一张狰狞的面孔。陈正昌看清了那人的面孔,吓得脸色煞白! 陈正昌想逃,可是已经来不及了。一枚毒枚隔着窗户直接射进了他的喉咙…… 第二天,有人发现陈正昌死在自已家里。文冲带人到现场勘查,料定这件事是胡三彪所为。 历尽艰辛逃出生天的胡三彪,一定会为那些死去的匪徒报仇的!胡三彪仇杀的目标会是谁?整个衡水县被恐怖的气氛所笼罩。 此害不除,天理不容! 文奎把他的数万军队全都撒了出去巡逻。十人一组,连每个村都有他们的人。坚持了一个月,也没有发现胡三彪的踪迹。 文奎第一次感受到,像胡三彪这样的悍匪,的确是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如果不能利用他们,就必须坚决果断地消灭他们。 现在的情况是:发动群众,也找不到胡三彪的影子。 杀害了陈正昌之后,胡三彪就像人间蒸发一般。 熬了整整两个月,抓捕胡三彪的事情没有任何进展。 此害不除,衡水县一日不得安宁。凭文冲的能力能行吗? 万般无奈之下,文奎只有把血鹰留在衡水县,让文冲回到信州去。血鹰毕竟是黑道出身,深得黑道的套路。 文奎和文冲撤走之后,黑鹰突击队的人没有撤。血鹰很清楚,突击队的人都是以一当十的存在,用他们去对付一个胡三彪绰绰有余。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胡三彪去了信州! 文奎回到信州后,凭着这么多年血与火的淬练,总感觉有一双恶毒的眼睛在暗处盯着他,盯得他毛骨悚然。 这天,文奎把这种感觉告诉慧缘法师。慧缘法师听说他用烟熏的战法,一下子歼灭了四千五百多名土匪,连声喊了几句佛号。 “阿弥佗佛。因果报应一说,贫僧还是认为有的。文将军战场杀戮,的确用了狠招。难保匪徒胡三彪不在暗处下杀手。所以,贫僧劝你还是做好保卫工作,以防家人受到伤害。” 上次雪儿和文正被青龙帮所绑的事情,闹得文奎连续失眠了几天几夜。现在经过慧缘提醒,文奎也被吓得不轻。 “慧缘法师,您不是精通阴阳之术吗?能否占一卦,看看胡三彪现在的状况如何?” 慧缘法师飞快地在掌上起奇门遁甲局,经过一番推理,说道:“目前此匪徒已经来到信州,潜伏在一个黑暗的地方。此人的确心怀恶意,在暗中观察着元帅府的一举一动,想对您的家人下手。” 文奎对于慧缘法师比较了解,知道他所说的,并不是危言耸听。 “法师,您有何指教?” “外松内紧,引狼入室,瓮中捉鳖。” “时间?” “明日戌时。” “就在元帅府附近吗?” “正是。” 想起陈正昌的死,文奎也不敢掉以轻心。毕竟胡三彪能成为一代悍匪,还是有他的过人之处的。 胡三彪不但善用毒镖,他的弓箭也达到了百步穿杨的水平。要是从远处向元帅府射箭,难保不会有人遭殃。 文奎绝对不允许有人伤害他的家人! 此次出兵剿匪,目的是要为民除害。文奎没想到还把祸害引到家里来了。其其格、刘芸芸、文正、文琪……哪个亲人不是他的心头肉? 听了慧缘法师的话,文奎从苏北的黑虎队调来了一百人,全都化妆成便衣,一个个怀里都揣着枪,一旦发现胡三彪,允许当场击毙。毕竟胡三彪这个人,对于文奎来说是个巨大的隐患。此人一日不除,文奎一日不得安宁,甚至整个信州府都不得安宁。 第三三八章 学习法术 次日。傍晚时分。 文奎站在元帅府的一个制高点,躲在暗处用望远镜仔细观察着周边的动静。 按照慧缘法师的指点,文奎采用了“外松内紧”的策略,元帅府门口只留了两名哨兵。黑虎队抽来的一百人全都撒到元帅府周边,而且还全都换成了便衣。 这条街长达五百多米,并不是商业繁华地,而是信州府比较偏远的街道。自坐元帅府定在这里,街道两侧就没有居民,而是给卫戌部队的营房。一般情况下,外人根本不可能混进来。 胡三彪躲在元帅府附近的一幢酒楼上喝酒,默默地观察着元帅府的动静。几天后,他发现了一个规律,每到掌灯时分,正是哨兵白天和黑夜两个班交接的时候。在交接的那一刹那,应该是元帅府防范最松的时候。 所以,胡三彪选择在这个时候,向元帅府里的人射箭! 反正只要在这里面活动的人,一定是和文奎有关的人。射中谁,谁倒霉。瞎猫碰到死老鼠的事情还是经常会发生的。 更重要的一点是,掌灯时分,黑灯瞎火,还是胡三彪撤退的最好时机。射一箭,不管中还是不中,他都会跳上马背,从容地逃跑。 等文奎的人反应过来,他早就安全出城了。 但是!这次胡三彪的如意算盘打错了。凭他的肉眼,根本看不到两三百米开外的一幢小楼里,有一支狙击步枪正在死死地盯着他! 准备狙杀胡三彪的人,不是别人,正是文奎。 文奎通过望远镜,锁定胡三彪之后,立即拿出狙击步枪。两三百米的距离,对于他而言,要打中胡三彪就像好玩似的。 这一次,他是绝对不会放过胡三彪的。 胡三彪在酒楼上,能看清元帅府院子里的动静。这个院子,有老人、小孩和妇女在活动。他确定在这些人当中,一定有文奎的亲人。 就在胡三彪拉弓搭箭的时候,文奎扣动了扳机。 一颗子弹从小楼窗口飞出去,直接射进了胡三彪的眉心。 砰! 胡三彪的脑袋绽放起一朵绚丽的血花,扑通一声倒在地上,死得不能再死。 文奎长吁一口气,压在心头的石头终于落了地。这些日子,胡三彪简直像梦靥一般,让个寝食不安。 …… 胡三彪的尸体被运到衡水县,挂在城门口示众三天。衡水县的民心总算安定下来,家家户户放鞭炮庆祝,就像过年一样热闹。 心腹大患解除,文奎把血鹰调到自己身边,又让文冲去衡水县驻守。血鹰和苏北都属于文奎的王牌,他必须牢牢地掌握在自己手里。 自古以来,没有哪个掌权者能把占山为王的土匪如此干净地消灭掉。文奎一出手,算是把天目山的土匪连根拔起,不留后患。 血鹰、苏北和李敢三个人,文奎一直把他们当成心腹,史勇、张志、文冲等人虽然也不差,都属于“副军级”人物,但他们的实力和这三个人相比,明显差了一大截。 这次击毙胡三彪,文奎射了惊世骇俗的一枪,也让众人知道,他的枪法依旧精准。作为一方诸候,他虽然没有像那些军士一样日夜苦练,真正上了战场,仍然是神级人物。 黑水寨。文奎在这里住了整整十天。 每天,血鹰和李敢陪着他下棋、练功,慧缘法师陪着他谈古论今。而他住在山中别墅,看着云雾缭绕的仙境,享受着难得的清静。 这天,文奎听说血鹰从天目山土匪陈正昌那里学得呼蛇术,不由心血来潮,要求血鹰现场表演! 黑水寨这种地方,毒蛇可是遍地都是。血鹰也想试试自己的法术。毕竟从陈正昌那里学到的本事,一直没有机会使用。 血鹰掐指念咒,喃喃而语,没过多久,山野的毒蛇渐渐向文奎的别墅集中! 一条、两条、三条……仅仅一盏茶的功夫,别墅周围就聚集了数百条毒蛇,那些毒蛇吐着蛇信子,眼里放射出绿油油的光芒,形象十分恐怖。 让文奎更加出奇的事情发生了。那些毒蛇似乎能听懂血鹰的话,血鹰让他们做排队、列阵、点头、吐舌等各种动作,就像木偶人一样听话。 这是文奎第一次见识到江湖法术的厉害。派血鹰去剿匪,他还能从土匪那里学到本事,也真是醉了。 表演完毕,血鹰开始让毒蛇撤退。那些毒蛇果然纷纷向野外的草丛钻去,一一消失在文奎的视野里。 “血鹰,我真没想到这世界还有这么厉害的法术。能不能教一教我?说不定哪天就派上用场啦。” 文奎第一次在下属面前露出欣赏而又乞求的目光。血鹰二话不说,就答应了。其他人可以拒绝,文奎当然不能拒绝。 没有文奎,就没有血鹰的今天! 没过多久,文奎掌握到那一套咒语,果然见效。 看着毒蛇被自己呼来唤去,文奎觉得很新奇。如果碰到一个让自己不爽的人,只需要念动咒语,一定能把对方吓个半死。 不知不觉间,文奎在黑水寨住了半个月。 这些日子,他天天练习呼蛇术、驱蛇术,熟练掌握了这种神奇的法术,不由大喜过望。 太平日子平常过。由于朱远璋和张士诚、陈友谅等势力结下了仇怨,他们之间三天一小战,五天一大战,打得你死我活,反倒让文奎有了喘气的机会。 借着这个难得的和平期,文奎一手抓经济,一手抓军事。整个信州府再加上从张士诚手里夺过来的五个县,逐渐变得越来越繁荣。 文奎统治下的人口也超过了两百多万。在这个乱世,信州保持了难得的繁荣。既彰显了文奎的文武略,又让当地百姓过上了幸福生活。 眨眼间,时光流逝到至正十八年。张士诚投降了元朝,又反出了元朝。而文奎却始终占领着信州,表面上看似乎没有太多变化,实力增长了不止一倍。 如今的信州,已是一个兵强马壮、美丽富饶的信州。 第三三九章 女子的哭声 细雨菲菲。莺飞草长。 文奎把信州府的杂事委托给史勇,带着李敢、血鹰两个人悄然离开信州,乘船来到平江府。 这个举动,无疑把李敢和血鹰吓得不轻。以文奎现在的身份,可不是想去哪就去哪的! 一个不小心,被敌人获悉这个机密,定然会倾尽全力弄死他。上次从水军训练基地回来,文奎手臂受了箭伤,已经把起义军上上下下惊吓得不轻。 这次他竟然敢冒险去平江府,钻到张士诚的老巢来了。万一张士诚突然发难,那可不是闹着玩的。 所以,文奎临出发前,没有告诉任何人,自己的行动方向。临时起意,拿起行李就走。文奎认为,自己有李敢和血鹰两大高手当护卫,家里又有史勇、韩宝山等人坐镇,应该不会有大问题。 平江路。民生街28号。 文奎、李敢和血鹰突然出现,杨焱生一下子惊呆了。 他一下子反应不过来,良久才嗫嚅道:“老大,你、你们怎么来了?” “怎么?你不欢迎?” 杨焱生连忙说道:“我这是太高兴了呀!老大,离开你们一晃就一年啦。我想死了你们,多么想回家看看。没想到你们竟然来看我们了。” 文奎看得出来,杨焱生的感动是真心的。到了这个阶段,他已是一个阅人无数的豪杰,如果连真心还是假意都分辨不出来,那就不用混了。 别看手下这帮干将一个个都很听话。其实他们的班底都不干净,各种各样的身份都有,构成极为复杂。就拿杨焱生来说,他可是青龙帮的帮主,带着整个青龙帮加入义军,如果文奎不以诚相待,难保他不生二心。 “柴管家告诉我,这一年多以来,你们和杜新京配合的很好,商行的生意越做越大,每个月都有数十万两白银的利润。所以,我临时想起,便过来看看你们。” 文奎说明来意,免得杨焱生多疑。杨焱生的小日子过得不错,没过半个时辰,便让厨房里端上来一大钵羊肉粉丝褒,还有鸡鸭鱼等荤菜。还不知从哪买来一大缸的白酒。 “老家来人了,我这心里高兴呀。老大,来来来,今天我们一醉方休。” 说罢,杨焱生端来几个大碗,每人倒了一大碗白酒。文奎身体素质不好他们,酒量也不如他们。喝酒还是悠着点。李敢和血鹰碰到这种场合,倒是没什么好客气的。 一来二往,满满一缸酒,少说也有二十斤,竟然喝个精光。文奎默默计算了一下,杨焱生、李敢、血鹰,还有杨焱生的三个手下,六个人,平均每个人都喝了三斤以上。这个酒量着实让人恐怖。 不知不觉,就到下半夜。 这个时代,过了戌时,基本上家家户户都上床睡觉了。而他们喝酒喝到子时,一个个都已经是人仰马翻。 子夜。众人都分别倒头睡去。杨焱生为文奎、李敢、血鹰三个人单独安排房间,每人一间。这样不会互相干扰,也容易睡得踏实。 文奎酒喝得少,也没什么睡意,便坐在坑上打坐。恍兮惚兮中,他似乎听到了低低的抽泣声。再仔细分辨,终于听清楚了,这是女人的哭声! 奇怪的是,怎么会有女人在深更半夜哭泣? 一个激棱,文奎已是睡意全无。此时,应该刚刚过了子时。这么晚了,还有女人在哭,一定不是什么好事。 文奎蹑手蹑脚地下了炕,轻轻拉开门栓,循着哭声来到西厢房的窗前。西厢房的灯并没有亮,里面漆黑一片。 “映红,我是真心喜欢你的呀。你要我怎么样说,你才相信我?” 屋里的男人,竟然是杨焱生! 文奎的一股热血差点喷涌而出。果真不出所料,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杨焱生一定是依仗权势,欺凌民女。 “我说了不行,就是不行!我家里有男人,我不能这么不明不白地随了你。” 江映红态度很坚决,就是不想委身于杨焱生。而今晚的杨焱生喝了那么多酒,酒壮英雄胆。在酒精的刺激下,他的色胆更加包天。 二话不说,杨焱生扑上去抱住江映红就要动武力。屋里传来了扑扑扑的殴打声和反抗声。江映红一个弱女子,怎么可能是杨焱生的对手? 杨焱生扑上去,把江映红身上的衣服撕得条分缕析,全身没有一块布是完整的!文奎在窗外听得真切,手悄然抽出了腰间的佩枪。 欺凌民女者,杀! 这条纪律是文奎规定的。临行前,还对青龙帮的人进行了一场思想教育,让这些人好好地背诵、牢记。也许是时间长了,杨焱生自己都已经把纪律忘光了,难保他的手下不出问题。 要不是文奎碰巧撞见,这样的事情不知道发生了多少? 嘭! 文奎猛然一脚,把木门的门栓踢断。杨焱生正准备对江映红实施下一步动作,被这一声巨响吓得连忙伸手去摸枕头底下的枪。 文奎一个箭步,直接踩向杨焱生的手臂,手枪直抵他的太阳穴,吼道:“别动!” 杨焱生听出了文奎的声音,自然吓得不轻,酒意瞬间清醒过来,连忙跪在冰冷的地上,说道:“老大,我错了!” 文奎用打火石点亮油灯,看间屋里的一男一女都很狼狈。江映红的衣服被杨焱生撕碎了,头发也很凌乱,披头散发,该露的、不该露的,全都露了。而杨焱生只穿着一条短裤衩。而且短裤衩也是后来才穿上的。原先的他已变成光猪。 江映红已经十分难堪。文奎抓起挂在墙上的男士衣服扔给她,命令她披上。 “杨焱生,你真让我失望呀。” 文奎有些悲痛欲绝。说实在的,这些日子,他的内心总是有一丝隐隐约约的不安,生怕像杨焱生这样的人物,一旦失去控制,后果会非常可怕。 自从加入起义军,杨焱生的青龙帮得到了军火库的支持,其中有半数人配发了枪支和手雷,战斗力飚升得厉害。一旦为害百姓,对百姓的伤害可想而知。 第三四0章 翻脸 此时,杨焱生的醉酒已经完全清醒。他很清醒自己的处境! 文奎对于违纪人员的处理,从来就没有手软过。杨焱生不知道文奎会用什么办法惩处自己。再说,现在已是下半夜,他的身边也没有一个弟兄。 文奎那两个实力爆表的保镖,也睡得和死猪差不多。权衡再三,杨焱生觉得自己还有翻盘的机会,倒也不怎么害怕了。 一对一单干,鹿死谁手还两说! “老大,你饶过我吧。我一定洗心革面,重新做人!” 江映红做梦也不曾想到,恶魔一般的杨焱生,居然还叫这个白面书生“老大”。难道他也有怕的人? “杨帮主呀,你已经不再是匪帮啦。你手下管着那么多人,如果自己抢先犯错,又如何能管住你手下那帮人?你说,今晚这样的错误,是不是你手下的人都要犯?” 被文奎说到痛处,杨焱生哪还敢再争辩?他手下那些人,哪个不是凭武力去强占民女,恃强凌弱?只要把黑水寨的招牌打出来,这平江府的地皮都要颤几下。 文奎完全没有想到,杨焱生打着他的招牌,已经把平江府的地下市场搅得风起云涌。青龙帮的人,人见人恨,人见人怕!很多人对于青龙帮的人,敢怒不敢言。而杜新京也是捕风捉影,并没有掌握到这些人劣行的真实证据。 如果文奎今晚喝醉了,估计也会像李敢和血鹰一样,睡得像死猪。 “这一年多来,你干了多少坏事?如实招来!” 文奎伸手从枕头底下摸出了杨焱生的手枪,刷刷刷几下子,把子弹卸掉,把枪扔还给他。 没有子弹的手枪,还不如烧火棒。 杨焱生接过手枪,眼睁睁地看见一粒粒黄澄澄的子弹掉在地上。这是文奎在向他示威。要是想玩枪,他永远是徒弟。文奎才是这个世界的老大。 可是文奎忽略了,杨焱生还是玩飞镖的高手! 他的毒镖能见血封喉。万一被他的毒镖刺中,三步之内肯定去见阎王。 “报告老大,我只不过干了这一起呀。都怪这个狐狸精,长得这么水嫩。像我这样的单身男人,平时饿得慌,哪里顶得住她那妖精似的脸蛋。再说,她那个老公就是个怂货,我一向他提出来,他立马就同意了。我给了她老公十两银子。这是两厢情愿的事,如有半句假话,天打五雷轰!” 江映红冻得瑟瑟发抖,对于杨焱生的话不置可否。看来杨焱生说的是实话。这世界的确有孬种男人,经不过黑恶势力压迫,靠卖老婆的青春赚钱。 文奎厉声问:“你叫什么名字?” 女子微微一欠身:“小女子姓江,名映红。今年二十三岁。” “到这里来,你是不是心甘情愿的?” “不,我不同意的!是这个人派了两个手下,硬生生绑来的!” “他给了你丈夫十两银子,你是否知情?” “小女子真的不知情。” …… 就要文奎问江映红时,杨焱生不知从哪抽出一柄锋利的飞镖,大约只有一寸长。 嗖! 飞镖像长了眼睛似的,直插文奎的喉咙。文奎猛然向左侧倒地,躲过飞镖。紧接着,他扣动了扳机。 砰! 一道火光冒出枪管。子弹飞向杨焱生。杨焱生不愧是武术教头,一代帮主。他的飞镖没有刺中文奎,身体已经如离弦之箭飞向门外。 砰!砰!砰! 文奎又连开三枪,都被杨焱生躲过。他毕竟在这栋房子里生活了一年多,哪里有门,哪里有拐弯,他比谁都清楚。 等文奎追到院子,哪里还有人影? “老大,发生什么事了?” 血鹰和李敢几乎是同一时间被枪声惊醒,连忙披衣提枪跑了出来。 文奎道:“杨焱生跑了。他强抢民女,作奸犯科,被我撞见。” 他们两个看见晕暗的灯光下,还有一个瑟瑟发抖的女子,心里什么都明白了。 “江映红,你快点随我们一起走!” 杨焱生手下毕竟有几百号人。这些人如何分布的,只有他自己清楚。万一他调转枪口,把这幢楼给包围了,然后往死里打。文奎也不能保证能突围出去。 不一会,他们就消失在漆黑的夜色里。 杜新京在睡梦里被激烈的敲门声惊醒。当他看见文奎时,还是吃惊不小。 “大掌柜,这地方怎么是你能来的?万一杨焱生投靠了张士诚,说你来到了平江,张士诚要把你往死里整,你咋办?” 文奎已无意在这个问题上和杜新京纠缠,急切地问道:“老杜,你想想哪里最安全?你这里肯定是不安全了。杨焱生如果一翻脸,肯定会调转枪口和我们开战的。” 杜新京沉吟片刻,想到一个地方:刑桦的家里! 文奎问:“就是那个李滔的表兄弟?” “正是他。刑桦虽然是李滔的表兄弟,但他对李滔的为人并不认可。李滔死在张士诚的手里,刑桦还是看得清楚的。这一年来,刑桦给我们的帮助也不少。再说,刑桦这条线,杨焱生并不知情。他找不到那里去。况且我们还有几名黑鹰队员,杨焱生想在别人的地盘来硬的,估计他还没有这个胆。他唯一可行的,就是投降张士诚,然后借张士诚的力量来剿杀我们。等他们反应过来,我们已经逃出平江了。” 文奎听了杜新京的分析,觉得很有道理。毕竟这里是张士诚的地盘。张士诚这个小商人,一惯都是“利”字当头,一旦有利可图,他可不管什么义气的。连强大的元朝政府,他还不照样出尔反尔? “走,我们现在就走!叫上你们的人,暂且躲避一下。那些没处理的货,暂时扔在这里,等风声过去再说。” 说干就干。事情到了这一步,哪里还有半点睡意?那个被丈夫卖了十两银子的江映红,此时也是比任何人还要清醒。 不一会,三江商行十几个人,再加上文奎的人,两伙人马合在一起,乘坐数匹马车离开平江中心城区,心急火燎地赶向郊外一个不为人知的小村庄。 第三四一章 不可能的事 文奎估计得没有错,杨焱生仓皇出逃后,立即纠集了手下的几名得力干将,表示要造文奎的反。这个想法得到了干将们的一致拥护。 这些过惯了逍遥自在日子的门派子弟,原本就没有什么信仰。他们信奉的无非就是吃喝玩乐,哪有什么为平民百姓着想的意思? 第二天上午,吕十三坐在家里,右眼皮“噗噗”直跳。“左跳灾,右跳福”。难道有好事来了? 正在吕十三满心狐疑的时候,他的手下通报,青龙帮帮主杨焱生求见! 对于杨焱生这个名字,吕十三并不陌生。关于他投靠文奎的消息,早就传得沸沸扬扬。 这个时候,杨焱生竟然以青龙帮帮主的身份,主动找上门来,意欲何为? 吕十三听完杨焱生的叙述,直接惊呆! 文奎竟然带着两名干将,悄悄来到平江?这不是找死是什么?如果趁机把文奎抓获,甚至直接干掉,来自信州的威胁将会彻底消失。 若不是杨焱生亲自来报,吕十三肯定不敢相信。这个文奎,胆子也太大了一点吧?文奎,你是不是根本没把我们的老大当回事? 吕十三实在不敢相信这是真的。只见他一手抄在胸脯,右一手托着下巴,作沉思状想了很久,还是有些不放心地问道:“杨帮主,你所说当真?” “千真万确。若有半句假话,天打五雷轰!吕将军,这可是你建功立业的大好时机呀。平时你们就算打着灯笼也不一定能找到这么好的机会呀。” “你让我想想,我想想” …… 一个时辰后,张士诚在自己的官祗接见了杨焱生。 听杨焱生如此这般地介绍,张士诚心动了!这老江湖说得没错,机不可失,失不在来。想当初,项羽要是听了范曾的话,直接干掉刘邦,他也不会自刎于乌江了。更没有后来长达四百多年的刘氏江山。 “大王,我是诚心的!之所以要反文奎,就是因为他太不近人情。像我这样的人,在哪个队伍里没个三妻四妾?我一个人在外孤独寂寞,找个相好的又有什么错?他竟然想直接要了我的命。你说我为他卖命,还不是想图个荣华富贵?他什么也不给!简直不是人!” 张士诚眯着小眼睛,仔细瞅了一下杨焱生。从他的脸部表情,他可以判断,杨焱生没有撒谎。 “吕将军,我给你五百精兵,立即包围三江商行,抄了杜新京的老底。” “是!” 没过多久,从吕十三这里传来消息,三江商行已是人去楼空,凡是能带走的宝钞和银子都带走了,只有满满一仓库的货物还在,看来这是杜新京准备放弃的东西。 此时,在距离三江商行一里地的一座塔楼上,文奎用望远镜观察着三江商行的情况。果然不出所料,张士诚的士兵包围了三江商行,然后便看见一车一车的货物被拉走。 文奎把望远镜递给血鹰和李敢,两个来自江湖的大鳄也是震惊了!文奎真是料事如神,只需要掐指一算,就知道杨焱生下一步想干什么。 杨焱生果然冒着被砍头的风险,直接投靠了张士诚。而且张士诚还接受了他的投诚。 血鹰问:“文帅,下一步我们怎么办?” 文奎反问道:“胆敢背叛我的人,你们就怎么办?” “杀无敕!” 血鹰和李敢异口同声地说道。 “江映红安排好了吗?” “报告文帅,我们准备把她送回家,她不同意。” “哦?”文奎深感意外地惊叹道:“她为什么不想回家?” 血鹰反问道:“她那个不靠谱的老公,为了十两银子,连老婆都要卖。回去又有什么意义?” 文奎点点头,对于这件事他不知道该怎么办。这个世界苦命的女人很多,同情也同情不过来呀。 过了好一会,他才说道:“如果她愿意参加起义军,也可以让她尝试着去学点医术,万一打大仗,医务人员还是挺缺的。” “好吧,我去问问她。” …… 天黑的时候,杨焱生回到自己的住处。之所以敢大张旗鼓地回家,他判断文奎一帮人早已逃之夭夭。况且他的青龙帮弟兄还有好几百人。这些人都在他的住处附近。万一动起手来,他不会吃亏。 更重要的一点是,杨焱生的手下,一个个都携带了枪支弹药和手雷等。如果他们和文奎的人交火,甚至还占着绝对优势。 只是杨焱生的手下,一旦子弹打完,就找不到地方补充,而文奎的人,似乎有着永远也用不完的弹药。每次打完大仗,文奎都会为他们补充弹药。这世界并没有人知道他的武器背弹药是从哪里来的。 这天晚上,杨焱生在自己的住处安排了二十名弟子,上半夜十人,下半夜十人,分两班轮流值守。那些负责值守的徒弟们一个个也很死心踏地。他们知道帮主得罪的人是谁,所以谁也不敢掉以轻心。 背叛文奎的后果只有一个:死! 第一夜,风平浪静; 第二夜,平安无事: 第三夜,天下太平! …… 几天下来,杨焱生渐渐放松了警惕。文奎一定带着他的人回信州了。既然已要投靠了张士诚,他们也只有接受张士诚的指挥。 张士诚从杨焱生这里收缴了几支枪,反反复复研究,觉得这种枪目前还没有人可以造出来。不要说其他的,单是枪管要打磨出来都不太可能。这些枪全都小巧玲珑,坚固耐用。至少按照目前的工艺水平,没办法生产出这么好的枪管。还有那些子弹,也很难生产出来。 为此,张士诚把杨焱生叫到府中,问他文奎这些枪支弹药是哪里来的,杨焱生也回答不了。反正用没了就可以补充,平时也不见文奎组织生产。更奇怪的是,这些枪支弹药都是从文奎家里搬出来的! 对于杨焱生的话,张士诚肯定是不收相信。宁愿相信这世界有鬼,也不愿相信杨焱生的嘴! 没有人生产,也没有货运进去,文奎还能整车整车地往外运送军火。这怎么可能? 第三四二章 蛇阵 文奎之所以很牛x,就是因为他有超出这个时代的武器。最至关重要的因素,竟然连杨焱生这样的高层将领都不知道。 对于这一点,张士诚肯定很郁闷! 杨焱生连续数天,提心吊胆地过日子,结果什么也没有发生。这也让他渐渐轻舒一口气。凭他对文奎的了解,觉得此人谨慎有余,胆略不足。他一定不会冒着生命危险,潜伏在平江府杀害自己。 再说,凭文奎现在的实力,手下高手如云,想取杨焱生的性命也不用那么急。 经过数天休息,文奎开始准备动手了。 血鹰和李敢一直在听候调遣。所以,他们让几名突击队员白天休息,准备夜间的行动。一天天过去,文奎都没有下达命令。 一直到距离出事的第五天深夜,文奎才把血鹰从睡梦中推醒。 血鹰睡得稀里糊涂,还以为要带大批人马,谁料文奎阴阴一笑,说道:“不需带那么多人,我们两个人足矣。” 血鹰脸上一阵发烧,觉得自己小看文奎了:“那就把他们的武器弹药搜来,真正打起来,我们不能缺少弹药。” “也不需要。我们用法术!” “文帅,你说的是呼蛇术?” “当然。我们走吧。费了那么大的劲学来的法术,不用对不起你的陈师父呀。” 血鹰听得一阵兴奋。为了以防万一,他还是多带了一些子弹和手雷。到了关键时候,这些玩意是能救命的。 …… 亥时。正是古人睡觉的时候。 而杨焱生的住处,仍然灯火通明,喧闹无比。屋内,喝酒的,赌博的,乱作一团。门外的守卫已由十人减至两人。 如今有张士诚作后盾,按理说杨焱生不需要那么提心吊胆。只不过是因为背叛了文奎,心里不踏实。 在杨宅附近的一个阴暗处,有几株低矮的冬青树。树底下,文奎和血鹰用望远镜冷静地观察着屋里的一举一动。从屋里的现场看,杨焱生正在和几个心腹喝酒。 没有文奎的约束,他们的日子似乎过得格外开心。 随着文奎和血鹰咒语念动,一条条毒蛇开始从野外寻着灯光,向屋里游走。 “蛇!蛇呀,师父,蛇呀!” 不知道是谁首先发现了蛇,惊叫起来。杨焱生抬头一看,在距离他不远的窗户前,正好有一条毒蛇向他翘起头,吐出腥红的蛇信子。 “这里有!” “那里还有!” “哎哟,蛇咬住我的脚啦!” “蛇咬我的手指头……” …… 现场开始渐渐变得混乱起来。杨焱生心里渐渐发毛。莫名其妙的,从哪来那么多蛇? 那些毒蛇就像敌人似的,每一条蛇的眼神里都带着仇恨! 杨焱生觉得这些毒蛇就是来讨债的! 真是前世的债主啊。一条和婴儿手臂一般粗的毒蛇,眼露凶光,倏地向杨焱生冲过来。 它的眼神很歹毒!蛇信子腥红,还喷着腥臭的气味! 杨焱生拔出匕首,眼疾手快,迎头一刀削向毒蛇的七寸。那条蛇的蛇头被斩断,掉在地上还在吐蛇信子。 杨焱生难解内心的恐惧,一脚向蛇头踩去,还用力碾上一脚。 今晚,至少有数百条毒蛇从野外冲进屋里,谁也弄不清楚是什么原因。不时有徒弟被毒蛇咬中,有的徒弟中毒倒在地上,瞬间中毒身亡。 蛇还在发动进攻! 杨焱生注意到,毒蛇在他的房子周围摆下一个奇怪的阵势,把他的徒弟们死死地困在阵里面。没有一个人可以轻松地跳出这个毒蛇阵。 杨焱生被毒蛇逼得无奈,这才想起用枪打,用手雷炸! 一时间,屋里发现了乒乒乓乓的声音。枪声、爆炸声响作一团。 乱了大约半个时辰,没有人从蛇阵里冲出来。 那些蛇被炸死了不少,很快就有新生力量补充上来上。杨焱生奔走江湖几十年,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奇怪的景象。 他悲崔地想,老子上辈子和你们有仇吗?干嘛要如此死死相逼? 徒弟林峰观察到这个蛇阵实在诡异,连忙建议道:“师父,这些蛇好像是受人指挥一般。你必须尽快从后院逃跑。要不然,怕出不去呀。” 杨焱生也有这个预感。没过多久,地上已经躺了十几个,全都是中了蛇毒死亡。 这怎么可能? 难道是天要灭我吗? 枪声、爆炸声还在响。毒蛇似乎永远也死不完。而杨焱生的子弹和手雷毕竟有限。 令他更气愤的是,这些蛇比他的徒弟们要不怕死。 从来退却,勇往直前!这情形实在是太恐怖了。 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那么多毒蛇汇聚在一起,铆足了劲要和杨焱生过不去?没有人可以解释得清楚。 “林峰,不能再等了。我们集中所有的炸弹,打开一个缺口,然后冲出去。” 刚才的反抗,面积太广,浪费了不少弹药。现在杨焱生把徒弟们的弹药集中起来,挑选门口位置猛烈轰炸。一边跑,一边扔炸弹,然后一阵风似的逃跑。 杨焱生速度之快,远远超出了文奎的想象。血鹰看见一条条人影从屋里冲出来,意识到毒蛇阵对于杨焱生和他的徒弟已要不起作用了。 血鹰问:“要不要追?” 文奎摆摆手,示意他不要暴露自己。虽然死了十几个徒弟,对于杨焱生来说,仍然是九牛一毛。他不想他那么快就死去。 杨焱生一阵烟似的消失在旷野之中。文奎并没有追上去。 他并不想杨焱生那么快就死去。如果想他死,他早就死了。 像杨焱生这样的帮主,如果能让他吓得魂飞魄散,比直接要了他的性命更有教育意义。毕竟他的手里还有好几百个徒弟。这些人都接受过文奎的军事化训练,都懂得运用枪支弹药。 文奎的用意很显然,就是要把杨焱生们的武器弹药全都耗光。没有了武器弹药,他留在张士诚队伍里,也没有太大的价值。 前后大约只用了一刻钟,杨焱生的府中已变得阴森恐怖。地上躺着十几具尸体,已经没有一个会喘气的活物。那些毒蛇也在文奎和血鹰的咒语驱动下渐渐离去。 第三四三章 消失 文奎和血鹰躲在阴暗处,亲眼目睹了呼蛇法术的厉害,心里暗暗叫爽! 这就是背叛者的下场! 那些毒蛇,在呼蛇咒语的驱使下,就像是一个个训练有素的士兵。它们比人类还不怕死,勇往直前,视死如归。看到如此厉害的阵法,血鹰也不由暗自后怕。天目山的陈正昌还是有些真本事的。如果他上次对他们发动蛇阵获得成功,后果不堪设想。 使用这种法术,必须是施术者躲在阴暗处,不被敌方所发现。陈正昌运气不好,不幸被躲在树上的血鹰看得真切,结果一枪破阵。如果找不到源头,一个劲地向蛇类发起攻击,结果只会更惨。 今晚的杨焱生,就是不知道源头在哪里,命令徒弟们向毒蛇进攻,结果反而遭到了毒蛇更加疯狂的报复。如果他们不是选择夺路而逃,估计全都要在蛇阵里丧生。 “文帅,现在该怎么办?” “走吧。你回去叫两个队员摸清楚杨焱生的新住处。隔三差五就给他来一个蛇阵,我保证他们会全线崩溃!” 正如文奎所言,杨焱生每搬一个住处,都被血鹰的突击队员发现。然后,文奎和血鹰就利用夜间,到杨焱生附近去呼蛇,让那些冰冷、无情的毒蛇去和他的徒弟们战斗。 仅仅经历了三次,杨焱生终于顶不住了。他手下数百名徒弟的弹药被全部耗光,人也死了一大半。这些徒弟们一个个都是身中蛇毒身亡。 “你说什么?你们搬到哪,蛇就跟到哪?” 张士诚闻讯大惊失色。普天之下,怪事实在太多。像杨焱生这样的怪事,他还是头一次听说。 杨焱生苦逼着脸,恳求张士诚把他的人收入军营。军营煞气重,或许还能避免毒蛇侵袭。 就这样,杨焱生成了吕十三手下的一名小队长。青龙帮的弟子,统统归他管理。按照张士诚的说法,以后可以凭借军功提拔。只要杨焱生打仗勇敢,以后再保他荣华富贵,步步高升。 半个月后,平江归于平静。文奎没能要了杨焱生的性命,主要原因还是杨焱生整天龟缩在吕十三的军营,文奎和血鹰没办法找到适合施展法术的地点。 渐渐地,杨焱生觉得自己躲过一劫。这才恢复了正常的生活,更加疯狂地吃喝嫖赌,把以前的损失都夺回来。 深夜。怡红楼。 杨焱生带着四名徒弟当保镖,准备在怡红楼住宿。 怡红楼的老鸨是个肥婆,涂粉抹脂,打扮成一个老妖怪。看见杨焱生腰间别着手枪,大摇大摆地走进怡红楼,她连忙陪着笑脸出来迎客。 “哟,杨队长,有失远迎,有失远迎呀。” “姑娘们,外点出来迎客,杨队长来了。他可是有钱的大主顾呀。” 一大群姑娘听说有生意,叽叽喳喳地从各个房间钻出来,站成长长的一排。杨焱生那色迷迷的眼睛一一逡巡过去,寻找着自己喜欢的猎物。 最后,他把目光停留在一个叫虹虹的姑娘身上,说道:“就你了。你随我来吧。” 杨焱生在怡红楼有一个固定的房间,位于三楼最中间。之所以选择这里,主要是因为这里的视线开阔,站这窗户前就能把周围的景色尽收眼底。如果外面有个什么风吹草动,凭他的轻功,从三楼跳下去也能轻松逃脱。 然而,这一晚他失算了。 听了一会小曲,又吃了点小菜,抿了几杯小酒,杨焱生那点心思就开始活泛起来。虹虹不但人长得精,诗书琴画无所不精,绝非普通的红楼女子可比。 杨焱生鼓了几下掌,一挥手,虹虹迈着细碎的脚步,乖巧地来到他的身边。 “来,坐这里。” 说罢,杨焱生一伸手,把虹虹拉到自己怀里,让她坐在他的大腿上。他上下其手,惹得虹虹欲火燃烧,便“噗”的一声吹灭了屋里的红蜡烛。 屋里漆黑一片。 不一会,从屋里传来了一阵阵娇喘的声音。杨焱生只顾自己快乐,丝毫没有注意到,的外围,文奎和血鹰装扮成两个乞丐蹲在墙角处。他们看见三楼的烛光吹灭,便喃喃地念动起呼蛇咒语。 一条条乌梢蛇、眼镜蛇从墙根爬上去,像是走亲戚串门,从杨焱生的窗户缝隙钻进去,爬到杨焱生的床上。正处于欢乐巅峰的杨焱生光着屁股,突然感到一阵痛,伸手一摸,竟然摸到一条长长的、冰冷的东西。那玩意又顺便在他的手指头咬了一口。 这一口,把杨焱生咬清醒了,连忙从床上弹了起来,跳到地上。此时,地上已布满了密密麻麻的毒蛇。那些毒蛇不咬虹虹,专门针对杨焱生咬。一时间,杨焱生全身上下,就像挂满了无数条吸血的蚂蟥! 的打手以及杨焱生带来的几个保镖听到异动,连忙举着马灯来到三楼,推开门一看,光溜溜的杨焱生全身上下挂满了令人恐怖、恶心的毒蛇! 杨焱生已经死了。那些蛇就像凯旋而归的士兵,开始陆陆续续地朝窗外爬去。它们的眼里,似乎还散发出诡异的光芒! 等人们反应过来,这才想起床上还有同样光溜溜的虹虹。这个可怜的女子,没有被毒蛇咬伤,而是直接吓晕过去。老鸨用了很大力气,又掐人中,又泼冷水,总算把她从死亡线上拉了回来。 躲在围墙以外的文奎和血鹰,看见自己的目的已经达成,便一阵烟似的消失在黑暗里。 张士诚听到杨焱生去寻欢作乐,被毒蛇活活咬死。一开始他还不敢相信,以为是杨焱生用了什么障眼法,又想脚下抹油走人。等他来到军营,亲眼看到了杨焱生的死相,他这才相信,这个世界还有他所不知道的杀人魔法! 杨焱生的死法太过诡异和恐怖,张士诚吩咐手下封锁消息,将他的尸首悄然掩埋。至于那些青龙帮的弟子,把他们分散到各个部队,化整为零,再也不可能让他们抱团取暖。 青龙帮从此消失。 第三四四章 重返平江 平江府。郊外。 一座绿水环绕的农家小院里。邢桦招待文奎一行吃大餐,就是为这群从黑水寨下来的英雄好汉饯行。 一切都超出了邢桦的想象。他原以为文奎会大动干戈,才有可能消灭了杨焱生的青龙帮。没想到他们只是念动了几句咒语,就把一个庞大的青龙帮给彻底瓦解。 如此恐怖的事情,在很长时间里,都会成为平江府的谈资。 张士诚对于杨焱生的死,也是半信半疑。每当想起这件事,他真是连晚上睡觉都会做恶梦。杨焱生之死,他是看得真真切切。他那光光的身体,全身上下都是毒蛇留下的牙印。在蛇毒的作用下,杨焱生全身乌黑、肥肿,完全变了形。 这,究竟是谁的杰作? 张士诚不敢想象。如果这是文奎的杰作,那么这个人还是人吗?那么多毒蛇,是依靠什么来调动的? 吕十三被张士诚传到府中,详细汇报了杨焱生的“光辉事迹”,听得张士诚遍体生寒。从吕十三的嘴里,张士诚已经基本上能判断,杨焱生之死,一定是文奎的杰作。至于那些野外来的毒蛇,突然间变得无比凶残,专挑青龙帮的人下手,一定是受到了某种巫术或者法术的作用。 难道文奎是个大法师?各种各样的猜疑,终究难以满足好奇心。 这下子,有一点是张士诚深信不疑的,那就是千万不要轻易惹怒文奎! 文奎回到信州府没过几天,下面的军士来报,张士诚的信使来了! 哟嗬嗬张士诚还敢派信使来?难道不怕老子砍了他的头吗? 那个信使是个年轻小伙子,一身平民打扮,见到文奎连忙下跪。文奎见他的眼神闪闪烁烁,就知这是一个怕死之人。小伙子只有十七八岁,年轻幼稚的脸上,还有一丝婴儿白。想起自己当年受尽权贵欺侮,文奎倒也没怎么为难他。 看到张士诚的来信,文奎不禁笑了。这家伙很“真诚”地向他报功来了! 张士诚在信中大吹特吹了自己如何“为民除害”,一举铲除了为非作歹的青龙帮,斩杀了青龙帮帮主杨焱生,后来听说杨焱生早就投靠了黑水寨,来信主要是想问个究竟。如果杀错了,还请多多原谅! 文奎看完书信,真是被张士诚给气乐了。老张同志的脸皮够厚啊,有没有平江府的城墙那么厚?杨焱生明明是我自己清理门户,下决心动呼蛇咒给咬死的。现在居然变成了被平江义军捕获,然后痛而除奸。 文奎笑道:“回去告诉张大帅,他的情我已领了。杨焱生该死,杀了也就杀了。只是被你们从三江商行拉走的那些货,不知什么时候还给我们?他要是不还,我们立刻发兵拿来台州!” 几天后,张士诚收到信使的回信,老脸实在没地方放。想当初派吕十三紧急行动,居然就没有想到后果,而是直接把属于文奎三江商行的货物全部拉回军营充当了军用物资,这下好了,还得乖乖地给人家送回去。 文奎既然放出话来,很可能就会动杀手。这些日子张士诚和他打交道,吃尽了苦头,白白丢掉了五个县,还一次次被他打脸。要是台州又被文奎抢去,接下来就是温州、松江等地。 如此一来,张士诚辛辛苦苦创下基业,就会一步步地缩水。这小日子还怎么过? 没过几天,文奎又收到张士诚信使的回复,张大帅已经把三江商行的货全部物归原主。归还的理由,竟然是他们误以为三江商行的货物是青龙帮的!如今已经查实,三江商行和青龙帮没有瓜葛,理应返还。 这个台阶下得有点猛!张士诚,你就不怕摔死自己吗? 杜新京接到重还平江府的命令,顿时惊呆了。这下子都是有点怕了,出尔反尔的张士诚,翻脸比翻书还要快。要是哪天一个不高兴,会不会让他的脑袋搬了家? 文奎冷笑道:“杜掌柜,别怕,不是有我吗?我谅张士诚不敢要了你的脑袋。他这不是服软来了吗?” “文奎,不是我怕死呀。而是这个张士诚实在是太会看风使舵啦。哪天一旦被他找到机会,他一定会对我下毒手的。” “别怕。我给你十名黑鹰队员。这十个人全部归你指挥,武器也是最先进的。还有,就是邢桦这个人还是值得利用的。我看此人为人忠厚老实,讲义气重感情,万不得己的情况下,他就是你的救命稻草。杨焱生这种人毕竟是个例外。在我们的队伍里,大多数人还是靠得住的。” 文奎把话说得这个份上,杜新京只有硬着头皮去平江。第三天,他和他的十名“伙计”回到平江,三江商行的仓库门户大开,还有数名军士把守着,货物分毫不错。那些军士看见杜新京出现,一个个过来点头哈腰,然后挥手告辞。他们再也不用在这种地方站岗了。 守着满满一个大仓库,没有什么东西是自己的! 杜新京乐呵呵地接手了三江商行,心里还是有些不安。数年来,他一直在平江府做生意。他深深地意识到,文奎之所以不想放弃平江这块沃土,那是因为有利可图。每年超过百万两的银子从这里到达信州。这些银子都是义军的血液。部队要想存活下去,没有财源万万不行。 杜新京重新打开店门做生意,三江商行又是一派生机。 几天后,三江商行的门口来了一个身穿破烂衫、蓬头垢面的年轻人。此人大约三十来岁,一口标准的平江本地口音。杜新京平时也没有见过他,而他却口口声声地说要找掌柜的。无论伙计用什么办法赶都赶不走。 那个年轻人看上去又脏又穷又老实。在三江商行门口呆了五天,每天都像上下班似的,往三江商行门口一坐,伙计们不理他,他就坐在那里等。等到大家下班关门,人走了,他就走。人来了,他又来了。 万般无奈之下,杜新京只好露面,想见识一下这家伙究竟是什么货色。 第三四五章 阴谋 杜新京仔细瞅了那人小半天,觉得这是一个既老实又窝囊的顶级废材,便问道:“小伙子,你找谁?” “我要找婆娘。” “你要找婆娘,怎么找到我们商行来了?你这么天天往我门前坐,叫我们怎么做生意?想找婆娘,你得找媒婆呀。” “不,有人告诉我,我的婆娘是被你们的人拐走的,让我上这里来找。” “哦?” 这可是一件新鲜事。是谁这么缺德,居然说三江商行的人拐走了人家的婆娘? “你叫什么名字?” “李初四。” “你婆娘呢?” “江初九。我叫她阿虹,她的大名叫江映红。” 杜新京这才弄明白是怎么回事。李初四也没有说错,江映红的确是和文奎他们一起回黑水寨了,她已经下定决心不要这个窝囊废的丈夫,为了十两银子就把她送给了杨焱生,直接后果导致了青龙帮的彻底瓦解。 看到李初四那个熊样,的确是太窝囊了。这样的男人,哪有什么尊严可言? 要是让李初四天天往商行门口一坐,动不动就哭丧似的,那也不是个办法。 “李初四,你给我听好了。我这里没有你要找的人。如果你还赖在这里不走,我就让人把你扔进河里去喂鱼。” “我不会游泳,会淹死的。” 说罢,李初四脸色露出一丝怯意。杜新京一声厉喝:“来人,把这货扔到河里去!” 话音刚落,李初四跑得不见了踪影。男人的血性去哪了?难怪杨焱生敢如此胆大,公然夺人所爱。杜新京不禁有些痛恨李初四的无能。 要是被文奎知道江映红的丈夫是如些一个窝囊废,不知道他会作何感想? 李初四惊魂落魄地逃跑了。杜新京的那些手下,一个个笑得前仰后翻,觉得这世界真是无奇不有,还有如此怕死之徒。 杜新京并不知道,这个李初四只不过是人家扔出来的一个诱饵,真正的后台老板躲在阴暗处,没有人知道他是谁。 甚至连李初四也不知道那个人是谁! 那天李初四饿晕了,一头栽倒在小巷子里。有一个头戴草帽、脸戴面罩的青衣男子找到他,给了他几个热气腾腾的馒头。 就是这个青衣男子告诉他李初四,他的娘子被人拐走了。那些人都是三江商行的爪牙。 一个僻静的小巷深处,李初四推开了四合院的大门。随着吱咯一声响,青衣男子一个箭步便从里屋闯到门口,锋利的宝剑出鞘,剑锋直指李初四的颈脖,把这货直接吓跪下去。 “哎哟我是初四呀。” 青衣男子看清楚来人,宝剑入鞘,冷笑道:“三江商行有多少人?” “十二人。其中有一个三十五六岁的男子,戴着瓜皮帽,穿着长衫,长得有点肥,估计就是他们的掌柜。” “其他人呢?” “一个个长得无比结实,都像小老虎似的,眼露凶光,可吓人了。我赖在门口不走,结果差点被他们扔进河里去喂鱼。” 青衣男子“嗤嗤”一笑,说道:“傻瓜,那是吓你的。他们不会干这种低级的事。这是二十两银子,你拿着吧。以后你给我盯紧了三江商行,这是一条大鱼。懂吗?” “不懂。” 如此憨厚耿直之人,真是会把人气吐血。青衣男子用指尖戳了一下李初四的额头,气恼地骂道:“滚!”” 这个青衣男子便是杨焱生的大弟子林枫。 文奎和血鹰的呼蛇法,不废一枪一弹,不但把青龙帮给灭了,还把青龙帮弟子们装备的军火也消耗殆尽。剩下的弟子,要么逃走,要么被张士诚收编,分散到各个部队去当炮灰。 林枫选择了另一条路:报仇! 一切尽在林枫的预料之中。张士诚果然选择了妥协。不但没有消灭三江商行,还把缴获的货物都归还给了杜新京。文奎大张旗鼓地在平江赚钱,把获得的利润用去养活信州府的那几十万人。 从表面上看,杨焱生是死于毒蛇,青蛇帮的很多弟子都被毒蛇所害。 为什么那些毒蛇就像前世有怨仇似的,专找青龙帮的人进攻?林枫费尽心思,访遍武林高手,终于知道江湖上还有一种令人胆寒的邪术:呼蛇术! 只需要念动咒语,就能把野外的蛇呼来,任由施术者调遣。正因为这样,那些毒蛇完成了攻击任务,又重新回到了大自然。 弄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林枫对于自己报仇的目标充满了自信。为了增加成功系数,他还专门拜访江湖上赫赫有名的道士圆通道长学习法术,同时还和土匪头子梁刚结为异性兄弟。 准备工作做好,时间已经过去半年。 半年来,杜新京的三江商行风调雨顺,财源广进。平江一带的丝绸源源不断地流进广信、温州、台州甚至福建沿海。而信州、饶州一带的石灰石、煤炭等,一船船地运往平江、常州、常熟、镇江等地。两边的货物搬来搬动,帐上的数字便不断地向上增长。 李初四作为林枫发展起来的第一个徒弟,也是严酷的训练中慢慢成长。林枫用杨焱生训练徒弟的办法训练李初四,每天教他练拳术和刀枪棍棒,随着技艺的提高,李初四也渐渐找到了男人的尊严。 更让李初四欣慰的是,自从拜林枫为师,他再也不用为生活发愁。林枫似乎有着永远也用不完的钱。李初四没钱了,无需伸手,林枫就会给些碎银。没有婆娘也不要紧,只要有钱,怡红楼的女人任选。 杜新京是一个久经生意场历练的大商人。真可谓阅人无数。什么样的人,一般逃不过他的火眼金睛。 然而,就算杜新京眼睛很毒,他还是看错了李初四。 李初四的婆娘是江映红,杜新京当然知道。 李初四经常神神颠颠地往三江商行跑,杜新京以为他是发了神经病,想婆娘想疯了,丝毫不会把他往探子方面去想。这么一个老实巴交的男人,连老婆都守不住,哪有什么战斗力? 第三四六章 深夜放火 “初四,过来,帮我们装货!等会买几个肉包子给你吃。” “我们急着赶出货,你来出一份力,完成了任务请你喝酒!” …… 渐渐的,李初四变成了三江商行的常客。他看上去怯弱、迂腐的表象,给杜新京和突击队员的印象太深刻了。第一印象是怎么样的,以后就算变得更强了,难免还是带着过去的记忆。 杜新京手下十名突击队员,就犯了这样的错误。经过大半年的训练,李初四已经能扛起两百斤的沙包健步如飞。而突击队员们并没有意识到这种能力的可怕。还让为他只不过是一个傻大个! 一只懦弱的羊,渐渐演变成一头能吃人的狼!而杜新京的人并没有意识到这种演变的可怕。 这才是最大的悲剧。 这天是冬至节。家家户户都会搞点荤菜,什么猪肉、羊肉、狗肉之类的,再弄点冬笋、粉丝、粉皮、、椒之类的辅料,香喷喷,味道鲜美,让人垂涎欲滴。 林枫从酒家打包了一锅羊肉褒粉丝,打了两斤白酒,李初四还走在门外,就闻到了屋里飘出来的肉香。 一进门,李初四就像馋猫似的,端起碗就要大口吃肉,大碗喝酒,被林枫制止了。 “等等,你今天的功课做完了吗?” 李初四站立得笔直,用丹田之气吼道:“练少林拳二十遍,少林棍术十遍,刀术十遍。站马步桩一个时辰。” 林枫听了很满意。不,应该说是得意!这证明他的能力比师傅还要强。如果把一个有血性、有开赋的人训练成魔鬼,那不算什么。而要把一个老实巴交、连老婆都守不住的人训练成一个真正的男人,这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而林枫做到了。 “我昨晚给了你二两银子,让你去怡红楼花掉,你完成了吗?” “报告师父,徒弟顺利完成任务!” “好,好样的!作为男人,首先要懂得花钱。只有努力地花钱,你才会知道钱的重要性。在任何时候都一个样,没有钱,你就不是男人。有了钱,你就是大爷!昨晚的娘们服侍得你舒服吗?” “报告师父,她们比我家婆娘强多了!” 提起婆娘,李初四脸色突然一下子黯淡下来。那是一个男人的耻辱!连老婆都守不住的男人有什么用? “初四呀。你知道我为什么愿意出钱让你去玩吗?” “不知道。” “那我告诉你吧,为师是想让你知道,这个世界谁最重要。江映红走了也就走了。怕什么?有钱,你不是照样有暖被窝的女人吗?的姑娘们,哪一个没有你那个臭婆娘漂亮?你完全没有必要留恋她!从今往后,你就当她死了吧!” “师父说得对。徒儿铭记在心。” “来,喝酒。把这几斤酒喝完,只要没醉死,我们明天照样生龙活虎!” …… 睡到半夜,李初四被林枫弄醒。李初四还以为天亮了,眼开一看,如霜的地面,原来是窗外射进来的月光。 天上有乌云。微弱的月光瞬间就隐没了。世界变更加漆黑。 林枫厉声道:“起床!” “师父,干嘛去?” “走,师父带你去干件大事。” 听说有事干,李初四一骨碌起身,使劲揉了几下眼睛。他看见林枫手里拿了四个蘸了松油的火把。 “这是要去哪?” 凭经验,李初四能够猜到,此时正是夜半三更。 月黑风高夜,正是杀人时。 林枫这个时候鬼鬼祟祟地起床,肯定不是什么好事。 “师父要带你一起去报仇!” “报仇?” 李初四满脸懵逼,一下子反应不过来。这些日子过得太好,他忘记了自己还有仇人。 “对,没错,就是报仇。三江商行的人拐走了你的江映江美人,难道你不恨他们吗?这个时候,正是他们睡得最死的时候,我们在他们的仓库放一把火,你说他们要损失多少?如果我们的运气好,说不定能把他们全都烧死!” “好,我们走吧!” 李初四终于“男人”了一回! 不得不说,林枫是个谋划高手。今晚过冬至节,杜新京的人也喝了不少酒。大伙都很高兴,哪还有什么警惕心? 林枫和李初四两条黑影敏捷地摸到三江商行附近,发现这里很安静。四处并没有发现有什么异常。 林枫暗骂道,这个杜新京也太小瞧老子了吧?怎么说也要养几条狗壮壮威吧?没有!不要说狗,连猫也没有一只。 十几个大男人的鼾声从三江商行二楼传出来,组成了一曲壮怀激烈的进行曲。林枫可听不懂那些鼾声的含义。他从这些鼾声里嗅到了难得的杀机。 这是上天赐予自己的机遇。 报仇,就在今晚! 林枫从衣袋里掏出一把古式铜锁,让李初四从外面锁住了三江商行的大门。这是唯一一扇大门,也是杜新京他们逃命的唯一通道。 除此之外,他们必须跳窗逃跑。 而跳窗下来,被摔伤当然是一种结局。要是没有摔伤,林枫的弓箭在黑暗处等着! 跑下来一个,射一个。由于天色太黑,杜新京的人被射死,楼上的人也不一定知道怎么回事。 李初四按照林枫的吩咐,把该做的事做好。然后点燃了那几个火把,从窗户扔进了仓库。 没过多久,仓库里的东西开始燃烧起来! 等杜新京的人从睡梦中被浓烟呛醒,火势已经大到无法扼制。 “不好了,起火了!” 惊叫声四起。二楼的灯亮了。睡在一楼的杜新京最先醒,他想打开大门逃跑,却发现大门被人多外面锁住了。 一楼逃不出去,就算用猛力撞开,说不定危险就在外面等着自己。杜新京用湿布捂住算,拼命跑到二楼,那十几个伙计已经醒了。火势也正在向二楼蔓延。 小李子向杜新京请示道:“掌柜的,今晚这情形,我们肯定是被人算计了。” 杜新京:“一楼大门出不去了。有人从外面锁住了大门。我们只有跳窗逃跑。” 小李子冷笑道:“掌柜的,赚钱你是好手,打仗我是行家。从现在开始,你们都听从我的指挥!” 说罢,他吹灭了油灯,二楼的房间瞬间变得漆黑一片。 第三四七章 背靠大树好乘凉 二楼透出昏暗的灯光,屋内人影绰绰,手舞足蹈,显然是乱了阵脚。林枫有些后悔,自己枪里的子弹用错地方,全都用来打了蛇。要是此时枪里有子弹,或者手雷,二楼的人一个也别想跑。 正在林枫从箭袋抽出弓箭时,二楼的油灯灭了。他顿时傻了眼。从一楼熊熊燃烧的大火映射上去,他只能依稀看出二楼模糊的影子。 这时,二楼窗户打开,从里面跳出一个黑乎乎的影子。林枫射出第一支箭。噗,那影子慢慢飘落在地。二楼的杜新京直接看傻了眼。 妈的,果然有人躲在暗处射箭! 那个影子是小李子扔出去的一件棉袱! 小李子不愧是老江湖。他从射箭判断,对方人手并不多。只要趁他射出一箭换手之际,紧接着跳出去自己的人,然后用火力压制,其他人逃生的希望还是很大。 小李子向另一个队员说道:“鲁明,你做好准备。对方一箭射出,你立即跳出窗外,找地方隐蔽,然后向弓箭手开枪。” 第二件棉衣扔出去时,果然又中了一支冷箭。鲁明利用这个间隙纵身跳出窗外,就地一个驴打滚。在他落地打滚的瞬间,向射箭的方向开了一枪,然后消失在黑暗里。 林枫也算是杨焱生的高徒了。虽然玩枪的时间不长,但他的实战经验也很丰富。杜新京的人反应如此迅速,远远超出他的意料。 子弹从林枫的耳边擦过,打碎了他的右边耳尖! 一阵冷气从林枫的脚底升起。这一枪没有爆掉他的头,真是祖上烧了高香。 同样受惊的还有李初四! 他轻声惊叫道:“师父,你流血了!” “嘘” 林枫一把拽起李初四,撒腿就跑,消失在茫茫黑夜里…… 一把大火把三江商行烧成灰烬,林枫颇为解气。打不过杜新京的“伙计”,至少也搅得他们不得安宁。 第二天,林枫带着李初四乘坐轮船离开平江,来到距离平江三十里外的一处大庄园白虎堂。白虎堂堂主梁刚亲自在庄园摆下宴席,宴请林枫和李初四。 无赖加懒汉的李初四,也是第一次出来浪,从来没有享受过如此丰盛的酒宴。林枫敞开心扉,大谈特谈火烧三江商行的事情。 梁刚听得直皱眉,暗想,那么多货被你们一把火烧掉,多可惜?你还有脸在我面前吹嘘?你知道你毁掉了多少财源吗? “老弟,不瞒你说。这年头你老哥什么都不缺,就是缺银子呀。你说你把满满一仓库的货给烧掉,多么可惜!你为什么不来通知道我们白虎堂?派我的人去,把他们的货和人一起掳掠。货归我们处置,人归你们处置,该是多么好的事情?” 对于梁刚而言,就象到嘴的肥肉飞走了,不知道有多心痛。 他并不知道,林枫正在利用他。 “大哥,这个三江商行的老板可是富得流油的大财主,掌柜的叫杜新京,他手底下的伙计,一个个都是武功盖世的保镖。李初四的媳妇江映红,就是被杜新京的人给拐走的,至今下落不明。我们这次火烧三江仓库,就是为了出一口恶气。” “嗨,这算啥事?林兄弟,你为什么不早告诉我?一个小小的三江商行,竟敢欺侮到我白虎堂兄弟头上来了?这还了得!你明天就带几个人去探探底,找准机会把他们全干掉!” “大哥如此爽快,林某人实在佩服。李初四,来,我们一起敬大哥一杯酒。” …… 杜新京带着十几个伙计,重回三江商行。这里已经是一片废墟。吕十三的人把整条街都封锁了,貌似在搜查嫌犯。 看见杜新京带着他的人回到原址,吕十三连忙迎了过来,赔着笑脸道:“杜掌柜,你们没事吧?究竟是谁吃了熊心豹子胆,竟然搞到你们头上来了?张大帅发令,务必将火烧三江商行的嫌犯捉拿归案。你看,这是我们在现场发现的弓箭。这里还有半截耳朵。显然是被子弹击碎!一定是你的人开的枪,对吗?为什么不把嫌犯的头打爆?留下他们的性命,害得我们要累得半死。你知道吗?现在整个平江城都被封死了。所有人员只进不出,唉,你们不知道有多辛苦呀!” 吕十三的嘴巴有点碎,听得杜新京浑身起鸡皮疙瘩。像吕十三这样的人,其实就是一条忠实的走狗。张士诚是他的主人。主人让他咬谁他就咬谁,叫他咬几口就咬几口。他一点都不会含糊。 杜新京向吕十三拱手抱拳,表示感谢,然后快速离开现场。自三江商行开办以来,的确是诸事不顺,明明看到有利可图,总是好事多磨。 杜新京带着小李子、鲁明等人,回到邢桦住处。邢桦对于发生在三江商行的火灾,也是惊魂未定。从这次事件看,对手可不是一般的匪徒。 邢桦陪着小心地问:“杜掌柜,您觉得会是谁对你们下黑手?” 杜新京实话实说:“从今天吕十三的态度看,这件事绝非张士诚官方所为。排除张士诚这个因素,目前在平江府敢于和文帅作对的只有杨焱生。杨焱生已经下地狱见阎王了,我猜测此人一定是杨焱生的余孽。他手下那么多徒弟,难保没有忠心耿耿之徒。所以,我觉得以后大麻烦没有,小麻烦不断。鲁明,你立即启程去信州,把这里的情况向文帅报告。” “是!” “小李子,你明天去码头看一看,我们运往温州的布匹、食盐等货物争取后天上路。程老板已经下了定金,我们不能失了信用。” “是!” 派出去两个人,杜新京身边还留着八名保镖,一个帐房先生。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他目前这阵势,仍然让邢桦看得眼热。 邢桦的通达商行,由于没有武力支持,经常受地头蛇欺侮不说,还有些客户也经常以赊帐、赖账等形式,想尽办法从他的碗里挖点肥肉。虽然也赚到一些钱,但始终做不大。 俗话说得好,背靠大树好乘凉。 除了给杜新京提供必要的支持,刑桦当然也希望能从杜新京这里取得某种支持。 这一天,他终于说出了口! 第三四八章 替朋友出头 “杜掌柜,刑某有一事相求,不知妥否?” 邢桦这样说时,杜新京还有点不适应。长期以来,对外的形象,他只是一个商人。从来没有人知道他还有很牛叉的背影。 要不是亲眼所见,邢桦也不敢相信,像杜新京这个身材微胖、满脸福相的年轻人,背后居然是闻乐遐尔的文奎! 杜新京满脸惊愕地问道:“邢掌柜,何必客气,我们是自己人呐。能帮忙的事,兄弟我也是两肋插刀,死不足惜!” “咳咳” 邢桦终于还是说出了他的苦衷。原来,他有一笔烂账,已经三年了。 “该死的石掌柜,他不是没钱啊。他这是不讲信用。刚开始和他做生意,他很讲信用的。每次拉货去,货款结算委及时。后来渐渐熟悉了,他就开始不按规矩办了。有一个他让我动了整整三轮船的货,全都是食盐、丝绸、布匹等。总计达到五十多万两银子呀。他只付了五万两银子的定金,剩下的银子,就是赖着不给。我没办法了。他要是再不给,我没办法周转,倒闭也是迟早的事。” “石掌柜是哪里人?” “温州。石荣。” 杜新京一听乐了。凑巧有一船货要运到温州给程东,顺道去找石荣就行了。 不信他见了小鬼不流泪! 三天后,杜新京带着小李子等八名保镖,还有邢桦,一起乘坐大货船,经过数天的海上颠簸,终于来到温州。 在温州码头,程东的人已经那里等候多时。他们看见杜新京的人和船都来了,很是高兴。 “杜掌柜,卸货的事交给他们去做吧,今晚我请你们去吃野味。吃完之后,再去找一家好点的客栈,好好休息几天。至于货款,我可以给你们宝钞,也可以给黄金白银。随你们挑。” 杜新京爽朗地答道:“程掌柜真是个爽快人。那我们就先去喝酒吧。小李子,你带兄弟们几个一起帮忙,卸完货之后一起去喝酒。” “好咧” 答应一声,几个保镖又充当起搬运工的角色。眼巴巴地看着程东、杜新京和邢桦几个坐在马车,潇洒地向郊外的一处专门吃野味的酒楼驶去。 杜新京随程东来到祁七野味馆,已是傍晚时分。这是一家以店掌柜的名字命名的餐馆。 祁七是个年过五旬的老头儿。身高八尺,长得一副凶相,看上去无比健硕。 程东是这里的常客。他们一出现在店门口,祁七亲自出来迎接,还为他们安排了一楼靠后院的一个大包厢。 程东老练地说道:“祁掌柜,等会我们还有十几个搬运的兄弟,你把他们安排到大厅,酒菜和我们一样,可不能亏待了他们。” “,程掌柜稍等。老样子,我给您安排最好的酒菜。前些日子刚从大山深处贩来几只野狐狸,还有穿山甲、眼镜蛇等,红烧,都是下酒的好菜。” 祁七果然是行业高手,无需程东开口,早已把他的套路摸得一清二楚。程东也省去了点菜的烦恼。无须动脑筋,山珍海味,应有尽有。 杜新京不由暗自佩服,祁七的办事效率实在是高。难怪他把野味店开在郊外,也有不少的食客慕名前来。酉时刚到,店门前已是车水马龙一般热闹。 邢桦心里有事,总想着数十万两银子还在石荣手里,当然吃什么都不香。山珍也好,海味也罢,对于他而言都是味同嚼腊。 程东眼见邢桦一副闷闷不乐的神情,直接问道:“邢掌柜,您不舒服?” 杜新京抢过话题,笑道:“他的心不舒服。” …… 听杜新京如此这般地说完邢桦的事,程东也是目瞪口呆。石荣是什么人?他可是温州府数一数二的大户,没道理他没有几十万两银子,就算让他买下半个温州府,那也是没有多大问题。 程东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重复了一句:“不会吧?这是真的吗?” 碰到无赖了,哪还有假的? 杜新京冷笑道:“程掌柜,不瞒你说,邢桦掌柜是我的兄弟,这次要是拿不回那笔款项,我们是不会回去的。” 这、这是真的吗?我没听错吧?杜新京的话,显然不符合程东的三观!程东用难以置信的话问道:“杜掌柜,你们想来硬的吗?石荣可是在衙门有人的呀。强龙压不过地头蛇!我劝你们还是三思而后行!” “是吗?”杜新京冷笑道:“不瞒你说,程掌柜,就算石荣在朝廷有人,我们也要拿到这笔钱。如果胆敢不给,我们还要加收利息!” 吃饱喝足后,程东去结了帐。没过多久,他的帐房先生又送来了银票。他和杜新京的这单生意就算两清。这也是杜新京的聪明之处。 不管如何,绝不允许生意拖欠货款。宁愿价格报低一点,也要货款两清。正因为如此,杜新京才没有出现邢桦这种被动局面。 石荣之所以敢于当无赖,显然是吃定了邢桦,料定他斗不过自己。要是邢桦有某种黑恶势力撑腰,他肯定不会这么愚蠢。 杜新京带着众多兄弟在龙行天下客栈住下来。客栈的店小二为他们准备了几大桶的热水,供这些流了一身臭汗的大老爷们洗澡。 洗完澡之后,杜新京便把小李子和另外七名突击队员叫在一起,召开了一个简短的会议。会议的目的很明确,今晚要去吃大户! 温州第一大户石荣的府祗地图早已通过程东画了出来。哪里有扇门,哪里有一个水井,哪里有一棵树,宣纸上画得清清楚楚。 小李子撸起袖子,吼道:“石荣算个鸟,再不杀几个人,我都快憋出病来了!” 其他人更直接,一个个拔出腰间的手枪,叫道:“杜掌柜,你一句话,我们就摘下石荣的脑袋也不在话下。区区一个石荣,算个球!” 这是一群好战分子。杜新京早就深有体会。只是第一次带他们出来替邢桦出头,他也不知道对错。要是万一有个闪失,文奎会不会怪罪下来呢? “兄弟们,你们别急。石荣现在还蒙在鼓里,我们好好研究一下他们家的布局,确保不放走一条狗,直到我们安全离开为止。不动手则已,一旦动手,我们务必要大获全胜!” 第三四九章 火攻 杜新京虽说是个商人,追随文奎时间长,耳闻目染,受尽熏陶,自己还经受过数场战斗,多少还是有些经验的。 当然,相比而言,他手下的保镖才是真正的强者。小李子等人受到黑水寨的影响,“下级服从上级”的观念根深蒂固,也不会觉得杜新京是在“关公面前舞大刀”。 等杜新京说完,小李子和另外几个保镖作了一些补充,一个完整的方案浮出水面。 半夜。一支幽灵般的队伍从窗台跳出,悄然消失在无尽的夜色里。 石荣的府祗真的很大,占地大约有一百来亩。四周筑着高高的围墙,四个角落都建起观察楼。 观察楼大约三层楼的高度,四周有围栏,没窗户,空荡荡的,显得视野十分开阔。 子夜。万籁俱寂。 杜新京和邢桦躲在石府外围的一处高地上,趴在草丛里一动不动,仔细以观察着小李子他们的动静。 杜新京手里有一支用手枪改造的狙击枪,射程大约三百米。他的手心都捏出汗来,也没有等到从石府内发出的信号弹。 按照原先的约定,八个保镖,每两人一组,从东南西北四个方向同时发起进攻。遇到抵抗的家丁,直接用匕首抹脖子。 再说小李子和小陶两个人一组,从东院突进,一个个房间摸过去,要么是空的,要么住着仆人。图纸上所画的圆点,表明石荣的住处,可惜的是小李子和小陶身陷其中,宅院太大,连东西南北都没办法分清。每一幢房子都一个模式,向哪去找石荣? 这时,从西面的碉楼突然传来一声厉喝:“谁?” “砰!” 夜空里闪过一道耀眼的光芒。碉楼上竟然还配备了火枪?躲在暗处的杜新京猛然扣动扳机,一个影子被打中,身体如一个破布袋一般从碉楼上栽倒下来,发出了一阵惨叫。 人算不如天算。杜新京没想到,他们的进攻刚刚开始,就已暴露的目标。这可不是闹着玩的。据程东介绍,石荣的家丁有一百多人。这些人有一半人配发了较为先进的火枪。 邢桦不由有些担心地问道:“杜掌柜,我们的人暴露了,怎么办?” “等等。他们会有办法的。大不了趁夜色原路返回。” 正在杜新京和邢桦进退两难时,从北面的后院突然冒起了冲天大火。按照分工,北院应该是史飞和吴军两个保镖。这两个人不小心摸进了柴草间,听到外面的枪响,干脆点燃了早已干透的柴草。 石荣从睡梦中被惊醒,枪声、爆炸声、人声等混作一团,后院又传来了火烧房子的惊叫声。他从窗口望出去,看见后院已是火光冲天。 那个惊吓! 石荣很清楚,石家大院屋脊连着屋脊,一旦着火,如果不及时扑灭,必然会殃及整个大院的安全。更要命的是,混乱之中,竟然传来的枪声。 乒乒乓乓,真是太热闹了。 杜新京所在的位置高,借着火光能把石家大院看得一清二楚。石家的家丁纷纷向后院涌去,有的拿树枝打火,有的用脸盆、水桶从水井提水上来。 一个管家模样的人正在现场指挥,手舞足蹈的,吆喝声隐约可见。 杜新京心里一冷,把枪口对准了那些管家,猛然扣动了扳机。管家应声倒下,手脚抽搐了几下,便没有了动静。但院子里的动静反倒更大了! 有人中枪倒地,人们并不知道敌人在哪。岂不乱作一团。这时,早已潜伏进石家大院的八名保镖,也开始对准那些试图扑灭大火的家丁,冷不丁放一枪。打一枪又换一个地方。 如此一来,便没有人敢去灭火了。那些家丁纷纷找地方藏身,龟缩起来。原来渐渐变弱的火势变得更加凶猛, 此时是下半夜,多数市民都已入睡。石家大院圈地多,周边并没有什么其他平民百姓。一旦着火,倒霉的只有他一家。 石荣是温州首富。自古以来都是为富者不仁。平时不仁不义之事做得太多,这种时候哪有人愿意出来帮他扑火? 砰!砰!砰! 枪声不时从黑暗处传来。石家大院开始终于号啕大哭声。石荣看到这一切,知道肯定是有仇家找上门来了。从稀稀落落的枪声看,对方人数不多,如果硬拼,石家并不会吃亏。可恶的是现在天没亮,到处黑漆漆的一片,根本找不对敌人在哪。而大火仍然在吞噬着石家的房产。 照这个进度,不用等到天亮,石家大院必然会变成一片废墟。 石荣心生一计,连忙喊来大儿子石坚,如此这般的交待一番。不一会,一匹高头大马嘶鸣着冲出石家大院,向县衙门方向飞驰而去。 那匹马从石家大院冲出来,被杜新京看得真切。他连开数枪,都没有击中目标。邢桦连忙说道:“杜掌柜,怎么办?那才那个人肯定是去搬救兵了。一旦衙门派出重兵,靠我们这几个人肯定顶不住。不如让他们撤了吧。” 此时,大火已经烧了半个石家大院。石家上下数百人口,不停地逼到前院。由于不时有枪手从暗处射枪,那些人都不得不战战惊惊地躲在屋里,生怕出来挨枪子。 虽然每一次从后院向前院转移人口,石家的家丁都有人命丧黄泉。但石荣也组织了有力的抵抗。他很快组织了五六十名枪手和弓箭手,呈弧形保护他的家人。 石家家丁也有武器,杜新京带来的人优势就变得不那么明显。双方的战斗渐渐呈现僵持状态。 唯一的好处就是石家大院够大,方便藏身。小李子带去的人没有一个人伤亡。对方也不敢放肆地发动冲锋,顶多就是毫无目标地抵抗。 到了最后,石荣已经放弃了灭火。他不管派多少人去灭火,都成了仇家的目标。他现在的目标是拖时间,一直拖到石坚带着衙门的来赶到,把这些躲在暗处的仇家包围得水泄不通,到时候他们插翅难飞,等待他们的将是更加疯狂地报复。 第三五0章 墙倒众人推 双方僵持了大半个时辰。大火继续吞噬着石家的房产。石荣半个家当眼看就要被大火所吞噬。 远远的,火把如一条火龙一般蜿蜓而来,很显然,温州府的援兵到了。杜新京觉得事不迟宜,必须尽快撤出战斗,连续向夜空吹起了呜呜呜的海螺声。 海螺声响起,八名保镖迅速如幽灵一般消失在黑夜里。 温州府尹梁俊带领一千人马,点着火把连夜出发,一个个都骑着马,的马蹄声响彻大地。 官兵一到,刺客又走了。火势很快就被遏制住。不到半个时辰,大火已是完全熄灭。而此时,石家大院已经被烧掉了三分之二。 损失是没法挽回了: 石家大院被烧得只剩下残垣断壁,地上还有五十多具尸体。这些尸体都是石家的家丁。 府尹梁俊看到一向无限风光的梁俊,突然遭受如此变故,不住地摇头感叹:“这该多大的仇恨呀!石兄,没有杀父之仇,谁会下些毒手?” 石荣一脸懵然。自己一个做生意的,平时并没有要人性命,也没有奸人妻女,哪有这么大的仇恨? “天地良心,没有的事呀。梁府尹,您可要为我做主,早日将案犯捉拿归案呀。” 梁俊可是带了上千人马连夜出击。这样的面子不是一般人可以有的。 梁俊打了个长长的哈欠,拖着疲惫的脚步,就要班师回府。石荣可吓得不轻。这种时候,难保那些仇家不杀个回马枪。要是那些匪徒趁官府的人撤走,重新杀回来,说不定石家就要灭族。 “梁大人,小人有个不情之请,让你的人在我家驻扎一段时间。所有的伙食费由我负责,还会发些银两给他们补贴。” 说罢,石荣拿出一块金砖,悄然塞到梁俊的口袋。梁俊的面色算是有些好看了。 “行,我就帮你一回。不过,这深更半夜的,我也累得腰酸背痛了,你找人帮我揉揉腰,这不过份吧。” “行,小玉,你去服侍梁大人就寝。” “哎,我来了。” 早已吓得惊魂未定的丫环小玉,哪里还敢说半个不字?后院的炉灰还很热啊。要是惹石财主不开心,能把她扔进去煨熟了。 杜新京带着自己的人马,在客栈睡到太阳爬到半天。昨晚的战斗,没有人受伤,大伙只是有些疲惫。杜新京就让他们多睡会,养足了精神再想一下的事情。 中午,他们照例到野味餐馆大吃大喝了一顿,一个个醉得天昏地间。一直喝到日落时分,才一个个坐着马车回到客栈。 马车还在客栈附近五十米,突然停止了前进: 梁俊带着他的手下正在进行地毯式搜查。看看有没有形迹可疑的外地人。凭石荣的供述,对手一个个都配备了先进武器,都具有数百米之外置人死地的能力。 从现场看,梁俊也判断出来了,对手人数不多,但十分精悍,组织也十分严密。 杜新京一挥手,八个保镖全都下了车,分散到各个角落。梁俊带来的人并不多,只有五十来人。万一动起手来,他们完全有能力把这几十人全部收拾干净,还可以轻松撤走。只不过这并不是上上策。毕竟他们还在张士诚的地盘上混,温州又暂时被张士诚的驻军所占领,没有必要闹翻。 他们的敌人是石荣! 如果拿不到石荣的钱,如果不能让石荣破产,那杜新京就会觉得自己没有面子。 丢了杜新京的面子,就是丢了文奎的面子,丢了整个黑水寨的面子! 杜新京作为一介商人,无论如何也要把石荣整哭,整垮,整到他倾家荡产。他之所以敢这么牛,无非就是有钱。一旦他穷得当掉裤子都没钱赎,他还会有官府当后台吗? 梁俊来到龙行天下客栈,里里外外搜了个遍,一无所获。店掌柜也是个聪明人,听说石荣家昨晚被闹得天翻地覆,其实心里已经很清楚,这件事就是杜新京他们干的! 等梁俊的人走了,杜新京的人陆陆续续返回客栈。店掌柜陪着媚笑问道:“杜先生,不知道你们晚上想吃点什么?我请客。” “哦?太阳从西边出来了?老子我住过的客栈千万家,从来没有哪个掌柜慷慨到要请我们吃饭喝酒啊。” “嘿嘿,今天不一样啊。杜掌柜,你有所不知吗?昨晚咱们温州府的地头蛇差点被人灭了门呀。这可不是一件大快人心的事吗?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呀。你看,今天温州府传开啦,市井平民哪个不欢欣鼓舞?一个个都喜笑颜开呀。石荣平时坏事做绝,自己做生意大发横财,其实也不关别人的事。他还到处放高利贷。利息高得吓人。很多穷人被他逼得卖儿卖女呀。” 这真是墙倒众人推。杜新京自己都没有想到,昨晚那个看似并不成功的行动,能在温州府产生那么大的效应。看来石荣真的是不得人心。难怪昨晚那么大的火,周边没有一个人出来参加灭火行动。 杜新京听了店掌柜的话,微微一笑:“掌柜的,既然你那么高兴,不妨去炒几个好菜,我们继续喝酒。人生难得几回醉嘛。今天我们所有人都喝得东倒西歪了,要是再喝,怕是会醉死人呐。” “死就死一回呗。年轻人只要睡上一觉,明天又生龙活虎了。我们憋气那么多年,总算有人出头,为老百姓出气。你不知道,今天温州府过生日的特别多,家家户户都以过生日的名义,庆祝石荣倒霉!” 众人听店掌柜这么一说,果真是这么回事。难怪今天那么多人放鞭炮。一开始,杜新京还以为今天是个好日子,一翻老黄历,却是诸事不宜! 这么差的日子,那么多人庆祝。不知道石荣有没有听到? “小李子,你带两个人去石府周边摸摸情况,我们陪店掌柜喝酒。反正今晚的酒菜是送的,不要亏待了弟兄们!” “遵命,我们这就去。” 小李子领命而去。客栈呈现出一派欢声笑语。 第三五一章 为钱而活 龙行天下客栈。 客栈掌柜果然宴请杜新京等人大吃大喝,一直欢闹到后半夜。 小李子和陈谦两个人也到后半夜才回到客栈。杜新京正准备睡觉,被他们回来的声音吵醒。 “杜掌柜,石荣府祗都快成军营啦。昨晚来了一千多军士,今天撤走了一半,还有五百多人。他们驻扎在石荣宅祗附近,好像是要当他们的家丁似的。我们想要石荣的现银怕没那么容易了。” 这倒是个新情况。杜新京还打算事后再去石荣府止闹一闹,让他把拖欠邢桦的银子都吐出来。如今一把大火烧了他的宅祗,他倒是有无限理由说没钱了。 房子都被烧了,上哪去找那么多银子还债? 要钱没有,要命一条。这是无数“老赖”惯用的伎俩。 杜新京略作沉思,说道:“小李子,你们都睡吧。车到山前必有路。相信到时候会有办法的。” “嗯。” …… 第二天。任务:吃喝。 第三天。任务:吃喝。 一连十几天,杜新京带着他的人到处吃吃喝喝,仿佛要吃遍整个温州府。哪里有好吃的,他们都要去尝一尝。每天的时间都在大吃大喝中度过。 相比较而言,石荣更惨。他可是要供应梁俊留下来的五百多军士伙食费。当官的人还要给些小费。如此一来,石荣的开销比杜新京不知要大多少倍! 半个月后,驻扎在石荣府上的官兵终于撤走了。 杜新京长吁一口气,吩咐手下人白天哪里也不去,睡觉! 到了傍晚,几个人骑着快马,呼啦啦冲进石荣府上。刚刚打扫干净的石家,早已失去了昔日的荣光。甚至一些家奴都已自行离开。 此时的石荣脸上浮肿,眼眶深陷,一看就是多日没有休息好。而他所熟悉的生意伙伴邢桦,今晚却是容光焕发!随邢桦一起来的杜新京、小李子、陈谦等人,一个个看上去精神都不错。 这是一个连官方都无能为力的入室杀人纵火案。看到了邢桦,石荣瞬间恍然大悟! 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此时的石府,从人数上仍然占据着绝对优势,当然不会怕邢桦。 “来人啊,把他们给我拿下!” 石荣话音刚落,小李子一个虎窜,便来到他的身边。手里的枪直接他的脑袋,厉声喝道:“别动!” 一个家丁持刀冲到门口,小李子扬手就是一枪,打中家丁的胸部。那人立即倒在地上,鲜血喷涌而出。 石荣更加确信,发生在前段时间的灭顶之灾,没有别人,正是邢桦和眼前这几个人所为。窝囊废的梁俊,搜遍了整个温州府却是一无所获?这些人难道是从地底下钻出来的吗? 如果说以前死了几十个家丁,石荣并没有看清他们的死法。今天这个家丁可是死在他眼前一丈开外,这种比火枪短小的武器,实在是太厉害了。而眼前这几个人,似乎个个都是双枪! “你们为什么要这样做?不就是欠邢掌柜几十万两银子吗?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我也不是说不给!” 石荣被小李子所挟持,嘴巴仍然不饶人。小李子愤怒地一掌掴到他的脸上,瞬间脸上红肿成一个大猪头。 杜新京扬了扬手里的枪,还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甜瓜式手雷,恫吓道:“石掌柜,好听的话就别说了。你拖欠邢掌柜货款四十多万两三年了,货已化成了灰,你的银子去哪了?相信你不会忘记吧?” 门外围着几十名家丁,一个个都持刀弄枪,杀气腾腾。他们并不知道,在他们的外围还埋伏着五名枪手。如果一旦动起手来,只需要一阵手雷轰炸,保证他们全死光! 石荣真是不敢相信,平时被自己小瞧的邢桦,居然有如此强大的势力! “各位好汉,实不相瞒。我整个家都烧了,哪里还能拿出那么多钱来还债。你们去看看后面那片废墟吧,岂是几十万两银子能建好的?” 一切尽在杜新京预料之中。现在石荣不给银子的理由更加充分。他才不管那么多,一挥手,厉声喝道:“带走!” 小李子的手劲很大,单手提起石荣的衣领,石荣的两只脚就不由自主地离开地面,由不得他不走!石家上下哀嚎声一片,却没有一个人敢于出来阻止。那些手握武器的家丁,没有一个人够胆量行凶。 此时他们的身后突然跳出五六个彪形大汉,一个个双枪对着他们。十几支枪同时开火,眨眼间就能把他们全都变成死人。 就这样,石荣被扔上杜新京的马背,在众目睽睽之下掳走。这个惊人之举,对于石家而言,简直是晴天霹雳。梁俊收到石荣的儿子石坚的报告,杜新京一伙早已不知去向。 梁俊有些不可置地反问道:“这帮人,真是你爹的债主?” “是的。我也不知这伙人从哪里冒出来的,就说我们欠他们数十万两银子,不还债就绑人。所以,我爹就被他们绑走了。” “你们家那些家丁都是干什么的?” “那些人无比强悍,我们的家丁哪里是他们的对手?从武器配备看,那些人就是纵火杀人的凶手呀。梁大人,您可要为我们作主呀。” “呜呜呜” 石坚哭得无比伤心。他那样子,让梁俊觉得他的亲爹真的死了。要是真的死了,倒也省心。谁愿意去和高手过招?那不是自找麻烦吗? “别哭了!” 梁俊被哭得心烦,猛然一拍桌子,石坚果然不敢再干嚎。说白了,那还不是做给府尹看的?要是连这点都不懂,梁俊还不如回家卖红薯! “说吧。你想怎么办?” “只要梁大人能把我爹救回来,我们就算砸锅卖铁,也会重金感谢您。” “你们能出多少银子?” “黄金百两,如何?” “黄金两百两。不得讲价!” 梁俊一咬牙,打算豁出全部力量,在各大路口、码头堵住那帮强悍的匪徒。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梁俊能调动的军士也就一千多人,他相信对付几个小蟊贼还是绰绰有余的。这个世界,谁不为钱而活? 石坚只好十分蛋痛地同意了。双方讲好,只要救回一个活着的石荣,一定付给黄金两百两。 第三五二章 吃大户 杜新京掳走石荣,并没有停留片刻,而是把那个倒霉的石荣装进麻袋,直接走官道,一路快马加鞭,飞一般离开了温州府。等梁俊的人反应过来,挖地三尺也找不到他们想找的人。 山一程,水一程。几天后,杜新京等人把石荣带到了信州府! 文奎见状真是气乐了。这个一向温文尔雅的杜新京,身上竟然多了匪性。一出手,就绑来了大户人家。 “来人啊,把这货关进水牢,先让他冷静几天再说!” 随着文奎一声令下,石荣被扔进了黑水寨的水牢。黑漆漆的水牢里,数不清的水蛇像蛆一样蠕动,石荣被惊吓得神经崩溃。 惊吓!惊叫! 一切都无济于事。那些水蛇就像训练有素的士兵,轮番上阵,在石荣的身体上爬来爬去。 作为一方恶霸,石荣平时也是养尊处优,日子过得像神仙。水牢里那两天暗无天日的生活,让他一辈子都抹不去恐怖的记忆。等把他重新放出来时,他距离神经分裂症已不远。 杜新京轻轻拍了拍石荣的脸,以示羞辱。这家伙已是没有半点脾气。 良久,他才嗫嚅道:“原来你们是黑水寨的人?” “知道就好。你别想着报复。如果还有下次,我们一定叫你倾家荡产。我们文帅说了,先把你放回去,请你自觉凑齐五十万两银子还给邢桦。外带五万两银子的利息。总计五十五万两白银。十天以内,你亲自把银子送来。超过时限,我们的人会找上门去。不过到那时,等待你的恐怕是灭门!” “……” 石荣哪还敢说半个“不”字,他傻傻的样子,根本不知道如何回答。 杜新京一声厉喝:“听清楚了吗?!” “嗯。” 文奎为了节省石荣路上的时间,特地送给他一匹马。石荣步覆蹒跚地骑上马背,差点栽倒下来。杜新京猛然向马屁股踢了一脚,马儿受惊,一下子飚出很远,直至石荣的影子在视野里消失。 看着石荣远去的背影,文奎笑道:“杜掌柜,我怎么越看你越像土匪了呀?” “全靠文帅教导有方。邢桦邢掌柜是有恩于我们的,他并没有因为李滔的事而牵怒我们,所以,我们出手帮他也是应该的。” “干得好,干得漂亮!我们就需要你这样的狠人。有你把持平江的局势,财源滚滚而来,我们才有能力办大事。” 文奎又用汉代的萧何来说事,以示他对后勤保障的认识 十分到位。杜新京听得内心酸爽。 这些年来,杜新京一直呆在平江做生意。惊魂动魄的事经历了好几起,能好端端地站在文奎面前,也算是不容易。 石荣一路扬鞭策马,数天后跑回温州府。 “石老爷回来了!” 消息传来,石家上下一派沸腾。这种反应,无疑是看到死人复活一样兴奋。 梁俊看见石荣好端端地出现在自己面前,觉得两百两黄金泡汤了。表面高兴,内心却是无比蛋痛。 一笔来金子的生意就这样蔫了! 梁俊简直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仿佛石荣是从地狱里爬回来的:“石掌柜,真的是你吗?” “是我呀。梁大人!我能活着回来,多亏祖上烧了高香。他们是一群匪徒,把我绑走,敲榨了十万两银子呀。唉!” 真是蛋碎一地。梁俊脸上的肌肉都快皱成一团,眉毛也打成了结。石坚承诺给自己的黄金,已是没办法兑现,怎么不让他蛋痛? 不过,石荣还算是个圆滑之人。虽然没有黄金两百两,倒也给了一些土特产表示谢意。人参、燕窝、貂皮之类的东西拉了一整车到梁俊家里。 石荣走后,白虎堂堂主梁刚像幽灵似的从另一个房间钻出来。 任凭梁俊捶足顿胸,真金白银是没有了。石荣的“谢意”也算到位了。 梁刚问道:“哥哥,这个石荣的话你信吗?被人绑架,索要银子十万两?绑匪是哪里人?叫什么,他一概不说呀。” 梁俊有些不解地反问道:“难道你看出了什么其他的门道?” “依我之见,石荣说谎了。他惹了你我都惹不起的人,所以选择息事宁人,打碎牙齿往肚子里咽。兄长,你想想,这次石荣家里损失很大,家丁就死了几十个,那么大的府祗被大火烧了一大半,这该是多大的仇恨呀。你想想,他被敲诈了十万两银子,事情就这么了解了?这多少有些不合常理吧?” 梁俊和白虎堂堂主梁刚是堂兄弟。这是外人所不知道的秘密。自古以来,官匪一家。不过,像他们这样有血缘关系的“一家人”,倒也不常见。通常情况下,梁刚和梁俊之间,梁刚会扯起梁俊的虎皮到处活动,为害百姓。 而梁刚的聪明之处在于,兔子不吃窝边草! 兄弟两一合计,决定派人盯紧了石荣。果然,没过几天,他们就发现石荣派出几十名家丁,拉了一车车的柴草上路。从马车的重量看,明显不是柴草,而是其他东西。 负责“柴草”押送的人,是石荣的儿子石坚。梁刚收到消息不由大喜过旺。这可是送上门来的肥肉! 梁刚只需要动动脚趾头,也能想象得出来,那一车车的柴草,肯定不会是柴草,至少应该是白银! 这可是上天送给自己的发财机会呀。作为白虎堂堂主,这样的大户不吃,那还有东西可吃吗? 石荣的作死之处在于,押送那么多银子,并没有乞求黑水寨派人,而是自作主张地派了几十个家丁。那些家丁对付普通老百姓耀武扬威,要是碰到实力强大的土匪,那算什么事? 梁刚派了林枫和李初四两个人,带着五十多名匪徒埋伏在石坚的必要之路:卧龙岗。 石坚到达卧龙岗时,夕阳西下,夜幕降临。前方树林里阴风恻恻,给人一种埋伏着无数伏兵的恐惧感。 “大家快点赶路,过了卧龙岗,前面就是肖家棚镇。我们去镇上过夜。” 石坚扯着嗓子喊道。话音刚落,瞪眼一看,不由大惊失色。此时,从树林里钻出数百名手持枪械的匪徒,一个个面色阴冷的地盯住他们。 那样子,有点像狼群盯着猎物! 第三五三章 朋友 那帮匪徒,为首者正是林枫和李初四! 白虎堂堂主梁刚从梁俊那里得到消息,摸清楚石坚的人马和装备,便马不停蹄地部置了这场大劫案。林枫的手枪早已没有子弹,但丝毫不影响他成为一名江湖大盗。此时,他手持一柄寒光闪闪的大砍刀,面色阴冷地盯着石坚,问道:“你们是干什么的?” 哗啦啦 两三百人匪徒把石坚的马车队团团围住,石坚意识到:天塌下来了! 那些装柴草的马车,装的全是一箱箱的银子。这帮匪徒之所以有备而来,不可能是无的放矢。 “这位爷,我们押送一些柴草,别无他物。” 就在石坚陪着笑脸凑近林枫时,林枫一声令下:“搜!” 匪徒在人数上占着绝对优势,呼拉拉围上来,一阵翻箱倒柜式的折腾,那些柴草被掀翻在地,露出一个个红漆的木箱子,撬开箱子,里面是沉沉的银锭! 林枫“呼”的一下,把砍马架到石坚的脖子上,吼道:“银子留下,放你一条生路,否则,就把你们的脑袋也留下!” 无论石坚和他的家丁们如何跪地求饶,银子肯定是没了。林枫带着众匪徒,顺利接过运送银锭的马车,没有遇到任何抵抗。当石坚垂头丧气地回到家里,呈明事实,石荣就像雷劈了似的。 这如何是好! 丢了银锭,捡回人命,那些匪徒倒也算是有些良心的。若是碰上黑心的,杀人劫货,又有什么不可? 石荣来到温州府,向梁俊报案,说是在卧龙岗遭劫。梁俊朝他翻了一下白眼,面色阴冷地瞅着他,漫不经心地问道:“你不是说你已经破产了吗?怎么还有十万两银?你的银子是不是偷来的?” “天地良心!那可是我们石家最后一点家底了呀。” 石荣号啕大哭起来。老天要灭人,真是太容易了。一个庞大、富甲一方的大享级人物,仅仅两个回合,便要求跪! “石荣,你私通信州府的文奎,还有黑水寨那帮匪徒,我还没有和你算帐。现在你丢了银子,竟敢来找我了?你要是再敢来我府上瞎闹事,信不信我把你捆了,送交平江府处置!” 翻手为云,覆手为雨。梁俊平时得石荣的好处不好。无论金钱,还是美女,总是投其所好。没想到今日求他,翻脸不认人了。 石荣被吓得屁滚尿流,连滚带爬地出了梁府,回到那个残破的家里。石坚从老头子的表情就知道,这件事指望不了梁俊了。 天无绝人之路。 天黑的时候,石家上下一个个愁云惨淡,苦逼得要死,却来了一个不速之客。 此人是梁俊的管家曾纪。 石荣和曾纪之间,平时还算有些交情。而且彼此是至交。曾纪能在石家最落魄的时候拜访,石荣自然是感激不尽。 石荣知道曾纪必然是有要事告知,便把他带到单独的房间,问道:“曾管家,人人都说墙倒众人推。你能在这种时候来我家,石某人当然是感激不尽!” “唉,自己人,不用那么客套了。石曾两家三代世交了,石兄有难,我也不能袖手旁观啊。你的事情我都已经知道了。有一个内幕,不知当讲不当讲。我权衡再三,还是决定来你家一趟,说不定对你有用。梁俊那个老滑头有一个堂兄叫梁刚,是白虎堂堂主。他手下据说有好几百个徒弟。这帮人整天跟随梁刚打家劫舍,胡作非为,官方却是一直拿他没办法。为什么?因为他的背后有梁俊!就在石坚被劫的前一天,梁刚碰巧来梁俊家里,所以,我怀疑此事和梁刚有关。” 听到这个消息,石荣不由茅塞顿开! 难怪这么凑巧。表面上运送柴草的马车,偏偏在卧龙岗被劫? 石荣问:“梁刚住哪里?” “梁家岭。距离此处大约五六十里地。” 曾纪的消息,对于石荣来说无疑是一阵及时雨。自己干不过梁刚,不表明文奎的人干不过他们! 惹上文奎的黑水寨,梁刚岂不是自取灭亡? 送走曾纪,石荣表现出一种莫名其妙的兴奋。石家一家老小还以为老头子得了羊颠疯,一个个不可置信。 两天后,石荣骑着快马来到信州府,要求拜见文奎。此时,杜新京和邢桦等人还在元帅府,傻傻地等候消息。谁知他们等到的是一个两手空空的石荣! 听完石荣的介绍,文奎瞪大眼睛,表现出难以置信:“你说什么?十万两白银在卧龙岗被人抢走?谁吃了熊心豹子胆,活腻了不成?” “梁刚。也就是温州府尹梁俊的堂兄弟。我是通过秘密渠道得来的消息。这个梁刚是白虎堂堂主,住在梁家岭。文元帅呀,你可是要为我作主呀。呜呜呜” 石荣哭得很凄惨,很动容。在场之类无不生出几分怜悯之心。这个可怜的家伙,贪小便吃大亏。要不是惹到邢桦,估计此时还在富贵的天堂里享受晚年生活。 一把大火,几乎燃尽了石荣一生的梦想。这种苦头,有多少人能扛得过去? 石荣在黑水寨的人眼里,就像小妾似的。杜新京随便叫了一个小喽罗招待他吃喝。 当天晚上,用过晚餐,杜新京和邢桦两个人来到石荣的住处。看见这两个人,他的心头仍然禁不住阵阵惊悸。 “杜掌柜,邢掌柜,你们好。” “好。你也很好!”杜新京十分官样地摆摆手,示意石荣坐下,然后慢悠悠地问道:“你认识梁家岭吗?” 听到这话,石荣脸上掠过一丝惊喜,看来文奎的人准备对梁刚动手了!尽管要回来的银子也不再姓“石”,至少文奎的人没有穷追猛打,强迫他倾家荡产地凑钱,而是直接把矛头指向了梁刚。 破财消灾。自古以来莫不如此。石荣的钱财已破,他算是躲过了一劫。 “两位掌柜,实不相瞒,梁家岭我没去过,但我知道大致的方位。如果你们要去,我可以当向导。” 杜新京和邢桦不由喜出望外。只要有人带路,一个小小的梁刚还不手到擒来? 第三五四章 出击 石荣一眼看出杜新京和邢桦内心的得意,及时泼过来一盆冷水:“你们别小看了梁刚。他可是白虎堂堂主,手下弟子没有一千也有五百。再说,他还有梁俊作后盾,官匪勾结,没那么容易被扳倒的。” 杜新京也不解释,一把拉起石荣,说道:“反正你现在也没事,我带你到处走走。” 石荣随杜新京和邢桦一起骑着马,就近走了几个郊外的训练场。尽管已经过了酉时,到了戌时,多数老百姓都已经休息,而那些训练场仍然是杀声震天,完全处于一种临战状态。 看到那些小老虎似的士兵,石荣后背不由冒起阵阵凉气。要是选择和这样一支部队为敌,岂不是嫌自己的命太长? …… 第二天,苏北带着一个小分队,仅仅二十名队员,在石荣的带领下向梁家岭进发。随行者当然还有杜新京和邢桦。这两个生意人一拿起枪,气质完全变了,浑身多出了一股杀气。 到达梁家岭附近已是第三天傍晚。远远望去,梁家岭如一只怪兽蹲在崇山峻岭之中,有一种蓄势待发的大势。 苏北已经是一位优秀的指挥官了。按理说,对付梁刚这样的匪徒,文奎随便拉个大队出来就能把他们给灭了。之所以用小股部队,还要用苏北这样的将才,就是考虑到和张士诚的关系。 虽然现在张士诚还蒙在鼓里,但他们毕竟是到他的地盘里搞事。再说,梁刚的背后还有梁俊,万一扯上官方的关系,事情很可能就会越来越复杂。 就近观察,苏北算是明白了石荣的担心。不要小看一个小小的梁家岭,防御力量就像铁桶一般严实。村前村后全都建有碉楼,每个碉楼都安排了人员值守。同时,还有一支巡逻的流动队伍,大约有十人。 苏北带来的人全都钻进村外山岗的草丛里,他用望远镜远距离观察梁家岭,只能看见村里人影绰绰,甚至还不时传来阵阵欢声笑语。看来是有人在喝酒,猜拳声传出半里路外。 “原地休息。睡觉!” 说罢,所有人奉命休息。不一会,二十多人竟然都进入了梦乡。石荣看得直傻眼,傻傻地问道:“苏将军,万一有人偷袭怎么办?你们还不被他们全给吃掉?” 苏北轻蔑地笑了笑,不置可否,而是劝道:“你也休息一会吧。下半夜就没觉睡啦。” 和石荣这样的黑心老板谈军事,当然是个天大的笑话。其实既然已经找到这里,石荣已经没什么作用。他不会打,还是个拖油瓶。要是苏北一时性起,真想直接把他给“咔嚓”了。正因为石荣在后期表现良好,他才不忍心干掉他。 子夜刚过,杜新京、邢桦、石荣以及那二十名队员先后被苏北叫醒。 睡了一觉以后,战士们一个个生龙活虎,精神焕发。苏北开始布置任务:派人进到村里抓一个活口。 “小虎,阿龙,记住,我要活的!而且还不能暴露自己。听清楚了吗?” “明白。” 小虎和阿龙两个士兵领命而去,如幽灵一般消失在夜色里。 不到一刻钟,这两个人回来了。阿龙肩上扛着一个被打晕的人。那人被扔在地上,苏北老练地一把掐向他的人中,“哎哟”一声,人醒了。 “别叫,要不然,老子直接割断你的喉咙!” 紧接着,冰冷的匕首直抵那人的喉管。果然,石荣看到的是一双惊悸无比的眼睛忽闪忽闪。那人把怕死的表情写在脸上,让苏北很放心。 苏北一把将俘虏从地上拽起来,自己略显狰狞的脸凑近了过去,直视着他,说道:“从现在起,我问什么,你答什么。要是错了一句,我就让你血溅当场!听明白了吗?” “嗯。” …… 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苏北没有冒然向梁家岭发动进攻,而是先摸清楚情况再说。俘虏把梁家岭的每一条小路、每一幢房子都说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让苏北没有走进村庄就能想象出村庄的境况。 俘虏好心劝道:“今天是梁堂主四十岁生日,堂中弟子都来贺寿了。整个梁家岭都是梁刚的地盘。你们只有二十多个人,而他们有五百六十八人。力量相差实在太大了,所以,我劝你们还是别以卵击石,小以搏大。” 俘虏的看法和石荣差不多。只有苏北和那帮队员,一个个全没有把他们的话当回事。长期以来,黑水寨的人打仗就是喜欢以弱胜强,速战速决。区区一个梁家岭,能强悍到哪去? 苏北蹲在地上,把树枝代笔,以大地当纸,画了一个地图,凭记忆让梁家岭展现在大伙面前。那俘虏也不得不佩服,自己寥寥几句话,到了苏北这里竟然如此形象。 俘虏的名字不太好听,叫“狗剩”。狗剩得知眼前这帮武装到牙齿的强人是要夺取梁家岭的白银,不由更加佩服! 劫走石荣的十万两白银,可以说是一桩做得天衣无缝的大案子。一般人不可能知道是梁家岭的人干的。 狗剩献媚般向苏北问道:“爷,如果我保证你们能夺取梁家岭的白银,你们是否可以放我一条生路?” 苏北:“只要你听话,你就能活命。如果胆敢耍滑头,我保证让你的脑袋搬家。” “其实,那十万两白银就摆放在梁刚的厅堂右厢房。堆了小半个房间。你们只需要从梁刚家的后院进攻,直接接近目标,既可以少死人,又能快速撤离。” 苏北连忙一伸手,道:“不,我们的目标不是尽快撤离,而是要全歼白虎堂!” 所有人顿时傻眼。包括杜新京在内,都以为震慑一下梁刚的人,抢走银子走咱。而苏北却想凭区区二十个人,全歼了白虎堂五百六十八人! 苏北观察了一下天象,从天色看,现在应该是丑时。现在动手,距离天大亮还有两个时辰,这时间有点长。他决定在卯时准点动手,一直把战事打到天大亮时结束。这样方便动手搬运财物。 第三五五章 苛刻的条件 凌晨时分,东方现出一缕晨曦。 轰!轰!轰! ……爆炸声连成一片。梁家岭十几幢住满了人的房子遭遇到猛烈轰炸,惊天动地的爆炸声此起彼伏。很多人在睡梦中被炸死,也有些人被倒塌的房子压死。 一时间,哀鸿遍地! 林枫和李初四先后从醒梦中惊醒。对于他们来说,这种爆炸声太熟悉了。除了文奎的部下,没有谁拥有如此厉害的武器。 “初四,快点,保护梁堂主!” 两个人慌慌张张地从自己的房间冲出来,看到梁刚带着十几个随从,从另一个方向过来。 梁刚气急败坏地责问道:“林枫,怎么回事?” “堂主,不好了。听爆炸声,应该是黑水寨的那帮人呀!” 看林枫那失魂落魄的样子,梁刚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林枫是什么人他很清楚。他的师父杨焱生被人给整死,整个青龙帮覆灭,黑水寨的人做得滴水不漏,连张士诚都没有办法。就算张士诚有办法,他老人家也不敢得罪黑水寨。 “我们什么时候和黑水寨的人扯上关系了?这他娘的是怎么回事?” 梁刚说完,猛拍一下脑袋,叫道:“林枫,你是从信州府逃过来的,他们是不是冲你而来的?” 一语惊醒梦中人。这种时候,林枫也不知道对手是冲谁而来。反正枪声、爆炸声、喊杀声已是响彻整座村庄。 梁家岭的上空火光冲天!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屋脊相连的木板房已经着火。大火发现了恐怖的声音,梁刚听得毛骨悚然。大火燃起,又是木结构,想扑灭已是不太可能。 越来越多的人开始从睡梦中惊醒,然后朝村落空地上集中。这种危急时候,梁刚已没办法去分辨祸根在哪里,他想到的是杀出一条血路,保住一条性命再说。 数了数人头,空地上已集结了四百多人。黑压压的一大片,全都持着刀枪棍棒,看来还有些本钱。 “弟兄们,一起往村口冲,杀出一条血路,能逃多少是多少!” 梁刚一声令下,数百人一窝蜂似的向村口冲去,连那些沉甸甸的银两都顾不上了。仅仅冲出数百米,突然从村口的树林里吐出两条火舌! 苏北在村口架起了两挺轻机枪,等待着梁刚的人突围。眨眼间,苏北的人如遭遇到收割机,成片的人中弹倒地。侥幸没死的人连滚带爬,纷纷退了回去。 梁刚傻眼了! 对手使用的,是他所见到的最为强悍的武器。子弹如狂风暴雨一般倾泄过来,再好的武功也白搭。 人类在火力面前究竟有多么脆弱,梁刚算是第一次看见。冲出去的人,没到一袋烟功夫,地上躺了厚厚一层的尸体。 血流成河…… 梁刚龟缩在一处残垣断壁,被眼前的情景惊呆了。林枫和李初四两个人倒是见识过这种场面,显得比梁刚还要淡定。 林枫焦急地问道:“师父,我敢肯定,这就是文奎的人!除了他们,没有谁拿得出这么厉害的武器了。现在我们怎么办?” “你说怎么办?我还想问你呢!” 梁刚真是杀人的心都有了,文奎动用了这么强悍的力量,肯定有他的缘由。而他自己可是八杆子也挨不到边。林枫从梁刚的话里听出来了,自己成了他的出气筒。按照常理,文奎不可能知道自己和白虎堂的关系。就算知道,像他这样一个小人物,也犯不着如此大动干戈。 难道是前些日子劫来的那批银子,不小心损害了文奎的利益?想到这个问题,林枫觉得自己有了生还的希望!梁刚听了林枫的意见,也觉得问题很可能出在这里。 “他娘的,全都退回来!” 梁刚一身吼,伸头往外一看,村道上哪里还有人?嗖! 一颗子弹擦头而过,吓得他双腿一软,直接瘫坐在地上。 村口的枪声渐渐稀落下来。村庄变得异常安静。这种时候,适合喊话。 梁刚不得不示弱着喊道:“请问是哪路大爷?我们打不过,愿意投降!你们有什么要求,尽管提,我们一定听话!” 杜新京、石荣和苏北等人面面相觑,都觉得很意外。这胜利来得太容易了吧?一顿狂轰滥炸,梁刚直接认输,的确有些大快人心。 苏北指向石荣,说道:“你去告诉他们,叫他们把十万两银子抬出来,其他人跪在地上听候处理!” 石荣吓得不行,两条腿都在打颤:“苏将军,万万不可!万一你们走了,他们要拿我来开刀,我们石家岂不遭遇灭顶之灾?喊话的事,应该由你们的人来完成啊。” 杜新京和邢桦也觉得石荣言之有理,纷纷向苏北建议,由其他人喊话,石荣暂时不要露面,以免引起不必要的伤亡。 苏北也懒得请其他人,自己亲自上阵。他喊话的方式很特别,扬手就是一枪,把梁刚头顶的一个大红灯笼打掉下来,砸在他的脚边,先给一个下马威。 接下来,苏北提出了自己的条件。梁刚听说要他们把十万两银子抬出来,所有人还要跪在地上听候处理。这条件荷刻得让他想哭。 老子认输了还不行吗?还要这么折磨人吗? 林枫和李初四两个人从墙缝里看见杜新京和邢桦,心里也明白了几分。这两个人都见识过他们。看来真是冤有头,债有主。想当初林枫也有“一枪在手,天下我有”的感觉,可惜的是,子弹一旦用完,手枪那玩意连一块废铁都不如,还没有一把砍刀好使。 梁刚和林枫等几个亲信商量了一会,左右为难,万一投降了,对方来个赶尽杀绝,岂不是死得更冤。 投降,还有一线生机。不投降,这样打下去肯定全死光。 两者一权衡,梁刚还是决定投降。 林枫痴痴地问道:“堂主,难道我们就不能派一两个人冲出去,向你堂兄求救吗?” 梁刚好像看一个稀有动物似的,瞪着林枫看了一会,暗暗地骂道:“妈的,你以为师父我是弱痴吗?冲得出去,还会死那么多人?” 第三五六章 做人的哲理 看到那满地的尸体,林枫只好闭嘴。李初四更没有说话的份。不一会,梁家岭的那些狗腿子们乖乖地把武器扔在一起,双手抱头,走出易于隐蔽的民房,聚集在村里的一块空地上。 苏北派出五名战士,一间间房间搜过去,确保没有多余人员,这才放心。 梁刚清点了一下人数。还有两百多个活人。其他的人全都变成了尸体,以各种各样的姿势躺在各个地方。其凄惨程度,无异于人间地狱。 林枫和李初四两个混在人群中间,故意把头低到胸前,害怕被杜新京和邢桦认出来。为了石荣家人的安全,苏北果然没有让他再抛头露面。 十万两银子,数十个箱子,苏北带来的二十几个人,马匹根本不够用。看到苏北所有的人马,梁刚顿时傻眼了,暗想,他们是不是还有伏兵?没道理只有这么几个人吧? 马匹不够,梁家岭有。人员不够,苏北只有从俘虏里面挑了。杜新京挨个挑过去,果然发现了林枫和李初四。这两个倒霉蛋也是活腻歪了,怕什么来什么。杜新京看见他们两个,岂有不挑之理? 不过杜新京也够聪明,假装不认识他们! 等到最后,梁刚发现,苏北带来的人只有二十多人,而自己是将近六百人!这么多人,竟然当了俘虏,这事要是传出来,怕是会被人笑掉大牙。 令梁刚胆寒的还是那些各式各样的枪支,他连名字都叫不出来,只知道它们的火力十分强悍,可以成片成片地杀人。 苏北和杜新京等人押着几十个俘虏,还有十万两银子,一路步行回信州,没有三五天不行。 梁刚骑着快马,飞一般来到温州府。梁俊听说这件事,也是气得七窃生烟。 “你说什么?你的那些弟子们,全都当了黑水寨的俘虏?” 梁俊差点把一只茶杯给扔了,想想还是忍了。 “兄长,这事怎么解决?传出去怕人笑话呀?!白虎堂的面子全掉光了,人也全死光了!” 梁俊向梁刚瞅了一眼,眼神里露出冰寒的气息:“你觉得应该怎样?你知不知道张士诚的部队和文奎交了几次手,没有一次捡到便宜?他老人家一次次被文奎打脸,都已经被打怕了,不但割地,还年年赔银子给文奎,还说得好听,那叫赞助!” “那这事就这么了了?” 梁刚心有不甘的问道。这种事,对于一个江湖大佬而言,实在是太憋屈了。平时吆五喝六的,倒还有些像人上人。遇到那些收割机似的枪支弹药,哪里还有什么脾气? 梁俊忍俊不禁地问:“难道你不觉得此事蹊跷吗?文奎是怎么知道你们劫了十万两白银的?还有,石荣的儿子石坚押送十万两银子,难道是为了好玩?或许他们原本就是要把银子送给文奎的?” 兄弟两人一阵交谈,虽然没有动用武力,但已经把思路给打开了,正在慢慢地逼近事件的真相。梁俊说到这里,猛一拍脑袋,喊道:“我们不敢和文奎斗,难道还怕石荣这样的土财主吗?来人啊,去把石坚给我拿下!” 几十个衙役如猛虎一般扑向残存的石府,不由分说把石坚戴上枷锁,押入大牢。一顿皮鞭猛抽,石坚终于坚持不住,一五一十地把事件的来龙去脉全都交待了。 这时,梁刚才弄明白,原来是自己一个不小心摸了老虎屁股,被老虎狠狠地咬了一块肉。此时,文奎派来的人还在自己的地盘上大摇大摆地走着,丝毫没有惧怕的迹象。 梁刚心有不忍地问道:“兄长,听林枫所言,文奎的武器,一旦子弹用完,就会变成一块废铁。我们是不是可以赌一把?” “赌什么?” “赌他们的子弹打完了,我们的人和他们那二十多人打肉搏战!” “然后呢?” “然后当然是我们赢了!” “再然后呢?” “……” 在梁俊的层层逼问下,梁刚不禁哑然!做人不能光顾眼前利益。就算梁俊现在拉出人马,不惜付出一切代价,把文奎派来的人全都杀了,那个后果是自己这一个小小的温州府尹所能承受的吗? 弄不好这是要全家死绝的! 梁刚张了张嘴,小半天才反问道:“难道打碎了牙齿只能往肚子咽?” “只能这样了!东方不亮西方亮。做人不能一棵树上吊死。子总是要挑软的捏。如果自不量力地捏核桃,结果是你什么也得不到!那手蝼蚁似的马仔,跟着你还不是为了混口饭吃?死了也就死了。以后有机会,逮住好吃的,一票就能把过往的损失全都夺回来。做人要懂得进退,懂吗?” 在梁俊的一番分析下,梁刚终于有一种豁然开郎的感觉。 不一会,梁氏兄弟俩一起来到监狱。 石坚还戴着沉重的枷锁。他年仅二十岁,还没有活够。可那幅沉重的枷锁告诉他,生命似乎就要结束了。石氏兄弟的手段可是远近出了名的厉害。 长期以来,他们雁过拔毛,落到他们手里,不死也要破大财。花掉小钱,根本别想捞到好处。 铁门咣当一声打开,石坚的心也跟着一颤。他以为生命已经到了尽头。自从惹上了邢桦和杜新京那帮人,石家破败简直就是一夜之间。 “石坚,你起来吧。出来!” 梁俊的声音从门外传来,不愠不火,既保持着府尹的权威,又没有给石坚太过沉重的压力。石坚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黑暗的监狱里眼睛也不太好使。 “快点,出来!狱卒,把他的枷锁解了,放他回家!” 石坚忐忑地走出监狱,有些不可置信地看着梁氏兄弟。梁俊微微一笑,问道:“石坚,难道你不相信我会放你回家?” 石坚还是有些发愣,连感谢的话都不知道说。愣了好一会,他终于确定梁俊没有说谎,连忙跪在地上一个劲地磕头,感谢府尹的不杀之恩。此时,梁氏兄弟相视一笑,觉得自己做了一件大好事。 第三五七章 别样的人生 石荣失魂落魄地回到家里时,听说石坚被衙役抓走,一家人正在急得如热锅的蚂蚁。 真是福无双至,祸不单行! 这是老天爷要灭人的节奏。看着那些大小姨太,一个个哭得泪人似的,石荣觉得已经没法活了。正在他想去找梁俊要人时,石坚却带着一身的伤痕,自己回来了。 父子俩相见,不由抱头痛哭起来。哭够了就笑,毕竟他们都还活着! “回来说好呀,回来就好!” 石荣不住地感慨,便说起他在梁家岭的所见所闻。二十几个人,竟然把一个白虎堂给打趴下,打得他们哭爹喊娘,尸横遍野。 “砰、砰、砰!”“轰!轰!轰!” 模仿着枪声、爆炸声,石荣似乎还沉浸在梁家岭的战争场面。 “太厉害了!真是太厉害了呀。”石荣不住地摇着头,叹道:“石坚,不要怨天忧人了。能留着一条命喘气,已经是阎王爷关照了。从今以后,我们都要夹着尾巴做人。这次要不是邢桦的事,我们会这么惨吗?你说我们干嘛要这么贪,硬赖着邢桦的货款不给?现在货款不能少,还被黑水寨的人给敲了竹杠。” 听石荣这样说,石坚也是无语。老爹才是这个家的主心骨,他说话算数,邢桦的货款还是早些筹起来给他送去,免得又生出什么灾祸来! 林枫和李初四两个人在枪口的逼迫下,赶着马匹,一路星夜兼程,三天后,他们终于抵达信州府。 柴茂派人清点了银两,十万两白银入库,这是一大笔收入。参与押送银两的俘虏们被安排到饭堂好好地吃了一顿,然后准备释放回家。 正在林枫和李初四两个人低着头,暗自偷着乐时,杜新京带着向几个士兵走了进来,喊道:“林枫、李初四,出来一下!” 两个人被点了名,顿时傻眼!狡猾的杜新京,原来早就认出自己了。之所以没有动他们,那是需要他们押送银两。 林枫狠狠地看向杜新京,那眼神都想杀人。算你狠,卸磨杀驴啊。杜新京面色冷峻的样子,继续佯装不认识这两个无耻之徒。 李初四走出饭堂,竟然看到了江映红! 一个多月不见了,她变得面色红润,精神焕发。看来日子过得不错。 “阿红” 李初四蠕动了几下嘴唇,始终没有喊出来。因为江映红也看见了他,非但没喊他,还把脸撇向另一边,然后和几个女人嘻嘻哈哈地跑开了。 林枫和李初四在杜新京的押送下,直接走进了监狱。那里的刑具早就摆好了,在那等着他们。 几个狱卒不由分说,冲上来给林枫和李初四分别戴上枷锁,然后分别押进两个不同的审讯室,二话不说,先给一顿下马威。 浸透了水的皮鞭早已发胀,打在人的身体上能掀下一层皮! 无比惨烈的喊叫声从审讯室传出来,传到杜新京的耳朵里。要是以往,杜新京会觉得非常恐怖。经历了那么多的生和死,他早已看透了,所以听到这两怂货的惨叫声,他一点感觉也没有。 林枫被绑在木架上,皮鞭劈头盖脸地抽下来。一开始他还能扛过去,随着身上的伤痕增加,而且很多皮鞭都是反反复复地打在伤口上,那就不是一般的痛了。就算他是铁人,也没办法扛得过去。 足足打了半个时辰。两个活人都快变成死人了,杜新京才从外面走进来,一把托起林枫的下巴,问道:“告诉我,是不是你纠结李初四一起,搞得我的三江商行差点破产?” 林枫算是一条汉子,冷笑道:“你知道就好。要不是你,我师父他会死吗?别以为我不知道,那些毒蛇都是你们的人呼来的。江湖上有一种十分歹毒的呼蛇术,被你们学到了,竟然用到自己人身上。” 杜新京反问道:“杨焱生他算自己人吗?吃喝嫖赌,欺男霸女,坏事干尽,我们的文帅有没有这样的自己人?还有,你们暗中投靠了张士诚,想借助他的力量消灭我们,结果你们很失望,因为张士诚他不敢!” “既然你们都知道了,还何必废话,直接给我一刀,让我痛快地死吧!” 林枫满身的伤痕,仍然像煮熟的鸭子一样嘴硬。杜新京不由不暗暗佩服,其实杨焱生手下还是有些人才的。非常可惜,他走错路了! 杜新京轻轻地在林枫脸上拍打了两下,冷笑道:“你已经没有权力选择生死!” 说罢,杜新京起身离开了林枫。在他的眼里,林枫已经是个死人,文奎肯定不会放过他。 李初四的情况比林枫糟很多。这家伙原本就体弱,被狱卒一顿猛打,已经是奄奄一息。 杜新京走进来,李初四只是抬了一下眼皮,都没有力气再和他说话。 不一会,江映红也来了。她奉文奎之命,来送李初四最后一程,毕竟夫妻一场。 李初四看见江映红,果然像回光返照一般,用尽力气坐了起来!看见江映红的手里还提着菜篮子,那里面有半只鸡,一壶酒。 这是传说中的事情,如今却在李初四这样一个废物身上发生。 “阿红,我是不是要死了?你们是不是砍我的头?” 江映红把菜篮子往地上一放,无可奈何地叹了口气,说道:“按理说,你不配吃这么好的酒菜,是我向文帅求情求来的。你快点吃,要不然,明天没机会吃了。” “呜呜呜我还想死呀,我还没活够呜呜呜” 江映红的眼圈有一些发红。说实在的,她非常厌恶眼前这个男人。 不,他不是男人,简直不是人!要不是他为了贪杨焱生十两银子,自己会遭受杨焱生的侮辱吗?这样的人,简直猪狗不如! 李初四跪在地上,一个劲地向杜新京和江映红磕头,想让他们再去求个情,救自己一条性命。 等他闹够了,江映红冷冷地问道:“这酒菜,你到底吃还是不吃。你要是不吃,我就倒掉喂狗!” “吃,我吃!我不想当饿死鬼!” 李初四知道自己的人生就要走到尽头了,也顾不上自己的手有多脏,抓起一只鸡腿,使劲地啃起来。 第三五八章 越狱 文奎在睡梦里被人惊醒,来者竟然是血鹰! 从卧室里出来,一边打着哈欠,一边嘟囔着问道:“什么事?这么冒冒失失的,搞什么鬼?” 天还没有大亮,文奎很少这么早起床,被人从梦里叫醒的感觉很不好受。血鹰在厅堂焦急地徘徊,看见文奎连声叫道:“文帅,不好了,出大事啦!” 文奎不满地瞪了他一眼,问道:“多大的事?天塌下来了?” “林枫和李初四两个人越狱逃跑了!” 文奎一听,一连喊道:“走,去看看!” 信州监狱在郊外。文奎和血鹰两个人骑马来到这里,很快有狱卒打开大门,院子里摆放着四具尸体,都是昨晚值班的狱卒。 主事的人把文奎引到林枫的监舍,仰头一看,发现屋顶的瓦被掀开,木椽被折断,打了个小天窗。从地面到屋顶,按照后世的计量单位,大约三米高。林枫先是设法打开了套在身上的枷锁,然后施展轻功,以臂力吊在木椽上,然后开天窗逃出去,到另一间监舍从上往下开天窗,放走了李初四。 两个人逃出监狱之后,杀掉了当晚值班的四名狱卒,夺走了两支步枪,两把砍刀,还有四十发子弹。 这个现场让文奎十分蛋痛。真是小看了林枫! 仔细想想,他终于想通了,林枫是杨焱生的大弟子,无论身手,还是计谋,都算得上优秀。他不但自己逃了,还顺带放走了李初四,杀掉四名狱卒,这事就有点大了。 文奎问:“有没有下令搜查?” 血鹰答道:“我接到报告,第一时间就下令封锁了所有出口。不过,到现在还没有收到任何消息。林枫和李初四非常狡猾,估计不会按常规出牌。为了您家人的安全,所以” “所以我请示加强元帅府的保卫。方圆一公里,不允许任何人靠近。” 想起当初文正被杨焱生的人劫走,文奎不由打了个寒颤,略作思索,说道:“行,你立即去办。先在信州城来一次大搜捕,挖地三尺也要找到这两个败类。一旦发现踪迹,格杀勿论,无需请示。” “是!” …… 一时间,信州城的上空笼罩着一层阴霾。李初四的战斗力相对较弱,倒也不足为虑。林枫则不然,论枪法和箭法,他也是个百步穿杨的高手。假如他埋伏在元帅府附近,来个远距离射杀,后果真的很难预料。 江映红听说李初四逃跑了,还杀了四个人,也感觉很意外。什么时候起,这个窝囊废变得如此厉害了? 大搜捕持续了十天,整个信州府被文奎的军士翻了个底朝天,林枫和李初四就像水蒸汽一般消失了。 这两个人没有抓住,文奎就一天也别想睡个安稳觉。不仅仅是他,他的家人也别想安稳度日,甚至连出门都不敢。 血鹰从来没有如此憋屈过,保护元帅府的安全,比出征打仗还要困难。敌暗我明,使防守变得异常艰难。除了派出军士寻找,血鹰还派出大量军士化妆成便衣,以各种身份深入到各个角落,结果还是一无所获! 其实,林枫和李初四在当天晚上就已骑马逃离了信州,第二天中午到达梁家岭。 梁刚看见这两个宝贝回来,还带来了步枪和子弹,不由欣喜若狂! 梁刚设下好酒好菜,款待了林枫和李初四,吩咐他们深居简出,好好休息一段时间。正因为如此,文奎在信州府的所有折腾都是瞎折腾。 林枫和李初四躲在梁家岭,天天吃吃喝喝,日子过得好不快活。李初四自逃出虎口那一刹那起,觉得林枫又一次给了自己生命,连“断头酒”都喝完了,准备引颈一刀的人,居然奇迹般地逃了出来。 原本是两个应该结下深仇大恨的人,如今却成为了割头换颈的兄弟。命运就是如此捉弄人。 梁家岭一战,虽然让梁刚元气大伤,伤的也只是人员。对于财富而言,他并没有损失太多。只不过是林枫那一票白废了。梁家岭的小金库里还有大量金银珠宝,足够帮中弟子过上好日子。 时间一晃过去三个月。林枫和李初四躲了那么久,觉得自己都快发霉了。梁刚也是只管好洒好菜地招待他们,并不给他们任何任务,甚至报仇的事提也不提。 这天上午,梁刚闲得无聊,便想试试林枫的枪法。 一听说试枪法,整个梁家岭都要沸腾起来。帮中弟子一个个跃跃欲试,都想一睹风采。 太阳升到半天的时候,刚好是正午时分。林枫让李初四头顶一只碗,碗里装满了水。李初四站在一百米以外,林枫用步枪瞄准了一下,扣动扳机,叭的一声,碗碎,水流了李初四一脸,而李初四却是毫发无损! 两百多人围观,亲眼目睹了林枫的风采,欢呼声、掌声久经不息。 原来林枫也是神枪手! 有了林枫这一枪,梁刚的野心迅速膨胀。梁家岭的仇一定要报! 四十发子弹,还剩下三十九发。 林枫说过,步枪的子弹消耗完了,就和烧火棍差不多。梁刚连忙吩咐林枫,一定要珍惜子弹,把子弹用在最紧要的地方。 既然没能力造子弹,那只好惜弹如命。好钢用在刀刃上。如果林枫能一枪击毙了文奎,梁家岭的白虎堂一定能威震江湖。 酒足饭饱之后,林枫的野心也在膨胀。他从抢枪和子弹,想到了一条壮大实力的妙计,那就是从文奎的手里抢! 文奎的部队,黑鹰队和黑虎队装配了枪支弹药。还有,就是大队长以上的军官也配了枪。如果能躲在暗处,出奇不异地杀几个人,夺几条枪,那还是很有可能的。 这是一个最为现实的办法。梁刚一听,也表示赞成。一旦白虎堂的人拥有枪支弹药,他们完全可能为死去的那些弟兄们报仇。只要把文奎的威风压下去,白虎堂自然就会如日中天。 梁俊听了梁刚和林枫的计划,沉默了好一会,然后摸着发痛的脑袋,连声说道:“别急,此事应当三思而行!” 第三五九章 祝家庄 梁俊冷静想了一会,最终决定还是先不去碰文奎这个刺头。林枫带回来的只有两杆枪,四十发子弹,而文奎的手里,却是握着几十万军队。虽说这几十万人,并不是个个都装配了先进武器,黑虎队和黑鹰队这两支队伍,四千多人,足以横行天下。自己这点力量,实在是微弱得可怜。 万一让文奎知道自己在搞小动作,那可是灭顶之灾! “我奉劝你们,千万不要去刺杀文奎。不用说,他现在也在满世界找你们。林枫和李初四两个人,万一落到他的手里,肯定会被活剥了。你们想想,一个连张士诚都不敢惹的人,像我们这样的人,连躲都来不及,干嘛要自讨苦吃?” 在梁俊这里受了一阵恐吓,梁刚和林枫灰溜溜地走了。 回到梁家岭,林枫和梁刚两个人弄了几个好菜,两斤好酒,又大吃大喝起来。 有仇不能报,有冤不能伸,这感觉很难受! 几杯烧酒下肚,在酒精的刺激下,林枫开始发泄自己的不满:“师父,我觉得你兄长太过谨慎了。他是官场中人,怎么知道江湖上的事?依我看,以后我们还是别和他说。说了也白说,还弄得浑身不自在。我们不如自己干,也别拉府尹下水。说白了,这件事和他没关系。” 梁刚的白虎堂,经过梁家岭一战,几乎全军覆灭。好在那几十名被强迫去送银子的人如数送还,要不然,梁刚都快成光杆司令了。这口恶气也塞在他的心头,有着随时喷发的冲动。 “我也这么想。就像打架一样,有时候招术用得好,四两拨千斤,也不是没有可能。我哥那个人,一直在官场混,所以做什么事都谨小慎微。我觉得我们应该趁有枪有子弹的时候,吃几个大户,捞足了钱,有了钱,再招兵买马。当然,这是下策。还有一个办法,就是选一适当机会,直接干掉文奎。古人说的好,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只要我们有文奎一枪干掉,整个信州府必然四分五裂,到了那个时候,我们就算分不到一杯羹,也可以躲在黑暗处看热闹。” 经梁刚一提醒,林枫也不由眼睛发亮。如果能用文奎自己的枪打死他,也算是报了杨焱生的仇,可以安慰一下杨焱生的在天之灵。林枫是青龙帮的高徒,不但地位重要,身手也是数一数二的。要不然,有哪个人能在戴着枷锁的情况下,还能从监牢出逃? 现在,梁刚和林枫之间,不但是师徒关系,也是相互倚重的利用关系。林枫和李初四手里有枪有子弹,关键的时候是可以一枪定输赢的。林枫敢拿李初四的脑袋当赌注,枪法可不是一般的神奇! 在没有干掉文奎之前,吃大户倒是十分现实的事情。由此,梁刚想到了一个对象:祝家庄。 祝家庄庄主祝明金,是温州府出了名的大户。他家的财富,应该比石荣家还要多。祝明金名下的产业多得连他自己都数不清,布庄、矿山、码头、竹器厂、粮行、盐行等。据传祝明金是个手眼通天的人物。一般的地方官僚根本入不了他的法眼。他的信息能直达张士诚。 听梁刚这么一介绍,林枫也来劲了。两人一商议,就拿祝家庄开刀! 祝家庄位于温州府西北方,靠近山区。因为整个村庄的人都姓祝而得名。庄主祝明金今年五十八岁,还差两年就是六十花甲。育有七个儿子,四个女儿,膝下算得上儿孙满堂。 在整个祝家庄两百多人口当中,族长祝明金的威望最高,是一个说一不二的人物。这天下午,白虎堂的三百多人一个个持枪挟剑,突然包围的祝家庄,给祝明金一种大祸临头的感觉。 堂主梁刚用黑布蒙住半个脸,其他弟子也是一个个黑布蒙脸,把村头村尾全部把守住,一只苍蝇也别想飞出去。 祝明金见状勃然大怒,大声喝斥道:“来者何人?为何蒙面?尔等是不敢见人吗?” 祝家庄的男女老少全部被白虎堂的人用武力赶到村庄一块空地上。这有点像后世的倭寇进犯。来犯之敌一个个杀气腾腾。有少数年轻力壮的祝氏后生企图反抗,立即遭来了镇压。 梁刚毕竟是堂主,身手还算不错。祝明金刚一开口,便招来了一个大嘴巴,打得嘴里一阵腥味,鲜血流了出来。 “老东西,今天就是来找你的,识相的,乖乖的,听话点!要不然,我就让你灭族!” 一条蚯蚓似的刀疤在梁刚的脸上抽动,这是残暴的象征,也是想杀人的前兆。林枫埋伏在距离祝家祠堂约两百米的地方,黑洞洞的枪口对准着祝明金的脑袋,随时能让老家伙脑袋搬家。 当然,今天的任务是要钱! 梁刚搬过一条凳子,坐在祝明金侧面,有意让老家伙暴露在林枫的枪口之下。 “老东西,说白了,我们就是土匪。你知道的,当土匪的人,无非就是想要点银两,如果你愿意破财消灾,或许我们还可以坐下来谈一谈。别以为我坐下来和你谈,就是在求你。今天我来了一趟,你可不能像打发叫花子一样。” 大白天打家劫舍,真是没有王法了。 这世道,弱肉强食,根本就没有王法可言好不好? 祝明金阴冷地看了一眼梁刚,这货把半张脸都包住了,根本看不出他是谁。 “你们这样做,难道就不怕遭雷劈吗?” 梁刚一听,简直被气乐了!干他这一行的,伤天害理的事情干了无数,难道还怕雷劈? 要是怕雷劈,那还不如出家当和尚。整天吃斋念佛,行善积德,倒也不错啊。 他仰天一阵大笑,刷地抽出雪亮的砍刀,刀锋在阳光下闪着寒芒。祝明金不由看得浑身发怵。 “老家伙,其实我们要得不多,十万两白银,三千两黄金,宝钞那东西,一律不要!识相的,早点给。不要等死人子才给,那样损失太大。你说呢?” 第三六0章 活死人 安静! 诺大的祝氏祠堂,两百多名祝氏子弟,眼睛齐刷刷地看向祝明金。作为族长,祝明金意识考验自己的时候到了。凭武力,肯定会给祝家庄带来灭顶之灾。 “老家伙,别不识抬举。要你的老命,无须我动手。” 别看祝明金年近六旬,骨头很硬。无论梁刚如何威胁,他总是一副风轻云淡的表情,轻蔑地看着他,似乎在等待着他出手。这种慷慨赴死的表情,看得梁刚心里直发毛。 两百多名匪徒围在祠堂周围,明晃晃的刀枪在阳光下熠熠生辉。骇人的刀光剑影给原本祥和的祝家庄蒙上了一层死亡的阴影。 祝明金并没有被梁刚的刀锋给吓住,面不改性心不跳地说道:“我年近六旬,也算是活够了。要钱没有,要命一条。你拿去吧。” 令所有人看不懂的是,梁刚并没有一刀砍向祝明金的脖子,而是放下了屠刀,向窗外看了一眼。砰!从远处飞来一枚子弹,穿透了祝明金的左肩胛!鲜血喷涌而出,瞬间染红了祝明金的衣服。现场一阵尖叫声响起。 奇怪的是,祝明金挨了一枪,除了受伤流血,疼痛难忍,并没有死亡。林枫的枪法绝对是一流的,他不想他死,他就不会死! 果然,梁刚一把抓住祝明金的肩胛,无比狰狞地吼道:“老家伙,快点把你们的金银财宝快点拿出来,不要等死了人再拿。今天不达到目的,我们是不会走的!” 对于梁刚而言,子弹比黄金而贵重。他才不会为了这老东西浪费子弹,而是直接捏住他的伤口,用力!祝明金发出了撕心裂肺的吼叫声。 惨烈的吼叫,祝氏子弟按捺不住怒火了,也开始企图反抗。无奈梁刚的人一个个刀出鞘,箭上弓,绝对的武力优势让他们不敢乱动。 “老家伙,不要说我没有提醒你,因为你的愚蠢,可能会让祝家庄灭族。一旦动手,我会把你们全部杀光,一个不留。你还是给我想清楚了。” 祝明金咬牙切齿地吼道:“你们这帮强盗,我们哪来那么多金银财宝?你们这样干,还不如把我们全都杀了!” “我看你真是不见棺材不落泪。把这老家伙带走,三天以内不凑齐我们要的东西,直接砍头!记住了,把我们要的东西送到卧龙岗。我们会有人接收的。” 两个如狼似虎的匪徒冲上来,架起祝明金就走。其他人仍然没有放弃对那些族人的控制。梁刚骑上快马扬长而去。祝家庄的族长被抓走,祝家庄也乱成一团...... 祝明金被抓走,他的亲弟弟祝名泉金理所当然成了核心人物。 族人坐下来一商量,还是决定凑齐十万两白银,三千两黄金,给匪徒送去. 古人有句话:干车榨出四两油。说的就是这个理。没钱也要凑出钱来. 祝氏家族变卖田产,东拼西凑,终于筹齐了银两。第三天中午午时,祝名泉带着一帮族人,准时将银两送到卧龙岗。 卧龙岗,山势蜿蜒,龙脉悠长,形似一条横卧的巨龙。因此而得名。 随着一声山炮炸响,蒙面人梁刚带着几十个山贼哗啦啦地围了上来。更远的山顶,还有林枫带着一批弓箭手张网以待,地形有些居高临下,祝明泉不可能耍任何花招。 实际上,祝家庄也没有任何耍花招的本钱。族长祝明金和张士诚有些交情,那都是多年以前的事情。彼此之间有生意上的来往。 几十个祝氏子弟肩挑背扛,一个个累成狗。到达卧龙岗,山炮一响,一个个吓得把东西放在地上,撤腿就想往后逃。 要不是祝明泉一声厉喝,估计他们全都跑得不见踪影。 “祝氏祖宗的脸都被你们丢尽了!难怪土匪敢到我们庄上来打劫。” 话音刚落,从树林里传来一声霸道的声音:“你说谁是土匪?还想不想活?” 祝明泉回头一看,原来正是那个蒙面的匪首。 匪首的身后跟着几十号人,其实包括祝明金。 三天不见,祝明金瘦了一圈。 “哥” 由于肩胛被子弹打穿,祝明金流了很多血。面色已由苍白变成了腊黄,灰暗如土,形容枯槁,惨不忍睹。 蒙面匪首一把抓过祝明金,推到祝明泉的怀里,骂道:“我交给你的可是一个活人,快点找个郎中消炎,要是死了可不关我们的事。” 土匪们一哄而上,把几十箱金银财宝抬走了。祝明金终于坚持不住,两腿一晃,一头栽倒在地,晕了过去。 祝明泉指挥几个族人,砍了两根树木制成简易担架,抬起身体虚弱到极点的祝明金飞一样跑回祝家庄。 众人回到祝家庄,连忙请郎中、抓药,为了救祝明金而乱作一团。一个姓周的郎中看了祝明金的伤口,不由直摇头。好端端的肩胛骨,被子弹打了个对穿,他还从来没有治过这种伤。 可悲的是,由于治疗不及时,祝明金的伤口发炎了。伤口发火,让他的额头滚烫。 周郎中摸了摸祝明金的额头,又仔细观察了一会伤口,觉得自己已经无能为力,连诊金也不敢要,拿起药箱就走了,扔下了一句“准备后事”的屁话。 祝明金连续高烧数日,终于结束了不到六十岁的生命。 祝家庄的人花了巨额财富,赎回来一个活死人。怒火在祝明泉的胸中燃烧。祝明泉和他哥哥的不同,就是睚眦必报。 报仇!报仇!! 安葬了祝明金,祝明泉带着盘缠,亲自来到平江府,求见张士诚。 张士诚对于祝氏兄弟,依稀还算有一些印象。当他得知祝明金被他的辖区被土匪绑票致死,气不打一处来。 张士诚像个地主老财似的吼道:“花了这么多白银,居然赎回来一个活死人?梁俊这个府尹干什么吃的?!” 祝明泉递上一个盒子,那里面装的全是金银首饰。张士诚客套一番,终究还是收下了厚礼。 “这件事我知道了。我一定会给你们一个交待。光天化日之下公然抢劫,这还了得?难道想反了不成?!” 第三六一章 兄弟残杀 天气渐冷。 梁俊被张士诚传到平江府,一路忐忑,生怕此去就回不来了。据他所知,一般情况下,张士诚是不可能亲自召唤下级官僚的。像他这样一个府尹,上面能管住他的官员还有很多。 到了平江府,见到张士诚。这个土皇帝坐在大殿之上,显得威严无比。那种不怒而威的表情,让梁俊心里格登一下,暗忖,糟糕,肯定没好事。 张士诚轻轻抬了一下眼皮,问道:“你就是梁俊?” “正是小人。” “温州府府尹,你是怎么治理温州的?你的堂兄弟,光天化日之下,公然抢劫百姓财物,而你竟然知情不报,甘愿当土匪的靠山。来人呀,把梁俊的项上人头给我拿下!” 刀斧手一拥而上,把梁俊拖了下去。梁俊大喊“冤枉”,他的双脚不肯着地。整个人就像拎一只小鸡仔似的,显得滑稽可笑。 大殿上传来张士诚一声厉喝:“等等!” 梁俊又被拎了回来。他浑身筛糠一般颤抖着,大约已经魂飞魄散。 “你说你冤枉?本王不妨给你一个申冤的机会。” “关于祝家庄被人光天化日打劫之下,小人的确并不知情。如若知情,岂容强盗猖狂。大、大王呀,求求您,别杀我!” “如若给你一条活命,你作何打算?” “剿匪!不剿灭这帮土匪,本官宁愿提头来见!” “好。此匪首正是白虎堂堂主梁刚,如果你不提他的头来见,那就提你的头!去吧,七天以内,达不成目上标,我将派大军围剿!” 梁俊万万没想到,张士诚竟然把事情弄得这么清楚?他这是要让他们兄弟相残! …… 回到温州府,梁俊把自己关在房间里整整思考了三天。张士诚给了他七天时间。如果他不动手,张士诚就会大军压境。到那时,不是死梁刚一个,而是事关整个家族灭族! 梁刚接到衙役来报,梁俊请他去喝酒。理由是嫂子四十岁生日。 收到这样的邀请,梁俊也是一头雾水。要说自家兄弟的生日,梁刚还算记得,而嫂子的生日的确不知。 梁刚带了两名随从,随衙役一起来到梁俊府上。这里并没有过生日的氛围,也没有看见亲戚朋友,没有一点过节日的氛围。 梁刚愣愣地问道:“大哥,你不是说嫂子过生日吗?怎么没有客人?外公外婆呢?姑姑他们呢?都没来?” 梁俊有些闷闷不乐地回答:“大哥骗你的。嫂子的生日是十月初三,今天才九月十九日。邀请你来,主要还是大哥心里闷得慌,想让你来陪我喝喝小酒。” 说话间,下人已经将满桌的美味佳肴摆上桌。 闻着酒肉飘香,梁刚首先坐上了桌。兄弟俩开始你一杯我一杯地喝起来。一边喝,一边聊,梁俊从梁刚的嘴里获悉,白虎堂在前些日子果然干了一票大的,劫的对象正是祝家庄的人,祝家庄庄主祝明金伤口发炎,发高烧身亡。 张士诚一点也没有冤枉他! 该死的家伙,真是好惹不惹,竟然惹上了祝家庄。这祝家庄的兄弟俩,早年就是靠和张士诚一起贩卖私盐起家的。他们一定是手眼通天,直接找到了当年的生意伙伴。这种事情,对于没关系的普通百姓而言,当然算是大事。 而对于祝氏兄弟来说,惹上他们简直就是找死的节奏! 梁刚啊,梁刚!虽然我们不是同父同母的兄弟,毕竟同了爷爷啊。 梁刚喝了几杯酒,感觉天在旋,地在转!眼皮也抬不起来。眼前一黑,他直接从桌子上跌倒在地上。 埋伏在外的几名衙役见状,立即扑了进来,手起刀落,把梁刚的人头给割了下来。 就这样,梁刚稀里糊涂地当了冤死鬼。他或许要到了地狱才知道,是他的堂兄借了他的项上人头,以此来保住自己的性命。 第二天凌晨,梁俊亲自带着一千军士,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浩浩荡荡地杀向梁家岭。 梁家岭原本就经历了一次大劫难,元气还没有恢复。梁俊带着官府的官兵在凌晨杀来,许多人还在睡梦中就做了冤死鬼。 梁俊比苏北做得还要绝。在战前就做了动员令,对于白虎堂之匪徒,不留活口,一律诛杀! 林枫和李初四两个人是睡一个房间的。李初四首先被到铿锵的兵器碰撞声和喊杀声惊醒,连忙把林枫从睡梦中惊醒。一开始,他们还以为又是文奎的部队。借着晨曦的微光,他们看见了身穿官服的士兵,更是满脸的懵逼。 梁刚不是被梁俊的人叫去喝喜酒了吗? 一个疯狂的想法从林枫脑子闪现:梁刚被杀了! 为什么兄弟俩也会自相残杀?这说不过去吧? 那一瞬间,林枫的脑子的确短路了。梁刚和梁俊是堂兄弟,梁俊派官兵来剿灭梁刚的白虎堂,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这究竟是那根神经搭错了? 外面的官兵黑压压的一大片,从人数上看,占着绝对优势。包围圈正在一步步地压缩,眼看就要打到林枫的宿舍了。 李初四也算是打过几仗的人,从来没有见过如此血腥的打法。那些官兵提着大刀、长矛,血洗每一个房间。有不少人还在睡梦中直接被砍了脑袋。 现场实在是太血腥了。血雨纷飞的感觉,令李初四双腿发抖。他敢说,凭自己的实力出去就是送死。 更催悲的是,由于官兵太多,林枫的步枪没办法发挥优势。如果让他一枪一枪地打,就算枪枪命中目标,也只能打死几十个官兵。 外面的官兵多达上千人!这样的仗还怎么打? 突围,肯定是没有任何办法了。凭他们两个人,怎么也不可能突围出去。 李初四战战惊惊地问道:“师父,难道没有其他办法了吗?” 林枫揉着发痛的太阳穴,喃喃地说道:“别急,容我想想!” 林枫一把抓住李初四的衣领,猛然摇了几下,吼道:“我有办法了,你随我来!” 说罢,他们来到了院子后面。这里有一排的酒缸。 第三六二章 死亡的阴影 墙角下面,摆着一排的酒缸。酒缸很大,足够躲进一个人。 李初四明白了林枫的意思,问道:“万一他们把缸砸掉,我们岂不被捉了活的?” 林枫也是无奈地摇了摇头,说道:“哪还有活的?你没见那些官兵下了狠心,一个活口也没有?我们现在只能赌一把了。万一他们冲进来,没有看见人,便撤走了。到了那时,我们再想办法转移。” 这时,附近一些楼房已经开始着火。看来官兵是铁了心,把梁家岭夷为平地。不要说人,一片草都不会留下。 房门被碰的一声撞开,有官兵冲了进来。 这些官兵举着火把,到处照射了一圈,发现没有人,便把这幢房子点燃。不一会,噼噼啪啪的火苗往上窜。而躲在后院酒缸里的林枫和李初四,反而躲过了一劫! …… 太阳升起的时候,官兵撤了。十万两白银、三千两黄金早已被官兵运走。梁家岭到处都在冒烟。整个村庄已经没有一幢完整的房子。 苏北来一次,梁俊来一次。两次打战,哪里还有什么村庄?整个村庄不要说人,连一声狗都没有了。林枫和李初四两个人站在废墟上,一脸僵硬的表情。 梁俊用如此凶残的手段对付白虎堂,一定是有原因的。至于什么原因,他们两个人蒙在鼓里,百思不得其解。 如此大义灭亲,简直是禽兽不如。见惯生死的林枫和李初四两个人,把那些横七竖八的尸体抬到一个低洼处,然后为他们做了一个坟墓。他们数了一下,这座坟墓一共埋葬了三百六十具尸体。 梁刚和另外两个随从,肯定也没了性命。 “哎哟,我的乖乖,真是够狠呀。这还有没有人性?” 李初四站在新坟前,心情很沉重。除了叹息死者,也埋怨生者。梁俊这个王八蛋,看上去道貌岸然,狠起来无人能比! “师父,打不过文奎他们,难道我们还没办法对梁俊吗?我们不是有枪吗?” 李初四心有不甘地问道。林枫点点头,脸上浮起一丝阴狠之色。 凭他百步穿杨的枪法,在三百米以外打碎梁俊的人头,应该没有任何悬念。况且眼下还有一个有利条件,那就是梁俊误以为梁家岭已经没有活人了。整个白虎堂被他们一网打尽,无须考虑自身的安全问题。 这里,林枫算是能体会到,为何帝王们争夺皇位,连对手的婴儿都不会放过。一旦错漏一人,二十年后肯定是会遇到强劲的对手。 复仇之火在林枫和李初四两个人的胸中燃烧。两个人一商谈,在天黑的时候来到温州府。 果然不出他们所料,城里的守卫很宽松,没有人巡逻。一切都和平时一样。两个人凭借自身的实力,从一处防守轻松的城墙上爬了上去,然后在夜色的掩护下进去了温州城。 那两支步枪和子弹也带来了。李初四不会打枪,只会像个跟班似的干点苦力活。林枫则不同,他可是曾经的黑鹰队成员。 自从杨焱生投靠了文奎,林枫在黑鹰队受训了好几个月,熟悉了一整套战法。所以,他完全有信心干掉梁俊。 梁俊要是不死,林枫会觉得没有办法下地狱地去见梁刚他们。那些朝夕相处的白虎堂弟兄,毕竟在一起好几个月,彼此都是有感情的。 一连三天,林枫都在梁府附近观察,奇怪的是,他并没有发现梁俊的踪影。 梁府的门前有数十护卫,一个个持着刀枪和弓箭,保持着高度警惕,就是没有看见梁俊。这真是个很奇怪的现象。 凭梁俊的官职,他没有理由一连好几天不露面的。再怎么样,衙门总是要去的嘛。 其实,战争一结束,梁俊就带着梁刚的人头去平江府邀功了。他大义灭亲,一举消灭了白虎堂,甚至连白虎堂堂主的脑袋都割下来了。 张士诚接见了梁俊,亲眼看到了梁刚的人头,从两兄弟的长相看,他觉得梁俊并没有欺骗他。 梁俊真的把他的堂弟给宰了!这种人为了达到目的,心之狠辣,让张士诚不由感到后背阵阵寒芒。 只是自己许下的诺言,没办法不兑现。对于梁俊这种人,当官也是到此为止了。 还想升官吗?张士诚的内心冷哼一声,觉得这是不可能的,一辈子也不可能! 梁俊拿着张士诚的奖励:十两黄金。然后带着他的随从们浩浩荡荡地回到温州。 他回到温州时,距离梁家岭的白虎堂被消灭已经整整十天。 来回千里奔波,旅途十分辛苦。梁俊万万没有想到,在他拿到奖金的同时,其实也收获了死亡! 林枫就像一个杀神一样,在梁府对面的茶楼上观察了十天。每天,他都带着李初四来茶楼喝茶,一喝就是一天。从早到晚,他们十天没有停歇。连茶楼的掌柜都快把他当兄弟了。 林枫却是一幅高冷的神情。凭他的江湖经验,凡是要搞事的地方,尽量减少一些熟人。所以,无论茶楼的掌柜还是店小二,他们陪他们的笑脸,他装他的高冷。彼此两不相干。 这天傍晚。夕阳已经下落。黄昏来临。林枫先是听见由远而近的“”声,没过多久,他便听到了一大群官兵,骑着快马飞驰而来。 这一群官兵大约有二三十人,最前面的那个身穿官服,林枫一眼就认出来,那是梁俊。 梁俊回来了!看来这些日子他一定是去向张士诚邀功。林枫的眼神里闪过一丝寒芒,喝完杯中的茶,一拂袖,便独自下了茶楼。 李初四见状,也像个跟屁虫似的,尾随着林枫回到客栈。他以为林枫回到客栈是要拿枪,准备远距离射杀梁俊。谁知林枫来到酒家,向店小二点了几个好菜,一壶好酒,悠闲地小酌起来。 这些日子,李初四在林枫的教导下养成了一个好习惯,有吃有喝就行,从不多嘴多舌。师徒俩一声不吭,把一壶酒喝个底朝天,也没有说一句话,现场沉闷得让人崩溃。 第三六三章 报复的方法 天完全黑下来的时候,林枫和李初四回到客栈房间,从床底下拖出步枪,摸黑出了门。 从客栈到梁俊府,他们一路潜行,大约花了一刻钟,便来到了一株大树底上。林枫观察了十几天,早就选定了这样一个狙击点。 “初四,你去想办法让梁府乱起来。只要他们乱了,我就有机会一枪干掉梁俊。” “好咧。看我的。” 李初四一阵烟似的消失在黑夜里。林枫像只猴子似的敏捷地爬上树,藏身于茂密的树巅,把枪架在枝丫上,两只黑亮的眼睛紧紧地盯住梁府。没过多久,梁府燃起了冲天大火。林枫临高居下,能清楚地看见梁府的一举一动。李初四干起事来够狠,几乎在同一时间让梁府四面着火。 梁俊刚刚吃了晚饭,还没有上床睡觉,便听到有人喊:“着火了!”。他出门来到院子里,管家、家丁等已经行动起来,扛水的,灭火的,乱作一团。 房屋是木板结构的,十分易燃。火借风势,风助火威,没多久,梁府已是红透半边天。哭喊的,叫骂的,泼水的,嘈杂的声音乱作一团。梁俊站在四合院的正中间位置,指手划脚,情绪十分激动。 “砰!” 林枫扣动了扳机,一粒子弹呼啸着从远处飞来,梁俊正好扬起了他的右手,好像是指挥家丁去抬水。子弹从他的手臂钻进去。随着哎哟一声惨叫,梁俊猛然蹲下去,抱着被打残的手臂大喊,立即有几名家丁冲上来,七手八脚地搀扶着他往旁边躲。林枫开第二枪时,打死了一名家丁。 战机已失,“嗖嗖嗖”!林枫几下子就窜下子大树。李初四从黑夜里钻出来,轻声说道:“师父,我回来了。” “走吧。快点逃。” 两条黑影肩背搭裢袋,手拿步枪,幽灵一般消失在黑夜里。 林枫毕竟是老江湖,料到没有让梁俊一枪毙命,势必会全城大搜捕。他们在第一时间冲出了包围圈, 其实他们并没有逃远,而是逃到附近的一座荒山上,随便找了个茅棚睡觉。一觉睡到太阳升起。李初四爬到一株大树上,遮眼望向温州城,发现城门口多了很多军士,对来往行人盘查得非常严格,甚至连卖菜的老农,都要翻开菜篮底检查。 更远一点,大街小巷都是军士。一队队手持长矛、大刀的士兵,正在挨家挨户地搜查。李初四嗖地从树上窜下来,喊道:“师父,你真是神了。要不是昨晚连夜出城,现在怕是出不来了。” 林枫冷笑道:“那是当然!昨晚没有一枪要了梁俊的性命,那是他命大。等有机会,我还是会送他一粒子弹的。走吧,去找石荣要点银两,出门没有银两,我们还不得饿死?” 做人到了这个份上,也没几个了。林枫之所以敢于大摇大摆地向石荣向银两,就是抓住了他的恐惧心理。无论是官府,还是强盗,都不是石荣这样的小财主能够惹得起的。 是日。夜幕降临。 石荣还没有完全从前些日子的劫难中缓过神来,全身的元气正在慢慢恢复。这天,他早早地洗了脚,准备上床睡觉,门吱咯一声开了,走进来两个壮汉。他们手里拿着步枪,手扣扳机,面色凶戾。一看就是杀人不眨眼的狂徒。 “你、你们想干什么?” “别喊。别逼我杀人。我不想要你的性命。” 听到这话,石荣的心略微安静一些,继续问道:“你们想干什么?” “实不相瞒,昨天晚上我们在温州城里给了梁俊一枪,差一点没要了他的性命,现在逃亡需要一些银两,请你给点吃饭住宿的银两,不过份吗?” “你们想要多少?” “五百两碎银。” “行!” 石荣倒也慷慨,立即拿出一个精致的小木盒,从里面拿出一些银子,用红布包裹着弟给林枫,说道:“你们为我了一口恶气,这点银子就算是我的一点心意。两位好汉,快点逃命吧。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林枫接过银两,眼神一阵狠戾,说道:“我还想麻烦你一件事,明天你去官府报案,就说我们两个人来你家抢劫的银两。” “呃?”石荣以为林枫是故意试探他,吓得不知如何是好,满脸懵逼的神情:“好汉,我可不是这样的小人呐。你们为我打了仇人,我还要出卖你们?这种事我怎么做得出来?” “不,你必须做。要不然,我杀你全家!”林枫怒道:“你告诉梁俊,就说梁家岭的林枫和李初四逃到你家,手里还拿着枪。并且还要告诉他,适当的时机,我们还会去杀他的。” 一方面,林枫需要逃亡的银两,另一方面,他不怕暴露身份,还要去刺激梁俊。这让石荣从中误出了点什么。他的意思就是要弄得梁俊坐卧不安! 林枫一日不死,梁俊就一日也睡不好! 这种折磨,真是和杀了他没什么两样。 林枫和李初四两个人如幽灵一般消失了。石荣惊愕地望着窗外黑洞洞的世界,不由得两眼发愣。 这两个人的武器,他算是见识到厉害了。不过,他有些奇怪,为什么属于文奎的武器,怎么到了梁家岭?而梁家岭的人又是如何被梁俊剿灭的?这些乱七八糟的关系,已经不是石荣能理得清楚。 第二天天一亮,石荣便进了城,直接来到衙门拜见府尹梁俊。 梁俊嚷嚷道:“你说什么?梁家岭还有活人?” 石荣看出梁俊内心的惊惧,说道:“启禀大人,分毫不差。昨晚的确有两个年轻人来我家,敲榨了五百两银子。他们自己说是梁家岭的,还曾经刺杀过您。” 梁俊的手臂还是吊着绑带的。林枫所言一点不假。只是林枫不死,梁俊的日子一定不会安稳。 惶惶不可终日。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折磨? 看见梁俊那痛不欲生、满脸凄惶的样子,石荣算是明白了林枫的意图。别看这小子是个粗人,对于兵法的领悟还是挺深的。 虚虚实实,真真假假。梁俊根本分不清林枫想干什么。 第三六四章 暗杀 把石荣打发走了以后,梁俊呆坐在太师椅上,半响缓不神来。斩草没有除根,后患无穷! 千算万算,就是没有算到,梁家岭那场惨烈的大屠杀,居然还有漏网之鱼。林枫这个名字,梁俊曾经听梁刚提起过,当时只是把他当作一个小人物,没想到终成心腹大患。 果然不出林枫所料,梁俊把捕鱼之网撒得更开更广,几乎把温州府辖内的所有山洞都搜了一遍,挖地三尺,没有找到林枫和李初四两个人。 人找人,就像大海捞针。 林枫和李初四其实并没有走远,而是躲进了梁家岭! 昔日熙熙嚷嚷的梁家岭,如今已经变成一座鬼村。残垣断壁间,到处都是老鼠横行。那些曾经在死人堆里啃食的老鼠眼里冒着凶光,看见林枫和李初四两个异类,经常心怀恶意地打量着他们。 林枫和李初四用石荣提供的银两,买了大量的食物储藏在梁家岭的地窖里,整天吃了睡,睡了吃。闲得蛋痛时,练练拳脚,眨眼间就过去一个月。他们享受着酒肉之福,梁俊却是活在胆战心惊、惶惶不可终日的日子里。 这天林枫吃饱喝足,检查了一下枪支和子弹,站起身来,说道:“我们该走了。” 李初四懵然地问道:“师父,去哪?” “去信州。” “啊?!” 听到这话,李初四觉得这是去送死啊。林枫这小子真是不怕死,好不容易逃出虎口,竟然又想回去。他要回去的目的很清楚,无非是想多弄些枪支,最好能要了文奎的性命。虽然文奎的防范十分严密,老虎总有打盹的时候,况且事情已经过去三个月。 这么长时间,文奎的人一直崩紧神经,现在应该有些许放松了。林枫正是这样想的。 两个人偷了两匹马,一路奔波,跑了三天三夜,终于到达信州城外。他们在郊外找到一隐密处,埋好枪支,然后空手进城。城门口的守卫和盘查都较以前宽松了很多。 中午。进城后,林枫和李初四找到一家小客栈住下,好好洗一番,睡了个囫囵觉,便已天黑。 夜色一降临,全城实行宵禁。城外的人不许进来,城里的人不许出去。大街上到处都是巡逻的军士。林枫这才意识到,要想来信州捡便宜真的不容易。这是在拿生命开玩笑。 他们步行来到元帅府附近几条街,发现临近元帅府的居民都已经迁走,变成了一个大兵营。而元帅府就在兵营的正中间位置。岗哨、关卡数不胜数。要想在这样的地方刺杀文奎和他的家人,简直是天方夜谭。 回到客栈,李初四却看出林枫脸上有一丝兴奋。这个表现不正常! 林枫拿起一块黑碳在地上画来画去,一边画一边思考,渐渐有种豁然开朗的感觉。 信州府有一个龙潭塔,塔高约五十米,距离文奎的元帅府大约三百米。只要想办法登上塔尖,潜伏下来,一定能找到刺杀文奎的机会。 自从信州府的实力迅速膨胀,文奎的公务也日趋繁忙。原本就有十二个县,又从张士诚那里抢来五个县,他还把实力扩张到鄱阳湖畔,又多占了数百平方公里的土地。但凡文奎的辖区,看上去有点像人丁兴旺,经济繁荣,百姓的日子越来越好过。 相比较而言,文奎的金库也在日益充实。据大管家兼后勤部长柴茂提供的报表,每个月都超过一百万两白银进帐。 这天晚上。元帅府灯火辉煌,人影绰绰。 文奎在家里设家宴,宴请领导核心的人员。除了到各地检查巡逻、训练的人员,还坐了满满三大桌。 血鹰、史勇、苏北等一批悍将,都是文奎的忠实粉丝。此时,他们正在举杯畅饮,丝毫没有意识到危险已经来临。 这几个月,为了防范林枫和李初四,他们也没少折腾,一个个累得身心疲惫。 龙潭塔尖,林枫和李初四在这里埋伏着一天一夜。终于等到一个这么好的机会。这么多人聚餐,就算一枪打不中文奎,也能打中其他将领。特别是今晚这样的宴会,随便射杀一个,都能让林枫心头大快。 李初四探出脑袋,四周观察动静,居高临下,把远处官兵的行踪看得一清二楚。林枫很清楚,最多只有打一枪的机会,否则自己就不会活着看见明天的太阳。 元帅府的窗户是木格子的,窗子外面并没有糊纸。林枫用的又不是狙击步枪,没有望远镜,无法用死亡十字架去锁定文奎。他把眼睛都看疼了,眼泪直流,也没办法清晰地锁定文奎。那些影影绰绰的人,时而站起,时而坐下,时而欢笑,时而高谈阔论。林枫越看越生气。 一个貌似血鹰的人站起来,端着酒杯,好像是在像文奎敬酒。而那个貌似文奎的人双手托杯,把一杯酒一饮而尽! 砰! 一粒子弹从窗户钻进来,拖着一道火光,恐怖之极。 敬酒的人是史勇,而喝酒的人正是文奎。史勇听到响声,一回头,子弹正冲文奎射去! 史勇猛然跳起,将文奎推倒在地。子弹“噗”的一声钻进了史勇的后背心。 “有刺客!” 众人不禁惊呼。具有非常江湖经验的血鹰猛然吹灭了房间里的蜡烛。宴会厅瞬间变得漆黑一片。 躲在塔尖的林枫和李初四没有料到,血鹰能在危急之时吹灭了蜡烛。一旦失去光明,他们就没办法打第二枪。两个人拔腿便跑,下到塔底骑上早已准备好的战马,快马加鞭,很快就来到了城南门口。守卫的士兵并没有带枪,而是几个带大刀、长矛的壮汉。林枫一边骑马,一边开枪,那几个士兵连忙躲闪,哪里还敢反抗? 嗖!嗖! 两匹战马如闪电一般从南城门冲出去,在漆黑的夜里一路沿着官道狂奔。林枫和李初四很清楚,时间就是生命。一旦等文奎的人清醒过来,他们就算有十条命也没有用。 南城门那几个士兵反映过来,逐级上报到文奎这里,时间已经过去一刻钟。 这么长的时间,刺客应该能飚出好几公里。文奎听罢,不由一声叹息。 史勇作为“二把手”,被林枫一颗子弹穿透,死得不能再死! 第三六五章 冤家路窄 能用步枪在数百米之外搞刺杀,文奎就算用脚趾头也能想到,来者正是林枫和李初四两个败类。听说他们两人已经从南城门冲关出去,文奎不再下命令猛追。 来自后世的文奎很清楚,在这个信息闭塞的时代,单靠两条马腿追敌人胜算不大。要是在后世,只需要一个电话,就会形成围追堵截的局面。而这个时代是不可能的,还不如让林枫和李初四多活几天。 江映红听说刺杀史勇的人是林枫和李初四,眼睛都哭肿了。那个连自己女人都要出卖的窝囊废变得如此丧心病狂。要不是文奎仔细给她分析了原因,打死她也不敢相信土狗能变野狼。 文奎把抓捕林枫和李初四的任务交给了血鹰。血鹰一下子派出二十支小分队,假扮成各种身份的人,开始满世界寻找这两人的踪迹。 文奎心情沉重地嘱咐道:“血鹰,要说搞刺杀,你才是老祖宗。想当初你的黑鹰组织,那可是遍布全国的。没道理抓不到林枫和李初四。现在你也看到了,史勇就是在我们的眼皮底下被他们枪杀的。这个毒刺不拔掉,很难保证他们不会重来。” 血鹰深吸一口气,不杀林枫和李初四,绝不班师。除了他派出去的二十支小分队,他自己亲自带着两名兄弟,组成第二十一支小分队。 目标:温州府! 之所以选择温州府,那是因为他知道林枫和梁刚有瓜葛。根据林枫的性格分析,他很可能会杀个回马枪。 以血鹰的身手,林枫和李初四两个人加在一起,也不是他的对手。王圣和张保两个人也是百里挑一的高手,他们两个人属于黑鹰队,并不为林枫所熟悉,也就没有易容。而血鹰却对自己进行了精心易容,变身为一个小商贩。 三天后,血鹰、王圣和张保三个人来到温州城外。让他们没想到的是,温州城的气氛竟然和信州府一样,军士们严格盘查每一个进出的人。 城墙上贴着两张画像,血鹰凑近了一看,原来是林枫和李初四的画像。看来这两个人在温州府也犯事了。 冬天的温州城很冷。寒潮说来就来。 血鹰穿着棉袄,怀里揣着双枪,来到石荣的府上。不得不说,石氏家族果然有钱,这才过去两三个月,原来烧成的废墟的宅院已是修葺一新。 石荣毕竟在信州府呆了几天,认识血鹰。他感到不可思议的是,像血鹰这样的大人物,怎么会变身为一个小商人,冒着被抓的风险,究竟想干什么? 血鹰倒也没什么隐瞒,直接说明来意。石荣听说血鹰是来抓林枫和李初四的,这才知道这两个人跑到信州府干了一件大事,刺杀了信州府的“二把手”史勇! 石荣也只好实话实说,把温州府这边的情况详细介绍给血鹰。像他这样的财主,一切以平安为重,再也不想得罪官府和强盗。这两种人都不是有钱人惹得起的。 血鹰听完之后,略作思忖,说道:“石先生,不好意思,我们可能需要在你家住几天。” “行,血大人有什么吩咐,尽管说,小人一定照办!” 对于这样的要求,石荣真是求之不得。吃了几次亏,他算是悟明白了一些道理,做人必须广交天下朋友。 老夫子所言,人之初,性本善。强盗也好,贪官也罢,他们都是出于各种原因变坏,只要不得罪他们,或者适当讨好他们,受的损失就会相对少些。 比如林枫和李初四,逃亡的时候只向他要了五百两银子。这点银两,作为一方财主而言,并不是一件难事。假如他们要敲榨一万两银子,他也不敢不给。 血鹰等三个人住在石荣家里,白天出去,晚上回来住。他们的行踪漫无目的,行动的目的只有一个,设法找到林枫和李初四。 按照林枫的性格,睚眦必报。他一定会重新返回温州府! 连续半个月,血鹰和两个随从都是早出晚归。石荣早就对石氏家族上下交待清楚,这三位客人是他的老朋友,绝对不能向外透露半个字。 这天傍晚,血鹰和他的两个随从在野味酒家喝了点小酒,然后一路走回家。这些天,他们的马匹都在石荣的马厩里养着,老天又在刮北风,有些冷。三个人顶着北风,整个人都快被吹起来。 走进村口,血鹰呼地拉住了王圣和张保,神色有些凝重起来。 王圣有些不解地问道:“掌柜的,有什么不对吗?” 血鹰一掌拍向王圣后脑勺,骂道:“兔崽子,干我们这一行的,对危险有一种天然的嗅觉,难道你没有吗?” 经血鹰一提醒,王圣和张保两个人精神一振,刷地从怀里掏出手枪,躬身潜向石府。 血鹰从另一个方向渐渐向石荣府上靠近。 之所以有这种嗅觉,是因为血鹰发现了一个意外的细节。平时这个时候,石府大红灯笼高高挂,灯光辉煌。而今晚只有石荣的书房亮着灯! 为什么会有如此变化?难道是因为石荣一家老小都不约而同地被要求早早地休息? 窗户是用油纸糊上的,这样可以抵挡寒风。血鹰用手指头沾了点口水,濡湿了窗户纸,看见石荣的脑袋上顶着一支枪! “老家伙,我只不过是借你家住几天,这点小忙你都不肯帮?” 听声音,血鹰就知道,那是林枫! 狗日的林枫,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老子满世界找了你们半个月了,你们竟然自己找上门来了。 “大侠,不是我不肯帮忙呀。那个梁俊,三天两头就派人来搜查,你们在我家并不安全啊。” “安不安全是我们的事,不同意我们借宿就是你的事。老滑头,不要以为我们是丧家犬,我们是来刺杀梁俊的。不杀了这狗东西,我们是不会回去的。这件事,由不得你!” 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石荣知道自己无法向林枫说清楚,只不过是在拖延时间。他故意吱吱呀呀,显然就是在等血鹰他们回家。 按照石荣的要求,石家上上下下几十口人全都躲在自己房间。这也是为了给血鹰制造一种非同寻常的信号,可惜林枫没有领会其中的深意,还以为石荣一家人被吓怕了。 第三六六章 误入洞穴 林枫和石荣已经谈了大半个时辰,石荣就是不肯松口。 石荣期期艾艾的样子,让林枫火冒三丈,又无可奈何。毕竟自己是想栖身他的家里,这是有求于人。他不可能一怒之下把石家全部灭掉。让他没有想到的是,他这个要求比向石荣要五百两银子还难。 室内的灯光摇曳着,石荣的内心在颤抖着。他是多么希望血鹰他们能早点回来,一举歼灭了林枫和李初四,省得他提心吊胆。 石荣的耳力特别厉害,窗外一丝细微的响声,让他敏锐地捕捉到,他的眼睛只是稍稍一斜,林枫的反应更快,抬手朝窗外就是一枪! “砰”!“砰”! 林枫开枪的时候,血鹰的枪也同时响了。几乎是同一时间枪响。一粒子弹从林枫耳边擦过,让他感受到死神的硝烟味。 狡猾的林枫瞬间明白了过来,拽起站在门口的李初四,撒腿夺门而去。王圣和张保两个人就是想包抄他们的,事发突然,双方撞了个满怀。林枫抡起枪托朝王圣的头上砸来,王圣头一偏,朝林枫扣动了扳机。谁知林枫就像泥鳅似的,从他的腋下溜走了。 天色太黑。双方的动作都在电光火石之间完成。 王圣和张保想追,被血鹰制止住了:“别追了。再追下去吃亏的是我们。” 王圣和张保这才止住了脚步。林枫和李初四都带着长枪,万一他们躲在黑暗里打个伏击,后果可想而知。 林枫和李初四逃脱,石荣急得够戗。血鹰极力安慰道:“石掌柜,别怕,我们这次来,不把林枫干掉是不会收兵的。这两个败类把我们的二当家史勇杀害了,他们惹了不该惹的人。” 当天晚上,王圣和张保轮流值班,度过了一个安静的夜晚。 第二天上午,血鹰把两个随从留在石府,独自骑着快马一路狂奔,来到温州府。梁俊听说信州府大将军血鹰求见,无事不登三宝殿,对方肯定是有急事,他连忙亲自来到门外迎接。 虽说初次见面,血鹰在信州府的名气还是不错的。彼此互报家门,血鹰直接说明来意,梁俊一听乐坏了。奶奶个球!林枫竟然还敢再来行刺。真是嫌自己命太长呀。 “梁大人,不瞒你说,我们的二当家史勇已经死在林枫的枪下,此事非同小可。所以,我特地前来拜访,就是希望我们能携起手来,对温州府来个拉网式的搜查,同时张贴悬赏令,发动百姓举报。要是不把这两个人干掉,我没办法回去交差。” 梁俊做梦也没想到,居然还有人比自己更急切地想要林枫和李初四的性命,真是天助我也。 双方一拍即合,一场声势浩大的搜捕行动又一次拉开序幕。 梁俊答应了血鹰的请求,在没有捉到林枫和李初四之前,派了十五人去保护石荣一家老小。他自己的家更是保护得铁桶似的,在步枪的射程以内,都安排了巡逻,让这两个杀手没有可乘之机。 时间一天一天地过去。血鹰、王圣和张保化妆成梁俊的军士,天天深入到各个街巷、乡村去搜查。狡猾的林枫和李初四又一次玩了人间蒸发。诺大一座城,究竟哪里是他们的藏身之所?如今的温州城,里里外外可是像铁桶一般严实,他们想逃出去的可能性很低。 正如血鹰所料,林枫和李初四的确没有离开温州城,而是躲进了附近的一座无名小山。说来话巧,李初四饿得慌,追一只兔子,追着追着,掉进了一个深不见底的洞穴。林枫还以为李初四摔死了,冲着洞口叫了几声,下面很快传来了他的回声。 原来洞穴下面长着大量的苔鲜,李初四掉下去,就像睡在一张舒适松软的床上。 林枫目测了一下,李初四的位置距离洞口只不过一丈来深,没过多久,他也下到洞底。进来以后,洞外的口子被杂草所覆盖,从外面根本看不见! 斑驳而细碎的阳光射进来,阳光能射到的地方不过方寸之地。到了里面,洞穴的空间越来越大。林枫和李初四的眼睛渐渐适应了黑暗,便能清晰地看见,洞里面怪石嶙峋。奇形怪状的钟乳石让岩洞变得异常诡异。如果不是有林枫,借李初四一百个胆,他也不敢向洞穴深处走去。 两个人手牵着手,另一只手抓着步枪,腰间还带有匕首,在洞穴里摸索了很久,就好像走进了一个无比阔大的迷宫。永远没有尽头。洞里面已经是漆黑一片,凭肉眼也看不见,只有手摸到的地方,能感受到那是冰冷的钟乳石。叮叮咚咚的声音,那是岩壁滴下的水滴。 滴水从岩壁流下,在脚底下汇聚成一股细流,潺潺的流水声向低处流去。林枫认为,水往低处走,如果跟着溪流走,说不定能找到出去的洞口! 李初四毕竟没有林枫见多识广,来到地宫深处,就好像是通往阎王殿,浑身都在打颤。 “初四,别怕,我们手里不是有枪吗?还有短刀呀。一般的危险肯定是不怕的。说不定我们能从这里找到一条通往城外的路呢?” “说不定我们能在洞里找到稀世珍宝,发了大财,从此成为一方霸主。” “初四呀,万一不小心我们都死了,黄泉路上也不孤独呀。” ...... 林枫就这么一直地给李初四打气,李初四这才勉强跟着他,一步步走向深渊。不知道走了多久,走着走着,前面竟然没有路了! 林枫和李初四看到前面冰冷、坚硬的岩壁,绝望地一屁股坐在地上,不停地喘着粗气。 前方无路可走。奇怪的是,他们并没有感动胸闷,缺氧。按照常理,如果深入地穴太深,氧气稀簿,人体肯定是会有反应的。 两个人在冰冷的岩石上坐了一会,休息够了,便开始考虑出路的问题。这个洞穴的入口毕竟是在山上。万一官府大搜山搜进来,必然会短兵相接。就算他们有通天的本事,也会无处可逃。 当务之急,就是要在洞穴的另一端找到出口,然后从这个出口跳出官府的包围圈。这一步如果能够成功,那么林枫和李初四真要感谢祖宗显灵! 第三六七章 逃出生天 林枫和李初四两个人坐在一块冰冷的岩石上,感慨着命运的不公。过了一会,正寻思着如何突破目前的僵局时,李初四突然惊叫道:“师父,你看那!” 循着李初四手指的方向,林枫看见了一条笔仄的小道,在石崖的另一面。小道最多只有两尺宽,就像是人工开凿出来的一条栈道,一眼望不到边际。 “初四,小心脚下。这种地方苔鲜多,易打滑。要是不小心滑倒,你就没那么好运了。” 林枫一手抓着枪,一手扶着岩壁,小心翼翼地在前面开道,李初四学着他的样,在后面小心翼翼地跟着。地穴底下没有昼夜,也没有光线,到处都漆黑如墨。 凭感觉,应该走了两个时辰的栈道,右侧是石壁,左侧是悬崖。林枫和李初四亦步亦趋,说不怕是假的。弄不好一失足成千古恨。因为左侧的悬崖也是深不见底,隐隐约约能听到水流的声音,估计是一条地下河。 也不知道走了多久,栈道开始呈现向上的弧度,会不会是通向外面的世界?林枫不由有些惊喜,加快了脚步。果然,越往上越陡。不一会,他们竟然看见了一线青天! 微弱的太阳光线从茅草丛里射进来,把蓝天分割成网筛似的。林枫有一种逃出生天的感觉。 来到洞口,这里已经被一块巨大的岩石挡住了。岩石高约六尺,不大不小,刚刚塞住洞口。林枫手脚并用,几下子就爬上了岩石顶部。他扒开一丝茅草,小心里探出头去,心里猛然格登一下!满山遍野的官兵正在搜山! 那些官兵弓着腰,手执大刀长矛,就像是找地上的金子似的。照这个搜法,难保他们不会搜到洞穴里来。林枫不由暗暗叫苦。 林枫从岩石上跳下来,向李初四说起洞外的情况,李初四也吓得不轻。 “师父,这可怎么办呀。” 李初四都快哭出来了。这可不是闹着玩的。想起文奎的人对付天目山土匪的招术,好几千人被烟薰死,还有谁不怕? “师父,我们还是回去吧。原路返回,或者寻找其他出口也行啊。如果就这样出去,岂不被捉了活的?” 这下子,林枫也一下子拿不定主意。如果守住洞口,这里肯定是一夫当关,万夫莫开。那么小的洞口,连一个人都很难钻进来。要是外面的官兵敢于进来,肯定是来一个死一个。他只需要藏在洞口,轻轻一拽,敌人就会坠进万丈深渊。想不死都不行。 一旦到了那一步,他们两个人必然暴露。而一旦暴露,官府就一定能想到让他们死的办法! 林枫和李初四两个人靠在那块岩石上,深吸几口气,努力让自己平静下来。此刻,他们更加不敢轻易离开。一旦离开,官兵们全都进来,他们只有两个人。一旦死了,什么都没有了。 保命,当然是第一选择! 不知道等了多久,外面还是没有动静。等林枫再次回到那个洞口,拔开茅草丛,发现天色已经漆黑如墨。 林枫不由大喜过旺,索性像一匹野狼似的,悄悄钻了出去。外面没有火把照耀、满山军士的画面。 一阵山风吹来,林枫打了个寒颤。他觉得这是自己逃跑的最佳时机。搜山的官兵肯定没有搜到那个山洞,这并不意味着他们明天还搜不到。如果能趁黑夜逃出去,然后别择高枝,或许还有一条活路。 文奎的人追到温州来了,肯定没那么容易罢休的。 林枫向洞里发了信号,李初四也爬出洞外。 确定草丛里没有埋伏官兵,两个人加快了脚步。不一会,他们到达山脚。主要出入口还驻扎着官兵,路边燃烧着一堆堆的篝火。此时已是下半夜,值班的官兵们一个个打着哈欠,抱着刀枪坐在地上,没精打彩的样子。 两条黑影如两个幽灵,从官兵驻守的缝隙里穿插出去。大约又走了五公里,前面已经没有官兵! 这让林枫和李初四有些疯狂。不用说,他们已经成功跳出了官兵布下的包围圈,如果能在天亮之前再狂奔几十里地,梁俊的人就算插上翅膀,也不可能追上自己。 前面出现一个小村庄。 林枫和李初四悄然摸了进去。他们明白,只要是有钱人,一定就会养马。如果能偷到马,当然能以最快的速度离开温州府。 村庄东头第一家,宅院深深。府前还挂着两个大红灯笼。漆黑的夜色下,灯笼散发出来的光线有些阴森而昏暗。 “你在这等着,子弹上膛。一旦被他们发现,不要手软。杀掉!” 交待完,林枫如狸猫似的,倏然消失在夜色里。果然不出所料,这家人的马厩在后院。马厩里养着五匹马。可悲的是,这些马都没有马鞍! 没有配马鞍的马怎么骑? 林枫沉思片刻,心一横,由偷变成抢! 房里的人已在睡梦中。林枫拔出匕首插进门缝,挑开门栓。凭感觉来到东厢房,又用同样的办法打开了门上。林枫摸到桌面上的火镰,点亮了油灯,看见床上睡着一对男女。男人大约五十开外,女的也有三十好几。他们睡得正香! 男主人在睡梦中感觉到颈脖处一丝冰凉,猛然挣开眼睛,看见闪着寒光的匕首,刚想喊,被林枫用手势制止住了。 “别喊。要不然,我杀你全家。” 听到这样的话,男主人轻轻地点着头,表示他认命了。 “送我两匹马,我保你全家不死。要不然,我就灭你全家!” 或许是听到说话声,女主人醒了,竟然吓得“啊”的一声大叫。林枫眼疾手快,扬手一记掌刀将她劈晕。男主人脸上的恐惧更加深沉了。 眼前这个强盗可不是一般的厉害。要杀他全家完全是可能的。 “好汉,求求你,别杀我们。我们都是贫苦百姓。那几匹马我是养来卖钱的,你要是想,全送给你。” “我只要两匹马和马鞍,另外,把你家的现钞都拿出来。不瞒你说,我杀了人,正在被官府通缉。如果你们敢反抗,我不在乎多杀几个!” 第三六八章 林枫浑身散发出来的杀气,给男主人无限的震慑力。 “你别担心,这女人没死,只是晕过去。快点把马鞍拿出来。” “好,我这就去拿。” 男主人抖抖索索地从被窝里钻出来,举着油灯,带着林枫来到后院的一个柴草间,那里有两个马鞍。 林枫躬身拿起马鞍,背上背着的步枪像一根棍子,男主人连见都没见过。倒是那把锃亮的匕首,着实有些吓人。 正在林枫把马鞍放在马背上时,里面房间突然传来了女人的喊叫声:“快来人呀,抓强盗!” “倩倩,怎么了?哪里有强盗?” “老三,老四,快点起床,操家伙!” 林枫听到喊叫声,瞬间明白过来。刚才被打晕的那个女人清醒过来了,是她的喊叫声惊醒了家人。一时间,整幢房子的灯依次亮起。那个男主人也没有预料到事情会发展到这一步。还算聪明的他,原本是准备破财消灾的,送两匹马就送两匹马,只要人安全。没想到床上的女人突然间大喊大叫起来,把全家人都惊动。 灯亮之时,从各个房间里冲出来三个年轻人,一个个手持扁担、铁锹等凶器,杀向了马厩。 李初四听到喊声,循声而来,举枪便射。 砰!砰!砰! 那三个年轻人是老汉的三个儿子,一个个都长得很粗壮。再粗壮的身体,也经不起子弹射击。在林枫的指点下,李初四的枪法进步很快。一枪一个,枪枪射中目标。 老汉看见三个儿子瞬间全都被击毙,倒地身亡,精神也崩溃了。他顺手操起一条扁担,向李初四冲去。林枫一个扫堂腿,老汉摔了个狗吃屎。紧接着,李初四的子弹也招呼过来了。 老汉背部中了一枪,子弹从他后背钻进去,前胸出来。鲜血如泉水一般涌出。他蹬了几下腿,也死得透透的。 林枫向李初四说道:“房间里还有一个,你去解决了她。” 李初四疯狂地冲进屋里,抬手就是一枪。那个女人也没有性命。 事情发生得太过突然。林枫完全没有想到,原本是想偷马,最后变成了屠杀。一家五口人,消耗了他五颗子弹。四十颗子弹,只剩下三十二颗子弹了。如果按照他的想法,他是宁愿动刀子,也不想开枪的。毕竟子弹来得太不容易。他想把它们用在最需要的地方。 ...... 第二天,血鹰接到梁俊的消息,冷水铺村发生杀人惨案。马丁胜家一家五口人全部被枪杀。血鹰和梁俊一起来到冷水铺村,不由惊呆! 现场五具尸体横陈在那里,一个个都是被子弹打死的。凶手枪法极为精准,枪枪毙命,没有浪费一粒子弹。 梁俊捋了捋山羊胡,一幅老谋深算的样子,说道:“看那林枫和李初四已经逃出去了。他们来到这里,无非是想弄马匹啊。” 血鹰也沉默了。这次,他算是遇到了强劲的对手! 动用了那么多人,结果还是让林枫和李初四逃掉了。这叫血鹰如何回去交差? 林枫和李初四投奔张士诚不太可能。如果就近的话,他极可能去徽州! 微州可是朱元璋的地盘。一旦让林枫和李初四把紧了朱元璋的大腿,更是后患无穷。 梁俊听血鹰一分析,不禁愕然:“血将军,你的意思是?” “我要去徽州碰碰运气,哪怕他们投靠了朱元璋,我也要弄死他们!这个仇不报,誓不为人!” “敬佩,实在是敬佩呀。来人,给血大人补充十两黄金作为旅资。” 梁俊高兴得不行,当然愿意慷慨解囊。 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要是血鹰能把林枫和李初四解决,也等于帮了梁俊的大忙。 血鹰拿着十两黄金,当然明白其中的用意。出门不能没有钱,吃喝玩乐住,样样都是要有钱才行。 梁俊为了表达自己的诚意,还让人特意画了一张去徽州府的地图。通过这张地图,血鹰能轻松进入徽州地界。 血鹰讲了一堆客套话,带着王圣和张保两人纵身上马,一路狂奔。五天以后,他们终于来到了徽州城。 朱元璋占领徽州城后,派了心腹大将朱冲驻守。血鹰等三个妆扮成小商人模样,轻松混进徽州城。 城里的社会秩序还算安定。熙熙攘攘的人流,表明这里人丁兴旺,经济繁荣。沿街布满了摆摊的小商人。位于东市的商业街,更是人多。吆喝声四起,刺得血鹰的耳膜生痛。 黄昏。新龙客栈。 血鹰抬腿走进客栈,店小二笑脸迎了上来:“几位客官,请问你们是要吃饭,还是住店?” “先住下,再吃饭。给我们三个人每人开一间房,如何?” “好咧。请随我来!” 新龙客栈是个很大的客栈,大约有四五十间房,客流量也很大,几乎间间爆满。店小二把血鹰他们引到后排二楼的三间房。三个房间并排连在一起,万一有事好有个照应。 血鹰顺手递给店小二几张元朝的宝钞,笑道:“请多关照!” “客官客气了。小人一定尽力为你们服务!你们先坐会,休息一会。我马上给你们打盆热水来。还有,你们的马匹我也会照看好,五湖四海皆是家。到了小店,你们就是我们的家人。” 多么暖人心的话呀。血鹰和王圣张保相视一笑,大家都心领神会。店小二之所以客气,皆因为小费给得多。 血鹰有自己的打算,毕竟他们是第一次来徽州,人生地不熟。如果有多一些店小二这样的朋友,信息自然会来得又多又快。这对于抓捕林枫和李初四是有好处的。 洗了个热水澡,血鹰几个人换了一身干净衣服,顿觉神清气爽。一路奔波,整整五天没有睡好,也没有吃好,现在终于安顿下来。这种漫无目的的搜寻,成效几何,谁也没办法预料。 王圣和张保两个随从满脸轻松的表情,血鹰却是没办法做到。他很明白,自己这是在赌博。输赢究竟如何,只有老天知道。 料理了个人卫生,血鹰便起身向门外走去。一楼大堂左侧是餐厅,他想好好的犒赏一下两位兄弟。王圣和张保听说有好吃的,屁颠颠地跟着下了楼。 第三六九章 醉酒人生 血鹰带着王圣和张保吃饱喝足,天色已经完全黑下来。此时,已是宵禁时间。 驻守徽州府的守将朱冲立下规矩,戌时一到,人归家,鸟入林,大街上如遇有夜行人,一旦被抓获少不了被关进大牢。运气差的人,直接就被砍了头。 店小二陪着笑脸好言相劝,要求血鹰等人赶紧回客栈休息,以免遭遇麻烦。 血鹰想了想,还是听从了店小二的话,各自回屋里歇息。 第二天上午,血鹰带着两个随从满大街逛,随时可见起义军在大街上巡逻。他们头裹红巾,唱着红巾军军歌,气势恢宏。 徽州城并不大,大约只有数万人口。四条大街,呈“井”字型结构布局。街道两旁店铺林立。商贩摩肩接,热闹非凡。 不一会,血鹰来到一处空旷处,这里人山人海,更是热闹。原来这是一个“二七”墟场。农历逢二、七日,从四面八方赶来的人们集中在一起,他们不但有贩卖农产品、手工艺品的小商贩,还有耍杂技卖艺的、耍猴的、说书的……人声鼎沸,热闹非凡。 墟场外围有几十个持刀执枪的红巾军,像是在维持市场的秩序。血鹰买了两包瓜子,一边磕瓜子,一边观看耍猴。聪明机灵的小猴子一会儿攀高,一会儿向人群作揖,一会儿又跟在主人的后面学走路,非常灵活。赢得了观众阵阵掌声。正在大伙观看得起劲时,那猴子竟然手托一个破草帽,向观众一边作揖,一边讨钱。叮叮当当的铜钱往草帽里扔,猴子像人似的露出了狡狡的微笑! 哎哟,我的娘呀。那红屁股的猴子难道是人变的吗? 血鹰正看得热闹时,人群后面突然喧闹起来。有人嚷嚷道:“官兵抓人了。大家快跑呀。” 一时间,人满为患的墟场开始骚动起来。人挤人,人骂人。有些力气大点的,还拼命地拥挤。血鹰伸头向后看去,看见那几十名红巾军正扑向两个人,双方开始扭打起来! “他们挟带了火枪,快把他们抓起来!” “站住,老实点,要不然我们就砍了你们的脑袋!” “我们不是坏人,我们是来投军的!” “投军?投个屁!老子怎么看,你们都像杀人犯!” “冤枉,真的是冤枉呀!” 听声辨人,血鹰听出了林枫的声音!对于李初四,他并不熟悉。而林枫却是非常的熟悉。 林枫和李初四两个人被朱冲的部下绑了,押向一处兵营。人群渐渐安静下来。 王圣和张保齐刷刷地望向血鹰,暗想,真是神了。这两个人果真来到了徽州,还说是来投军的。这个结果,和血鹰的估算完全吻合! 王圣轻声问道:“掌柜的,怎么办?” 血鹰看得出来,这两个随从已是蠢蠢欲动了。这个时候如果冲上去,给他们每人一粒子弹,应该是最简单高效的办法。但这样做的后果,很可能引发人员骚乱,甚至发生大规模的踩踏事故。那样的话,将会有多少无辜者丧生。 “回客栈想办法。” …… 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历尽千辛万苦,果然等到了林枫和李初四这两个败类。这一次,血鹰无论如何要把这两个败类的人头摘下来,回去告祭史勇的英魂。 回到客栈,店小二热情地迎了上来。大概是给了“小费”的缘由,店小二对于血鹰特别客气,把他们安排到最安静的包间,开始为他们点菜。 “客官呀,这徽州城前几个月还在打仗,好不容易消停下来。到处还很不安全。你们出门千万要小心,弄不好被红巾军当成了元朝的探子,那可是脑袋搬家的呀。” 店小二姓王,叫王五四。农历五月初四出生的。别看他只有十七八岁的样子,处世老练沉稳,机灵圆滑。血鹰淡淡一笑,双手抱拳谢道:“小二放心。我们都是老实本份的生意人,这次主要是想采购一些山货。没想到在墟场碰到朱将军的士兵抓人,真是吓得不轻。哈哈,你也坐下来陪我们喝几杯,压压惊?” 王五四一听满脸兴奋地说道:“原来你们也看到了呀?城里的人都在议论这件事。那两个被抓的人也不知是怎么进的城,竟然带了两支火枪!城门口把守得很严,盘查得也很紧,难道他们会飞不成?” 像林枫和李初四这样的人,如果连一座小小的徽州城都进不来,那也活不到现在了。血鹰让王五四弄来一壶高粱酒,酒精度数高,喝进胃里有些烧灼感。王圣和张保两个人也是嗜酒如命的酒鬼,你来我往,大家都喝得酩酊大醉。他们两个人跟随血鹰时间比较长,知道血鹰绝不会因酒误事的。 血鹰喝完酒,回到房间美美地睡了一觉,一直睡到太阳精神。他起床后,先后来到王圣和张保的房间,他们也还在睡。 血鹰不由暗自赞叹,当走狗也是很有学问的。王圣和张保这两人就当得很好,知道主人一举一动的用意。两人知道血鹰已经起床,也是丝毫不敢怠慢。 王圣一边检查枪支,一边问道:“掌柜的,是不是准备出发了?” 血鹰打了个响指,笑道:“还早呢。下半夜吧。现在还可以再去吃顿好的。万一打起来,说不定会发生什么事。” 几个人都曾经是职业杀手,深深地懂得,任务就是风险。古人有言,杀人一千,自损八百。今晚要去刺杀的目标,如今要么在朱冲的大牢里关着,要么已经成为朱冲的坐上宾。不管哪种情况,都不是那么容易取胜的。 正因为如此,血鹰突发怜悯之心,希望王圣和张保好好吃一顿,享受一下生活。 血鹰严肃地说道:“你们给我听好了,今天晚上只许成功,不许失败。喝点小酒壮壮胆,但谁也不能喝醉。” “是!” 王圣和张保先去酒楼。这次他们一点也不吝惜银子,专挑好菜点。满满一大桌,全是山珍海味。 第三七0章 信任 王五四在客栈干了两年,像血鹰这些人,中午喝了晚上喝,不怕醉死的人还真的不多。 看上去醉得有些步覆蹒跚的血鹰一回到房间,眼里突然精光一闪,神色变得异常凌利起来。王圣和张保两人从包裹里取出夜行衣、面罩等,三人稍作妆扮,隐去了本来面目。 嗖!嗖!嗖! 三条黑影先后飘出窗外,悄无声息地消失在夜色里。 林枫和李初四被押到徽州守将朱冲面前,朱冲捋着山羊胡,陷入了沉思。一开始,他的神色里充满了杀意。但见林枫面色沉静,不慌不忙,而李初四已经是吓得浑身筛糠,他无形中高看林枫一眼! 朱冲半信半疑地问道:“你们真是来投靠我们的?” 林枫冷哼一声:“如果我们不是为了投靠你,为何要坐等当俘虏呢?我们两支枪,三十二发子弹,至少可以打死三十几人。你以为我们脑子有毛病吗?” 两支步枪,还有三十二发子弹,全都成了朱冲的战利品。朱冲拿在手里,左看右看,觉得很新奇。这种武器造得实在太精致了。工艺水平不是这个时代所能达到的。 从枪支上看,朱冲完全有理由相信,他们是文奎那边逃过来的。而文奎的美名,早已传遍徽州和应天府。他可是一个爱兵如子、爱民如子的圣君,应该没有理由反叛他。 林枫见朱冲还在猜疑中,便继续说道:“我所说的,句句是真。如果我没看错,前些天我们去信州府,应该打死了他们一个高层人物。由于猖狂逃命,我的确没看清楚是谁死了。不过,朱将军倒是可以派人去打探一下。顺便验证一下我所说的,究竟是真是假。” 林枫和李初四两个人,表现完全相反。这在一定程度上也验证了他们说的都是真话。要不然李初四没有必要那么怕死。如果是文奎派来的探子,凭文奎的手段,断然不会派李初四这样的人来的! “来人啊,先把他们关进大牢!” 朱冲一声吼,林枫和李初四被戴上枷锁,押入大牢。他们有了上次从文奎监狱里逃出来的经历,倒也不是十分怕坐牢。万一朱冲不待见,只有乘夜逃走。 林枫和李初四从早上一直饿到晚上,直到傍晚时分,朱冲命令士兵送来两只鸡,两个青菜,一壶酒,两碗米饭。 这伙食实在太好了,好到李初四不敢相信! 李初四憋屈地叫道:“师父,这是不是断头饭呀?我可不想死啊。” 林枫端起碗筷,大口吃肉,大口喝酒,嚷嚷道:“阎王要你三更死,你也活不到五更。怕死,你就不死了吗?吃!吃饱喝足,师父陪你一起上路!” 不吃白不吃!李初四想了想,也开始吃喝起来。半个时辰过,士兵拎来的食盒,被他们一扫而空。 林枫揉了揉撑得胀胀的胃,伸了个懒腰,探头看向外面,送食盒的军士已经走远。 林枫轻轻踢了一脚李初四,说道:“赶紧睡!万一不行,我们半夜就走。” 李初四哪里睡得着?首先现在还不是睡觉的时间,其次他一心一意地想着脑袋搬家的事,吓都吓得半死,怎么可能入睡? 一转眼,林枫倒头便睡,还发出了均匀的鼾声。李初四不得不佩服林枫那强大的内心! “林枫,李初四,出来!朱将军有请!” 一个身穿盔甲的低层军官在门外嚷嚷着,林枫醒了,他看了一眼李初四,又看了一眼门外那个军官,大概是盘算着这行究竟是福还是祸。 朱冲细思了一整天,最后确定,林枫所言都是真的。他反反复复研究着那两支枪,试了无数次,都不敢开枪,生怕子弹炸膛,把自己给炸死了。 盔甲军官为林枫和李初四解除了枷锁,连说话都陪着小心,这让林枫看到一丝希望!只要加入了朱元璋的队伍,哪怕只是一个小小的低层军官,至少不用再过亡命天涯的日子。 这是林枫的精明和独到之处。要是换了李初四,估计只能找某处偏远山区当山贼了。林枫和李初四走进来时,朱冲还在把弄着步枪。 朱冲看见林枫和李初四走进来,连忙喊道:“林枫将军,来,过来,请坐!” 这话让李初四很尴尬。林枫是受到重视了,而他却被人家给直接忽略了。这种感觉很难受。 林枫也不准备顺着竿子往上爬,而是双手抱拳,不亢不卑地说道:“小人林枫参见将军!” “哎,客气了!你这武器真的好特别。我玩了一天,就是不敢开枪。这是什么火枪?你能否给我做个示范?” 朱冲把步枪递了过来,林枫接过枪,打开弹匣,发现里面是空的!他娘的,朱冲算是好运气。要是塞进子弹,不小心扣动扳机,还不知道死的是谁。 林枫冷冷地问道:“朱将军不再怀疑我们是探子了?” “不怀疑,我不怀疑了!我仔细想了好久,觉得你每一句话都是真的,这世界没有这么傻的探子,直接往人家刀口上撞的。就算发现了你们,你们也完全有突围出去的实力。你们能走而不走,就已经表明了你们的真心。我为我自己的傻冒道歉!” 朱冲说得很真诚。再加上今晚的好酒好菜招待,以及盔甲军官的优待举动,都说明砍头的风险已经过去! 林枫接过枪和子弹,熟练地填弹、举枪、瞄准,动作如流云流水一般。随后,他又表演了卸弹、擦枪等动作,看得朱冲眼花缭乱。 “林、林枫将军,你真的能打中远处的目标?” 见朱冲惊讶得语无伦次,林枫自然地点点头:“当然!如果将军不嫌弃,我愿意示范给你看。” “好,好,你且随我来!” 不一会,他们来到院子中央。天色早就漆黑如墨。家家户户都点了灯盏。有钱人家的门口都挂着大红灯笼,算是一种富贵的象征。 朱冲指向远处的一个大红灯笼,说道:“你能否把那个灯笼打下来?” 目测一下,那个距离,相当于后世的两百米!这个难度比百步穿杨要难很多。朱冲之所以提高难度,就是听说这种枪的射程,比弓箭远很多。 第三七一章 男人的使命 举枪,瞄准,扣动扳机,砰! 朱冲看见从枪管喷出一道火光,远处的红灯笼被打得稀烂!众人一个个看得满脸惊愕。 这,是真的吗? 林枫吹了一下还在冒烟的枪管,露出一丝得意的微笑:“朱将军,不瞒你说,我枪法之精准,可不止是百步穿杨。现在你也看到了,我是不是真得你收留,你自己衡量。只有一个请求,如不想要我,你就放我和李初四走。我们两个人是一根绳子上的蚂蚱。” 朱冲被林枫说得有些尴尬,连忙解释道:“误会,这一切都是误会。我明天就让人把你的情况汇报给应天府。一旦得到吴王的赏识,说不定你就青云直上啦,或许有一天,你的官职还会在我之上。” 吃了一颗定心丸,林枫和李初四的心稍微安了下来。令他们没想到的是,刚才那一声枪响,却为他们招来了杀身之祸。 血鹰带着两个随从,在夜色的掩护下一路朝将军府摸过来。突然间听到前方响起一声清脆的枪声,血鹰不由一阵兴奋,朝着枪响的地方冲了过去。没多久,他们就来到了将军府外围。 远远的,血鹰就看见将军府院子里聚了十几个人,其中一个人是林枫,正在拿着枪兴奋地比划着。 血鹰冲上一处高坡,居高临下地往下看,借着院内的灯光,能清楚地看见那些人的面孔。一个将军模样的人显然被林枫忽悠得很舒服,时而对着林枫点头,时而向他竖大拇指。血鹰抽出手枪,考虑到风速的影响,瞄准了林枫的额头偏下一点。 砰!枪响了。 一枚子弹不偏不倚,直接钻进了林枫的眉心!林枫的脑袋溅起一阵血雾,白色和红色混在一起的液体溅了朱冲一脸。王圣和张保两个人同时瞄准了李初四开枪。李初四胆心,个子又矮,听到枪声响吓得摔倒在地。王圣和张保的子弹没打到他,反而把两个卫兵给干掉了。 朱冲是第一次遇到如此打法,枪响人亡,完全没有抢救的余地。好不容易捡到林枫这个宝贝,被黑枪掀掉了半个天灵盖。 天太黑。朱冲学着李初四的样子趴在地上,过了好一会,并没有子弹射过来。等他反应过来,派出部队去追,哪里还有人影? 血鹰带着王圣和张保两个人,骑着快马一路狂奔,强行冲出关卡,一口气跑了五十里地,一直到确信后面没有追兵,他们才放缓的脚步。 三天后。血鹰回到信州府,向文奎汇报了刺杀林枫的情况,文奎连竖大拇指称赞。血鹰不愧是职业杀手,想要谁死,谁就会死! 遗憾的是,李初四并没有死。他是因为怕死而捡到一条命 文奎豪迈地摆摆手,说道:“此人胆小怕事,难成大器。就算他手里有几枚子弹,打完就没有了,不足为虑也。这个林枫倒是给我们添了不少麻烦,杀他一百次都不够!” 林枫之死,让信州府恢复了正常秩序。前些日子因史勇遇刺引发的危机感也渐渐消除。 时令已进入冬季。老天爷开始下雪了。 纷纷扬扬的大雪一夜之间把信州大地变成了银色世界。文奎来到这个世界已经第七个年头,文正文琪两兄妹都五岁了。 这个世界不太平。每到冬季,就是黎民百姓最难过的时候。每到这种时候,总是有很多的流民往信州涌。这些来自北方的流民,一路乞讨,一路流浪,到了这里总算找到一口粥吃,便留下来不走了。因为信州的施粥是由官府主持的,荒灾时期天天不间断,每年施粥用去的大米达到数十万石。这么好的地方,谁舍得走? 文奎吃完早餐,披上一件裘皮大件,便想带着血鹰和李敢两个人上街走走。今非昔比的是,以前他们经常单独出门,现在一出去,就要带着一个警卫小队,至少二三十人的队员,浩浩荡荡,胆小一点的百姓早就被吓跑了,根本不敢见他们。 这天文奎看着李敢安排的警卫小队,摆摆手,示意他们退下。李敢不禁愕然,说道:“文帅,此事涉及你的安全,万万不可马虎!此事应由我作主,由不得你说了算。” 这让文奎很无语。事业做大了,人身却不自由了。想当初,他还是文家小地主时,想去哪里就去哪里,没有任何顾虑。现在好了,连出个门都受管制。 文奎似怒非怒地问道:“是你大,还是我大?” 李敢不亢不卑地说道:“你的官是比我大,但我也在尽自己的职责。现在我是元帅府的侍卫长,你的安全由我负责。难道我错了吗?” “好,算你厉害!你没错,我也没错!我作为信州府的元帅,在自己的领地走一走,还要受你的管制?” “对不起,这事还真由不得你!” 文奎犟不过李敢,只有乖乖地举手投降。由那他的警卫人员前呼后拥,一路顶着风雪,穿梭于大街小巷。 积雪积了厚厚的一层,大街上已是鲜有行人。不一会,他们就来到城西的土地庙。这里已经聚满了来自四面八方的流民。这些衣衫褴褛的流民,有的人还穿着单衣,冻得浑身发抖。尽管这样,他们还是很有秩序地排队等候施粥。 看着这些如蝼蚁一般的流民,文奎内心最柔软的部分被刺痛了。这些年打打杀杀,消灭了不少坏人,也帮助了不少的老百姓。然而,这个乱纷纷的世界仍然还是混乱。除了信州这一块土地的百姓过的日子还算祥和,他没办法保证那些还在打仗的地区。别的地方一打仗,难民就往信州涌,这也不是个办法! 文奎指着那些瑟瑟发抖的流民,对血鹰和李敢说道:“任何时候,你们都要想到,假如这些人是你们的兄弟姐妹,你们是什么心情?我们自己吃饱穿暖了,还有很多人连活下去都很难,难道我们不该感到羞愧吗?” 正说着话,土地庙里突然传来了一阵动。有人说,又打架了! 第三七二章 穷人 施粥,面对的就是穷人。 而穷人也不是互相包容。对于这样一群连肚子都填不饱的人去讲什么仁义道德,显然是不现实的。 文奎向土地庙里面走去,看到两三个男人正在对一个少年挥拳猛揍。那个少年蜷缩着身体,把一个破碗护在心窝处。 宁肯皮肉受苦,也要保住一个饭碗! “住手!” 文奎一声厉喝,那两三个大男人立即停了下来,嘴里还不停地嚷嚷道:“妈的,谁叫你贪心。一个人领两份,还插队?我们大家都不要吃了吗?” 那个被打的少年并没有哭。他手里的碗还粘着几粒米,看来真是刚吃完又来插队,想多领一份粥吃。 文奎等人的出现,无疑在人群里引发一阵动。那些流民看见文奎带着几十个侍卫来,一个个面露畏惧之色。 在流民的眼里,文奎代表的是官府。而官府对付流民的态度往往是凶残的。弄不好抓几个人去砍头,那也不是没有可能。 现在,那几个打人的男人就不淡定了,文奎向几个侍卫一挥手,那些人便如狼似虎一般扑了上去,把他们全都按倒在地。 文奎把倒在地上的少年拉起来,和蔼地问道:“告诉我,你为什么一个人要领两份?” “俺娘病了,我帮她领一份。” “那你也不应该插队呀。你一插队,人人都你一样,这秩序不就乱了?” “俺想俺娘早点喝上热粥,如果等的时间长,粥冷了,就不能喝了。” 少年十五六岁,骨瘦如柴,一头长发凌乱,还夹着草屑。文奎看得出来,这小家伙很机灵,也很孝顺。 “走,带我去看看你娘吧。”文奎说完,脸色瞬间变得无比阴冷起来,吼道:“把这几个打人的人押入大牢,大刑伺候!” 杀一敬百。要是流民们打人得不到处罚,以后还会有更多弱者遭殃。文奎注意到,那三个人被押走,队伍变得一派寂静,连大声呼吸的人都没有。无疑他们都受到震慑。 教化百姓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文奎来自后世,总觉得自己太过文弱,手腕不够强硬。 厚黑学所说的,脸皮厚,心肠黑,的确不属于文奎这类人。相反,他觉得自己有些菩萨心肠,要是当医生,大约是个不错的选择。 老天爷不给力,好死不死,居然让一个小警察带着军火库来穿越。假如自己是个杀伐果断的特种兵,估计会更热血! 一将功成万骨枯。哪一个王朝的江山,不是用无数枯骨堆砌而成? 少年名叫李同,是从山东流浪过来的。由北方到南方,这一路跋山涉水,也不知受了多少苦?少年把文奎带到一间废弃的茅草棚,地上的草堆上一个中年妇女,一头蓬乱的头发,身上的衣服打着无数个补丁。这让文奎心里一颤! 不敢想象,这个世界还有这么穷的女人?不要说爱美了,她身上的衣服并没有遮住她的肚皮。瘦弱得只剩下骨架,脸上灰尘很厚,看上去丑陋不堪。 “娘,这位官老爷来看您来啦!” 少年对于文奎等一行人的来访,甚是高兴,显得有些喜形于色。 中年妇女艰难地抬了一下眼皮,首先是看到的却是被打得鼻青脸肿的李同,然后扫了文奎一眼。 “同儿,你又和人打架了?” “娘,这位官老爷把打我的人抓进牢房了。这下子他们再也不能打我了。” “谢谢你们。我家同儿不懂事。他只是想多要一点粥,我病了,走不动。” 中年妇女这才不好意思地正眼看向文奎,觉得自己的孩子多要一碗粥都是耻辱的事情。 文奎想起前些年进城,每天寒冬腊月,街上总有人冻死,然后被拉到郊外掩埋。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几百年来,这种社会现实还没有得到改变。就算是一心为民的文奎,也没办法改变这种现状! 想起来真是惭愧。面对李同的母亲,文奎觉得自己的脸上挂不住了,这么低矮的茅草棚,没有床,没有窗户,一个病人住在这里怎么能好?就算是健康的人也会住出病来! 如果不及时伸出援手,估计李同的母亲用不了多久就会变成一具冰冷的尸体。文奎想到这里,不敢再看那个中年妇女,而是向身边的侍卫交待道:“你们想办法把她弄到元帅府,我会让孙小山给她治病。还有,那几个打人的男人,揍一顿教训一下就算了,不要处罚得太重。” 接下来,文奎又巡视了几个施粥点,到处的情况差不多。无家可归的穷人太多,根本没办法安置。像李同母子俩,只能说是老天爷恩赐。他们自己的运气好到逆天。 孙小山接到命令,诚惶诚恐地来到文奎办公室。 文奎问道:“这些日子,你的医术进步得如何?” “回文元帅,除了治疗刀伤、枪伤,日常所见的咳嗽、头痛、脑热,我已能做到手到病除。” “那就好!给你两个任务,第一个是去给李氏的病给我治好。第二个是组织一个医疗队,在大街上巡回治病。那些流民,不管是谁病了,你都要给我免费治疗。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元帅,那得多少钱呀?” “他们全都病了吗?“ ”那倒没有。“ ”生病的人毕竟是少数。为少数人治病,又能花多少药费?如果从今天起,再出现病死人、饿死人的情况,我就砍了你们的脑袋!“ 孙小山的额头冒出一缕细汗。想当初,自己也是流民大军里的一员。要不是碰到文奎招人,他现在也不知会在哪里漂泊。 文奎会不会砍脑袋还是两说,一旦出现死人的事件,估计从上到下,没有人会有好日子过,也别想有好脸色。孙小山领命而去,连忙背着药厢去后院,李同和他的母亲被当作亲人一样被请回元帅府,孙小山早就看到了。 这种贼冷的天气,病人多数是体弱,受了风寒,治疗起来比较简单,熬一些中草药喝汤,出一身的热汗,用不了多久就能康复。 第三七三章 打猎 这个寒冬,信州府的大街小巷充满了米粥的香味,偶尔还有中草药的药味。 两种味道对于北方成千上万的流民而言,都是极具诱惑力的。文奎几乎成了一个普度众生的观世音菩萨。 几个月下来,信州府创造了一个了不起的奇迹:没有一人饿死,也没有一人病死。身强体壮的流民被组织起来,去黑水寨开矿挖煤,渐渐融入了当地社会。 悠悠岁月,宛如信州河的水缓缓流过,表面上波澜不惊,实际上行色匆匆。 眨眼间,时间到了至正十八年春季。朱元璋、张士诚和陈友谅几大巨头打得你死我活,为了地盘刀枪相见,文奎偏安一隅,过着逍遥自在的日子。老百姓也跟着享福。 刘芸芸和其其格两个老婆虽然性格不同,一个温文尔雅,一个风风火火,但她们都有一个共同的优点:贤惠。 其其格自从生了孩子,也变得成熟了不少。平时没有事就坐在家里学做针线活,而不是像以前一样,没事就去打猎,把野兽赶得满山跑。 这天,其其格突然提出想去打猎,文奎也不好拒绝。像她这种性格的女子,天天憋在家里也会憋出病来的。 自从出了林枫刺杀案以后,文奎的安全保卫工作做得很细。李敢就是侍卫队队长,负责元帅府周边五千卫兵精兵的调度。文奎外出,虽然不像皇帝那般讲排场,动辄组成气势恢宏的队伍,数十里范围被赶得鸡犬不宁,但必要的安全措施还是要的。 李敢听说其其格要打猎,文奎还同意了,自然是急得不争。 “文帅,这怎么行?你要知道,那深山老林里可不安全,叫我们如何做保卫工作?”李敢急得干跺脚,嚷嚷道:“不行,绝对不行!我不同意!” 文奎朝李敢翻了个白眼,怒道:“我陪其其格去打猎,难道还要你批准不成?你侍卫队队长,谁给你那么大的权力?” 两个人一言不合,便吵了起来。最后当然是李敢妥协。想想也是,自从事业做大了,文奎便渐渐失去了自由。平时连上一趟街都受限制。偏偏文奎又是一个爱热闹、爱自由的人。他这一点性格,还和其其格特别情投意合。 “你们去也行。我要带一百名侍卫担任保卫。要不然,出了事我可负不起这个责。” “行,你做你的事,我打我的猎,我们互不侵犯。这样总可以了吧?” 双方妥协,各让一步。就这样,一百侍卫前呼后拥,文奎和其其格在中间,浩浩荡荡地向黑水寨杀去。 所有人都骑着战马,还佩了手枪和战刀,一个个看上去威风凛凛。 马蹄的声踩得大地都微微震颤。其其格骑着一匹高大的白马,一身汉族服饰打扮,显得英气逼人。以前她习惯用猎枪,现在她早已习惯用步枪,身上还挂着一褡裢带的子弹。黄澄澄的子弹在阳光下闪着幽光。 其其格就像是放出囚笼的小鸟,那种兴奋劲难以言表。看她那兴奋得哇哇乱叫的样子,文奎也很开心。 想当初,刚刚来到这个世界,他还是个小地主,一个落魄秀才,他想干嘛就干嘛,现在权高位重,反倒失去了自由。 连出门打猎都需要那么多人保护!这种日子,还是人的生活吗? 一上了黑水寨,由于侍卫在前面开路,野兽早已被惊吓得四处逃命。等文奎和其其格赶到,哪还有什么猎物? 他们在黑水寨连绵的群山转了一个上午,却是连一只野鸡都没打到。 这些年,由于大量流民加入挖矿大军团,黑水寨的人口增加,野兽在减少。其其格无论是射箭,还是枪法,都丝毫不比李敢差。问题是李敢的侍卫所到之处,真是一无所有! 折腾了半响,其其格不开心了。这哪里是打猎?简直是在表演。 “小李子,我看还是你的人拉开距离,不要贴得太近,否则的话,其其格打不到猎,会很不开心的。” “文帅这那怎么行?” “有什么不行的?我说行就行!让你的人把距离拉开点有什么不好?把远处的野兽赶过来,让其其格练练枪法也不错!” 李敢终于勉强同意了,把他的一百名侍卫像撒网似的,半径达到三里。这样一来,其其格就享有充分的自主权。 连绵两座山峰都在李敢的保卫之下。其其格在这个圆圈内狩猎,应该是安全的。况且她还有文奎陪着,她自己的武器弹药也很充足。 不得不说,这个办法很不错。远处的飞禽走兽都往山坳里赶,其其格和文奎在山坳茂密的树林里穿梭,树林里不时响起一阵阵清脆的枪声。仅仅半个时辰,其其格收获了两只山鸡,一只山羊,三只野兔。虽然这些战果和当初原始森林比相差太远,但已经很不错了。 文奎把着一支狙击步枪,并没怎么打猎,而是跟在其其格的身后,保护着她的安全。 危险往往都是来自看不见的地方。文奎就是她的安全伞。他以一双鹰隼般的眼睛,四处张望。万一有豺狼虎豹袭击其其格,他随时可以作出反应。 其其格英姿勃发,玩兴很浓。文奎也只好陪着她。毕竟这样的日子,对于她来说已经好几年没有过了。这对于一个在马背上长大的蒙古族姑娘来说,真的不容易。 “砰!” 又是一枪。一只飞翔在天空的大雁中弹,很快如一只断了线的风筝,纷纷扬扬,飘落在不远处的一蓬杂草上。 “打中了,哈哈,打中了!” 其其格飞也似的奔向那蓬杂草。她正想伸手去捡大雁时,从杂草丛里伸出一只强有力的手,一个反扣,将其其格的手扭到后面。 其其格“啊呀”一声尖叫! 远处正在欣赏其其格战果的文奎,被突如其来的变故惊呆了!那蓬杂草丛里怎么会有人? 那人面目狰狞,手持尖刀。他的尖刀直抵其其格的颈脖子,情况万分危急! 第三七四章 目标是枪 那个歹人满脸乌垢,蓬头散发,就像一个疯子!其其格被他控制住,丝毫不得动荡。锋利无比的尖刀直抵她的喉咙,她连大声叫都不可能。 歹人喊道:“姓文的,把枪扔过来!要不然,我就和她一起死!” 文奎手里端着狙击步枪,正想着怎么一枪干掉这个疯子。从他的喊话看,他冷静得很,并非疯子! “快点把枪扔过来!不然,我的刀可不认人。”歹人把声音控制得非常到位,李敢的人肯定听不见。周围是遮天蔽日的树木。就算开上一枪也算正常。他们不是在打猎吗? 这个时候,文奎真是肠子都悔青了。自己明明是带了侍卫的,谁知道会有如此不怕死的疯子? 文奎故意把枪扔到歹人附近的草丛里,歹人并不买帐。还有子弹,他要求把所有的子弹都交出来! 其其格所带的子弹,再加上文奎身上的子弹,加在一起有好几百发!这么多子弹要是给了懂枪的人,后果不堪设想。 那歹人的脸颊处有一条长长的刀疤,如红蜈蚣似的趴在上面,异常狰狞。那是残忍的象征,也是不怕死的明证。这种人明明是死过一次的,对于死亡,有着比平常人更多的理解。 当务之急,当然是保证其其格的安全。文奎只好乖乖地把身上的子弹全都扔给了那个刀疤脸。 文奎冷冷地说道:“你放了她,我保证你不死。” 刀疤脸阴恻恻地惨笑道:“你觉得你可以和我讲条件吗?” 说罢,他的脚一伸,勾住狙击步枪的柄,倏的一下,狙击步枪到了他的背上挂着。而他的另一只手仍然牢牢地控制住其其格。 “文奎,你别给我搞小动作!要想从你的手里救回你的女人,你还做不到。” 刀疤脸似乎猜透了文奎的心思,用力吼道:“双手抱头,转过身去。蹲下!快!” 奶奶个熊,这一招真狠!文奎打破脑壳也猜想不出,这家伙居然学会了后世警察的招术。为了其其格的安全,他还不得不乖乖地听话。 这种时候,他多么希望李敢这个神箭手能出现。没办法,文奎只有双手抱头,转过身,蹲下。 时间拖得越长,对自己越有利。文奎只能这样想了。李敢一旦长时间没有听到枪声,会觉察出一点异常。那样的话,说不定会慢慢摸过来,然后给这家伙射上一箭。 凭李敢的枪法和箭法,都完全有把握救下其其格。 时间,需要时间! 狡猾的刀疤脸也不是吃素的。他不但异常凶残,还异常狡猾。他能叫出文奎的名字,表明他对于文奎也并不陌生。 奇怪的是,他怎么会藏身于这深山老林?又怎么会如此恰到好处地掠劫了其其格? 文奎无奈地按照那人的说法做,嘴里仍然在不停地劝说:“你快点放了她。她是我的女人。我的女人,不是谁都可以惹的。” “屁话!你以为你是谁啊。不要把自己当成救世主。这世界没了谁都行!你再多说一句,我就把这女人的喉咙割断!” 刀疤脸恐吓着,脚一伸,又把地上的弹夹袋全都勾到自己的背上。文奎真的不敢再说,而且还害怕他从背后杀将过来。 其其格被挟持,身处外围的李敢是没办法知道的。文奎被制,也没办法反抗。一时间,树林里的气氛显得有些诡异。 死亡的气息飘荡着。 文奎的预想没有错。山坳里好久没有传出枪声,让李敢觉得出一点异常。此时,他正带着两个侍从向山坳核心地带摸索过来。 刀疤脸的耳朵异常灵敏。能听到附近数百米开外任何细微的声音,哪怕是一只虫子的声音都别想逃过。 “去你的!” 刀疤脸一记掌刀砍在其其格脖子上,自己猛然一个反弹,跳进了深深的杂草丛中。其其格扑通一声栽倒在地,文奎连忙扑上去抱住她。 其其格已经昏迷过去。文奎连忙伸手掐向她的人中穴,用了点暗劲,其其格被疼痛所刺激,艰难地睁开了眼睛。 天在旋。地在转! 其其格眨动了几下睫毛,问道:“我死了吗?” 文奎兴奋说叫道:“其其格,你终于活过来了。你没有死!” “那个人没有杀我吗?” 一语惊醒梦中人。文奎也觉得奇怪,那个刀疤脸冒着死的危险,并没有杀掉其其格,只是枪走了他们的枪! 其其格的步枪,文奎的狙击步枪,还有子弹,都被他给掠走了。他是完全可以把其其格杀掉的,但他并没有这样做。 文奎百思不得其解。这并不符合一个歹徒的心理! 按理说,歹徒只需要用他的尖刀轻轻地抹一下其其格的脖子,哪怕华佗再世,也不可能救回她的性命。 而他仅仅是给了她一记掌刀! “文帅,怎么了?!” 李敢带着两个侍卫从树林里跳出来,看到文奎怀里的其其格,不由大惊失色。从其其格那半死不活的神情,他已猜到大半,问道:“其其格遭袭击了?” “快,给我追!” “慢,回来!”文奎喊道:“别追了。你们追不上他的。那人身手相当了得,你们不一定是他的对手。再说,他已经对其其格手下留情了。我也送给他一个人情。要是下次遇到他,再杀他也不迟。” 李敢有些不解:“文帅,我们不是慈善家!我们是刀尖上舔血的人,不是你死,就是我亡。哪有那么多客套。” 文奎指了指躺在怀里的其其格,耐心说道:“这个道理我当然懂。他的目标只是我们手里的枪,而不是命。这里面一定有缘由。动不动就开杀戒,这世界上的人你杀得完吗?别再吵了,听我的,回撤!” 杀人总是有缘由的。那个刀疤脸跟踪并埋伏在草丛里,竟然是想得到文奎和其其格的枪。这让文奎百思不得其解。 刀疤脸把自己的脸打扮得很恐怖,刻意进行了化妆,显然是不想暴露身份。 这个人,会是谁呢? 文奎和李敢两个人讨论了半天,一直到天黑,也没有想出一个结果来。 第三七五章 骷髅门 其其格打猎被劫持,其实并不是一个孤立的事件。此事和李初四有关。 林枫一死,李初四并不受重视。凭他的胆识和才气,朱冲认为他只不过是一个渣渣。李初四被打发到属下一支部队当了一名士名,连小队长都混上一个。这种滋味促使李初四干出了一件出乎意料的事情:逃跑! 李初四在某个深夜潜入朱冲府中,偷出了那支本应属于自己的步枪,然后逃之夭夭。这一逃,就逃出了数百里地,来到了肖家棚。 肖家棚是一个以肖姓为主的大村庄,应该有两三千人口。象李初四这样一个长相猥琐的男人,背着像烧火棍似的武器,看上去有些不伦不类。这天下午,长途跋涉好几百里,又困又饿的李初四看见一户人家大门敞开,却没有人,便潜入进去找到厨房,一个人躲在厨房里囫囵吞枣似的,眨眼间功夫吃了两大碗饭。 他想这家人看上去家境还不错,应该算是比较家境殷实的人家,便想翻箱倒柜找些银子。银子没找着,被从农田里耕作回来的男主人发现了。男主人姓肖,叫肖贵。 肖贵操起扁担,一边大喊“抓贼”,一边冲上来和李初四搏斗。李初四把背上的枪取下来猛然一举,厉声喝道:“别过来!过来我就开枪了!” 肖贵从来没有见识过枪,并不知道这知几尺长的东西究竟有多大杀伤力。他反而以为这个贼人色大局内荏,挥起扁担就向李初四的头上砸来。 砰!枪响了。 李初四不敢朝肖贵的重要部位打,而是朝他的腿上开了一枪。肖贵只觉自己右腿一边火辣。鲜血汩汩而流,浑身的力气瞬间被抽走,瘫坐在地上哀嚎。 枪声惊动了邻居。继而整个肖家棚的人都沸腾起来。随着几声铜锣声响起,村里的强壮劳动力拿起锄头、砍刀、杀猪刀等,纷纷追向逃往后山的李初四。 李初四虽然也经历了几次风浪,被数百名强壮劳动力追着赶,这还是头一遭。强烈的求生欲望,让他恨不得能长上翅膀飞走。 李初四毕竟是个凡人,一个能力比较弱的菜鸟。他被数百人追赶至苍龙山,那些村民也开始呈扇形包围之势,随着包围圈的渐渐缩小,李初四感觉自己两条腿发软,不听话,迈不开步子。满脸都是惊惶之色。他缩在一个小土坑里,浑身发抖,连手里的枪都捏不准,更别说射击了。 如果被肖家棚的那些村民抓去,等待李初四的会是什么结果?就凭他持枪打伤了人,他也能想象得到。 正在李初四感到绝望无奈之时,他的肩膀被人猛然一拍,回头一个,竟然是一个面戴骷髅面具的人! 准确地讲,那是一个活人。只不过带着骷髅面具。黑洞洞的眼窝里,两只明亮的眼睛表明他是一个活力。 “嘘别怕,且随我来!” 骷髅人说完转身就走,李初四已经是上天无路、入地无门之人,现在有人救他。不管对方是人还是鬼,先躲过一劫再说。 李初四跟在骷髅人后面,一边走一边不时地回头张望。大约走了两华里路。后面早已没有人追赶者的怒吼。 “别怕。我布了幻阵。就算你还在原地,他们也找不到你的。” 骷髅人终于开口说第二句话。一路走来,他一直沉默着,李初四害怕遇见鬼,被鬼附身,带进了地狱。前面却是出现了一个世外桃源。 一条清澈的小溪,流水潺潺。村庄里满山遍野的桃花盛开,嫣红遍地,令人心旷神怡。 村里的房子崭新,青砖灰瓦,飞檐翘角,雕梁画栋。村里的人,不管男女都戴着骷髅面目,看不清真面目。倒是宜人的景色,气派的建筑,给李初四一种人间仙境的感觉。 没过多久,李初四随骷髅人进入一个大宅院。 大宅院里曲径通幽,庭院深深,竹影摇曳。前方突然豁然开朗,出现一个巨大的厅堂。 厅堂之上,坐着一个白胡须老人。当然,他也戴着一幅面具。李初四看不出他的真面目。 骷髅人向那老者下脆,说道:“师父,恕弟子失礼,刚才在肖家彬后背山救回来一个无路可逃的年轻人。” “哦?” 老者抬起头来,骷髅背后的两道精光射来,让李初四不寒而栗。那两个深陷的骷髅眼眶,那骷髅面具的背后,究竟藏着什么?李初四脑补了一下,觉得应该是慈眉善目、仙鹤童颜的老神仙。别的不说,他那满头葱须似的白发,就足以证明老神仙的仙风道骨! 老神仙问:“来者何人?” 李初四:“在下李初四。平江人氏。因被官府缉拿,一路逃命。刚才偶遇一村庄,实在饿不住,偷吃了一点东西。不想被主人发现。主人拿扁担打杀我,情急之下我开枪打伤了他的腿。不想惊动了整个村庄。在数百人的围追堵截下,幸亏被这位大哥相助,这才逃过灭顶之灾。” 李初四把自己如何被迫害,如何跟着林枫一路逃命的事,详细说了一遍。说得自己好像这世界最冤的人。老神仙对于他的苦难不感兴趣,倒是对他手里的那杆枪感兴趣! 作为骷髅门的掌门人,如果掌握到一门绝杀神器,无疑会加强骷髅们在江湖的地位。而关于文奎的传说,骷髅门也算是偶有所闻。没想到大弟子徐放竟然救回来一个带了枪的逃兵。 手里拿着枪,还被人追得满山跑,也就算得上旷世奇闻了。 “李初四,如果让你加入骷髅门,你愿意吗?” “愿意!” 李初四连忙答道。这些日子他就是一条丧家狗啊。没吃没喝,还被人撵来撵去,这是人过的日子吗? 其实他并不清楚,只要他走进骷髅门的庄园,他已经别无选择。要么去死,要么加入骷髅门。凡是知道这个门派的秘密的人,绝对不可能有第三种活法。 “徐放,你去准备一下,给李初四举办一个入帮仪式。同时招呼帮中四大长生一起参加。骷髅门又来新人了,应该是值得庆贺的一件喜事。” 第三七六章 善心 徐放去准备李初四的加入帮会仪式,骷髅门的掌门人祖师爷起来,来到李初四面前,拿起那杆枪,仔细瞧了又瞧,看似简陋的枪械,能打出好几百米? 祖师爷沉声问道:“你说你是用这枪打到肖家棚的人?” “是啊。不过,我的枪法好差,没有林枫好。可惜他被文奎的人给干掉了。” 祖师爷冷冷一笑,说道:“你去打一枪给我看看?” “好的,祖师爷。” 李初四接过枪,来到院外。开阔的旷野上,并没有什么人。祖师爷指了指一株碗口粗的樟树,说道:“你就打那株树,如何?” 论枪法,李初四属于渣渣。他目测了一下,从脚下到樟树,大约五十步。举枪,瞄准,射击。砰!枪管冒出一阵白烟。 子弹钻进了树杆,留在树杆里了,并没有打个对穿。 树杆毕竟比人体坚硬很多。祖师爷走近树一看,树杆出现一个圆形的小洞,不由面露惊骇之色。这个力度,要是打在人身上,不死也会被打穿。 “这种枪这么厉害?” “当然!文奎那里有好几千人拥有这种枪。我这把枪是林枫抢来的。他可以在两百步以外击中目标,我没他厉害。” ....... 大约半个时辰以后。骷髅门在家弟子全都到齐。四大长老坐两边,祖师爷做中间。李初四被要求沐浴更衣,然后跪在大堂之上。四周有数百弟子观看。男男女女,都戴着骷髅面具。 其中一个长老点燃一柱香,先拜天地,再拜祖师爷,李初四跟随着长老很机械地拜来拜去,拜完以来,然后进行最后一道仪式。 长老取出一柄小刀,来到跪在地上的李初四面前,一手按住他的头,另一只手用小刀在李初四从额头至脸颊轻轻划了一刀。手起刀落,鲜血糊了他一脸。随后,长后又用一种药粉撤在他的伤口处,沁凉沁凉。李初四能感觉得到,那一道伤口成半月弧形,伤口有些深,热辣辣的疼痛和药粉的药效混合在一起,让他渐渐忘记了疼痛。 什么鬼帮派,竟然以这种自残的方式入门。人人脸上都有一道半月形的弧度伤疤,其实示意着这是一个不怕死的邪教帮派。 长老戴着骷髅面目,李初四看不出他的面相,但能感受到他的声音很冷:“好了,李初四,恭喜你成为骷髅门的人员。下面进行入教宣誓。” “我就是神,神就是我。我无所不能!我愿意誓死效忠帮主,愿意把自己的一切献给骷髅门,献给我的兄弟姐妹......” 长老说一句,李初四也机械地说一句。这些话都是事先准备好的,写在一张纸上照读。 读着,读着,李初四感觉周身被一种神秘的气息成笼罩,恶胆横生,豪气十足! 正因为有李初四这个“半桶水”的枪手,先知先觉的骷髅门祖师爷对枪支很感兴趣,而劫持其其格的人,正是李初四的大师兄徐放。由于骷髅门的变态帮规,帮中弟子个个都在脸上有一道半月形的刀疤,看上去面目狰狞,这一切文奎又岂能知晓? 春季来临。万象更新。黑水寨满山仓翠。 文奎在李敢、血鹰等人陪伴下来到宝林寺。远远的,他们就看见慧缘法师站在寺庙门口迎接。文奎不由暗暗赞叹,慧缘法师的玄学造诣的确高深,连他们什么时候来探门都知道。 “阿弥佗佛,各位施主久违了,里面请!” 慧缘法师穿一身黄色加裟,双手合什,在前面带路。不一会,他们来到禅房,这是慧缘日常打坐念佛之地。 地上有两个蒲团,慧缘法师一个,文奎一个。李敢和血鹰两个人便知趣地到门外等候。他们在战时是骁勇善战的大将,平时和文奎都走得比较静,也算得上是文奎最贴心的部下。 听文奎说明来意,想知道究竟谁是何方贼人如此胆大包天。慧缘法师双目一团,坐在蒲团上如老僧入定,过了一会,睁开眼睛说道:“对方为火器而来?” 文奎不置可否的笑了笑,慧缘继续说道:“贼来两人,一人在远处观望,另一个前来挟持,抢得火器之后,原路逃窜。而施主您当时忙于救其其格,并没有去追击。” “贼来何方?” “此去东南方,约三百至四百里地。此乃大盗也!” “何以见得?” “此贼并非简单的盗贼,而是帮派,团伙。对方实力非常强大。他们的头头对文施主的火器感兴趣,所以变着法子来偷盗,或者抢劫。” “我们能将此贼抓获吗?” “难度很大。只要文施主主动出击,定然有所收获。来者是否右脸颊一道刀疤?” 听到这里,文奎不淡定了。慧缘真乃神人也! “正是!” 慧缘得到肯定的信息,继续说道:“大约十五年前,贫僧曾听师父说过,江湖上有一个变态门派,叫做骷髅门。但凡加入骷髅门的门徒,都必须在右脸颊划一刀,以示其强悍和不畏死亡。如果没有猜错,文施主很可能是遭遇了骷髅门。” 以前住在黑水寨,文奎经常到宝林寺做客,和慧缘法师一起谈经论道。自从搬到信州府,来一趟不容易,不仅是兴师动众,时间上也并不自由。每天案头堆积的文案都如一座小山。 文奎在慧缘法师的陪同下,来到后院私塾。这是文奎为穷苦百姓办的学校,一些时间没来,上学的孩子竟然有一百多人。两个大教室,挤得满满的。教材是慧缘法师自己编写的,教师也只有他一个人。念经之余,教孩子读书也是他的主业。 文奎走进教室,看见那些学生参差不齐,年龄都在六岁到十八岁之间。大多数孩子年龄在十岁左右。孩子们读书都很用功,看见慧缘带着文奎进来,他们就像没有看见一样,专心致志地练毛笔字。 文奎一个个学生看过去,仔细视察着这些学生的读书情况,不由暗自高兴。慧缘法师学识高深,诲人不倦,真是个好老师。 “慧缘法师,我那里还有一个学生,想送来您教,不知您是否乐意?” 慧缘法师一听乐呵呵地笑道:“此乃文帅普济百姓的功德事业,焉有不收之理?只是这里教室有限,得让他和其他孩子挤一挤。” 文奎听罢喜出望外,当即冲李敢嚷道:“你立即骑马下山,去把李同带到宝林寺!” 第三七七章 江湖郎中 天下掉馅饼的事情,一般情况下是不会发生了。小流民李同运气好得惊人。十五六岁的年龄,其他少年都加入到苦力大军的行列。他还有机会进学堂读书。 文奎和慧缘和尚从而论道,从孔孟之道讲到释伽牟尼佛,从易经讲到佛经,慧缘就像一部百科全书。两个人谈兴正浓,李敢带着李同到来。看见李同长得眉清目秀,唇红齿白,英气逼人,慧缘也甚是喜欢,当即动了收他为徒的念头。文奎倒是有些为难,毕竟不是亲生的,他作不了这个主。这么大的事情,应该回去问李同的母亲才行。慧缘只好作罢。 安顿好李同,文奎和李敢、血鹰告别了慧缘法师。宝林寺也渐渐隐没在一片雾海之中。 回到信州府,文奎把血鹰单独叫到书房,说起了慧缘和尚占卦的事情,血鹰觉得很意外。 骷髅门在江湖上一直只是一个传说。难道那个传说竟然是真的?更让人费解的是,骷髅门的人竟然打起了枪的主意,这就更让人费解了。 什么时候骷髅门的人和枪扯上了关系?这其中必有缘由。 文奎严肃地说道:“血鹰,林枫和李初四的事情就是一个教训。为了这两个孽障,我们花费了多少心血?那个刀疤脸抢去了一把狙击步枪,一支步枪,还有数百发子弹。如果他还和一个邪门之极的帮派有联系,我怕他们会掀起一场腥风血雨!” 血鹰回答:“不瞒你说,文帅,关于骷髅门的事情,我以前曾经听师父提起来。但他老人家也从来没有见过。据说,骷髅门的人脸颊上有一道半月形的疤痕,出来活动也好,在自家搞活动也好,他们都会戴上骷髅面目,不得以真面目示人。到了社会上,也不是谁都能轻易认出他们。骷髅门的人,个个擅长易容术,还擅长布幻阵。” 文奎听懂了血鹰的意思,问道:“这么说来,就算我们黑鹰组织的杀手也没办法对付他们?” 血鹰点点头,“嗯”一声,却又说道:“我可以尽力而为,就按照慧缘法师指定的方向和距离去找。不过,这是一场豪赌,鹿死谁手,真的很难预料。总之,这次事件有些突兀。从那个刀疤脸的做法看,他是不想杀害其其格。要不然,其其格绝无生路。” “既然是这样,就算抓住这个刀疤脸,我们只需要把枪追回来。尽量不要伤害人命。一旦结下血海深仇,很多的死结就解不开了。” “明白。” 从元帅府出来,血鹰立即找来了王圣和张保。这两人上次陪他一起去徽州,表现还算不错。 王圣和张保听说又要出去执行任务,自然是乐不可支。这年头,天天呆在家里容易憋出病来,不如出去放松一下,吃好住好,还能游山玩水。 血鹰看出这两人的心机,严肃地说道:“这次不同以往,我们的敌人是个未知数,看情形还特别强悍,你们两个兔崽子必须给我打起十二分精神,弄不好会丢了小命的。” 三个人都进行了必要的妆扮和修饰:王圣和张保打扮成小伙计,挑着箩筐,里面装了几斤很轻的草药,血鹰则是一身长衫,像个小掌柜。这次他们没有骑马,而是选择了夜行出发,一路跋山水,明察暗访。三四百里的路程,步行也用不了几天。 七天后,他们来到了肖家棚村。连绵低矮的民屋一幢幢聚合在一起,形成了一个巨大的村落。这个村落背山面水,看上去像个小集镇。应该是个风水极佳的地方。 凑巧天黑,血鹰来到村口,凭感觉叩开了一户人家的大门。这户人的户主正是挨了一枪的肖贵。前些日子,肖贵被李初四一枪打穿了脚肚子,现在还没有好,走起路来一像撑船似的,很难看。 肖贵在肖家彬算得上中等殷实的小富人家,家里有十几亩簿田,依靠自己的辛劳耕作,倒也吃穿不愁。李初四的一颗子弹,差点没把他打残废了。所以,至今还心存怨气。 血鹰陪着笑道哀求道:“我们是进山采够药材的药材商,今晚走到这里,天黑了,也没地方去,想借宿贵府,不知能否行个方便?”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肖贵上下打量了一下血鹰和他身后的两个伙计,不由眉头一皱,“”的一声关了大门。血鹰在肖贵关门的瞬间,看见了他脚上的伤口! 这可是一个重要发现。血鹰岂能错过?他不住地拍打着肖贵的门,一边耐心地说明自己不是“坏人”,只是一个过客,一个无家可归的人,又找不到旅店。过了好一会,肖贵被打扰得烦不住了,又打开门,沉声吼道:“你们要是继续在这里吵闹,信不信我打铜锣?” 打铜锣,就是一个威胁的信号。意思就是要喊全村的人来对付他们。像肖家棚这么大的村庄,精壮劳动力少说也有好几百人,一旦被他们围住,当作坏人来处理,或许族长就能决定他们的生死。 血鹰是什么人,岂能被肖贵几句话被吓住? “老乡,不瞒您说,我祖传三代就是郎吕,专门给人治病。如果您同意让我们借宿,我愿意免费您治疗脚上的枪伤。” 短短几句话,竟然把肖贵给镇住了。这个混乱的时代,能人异士大量隐居在民间,难保眼前这几个就不是术数通天的人物。 肖贵怔怔地问道:“你怎么知道我受的是枪伤?” “你用一块破布缠住伤口,布上还有血迹。血迹相对集中在一个位置,所以,我断定你受的是锐器之伤。从你走路的姿势看,受的伤可不轻,应当不是普通的刀伤,所以,我断定是枪伤。如果我没说错,子弹头还在你的体内,如果不尽快取出弹头,你要么残废,要么小命不保。” 血鹰所言,就像亲眼所见,由不得肖贵不服:“你真的能治我脚上的伤?” 血鹰淡定地说道:“信则灵。如果不信,在下只有另寻住处。” 说罢,他双手往胸前一抱:“告辞!” 第三七八章 憨厚的老乡 要说人有时候就是一种卑贱的高级动物。肖贵算得上一个。 见血鹰有些恼怒,连忙把门打得更开一些,陪着笑脸说道:“先生别见怪。请进吧。只是寒舍实在穷困,你看,晚饭都吃完啦。” 血鹰从搭裢里掏出一块碎银递给肖贵,歉意地说道:“我和两个伙计走了一天的路,的确饥肠漉漉。能否让嫂子弄点吃的?” “秀莲,你去蒸几个蕃薯,再煮一钵稀饭,弄几个小菜吧。这几位客人想在咱们家借宿,就让他们在睡二楼吧。” 一个相貌俊美、穿着打满补钉对襟衫的妇女从里间出来,一头钻进后院的厨房。不一会,厨房便传来锅碗瓢盆的交响曲。 肖贵把血鹰等三个人引到正厅的八仙桌上坐下。他是这家的主人,当仁不让地坐在首席,血鹰等三人坐在另三个位,一桌子便坐满人,很适合打牌。 坐定之后,肖贵便把前些天的遭遇说了一遍,血鹰一听,基本上猜出了大概。原来打伤肖贵的人正是李初四。上次在徽州,血鹰一枪干掉了林枫,李初四吓得趴倒在地上,侥幸捡到一条性命。想不到他从朱冲那里逃出来,还把枪也带走了。 既然慧缘说,那天的凶手有两个人,那么另一个人很可能就是李初四。挟持其其格的人,应该是一个比李初四厉害很多倍的角色。 肖贵说着,说着,渐渐面露诡异之色。 “说来你们可能不信,我们肖家棚村几百名强壮劳动力,把那个凶手逼上了苍龙山,你猜结果怎么样?明明是把他围在的一个小山坳里,打了整整一天,连根毛也没找着。整个人就像水蒸汽一样蒸发了。全村人都以为是活见鬼。这怎么可能呢?那个山坳并不大啊,为什么几百人都找不到他?族长越想越觉得蹊跷,后来还以为是撞见山神了,全村人杀猪宰羊,请道士做法事,打蘸,免得山神祸害村里人。唉,说来真是话长,我这腿里似乎真有异物呀。这两天好转一些,前段时间根本没办法下床。” 血鹰把肖贵的破布解开,看见他的创口很深,创口周边红肿,伸手一摸,有些发烫,似乎有些炎症。这可不是什么好兆头! 这个时代可是没什么消炎的西药,全靠中药消炎,作用很有限。好在血鹰身上携带了黑鹰组织独门的消炎药粉,相当于后世的云南白药。 厅堂点着油灯。如豆的灯光显得十分昏暗。 血鹰用油灯照着,仔细观察了一会,觉得应该尽快做手术,取出弹头。看来子弹头并没有伤及肖贵的动脉和骨胳,要不然可没有这么好彩,估计早就挂掉了。 “肖贵,不瞒你说,你这枪伤,我能帮你治好,还可以分文不取,但我有一个条件,明天你让人带我去苍龙山看一看,也就是你们围捕那个偷你家饭吃的家伙。我想知道他为什么这么厉害,几百人都抓不住他。” “成!我明天就让我儿子带你们去。不过,我想知道,你们为什么对这件事这么感兴趣?” 言下之意,你们是不是和那个家伙是一伙的?这问题有些尴尬。 见血鹰不回答,肖贵也点到为止,不好再问。 肖贵的妻子秀莲端上来热气腾腾的吃食,白米粥,蕃薯,咸菜等。血鹰等人饿得实在不行,稀里哗啦几下子,把桌上的吃食全都倒进肚子,一个个吃得饱饱的。 吃了晚饭,又洗脸洗脚,肖贵让一个小伙子把血鹰他们领到二楼。二楼是木板式的阁楼,靠墙角有数块板搭成的木板床。估计这是肖贵家的卧铺。 “我叫肖林,你爹和我说了,明天由我带你们去苍龙山。你们早些歇息吧。我爹还指望你们和他看脚伤呢。前些天的事真邪门,那个男人披头散发,一身脏兮兮的衣服,和乞丐差不多。没想到他那么厉害。族长还以为是撞见鬼了。我是不信有鬼,至少我爹的脚上伤口是真实存在的嘛。“ 血鹰觉得小伙子挺健谈,一问,他已经十七岁了,正是劳动力。 “肖林,你觉得这世上有鬼吗?” 肖林点点头,又说道:“不过,我不相信我爹是撞见鬼了。没有哪个鬼有这么厉害。如果真碰到厉鬼,还不直接掐死我爹?怎么会被族人追得满山跑?” 肖林走后,血鹰、王圣和张保睡在二楼的地铺上,很快就睡着了。山村的夜晚没别的好处,就是静! 第二天一大早,血鹰第一个醒来。随后把王圣和张保也给踢醒。毕竟是在别人家做客,要是睡到太阳晒肚皮,肖贵一家肯定不高兴。 三人下了楼,秀莲已把早餐准备好了。蕃薯煮粥。满满一大桶。肖贵瘸着腿,端着热气腾腾的洗脸水过来,这让血鹰很感歉意,连声喊道:“肖兄,不可!我们自己来。” 肖贵憨厚地笑道:“你们是客人嘛。我们这山区,也没什么好招待了。山地多,人勤快一点,多种一些蕃薯,倒也饿不死人。” 山区人就这么诚实。血鹰觉得自己仅给了一小块碎银,实在不好意思,又掏出一块碎银,递给肖贵,说道:“昨晚给的是饭钱,这是住宿的钱。还请你不要嫌气。” “这如何是好?这是不是太多了?” 肖贵拿着碎银在手,感叹了几下,终究还是放进自己口袋里了。作为一个拥有十几亩簿地的小农民,他算不上富,也不会太穷,只能算得到中等殷实家庭。小农意识还是根深蒂固的。血鹰也正是看中了这一点,所以才多给一些好处。 吃完早餐,血鹰拔出匕首,雪亮雪亮的!肖贵看得神色一怔,眼神里掠过一丝惊恐! “肖兄,别怕。我现在给你取子弹。你也知道,子弹头已经深入你的腿肚子,必须在你的腿肚子割开一道创口,才能把弹头取出来。” 血鹰原来是要动手术,不是想杀人。肖贵还是忍不住问道:“疼不疼?我怕!” 第三七九章 幻阵 动手术哪有不疼的?血鹰神色一凛,顺手拿起一根杖面杆递给肖贵,说道:“如果疼,你就咬住这根杆。” 接着,他对让肖林拿一块布把肖贵的眼睛蒙上。眼不见为净。不让肖贵看见刀是如何割开他的伤口,或许也能减少肖贵的疼痛。 做完准备动作,血鹰用匕首在创口轻轻一划,刀尖插进肉里,很快感觉到异样的东西嵌进肉里,心神一凛,用力一撬,嵌 进肉里子弹头出来了一点,鲜血直冒。把子弹头给淹没。 没有取弹头的医用镊子,血鹰用两根筷子插进肉里,夹住弹头用力一扯,拍的一声,子弹头掉在地上,鲜血糊住,看不出黄澄澄的颜色。 血鹰往肖贵的创口倒进一小瓶的消炎药粉,让肖贵立即感受到巨大的凉意。 “好了!”血鹰兴奋地叫道:“快刚七天,慢则半个月,你的伤口就会结痂。” 再看肖贵,额上豆大的汗珠直往下流。那根杖面杆上布满了深深的牙印。 肖贵看见地上那血肉模糊的弹头,问道:“就是那玩意吗?” 血鹰伸手捡起弹头,往一个盛满水的碗里一扔,碗里的水瞬间梁红。黄澄澄的弹头露出它的本来面目。 “肖兄,你在家好好静养一段时间,弹头已经取出,还进行了消淡处理,应该不会再有后患。” 肖贵一家人就差跪下来谢恩了。血鹰对肖林说道:“肖林,麻烦你一趟,带我去苍龙山看一看,我想知道那个家伙是怎么在数百人围困下逃脱的。” “没问题,且随我来。” 血鹰把箩担留在肖贵家里,银两和手枪全都带走,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三个人随肖林一起爬过两座低矮的山头,来到一个小山坳。山坳里树木参天,遮天蔽日。 肖林指着那个山坳解释道:“上次就是在这里。我也跟在后面看热闹。真是奇了怪了。” “走,看看去。” 血鹰、王圣和张保三个人跟在肖林后面,一头钻进密林,阴凉的感觉扑面而来。 也不知道走了多久,密林似乎永远也没有出口,转着转着,他们又走回了原地。 头顶的阳光射进茂密的树林,地上斑斑点点的光线,给人带来无端的眩晕感。在前面带路的肖林一开始还很有激情,似乎这密林和他家后院一样,连续几次都兜回原地,他就有些不淡定了。 这怎么回事?!不可能啊。这个山坳只有屁股那大点的地方,不会找不到出口啊。 起初血鹰也不在意,连续几次迷路,他便动用自己高深的内养功,悄然感受着周边的气场。渐渐的,他感触到树林里有好几处磁场异常。根据磁场的强弱,血鹰走向一处,弯腰捡起一块彩色的石头。 肖林瞪大眼睛,叫道:“这是什么?” 血鹰得意地笑道:“这叫幻石。看似很普通的石头,由高功夫的人施加法术,改变了它的磁场。它所发射出来的磁场,能扰乱人的思维,让人在瞬间迷失方向。” “不会吧?这么厉害?” 血鹰见众人皆一幅懵逼的样子,继续解释道:“江湖上有一种法术,高功夫师父可以借助石头、符纸等布下幻阵,通过施术让人产生幻觉,就算是最简单的路,走一天也回不到家。用上阴阳术上,也有鬼撞鬼的说法。当然,这两者并不完全相同。” 众人皆惊呼起来。如果这样的话,这表明那个打伤肖贵的人会施幻术? 血鹰否定了这个说法。凭他对李初四的了解,他还没有这个本事。再说幻术是江湖上密而不宣的妖术。不到最后,连嫡传弟子都不一定能获得真传。李初四怎么可能在短期内学得幻术? 血鹰凭着自己对磁场的敏感,一口气找出了七颗幻石。七颗幻石,就像七颗北斗颗,构成了一个诡异的图形。幻石散发出强大的磁场,干扰着他们的思维,以致于他们在密林里走了两个时辰,一直没有找到出口。 按照肖林的说法,走遍这片密林,不需要半个时辰。 肖林问:“血叔叔,如果施展幻术的人不是李初四,应该是另有其人?” “没错。有人在树林里布下幻阵,救走了李初四。而你们村数百人进来,磁场没办法对那么多人施加影响,所以他们没有任何感觉。找不到人,只有原路返回村里,也很轻松地突破了幻阵。真没想到,布下幻阵的人把李初四救走了,却没有把幻阵撤除,也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 幻阵被血鹰破解之后,几个人轻松地走出了密林,爬上一处山岗。苍龙山的龙脉悠长,抬眼望去,那么长的山脉,层峦叠翠,并没有看到什么村庄。就算那个高功夫师父把人救走,总该有个去处啊。 “肖林,那大山深处是什么地放?” 肖林摸摸脑壳,回答不出来。他十七八岁的年纪,估计还没有走那么远。白云深处有人家啊。凭感觉,血鹰觉得李初四不会凭空消失,一定是被人救到骷髅门,成为该帮派的一员。然后才演绎出骷髅门派人抢枪的事情来。 看看天色,已经过了午后。早餐吃了几碗稀粥,如今已是饿得不行。 回到肖家棚村,时候已是到了傍晚。肖贵让秀莲准备了一大桌子的菜,咸鱼咸肉咸蛋,平时家里储藏着不舍得吃的东西,一般是用来招待贵客的。血鹰走到大门口,就闻到了熟悉的菜香味。 “血师傅,您回来啦?桌上坐,咱们吃晚饭了。没什么好招待的,你们将就着点吃。这些菜中午就烧好啦,一直在等你们。这么点路,怎么就去了那么久呢?真是急死人啦。” 血鹰从兜里掏出七枚彩石,往桌上一放,笑道:“肖大哥,你认识这是什么吗?” 肖贵捡起桌上的彩石,看了又看,弄不清楚血鹰他们去了一天,怎么弄回来这几枚彩石,究竟是几个意思? 眼见肖贵一脸懵圈,肖林兴奋地接过话题,说道:“爹,这个你就不懂了。这是幻石,血叔叔从密林里找出来的。他说有人布下了幻阵,趁乱救走了那个开枪打你的人。” 第三八0章 白云深处 肖贵对于肖林的话,当然是嗤之以鼻。 他吼道:“滚一边去,你懂个啥?去你牛叔家弄几斤白酒回来,好好敬一下血掌柜。” 肖林被一条被夹了尾巴的丧家犬,在老爹面前哪里还能抬头?提着一个酒壶,撒腿向外面走去。血鹰吩咐王圣和张保坐上桌,几个人一边聊着闲话,一边等待肖林的酒。肖贵腿上的子弹头取出来,又有血鹰祖传的消炎药粉,创口感觉好了很多。 闲聊中,肖贵得知这些石头,就是救走李初四的“原凶”,也很是意外。难怪肖林嚷嚷着,似乎懂得很多。他一整天都和血鹰泡在一起,自然知道很多事。 血鹰谈到苍龙山脉的事,肖贵知道的也不多。虽说肖家棚距离苍龙山脉并不远。他们就在山脉的余脉外围。对于大山深处的事情,从小以后就是谈虎色变。 肖贵啧啧叹道:“血大人,亏你真会想啊。怎么就会想到白云深处的人家呢?说实话,我今年也四十好几了,还从来没有去过石壁山啊。只是听老人说过,爬九道山,过九条溪,才能到达石壁山外围。村里究竟住着什么人,至今无人知晓。不是人们不想去,是不敢去!但凡进去之人,没有一个人能活着出来。就算活着出来,就会得疯病而死。前些年,村里有一个人进去了,后来被他逃出来,嘴里只说一个字,鬼!” 鬼?骷髅门。根据慧缘法师的预测,血鹰已能猜出一个大概,那些进去的人要么被骷髅门的人干掉了,要么被骷髅们给吓得神经分裂。 世上本无鬼。鬼都是人扮的。血鹰在心里暗下决心,一定要去石壁村看一看。就算进不去,也要到达这个村的外围。不把情况摸清楚,怎么回去向文奎交差? 暗下决心之后,血鹰便不再直接问关于石壁村的事情。他估计爬九座山,过九道山溪,大约都是泛指,并不是明确的数字。 第二天,血鹰又拿出一小瓶药粉,交给肖贵,嘱咐道:“再过一个星期,你的伤口就会结痂。到时候你再撒一点药粉上去,这药粉具有毒、生肌之功效,你放心使用就是了。估计半个月以后,你就可以下地干农活了。” 血鹰帮助肖贵做术、疗伤,分文不取。而他们三个人住在他家里,还给了两块碎银。这对于肖贵来说,实在有些良心过不去。临别时,肖贵硬是要把两块碎银还给血鹰,血鹰岂会让他得逞? 人情留一线,后来好相见。血鹰就想留下一丝人情,让肖贵感恩自己。那点碎银,对于他来说实在不算个什么。而对于普通农民而言,就是一笔不菲的数额。 从肖家棚村后山,有一条并不起眼的山路。血鹰、王圣和张保三个人把采购药材的萝筐“寄存”在肖贵家里,说过几天再回来拿。然后,他们沿着这条山路向上攀爬。大约有了十五里路,前面已经没有路了。 血鹰掏出文奎配给的望远镜,仔细观察大山深处的路径,奇怪的是,他什么好看不到。前方数百米范围,已是一派氤氲的雾气。看不到人影,也没有野兽出没。 石径已经没有了。大概是因为行走的人太少,渐渐的,原来已有的石径被淹没的杂草丛中。他们只有掏出手枪,子弹上膛,在荆棘丛中艰难前行。 又大约攀爬了数里山路,前方传来一阵清脆的枪声。 砰!砰!砰! 连续三枪。血鹰向王圣张保做了个撒开前进的手势。三个人分三个点,向枪声发源地包围过去。 没多久,前方又传来了枪声。血鹰躲在草丛里,看见山顶之上,有一块宽阔的草原! 这块地大约有几十亩,不长树木,只长草。显然是经过人工修饰的。 前方出现十几个戴着骷髅面目的男人,这些人有的持刀,有的弓箭。另有两人持枪! 文奎的狙击步枪!血鹰用望远镜,甚至能看清楚狙击步枪的枪柄、准星和瞄准镜等。 其中一个戴着骷髅面具的男人说道:“这种步枪我也没玩过。原理和普通步枪差不多,就是多上瞄准镜。来,我再示范一遍。” 听声辨人,血鹰听出了这是李初四的声音。血鹰不由一阵狂喜! 这一群禽兽果然躲在白云深处。奶奶个熊,你们知道爷爷找你找得多么辛苦吗? 尤其是看见文奎的狙击步枪,正被一个骷髅人拿着试枪。血鹰很清楚,打枪并不是多么艰深的学问,要是被这群人熟练掌握了要领,还有那数百发子弹,估计江湖上从此不再平静! 王政和张保分别潜伏到血鹰身边,三个人靠拢后开了个小会,经过一番商议,他们一致决定,打! 战机稍纵既逝。现在看到狙击步枪,就要动手,先把枪抢回来再说。 “王政,你负责前进一百米,潜伏到他们的鼻子底下去。张保,你的枪瞄准李初四,那个拿狙击步枪的人交给我。枪一响就不要停,打死一个算一个。立即行动!” 张保如一条出海的蛟龙,在草丛里倏然消失。不一会就到了草原附近。 拿狙击步枪的人正是徐放,祖师爷的大弟子! 看到王圣已经到位,血鹰和张保同时开枪。砰砰两枪,徐放和李初四分别中弹倒下。 其他骷髅人见状,如惊吓的鸟兽,纷纷向石壁村跑去。没有一个人还顾得上倒在地上的李初四和徐放。 王圣手里也拿着枪,他突然从草丛里窜出来,连续开枪,更是把骷髅人吓得不轻。没被打死的,也被吓得魂飞魄散。 如果用时间计算,整个行动从开始到结束,最多不到一分钟。王圣抢到一支狙击步枪和一支三八式步枪,立即跳进草丛往回跑。血鹰见目的已经达到,便命令他们两个人赶快往回撤。毕竟他们还不清楚骷髅门的实力,不能被他们给活捉了。 徐放胸脯中了一枪,李初四的肩胛骨被打穿。两个人都侥幸没死成。等他们清醒过来,发现地上有三具同伴们的尸体,其他人已跑得没有踪迹,真是气不打一处来! 第三八一章 为希望而活 血鹰见狙击步枪和三八步枪都已抢到手,第一阶段的目的已经达到,便命令王圣张保火速后撤。 回去时,血鹰可不再吝惜,而是直接到肖家棚村,找到肖贵,让他帮忙买了三匹马。 三个人,三匹马,一路狂奔。仅用了一天就回到信州府。文奎看见自己的爱枪被血鹰抢回来,真是又惊又喜! 血鹰的实力不容小觑。这么毫无厘头的事情都被他轻松解决。 当晚,文奎免不了一顿好酒好菜招待血鹰、王圣和张保凯旋归来。他们一出手,不管有没有打死李初四,至少解除了文奎的一块心病。狙击步枪一旦落入骷髅门,那个后果谁人能料? 听说血鹰找回了文奎的枪,数十个最贴心的将领都来到文奎府中,向他道喜祝贺。 且说徐放和李初四挨了枪子,阎王爷没让他们死。祖师爷看见他们的惨状,心疼得不行,亲自为他们做手术,取出子弹头。在没有麻药的情况下取弹头,两个人都免不了受苦。 休养了半个月后,徐放和李初四已是活动自如,没什么大碍,祖师爷这才把他们召开面前。 祖师爷问:“初四,你断定来抢枪的人,就是文奎的人?” 李初四:“这事绝对错不了。除了文奎手下那帮人,谁能计划得如此周密?首先,这世上只有他们这伙人有枪。文奎平时向别人宣称,他认识西洋商人,枪是从他们手里买的。而事实上,我听林枫说言,所有人都没有看见过那个西洋商人。也就是说,文奎很可能拥有制造先进武器的技术,只不过他秘而不宣。” 祖师爷听得很兴奋。骷髅门存在了一百多年,一直都这么不温不火,祖祖辈辈留下的门规,就是绝不参政。帮中之人不得和官方接触。所以,他们只能以民间形式,保持着其特有的神秘性。也正因为如此,骷髅门始终做不大。帮中弟子最多时也没有超过一千人。 石壁村作为骷髅门的基地,在全国各地还有一百零八个联络点。他们通过戴骷髅帽,念帮规,学弟子经等,统一帮中弟子的思想。如今天下大乱,军阀混战,祖师爷想趁机作乱,迅速扩大自身的实力。大弟子徐放一个不小救回李初四,那支杀人于百米之外的步枪,让祖师爷看到了胜利的希望。 没想到文奎的动作快得惊人。那么短的时间,不但找到石壁村,还抢回了狙击步枪。这个结果,实在让祖师爷难以忍受。 徐放见祖师爷并没有按照帮规来处置自己,感动得跪倒在他的面前,眼泪汪汪地说道:“弟子徐放,感谢祖师爷不杀之恩。” 李初四见状,岂有不跪之理?他也一并跪下不起。祖师爷长得仙风道骨,慈眉善目,实际上包藏着祸心。他一点也不以自己年岁已高而停止折腾,幻想自己能活一千岁。 “两位爱徒,你们都起来。规矩是人定的,也是人改的嘛。动不动就杀,我帮子弟子的性命难道不值钱吗?生命只有一次,把你们杀了多可惜?我岂不是自毁长城?” 徐放和李初四被饶过一死,岂不感恩戴德? 特别是徐放,他很清楚帮中的规矩,发生这么大的事情,没有受到任何处罚,祖师爷给了足够大的面子.他当然应该表现得更加积极一些,便献言道:“祖师,徒儿认为,但凡是人,必然会有弱点。文奎不是神仙,他也有自己的软肋。之所以没有成功,是因为我们还没找准他的软肋。一旦找准,攻无不破。“ 祖师爷双眸闪过一道精芒,似笑非笑地说道:“愿闻其详。” 徐放也不急着抛出自己的方案,而是避重就轻地答道:“目前我也没有更好的办法。等会,我和李初四下去好好研究一下,拿出一个完整方案来。希望能以四两拔千斤的招术,破解文奎的雷霆万钧。” “你们去吧。当务之急是把整个石壁村周边三里地,全都布置好幻阵。这次文奎的人意外杀到我们的草原,这说明了什么?说明了他们完全有可能给我们来个反杀,彻底端掉我们的老巢。到那时,不要提得我们没有立锥之地。” “请祖师父放心。我这就下去加强幻阵的力量,让外人无法接近石壁村。” 徐放带着李初四,走进那些能产生巨大能量的幻阵。李初四觉得,自己要不是有徐放带着,一辈子也没办法走出他布下的迷宫。 一路上,徐放悄然往树林里安放幻石,李初四只有帮他提布袋卖苦力的份。他们用了整整一天,两麻袋的幻石撤出去,也只是在石壁村外围布下一半幻阵。第二天他们又干了一天,总算按祖师爷的要求做好了防役。 李初四对于布幻阵这种招术,真是羡慕得要命,嚷嚷道:“师兄,你什么时候教我布幻阵?这玩意真是太厉害了。” 徐放得意地笑道:“进了我们骷髅门,能学的东西还有很多。布幻阵,一般要成为祖师爷的关门弟子才行。你现在的水平,只能学一些低级的本领。等以后慢慢获得祖师爷的信任,他自然会教你高级的法术。如幻阵、符诀等。这些都是江湖上密不示人的手段。” 李初四觉得自己是一条贪吃的鱼。徐放抛下一个又一个诱饵,引他上钩。他很想学到骷髅门的法术,也愿意义无反顾如飞蛾扑火。身为骷髅门的低级弟子,吃穿不愁,愁得就是如何长命。 本事高强的人,当然更容易在激烈的竞争中存活下去。 这次要不是被文奎的人打个突然袭击,李初四是很可能因其居功甚伟而破格成为关门弟子的。 每当想起这事,李初四就恨得直咬牙。特别是每天晚上想起江映红,那种对月思人的感觉很难受。 绝境有时候会催生人的智慧。愚顿如李初四的人,因为生存而变得渐渐聪明起来。 布完幻阵,李初四对徐放说道:”师兄,就算文奎把他的狙击步枪抢回去了。我们还是有办法弄到枪和子弹。” 第三八二章 易容术 徐放等的就是这句话! 李初四跟随林枫时间长,耳闻目睹,对文奎的阵营比较了解。徐放瞪大眼睛,一言不发,而是以眼神传递给李初四强烈的信号,他在等待他的下文。 真是无声胜有声。 李初四觉得这位大师兄不怒而威,浑身杀气凛然,比祖师爷还要可怕。祖师爷那慈祥的外表,估计就算杀人,也是属于杀人不见血的那种人。 听李初四说完自己的计划,徐放沉默了。他的计划的确可行,风险也是极大的。一旦被文奎的人发现或者缠上,那可是事关整个骷髅门的生死存亡。以文奎手握三十万大军的实力,区区一个骷髅门又算得了什么? 想到这,徐放不寒而栗! 有时候,徐放私下也在想,祖师爷是不是老糊涂了。这么简单的道理难道他不懂吗? “办法当然是个好办法。俗话说得好,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着。如果我们能神不知鬼不觉地进入文奎的兵营,那当然是最好不过的事情。”徐放思忖片刻,说道:“走,我们去见祖师爷!” 他们来到祖师爷的练功房,看见他高高坐在练丹炉上,周边的氤氲之气让他的面容变得忽隐忽现,无比的神秘。看上去祖师爷就是一个老神仙。 让徐放不明白的是,既然是老神仙,应该能参透一切。难道他就不怕文奎报复吗? “你们想出办法来了?” 祖师爷的声音很宏亮,就像是从云端传来的一样,缥渺虚幻,那么的不真实。 “回祖师爷,我们需要易容术,还有迷魂香。有这两样东西,就算文奎是神仙,他也猜不透究竟是谁偷了他的武器。” “这个简单。迷魂香是现成的,易容术我现在就传授于你们。初四呀,按照门中规矩,你还没有资格学习易容术。念你对骷髅门忠心耿耿,我决定破一次门规,提前将易容术传授于你,望你珍惜!” “谢祖师爷!” 徐放被祖师爷安排进入一间密室,大约半个时辰,李初四看到的不是徐放,而是文奎! 李初四瞪大眼睛,差点吓傻了。眼前这个假文奎,简直和真文奎没有二致。 “太......太像了!徐师兄,你简直可以以假乱真了。我敢保证,夜间你爬到文奎婆娘床上,怕是连他的婆娘也辨不清真假。” 仙风道骨的祖师爷“呵呵”一笑,甚是得意之色。徐放点点头,说道:“初四,从现在起,我就是文大元帅,你就是我的侍从。” 祖师爷在李初四的脸上稍稍动了一下手脚,李初四脸的半月形疤痕不见了,肤色变得更加白净、英俊,看上去更像个人样。 两个人互视一眼,对于祖师父的“杰作”非常满意,不由哈哈大笑起来。 三天后。黄昏时分。 老鹰嘴山寨,突然由远而近驶来两匹骏马。骑马的人正是经过易容的徐放和李初四。 此时,徐放的身份是文奎。 值守的士兵看见来人骑着高头大马,气派十足,自然不敢怠慢,主动从碉楼走出来。 “文奎”的马跑到碉楼前,“吁”的一声勒住缰声。 李初四也勒住缰绳,霍的一声从马上跳下来,对着士兵吼道:“文元帅来阵前视察,还不快点通报你们的主官?” 老鹰嘴的主官正是张志。这是一个从黑水寨开始就追随文奎打天的悍将。张志虽然没有血鹰和李敢那些人本事高强,实力和苏北相比也相差甚远。 之所以选择老鹰嘴,徐放就是欺侮张志没文化,好糊弄。张志接到碉楼的报告,说是文奎来了,立即放下手里的饭碗,心急火燎地跑步来到碉楼。 “文帅,您怎么不打招呼就来了?好歹也让我们派几个人去山下迎接你们吧?” 徐放认定眼前这个人,便是老鹰嘴守将张志,微微一笑:“我哪有那么娇贵?下午在办公室突然想起,便带了一名卫兵来视察一下防务。你这里一共有多少兵力?” 张志想想也是,一直以来,文奎都是那么平易近人,也不是一个喜欢按常规出牌的人。只是天黑了,他只带一个侍从,实在是太少了一点。自从扯起起义军的大旗,文奎也历经了几次危险。 张志答道:“三千人。” “有多少支枪?” “两百支枪。” “哦?平时训练抓得紧吗?” “都是按照文帅您制定的《士兵操典》训练士兵。每天训练时间不少于四个时辰。” “嗯。不错。我来你这里,还有一件事,需要你帮忙的。” “文帅客气了。您尽管吩咐,下官一定照办。” “元帅府最近在组织一支特别警卫队,必须装备最好的武器。所以我想从你这里分出一百支步枪,两百颗手雷,两千颗子弹。不知你是否支持我?” 张志一听,脑袋“轰”一声响。什么都好说,唯独武器是山寨的生命线。“文奎”专程来,原来是要从他这里分出一半的枪支弹药。 “这个” “什么这个,那个的?行不行给个痛快话!” 文奎岂是一个小小的张志能够得罪的?夜色已经降临,张志暗想,文奎肯定还没有吃晚饭,不如吃了晚饭再说吧。 “行!等会我就让人去办。文帅,您先去饭堂用膳吧。” 岂料“文奎”根本就没有在这里用餐的打算,说道:“不了。等会我还要赶回去召开一个紧急会议。你现在就让人去办。我估计士兵会心存不满,你一定要做好说服工作。等我购得新的武器,再给他们重新装备就是了。只是现在急需要用,所以我才连夜亲自来山寨。” “明白。末将这就去办理。” “那好吧。我和我的侍从就在这里等。” ....... 半个时辰后,张志果然拉来了四大箱的枪支弹药。挂在“文奎”和侍从的马背上,马背显然有些难以承受。 假文奎见事也办妥,不由大喜过望,兴奋地说道:“张志,好好干,等有好的位置,我一定重用你。好了,就此别过!” 张志向假文硅行了个标准的军礼,这让假文奎很纳闷,他不知道该如何回应,便直接双手抱拳,向张志挥手告别。 第三八三章 毒计 徐放和李初四拉着骗来的枪支弹药,内心是一阵狂喜! 他们到达山下,立即从树里窜出四个同伴接应,一行六个人把一百支枪分掉,直接绑在马背上,六匹马如飞一般消失在苍茫的黑夜。 再说张志,和假文奎告别之后回到饭堂,继续他还没有吃完的晚餐。这时天已经完全黑下来。崇山峻岭黑乎乎的,如怪兽一般蹲在信州大地上。一开始,张志是有些担心“文帅”的安全问题,这么晚了他只带了一个侍从,会不会不安全?越想越觉得蹊跷,总感觉到有什么地方不对劲! 首先,如果文奎想抽调一百支枪,用得着他亲自来吗?他只需要向军需官交待一声,自然会有人帮他办好。其次,近些年文奎也出了不少事,特别是其其格打猎被劫,应该说给他上了一课。他不会仅仅带一名侍从,就趁黑上老鹰嘴,又趁黑回去。这摆明了是不把自己的生命当回事。按照张志对文奎的了解,他不会这么干。第三,以往文奎来老鹰嘴视察,都会住一个晚上,和兄弟们好好聊聊天。这次来也匆匆,去也匆匆,并不附合文奎的性格! 还有,“文奎”的声音似乎也没有以往那般清脆、洪亮,似乎是变了声! 想到这些,张志有些坐不住了!前些日子发生的其其格被劫,文奎的狙击步枪被抢走。幸亏被血鹰追回。这次如果被人骗走了100支枪,还有两千发子弹,两百颗手雷,那还得了?! “备马,我要去元帅府!” 张志交待了副将几句,带着几名了卫兵,连夜向信州府飞驰而去。他们到达元帅府,已经是子时。整座城市都在沉睡之中,的马蹄声踩在大街上无比清脆。元帅府前灯火通明,到处亮得白昼似的。 张志一跳下马,连奔带跑地来到侍卫面前,嚷道:“我要见元帅!” 侍卫面无表情地说道:“对不起,元帅已经休息。” “十万火急。麻烦通报一下。出大事了!” 文奎被侍卫叫醒,听说张志连夜求见,一骨碌从床上弹到地下。张志垂头丧气地坐在客厅等候。 文奎气不打一处来,不悦地问道:“张志,你有什么事不能等到明天?” 张志像看珍稀动物似的,反反复复看了文奎几眼,大脑里努力搜索着两个文奎的细微差别,不由猛拍大腿,大声喊道:“哎呀,我被骗了!” 听张志如此这般的说完,文奎惊呆了!自己一天都呆在元帅府,根本没有出过门。而张志那里却发生了这么大的事情。这次事件的严重性远远超出了上次。假文奎可是骗走了一百支枪,两千发子弹,两百颗手雷。把老鹰嘴的装备骗走了一半! “张志啊,张志,你跟随我好几年了,难道还不认识我吗?” 文奎有些狂躁地一把抓住张志的衣领,愤怒地吼道:“你怎么连我也认不出来了?” “那个假文奎,真是可以以假乱真!我只是觉得这件事的疑点实在太多,这才连夜跑来汇报。” 文奎有些无语了。张志读书少,没文化,也太好骗了一点。这个假文奎究竟是何方神圣,他心里已有了一些底数。血鹰、王圣和张保三个人到石壁村把枪抢回来,而骷髅门的人运用易容术,凭空造出一个假文奎,又到张志那里行骗。 事情或许就这么简单。 “你,张志,现在立即返回老鹰嘴。要是再有个闪失,驻地被人偷袭,小心我砍了你的脑袋!” “是!” 张志强忍着泪水,吼了一声,带着几个卫兵又连夜赶回老鹰嘴。 血鹰和李敢听说张志被骗,被骗的枪支弹药数量惊人,也都不淡定了。这两人都是行走江湖的老手,自然知道易容术的厉害。 血鹰说道:“能用易容术再造一个假文奎,这个人肯定见过你。除了李初四,就是那个挟持其其格的家伙。这两个人都是近距离和你见过面的。所以他们要以假乱真,也就不是一件难事。” 文奎问:“你确定是骷髅门的人干的?” 血鹰:“基本上可以确定。骷髅门的易容术在江湖上是出了名的。除了声音他们难以模仿,人的面相完全可以做到以假乱真。而且他们选择了黄昏去行骗。光线又不好,难怪张志这个头脑简单的家伙会受骗。” “当务之急是要赶快把枪支找回来。被抢了两支枪,我都担心会出乱子,现在一次性被他们弄走了那么多武器,难保不出乱子。” 文奎的担心是有道理的。骷髅门要是有人有枪,说不定会掀起一场腥风血雨。他们就算不敢和军阀们争天下,在地下世界那绝对是可以一统江山的。 李敢说道:“我估计这次的难度会比上次大很多。上次血鹰等三个人抢回了狙击步枪,多半凭的是运气。这次估计运气这玩意是很难行得通了。骷髅门的人如此狡猾,他们肯定会做足了防御。到时候他们软硬不吃,我们就很难突破。” 血鹰只到过石壁村外围,但对于幻阵也有初步了解。苍龙山的幻阵只不过是个非常普通的幻阵,如果骷髅门的人在石壁村弄出更大的幻阵,将会对进攻带来很大伤亡。不管是黑鹰队还是黑虎队,如果不懂得破阵,一旦陷入,只有挨打的份。到时候伤亡一定非常惨重。 得知血鹰的担忧,李敢阴阴一笑,说道:“我倒是有一个办法可破骷髅门的幻阵。” 文奎和血鹰纷纷把目前聚焦到李敢身上,等待他的下文。李敢顿了一下,沉声说道:“火攻!” 一说起火攻,文奎自然知道什么意思。元军几十万军队,拿不下一个小小的黑水寨,那几大桶汽油立下了汗马功劳。如果对付一个小小的石壁村也用火攻,是不是杀鸡用了宰牛刀? 见文奎和血鹰都默不作声,李敢继续说道:“血鹰不是说石壁村在白云深处吗?山高林密之地,我们只需要在外围扎下大部队,然后放一把大火去烧,随着大火向村内延伸,我估计再狡猾的敌人,也只有举手投降的份。” 第三八四章 开始火攻 文奎和血鹰听罢,不由面面相觑。李敢的计策不是不好,而是太过阴毒。像石壁村那种地方,别的资源不一定多,树木的确很茂密。一旦燃起大火,估计十天半个月也不会熄灭。 文奎感叹道:“如此毒计,到时候怕是连野兔也不会留下一只啊。” 李敢也不矫情,直接说出了自己的想法:“一将功成万骨枯。历朝历代莫不如此。如果过于吝惜生命,岂不是给坏人留下了太多的活命空间?” 文奎知道,李敢的话也没错。对付强敌,的确无须太过仁慈。对敌人的仁慈,其实就是对自己残忍。可以想象,骷髅门的门徒获得那么多枪支弹药,一定会给信州的老百姓带来巨大伤害。不如趁他们羽翼未丰之际,彻底将他们剿灭。 几个人一商议,决定派出血鹰和李敢,各带五万人马,先把石壁村围得水泄不能,逼迫骷髅门投降。如果他们负隅顽抗,只需要运几桶汽油上去,以石壁村为圆心,浇满汽油,然后放一把火。到了那个时候,骷髅门所谓的“幻阵”不攻自破。 三天后。 十万大军突然出现在肖家棚村附近,领头者正是血鹰和李敢。 血鹰在肖家棚村有肖贵这个好朋友,也是如鱼得水。当他再次出现在肖贵面前时,肖贵紧张得连话都说不出来。令他意想不到的是,在他家住了几天的江湖郎中,竟然是文奎手下的一员大将,手里掌握着数万军队! 肖贵忐忑地问道:“血大人,你们想干什么?” 血鹰轻轻拍了拍肖贵的肩膀,笑道:“别怕,肖大哥。我们是来为你们除恶的。那个横行多年的骷髅门,惹上了我们文元帅,文元帅这次派重兵压境,就是想把他们连根拔掉,以绝后患。” 肖贵愣愣地问:“你说的是石壁村的骷髅门吗?” “当然。” 见血鹰神色如此坚定,肖贵算是明白了一点道理。他上次带着两个伙计来,原来就是为了收拾骷髅门? 肖贵说道:“那地方很邪门的。我们本地人打猎,只要走到石壁村附近,就会迷失了方向。有些人被困在里面,几天都出不来啊。” 血鹰微微一笑:“那是因为骷髅门的人擅长布幻阵。这种阵法能迷幻人的感知,使人走进去就像到了迷宫。这也是你们村几百强壮劳动力还抓不到一个人的原因。那个人被骷髅门的人给救走了,给我们也带来了一些损失。所以,我们不会饶过他们。我想请你们村派一些人给我们带路,十万大军围困一个石壁村,不怕他们不投降。” 听说只需要人带路,就可以为自己报仇,肖贵当然是第一个报名。血鹰看了看他腿上的伤,已无大碍了。看来黑鹰组织帮派传下来的金创药效果很好。由肖贵出面,一下子从肖家棚村挑选了四十名年轻力壮的小伙子当向导。这些向导其实都没有到过石壁村,说法也是惊人的一致,到了石壁村附近,就再也进不去了! 进不去没关系,带到哪里算哪里。只要接近石壁村,就让大火去带路! 到了现场,听当地老百姓的传言,血鹰渐渐接受了李敢的战法。既然人没办法进村,那就用大火去烧。烧他娘的几天天夜,让石壁村成为一片焦土! 十万大军围困住整个苍龙山脉,部队呈圆周形分布,一座山一座山地推进,一步一步地向石壁村移动。终于惊动了骷髅门的祖师父! “报告村东发现军队!” “村西聚峦峰发现军队。” “村北......” “村南部......” 收到门中弟子的报告,祖师爷有了一种灭顶之灾的预感。这次来的军队漫山遍野,黑压压的一大片。这些人来到苍龙山,并不急着进攻,而是围困!密密麻麻的士兵,把大山围的水泄不通。然后又开始干一件让祖师爷意想不到的事情,砍柴! 那些军士围住石壁村,并不是急着进攻,而是挥刀砍柴。这让祖师爷打破脑袋也想不开。等那些宽达数丈的火路被砍开,他终于想到了,这是要砍开一条火路! 十天过去了,以石壁村为圆心,被砍开了一条长长的圆形的火路,以免大火伤及无辜。同时,文奎让人运来了两大桶汽油,每一桶三百斤重。总计六百斤汽油,被撤在石壁村周围。李敢向那些撒满汽油的柴草扔下一个火种! 呼!火焰腾空而起。 这是春天。万物都在散发出勃勃生机。墨绿色的山峦上,到处都开始冒白烟。火势越烧越旺,不时传来骇人的声音,噼噼啪啪......对于危险有着天然敏感的动物们开始四处逃窜。然而,等待他们的是军士们的刀枪。 几乎每天都有野兔野猪等野生动物,冒死从火堆里冲出来,又成为军士们的枪下美餐。 同一时间,不同地方同时起火,这让祖师爷变得脸色漆黑。他也是一个擅长玄学之人,千算万算,就是没有算出骷髅门会有灭顶之灾。徐放和李初四骗回来的枪支弹药堆在那里,除了李初四能熟练使用,其他人根本不敢用。特别是那些甜瓜似的手雷,前两天不小心还把自己人的手臂给炸飞了。那个笨蛋按照李初四的方法拔开了保险销,却不知道扔出去。轰的一声,手臂炸飞!现场十分恐怖。 大火燃烧了一天以后,山上开展出现大量焦炭似的地带。一些动物不敢往外冲,就往村庄里逃。石壁村变得像动物园似的,出现了十分可笑的景观,人和动物争地盘。骷髅门的一千多弟子,没有谁敢冒着熊熊烈火冲下去。 大火冲天而燃。特别是到了深夜,火光燃烧起来,映红半边天。随着包围圈的逐渐缩小,祖师爷和众多门徒也就越绝望。 文奎派来十万军士,并不是打仗,而是放火!如果是真刀真枪地干,祖师爷觉得还可以一搏。而如今 深夜,祖师爷把徐放和李初四召到房间商量对策,这两个货色也是脑子像浆糊似的,想不出任何突围和解救的办法。 第三八五章 突围 文奎举着望远镜,站在一处山峁上观察,眉头皱成了一个结。李敢的这一招实在太过阴毒。大山深处的动物经受不住火攻,没办法从大火的包围圈突围,只有向石壁村中心逃窜。现在,村里的人类已经和那些动物较上劲了。成百上千个骷髅门教徒手持利器,驱赶从火海里逃窜出来的动物。 镜头里,十几个骷髅门教徒正围着一只大猩猩,拼命地砍杀。大猩猩力气再大,也经不起几刀。没多久,那只大猩猩便被砍死在地上。也不知道大猩猩是否伤害了人,那些凶手似乎并不解气,转眼间把大猩猩剁成了肉泥,形象十分恐怖。 上千人的教派被熊熊大火围困。起风了,火势更加凶猛! 一些门徒跪倒在祖师爷殿前,发出了悲怆的求救声:“祖师爷,快点想办法呀。这样下去我们都会被大火烧死的呀。” 徐放作为大师兄,神情倒也镇定。他吼道:“你们别在这里丢人现眼。祖师你正在祈雨!” 据说诸葛亮就具有呼风唤雨的本事。难道祖师爷也有这本事? 殿前跪了一大片,估计有好几百人。这些人的脸上都有着面对死亡的恐惧。此时,祖师爷端坐于一个高高的看台上,双腿盘膝,嘴里喃喃而语。原本他果真在做法事! 起风了! 乌云也来了! 跪着的信徒原本已是绝望的心突然升腾起活下去的希望。祖师父果真无所不能!浓浓的乌云从遥远的天边向苍龙山脉靠拢。大约半个时辰以后,老天突然下起了瓢泼大雨! 哗啦啦 从天而降的大雨,就像是银河决了堤。来得很突然,很猛烈。大雨浇在熊熊燃起的大火上,很快就将大火扑灭。 血鹰和李敢等人对这一突如其来的变化,显然没有思想准备。由于这些日子都是晴天,那此负责砍柴烧火的将士连帐蓬都没有搭。天降大雨,他们一个个都被淋成了落汤鸡。 有人高兴有人愁。 祖师爷见目的已经达到,天降大雨,显然就是天不绝我! “全体都有,大家立即杀向山去,分头投奔徽州城朱冲!” 无论是谁,一旦被逼到绝境,他所爆发出来的能量是相当可怕的。骷髅门上千弟子,浩浩荡荡地冒雨着着一个方位突围,这让文奎等人猝不及防。那些将士们纷纷找地方躲雨,完全没有预料到骷髅门会冒雨突围。那些门徒一个个手执利刃,其中还有些人有步枪和手雷,他们一边跑,一边喊杀,而且力量相对集中在一个点,很快就被他们撕开一个口子,有的人坐上抢来的马,开始逃命。其他人也跟着效仿。 冲锋、抢马、逃命...... 肖家棚村乱作一团。有些胆小一点的村民象缩头乌龟似的,根本不敢露头。 瓢泼大雨下了整整一天一夜。等大雨停下来,苍龙山的大火已经完全熄灭。骷髅门的门徒也逃个精光。陷入绝境之后,骷髅门门徒逃生的欲绝达到顶峰,突围时变得无人能挡。这个变化让文奎也不知如何应对。 毕竟有枪支弹药的人还是少数士兵。更可怕的是,那些逃跑的门徒一边逃,一边扔手雷,还炸死了不少士兵。 十万人围住苍龙山,结果还是让骷髅门的人逃走了。这对于文奎来说,的确是不可理喻的事情。 而事实却这样发生了!文奎带着血鹰和李敢等人来到石壁村,发现这里早已成为一片废墟。祖师爷在临走时,自己放一把火烧掉了房子。这片山坳从此将杳无人烟。 “撤!” 文奎一声令下,部队开始收拾摊子,纷纷向信州府撤退。肖家棚村应该是朱冲的辖区。时间拖得太长,要是朱冲带领大部队杀来,事情就会变得越来越复杂。 再说祖师爷和徐放一班人,带着残存的五六百人逃出了文奎的包围圈,完全不敢停留,而是向朱冲驻守的徽州城仓皇逃窜。等他们到达徽州城外,回头一看,却不见了李初四! 混乱之中,谁也顾不得谁。只恨自己的爹娘少生了两条腿。一旦安全了,祖师爷和徐放才意识到,李初四一定是中途逃跑了。 原因很简单,李初四是从朱冲的部队逃出来的。他这样去投奔,简直和送死没什么区别。李初四经历得多,心思也变得越来越缜密。既然没办法阻挡祖师爷的行为,那只有改变自己! 祖师爷冷冷地问道:“背叛师门,该当何罪!” “死罪!” 众门徒异口同声地吼道。朱冲听到消息,已经亲自跑到城门外来迎接了。 “祖师爷,真没想到,你会带着那么多人远道而来呀。要不然,我会亲自去苍龙山迎接你的!” 祖师爷摆摆手,无奈地叹道:“吾等乃丧家之犬!何足挂齿!” 朱冲看到祖师爷的门徒手里,竟然还拿着数十条步枪,还有大量的子弹、手雷,兴奋得眼睛发绿!他连忙把祖师爷等人请进城里,找了几家干净的客栈把他们安顿好。之所以不把他们安排进兵营,就是要给祖师爷创造一种客人的印象。意思很明显,你们是客人,我才是主人。住客栈对于谁来说,都不可能是长久之计。 祖师爷和徐放等几个核心成员被邀请到将军府上吃饭,其他人随便在客栈安排吃住。 “朱将军,你们到徽州城已是一年有余,我等因为身处世外,不方便前来打扰。没想到这次遭遇了灭顶之灾,走投无路,还要是麻烦朱将军啊。” 朱冲小眼睛滴溜溜地转,一肚子的鬼主意。他的内心早就开始狐疑,为什么身处世外的骷髅门会有那么多武器?为什么文奎会派出十万人马来围剿骷髅门?这两者的关系的确难以厘清。 “祖师父,恕晚辈无理。不知为何缘故,文奎怎么会对骷髅门下如此毒手?十万人围住一个弹丸之地,还动用大火来烧,这是想把你们烧成骨灰呀。” 朱冲伪装得很像,当然是兔死狐悲的那种。祖师爷淡淡一笑,说道:“这世界狠人我见多了,这次见识到的文奎堪称第一,绝无第二!” 第三八六章 求贤若渴 朱冲从祖师爷的表情看出,这货算是让文奎给吓破了胆! 其实祖师爷也没有说错,文奎的计谋的确是太过毒辣了。区区一个骷髅门,只有一千来人,竟然动用了十万军队,还采用了火攻的战术,实在是太恐怖了。 但朱冲也是一个要面子的人,祖师爷的话,让他不知道是溢美之词,还是恐怖到了极点。反正他的话让他很不舒服。 朱冲强忍住内心的不满,问道:“不知道祖师爷为何和文奎结下如此深仇大恨?” 祖师爷如此这般地把事情的来龙去脉都交待清楚,还再三说明,都怪自己太心贪,差点带来灭门之灾。如果朱冲愿意提供帮助,他愿意交出所有的枪支弹药,换取他想要的平安! 祸起萧墙。 既然知道祸害的根源在哪里,按理说祖师父应该把那些枪支弹药全都送回给文奎,可是他偏偏不!这就是他的老谋深算之处。借他人之手,为自己报仇,当然是最合算的买卖。 朱冲早已被那些枪支弹药馋得流口水,听祖师爷说愿意把枪交给他们,那个兴奋劲就不一般了。 “祖师爷,看在你我曾经同门的份上,你的要求我全盘接受。我在徽州给骷髅门找一块地盘,让你们安顿下来,怎样?” 想当初,朱冲也是骷髅门的一个门徒。朱元璋拉起队伍单干,他认为和姓朱的本家一起干,可能更有前途,从而从骷髅门出走,参加了朱元璋的红巾军。由于朱冲从骨子里具备了骷髅门的狠劲,作战勇猛,屡建战功,从而深得朱元璋器重,成为他麾下的一员猛将。 “那就多谢朱将军了。我现在就让门中弟子把那些枪支弹药送过来。” 祖师父说话算话,朱冲也不含糊,果然都兑现了自己的承诺。 徽州城西有一条宽窄巷,连绵半里地,高高矮矮数十栋民房,有的房主都因为战乱而奔走他乡,有的房主全家死绝,成了无主房。朱冲一道命令:征收! 没过几天,骷髅门剩下的残渣都住进了宽窄巷,还把这条巷改成了福贵巷。 朱冲有了枪支弹药,却没有教练。这又成了一个大问题。只有靠自己小心翼翼地摸索。步枪还好些,手雷那玩意爆炸力强,没人敢去碰。 这种时候,朱冲便是想到了李初四的好。这个李初四的确是个怂种,但他跟随林枫时间长,懂得开枪、扔手雷。就凭这一点,就不能不说李初四是个人才!而朱冲正是需要这样的人才! 这天,朱冲带着几个贴身卫兵,徒步来到福贵巷。祖师爷独享一幢四合院,没事的时候自己练功,传授技艺,日子过得倒也逍遥。听说朱冲亲自来访,他也不敢怠慢。毕竟现在的骷髅门再也不像以前一样风光无限。 “朱将军屈尊,老奴有失远迎!” 祖师爷深深地向朱冲鞠了个躬。朱冲连忙摆摆手,笑道:“祖师爷,免礼,免礼了!我也曾经是您的门中弟子呀,您老人家如此厚礼,岂不折杀我等?” 坐定。朱冲直接说明了来意:想找李初四当教练。 祖师爷不由眉头拧成了一个“川”字。这个李初四的确不是个东西,竟然敢在半途逃跑。依照帮规,这种背叛师门的恶劣行径,也是要受到严惩的。 朱冲当然知道背叛师门的后果,想当初自己也是抱了朱元璋这条大腿,才敢于走出师门的。要不然祖师父可不是活神仙! “祖师爷,不瞒你说,你把那些武器送给我军,由于不懂打枪,还是发挥不了作用。所以,我想请你一起想想办法,找到李初四,不是为了严惩他,而是想重用他,请他当教头。” “朱将军,不瞒你说。李初四的叛逃行为,一旦抓住他,剥皮抽筋也不为过。既然贵军缺少人才,我们也不妨一起找,找到以后给你送来。不过我可把话说在前面,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不要让他觉得,你是在求他,而是要让他感觉得,你给了他一个活命的机会。不知朱将军是否理解我的意思?” “当然明白。” 朱冲微微一笑,暗暗骂道,奶奶个熊,姜还是老的辣!他很清楚祖师爷的为人,对付李初四这种人,的确不能放下面子去求。那样他会翘尾巴的,应该如祖师爷所说,先把他吓个半死,然后再给他一个活命的机会。那样的话,李初四才会死心踏地跟着起义军混。 然后,事实证明,朱冲和祖师爷两个人都把事情想得太简单了。他们两股势力加在一起,派出了上千人的暗探,深入到徽州府的各个角落寻找,并没有找到李初四的踪迹。 半个月过去了,李初四仍然杳无音迹。这让朱冲有些狂躁! 他的计划是赶快找到李初四,训练出一支熟练掌握枪支弹药的小分队,然后找仇敌打一一次大仗,用战果向朱元璋请功。比如他能一鼓作气拿下温州、台州,他岂不是立了大功? 在骷髅门,就算徐放和李初四呆在一起的时间长。徐放对于他的生活习惯比较了解,熟悉他喜欢吃什么菜,喝什么酒,泡什么妞。然而,徐放和其他人的结果一样一无所获! 朱冲亲自把徐放请去府上喝酒,表现出求贤若渴的迫切感,那也是毫无用处。不是徐放不帮,而是这个李初四莫名其妙地来了个人间蒸发。 就算朱冲愿意许给他官职,他连这个意图都没办法传达。几杯酒下肚,徐放在酒精的刺激下,突然心生一计,说道:“朱将军,我有一计,不知是否可行?” 朱冲兴奋地说道:“但说无妨!” 徐放得意地笑道:“其实朱将军想找一个懂枪法的人并不难。比李初四精通枪法的人很多。” 说到这,徐放故意放缓的语速,急得朱冲连忙喊道:“说,你说啊。我听着!” 徐放这才向朱冲说出了自己的想法,朱冲一听也不由兴奋地喊道:“妙,实在是妙!” 第三八七章 投军 这天中午。阳光毒辣。信州城门口迎来了一个不速之客。 这是一个青年男子。上身一件麻布对襟衫,下身是黑色的裤子,脚上穿着一双布鞋。此人背上横背着一个褡链袋,手里拿着一把油纸伞。再看他的脸上风尘仆仆,一看就是走了长途的人。 “站住!” 守城的士兵横刀拦住了去路。青年男子驻足,双手举起,说道:“麻烦通报一下。俺想投军。” “什么?投军?”守城的士兵上下打量了一下这个青年,证实自己没有听错。眼前这个长得骠悍的青年双目地注视着他们。 现在是太平日子。两个值勤的士兵主要负责检查进出城的百姓,抓抓盗贼什么的。而眼前这个青年,从气质上给人一种不怒而威的震慑感。 “我看你是探子吧?说,你是不是元军派来的探子?” 守城士兵欺身而上,雪亮的军刀便抵住了那青年的脖子。青年脸上没有一丝怯意。 “我不是探子。我是从北方逃来难民,实在活不下云了,就想投奔文元帅帐下混口饭吃。麻烦通报一下。” 青年仍然是波澜不惊。连刀架在脖子上都不怕,这显然给守城士兵传递出一种强大的信号,此人不同寻常。 “拿什么来证明你不是探子?” “信不信由你,反正我不是探子!” 正在守城士兵和那青年较着劲时,李敢从城里走出来,吼道:“什么人?” 守城士兵连忙屁颠颠地跑过去,向李敢汇报了情况。李敢上下左右瞅了一眼青年,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张虎。” “哪里人?” “俺是山东曲阜人。” “为什么想投军?” “俺在北方杀了一个蒙古族士兵,一路逃跑。现在已经没钱吃饭了。所以,想投奔文奎文元帅,求他老人家赏口饭吃。” 李敢被这年轻人逗笑了:“他不是老人家,他和你一样年轻。” “他和俺一样年轻?这么厉害?” 那个叫张虎的年轻人瞪大眼睛,表示出难以置信的神情。看来他真的不认识文奎,根本不知道文奎长啥样,也不知道他的年龄。 “当兵要打仗,打仗就要死人。”李敢故意吊张虎的胃口。张虎蛮不在乎地嚷嚷道:“我不怕。我练过武,也杀过人!” “嗬嗬,看来你还有几下子?” 李敢原本就有江湖人的匪性,听张虎这么一说,较上劲了。当场就要和他比试几下。张虎也不客气,比就比! 转眼间,原本是居高临下的检查,变成了平等的比赛拳脚。李敢把佩枪、佩刀往卫兵手里的一塞,撸起袖子就和张虎干上了。 张虎两腿往下一蹲,重心下移,两只眼睛瞪得像老虎似的。他一旦进入状态,果然很凶。只见他脚下一动,如一道残影一般扑向李敢。 李敢倏然晃动身子,一双脚踩起了梅花桩。上窜下跳,在张虎周边形成一个个虚幻的身影。任何时候,李敢的虚招都会变成实招。张虎的双脚也开始动起来,你来我往,一连十几个回合,居然难分输赢。 张虎突然虚招便实,一个箭步挨近李敢的身子,双手一伸,直接将他擒在手里,高高举了起来!李敢可是轻功高手,他的身体在半空,并不妨碍他反扑。只见他双脚猛然缠住了张虎的颈脖,一个“金绞剪”!张虎的颈脖被死死缠住,动荡不得。 输赢已定,现场围观的百姓爆发出雷鸣般的掌声。 刚才那个“金绞剪”,张虎自然懂得其中的奥妙。如果李敢双腿一用力,他的颈脖子就会折断。所以,他不敢反抗。 “愿赌服输,感谢将军的不杀之恩。” 张虎跪在地上,双手作揖,搞得李敢连忙双手去搀扶他起身。 那两个守城门的士兵没想到,这个叫张虎的年轻人竟然敢和李敢纵队长过招。真是初生牛犊不怕虎。要是换了其他人,早就吓尿尿了。 “小子,行了。你投军的事,我同意了!” ...... 张虎没想到,这么容易就混进了文奎的部队。从徽州一路走来,他想了无数种参加文奎部队的方案,想来想去都觉得会有风险。毕竟是两军相争,万一被文奎识破,那可是要砍头的。 眼下这局势,无疑让张虎阵阵窃喜。徐放说过的,只要能进入文奎的部队,哪怕只当个小兵,都有机会接触到枪。一旦学到射击、投弹等本事,张虎必须立即返回。朱冲是个很有心计的人,之所以选择张虎,那是因为张虎是他的副将,而且他的妻儿老小都在徽州。他不可能一去不复返。 假如张虎真的敢真心投靠文奎,朱冲一定会把他的妻儿老小的脑袋全都砍下来。 临别时,朱冲别有深意地对张虎说道:“你的妻儿老小都在徽州等你,希望你快去快回。” 张虎从他的话里听出来,这是一种危险,一种牵制。既然被朱冲选中,那也只有义无反顾地往前冲了。 只要自己学到一身射击、投弹的本事,再想办法组建一支队伍,一定能在未来的战场屡建奇功,到时候功名利自然不在话下。 出乎张虎意料的是,李敢没有把他派到基层去当士兵,而是把他留在身边当贴身侍卫。 李敢原本就是江湖大佬,身上的江湖义气重。对于能和自己过十几招的张虎,自然是刮目相看。 而张虎也很清楚,真的放开打,自己也不一定是李敢的对手。单凭他凌空施展“金绞剪”,自己怕是再练十年也练不会。这一招是少林狗拳里的招术,一般是在地面上使用。而李敢能在自己身体举起来的时用凌空使用,是需要很大的能量才行。 武术界就是这样。高手和高手对决,弄不好就会惺惺相惜。李敢没有对张虎下杀手,仅凭这一点,已让张虎感动了。如果李敢脚下一用力,咔嚓一声,张虎可能就去阎王爷那报道了。 这天,李敢带着张虎和罗小田两个侍卫来到元帅府。他的脸就是免签证的,过了三道关卡都畅通无阻。这让张虎暗暗欣喜,他很快就能见到如雷贯耳的文奎了。 第三八八章 行行出状元 文奎身穿长衫,手摇纸扇,一幅书生打扮。张虎无论如何也不敢把他和威武不屈的将军形象挂钩。李敢见了他,就像老鼠见了猫一样,显得无比恭敬。 文奎见面就问:“李兄,听说你最近收了一个小兵?” 李敢指了指张虎,愠怒道:“还不参见文帅?” 张虎领会了李敢的意思,连忙上前半步,沉声道:“张虎拜见文元帅!” “请起,别客气。进了一家门,就是自家人了。以后跟着李敢李纵队长,好好混!” “是!” “张虎,罗小田,你两个出去等我,我和文帅有些公务要商议。” 支开了张虎和罗小田,李敢就像变了个人,嘻皮笑脸地问道:“文帅,怎么样?这个张虎算不算一个好汉?能在我手里走下十几招的人并不多啊。” 文奎微微一笑,阴阴地反问道:“你说呢?” 李敢被考住了。他这人就是头脑简单,不愿意把事情往深层次想。而文奎的特长就是能把问题看得入木三分。 “我不知道。” “既然你不知道,你还敢把他留在身边当侍卫?侍卫的武功要求很高,忠诚度更高。而张虎这个人,你对他了解多少?除了他能打,还有他自圆其说的,在老家杀了一名蒙古兵,然后一路逃到南方。这些都是他的一面之辞,可信度是多少?假如他是敌方派来的奸细,而你又把他留在身边,你说后果会是什么?” “不会吧?哪有那么凑巧?“ 文奎见李敢那个憨样,觉得这家伙也是四肢发达,头脑简单。总是把人性看得很单纯。其他这世界最让人看不懂的就是人性了。 “李敢,我问你,你有几颗脑袋?” “一颗啊。” “既然只有一颗脑袋,你为什么对自己的性命如此看轻?你要知道,贴身侍卫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岗位,一旦出问题,估计你的性命也就交待了。元帅府的这些卫兵,都是经过了战场上检验的。这些人作战勇敢,武功高强,忠诚度也非常高。更重要的是,我们对每一个人都进行过政治审查,对他们的过去都有所了解。而你呢?为什么不请示,不汇报,直接草率地决定,把一个新兵放在身边当贴身侍卫?难道我们那些士兵都比他差吗?” 李敢被文奎说得哑口无言。文奎的每一句话都很有道理,看问题入木三分。 “那怎么办?” 最后,李敢不得不妥协。虽然他有权作主去选一个贴身侍卫,但这个决定的确太过草率。完全就是没脑子! “怎么办?那还不好办?把他放到一线去锻炼几个月,让人细心观察他的行为。如果真是人才,我们当然要。如果是奸细,坚决铲除,永绝后患。” “文帅,谢谢你提醒。我这就去办。” 说罢,李敢转身就走,却被文奎叫住了:“等等。上次从苍龙山突围出来的那些骷髅门的人,我们千万不可小视。这些手里还有数十支步枪和大量子弹。上次林枫和李初四只有两个人,两支枪,就已经折腾得我们够戗。这次要是出事,一定是出大事。弄得不好,我们就是放出去一支狼群。” 李敢轻蔑地笑道:“骷髅门有这个胆量吗?上次他们也算得上元气大伤。没有一年半载估计恢复不过来。” “小心无大错。你把汪根发给我叫来,就说我要见他。” “是,我这就去办。” “等等,张虎暂时还不宜参加这类机密工作。” ...... 汪根发被李敢派人请进一辆马车,神秘地“请”进了元帅府。文奎早就泡了一壶茶等在那里。 好些日子不见,汪根发的气色越来越好了。除了他的穿衣打扮,看上去有些土气,长相上是又白又胖,简直像个土财主。 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任何一个行业,只要做到楚翘了,那都是有好日子过的。现在的汪根发,手里管着四五百个乞丐。有了文奎这个后台老板,乞丐们根本不需要愁讨不吃的。就算是整天空手而回,回到丐帮窝点,仍然是好酒好菜招待着。 因为丐帮已成为文奎手里的一张情报网。乞讨的收益,再加上文奎暗地里补充的银两,让汪根发的小日子过得像神仙似的。 一见面,汪根发就问道:“文帅,您找我?” 文奎慢悠悠地问道:“最近如何?” “托文帅的福,我很好。” 文奎不由噗哧一笑:“我当然知道你很好啊。你有吃有喝,怎么不好?我想知道,最近信州府有什么异常现象吗?” 汪根发老脸一辣,说道:“这个暂时还没有。表面上看,一切平静。” “骷髅门的事你知道吗?” “不知道。” 好些日子没有和汪根发聊天了,文奎也没有把重要信息传递给他。这也难怪。他只有把骷髅门事件从头到尾再说一遍,让汪根发知道这件事的重要性。 文奎说道:“汪伯,从石壁村逃出来的骷髅门门徒有六七百人。这些人手上还有从我们老鹰嘴骗去的枪支弹药。如此一来,我们信州府其实已经很不安全。对于新出现的人和事,我希望你们都要提高警惕,及时向我汇报。” “请文帅放心。我养的那小探子在信州和饶州都摸了好几年了。那些小子精明的很呐,哪家的母牛生了牛仔,他们全都知道。要是有陌生人混进城,肯定会盯得他死死的。当然,我们盯的也是社会最底层的人,还有你们这些官府人家,我的探子可是没办法的呀。” 文奎表示理解汪根发的无奈。作为社会最底层的人,他是没办法了解官宦人家的生活。这个层面,只有从官方另外想办法。这方面,无疑是王道生他们的强项。这些日子,文奎忙于政务,差点把王道生这个老滑头给忘记了。 文奎道:“汪伯,你回去召集小乞丐们开个会,要求他们瞪大眼睛,盯住陌生人。发现有不对头的地方,可以让他们跑到元帅府来汇报。那些岗哨,他们都有第一时间接收情报的义务。” “好,那我告辞了。文帅请放心,我不会让您失望的。” 第三八九章 奇怪的人 汪根发起身要走,文奎突然想起一件事,连忙说道:“等等,你能否安排一些人去徽州?” “文帅” 文奎只有如此这般地交待一番,听得汪根发直傻眼。小半天,他才愣愣地问道:“你怀疑骷髅门的人逃到徽州?” “嗯。明白。我这就去安排。” “派几个机灵鬼去。稍不小心,可是要掉脑袋的。” 文奎又叮嘱几句,这才让汪根发离去。 此所谓养兵千日,用兵一时。丐帮的势力,就算文奎身边的高级将领知道内情的也不多。除了李敢、苏北、血鹰等少数几个知道。 这天早晨,李敢把张虎叫道身边,面色凝重地说道:“根据我们的规矩,新来的士兵都必须下到基层锻炼。经过请示文帅,我准备把你安排到老鹰嘴山寨去。那里的守将叫张志,从北方流浪过来的。为人忠厚老实,看上去还有些木讷。比较好相处。等过了半年,你再回到我身边。你看如何?” 张虎正在琢磨着“搂草打兔子”的好事,想以李敢贴身侍卫的身份,找机会干掉文奎。没想到事情这么快就出现变卦。他不由暗叹文奎的老辣。这个看上去文质彬彬的年轻人,就如一潭深水,表面平静,实际上深不可测。他几乎可以断定,李敢这样安排自己,一定是文奎在背后起作用。 李敢亲自把张虎送到老鹰嘴山寨。张志亲自到山寨门口迎接。 走进山寨一看,张虎不由暗暗吃惊,文奎部队的基层官兵,战斗涵养如此之高。训练场上一派热火朝天的景象。张志一边走,一边介绍部队的训练情况,听得张虎一惊一乍。每天四个时辰的训练,风雨无阻。这么高的强度,部队的战斗力岂不好到逆天? 张虎被两个士兵带到训练场,张志和李敢两个人关在房间里嘀咕了好一阵。张志弄明白李敢的用意,不解地问道:“文帅对部下不是一贯都很信任的吗?” 李敢眉头一皱,说道:“我也觉得这件事有些蹊跷,你也不能太过大意。帮我在暗中悄然观察张虎,看看他对什么最感兴趣。骷髅门的人从我们这里骗走了那么多枪支弹药,再是我们内部再出现大量间谍,那个后果不是我们可以承受的。” 张志被骷髅门骗走了那么多武器,这在整个文奎的部队同乎成了一个大笑话。现在李敢突然说起,虽然也是对事不对人,他还是感到老脸一辣,有些微微涨红。但李敢和文奎的关系,那也是众所皆知的。张志自然不敢把内心的不满表现出来。谁让自己像猪一样笨呢。 李敢微笑道:“一笔写不出两个张。你和张虎五百年是一家。所以文帅把他安排给你。希望你好生款待张虎,不要让他失望了。如果这个人忠诚度高,经得起检验,迟早还是要你还给我的。现在给你,只不过是让你培养他。毕竟我们的部队有很多新招术,其他军队连看都没看过。” 十天以后。文奎带着李敢、血鹰、苏北等人再次来到老鹰嘴视察。总教头辛力刚正在指挥着一帮人练习刀术。 三千人的队伍,排在操场上的场面非掌壮观。劈、挂、钩、挡,一招一式,每一刀出去都是呼呼生风。文奎站在高处,检阅着这些心爱的子弟兵,内心也是豪情满怀。 由于所有部队都是按照《步兵操典》进行的,训练的科目、时间、动作要领、考核项目都有具体规定。天长日久的训练,所有的军士都像是一个个模子里印出来的产品。张虎来得时间短,很多动作还很生疏,他夹在三千人当中一起练,就有些鸡立鹤群的感觉。 这种极品的丑态,同样也能引起文奎的注意。他一眼就从三千人的队伍里找到张虎,不由多给了他几眼关注。 从训练场回来,文奎问张志:“张虎在这里有什么异样表现?” 张志回答:“没什么异样啊。他和别的士兵一样,每天坚持训练四个时辰。除了吃饭、睡觉等,几乎没什么多余时间。” 文奎不由暗暗骂道,真是猪一样的队友!难怪会被假文奎骗走大量的枪支弹药! 文奎不得不耐心地问道:“他对训练方面有什么异常?” 这时,辛力刚抢过了话题:“张虎这个人,接受能力还是很强的。他具备了一些民间的武术功底。虽然都不是名门正派所传授,但那些民间武术的实用性还是很强的。对于我们训练的科目,他的接受能力特别强,几乎一教就会。我怀疑他之前就懂得很多。” 文奎仍然摆摆手,说道:“这些都是废话。张虎一见面,就能和李敢走上十几招。普通士兵能做到吗?我说的是异常情况,我想知道他的异常情况。用人不疑,疑人不用。他现在还是一个疑人,你们懂吗?” 张志也好,辛力刚也罢,他们都是从纯业务的角度去看问题,完全不懂政治。文奎有些无语。要想在古人的头脑里硬塞进他们不懂的东西,难度还真有些大。 想了一会,文奎终于问道:“我想知道,张虎对什么最感兴趣。刀枪棍棒,骑马射箭,还是其他什么科目。” 这下子辛力刚脑子开窍了,想都不用想,说道:“打枪!他对射击很感兴趣,经常缠着我问这问那。对于射击训练,他一天写十个时辰都不觉得多。相反,对于其他科目,要么他一教便会,要么完全不感兴趣,都是在敷衍我。” 文奎长长地叹了一口气,感叹道:“这才是问题的重点!” “你们想想,为什么那个张虎会对射击感兴趣?由于受子弹数额的限制,我们的射击科目往往都是空枪练习。这是一项很枯燥的训练,远远没有舞枪弄棒更好玩。平时的训练,是不是这个现象?” 辛力刚答道:“的确是这个理。” 文奎继续启发道:“既然是这个理,那么原因在哪里呢?难道是张虎天生就会射击感兴趣?肯定不是。这种武器,很多人没有。如果没有打过仗,甚至不了解这些武器的重要性。为什么张虎会对射击感兴趣呢?” 第三九0章 第六感觉 文奎说到这里,猛然起身,说道:“走,我们去试探一下张虎。” 李敢和血鹰两个人紧随其后,张志在前面带路。其他人都没有资格去会张虎。文奎担心去的人太多,会引起张虎怀疑。如果张虎是个奸细,后果难以预料。 再说张虎,看见文奎等人离开训练场,悬在内心的石头刚刚放下,没过多久,又看文奎带着李敢和另外两个人往操场走来。虽然他们来的人数并不多,张虎内心那根紧张的弦又紧了。 张志冲着张虎喊道:“虎子,过来一下!” “好咧。” 张虎放下手里的枪,兴冲冲地从队伍里跑了过来。他恭敬地向文奎敬了个标准的军礼,喊道:“文帅好!张虎向你到告。” 文奎笑眯眯地看着张虎,说道:“一个张志,一个张虎,就像两兄弟似的。张虎,来到老鹰嘴还适应吗?” “天天训练,能学到很多东西。” 文奎继续笑道:“你的武学底子本来就好,一点就通。这点东西还不够你学呢。” “谢谢文帅夸奖,学无止境。” “那好,告诉我,你都学了一些什么?” “马术,刀术,摔跤,还有射击。” “考考你,射击。”文奎从口袋摸出一粒子弹,说道:“给张虎一支步枪,让他打靶。” 子弹贵如黄金。文奎连考张虎的子弹都自己出。张志不由汗颜。想当初,自己被骷髅门的人骗去那么多武器弹药,真是惭愧。张虎接过枪,拉枪栓,装弹,瞄准,扣动扳机,一气呵成。 砰! 枪管冒出一阵白烟。子弹也不知飞到哪去了,连靶的边都没挨上。文奎不由看得恼火,怒向张志问道:“你是怎么教的?哪有这样打靶的?” 文奎快速抽出腰间手枪,砰!砰!两枪,全都打中十环。张虎看得目瞪口呆。这就是山外有山,人外有人。张志的枪法自然也没办法和文奎相比。被文奎这么一骂,他才期期艾艾地说道:“我们的士兵都是用空枪练,一年也打不了几发子弹,哪有那么多神枪手?” 想想也是,哪个神枪手不是靠子弹喂出来的?不打几万发子弹,怎么能找到神枪手的感觉? 在一旁站着的张虎也很纳闷,明明瞄准了开枪,子弹却不知飞哪去了。他这才知道,原来朱冲他们想得太简单了,以为学会开枪、扔手雷就行。学会是一回事,练好又是另一回事。这个过程也不知道还要多久?那些从骷髅门弄来的枪支,怕是很难发押出应有的效能。 张虎愣愣的样子,显然是思想抛锚,连张志命令他归队,连续喊了两遍他才回过神来。 李敢望着远去的张虎,也是一脸茫然。良久,他才问道:“文帅,你觉得怎样?” “知人知面不知心,画龙画虎难画骨。总之,我有一种不好的预感。走吧,我们回去再聊。” 深夜。辛力刚回到信州府。作为文奎的家庭武师,各部队的总教头,他整天忙得不亦乐乎。 得知文奎对张虎这个陌生人有些不放心,辛力刚放下繁忙的事务,刻意来到文奎府上。 文奎自然是以礼相待。辛力刚接过文奎亲自递过来的茶,轻轻吹了一口,觉得有些烫,又放了下来,悠悠地问道:“你今天去,原来是想测试一下张虎的训练水平?” 文奎笑道:“也算是吧。那个张虎浪费了我一颗子弹,连靶的边都没粘着。” 辛力刚把头摇得个个拨浪鼓,否定了文奎的说法:“据我对他的了解,他的接受能力非常强。不至于你说的那般窝囊。之所以没有打中标靶,不是因为他的枪法差,大概是第一次开枪,呼吸、重心、稳定性等还没掌握好。再说,张虎才练了十几天,这些日子,他没日没夜地练习枪的拆卸,已经能闭着眼睛把一支手枪拆了,又装好。拆卸步枪更是娴熟。我也没想到,像他这样一个新人,为什么对枪这么感兴趣。有些时候觉得有些纳闷。” “他投弹如何?” “手榴弹,可以投五十步到六十步远。手雷可以达到八十步。’ ”有没有进行过实弹练习?“ ”没有啊。你在弹药方面管理太过吝惜,我们的人训练,实弹训练少得可怜。“ 辛力刚就差没有骂文奎是守财奴了。由于张志发生过重大失误,所以无论文奎如何严格,他都不敢太过嚣张。 “辛师傅,我还是相信我的第六感觉。这个张虎有问题!” 文奎坚持这样说,辛力刚也没办法。毕竟对于人心,谁也不敢打保票。 “那你准备怎么办?” “你是教练,你帮我盯紧点。张志是个大佬粗,他打仗还算勇敢,玩心计的确太差。到时候我怕张虎在老鹰嘴山寨搞出点事来,那麻烦就大了。” 辛力刚霍地站起来,怒道:“他敢,老子剁了他!” “辛师傅,小心驶得万年船。张志做事就是不够小心谨慎。你是大家的师傅,做事更是要小心为妙。有时候人的第六感觉是非常正确的。这叫预感。你想想,张虎凭什么对枪支弹药感兴趣?万一他是朱冲派来的呢?会不会又导演出像骷髅门一样的事情来呢?我看完全有这个可能。” 辛力刚也是爽快人。既然文奎已经把问题提出来了,他也不敢太过马虎。 接到文奎的命令,辛力刚自然是多了一个心眼。而这一切,对于张虎而言,他是蒙在鼓里的。 日复一日。转眼间,张虎到老鹰嘴已经两个月。 每天晚上,他都在辗转反复中度过难眠之夜。 这两个月,他是被吓怕了。特别是看到文奎那双看似平静的眼睛,如一汪深潭,他害怕自己掉进去会被淹死了。好几次张虎都在睡梦中吓醒。醒来就是一身冷汗。 两个月,六十个日日夜夜。张虎没有和山下取得任何联系。他就像一只断了线的风筝,消失在朱冲的视野,也消失在家人的视野。他是多么希望能有一次下山的机会。那样的话,他可以择机逃出信州府。毕竟打枪的技术活对于他来讲,已经没有任何障碍。 而张虎却总是担心,一旦出逃就会被辛力刚或者张志逮住。那样的话,必然前功尽弃。 第三九一章 逃跑 张虎在忐忑不安的情绪中度过两个月。这两个月好比坐牢似的难受。这天,他终于迎来了大赦。 过两天就是传统节日端午节。张志让小队长丁利带张虎、王三两个新兵去集镇买猪肉。丁利是个三年老兵,因作战勇敢被提拔为小队长。王三是一个比张虎先半年的老兵。王三和张虎相比,却是相差了一大截。 所以,相对而言,丁利更喜欢张虎。 一大早,三个人牵了自己的战马、带足银两,一路策马扬鞭,大约只用了一个时辰就到了集镇。 烟雨之中的集镇,看上去有点像一幅清明上河图。高高矮矮的瓦房上飘起一层淡淡的烟雾。各式各样的小商贩或挑担,或牵马,有的人还赶着牛车。一路上牛欢马叫,好不热闹。 这是张虎第一次“出差”。自从他被李敢送到老鹰嘴,所有的时间都被训练给占了。没有获得批准,他也不敢私自下山。今天他的情绪很投入,丁利和王三两个人不由暗暗发笑。 快到集镇时,张虎突然说肚子痛,想拉。丁利指了指路边的密林,说道:“去那里面解决,我们等你。” 张虎如蒙大赦,一头钻进密林,撒腿便跑。丁利和王三两个不知是计,在路边等了半个时辰,仍然不见张虎出来。两个人走进密林去找,哪里还有张虎的人影? 张虎逃跑的消息很快传到文奎这里,李敢吓得不轻。原来文奎的第六感觉如此精准! “文帅,这下子怎么办?” 李敢傻眼了。作为一个常年闯荡江湖的高手,差点用贼当贴身侍卫。要不是文奎提醒,李敢不知道自己会怎么死。 张志、辛力刚等人也被文奎骂得狗血淋头。这两个人可是把使用热兵器的本领都传授给了张虎。 张虎在老鹰嘴两个月,学会的射击、投弹等本领。实弹练习也有一些。 “此人在短短两个月里就逃跑,一定是肩负使命而来。然而又是谁派他来的呢?” 文奎和李敢坐在书房里一阵嘀咕,最终还是把矛头指向了朱冲。虽然他们并不清楚朱冲和骷髅门的关系,但从张虎的行为看,文奎更相信张虎是朱冲的人。 李敢问:“凭什么?” 文奎肯定地说道:“直觉!我凭的是直觉。这个张虎,一来到我们部队就对枪如此感觉趣,我就觉察出有些不对劲。你想想,学到的东西要有用才行。他那么用心地混进来,学会了打枪、投弹又跑了,只能证明一点,他是受人之命。这个人会是谁呢?除了骷髅门,就是朱冲。而且朱冲的可能性还要比骷髅门大。朱冲想建立一支自己的特战小队,需要大量的枪支弹药和懂得使用的人。如果我没有猜错,这次张虎混进来,就是为了这个目的。” 听了文奎的分析,李敢被吓出一身冷汗!如果真如文奎所说,张虎的确达到了他的目的。 文奎面色阴沉地向李敢下达了一个命令:“干掉张虎。” 张虎就像一个火种。无论如何,他不会允许火种形成燎原之势。 李敢接到任务,不由满腹惆怅。他真心希望张虎是朱冲的人,去一趟徽州,完成任务再回来。临出发时,文奎看见李敢孤身一人,不由有些纳闷,问道:“难道你不用带几个身边人吗?” 李敢看出文奎的担心,坚定地摇头道:“人太多目标大。不如一个人来去自由。” 按说像李敢这种人,手底下能调动的人很多,他是没必要独来独往。无奈他长期在江湖上混,风里来雨里去,都是单独一个。有点个人英雄主义。人多了反而觉得是累赘。 张虎从那片小树林逃脱,又到附近的村庄偷得一匹马。骑了三天的马,他才逃到徽州的地界。 朱冲得知张虎学成归来,兴奋得差点晕去。他当晚设下宴席,把骷髅门的祖师爷、大师兄等人都请来,好好地吃喝了一顿,然后让张虎回家和家人团聚。 祖师爷也没有料到,朱冲竟然悄悄地把张虎派出信州府“学习”了。这种偷技的做法,也算是绝无仅有。江湖上讲究的是门派之争。有时候同门师兄还要有所隐瞒。而张虎去学了两个月,竟然圆满出师。 如果不是文奎傻瓜,就是张虎的演技实在太好。要不然,这是一项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从朱冲府上回来,祖师爷不住地感叹:“江山代有人才出呀!真是不得了。” 徐放有些愣愣地问:“祖师爷,您何出此言?” 祖师爷正色道:“我原以为李初四跑了,那些枪支弹药就算送给朱冲,那也是摆设,因为他们根本不会用。你看看现在,张虎悄悄跑进文奎的军营,学习了两个月又回来了。有了张虎,朱冲岂不如虎添翼?只要朱冲拥有自己的王牌打手,就算是朱元璋也会对他刮目相看的。” 徐放打了他酒嗝,阴阴地笑道:“祖师爷,你觉得这是一件好事吗?不知你想过没有,想当初我们是多么踌躇满志,也想过打造一支自己的队伍,甚至占山为王。结果呢?文奎为了我们这点人,竟然出去了十万大军攻打一个小小的石壁村。要是让文奎知道张虎是朱冲派去的,你觉得张虎能活多久?” 祖师爷上下打量了一下徐放,觉得这个徒弟真是出师了。 他说的不无道理! 想当初被困苍龙山,要不是天降暴雨,帮忙灭了大火。整个骷髅门怕是会全部死光。像文奎这么可怕的人,别人连躲都来不及,朱冲还主动去惹。这不是嫌自己的命太长? 祖师爷望着徐放,神秘地笑了笑,说道:“做人不可太聪明。你既然已经知道是这个结局,想办法保全自己才是最强者。我奉劝你千万不要去朱冲那里说三道四,那样会惹他反感的。我们是他的地界下讨生活,懂吗?” “是,祖师爷。” 徐放悻悻地退了下去。祖师爷的权威始终是摆在首位的。听他的话一般没错。 第三九二章 搂草打兔子 训练场上。 张虎手握一支崭新的步枪,拉枪栓,装子弹,瞄准,扣动扳机,一气呵成。枪响了,打中七环。数百名围观的官兵沸腾了,发出了一阵阵欢呼声。 朱冲看在眼里,喜在心上。地上堆了一堆的枪支。张虎从各个部队挑选出最精干的人员编成一个小队。人员只有六十人。张虎就是他们的队长。从现在开始,张虎既是队长,也是教练。朱冲要把这支队伍训练成一支人见人怕的尖刀。这样的话,他在朱元璋心目中的份量将会很重。 学着张志的做法,张虎反反复复地向那些队员讲解步枪的结构、原理,然后在枪管上吊砖头,练习手持枪的稳定性。致于真枪实弹,肯定没有那么快。那些比黄金还要金贵的子弹,张虎当然不想浪费。他也很清楚,一旦没有子弹,这些枪就一文不值。 张虎虽然只能打个七环,但从他对于枪之熟练程度,朱冲意识到,这小子两个月时间没有白费。要想磨一把尖刀,张虎就是个很关键的人物。朱冲高兴起来,奖励了张虎十两黄金。 队伍们按照张虎的要求,端着空枪趴在地上练瞄准,一练就是一个时辰。 远远的一幢客栈窗户前,李敢手持望远镜,观察着张虎的动作。再看看那些军士的服装和旗帜,他又一次佩服文奎的“感觉”。文奎总是能凭着他的脑子,不需要借助任何其他信息,便能猜中很多事物的真相。就像眼前这个张虎,李敢怎么也联想不到,张虎会和朱冲有什么联系? 事实上,那些军士手里端着的步枪,就证明了文奎的结论是正确的。朱冲以某种条件获得了骷髅门的枪支! 这也就直接导致了朱冲派张虎去信州府学技。 李敢的手枪被接上了一节消音器。消音器的前端还接上了瞄准镜。这就让他的武器看上去有些不伦不类。 趴在窗户前,李敢的“死亡十字架”一次次瞄准了张虎的额头,一次次又被他躲过。由于张虎不停地指导那些学员,身体在晃动,瞄准起来就有些困难。打活动靶当然比固定靶困难很多。 渐渐地,到了吃中午饭的时间。李敢收起了枪。他觉得就这么轻而易举地杀了这个家伙,实在是便宜他了。朱冲手里的枪支要么炸掉,要么夺回去。 当然,从目前这阵势看,炸毁的可能性大些。毕竟自己只有一个人! 最关键的是,李敢在徽州找到了张虎。这一点比什么都重要。张虎迟早是要死的,那些枪支不能让朱冲得逞。 李敢又从下午观察到傍晚。不得不说,张虎很敬业。他用了两个月学会打枪,再用两个月去教士兵们打枪。信州府在这个世界就多了一支强悍的对手。这也是文奎最担心的事情。 士兵们练完瞄准之后,那些枪被收起来,放进一间房子统一保管! 李敢的望远镜,把这些情景尽收眼底,不由心情大好。真乃天助我也。 深夜。子时。万籁俱寂。 一道黑影忽高忽低地在黑漆的夜空飘荡。高来高去,如覆平地。没过多久,那个保管枪支的房间突然传来两声巨响。 轰!轰! 紧接着,黑影从军营飘出来,倏然窜上了一颗大树,伏在树丫上看地下的动静,能把前方的情景尽收眼底。 “不好了,爆炸了!” 突然传来了声音。然后便是热闹的惊叫场面。那些负责巡逻的流动哨兵第一时间赶到现场。 不一会,张虎到了。朱冲也动了。 远远的,李敢就听到朱冲歇斯底里的吼叫声:“为什么,为什么会发生爆炸!” 那间砖木结构的房间整个顶被掀掉。几十支步枪也被炸断,大多数已经无法使用。 张虎也是欲哭无泪。这些日子,他天天都在和枪打交道。摸着枪支,黑暗都不会摸错零件。现在突然间这些枪支都被炸坏了。他哪有不伤心的? “谁,这是谁干的?” 没有人能回答。有人打着昏暗的马灯到屋里检查了一遍。然后跑步来向朱冲汇报。距离太远,李敢听不到那人说什么。他从望远镜里能清楚地捕捉到朱冲的每个细腻的表情。 张虎沉默了。一言不发。那悲痛欲绝的神情,让李敢觉得有些心痛。 一个人要是痛苦到极点,只能用沉默来表示抗拒。过了好一会,张虎才来到朱冲面前,缓缓说道:“我怀疑这件事和文奎有关!” 朱冲有些难以置信地瞪大眼睛,觉得这种事是不可能发生的。文奎就算是神机妙算,也不太可能那么快就追到徽州来。 “不,不可能。”朱冲坚定地说道:“肯定是你们放置不得当,引起了手雷爆炸。” 张虎只有耐心地解释道:“所有的手雷都是有保险销的。不可能平白无故地发生爆炸。一定是有人从外面扔手雷,有意炸毁了我们这些枪支。” 这种时候,张虎的说法无疑更专业。张虎的话也提醒了朱冲,只见朱冲大手一挥,喊道:“搜!” 随着几声尖锐的口哨声,一下子聚集了数百人的队伍在训练场。没过多久,这些士兵兵分十几路,开始满城漫无目的地寻找目标。 李敢躲在不远处的树丫上,如一只树猴子似的,看到那些愚的士兵的表演,不由暗自得意。只要是他们搜过的地方,一定会变得更安全。不一会,他尾随在搜城士兵后面,若既若离,快到天亮时才回到客栈。客栈里搜城的士兵刚走。也不知道是客栈老板有意隐瞒,还是搜城士兵的疏忽。李敢回到客栈,在自己的房间里妥妥地睡了一觉,一觉睡到天色大亮,看样子已到了晌午时分。 推开窗户,李敢用望远镜观察了一下训练场。呵呵,训练场上已经没有人训练。看来那些武器已经被彻底摧毁。 搂草打兔子。这次的收获有点大。不知道文奎会不会高兴?想到这,李敢才意识到原来自己的任务并没有完成。那个张虎是绝对不可能再活下去的。只要他还能喘气,迟早会是个危胁。 第三九三章 防弹衣 李敢是第一次来徽州。除了那个张虎,在徽州这块土地上还没有人认识他。 所以,杀张虎的事情对于他来说就是小菜一碟。然后,令李敢感到惴惴不安的是,张虎就像消失了一般。一连三天,他的望远镜里都没有出现他! 渐渐地,李敢觉得自己是不是犯了一个天大的错误。如果那天晚上,一枪就把张虎干掉,或许自己脱身是有些难度,但也消除了后顾之忧。难道是朱冲或者张虎意识到危险,有意躲了起来? 从客栈到兵营,李敢目测了一下,大约有一至两里地。这么远的距离,如果不是狙击步枪,普通的手枪是很难击中目标的。如果张虎选择消失,李敢完成任务的难度的确会大很多。 一直到第五天,李敢照例在窗台前观察,意外地发现了张虎的身影。这家伙已是盔明甲亮,带着一帮手下练骑马术。这那些训练有术的骑兵一手持刀,一手牵着马缰绳在训练场上奔跑,气势十分凶猛。 天助我也! 李敢立即拿出用手枪改装的狙击枪,用死亡十字架套准了张虎的脑袋,猛然扣到了扳机。这次,他清楚地看见,张虎的脑袋溅起一阵血雾,然后整个身子重重地摔在地上。 任务完成。李敢轻松地打了个响指,撤! 与此同时,另一幢房的窗户前,朱冲、祖师爷、徐放和张虎看到那一幕,惊吓得目瞪口呆。尤其是真张虎,对祖师爷表现出的感激之情,难以言表! “祖师爷,末将万分感谢您的救命之恩。” 张虎说着就跪了下去。其他人也是佩服得不行。那天晚上发生爆炸,把几十支枪给炸毁了大半,祖师爷就意识到,文奎的人找上门来了。由于满城搜查都没有找到凶手,按照祖师爷的意思,故意把张虎藏了几天,然后派一个经过祖师爷亲自易容的普通士兵冒充张虎。 结果这名士兵就当了替死鬼。 朱冲不得不感叹道:“祖师爷料事如神,晚辈实在佩服。” 祖师爷差点就被文奎的人一把大火给烧成灰,内心对文奎也是恨之入骨。他咬牙道:“现在文奎的人已经达到目的。我想必然会回去邀功请赏。我的意思是放他回去。然后我们抓紧训练,练出一批自己的枪手。然后找机会去刺杀文奎。文奎是信州府的核心和灵魂,只有他死了,这世界才会太平。” “祖师爷言之有理。” 朱冲不顾自己一方诸候的脸面,向祖师爷深深的鞠了一躬,以此表示感谢。今天要是派一个真正的张虎出去,估计接下他自己的梦想就会破灭。祖师爷料事如神,挽救了朱冲的梦想。 祖师爷诡异地笑道:“你们想想,文奎要是达到目的,在思想上会不会放松了警惕?如果他一旦放松了警惕,正是我们出击的最佳时机。所以,我觉得张虎要在最短的时间里把枪法练好,然后找准时机给文奎致命一击。听说上次林枫刺杀文奎就差点成功。那天晚上要不是史勇替他挡了子弹,死的人就是文奎。” 朱冲连竖大拇指,赞道:“祖师爷真乃诸葛亮再世呀。” 别的不说,单是祖师爷替朱冲保全了张虎,哪怕送他一条街的房子那也是值的! 文奎听了李敢的汇报,果然精神振奋,心情大好。他让厨房准备了一大桌的美味佳肴,替李敢接风洗尘。 血鹰等人听说张虎被李敢一枪打爆的脑袋,一个个都深信不疑。从黑水寨走下来的那批人,枪法都练得不错。主要有两个原因,首先,这批人都是文奎亲自调教出来的,来自后世的文奎具备最先进的作战理念,都毫无保留地传授给他们。其次,那时候文奎的部下人数不多,训练起来毫不吝惜子弹。现在的情形大不相同,由于人数众多,每个人一天只需要浪费一粒子弹,文奎就得一天到晚去当搬运工。就对于文奎而言,显然是不现实的。 自从在信州府站稳了脚跟,文奎再也不是“山大王”的形象。在人们的心目中,他甚至是救世主。至少在他的辖区内,他就是无所不在的神。 当天晚上,文奎喝了几杯小酒,晕晕乎乎的。等兄弟们都纷纷离席散去,他回到自己的卧室,左手摸右手,手里他个貌似手镯的胎记金光一闪,整个人便倏然钻进了那个军火库。 让他欣喜的是,原本以为这是一个二战时期遗留下来的军火库,只配有一些老式步枪、迫击炮、掷弹筒之类的武器。这些武器大多已经装备到他的黑鹰突击队和黑虎突击队。两支队伍如他两只无比锋利的獠牙。 然而,这天晚上,文奎惊奇地发现,他的军火库似乎升起了! 因为这一晚,他意外地发现了一箱防弹衣! 这个发现纯属意外。文奎打开一个箱子,发现一层层象马甲似的布料,拿起一一件感觉手感很沉。原来这件“马甲”竟然是由三块高锰钢板组成的防弹衣。 这一发现让文奎大喜过旺。如果敌人的枪法不是特别准,只打重他的胸腹,只要穿上这防弹衣,或许还有活命的机会。 文奎把一箱防弹衣全都搬了出来,放在自己房间的床底下。第二天上午,其其格和刘芸芸每人获得一件特殊礼品: 防弹衣! 在文奎眼里,这两个妻子很重要。他们嫁给自己,由一个普通人变成了高危人群。虽然过得很幸福,说不到哪天走在大街了,就成了敌人的猎杀目标。倒是文老夫人整天大门不出,都是躲在家里做女红。安全系数相对较高。 其其格拿起“马甲”,也觉得很沉重。穿在身上,立即就有一种穿盔甲的感觉。 刘芸芸毕竟是小地主的女儿,也没见过什么大场面,她把防弹衣穿在身上,按了按那三块坚硬的猛钢板,感觉到它们刚好是保护人的胸腔和腹腔位置,也由不得她不信。 刘芸芸怯怯地问:“文哥,这东西真能挡住子弹吗?” 第三九四章 中秋夜 刘芸芸手里拿着防弹衣,像一件新衣服似的,比划来比划去,爱不惜手,又难以置信。 说实在的,文奎也没有试过这种防弹服。两个女人很好奇,他也觉得好奇,便把防弹衣“穿”在一颗树上,然后命令所有人退回五十米,朝树上开了两枪。 子弹被挡住了。那颗树安然无恙。 文奎不由大喜。这种防弹衣对于杀伤力较弱的手枪,防弹效果还是不错的。但对于步枪,又是近距离射击,估计还是难以保命。这就是矛与盾的关系。 任何事情都没有绝对,而是相对而言。 文奎坚信,小心无大错。无论走到哪里,他都悄然在防弹衣外面披一件长衫。除了其其格、刘芸芸等少数几个人,这世界还没有人知道防弹衣为何物。 如果是冬天,防弹衣是个好东西。但时下正好过了端午节,天气渐渐变热。穿着防弹衣无疑很难受。渐渐地,文奎把满箱的防弹衣置于床底下,不再去翻动一下。 张虎经过几个月的训练,枪法越来越精准。朱冲亲自检阅,看见张虎连打两枪,一枪九环,一枪十环。自然是高兴得不行。 李初四逃走了,又训练出一个张虎。他还通过张虎去训练更多的士兵。自从假张虎被文奎的人一枪爆头,朱冲行事已经越来越小心。平时训练枪手,都尽量放在室内训练室。门一关,外面的人基本上听不到声音。 张虎“保卫营”三十个人,三十条枪,一个个已是如狼似虎。训练他们的代价是用掉一半的子弹。 农历八月十五,中秋节。 文奎率领众将攀上黑水寨顶峰宝林寺赏月。宝林寺地处偏远,海拔高达三千米。平时来的人并不多。如果没有慧缘法师和众多学生,这里就是一片荒寂之地。一到夜间,虎啸狼啼,阴森恐怖。 然而,今晚的月亮似乎特别圆。一轮银盘似的月亮挂在夜空,深隧、湛蓝的夜空显得无比高远。 慧缘法师端出数张桌子摆放院子中央,还亲手制作了十几个素食拼盘。温了一大壶米酒,热情地招待文奎一行。 没有战火和硝烟的月圆之夜,拥有了更多的诗意和浪漫。可惜的是,文奎的部下,大多数都是从社会最底层来的。像苏北这些人,斗大的字不认识几个,也就没有什么浪漫主义情怀。只有文奎和慧缘两个人投缘,能背几唐诗聊以解慰。 慧缘是个多愁善感的文化人,平时念佛经,饱读诗书,满腹经纶。文奎和他聊起来总是没有尽头。只要时间允许,几天几夜也不觉得困。文奎对于时局的认识,主要还是靠听取慧缘法师的意见。 几杯米酒下肚,文奎感觉到一股热气在肠胃翻滚。在山下,他平时喝的都是那种自已酿造的高度酒,像慧缘法师这种由糯米酿制的米酒,温润绵甜,沁人脾胃,又不上头。 一时贪杯,文奎多喝了几杯,不免有些头重脚轻。众人见主帅高兴,也跟着高兴,现场气氛热闹非凡。慧缘法师大概是多年以来孤独怕了,今天有文奎带着众将陪他一起过中秋赏月,也是喜形于色。 大约欢闹了一个时辰,一个个都无比尽兴。见时间不早,文奎提出要回去。慧缘一听酒清醒了大半,问道:“文帅,本寺乃黑水寨投资兴建,难道还没有你一张床吗?现在已经是子时了,不如将就一下,在本寺住一宿,明天早上再回,您看如何?” 太平日子欢乐过。几个月来,信州府上上下下平安无事,连偷鸡摸狗的小案子都没有发生过。文奎自然有些忘乎所以,根本不知道这世界还有“危险”一说。他的家里还有文正、文琪两个宝贝,更是恋家。 “慧缘法师,我们这些人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放松了。喝酒,赏月,谈古论今,真的很开心。” 高山之巅,月亮的光辉倾洒下来,山川大地就像披了一件白纱。如果是普通人,文奎更希望能留在黑水寨,在山巅之上吹风、赏月,和大自然亲密接触。 见文奎执意要走,慧缘法师也就不再执意挽留。众将随文奎一起向慧缘法师作揖告别。 不一会,通往山下的羊肠小道便飞扬起十几匹骏马,的马蹄声清脆地在山间回响。 漆黑的树林里。 张虎带着两名枪手已经埋伏了两个多时辰。从文奎等人上山之时,他们就尾随着进入了密林。 有去必有回。张虎搏的就是文奎等人喝得酩酊大醉,然后趁机下手。他们身处密林,打完就跑,估计文奎的人也很难追得上。 “曹化龙,马志威,你们两个给我听好了。等会开枪,我们专挑重要人物打。子弹打玩,马上扔手雷。扔完手雷就分头逃命,然后到山下的马家庄集合。” 张虎的脸上现出一丝很戾,也有一层担忧。他很清楚,文奎手下的狠人实在太多,万一被他们逮住,后果不堪设想。 想死,怕没那么轻松! 曹化龙和马志威两个人,是张虎从他训练的几十个当中挑出来的。自己和自己比,应该说实力不弱。但如果和文奎的人比试,那差距就不是一点点了。所以,张虎给他们的指示,就是打不过就跑! 每人带了十发子弹,还有两枚手雷。按理说,有三十发子弹,六枚手雷,对付那十几个骑马的人,应该可以把他们消灭干净! 无奈的是,那十几个人都是文奎身边的将才。一个个都是以一当百的存在。如果心太大,张虎衡量过,他们是没有办法突围出去的。 驾! 清脆的皮鞭落下,骏马发出一阵嘶鸣。跑在最前面的文奎,胯下骏马突然驻足,双蹄扬起,不再向前跑。躲在树林里的张虎迎面向文奎开了一枪,紧接着,枪声大作,爆炸声也响了起来。 连续几声“轰轰轰”!马倒下去了,人也倒下去了。张虎亲眼看见,文奎胸部中了一枪,整个人被掀翻在地,腿蹬了几下,更没有了动静。张虎想,如果这样文奎还不死,那真是见了鬼了。 第三九五章 俘虏 文奎听到马发出异样而警觉的嘶鸣声,内心大骇。他一勒缰绳,胯下坐骑双蹄高高扬起。 这时候,枪响了。文奎的左肋下侧一阵剧痛,像是被人狠狠地揍了一拳。倒地的一刹那,理智还很清醒的文奎干脆两腿一蹬,装死。如此危急的时候,血鹰、苏北等人肯定不会像泥捏似的。再说,他们从慧缘法师那里出来,一个个都拔出了手枪,子弹上膛。也正因为武器装备一流,文奎才有一种横着走的豪气。 避过雨点一般的子弹,紧接着又是几声爆炸声。李敢看这阵势,暗叫“日了狗”。对方刺杀自己的武器,完全就是上次从老鹰嘴张志那骗走的。 “血鹰,快冲过去!别让那些兔崽子跑了。” 关键时候,李敢吼叫着,先发声,后发力,就是要给贼人强烈的震慑力。月光朦胧,他看见三条人影飞似的向密林深处窜去。 对方只有三个人! 李敢、血鹰和苏北三个人,一人锁定一个,发起了全力追击。长期以来,文奎的部将都是和士兵一同训练的。每天二十公里负重跑步,练就了他们一幅钢筋铁骨。 韩宝山见他们追出去,连忙向文奎这边跑来。 “文帅,文帅!” 话音刚落,文奎摇了摇头上的尘土,自己站了起来,嘴里骂道:“草我还没死呢!” 刚才韩宝山明明看见文奎中弹倒地,脚还蹬了几下。他以为文奎挂了。事情完全出乎他的意料。 “宝山,你在这干吗?快点去追那几个刺客呀。”文奎没好气地吼道:“快点去,我没事。” “呃文帅,是不是我老眼昏花了?我刚才好像看见你左胸中了一枪啊,怎么会没事呢?我还以为你死了呢。” 文奎向韩宝山翻了一下白眼,然后笑嘻嘻地说道:“韩宝山,你救驾来迟,该当何罪?” 接着,他脱掉外衣,露出了一件防弹衣。韩宝山看傻了眼。 “看不懂了吧?这是什么?” 文奎把防弹衣脱下,递给韩宝山。这玩意显然不是盔甲,但还是有些沉,用力捏了一下,内里有些硬。 防弹衣上有一个印痕,显然是子弹留下的。这个结果,似乎完全颠覆了韩宝山的认知。在他原来的意识里,子弹这玩意应该是这世界最厉害的武器。现在突然出现了能抵挡子弹的防弹衣,这让他有些想不通。 其他几个随从警惕地端着枪负责警戒。文奎倒是没事似的。要不是这件防弹衣,刚才那粒子弹大概把他送到另一个世界去了。 “韩宝山,坐会,放心等吧。那三只菜鸟,肯定不够我们的人追的。不需要半柱香功夫,他们肯定悉数落网。” “跑啊,你跑啊!” 树林里传来了苏北的声音。苏北是铁匠出身,人高马大声音粗。人还在很远,文奎就听到他的声音。韩宝山探头一看,只见苏北单手提着一个大男人,从树林里钻出来。 扑通! 一个大活人被用力掼在地上,发出了一声惨叫声。 被苏北抓来的人正是张虎! 张虎的腿上挨了一刀,鲜血直流。让他感到意外的是,他明明看到文奎中弹倒地,而现在...... “你、你“ 见张虎舌头打了蜡似的,不听使唤,没办法发出正常的声音,文奎冷笑道:“我没死,你觉得很奇怪,对吗?这只能证明的枪法太差了,没打中呀。” “不,不可能。我明明打中了的!” “啪!” 一记耳光扇过来,打得张虎晕头转向。情急之下,他显然是告诉文奎,刚才那一枪正是他打的!文奎不打他打谁? 扑通!扑通! 又是两个人肉包子被扔进来。血鹰和李敢杀神似的从树林里钻出来。 曹化龙和马志威两个人也被生擒活捉。这两个人比张虎还要惨。两个人都是腿部中枪。 刺客抓住,危险解除。文奎不由心情大好。荒郊野外的,他也没有心思去审讯他们,而是把他们像麻袋似的,横着绑在马背上,然后一路狂奔,回到信州府。 张虎、曹化龙和马志威三个人,在马背上巅簸了几十里路,真是五脏六腑都被翻转了过来。等他们到了监狱,一个个脸色铁青,就像是要死之人。 第二天上午。文奎睡到太阳爬上半天才醒。等他醒来,血鹰、苏北、李敢、韩宝山等人都已在大厅等候。他们都是昨晚陪文奎一起去宝林寺的。对于如何处理那三个刺客也很关心。 不杀俘! 作为一项纪律执行,让文奎的部队威望颇高。打不过就投降,显然可以捡到一条命。 张虎被单独关押一间,曹化龙和马志威关在另一间。这个待遇让他的地位突显出来。 铁门咣当一声打开,张虎睁开有些疲乏的眼睛,看见文奎带着几个部将出现在眼前。 文奎冷冷地问道:“告诉我,是谁派你来杀我的?” 张虎从文奎的声音里听到浓郁的杀意。古往今来,刺客都是这个结局,要么杀了别人,要么被别人所杀。只怪自己倒霉,原本是有着十分充裕的时间逃跑的。没有料到文奎的人跑起来实在太快了。枪法更是准得出奇。 出乎意料的是,张虎说道:“如果我说了,我能活命吗?” 文奎笑了:“张虎,别以为你有武功,就可以和我讲条件。你那点武功,在我们这里满大街都是。我敢保证你连我手下的一个侍卫都打不过。到了这里来,你唯一能活命的办法只有一个,配合!” 张虎耷拉着脑袋,眼睛看地,数蚂蚁。如此看来,文奎对于自己的警觉,应该是从他被打发到老鹰嘴当新兵就开始了。要不然,只要让他留在李敢身边,他真的有机会刺杀了文奎。只要文奎一死,张虎很可能超越朱冲的军功,爬到比朱冲更重要的官位。 可是,没有如果!所有的假设,在文奎这里都不存在。 良久,张虎才鼓起勇气,问道:“我可以交待,但是你们能不能救救我的家人?” 第三九六章 被打脸的感觉 张虎的眼神里充满哀求。凭文奎的经验,张虎的确有难言之隐。但这个张虎似乎比其他敌人要可恶。凭着有些功夫,潜伏进来学枪法还不够,还想来搞刺杀。 要不是那件防弹服,文奎老命休矣。 想起这个问题,文奎脸色一沉:“我说过,你没有资格讲条件。” 见文奎态度坚决,张虎垂下脑袋,一幅死猪不怕开水烫的神情。看样子他是准备顽抗到底了。 文奎阴冷地笑道:“你不说没关系,那两个人会说的。” 说罢,文奎转身就走。没走出几步,便听到张虎哀嚎道:“我说,我全都说!” ...... 一切和文奎预计的一样,张虎果然是朱冲派来的。朱冲这个王八蛋,一心想要军功,竟然想出如此缺德的馊主意。 张虎交待了没过多久,李敢便提过来回两个血淋淋的人头。张虎一看,吓得脸色煞白,直接瘫软在地上。文奎竟然让人把他的两个随从给砍了头。要不是一念之差,自己就会像他们两个人一样,身首异处。 文奎亲自把张虎的枷锁打开,笑眯眯地说道:”张虎,他们两个人的首级,麻烦你带回去,送给朱冲。就说如果下次朱冲再敢派人来刺杀我,我就把他的脑袋也砍下来!“ 杀鸡敬猴。 张虎也算是见惯了生死的人,从普通一兵,一路拼杀,干到副将的位置,手里的人命没有一千也有八百。可是现在看到曹化龙和马志威,这两个人的眼睛像死鱼的眼睛,已没有了任何活力。 骑着文冲送给的马,一路狂奔,张虎用了一天一夜回到徽州府。 马后背挂着两个布袋,两颗血淋淋的人头已经干枯。当朱冲看见两颗人头时,吓得瘫坐在太师椅上,半响缓不过神来。曹化龙和马志威两个人都是朱冲认为比较优秀的干将,谁知这一去竟成永别。 “朱将军,那个文奎还让我带话给你。” 张虎有些木讷地说道。朱冲乜斜着眼瞪了他一眼,其实他已经猜到了事情的结果,还是忍不住还是问道:“他说什么?” “他说他说如果你还敢派人去刺杀他,你就会和这两个人一样的下场。” “啪!” 朱冲被气坏了,抓起一个陶瓷的杯子狠狠地砸在地上,碎片四溅。张虎被吓得不轻,仿佛那杯子是砸在自己的脸上,脸部肌肉不由自主地抽搐了一下。 “滚!” 随着朱冲一声吼,张虎屁滚尿流的溜之大吉。 朱冲把张虎赶走,自己气得七窍生烟。费尽心思搞了个火器营,原以为可以好好立战功,然后去朱元璋那里捞点战功,搏得一个升官发财的机会。谁知出师不吉?!要是张虎他们把第一枪打好了,接下来可能会顺利很多。而张虎一次损失了两个枪手不说,更重要的是挫败了朱冲的锐气。 这天下午,朱冲垂头丧气地来到祖师爷居住的福贵巷。 一见面,祖师爷问道:“朱将军,张虎他们失败了?” 朱冲愣愣地问:“祖师爷,您怎么知道?” “呵呵,你的脸色已经告诉我了。但凡有喜事,人的眉头是舒展的,脸带喜色。而你一进来,眉头轻皱,面色灰暗。当然是遇到不好的事情。” “祖师爷高明。朱某正是为此事而来。” 接着,朱冲把曹化龙和马志威的事说了一遍。祖师爷也是听得眉头一皱。一旁恭敬站立的徐放更是听得毛骨悚然。他暗想,这个文奎真是够狠毒,把曹化龙和马志威的人头割下,还让张虎带回来,这不是打朱冲的脸吗? 而打朱冲的脸,也就等于打朱元璋的脸啊。这是一点面子也不给啊。 祖师爷轻了一下葱须似的白胡子,淡淡地问道:“朱将军,对于文奎的举动,不知您有何反制措施?” 朱冲愁眉苦脸地说道:”朱某正是为此事前来请教祖师爷。“ ”请教谈不上。”祖师爷淡然道:“这个文奎的确是一根难啃的刺头。说他是书生,他拉起了队伍。说他是杀人恶魔,他却玩起了体恤民众的招术。听说在他治下的民众,一个个都过着神仙似的日子。对于这么一个深得民心的人,想杀他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我的意思是,不出手则已,一旦出手,那就要保证一击则中,确保他没办法反击。” 朱冲不由哀叹道:“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据张虎所言,他明明一枪击中了文奎的左胸,谁知他就像没事人一样。你想想,有谁能保证连子弹都打不死呢?我都怀疑他究竟是不是人?他简直就是妖孽呀。” 祖师爷听得微微一怔,他简直有些怀疑人生了。哪有这样事?连子弱都打不死?从苍龙山突围出来,他的骷髅门死伤过半,那些人都是被文奎的人用子弹消灭掉了。这次轮到文奎,却说子弹打不穿?这还是人吗? 别的不说,单是祖师父能呼风唤雨,让骷髅门逃过一次死劫,朱冲也是佩服得五体投地。这样的人要是在自己帐下当军师,说不定就是诸葛亮在世。 “祖师爷,不瞒您说,我没招了。原以来训练一批枪手,把文奎刺杀了。一定能去朱元璋那里捞点资本。谁曾想这个不争气的张虎!去了三个人,全都被他们生擒活捉。而文奎的心也够狠毒,故意把张虎放回来,还带回来曹化龙和马志威的人头。他这是在威胁我呀。你说这股气,我怎么忍得下!” 祖师爷对于朱冲那蛋痛的表情,当然是不置可否。甚至在内心还有些蔑视。这个朱冲怎么说也是手握精兵好几万,怎么会这么窝囊呢?文奎是很厉害。有勇有谋。可朱冲的背后有朱元璋这株大树,而文奎有什么?就算他有三十万精兵,但他守着那么大一块地盘,肯定不敢把三十万人马全调来对付朱冲。 而朱冲却是可以象锥子似的,集中最尖锐的武器,攻击文奎最柔软的地方,一定能把文奎打痛打怕! 第三九七章 倒霉的李鬼 祖师爷的话,朱冲听懂一半,另一半却有点云山雾罩的感觉。 这次被文奎刺激了一下,朱冲可是失眠了好几天。他希望祖师爷能给个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答案。祖师爷像打哑谜似的,当然不适合朱冲这种人的胃口。 见朱冲有些如哽在喉的感觉,祖师爷清了清有些浑浊的嗓子,继续说道:“我看可以双管齐下,一方面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抢占文奎的地盘,另一方面,刺杀小分队继续执行刺杀任务。只要是文奎的亲人,不管他是谁,先杀几个,把文奎打痛了,让他自乱分寸。到了那时,朱元璋都会被你牵着鼻子走,由不得他不下手。” 两个人在祖师爷的四合院里商议了小半天,朱冲的思路的确越来越清晰! 渐渐地,在他的脑子里形成了一整套对付文奎的方案。 中秋过后,天色渐凉。 有了黑水寨遇刺的经历,文奎把一大箱的防弹衣发给了身边几个高级将领。血鹰、李敢、苏北、韩宝山,还有石权石磊等人都配了防弹衣。那些人获得了世间稀有的防弹衣,一个个如获至宝。毕竟这玩意救过文奎的性命,它的神奇之处自然是众所周知。 慧缘法师听说了文奎遇刺的消息,第二天就专程从宝林寺赶到元帅府,嘘寒问暖的,让文奎感受到这位世外高人的真诚。按照法师的指点,文奎又在安保措施十分严密的情况下,悄然多增加了一道保险:通行证。 这种通行证是文奎让慧缘法师用桃木特制的。桃木上刻着慧缘法师的虎符。这种符篆龙飞凤舞,里面的奥妙只有文奎能看得懂。桃木符只下发到纵队长一级,全部人加起来不到四十个人。而且认符不认人。要是没有桃木符,就算是天王老子也不能进。文奎的元帅府可不是谁想进就能进的。 苦逼的张虎被朱冲要求从哪跌倒就从哪爬起来,很荣幸地领受了刺杀文奎和他家人的任务! 接到这样的任务,张虎欲哭无泪。无奈他的妻儿老小都在徽州府,全都被朱冲捏在手心,悄有异动肯定是灭族的灾难。 张虎最担心的是,他这张脸已经多次出现在文奎面前,一而再、再而三地出现,那简直就是找死的节奏。 对于张虎的顾虑,朱冲得意地笑了。他亲自把张虎带到祖师爷面前。祖师爷拿出一面铜竟,让张虎坐下,然后拿出他那些五花八门的易容神剂。 祖师爷根据张虎的描述,这里细一点,那里再淡一点,额头再宽一点,一个时辰以后,在祖师爷的精心描绘下,张虎竟然变成了李敢! 张虎对着铜镜左看右看,满脸难以置信:我怎么变成了李敢? 虽然和李敢过了十几招,张虎深知自己并不是李敢的对手。如果易容以后,万一被李敢发现,这个后果更是他不敢预料的。文奎的部队不杀俘虏,那也要看谁。曹化龙和马志威两个俘虏,他们毫不留情地下了杀手。 张虎很担心下一个便是自己! 被易容为李敢的张虎,躲在那个高高的龙潭塔第七层观察了两天,仔细琢磨着元帅府内的一举一动。 渐渐地,张虎发现了一个规律,李敢基本上是早晨或者傍晚时分进入元帅府,一般出入的时候,他的身边都会带两到四名侍卫。 这个规律让张虎又喜又忧。喜的是,这种时候,很容易混进元帅府。忧的是,他身边没有一个鬼,就自己一个光杆司令。 更可怕的是,此番前去,十有八九就是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元帅府内有几十号带枪侍卫,周边数百米以内的民房全部被征,变成了文奎的军营。那些人都是有枪的。也就是说,文奎把最精锐的力量都摆在元帅府周边。一旦有事,这里的战斗力是最强的。 这让张虎深深的意识到,不管刺杀是否成功,自己活着出来的可能性几乎为零。以自己的死换回全家人的生,仅此而已。 夜色降临时,北风吹得特别猛。信州府家家户户都点上了油灯。 张虎没有带枪,而是带了四枚手雷!一旦引爆,他必然会变成尸骨无存。 他走到元帅府的时候,侍卫伸手拦住了去路:“站住!通行证!” 张虎瞬间懵逼:“什么通行证?” 侍卫有些奇怪的问道:“李队长,你连通行证都不知道?” 张虎:“哦,是,我昨天是带了通行证。可是,我今天忘记在家里了。我这就回去拿。” “慢,你回哪去拿?” 张虎听到熟悉的声音,回头一看,顿时吓得魂飞魄散。来人竟来是真的李敢! 三十六计,走为上! 一看见李敢,张虎来不及多想,伸手掏出一枚手雷便向李敢扔去! 看见甜瓜式手雷冒着青烟向自己飞来,李敢也吓得不轻,一边大喊“有刺客”,一边倒地向旁边来了个驴打滚! 轰! 手雷爆炸了。李敢在地上打滚的时候,已经掏出了手枪,连续扣动了几下扳机。而张虎竟然很幸运地逃出生天。眨眼间消失在冒着青烟的视野里。 由于事发突然,没有谁会预料到,竟然有人敢深入到元帅府来行刺。所以,那些还在吃晚饭的士兵,听到爆炸声也没有想到去围追堵截。 李敢也没有去追那个假李敢。他甚至没办法区分假李敢究竟是何人。 假“李鬼”碰到真“李逵”,又是选择在傍晚时分。时间段和老鹰嘴张志受骗一模一样,都是选在夜色珊的傍晚时分。 “鬼都喜欢在夜间活动!” 文奎狠狠地一拳捶在桌子上,桌上的茶水四溅。此时,他有点后悔放了张虎! 李敢有些奇怪地问道:“文帅,你确定刺客是朱冲派来的人吗?理由是什么?” “上次张虎的交待已经够清楚了。还要什么理由?朱冲和骷髅门的祖师父结成了同盟。而祖师爷深得诸多江湖邪术,易容术正是他的技艺之一。一次骗张志枪的人,一个是骷髅门的大师兄徐放,另一个是李初四。李初四害怕朱冲报复他,在逃亡的溜之大吉。” 文奎说到这,有意停了下来,坏坏地笑道:“李队长,那个假李敢就是你想收的贴身侍卫!” 第三九八章 黄沙岭大捷 李敢倒是没有往张虎身上想。按照常理,张虎是不敢来捣鬼了。听文奎一阵分析,倒也不无道理。 张虎作为朱冲的手下,干什么或者不干什么,也由不得他。而且只有张虎到过文奎的元帅府,对于这里的地形地貌熟悉,具备接近文奎的条件。李敢不禁暗暗佩服,文奎无论做什么事都能快人一步! 要不是文奎把桃木符当作出入元帅符的出入令牌。这个假李敢的突然出现,难保文奎不中招。想想李敢都是一阵后怕。 也不知道朱冲中了什么邪,悄然把文奎当作潜在对手,暗暗使绊子。李敢二话不说,从黑鹰队调出一千多人,全城大搜捕。奇怪的是,假李敢就像人间蒸发一般。折腾到天亮,什么也没捞到。 就在文奎为一个假李敢伤透脑筋时,从同和镇传来战报,朱冲亲自率领两万精兵攻打同和镇! 同和镇位于祈乐县境内,是最靠近徽州府的一个小镇。这里山高林密,交通并不便利。文奎只派了一个大队约一千名士兵把守。守将郭邦震也是从苏北逃难过来的流民。 郭邦震的部队驻扎在清水关。 清水关地势十分险要,方圆两平方公里,十几座刀砍斧削一般高山如巨大无比的石笋直入去宵。山与山之间用木板搭起木桥,可以互通互联,互相支持,形成了一个易守难攻的天然屏障。 更重要的是,山顶上有一汪泉水,一年到头清水长流。粮食也储存了半年多。也就是说,清水关坚守半年时间,敌方休想前进半步。 如此险要的地势,真所谓“一夫当关,万夫莫开”。这也是文奎只派一千人驻守清水关的底气所在。 然后,当朱冲率领两万人马把清水关包围得水泄不通时,文奎慌了。清水关距离信州府五百里之遥。距离清水关最近的老鹰嘴也有三百多里!但老鹰嘴又是面向陈友谅的门户。 文奎收到军情急报后,立即召开紧急会议。众将坐下来商议,在保证必要的防务下,真正能调动的机动部队只有十几万人。 铁匠出身的苏北也算得上身经百战了。他主动请缨,要和朱冲决一死战。 文奎冷冷一笑,脸颊现出两个标志性的酒窝,眼神显得无比深隧。每每这个时候,众将都知道,文奎应该有更毒辣的计谋。 果然,文奎走到沙盘,手里的指挥棒指向沙盘插有白旗的地方,说道:“如果仅仅是解清水关之围,我看太便宜的朱冲!既然他对我们这么感兴趣,我看不妨把朱冲所部五万人马全部吃掉!” 众将以为长途奔袭,能解清水关之围,已经算是很厉害了。没想到文奎的目的不仅于此。 “狗日的朱冲,区区五万之众,就敢染指我们三十万大军,这次不把他打痛,他就不知道我们的厉害。李敢,你带三万人直取徽州府,不要围得太紧,故意放走他们的先锋兵,让他们去向朱冲通风报信,然后你们直管围住徽州城给我狠狠地打。苏北,你带两万人埋伏在黄沙岭。注意,不要暴露目标。你的任务就是等待朱冲回援。然后把他一个伏击,一举歼灭朱冲余部。当然,朱冲这个人最好能活捉。据说他是朱元璋的本家兄弟,说不定会是我们和朱元璋谈判的筹码。” 朱冲万万没想到文奎只不过动用了五万人,就可以致他们于死地。 三天以后。 朱冲的两万军士把清水关围得水泄不通。可恶的是,郭邦震的一千人马居高临下,拒不迎战。双方箭矢互射,处于下方的朱冲部也捞不到任何便宜。 坚守了五天。郭邦震的通信兵派出去,却不见回来,这让他有些如坐针毡。朱冲的军士一天天叫阵、辱骂,郭邦震的人就在山上互骂,双方打嘴炮。喊累了,射箭。射箭累了,又骂。 朱冲组织过十几次冲锋,还动用了云梯攀高。一次次冲锋,都留下数量不少的尸体。山谷里的尸体叠起来,几乎填满了沟壑。 就在朱冲精疲力竭之际,从徽州城跑出来的通信兵来了。 徽州城被文奎的军队围困,危在旦夕! 朱冲万万没想到,文奎会和他玩“围魏救赵”的把戏。原以来区区一个清水关,只不过千余守军,而且还是通往信州府的门户,只要把清水关拿下,文奎定然会慌了手脚。 岂知 “撤!” 万般无奈之下,朱冲只好无可奈何地下达了命令。两万人带出来,带回去只有一万五六千人。损失不可谓不大。让他万万没想到的是,回撤的部队行军到黄沙岭,前方突然一阵山炮炸响。 巨大的炮弹就像长了眼睛似的,在朱冲的队伍前、中、后两截爆炸。 事先没有任何征兆。突然间炸弹如雨点般飞向士兵人群。爆炸声此起彼伏,喊杀声惊天动地。朱冲被一波炸弹从马背上惊落,掉在一个土坑里侥幸没死。 苏北带着他的黑虎队冲在最前面,后面嗷嗷直叫的士兵,让朱冲根本分不清对方有多少人…… 打扫战场时,苏北才发现,原来朱冲的部队也有少数人装备了步枪和手雷,数了数,不多,五六十支。这些步枪和手雷就是从老鹰嘴骗去的。由于苏北的士兵攻势太猛,火力太过强悍,朱冲好不容易训练出来的枪手,并没有发现作用。很多人的步枪子弹满膛,却直接扔在地手,举手投降。 朱冲身穿盔甲,满脸尘土,灰头丧气的样子。当他被押到苏北面前时,苏北取笑似的让手下为洗个脸。尽管早有俘虏指认他就是朱冲,不洗个脸却不识庐山真面目。 其他俘虏都是扔掉武器就算投降,只有朱冲是被反剪着双手捆绑了。这是苏北最大的战利品,他可不想出现任何意外。 “你们不可以这样对我。我要见文奎!” 朱冲大喊大叫,惹得苏北不开心,干脆把他嘴也堵上,落得一个耳根清净。 此时,徽州城已是处在激战之中。 第三九九章 迫击炮 徽州城守将冯梦山站在城门口,突然间看见遮天蔽日的旌旗由远而近。从那些旗帜看,来者正是信州府的红巾军。 冯梦山命令城门紧闭,数万将士登临城墙准备迎敌。 李敢带来的部队从人数上看是和冯梦山一样的,只有三万人。在人数上并不占优势的情况下想攻城,难度之大可想而知。 正在冯梦山率众多军士同仇敌忾之际,李敢的部队在徽州城周围摆开了一字长蛇阵。城里的箭簇如飞蝗似的向城外射来。 射了半个时辰的箭,李敢的人止不前。所有人都在弓箭的射程以外。这让冯梦山想吐血。 下一刻,就不是吐血了! 李敢的部队携带了冯梦山从未见个的武器,那是来自后世的迫击炮! 81毫米的中口径迫击炮射程达三公里。十挺迫击炮一字排开,炮手们正在紧张的装炮弹,冯梦山的众多将士却站在城墙上看热闹。他们根本不知道危险已经来临。直至“嗖嗖嗖”的炮弹从炮膛滑出,如一只只无比恐怖的飞鸟落在城墙上,城墙被炸塌,士兵被炸飞上天,又呈支离破碎状四处飞溅。冯梦山这才知道,自己的末日已经来临。 顷刻之间,徽州城的城墙被炸塌了一百多米。这一百多米城墙上的士兵全部阵亡,其他城墙也在依次遭遇炮弹的轰炸。冯梦山从来没有遇过如此猛烈的炮火。 只有挨打的份,没有还手的机会! 天崩地裂之势,足足持续了一刻钟。炮弹打完了,城墙上的守兵都已退缩下去,李敢便命令吹起了冲锋号。数千黑鹰队员一个个手持冲锋枪、步枪,山呼海啸一般杀向城里。 到了这种时候,冯梦山的部下士气已经完全丧失。 三万士兵如潮水一般涌进徽州城。城里的守军要么下跪投降,要么吃枪子,简直是一边倒的屠杀。 没过多久,文奎的军旗插遍城墙,城里的大街小巷开始了激烈的巷战。黑鹰突击队的士兵在前面开道,后面持刀枪弓箭的士兵断后,如入无人之境。 两个时辰以后,整座徽州城全部落入李敢之手! 冯梦山等一批将领逃到福贵巷,也就是骷髅门的总部。这里还有祖师爷的数百人。一条长约五百来米的街巷成为最难啃的骨头。街巷楼房林立,互为犄角。躲在暗处的弓箭如雨点般射出,黑鹰突击队的人纷纷倒下。 李敢急得眼睛冒血,命令士兵把迫击炮从城外拉进来,摆在街巷开阔处,不管三七二十一,一个劲地轰! 宽窄巷,又名福贵巷。碰到李敢的迫击炮,终于没有福气,也没有脾气!那些砖木结构的房子,哪里经得住迫击炮的攻击。 房子一排排地倒塌,没过多久,整条街巷都被夷为平地! 李敢这次是下了狠心的。他也知道,被逼进福贵巷的部队应该是朱冲部队最后的力量,不把他们消灭干净,他们根本不知道马王爷有几只眼。 半个时辰后,迫击炮停止的轰炸。福贵巷已经不复存在。 硝烟散去。李敢命令黑鹰突击队进去打扫战场。 “反抗者格杀,投降者活命!” 一声令下,黑鹰突击队员如狼似虎冲进废墟。他们保持高度警惕,随时用子弹招呼负隅顽抗之徒。半个时辰后,黑鹰队员抬出了一千多具尸体,还有两百多伤者。其中有一个须发皆白的老者! 此人正是骷髅门掌门人祖师爷李靖。 祖师爷李靖真是一颗幸运之星。如此猛烈的炮弹落下,他身上没有任何伤痕,只是脸上有一层厚厚的灰尘。 有一个突击队员来到李敢面前建议道:“此老者年纪实在太老,已经风烛残年,是否放掉?” 李敢上下打量了一下祖师爷,从他那狡黠无比的眼神里读出了一点内容,心里猛然格登一下。凭借他多年行走江湖的经验和直觉。这老者必然是一条大鱼! “不,这老者的身份不一般。抓起来,押进监狱。” 接着,李敢继续指挥清扫战场。冯梦山身穿盔甲,被人从一堵墙里翻了出来,原以为他是一具尸体。谁知他只是被墙压得昏迷过去,搬动他的时候,他动了一下。 “李将军,这还有一个活的。” 李敢过去一看,从盔甲和身份看,此人的身份也不一般,他不由乐了。今天这是什么运气,原来大鱼都藏在这条看似不起的街巷。 打扫完战场,太阳西下。从开战到结束,仅仅只有四个时辰。一个数万人口、三万守军的徽州城已经易主。 冯梦山、祖师爷李靖、大师兄徐放等人都被李敢的人从废墟里找出来。这些人都受了一点轻伤,生命并无大碍。 清点俘虏的时候,除了战死者,活捉的敌军还有一万两千人。这是一个让李敢头痛的数字。这些俘虏要吃要喝,不但要消耗资源,还可能再次造反,成为守城的一大碍障。 顺利夺取徽州城,让李敢认识到重武器的厉害。他派了二十名军士连夜出发,骑着快马回信州府搬运炮弹,同时还必须为黑鹰队补充枪支弹药。 没有炮弹,迫击炮将会成为一堆废铁。文奎那些稀奇古怪的火器,都具有这个特性。一座刚刚打下来的城市,随时可能招惹朱元璋的大部队反击。 胜利只是战争的开始…… 连夜抢修城墙、张贴安民告示、部署城防部队……李敢忙得一个通宵都没有睡觉。等到第二天太阳照常升起,他才在朱冲的将军府找到一张床,美美地睡上一觉。 而朱冲部队的家属,无论男女老少,没有一个人受到李敢部队的伤害。他们被集中在一个大院子里,由专人看管。 对待俘虏及其家属的政策,文奎早已在条条框框里写得清楚明白。李敢也绝对不敢放纵士兵烧杀抢掠。尤其是徽州城的那些老百姓,第一次遇到如此秋毫无犯的军队,人心很快就安顿下来。 该怎么生活,还是怎么生活。所有的都没有变,只是这座城市的主人变了,已不再姓朱,而是姓文! 徽州城沦陷的消息像长了翅膀似的,飞到了应天府。朱元璋听到这个消息,彻底未眠…… 第四00章 应天府 消息传到应天府,朱元璋坐不住了。 这些年,朱元璋杀伐果断,不但打元军,打张士诚,也打陈友谅,还真没怕过谁。而一个小小的徽州城失陷,却在应天府上上下下引起了极大的恐慌。 如今的朱元璋已是强将如云,天下谋士也纷纷归顺,和一个小朝廷并无二致。更重要的是,朱元璋遵照谋士朱升的建议,“高筑墙,广积粮,缓称王”的战略方针,暗地里悄悄积蓄实力,正蓄满了劲力,准备睥睨天下。 在这个节骨眼上,居然跳出一个文奎,不废吹灰之力把朱冲部给吃掉,连渣都不剩! 议事厅。 朱元璋坐在高堂之上,望着黑压一大片的文臣武将,想听听他们的意见。据朱元璋掌握到的消息,文奎的部队攻占徽州府只用了半天时间。先是大炮轰塌城墙,然后步兵进入,所到之处如入无人之境。 常遇春、徐达等号称战神的将军们,并没有把文奎当回事,纷纷嚷嚷着,派兵攻打徽州,先把失去的领地抢回来。如果文奎胆敢再不听话,那就一鼓作气,把信州府属下的十几个县全部抢过来,把文奎赶到鄱阳湖去喂鱼! 朱升跳出来坚决反对:“主公,万万不可!卑人曾经去过信州府,亲眼所见文奎部军容威武,火器装备精良,绝非我部所敌。冒然出击,定然是以卵击石,自不量力。” 常遇春一听,不由暴跳如雷,当场和朱升叫板:“朱先生万万不可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末将愿意率军拿下徽州,替朱冲朱将军报一箭之仇!” 堂下一派寂静。常遇春的脾气,谁都知道,他不但武功高强,有勇有谋,脾气之暴烈,无人能敌。朱升秉性忠厚,敢于直言。他绝不会因为武将反对而放弃自己的主张,毕竟决断权还是在朱元璋手上。 “主公,孙子兵法有云,故上兵伐谋,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攻城之法,为不得已。吾等何故要取下策而为之。文奎剿灭了朱冲,皆因朱冲屡屡侵犯,还多次派人刺杀文奎。此乃小人之做法。卑职虽然人微言轻,但乃愿意前往信州府,说服文奎归还徽州,释放俘虏。” 朱升的话,惹怒了众多武将。徐达也跳了出来,据理力争:“张士诚拥有富庶之苏杭,陈友谅也占据鱼米之乡,手下水军尤其强盛。我等还不是经常与他们大战。这些年来,大大小小的战事数以百计,我军很少吃亏,为何对区区一个文奎,就害怕与之结仇。再说,只要拿下信州府,等于在张士诚和陈友谅的腹背插进一把尖刀,随时向他们发起攻势,让他们坐卧不安。从此意义上说,信州府对于我军,颇具战略意义,只要消灭了文奎部,消灭张士诚和陈友谅也不困难。” 文臣武将各执一理,让朱元璋没有了主张。 朱元璋问:“李善长、刘基,你们怎么看?” 相比朱升,李善长和刘基更深得朱元璋喜爱。让朱元璋感到意外的是,这两个大谋士的态度都是不妨一战! 这两个大谋士之所以能得出和常遇春和徐达一样的结论,就是因为他们对于文奎了解得并不多。文奎打张士诚也好,打陈友谅也罢,都显得很温柔,点到为止,并不没有表现得十分的强悍,要不然,这两个劲敌应该活不到这么好。 听了李善长和刘基的点子,朱升的声音就显得不那么重要了。再说朱元璋也是个有野心的人,如果像李善长、刘基所言,拿下信州府,就等于在张士诚和陈友谅的腹背插上一把尖刀,只要他高兴,就会这让两个冤家对头哭。 权衡利弊,朱元璋决定一战! 文奎不是有火炮吗?俺老朱也是有的! 第三天,由常遇春为兵马大元帅,率领精兵五万人,还外加一个火器营,浩浩荡荡地杀向徽州府。 五万精兵,单是骑兵就一万人,火器营的炮火是那种十分笨重的土炮,靠引线点燃黑硝引发爆炸的。这种炮稍不留神就炸膛,引发自身的伤亡。但是稍微小一点的三眼铳,倒是实力非凡。在和元军、陈友谅部的决战中,朱元璋都因为火器营而尝到了甜头。 骑兵速度快,战斗力强悍。火器营还没有到位,常遇春就凭着自己的骁勇命令骑兵队发起了冲锋。 可悲的是,李敢派去信州运弹药的人早就回来了。文奎知道触及了朱元璋这个牛人的利益,徽州城免不了一场大战。他辛苦了好几个昼夜,从那个秘密军火库搬出了十挺捷克式轻机枪,五百发迫击炮弹!还有大量的轻重机弹、步枪的子弹,手雷手榴弹等也有几十箱。 而李敢仅派了二十个来运,显然不够。文奎从自己的侍卫里抽出一百人,火速运弹药去徽州城。对于朱元璋这个刺头,文奎太清楚了。如果不把他打痛,自己肯定就会灭亡! 等常遇春的前锋部队赶到徽州城外,李敢的十门迫击炮已经严阵以待。由于徽州距离信州太远,李敢命令炮兵要珍惜每一颗炮弹,必须确保每一颗炮弹发挥出最大威力。 常遇春随他的前锋部队到达徽州郊外,顷刻之间把徽州城围得像铁桶似的。当他的那些骑兵嗷嗷直叫地发起冲锋时,城墙上并没有出现士兵。三公里,两公里......随着战马嘶鸣,突然从城墙上空腾飞过来几颗怪鸟似的东西。 那些如怪鸟般呼啸的东西,正是迫击炮弹! 炮弹落在骑兵群当中,发出了地动山摇的爆炸声。 战马嘶鸣,人仰马翻。大地震颤。 战神常遇春距离炮弹炸响的地方还有很远。那些炮弹从徽州城墙飞出来,如一只只恐怖的大鸟,落到人群里,轰!凡胎肉体变成了无数碎片。常遇春从来没有见过这种武器! 常遇春打仗,是朱元璋的军队里出了名的勇敢。从来就不知道“死”字是怎么写的。死在他手里的敌人也没办法用数据来统计。 可是这一次,他隐隐觉得,自己或许真的错了! 第四0一章 火器营 李敢的迫击炮对阵常遇春的骑兵,结果可想而知。远处的骑兵被炮弹轰炸而死,侥幸冲到城墙底下的骑兵,又被手雷、手榴弹和轻重机枪给消灭。 这时常遇春似乎意识到自己犯了个致命的错误,没有听朱升的话! 万般无奈之下,常遇春只好命令停止进攻。不要城没攻破,自己的人却死光了。 等了两天,火器营终于到了。还有数万步兵也到了。但此时的常遇春却没有了以往的豪气。 因为从城墙上飞出来的炮弹,虽然稀稀落落,但爆炸力惊人,准确性也很高,几乎没有落空的炮弹。 火器营有两千人。这些人用的火器是三眼铳。常遇春的火器射程很短,只有一两百米的射程。军士们必须冲到城根底来开炮,才能有一点威慑力。李敢看得真切,指挥炮兵专门找火器营下手。十几颗炮弹呈一定弧度掉在火器营,顿时又是一阵地动山摇! 常遇春带来的五万人,打了两天两夜,还没有沾到徽州城的墙边,就已经折损了两三千人。这些人都是骑兵和火器营的兵。要是和其他人作战,这两个军种都是攻城的利器。如今,他们只要进攻,就会被城里飞出来的炮弹炸死伤。 更可悲的是,但凡被炮弹炸伤的军士,断手断脚算是轻的,多数人挺不过一天,就会因失血过多而死。 然而,在常遇春的的字典里从来没有“退却”二字。他坚信一个理念,就算城里有炮弹,数量也是有限的。一旦把他们的炮弹消耗完,也就是破城之时。 常遇春想了一个绝妙的计谋。骑兵不是成群结队地出击。每次攻城只派几十人,还分得很开很散。这样一来,炮弹轰来,损失也不至于太大。李敢看出了常遇春的阴谋,嘴角抿起一阵微笑,大声喝道:“狙击手准备!” 十几个配备了狙击步枪的狙击手,分散在城墙的四个方向。他们伏在射击眼,用死亡十字架锁到骑兵,一枪一个,把常遇春给打傻了眼。 常遇春躲在一个土垛之下,一愁莫展。城里的指挥官,显然是个消耗战的老手。总是能把武器弹药用在刀刃上。从来不会浪费。 能让火器营失效,对于常遇春而言也是头一次。 第三天深夜。没有月亮,也没有星星。漆黑如锅底的夜空,让人伸手不见五指。 李敢站在城墙之上观察了一阵,立即传立下去,注意警戒,防止敌人偷袭。白天打仗捡不到便宜,很难保证常遇春不搞夜袭。 凌晨时分,常遇春率领所有军士全线出击! 他相信,这种时候正是人体最困的时候,只要他的人冲到城墙附近,他就有着取得战斗的全面胜利。毕竟自己有五万人,而守城只有三万人。人数上的优势加上偷袭,再不济也要搏个惨胜。 哪怕是勉强胜利,把徽州城夺回来,对于朱元璋而言,那也是功劳不小。 这一次,常遇春是冒着生命危险的。毕竟这两天已经折损了不少将士,而且他自己也亲眼目睹了对方炮火之恐怖。半夜出击,就是想着克敌制胜。 谁知漆黑的夜空,突然升腾起几束照明弹! 常遇春当然认不出这种弹叫照明弹。就像放烟花似的,然后整个夜空亮如白昼! 暴露在光亮下的士兵,在雨点一般的枪弹压制下,纷纷退了回去。一枚炮弹在常遇春身边爆炸,要不是他凑巧躲在一个土坑里,他就会被炸成了碎片。 一连三夜,常遇春都选择在夜间突袭,三次都被李敢击退。当然,正如常遇春所预料的,炮弹总有耗尽的时候,一旦耗尽,双方展开肉搏战,常遇春就会占据一些优势。他的人数多,他自己的武力值也高。 李敢识破了常遇春的计谋,内心也不免担忧。炮弹的确在一天天消耗,常遇春也没有想撤兵的意思。如果他们围上几个月,徽州城是否能解围,还真是未知数。 常遇春在阵前已经丢弃了五千多具尸体。尸积如山,血流成河,丝毫没有动摇这位铁汉子攻城的意志。 第十天。天降大雨。 部将李国向常遇春建议,雨势很大,火器容易被雨水淋湿。不如趁此时机攻城。把全部人马压上去,哪怕用尸山堆积,也要冲去徽州城。 强将手下无弱兵。常遇春就是这样的狠人! 狂风暴雨,电闪雷鸣。五十米开外看不见人影。李敢不敢有丝毫的懈怠。他很清楚自己对手的实力。常遇春在朱元璋阵营是常胜将军,所有战事鲜有败迹。此人不但勇猛无敌,还常常不按规矩出牌。 李敢一边巡察城防,一边叮嘱将士睁大眼睛,不要等敌人爬上城墙你们还不知道。 尽管每一个方向都有指挥官,李敢还是不放心。 突然有人喊:“敌人来了!” 李敢向如瀑布一般的暴雨看去,常遇春的将士一个个如野狼一般,从雨雾里钻出来,在前面的人还扛着云梯。李敢不由神情大骇! “打!” 正如常遇春所估计的,下降大雨,又有雾,炮弹很难发挥作用。所以,他们所有人马全部押了上去,准备用尸体堆到城墙那么高,让将士们踏着尸山攻城。 理想很丰富,现实很骨感。 城墙上突然出现数不清的弓箭手,挟带着火苗的弓箭像雨点似的射向常遇春阵营。那些带火的弓箭都是蘸足了汽油的。在雨水的作用下,汽油燃烧得更猛! 汽油,是常遇春没有遇见过的另一种武器。在他的认识里,火是可以克火的。而从城里射出的火球,遇水燃烧得更加旺盛。很多将士被火球射中,瞬间就被大火所吞灭。 大雨之中的常遇春很庆幸,那些火球并没有落到自己身上。一旦着火,就算有再强的武功没办法摆脱死亡的命运。 李敢用的是火攻。而常遇春的火器营却是真的没办法发挥作任何作用。被雨水淋湿的黑硝和引线,会像面糊一样丑陋而无能。 第四0二章 撤军 半个月时间,常遇春组织了十几次冲锋,不要说攻进徽州城,连城墙的石头都没有损失一块。 而常遇春的粮草也已渐渐消耗殆尽。一个小小的徽州城,成了常大将军最能啃一骨头。城里的守将居然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土匪! 李敢以为常遇春没那么快撤军,安排炮手,每隔几个时辰向常遇春的阵营里打炮。只要炮弹的呼啸声响起,定然是死神在狰狞地微笑。炮弹落在士兵当中,那个伤亡惨不忍睹。 还有更要命的就是狙击手,埋伏在城垛之旁,瞄准目标就打。一枪一个准,死的全都是常遇春部队的指挥官。 惧怕李敢的武器射程太远,常遇春不得不把部队退到三公里以外。 敌人距离远,李敢也就睡得踏实。别看李敢是土匪出身,由于他在文奎身边呆的时间长,深得文奎真传,什么时间该干什么事,分得很清楚。 这天傍晚,李敢派出一支精干的骑兵小分队,仅仅十五个骑兵,突然打开城门,风驰电挚一般冲向城外。这些骑兵一边扔手雷,一边向敌军阵营发起冲锋。由于手雷的威力实在太大,骑兵所到之处如入无人之境,等常遇春反应过来,这支小分队已经毫发无损地穿过整个营区,淹没在苍茫的夜色里。 小分队的穿营而过,引起了常遇春的警觉。他的预判是,徽州城的敌军支撑不住了,派出小分队突围,就是去搬救兵。 要是等文奎的救兵赶到,徽州城已经易手?想到这里,常遇春不由一阵激动。 基于这个判断,常遇春决定发起最后一次冲锋,从东南西北四个方向同时发起猛攻,成败在此一举! 李敢还在吃晚饭的时候,突然间听到城墙上枪声大作,连忙扔掉手里的饭碗,向城墙冲去。 随着几颗照明弹升上天空,李敢举起望远镜,看见城外人山人海,呈飞蛾扑火之势。 人群密集冲锋,李敢命令十门大炮一齐开炮! 轰、轰、轰...... 炮弹滑出炮膛,发出可怕的爆炸声。那些巨大的炮弹所落之处,爆炸升腾起磨菇云,大地就像被巨犁犁过一般,尘土飞溅,生命全无,经常遇春的部队带来重创。 李敢很清楚,搬救兵的小分队突围出去,用不了两天,文奎就会派血鹰或者苏北来救急。到了那时,常遇春腹背受敌,想不撤是不可能的。从眼下的局势分析,常遇春似乎已在作最后一搏。要不然,他无论如何也不会把所有部队都押上来送死。 今天晚上,应该是不死不休的一战! “传令下去,一定要顶到天亮!节约子弹,节约炮弹!” 命令一道道传下去。李敢沿着城墙不停地巡视。发现哪里顶不住,就把预备队拉上去。因为徽州城并不大,只需要一万五千人,就能围成一个大圈,还有一半人在后方等候命令。这给李敢带来了极大的想象空间。 三个时辰过去了。常遇春的部队仍然没有接近城墙。很多抬着云梯的士兵死在冲锋的路上。 常遇春也害怕李敢的救兵赶到,自己可能会腹背受敌。 而李敢这边的将士,多数是元朝军队投降过来的,兵员素质不差,又有精良的武器在手。很多的枪管打红的,眼睛也布满了血丝。弓箭手射出的箭,多数是蘸了汽油的火球。那些火球就算没有烧到常遇春的士兵,也把阵地烧得雪亮,方便枪手们打活靶。 以前,常遇春打仗,总是凭借着自己高超的武功,冲锋在第一线。也正是因为他身先士卒,他的部队向来英勇善战,是出了名的不怕死。 今晚常遇春要是冲在第一线,估计有十个常遇春也死掉了。 破天荒的是,常遇春躲在一株大树后面,一边喊着冲锋,一边观察着敌情。凭借熊熊大火,从城里枪弹的声音判断,李敢的部队一点也没有慌乱。特别是有数挺枪,能连续不断地发射子弹。常遇春叫不出枪的名字,只知道这种武器杀人比割韭菜还要简单。 历经半个多月,还拿不下一个小小的徽州城,叫我常遇春情何以堪? 后悔啊!常遇春真的很后悔! 要是当初听朱升的话,以谈判为主,或许文奎的部队已经从徽州撤军。现在双方撕破脸皮,决死一战,才知道原来文奎比茅坑的石头不如。 正在常遇春看着自己那些朝夕相处的弟兄们,一个个中弹倒在血泊之中,突然有人从前线退了下来。 “王将军中枪了!” 王志远被两名士兵抬下来,胸口处的鲜血汩汩而流。他的嘴里也在流血,嘴巴兮动着,却发不出声音。 看见自己的副将平时生龙活虎,眨眼间就变成了一条死尸,不免有些心悲。 常遇春上前握紧了王志远的手,这才发现他的手也是湿的,鲜红的,是血! 看见王志远嘴巴不停地动,却依依呜呜不知道在讲什么。因为他的肺被打破了,就像气球似的,正在漏气,哪里还能震动声带? 常遇春问:“兄弟,你是不是和我说要撤军?” 王志远艰难地点点头,然后头一歪,死了。常遇春紧紧地握住王志远的手,久久不舍得放下。王志远也是一员猛将,无论何时何地,也无论敌人是谁,他都是冲锋在前的。他身上的伤疤遍布,浑身没有一块好肉。 就是这样一员虎将,临死之前却要求常遇春撤军。战况之激烈可想而知。 前线仍然在进攻。 进攻,死亡。 死亡,进攻! 后面的人踏着地上的尸体前进,瞬间又变成了尸体。常遇春看见,有些地方的尸体都快高至城墙了! 尸山血海,却无人退缩。因为他们没有听到撤军的命令。既然没有撤退,那只有义无反顾地冲锋,然后死亡。 常遇春流泪了。他为那些不怕死的将士流泪,也为自己的莽撞指挥流泪。 如果不逞强,如果能把谋士朱升的话听进去,或许这成千上万的将士就不会死! 王志远抬走之后,常遇春下达了一道让他无比痛苦的命令:撤军! 第四0三章 仁义之师 战斗一直持续到下半夜。直到敌人的攻击声势渐弱,李敢也没有预见到,常遇春会突然撤军。 或许是害怕城里的敌人乘胜追击,常遇春的部队边打边撤。等攻势完全停止下来,城外已是一派寂静。 李敢靠在城墙壁睡了一觉,醒来时天已大亮。 部下前来报告,常遇春的部队可能撤走了。李敢猛然擦了一下眼屎,直接从地上弹了起来。 望远镜里,原本连绵起伏的帐蓬已经没有了! 满地狼籍的垃圾,嘈杂无章的脚印,还有那些没有运走的敌军尸体,横七竖八,悲惨之极。 李敢确信三公里以内看不到敌军,命令士兵打开城门,一直追踪了十几里地,所有的迹象表明,常遇春真的撤走了! 常胜将军常遇春败走徽州府的消息,在应天府引起极大震动,同时也让朱元璋感动深深的震憾。 事实证明,谋士朱升的意见是正确的! 一向稳打稳扎的朱元璋,也算是阴沟里翻了船。 文奎得知徽州城被常遇春围攻,立即派出血鹰为兵马大元帅的大部队,五千骑兵,两万步兵,一路风驰电挚,昼夜急行军,等他们到达徽州,常遇春早已经退去,城市的秩序也恢复正常。 一个小小的徽州城,驻扎了李敢、血鹰的五万多军队,还有一万多朱冲部的俘虏。军人比老百姓还要多,一下子人满为患。 万般无奈之下,李敢只好将朱冲那一万多俘虏全部释放。还是老办法,想回家种田的发给路费,想留下来当兵的重新编队,去信州府接受新兵训练。释放俘虏那天,祖师爷李靖、大师兄徐放等骷髅门的人看得两眼发直。他们多么希望自己也属于被释放的序列。 一万多人全部走光,监狱显得空空荡荡。祖师爷李靖便意识到,等待自己的并不是什么好运! 朱升在数名卫名的保护下,骑了一天一夜的马,到达徽州城正是晌午。 城头插满了“文”字大旗。看上去旌旗招展,威风无比。 朱升的马到达城门口,跳下了马背,向守城的士兵说明来意,士兵连忙跑步前来通报。血鹰和李敢听说朱元璋派特使朱升来访,自然也是惊得不轻。 血鹰和李敢两个人对于朱升都不陌生。朱升也算是信州府的常客了。 “血将军,李将军,此番朱冲将军对你们多有冒犯,实在对不起。我们吴王深表歉意。这次派朱某前来,就是向二位以及文将军道歉的。” 朱升是个文官,说起话来文绉绉,很不合血鹰和李敢两个武将的胃口。道歉?这不是欺侮我们读书少吗?要不是我们用炮火轰,常遇春恐怕早就把我们砍成肉泥了! 更搞笑的是朱升把所有的责任都推给了朱冲,好像他才是整个事件的罪魁祸首。 血鹰毕竟是见过世面的商人兼武将,对于朱升如此圆滑的说辞,只是淡淡一笑:“朱先生,听说您是朱元璋帐下非常著名的谋士,今日一见果然是真。只是您代表朱元璋吴王来道歉,而我们也只是文奎文元帅的部将,您看,你是不是屈尊一点,去信州府和文元帅交涉?” 言下之意,我们官小,作不了主!让朱升吐血的是,血鹰的话让他无懈可击。实际上,血鹰已经据之于千里之外。既然他们做不了主,所有的谈判都是白搭,徽州城我们是占了,你要是想拿回去的话你就去问文元帅吧。 无奈之下,朱升只有硬着头皮,向血鹰和李敢告别,然后带着他的几名卫兵继续前进,又用了两天两夜才到达信州府。 文奎在元帅府接见了朱升。 伸手不打笑脸人。徽州城一战,让朱元璋损兵折将,他还厚着脸皮派特使来和好,这让文奎无论如何也凶不起来。彼此都是个文化人,不能动不动就杀人。想得更多的是如何说服朱升心满意足地回去,双方又是一个互惠互利的局面。 朱升提出的条件却是让文奎哭笑不得,他要用朱升的脑袋去换取徽州城! “此次徽州城之战,朱升罪该万死。要不是他惹怒了文先生,也不会有接下来的事件发生。所以,我建议把朱升还给我们。我们将在徽州城召开公审大会,当众斩杀朱升!” 文奎听得心里直发毛,这算什么?你们杀不杀朱升,关我何事?还想在徽州城召开公审大会。做梦吧! “对不起,朱先生,麻烦你回去告诉吴王朱元璋。朱升我可以还给他,徽州城我不打算还。原因很简单,这座城市是应天府通向信州府的门户。你们吴王让常遇春大动干戈,其实用意谁都明白,就不需要我多说了吧。” 文奎一句话,把朱升接下来的想法全都堵死。朱冲毕竟是朱元璋的本家,他宁愿牺牲朱冲的性命,也想得到徽州城。而文奎却是誓死不还! 朱升是个聪明人。他的任务就是两边传话,绝对不会因此得罪了文奎。别看文奎表明文质彬彬,万一他一翻脸,那可是要人头落地的。 朱冲被关在牢房里,暗无天日地度过了很多时日。反正他的任务就是吃了睡,睡了吃,没有人来打他骂他,也没有看见一个熟人。直到朱升突然出现在监牢门口,朱冲才意识到,自己可能要重获新生了! 从朱升的表情看,平静如水,波澜不惊。 “朱将军,朱某奉吴王之命来接您了。” 随着铁门咣当一声打开,一缕阳光射进监牢。 紧接着,又有人来帮朱冲打开枷锁。文奎没有出现,而是派了韩宝山前来相送。朱升很清楚,朱冲乃败军之将,没有砍了他的脑袋,文冲已经做得很仁慈了。再说,徽州城那一万多俘虏,文奎也没有斩尽杀绝,而是全都采取来去自由的方式释放了。在释放的士兵当中,又有不少人重新参加了朱元璋的部队。 如此仁义的义军首领,在这个时代已经很少见了。 朱升感情复杂之极,嗓子也有些沙哑,说道:“朱将军,我们回去吧。吴王让我来接您回应天。” 朱冲痴呆似的问道:“徽州城已经丢掉了?” 第四0四章 送个人情 应天府。 朱元璋的马脸拉得很长,端坐一“龙椅”上,傲视群雄。大堂之下一百多文武官员噤若寒蝉。就连朱元璋成器重的李善长、刘基等人连大气都不敢出。 现场静得落针可闻。 朱冲像条狗似的趴在地上,浑身还在微微颤抖。原本他是想建功立业的,如今这结果实在是他没想到的。微州城丢了,等于把挡在文奎家门的一块石头搬走。文奎训练的水军可以大摇大摆地进出长江。 “怎么办?你说怎么办?!” 朱元璋的内心貌似有一只老虎要冲出来,一口就要将朱冲吃掉。这个不争气的东西,闲得蛋痛要去招文奎的人,犯下了不可饶恕的错误。作为吴王,他很难得如此咆哮公堂,都是被朱冲这货给逼的。 丢掉了战略要地,朱冲还能怎么办?要么砍头,要么将功赎罪。这两个选择都是他所承受不住的。 朱冲很清楚,朱元璋一旦龙颜大怒,砍他的脑袋那是没有悬念的。自己的项上人头搬家,那全在于朱元璋一句话。 追随朱元璋多年,朱冲对于他的脾性了如指掌。所以,他不敢说话,怕说错了一个不小心就招来杀身之祸。 见朱冲浑身瑟瑟发抖,上下牙齿在打架,像打摆子似的。文臣武将们都在为他捏一把汗! 生与死,仅在吴王朱元璋一念之差。 而此时,朱元璋的情绪显然有些激动。 龙颜大怒,血流成河。朱冲吓得连头都不敢抬。朱元璋愤而起身,竟然从龙椅上走了下来,抬腿一脚踢在朱冲屁股上,骂道:“你这个草包!你不但让我丢了徽州,还损失了两万多士兵的生命,你说你该不该死?!” 屁股上挨了一脚,差点被踢成两瓣。朱冲强忍着痛苦,不敢吱一声。尽管很痛,他的内心还是暗暗窃喜。被朱元璋踢了一脚,他的性命就保住了! 因为这一脚是给吴王出气的。气消了,自然就不会砍头。 谁知朱冲正在暗暗高兴时,朱元璋突然高声吼道: “来人啊把这畜生给我拖出云,打五十军杖!” 前后句听得满朝文武脖子发凉,后半句才让人心稍微安定下来。朱冲挨了五十军杖,估计半个月以内下不了床。 猛将常遇春吃了败战,自然也不敢出声。他怕朱元璋的军杖会打自己的屁股上。还好,朱元璋的气消了,或者说根本没想把气撒到常遇春身上。以往所有的战事,常遇春总是能身先士卒。这次攻打徽州,连朱元璋最精锐的火器营都没办法和文奎抗衡,这也怪不得常遇春。 打完朱冲,朱元璋又把焦点聚集到徽州城。徽州前临长江,背靠苍龙山。文臣武将围绕该不该抢回徽州城发生了激烈的争论。有的主张拼死一搏,必须拿回;有的认为文奎比元朝军队还要难对付,不如暂且放下,待实力强大了,最后再解决文奎。 围绕打和不打,足足争论几个时辰,却没有任何结果。一向充当急先锋的常遇春,一向以凶狠、嗜血出名,这次大伤元气,他打了几年的仗从来没有遇见对手。满朝文武唇枪舌剑,口水飞溅,常遇春只有保持沉默。 徽州城一战,要不是抽身快,常遇春很可能导致全军覆灭。 谋士朱升到了文奎府上,又到了徽州城见过血鹰和李敢,亲身感受到文奎部队的威武不可欺。 朱元璋见常遇春耷拉着脑袋,默不作声,直接点名道:“常将军,不知你有何意见呀?” 常遇春像斗败了的公鸡,憋得满脸通红。损失了两万多人,叫他情何以堪? 他憋得实在不行,只简单地说了三个字:“没意见!”惹得众人哄堂大笑。 连朱元璋自己都差点笑出声来。常大将军可是杀人无数的主,从来没有如此憋屈过啊。 正在气氛有些尴尬时,朱升走了出来,大声说道:“我认为文奎武器先进,军纪严明,治军有方,是一支不可小觑的力量。对于这样的对手,如果我们直接与他们交锋,肯定是要吃亏的。最好的办法就是借刀杀人。借别人的力量,让文奎的力量逐渐削弱。最后臣伏于我们。” “招安招不了,打又打不过。这叫我等如何是好?” 朱升微微一笑,说道:“我们应该和文奎这个强敌结好,联手抗击张士诚、陈友谅等,等把这两个劲敌解决了,再考虑下一步的事情。走一步,看一步,摸着石头过河。” 刘伯温、李善长也纷纷称是,觉得目前的状况不宜和强敌对抗,凭空消耗实力,反而给张士诚和陈友谅创造了可乘之机。 面对文奎这个强劲对手,应该何去何从,让朱元璋和文武群臣伤透了脑筋。最后的结果还是没结果! 连常遇春这个百战良将都已没有了再战的信心,其他将领更加不会惹祸上身。特别是那些武将,哪个不想立功?一听说文奎的大炮能打到好几里地,他们顿时都怂了。 让朱元璋暗自庆幸的是,文奎似乎没有和他抢天下的雄心。至少文奎的每一次扩张,都是被逼的。 商议良久,朱元璋聚思广益,做出了一个出人意料的决定:把徽州割给文奎,并和文奎结成战略同盟。 这次朱元璋可不敢说招安,而是同盟。同盟就是同志,平起平坐的关系。 文奎接到朱元璋的亲笔书信,顿时傻眼。朱元璋和他称兄道弟,还说了一大堆道歉的话。表示再也不和文奎的部队发生冲突,以后兄弟之间应该团结友爱,一致对抗元朝政府。 慧缘法师接过文奎递过来的信,反反复复看了几遍,简直难以置信。这,还是那个杀伐果断的朱元璋吗? 一大片土地落入文奎之手,竟然还赔礼道歉? 慧缘用手轻轻抖动了几下信纸,笑道:“朱元璋似乎还挺讲兄弟情义啊。你看他连徽州都不要了,只认你这个兄弟呀。” 文奎听出慧缘话外有话,冷笑道:“他也是没办法。他的武器不如我,徽州城抢不回去,不如说送给我?” 第四0五章 活捉李初四 别看慧缘整天呆在宝林寺,对于天下争锋了如指掌。特别是朱元璋这个牛逼的大人物,他似乎知道他的前生后世。因此,文奎和慧缘聊起天来,观点总是能碰撞出火花。 文奎一个不小心来到这个群雄争霸的时代,能有今天这个局面并非易事。而慧缘对于文奎广结善缘更是交口称赞。打仗难免死人,这并不附合慧缘和尚的世界观。他希望天下大同,永无纷争,永无互相残杀的血腥事件。所以,一有时间,慧缘就和文奎灌输他的佛学思想,宣传他的“六道轮回”。 文奎在徽州城摆下了五万重兵,装备了大量来自后世的武器。这些情报尽在朱元璋的掌握之中。谋士朱升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来信州府“问好”,还带来大量出自江浙一带的特产,如丝绸、苎麻等。文奎也尽量送给看朱元璋喜欢的东西,比如茶叶、陶瓷等。 在朱升的周旋之下,双方似乎出现了十分“友好”的局面。文奎看得出来,朱元璋之所以需要“安定团结”的和谐局面,肯定是要腾出手来对付另外两个大佬:张士诚和陈友谅。 此时已经是1364年,距离朱元璋称帝还有四年。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文奎想彻底干掉江南这几个巨头,显然不现实。就算有武器库也不现实。他能保住信州府辖下的几十万民众不受战火涂炭,已经是功德无量。徽州城一战,文奎日日夜夜都在当苦逼的军火搬运工,消耗的弹药应该有好几汽车。 假如任由战火蔓延,文奎的军火必然无法接续。朱元璋、陈友谅、张士诚,或者元朝政府,任何一派势力,如果要和文奎死战到底,发动自杀式的进攻,对于信州府来说,都是致命的打击。 按照慧缘的说法,“仁心”将会是文奎争霸天下的最大碍障。文奎总是一笑了之。慧缘的聪明之处,在于看破而不说破。文奎所说的,那些军火是西洋人那里买来的,显然是个天大的骗局。地球人都知道的骗局,又怎么能逃得过慧缘的眼睛? 既然朱元璋愿意拿出徽州城来送人情,文奎也就接受了。 这天下午。文奎午睡过来,信步走出庭院,听到门外传来嘈杂的吵闹声。 “我和文帅约好的,是他让我来的。” “不行,没有通行证,天王老子下凡,也不能踏进元帅府半步。” “那我就不走,在门外等他。” ...... 听声音,竟然是汪根发。丐帮帮主。这世界真的很奇怪,只要成为某种利益的头头,说话的声音都会大一些。汪根发在没有当丐帮帮主时,做人做事都是唯唯若若,行事十分低调。现在居然敢和手持钢枪的卫兵争吵,而且还是一幅得理不饶人的样子。 文奎出来一看,果然是汪根发,便冲卫兵喊道:“让他进来。” 卫兵仍然面红耳赤地说道:“他没有桃木符。” “我没发给他。这事不怪他,也不怨你。让他进来吧。” 文奎不由有些喜欢这些坚持原则的卫兵。自从上次出现一个假李敢的事件,所有卫兵只认桃符不认人。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元帅府的安全系数。这让文奎想起了那个还被关在徽州城监狱的骷髅门祖师爷李靖。这个有着一身邪术的祖师爷,文奎至今没有去监狱看一看。 汪根发大马金刀地往椅子上一坐,不解地问道:“什么是通行证?卫兵叫我拿桃木符,我没有,就和他们吵了起来。” 等文奎把事情的来龙去脉都讲清楚了,汪根发有些不好意思起来:“这么说来,是我错怪了卫兵。这样的卫兵真是很尽职,我应该向他们道歉。” 文奎递过一杯茶水,漫不经心地问道:“好了,不说这个。你来找我有什么事?” 汪根发神秘地说道:“我们发现了一个人,很可能是你们要找的人。” “谁?” “李初四。此人脸上一道长长的刀疤,从额间划到脸颊。呈半月形。看上去有些狰狞。也不知道他是怎么混进城的。” “在哪?” “福记客栈。已经来了三天了。我的小探子也是偶尔发现他。他进了福记客栈,整天吃了睡,睡了吃,也没见他出来。估计不会是什么好人。小探子向我说了,我就赶快来向您报告。” “好,你做得很好!” 文奎立即起身,让卫兵去把李敢叫来。李敢带了五十名军士,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包围的福记客栈。客栈掌柜一见这么多官兵杀气腾腾地出现在他面前,自然是吓得半死。 李敢说明来意,掌柜告诉了刀疤脸的住房。一群士兵一个个手持雪亮的大砍刀,扑向二楼的一个房间。此时,李初四正躲在被窝里睡懒觉。门咣当一声被推开,他条件反射地从床上弹起来,还没来得及拿武器,就被士兵一个猛虎扑食,牢牢地控制住。 经过仔细的搜索,士兵从床底下搜到一支步枪,还有十几发子弹。 李敢一皱眉,吼道:“带走。” 江映红听说李初四已经被抓,她也很震惊:“真的是他吗?他没死?” 李敢坦言相告:“他不但没死,他还想潜入城里搞刺杀。想杀害文帅。” “他敢!我剥了他的皮!” “还有什么事是亡命徒不敢的?这个李初四,已经不是那个窝囊废了。他能从十几米的城高翻墙入城,还不被卫军发现,看来还是学到了一点真本事。” 对于信州城的监牢,李初四也算是“二进宫”,并不陌生。这次他被戴上了沉重的枷锁,享受单独关押的“福利”,便知道恐怕时日无多了。 上次他吃了断头饭,喝了头酒,结果还是在林枫的帮助下逃出生天。这次怕是再也没有这么好的运气了。 骷髅门被文奎的军队打败,李初四虽然手里有枪,还是整天过得惶惶不可终日。吃不好,睡不好,风餐露宿,整个人胡子拉渣,看上去像个野人。一开始,连江映红也差点没认出来。因为李初四的变化实在是太大了。 第四0五章 劝降 看见江映红身后站着一个文质彬彬的年轻人,他是文奎! 李初四连忙低下了头,不敢以眼睛正视文奎。文奎那充满文气的眼神,有时候像一把锋利无比的刀,能把他的灵魂无情地解剖。 文奎不冷不热,不愠不怒。江映红倒是发声了:“骗老鹰嘴的枪支弹药,是不是你干的?” “嗯。” “前些日子冒充李敢来刺杀文帅,是不是你干的?” 听到这话,李初四像被蛰到一般跳了起来,脸在憋得通红,嚷嚷道:“天地良心,绝对没有!我没有扮装成李敢来刺杀。我不会易容术。” 文奎冷冷地问道:“谁会?” 李初四像泄了气的皮球,一屁股瘫坐在地上,有气无力地说道:“祖师爷。他的真名叫李靖。我是易容高手。变谁像谁。” 文奎又问:“你想死,还是想活?” 李初四不解地问:“我几次参加了刺杀你的行动,还能活吗?” “给你一个任务,劝说骷髅门的祖师爷投降了我们,我就给你一条生路。你可以选择远走高飞,也可以选择在我们这里当个小官。” 李初四苦逼地嚷嚷道:“我是祖师爷的徒弟,怎么可能劝说他?这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你还是杀了我吧。” “你试都没试,怎么知道他不听你的?只要我们配合好,我相信他就是鬼神,也会有软肋可寻。” “我试试吧。” 第二天下午。祖师爷李靖、大师兄徐放被从徽州监狱转到信州监狱,还和李初四关在一起。徐放一进来,就对着李初四一顿拳打脚踢。 “奶奶个熊,我还以为你逃到天上去了,原来你被抓了。你们没砍你的脑袋吗?留着你这个废物有什么用?” 边打边骂,徐放发泄着内心的怒气。 李初四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等徐放打累了,他才漫不经心地说道:“你们不也是被抓了吗?难道你们比我高明到哪去?我们去的地方是一样的,都得下地狱。” “真是死了的鸭子嘴硬。你再说,老子就剥了你的皮!” 祖师爷盘膝坐在稻草上,双目微闭,似乎眼前的打闹和他无关。 等徐放折腾够了,祖师爷才微微睁开双眼,漫不经心地看了一眼徐放,说道:“徐放,你别打李初四了。他说的没错,我们的下场都是一样的。看这阵势,文奎不会放过我们。死是迟早的事,可惜呀,我这满肚子的法术要带到坟墓里去啦。” 狡猾的李初四等的就是这句话!他像个很乖巧的孩子,坐在祖师爷对面,双手抱膝,耷拉着脑袋,呜呜呜地哭了起来。 “我不想死,呜呜呜” “我才二十五岁,还没活够啊。为什么就要死了啊,呜呜呜” 哭着,哭着,祖师爷和徐放都禁不住眼眶通红。从感情上看,李初四是真挚的,没有任何虚伪造假的成份。像他这样的年轻人,突然一下子就被砍了头,的确是太悲催。 不要说李初四,祖师爷七八十岁的年纪了,须发皆白,难道他想死吗?他比任何人都更怕死。徐放想死吗?也不想! 一开始,徐放有些反感李初四哭泣,慑于祖师爷的淫威,不敢发作。渐渐的,两个人都变得悲悲切切,似乎断头的日子就要来临。 李初四把他们的情绪调动起来,自己却停止了哭泣。按照常理,徐放应该会吼几声。可事实上没有。他也耷拉着脑袋,眼眶湿湿的。 李初四像个大孩子似的跪在祖师爷面前,恳求道:“祖师爷,救救我。我还不想死啊。” “谁想死?你以为我想死吗?没出息的家伙,男儿膝下有黄金,懂吗?” 被祖师爷一阵吼,李初四又乖乖地坐回去。从一个街头无赖到现在,李初四也算是见过世面的人了,很懂得心理学。只要让对方惜命,就会懂得如何活下去。 几个人一商量,觉得逃跑没有可能。这院里院外,持枪的狱卒几十人,这些人都是四人一组,从四面八方把监狱围得铁桶一般。商议了几个时辰,擅长玄学的祖师爷长叹一声:“目前的格局是青龙入天牢,岂能逃出生天。“ 李初四装得很苦逼的样子,殷勤地说道:“祖师爷,我有一计。不知当不当说?” “初四呀,人都要死了,还有什么不能说的?你说吧,言者无罪。” “听说文奎的部队从来不杀俘。我看我们不如投靠文奎,成为他们的人,就等于找到了保护伞。” 徐放听罢轻蔑地笑道:“亏你想得出来。我们对他们做了那么多坏事,他能饶过我们吗?” “那倒不一定。凭借我的三寸不烂之舌,说不定能说动文奎呢。你我不算什么人才。祖师爷可是万里挑一的旷世之才,说不定文奎爱才,放了我们呢?” 徐放还想再争辩下去,被祖师爷制止了:“徐放,别说了。我觉得李初四的话也值得考虑。我们没有努力,就说没有希望,不是显得更笨吗?” 祖师爷发话,李初四更加得意,“自高奋勇”地说:“我愿意去说服文奎。如果他们接受了我们,或许我们就捡到一条命了。好死不如赖活。你们有所不知,前段时间连朱冲朱将军都被抓进来了。听说后来又把他放回去了。” 祖师爷微微点头,这世界上从来就没有铁板一块,总是可以变通的。为什么要在一颗树上吊死? “咳咳”祖师爷清了一下嗓子,突然眼放精光,把目光投向了李初四:“初四呀,你负责去和文奎谈判。如果条件合适,我们就投靠他们。我自己是老了,死了也就死了,可是我们还有五六百名弟子。这些人死了就可惜了。还有徐放,你也三十岁出头了,连家都没有一个,想想这些真是委屈你了。如果能够活着出去,我想给你一些银两,你回山东老家去成个家,生一些孩子传宗接代。你看如何?” 师徒三人商量好投降的条件和对策,李初四使劲地拍打着铁门,大声喊道:“快点开门,我有事要见你们文元帅!” 第四0六章 三江商行 李初四很荣幸地又一次见到了文奎。 这一次,文奎很客气。不但让手下把他的枷锁解除,还递给他一杯温水。这样的待遇,对于一个牢房里的人而言,简直就是贵宾。 “文帅,按照您的旨意,祖师爷李靖全都答应了。” 文奎觉得幸福来得太突然。兵不血刃,就把骷髅门给瓦解了! “他答应接受改编?“ ”嗯。“ ”他答应传授我江湖秘术?“ ”嗯。” 文奎大喜过望,说道:“李初四,虽然你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行。念你真心悔过,还有立功表现。等事情办妥,我奖励你十两黄金,你自己找地方成家立业。记住,你不许再纠缠江映红。我问过她了,她对你没有感情,你们已不可能和好。” 十两黄金,能置多少田产,还怕娶不到婆娘吗?李初四当然不会再计较江映红的态度。 李初四回到监牢,向祖师爷和徐放汇报了结果。师徒俩也是高兴得不行。 特别是徐放,他可是感受到冰冷铡刀的寒气了,突然间说不用死了。那种逃出生天的感受,不是语言可以形容的。 “李初四,看你样子不像个人样,这次还真的办了一件人事啊。” 第二天上午,铁门咣当一声打开,文奎带着血鹰、李敢、苏北、韩宝山等人出现在监舍门口。祖师爷和徐放意识到自己 获得了新生。 血鹰不温不火地看着监舍里的三个人,说道:“祖师爷,条件你们都已经清楚了吗?” 祖师爷李靖老脸一热,当俘虏终究不是光彩的事情。 “卑人已年老,生死无所谓。但愿文帅能善待我的门徒。他们都是我训练出来的弟子,平素还是有些感情的。” 看得出来,祖师爷平素对待弟子冷酷无情,甚至梦想着成为一方霸主。一旦失势,他对于几百弟子还是有很深的感情。这些弟子追随老头子多年,或多或少学到一点本事,全部杀了当然可惜。 文奎漫不经心地说道:“我们从来不杀俘,这是我们的纪律和规矩,这点请祖师爷放心。再说,你们的人,先去新兵部队训练半年,然后挑选优秀人才进入我们的王牌部队,黑鹰和黑虎。这不是亏待你们,而是重用,大大的重用。黑鹰和黑虎两个突击队,每一个都是军士都是以一当百的。” 祖师爷得知自己的门徒有个好去处,总比去阎王殿要强,心里也就踏实了不少。 不过,他对自己的出路还是有些担心,问道:“不知文帅对老朽如何安排?” 文奎回答:“如果祖师爷乐意,您可以去宝林寺安度晚年。那里目前只有慧缘法师一个住持,吃穿都由我们负责。如果祖师爷有善心,还可以教孩子们读书。不知您意下如何?” “好,好呀!” 祖师爷很高兴有这样的去处。这是去当活神仙呀,哪有不愿意的? 宝林寺位于黑水寨的最高峰。文奎带着几个得力干将,一起陪同祖师爷来到宝林寺,向慧缘法师说明来意,慧缘法师也是高兴得不高。两个人都是世外高人,苦读圣贤书,具有渊博的知识,也就有着共同的话题。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文奎相信,在慧缘法师的感染之下,祖师爷应该会抛弃门户之见,成为真正的一代宗师。 从此陪伴祖师爷的,不但有青灯和佛经,还会有孩子们朗朗的读书声! 令文奎一度头痛的骷髅门,在李初四的劝降之下,就这么消失于无形。等到祖师爷升天以后,估计整个门派都会消失。而那些一个个脸上都有半月形疤痕的门徒,必将在文奎的洗脑之下成为英勇善战的猛士。 十月初一。天晴。有轻微的北风。 文奎从帐房支出十两黄金,用红布包好,亲自交到李初四手里,说道:“之所以留你一条小命,一是你策反了骷髅门,有立功表现;二是看在江映红的面子上。你们必竟曾经是夫妻。她没有对不起你,是你对不起她,把她像礼物一样送人。这是畜生做的事。回去以后,希望你好好做人,改过自新。如果再犯事撞到我的手上,必杀无疑。” “感谢文帅的不杀之恩。” 李初四骑着马,背着褡链袋,渐渐消失在文奎的视野。江映红躲在远处的某个街角,哭得眼睛通红。李初四的离去,意味着她那一段不幸的婚姻彻底结束。 朱元璋果然是战略家。他放弃了徽州城之后,又和文奎结成了友好同盟,然后腾出手来,狠狠地揍张士诚。杭州、常州、湖州一带,战争的疑云密布。平江府的杜新京急匆匆地回到信州府,向文奎汇报了那边情况。 文奎听到这个消息,不由暗暗叫绝,老朱果真不是善茬啊。 杜新京在平江府经营多年,三江商行早已成为信州的主要财源渠道。文奎和张士诚斗智斗勇,就是为了保住一条平江通往信州的生命线。 钱财乃生命之源。一旦张士诚被朱元璋消灭,朱元璋的实力必将大为增强。 这一招大棋,足见战略眼光的重要性。 文奎思考再三,最后决定,三江商行继续开下去!不管张士诚,还是朱元璋,只要是听到文奎是三江商行的后台掌柜,一定不敢太过肆。 杜新京倒是有些担心,万一打起仗来,三江商行还有存在? “你放心。张士诚也好,朱元璋也罢,他们不敢轻易惹我。要是我不高兴了,一旦和他们抢地盘,他们不怕才有鬼。” 在文奎眼里地,杜新京总是一个胆小怕事的小商人。他虽然也经历了一些事情,但本性还是怯弱,和血鹰这样的人比起来,相差不止一大截。 而血鹰打仗的能力,也不太可能把他派到平江府。毕竟未来四年,是军阀们争夺天下最为激烈的时候,一个不小心,就可能失去立足之根基。到时候不要说壮大,连活都活不下去。 文奎只有宽慰杜新京,让他好好把三江商行经营下去。把这个商行作为两地互通的主要渠道。没有三江商行,信州府的货物运不出去,江浙一带的货物运不进来,对于信州而言,必然成了最为致命的一环。 或许其他人还没有意识到三江商行的重要性。但文奎的头脑却是异常清醒。 好说歹说,杜新京终于同意回平江。临别时,文奎拿出一件防弹衣送给他,说道:“这种防弹衣,真正的刀枪不入,你拿去或许会保命。” “谢谢文元帅!” 第四0七章 女掌柜 那天,张虎好不容易逃出城区,一头跃进宽阔的信江河。凭借他的水性,张虎潜水江底横渡信江,等他从河的对岸浮出头水面,天已大黑。对岸是文奎的那帮兵丁,打着火把到处找人。 张虎用河水洗了一把脸,洗去了脸上的特殊物质,恢复了原形,然后躺在河岸的草地上喘着粗气。 等他回到微州城,已是墙头变幻大王旗。一场大战过后,血鹰和李敢的人正在修复城墙。 城里还有张虎的家属。按照惯例,动不动就斩杀俘虏,甚至连家属也不放过。 张虎很怕,一家老小没死在朱冲的手里,反倒死在文奎的手里。等他深夜潜入城里,蹑手蹑脚回到家里,看见一家妻儿老小一个个安然无恙,不由一个个抱头痛哭。 生离死别的感觉,有点像坐过山车。一会儿在天上,一会儿在地下。张虎和妻子窦氏一夜缠绵,商议了很久,决定投靠文奎。 李敢处理完骷髅门的事情,刚刚坐下来喘口粗气,门外侍卫进来,说有人来投降! 这下子李敢不淡定了。这是哪和哪? ”来人者是谁?“ ”他说他叫张虎。“ ”快点,让他进来。” 张虎灰头土脸,显然是一夜未睡。看见李敢,张虎扑通一声跪在地下,嘴里囔囔道:“小人该死!” 大堂之上寂静无声。李敢乜斜着眼,目光冰冷地看着张虎。说实在的,他是很想杀了他。但他还是忍住了。 李敢不出声,张虎就不敢起来,连头都不敢抬一下。 良久,张虎听到李敢的声音:“你这狼心狗肺的东西,我差点就被你坑死了。要不是文帅多个心眼,你是不是就得逞了?” 张虎:“人在军中,各为其主。感谢李将军对我家属的照顾,故愿意投入贵军效力。” “我已经被你骗过一次了,让我怎么相信你?” “我愿对天发誓,如有二心,天打五雷轰。” “好吧,你起来吧。暂且再相信你一次。如果还敢背叛我,我一定会亲手宰了你。” “来人,去帮张虎领一套军服。” ...... 听说李敢收服了张虎,文奎也很震惊。这个土匪出身的家伙,果然有胆识。要是换了其他人,不把张虎就地正法才怪。他居然还敢继续用他当贴身侍卫。 这天李敢带着张虎大大方方地出现在文奎元帅府,文奎先是愣了一下,然后便主动和张虎打招呼。收服降将,向来都是一把双刃剑。特别是有些品行不端的人,出尔反尔的事时常发生。要是李敢不小心被张虎给做掉了,那损失岂不惨重? 文奎自备酒水,好好地款待了张虎。经过深入了解,他这才知道,这个张虎的祖上曾经是大宋的名将,作为名将之后,他的全家隐居在徽州府一个偏远的小山村生活上一百多年,一直等到朱元璋的军队打来,他才愤然揭竿而起。 对于张虎的身世,李敢并没有去深入了解。借着酒意,在文奎的诚心追问下,张虎这才敞开心扉。 张虎的泪水浸湿了眼眶,说道:“自从上次易容术被揭穿,我这些日子一直在外面漂泊。我曾经想过,徽州城一破,我的妻儿老小肯定尸骨无存。谁知等我潜入家中一看,他们一个个都健在。那一刻,我就发誓一定要追随文元帅。我以前有那么多的劣迹,你们会要我吗?我心里没底。只有硬着头皮去求李将敢。李将军大人不记小人,居然原谅我了。这让我很感动。” 人心都是肉长的。文奎暗暗觉得,张虎是诚心投降的。他要是去应天府找他的老主子,也不乏为一条生路。也许正是自己的不杀俘感动了他。 文奎灵机一动,问道:“张虎,像你这样的人才当侍卫有些大才小用。我想让你负责更重要的任务。” “末将愿意赴汤蹈火,在所不惜!” ...... 两个月后。某日清晨。 张虎、王圣、张保等一行十人,一个个怀揣短枪,手雷等,踏上了去平江的轮船。这是一支以张虎为队长的特别行动小队,专门保护三江商行的安全。表面上,他们是一群伙计,实际上却是一支特战小队,个个身怀绝技,杀伐果断。 应该说,这是文奎对付恶劣环境所施的暗招。 之所以选择张虎当队长,一方面因为张虎乃名将之后,另一方面也是想测试一下他的忠诚度。 令杜新京没有想到的是,文奎那么快就把助手派来了。平江府作为张士诚的首府,如今已是兵荒马乱,人心惶惶。 朱元璋要打攻打平江府的消息每天都在传。老百姓的日子也就不好过了。市面上的商品一天一个涨,天天飞涨。有钱人甚至储存半年的食品,以防天下大乱。 福田酒家。 杜新京、张虎和他的队员们走了进来。酒家坐了稀稀落落的几桌客人,有的只顾闷头喝酒,有的则高谈阔论。 店小二把杜新京一行引到二楼包厢,二楼则要清静很多。大约五六个包厢,全都是空的,没有客人。 “杜掌柜,二楼清静,各位客官请坐。” “先来一斤蒸水花生,让我的兄弟们尝尝鲜吧。还有,请你们掌柜上来点菜。” “好咧。” 店小二应声而去。不一会,从一楼走上来一个肥猪似的女人。这女人的腰身像水桶似的粗,脸上的肥肉堆起,还描眉涂红,看上去有些像妖怪。 “哟,原来是杜掌柜呀,好久不见啦,是什么风把你吹来了?” 那女人姓严,叫严翠花。前两年她的丈夫撑船掉水里淹死了,据说她如今已是张士诚手下大将吕十三的姘头。 “从南方来了几个客人,他们都能吃辣,请不要放太多的糖,甜食,太腻,他们不喜欢的.。“ 严翠花听说客人是南方来的,眼睛瞪得老大,看向张虎他们几个。眼前这十个人一个个长得骠悍无比,浑身的肌商人铁疙瘩似的,一看就是久经历练的练家子。 “行,我一定照顾到你们的口味。“ 不一会,严翠花点好了菜,便下楼去了。她的体重太重,走在木楼梯上咚咚地响,似乎整幢楼都被震动。 第四0八章 特殊的告别 女掌柜严翠花是个重量级选手,丰乳丰臀,故作姿态,惹得众人忍俊不禁地想笑,误以为杜新京口味太重,怎么对这种女人也感兴趣?竟然定点在这吃饭。 杜新京从张虎、王圣、张保等人的表情猜出一二,也不作更多解释,该喝酒喝酒,该吹牛皮也用力吹,唯独不谈女人,不谈局势。张虎进城时,从市民们忙着奔跑、搬家也看出端倪,平江府已不太平。难怪文奎那么急着派来一支特别行动小队,肯定是为了以防不测。 众人腰间都揣着短枪,手雷也是每人四枚,都藏在长衫里面。万一碰到需要武力解决的问题,他们的战力斗不会弱于两百人。 饭局从中午直到傍晚,自酿酒喝了几灌。张虎不得不感叹,原来外派任何这处洒脱。在信州府的军营里,白天可是禁酒的。没有一定级别的接待,也不可能喝酒喝到如此酣畅淋漓。 “天高皇帝远”。张虎默默地想着,饭局也就结局了。众人东倒西歪地下楼时,杜新京碰到一个张士诚手下的低级军官,带着几个士兵从外面进来。 “哟,杜掌柜,你来客人了?” “郑兄,原来是你呀。你不叫我,我都快认不出你了。你看我来了几个结拜兄弟,喝了很多的酒呀。郑兄,你也来打打牙祭?” 郑震讪然一笑,眼色有些淫邪地说道:“我来关照一下嫂子的生意嘛。局势这么紧张,说不定哪天,脑袋上吃饭的家伙就不再啦。” “吉人自有天相,吉人自有天相呀。我走了,哈哈,我喝醉了。” 杜新京打着哈哈,故意勾住张虎的肩膀,头重脚轻地歪斜着出去。到了大街上,他们看见一队队的红巾军战士正在紧急调动。郑震果然是最后的疯狂。 回到三江商行。商行里已经有十名“伙计”,现在又增加了张虎等十人,队伍一下子壮大了一倍。哪怕对手来个几百军士,也别想捞到任何便宜。 杜新京给每人泡了一碗菊花茶,醒醒酒气,立即召开了第一次碰面会。 “众位兄弟,大战不可避免。这次朱元璋派了几十万大军,从杭州、绍兴、常州、常熟、镇江等各个城市向张士诚发起了进攻,大有把张士诚彻底消灭的势头。听说张士诚曾经想向文元帅求救,没想到朱元璋却和文元帅签订了友好条约,而陈友谅距离张士诚远,以前陈友谅受到攻击时,向张士诚求救,张士诚明哲保身,并没有出手相救。两者之间早已没有了唇亡齿寒的感觉。依我看,这次张士诚是凶多吉少呀。” 张虎是从朱元璋队伍过来的,虽然官职太小,没有机会接触朱元璋,但他也知道不少事情。朱元璋已经由原来的二十四人集体从郭子兴部出走,到现在拥兵百万,其实力之强大,还不仅仅是表现在人数上,更优势的是人才。朱元璋手下笼络了一大批的文人当谋士,也聚集了无数英勇善战的虎将。一文一武,让他具备了争霸天下的资格。 摆平了文奎,朱元璋选择最容易得手的张士诚,不可谓是一招妙棋。而此时的陈友谅,正在做着他的春秋大梦,拼命发展水军,企图在水上和朱元璋一决高低。 向新来的张虎等人介绍了一下平江的局势,张虎等人头脑上原本松驰的神经都被拧紧了。杜新京这才上楼休息。 人员一下子变多,新来的兄弟只能睡地铺。非常时期,倒也没有人计较。 戌时过候,预计着酒店的生意也该打烊了,杜新京叫醒了张虎。 张虎一看窗外,漆黑一团,便揉了揉困倦的眼皮,问道:“杜掌柜,有事吗?” “张兄,起床吧。我们去福田酒家,送点酒钱去。你给我作个伴。” 张虎这才想起,大家只顾喝酒,临走时没结帐,而是一个个东倒西歪地走了。大约杜新京是严翠花的常客,她也没有计较。 两个人出了门,被寒风一吹,头脑都清醒了不少。 这个时代,街上可没有出租车。大街上空空荡荡,死一般沉寂。多数市民都睡觉了。只有、酒家等酒色之地还亮着灯笼。杜新京和张虎走在大街上,就觉得特别空旷。 张虎问:“杜兄,你肯定是另有所图,送酒钱犯不着连夜去吧。” 杜新京得意地笑道:“张将军果然是明白人。那个肥婆严翠花是吕十三的姘头,吕十三又是张士诚手下的干将,应该有不少军情啊。刚才那个郑震,是吕十三手下的一个小队长,肯定会有我们需要的情报啊。” “聪明!” 说话间,两个人已到了福田酒家门口。酒家大堂的客人已经走了,店小二正在打扫卫生,抹桌子,扫地等。严翠花正在兴高彩烈地数着宝钞、碎银等。别看她是一介女流,也算是这个时代的女强人,算盘打得噼啪响。 张虎留在酒店外望风,杜新京一个人走了进去。看见杜掌柜的突然出现,严翠花也很意外。 “杜掌柜,这么晚,您怎么来了?” 杜新京从口袋摸出一块碎银,说道:“不好意思,我中午喝醉了酒,只顾自己走,吃饱喝足了不付钱,这可是不行的。这么,所以连夜就给你送钱来了。” “您是常客嘛。何必这么认真呢。真是的。” 话是这么说,严翠花还是接过碎银,笑眯眯地看着杜掌柜,眼神里竟然多了一点妩媚。 杜掌柜可是长期得不到女性关照的男人,被严翠花那有意无意地一看,脸刷地红到耳朵,感觉浑身一阵臊热。他连忙转移了话题:“郑震走了?” 提起郑震,严翠花的脸上多了一些凝重和忧虑,说道:“他早就走了。你以为他真是来喝酒啊。他是代替我那个死鬼男人来告别的。” 看来严翠花早就把吕十三当成自己的男人了。所以说起吕十三也是口无遮拦,毫不掩饰。 “哦?吕将军要开拔吗?” 严翠花不满地嘟囔道:“他前两天就走了,听说是去常州。他走得太急,只好让留守平江的郑震过来,送了二十两银子。唉,我命怎么就这么苦呢。” 杜新京听这话,果然有点生死两茫茫的意味。 第四0九章 神秘人 “你说什么?打起来了?” 张虎问道。杜新京见他的脸上现出不可置信的神情,暗暗觉得好笑。 马翠花这条线索的情报,一般错不了。三江商行把福田酒家当作定点,就是为了从马翠花这里多套取一些有价值的消息。 吕十三调到常州,说是战端已经开启。这次朱元璋大动干戈,估计是要把张士诚的地盘悉数收入囊中。吕十三要是上前线当了炮灰,马翠花估计又要当寡妇了。奇怪的是,像她这么一个奇葩的女人,听说从来不缺男人。 “我估计这次张士诚是顶不住了。朱元璋可是下了血本的,几十万大军,多路出击,企图把张士诚啃得连骨头也不剩。平江一旦落入朱元璋之手,对于我们信州府来说,不一定是好事。朱元璋可没有张士诚那般憨厚。他才是真正的枭雄。” 杜新京一边说,一边走,分析着当前的形势。张虎曾经在朱冲部队呆过,深知朱元璋部队的实力。和文奎部相比,朱元璋麾下人才济济,初步具有了争锋天下的实力。历经十余年的积累,朱元璋的文臣武将,一个个都出类拔萃,似乎是老天爷对他格外眷顾。 回到三江商行,一夜无话。 第二天一大早,通达商行掌柜邢桦来了。 杜新京把张虎等人介绍给邢桦认识,一下子大伙都熟络起来。自从上次文奎的人邢桦出了面,帮他追回欠款,邢桦在内心十分感激,但凡是三江商行的事,他都当作自己的事。 虽然邢桦身不在军营,但他的心是向着文奎的。今天来访,为的就是三江商行。 邢桦把杜新京拉到一个小房间,急切地问道:“杜兄,难道你没发现,最近我们已经收购不到盐和丝绸了?” “出啥事了?” “当然是出大事了呀。前两个月,平江府突然出现了一个神秘人物,开高价把平江城里商号的盐和丝绸全部笼断,此人实力相当强大。要的数量也很惊人。处于供应链的商户,几乎全都被这个神秘人物拉走了。” 不说不知道。一说吓一跳。近两个月杜新京把注意力关注到从信州输出煤炭、料石等,连平江府的市场出现这么大问题都没有引起警觉。要不是邢桦提醒,他还要等到没货才急。 虎丘、平塘、沙角一带的丝绸户,已经没有丝绸了。那个神秘人把货拉到苏州码头的一个大仓库里,准备从那装船运到北方。 杜新京问:“你知道那个码头大仓库在哪吗?” “知道。” ...... 杜新京和张虎两个人挑着货担,打扮成走村串户的货郎。那个担子里面,尽是一些针头线脑,日常用品。 两个人从三江商行出来,沿着大街一路走,步了十来里路,终于来到邢桦所说的苏州码头。 码头很大,河面上停满了南来北往的商船,似乎打仗和这些做大生意的商家没什么关系。事实上,杜新京很清楚,城门失火,殃及池鱼。一旦战火燃烧到平江,他很难保证现有的货物能顺利出手。 码头仓库距离泊船的地方仅数百米。长长的一排建筑物,少说也有数千平方米,据说都是那个神秘人租下来存放货物的。 杜新京向张虎使了个眼色,示意他目标已经找到。仓库大门紧闭,从外面看,看不出任何异样。 毫无疑问,靠神秘人一个人,肯定把持不了这么大的局面。那些仓库如果装满货物,少说有需要几十万两银子。 没有哪个傻瓜敢在战乱前夕来这里豪赌。杜新京暗暗揣测,这个神秘人一定是有背景的人。 可是,此人究竟是张士诚的,还是朱元璋的呢?除了这两个,江南能称得上一霸的只有陈友谅了。 杜新京轻声说道:“对方气魄很大,我们要想办法摸清他们的底数。胆敢来平江豪赌,就显然是要夺我们的饭碗呀。要不是邢掌柜提醒,我都没注意到这个问题。妈勒个逼,一来就想和老子抢饭碗,老子就断了他的后路。” 两个人站在附近的一棵大槐树下,一边说着话,一边注意到周围的动静。不一会,从街道另一侧来了一群赶马车的,车轮骨碌碌地响。动静有些大。 杜新京和张虎两个人干脆坐下来歇息。看上去他们和那帮马车队没有任何关系,甚至都没正眼看一下他们。事实上,他们轻声谈话的内容,全都是那个神秘的仓库。 果然,马车队到仓库门前停下。一声沉重的吱咯声,大门打开。十几个壮汉从仓库里出来,开始从马车上搬东西。一麻袋一麻袋的货物,看上去很沉,应该是食盐之类的东西。 杜新京和张虎两个人在树底下坐了大半天,一直到马车队离开。 奇怪的是,为什么这么大的仓库,难道张士诚的人都没有发现吗?等十几马车的货物全部进了仓库,天已经黑了。 月黑风高夜,正是杀人时。 杜新京历经数年的磨练,已不再是那个只会赚到小钱的米店老板。他的第六感觉告诉他,这些人要么是张士诚的人,要么就是陈友谅的人。而且陈友谅暗中勾结张士诚的可能性极大。 唇亡齿寒。万一张士诚完蛋了,陈友谅的日子肯定不好过。 趁大战前夕,陈友谅想从平江弄些食盐就成了一个重要选项。这一些,他们必然会躲开朱元璋的眼睛,最好的办法就是利用民间贸易。把货物运到江州。 因为陈友谅的大本营在江州! 张虎问:“我们要不要夜探仓库,到里面看个究竟?” 杜新京不解地问道:“你没看到仓库里有那么多精壮男子吗?” “有又怎样?他们是我们的对手吗?” 张虎不解地看了一眼杜新京一眼,暗道,这老兄果然书生气,只是个会做生意的笨蛋。要是来狠的,他多伴没有这个胆量。好在文奎有言在先,一切行动上的事情,全部听从张虎指挥。 文奎给了张虎足够的独立行动主动权。张虎当然有权决定何时采取何种行动。 第四一0章 准备抢劫 张虎毕竟是军人,相比杜新锐而言,显得更加杀伐果断。 两个人挑着货郎担,也没怎么叫卖。沿着那个巨大的仓库转了一圈,然后原路返回。回到三江商行已经是晚饭以后。 生意上,杜新京说了算。如果是动武力,张虎说了算。文奎早就明确了分工,彼此之间的关系就比较好协调。 子夜时分,从三江商行窜出三条黑影,分别是张虎、王圣和张保。 三个人穿着夜行衣,只露出两个黑亮的眼睛。他们所携带的武器,不但有匕首、绳子,还有手枪、手雷、望远镜等。 大街上很安静,连狗的叫声都没有。负责夜巡的官兵似乎也没有以前那么勤快,偶尔有一两队巡逻,张虎等三个人沿着大街一路潜行,看见官兵就往街角一缩,等官兵走了又加速前进。如此明目张胆的做法,居然让他们在大街上畅通无阻地走了十几里,如入无人之境。 苏州码头。仓库。 王圣嗖的一下窜上一株大树树巅,从树巅往下看,只能看到仓库的屋顶,却能望见周边数里之地的情形,是望风的绝佳位置。 仓库是瓦房。用黄土加糯米夯实的墙壁,屋顶是椽木上盖瓦。张虎和张保掀开两块瓦往下看,好家伙!仓库里堆着高至屋顶的货物。全是用麻袋装好的。张虎拔出匕首,轻轻割开一点,匕首往里一插,带出来一点粉末状的,放嘴里一舔,居然是食盐。又查了几包,有棉花、大米、丝绸等。 恢复原状后,几个人原路返回。 杜新京在睡梦中被张虎叫醒,听了张虎的介绍,他也愣住了。这些货物,可以军用,也可以民用的。特别是棉花、大米和食盐。 杜新京惊愕地问道:“那个神秘人,难道真是陈友谅的人?” 张虎反问道:“何以见得?” 杜新京的睡意全无,坐端正了,继续说道:“你想想,要是张士诚覆灭了,陈友谅能得好吗?所以,就算陈友谅不明着帮助张士诚,他也要做好备战的准备。而张士诚占据了富庶的苏杭,吃的用的东西没有穷尽,其实是几个军阀里的大富豪。他之所以不敌朱元璋,并非地利不行,而是他本身的人格有问题。小盐贩出身,目光短浅,没有长远的战略眼光,也留不住人才。一个人能否成大事,不是看你有多么忠厚老实,而是需要雄才伟略。看这点看,我敢打赌,张士诚必败无疑。据吕十三告诉马翠花的消息,张士诚的部下,为了出征打仗,竟然还向他要官。没达到条件就按兵不动,就成何体统?” 这些话对于张虎来说,简直是梦话。要是敢不听指挥,无论你军功有多大,在朱元璋这里当然是立斩不敕。一个军队,一个家族,如果做不到令行禁止,失败也是迟早的事。 见话题扯远了,杜新京连忙打住,问道:“张将军,你说那么货物怎么办?” 张虎嘴里崩出一个字:“抢!” “抢?” 杜新京以为自己听错了。做生意的人,当然首先想到的是利润。而张虎是军人出身,简直粗暴才是他的专长。杜新京确认没听错,也陷入了沉思之中。 两个人一合计,制定了一个详细的抢劫方案。 没有电台,也没有电报,甚至连快马传递信息都是不太可能的。张虎和杜新京两个人就这么敲定。 第二天,杜新京正常做生意,没有露出任何异样神情。张虎却带着王圣和张保等人,以各种种样的身份出现在码头附近。每天都有人运货到大仓库,估计都是从平江府各个农村收集上来的物资。张虎估计着,对方肯定只是用仓库作为一个中转,总有出货的一天,一旦等他们的船出了码头,不管他们驶向哪里,都将是一场血战! 半个月后。 一天夜里,负责夜间蹲守的王圣突然心急火燎地跑回来,嚷道:“他们开始装船了。” 杜新京估摸了一下时间,大约是戌时。也就是说,对方在天一黑就装船,肯定是准备把东西运走了。这么黑的天,肯定是混上船的最佳时机。 张虎带了十名弟兄,来到码头一看,竟然有五艘大船停靠在码头。他们打扮成装运工,分头潜入仓库,扛起麻袋上到船上,然后在船上找地方潜伏起来。 天色昏暗。船上和岸上分别挂着两个防风汽灯。影影绰绰的搬运场景,静默得可怕。仓库附近并没有人站岗。张虎把十个人分成五组,每组两个人,分别潜入五艘船上。 他们上了船才知道,原来每一艘都不少于十个卫兵! 负责押送的卫兵一个个身穿便装,却手持大砍刀,还有两个人手持三眼铳。或许他们认为自己已经武装到牙齿了,坐在一起聊天。并没有意识到,居然有人扮成搬运工混进了船。 下半夜,五艘船都已装满。张虎和王圣藏进了一号船的货堆里,两个人对十个人,要是以前他们不敢想象。如今他们手里的枪能壮胆,也就不觉得敌人有多可怕。 张虎的人,每一支短枪都装着消音器,就是不想闹出太大动静。特别是手雷,能不用最好。万一反船体炸个大窟窿,弄不好货没了,人还得掉进江里去喂王八。 船了。张虎不由暗自欢喜。这一仗下来,至少能为文奎赢得数十万两银子的物资。抢劫真是比较轻松的赚钱方式。 无声无息之中,张虎感觉的船体再动,然后他才感觉到两岸黑呼呼的景物在动。 令人感动奇怪的是,对方这么大的动静,竟然没有引起张士诚的巡逻兵怀疑。这有点不合常理。 但自古以来,劫匪都是不讲理的。他们从来不会事先问清楚了这是谁的货物才抢。而是不管三七二十一,先抢了东西再说。至于要不要归还,那完全是以后的事情。 “大人,货物已经全部装载完毕。船已。您就安心歇息吧,最多只需要两天两夜,货就会顺利运到江州。” 船舱里传来一个诡异的男声:“你们都给我打足精神。这年头不太平,绝对不可以掉以轻心。” “是,大人!” 第四一一章 又拉仇恨了 那个所谓的神秘人,此时正端坐船舷一侧,仰望星空,作沉思状。 货船正在加足马力,破浪前进。时辰已是卯时,临近天亮,仿佛是老天有眼,下半夜竟然刮起了大风,货船顺风而动,风帆和桅杆高高举向夜空,显得格外的威武。 神秘人正是陈友谅的侄子陈学云。 陈学云长得人高马大,威武无比。他坐在船舷边,就好像站着的人似的,如一座铁塔般。张虎和王圣躲在货物旁边,看见一个个侍卫都环绕着高个子站立,很乖巧的样子,也就猜出了此人的身份。 陈友谅称帝。国号为汉。眼前这个侄儿,大约也是“王”的级别。张虎还在远处,就能感受到他浑身不怒而威的强大气场。 船上除了每边十几划船的大力士,拼命到划动着船浆,真正闲空的人也只有陈学云和他的十名侍卫。张虎向后一看,后面的船只一长串,组成了一个浩大的船队。 大约又过了一个时辰,船队早就已经远离了平江府,预计已经驶出了上百里之地。 天色渐亮。 两岸的青山徐徐向前。江水哗啦啦地响。奇怪的是,天亮了,船上兴奋了一夜的人竟然睡熟了。趁着这大好时机,张虎和王圣拿起一根木棍,朝那些东倒西歪的人打闷棍! 一阵沉闷的声响响过。地上躺着的全是晕死过去的人。张虎原先的计划是,遇到反抗一定用枪干掉! 没过多久,那些躺在地上的人便被张虎和王圣绑得严严实实。 张虎得手以后,朝天空开了一枪,作为信号。后面的四艘船便立即行动起来。 乒乒乓乓的枪声响作一团,不时冒出阵阵青烟。偶尔还能听到手雷的爆炸声。 张虎不免有些暗暗着急,万一船的板被炸穿,损失的不仅是人,货物必然沉入江底。这可不是他们想要的结果。 陈学云挨了一记闷棍,眼前一黑,晕倒在地上。等他被人从昏迷中弄醒时,他看见眼前站着一个彪形大汉,手执钢刀,不怀好意地冲着他笑。 擒贼先擒王。果然不假。 当陈学云知道自己被捆成了一个粽子,也由不得他了。只有色厉内荏地干吼。 “你们是什么人?你知道我是什么人吗?” 张虎毫不客气地给了陈学云一巴掌。然后冷笑道:“老子是朱元璋的部将朱冲。你是谁?你只不过是个大商人,对吗?区区几船货,就当支持我们的西吴王了。” 陈学云一听是朱元璋的部下,不由火冒三丈,额头上青筋条条暴起,怒喝道:“老子是陈友谅的侄子陈学云!你们难道不怕死吗?” 张虎听说对方是陈友谅的侄子,又给了他一个大嘴巴子。别看张虎以前只是朱冲手下的一个副将,长期在军营里干,听得多,看得多,战略上的思考不是杜新京这样的小商人所能比的。 陈学云被打得嘴角流血,眼里冒火,恨不能吃了“朱冲”。看着虎目圆瞪、呲牙裂嘴的陈学云,张虎笑了。他笑得很得意。 他的意图已经很明显,就是要挑起陈友谅和朱元璋之间的矛盾,让他们互相消耗。这对于文奎来说,当然是一件好事。 坐山观虎斗的形势,就是在自己的一手策划下形成了! 在王圣的逼迫之下,货船早就偏离了既定路线,向徽州府方向进发。在临近徽州府五十里处,张虎让船停靠岸边,然后把陈学云和十几个还活着的侍卫全都赶下了船。 陈学云面对十名手持短枪、杀气腾腾的年轻人,虽然心有不甘,但也无可奈何。五大船的货物,对于普通人家而言,可以几辈子都吃穿不愁。如今他只能眼睁睁地看见货物被朱元璋的人劫走。 张虎看见陈学云那恋恋不舍的表情,暴喝一声:“我从一喊到三,要是不走的话我就开枪射击!” 此言一出,十名枪手的枪口全都对准张虎! 其他几个侥幸当了俘虏的卫兵撒腿便跑。陈学云见大势所趋,自然也一阵烟跑得飞快。 张虎、王圣、张保等人相视一眼,不由哈哈大笑起来。 驻守徽州城的李敢听说张虎弄回来五大货船的物资,自然是欣喜得不行。他出动了数千军士,蚂蚁搬家似的,没过多久就把货物搬卸一空。 两天后,张虎带着十名兄弟回到信州府。文奎听到这个消息,连竖大拇指称赞。 从这件事看得出来,张虎的投诚应该是真心的。尽管他以前干了一些坏事,这次他不但劫持了陈学云的船队,还有意挑起了朱元璋和陈友谅之间的矛盾。凭陈友谅这个枭雄的性格,一定会和朱元璋干起来。 只要朱元璋和陈友谅干起来,张士诚或许还会多活几天。这对于平江府来说,难免多了一线生机。对于文奎的财源来说,当然也会更有保障。 朱元璋和陈友谅,无论是谁赢了,对于文奎而言都不是好事。只有张士诚这个憨厚的小商人,或许还有好处可捞。 当天晚上,文奎在元帅府摆下盛宴,好好地庆祝了一番。 虽然历史一定会沿着它固有的轨迹前进,但对于文奎来说,好日子过一天是一天。 再说陈学云,带着十几个残兵,一路紧走慢赶,到达江州已经是十天以后了。 陈友谅看见陈学云这个熊样,丢掉了货物,丢掉了货船,几十万两银子打了个水漂。别看陈学云人高马大,铁塔似的身体,经历了一阵恐吓,没吓出神经病出来已经是佛祖保佑了。陈友谅强忍着愤怒,只是挥挥手,命令手下把他带下去休息。 丁普胜、张定边等人听说陈学云被人劫了船,还挨了一顿痛揍,连夜赶到陈友谅府上。众将听说此次事件乃朱元璋的爱将朱冲所为,一个个义愤填鹰。 当天晚上,陈友谅召集众多的文臣武将,围绕着一个话题,这“一箭之仇”要不要报? 陈友谅和朱元璋之间,平时小摩擦不断,大大小小的战事打过无数。这一次,朱冲不但还抢船抢货,还差点把陈学云给杀了。苦大仇深,不给他一点颜色,实在不知道马王爷有几只眼。 张定边综合众多将领意见,说道:“依吾之见,不如趁朱元璋和张士诚大战的时候,我们集结重兵,一举拿下洪都!” 第四一二章 是福,还是祸? 文奎觉得,张虎不但成功劫获陈学云的大批物资,还挑起了朱元璋和陈友谅之间的矛盾,应该是大功一件。按照职级大小,都给予了相应的奖励。 来自后世的经验告诉文奎,物质奖励只能是辅助,更重要的还是精神激励。所以,给予张虎等人的奖励谈不上丰厚。功劳簿上的记载倒是能让他们怦然心动。以后授勋、升职,看的就是每个将士的功劳簿。 张虎等人在家里休息了几天,又乘坐客轮返回了平江。杜新京又在福田酒家设下宴席,欢迎这些有功之将归来。 马翠花依然是肥嘟嘟的样子,反而比上次见到更加光彩夺目。一看就是那种被男人滋润得不错的女人。眉宇之间散发出一股妖艳之气。眼睛更是妩媚得能让人灵魂出窍。张虎暗暗思忖,这样的女人竟然能让吕十三着迷,应该不是没有原因。 马翠花看见杜新京带着一伙人走进酒店,扭动着丰的身躯,嗲声嗲气地说道:“哟,这不是杜掌柜吗?几天不见,您的小日子过得不错嘛,气色好得很呐。” 杜新京轻轻地在马翠花屁股上捏了一下,淫笑道:“我的日子哪有你好,吕将军有人有枪,身体有好。他才是真男人哪。” “嘘” 马翠花连忙说道:“他在四号房。别乱说话,小心他劈了你。” 原来吕十三回来了?杜新京和吕十三很熟,已经打过多次交道了。毕竟马翠花和吕十三的关系是众所周知的。他也不好太过分,便让马翠花把张虎等人带到二楼十号包房,自己抬脚向吕十三的四号房走去。 吕十三正在和几人部将喝酒,也没想到杜新京会来。看见杜新京突然出现,他连忙站了起来,两手抱拳,说道:“哟,杜掌柜,好久不见啦。欢迎欢迎!一起坐下来喝两杯。” 杜新京连忙拱手示意:“吕将军客气了。在下来了几个客人,便一起过来帮衬一下马掌柜的生意。没想到吕将军您也在。不是说前些日子您被调到常州去了吗?” “回来了!奶奶个熊!差点就见不到兄弟你啦。徐达带着五万大军直逼镇江,形势紧迫得很呐。没想到,老天有眼,大战打到一半,他们竟然主动撤兵了,估计是发生了其他变故。这不,我又被调回来了。不去也好,到了战场,人的性命就不是命了,是草芥!” 想想也是,吕十三毕竟是张士诚的心腹之一。虽然他打仗并不是一流的水平,拍马屁的功夫绝对是一流的。任何人做了皇帝,都想身边有一批会擦鞋的马屁精。吕十三干这个,倒是挺适合的。 寒喧了几句,杜新京退了出去。 张虎等人已经开始喝酒了。这帮兄弟平时管得紧,一旦有机会放飞,一个个都像蛟龙出海似的,哪里还会记得杜新京这样的掌柜。 借着喝酒的时机,张虎向杜新京说明了这次抢劫货船的经过和意义,杜新京听得如痴如醉。张虎凭着他的敏锐触觉,不但捞了个大便宜,还成功挑起朱元璋和陈友谅的矛盾。 包房的门是关着的。 杜新京见没有外人,也敞开了说话:“我就觉得奇怪了。平江府一下子变得平静了很多。原先出逃的人听说不打仗了,又纷纷从外地回家。原来是你们在搞鬼呀。” 王圣也得意地说道:“你们没有看到,张大哥打的姿势很帅啊。其他船的兄弟,要么动枪,要么动刀,甚至还用了手雷。张大哥很简单,只用了木棍,等他们都睡着了,挨个敲闷棍,把他们全都敲晕过去,然后动手捆人。那个陈友谅的侄子,更是被打得像猪头似的。然后找一个没人的地方,把他们全都赶下船。让他们自己走路回江州,陈友谅的仇恨之火,估计全都烧到朱元璋身上了。” 张虎从文奎处得知,朱元璋原来是想铆足劲一举拿下张士诚,正因为陈友谅向洪都发动了进攻,迫使他不得不回师洪都,为他的侄子朱文正解围。 杜新京得意地向张虎笑道:“假如让张士诚知道,是你解了他的围,说不定他会奖励你黄金万两。” 张虎不咸不淡地回答:“做梦吧。别以为我不知道张士诚是个土财主。吝啬才是他的本性。” 三天后。 三江商行突然来了一队官兵,十几个穿着红巾军军服的士兵,还有一个小军官。杜新京并不认识他们,还以为他们惹上了张士诚。 小军官自报家门,自己姓贵,名字叫贵港。 贵港向杜新京深深鞠了一躬,问道:“杜掌柜,我们张大王想请您和张虎张壮士去一趟。” 张虎一听不由头皮发麻,要是落在张士诚手里,后果如果还真不敢说。杜新京也是一脸的紧张,不知道张士诚葫芦里卖什么药。 杜新京问:“不知张将军有何贵干?” 贵港:“不好意思,小人只不过是个当差的,负责传放而已。请杜新京和张壮士快作准备,随我一起去王府。” 能有这样请客的吗?没有请贴,也没有缘由,只是派个小军官来传话。看这样子,好像还不能不去啊。杜新京和张虎互相传递了一下眼神,觉得还真不能不去。毕竟自己是在张士诚的地盘做生意。张士诚真要痛下杀手,三江商行也是没办法生存下去的。 “贵将军,你们在外面稍等,我们需要换一身衣服,再随将军前往。” “好,我们在外面等。请尽快。” 杜新京和张虎回到二楼,两人一商议,觉得这次还真的非去不可。因为刚刚劫了陈友谅的货物,他们并不知道陈友谅和张士诚私底下达成了什么协议。两个人当场指示,王圣带领几名弟兄尾随,如果两个时辰还不见杜新京和张虎出来,三江商行就由王圣为首,并尽力开展营救行动。 这个被外人传言憨厚正直的张士诚,做事也不考虑一下别人的感受。突然一下子冒出个莫名其妙的请客行动,让杜新京和张虎都不知道是祸是福。 第四一三章 举报 张虎、杜新京两个人,没有携带任何武器。他们很清楚,携带武器肯定是进不了王府的。张士诚能起事,智商也低不到哪里去,怎么可能允许外人带武器贴进他。 让张虎和杜新京没想到的是,他们一进入王府,张士诚居然走到门外来迎接了。 “杜掌柜,如果我没猜错,这位就是张虎张将军了吧?” “正是在下。” “请,里面请。”张士诚兴奋地在前面带路,一边走一边感慨:“为什么有本事的人都跑到文奎那里去了呢?” 张士诚这个态度,让张虎和杜新京紧张的内心有了些许安稳。要不然,他们真是抱着必死的决心,连后路都交待好了。接下来,更是让他们感到意外。 随张士诚走进一个装修得富丽堂皇的大厅,大厅两侧站满了国色天香的女子,这些女子或手抱琵琶,或穿着华丽的服装垂手而立。她们看见张士诚和客人进来,立即音乐声响起,华丽女子随着音乐翩翩起舞,令人心旷神怡。 按照张士诚的指示,杜新京和张虎盘腿坐在华丽的地毯之上,地毯上铺着一个松软的蒲团,面前是一张红木雕花的茶几。张士诚对空拍了两下巴掌,四个艳丽的舞女从里厅走出来,一左一右分坐在杜新京和张虎两侧。舞女不但衣着靓丽,还浑身散着喷香的气息。看来,张士诚为了今天的请客,事先是费了一番脑筋的。 张士诚的两侧,自然也少不了美女缠绵。美酒、佳肴也相继有人端上来。听着美妙的音乐,又有美女左拥右抱,这明显是要腐蚀咱们的革命同志啊。 张虎是有家室的人,对于美女倒也能应地自如。杜新京还没有成家,老光棍一条,虽然有时也会涉及风月场所,但如此公开的场合,他还是有所顾忌。张士诚见状哈哈大笑:“杜掌柜,你就别不好意思了。这些美女,只要你看中,可以随着带回去侍寝。” 杜新京来平江府做生意已经有些年头,第一次被张士诚如此“盛情”款待,的确有些不适应。 吃好,喝好,陪好,张士诚又给他们每人送了十两黄金。如此大手笔,对于杜新京和张虎来说,应该是遭遇最慷慨的一次接待。 回到三江商行,那些同伴看到金灿灿的二十两黄金,一个个眼馋得要命。杜新京笑道:“你们也别眼馋。这二十两黄金,就是我们的酒钱。以后没什么事,就去福田酒家吃喝玩乐,一个月结一次帐。这些黄金,应该够我们吃三年!” 天寒地冻。信州府又进入了冬季。 每年到了寒冬,对于地处山区的信州府而言,最可怕就是寒冷。这些年来,经过文奎大面积推广减租减息,对大地主大商家给予适当的压力,又从金库里准备一些资金救济灾民,总体而言老百姓的生活还算过得去。 北风呼啸而至。一夜之间,大雪封山,道路阻滞。文奎身穿裘衣,靴子等,到院子里跑了几圈。浑身冒着热气,嘴里哈出的气都是白雾。 负责站岗的侍卫突然进来报告,知府大人王道生来访! 这倒是一个意外的消息。像王道生这么一个老人,天气这么冷,他急着见自己肯定是有急事。 “快点让他进来。” 王道生身穿一件狐皮制的大衣,头戴着瓜皮小帽,活像一个小财主。他一进来就抖了抖浑身的雪粒子,脸也冻成了猪肝色。白色的雾气从他嘴里呼出来,让他的脸色显得有些朦胧。 “王大人,这天寒地冻的,你何苦要为难自己?有事喊我过去就行啦。” 王道生像是被蛇咬了似的,跳了起来,叫道:“这怎么行?文帅,你就不是要折杀我也?” “说吧,什么事?让你这个老人如此着急?” 文奎一边活动筋骨,一边问道。 王道生从衣兜里掏出一张折叠成四方块的纸,递给文奎。文奎打开一看,脸都变绿了! “这难道是真的?” 文奎有些不可置信。如果信中所言是真,他又想杀人了。 王道生有些无奈地叹道:“我也更愿意相信这是假的。可是人家写得清楚明白,把整个事件都记述得十分清楚。是真,还是假,派人去查一下不就见分晓了?” “来人,让血鹰去把我给尹力带来!” 不一会,血鹰接到命令,带着几个卫兵直扑尹力的家里。尹力还躲在温暖的被窝里睡大觉。 “血大人,您这是干啥?” 尹力被揪出被窝,浑身发抖,形象甚到狼狈。血鹰还算有些人性,让他穿好衣服,也没给他上枷锁,只是说文奎文元帅有请。一听说文奎的名字,尹力的脚都差点站不住。 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尹力可是做了亏心力的,怎么会不怕?他怕得很! 血鹰按照文奎的指示,把尹力直接带到了监狱,让他先冷静几天。同时,文奎让柴茂派出懂财务的人员迅速进驻饶州县衙门,清查尹力的帐目。 经过两天的清帐,发现尹力在赈济灾民的款项上竟然贪污了十二万两的银子! 文奎看见那一串串触目惊心的数据,眼里飚火了。 尹力被关进监牢的第五天,文奎才出现。此时的尹力已经是枷锁加身,穿着统一的囚服。 看见文奎的突然出现,尹力吓得两腿一软,直接跪在地上,大喊“饶命”! 文奎把柴茂提供的那张清单往尹力面前一扔,冷冷地问道:“尹力,你看看是否属实?” 尹力捡起清单,抖索着看完,竟然全都承认,一切属实。 “文帅,我知罪,我认罪!求文帅饶我一条狗。官我可以不做,我愿意削职为民!我愿意退出所有的银子!” 文奎的眉头稍稍皱了一下,脸色有着明显的厌恶。这个尹力可不是一个善茬,要不是他风向转得快,早就拿他开刀了。 “尹力,作为一县的县尹,你犯的错误实在太多。你要我怎么说你呢?贪污了十几万两银子,削职为民,退出赃款,你就可以免去死罪吗?你知道吗?我恨不能对你剥皮抽筋,以示天下黎民百姓!” 第四一四章 为官之道 尹力之罪,当斩! 据血鹰那里传来的消息,尹力不但贪污了赈济灾民的款项,家里还搜出大量的黄金珠宝。一个小小的县官,财富多有令人瞠目结舌。 “文帅,饶命!我再也不敢了!” 文奎斜了一眼跪地求饶的尹力,说道:“你觉得你还有下次吗?” 说罢,指袖而去。 三天后,饶州县的大街小巷贴满了布告,斩杀尹力的消息传遍黎民百姓家。一些情绪激动的老百姓竟然像过节似的兴奋,燃起了鞭炮以示庆祝。 学着后世的做法,先是开审判大会,历数尹力的种种罪状。听众不但是普通百姓,还有来自十几个县的衙门官员。文奎就是要用尹力的死,让更多的官员清楚,贪污受贿是要杀头的! 整个信州大地,斩杀尹力的事情闹得沸沸扬扬。不管是官员,还是普通百姓都在谈论这件事。 在这个时代,当官的人比百姓有钱,似乎是一种司空见惯的事情。但文奎不这么看,谁要搜刮民脂民膏,就要砍谁的脑袋。对于文臣武将而言,都是极大的震慑。 随着刀斧手的大砍刀寒光一闪,尹力的人头落地。场下观看者一个个胆战心惊。 其中乐昌县县尹杨惟一是尹力多年好友,脾性相近,义气相投。尹力之死,对于杨惟一而言,不仅仅是唇亡齿寒,而是他觉得下一个被杀的人就是自己! 杨惟一有意斜了一眼滚落地上的人头,感觉到自己脖子上阵阵寒意。 当天晚上,杨惟一彻夜失眠。这个文奎也太不讲人情了,当个小官,捞点便宜,人之常情嘛。自古以来,谁有机会不贪点?哪个县官、知府家里的房子不比普通百姓大,缘何你文奎就要砍人家的头呢? 苦思冥想了一个晚上,杨惟一决定出逃!反正他捞到的银子也够花一辈子了,不如趁早开溜。 半个月后,文奎收到报告,乐昌县县尹杨惟义全家去向不明! 一丝不祥的预感袭上心头。作为刑警出身的文奎,太明白“骨牌”效应了。尹力一死,和他同样有罪的人肯定坐不住。杨惟一出逃,应该只是一个开端。文奎把血鹰召至身边,如此这般地交待一番,血鹰领命而去。 短短几天时间,血鹰竟然抓获五名企图出逃的县官。有的是县尹,有的是盐运官。还有多少人想出逃? 柴茂作为大管家,精通算帐。文奎让他带了一帮人,还配备了五名黑鹰队突击队员,挨个县衙搞审计,清算县衙那些不清不白的帐目。一时间,风声鹤戾,人心惶惶。 这天夜里,王道生专程来到文奎府上。老头子佝偻着背,瘦削的脸上明显多了些疲惫。 王道生的突然来访,让文奎多少还是有些意外的。 文奎问:“王知府,您有心事?” “我没想到,由于我的告密,不但让尹力丢了性命,还牵累了这么多人。我这心里不安啊?所以,我觉得文帅您是不是把事情闹大了?” “哦?” “华夏文明,讲究的就是中庸之路。向左,向右,其实都是错误的。说实在的,我只是想你教育一下尹力,没想到害得他丢了性命,我这心里不安啊。“、 文奎从王道生的脸上看出了一种兔死狐悲的神态,难怪,这两个人原来可是一丘之貉。只是王道生江湖经验老辣,风向转得快,很快就适应了文奎的作风。而尹力却仍然是老一套做法,该贪的钱照贪不误。 ”王知府,你的处世之道我并非不懂。但你要想清楚了,对于这引起贪官污吏的纵容,就是对百姓的犯罪。你知道吗?尹力贪的那些钱,都是给穷人买棉衣棉被的,有些甚至还是买粮食的。尹力之死,全城欢呼。这就说明的人心所向。老百姓高兴的事情,我们为什么不能多干一些?“ 王道生迟疑了一下,还是没有说出口。文奎对于王道生也很了解,此公熟读《易经》,具备超人的处世哲学智慧。他的担心也不是没有道理。仅仅杀了一个尹力,不但跑了一个杨惟一,还有几个蠢蠢欲动的腐败官员被逮个正着。 文奎站起来,走到窗口,看了看窗外黑漆漆的天空。这个乱世,难得有信州这么一块宁静的天空。这种宁静还能维持多久,他心里没有底数。王道生的话虽然有理,他也不想全听。任何一个朝代,没有哪个朝代是因为杀贪官而倒台的,文奎不相信那些腐败的官员就能掀起滔天巨浪,把他辛苦建设起来的政权推翻。 文奎猛然一转身,突然开口问道:”王知府,你没有贪污吗?“ 王道生一听吓得两腿一软,直接跪在地上,说道:”天地良心,本官没有沾半点职务便宜。文帅不信,可以派人去查。“ ”好了,起来吧。我只是问问而已。不用害怕。以前你喝的马奶酒,现在喝的是自酿的谷酒。不用说我也知道,自从你跟了我,生活水平没有上升,反而下降了。这只能说明一下,你没有贪污受贿。要不然,你也可以像其他人一样人五人六的,过着人上人的生活。“ 听了这个评价,王道生轻舒一口气:”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以前跟着元朝政府,所有官员都在贪,我一个人独善其身,意义不在。现在跟着文帅您就不同了。你是真心实意想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的,我当然想做一个好官。“ ”你这样想就行了。过去的事我可以不追究,现在的事情我必须追究。尹力把我打得死去,我也没有撸掉他的官职。但他贪污了百姓的救命钱,他就该死!“ ”文帅英明。本官一定鞠躬尽瘁,死而后己。“ 文奎把跪在地上的王道生扶起来,内心也是不住地感叹。老家伙深受传统文化的影响,什么事情都能处理的中规中矩,唯独尹力之死,让他失算了。 尹力不死,人心难平。文奎可不想当个太平官。既然来了,总要做点让当地百姓永远记住的好事。 第四一五章 坏主意 杨惟一举家逃往江州,来到了陈友谅的首府。 像杨惟一这样的小官吏,按道理自然是见不到陈友谅的。但杨惟一耍了个小聪明,说自己知道文奎的军火库! 这句话抛出来,份量之重,诱惑力之大,足以让陈友谅垂涎。杨惟一只等了短短半天时间,便被陈友谅招进宫殿。有幸见到陈友谅,他有些后悔了。 陈友谅杀人太多,浑身散发出一股十分强大的气场,杨惟一人还在远处,双腿就禁不住打颤。 到了这时,杨惟一真是有些悔青肠子。文奎浑身散发出来的是书生气,陈友谅散出来的是杀气,两者之间相差实在太大。 文奎易亲近,陈友谅让人恐惧。他是一代枭雄,不但敢杀自己的恩师倪文俊,还敢杀自己的老板徐寿辉。要是杀一个小小的杨惟一,那岂不是像踩死一只蝼蚁? 此时,陈友谅坐在高高的大殿之下,睥睨天下的眼神,让杨惟一感到一种发自内心的恐惧。 陈友谅:”你说你知道文奎的军火库在哪?“ 杨惟一:‘’我也不敢确定是不是,但我有一条线索可供大王参考!” 不得不承认,杨惟一的智商不低。他很害怕陈友谅,并不敢把话说满。就像拉弓一样,拉得太满容易崩弦。 “说吧,什么线索?” “听说文奎每次运送枪支弹药,都是从黑水寨运下来的。” “听说?嗯?” 陈友谅一声低吼,杨惟一差点尿尿。军事情报,可不是听说就行的。道听途说的事情,一定会让更多的士兵断送了生命。 “我见过一次。那次我去信州府开会,看见文奎的人运送了好几马车的绿色木箱子,那里面全都是枪支弹药。那些人是从黑水寨下来的。” “哦?这么说来,文奎在黑水寨设置了秘密军工厂。” “大王,实话实说,像我这样的地方官是没有资格进黑水寨的。我不能骗你不是?我只能实话实说,把自己知道的事情都告诉你。” “你的目的是什么?” “回禀大王,文奎杀害了我的好兄弟尹力,我心里添堵,所以就想到大王您的麾下谋个饭碗。仅此而已。” “如果你是文奎派来的探子呢?” 陈友谅突然脸色一沉,轻声说道。杨惟一扑通一声跪倒在地,喊道:“大王明鉴,我可是妻儿老小都来了江州,怎么可能是文奎的奸细?我不可能拿全家人的性命赌博呀。大王,我对您可是赤胆忠心啊。不要杀我,我一定倾尽全力为大王效力。” 所有人看到这一幕,一个个都觉得脖子发寒。陈友谅生性多疑,杀人如切瓜,以此为借口灭了杨惟一不是没有可能。 杨惟一之所以敢投靠陈友谅,完全是因为他知道陈友谅和文奎已经较量过几次,没有捞到任何便宜,这才冒着一家老小的生命危险,跑到江州来出卖文奎。谁知这个陈友谅天性多疑,并不是很相信他。 “暂且信你一次。来人,去把杨惟一安顿好。如果能抢到文奎的军火库,他就是大功臣,不但记功,还要给予重奖。如果是一场骗局,全家诛灭!” 当天晚上,陈友谅召集众将领和谋士商议。多数人不赞成和文奎过不去。因为朱元璋这边,除了必要的防御力量,正在全速向陈友谅的地域靠近。 张定边建议:“依微臣之见,大战之际,不宜多树敌。若是多面树敌,我们的将士承受不住。” 丁普胜也是这个意见。有些纨绔弟子的陈学云则不然! 陈学云死也不会忘记,自己不但被抢了物资,还挨了打。对方竟然不冒充是朱元璋的人。回到江州,他向陈友谅汇报说,对方是徽州府的朱冲。陈友谅又给了他结结实实的一记耳光! 徽州城早已变成了文奎的地盘,陈学云居然还不知道。该不该打?打得他一点脾气也没有。只有摸着痛脸,眼泪直冒。 陈学云说道:“我愿意前去,端掉文奎的军火库。抢走他们的军火,抢不走的就全部炸毁。文奎的人牛逼哄哄,无非就是有比我们先进的武器,那些武器一旦为我所用,朱元璋又算什么?” 有些时候就是这样。哪怕是没理的事情,说得恰到好处,也为得有理了。如果陈友谅的部队,装备了文奎的武器,那还有朱元璋什么事?陈学云这个建议实在是太有诱惑力了。他们根本不会去考虑,万一进不去黑不寨怎么办?进去了没有找到军火库又怎么办? 陈友谅道:“学云,我给你三千最精锐的军士,扮成土匪模样,绝对不能说是我陈友谅的人。所有参战的军士自备毒药,宁死也不能投降。朱元璋给我的麻烦够大了,要是文奎再给我们来一下,怕我们大家都得玩完。” 相比而言,文奎是一个并不弱于朱元璋的对手。只是文奎没有向朱元璋那样主动出击,四处霸占地盘。他的出发点是要让他治理的地域老百姓生活过得好,不要有太多的血腥,不要有太多的妻离子散。 假如文奎倾住全部的力量,朱元璋、陈友谅、张士诚,或者其他小军阀,估计都很难经受得住他的打击。要不然,朱元璋岂会拱手相让一个徽州府? 陈友谅下达了指令,其他将领一片沉默。谁都知道,这不是一个好主意。杨惟一的到来,增添了陈友谅不该有的想法。陈学云的话,又坚定了陈友谅的信心。 万一陈学云失败了,文奎势必倒戈一击,到了那时,对于陈友谅的大军而言,必然是灭顶之灾。 天作孽,尚可活。自作孽,不可活! 陈友谅扫视了一下众将,并没有给他们说话的机会,直接让他们退朝。 一个个文武大臣都退出去了,唯独张定边没有走。 陈友谅问:“张爱卿,你还有其他想法?” 张定边实话实说:“大王,我总觉得让陈学云去抢文奎的军火库,并不是一个好策略。如今朱元璋已经对我们虎视耽耽,我们的大军已云集到洪都,如此关键时候,我们怎么可能同时打两场战争?” 第四一六章 偷袭失败 陈友谅乜斜着眼,看了一会张定边。老张同志自身的实力很强大,据说能一拐杖打死老虎,现在怎么怕事了?一个小小的黑水寨,怎么把他怕成这个样子? 陈友谅深吸一口气,努力让自己安静下来,说道:“我们不是同时打两场战争。只是让学云做当一回强盗。最好能抢回来一个军火库,让我们有更强的实力和朱元璋对抗。” 张定边眼见陈友谅一意孤行,也毫无办法。只有让陈学云去冒一回险。他有一种预感,陈学云此去,一定是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 黑水寨。宝林寺。 慧缘法师和祖师爷坐在天井的一张八仙桌上对弈,双方正杀得难解难分。遥远的天边一道流星划过。晴朗的月夜,有一只大型的夜鸟从山前掠过。 慧缘把手里的黑子往棋盘上一扔,笑道:“祖师爷,你也是玄学高手。刚才有流星掠过,又有孤鸟从山前飞过。你觉得会有什么反常的事件发生?” 祖师爷指尖一掐,不住地点、点、点!渐渐地,他不由眼露精光,说道:“有贼自东南来!” 此结果和慧缘算的一模一样。慧缘又问:“应在何时?” “此乃大盗也。后天亥时。” 两个世外高人,也算得上是棋逢对手。他们运用梅花易数起卦,运算的结果一模一样,不由得哈哈大笑起来。 文奎在元帅府接待了慧缘和祖师爷李靖,听了他们的占卦,不由眉头紧锁。他早已听说陈友谅大军压境,把洪都团团围住,准备消灭朱元璋的侄子朱文正。 张士诚没有进犯的必要,更没有进犯的胆量。究竟还有谁?进犯黑水寨,而且还是大盗?文奎想破脑袋,也想不出究竟是谁的脑袋被门压坏了,居然敢打黑水寨的主意? 祖师爷一副仙风道骨的模样,见了文奎倒也谦虚:“文帅,占卦而已。不必当真。我们昨晚也是闲着没事,在寺庙里下围棋。有流星划过,有夜鸟飞过,觉得事情太过蹊跷,便占上一卦。这个结果并不是我们希望看到的。心里不踏实啊。宝林寺有一百多孩子,万一有战事,孩子们都是无辜的,所以这才急匆匆地下山报告。” 文奎对于祖师爷的话不置可否,心里却已暗下决心,把黑鹰突击队拉上去,把来犯之敌全部吃掉。 “好了,这件事我会安排好,两位大师尽管放心,宝林寺我会派专人保护。” 送走慧缘和李靖两位大师,文奎一刻也不敢耽误,立即召集血鹰等人开会。血鹰、苏北两个人,一个掌控着“黑鹰”,一个掌控着“黑虎”,都是文奎麾下最精锐的部队。 这两支最精锐的部队,配备的武器是最先进的。文奎弄不清楚,究竟是谁这么不怕死,竟然敢深入黑水寨这样的地方,原先没有战略纵深的时候,元朝军队来了也是九死一生。现在更是别想逃。 文奎让苏北的“黑虎”埋伏在宝林寺周围,以防来犯之敌偷袭和绑架宝林寺的学生。血鹰则带着他的“黑鹰”,准备给敌人歼灭性的打击。 天完全黑下来的时候,部队早已埋伏好。黑鹰队员呈带状撒开在黑水寨周围。只要是目力所及之处,很随意地埋伏着一两个人,目的就是监视。从布署上看,似乎是一盘散沙,一旦大仗出手,人员将会迅速聚集,捏紧拳头猛揍。这种战术,是血鹰首创。原因就在于地域广,而手上的兵力并不多。按照慧缘所言,他们仅仅知道是东南方来敌。 陈学云带着三千人马,分数十批次潜入黑水寨周围,到达集结地点,刚好是亥时,方向也是东南方! 血鹰的几名贴身侍卫看到这情景,一个个都瞪大眼睛,露出了不可置住的神情。 这怎么可能?时间、地点,居然全都被慧缘法师和祖师爷说对了。对方来了三千多人,的确算得上大盗了。 看着那些一个个身穿便装、手握大砍刀的土匪,血鹰神色一紧,厉声说道:“包围上去,一个也不能放走。” 一时间,枪声、爆炸声响作一团。 今晚是阴历九月十六日。都说十五的月亮十六圆。月圆之夜,静谧的黑水寨,因为爆炒豆的枪声显得异常热闹。 陈学云带来的人,事先都是编制好的,每一百人一个小队,分成三十个小队。每个小队都有小队长。然而,枪声、爆炸声响起,队伍便全都乱了套。 外表打扮成土匪,实际上都是训练有素的军队。令陈学云意想不到的是,这些平时里耀武扬威的军队,听到爆炸声,一个个魂飞魄散,完全没有了进攻的信心。树林里的伏兵火力很猛,不时有人倒在血泊之中,还有的人被一枪爆头。陈学云躲在低矮的土坑里,就算喊破嗓子,也没有人听他的话。 血鹰的黑鹰突击队,原本就是身经百战的杀手,现在又增加了骷髅门的狠角色,武器又是最先进的。几种因素综合在一起,使这支队伍成了虎狼之师。他们从树林里钻出来,不断地开枪,前进,再开枪,不到半个时辰,陈学云的三千人死的死,伤的伤,活着的一个个除了跪地求饶,完全没有了反抗之力。 冷兵器和热兵器相对,实力悬殊之大,远远超出了陈学云的想象。 这一次,他的感觉和当初挨闷棍完全不同。一记闷棍之后,醒来他还是他。面对这些枪声,他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死神! 地上躺了一大片,非死即伤。寂静的山谷,因为那些悲惨的哀嚎声而显得格外凄厉。 血鹰躲在一株大树后面,仔细搜寻着混乱的人群,很快,他就发现了陈学云。无奈陈学云非常狡猾,总是躲在土坑之下,忽隐忽现,狙击步枪好几次锁定他,都被他逃脱。 “撤,快撤!” 陈学云见大势已去,只有下命令撒退。但他的喊话显然已经晚了,队伍早已溃不成军。哪还有人听从他的指挥? 第四一七章 轨迹 “砰!” 血鹰终于逮住一个机会,扣动扳机。一颗子弹像长了眼睛似的,钻进了陈学云的右腿腿肚子。 陈学云刚从土坑跳出来,想趁乱逃进树林,然后溜之大吉。谁知腿肚子一阵火辣,鲜血直流,疼痛难忍,扑通一下倒在地...... 一双坚强有力的大手紧紧地扭住陈学云的手臂,任凭他人高马大,力大无穷,面对黑鹰队员,他还只是一只弱鸡。 血鹰命令士兵们开始打扫战场。由于事先计划周密,陈学云带来的人,一个也没有跑出去。死了一大半,还有一千来人,全都成了俘虏。有些人还受了枪伤。 到了这种时候,陈学云真是肠子都悔青了。要知道是这个结果,打死他也不会来黑水寨凑热闹。 准确地说,陈学云的人只到达黑水寨的山脚,连半山腰都没去过。更惶论那天高皇帝远的宝林寺了。为了这事,苏北还大发脾气,他的黑虎队队员没放一枪,只是躲在宝林寺的树林里吹了两个时辰的夜风。 陈学云戴上沉重的枷锁,那是死刑犯才有的待遇。文奎先让他把饿了三天三夜,没饭吃,每天只给一点温开水。 到了第四天,这个大个子男人已经瘦了一大圈,连站起来的力气都没有了。铁门吱咯一声打开,血鹰提了一碗可照见人影的稀粥,往陈学云面前一放,惹得他眼放绿光。 哗啦啦一碗稀粥倒进肚子,陈学云总算有了一点力气。饿了几天,让他的求生欲望更强了。 血鹰冷笑着盯住陈学云,让他全身汗毛根根竖起,连脚底下都冒着寒气。 “说吧,你们是什么人?为什么要偷袭我们的黑水寨?” 陈学云耷拉着脑袋,有力无气地说道:“我说了实话,是不是可以放了我?” “你没有资格讲条件。放与不放,全在文奎文元帅一句话。也就是说,你的小命,在别人的手里。” “我是陈友谅的侄子陈学云。此次来黑水寨,就是想搞点军火。” “你们怎么知道黑水寨有军火?” “都怪那个可恶的杨惟一,他背叛了你们,跑到江州。为了想捞取政治资本,说黑水寨是文奎的军火库。” 文奎听了血鹰的汇报,不由得傻眼。那个带着家属逃跑的杨惟一竟然在江州,还把陈友谅的人引来了! 血鹰担忧地说道:“文帅,你不觉得很危险吗?连陈友谅这样的人都盯住我们的军火库了,难免其他人不会打同样的主意。” 文奎不由哑然失笑。真是人怕出名猪怕壮。那座军火库,不要说杨惟一那样的小官,就算是刘芸芸、其其格这两个同床共枕的女人,也并不知道它的存在。每次需要军火,文奎都像变戏法似的,说变就变。而杨惟一竟然想让陈友谅的人来夺军火库。 这不是找死的节奏是什么? 陈学云以为自己就要死了,没想到文奎不但没砍了他的头,还让孙小山帮他治好了枪伤。 这天下午,血鹰亲自来到监牢,打开牢房的门,问道:“陈学云,你想不想回家?” “想。” “文帅说过了,只要你答应我们一个条件,就放你回家。” “什么条件?” “你修书一封回去,让陈友谅把杨惟一的人头摘下,然后让人带来。记住,我们只要他的人头,其他的人不要,千万别滥杀无辜。上天有好生之德。” “行。我马上就写。” ...... 十天后,血鹰果然收到杨惟一的人头。陈友谅派来的人把杨惟一的首级用布袋装好,赶到信州府仍然可以辩认得很清楚。此人正是杨惟一。 临走那天,血鹰把陈学云带到黑水寨,陈学云还是吓得不轻。他一开始还以为血鹰不讲信用,要把他押入黑水寨关起来。 血鹰看出他的担心,笑道:“陈将军,你不用担心。文元帅做事,从来不会出尔反尔。我带你去黑水寨,只不过是想让你认识一下你想去的地方。” 到了黑水寨,陈学云看到这里的训练场大大小小十几个,军士们阵容威严,队列整齐。训练的时候,喊杀之声震天动地,场面十分震憾。 陈学云把眼睛都看直了。谁要是和这样一支军队打仗,这仗还怎么打? “这些.......都是你们的军队?” “是的。”血鹰得意地介绍道:“他们的来源很复杂,有土匪,也有原来元朝政府的军队,也有穷苦人家的子弟报名参军。但经过几年的训练,他们已经形成一个无比厉害的战斗机器,无坚不摧,无难不克。之所以放了你,就是想你带个话给陈将军,叫他不要轻易打文元帅的主意。要是我们和朱元璋兵全一处,你们就算有通天的本事也会跨台。” 经过黑水寨实地察看,陈学云深有感触。惹谁都别惹文奎。实际上这个貌似并不起眼的文奎,比朱元璋还要可怕。他的暗实力,可以说暂时还无人能敌。 “血将军,小人有眼不识泰山。这次冒犯了你们,还请多多原谅。我叔叔那里,我一定会去说服他。只要他看见我全身而回,估计他的火气也会消掉。这次偷袭黑水寨,主要还是听信了杨惟一的谗言,他把杨惟一给杀了,其实就已经表明了态度。” “但愿吧” 随陈学云一起来的一千多俘虏,又是按照自愿原则,被打乱充实到文奎的各个部队。一千多人,分下去就像几滴雨水掉进了汪洋大海。相信用不了多久,这些人就会被改造成功。 没过几天,便从洪都传来消息,被陈友谅团团围住的洪都仍然固若金汤,朱元璋正在集结大军,从应天府杀向洪都,朱元璋和陈友谅的生死决战或许就要拉开帷幕。 没事的时候,文奎喜欢和王道生一起喝茶,聊天,商议时政大事。从洪都传来的消息又一次证明,历史正在沿着既定轨道运作,并没有因为有文奎的穿越而发生偏离。 文奎轻轻吹了吹茶杯的热气,似笑非笑地问道:“王知府,您说,朱元璋和张士诚相争,谁将胜出?” 第四一八章 亲爹来了 老官僚王道生饱读四书五经,对于史学也颇有研究,具有敏锐而深隧的洞察力。文奎所说的话,只不过是想试探一下王道生的想法。没想到老官僚侃侃而谈,竟然和历史走向相同。这让文奎大为吃惊。 “自古以来,帝王的权谋之术,无外乎驾驭各类人才的能力。一个连吃饭都要赖帐的刘邦,武不及韩信,文不及张良,他去能驾驭韩信、张信、萧何等一大批文臣武将,最终一统江山。陈友谅太阴狠,张士诚太小器,这两个人都很难服众。良禽择木而栖。朱元璋手下聚集了大批人才,文有刘伯温、李善长、朱升等人,武有常遇春、徐达、朱文正等猛将。所以,他们两者的角逐,其实答案早已经有的,剩下的只是时间问题。时间能证明,朱元璋必将成为消灭元朝的最后掘墓人。” 听了王道生一番分析,文奎想不服都不行。相比之下,就算自己有一个军火库,也是没办法和朱元璋一争天下的。再说,浓郁的百姓情结,束缚了文奎的手脚,他不可能拿几十万军民的性命当草芥,为了自己的帝王梦想而不惜开启战端。 “王知府,你觉得我在历史中将扮演什么角色?” 这是一个让王道生很为难的问题。虽然文奎不是一个暴君,但要是说了实话又怕他不高兴。就在王道生面有难色时,文奎用眼神鼓励他,说道:“不用顾忌。有什么讲什么。本来就属于私下探讨嘛。说错了也没关系。” “依卑人之见,文帅是个大善人,并非帝王之材。但凡成大事者,必须心狠手辣。而您是信州府百姓的大救星,并非天下百姓的大救星。一将功成万骨枯啊。” 王道生所言,也正是文奎的软肋。看来王道生说了大实话。 “王先生,谢谢你说了大实话。你所说的,正是我的软肋所在。但我没有办法改变。江山易改,秉性难移。”文奎不过一介小书生嘛,能让信州府的百姓过上好日子,对于我来说已实属不易。“ 王道生和文奎坐而论道,外面传来一阵嘈杂声。 ”不能进。这里没有你要找的人,滚开!“ 这是卫兵的声音。 ”不行,我的其儿就在这里。我的消息是准确的。“ ”说了没有就是没有。再吵,我们就把你抓起来!“ 大门岗的声音太大,文奎听得清清楚楚。这是谁找人找到元帅府来了?简直不要命了?听声音,对方还像有种不达目的绝不罢休之势。这引起了文奎的兴趣。 两个卫兵挟持着一个年过半百的老人。这老人骨胳精大,大约有一米八几,花白胡子。他那一身衣服又破又脏,底色还有些花纹,一看就是蒙古族服饰。 文奎轻声说道:”放开他。“ 老人看见文奎出现,不由眼放绿光,嚷嚷道:”我要见我的女儿,我女儿嫁给了这里的大官。最、最大的那个官!“ 侍卫放开了老人,仍然保持着高度警戒,生怕他做出对文奎不利的事来。对付这么一个手无寸铁的老人,文奎当然不用害怕。 他微微一笑,和蔼地问道:”老人,你找人怎么找到这里来了?你的女儿嫁给这里的大官?你是哪的?“ ”我是从北方来的。我的女儿她现在叫其其格。她母亲都叫她其儿。“ 文奎仔细观察了一下老人的神情,确定此人不是疯子,神经没有一点问题,内心的震撼也是不小。 ”对,我就是其其格的父亲。我叫奥来夫。“ 文奎的身后,突然传来一声女声:”文哥,什么人呀。“ 其其格来了。大概她也是听到外面的吵闹声,这才从里屋出来的。奥来夫看见其其格,不由老泪纵横,哽咽地喊道:”其儿!“ 在其其格的内心,总有那么一个心愿,那就是希望能早些找到自己的亲生父母。眼前这个老人,突然出现在她的面前,还直接喊她的乳名,这又怎么不让她感到震憾! ”你是?“ 其其格的表情很复杂。这年头,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的事情遍地都是。悲惨的故事每天都在发生,难保有人会冒充其其格的父母亲,来讨个便宜寻个依靠。 所以,尽管奥来夫那一声”其儿“喊得情真意切,其其格还是不敢匆忙认他为亲爹。万一引狼入室,带给文奎的灾难必然是毁灭性的。 ”奥来夫?我不认识你呀。你是不是找错人了?“ 其其格继续问道。 ”没错。这宝音告诉我的,说你在信州,现在已经嫁给了一个汉人。其其格,我真是你的亲爹呀。“ 其其格向文奎投来了求助的目光。如果奥来夫真的是自己的亲爹,那肯定是一件值得庆贺的事情。 万一......就怕万一! 万一奥利夫是元朝政府派来的奸细,只要他住进了元帅府,肯定会有机会置文奎于死地。所以,文奎和其其格都很担心这个来历不明的奥利夫。 哪怕就是其其格的亲爹,也没办法相信他就不是奸细。毕竟现在南方大部分国土都已经被汉人分割,元朝军队驻扎在北方几个省,实力也仅限于北方。 气氛一下子降到冰点。文奎也没办法知道奥利夫究竟是真情,还是假意。 ”你说你是其其格的亲爹,那么我问你,你是从什么地方听到关于其其格的消息?“ ”宝音。是宝音告诉我的。南方闹红巾军,宝音带着她的家走了,逃到北方的蒙古大草原。她一回到草原就告诉我,说基其格当年失踪,就是她亲手从我家帐蓬偷走的。现在其其格过得很好。说她嫁给了一个汉人。这个人也是红巾军。我听到这个想息,一路讨饭一路寻找,终于找到了信州。找到了元帅府,我不敢想象,我的宝贝女儿居然发大财成了贵妇人了。真乃上天保佑呀。“ 说罢,奥利夫就跑在地上,向着北方跪头。从这个细节,文奎可以认定,奥利夫是个纯粹的蒙古族人。要是把这样的人留在身边,危险总是无处不在的。 第四一九章 便宜岳父 其其格突然冒出一个爹,还说是亲的。这不但让文奎不适应,连其其格自己也很难适应。 她简直不敢相信这是真的! ”孩子,你被宝音偷走的时候才一岁呀。她没得生养,竟然对你起了歹心,把你偷偷抱走,要不是她男人死了,自己又落魄了,她又怎么会承认自己当年犯下的错误呢。“ 奥利夫和其其格两个人毕竟陌生,说了那么多,其其格还是心生警惕,不敢表现的太过激动。 ”奥利夫,你说其其格是你的女儿,你有什么证明?“ 文奎冷冷地问。 奥利夫马上激动地说道:”有啊。我女儿屁股上有一个红色胎记,大约有一块铜钱那么大。“ 听到这里,其其格先是脸上一红,瞬间眼泪就扑漱漱地下,喊道:”阿布!“ ”迷你厚(女儿的意思)!“ 父女俩抱头痛哭起来。闻者亦是一个个神色戚然。 奥利夫说出了其其格屁股上的胎记,表明他没有撒谎。这个亲爹可不是假冒的。要是换了别人,那是不可能知道这么隐私的事情。 让其其格感到的还是养母宝音,知道自己得不到其其格的心,干脆把她还给奥利夫。可怜的奥利夫,看上去就是一个老实巴交的牧民。那是那么憨厚、诚实。又是那么的穷困,潦倒,连一件像样点的衣服都没有。 其其格让下人烧了一锅热水,让奥利夫泡了个热水澡。随后,她又亲自带着奥利夫去裁缝铺,量身定做了几套衣服。奥利夫稍稍一打扮,立马刷新了他的形象。 从奥利夫的嘴里知道,养母宝音回到漠北,日子过得并不好。一开始她还有些积蓄,积蓄用完,她就变成了普通人。因为没有钱,那些仆人也四处逃散,各奔东西。 啜饮了一杯马奶酒,奥利夫嘴里发出滋滋的声音,看上去很享受。穷人一旦过上好日子,那高兴的神情不是语言能够表达的。其其格毕竟是贵夫人,出门也是前呼后拥,身边带着十几个侍卫。这让奥利夫很长脸。这种蒙古贵族过的日子,没想到他也能享受。 文奎对于奥利夫,有一种发自骨子的隔阂。毕竟这位”岳父“老泰山是蒙古人。而且还是一位不知底细的蒙古人。虽说奥利夫能说出其其格的胎记,宝音也能说出呀。假如宝音目前的生活并不是如奥利夫所言,那后果可不是他这样的人可以承受的。 只要文奎一死,信州府十几个大县,不是落入军阀之手,就是落入元朝政府之手。现在元帅府突然出现了一个蒙古人,血鹰、苏北、辛力刚等人都有一种深深的不安。 李敢奉命镇守徽州之后,他已经是很少回信州。血鹰主动承担起“御林侍卫长”的角色。对于血鹰这个职业杀手,文奎已经用得很有顺手,觉得他的忠诚度也不是一流的。苏北就更不用说,他原本就是社会最底层的人,要不是文奎,他哪有今天的辉煌? 奥利夫在元帅府住了半个月,天天不是吃饭喝酒,就是出去采购。看到什么好东西就想买。这么好的日子,换了谁谁都想。其其格似乎也在努力补偿过去二十多年的亏欠。奥利夫有什么要求,她都会尽快满足。 奥利夫最大的嗜好就是喝酒。而且喝的是马奶酒。其他谷物自酿的酒,他喝不下。这点爱好,对于现在的其其格而言,当然完全不在话下。 这天下午,其其格带着奥利夫出去,血鹰进来。 文奎坐在大堂宽大的“龙椅”上批阅文件。面前摆放的文件高过他的头,他坐在那里,血鹰一进门还没看见。等走进了,文奎一抬头,发现血鹰到了。 “血鹰,你怎么来了?” 血鹰有些心怀忐忑地说道:“其实也没什么事。其其格的亲生父亲奥利夫,我们当中没有人见过他。而且他来自遥远的蒙古大草原,我们也不太可能去那里核实。现在听到的,都是他的一面之词。所以,我这心里不踏实。” 文奎心里也不踏实,血鹰说的话不无道理。问题是,他这个当女婿的人,怎么可能在毫无证据的情况下去怀疑岳父?要是那样的话,其其格那里可是没办法交差的。 “文帅,我们这一路走来,风风雨雨也经历了不少。千万不要阴沟里翻了船。其其格是好个姑娘,这点不可否认。但她的生父,突然间冒出来,我们对他的过去毫不知情,万一他是元朝政府派来的杀手,一举了结你的性命,那对于我们来说岂不是灾顶之灾?” 文奎看出血鹰的焦虑,也很理解这种焦虑。这些日子,他自己表面不说,其实内心也是挺紧张的。平时白天他,他都穿了防弹背心。晚上睡觉,也穿了防弹背心。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其实血鹰在暗地里也做了手脚,他派去保护奥利夫和其其格的人,其实暗中也起到监视作用。 每天晚上,血鹰都要听那些侍卫们汇报工作。这父女两去了哪里,都干了些什么,他都清楚明白。为了防止出现视觉疲惫,血鹰还把侍卫人员分成一日三班,全天候接受奥利夫的调遗。人数也比较多,在十人左右。 血鹰的做法,文奎很满意。他虽然表现不对他的做法提出任何意见,实际上他是认可的。至少也是默认。 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一切事情都往坏处想,肯定是有好处没坏处。 其其格的性格大大咧咧,她肯定不会以为文奎的人是在监视她。奥利夫却是浑身刺扎除以的,感觉很不舒服。 时间过得很快。一晃半个月过去了。大街上飘起纷纷扬扬的大雪。这是这个冬天第五场雪了。 文奎最怕的就是这种天寒地冻的日子。从外地涌来的难民,很容易就在信州府受到了厚待。结果造成了恶性循环,难民多得连施粥都感觉吃力。矿山、军队的强劳动力也多得没办法安置。 还有一个更让他头痛的是,岳父大人奥利夫似乎要长住下去,没有任何想走的意思。 第四二0章 去打猎 既然奥利夫有前来投靠其其格养老的意图,文奎也不便多说。元帅府内大大小小的房间有数百间之多,并不在乎多住一个年过半百的老人。 奥利夫的优点在于,他只顾自己吃喝,对于军事上的事情并没表现出什么兴趣。这多少还是让文奎有些放心。但他仍然是整天防弹衣不离身。防弹背心简直当衣服穿了。这点小小心思,还不能让其其格知道,要不然她会不开心。 这天夜里,文奎留宿其其格房间。其其格见文奎脱了衣服,露出防弹背心,不免惊讶万份。 “文哥,你是不是遇到什么危险事情了?怎么在家里也穿防弹背心?” 文奎被说得脸上一阵火辣。不过,他转念一想,神秘地说道:“现在不太平,危险无处不在呀。你还记得史勇是怎么死的吗?” 提起史勇,文奎和其其格都不免神色凄然。史勇可是当了文奎的替死鬼。杀手要刺杀的对象显然是文奎! 所以,其其格也就不再觉得文奎穿防弹衣是多余的了。 结婚以后,其其格变得温柔了很多,脾气没有了以往的火爆,也没有少女时代的娇惯任性。其其格替文奎接过外衣,像一只温顺的小猫似的,附在他身上。文奎闻到一阵女人的体香,不免有些冲动。不过,理智让他迅速冷静下来。 他平静地问道:“其其格,这些天你都在陪你的阿布?” “我觉得我欠他很多,所以想弥补他。” “嗯,你真是个大孝女。你的养母因为你嫁给了我,她选择子离开,而你却对奥利夫这么好。为了让你开心,所以,我也没太多的阻止你。只是派人在暗中保护你。不过,我现在可以告诉你,我和血鹰都对奥利夫的来历表示怀疑。” “不会吧。你们竟然怀疑我的阿布?”其其格瞪大眼睛,满脸的不可置信问道。 其其格的反应也在文奎的意料之中。这种事情,换了谁都会急。文奎扳过她的小身板,认真地说道:“其其格,我们有理由怀疑任何人,也有理由相信任何人。想当初那个张虎,要不是我多个心眼,让他先下到老鹰嘴去当新兵,说不定我就死在他手里了。奥利夫,也就是你的亲阿布,那也是他的一面之辞。万一他是元朝政府派来的奸细,万一他的出现是针对我的一次刺杀,那么你觉得这有多么危险?” “你的意思是,我在引狼入室?” “我说的是有这种可能性。完全有!” 其其格沉默了。文奎的担心不是没有。他的想法提出来,倒是给其其格出了一个大难题。毕竟奥利夫从名义上来说是自己的亲阿布。 “其其格,事出反常必有妖。突然冒出一个人来,还能说出你身体的隐私。要么他真的是你的亲阿布,要么,这是宝音和元朝政府的人合谋策划的一起阴谋。目标应该是直接指向我。” “不会吧?这么可怕?“ 听了文奎的话,其其格有些坐卧不安。这些日子和奥利夫在一起,奥利夫还和她讲起了很多关于蒙古大草原的事情。这个马背上的民族,不管男女,一个个都是马术高手,有的女人甚至能在马上生小孩。奥利夫除了好酒贪杯,也没有其他的不良嗜好。如果这一些都是伪装,后果将会是很难承受的。 一夜无话。 第二天一大早,其其格和奥利夫一起共进早餐。吃完早餐,父女俩按照昨天的约定,一起骑着马去黑水寨野狼谷打猎。 不过,今天有些不同的是,文奎并没有派侍卫跟随他们。而是由着他们父女俩自由活动。其其格和奥利夫两个人骑马进山,到了野狼谷已经是中午时分。 冬天的风很冷、很硬。野狼谷历经数次洗劫,已是经徒有虚名,基本上没什么野狼出没。 漫天雪花飘舞。呼呼呼的北风刮在脸上有些痛。其其格按照文奎的吩咐,内衣穿了一件防弹背心。子弹打不穿,刀也砍不破。相对而言还是比较安全的。 奥利夫不会用枪,箭法却是好得出奇。远处树林里一只彩色羽毛的野鸡,他弯弓搭箭,嗖,不偏不倚,把野鸡的头部射穿。 其其格高兴地鼓起了掌,以示奖励。奥利夫的眼睛逡巡着,发现前方一百米处有一只野山羊,说道:“其其格,让阿布看看你的枪法如何?” 其其格举枪便射,“砰”的一声,枪响了,野山羊的头盖内被打烂。奥利夫像个欢快的小孩似的,跑过去提起野山羊的脚。 这只野山羊有好几十斤重,奥利夫提过来往地上一掼,高兴地说道:“我们可以烤羊肉吃啦。好久没有闻到羊肉的香味啦。” 说罢,奥利夫抽出腰间的砍刀,砍了一些手臂粗细的柴,支起架子,点燃一堆干燥、细碎的柴草,又十分娴熟地剥掉野山羊的皮,把羊肉肢解成数大块,用棍子叉羊肉,放在火上烤。不一会,滋滋滋的羊油滴下,助燃了薪柴,火势更加猛烈。 “阿布,小心点,别引起火灾。” 其其格把火堆周边的杂草清理干净,不用火热蔓延。对此,奥利夫的脸上露出一丝不易觉察的复杂表情。 奥利夫问:“其其格,你怎么会嫁给一个汉人?” 正在啃着羊肉的其其格一下子愣住了,瞪大眼睛问道:“阿布,你看不起汉人?汉人有什么不好?” 奥利夫觉得自己失言了,连忙说道:“我不是这个意思。我的意思是你因为你嫁给了汉人,你的养母宝音愤而离去,真是太不应该了。” “不,你不是这个意思。你就是从骨子时看不起汉人,对吗?” “其其格,你真的误会了。阿布从小就是穷人。宝音、孟恩他们是贵族,我们和他们原本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阿布,我不准你看不起汉人。文奎是一个很好的男人,他对我也很好。你来了那么久,吃的用的,全都是他出钱,他从来没有说你半句坏话。这样的男人,打着灯笼也找不到。” “嗯,被我的其其格找到了。其其格真是好福气呀。快点吃,吃完这半只山,另外半只带回去给文奎吃。好吗?” 其其格得意地笑道:“感谢阿布!” 第四二一章 喝醉了 傍晚时分,奥利夫和其其格回来了。他们的马背上驼着很多战利品,什么野鸡、山羊、野兔等,两个麻袋装得满满的。 文奎看见这么多野味,也是高兴得不行,连忙让人拿到厨房里去,做几道好菜,再陪奥利夫喝几杯马奶酒,倒也不失为一种享受。生活就是这样。有的吃,有的玩,开开心心,也是一种美。可是,野味还没有做作出来,血鹰却从外面闯了进来。 “文帅,走,带你去见一个人。” “谁啊?不能把他带到这里来吗?” “不行。走吧。” 到嘴的野味就这样飞了。文奎有些遗憾地咽了口水,随血鹰来到军营。黑鹰突击队的那帮兔崽子,刚刚跑完二十里越野长跑,一个个气喘吁吁。 文奎有些莫名其妙地随血鹰来到他的驻地,连个鬼影也没有见着。一路上,他在心里嘀咕,今天血鹰派人暗地里监视奥利夫,保护其其格,是不是有新的发现? “血鹰,你搞什么鬼?其其格不是好好地回来了吗?拜托你别疑神疑鬼好不好?” 文奎干瞪着眼,朝血鹰发牢骚。事实上,他也没有说错。原本就是想给奥利夫机会,看他是不是会加害其其格,结果出人意料。其其格毫无未损,安全回家。 血鹰推开房门,八仙桌上摆了满满一桌的菜肴,却只有两幅碗筷和洒蛊。显然血鹰备了一桌好酒好菜,单独请文奎喝酒。 “文帅,难道我的酒就没有马奶酒好喝吗?这可是我用独特配方泡制而成的药酒,补气补血壮阳,堪比神仙液啊。” 文奎轻轻抿了一口,觉得味道真的不错,浓郁的草药味,还有一点甘醇。 由此看来,血鹰并没有说谎,此酒只应天上有啊。文奎大口抿了一口,含在嘴里慢慢品味,觉得越品越舒服,马上拿起筷子大快朵颐起来。 文奎一边喝酒,一边问:“你不是说让我见一个人吗?人在哪?” 血鹰微微一笑:“骗你的。哪有什么人。只不过在我这说话,比在你那里方便些而已。从今天起,就算晚上睡觉,我也会在你的卧室周边安排几个狙击手,以防有人刺杀你。” “你说的是奥利夫?算了吧!就你疑神疑鬼。其其格的亲生父亲,还会害我不成?” 血鹰见文奎还没有参透天机,只好实话告之:“文帅,现在冷静下来想,其实我们今天的算计蠢得很,一定是被奥利夫嗅到某种危险气息,所以他才不敢轻举妄动。你想想,如果他的目标是你,为何要去杀害其其格?完全不可能!还有,以往其其格和奥利夫出去,都有十几个贴身侍卫跟着,而今天一个也没有。如果奥利夫足够敏锐,一定会引起他的怀疑。所以,他唯一的做法,就是把自己好好地隐藏起来,专心打猎。这才是一个真正的高手啊。” 听血鹰这样一分析,文奎也渐渐清醒过来。此所谓当局者迷,旁观者清。血鹰作为第三方,对于事情的分析入情入理,由不得文奎不信。 自从血鹰加入黑水寨以来,他对于文奎一直忠心耿耿,从来没有二心。时间一长,两者就不再是上下级关系,而是像兄弟一般,甚至比亲兄弟还要亲。 两个人关起门一阵嘀咕,做到心里有数,然后开始喝酒。 这一次,文奎放开了喝。一是的确为有血鹰这样一个助手感到高兴,什么事都能想到自己前面,二是故意布局。文奎甚至还故意把往身上倒了两大杯酒。如此一来,他那一身浓郁的酒味,让人闻着都会醉。 ...... 当晚亥时。 文奎被两个彪形大汉搀扶着回家。血鹰紧随其后,文夫人、刘芸芸和其其格等人看到文奎酩酊大醉,一个个都惊慌失措。血鹰更像是做了错事似的,不敢吭声。 文夫人看到这情形,气不打一处来,厉声喝道:“血鹰,这是你做的好事吗?酒是什么好东西?为什么让文奎喝这么多酒?” 血鹰连忙跪下请罪:“请老夫人息怒。今晚徽州的李敢回家了,我们几个兄弟在一起高兴,便多喝了一点。文帅喝的是自制的药酒,劲力大,他又喝得猛,所以才醉了。” “放肆!你怎么可以让文奎喝这么多酒?万一喝坏了身体,你让我们一家老小怎么办?你这是谋财害命!” “老夫人息怒,奴才知错了。下次一定不让他喝酒。他想喝也不成!” “还不快滚,信不信我一拐杖敲破你的脑袋?” “好,我滚,我这就滚。” 血鹰一转身,屁股上却重重地挨了文奎一脚:“血鹰,好你个王八蛋,把我灌醉了不说,还敢告我黑状,害得我家老夫人发怒。要是她伤了身体,我明天一定枪毙了你!” 奥利夫眼见这母子俩实在不像话,连忙站出来圆场:“老夫人,稍安勿躁。血将军也是好心吗?他请文帅喝酒,完全是一片好心,千万不能责罚他啊。其其格,还不快点扶文奎去你房间休息?” 其其格连忙起身,过来扶起脚下有些轻浮的文奎,艰难地向自己房间走去。老夫人和刘芸芸也是干瞪眼。人家奥利夫可是老岳父,泰山级别的人物。如果这个时候刘芸芸出来说话,就有些争宠的意味。她的最大优点,就是能够母仪天下,只要文奎高兴,去哪里睡都一个样。 文奎深一脚浅一脚地回到其其格的房间,往床上一倒,连脚带鞋一起上了床。其其格连忙他脱鞋,然后打了一盆热水替他洗脸洗脚,一边洗一边嘀咕,埋怨他不该喝那么多酒。 “其、其格,你给我听着,今晚我喝醉了,你去别的房间睡。不要、不要睡在一起,酒味会醺死你的。” 文奎一边说,一边摆了个大大的八字,把整张床都给占了。这样一来,其其格还真没办法在他身边躺下。再说文奎身上的酒味实在太重,睡在一起会被醺晕了。 无奈之下,其其格只好满心郁闷地去另一个房间过夜。 第四二二章 现出原形 其其格走时,吹灭了油灯。房间里漆黑如墨,文奎的眼睛却是黑亮如灯。他一下子变得炯炯有神起来,这是他和血鹰配合演的一出苦肉计。正因为文老夫人和其其格的意外表现,让苦肉计变得更加真实。 像文奎这样的人物,喝醉了酒,睡得天昏地暗,必然是刺客下手的最佳时机。血鹰在外面埋伏了四名狙击手,今晚不管是谁,只要乘着夜色潜入文奎的窗前,必然会挨枪子。哪怕是自己人,也有受伤的危险。 文奎把被子高高隆起,里面塞了一个棉袱,做成一个假人。他自己却钻进了床底下,以另外一床被子卷住身子,继续睡。没过多久,他竟然心安理得地睡着了。 再说奥利夫,白天说漏了嘴,差点引起其其格的怀疑,自己都吓出一身冷汗。到了晚上,没想到文奎大醉而归,他觉得下手的时机真的到了。如果再伪装下去,露馅是必然的。 下半夜。寅时三刻。 奥利夫身穿夜行衣,手持匕首,背上还背着一个弓箭囊,这些装备都是白天打猎时其其格给的。 换了一个身份,奥利夫看上去不再是一个年过半百的老人,而是一个眼神无比犀利的杀手。全身上下蒙住,只露出两个眼睛。小木窗打开,奥利夫如幽灵一般窜出来,双脚一蹬,竟然几下子就窜到屋顶。要是让其其格看到这一幕,打死她也不敢相信这个黑影就是奥利夫。 四处寂静无声。下半夜,不要说人,连狗都睡着了。 奥利夫的轻功非常了得,踩在屋顶的瓦片上,竟然没有丝毫的声音。没多久,他就潜到文奎睡觉的房间附近。 仔细听了一下,周边仍然很安静。凭借他那强大的感受能力,他能清晰地感受到危险气息。 可是,连房间里磨牙、打鼾的声音他都能听到,却没有感受到任何危险。至少一百米以来,并不存在潜在的敌人。 事实上,奥利夫的感觉无疑是正确的。血鹰的四名狙击手,分东南西北四个方向,埋伏的距离大给二百米,凭奥利夫的感觉,根本不可能感受得到。 奥利夫窜下屋梁,来到地面,文奎的窗户竟然是虚掩的,他轻轻一用力,窗户门开了。说时迟,那时快,砰的一声闷响划破夜空,奥利夫觉得自己的左脚被什么东西咬了一下,火辣的痛,然后失去了知觉。他想迈步脚步,右脚也中招了。两枚子弹,不偏不倚,全打在奥利夫的膝盖上。膝盖骨碎裂,他根本没办法迈出半步,扑通一声倒在地上,眼露绝望之色。 “有刺客!” 听到枪声,负责看守的侍卫惊动了,大声惊叫起来。文奎听到枪声,知道血鹰的人得逞了,便大大方方地点燃油灯,打开房门走出来。侍卫们已经手持松油火把,把院子照得通亮。 数十名侍卫将黑衣人团团围住,没有一个人靠近。黑夜人手持匕首,跪在地上,根本没办法站起来。双膝盖被打碎,下半辈子还怎么活?文奎从容地从房间里走出来,血鹰也不知从哪钻出来了。 黑衣人看见文奎和血鹰,瞬间明白自己被中计了! 其其格、刘芸芸和文老夫人也纷纷从自己的房间出来。院子动静太大,一些仆人一个个都吓得不轻,他们站在寒冷里瑟瑟发抖,不知道是被冷的,还是被吓的。其其格从人群里钻出来,站到文奎旁边,问道:“这刺客是怎么进来的?为什么会有刺客?” 文奎一把搂住其其格,不让她靠近黑衣人,说道:“别上去。他现在变成了疯狗,随时会咬人的。” 其其格原本生就男儿性格,擒拿格斗十分了得,倒也不是怕黑衣人。文奎是担心她会成为奥利夫手里的筹码,使事情变得更加复杂起来。 血鹰冲上前来,挥起一脚踢在黑衣人下颌处,黑衣人一声惨叫,仰面倒在地上。其其格听声音就知道黑衣人是谁。 “怎么会是他?为什么?” 文奎手里搂着喃喃而语的其其格,不敢松开手。其其格的性格他太了解了,爱憎分明,疾恶如仇。奥利夫突然现出原形,让她很难接受。 “他不是你的亲阿布,他只不过是元朝政府的一条走狗。”文奎继续说道:“我们费了很大劲才撕开他伪装的面具。感谢上天他没有在黑水寨对你下手。” 黑水寨打猎,其其格惊讶于奥利夫高超的箭术。奥利夫是一个百步穿杨的神箭手,天上飞的,地上爬的,很难从他的箭下逃脱。昨天打猎,一大半的猎物都是奥利夫用弓箭射中的。 而今晚,奥利夫沉沙折戟于血鹰的狙击手!那些狙击手埋伏在很远的地方,让奥利夫感觉不到他们的存在。 血鹰撕开了奥利夫的面罩,现场响起一片震惊的呼叫声。 原来是他! “奥利夫,告诉我,是谁派你来的?” 奥利夫狠戾地叫道:“有种,你们快点杀了我!” “不,我们不会那么快杀了你。再说,你的膝盖骨已经破碎,这个世界还没有人有办法让你站起来。来人,把奥利夫押入大牢。” 冲上来两个侍卫,像拖野狗似的把奥利夫拖走了,地上留下一条长长的腥红。鲜红的血,让其其格感到一阵眩晕。 文奎看见其其格的面色惨白,轻声安慰道:“别担心。他并不是你的亲阿布。他一定是元朝政府派来的杀手,妄图取我性命。要不是血鹰精明,说不定死的人就是我了。” 元帅府的院子里闹刺客,哪里还能有安静的日子?一家老小,有的打扫卫生,有的叽叽喳喳地议论。文奎搂着惊魂未定的其其格,轻声说道:“其其格,别怕。现在我们好好休息一会。要不然,天都亮了。” “我怕为什么为什么有那么多的人想取你性命?这日子何时是个头?” 文奎爽朗地笑道:“不用担心,我属猫,有九条命。没那么容易死的。” 第四二三章 其其格的愤怒 奥利夫被拖死狗似的拖进监牢,血鹰早就等在那里。 一个黑暗的小房间里。正中央支起一口大缸,大缸底下是比手臂还要粗的劈柴。柴火刚刚燃起,房间里还有些烟熏火燎。两个狱卒正在往缸里倒食用油。 奥利夫双手双脚被捆住,扑通一声扔在地上,正好看见狱卒往缸里倒油。 看到在一幕,奥利夫很自然就想起了地狱里的下油锅。血鹰走进来,一把托起奥利夫的下巴,说道:“告诉我,是谁派你来的,为什么要刺杀文元帅?当然,你不说也行。等会这锅里的油会慢慢变热。我们的人会在油还没有变热之前,就把你扔进油锅,然后让你的身体和油一起慢慢地沸腾!” 只要是个人,都不可能克制眼前这个恐怖场景。传说的地狱就在眼前。 “来人啊,把奥利夫的衣裤全部剥光,然后扔进油锅。” “是!” 两名彪形大汉如猛虎扑食一般扑了过来。奥利夫像一只可怜的小山羊,很快就被剥个精光,然后被抬着扔进油窝。油锅里的油正在慢慢地加温。 “放我出来,我说,我全都说!” 奥利夫歇斯底里地吼叫着,血鹰站在一旁,微微眯起眼睛,看向奥利夫。这个高大、结实的蒙古人原来也不是铁板一块。被扔进油锅里,他已经预想到自己会变成一根炸油条。随着油温升高,这种恐惧瞬间变得强烈。 用不了多久,油温就会升至沸点!到了那时,就算神仙也救不了他。更悲惨的是,他的身全浸泡在油里,一旦被油炸熟,其形状不可名状的恐怖。 血鹰厉声问道:“奥利夫,你的时间不多了,你可想清楚,究竟是想变成油条,还是想当俘虏?” 奥利夫的眼泪流出来了,不住地哀嚎道:“我投降,我愿意投降,求求你们,快点放我出来。” ....... 文奎独坐书房,看了一下的《孙子兵法》。血鹰兴奋地走进来,叫道:“招了,奥利夫全招了!” “哦?’ 放下手里的书,文奎不由自主地站了起来:”他是什么人?“ ”此人真的是元朝政府派来的鹰爪,名字没错。不过,他并不是其其格的亲生父亲,而是宫廷的一个侍卫。宝音逃回京都,向元朝官员透露了其其格亲生父亲的事情。其实,其其格的亲生父母早就死于战乱,其其格是宝音收养的,从襁褓那么大养到现在,当然知道她的屁股上有一块红色胎记。这个并不难。奥利夫正是利用这一点,成功混进元帅府。其实这些日子,澳利夫一直在找机会企图干掉你。“他想过很多办法,在酒菜里下毒,半夜刺杀,甚至直接冲进你的卧室下杀手。昨晚你成功醉酒,让他觉是机会来了,这才准备乘你醉酒进入卧室,然后一刀捅死你。” “走,叫上其其格,一起去看看澳利夫。“ 其其格听说奥利夫招供了,自己并非他的女儿,也是气不打一处来。他随文奎、血鹰来到监牢,看见奥利夫的意志已被彻底摧毁,整个人一夜之间须发皆白。 其其格沉声问道:“奥利夫,我的亲生阿布额吉去哪了?” 奥利夫连抬头的力气都没有,只是耷拉着眼皮,艰难地说道:“死了。早些年就死了。” “你是怎么知道的?” “宝音说的。你还在襁褓之中,因为一场部落杀戳,你的双亲都死了。所以,宝音才把你收养了。因为你嫁给了文奎,她对你恨之入骨,所以,她才想杀死文奎。” 其其格对于奥利夫的话,差点崩溃。昨天,她还和他呆在一起一整天。奥利夫是有机会杀死她的。想到这个问题,其其格也是惊出一身冷汗。 “奥利夫,你煞费苦心,就是为了杀死文奎?” 奥利夫不由嘿嘿冷笑:“其其格,你知道这世界有多少人想他死吗?你以为只有我们蒙古人?朱元璋不想他死吗?张士诚不想他死?还有那个陈友谅?还有很多大大小小的土匪?” 这番话听得其其格心里直发毛。真是太可怕了。她爱着的人,原然是坐在火山口里!要是哪里熔岩喷发,一切都会化为乌有。 闹了半天,命运给其其格摆了个大乌龙。文奎能感受得到,她浑身气得发抖,一种强烈的颤栗! 真相大白之时,永远比蒙在鼓里还要残酷。其其格一个转身,从文奎腰间拔出手枪,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连开三枪,枪枪击中奥利夫的胸膛。 奥利夫嘴巴张了几下,想说什么,终究还是没有说出声。一个仰面倒在地上,死得悄无声息。 或许他是在感谢其其格,给了他一个痛快的死法。 血鹰和文奎都没有想到,其其格会亲手杀了奥利夫。她是那么决然毅然,没有一点拖泥带水。 ...... 回家的路上,其其格一路沉默。她什么话也不说。文奎也不敢惹她。就算有关心的话,他也无比说起。 再说,文奎也不是一个细心的人。关心体贴的话,到了嘴里也吐不出来。一回到家,他便招呼刘芸芸和丫环雪儿去陪着其其格。没想到其其格把她们全都拒之门外,一个人躲在房间里呜呜呜地哭。 看到这种情形,文奎只好让她们都退出来,一边凉快去。这种时候,其其格需要的是冷静和喧泄。她一个人呆着,好好地大哭一场,或许一切都会重新开始。 从生到死,从死到生,无疑都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其其格得知自己的亲生父母早就死于战乱,是宝音把她从战火里捡了出来,抚养长大成人。谁知因为嫁给了文奎,宝音宁愿放弃她! 其其格的复杂心理可想而知。一面是血肉亲情,一面是养育之恩。两者皆失去,这对于其其格来说是很痛苦的。 整整一个下午,其其格都把自己关在房间,一直到太阳落山,黑夜又要来临,文奎才把她的房门叫来。 看见其其格满脸泪痕,文奎内心一阵揪痛。其其格却是凄婉一笑:“文哥,你别担心我。” 第四二四章 形势复杂 杀掉奥利夫,文奎又躲过一劫,同时也让其其格死心。这些年来,其其格的内心总是有一个美好的梦,那就是能找到自己的亲生父母,奥利夫的话让她梦想破碎了。 梦碎,或许是另一种新生。文奎带着其其格到黑水寨住了几天,让她慢慢从心理阴影里走出来。父母双亡,对于其其格而言的确是一个重大打击。换了是男人也很难承受。 这天下午,文奎陪其其格从宝林寺回来。 远远的,他们看见血鹰和张志等几人骑着快马,飞一般从山道疾驶而来。 这种时候,张志的突然出现让文奎心里一沉!老鹰嘴那个方向,靠近鄱阳湖。前段时间听说陈友谅几十万大军围住洪都,把朱元璋的侄子朱文正困在城里。陈友谅攻打了几十天,一个小小的洪都城竟然没有拿下来。 心里念着,人就到了跟前。 文奎问:“什么事?” 张志跳下马,血鹰也跟着跳下了战马。血鹰看来也很急,要不然不会亲自跟随张志一起来的。 “老鹰嘴以南,鄱阳湖以北,全都被陈友谅的大军给占领。我们派出去的几千守军,被迫撤回到老鹰嘴。” 听到这个消息,文奎也是愣住了。历史果然在朝着既定的轨道前进。 “陈友谅既然要作死,我们何不帮他一把?” 文奎冷哼一声,让军士牵过自己的马,和其其格一起纵身上马,飞一般向信州府冲刺。 军情如救火。保不准陈友谅丧心病狂,会一举拿下信州府。而且目前这局势,靠张志那几千人马根本抵挡不住。 张志被文奎赶回老鹰嘴。军中不可一日无将。大敌当前,指挥官不在,后果不堪设想。张志也是急得没乱了分寸,竟然亲自跑回来报信。血鹰竟然还带着他一起上山。 这时,文奎懊悔自己太放松,太麻痹大意。万一陈友谅乘胜直追,后果将会是灾难性的。 ...... 两个时辰以后。数十名纵队长以上的将领被召集到元帅府小礼堂开会。 那个由文奎亲手制作的沙盘摆上会场主席台,文奎来回在沙盘上看了几圈。看得众将一个个虫咬似的。这些年来,大仗没打过,小仗倒是经常会有一些。 血鹰根据张志汇报和情况,向与会者作了详细介绍,然后沉声说道:“陈友谅几十万大军云集鄱阳湖,这是要和朱元璋决一死战。而靠老鹰嘴以南这片的土地,正是他的退路。难怪他要把我们的几千人马赶走。有了这一片区域,他就会形成进可攻退可守的格局。为了活命,陈友谅已不惜撕破脸皮,和我们的人干上了。为的就是要确保自己的战略纵深,形成进可攻、退可守的局面。显然,他是小看了我们!” 听到这个消息,那些被日夜不停地训练的将士们,一个个摩拳擦掌,都想大干一场,把陈友谅赶到鄱阳湖去喂鱼。 文奎需要的就是士气。虽然目前还谈不上称霸,但属于自己的一亩三分地,要是有人敢来侵犯,一定让他们有来无回。他的目光凝视着老鹰嘴,看着看着,不由倒抽一口冷气。 从地形上看,老鹰嘴就像是一道屏障。如果陈友谅的部队突破这一道防线,挥师北上,信州府将会无险可守! 从鄱阳湖岸一路杀过来,陈友谅部队遇到的最大障碍就是老鹰嘴。在这里仅仅摆放数千人,显然力量太单薄了。 “血鹰,你立刻带五万人马,在老鹰嘴至乐平县一线摆下阵势,给我堵死了陈友谅,绝对不能让他们越过这条线。要不然,我们的地盘将会不保。” “石权石磊,你们和涂向义一起,把所有的战船都开到这里,从水路上堵死了陈友谅的战船。注意,你们多带点大炮去,炮弹配足,要是陈友谅的战船敢从这里进来,你们就用大炮给我狠狠地轰!” 两拨人马领命而去,文奎又作了些战前指示。如果大战打响,谁也不能保证自己的地盘是安全的。比如靠张士诚最近的衡水县,文冲驻守在那里好几年了,视觉疲惫早已形成,难免张士诚不趁乱起意,顺势把衡水夺了回去。 从这一天起,文奎带着五十精兵,在苏北的陪同下,一个个点点视察过去。特别是徽州的李敢,衡水的文冲,还有铜鼓山的钟新等。这些敏感地带,无论哪一个方向发生问题,都将会引起巨大的不安。所以,文奎留下了二十万军队作为机动,随时听候调遣。 一时间,战争的乌云布满天空,连普通百姓都能嗅到空气中的火药味。 每一天都有军队在调动。 其其格像块牛皮糖似的,紧紧地粘住文奎。文奎走哪,她就跟哪。 对于其其格的所作所为,文奎也是无语了。和刘芸芸相比,她的确不适合相夫教子。她的天性就是喜欢在马背上纵横驰骋。 再看其其格一身披盔带甲,看上去就是一个英勇善战的将军。完全就像花木兰。 文奎也知道,像其其格这样的性格,想她老老实实呆在家里,基本上是不可能的。让她随自己左右,她会活得更开心,更重要的是,她一身本领会有用武之地。 这是一个信息极不畅通的时代。好在文奎在有限的地域都建立的驿站,一旦有事,用快马一站接一站地传递情报,或许还能勉强应对。要是像后世一样,具备发达的通信,情况或许大不相同。 然而,没有如果! 文奎把所有的前沿阵地都走了一圈,给将士们打了气,鼓励一番,觉得形势并没有预先估计的那么悲观。至少一点,陈友谅的军士只是抢占了鄱阳湖沿岸三百里地,并没有向北继续推进的迹象。那些军士一连数天,安营扎寨,埋锅煮饭,似乎并没有继续北上的意图。 这个结果,让文奎有些琢磨不透,不知道陈友谅葫芦里卖什么药。 难道陈友谅真的只需要一个落脚的地方?他就不怕文奎的军队突然发起攻击,把他们赶进鄱阳湖? 第四二五章 落井下石 正如奥利夫所言,这个世界还是有很多人希望文奎死的。表面上看,文奎并没有碍着谁。但事实上,只要是他的军事力量还存在,他对于很多人来说,说是危胁。 血鹰带着五万军士摆在老鹰嘴至乐平县一带,显然给了陈友谅有力的震慑。没多久,陈友谅就派人送来书信,暂且借他的宝地驻扎几天,等消灭了朱元璋,他就马上把部队撤回江州。老鹰嘴到乐平以南地界全都会还给文奎。 不管是真是假,反正陈友谅并没有继续北上进攻的动向。这多少还是让文奎有些安心。他来自后世,太清楚陈友谅的结果了。这个倒霉蛋被朱元璋一个叫郭英的大将一箭射死,从此朱元璋天下无敌。这个枭雄死得很屈,也就是这几天的事情。 从前线传来的消息称,鄱阳湖大战已经开启。朱、陈大战鄱阳湖!这场大战的结果就陈友谅差点全军覆没! 文奎不由暗暗激动,自己只需要死守阵地,并不需要浪费军力。打仗毕竟是要死人的。死也要死得其所才行。 这天夜里,文奎爬上了老鹰嘴,这是一座海拔一千五百米的高峰,站在峰顶,几乎可以将山下平原一览无余。 血鹰、张志等人得知文奎已上山,纷纷聚首山寨。追随文奎左右。 文奎问:“血鹰,张志,你们猜猜,朱元璋和陈友谅打仗,谁会赢?” 两个人均摸着后脑勺,不知如何回答。在他们的眼里,一代枭雄陈友谅当然不是泥捏的。他的六十万水军,更是虎狼之师。打水战,朱元璋显然要逊色一一些。 文奎不由噗哧一笑,这个问题比脑筋急转弯难多了。谁敢预料,陈友谅会折戟沉沙鄱阳湖?那可是数十万大军! 要是陈友谅把那数十万大军不要命地往信州府发起自杀式冲锋,文奎这二三十万人肯定难以抵挡。就算不灭亡,也会被打残废。 “你们猜不到吗?我们不妨打个赌。我押朱元璋大赢陈友谅,我赢了,你们每人去河里捉几只王八给我吃。” 血鹰不由郁闷之极,问道:“为什么要亲自捉呢,我们去买不行吗?” “不行。去买就不好玩了。我想看看你们捉王八的本事。” 王八深藏水底泥层里,技术好又加上好运气,或许可以钓到它。可是凭空下河去捉,真的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血鹰知道这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只好悻悻然,放弃了赌注。文奎知道,要是赌,他们必输无疑。 只有放弃赌,才是最聪明的做法。 正在说话间,遥远的鄱阳湖上空,竟然燃起了熊熊大火! 当下正是黑夜。半个天空都是红色的,好像傍晚的晚霞一般灿烂。 由于距离太远,他们只能看见朦胧的火光,听不到战场的喊杀声。 文奎长吁一口气,朱元璋火烧陈友谅的大船,已经上演了真实的一幕。 今晚可以睡个好觉了。但数万将士不能睡,以防陈友谅的军士往自己这边逃窜。 文奎沉声命令道:“传令下去,所有人今晚不得休息。如果发现有士兵往我方逃窜,不管是谁,用重武器打!” 十有八九,朱元璋会在这两天内把陈友谅的六十万大军解决在鄱阳湖。这个结果有些出人意料,估计连朱元璋自己都没这么聪明,完全无法意料的结局,正在朝着有利于自己的这一方倾斜。 血鹰问:“要不要命令将士出线出击?” 文奎连忙说道:“穷寇莫追。” “明白。我这就去安排。” 既然结果摆在那里,何苦要浪费自己的实力?现在岸上的结局基本上注定,文奎更担心的还是水上。 毕竟自己这一方,水军相对较弱。就算所有的战舰全部出去,也是没办法和两大枭雄对阵的。 当晚,文奎带着一百名精锐,飞快地向石权石磊的驻扎地而去。 石碣滩。 石权石磊兄弟俩靠前指挥,站在最前端的战舰板上。听说文奎来了,他们连忙让船舰靠岸。 “文帅,您怎么来了?” 文奎抖了抖手里的马鞭,这一路奔跑,没有把马跑死了也算是幸运。 他问:“你们没有看到了那半边天都被烧红的火光吗?” 石权:“看到了。我们还听到前方隐隐约约传来的喊杀声。” “所以,我来就是想亲自告诉你们,鄱阳湖已经战得一塌糊涂。担心会有大批军士向我们这边逃窜。无论是谁,一旦想活命,爆发出来的力量是很惊人的。给你们一个底线,我们这里不接收一个逃兵,企图进犯我地之寇,一个也不要放过,给我用炮轰!” 石氏兄弟从文奎狠戾的眼神可以看出,文帅是动真格的。不管是朱元璋还是陈友谅,大批人马往自己这边涌,后果可想而知。 “要死,就让他们全都死在鄱阳湖?” “没错。现在所有船舰的迫击炮全部装弹,只要是发现前方有船舰,就打他娘的。” “是!” 宽阔的江面上,一字排开的舰船,黑洞洞的炮口直指江面。下半夜,果然有十几艘战船,惊慌失措地向江面驶来。 轰!轰!轰!...... 一发发炮弹发现尖锐的呼啸声,砸在那些原以残损的船舰上。还有些炮弹在水面上爆炸,激起了冲天巨浪。 那些船舰果然是陈友谅的残兵败将。他们原以为可以从鄱阳湖的入口处逆江而上,没想到眼下的情形,比和朱元璋的军队正面交锋还要悲摧。 后有追兵,前有堵截。 十几艘战船,眨眼功夫就被击沉了一半。江面上不时有折腾的士兵,有的人没有受伤,还可以凭着水性游一阵子,尽量往岸上逃。最惨的是伤兵,一旦掉进水里,等待他们的只有死亡。 文奎站在船舰的板上,用望远镜观察着眼前的惨状,眉头皱成了一个“川”字。这一招实在是太恨了。 这不仅仅是见死不救,还是落井下石! 随着朱元璋的战舰渐渐迫近,文奎的心也慢慢沉了下来。他弄不清楚,朱元璋的水军会不会乘胜向自己这边冲来。如果是那样,他就会被迫得罪这个江湖大佬! 第四二六章 预言 陈友谅的残兵败将,根本经不住石权石磊兄弟水军的炮轰。文奎站在船板上,看见远处的冲天火光,还有那么濒临死亡的士兵,心中无限感慨。 正在文奎迟疑着是否上岸时,前方冲来了朱元璋的战船,数十艘战船如同象征灾难的黑乌鸦,更像杀红了眼的猛兽,一路冲来,弓箭如雨点一般射向文奎的水军,丝毫没有停下来的意思。 石权紧张兮兮地问文奎:“文帅,现在怎么办?” 文奎心一横,怒瞪双眼,喝道:“什么怎么办?给我轰!” 有了最高指示,石权这边刚刚停歇下来的迫击炮又开始射击。 嗖嗖嗖!嗖嗖嗖!嗖嗖嗖! 黑夜里,炮弹拽着火光,在朱元璋的战舰群里爆炸。一时间,水柱冲天。 水柱和火光交织在一起,让文奎的视觉有些模糊。他根本看不清有多少人落水,又有多少船逃窜。没过多久,朱元璋的战舰非毁即残,剩下的全都掉头逃跑了。 尽管打了胜仗,石磊还是有些担心,怕朱元璋报复。文奎却不这么认为。任何时代是拳头说了算。只要你的拳头够硬,就一定能掌握话语权。 “石磊,你现在立即赶回信州,给我运一船炮弹来,务必在明天中午前运到。” 文奎下达了命令,便上岸打道回到老鹰嘴。果然不出所料,由于文奎提前部署了五万精兵,把整条战线围得铁桶似的。陈友谅的那些兵龟缩在平原地带,不能前进,也没办法后退。 血鹰也是个狠角色,命令所有人,只要陈友谅的人敢向这边来,一律格杀! 下半夜。 突然从山下走出来两个人,一边走,一边喊:“别开枪,我们是你们的朋友!” 借着微弱的篝火,文奎用望远镜观察,看见对方是丁普胜! 这家伙在陈友谅的阵营,可是举足轻重的角色。看那神情,似乎是来求援的。对方只来两个人,自然构不成威胁。 “传令下去,让他们过来。” 丁普胜带着一名副将,并没有带武器,连刀剑之类的利刃都没有带,表现出十足的诚意。 一见面,丁普胜就双手抱拳,向文奎深深地鞠了一躬,说道:“文大元帅,丁普胜有要事求见!” “丁将军,文某见过。” 文奎还了个礼,算是给对方一点尊重。血鹰从文奎的态度就可以看出,他有点不冷不热。因为文奎并不是弯腰的,而是腰杆子笔直。 “文大元帅,请救丁某一命!” 文奎一转身,请丁普胜随自己一起走。几分钟后,他们来到山寨的议事大厅。这里站着一排排的士兵,一个个腰挎短腰,还挂着几枚手雷。武器和丁普胜的部队完全不同。 坐定,文奎才皮笑肉不笑地问道:“丁将军何出此言?” 丁普胜急得满头冒汗,文奎却是不冷不热。这种态度,让他的心不由凉了半截。 “文大元帅,我们的六十万大军,被朱元璋堵在鄱阳湖出不去” 听到这里,文奎把手一横,武断地说道:“丁将军,你们打仗,不关我们的事。我不可能去和朱元璋拼命。” “文大元帅,您误会了。我的意思是,想从你们这借道......“ “不行!你们那么多将士,一旦涌进信州这个弹丸之地,同时也把战火引进来,岂不是害得民众遭殃?“ 人不求人一样大。一旦求人,的确就会变得低三下四。丁普胜也是将军级的人物,手握精兵十余万,平时都是他对别人吆三喝四的。今晚,他可是把尊严放在脚底下踩了,文奎还是丝毫不买帐。他只有强忍着委屈。 ”文大元帅,山下可是数万条人命呀。他们要是落到朱元璋手里,岂能活命乎?“ 文奎也不客气,冷冷地说道:”两虎相争,必有一伤。丁将军,站在你的立场,你没有错。站在我的立场,我也没有错。就算你说的借道是真的,试想如果朱元璋找我要人,他必然攻打信州,你岂不是害苦信州百姓。如果你们真是男人,不妨和朱元璋来个鱼死网破?数十万大军,被人家打得哭爹喊娘,你说你们哪里还有脸面见江东父老?“ 每一句话都像刀子似的,直插丁普胜的心脏。文奎说得没有错,论兵力,双方实力相当。而陈友谅却输得那么惨! 如果文奎没有记错,明天就是陈友谅阵亡的日子。所以,他更不可能去帮一个即将倒塌的独立王国。陈友谅这悲哀,在于他的为人。平时为人太过阴狠,将士互相猜忌,这些因素都是削弱战斗力的原因。 人心齐,泰山移。一旦人心不齐,等待他的必然是灭亡。 ”丁将军,你们还没有到山穷水尽的地步,就考虑从哪里逃跑。你说你这样的军队怎么能打胜仗?背水一仗的典故,你并不是不知道吧?“ 丁普胜被文奎说得脸上发烧发辣。这可是大实话!其实战局还没有到借道逃跑的时候,他这个指挥官首先想到的是逃跑,而不是出击!那么失败也是早晚的事情。 文奎的意思很明白,还没到死的时候,你们就怕死了。言下之意,丁普胜根本不能算是合格的将军。他只是一个当逃失的料。 丁普胜见文奎没有丝毫可以通融的余地,只好悻悻地起身,无比失望地告辞。文奎注意到,丁普胜的脚有些发颤,差点一个趔趄摔在地上。可见他的精神压力已经大到无边。 临别之时,丁普胜仍然抱着最后一丝希望,万一部队走投无路,还希望文奎能够伸出援手。血鹰也觉得奇怪,为什么一向英明的文奎遇到这件事,内心比谁都要来得狠? 血鹰不解地问道:”文帅,自古以来,唇亡齿寒呀。那个朱元璋实力强大,手上猛将如云,我们为何不和陈友谅联手,给他一点教训?“ 说话间,遥远的天边划过一道流星。那流星明亮而快速地消失在黑夜里。文奎以肯定的口气说道:”陈友谅明天就要死了,树倒猢狲散,还合作个屁?“ 第四二七章 重大变故 血鹰也知道,流星划过夜空,应该不是什么好兆头。文奎那么肯定地说出结果,死的人是陈友谅,而不是朱元璋? 打仗是要死人的。一场战事下来,死的人不计其数。文奎却那么肯定,血鹰只能是半信半疑。 见血鹰一脸懵逼的神情,文奎冷笑道:”我知道你不相信。明天就有结果了。你耐心等吧。陈友谅会被朱元璋手下的一员大将射穿脑袋。信不信由你!传令下去,不要说人,一只鸟也不能过我们的阵营。不管是朱元璋的人,还是陈友谅的人,胆敢冒犯,都给我狠狠地揍!“ 什么叫霸气,这就是! 这些日子,文奎好像有先见之明。平白无故地”失踪“数天,他家后院的空房子里,竟然多出了三个房间的炮弹、子弹和手雷。那些武器根本没有看见文奎是怎么送进去的,反正它们就那么神奇地从天而降,莫名其妙地出现了。这个秘密,无人能够知晓。 血鹰作为文奎的心腹爱将,都没有资格知道。他作为江湖高手,长期以来养成的习惯,掌柜的不让知道的事情,那就绝对不会问。 第二天晌午时分。石磊按期运来一船的炮弹。石权在第一时间将那些炮弹分发到各舰船。看到这么多炮弹,那些打红了眼的将士,一个个兴奋无比。这玩意的杀伤力实在太强大了。没有谁会不怕死! 然而,石权石磊还是高兴得太早了。以朱冲为首的指挥官,昨晚上石碣滩吃了亏,今天就想找回场子。大白天的时候,光线好,有利于战船出击。 朱冲丢掉了徽州城,心里憋着气,立战功的心情可想而知。从战船的数量看,朱冲占着绝对优势。再说,昨晚打了一夜的炮仗,对方的炮弹应该已经射得差不多了。如果能冒死一搏,说不定能将文奎的水军悉数歼灭。 岸上打不过文奎的部队,便想在水里打赢。午时一过,朱冲下达了最强硬的攻击命令。数十艘战舰开足马力,用自杀式的攻击战术,撞!一时间,江面上战船云集,船帆如云。遮天蔽日一般压向石碣滩。 石权石磊兄弟俩看到这情形,真是乐开了花。他们不由暗自赞叹,文奎真是料事如神。要不是趁夜回信州运一船炮弹来,自己这么的船又小又残,肯定不够朱元璋的大战舰撞击。 就像高个子的人,就算不会武术,仅凭人高马大,打架还是有些优势的! 面对蜂拥而至的大船,突然间万炮齐发!所有炮弹就像长了眼睛似的,纷纷在朱冲的战舰上开花。 炮弹滑出炮膛的声音,爆炸声,人的惨叫声,数种声音混杂在一起。世界乱了! 等待朱冲的是毁灭性的命运。一个时辰以后,他的五十艘战舰,数千名士兵全都沉到江底去喂鱼了。 朱元璋集结了最强力大的力量,准备在鄱阳湖和陈友谅决一死战。这天中午,他收到了两个消息,一个是据传郭英一箭身中了陈友谅军队中的一个高级人物,很有可能是陈友谅。陈友谅的军队已经陷入了全面的混乱,多数人都在怆惶逃窜,已经形不成有效的战斗力。另一个消息便是朱冲,用五十艘战舰去冲击石碣滩,结果全被文奎的大炮轰到江底去了。 “把朱冲给我绑来!” 朱冲被五花大绑带到朱元璋面前,吓得可是魂飞魄散!朱元璋脸上的杀气很重,脸上黑漆漆的,浑身暴露出强大的杀意。 “我的士兵呢?我的战舰呢?!” “叔叔,我” 眼前刀光一闪,朱冲的人头落地。鲜血溅了朱元璋一脸!身边的将士看得心惊胆战。 要知道,这世界没有多少人值得朱元璋亲自动手的。而朱冲很荣幸地死在他手里! “报!” 门外传来大将郭英的声音。郭英走进来,看见地上一个人头,竟然是朱冲,心里一阵发毛。 朱元璋冷酷无情地瞪了他一眼,道:“说,什么事?” “据观察,陈友谅大军已乱了阵脚,正在全线崩溃。末将射中之人,十有八九是陈友谅。” “不管是不是他,都给我传令下去,一个字,杀!不需要一个俘虏!” 郭英追随朱元璋多年,深知朱元璋也不是轻易杀俘的。这一次他就像是中了邪,竟然亲自下令,不需要俘虏。看来,这是要有陈友谅的几十万军队往死里整。 郭英临走之前,还是有些不解地看了一眼朱冲的人头,问道:“吴王,这是怎么回事?” 朱元璋这才意识到,自己忘记了一道最重要的命令,那就是千万不要和文奎的军队产生摩擦。 朱冲这条蠢猪,一错再错,全面拉开战端,结果白白葬送了数千军士的性命。要是文奎的军队全线出线,必然会帮了陈友谅的大忙。 ”传令下去,所有将士,只针对陈友谅的军队开火,不得涉及文奎的部队。先解决的陈友谅,下一步的目标这是他!“ 郭英瞬间明白过来,朱冲犯了不该犯的错误。听说进攻石碣滩的军队受到重创,原来朱冲惹上的文奎。真是一个该死的家伙,难怪朱元璋会亲手宰了他。 ...... 朱元璋登上高高的望台,看见远方战船如云,杀声震天。陈友谅的军队边打边逃,已经是毫无章法。十有八九,陈友谅真的是被郭英一箭射死了。之所以他们没有全面投降,一定是还有其他将军接过了指挥棒,在作最后的挣扎。 ”陈友谅若死,定天下不难矣!“ 朱元璋突然心情大好起来,完全忘记了朱冲给自己带来的不痛快。这次大战调集了几十万军队,作为应天府的大后方,已经是兵力空虚,必须速战速决。要不然,被张士诚戳了屁股,那日子肯定不好过。 妙就妙在,张士诚似乎没有这么长远的战略眼光。要不然,朱元璋也不敢如此大刀阔斧地向陈友谅举起屠刀。 傍晚时分,血鹰站在老鹰嘴的山巅上,看南面丁普胜那几万军队正在向东南方向撤退。他们果然不敢越雷池半步。要不然,等待他们的,将会是比朱元璋还要厉害的屠刀。 第四二八章 料事如神 文奎和血鹰两个人站在一起,如两尊雕塑。他们在陈友谅军队的北部筑起了一道钢铁长城,让他们断绝了北窜的念头。数以万计的士兵全面溃逃,场面十分壮观。 看到那些绝望的士兵,连血鹰这样的杀手都心软了,说道:“文帅,我们是不是做得太绝了?那些士兵都是陈友谅的,不妨把他们收归麾下,壮大我们自己的实力啊。人的生命才是最宝贵的资源啊。” 文奎冷笑道:“你以为丁普胜那么好打发吗?你忘记了上次他们占据信州城,差点就不走了?要是那样的话,我们岂不是引狼入室?” 陈友谅的军队在前几年给文奎留下了坏印象,便一直也好不起来。和这样的对手谈合作,简直是天方夜谭。听文奎这样一说,血鹰也就无话可说。毕竟朱元璋是个可怕的对手,不得让他找到进攻自己的借口。 这时,从山下奔来几匹马,跑在最前面的就是石权。 什么时候了,石权竟然离开了他的水军,跑到老鹰嘴山寨来干什么? 石权跑到跟前,霍地从马背上跳下来,说道:“好消息,陈友谅死了!他的大将张定边用弓箭射中朱元璋部将郭英的手臂。郭英是个狠人,竟然硬生生拔出箭头,用那支箭射回去。刚好陈友谅从船上探出头看个究竟,结果他的脑袋被射穿,当场死了。“ 血鹰连忙问:”什么时候的事?“ ”今天中午呀。现在陈友谅的大军已经全面撤退了。朱元璋的部将正在穷追猛打,根本顾不上我们了。“ 石权紧张了好几天的心情松驰了下来,文奎却不这样认为。别看朱元璋对部将知人善用,他也是个睚眦必服的家伙,石权石磊的大炮对朱冲的战舰造成了毁灭性打击,难保他不报仇。 ”石权,你赶快回去,给我死守石碣滩。事情没有你估计的那么乐观。万一朱元璋偷袭,而你的炮弹又打完了,你这支水军也就彻底残废了。“ 血鹰像看怪物似的看向文奎,昨天晚上他说陈友谅会死,真的就死了。难保他现在说的话不兑现。万一朱元璋杀得红了眼攻打自己这边,乘胜拿下信州甚至徽州,完全有可能。陈友谅没有了,这世界能和他争锋的人的确不多。 文奎很清楚自己的弱项,那就是弹药总是有限的!再先进的武器弹药,打完了怎么办?一旦朱元璋下定决心,不怕死人,自己的结局必然很悲摧。 ”血鹰,你也不能闲着。朱元璋可是带了几十万大军,一旦他解决了陈友谅,反过头来和我们拼命,我们尽全力拼死抗争,最后只能是两败俱伤,最后反而让张士诚捞了大便宜。“ 玩手段,血鹰就像小学生,让他当个刺客,做个保镖,都不是大问题。战略眼光却远远不如文奎。 血鹰摸摸后脑勺,说道:”文帅,你说怎么打我就怎么打。“ 文奎咬牙道:”守住老鹰嘴,不让朱元璋的部队前进半步。还是那句话,我们的一亩三分地不能丢!“ ”是!“ 文奎部置完任务,带着几十个亲兵回信州府。他现在的任务是不断地搬军火。那个苦逼的军火库,就象泉水似的源源不断,但只有文奎一个人才可以进去搬。文奎干了一个通宵,又搬出来两大房间的武器弹药,连忙派人把这些武器弹药运送到前线。 经过几年的发展,文奎不缺人,也缺枪,就是缺弹药。平时训练,打仗,战士们都是限量的。这次碰到朱元璋这个牛头,他可不敢限量,而是开足马力,要多少给多少。这样一来,他就成了一个苦逼的军火搬运工。 石权石磊和涂向义等三个水军巨头,其实也只有两三千军士,几十艘战船。这些水军往鄱阳湖面一摆,力量就显得有些单簿。正如文奎所预料,朱元璋在和陈友谅的水军大仗鄱阳湖,根本无瑕关注石权石磊这么一小支水军。一旦他们在和陈友谅的对决中稳操胜卷时,野心在一瞬间放大无数倍。 就在部将请求撤军时,朱元璋的眼神露出一道恶狼一般的精光,怒道:”撤军?谁说撤军?给我集结五百艘战舰,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杀向石碣滩!“ 一向神机妙算的刘伯温,深知朱元璋损失了朱冲和几十艘战舰的痛苦,以目前朱元璋的心态,他恨不得扑上前去,把石权石磊的水军全部消灭。 刘伯温便劝阻道:”吴王,你忘记了朱冲的教训吗?“ 朱元璋阴笑道:”此一时,彼一时。我就不相信石权石磊那几条破船,能装得下这么多弹药?一旦打完的弹药,今天岂岂不是我们消灭文奎水军的最佳时机?我们和文奎的对决是迟早的事。择日不如撞日,我看就在今朝!“ 听到大老板这样发话,刘伯温也只能一声长吧! 难道这是天意吗? 所谓的天意,以刘伯温观星象洞察世界的本事,料定朱元璋将会成为当之无愧的帝王。 现在不知从哪里钻出来一个文奎,一个乳臭未干的家伙。竟然拥有超一流的火器。偏偏朱元璋打了胜仗之后,骄傲的心态迅速膨胀,大有一举拿下文奎所部的想法。 这不是找死是什么? ”吴王,万一石权石磊还有弹药呢?我们派这么多战舰,岂不是去当靶子吗?“ ”当靶子也要干!不灭此雌黄小儿,我心难安!“朱元璋是真的怒了。从军这么多年,他可是很少亲自斩杀部将的。这次他不但杀人了,杀的还是自己的亲人,叫他如何心安? ”命令常遇春指挥,从水路进发,灭掉石权石磊之后,逆江而上,血洗信州城。命令徐达率二十万大军,从陆路出发,直扑老鹰嘴一线。哪怕文奎的部队一个个都长着獠牙,也要把他们全部敲断!你们都给我记住了,陈友谅留给我们的俘虏太多,不好处理。这次打文奎,一个俘虏也不用,全部杀光!“ 第四二九章 大战开打! 文奎没有失算,朱元璋一旦得势,一定会找自己算帐。所以他准备了大量的弹药,派出数支轻骑兵,专门向前线送弹药。 这天晚上,石碣滩风平浪静。石权以为大仗结束,正想着撤军,谁知文奎派人又送来大量的炮弹。 “怎么,还要打仗吗?” 石权看着数条船的船舱准满了炮弹,还以为是错觉。这种上时候多送些酒菜犒赏手下这帮弟兄,那才是上策。 送炮弹的人也不解释,反正老板叫干啥就干啥,没有什么条件可讲。 那堆积如山的炮弹不能当饭嘱,也不能当酒喝。文奎还让人送来书信一封,要求石权石磊继续坚守石碣滩,朱元璋很可能大举进犯! 石磊问:“哥,你说文帅这次会不会是小题大作?朱元璋都已经打了胜仗,按理说他们会乘胜追击,灭了陈友谅的残部才是正事啊。像他那么英明的人,怎么可能攻打文帅,这不是找炮轰吗?” 石权抖了抖手里的信纸,煞有介事地说道:“我觉得文帅总是能料事如神,他叫我们做的事,总是错不了。赶快,叫人把那些炮弹搬到船上,都给我分配好了,每艘船应该能分到二百发炮弹。看来文帅是下了血本了。” 一声令下,众士兵纷纷往船上搬炮弹,前方传来士兵的喊叫声:“不好了,有敌人进攻!” 石权跳上战舰的望台,看见黑沉沉的夜色下,竟然有遮天蔽日的小山在缓缓移动! 这一看不得了,凭借石权连续几次的海战,连忙下达命令,所有一线的战船炮弹上膛,给我轰! 用文奎配给的望远镜,石权看到的就是黑沉沉的大山。一座座会移动的大山缓缓地向自己这边压来。 轰轰轰! 那些会移动的“山”突然吐出了火舌。一颗颗土法制成的炮弹向石权的战船轰来。石权这才弄明白,朱元璋之所以敢于进攻,他也是有底气的。他的那些战船,或多或少都装备的火炮,相比之下,他的炮弹属于黑硝、硫磺之类的易燃易爆物,杀伤力没有文奎的强大,射程也不算远。 由于发现太迟,石权排在前面的几艘战船还是中了招。有十几个士兵被炸死,船也炸开一个窟窿,随时有沉船的危险。 “打,给我往死里轰!” 石权作为水军的指挥官,也是豁出去了。反正文奎未雨绸缪,运来大量的炮弹,大不了把这些炮弹打完,再用士兵的生命去填。 石权这边的大炮一响,嗖嗖嗖,尖锐的呼啸声,一串串火龙,让鄱阳湖的上空瞬间变得明亮起来。 在雪亮的光芒下,石权的望远镜也发挥作用,他看见的战船,比他想象中还要多。敌方至少是来了上千艘战舰! 这摆明了是想要文奎性命呀。 “邓刚,你过来。” 石权向一名亲兵喊道,如此这般地交待一番,邓刚连忙上岸,骑着快马消失在黑夜里。 涂向义是陈友谅那边投诚过来的水军头目,打陈友谅时石权并没有发挥他的积极性,这次和朱元璋打,涂向义就象换了个人,冲在第一线指挥。 朱元璋派出的指挥官是常遇春,堪称军中虎将。所谓虎将,就是不怕死! 当石权得知朱元璋下了血本进攻石碣滩时,他已意识到朱元璋的意图,只要把他的这支水军消灭,他们就可以逆江而上,直扑信州府。一旦把战火引到信州府,常遇春可是杀人魔王,向来有杀俘的习惯。到时候,信州府就会变成人间地狱。这也是石权派邓刚去向文奎通风报信的理由。 此时,常遇春站在一艘战舰的望台上,仔细观察着石权那边的火力。一开始,石权以为自己的军火富翁,炮弹就像不要钱似的,使劲地轰,其中有些炮弹打偏了,落在水里爆炸,击起千层巨浪。慢慢地,他发现对方的炮弹精准度越来越高,几乎每一颗炮弹都落在板上爆炸。 只要挨了一枚炮弹,这艘船就算不沉,也基本报废。这让常遇春感到恐慌。 半个时辰后,常遇春的战船已经被击沉一百多艘,士兵死伤更多。但相对于朱元璋给自己的厚实家底,他并没有丝毫想撤退的打算。对方仅仅数十艘船,只要把他们的炮弹消耗殆尽,剩下的结果就可想而知。 下半夜。寅时。 文奎被人叫醒,说是石权的人来报告紧急军情。他惊起,连忙来到会客厅,看见邓刚正在踱着步,显得很急的样子。 一见面,文奎就问:“朱元璋果然从水路进攻了?” 邓刚作为一个小兵,还从来没有见过文奎这么大的官,他连忙跪下,喊道:“报告元帅,石碣滩十万火急。” “别跪着,坐吧。一路跑来,够辛苦了。” 文奎让邓刚坐在凳子上,还亲自为他端过来一杯水,和颜悦色地说道:“别急,慢慢说。你给石权的炮弹够他打两天。” 邓刚吃了定心丸,这才缓过气来,从头到尾把石碣滩的事情汇报了一遍。朱元璋一下子派出数以千计的战船,真是下了血本了。这有点出乎文奎的意料,看来朱元璋是想从水路进发,直接血洗信州! 正这样想时,门外又有卫兵来报:“老鹰嘴告急!” 原来是血鹰派了一名专门传递信息的通讯兵。那名士兵一进来,连下跪都没有,直接喊道:“报告文元帅,老鹰嘴一线遭遇徐达二十万兵力进攻!” 想当初,文奎为了防止陈友谅北窜,只派了五万部队去抵挡,没想到朱元璋是从水陆两路同时发起了攻击,而且用的都是他手里的王牌军队。这可是要一口吞下信州府呀。 苦心经营十年,文奎的总兵力达到三十五万,周边卧着数大巨头,要是专门对付其中一个,他都有胜算。可是,万一张士诚知悉朱元璋大举进攻信州,他派兵顺势南下,夺回那些个原本就属于他的县呢? 文奎眉头紧锁,东方已经发白。晨曦微露。新的一天又要开始了。这座城市沉睡的人们,还没有多少意识到大灾难真的到来了! 第四三0章 鸡肋 水陆两条战线先后传来紧急军情,文奎再也坐不住了。 朱元璋这是要把自己往死里整。这些年来,文奎一直在担心,朱元璋杀戳无数,为何没有对他下手。就算文奎把徽州城夺过来,朱元璋也采取了隐忍,一点也不附合逻辑。 原来朱元璋是在等待机会! 现在这个机会终于来了。鄱阳湖大捷,朱元璋有理由相信,自己可以挟胜利之余威,一举拿下信州。这就意味着,文奎终于迎来的灭顶之灾。 天亮时,文奎已经把辖内所有驻军将领都组织起来,召开了一次最为紧急的军事会议。总教头辛力刚年已五旬,按理说也该到了颐养天年的年龄。然而,这种时候他也坐不住。 倾巢之下,企有完卵? 听文奎分析完当前的形势,众将都意识到一场大战已经爆发。以朱元璋之狠戾,开弓没有回头箭。 文奎的那些军队,大多数是从元朝投降过来的汉族人,平时能吃苦,训练又抓得紧,听说有大仗要打,一个个都摩拳擦掌。 仅留下少量部队保护后方安全,文奎把二十多万部队全都送到前线,摆出和朱元璋决一死战的姿态。 短短两个时辰,文奎的所有军事力量都被调动起来。一时间,那些羊肠古道,挤满了开赴前线的军队。 再说老鹰嘴一线,血鹰作为战前总指挥,一下子增加了近二十万将士,他的豪气也油然而生。黑鹰突击队和黑虎突击队两把尖刀,而且战士们用的武器全都是青一式的冲锋枪,扣动扳机能连续发射。 徐达作为久经沙场的老将,从来没有见过冲锋枪是什么玩意。他把最精锐的部队部署在第一线,那些如虎狼似的士兵向老鹰嘴发起冲锋,冲到半山腰时,血鹰的两把“尖刀”,四五千人的规模,突然从战壕里冲出来,实施反冲锋! 子弹如雨点一般泼向敌阵。那些手持大刀的士兵,哪里经得起子弹的扫射?一时间,血流成河,尸横遍野。战场惨烈得如人间地狱。 战事从昨天半夜开始到第二天下午,徐达的部队发动了二十次冲锋,每一次都被血鹰的火力压制下去。以前在黑水寨用在元朝军队的招术,现在全都用到徐达的部队身上。 冷兵器对战热兵器,越勇敢就死得越多。最后,徐达意识到,对付文奎的部队,不是光靠勇敢就成。刚开始,他还寄希望于血鹰的部队,早点为子弹炮弹消耗完,一旦动用兵器打肉搏战,人数多的一方必然占据优势。 可是,结果是.......血鹰的子弹似乎永远也打不完! 朱元璋收到来自水陆两线的军情,结果都是一样的。文奎的部队拥有大量的枪炮,他们的士兵还没有接近阵地,一个个就死翘翘,战场上的尸体已经堆积如山。而文奎那边的阵地,连一寸也没有退缩。 “不可能,这不可能!” 朱元璋不住地在内心哀嚎着。这怎么可能呢?如果文奎的部队有着永远也打不完的子弹,他们还不横扫天下?什么时候还轮得上我一个放牛娃横行? 事实上,来到水路的消息还更是让朱元璋震惊。 因为石权的水军,根本不是什么枪弹,而是炮弹。常遇春的那些战舰,要是挨了一发战弹,不沉入江底也要炸出一个大窟窿。这仗还怎么打? “吴王,看情形,文奎已经把他全部的兵力都用来对付我们了。对方越打人越多,而且子弹、炸弹似乎从来没有停歇过。这样打下去,要是他们来个反冲锋,我担心我的二十万兵力全部完蛋,不死光也要逃进鄱阳湖去喂鱼。” 朱元璋长叹一声,说道:“这个文奎真让人看不懂呀。不打不知道,一打吓一跳呀。他们哪来这么多先进武器?” 双方的士兵无须面对面肉搏。而是杀人于数百米之外。这样下去,朱元璋等于让自己的士兵白白送死。 随着一个个年轻、鲜活的面孔消失,一向心硬如刚的朱元璋也心软了。招惹文奎,比招惹数个陈友谅还要可怕。但他没有下达命令撤军,面是命令部队原地休息,驻扎在老鹰嘴以南。水军也退出石碣滩一带,但也并没有撤出,而是徜徉在鄱阳湖口,把硝烟尚未散去的鄱阳湖拥得水泄不通。 如今这结果,其实早就在刘伯温的预料之中。朱元璋刚愎自用,不听劝阻,结果白白搭进数万人的生命。 朱元璋似乎看透了刘伯温刘军师的心思,自己也感觉很尴尬。想当初,他是持反对态度的。而如今,这着棋已经变成了一着臭棋。 “鸡肋!” 朱元璋想起这个词,就想骂娘。这个文奎,如今可不是鸡肋,而是茅坑里的石头,又臭又硬。这个年轻人就像一个小财主,保住自己的一亩三分地,谁也别想欺侮他。而他自己一旦逮住机会,就神不知鬼不觉地悄然扩大地盘。这才几年时间,竟然占据了十几个县。这不是想和老子争天下是什么? “军师,你的意思是?”朱元璋试探着问道。 刘伯温微微沉吟,说道:“依鄙人之见,还是撤军。我们应该专挑软子捏,把弱者全都收拾完了,自己的实力也壮大了。到了那时,再去和强者讨论分割天下,还是统一天下的问题。” “撤军?让我这张老脸往哪搁?我们花了那么大的力气,兴师动众,难道连一个小小的信州府都拿不下?” 刘伯温能感受到朱元璋的无奈。要是有办法,肯定是既能拿下信州,又能拿下江州,一把江南富庶之地。张士诚这个憨货,简直不堪一击。到了那时,就算不打,张士诚也该摇着白旗出来投降了。 这种时候,朱元璋觉得自己是颜面扫地,实在是没有办法见江东父老。 刘伯温读懂了朱元璋的心思,便建议道:“吴王,您可以先行撤退回应天府,然后再由常遇春和徐达分别撤出。挥师进攻江州也不乏是上策。对于陈友谅,斩草务必除根。” 第四三一章 一厢情愿 血鹰和石权石磊的部队,在和朱元璋的对峙中,消耗了多少弹药,已是没办法估算。就在他们的弹药都已快要见底的时候,朱元璋撤军了。 看见渐渐远去的敌军,文奎并没有下达追击命令。他最清楚,如果再挺一天,估计弹药也就见底了。到了那时,虽然也可以凭借士兵的生命支撑,但付出的代价可就不是一般的大。 血鹰问:“我们不痛打落水狗吗?” 文奎坚决否定了他的提议:“姓朱的可不是什么落水狗。他身边也是有高人指点的。像刘伯温、朱升这样的谋士,我们身边还没有呢。” 朱元璋扔下几万人的生命,无比尴尬地悄然撤军队。这对于他来说,已经算是挨了一记响亮的耳光。 这次危机让文奎当了几天几夜的军火搬运工,他自己也快累残了。以前小打小闹,武器弹药都不需要那么多。一旦打大仗,那个消耗量可不是闹着玩的。一旦弹药耗,文奎的士兵必然会和别人一样,站在相同地起跑线上。 好死不死,张士诚那边听说朱元璋派数十万大军攻占信州,他不但不救援,反而派吕十三率领十万大军直扑衡水县。 文冲在衡水的守军只有一万多人。当吕十三的十万大军铺天盖地而来时,文冲也意识到自己大祸临头。冒然撤军,等于把衡水拱手相让,回去还不砍脑袋?如果硬着头皮打硬仗,一对十,后果可想而知。 面对突如其来的危机,文冲安排一名通信兵,带着他的军情急孤日夜兼程,向信州告急。同时,他让士兵把城门紧闭,还筑上了石墙。以防吕十三用土炮轰城门。 衡水城原本就是张士诚的地盘。有些老百姓对于张士诚还是有些情绪的。由于文冲执行了文奎的路线,走持亲民,渐渐的,老百姓的归属感也增强了不少。 文冲把所有的武器弹药都分发下去,就算个个都是神枪手,也不可能把吕十三的十万部队消灭。他唯一能做的就是一方面抵抗到底,一方面等待援军。 文冲把一万士兵分四个组,每个组两千人,守住东南西北四个门,剩下两千人作为机动,哪里有危险就往哪里调。 凌晨时分,突然间枪声大作。文冲跑出来一看,整个衡水城已经被吕十三的部队包围,里三层,外三层,一眼望去,根本望不到边际。 好在文冲早就把通信兵派出去了。要是这个时候,想冲出去几个人几乎是不可能的。 有人送信出去,就等于给衡水县多了一道平安符。 吕十三的人在短短两天时间,发动了几十次冲锋。但都被文冲成功击败。衡水距离信州远,运武器弹药也没有那么方便。所以,文冲的部队武器是五花八门的,有枪,有枪,也有弓箭,还有大刀长矛。远程攻击,文冲的那些枪炮还算能占到一点便宜。 特别是迫击炮,呼啸着,逞抛物线状落在吕十三的守军当中,爆炸声传来,也可以看见人的肢体被炸到半天才落下。 两天后,吕十三的土炮运到。相隔数百米远,土炮也能发挥出惊人的威力。文冲在望台看到这一幕,也是吓得不轻。如果土炮一旦轰塌城门,吕十三再指挥他的部队冒死往里冲。自己这点兵力哪里够打? “给我狙击步枪!” 文冲毕竟跟随文奎多年,枪法算得上精准。只见他趴在一城墙的射击眼里,用死亡十字架锁定了吕十三的炮手。一枪一个,连续打中了三名炮手,吓得其他人根本不敢靠近。 文冲的那些部下,看见当官的枪法如此厉害,一个个欢呼跳跃。他们所处的位置是东城门。谁知西城门突然传来一声巨大的炮声。城墙被炸塌一个角,文冲大叫“不好”,连忙喊道:“预备队,快随我来!” 随后,文冲又在每个城门安排一名狙击手,任务就是专门打敌人的指挥官和炮手。 文冲跑到西城门,吕十三的人已经冲进来数百人,双方正在肉搏,情势万分紧急。文冲的预备队两千多人突然出现,那区区几百人瞬间就被淹灭。这些,城门也被重新堵住了缺口。狙击手一到位,吕十三的炮手没办法发挥优势。由于他们的土炮射程还不如文冲的狙击步枪。土炮离得太远,没办法打进城里,而狙击手却可以一枪一个,把他们有限的炮手消灭干净。 就算拥有吕十三引以自傲的土炮,他也觉得很悲哀。十万人要是打不下一个小县城,那他真该砍头了。就算是失败了,也要找一个失败的理由啊。 双方又僵持了三天。 每天都有一些小战事。冲锋一阵,被打退了,原地休息,铆足了劲再冲。吕十三相信,城里的守军子弹一定会被消耗完。毕竟衡水距离信州实在太远。 文奎收到来自文冲的急报,朱元璋的部队已经撤军。拿到这份军情急报,文奎真是有些冷笑。那个看似憨厚的张士诚,果然迫不及待地想进攻衡水一带。既然来了,那就好好地招呼吧。 “你回去告诉文冲,让他坚持十天,哦,不,五天。五天以内,我们的大军一定赶到。” 通信兵走了。文奎立即招来血鹰:“给你五千军队,火速骑马增援衡水。记住,每个人都要带足弹药。能带多少就带多少。到达衡水后,你们也不用进城,直接往吕十三的阵营里冲,扔手雷,打枪,尽量用火器把他们的阵营打乱。吕十三的阵脚一乱,他的十万人也就会不打自溃。到了那时,我们就好好收一批俘虏。毕竟近些日子连续打仗,我们的部队也需要兵员。” 这天晚上,衡水县城外,篝火一堆一堆,把夜空照亮得通明。吕十三估摸着,这些天的围困,连一只苍蝇都没有从城里跑出来。他的十万人围住县城,哪怕再围一个月,文奎也不一定知道。等城里的枪声渐渐稀落,到了那时再拼命冲锋,我想要这座衡水城就如探囊取物一般容易。 第四三二章 朱升来访 下半夜。 折腾了数日的吕十三刚刚睡下,突然被一阵激烈的枪声吵醒。他的阵营已变得如一锅沸腾的粥,全乱了套。 枪声、爆炸声、喊杀声震天响。有的营房还火光冲天。数名卫队亲兵跌跌撞撞地冲进来报告,文奎的援兵已到。吕十三不由懵逼。 为什么? 为什么?! 难道文奎能掐会算?他是怎么知道衡水这边的情况的?明明方圆百里都被他的十万大军围困,想逃出去通风报信是不可能办到的事情。 兵败如山倒。血鹰带着四五千人,一个个胸前挂着冲锋枪,头戴着钢盔,完全是后世的美式装备。这群杀神一边打,一边扔燃烧弹,所到之处火光冲天,枪声如豆,实在是太势闹了。至于跪地求饶的俘虏,他们根本没时间管。只要是投降者,在一边老老实实地跪着,别乱跑可能就有活命。只要是跑动的,全都有被枪打中的危险。 火光四起,枪声大作。吕十三就像丢了魂似的。他带着几十名亲兵仓惶逃窜,根本没办法组织有效抵抗。 城里。 文冲登上城门一看,呵呵,心里乐开了花。在吕十三阵营横冲直撞的数千人马,一个个用的都是冲锋枪,扔的手雷也是他所熟悉的。 城门打开,文冲命令自己所属的一万多人全都冲了出去。一万人,就像一万条小老虎,跑到哪都要咬人。血鹰和文冲的两股人马兵合一处,显示出强大的战斗力。吕十三虽说人数上占了绝对优势,无奈人心涣散,一个个都在想怎么逃命,抵抗者寥寥。 从下半夜一直杀到凌晨。吕十三的人马损失过半。另一半,非死即降。血鹰命令部下收拢那些被打散的俘虏,出现了十分可笑的局面:一人一枪,竟然押着数百名俘虏。 到了晌午时分,统计上来的结果是:抓获俘虏三万五千人! 那么多俘虏,小小的衡水县城没办法安置,血鹰只好按照自愿原则处理,老规矩,想当兵的留下来。想回家种田的发给路费回家。就算是自愿,也还有二万五千人。这些人是真心想加入文奎阵营的。 吕十三带着一批残兵败将逃回平江府,张士诚脸都气青了。在这之前,他就已经收到消息,朱元璋的精兵强将全都拉出来,在文奎手里没有捞到半点便宜,白白葬送了数万将士的生命。所以,对于吕十三的败逃,他也算是有心理准备的,便没有让吕十三的脑袋搬家。 文奎这边虚惊一场,实力大增。新招了一部分兵员,又接收了吕十三的俘虏,军队总数达四十万人。这个实力,已经可以钉对钉、铆对铆地和张士诚和朱元璋干了。但他们两大巨头,如果兵合一处,自己仍然会处于下风。要是单挑,哼哼,一定会打得他们满地找牙。 部队有了新兵,辛力刚又忙起来了。作为总教官,他对于训练总是一丝不苟。所有的训练科目都是按照文奎编写的《步兵操典》进行的。那些从吕十三部队投诚过来的兵痞子,从来没有见过如此严苛的训练法则。每天跑二十公里,还负重数十斤,仅是这一项,也能要了他们半条命。还有其他的训练科目,如射击、格斗、搏杀等等。 这天中午,文奎带着血鹰、苏北等人在黑水寨的最高峰宝林寺。慧缘法师,祖师爷李靖等人,这些从各个阶层聚在一起的高手,坐而论道。 冬日的暖阳斜斜地照进天井。寺庙的天井很大,四周都敬着各种各样的泥塑菩萨。文奎虽然和慧缘法师交情不浅,倒也从来没有来朝拜过这些佛像。 数个人一边喝茶,一边聊着新近发生的事情,一个个感慨万千。特别是衡水县那一战,血鹰带的人马十分有限,他们骑了十几个小时的马,赶到那里已经是下半夜。完全顾不了人困马乏,立即投入战斗。打着打着,一个个不但不困,反而越来越精神,真是一切有如神助。 正聊得起劲,亲兵跑进来报告:“朱元璋谋士朱升来访!” 众人不禁惊愕万分。双方刚刚交火,连硝烟都还没有散尽,朱元璋这是想干什么? 血鹰霍地站起身来,怒道:“我去宰了他!” “你给我站住!你想干什么?” 文奎怒喝一声,脸阴沉得吓得。血鹰也意识到自己“犯上”了。两国交战,不斩来使。何况这个朱升,还真不太让人计厌。 “传朱先生!” 亲兵领命而去。血鹰、苏北等武官只得换个地方,纷纷来到后院的学校,去看那些孩子读书。在慧缘法师和祖师爷李靖的教导下,一百多孩子从野孩子变成了文化人,武官们一个个见了也是感叹唏嘘。文奎的做派,几乎每一件事都具有深远的意义。若不是为了自卫,文奎从来不会主动开启战端。 他的目的,就是想辖下的百姓能过上幸福生活。 朱升在亲兵的带领下,战战惊惊地走进宝林寺。文奎、慧缘和祖师爷李靖一起出门迎接,他内心的恐惧感才渐渐消失。 朱升双手一拱,向文奎致歉道:“文大元帅,朱某实在是无颜以对呀。” 文奎笑呵呵地一拱手,回礼道:“朱先生,不必自责。不管吴王怎么对我,您还是我们的老朋友嘛。” “感谢文大元帅的宽容大量,鄙人正是受吴王所托,向您赔礼道歉来了。” “哦?” 这点倒是出乎文奎和所有人的意料。他们刚刚还在盘算着,在老鹰嘴南部和石碣滩一带给朱元璋的部队以重创,他会不会搞什么小动作。为此,文奎还特地修书一封,给远在徽州的李敢,让他提高警惕。文奎还派去五千精兵,押送了大批军火去徽州,目的就是防止朱元璋趁火打劫,借势拿回徽州。 朱升抖抖擞擞地从衣袖里拿出一封信,那是朱元璋的亲笔信。 朱元璋果然雄才伟略,能屈能伸,开头就称文奎地“吾弟”,见字如见面。谦卑之情溢于言表,情真意切,让文奎看得头皮发麻。